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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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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昏君 作者:车厘子四时江南江南四时樱桃认真脸

    第10节

    达霍山口两侧皆有密林,雄鹰队护送着五辆大车自密林之间的小道穿行而过。我们埋伏在林中,离得老远就看见了他们。弓箭手悄然搭弓引箭,箭镞牢牢对准山下众人,然而没有哈丹的命令,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静,极静,即便身边不时有野鸟振翅掠过,底下车轮辘辘有声,我也觉得天地间静得出奇。我的身子低低伏在草丛间,随着四周的静谧放缓了呼吸,静静看着对方一点点靠近。三十步,二十步,十步……眼见队伍过半,哈丹仍不下令,我不由转头看了哈丹一眼。

    就在这一刻,哈丹右手向下,如手刀一般,做了个劈的动作。

    几乎同时,弓箭手数箭齐发,羽箭如灵活的飞鸟般自茂密枝桠间穿行而过,破风没入十名赶车者喉咙。

    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痛呼,十人顷刻之间,通通毙命。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队伍其他人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竟然又往前行了几步才停。这几步的时间足够弓箭手搭弓引箭,射出第二轮。然而雄鹰队终究是雄鹰队,一旦他们有所防备,这几箭要么被格挡下来,要么被凌空劈断,所得手者,不过十之二三。

    够了,足够,三十人小队亡者近半数,哈丹一声响彻山谷的大喝,身先士卒,拔刀向山下冲去。

    来之前,哈丹已根据探子回报,将我们十四人做出了周密的安排。其中两人在山中接应,另外十二人中五人上车查看,另外七人则负责与雄鹰队护卫周旋,必要时可以斩杀。哈丹虽加了“必要时”三字,但狄、羌两族交战四个月,彼此早已是不死不休,这些狄族男儿才不管必不必要,见了羌族人就是杀招频出,我看今天在此的羌人有一算一,一个都跑不了。

    我方下山之后,哈丹依计划对上队伍带头、身穿褐衣那人。那人身配长刀,又仗着骑在马上,竟恁托大,无招无式,劈头就砍。他应该是不知道哈丹是谁,更想不到狼王竟会亲自前来,所以根本不把哈丹放在眼里。对这种人,哈丹向来更不给面子,只见哈丹身子一矮,躲过那人长刀,就着去势,干脆利落地一踢,简简单单就把人踢下马来。

    一切发生在眨眼之间,我知此人绝不是哈丹对手,便放心做我的事。车队共有五辆大车,哈丹派五人上车查看,我便是其中一人。车上护卫已死,一名护卫紧急勒马回援,竟也仗着骏马之利向我劈来。我自然没有哈丹那样的好身手,不能依样画瓢,踢他下马,然而我反手一刀砍在马脖子上,滚烫的马血顿时飙出三丈远,马儿登时毙命,将此人甩下马来。

    那人身手甚好,坠马刹那即刻起身,我本来一只脚已经踏上车辕,竟生生被他逼落下来。他的刀法不知何处学来,看似杂乱无章,其中又暗含招数。与他对战我左支右拙,几招之后便意识到不是对手。

    怎么办呢?

    也不知跟哈丹在一起学坏了还是我本来就有这个天赋,他一刀朝我天灵盖劈过来,我情急之下一个旋身,刀尖掠地,挑起一大蓬雪,直朝他眼睛甩去。

    雪即是水,进了眼中无甚关碍,可那雪中渗了马血,马血最烈,眼睛里混进一点便是锥心刺骨的疼。那人顿时发出一串痛苦的哀嚎,刀握不稳,竟掉在地上。趁这机会,我横过一刀,结果了那人性命。

    来之前,哈丹曾千叮万嘱,务必速战速决。时机不能耽搁,我一跃上车,一脚一个,踢开车辕上那两具尸体,掀开厚厚的车帘。身前身后,其余同伴已然查看过其他车辆,并未发现先知的身影,我已然预感到自己将会看到什么,果然,车帘掀开,那个慈祥的老者正在其中。

    几个月不见,先知愈发削瘦,本就苍老的面孔也更加老迈苍白。羌族大约给他喂了药,外面喊杀声震天,先知在里面睡着,丝毫未醒。先知身边靠着个小男孩,看上去不过十岁左右,紧紧抓着先知的衣袍,已然吓得瑟瑟发抖,说不出话来。

    我往车厢里进了一步,小男孩吓得更是一缩,双眼紧紧盯着我手中沾血的长刀不放。不知怎的,我恻隐之心顿起,回刀入鞘,再入车厢。我抓住先知的手,将他抱入怀中,要走之际,这小男孩突然扑上来,抓住先知的衣角,凶狠且大声地向我喊了句什么。

    狄族与羌族的语言虽有相通之处,到底不同,羌族人说话,土生土长的狄族人都未必能完全听懂,对于我这个才学会狄语不过六年的外来者来说,要听懂就更难了。

    我猜那大概是句没什么威慑力的威胁,于是抽出先知衣角,懒得理会这熊孩子,矮身钻出了车厢。

    刚出车厢,一道风迎面而来,我下意识偏头,好险躲开了。

    回过神来,才发现刚刚袭击我的竟是一条长鞭。这会儿战局已定,一地死尸,带头的褐衣人浑身浴血,尚在苟延残喘。见我找到先知,他情急之下,抽出腰间长鞭,挥鞭向我甩来。

    见我险些被打,哈丹勃然大怒,狂喝一声,持刀斩向那人。那人武艺精湛,右手刀左手鞭,端的是难得一见,否则不会与哈丹缠斗许久,竟能活命。然而哈丹盛怒之下的锋芒,就连当年叱咤草原的卫明大将军都未必愿意领受,那人竟还想回招抵挡。果不其然,被哈丹先是一刀砍断持鞭袭我的左手,又一刀划开了喉管,眨眼之间,毙命当场。

    至此,大局已定,不过一炷香的功夫,我方完胜。

    先知昏迷,行动不便,恐骑行颠簸,哈丹决定仍旧让他乘马车与我们回去。我将先知送入马车,旁边的小男孩扑上来对我又咬又打,嘴里叽里咕噜说着羌语,吼得凶极了。我听不懂,不理他,哈丹却听得明白。他单手把小男孩拎到一边,按着男孩的头一伸胳膊,男孩就是怎么乱踢乱打都伤不着他分毫。哈丹一边按着他,一边对我使眼色,叫我快些安置先知。

    我们此番出来虽大获全胜,但还是有两位弟兄受了轻伤。哈丹叫他们驾车,一来照顾先知,二来也免去途中颠簸使伤势加重。我将先知安置好,又叫了那两个兄弟上车,随后跳下车去找哈丹,没想到刚走到跟前,那熊孩子就转过头扑上来,龇着一口白牙,要咬我!

    哈丹武艺高强,战场上以一敌十,可他从不伤妇孺老人,遇见了总是礼敬三分。平日在赤都,孩子们都喜欢跟他摔跤,因为既能学到东西,偶尔哈丹还故意放水,叫孩子们赢两把。看得出,今天哈丹也没打算伤这孩子,更不想杀他,可这孩子不知好歹,几次三番想伤我,哈丹也不免动气了。

    他一步上前,我都没看清他怎么动作,他便用中原的点穴术点住了这孩子几个穴道。熊孩子本来骂的极难听,这一点穴,他动弹不得,骂也骂不出来了。哈丹将他抱到一旁,怕他大雪地里冻死,又脱了自己身上的大氅将他严严实实裹住,接着叽里咕噜,用羌语说了句什么,走了回来。

    我笑他:“竟然还会点穴,狼王深藏不露啊。”

    哈丹也笑:“以前跟师父学的。”他顿了顿,“十一,你没伤着吧?”

    “没有,好着呢。”我问,“那孩子什么来历?你跟他说什么了?”

    哈丹吹起口哨,山谷中一阵马嘶,不一会儿,追风与阿凤带头,十几匹藏在林中的骏马穿行而来。他招呼众人上马,骑在马上对我道:“不知道他什么来历,大约是羌族派来伺候先知的。他打你骂你,是不想让你把先知带走。”哈丹一勒马缰,“我告诉他,我是狄族狼王,名叫哈丹。今日是我杀他族人,来日他长大了,可以来赤都向我复仇。”

    为隐藏行踪,回去时我们换了条路,走了整整一日,天黑到达绿水湖畔。众人几日奔驰,又经历一场大战,此时已是疲惫不堪,哈丹便决定就地休整一夜,明日再行赶路。冬夜的草原霜重风寒,更兼随时可能下雪,众人自行分工,有人拾柴有人起火,没一会儿,暖洋洋的火堆便生了起来。

    哈丹牵挂先知,就地驻扎后第一件事便是去查看。我俩走到马车前,刚要打起帘子,身边的兄弟突然倒吸一口凉气,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与哈丹也惊了。

    只见无边旷野中,一匹马正跌跌撞撞向我们跑来。马上坐着个人,确切的说,是个孩子,正一边跑,一边大声叫着什么。

    没错,那熊孩子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竟追来了!

    马儿像是受了伤,在即将跑到我们跟前的时候忽然前蹄一弯,倒地不起。那孩子从马上重重摔了下来,摔得滚了好几个圈,好不容易爬起来,还是往我们这里跑。平心而论,若是我被人丢下,是绝没有办法在茫茫草原中重新找到对方的,相信其他人也做不到。因此我们十四人,有一个算一个,谁都忘了去阻止这孩子,就这么眼睁睁看他跑到了跟前。

    直到这时,最靠近他的兄弟才反应过来,一把把他给拉住,连拖带拽送到了哈丹面前。

    “你叫什么?”哈丹与我对视一眼,用羌语问。

    这孩子不回答,死死瞪着哈丹,嘴里叽里咕噜地骂。

    哈丹道:“告诉我,我留你一命,否则我就把你扔进湖里,叫你跟水草作伴。”

    这孩子不回答,还是骂。

    哈丹又问了他几个问题,以我的羌语水平实在是听不懂了,然而答案无一例外,是赤裸裸的无视加咒骂。哈丹就算再宽宏,也不会再容忍他,抬抬手,叫了近侍过来。

    正在这时,马车里传出一个虚弱到极点的声音。

    “王,请饶他一命。”

    先知醒了。

    先知在羌族的日子很不好过。他不肯帮牧仁王说话,又不愿代表羌族露面,牧仁王拿他当一块烫手山芋,杀又杀不得,放又不能放,怕他惹出什么事来,只好将他圈禁。先知于圈禁之中几度绝食,以死逼迫牧仁王停战议和,都被人救了回来,如今身体如此虚弱,也是拜这几次绝食所致。这小男孩名叫额青,并非羌人,而是鲜羯族人。几年前鲜羯被羌灭族,他同族人一起被带到羌,成为王室贵族的奴隶。先知遇到他时,他因打破了贵人的瓷碗被处罚跪在一堆瓷片上,已然跪了一日一夜,奄奄一息。先知将他讨来,悉心照顾痊愈,并叫他跟随自己,做自己的侍从,因此额青对先知忠心耿耿,豁出命去也要保先知平安。

    话既说开,先知叫额青向我们认错,又与哈丹商议,是否能叫额青仍旧跟随自己左右。哈丹向来尊重先知意见,先知开口,他自然答应。如此,我们的队伍里添了一人,成十五人。

    入夜,除先知与额青在车中安歇外,我们几人皆围火而坐,大家轮流值夜。这几日我累极了,可白日的一场大战萦绕心头,叫我怎么都无法踏实睡去。我靠在哈丹怀里,面前的火堆毕毕剥剥地响,我一会儿想到今天情急之下砍在马脖子上那一刀,一会儿又是前几天在狄族营地教狄族士兵用火铳的场景。那火铳威力巨大,用好了,真是弓箭的克星。可它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一次只能装填一发火药,打完一发,又要用很长时间再装下一发。战场上瞬息万变,哪有时间用来装填火药,可不装填火药,难道我好不容易教会士兵使用火铳,就是为了带着他们到战场上响一声?

    头疼,头疼,我在哈丹怀里一个劲蹭,脑海里回荡着的全是那一杆小火铳,一会儿像是睡着了,一会儿又醒。正被折磨得心烦意乱,突然,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蹦出我的脑海。

    我猛地抬起头,喜道:“哈丹,我想到……”

    “嘘。”哈丹竖起一根手指,压低声音,“十一,噤声。”

    我不明所以,往身边看,只见所有人都醒了,摇动火光中,每个人都手提长刀,看向远方。而远处,是一双双绿色的眼睛。

    狼!

    我放慢动作,将身侧的刀抓在手中,缓缓站起,哈丹亦起身立于我身旁。远处野狼众多,粗略数数,竟有近四十头!月光下,看得清它们体格健壮,目露寒光,长吻微张,露出一口令人生畏的尖牙。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我仿佛都能闻到它们口中逸出的血腥气!想到曾听族人讲述的那些狼群如何一夜之间灭了整个部族的故事,我不禁暗吸一口凉气:“怎么会有狼?”

    “不知道。”哈丹亦如临大敌,只见他握紧弯刀,用力之大,使得手背青筋暴起,“这条路本来野兽罕至,不过我猜现在正是初春,野狼饿了一冬,正好觅食到此处。咱们人数众多,人味把他们给招来了。”

    狼最怕火,我们先时围坐在篝火四周,狼群不敢轻举妄动。然而夜风骤起,吹得篝火摇动,不知哪一阵风吹来,吹灭了篝火,狼群就会一拥而上,分食我们。我环视四周,众人神色严肃,显然我担心的,也正是他们所担心的。

    我回头望着马车。先知醒了,正掀开车帘望着外面,口中念念有词,似在祈祷。额青则握紧双拳,半个身子探出车外,眼睛眨也不眨,死死盯着狼群。

    “阿哥,”我转头看着哈丹,“怎么办?”

    “杀!”哈丹道。

    草原上朔风愈紧,篝火已被吹得东倒西歪,几次差点熄灭,又在火苗渐弱的瞬间重新亮起。然而篝火熄灭只是时间问题,狼群也不再畏惧火光,低吼着,开始缓缓靠近。

    “木吉、津玉,你们守住先知的马车;阿勒泰、呼延、喀尔,你们去看住咱们的马匹……”逐渐变暗的火光里,哈丹沉声布防。他每提到一人,一人便依他所说走到自己的位置,待他说完,一行十四人已布防完毕。

    然后哈丹脚尖一挑,将不知谁留在地上的一把短刀挑起,转身踢向马车。刀尖锋利,直插车辕,额青用力拔下短刀,斜在胸前。

    “兄弟们,你我皆是草原的勇士,千里奔袭,杀强敌,救先知。我们连威震草原的雄鹰队都不怕,焉会输给区区狼群!”哈丹朗声道,“我少时便能孤身打败群狼,今日与诸位同在,无知野兽,有何可惧?”

    “镪——”。

    哈丹拔刀出鞘,月光火光,映出弯刀一片森寒。

    “勇士听令!”哈丹一声大喊,“火灭之时,诸位同我一起戮尽群狼!”

    “是!”连额青在内,诸位铁骨铮铮的汉子一齐拔刀,高声应道。

    群狼感于我方众志成城,脚步有片刻退却,但随着篝火越来越暗,饱餐一顿的欲望终究占据上风,它们在头狼的带领下重新开始靠近。当年京城之中,我好奇“狼王”二字由来,哈丹曾与我讲过,当日他孤身所对的狼群乃是老弱病残孕,今日我们面对的,却是四十头体格健硕、饥肠辘辘的成年狼。这批狼兽性大发起来,数倍于自己的人都能轻易撕杀。我深知哈丹这番话往好听了说是鼓舞士气,往难听了讲叫纯属扯淡。可不知怎的,知道是一回事,信不信又是另一回事。

    想到此处,我不由得望了眼身边的哈丹。哈丹恰也转头看我,我俩四目相对,他突然一笑:“十一,这是你头一次见到狼吧?”

    我点点头。

    “怕吗?”

    “不怕。”我说,“跟你在一起,有什么可怕?”

    “甚好。”哈丹左手扔掉刀鞘,转头看向群狼,“狼这东西最欺软怕硬,你若怕它,它先取你性命,你若不怕,反倒能战胜它。十一,杀它时,切记死死盯住它的眼睛,在它退缩的那一刻,一刀下去,切开它的喉管——”

    劲风骤起,摇曳的篝火终于在强烈的颤动中宣告沉寂。月光下,我看到哈丹的刀光一闪,下一刻,他已如箭一般冲了出去。

    “杀!”

    随着哈丹率众而出,群狼之中头狼打头,亦倾巢而出,扑咬上来。草原上一片怒吼与狼嗥,鲜血喷溅仿佛漫天下了场血雨。没了火光,唯有月光,一眼望出去,望不到三步外。也不需望到,因为群狼之多之猛,三步之内已然叫人难以应付。

    我横刀于前,只觉一瞬息间,野狼已侵至眼前。如此距离,它的体型看起来更大,四爪锋利,狼吻粗长,绿色凶眸下,尖牙反着寒光。它凌空跃起,直扑我喉咙,我手腕一扭,挥刀去挡,以为不结结实实将它爪子砍掉一半,起码也得叫它重伤,谁想到它竟躲开了。狼之凶猛,不仅因其难以对付,亦因其聪明诡谲。一击不成,它四爪落地,本落在我的右侧,却在刹那间以一个诡异的步法从我左后方袭来。速度太快,角度刁钻,我终于意识到为什么族人说它们是草原上最危险的动物。我不愿出师未捷身先死,情急之下脚下错步,腰肢一软,生生躲了过去,仿佛还沾着碎肉的狼爪自我耳旁凌空划过,带过一片风声。

    那狼甚是凶悍,落到地上一刻不停,低嚎一声,直扑我面门。我后退一步,也不管招数,持刀刺去,本是擅长砍劈的长刀,竟生生被我用成宝剑,真叫人哭笑不得。这一刺未能刺伤野狼,我心有不甘,回锋之时亦着了力,野狼不妨,被我将右后腿割伤。血腥气顷刻漾了开来,野狼痛呼一声,动作有片刻迟疑。趁此机会,我一刀下去,正中野狼喉管,野狼甚至来不及嚎叫一声便一命呜呼。

    野狼横尸于前,我来不及高兴,转身又投入战圈。身子尚未完全转过来,便觉一股大力飞扑,将我侧身扑倒在地。冒着腥气的狼牙近在咽喉,它在扑倒我的那一刻就做好了咬掉我半个脖子的准备。这头狼少说有百余斤,如此飞扑,摔得我眼冒金星,七荤八素。我睁开眼,视线一片黑,什么都看不清,却能凭感觉知道尖牙距离我的颈部血脉不过一指。生与死皆在电光火石间,我心一横,单臂高抬,不顾它的利爪将我牢牢按住,拼了胸口后背划出血口,将它用力甩了出去。

    情急之下,我使出了比平日更多三成的气力,野狼被我在空中甩出一条弧线,落地正摔在同伴身上。两头狼俱摔倒在地,机不可失,我忍痛爬起,脚下生风,也不知自己怎么瞬间就跑了过去,趁狼未爬起,我一刀直插,将其中一头贯穿双眼,直钉在地,转头要解决另一头,一道凌厉刀光闪过,竟有人替我解决了。

    我抬起头,狄族有名的快刀手格根浑身浴血,正对我笑。

    “厉害啊孟和兄弟!”格根大声道,“咱们本来还担心你不成,如今看来却是多虑了。”

    的确,此番出来,我是身手最不济的一个。我冷哼一声,抬手一刀,将扑向格根后背那头狼的前腿齐齐砍掉,嗤之以鼻道:“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我方突袭雄鹰队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因此速战速决,少有伤亡,与群狼对战却是结结实实的硬碰硬。且野兽牙尖爪利,挨它一下便是四道血口,不多时,我方人员便多多少少负了伤。不知别人,我身上除了被狼前后抓出的口子,还不小心被咬在大腿,硬生生拽下块肉来。这会儿注意力集中,痛感也降低不少,我的大腿都快血流成河了,还能带着伤一刀两刀去砍狼,只是觉得这狼一头接着一头,杀不完似的,怎么这边的还没弄死,后背又被另一头盯上了?

    我且杀且动,哈丹布防时叫我在他身侧,到此时,我早已不在自己原本的位置上。我已这般伤痕累累,想到最后一次见到哈丹时,他正与狼群中最凶猛的头狼缠斗,不知他此刻如何。想到哈丹,我止不住一阵心焦,举目四望,望不到他的身影,却有一头灰色雄狼向我扑来。我正满肚子火没处撒,一脚踹在这畜牲肚子上,将其踹开。那畜牲爬起来不再攻击我,踉跄着跑远,我一抬头才发现竟已退到先知的马车旁。

    车辕边正有只狼高叫着要往车上爬,我见它两爪都搭了上来,被额青一刀刺下去险些伤了爪子,又退了。可狼这东西,只要不死,哪那么容易放弃,只见它舔舔伤口,又扑上来。额青身体瘦小,对狼而言丝毫构不成威胁,狼不怕他,兴许还觉得他骨细肉嫩,比我们这些肉糙了的成年人更加好吃。可车里有先知啊,额青明知狼铁了心要拿自己开胃,还是挥舞着哈丹给他的那把短刀勇敢地迎了上去。

    这孩子,初见面时瑟瑟发抖,竟瞧不出他有这样的硬骨头!

    我抬脚飞跃,这一蹦竟有三尺高,踩着车辕,几步便挡在额青身前。那头狼已经半个身子都爬了上来,先知就在它身侧的帘子后面,若它后腿也跟着上来,顶开帘子,窜进车去,先知性命不保!我怒从心起,大吼一声,将这匹不要命的狼一脚踢下车去,不知是不是狼血淋多了脑子抽筋,用的还是大腿缺块肉那条腿。疼,疼得我龇牙咧嘴,可额青在我身后,我既然决定做这个英雄,就要英雄到底。我提气跳下车,双脚还未落地,那狼便挥舞着爪子扑我。想来它也知道,这孩子它一时半刻是吃不到嘴里的,不若先拿我垫饥。可是不好意思了,我大风大浪都走过,今天在这荒郊野岭被你一头狼吃了,日后传出去多没面子?

    我持刀而立,摆出一个标准的起手式,进可攻退可守。那狼像是瞧出些关隘,竟也不敢贸然进攻,而是前身匍匐在地,尾巴高高扬起几成直线。之前我不懂,这会儿杀了几头狼我也懂了,狼摆出这个动作便是要攻击的前兆,一定要万分小心。果然,我的想法刚一在心中成型,那狼后腿一蹬前爪张开,已然向我扑来。

    我后退一步,刀锋递出,若着实了,真能一下豁开饿狼咽喉。这狼却恁的精明,见我刀锋一亮,它两只前爪在空中变了方向,直按在我刀背上躲开攻击。利爪与精钢摩擦发出尖厉刺耳的声响,我一招不成又变一招,腰肢一扭,整个人凌空倒挂跃起,从饿狼背后砍去。饿狼不提防背后着了一刀,剧痛之下发出一声狼嚎,我尚未落地,它便扑上来撕咬。负伤使它变得更加凶狠,我持刀与它斗了几番,一个不小心被它钻了空子,尖锐的利爪竟生生穿透我的衣袖,将我的左臂抓得血肉模糊。要知道此番奔袭,我们穿草原上雪山,为御严寒,每个人都穿着羊皮小袄。羊皮如此结实,尚且被狼一爪抓破,我低头看看,手臂伤口之深几可见骨了。

    很好,我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心中叹道,妙极,我长这么大,能把我伤成这样的,除了殷燕宁与卫明两个人渣,便只有你这个畜牲了。

    看我不把你的皮扒下来做脚垫!

    我脚下微动,倏忽之间向前疾掠,那狼还没反应过来,已然被我一刀砍在眼前。它到底机敏,我奔着要它的命去,它却能向后纵跃,躲避开来。我大步向前,就这当口,竟还有只狼不要命地加入战局,再仔细一看,竟是那只被我踹了一脚的灰狼!它不知被谁砍了三四道血口,也发了疯,张着大嘴要咬我。我正惦记着剥别的狼做脚垫,不稀罕与他浪费时间,身子一矮,右手握紧长刀用力一划,一颗狼头被我齐齐整整地劈了下来。

    弄死这头,吓懵了另一头,那只脚垫狼“呜呜”叫着,趴在原地,发出没什么威慑力的威胁。我会害怕?我冷哼一声,抬脚向它走了一步,就在这时,危险顿生!

    “小心!”额青撕心裂肺地大叫。

    我应声转头,尚未看清,已然被扑倒在地。

    比我交手过所有的狼都更巨大健硕的狼体,尖锐直刺入肩膀、似乎正在我骨头上摩擦、叫我痛得叫都叫不出声的利爪,以及混杂着血腥气、狼骚味的灰毛……将我扑倒的狼与之前的任何一头都不同,它张开血盆大口咬向我的喉咙,距离这么近,我仿佛能看到它齿缝间还残留着的肉丝!

    死亡从来没有离得这么近,我已没有半分挣扎的余地,连长刀都飞出了老远,唯一能做的,只有张大眼睛,亲眼看着这头狼如何真实地夺去我的性命。

    脑中一片空寂,最后一刹那浮现在我脑海的只有一个念头。

    真奇怪,那竟不是哈丹。

    就在狼牙即将咬破我喉咙的那一刻,我的身子一轻,将我压得结结实实的灰狼被人提起,仿佛破麻袋一样远远扔了出去。

    “十一!”

    我疼得无法动弹,哈丹如神兵天降一般突然出现,一手持刀,一手将我搂进怀里。他搂得那样紧,几乎要把我骨头揉碎似的,我亦努力靠着他,喉头颤动,很艰难地喊了一声:“阿哥。”

    哈丹将我放开,极快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问道:“还能再战吗?”

    “能!”我道,“把刀给我!”

    哈丹扶我站起,我摸着他手臂胸前亦有两处伤口正在汩汩流血,顿时心疼不已。可眼下没时间儿女情长,哈丹转头看了眼不远处正在杀狼的同伴,那人一个旋身,凌空扔了把长刀给我。我起身接刀,明明浑身上下都是伤口,此刻却浑然不觉。四周野狼丛立,我与哈丹背靠着背,皆是奋战多时,皆是伤痕遍体,可我们站在一起无可畏惧,手舞钢刀,杀将出去!

    拂晓,山的那边泛起鱼肚白,有了一点点日出的痕迹。哈丹回刀杀死苟延残喘的最后一只狼,转身望向随着黎明到来而逐渐清晰的战场。

    横尸遍野,有我们的人,但更多的是狼尸。

    哈丹回身走来,眼睛一一扫过一同英勇奋战,此刻浑身浴血的同伴。经过我时,他轻轻扶了我一把,不知怎的,我支撑了一夜的双腿就这么软了下去。

    软倒在他怀中那刻,我看到哈丹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弯刀,那是狼王的标志。

    我双眼一闭,踏实地昏睡过去。

    这一睡不知睡了多久,醒来已在狄族营地。我身上的伤都裹了药,看包扎的手法,必定出自哈丹之手。王帐内空无一人,我掀开床头的布帘往外看,外面遍点灯火,朗月星稀,已是晚上。试着张开嘴喊了一声,声音嘶哑,再要喊,门帘敞开,哈丹走了进来。

    他身披黑狐皮大氅,手中抓着些信件,该是刚与勇士们议事归来。见我醒了,他又惊又喜,手中的信件往旁边一放,也不管最上面的几封没放好,掉在地上,快步向我走来。我伸手要他,他握住我的手,单臂揽我入怀,在我唇上吻了好几下,叹道:“睡了这么多天,你也该醒了。”

    我问他:“咱们的人都一起回来了吗?”

    哈丹柔声道:“咱们回营已经是第二天了。”

    “大家都没事吧?”我问。

    “先知没事。”哈丹顿了顿,“其他人有几个……没能回来。”

    与狼一战,我方除我与哈丹以外,十二名同伴折了五人,另七人也都不同程度受伤。马匹亦损失惨重,去时我们为保险起见,共带了骏马十八匹,加上拉车那两匹,共二十匹。事后点数,二十匹马中只剩六匹,有被狼当场咬死的,亦有受惊奔逃的。其中为先知拉车那两匹死得最为惨烈,它们的缰绳深埋在地,挣脱不开,群狼进攻之时,首先被咬断喉咙,剖开内脏,双双成为饿狼腹中之食。好在草原上的马儿最认主人,无论跑多远,只要没死,就会回到主人身边。我方大战之后,在原地休整了半个时辰,这当口,主人吹起口哨,跑远了的马儿又陆陆续续跑回四匹。靠着这些马儿,大伙重新套上马车,裹伤上马,回了营地。

    我听得一阵黯然,既惋惜我族同生共死的兄弟,又心疼那些身经百战的骏马。哈丹摸了摸我的手背,从旁倒了杯水递到我手中,安慰道:“我已厚葬了他们,也重金抚恤了他们的父母家人,你放心。”

    我点点头,捧着杯子将其中的水喝完,抹抹嘴角又问:“追风跟阿凤回来了吧?”

    “它俩啊……”哈丹长叹一声,竟忍不住笑了,“数它俩受伤最轻,一个屁股被咬了一口,一个肚子被抓了一下。别看它们受伤,它们可不亏。我在它俩脚下发现了一具狼尸,骨头都碎成渣了,也不知被它俩又踢又踩折磨了多少回。”

    往前数数,往后数数,也许追风跟阿凤是草原上唯二两匹敢弄死狼的马。我听得忍俊不禁,牵动着伤口有一点疼,不由略带责难地望向哈丹。哈丹一脸歉意,从我手中接过空杯子放在一旁,回头时,恰与我的目光撞在一起。

    四目相对,眼睛舍不得移开,彼此望了许久。我坐起身,轻轻吻了上去。

    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便离开,哈丹有点迟钝,半晌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笑,问:“怎么了?”

    “没怎么,”我说,“就是想亲亲你。”

    “成。”哈丹轻佻地抬起我的下巴,“那我也亲亲你。”

    他太高了,我的下巴都被他抬了起来,中间还是留了那么点距离。他把我抱到腿上,我就坐在他的腿中间跟他接吻。吻了好半天,我停下来,他也停了下来。

    屁股底下硌着个东西,硬硬的。

    我忍不住笑,哈丹抿着嘴,脸颊有点红,瞧着想笑又不好意思笑。我把他推在床上,跪伏在他双腿之间,隔着布料吻了吻那里。

    哈丹忙道:“十一,你不……”

    “阿哥,”我说,“别动。”

    那里被顶起了一个小帐篷,我贴着布料吻,从帐篷尖吻到帐篷根。随着吻一点点落下,那里不断胀大高耸,也不知是沾了口水还是什么,深色布料渐渐洇湿一片。哈丹的呼吸逐渐变得急促而深长,然后我两手抓住他的裤子,一点一点卷了下来。

    早已饱满肿胀的分身猛地弹出,分身顶端渗着精液,差点打到我的脸。

    我低下头,用舌尖舔了舔那里。

    哈丹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比刚刚更明显地兴奋起来。我一手握住茎身,用拇指不断搔刮敏感的顶端,另一手则反复抚摸着哈丹的大腿内侧及小腹,同时伸出舌,从下往上,像舔一根奶酪棒般舔舐哈丹的分身。多重刺激叫哈丹绷紧了双腿,忍不住过来摸我的头。他的五指插入我发中,随着我舔舐的动作不断上下起伏,而后我握着他的分身,把那粗长的所在整个含了进去。

    我不常给哈丹口,因为他太大了,每次口完我都累得合不拢嘴,要是他再来奉献一轮热吻,我的嘴唇和腮帮子能一直酸疼到第二天早上。但我知道哈丹很喜欢我用嘴,当然了,任何男人都喜欢,所以有时候我会伺候伺候他,哄他开心开心。我把他的分身一含到底,被湿热口腔包裹的那一刻,本就十分硬挺的分身竟然又胀大了一圈。我一边含,一边抬眼望着哈丹,哈丹亦低头看着我。这种被爱人亲眼看着口淫的刺激叫我俩都兴奋起来,我闭上眼睛,彻底地沉迷进去。

    哈丹的分身极粗长,随着不断地吞入吐出,龟头直抵我喉咙深处,顶的我喉咙发痒,不得不加快速度,缓解这种感觉。这更给了哈丹鼓励,肉柱在我口中不断发胀变硬,爆出虬结有力的纹理又再被我的舌头包裹,我甚至吐出哈丹兴奋到偾张的分身,将他的囊袋挨个含入口中吸吮,嘬出满室淫靡的水声。

    外面冷风呼啸,帐篷内却因这场情事而迅速升温。我直起身,将哈丹的裤子完全脱了下来,扔到地上。又脱了自己的,从床头的抽屉里取出软膏,挖了一坨抹在穴口。软膏清凉,后穴滚烫,二者相碰,我不由轻轻一颤,手臂也软了。忽然哈丹将我搂进怀里,抓住我的手腕,引导着我的手指,将软膏塞了进去。

    借着软膏的润滑,轻松便进了一指。哈丹一手搂着我的腰不断摩挲,甚至在我的臀上流连,一手攥住我的手腕,引导着我进出。我真不知是自己在给自己扩张,还是哈丹在给我扩张。穴口很快变软,哈丹引导我又进了一指,我伏在他胸口,只觉不过两指而已,自己已然饥渴难耐,亟不可待。

    我抬起头,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他低头吻了吻我的发顶,很有耐心地叫我再进一指。

    我的手指不如哈丹粗,进了三指也不算完全扩张。可再加,我不愿意了。我难受地扭动着身子,不想等了,想叫哈丹直接进来,我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也忍得很辛苦,却还这么沉得住气。哈丹无奈地叹,知道支使不动我了,只好将食指贴着我的手背,从已经松软的穴口探了进去。

    不知是不是存心戏弄,哈丹的食指侵入后就一改初衷,竟生生插在我指缝之间,在肠壁的包裹下,于我体内玩弄起我的手指。这比简单的插入更令我兴奋一百倍,我下意识想抽出手,却浑身软得没有一点力气。哈丹的食指在我的指缝间穿梭,更恶意地用指尖拨弄我的指腹,这一切都疯狂地刺激着我的肠壁,叫我忍不住发出一声声催促地浪叫。

    “阿哥,阿哥……”我的声音带了自己都没发觉的抽噎,“求求你……”

    穴口已经完全对他敞开,内里也做好了迎接他的准备,哈丹将我翻身压在身下,早已勃发的性器抵在我的穴口,用力捅了进去。

    “啊——”我放肆地叫喊出声,竟在他插入的那一刻直接射了。

    精液迸射得哪里都是,彼此的小腹胸口一片白浊。我无力地望着哈丹,哈丹突然用手指挑起溅在我腹间的一滴含在嘴里,低头吻了下来。

    浊液入口,初时有一点点腥气,随着热吻加深,渐渐消逝在彼此的唾液中。我抬高两腿夹住哈丹的腰,在他的进出中有如身置情欲的大海,不断上下摇动。哈丹的衣袍斜开三颗纽扣,我躲开他的吻,用唇舌将纽扣解开,吻在他的喉咙,同时将他的衣襟敞开,抚摸他的胸口。哈丹身上伤痕众多,今次的伤在胸口,绷带从肩膀一直裹到肋下,渗出一丝浅红的血迹。我心疼地摸上去,摸疼了,哈丹便一个挺身,重重地撞进来。我被他顶的摸不下去,胳膊无力地垂在床上,他将我的腿拉高,几乎将我对折起来,又撞进去。

    我里面早已湿的不行,哈丹射进去时,我竟不知沿着穴口溢出的是肠液还是精液,只知道自己已经狠狠地给他填满了。我渴求着他,他亦要不够我,射了一次,分身竟没完全软下去,他抬起我的一条腿,叫我侧卧着,从侧面再次进入我。我不断喊他的名字,喊他“阿哥”,喊着喊着,不知怎的,再也喊不下去。他把我抱起,让我坐在他怀里,一边从下而上快速地进出,一边满怀爱意地吻我的眉心与眼睛。这一夜如此漫长,我们做了四五回才停。满床狼藉没力气收拾,哈丹双臂将我一搂,我们就这么彼此拥抱着睡了过去。

    翌日,先知通告草原,承认狼王哈丹乃草原唯一之王,以天赞大神之名问羌族牧仁王王十条不赦之罪。先知之语像乘了风,几日内便传到了草原每一个角落。亵渎神灵,不敬先知乃是重罪,羌族内部本就暗潮汹涌如一盘散沙,先知发话之日,羌族葛尔部、阿角部、常山部立刻起兵反叛,乌恩与那日松部首领则带人谒见狼王与先知,表示愿意归顺。同时,狄族拔营而起,以轻骑开路,三日内连下羌族四部,不过数日,羌族内外受敌,节节败退,狄族大义之名,高歌猛进,至三月初十,狄族已兵临羌族都城格朗十里之外。

    哈丹仁厚,令狄族在十里外驻扎,给城内的牧仁王三天时间考虑是战是降。考虑到牧仁王还干出过偷偷转移先知跟金银财宝这种事,他还秘密派出几位勇士率兵堵住格朗城通往外界的各条通路。第一日围城,格朗城内安静如许,守城骑兵与我们遥遥相望,至夜中,却有一队轻骑快马逃出,往东南方向而去。东南方向是勇士巴雅尔驻守,他当即把对方拦了下来,双方在城外大战,没打一会儿,弄死七个,生擒三个,另有几人护着主子,纵马又逃回了城中。

    “我猜那里头肯定有牧仁那老王八蛋!”巴雅尔十分耿直,把人憋回去了,还跟哈丹抱怨,“怪我手慢,怎么就没弄死他,立个大功?”

    哈丹哈哈大笑,仍重奖了巴雅尔,并把生擒的三人拉到两军阵前。他早说过,给牧仁王三天时间考虑,降则不杀城中一人,战则正大光明决战。夜半出逃,鬼蜮之举,男子汉所不齿。他将此三人斩首阵前,并叫羌族士兵传话给牧仁王,三日时间不变,还有两日。

    那日与狼一战之前,我曾灵光乍现,想出了战场上使用火铳的阵法,回来后与哈丹讨论,将此阵法完善。然操练日短,士兵对阵法尚不熟练,哈丹深思熟虑过后,决定今次暂不叫火铳队上战场。我有点失落,毕竟练了这么久,不过转念想想,练兵的目的,不就是为了震慑四方,止戈休兵?若草原能代代风调雨顺,和平,胜过任何一场胜仗。

    时候不早,哈丹尚有公务未处理完,我有点困了,先行回起居帐休息。决战将至,营中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兴奋的气氛,我穿过两顶帐子,正要回自己帐中,突然,身后响起鬼祟的脚步声。

    大战前夕,不可掉以轻心,我第一反应是奸细,回头喝道:“谁!”

    “陛下。”

    我微微一怔,随后,暗处缓缓走出一老一少,两个身影。

    “陛下,臣来迟了!”

    我从没想过今生还能再见孟士准。

    他穿着改良过的羊皮袍,一副中原商人打扮。六年前还黑如乌盖的头发,此刻已然半白。灯火不亮,看不清他的脸,只能隐约看出他眼角眉梢大片的皱纹,说起话来,声音更像过了刀片,嘶哑得瘆人。

    在我记忆中的殷燕宁,除了气急败坏要置我于死地那一天外,一直是气质端方的翩翩公子,孟士准是他父亲的学生,与他有同门之谊,听闻旧时感情也极为深厚。当年我听说他留孟士准一条命,以为他终究念一点旧情,如今看来,也许不是他想留孟士准的命,而是孟士准的命他拿不去。

    拿不去,却也能叫你活得如蝼蚁。曾经的内阁首辅、文坛领袖孟士准大人如今不过五十几岁,看上去,竟已如耄耋老人了。

    孟士准身旁的是个年轻人,我看着眼熟,一时半会儿却想不出他是谁。两人皆是商人打扮,我听白虎说过,中原来的那几个卖火铳的商人一直想见我,我没见,原来是他们。孟士准喊了我两声“陛下”,我没有应,只冷冷地看着他,他向我走了几步,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陛下,上苍垂怜,令吾皇尚在人间!”孟士准一语未毕,已老泪纵横,“陛下,臣是来接您回去的。如今朝中奸臣当道,小人横行,幼主不能掌事,太后优柔无能,百姓日日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朝廷上下亟待明君圣主回朝,救黎民于水火!”

    孟士准看来吃了不少苦,光是能找到这里,跟着狄族士兵奔袭多日恐怕就要了他半条命。可我听着他的话却有点想笑——他忘了自己被人骂是“奸臣”,我被人当“一代昏君”那时候了?

    君臣一场,如今重逢,我漠然不语,孟士准涕泪交加。许是见我毫无反应,孟士准眼泪稍住,痛声道:“陛下,自臣偶然得知您尚在人世,至今已寻了您三年了。若不是坚信终有一日会找到您,也许臣这副龙钟病体早就付于土中。臣此来之前,已先斩后奏,联络了边城守将魏铎,朝中亦有不少臣子心念陛下,只要陛下肯站出来登高一呼,天下必然一呼百应,届时还位回朝绝不是空谈!”

    孟士准仰头朗声道:“陛下,臣已报必死之志,若您肯同臣回去,臣舍去残缺病体,为您光复社稷,若您不肯,这茫茫草原就是臣的归宿,臣愿一头撞死在您马前,陪您一同长留草原!”

    “恳请陛下以祖宗基业,江山社稷为重,即刻启程回朝!”孟士准身旁的年轻人一头磕在地上。

    他们的动静不小,四周巡逻的士兵已然听到声音,开始注意这里。我眉头微皱,不由退了一步,想同他们保持些距离,这也许叫孟士准觉得我想走,于是膝行着过来抓我袍角。我更退几步躲开,正在这时,哈丹走了过来。

    他当是处理完战报,要回来歇息。离得老远,我瞧见他,他也瞧见了我,还对我笑,走到近前,他却微微有些怔了。

    “孟大人?”哈丹一眼就认出了孟士准,用汉话道。

    孟士准恍若未闻,眼角都不曾斜一斜他,只急切地看着我:“陛下,江山社稷危在旦夕,请即刻随臣回朝!”

    哈丹走到我身边,若方才他只是怔,这会儿已然脸色都变了,一双眼紧盯着我,里头看不出情绪。我望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一旁的孟士准见此情形,竟匍匐在地,爬了上来,两手抓我袍角:“陛下!”

    “放肆!”我心里乱极了,一声冷喝,转头用狄语吩咐道,“是谁准许这两名商人在军营自由走动?把他们带下去关起来,没有命令,任何人不许放他们出来!”

    士兵早已围在四周,一声令下,不过眨眼,孟士准与那年轻人便被拖了下去。孟士准心有不甘,离得老远仍能听到他嘶哑的喊声,我心烦意乱,不愿再听,转身要回帐中,哈丹却拦住了我。

    “十一……”

    “决战在即,大局为重。”我打断他,“有什么事打完仗再说。”

    三月十三,三日之期已到,羌族龟缩未降,清晨,狄族大军兵分四路,向羌族都城格朗发起总攻。哈丹兵分四路,由巴雅尔领东路,截住对方去路;呼尔楞领南路,进城之后拿下羌族贵族;心思细腻武艺高强的庆格尔泰率北路军,进城后安抚全城百姓;精锐东军则由哈丹亲自率领,一往无前,直捣羌族王宫。

    羌族屯全族兵力与我一战,我方对格朗城亦势在必得,这一仗打得极为艰难,双方几乎拉锯一般,你侵入我三里,我必在别处找补回来。攻城战直打了一个晌午,我军打到最后已近肉搏,才终于在东路军的英勇突击下将格朗城的防卫圈豁开一个口子。随后北路南路捷报频传,我军长驱直入,羌族一溃千里,铁蹄踏破格朗城郭,百年名城如失去庇护的婴儿般,完全在我们面前敞开。

    格朗城已存在百年,两族未分裂之际,这里便是草原最大也最繁华的所在。哈丹在赤都还居住在王帐之中,这里竟已模仿汉地,为王室贵族建起了砖瓦宫墙。那层叠宫城鹤立鸡群般屹立于众多毡帐之间,在平时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此刻城破,却无情地向我们昭示了王公贵族所在。自去岁开战以来,凡上战场,我必在哈丹身旁,入城之后,我俩却分兵,各率一队人马迎敌。

    我队且战且进,入城后便按原计划清扫宫城外围。城内一片混乱,穿着小羊皮袍的婢女与仆从尖叫着四下逃窜,还有衣着华贵,一见便地位不凡之人低头乞怜,我叫人缚住他们双手双脚,严加看管。于宫城西门,我队与牧仁王雄鹰队的一支遭遇,好一番苦战方将其尽戮。我方损失过半,其余人连我在内,也或多或少受了伤。

    众人一刻不停,在马上裹伤,换刀,再战,直砍得数把钢刀都卷了刃,突然有人喊道:“火!着火了!”

    我勒马回看,不远处王宫主殿的方向燃起了熊熊大火,黑烟盘旋而上,熏黑了半边天。

    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十三岁那年,京城城破那日。

    大哥与八哥将京城作为皇权的赌注,正比赛是谁先将屁股坐在龙椅上;父亲号令天下一生,却在临终时对这个天下无能为力。我记得那时也燃起了这样一把火,大半个京城葬身于火海与刀戈,我在殷燕宁的保护下匆匆逃离京城,没人知道就在不久之前,这天下已然换了帝王,那个人就是我。

    原来已经这么久了……

    宫城局势稳定,这场草原大战胜负已分,身边人问我是否要去救火,我想了想,点点头。

    他们纵马而去,我一个人留在原地善后。

    此时呼尔楞部已进城,宫城内外已完全在我方掌控中。我放松马缰,四下查看是否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突然,身后传来一声马嘶。

    那声音尖利至极,不像寻常马儿嘶鸣,我觉得不对,一拉马缰,阿凤转头跑了回去。

    马嘶传来的地方正是王宫马厩之一,此处十分宽敞,能同时容纳数百匹马。此刻马厩中空空如也,唯有角门处孤零零站着一匹,正焦躁地用前蹄擦着地面,脖子拼命乱甩,发出刺耳的嘶鸣。

    在马儿身旁站着个人,那人腰粗肚圆,个子不高却很胖,身上披了件染血的狄族外袍,因为太小,袖子紧紧绷着像随时都要炸开,前襟系不上,露出里头的衣服,一看就是刚从死了的狄族士兵身上扒下来,急急忙忙套在身上的。他虽在羌族宫城,里面穿着的却是地地道道的汉人服饰,再看他腰间佩玉,哟,这人竟是个正四品官!

    我瞬间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也不知是羌族先向中原示好,还是中原先搭上了羌族的线,怪不得前几天深夜牧仁王率人往东南方向跑,原来是想跑到中原,找殷燕宁庇护。

    就不知毕生视羌族为仇敌,宁可战死也不议和的卫明肯不肯同意。

    我轻夹马腹,阿凤知我心意,缓缓走向这位正四品大人。那人见我手提长刀,浑身浴血,简直如见鬼一般,骇得直翻白眼,指着我说不出话来,再见我不疾不徐而来,马蹄踏起尘土,他的身子突然向后一仰,整个人先是一哽,而后打起颤来。待我越靠越近,他突然拼命拽起旁边的马缰。那马缰缠到门旁的栓木上打了个死结,硬拽怎么都拽不下来,他眼见我马上要走到眼前,忽然扑通一声跪倒,脑门撞地,捣蒜般向我磕了十来个响头。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

    陛下?

    我微微一怔,定睛细看,良久,终于想起了这人是谁。

    殷豪。

    他是殷阁老的侄子,殷燕宁的堂弟,当年京中有名的纨绔。我记得他曾经酒后打死了人,按律当斩,他家里给了亡者家人一大笔钱,换来人家改口,说是亡者自己体弱,惊吓而死,又哭着去卫明府上跪求。求他跟我说说情,饶这混蛋一命。殷燕宁当时下落不明,所有人都当他死了,殷豪便是殷家这一代唯一的男丁。卫明做小伏低来求我,平日里见不着的温柔话说了两大车,我心情一好,乐得做个顺水人情,便念在殷阁老与殷太傅对社稷有功的份上,把斩立决改了仗二百流放。

    记得他杖刑那日,我曾亲自到场看热闹,这混蛋打人的时候叫嚣得好像个霸王,被打了两下就叫得像杀猪一样,打到第二十下,脖子一梗,干脆昏死过去。我烦他怂,就顺嘴跟旁边的刑部官员说往后要有大赦,你记得别那么着急放这孙子回来。以为会好好熬他一阵子,让他懂点做人的道理,怎么,哥哥一掌权就把你赦了回来,还提拔你做了四品官?

    出使草原是苦差事也是美差,来日还朝,哪怕你是个草包,也能借此平步青云,四品升三品,三品升二品。你哥哥殷燕宁,他还真是用心良苦。

    我远远地望着磕头不迭的殷豪,造化弄人,竟叫我在此碰见了殷家人。他认出我,叫我“陛下”,让我饶命——他竟还承认我是皇帝!

    天底下可有比这更荒谬的事?

    我翻身下马,噙着冷笑,一步步走近殷豪。殷豪吓得翻了个跟头,圆滚滚的身子跟肉球似的在地上打滚,拼了命地躲。他的头磕得太厉害,磕破了,泥土跟血混在一起,脏兮兮的恶心极了。我一直走到他面前,逼得他缩到墙角,再无处可躲,然后高高地举起刀,狠狠地劈了下去。

    “啊——”

    殷豪像杀猪似的哀嚎,整张脸埋进掌中,一股腥臭气传来,他竟尿了。

    我忍不住笑了出声。

    马缰被我砍断,马儿挣脱束缚,扬起前蹄,放声嘶鸣。殷豪等了片刻,发现自己没死,傻子似的抬起了头。

    他脸上黑一块,红一块,白一块,可是从鼻梁到嘴唇那一块,真像殷燕宁。

    我轻轻一笑,收刀入鞘,转身离去。

    这一仗以牧仁王于王宫中绝望自焚告终。狄族攻破格朗城,俘虏王公贵族超过三千人,接收羌族士兵、百姓、牲畜、粮食、领地不计其数,大获全胜。

    格朗城在这场大战后千疮百孔,哈丹留下一队人马善后,狄族余下大军仍回城外大营驻扎。入夜,营中燃起篝火,士兵们彻夜饮酒,狂欢庆祝,酒意上头,甚至举刀起舞,引吭高歌。最出风头的是一年轻人,他刚满二十岁,白日一场大战,他亲手将狄族深恨的叛徒济格斩首于刀下,成了全族的英雄,哈丹亲赐自己的腰带给他,勇士呼尔楞也答应收他为徒。

    年轻人难掩兴奋,放声高歌,唱到动情处,万千将士齐声应和。这场大战自去年十月一直打到今年三月,因赤都被毁而起,至格朗城被毁而终,胜利固然值得庆祝,但那些因战争而死的同袍、百姓亦为这场胜利加上了悲壮的注脚。当日先知曾预言哈丹会成为草原之王,天下之王,经此一战,预言已实现了一半,不知另一半是否也能实现呢?

    月至中天,豪歌未停,饮酒不歇,我手拎酒坛,悄悄起身,背对众人,径自往火光昏暗处去。

    独行不远,有一青灰大帐,帐中设一木制牢房,为关押俘虏犯人所用,大营开拔时可直接套马拖走,十分方便。因今次俘虏众多,哈丹叫所有俘虏迁往别处看管,因此牢中只有两人。我掀开帐帘,里头只点一盏小灯,灯火摇曳不过黄豆大小,只能照亮周围不过三寸有余。我提着酒坛走过去,一直走到牢门前,里面两人才看出是我。几日不见,两人皆消瘦憔悴了许多,见我来,二人双双下跪行礼。我摆摆手,示意他们免了,同时掏出怀中铜钥开门,走了进去。

    “我们赢了,外面正在喝酒庆祝,这胜利的美酒,你们也来喝一碗吧。”

    我弯腰取过二人面前的酒碗,先是倒了一碗给孟士准,孟士准一饮而尽,而后又倒了一碗,递给他身侧的年轻人。年轻人毕恭毕敬接过,慨然道:“草民夏炎谢陛下赐酒。”

    夏炎这名字我没听过,不过这副脸孔,我在脑子思索几日,已然记起来了,于是道:“我记得你,当日边城互市,你敬了我一杯酒。”

    夏炎道:“正是,陛下好记性!夏炎四年前拜入老师门下,自得知陛下尚在人间,一直协助老师东奔西跑,找寻陛下的下落。当日得知陛下身在狄族,夏炎本想借互市之机混入草原,不想竟在边城得遇陛下。”

    他仰头将酒饮尽,虽跪着,腰板却挺得笔直,双眼在这昏暗牢房也不改明亮,好一个年轻人!

    我道:“你拜了当今文坛魁首孟士准为师?你的前途不可限量。”

    “学生拜老师为师并非为功名利禄,乃是为天下苍生。”带着不可言说的少年锐气,夏炎朗声道。

    我笑了笑,对这句话不置可否。见旁边有块地方凸起一块,还挺干净,我一撩袍子,坐了上去。

    “说吧,”我看着孟士准,“是谁派你们来的?”

    夏炎微微一怔,意识到我在疑他,脸色当即变了,身子前倾,像要与我争辩,然而一双手横在他胸前,拦住了他。

    孟士准静静地望着我,我亦一动不动望着他,良久,他缓缓说道:“陛下当日暴毙,殷太傅突然还朝,臣曾诸多疑心,要联合刘岭大人、崔洋大人等一同向新皇与太后施压,彻查陛下死因。然而未及臣等有所动作,殷太傅与镇国公便率先发难,将臣革职流放。臣事后方知,刘岭大人早在陛下在位之时便与殷太傅暗中联络,臣等欲施压一事也是他向殷、卫二人通风报信。他们这样做,等于坐实了陛下之死另有内情。”

    “将臣下狱之时,镇国公力主问斩,是殷太傅念在臣毕竟对社稷有功,改为流放。朝中皆盛赞殷燕宁有容人之量,更有人说他是念在臣曾投在其父门下为徒,彼此有同门之谊才留臣一命。可臣对这位师弟最是了解,他与老师不同,老师是真正的宅心仁厚,师弟这副菩萨面孔却是演出来给人看的。他是想用我的命做饵,一点点将朝中不满他的势力都钓出来。因此臣离京之时想尽办法将此消息传递出去,保全了不少朝臣。”

    “臣于西南之地蛰伏三年,受尽苦楚,发妻与幼子先后病重而死,长子患病致双目失明。臣本也数次到了鬼门关,多亏夏炎一家延医请药,才救回臣这一条命。机缘巧合之下,臣见到了崔洋大人的孙子。他的母亲是崔洋大人幼子的外室,不曾为外人知晓,因此崔洋大人诛九族之时,他与母亲能保全一条命。他冒死为我带来消息,原来崔大人当年已查出陛下未死,可惜未能查出陛下下落便被戮尽满门。臣听闻此事后心绪难平,只想即刻动身找寻陛下下落,可臣身为流放之人,四周无处不是殷燕宁的眼睛,想要脱身,谈何容易?没想到恰在这时,殷燕宁不想留臣这个鱼饵,要斩草除根了!”

    孟士准忆起过去,本就嘶哑的声音更添沉重:“殷燕宁派人来结果老臣性命,臣将计就计,李代桃僵,金蝉脱壳。这三年来,臣与夏炎一直在到处搜寻陛下的下落,艰难之中,多承朝中故旧相助。然而一来陛下尚在人间之事事关重大,不宜太多人知晓,二来臣当为已死之人,所以臣既没牵涉过多人参与其中,也从没让他们知晓内情。去岁,臣偶然从往来草原的行商处得知狄族有一男子汉话说得极佳,又多得狼王青睐,臣直觉此人正是陛下,于是不远千里与夏炎来到边城。上天垂怜,叫夏炎认出陛下,臣三年奔波,六年艰苦,终于如愿以偿。”

    孟士准磕了个头。

    “陛下怀疑臣,臣心中绝无怨恨。世事多变,人心难测,今日若是臣与陛下异位而处,臣也绝不会轻易相信陛下的话。”孟士准道,“然臣问心无愧,愿以一死换来陛下信任。若陛下肯因此信臣,起兵回朝,夺回皇位,臣死得其所!只是臣死前,有三件事要与陛下说明——”

    “其一,”孟士准说,“臣已先斩后奏,秘密联络了伏虎关守将魏铎。魏铎惯与卫明不睦,如今他虽镇守伏虎关,但新帝,抑或说殷、卫二人却对他极为不信任,凡他要求之事处处掣肘,兵部更处处排挤他。臣动身前往草原时收到消息,兵部有意派人前往伏虎关,名为协助,实为监视,若此人当真成行,魏铎军权不保。因此,魏铎愿助陛下起兵。”

    “其二,”孟士准继续道,“朝中仍有臣子心向陛下,他们虽不知陛下尚在人世,但陛下振臂一呼之际,他们可堪大用。可惜的是,这些臣子本就人数寥寥,近年朝局不稳,又有许多或被罢官免职,或已发配流放,可用者不过数人。这些人的名单我已告知夏炎,来日陛下起兵,可以这些人为助力。”

    “第三,”一豆灯光猛地一抖,孟士准视若不见,直视我道,“殷燕宁与卫明面合心不合,请陛下切记此事!”

    不知怎的,我眉梢突地一挑,心中竟隐隐开始不安。

    孟士准却泰然自若,仿佛了却心事一般,长叹一声:“这便是臣要与陛下所说的三件事了。身为人臣,臣得陛下多年照拂,无以为报,此身还予吾主,愿上苍庇佑吾主江山永在,盛世万年!”

    孟士准伏地叩首,而后身子猛地一挺,竟朝坚硬的木梁撞去!

    为防犯人逃跑,牢笼所用的木料极为结实,孟士准这一撞,若真真撞实了,哪有命在!我急得双手并用,甚至拿自己的身体去挡,好不容易抢先这老头一步,横在他与木梁之间。

    孟士准来不及收势,一头撞在我肚子上。我被他撞得五脏六腑都要移位,险些吐出来,这才信了这老儿不是骗我,他是真的寻死!

    我又气又急,一股火都发在夏炎身上,骂道:“你的老师在你面前寻死,你怎么不拦着他?!”

    “若能以老师的命换陛下痛下决心,老师求仁得仁,我当为老师高兴才是,为何要拦?”夏炎目不斜视,甚至不看我怀里的孟士准一眼,淡淡道。

    好,极好,孟士准还是那条老狐狸,老狐狸又教出了小狐狸。我用力将孟士准推回夏炎怀中,夏炎扶住老师,师生二人不发一言,一齐盯着我。我被他们盯得气也不是,怒也不是,胸腔深处涌出两声冷到极点的笑,转身拂袖而去。

    出了囚帐,我才发现哈丹竟在外面。

    不知哈丹在外面站了多久,又听了多少,我俩双眸对上,他欲言又止,我也不想听,绕过他,径直往起居帐中去。一路上我走得又快又急,哈丹始终缀在我身后两步,等进了帐,他叹了一声,道:“十一……”

    我转过身,搂着他的肩膀吻上去。哈丹不意我会吻他,一时被我亲得愣了。我见他榆木疙瘩似的站着,既不给回应,也不把我推开,心中更加烦乱,忍不住唇间轻启,用舌头撬开他的牙关。他喝了酒,唇齿间都是烈酒的火辣与醇香,被我的舌三番四次着意挑弄,双唇微启,终于有了回应。

    我将他扑在床上,两腿跪在他大腿旁边,跪坐着吻。哈丹的手掌从我肩头一直摸到臀,在热吻间反复揉捏我的臀峰,仿佛与我交媾般将我上下推动。隔着几重布料,我的分身摩擦着他的,同时,我将哈丹的衣襟一直扯到小腹,咬住他的颈侧,舔吮他的乳头,沿着哈丹胸口结实的肌肉吮吻,吻遍他的每一块伤痕和每一根肋骨。

    我迫不及待想挑起他身体里的欲火,与我胡天胡地做一场,直做到明日日出,再做到明日日落才好。心里有一把火正烧灼着我,只有哈丹的进入能将其释放,然而我卖力地吻了许久,哈丹胸口剧烈的起伏却渐渐平静下来,连鼻翼间急促的呼吸都消失了。

    我抬起头,哈丹正望着我,黑曜石似的眼睛里满是心疼。

    我不想被他心疼,他越是这样看我,我心里越是烦透了。我扑上去,狠狠咬住他的唇,狠狠的咬,要他回吻,直到咬破了,他也没有回应我。

    我撑起身子,哈丹的唇沾了血,红得吓人。

    我怔住了。

    心里有什么硬挺着的东西在哈丹的血中溃不成军,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抚摸上哈丹的脸颊。

    “在草原上,野狼把我压在身下,要咬断我喉咙那一刹那……”我说,“我心里想,原来这就是我的归宿了……我竟不是死在我的龙床上!”

    我直起身,脊背微弓,坐在床边。哈丹亦和衣坐在我身旁。我俩对坐无言,半晌,哈丹问我:“十一,你要回去吗?”

    我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低头望着脚下的地毯。虽在军中,一切简陋,但狼王的起居帐仍铺着毯子。跟哈丹在一起这些年,我衣食优渥,就算不如京中精致奢华,但在草原上已属人上人了,可是:“这六年来我从没有一刻放弃过要回去。跟你学功夫的时候,还有教孩子们汉话的时候,我都这么想。草原很好,可我姓朱,我生于庆朝皇后的寝宫内,是文帝之孙,明帝之子,当今天子!皇宫才是我的家,天下才是我的归宿,草原再好,我不属于这里。”

    “你问我要不要回去?”我转头望向哈丹,牙关咬紧,比我以为的还要坚定,“我要,就算再过六十年,我还是要回去!”

    我问哈丹:“你不愿我回去,是吗?”

    “太危险。”哈丹道,“你一无所有,而他们手握天下兵权,又有新帝在手,起兵事成的几率不到五成。十一,留下来,我能护着你平安到老,你若回去,我无法再救你一次了。”

    “可我宁愿死在回家的路上,也不愿在草原隐姓埋名,平安终老。”我斩钉截铁道。

    哈丹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右手捏住左手食指,捏得骨节发白。他思考时总喜欢捏自己的手指,尤其是在我提出什么让他为难的要求时。可这次的要求,只怕比之前所有的加起来都更叫他为难,毕竟此去凶险难测,也许一别便是永别。

    哈丹不是优柔寡断的人,正因他果断干脆才能在数月间攻下羌族,成为草原之王。可这个决定却叫他犹豫了这么久,我心里难过极了,忍不住想,若是下决定那么难,不如我来吧。

    哈丹却突然道:“孟士准的话是否可信,还要仔细去查一查,他说边将魏铎愿助你起兵,我也得叫人去探探虚实……”

    我微微挑眉,眼睛瞪圆了看着他,不明所以。

    他摇摇头,将我的手抓在掌中,叹道:“这些年你的心思虽没说出口,我也知道一二。咱们日日在一起,你真以为瞒得住我么?”他怅然笑道,“十一,阿哥只盼你这一生平安喜乐,若你不能喜乐,平安又有什么稀罕。想回就回去吧,只有一件事,你得答应我。”

    我靠过去,柔声问:“什么事?”

    “走之前,咱们要把喜事办了。”哈丹指着我颈间那颗狼牙道,“我的聘礼已经下了,你不过门就想走吗?”

    我微微怔忡,不由“嗤”的一笑,张臂扑进了他怀中。

    大军在格朗城整肃几日便启程返回赤都,赤都早接到捷报,我们一回去便受到赤都百姓的热烈欢迎。几月不见,赤都已然重建完备,甚至比之前更加繁华热闹。这场大战之后,狼王便是草原之王,狼王与先知所在的赤都也将成为草原的中心,草原人人向往的地方。

    还未抵达赤都,哈丹便先行着人回去准备我们的婚事。我跟哈丹在一块这么多年,虽然人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可没有仪式,终究少了些名正言顺。

    狼王娶亲乃是大事,光婚礼时的吉服就准备了好几套,摆在我面前任由我挑。那吉服件件都好看,料子也各种各样,有小羊羔皮的,水貂皮的,白兔皮的,还有部族献上来的那都不知道是什么皮的。一族之王娶亲有常例可循,然而大战刚过,将士凯旋,又是在狼王统一草原之后紧接着就办婚事,这场婚礼注定隆重奢靡。我听说摆我眼前这几套不过是总数的十分之一,还有许多在后面排队,等着拿到我眼前呢。

    吓得我赶紧选了套火狐皮的吉服。那皮料一水儿的顺滑鲜亮,处理得好,还不掉毛,哈丹摸了摸也赞不绝口,道:“既然你穿红的,我也陪你穿红的好了。”

    草原上新人成婚一般穿白色或蓝色,我俩也算开了先例了。

    成婚的吉日是先知给我们挑的,选了回到赤都后的第三天,他甚至主动提出愿做我们的证婚人。要知道先知乃天神之子,光是在婚礼上露一露面便已足够如意吉祥,做证婚人真是谁都没有过的荣耀,我与哈丹感念在心,然此恩此情,真真无以为报。

    狄族传统,新人成婚前夜,过了午夜便不能再见。我跟哈丹本来住在一块,前一夜也不能住一起了,我得搬出去,找个地方当“娘家”,第二天哈丹来“娘家”接亲。我哪有“娘家”,就把白虎大哥的家当“娘家”,用过晚饭,空着手就搬了过去,走到帐前一撩帘子,霍!乌压压的一片人,好像整个赤都的女人都来了。

    我吓得转身就往回走,不知谁眼尖瞧见我,呼喝一声,大嫂阿姐们七手八脚把我拽了进去。

    里头没男的,就我一个男的,我看大嫂阿姐们也没把我当男的,这个给我挑镯子,那个给我挑项链,那项链上的宝石个个有拳头大,串起来戴脖子上足十斤沉,她们这就往我脖子上套。我好不容易逃了,身子没站稳,又被人按在椅子上,头发打散了,给我编辫子。

    要是姑娘家成婚,得戴头冠,梳发髻,我是男子,哈丹便说我俩都作新郎打扮就行。新郎官头上要编一百根辫子,辫子里缠上五彩绳,寓意和美喜乐,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们给我编,看着看着困了,睡了一觉,醒过来,辫子竟然还没编好!

    我有点崩溃,更叫我崩溃的是,白虎大哥的大女儿拿了一盒子珠花在我头上比量,问我:“孟和先生,你想戴哪一个?”

    我说:“我不戴花!”

    “不戴花怎么成?”白虎大嫂把盒子接过来,仔仔细细,一个一个地比,“新娘子戴满头的花才不显得寒酸。”

    我被噎得简直说不出话,快吐血,一眼扫到门帘掀开,哈丹走了进来,大叫道:“哈丹救我!”

    哈丹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来,问:“怎么了?”

    我拿眼神扫扫旁边的珠花,哈丹眼睛一瞪,迅速会意,对白虎大嫂道:“大嫂,别戴那个,那个不好看,不如……”他从盒子里挑啊挑,挑出个海棠花形的,笑道,“换这个吧!”

    我气得一口血吐了出来。

    在我的坚决抵抗下,白虎大嫂终于放弃了给我戴满头花的念头,还把那些能压断人脖子的项链首饰都给省了,唯独哈丹挑的那朵海棠花,因为小,我心软,同意拿它固定住满头的小辫,勉勉强强戴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

    然后净面,剃须,修眉,在是否涂点胭脂红嘴唇这个问题上我又是一番死扛,最后拾掇完毕,一屋子女人围着我道:“孟和先生生得真是好,细皮嫩肉,打扮起来真像个大姑娘一样!”

    ……我并不觉得这是夸奖,谢谢。

    然而就连身边的哈丹也含情脉脉地望着我,甚至蹲在我腿边,轻轻抓住我的手。

    “以前师姐问我要找什么样的人做媳妇,我说,要找好看的人。”他说,“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想娶你了。”

    我抿着唇,忍不住笑,低头看着他的手,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我促狭地问:“阿哥,你是不是紧张?”

    哈丹紧张到了第二天早上,他来白虎家迎亲的时候连走路都不会了,手里头拿着马鞭,一迈步,整个身子跟着晃。他在许多人的簇拥下来到白虎帐前,白虎大嫂为首,一众大嫂阿姐们守在门口刁难。我悄悄掀开门帘往外看,看他为了见我,以堂堂狼王之尊,扯着五音不全的嗓子唱叫门歌。那歌声之难听,真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差点给我笑到地上,结果不小心扯大了门帘,半个身子露出来,哈丹不唱了,远远地叫我:“十一,我看见你了,快出来,跟我回家!”

    我掀开门帘就走了出去,白虎大嫂过来拦,说新娘子哪能自己往外跑,我说大嫂你可别折腾他了,把他惹恼了,不要我了可怎么办?

    哈丹连说不敢,马鞭一头递给我,另一头自己抓着,带我往祭坛前走。

    祭坛前已然聚集了无数牧民,有的手里拿着各色吃食,有的手里捧着今早刚摘的花。狼王成婚,赤都筵开三天,家家户户都拿出了逢年过节才有的吃食招待来客。我与哈丹一个身披火狐皮大氅,一个身穿红色封腰吉服,一路走到祭坛顶端,双双跪在先知身前。

    先知亦着盛装,更手持唯有大祭礼时才奉出的手杖,目光在我与哈丹身上温和地扫过一圈,又依次扫向我们身后伏首跪地的人群,而后起身。扬首为礼,将这桩婚事敬告上苍;俯身向地,让草原各处都铭记我们的姓名。然后他手持手杖,用红宝石制成的手杖顶端在哈丹与我的头上轻敲。

    “哈丹,孟和,我承上天之命,在此为你们见证……”

    先知将手杖递到哈丹身前:“哈丹,你是否愿意与孟和结为夫妇,共享富贵,共度苦厄,直到死神来到你的面前,你也对他不离不弃?”

    第1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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