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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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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昏君 作者:车厘子四时江南江南四时樱桃认真脸

    第11节

    哈丹恭敬地捧住手杖一端,在先知问话时,他转头望着我。今日日光如此好,他的眼睛吸足了光,那倒影里全是我。

    “我哈丹愿与……”他顿了顿,叫出我的本名,“朱毓结为夫妇,保他一生富贵喜乐,无灾无厄,生死不离,永不相弃。”

    先知又将手杖一端交到我手中:“孟和,你可愿与哈丹结为夫妇,共享富贵苦厄,生死不弃?”

    我张张嘴,却忍不住回头望向身后的人群。

    那其中有不少熟悉的脸孔:央吉、白虎、阿格木,呼尔楞,额青,还有已获自由,藏身于人群中的孟士准与夏炎。我已萌去意,今后生死难料,如何能在先知面前保证“生死不离,永不相弃”?

    我深深凝望哈丹,哈丹像猜到了我在想什么,一脸宠溺地回望着我,仿佛我说什么他都不会介意。

    呆子,你以为我会说什么?

    我轻轻笑了,仰头直视先知,以平生最大的声音,用汉话道:“我朱毓愿与哈丹生生世世,永为夫妇,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

    白日婚礼结束,入夜我们回到帐中喝交杯酒。仪式忙了一天,到这时候已然精疲力尽,回去的路上我悄悄对哈丹抱怨,幸亏一辈子就一回,否则要累死个人,哈丹点点头,道说不定是故意这么复杂,好叫你累得再也不敢来第二回。

    白虎与呼尔楞的夫人在前方开道,听我们这么说,不住地回头瞧着我们笑。后面跟着的四名都是未出嫁的大姑娘,听我们讲,也不由笑成一片。等到进了帐子,央吉与姐姐已经摆好瓜果酒具,等候多时了。

    婢女为我脱下狐皮大氅,又服侍哈丹褪去外袍。我俩并肩坐在桌前,白虎大嫂与呼尔楞大嫂齐声念了一番吉祥话后,央吉将盛了酒的酒碗摆在我们面前。

    我有点呆,问央吉:“就一个碗?”

    央吉道:“当然就一个碗”

    “一个碗怎么交杯?”我问。

    大伙儿面面相觑——狄族新婚之夜的礼仪他们以为我知道,其实我不知道。

    气氛略僵,哈丹无奈一笑,双手捧起酒碗,仰头干脆地饮尽,又倒一碗,递到我面前。我愣愣地接过来,他扬一扬下巴,我心领神会,仰头全喝了下去。

    美酒入喉,霎时勾出许久之前的记忆。我猛地放下酒碗,震惊地瞪着哈丹。

    哈丹笑着点头,从我手中取下酒碗,交还央吉道:“太晚了,明早十一还要赶路,余下的事就免了吧。”

    央吉屈膝行礼,众人收拾了瓜果酒具,鱼贯退出。央吉落在最后一个,行至门前,她忽然回过头,酸楚道:“孟和先生,你明天一定要走吗?留下来不好吗?”

    央吉是我在草原认识的第一个人,当年我伤重卧病,都是她一手照顾。六年来我看着她嫁人生子,为人妇为人母,彼此感情之深,难以言喻。然而此刻,我答不出她的问题,只能沉默。

    央吉的眼中渐渐盈满了泪,她咬唇看着我,哽咽道:“往后再也没有人教我的孩子说汉话了。”

    然后掀开门帘,快步走了出去。

    我定定地看着兀自晃动的门帘,心底百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哈丹轻轻拍了拍我肩膀,故作轻松道:“十一,你两腿涨不涨,我去打盆热水给你泡脚可好?”

    行军数月,再远的路都赶过,今天虽然累,但更多是心累,身体还承受得住。可狼王要给我打水泡脚,我焉有拒绝的道理,于是笑道:“自然好。”

    他便用最大的盆打了盆热水,叫我脱了外衣,仅着中衣坐在床上,蹲在我身前,来脱我的鞋袜。鞋袜褪去,他又将我的裤脚挽至膝盖,伸手捞了捞水确定不烫,才将我的双脚放进去。我双手撑在床上,低头瞧着他将我的双脚如珍宝似的捧在掌中,唇边禁不住扬起一抹深深的笑意。哈丹抬头瞅我一眼,自嘲道:“有那么多人替你洗过脚,只怕我这生疏手艺你根本不稀罕吧?”

    “稀罕,可稀罕了。”我说,“若能叫你给我洗一辈子脚才好。”

    “一辈子?”哈丹十分不满,“你奴役我还没个头了吗?”

    我轻笑出声,哈丹斜我一眼,也忍不住边笑边摇头。我道:“你的腿涨不涨?这水正好,咱们一起洗怎么样?”

    哈丹有点发愣,我拿指头尖戳他:“快去搬凳子来,快去快去!”

    等哈丹褪去鞋袜,把脚放进盆里,盆里的水满的都快溢出来了。

    盆子虽大,装四只脚还是略挤。我把脚踩在哈丹脚背上,哈丹宠着我,不跟我计较,只用无奈的眼神扫了我一眼。我得寸进尺,拇指指尖微点,在他脚背上暧昧地画圈。哈丹喉间微叹,不得不用脚把我给拨弄下去。可他刚把我拨弄下去,我又踩上来,再拨弄下去,我又踩上来,反复几次,他呼吸加重,看着我的眼神有一点点变了。

    我含着下巴,半仰起头,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

    “什么?”他的声音有些嘶哑。

    “当日在京中……”我说,“咱们喝过交杯酒了。”

    那时初见,晚宴上我烧得神志不清,哈丹曾向我献药。为取得大臣的信任,他将一丸药丸分成两半,自己斟酒服下一半,将另一半献予我。眼见场面僵持,大臣们不知如何善后,无奈,我不得不就着哈丹的杯子斟酒一杯,吞了那颗药丸。

    这共用一个杯子饮酒,可不就像狄族的交杯之礼一样么?

    “怪不得你晚上偷溜进我寝宫,原来是洞房花烛来了。”我眼神带钩,勾着他笑,“还说什么担心我,所以来看看我——都是说谎。”

    “没有说谎。”哈丹道,“确实是担心你才去看你。可你就睡在我面前,衣衫不整,我……我没能把持住……”

    我“扑哧”一声笑了。

    哈丹脸红道:“别笑。第二天早上你不是还恼羞成怒,赏了我一耳光来着么?”

    “我不是恼羞成怒,我是慌了。”我止住笑,瞬也不瞬地望着他,“没人说过爱我,我不知如何是好。”

    我抬起脚,足上沾着水,抵在哈丹胯间。哈丹下意识一缩,我瞪他一眼,他赶忙坐好,不敢再动。我的足尖自他根部款款而上,贴着他的囊袋,隔着布料拨弄他尚软著的分身。足上的水被衣料吸去,很快便洇出性器的形状。我身体后仰,两手支撑在床上,五根脚趾横着擦过分身的顶端,如此几回,那里逐渐变得坚硬挺立。这怎么够?我故意屈起足尖,自下而上,猛地一挑,足尖掠过囊袋茎柱龟头,竟然用脚把哈丹挑硬了。

    我很是得意,扬起一侧眉毛向哈丹挑衅,没想到哈丹突然捉住我的脚,将我向后一推,把我整个推在了床上。

    他的身体压上来,单手捏开我的口唇,狠狠攫取了我的呼吸。我还没准备好,那条灵活的舌已然在我口中恣意掠夺。他一边吻我,一边扯开我的衣襟,大手在我胸前、肋骨四处抚摸,甚至轻轻一捞将我抬起,用带着老茧的拇指摩擦我的脊背。我喜欢他摸我,尤其喜欢他带着这样的强势与霸道摸我,这让我开始不自觉地期待待会儿激烈的性事。我两手抓住他的上臂,口中急切地回应他的吻,同时双脚踩着床边借力,让彼此挪到床铺中间。

    哈丹脱去我的衣裳裤子,接着又把自己脱个精光。我咬着下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觉得自己真有眼光,瞧这胸,瞧这腰,瞧这臀,哪里不漂亮?他脱完了,我对他伸出手,叫他抱我。他将我搂进怀里,一口咬住了我的耳垂。

    我的耳垂上戴了个小小的银质耳环,他用牙齿给我摘了下来,在那空洞处反复刺咬。有点疼,却爽翻了,我手脚并用,搂住他的脊背,盘住他的腰,分身摩擦他的分身,在他耳边欲求不满地叫。哈丹的手自我肋骨滑至腰线,又摸上我的大腿,我抬高了臀,叫他很轻易地从臀缝滑入,摸到我的穴口。

    那里微微张开,正在期待着他。

    哈丹直起身,两手抓住我的双腿,几乎将我对折。从这个角度,我不再能看到他的眼睛和表情,紧接着,一种奇异的温热感从穴口传来。

    我的心猛地一缩,探身望去,哈丹的头埋在我双臀之间,他在舔我!

    我是第一次被人舔那里,这种感觉奇怪极了。一点点麻,一点点痒,还有一点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羞耻感。我的身子支撑不住,倒回床上,几乎同时,可以感受到那舌舔软了穴口边缘,正沿着褶皱往内在探寻。我大张着嘴,想要叫,可喉咙里只能发出“喝、喝”的声音。哈丹的舌已然探了进去,正模仿着性器做着抽插的动作。

    湿热、滑腻、柔软……哈丹的舌尖仿佛灵蛇一般在我的穴口游弋,我的全身的血都涌向了那里,所有的触感也只剩下了那里。太爽了,他不停在我穴口打着旋,更在我最敏感的所在落下渍渍有声的吮吻,这种强烈的刺激使得我的呼吸不断加快,而呼吸加快的后果,就是穴口如小嘴一般,不受控制地随着呼吸的频率开合。好几次,我能感觉到自己吸住了哈丹的舌,正引导他进入我身体的更深处,他竟没有反抗,反而顺势将舌探入了我的内部。

    我的喉中全是呜咽,灭顶的快感与难耐的羞耻感交织,叫我快要崩溃了。我泪眼朦胧地抓住他的手,用哭腔求他:“阿哥……”

    穴口的湿热感抽离了,哈丹抬起头,我望着他,一滴眼泪无法自抑地滑了出去。

    “阿哥……”我说,“进来,干我……”

    也许就是在等我求他,哈丹分开我的腿,龟头顶住已经完全湿润的穴口,整根没入。

    “嗯……”

    我咬着唇,发出一声终于被占有的、充满餍足的呻吟。哈丹握着我的腰开始撞击,每次都整根抽出,只留顶端抵在穴口,再狠狠地撞进去。刚开始我配合他扭动着腰,为自己寻找舒服的姿势,可撞击太过猛烈,除了顺从,我无计可施。我的脊背不断摩擦着床铺,浑身上下除了彼此疯狂的交合处外,竟没有一个着力点。我试图抓住床单,但手指刚攥住布料,便被哈丹抱了起来。

    他叫我坐在他的腿上,一手从腋下横过我的肩膀,一手扣住我的腰。分身如打桩一般自下而上有力贯穿,我被他干得眼前一阵阵发黑,连自己什么时候射了出来都不知道。精液射得我俩小腹胸前到处都是,哈丹低头用舌尖一卷,送入我口中,与我疯狂地接吻。我的下身很快又硬了,白浊的液体渗出顶端,顺着茎身流到一侧的囊袋上。

    哈丹的第一次射精来得持久而猛烈,随着高潮的来临,深埋体内的分身颤抖着喷射出一注一注的热液。我被精液浇灌得有片刻失神,而后下巴被人抬起,一双唇又落入他的口中。只射了一次,哈丹没有尽兴,吻至半途,分身再次坚硬起来。我将他扑在床上,就着彼此连接的姿势,一下一下抬高自己的腰,将他吐出又吃进,上一次留在体内的精液顺着茎柱流下,流到彼此交合处,在抽插间发出粘腻又暧昧的声响。

    “阿哥……”双手按在哈丹胸口,我扭动着腰,唯有在彼此最为情动的此刻,我才能将这样的话说出口,“今次一别,若我活着,一定回草原找你,若我死了……”

    我伸长手臂,抚摸他的脸:“我的魂灵也会回到草原,与你团聚。”

    第二日醒来,天刚蒙蒙亮。

    哈丹不在我身边,大早上,他不知哪里去了。我的枕边放着两叠衣服,一叠汉服,一叠狄服。我将汉服穿在里头,狄服穿在外头,净面,剃须,将短刀收入靴中,走了出去。

    那短刀是哈丹专门叫人替我打的,前日才到。

    清晨的赤都静悄悄的,唯有远处传来牛羊的叫声。离别情景最令人鼻酸,我特地叮嘱谁都别来送我,因此一个人悄悄地走到先知帐前。

    先知已经醒了,帐中亮着,我在门口唤了一声,不多久,额青寒着一张脸给我开了门。他对我还是不怎么友好,事实上他对谁都不友好,唯独对哈丹能多一点小狗崽子认主人似的友善。哈丹叫他同先知住在一起,照顾先知,日常也会教他功夫拳脚。他把我让了进去,我见先知双腿盘起,坐在床前,双手各捏一个法诀,口中念念有词,于是走过去,双膝跪地道:“先知,我要走了,今日来向你辞行。”

    先知恍若未闻,双眸微闭,口中依旧念着法诀。我静静跪在先知床前,良久,先知长吁一口气,额青将茶奉至面前。

    “今早一起来,先知便坐在这里为你念平安经。”额青用仍旧不怎么流利的狄语道。

    我心头一颤,看着先知额上冒出的汗珠,登时感激得不知怎么才好。我伏身跪地,深深向先知叩了个头,要起来时,先知俯身,以两指按住了我的眉心。

    “此去山长水远,吉凶难测,切记莫冒进,莫慌张,莫嗔,莫痴,莫强求,莫违心。”先知道,“时时回望,存善于心,莫计怨仇,可成大事。”

    “是。”我道。

    先知抬手,额青取过一对墨玉制成的平安扣,先知将其交到我手中。

    “此乃我近身之物,已为我日日把玩加持了近三十年,其上分别刻有如意、平安二经文。我将此物赠你,盼你如意平安,来日仍可相聚。”

    我又向先知叩首三次,小心地将平安扣收入怀中,毕恭毕敬地退出了先知的毡帐。此时日头东升,赤都处处有了人声,不远处牧民聚居区飘起缕缕炊烟,牧民们一天的劳作已悄然开始。我转过身,不再去思索哈丹究竟去了哪里,如此避而不见也好,念着的,就永远会是昨夜在彼此怀中的对方。

    走到马厩,孟士准与夏炎已先到一部,等在那里。我解下阿凤的马缰,见那上面已经挂有水囊干粮,另有一袋子沉甸甸的,打开,竟是一袋金锞子。

    哈丹有多少私产我是知道的,这一袋子金锞子就算不是他全部家产也差不多了。

    我失笑,心想你都给了我,今年是不想有新衣裳穿了吗?

    罢了,他这么不会过,只好我辛苦些,打回京城,十倍还他今日的赠予。

    我勒缰上马,孟士准与夏炎也双双骑在马上。阿凤扬起前蹄,发出一声意气风发的嘶鸣,突然,耳后传来一阵轰隆作响的马蹄声。

    我回过头,心跳有一刹那几乎停了。

    哈丹策马而来,身后跟着同样策马的阿格木与格根,在他们俩身后,是百余个全副武装的狄族士兵。

    马蹄踏起冲天的尘土,顷刻之间,哈丹便到了我眼前。

    “你我结为夫妇,说好了要同生共死,”哈丹笑道,“你真以为能一个人走吗?”

    我怔怔地看着他,半晌,唇边咧出不怎么好看的笑:“你……你原来……”我顿道,“草原怎么办?”

    “我叫诸位勇士自行商议,拿不定主意便问先知。”哈丹笑笑,转向孟士准,以汉人的礼节抱拳道:“孟大人,谢谢你辛苦将这些火铳运抵草原。这些火铳打羌族未能用上,如今我把火铳队都带上了,另有狄族勇士两名,咱们一起——”

    他看着我,扬声道:“帮十一打回去!”

    第八章

    一路向南,进入伏虎关,这座曾经将我拒之门外的巍峨关隘终于向我们敞开了大门。首夜魏铎设宴款待,我未向他仔细介绍哈丹的身份,只说是在草原上认识的朋友,不过想来他也猜得到。我同他说,当年殷燕宁与卫明合谋害我性命,多赖狼王相助,我才逃出生天。但因在二人手中饱受折磨,身体损耗过度,所以我这些年一直缠绵病榻,待数月前方有所好转。这番话半真半假,魏铎听得唏嘘不已,动情处甚至哭得涕泪纵横,我却知道他不见得会信。不过他信不信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活着,只要我活着,皇位上就不该是其他人。

    我们在伏虎关一住七天,魏铎日日好酒好菜招待,所有要求一一满足,但除了第一日外,剩下六天,我根本连他的面都见不上。我与狄族勇士们住的极远,日常虽不禁我们见面,但魏铎若起歹心,将我们分而擒之,彼此却是连个互相照应的机会都没有。我渐渐觉得不对劲,明明魏铎答应起兵助我回朝,为何对回朝一事绝口不提,甚至避而不见,平时我在伏虎关中走动,关中一切如常,也压根没有大战来临前日夜操练的景象。我的感觉,孟士准同样也有,我俩一合计,决定进城转转。

    没想到还未走出去就被人拦下了。

    守城的两名士兵十分实在,不放行,没二话,叫我们回关里,拿了通行文牒才能出去。我们说我们是魏将军的贵宾,已来了几日,只想进城转转,绝无恶意,那两名士兵大眼瞪小眼,盯着我们道:“贵宾?什么时候来的?没听说这几日有人拜访将军啊。”

    我与孟士准对视一眼,最担忧的情况终于发生了。

    回去路上,孟士准对我道:“陛下,京中传来消息,往伏虎关派遣官员一事被殷燕宁拦了下来,看来一时半会儿,这儿是不会来人了。”

    “怪不得,”我嗤笑,“没人动他的兵权,他自然是不必起兵了。”

    我与孟士准走到哈丹等人居住的地方,门口士兵照例朝我们行礼,随后鬼鬼祟祟地盯着我们,仿佛他要将我来做什么一一记住,稍后好报告给魏铎一样。我与孟士准交换个眼神,随他去,走到哈丹门前,刚要敲门,却发现里面不止一人。

    就听阿格木暴躁道:“咱们在草原上都是摸惯了刀的,到了这儿,却把咱们的武器都下了,这么多天也不还给我们。那天我是看在孟和先生的面子上才乖乖把刀交了出去,要是知道他不肯给了,我才不交!”

    格根也道:“咱们在人家地盘上,以前又打过仗,他们若想把咱们抓起来,咱们手里没有武器,只能束手就擒。”

    “是啊,王,我们要勤练功夫,上战场才能打败敌人。可这些天只要我们一拉拳脚便有人上来劝阻,语气之差,像是故意要引我们生气,好跟他们动手似的!”说话的是火铳队的一位大哥,他的语气也窝火极了哈丹问道:“你们动手了吗?”

    “您不是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们凡事隐忍吗?弟兄们虽然憋气,却都忍了。”

    “这就好。若你们沉不住气,理就不在我们这边了。”哈丹叹道,“委屈诸位了。”

    “受点委屈倒没什么,咱们都是跟着孟和先生,跟着王来的,王叫我们如何,我们绝无二话!”阿格木道,“只是我看他们根本没有起兵的意思,天天的圈着我们,倒像养牲口似的……呀,可不就是像养牲口么,牲口养大了,才好一刀宰了啊!”

    “阿格木大人,您不要……”

    我直接推开门,走了进去。

    阿格木没想到我在外面,一脸尴尬;格朗别过头,也不好意思看我。屋里另有三四人,皆为火铳队的兄弟,我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扫了一圈,说道:“我都听到了。大家都是为我而来,我叫大家受委屈了,对不住。”

    我看着哈丹:“哈丹,你来。”

    每日上午,魏铎会在校场练兵。练兵之时,他会随机挑出几人于擂台比试,常常有比试优胜者入了魏铎的眼,当即提拔为百夫长千夫长,因此,擂台比试也是魏家军中一个有名的传统。我与哈丹并肩走到校场,守卫的士兵拦着不让进,我冷笑一声,道:“去问你家将军让不让我进来,我就在这里等,等到他让我进去为止。”

    我话意坚决,魏铎也不敢让我真等,终于,我见到了多日未曾现身的魏大将军。

    魏铎见了我仍旧摆出十万分的假客气。他在擂台旁设了把椅子,可以悠然地坐在椅子上观看,见我来了,他只问好,没行礼,叫人也给我搬一把,却绝口不提哈丹怎么办。他但凡对我有一丝尊重,都不敢与我同坐,然而椅子搬来,我没计较,一撩下摆,坐了下去。

    擂台上打得凶猛,一个身高七尺有余的彪形壮汉打着赤膊,正满擂台追着对手狠揍。军中崇尚武力与热血,可对手身形不如自己健硕,武功也在自己之下,彼此分出胜负就够了,都是同袍,何必非追着对方,好像不死不休似的。我看了一会儿便觉不妥,余光扫了眼魏铎的表情,他的脸上平静无波,竟看不出鼓励还是厌恶。

    向来听说魏铎爱兵如子,治兵极严,即便我在位时,兵部对魏铎的考评也很是正面。人不会一夜之间就换了模样,如此,只能是做给我看的了。

    擂台上仿佛独角戏,那壮汉耍宝似的使出长拳、勾拳、连环拳,打得对手满脸是血,爬都爬不起来了,才跟抓小鸡似的提起对手,狠狠往台下掷来。没有魏铎的命令,无人敢动作,此人若摔在地上,即便不死,后半生只怕也要当个废人。我拿余光瞟着魏铎,不信他能真的无动于衷,却忘了自己身边顶顶秉性纯良那一位,只见哈丹身形一闪,施展轻功凌空而起,将对方稳稳接在了怀里。

    对方已经给摔懵了,瞪大眼睛看着他,半天缓不过神。哈丹问他伤势如何,可有伤到骨头,他也通通呆滞不言。旁边的军医见状上来接手,哈丹犹不忍心,盯着人家走出好远,等人看不见了,他回过身来,我见他身上那件袍子都被血染脏了。

    魏铎笑道:“陛下这位朋友真是好心。”

    他说哈丹“好心”,可话里话外一点没有“好心”的意思,倒像哈丹越俎代庖,管了他的闲事。我微微皱眉,想顶回去,哈丹丢过来一个眼神,叫我别说话,自己倒是朗声道:“在草原时我便听闻伏虎关守将爱兵如子,用兵如神,镇守边关多年,未尝一败。我一直敬他为英雄,有心与他一见,今日方知传言不可信,此人残忍嗜血,竟以看士兵自相残杀取乐!”

    魏铎冷笑道:“此乃练兵,若不动真格的,打出血来,士兵们上了战场怎能血战强敌?草原打仗皆是骑着马横冲直撞,毫无章法,阁下自然不懂我汉地练兵之道。”

    “上战场并不是一味厮杀,自己抢功,更要顾忌袍泽性命。以魏将军之道练兵,练出来的不过是些好勇斗狠之徒而已。昔日对战羌族获胜乃是侥幸,若来日与我等一战,定能高下立现!”哈丹慨然道。

    “不必来日,捡日不如撞日,既然阁下振振有词,不如拳脚上见真章。”魏铎起身道,“擂台上这位兄弟今日已连赢十人,你先胜他再说。”

    哈丹冷哼一声,抬脚上了擂台,对那人道:“你已经打了十场,体力消耗不少,我让你两只手,仅用腿功对付你。”

    那壮汉赢了十场,正是最得意的时候,听哈丹如此说,觉得他瞧不起自己,登时气得满脸通红,双拳乱挥,如一堵小山般撞了过来。哈丹不避不躲,背过双手,见对方欺到身前,他拿脚尖轻轻一撩,恁大个壮汉竟打着旋飞了出去。

    我都没反应过来,就听“咚”的一声巨响,壮汉把泥土地砸了个坑。

    四周一片死寂,所有人都沉默了。

    半晌,魏铎回头喊道:“柴飞荣!”

    不远处正指挥着列阵练兵那人快步跑了过来,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到!”

    “此乃我军中千夫长,曾创下我军中擂台百日不败的记录。”魏铎道,“柴飞荣,上去把那人给我打下来,我给你官升一等!”

    柴飞荣兴奋道:“是!”

    这位柴兄弟看上去二十来岁,个头不高却很精干,肤色黝黑肌肉结实,显然已是多年老兵。我瞧着他的兴奋劲不像是因为官升一等,倒像是因为看见了哈丹的身手,有心切磋似的。只见他从兵器架上取出一杆哨棍,上台先利索地亮了个相,接着棍头压低,如临大敌地望向哈丹。哈丹仍旧背着双手,我见他手里一点武器都没有,不由起身问道:“你不去拿根棍子什么的么?”

    哈丹对我笑道:“不必。”

    然后两招,又把人踢下擂台。

    没人操练了,整个校场这么多兵,全分出只眼睛盯着这里。

    魏铎脸色铁青,叫人把柴飞荣扶起来,又喊:“李虎!”

    李虎立刻到眼前:“在!”

    “你可知是谁打破了柴飞荣百日不败的记录?”魏铎大声道,“李虎,你若能把他打下来,我直接升你做偏将!”

    李虎双足一点便跳了上去,不过眨眼,偏将成了做梦。

    魏铎气急败坏,简直跟哈丹杠上了似的连番点兵,然而无论多厉害,上了擂台也没法在哈丹手下走过三招。我知哈丹一开始是动了气,所以没有留情,到后来是打得开心,筋骨活动开了,更不知道什么叫留情了。

    可怜魏铎到最后无兵可用,再喊,就只能自己上了。

    我对哈丹使个眼色,哈丹见好就收,跳下擂台,扬头道:“魏将军还坚持自己的练兵之道吗?”

    魏铎连番惨败,不发一言,身边的副将年轻气盛,忍不住道:“将军用兵如有神天下皆知,岂容尔在此放肆!”

    然而输了就是输了,魏铎低头沉默半晌,突然朗声大笑。

    “练兵之道是否可取,于一人一卒是看不出来的。你治军兴许确有长处,我的办法是否可行,天下也有目共睹。不过……”魏铎顿了顿,“阁下武功之高,着实令人佩服。”

    魏铎转头道:“李虎,飞荣,还有你们,平时不都自诩无人能敌吗?怎么三两招就让人踹下来了?还不赶紧向人家讨教讨教?真给我丢人!”

    众人应了一声,也不计刚被人踢下擂台的前嫌,竟真朝哈丹围了上去。

    我微微一笑,魏铎做了个“请”的手势,我俩一起往校场外走去。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身手,”边走,我边笑道,“激他比试做什么?”

    “正因知道他的身手,我才忍不住想好好看一看。”魏铎道,“我听说六年前他与卫明在京中打擂,他连断卫明七样兵器,震惊京城。卫明不是号称我朝武学第一人吗?我想看看把卫明打败的人到底是什么身手。”

    “你跟卫明还是这么不对付。”我叹道。

    “一山难容二虎,我俩是对付不了了。”魏铎道,“再说,如今狼王已经统一草原,我镇守边关,说不定将来会有一战,知己知彼也是好的。刚好也叫我手下那帮小兔崽子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们那点本事还差得远呢。”

    我勾了勾唇角,前方就是伏虎关高耸的城墙,魏铎邀我上去,我恭敬不如从命。

    一踩上楼梯,边关特有的劲风便迎面而来。我不禁想起六年前那个深夜,我于伏虎关下连喊开门,却被守关士兵射了三箭的往事。当时正值守将交替之际,下令射箭的不知是魏铎还是另有其人。不过如今纠结那些都没意思,我迈上台阶,淡淡道:“考虑了这么多天,将军可想好了,是将我们一起拿下押解京城,还是就地斩首,人头送去给殷燕宁邀功?”

    此话一出,魏铎双眼顿时瞪得像铜铃,装大尾巴狼道:“陛下何出此言?”

    “兵部的人,殷燕宁替你挡了,没人来分你的兵权,你自然不必再冒险。”我负手拾级而上,缓缓道,“你镇守边关多年,伏虎关所辖三地已尽在你的掌握,朕在位时,朝中已然有人暗地称你为’北地之王’。这么舒服的日子过着,若是朕,朕也舍不得起兵造反——成不了,小命不就没了?”

    我一言说中魏铎心事,魏铎眼神微变,却不显得意外。他是聪明人,我也不傻。他收起大尾巴狼的表情,淡淡笑了笑。

    我接着道:“只是将军要想过踏实日子,可万万留不得朕。将军这里也不是铁桶一块,相信朕在此处的消息不日便会传到京城。将军要想后半生安稳,最好的选择就是将我们一齐绑了,赶在殷燕宁有所动作之前送到京城去,否则延误时机,功劳没了,就成了罪过。”我转头看了他一眼,纳罕道,“可将军怎么现在还没有动作呢?”

    魏铎耳根微动,我见他咬紧了半边牙,腮帮子收紧,继续道:“那是因为你知道即便把我们绑了,也不过是一时之功,在你收留我们入伏虎关的那一刻,就注定殷、卫二人永远不可能再信任你。”

    魏铎一脚踏上最后一级,单腿微屈,半晌没有迈上另一条腿。我走上台阶,在城墙顶上回身看着他,他抬起头,劲风中扯出一抹冷笑:“不错,将你们绑了押上京城只能保我一时安宁。我与殷卫二人素有心结,兵部今日不派人来,以后也会派人来。过了这一关,还有下一关,我若想留住手中兵权,不能靠他人垂怜,只能靠我自己。”

    “臣记得陛下喜欢听戏?”魏铎突然问,“有一出戏,说的是一白脸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陛下可记得么?”

    “记得。”我道,“挟天子以令诸侯,忠臣良将所不齿,便是市井小民也唾弃他这不忠不义之举,所以将他编进戏文传唱,好叫世人铭记,叫他遗臭万年。这份千古骂名,将军背得起么?”

    “背不起。”魏铎与我一起走上城墙,关顶朔风更烈,吹得四面旌旗猎猎作响,“陛下也知道,臣如今是进退不得了。”

    “并非进退不得,只是有一条明路,将军不愿意走而已。”我道。

    魏铎沉声道:“一旦起兵,不论胜负都不能再回头。我若按兵不动,未必不会有转机……”

    “幼稚!”我喝道,“如今兵部已是卫明的天下,殷燕宁大肆清洗朝臣你又见得少了?近年你回京述职,朝堂上立着的还有几张你熟悉的面孔?你连人都不认识了,还有谁会帮你?你本就与卫明不睦,又失去殷燕宁的信任,他们会放心把十万官兵交给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吗?你以为自己能打胜仗有多了不起?草原初定,需要休养生息,若你再把哈丹交上去,草原必定大乱,一时半会儿更打不过来,此时撤掉了你,你觉得重新培养一个能打胜仗的边将用得了几年?”

    魏铎被我连番质问说得哑口无言,他虽不傻,可有些关隘有如伤口上蒙的一层薄皮,偏要戳穿了,狠狠地戳下去,戳出血来,才能叫他正视。

    魏铎一时没了语言,我亦默然无声。传说伏虎关墙高百余丈,站在关顶,伸手能够到天。我此刻正在城墙之上,城墙之宽可横跑八匹马,高却未能触天。然而于关上缓缓前行,一侧是汉地景致,一侧是无垠草原,此番胜景,一生得见一次便心满意足。

    我道:“朕记得,魏将军是叔宁人吧?”

    “是,”魏铎再开口,态度已然恭敬了不少,“陛下还记得臣的老家。”

    我微微一笑:“将军今年五十有三,行伍出身,十三岁便进军营,如今能做到一方守将,镇守边关,乃是将军一刀一枪自己拼杀出来的。当日你曾说朕对你有知遇之恩,朕委实不能担这个名。卫明回京之后,我朝可抵御外敌的只有将军一人,朕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于将军……着实是只有君臣之情,恩德却谈不上。”

    “陛下谬谦了,臣……”魏铎低头道。

    我抬抬手,止住他的话,接着道:“将军已镇守伏虎关十数年,我记得将军家有四女一子,其中幺子便是调任伏虎关当年所生,今年当有十三岁了吧?我听说他聪明伶俐,但是在读书作文上却叫将军颇为头疼?”

    “何止头疼,”一提到唯一的儿子,魏铎话语间满是忧心与怜爱,“他简直是愚不可及!”

    “将军可别这么说,既然聪明伶俐,怎会不擅长读书呢?我看这未必是令公子的错。在这边关苦寒之地,便是重金延请名师,又有哪位当世大儒肯来这里吃沙子呢?怪不得将军素日对朕不冷不热,对孟卿却颇多礼遇,原来惦记人家是文坛魁首,想叫人家指点幼子诗文。”

    说到此,我不由一笑,魏铎被我看穿,也不禁露出三分笑意。

    “叔宁人以诗书传家,男子若无功名在身,会被邻里乡亲鄙夷。将军虽为一方守将,却也不是走科举之路,一步一步考上来的,所以才会对儿子寄予厚望,盼他好好读书,来日考取功名,入朝为官,是吗?”我道,“朕可以帮你。事成之后,朕可许你天下兵权,叫你坐卫明如今的位子,并授你爵位,世袭罔替。如此一来,令公子可进国子监读书。你可知入国子监者必为今后翰林,我朝开国二百年,历任内阁首辅中除一位之外,其余全是翰林院出身,连孟士准也不例外。”

    听我将话绕了回来,魏铎不似方才抵触,却仍旧嘴硬道:“入国子监这件事,若我去求殷首辅,他会不许吗?”

    殷燕宁现今为文官之首,官拜内阁首辅,我分心想了想他穿着首辅官服的样子,淡淡笑道:“若能要,将军早就要了。此时令公子入国子监,等于将军亲手将儿子送到殷、卫二人眼前为质,将军舍得么?何况,将军根本要不来!”

    我直视他双眼,毫不委婉道:“国子监乃我朝读书人最高学府,将军功绩再多,不过是个武人,那些读书人不会允许一个武人的儿子进国子监的。”

    “陛下就能力排众议吗?”魏铎道。

    “当然!”我答,“从以前到现在,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轮不着他们说三道四!”

    魏铎微微一怔,停下脚步,落在我身后一步之外。

    我回头看他,他目光游离,仿佛心中正在天人交战,好半晌,他突然仰头望天,长叹道:“臣驻守这伏虎关已有十三年了……”

    “脚下这一马平川,在旁人眼中是不可多得的盛景,在臣眼中却是厌倦不堪。十三年来,臣的官职虽有提升,驻军之处却一直未变。当年陛下被传暴毙,臣被召回京师之时,忐忑之外竟有几分庆幸——终于可以回京城了。”

    魏铎将手按在结实却斑驳的城砖之上,怅然说道:“陛下说于臣没有恩情,实在过于自谦。当年蛮族入侵,军饷告急,适逢淮江水患,国库空虚,陛下率宫中上下节衣缩食,掏空内库为臣筹措军费,方使臣没有后顾之忧,打了个大胜仗。事后陛下重重嘉奖臣,臣心中却觉得,若无陛下,一定没有这场胜仗。”

    他转身朝向我,从袖口掏出一封书信。

    我接过来,只凭信封上的寥寥数字便认出了这是谁的笔迹。

    太熟悉了,当年阖宫上下都赞殷太傅之字既有行书之洒脱,又有楷书之气韵,争相效仿,我却嫌他的字太过女气,怎么都不肯学。

    没想到时隔多年,未见其人,先见了他的字。

    我拆开信封,将这封信粗粗扫了一遍。

    上头道,已知废帝朱毓身在魏铎处,限魏铎七日内将我押解进京,他容留我之罪可一笔勾销,另有重赏,否则,即刻革去他边将一职,与废帝朱毓同罪论处。

    “这封信是今早到的,送信来的是听风处的人。”魏铎道。

    刘岭的人?我沉吟道:“他们人呢?”

    “他们来了两拨,一拨送信,一拨竟偷偷潜入我府邸,想劫持臣的家人,逼臣就范。臣已将他们捉住,看管起来,还借他们找出了朝廷安插在臣身边的眼睛。陛下放心,臣已将家人秘密藏至一个安全的地方,他们威胁不到我了。”魏铎顿了顿,“只是臣本以为这封信会来的再晚一些,怎么会这么快就来了?”

    “朕知道。”

    殷豪,你可真没让我失望。

    我将信叠好,收入信封中,交还魏铎。魏铎接过,却不收好,两手捏着信,双眼直视我道:“陛下,臣若随您起兵,胜算几成?”

    “我方必胜!”我道。

    魏铎皱起眉头,想来若我说个五层六成,他还能信,我如此答,他怀疑道:“为何?”

    “因为朕乃朱氏子孙!”我朗声道,“朕之先祖起于草莽,历经二十余年,自一介布衣而成一代帝王。朕之祖父六岁即位,江山满目疮痍,他斗奸臣,平东海,御驾亲征震慑草原蛮族不敢南下牧羊。朕是他们的子孙,身体里流着朱氏的热血,朕不会败,也绝不会将江山拱手他人!”

    魏铎双目炯炯地看着我,突然一撩下摆,屈膝下跪。

    “臣魏铎,蒙君礼遇,受君隆恩,自今日起,愿为陛下马首是瞻,百死而不悔!”魏铎叩头道,“这拥立首功——臣要定了!”

    七日后,魏铎起兵。

    魏铎打出了“护主回朝”的旗号,起兵同时,将我尚在人间一事公布天下。讨伐殷、卫二人的檄文出自孟士准之手,当代文坛魁首笔下,我一时不察,于微服出行途中为殷、卫二人所害,险些丧命。二人谎称我暴毙,扶持新主上位,意在把持朝政,同时将我囚禁,幸得上苍有眼方由仁人志士相助,将我救出。今魏铎起兵,一为护我回朝,二为讨伐奸逆,他号召天下忠义之士揭竿而起,与他一同讨伐殷、卫二人,还朝政以清明。

    檄文之外,孟士准还准备了证据若干,其中最有力的便属殷燕宁给魏铎的那封书信。信中称我为“废帝朱毓”,他承认我是朱毓,口称我为“废帝”。可我不该是“废帝”,而应该是“驾崩”,很显然他承认我没死,得知我在魏铎处,还气急败坏地叫魏铎把我押往京城。

    殷燕宁自诩文武全才,自成为首辅后,巴结他的人如过江之鲫。他过往的诗文被集结成册,每一上市便销售一空,各地更竞相向他求字,以至处处都有殷燕宁的墨宝。卖书题字这两件事据说他都没收钱,不过天底下有的是新鲜法子行贿,白花花给银子反倒是最低级那一种。那封书信并檄文一同传播至大江南北,天下人轻而易举便将殷首辅一手美字认了出来,更兼他在书信末尾印了自己一方私印,跟盖在求字落款上的恰好是同一个。

    天下大哗,信者极信,将信将疑者观望,趁此时间,魏家军一路南下,四月底攻破英州,五月初兵临宿桦城下,驻军休整之后,五月中旬逼近咸康。咸康知府是个软蛋,没有抵抗便收拾细软逃跑,据说行李装了五大车,边走边掉,我们则不费一兵一卒便占领了重镇咸康。

    当年殷燕宁鞭打我时,曾说我昏君误国,重用奸佞,以至饿殍千里,民不聊生。我从没说过自己是明君,他所说的奸佞大约便是孟士准,至于饿殍千里,民不聊生,我没有亲见,入城之后却终于知道这是副怎样的光景。

    庆朝不同羌族,各处均有士兵驻扎,尤其京城往北七府十五县,因位置紧要,堪称京城的屏障,所以向来为朝廷所重视。咸康府附近土地贫瘠,难以耕种,我在位时曾年年调拨粮食,以防咸康府及附近百姓饥荒,如今进城,城中民房破败不已,几乎处处塌陷,沿街乞讨的叫花子衣不蔽体,甚至比行人还多,墙角檐下,甚至有恶犬正在抢食死人的尸体。我以为我不在位,朝廷便不再调配粮食到咸康城,可行至知府府邸,见那富丽堂皇的宅院,我什么都明白了。

    我传令下去,开仓放粮。咸康府粮仓一开,存粮高达数丈,将粮仓中的耗子都养得灰灰壮壮。魏家军在咸康城日夜不眠放粮三日,救活了无数百姓,更全了我爱民如子之名,以至于大军开拔至下一城时,城中百姓竟自己反了,主动投奔我们。

    眼见魏家军一路高歌猛进,各地守军根本不是对手,殷燕宁与卫明一怒之下令各地调派兵马,增援北地。双方几度交手,各有胜负,对方折损众多,我方也大伤元气。六月初,我军攻下北地重镇清安县,以此为据点征兵练兵的同时,我、魏铎与哈丹三人齐聚军帐之中。

    “我们如今已经征兵五万,加上之前之数,共有十万将士,可折八万战力。”魏铎身着行军时的便服,数月征战叫他比以前更加黝黑精壮,但他双目炯炯有神,人虽瘦了,却不露半分倦意,“朝廷已派十万大军增援,正在路上,更有十五万淮江守军已接调令,不日也将动身。”

    我们面前有一沙盘,上头高低错落形成北地全景。行军之时,我们常于其上推演兵法。魏铎俯身捏起角落三枚小旗插在三处道:“这两股大军若是会合,以我们如今的战力绝不是对手。陛下,臣建议以最快的速度攻下花洲、建州、安明三地,形成我军屏障。如此一来,三城联动,我军进可攻退可受,可无后顾之忧。”

    我看着沙盘上三城,其中花洲离大营最近,另两处较远,若能一齐攻下,彼此之间借地势之利相互掩护,的确为我军屏障。我点点头,道:“你接着说。”

    “三地不尽相同,其中花洲城小民稀,向来为人忽视,因此卫戍薄弱。探子先时来报,花洲守兵编制常年不满,军民加起来不足五万人,要打下来轻而易举,可供我新兵练兵之用。而建州、安明两地,一个为七府之一,一个位列十五县之首,一向乃兵家必争之地,要得此二城恐怕要费一番功夫。”魏铎道,“故而臣建议,花洲与安明同时出击,拿下此二城后,再集中精力对付建州。”

    魏铎在沙盘上为我演示排兵布阵,整套布置四平八稳,瞧不出哪里不稳妥。我刚想点头叫他照做,就见哈丹皱眉道:“魏将军近日可曾再派探子至花洲查探?”

    魏铎不意哈丹这么问,也拧起双眉:“此消息乃探子三天前探得,花洲只是小城,历来不为兵者重视,三天之内,情况当无变化。”他顿了顿,“还是说狼王信不过我军的探子?”

    “正值战时,各地皆厉兵秣马,积极备战。花洲虽非要冲,却也身在北地,总不至于连守城士兵的编制都不满。”哈丹道。

    “狼王有所不知,我朝虽向来重视北地,但兵将大多布置在北地七府十五县,其余各府县虽有驻兵,但如今战事僵持,只怕早已将驻兵分次调拨各地支援。便是我方,若不是有同下三城之心,也未必会看重小小花洲。”魏铎细细解释,然而哈丹还是沉吟不语,似乎极不赞同。魏铎镇守边关多年,向来说一不二,他肯听我号令,因为我是他的主子,可质疑他的换成哈丹,他的语气就没那么好了,“好,既然狼王如此犹豫,可见是有更好的办法,不如说来听听,若有道理,本将照做就是。”

    哈丹道:“我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是觉得此事不应操之过急,应该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那要到什么时候?”魏铎讽道,“要到朝廷二十五万大军会合,一起来攻打我们的时候吗?”

    “够了!”我喝道。

    我方一路虽高奏凯歌,胜多负少,然而朝廷终究是朝廷,掌天下兵权,一时的胜败不算什么,若长期打下去,我方委实不占便宜。当日随我们出伏虎关的将士已然牺牲不少,新兵虽在招募中,但没经历过几次战场拼杀,也不算真正的士兵。我军初时还能势如破竹,最近显露疲态,几场仗都打得十分不易。况且把城池打下来不算,还要巩固驻地,以免后院起火,否则我们前面打着,后头就把地方丢了,不是白费劲么?

    种种压在一起,局势不容乐观,再加上即将到来的二十五万大军……我双手按在沙盘边缘,迟疑良久,下决心道:“就按魏卿所说,即刻备战,三天之后发起进攻。”

    魏铎放松肩膀,唇边勾起一抹转瞬即逝的笑意,哈丹眉峰微锁,低头看着沙盘上的三城,半晌道:“既然如此,给我五千兵马,我去拿下花洲。”他一抱拳,对魏铎道,“安明、建州两地便仰赖魏将军了。”

    魏铎也一抱拳:“祝我军旗开得胜!”

    ——谁也没想到,前方迎接我们的将是起兵之后最惨烈的一场失败。

    三日后,天阴欲雨,拂晓,五千人整装待发,列阵营前。

    魏铎早已率兵启程前往安明县,营中留一部分士兵驻守,另有五千人整即将进攻花洲。哈丹一身戎装,立于阵前,我见他要做战前动员,于是挂好腰间长刀,走了上去。

    哈丹见我身披铠甲,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问:“你也要去?”

    “不成?”我反问。

    哈丹皱眉道:“留在营中,等我给你打个大胜仗回来。”

    “为什么我不能跟你一起打个大胜仗回来?”我笑道,“怕我分你的功劳么?”

    话虽玩笑,但我态度坚决,哈丹也无法阻拦。他想了想,答应道:“那你跟在我身旁,咱们怎么去,怎么回。”

    花洲城只有前后两道城门,我方从最易攻破的西门攻入,骑兵开道,步兵紧随其后。花洲守卫果然空虚,见敌不过,便龟缩于城内,只在城头放箭。我方的盾牌极为坚硬,骑兵为步兵掩护,步兵众志成城,两架攻城机一起运作,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城门被我们撞开了!

    城门一开,步兵让位两旁,骑兵纵马而入,待骑兵全都进来,步兵才挥着武器杀将进城。我与哈丹皆骑骏马,哈丹身先士卒,我亦紧随其后。然而一进城,我便发觉不对劲。

    此乃瓮城,我们进城后此处当有激烈抵抗才是,为何不见对方一兵一卒,竟轻而易举让我们攻了进来?

    我心道不妙,几乎同时,哈丹向我投来一个眼神。我俩心意相通,赶忙回头,正在这时,又是“轰隆”一声巨响——

    城门被人重重合上,我们像包饺子似的被困在了瓮城里。

    头顶突然探出无数弓箭,四周城墙望去,箭镞白花花一片。这已远远超过了花洲城的守兵编制,我们中计了!

    “架盾牌!”哈丹运足中气,一声清啸,骑兵四散,将七层牛皮制成的盾牌高举过头顶,为步兵形成屏障,下一刻,弓弦弹射,无数箭矢破空而来。

    瓮城狭小,众箭齐发有如疾风骤雨,顷刻便将小小一张盾牌射满。我曲臂将盾牌执于头顶,箭镞每射一根在盾牌之上,我的胳膊便强行受力一次,如此一轮飞箭下来,盾牌上插满数十支箭,直叫小臂酸疼不已。但在战场上受伤都是常事,我更心焦的是盾牌上插满了羽箭,已然不能再起保护作用了。

    万箭齐发一轮,城楼上有人高声呼喝,士兵搭弓引箭,弓弦声仿佛近在耳畔,利箭霎时便到了眼前。我身边死伤无数,没了盾牌的骑兵仿佛天然的靶子,被对方一个两个,有如射猎一般射于马下。骑兵尚且如此,步兵更不必说。瓮城内一片混乱,眨眼间死伤一片,侥幸未死的也乱了方寸,有的甚至将兵器扔了,奔命般踩着死尸向城门跑去,被人当胸一箭射个对穿,呻吟也未有一声便颓然倒地。

    哈丹大声呼喝,然而此等危急关头,我们如瓮中之鳖,在劫难逃,便是他武神转世,此时也无法扭转败局。他身上的铠甲与众人不同,城墙上人看出他是主将,掉转矛头一起向他射来。他挥刀格挡,一箭不落,将箭矢悉数劈成两半,而后猛地转头看着我,像是下定什么决心,竟扯过我的马缰,两腿一夹马腹,领着追风与阿凤一齐向城门方向跑去。

    地上全是尸体,马儿行路不易,阿凤甚至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好不容易又迈了过去。我不知哈丹想做什么,转头望他,一眼未能扫到哈丹,竟扫到了站在城头的那抹身影。

    六年不见,他长高了,也壮了,可是相貌仍旧是张娃娃脸,虽出身武将世家,但长成这样,谁都不信他会打仗。

    石英。

    我一失神,几枚羽箭破风而来,眨眼间便逼近我面门。情急之下,哈丹掷出弯刀,刀在半空中如新月般旋过,将箭矢劈成两半,又回到哈丹手中。哈丹使个眼色,我会意,握紧马缰,与他一同纵马跑向城门。我不知他心里打着什么主意,几乎所有人都在跑向城门,只是城门紧闭,就算跑过去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叫城门边的死人堆摞高一点而已。

    今日注定是个死局,我绝不能生还,此时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负隅顽抗,徒为敌人日后吹嘘功绩时增添笑料而已。今日我仅着骑兵甲胄,不知石英是否注意到了我,又是否认出了我。不过认不认得都无关紧要,事后清点尸体时,他总会发现我的尸首,然后送抵邀功。

    我心中一片悲愤空茫,转头望着身边的哈丹,真没想到誓言应得这么快,我俩这便要死在一起。也好,我一脚跨过前方尸首,同时劈开直逼面门的羽箭,心想,黄泉路上我定握紧你的手,来日投胎转世,一睁眼就要看到你。

    多谢在草原练出的一身功夫,我且行且战,避开羽箭,与哈丹到了城门边。此处是弓箭手的盲区,我回过头,所有能被弓箭扫到的地方已经一片死尸,无人生还,身边的追风突然一声长嘶,只见哈丹腾空而起,踩着士兵的肩膀落到城门之前。

    城门前围着不少人,正疯了似的对城门又踢又打,好似能凭双拳将城门打烂,逃出去似的。然而城门坚固而沉重,日常开闭由机括操纵,方才使攻城机从城外开门,乃是对方守株待兔,开启机括的缘故,此时对方有意要将我们困在里头,机括怎么还会打开呢?

    然而哈丹像抱定了开门之念,双脚岔开扎一个马步,两臂竟直接抱住城门突出的椽木。那椽木粗硬结实,一人合抱不拢,要十人一起才抬得起来。城门两扇,每一扇都至少由十数根这样的木头组成,哈丹仅凭一人之力怎能使门开启呢?

    我骑在马上,急得满头是汗,这就想下去帮他,他却回头望我一眼,不叫我下来。身后的飞箭已然停了,城墙上震耳欲聋响起脚步声,仿佛无数兵马正从城中各处现身,要给我们最后一击。正在这时,哈丹大吼一声,手臂用力几乎崩裂铠甲,竟生生将恁重的城门移动了寸余。

    寸余,仅是寸余,竟有寸余!陈旧的城门在这寸余之间发出机括摩擦的“支格”声,混乱的人群为之一静,不知是谁先伸出手去,眨眼之间,椽木上竟多了无数双手。

    哈丹在军中一直地位超然,若说魏铎是以多年累积的军功与主将之名为众人敬重,哈丹便是实打实靠自己的本事为全军所佩服。他从草原带来的火铳队虽只百余人,但开战以来作战勇猛,历经大小战役至今无一人牺牲。招募新兵之时,哈丹更主动请缨练兵。今次他将火铳队留在营中,带新兵攻打花洲以作练兵之用,新兵们毕竟没有千锤百炼,遇伏便乱了阵脚,但此刻哈丹孤身在前,以一己之力撼动城门,此情此景鼓舞得众人镇定下来,不少人甚至主动抱住椽木,与他一同用力。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门也在众人合力之下越敞越开。许多士兵奋力将自己的身子挤过门缝,眼见逃出生天近在眼前,突然身后风声追至,数箭齐发,竟将他们狠狠钉死在地!

    追兵到了!

    我回身就是一刀,将一名士兵斩落马下,阿凤更一顿猛踢,将想要靠近的士兵都远远地踢了出去。追风本就是烈马,谁若想靠近它,它管对方拿着什么武器,统统又踢又踩,更有数人大骂一声,豁出不逃了,从地上捡起刀剑,转身向追兵扑去。

    一时间,城门处这狭窄逼仄的所在竟成了一处战场,众人之中奋战者有之,合力撼门者有之,更有几名尚在马上的骑兵不顾身受重重箭伤护在我身前。城门的机括在厮杀声中发出沉闷的声响,我一刀砍掉一颗头颅,回过头,城门终于敞开一条足够宽敞的缝隙。

    哈丹大声道:“十一,走!”

    拉开城门仿佛已用尽他全身的力气,这一声大喊声音嘶哑已然破音。我掉转缰绳行至门前,箭雨又至,我一边挥刀格挡,一边对哈丹伸出手:“上马!”

    哈丹两臂抱紧椽木,用力之猛,双脚下已踩出个深坑。见我伸手,他缓缓摇头,嗓子已然说不出话来,用口型道:“走!”

    我怎么能走?说好了同生共死,我怎么能走!

    我驻马不前,身子前倾,再歪半分就要摔在地上。我一定要他抓我的手,跟我一起走,若他不从,我一人苟活,余生又有什么欢喜?

    僵持不下,追兵近在眼前,然后哈丹余出左手,缓缓向我伸来。

    他一松开,沉重的城门骤然往前窜了一下,好在其余人度气稳住,门才没有合上。我顾不得了,一手抓紧马缰,一手伸向哈丹。然而就在我与他指尖即将交叉的刹那,他突然徒手抓住一支向我飞来的羽箭,反手插在马臀上。

    “阿凤,走!”

    阿凤迈开四蹄,一路狂奔,我死死拉着马缰也拦不住它的去势。几乎就在我逃出城门那一刻,沉重城门轰然关闭,哈丹留在了城里。

    我做了个梦。

    我知道这是梦,因为我还在宫里。那是宫里的春天,御花园里的桃花开了,粉嫩嫩的一片,妃嫔们手捏丝帕相携出来赏花,殷燕宁也带着我们这些皇子到花园来,以桃花为题,题诗作文。那时石英的长姐刚嫁与我的四哥,夫妻俩琴瑟和谐,同来宫中谢恩,也带上了石英。石英比我小两岁,他们有心叫他与我这个嫡长子交好,于是叫我们一起玩。可我们玩不到一起去,他拿着个小木板在地上刨坑,我坐在池塘边,看桃花被风吹落水中,就这么看了一下午。

    然后殷太傅来了,他向我问了好,却抱起了石英。

    殷燕宁的姑姑嫁给了石栋将军之子,石英则是石栋将军之孙,两人有姻亲,故而格外亲厚。殷燕宁对我总是淡淡的,若即若离,对石英却十分宠溺。他抱起石英,唤他的小名,问我们下午玩了些什么,石英糯糯地答一句,他赞一声好乖,还走去给石英拿糖吃,都走出一步了,才回过头,像刚想起还有个我似的,尴尬地问:“十一殿下也要一些吧?”

    我没说要,没说不要,殷燕宁自己讨了个没趣,走了。石英转过头,歪着脑袋看着我,我摸了摸鼻尖,说了我俩之间的第一句话:“你喜欢吃糖么?”

    石英说:“不喜欢,娘们兮兮的。”

    他一点都不糯,都是装的,我觉得他跟我一样,心里还有点反感殷燕宁。他后来会对殷燕宁那么亲热,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过我怎么能想得明白呢?我们从来不是朋友,他是功臣的孙子,我是嫡长子,我们做不成朋友。

    我醒了过来。

    明明不是噩梦,我却出了一身冷汗。下意识摸摸身边,半边床铺空荡冰凉,那个总将我搂在怀中的人今天不在了。我闭上眼睛,片刻之后,记忆涌了上来。

    我问身旁的军医:“朕睡了多久了?”

    军医拧了帕子为我擦脸,边擦边道:“回陛下,您回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我抬手挡了帕子,只觉身心俱疲,胃中烧灼着一团火,疼痛不已:“有多少人回来了?朱……朱副将回来了吗?”

    哈丹他们身为狄族,在我军中行走不便,所以通通换了汉服,用了汉名。哈丹不知该取个什么汉名,就干脆只用我的姓,叫大伙喊他“朱副将”,我俩还曾为此事开玩笑,说这叫“冠夫姓”。

    “朱副将没有回来,”军医支吾道,“咱们的人回来得也不多。”

    我的心已然沉了下去,手臂挡在眼前,疲惫道:“不多是多少?五千人出征,回来得可有十分之一么?”

    “连……连陛下在内……”军医小心翼翼地说,“有三十五人……”

    三十五人。

    五千人出征,回来的只有三十五人。

    我的胃一阵翻腾,陡然喉间一腥,竟是腹中鲜血翻涌上来。我咬牙吞下这一口血水,翻身下床,军医赶来扶我,被我踉踉跄跄推了出去。

    我掀开帐帘,跌跌撞撞走出帐外。军营中从未有过的萧索,主将率兵出征,副将刚刚战败,身为他们拥护的帝王,我竟是伏在马上,昏迷着被驼回来的……我军士气已然跌进低谷。

    我强迫自己走得稳些,攻城虽惨败,但我不能倒下,更不能躲在军帐里。我叫军医前面开路,带我去军医帐中看望伤兵,一路所经之处,虽人人对我跪拜,但神色各异。军医帐中挤满了伤兵,士兵遍体鳞伤,个个都是拼了半条命才能逃回来,一见我便涕泪俱下。我将他们一一安抚,又嘱众军医好好照顾,掀开帘子,向外走去,守备徐庶迎面上来道:“陛下,花洲城中遣使者送来书信一封。”

    我接过书信,打开,石英一笔臭字,语气却不可一世。

    我读了三遍,确定其中没有“狼王”“哈丹”等字眼,才轻出一口气,将书信对折。

    “敌方主将劝朕投降,并给朕三天时间考虑。三天之后,若朕不降,他每天杀十名俘虏,若杀完再不降,他便要兴兵出城,踏平我军大营。”我抬头环望四周,众将士瞬也不瞬地盯着我。我两手交错,一撕,再撕,缓缓将手中劝降信撕成碎片。

    “朕若降了,对不起死在城中的兄弟,更对不起此刻于安明、建州拼杀的将士!”我大声道,“此番我军虽败,但朕在此立誓,绝不会让兄弟们的血白流!朕誓死不降,定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血债血偿!”

    “血债血偿!”

    军营中响起冲天的呐喊,将士们异口同声,仿佛要就此吐尽胸中一口浊气。我的目光与人群中的一道交汇,撤离,而后转过身,独自往主将军帐走去。

    不多时,身后有人快步赶了上来。

    我没有回头,却知道这必定是刚才那人,于是问:“何时回来的?”

    “回陛下,”夏炎道,“今晨方至。”

    大军未动,粮草先行。我军自起兵之日起,粮草就一直是个大问题,因此孟士准师徒秘密前往各地筹措粮草,更兼联络各地故旧,以助我来日可顺利回京。前几日夏炎刚运了一批粮草至军营,一同送来的书信上说,他不日也将返回。若不是刚刚在人群中见到他,我几乎要将这事忘了。

    夏炎道:“臣一回来便听说我军吃了败仗。陛下,恕臣斗胆一问,狼王果真身陷城中了么?”

    我点点头。

    第1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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