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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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甘 作者:遥蜻
第1节
《回甘》
作者:遥蜻
文案:
拍完戏回家,发现哥哥出轨了。 亲兄弟年上
曾经他最不能割舍的,是秦煜明所给予的那一点,冷淡的温柔。
不够热烈,但当知道他是那唯一的获得者时,一切都变得不同,心都仿佛因此而变得滚烫起来。
即使现在,那份温柔似已不再独他一份。
第一人称影星弟弟受,摄影师哥哥攻
友情提示:1,亲生兄弟
2,有ntr,不接受请点x。
3,双方都有混乱的过去,这是个两人都无法坦然指责对方的故事
4最后会he,即使过程不那么愉快。
chapter 11
其实我早已有所察觉。
当我打开衣柜,看到那几件不属于我亦不是秦煜明的衣服时,已无法仔细去分辨此刻的心情。数来我们已断续在一起快七年,两人都不是长情之人,真到这时候,大概是他已厌倦,或者终于忍不住要去各处寻欢,而我近来都一直在拍戏,连续四个月都不在家,亦是无法时刻紧盯。
这样一想,倒觉得遭遇这样情形也是必然。虽然有闷痛感,但却也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好像一早便已预料到这结果,不十分惊讶,反而为不用等那一把不知何时才会掉落的剑而感到高兴。
我关上衣柜,放弃自己把衣服整理进去的想法——我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衣物会跟第三者的衣服同时放置于一个衣柜里。于是把行李箱立在床边,假装是我在偷懒不想收拾,转而在家里绕了一圈。
除了之前买的被套被扔掉了一套,卧室还算好,没有属于别人的痕迹——大概已经很好地清理过。从卧室一路到各个房间看,除了那几件衣服,还真是没有任何破绽。
我不知该不该佩服一下秦煜明和他的那个秘密情人。
不过若是我没有提前回来而不告知一声的话,那几件衣服我也是看不到的。不知那人留宿过几天,还是在我去拍戏的这几个月,两人在这房间里夜夜笙歌,看快到我归期,事先提前几天收拾?
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与以前的那事联系。虽然在那次和好后,我们不再谈起过去——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无谓的争吵。但我还是常常想起,并且有时会感到抱歉。
毕竟我们的恋情虽谈不上历经磨难,但也不是一帆风顺。而基于我们原本的关系,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
我和秦煜明是亲兄弟。相差五岁的,同父同母的亲兄弟。虽然他姓秦我姓薛,但那是分别跟了父母各自的姓而已,据说这是父母婚前就约定好的,即使最后他们以离婚告终,但他们毕竟曾经爱过。离婚原因自然是父亲的不忠,这么想来,我们的关系较之父母,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这实在令我笑不出来。
父母离婚后我跟随母亲去了美国,分别十年之久,在那段时间都未有过任何联系。亲情时常令我感到困惑,人们时常大肆宣扬亲情之感人,我身边的人却都十分冷漠,不管是对我还是对秦煜明,母亲的态度都是一概的漠视,有时是仿若逗弄狗儿的态度,在她不摆弄那些富人拿来拜托修补的名贵古物时,会稍微理会我们一下。至于父亲,不知何时起他的身影便在这个家里逐渐淡去,我自小学四年级时起竟常常想不起他在哪,或者他现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而外祖父母——父亲那边的早已去世,母亲那边则是有等于没有,我从未见过他们。至于秦煜明,除了父亲去世的那段时间,我们之间几乎不曾谈过任何有关那个形同虚设的家的事情——所以我也不懂得他对于父母的看法。
不过确实是不需要我们的看法的,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早已再婚,与一法国人,我高中毕业时她突然宣布她要跟某个法国富商去法国,两人迅速结婚,而留我一人在加州读完大学——从那之后便没再见过面,即使电话也极少有。我只知道她又冒着47岁高龄产妇的危险生了对龙凤胎,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模样,只在当时打过电话庆贺过,话不超过十句,彼时我大三,兴许是新生儿的降临令她心情愉悦,她罕见地问了我将来要做什么。我当时正好在酒吧偶然认识一个名叫charlie的设计师,他邀我去当他新秀的模特。
我当时没经过脑子,脱口而出了要去当模特,纵使当时我还没决定。她语气却极为平淡,那就去呗。很快便挂断电话。我想她一定不记得我大学主修心理学。
我至今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否包含了母亲的因素,也不知那个决定做得对不对——总之我是去了。
后来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charlie的模特,他找我走开场,时常想要为我量身定制——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应该是从未想过。但也没有拒绝过,毕竟他也算好意。
直到后来,在一场秀后去酒吧,遇上了同在那里喝酒的秦煜明。
那是我们自从父母离婚后,第一次相遇。
久别的兄弟竟是在异国酒吧重逢。这样回想起来,有种诡异的荒诞感。我不会说这是命中注定的邂逅,那也未免太过矫情,但确实令我十分惊讶。我从未想过他这样冷淡,好似对周遭一切都浑不在意的人,会成为一个名摄影师。
彼时我身边坐着那时在秀上认识的一个金发男人,我看到秦煜明时,那个金发鬼佬的手已经伸到我的裤裆里乱摸,而我竟愣住,眼睛牢牢钉在那个在吧台边,面前放着一杯酒,独自抽烟的黑衣男人身上。
那时我实在庆幸秦煜明没有看到我,毕竟不管是谁,几年后再看到自己的亲弟弟正被一个男人乱摸,心脏都不会好受。之后发生很多事,我却从未向他提起过,那其实是我在那么多年后第一次看到他。
而不是后来两人一起在吧台喝酒的那次。
秦煜明回来的时候,我还在沙发上发呆,电视不知何时被我打开,上面正播着有关我现在所处公司的新闻,数来是无聊,不过是换了个总裁。倒是比上一任年轻英俊多了。
秦煜明看电视屏幕一眼,略一顿,抬手关了电视。一时间静下来,我看着他,不想开口。
“提前回来怎么不告诉我?我去机场接你。”他习惯性过来吻一下我的脸,我坐着没动,看着他脱下黑色长风衣,到一旁去挂好。不知何时已到傍晚,没有开灯的客厅有些昏暗,他的脸在昏黄的光线中一片模糊,看来我的视力比自己以为的要差。
“进度比预想要快,我也没想到。下次会提前说。”我朝他笑,心里却没有动静,又动了动摊在沙发上的两手,“你去帮我把行李箱整理一下好吗?我现在累得都不想动。”
他没有吭声,只是嘴角略一勾,又凑过来吻我,很温柔的样子,是默许的意思,果然片刻后他起身,摸一摸我的脸,直接进了卧室。
我又把电视打开,刚刚的新闻已经播过去了,现在是娱乐新闻,一男一女在热烈谈论一对结婚几年的明星夫妻反目成仇的经过。我手一抖,不小心按到音量键,声音瞬息放大数倍,脑袋几乎要震晕,连忙关了电视。
晚上临睡前他先洗澡,我又去看衣柜,那几件别人的衣服,已经不见了。
chapter 12
虽说小别胜新婚,但我想任谁刚回家就发现自己男友出轨的确凿证据,是没办法在床上与男友进行比接吻更下一步动作的。虽然其实我连这亲吻都有些膈应。
所以我按住了秦煜明继续往下抚摸的手。
他好似也不觉得意外,只是仍平淡道:“抱歉,我忘记你已经很累,那么这就休息吧。”说完,还要在我脸上吻一下。
我是不知道他怎么还有脸说出这番话,只有沉默以对。他也不再说话,不带情`色地抚摸我的脊背,将我往怀里搂住,低声道了晚安。
我只是闭上眼,感受他在我脖颈间的呼吸,鼻间逐渐升起股酸涩感,但强忍回去。
亲兄弟在一起,并不会令这关系多牢固一分。平素倒没有什么所谓,到浓情蜜意时反添快感,但如今却更令我感到难堪。尤其现在,更是惧怕他这独一份的温柔,会无法下定决心分开,会仍旧抱有无聊的期望。
真到了可能分手的境地,血缘不会成为羁绊,只会是枷锁,是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他现在要求分手,大概还会不舍,却不会拒绝。是拒绝不了,我目前的工作对私人生活的曝光率太可怕,若是哪天被发现,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此时此刻,心里竟是升起股期望他说分手的心情来,他若现在开口,我一定同意。心里想着,却突然感到他拍了拍我的背:“怎么还不睡?你不是很累了吗?”声音迷糊,似已半梦半醒。
我终于有些体会到他当初的心情,并感同身受那份痛苦。
这一觉意外的沉,等我起床时,床边的闹钟显示着十二点。我脑袋昏昏沉沉,光着脚走到卧室门口打开门,几步走到客厅,看到他在抽烟,还有些愣神。——潜意识里是认为他今天该去找那秘密情人处理掉衣物才对,若是谨慎,或许干脆扔掉,以避免我哪天循着这些订制衣物找到正主。
但秦煜明行事惯来有种无耻的坦荡,不管是对于什么,我猜他更可能已经将衣服还回去,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
见我出来,他先以烟一指餐厅桌上的饭菜:“自己去热一热。”我没说话,默默去把饭热了,他向来不高兴我睡懒觉,为此我们争吵过数次,但我今天不会刻意去找他吵架,因为我极有可能口不择言,我暂时还不想他知道我已经知晓他的出轨。
其实是简单的蛋炒饭,一看就是出自秦煜明的手笔,因为他喜欢在蛋炒饭里加剁碎的青椒和小葱,而之前请的保姆不会。我看一眼墙上的日历,今天周三,是我们请的保姆陈姨惯例的休息日。
我端着个碗,坐到秦煜明身边的沙发上,他在用碟片看一部我们早就一起看过的电影,漂亮的金发女郎在舞台中的聚光灯下尽情舞蹈,蹩脚害羞的诗人隐匿在熙攘人群最暗处,眼里闪烁的爱慕之光令我想要马上关掉它。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即将迸发的热烈爱情令我胃部不适,大概重新加热过的蛋炒饭的油腻也是诱因之一。我在那木然地嚼着油腻的金黄米饭,眼睛盯着屏幕,脑海里却在寻思秦煜明是否知道我对他那档子事已经有所察觉的事。
“你睡觉时有人打电话来,我给你挂断好几个。”眼角余光里秦煜明似将目光投来,我没看他,却看向一直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此刻屏幕是暗的,我在想会是谁那么急地找我。他先是沉默,接着站起身走了。
我终于不用僵着个脸摆给他看,松开握着调羹的手,去检查我的手机。屏幕上从早上八点半开始的一连串未接电话令我有些嘴角抽搐,这些都来自于同一个人,也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现在有空闲。
我还在翻手机,秦煜明却突然出现在旁边,玻璃桌面倒映着他微沉的表情,即使皱眉的样子也很性`感——这是他曾经到处勾三搭四寻欢作乐的资本,当然,他的资本可不止这些。
一双拖鞋被扔在我搭在一起的双脚旁,他嘴里的烟似乎一直含着未抽,燃出一截灰柱。
“穿好鞋。”他言简意赅。
我不想理他。有时在他面前我总是瞬间缩小,变回年幼时只在暗处瞧着他的那个怯懦的我。怯懦又倔强,渴望获得关注,却最擅长死鸭子嘴硬。
他对我这态度也习以为常,我们曾经上演过许多这样的戏码,他要求我的许多事,我都只是犟着不去做,比如在家里好好穿鞋,或者不要在床上抽烟。这些都是小事。
多数他都是把我夹在指间的烟抽走熄灭,或是像现在这样,蹲下`身替我穿好拖鞋。
总是这样,看似沉默冷淡,对我的温柔却毫不吝啬。一层一层先是绸布,如今是锁链,将我缚在他早已织构好的网中。
我要是能一早挣脱这温柔,也不用在这嚼着油腻的蛋炒饭,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傻兮兮地纠结痛苦了。
chapter 13
秦煜明大概只打算守我到吃完午饭,他现在开一家摄影工作室,当老板的不用老是亲自去拍,有些却还是需要他出马的。我坐在沙发上吸烟,看他走来走去地收拾,终于伸手按了遥控,关掉那烦人的爱情电影。
骤然静了,他却没有什么反应。他总是这样,听说父亲出轨时,知道父母离婚时,再次见到我时,第一次和我上床时——那时我俩都谈不上有感情,连亲情都没有——他都是如今这副样子,冷漠镇定,好像没有事能令他激动,哪怕只是瞳孔略微收缩。
我曾经想要看到他情绪激动的一面,但是真正看到后,却更宁愿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今晚应该回不来,这次的顾客尤其麻烦。”秦煜明将收拾好的包扔在沙发上,“明天傍晚到家——你不要再迟睡晚起,给我好好吃饭。”
他倒是淡定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这是我最痛恨的模样,但现在我却什么指责的话都说不出口,只是目光不自主地追随他的身影,嘴里含糊地应着他一贯的叮嘱。
脑子里想的却是别的事。
我从昨晚开始一直在脑海里盘桓的,无法驱逐的念头:他到底为什么会出轨?
我看不出他对我有厌倦——若真是有人会对我感到厌倦,那真是令我刮目相看,我还没被甩过,不过我不想尝试那滋味。但别告诉我是一时醉酒引起,那未免太可笑。虽然我和他就是因酒醉而开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场合,错误的对象,一切都是错的,我们最后却在一起了。
秦煜明很好,我不打算就此轻易放弃。我也瞧不出他有分手的念头。说到犯错,我当年或许更甚,他这次的错误,我认为可以原谅,即使我还是感到恶心。我想把他推到浴室的浴缸里,用刷子刷遍他的全身,不放过任何地方,包括他的小脚趾缝——这个念头从昨晚就在困扰我。
我看着秦煜明嘴里含一根烟,还在四处找打火机,便示意他过来,我看到他眼里的困惑,但还是过来了。
他的衬衣领口一向开两个扣,松松露出部分锁骨,我一向喜欢含着那里轻轻啃咬,留下些许痕迹,他总是纵容。我攥住他衣角,将他拉得弯下腰来,又拎住那齐整衣领,令他的脸凑向我——那只是一瞬间,烟点燃,我松开他的衣领,兀自取下嘴里的烟朝他吐了口烟雾,他在灰白的缱绻烟雾里垂眸看我,脸上没什么表情,却也取下自己的烟,再次俯下`身——这次倒是主动——含住我的唇,挑开,唇舌交缠,追逐舔咬,那是非常用力的吻,而我们已许久没有这样接过吻。
很享受,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即使最后我因残余的烟呛到而咳嗽,不得不推开他。
最后我放弃那碗底都是油的蛋炒饭,应了打我电话一上午的那位的约,去她一向喜爱的餐厅,陪她吃饭。
我到的时候她已在看菜单,穿一身白裙,手臂线条纤细漂亮,手指纤长,周围不管男女都向她暗暗投去目光,直到我在她对面坐下。
“哟,终于舍得来了?”她懒懒投来目光,很不高兴的模样。
“毕竟见你是需要梳妆打扮才敢出门的。”我难得打趣,却换得一声冷哼,挑眉道,“万鹤,我可是昨晚才到家,你从早上八点半开始打我电话,是不是也太扰人清梦?”
“平时你不七点半点就已起床?还一直挂我电话!好不容易约好时间,反而还让女士等你,你还是不是绅士了?”万鹤听我指责非但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过来指责我一番,“是不是昨晚小别胜新婚,今天早上爬不起来啊?”
“反正我不喜欢女人。”我回道,“更何况挂你电话的又不是我,是秦煜明。”
万鹤以前还是模特时曾与秦煜明合作过,她是看人最好先看脸,秦煜明是各方面都合她胃口,约了好几次都被直言了当地拒绝,直到后来知道他当时已与我在一起,为此曾精神折磨我许久,就为了要一张秦煜明清晨美男睡醒图。
就算不论我的拍照技术,那也是当然不会拍给她的。
“秦煜明果然还是起那么早,真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啊。”不出所料,只要一提到秦煜明,她就开始一副少女模样捧脸发花痴,她喜欢极了秦煜明的脸,为此可以忽略秦煜明的若干缺点,甚至时常当我的面帮他说好话,常令我鸡皮疙瘩起一身,恨不能直接站起身走人。
“你看着精神不怎么好,是太累了吗?”万鹤一番感叹被上菜的侍者打断,话锋一转,直接对准我。
我一时有些犹豫,万鹤对感情一类的事情总有种奇异的直觉,不然她偶然尝试的爱情也不会那样畅销。按道理若是想要找谁谈这件事,她无疑是个好人选,但她这样喜欢秦煜明,我实在不知道该以何种语气诉说,才不会激起她总是能轻易点燃的怒火。
但目前我已经知道他确实出轨,就算告诉万鹤,也不过是更加确定他出轨了而已,并不能有什么实质上的帮助。
我说,“总是各地跑,比当模特时累得多。只睡一觉当然补不回来。”
她脸上显出可怜的表情,“本来还想要你陪我去那个吧,帮我看看怎样搭讪那个男人呢。”
“你还能不知道搭讪人?”我觉得奇特,脸上表情忍不住夸张,紧接着小腿一痛,被她用高跟鞋在桌下狠踹一脚,“——是个怎样的男人?”
“很帅,温柔又沉默的那种。啊,还很绅士。”说着白我一眼,“不过他就是太沉默,不管谁搭讪都不理呢。”她说完,又是一副忧愁模样,由此可见,那个男人应该很帅,很有吸引力,要不她早就转换目标。
“那你之前的那个安妮呢?”我突然想起在我去拍戏前她告诉我的,她新交的可爱女朋友,随口问道。
“她跟个野男人跑了。”万鹤声音有些闷,我大概猜到她很喜欢安妮,前所未有的认真,却没想到这才多久,对方就已经跟别人跑了。
“你不是夸她甜美又可爱,像小鹿一样迷人吗?”一边说这话,我感到一阵恶寒,亏得万鹤说得出这种老土情话,安妮不跑才怪。
“她确实很可爱啊。”万鹤叹一口气,“算了,不说这些。”她伸手在我俩中间摆了两摆,“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商量,这是我今天找你的缘故之一。”
“你说?”我正夹那滑不溜丢的丸子,我对筷子使得不是很在行,丸子一类令我头疼,面条粉类更是让我要命。说话间丸子不出所料地再次从筷间滑落,万鹤看不下去,伸筷给我夹了放碗里。
“拜托,让你家秦煜明好好教你用筷子吧,不管用什么方法。”她看着我,一手撑下巴,百无聊赖道。
“你说要商量什么?”我就知道她又能扯上秦煜明,连忙转移话题。若是顺着说,我实在不能保证能一瞒到底,不将那点事抖落出来。
“我的下一部书,想以你和秦煜明为蓝本。”万鹤征询地看着我,“保证写得很隐蔽,不让你俩暴露的。定稿前会让你审过,可以吗?”
“可以。”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一口答应下来。但是万没想到后来却因此而牵扯许多,实在是当时的我所始料未及的。
chapter 14
反正今晚秦煜明也不会回家,我暂时不想劳心费神去思考那件事,索性应了万鹤陪她去酒吧钓男的事。
“你不怕他是gay,直接被我钓走?”我在路上打趣她,却不想她只是耸肩,并不回答。
我一时竟摸不准她到底对那个帅哥是怎么个心思。
万鹤常去的那个酒吧较为安静,大多是喝酒抽烟聊天的人,音乐比较舒缓,此刻唱的却是令我头疼的伤情歌。真是时时刻刻都无法不想起秦煜明,以及他那点破事。
“看,就是他。”万鹤突然拍我,指一指在吧台独自喝酒的一个男人。
只能勉强辨认出他身形不错,酒吧灯光暗,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万鹤推我,要我去搭讪,不知是不是我们这边声音较大的缘故,他放下手中杯,转头看这边一眼。
我瞥一眼旁边,万鹤立马怂了,低头假装喝酒。倒是我没来得及彻底转开头,这下与他的目光正正好对上,只好朝他一颔首,他也是微微笑了。我心里陡然一惊。
万鹤眼光向来很好,这个人确实是一副温柔帅气的模样,跟秦煜明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但不管是任何时期的我都不会对他产生兴趣,这样的人对于我来说,若有深交,一向是麻烦的代名词,但放在以前,若是ons我还能考虑下。
于是我也兴致缺缺地低下头喝酒,不再去看那边,万鹤也不催我去搭讪,转而问我:“你刚完成的那部电影,是之前那个阿蛰给你写的剧本吗?专门给你写的?”
我是不知道她好奇心这样重,又想起她说要写我与秦煜明的故事,便说,“这个你要写进去?”
她摇头,“这些当然不写。”
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太多,万鹤也不行,便否认道,“别人好歹也是名气不小的编剧,怎么可能为我这么个初出茅庐的门外汉写剧本?”
她不是很信,但也识趣未再问。这时一侍者过来,在我跟前放下一杯酒。我已好久不曾点这一种酒,因而看向侍者,他似被我看得有点紧张,马上说道:“这杯酒,是那边的那位先生为您点的。”说着,手指向吧台的方向。
我看到那个被万鹤心之所系的男人正看过来,抬手朝我小幅度地打了个招呼,脸上是意味不明的笑容。在灯光下尤其晃人眼。
接着他走过来,在我对面坐下,“b,这杯酒喝起来,就是你给我的感觉。”
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他的危险,看向身边的万鹤,她却装聋作哑,突然对另一边一桌聊天的人很感兴趣似的,并不朝这边看。所幸手机适时响起,我朝他一笑,示意自己很忙,站起身,几乎是立刻就离开那酒吧。
不过那当然不是谁的电话,是我事先设定好的闹钟而已。就是以后万鹤责怪我,我也是要溜走的。
到家的时候秦煜明果然不在。我努力不让自己去想他今天是否去见那衣服的主人,他们又会产生怎样的对话——以及是否上床。
我和秦煜明,在重逢之前——以及之后一段,都不能算圈内的守身主义者,他曾主张及时行乐,男女不忌,他总是一脸冷淡,却常擅游离于各色肉`体,从未认真,曾经的我也不能指望他的认真。
而我自己也算不上什么好货,这是万鹤的评价。她不知道我和秦煜明是兄弟,我也不认为她有知道的必要,这样的关系,只能说是少一个人知道为好。
不过她倒是一直对曾经没有约上秦煜明而表示遗憾来着。
我找到之前在家里藏的威士忌,秦煜明一直在告诫我少烟少酒,但有时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能令我上瘾的三样东西,烟,酒,以及秦煜明。皆是无论怎样都戒不掉的那种。
今天晚上酒吧男送我的那杯酒,是我和秦煜明在重逢的那一晚,他给我点的。b,伏特加与咖啡甜酒的混合。诱人的香甜混杂于辛辣的酒液中,每次喝过我都只想再来一杯,这玩意确实容易上瘾。
今天万鹤提到阿蛰。这是这么多年来,我唯一觉得有歉疚的一个人。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是如今估摸算,除了秦煜明,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算是最长的——足有半年。
那时我和秦煜明分手,各自另寻情人。秦煜明总是比任何人都更快走出来,我尚在酒吧醉生梦死,他已经悄然与父亲当初的律师在了一起。那律师与他年龄相仿,人俊秀斯文,为人谦和,少有咄咄逼人的神态,可亲可爱得简直不像我脑海里所理解的律师。
阿蛰和我在一起是一个纯粹的意外。那时出了那样的事,我已失去对于模特这一行业的兴趣,厌倦于常常见不同的人——虽然有时还是熟面孔居多,但那也同样无聊,厌倦于各种灯红酒绿,厌倦于每个早晨在陌生人身边醒来,明明前夜在同一张床上酣睡,互相触摸身体,第二天我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我厌倦了那样的生活,我时常对各种各样的事感到厌倦,当模特是我坚持最久的一件事,但是那时的我也终于厌倦了。
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阿蛰。这或许是我当时唯一的幸运,但我却不敢认为那也是阿蛰的幸运。
chapter 15
万鹤说得好,我是个害人精。当然原话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理解的。写书的人说话有时喜欢绕弯,还要加各种修饰。万鹤从t台下来,拿起笔——或者说端起她的粉红小笔电后,也变成了这副我不想应对的模样。
我不想说话,却总有人上来搭话。我厌倦,他们却仍旧乐此不疲。当我只想要一盏灯的时候,却只能在人群中看到那斑斓闪烁的光群,那不是我的光,更也不是任何人的,那是代表欲`望的光,无止尽地,在黑暗中,以明亮吞噬着所有人的光。
我终于开始惧怕的时候,遇到了阿蛰。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是怎样的情形。
我认识的那些家伙,他们对酒和辣妹的热衷让我无语。每次都拖着我到酒吧,然后他们寻欢作乐,我在吧台边喝酒,毕竟酒与女人,还是酒的吸引力更大。
那是寻常的一个晚上,我在吧台边喝酒,往常的威士忌,但是在我不知道喝到第几杯时,身边坐下一个人,却只要了杯牛奶,还要加两勺糖。
阿蛰是个奇人,他居然在灯光闪烁,群魔乱舞的酒吧里,坦然地点一杯牛奶,还是甜牛奶。
当时不只是我,连见惯各种奇人的酒保都略略挑眉,不过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去给他倒牛奶了。
见我看他,阿蛰朝我笑了笑。他是个长相俊秀的男人,骨架比我小一点,也比我矮了大半个头。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他笑起来很可爱。
我知道用可爱来形容一个男人很奇怪,但是在那时他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可爱。
后来的事情也乏善可陈,我们都是孤独的人,我刚知道秦煜明另找了个优秀男人,正为此消沉不已,那人洁身自好,感情真挚,自然比我好太多。而阿蛰,则是刚收到他暗恋多年的人的结婚请柬——反正阿蛰只能去扮演鼓掌说祝词的角色。
当晚我们就上床了。我有点醉,他没有。
之后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就是去猎艳的,找了一圈,只有我的脸他最喜欢,脱了衣服后发现身材也合他口味。
阿蛰有着奇怪的坦诚,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很平淡地在给面包摸上我喜欢的花生酱,然后微笑着递给我。不过这坦诚在后来,帮到我们不少忙。
在一起大概一个月,那时我已经结束了模特工作,不再走秀,也不接拍任何广告,还好之前我混得还算可以,还有足够的钱任我挥霍,而不是去找那个已经好几年未见的母亲讨要钱财——当然不管混到何种境地,我都不会去找她的。
那天我靠在露台的长椅上抽烟,旁边一如既往地放一杯酒——管它什么品种,只要是酒就可以了。我这样的观点大概会遭到一大干品酒人士的激烈反驳,但是当时的我只是需要酒精而已,我不会醉,我清醒,很清醒,但是我需要酒精。
然后阿蛰他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我,在我脸上亲了一下。阿蛰是个职业编剧,与他那张极具欺骗性的白`皙俊秀的脸庞不同,他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位金牌编剧,由他操刀的剧本大多反响极好,而且故事很不错,一点也不白痴。我真的是烦透了那些疯疯癫癫毫无逻辑的爱情剧。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天空很蓝,云很少,他垂下眼睑微笑时,阳光令他纤长的睫毛投下宁静的阴影。我们在异国的小公寓里亲吻,他拿走我指间燃烧着的烟,说道:“惟轩,我要给你写一个剧本。”
我只是笑,继续吻他,没有当真,他却再次强调,“专为你写一个,主角只能是你的剧本。”他很认真,所以我也只好假装认真,问他这是个怎样的故事。
他笑一笑,“你现在没必要知道。”他又亲我一下,喃喃着,“不管之后我们是否一直在一起,这个剧本写完,会有人找你拍的。只能是你拍。”
那还是个夏天,温柔的暮夏,阳光不再滚烫,风已经不再卷起热浪,也不再带来花果的酸甜,以及树木被炙烤的醇香。一切终于开始归于寂静。
我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想过要一直跟阿蛰在一起,不是因为他能给我带来好处,而是为他那无望却又极力表达的爱,那是我一辈子都无法回应的爱。我想就算过了这么几年,阿蛰所拥有的东西,我仍旧缺乏,且无药可救。
因为秦煜明,我已无法再爱上他人。哪怕因此而背负更深重的罪孽,我都已经无法回头了。
后来我们没再谈过这件事,我也没注意过他是否有写——那段时间我的注意力只在烟酒以及性上,动不动就把阿蛰往床上拖,像个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废物,而他总是纵容我。但是半年后,我与阿蛰仍是以分手告终,阿蛰留在那个温暖潮湿的国家,而我则回国,重新与秦煜明在一起,直到现在。
而现在的我却无法像对阿蛰那样,干脆明确地对秦煜明说出分手。
chapter 16
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傍晚。我一时有些头晕目眩,从床上撑坐起来,看着窗外天边的橘红薄云,花了点时间,才意识到这是第二天的傍晚。
秦煜明已经回来了。我听到客厅的响动,他在放一首曲子,chi ai,我们都很熟悉的小提琴版。我突然想起,我们曾经就着这曲子跳过一舞,只是自娱自乐地,情难自禁地挑了一舞而已。
不过那也只是连我都已经记不清具体细节的曾经而已。
我还在发懵,秦煜明已经在这弥漫的黄昏中走近来,凑过来以他的额头贴住我的,过了一会直起腰说,“终于不烧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愣愣地问,脑袋仿佛锈住——虽然它好像常常锈住。
“中午就回来了。”秦煜明答道,往外走的同时又说,“快起来,你应该已经有一天没吃东西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不知何时换上的睡衣……是他的睡衣。恶趣味。
“衣服是你帮我换的?”我跟在他后面,靠着厨房的门框问道。
“是我。惟轩,不要靠在门上,太冰,去把沙发上的毛毯披上。”秦煜明头都不回地说道,他在炖鸡,香浓的味道勾起我的食欲,终于觉得有一点饿了。
我应声去披上毛毯,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那首曲子我不知道他为何突然翻出来听,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听过了。于是我关上了它。
到这里我突然察觉,我已经许久没有想起过我和秦煜明在一起时的欢愉。心里蓦地有些空,虽然此时此刻我依然能确认自己对秦煜明的爱。
但我终于无法确认秦煜明的感情了。
我注视着秦煜明端汤过来,他脸上是一贯的冷淡,看不分明真实情绪。他见我看他,只是把汤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在我身旁坐下,将我的额前的头发往后拨弄,随即探过身来吻我。
想问的话,到此时却又无法成言。我只能闭上眼,在温热的鼻息间感受他的吻。
结束时我睁开眼去摸他的脸。他只是看我,脸上还是没有表情。两个人一时沉默,电视里的声音吵闹,却无法使这客厅的空气变得热闹,反而更令我觉得沉闷得喘不过气来。
“以后喝完酒不要直接躺沙发上睡,客厅窗户开着,冷风吹容易感冒,特别是这样的天气。”秦煜明握住我覆在他脸颊上的手,那感觉很温暖,接着他微一顿,将它引着向下,却不放手,就这样牵着。
我只是低声应了,他的关心从来不会减少。我想起幼年时的形同陌路,见若未见,又觉得有些好笑。
“你笑什么?”耳边却听他问。
我一怔,没想到就这样笑出声来,却没有看他,只是盯着那碗汤,想了想,还是说,“想到小时候你都不怎么爱理会我。”
他仿佛是笑了,我刻意不去看,只听他说,“我以前要是能想到会像现在这样对你,也不会白费那么多年时光。”说完又是吻一下,我向来喜欢看他浅淡的笑,此刻却是怎样都不愿去看他。
仿佛多看一眼,就能扰乱心神,会忍不住摇尾乞怜,却又想站起来,将他狠狠殴打一顿。这又是恨又是爱的痛苦,我终于是确切感受到。
想起秦煜明以前说,我不能懂他当时的感受。我想我现在是懂了,忍不住揣测他这样所为是故意。
若真是故意,哪怕我失理在先,也会因此而忍不住带上些许的恨意,对那个人,更是对他。
秦煜明的工作与我现在作息的好似有些类似,忙一阵,闲一阵,去年约定一同出行,好不容易现在两人都闲下来了,我却没有这个心思了。于是不去提,他便也不会提。
有时他好像很会察言观色,知道我是个怎么心情,但有时他似完全不懂,或者也可能只是他懒得理会罢了。
我本来坐在阳台的靠椅上抽烟,后颈突然有温润的触感,那人动作一顿,却还要往下,手指一抖,烟灰差点掉在腿上,忍不住回头要骂人,却被秦煜明堵了个正着,手上的烟也被他分神拿掉,摁熄在烟灰缸里。
接着他托着我的腰将我带起来,隐约好像碰触到什么,有东西掉落在地上,发出碎裂的声音,但谁都已无心去管。快到床边,我使力一绊,令他摔进床铺,他也不恼,注视着我,眼神很温柔,脸上是纵容的神色。
往日我爱极这样的神情,仿佛能证明他对我的爱一般。但今天我不想看他这眼神,于是去吻他的眼睛,他顺从地闭上了,手却不闲着,悠悠顺着我的躯体抚摸,渐渐滑入三角地带。我喘一口气,他的手指已探入身后隐秘的入口,我低头在他胸口吮吻,喘息着种下一片红瓣,任他在我身后操作,他的手指逐渐增加,我已有些难以忍耐,嘴里喘息更甚,他又寻到我的唇,轻轻舔舐吮咬,舌尖探入,轻轻勾挑我的,我忍不住追逐上去,听他嘴里发出沉闷的笑声,还是我喜欢的那把嗓音,在这昏黄灯光中更显性`感。
我终于注意到灯还开着,一边吻他一边摸索着——谁都不愿分开,终于找到开关,瞬间一片黑暗,只有低低的喘息声。
“叫出来,我喜欢你的声音。”秦煜明含着我的耳垂道,我轻微抖着,只是摸索着找出放在床头柜里的套子,已经很久未用过,“要戴套吗?”他微一怔的模样。
“戴上。”我言简意赅道,他不再言语,只是注视我的动作,任我给他戴上了。
进来的感觉很鲜明,我仰躺在床上,借着月光在黑暗中看他的脸,秦煜明一边用力,声音在黑暗中却是笑的,“没想到你今天这样黏人。”
很黏人吗?我想,却只是勾住他脖颈去亲吻,在这浪潮里颤抖着呻吟。
不看你的表情,我已不知你内心所想,但即使看了,却依旧猜不透。对你,到底是爱还是不爱,恨还是不恨,此刻好似都没所谓。
我需要有人陪伴,暂时还不想松开你的手,秦煜明。
将来或许也不想。
chapter 17
说来,和秦煜明重逢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那次是charlie新品走秀的庆功宴,结束时已经到了凌晨,我拒绝了续摊的邀请,独自前往居住的那个酒店。
没想到半路上却下起了雨,先只是一两滴,接着毫无预兆地倾泻而下,我没有带伞,一时半会也打不上的士,只好找了个顺眼的酒吧便钻进去,想借此等雨停了再走。
然后我甫一踏进门,却刚刚好看到坐在角落的秦煜明,凑巧的是,他也正好看向门边。我只是稍一犹豫,就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下。他给我点了b。那不是我第一次喝这种酒,却是因那一刻,它对我的意义变得与曾经不同起来。
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只是坐在他对面喝完了酒,尚未放下空杯,一个衣着鲜亮的女人就出现在旁边,先要趴他怀里与他宣誓主权般拥吻,过后才撒娇似的拉起他,两个人就此离开。我只是他多年未见且毫无亲厚可言的亲弟,他当时便由着那女人拉走了他,未曾多看我。
至于我,在秦煜明走后雨很快也停了。我出了酒吧,继续走我回酒店的路。
现在想来,我若再矫情一些,还能觉得那场雨是特地为了让我与秦煜明重逢而下的。但是,秦煜明这样的人,痛苦的时候会想,要是没有再次相遇过就好了。但是在欢愉的时候,却又万般庆幸,可以再次见到这个男人,真是太好了。
他是我内心深处最激烈的矛盾,这是我一向坦然承认的。也是他令我清楚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重逢都意味着喜悦欢愉,有时却只是痛苦的加深罢了,然而事实证明,却又不仅仅是痛苦。
我此时坐在新任总裁办公室里,一侧是我的经纪人白晓,对面则是那个新上任的总裁林奇峰。
我在这家公司只签了五年的约,是能签到的最短的合同。现在距我签约已过去一年半,我才刚完成一部电影的拍摄工作,后续的宣传等等即将开始。我并非科班出身,戏演得如何,这还需要交由观众来评判,而我则无法准确地定位自己的演技,毕竟人很难完全准确地认清自身,而万一我演技很烂也难说。
初出茅庐的我,已经能够主演一部电影,这还是托阿蛰的福。
林奇峰打量我的眼神实在令我不舒服,不像是看旗下演员的眼神,倒更像是看对手。而我实在不懂哪里能与这位大总裁相较量,一定要比的话恐怕只能是腹肌了吧。
惯常的叮嘱几句后,我跟在白晓身后出去,回身关门时发现那林奇峰依然盯着我。
“林先生今天心情不好吗?”电梯里只有我和白晓,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
“和往常一样。”白晓脸上挂着她惯常的笑容,“你还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关于主题曲的事情——”
“主题曲?”我一愣,“这个不是找歌手唱吗?”
“是的。”白晓点点头,“拍摄完成后,现在是交给之前约好的创作人作曲,他们还在找能够唱主题曲的人。”
我看她的神情,是很想要我去试一试的,但是我实在没那个能耐,若是勉强能唱几句,去献个丑让他们知道我真实水平就好,但是实际上,我是连一句歌词都无法在调上的人,姑且听听看还好,要我去唱真是太难为我。
“我是传说中的五音不全。”我即刻打消白晓的念头,“所谓的五音不全,就是连两只老虎都无法在调上的那种。”
白晓一挑眉,要求我唱给她听试试,就唱两只老虎。
我当然是拒绝了,怎么可能。当初白晓愿意带我也是看上我的脸,五音不全这种事情她没必要确切感受,只要看到我的脸就够了。
我自认脸还是长得不错,怎么不够你看,偏要听我唱歌呢?
chapter 18
我和白晓一起到公司一楼大厅,看到接待处有个穿白色休闲装的男人站在那,正趴在柜台上与接待员说话,听到声响,他往我们这边看,我明确感到他先是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接着他倚在柜台上,待我们走近了,再与白晓打招呼。
他俩显然认识,白晓先是朝他点一点头,说,“林先生怎么有空来这里?”
那位林先生笑一笑,“我来找我哥。”然后装作刚看到我般,又问白晓,“这位是谁,新人吗?”
“这是薛惟轩。”白晓答道,她要给我作介绍,那林先生已率先伸出右手到我跟前,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我不得已只好握住他的手,他就着我的力道晃了两晃,说道,“我叫林恒,很高兴见到你。以后请多指教。”
“你好。”我回了一句,撤回手,不得不说他力道有些紧,我稍稍用了力才挣脱他。林恒见我皱眉,施施然松手,却仍是盯住我,那目光令我生厌,却又不好明说。
所幸白晓只是与他说了几句,很快便离开。等坐到车里,白晓边发动汽车边跟我说,“这林恒你以后离他远点。他不是个省油的灯。”
我看她一眼,点烟来抽。
“他不是林奇峰的亲弟弟,但是林奇峰却还管着他。”白晓说着顿了顿,“每次他来找林奇峰只会是一件事。”
“要钱?”我哼笑,“林总看着不像有那分善心的人。”
白晓只是笑笑。我感到意兴阑珊,翻手机,看到秦煜明一小时前发来的消息。跟以前差不多,叫我早点回去,然后问中午吃什么。
我报了两个菜名过去,想了想,又问他,【你认识林恒吗?】过会儿他回了我:【认识,他可是你圈里很多人的金主。拍照时能见到。】我关了信息界面,开始打游戏。
白晓送我到家,约定好宣传的期限后便走了。她现在只带我一个,但好像也不见得有半分清闲。但我不确定是我的事令她忙碌。
吃饭时秦煜明手机响个不停,我看他好几眼,他都没有理会的意思。吃完饭后一直待在一起,我抱着平板看电影,他在旁边看书,秦煜明看的书各种都有,我和他的书房是分开的,相邻但是没有打通。不过他的书房从未锁过,我随时都可以进去,有时我会进去找本书看,还碰巧看到他在读哲学类书籍。那时我是十分佩服他的,读大学时教授列的书单里有他看的那几本,但每次我翻开都是不超过十页便昏昏欲睡,后来干脆放到枕边读,用作催眠,还能稍稍记得看过的一点内容,教授问起也好糊弄过去。
我们一起在卧室的床上,他手机放在客厅,不时有消息传达的声音,我看他好几眼,他却一直稳如磐石,丝毫不为所动,我终于忍不住用胳膊肘推了他一下。
他不说话,只是放下手中的书侧过来亲我的脸,我按住他:“你手机也太吵了,打扰我看电影。”
他约莫是笑了下,又低头含住我的唇,我闭上眼感知那气息在鼻间交融,他亲了好一会,停在我胸口时终于不动了,我捏一捏他后颈,“去把你手机静音,吵得我都不想跟你做了。”他静默片刻,然后在我胸口响亮地吻了一记,站起身出去了。
隔着房门,我听见他打了个电话,声音模糊听不清楚,以为他要打很久,有时他的手下员工没处理好,会找他救急,所以我对他的手机忙碌的状态还算习惯,但不知为何,今天就是有些受不了。
但是,我没想到他一会拿着一瓶红酒两个杯子进来了。
“来,陪你看电影。”他坐到床上,说是看电影,却又俯身来亲吻,这次比之前更急切热烈。
而我终于忍不住踹他一脚,有细微的恼怒或者还有些其他,我已无心细究。但最终还是忍不住环上他背,随着他一起赴那浪潮了。
chapter 19
若不是白晓跟我说那作曲者一再要求我去唱主题曲,我是不会去见他的。我是在录音棚见的人,我去也只是为了直接明了地告诉他这主题曲我唱不了。
但是看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却是惊诧了。那分明是我在酒吧看到的那个男人,万鹤还想叫我去搭讪来着,被我半路溜了。我在门边站着,一时不想进去,他正坐在那看手机,不知怎么一偏头就看到了我,脸上瞬间就带了笑容。
我倒是很想立刻转身离开。他却叫住我,听声音还带着戏谑。
“你知道我的名字。”我只好转过身去正面他,“当然。你好,我叫吴筝,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他朝我走过来,一边还要伸出手来与我握一握。这群人怎么都喜欢握手,我不情不愿地握了,他又是朝我一笑。
坦白说来,吴筝长相确实已经非常不错,但是他从头到脚都与我的兴趣一点不搭,实在不想多余理会他。
“我来只是想说一声,你那主题曲另请高明吧,我唱不了。”我看着吴筝关了门,直截了当地说道。
吴筝看着我,脸上仍是笑容:“抱歉,我之前只是觉得你的声音很好听,来唱这歌真的很好。”
“你声音也不错,不如你自己来唱。”我道,我知道这样有些不礼貌,但我实在不爱与人周旋,“我唱不了歌,五音不全。”说完我朝他点一点头,转身去拉开门,但临头我却停住了。
“改主意了?”吴筝在我身后问道。
“不,”我转过身看他,“你是弯的?”
他微一怔愣,但很快又笑:“被你发现了。”
“既然你是弯的,那就不要去招惹万鹤。”我严肃道,“她不是你该招惹的人。”
“我和万鹤只是朋友。”吴筝答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只是在假装?”
我看他一眼,开始从兜里掏烟,却被他一只手按住了。他的手指修长干净,干燥而温暖,我一时竟怔住,没有及时挣扎开来。
“抱歉,录音棚禁止吸烟。”吴筝顿一顿,似乎犹豫,说,“我和万鹤早就认识,她听说我在找对象,就跟我介绍了你。”
我想起那天万鹤奇怪的表现,终于得到了个答案,但这真令我哭笑不得:“我已经有对象了,而且已经谈了五年多,这个她没有告诉你?”
这次轮到吴筝发愣,他默默松开我的手,后退一步道,“她没跟我说这个。”
“那么,再见。”我终于失去耐心,朝他笑一笑,拉开门走了出去。
一出门我寻了个无人的吸烟室边抽烟边打电话给了万鹤,劈头就问她为什么介绍吴筝给我,耍我吗?
“你是真不知道吗?”没想到她却问了一个和吴筝一样的问题。但我知道她的意思肯定跟吴筝不同。
霎时我沉默下来,听见她在那边点燃了一支烟。
“我只是希望你幸福。”末了她这样说道。
“那么你应该知道,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除了他以外,还能够有谁。”我呼出一口烟,仰躺在沙发上,平心静气道,“你不用担心,我可以处理好。”
“我亲眼看见,他被那个人揽着肩膀——虽然只看到背面,但是姿态亲昵得我无法不在意。”万鹤在那头低声道,“抱歉,我应该绕到前头去看的。至少能够知道是谁。”
“这不怪你。”我安抚她,“这事我自己可以处理好,如果我需要你的帮忙,会给你打电话的。”
“好的。”万鹤在那边答道,我们在电话两头各自沉默,片刻后她说,“安妮回来了。她找我哭求,我想再给她一次机会。”
“随便你。”我说道,临挂电话才又叮嘱,“别让自己难受,万鹤。”
“我知道。”她顿一顿,我仿佛听到哭腔,“你也是。”
我曾经自信秦煜明爱我胜过爱这世间的一切。我因他的爱而肆无忌惮。但那时的我却不能安稳下来,与他好好谈一场恋爱。
或许我们的开头不够美好,但中间或者更久以后,应当是甜蜜温馨的。这些都是我曾经的期盼。
现在看来,确实只能算期盼了。
chapter 110
我和秦煜明再一次见面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看到他。直到我去给charlie的新设计当模特拍照。
他是摄影师,这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他居然自己建立了一间在业界小有名气的摄影工作室,与很多公司都有合作,而他已经不需要每次都亲自去了。
但阴差阳错,那天我从试衣间走出来,第一眼便看到了他。彼时charlie正与他说话,我在角落里看他们说话,直到charlie招手叫我过去。
近乡情怯大概是用来形容当时的我的最好词汇,我磨磨蹭蹭去了,charlie便向秦煜明介绍我,并当着秦煜明的面对我大加夸赞。那情形,现在想起来仍是尴尬得很,但我忍下,假装与他初次见面,微笑着点头问候,秦煜明一如既往地寡言少语,只是点点头,并不多说什么。但他的眼睛直盯着我,不论是在拍照的时候,还是在休息时,我与其他模特聊天时,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
没有探究之意,仅是看我。
那晚工作结束后,我拒绝了charlie一同吃饭的邀请,与秦煜明一起去喝酒。
两个人先去吃了饭,我们之间没有话可以说,秦煜明这时却不看我了,他选的这家川菜做得很好吃,他吃得专心,我亦不想特意去挑起话题。倒是他的手机不停震动,但凡是电话他都一律挂断。
我看他神色,一开始还好,到了后来,却开始不耐,临近结束时,他站起身先去外面回电话了。
他事先已结账,我走出门的时候刚好听到他的说话声,极为冷淡的语调,没有情绪起伏,只是在强调,“我们已经分手。”那边不知说了什么,他回道,“好聚好散对彼此都好,不要再无理取闹。”那边还在说话,他却打断,“以后除非工作,不要再打给我。”说完便挂了电话,连一句再见都吝啬。
他挂了电话,回头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我,却不惊讶,好似早已知晓我在那站着,也没有解释什么的意思,只示意我快走。
一起喝酒的那个酒吧离吃饭的地方不远,走几步路就到。
那晚我们喝了不少酒。主要还是我喝得比较多,看他都好似隔了一层雾,他抽烟,不停有人来搭讪,多数是不理会,偶尔有合他口味的,他们会接吻。
但不会有更进一步了。
我想起那个雨夜,将他从我面前带走的那个女人,是否就是刚刚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
这时有人来轻按我的肩膀,我转脸看过去,是张非常漂亮的脸。可惜是个女人。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万鹤,她与我搭讪,说不了几句话,眼神却紧飘忽在秦煜明身上,我知她醉翁之意不在酒,耸肩借故去洗手间。
回来的时候却只看到秦煜明坐在那,他身边也不见有其他人。
我没有问,那时我已有些醉了,直接拿过秦煜明面前的那剩余的半杯酒一饮而尽,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却也是由我去了。
待我放下杯子,他说,“走吧。”
第1节
恋耽美
第1节
《回甘》
作者:遥蜻
文案:
拍完戏回家,发现哥哥出轨了。 亲兄弟年上
曾经他最不能割舍的,是秦煜明所给予的那一点,冷淡的温柔。
不够热烈,但当知道他是那唯一的获得者时,一切都变得不同,心都仿佛因此而变得滚烫起来。
即使现在,那份温柔似已不再独他一份。
第一人称影星弟弟受,摄影师哥哥攻
友情提示:1,亲生兄弟
2,有ntr,不接受请点x。
3,双方都有混乱的过去,这是个两人都无法坦然指责对方的故事
4最后会he,即使过程不那么愉快。
chapter 11
其实我早已有所察觉。
当我打开衣柜,看到那几件不属于我亦不是秦煜明的衣服时,已无法仔细去分辨此刻的心情。数来我们已断续在一起快七年,两人都不是长情之人,真到这时候,大概是他已厌倦,或者终于忍不住要去各处寻欢,而我近来都一直在拍戏,连续四个月都不在家,亦是无法时刻紧盯。
这样一想,倒觉得遭遇这样情形也是必然。虽然有闷痛感,但却也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好像一早便已预料到这结果,不十分惊讶,反而为不用等那一把不知何时才会掉落的剑而感到高兴。
我关上衣柜,放弃自己把衣服整理进去的想法——我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衣物会跟第三者的衣服同时放置于一个衣柜里。于是把行李箱立在床边,假装是我在偷懒不想收拾,转而在家里绕了一圈。
除了之前买的被套被扔掉了一套,卧室还算好,没有属于别人的痕迹——大概已经很好地清理过。从卧室一路到各个房间看,除了那几件衣服,还真是没有任何破绽。
我不知该不该佩服一下秦煜明和他的那个秘密情人。
不过若是我没有提前回来而不告知一声的话,那几件衣服我也是看不到的。不知那人留宿过几天,还是在我去拍戏的这几个月,两人在这房间里夜夜笙歌,看快到我归期,事先提前几天收拾?
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与以前的那事联系。虽然在那次和好后,我们不再谈起过去——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无谓的争吵。但我还是常常想起,并且有时会感到抱歉。
毕竟我们的恋情虽谈不上历经磨难,但也不是一帆风顺。而基于我们原本的关系,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
我和秦煜明是亲兄弟。相差五岁的,同父同母的亲兄弟。虽然他姓秦我姓薛,但那是分别跟了父母各自的姓而已,据说这是父母婚前就约定好的,即使最后他们以离婚告终,但他们毕竟曾经爱过。离婚原因自然是父亲的不忠,这么想来,我们的关系较之父母,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这实在令我笑不出来。
父母离婚后我跟随母亲去了美国,分别十年之久,在那段时间都未有过任何联系。亲情时常令我感到困惑,人们时常大肆宣扬亲情之感人,我身边的人却都十分冷漠,不管是对我还是对秦煜明,母亲的态度都是一概的漠视,有时是仿若逗弄狗儿的态度,在她不摆弄那些富人拿来拜托修补的名贵古物时,会稍微理会我们一下。至于父亲,不知何时起他的身影便在这个家里逐渐淡去,我自小学四年级时起竟常常想不起他在哪,或者他现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而外祖父母——父亲那边的早已去世,母亲那边则是有等于没有,我从未见过他们。至于秦煜明,除了父亲去世的那段时间,我们之间几乎不曾谈过任何有关那个形同虚设的家的事情——所以我也不懂得他对于父母的看法。
不过确实是不需要我们的看法的,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早已再婚,与一法国人,我高中毕业时她突然宣布她要跟某个法国富商去法国,两人迅速结婚,而留我一人在加州读完大学——从那之后便没再见过面,即使电话也极少有。我只知道她又冒着47岁高龄产妇的危险生了对龙凤胎,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模样,只在当时打过电话庆贺过,话不超过十句,彼时我大三,兴许是新生儿的降临令她心情愉悦,她罕见地问了我将来要做什么。我当时正好在酒吧偶然认识一个名叫charlie的设计师,他邀我去当他新秀的模特。
我当时没经过脑子,脱口而出了要去当模特,纵使当时我还没决定。她语气却极为平淡,那就去呗。很快便挂断电话。我想她一定不记得我大学主修心理学。
我至今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否包含了母亲的因素,也不知那个决定做得对不对——总之我是去了。
后来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charlie的模特,他找我走开场,时常想要为我量身定制——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应该是从未想过。但也没有拒绝过,毕竟他也算好意。
直到后来,在一场秀后去酒吧,遇上了同在那里喝酒的秦煜明。
那是我们自从父母离婚后,第一次相遇。
久别的兄弟竟是在异国酒吧重逢。这样回想起来,有种诡异的荒诞感。我不会说这是命中注定的邂逅,那也未免太过矫情,但确实令我十分惊讶。我从未想过他这样冷淡,好似对周遭一切都浑不在意的人,会成为一个名摄影师。
彼时我身边坐着那时在秀上认识的一个金发男人,我看到秦煜明时,那个金发鬼佬的手已经伸到我的裤裆里乱摸,而我竟愣住,眼睛牢牢钉在那个在吧台边,面前放着一杯酒,独自抽烟的黑衣男人身上。
那时我实在庆幸秦煜明没有看到我,毕竟不管是谁,几年后再看到自己的亲弟弟正被一个男人乱摸,心脏都不会好受。之后发生很多事,我却从未向他提起过,那其实是我在那么多年后第一次看到他。
而不是后来两人一起在吧台喝酒的那次。
秦煜明回来的时候,我还在沙发上发呆,电视不知何时被我打开,上面正播着有关我现在所处公司的新闻,数来是无聊,不过是换了个总裁。倒是比上一任年轻英俊多了。
秦煜明看电视屏幕一眼,略一顿,抬手关了电视。一时间静下来,我看着他,不想开口。
“提前回来怎么不告诉我?我去机场接你。”他习惯性过来吻一下我的脸,我坐着没动,看着他脱下黑色长风衣,到一旁去挂好。不知何时已到傍晚,没有开灯的客厅有些昏暗,他的脸在昏黄的光线中一片模糊,看来我的视力比自己以为的要差。
“进度比预想要快,我也没想到。下次会提前说。”我朝他笑,心里却没有动静,又动了动摊在沙发上的两手,“你去帮我把行李箱整理一下好吗?我现在累得都不想动。”
他没有吭声,只是嘴角略一勾,又凑过来吻我,很温柔的样子,是默许的意思,果然片刻后他起身,摸一摸我的脸,直接进了卧室。
我又把电视打开,刚刚的新闻已经播过去了,现在是娱乐新闻,一男一女在热烈谈论一对结婚几年的明星夫妻反目成仇的经过。我手一抖,不小心按到音量键,声音瞬息放大数倍,脑袋几乎要震晕,连忙关了电视。
晚上临睡前他先洗澡,我又去看衣柜,那几件别人的衣服,已经不见了。
chapter 12
虽说小别胜新婚,但我想任谁刚回家就发现自己男友出轨的确凿证据,是没办法在床上与男友进行比接吻更下一步动作的。虽然其实我连这亲吻都有些膈应。
所以我按住了秦煜明继续往下抚摸的手。
他好似也不觉得意外,只是仍平淡道:“抱歉,我忘记你已经很累,那么这就休息吧。”说完,还要在我脸上吻一下。
我是不知道他怎么还有脸说出这番话,只有沉默以对。他也不再说话,不带情`色地抚摸我的脊背,将我往怀里搂住,低声道了晚安。
我只是闭上眼,感受他在我脖颈间的呼吸,鼻间逐渐升起股酸涩感,但强忍回去。
亲兄弟在一起,并不会令这关系多牢固一分。平素倒没有什么所谓,到浓情蜜意时反添快感,但如今却更令我感到难堪。尤其现在,更是惧怕他这独一份的温柔,会无法下定决心分开,会仍旧抱有无聊的期望。
真到了可能分手的境地,血缘不会成为羁绊,只会是枷锁,是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他现在要求分手,大概还会不舍,却不会拒绝。是拒绝不了,我目前的工作对私人生活的曝光率太可怕,若是哪天被发现,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此时此刻,心里竟是升起股期望他说分手的心情来,他若现在开口,我一定同意。心里想着,却突然感到他拍了拍我的背:“怎么还不睡?你不是很累了吗?”声音迷糊,似已半梦半醒。
我终于有些体会到他当初的心情,并感同身受那份痛苦。
这一觉意外的沉,等我起床时,床边的闹钟显示着十二点。我脑袋昏昏沉沉,光着脚走到卧室门口打开门,几步走到客厅,看到他在抽烟,还有些愣神。——潜意识里是认为他今天该去找那秘密情人处理掉衣物才对,若是谨慎,或许干脆扔掉,以避免我哪天循着这些订制衣物找到正主。
但秦煜明行事惯来有种无耻的坦荡,不管是对于什么,我猜他更可能已经将衣服还回去,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
见我出来,他先以烟一指餐厅桌上的饭菜:“自己去热一热。”我没说话,默默去把饭热了,他向来不高兴我睡懒觉,为此我们争吵过数次,但我今天不会刻意去找他吵架,因为我极有可能口不择言,我暂时还不想他知道我已经知晓他的出轨。
其实是简单的蛋炒饭,一看就是出自秦煜明的手笔,因为他喜欢在蛋炒饭里加剁碎的青椒和小葱,而之前请的保姆不会。我看一眼墙上的日历,今天周三,是我们请的保姆陈姨惯例的休息日。
我端着个碗,坐到秦煜明身边的沙发上,他在用碟片看一部我们早就一起看过的电影,漂亮的金发女郎在舞台中的聚光灯下尽情舞蹈,蹩脚害羞的诗人隐匿在熙攘人群最暗处,眼里闪烁的爱慕之光令我想要马上关掉它。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即将迸发的热烈爱情令我胃部不适,大概重新加热过的蛋炒饭的油腻也是诱因之一。我在那木然地嚼着油腻的金黄米饭,眼睛盯着屏幕,脑海里却在寻思秦煜明是否知道我对他那档子事已经有所察觉的事。
“你睡觉时有人打电话来,我给你挂断好几个。”眼角余光里秦煜明似将目光投来,我没看他,却看向一直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此刻屏幕是暗的,我在想会是谁那么急地找我。他先是沉默,接着站起身走了。
我终于不用僵着个脸摆给他看,松开握着调羹的手,去检查我的手机。屏幕上从早上八点半开始的一连串未接电话令我有些嘴角抽搐,这些都来自于同一个人,也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现在有空闲。
我还在翻手机,秦煜明却突然出现在旁边,玻璃桌面倒映着他微沉的表情,即使皱眉的样子也很性`感——这是他曾经到处勾三搭四寻欢作乐的资本,当然,他的资本可不止这些。
一双拖鞋被扔在我搭在一起的双脚旁,他嘴里的烟似乎一直含着未抽,燃出一截灰柱。
“穿好鞋。”他言简意赅。
我不想理他。有时在他面前我总是瞬间缩小,变回年幼时只在暗处瞧着他的那个怯懦的我。怯懦又倔强,渴望获得关注,却最擅长死鸭子嘴硬。
他对我这态度也习以为常,我们曾经上演过许多这样的戏码,他要求我的许多事,我都只是犟着不去做,比如在家里好好穿鞋,或者不要在床上抽烟。这些都是小事。
多数他都是把我夹在指间的烟抽走熄灭,或是像现在这样,蹲下`身替我穿好拖鞋。
总是这样,看似沉默冷淡,对我的温柔却毫不吝啬。一层一层先是绸布,如今是锁链,将我缚在他早已织构好的网中。
我要是能一早挣脱这温柔,也不用在这嚼着油腻的蛋炒饭,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傻兮兮地纠结痛苦了。
chapter 13
秦煜明大概只打算守我到吃完午饭,他现在开一家摄影工作室,当老板的不用老是亲自去拍,有些却还是需要他出马的。我坐在沙发上吸烟,看他走来走去地收拾,终于伸手按了遥控,关掉那烦人的爱情电影。
骤然静了,他却没有什么反应。他总是这样,听说父亲出轨时,知道父母离婚时,再次见到我时,第一次和我上床时——那时我俩都谈不上有感情,连亲情都没有——他都是如今这副样子,冷漠镇定,好像没有事能令他激动,哪怕只是瞳孔略微收缩。
我曾经想要看到他情绪激动的一面,但是真正看到后,却更宁愿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今晚应该回不来,这次的顾客尤其麻烦。”秦煜明将收拾好的包扔在沙发上,“明天傍晚到家——你不要再迟睡晚起,给我好好吃饭。”
他倒是淡定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这是我最痛恨的模样,但现在我却什么指责的话都说不出口,只是目光不自主地追随他的身影,嘴里含糊地应着他一贯的叮嘱。
脑子里想的却是别的事。
我从昨晚开始一直在脑海里盘桓的,无法驱逐的念头:他到底为什么会出轨?
我看不出他对我有厌倦——若真是有人会对我感到厌倦,那真是令我刮目相看,我还没被甩过,不过我不想尝试那滋味。但别告诉我是一时醉酒引起,那未免太可笑。虽然我和他就是因酒醉而开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场合,错误的对象,一切都是错的,我们最后却在一起了。
秦煜明很好,我不打算就此轻易放弃。我也瞧不出他有分手的念头。说到犯错,我当年或许更甚,他这次的错误,我认为可以原谅,即使我还是感到恶心。我想把他推到浴室的浴缸里,用刷子刷遍他的全身,不放过任何地方,包括他的小脚趾缝——这个念头从昨晚就在困扰我。
我看着秦煜明嘴里含一根烟,还在四处找打火机,便示意他过来,我看到他眼里的困惑,但还是过来了。
他的衬衣领口一向开两个扣,松松露出部分锁骨,我一向喜欢含着那里轻轻啃咬,留下些许痕迹,他总是纵容。我攥住他衣角,将他拉得弯下腰来,又拎住那齐整衣领,令他的脸凑向我——那只是一瞬间,烟点燃,我松开他的衣领,兀自取下嘴里的烟朝他吐了口烟雾,他在灰白的缱绻烟雾里垂眸看我,脸上没什么表情,却也取下自己的烟,再次俯下`身——这次倒是主动——含住我的唇,挑开,唇舌交缠,追逐舔咬,那是非常用力的吻,而我们已许久没有这样接过吻。
很享受,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即使最后我因残余的烟呛到而咳嗽,不得不推开他。
最后我放弃那碗底都是油的蛋炒饭,应了打我电话一上午的那位的约,去她一向喜爱的餐厅,陪她吃饭。
我到的时候她已在看菜单,穿一身白裙,手臂线条纤细漂亮,手指纤长,周围不管男女都向她暗暗投去目光,直到我在她对面坐下。
“哟,终于舍得来了?”她懒懒投来目光,很不高兴的模样。
“毕竟见你是需要梳妆打扮才敢出门的。”我难得打趣,却换得一声冷哼,挑眉道,“万鹤,我可是昨晚才到家,你从早上八点半开始打我电话,是不是也太扰人清梦?”
“平时你不七点半点就已起床?还一直挂我电话!好不容易约好时间,反而还让女士等你,你还是不是绅士了?”万鹤听我指责非但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过来指责我一番,“是不是昨晚小别胜新婚,今天早上爬不起来啊?”
“反正我不喜欢女人。”我回道,“更何况挂你电话的又不是我,是秦煜明。”
万鹤以前还是模特时曾与秦煜明合作过,她是看人最好先看脸,秦煜明是各方面都合她胃口,约了好几次都被直言了当地拒绝,直到后来知道他当时已与我在一起,为此曾精神折磨我许久,就为了要一张秦煜明清晨美男睡醒图。
就算不论我的拍照技术,那也是当然不会拍给她的。
“秦煜明果然还是起那么早,真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啊。”不出所料,只要一提到秦煜明,她就开始一副少女模样捧脸发花痴,她喜欢极了秦煜明的脸,为此可以忽略秦煜明的若干缺点,甚至时常当我的面帮他说好话,常令我鸡皮疙瘩起一身,恨不能直接站起身走人。
“你看着精神不怎么好,是太累了吗?”万鹤一番感叹被上菜的侍者打断,话锋一转,直接对准我。
我一时有些犹豫,万鹤对感情一类的事情总有种奇异的直觉,不然她偶然尝试的爱情也不会那样畅销。按道理若是想要找谁谈这件事,她无疑是个好人选,但她这样喜欢秦煜明,我实在不知道该以何种语气诉说,才不会激起她总是能轻易点燃的怒火。
但目前我已经知道他确实出轨,就算告诉万鹤,也不过是更加确定他出轨了而已,并不能有什么实质上的帮助。
我说,“总是各地跑,比当模特时累得多。只睡一觉当然补不回来。”
她脸上显出可怜的表情,“本来还想要你陪我去那个吧,帮我看看怎样搭讪那个男人呢。”
“你还能不知道搭讪人?”我觉得奇特,脸上表情忍不住夸张,紧接着小腿一痛,被她用高跟鞋在桌下狠踹一脚,“——是个怎样的男人?”
“很帅,温柔又沉默的那种。啊,还很绅士。”说着白我一眼,“不过他就是太沉默,不管谁搭讪都不理呢。”她说完,又是一副忧愁模样,由此可见,那个男人应该很帅,很有吸引力,要不她早就转换目标。
“那你之前的那个安妮呢?”我突然想起在我去拍戏前她告诉我的,她新交的可爱女朋友,随口问道。
“她跟个野男人跑了。”万鹤声音有些闷,我大概猜到她很喜欢安妮,前所未有的认真,却没想到这才多久,对方就已经跟别人跑了。
“你不是夸她甜美又可爱,像小鹿一样迷人吗?”一边说这话,我感到一阵恶寒,亏得万鹤说得出这种老土情话,安妮不跑才怪。
“她确实很可爱啊。”万鹤叹一口气,“算了,不说这些。”她伸手在我俩中间摆了两摆,“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商量,这是我今天找你的缘故之一。”
“你说?”我正夹那滑不溜丢的丸子,我对筷子使得不是很在行,丸子一类令我头疼,面条粉类更是让我要命。说话间丸子不出所料地再次从筷间滑落,万鹤看不下去,伸筷给我夹了放碗里。
“拜托,让你家秦煜明好好教你用筷子吧,不管用什么方法。”她看着我,一手撑下巴,百无聊赖道。
“你说要商量什么?”我就知道她又能扯上秦煜明,连忙转移话题。若是顺着说,我实在不能保证能一瞒到底,不将那点事抖落出来。
“我的下一部书,想以你和秦煜明为蓝本。”万鹤征询地看着我,“保证写得很隐蔽,不让你俩暴露的。定稿前会让你审过,可以吗?”
“可以。”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一口答应下来。但是万没想到后来却因此而牵扯许多,实在是当时的我所始料未及的。
chapter 14
反正今晚秦煜明也不会回家,我暂时不想劳心费神去思考那件事,索性应了万鹤陪她去酒吧钓男的事。
“你不怕他是gay,直接被我钓走?”我在路上打趣她,却不想她只是耸肩,并不回答。
我一时竟摸不准她到底对那个帅哥是怎么个心思。
万鹤常去的那个酒吧较为安静,大多是喝酒抽烟聊天的人,音乐比较舒缓,此刻唱的却是令我头疼的伤情歌。真是时时刻刻都无法不想起秦煜明,以及他那点破事。
“看,就是他。”万鹤突然拍我,指一指在吧台独自喝酒的一个男人。
只能勉强辨认出他身形不错,酒吧灯光暗,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万鹤推我,要我去搭讪,不知是不是我们这边声音较大的缘故,他放下手中杯,转头看这边一眼。
我瞥一眼旁边,万鹤立马怂了,低头假装喝酒。倒是我没来得及彻底转开头,这下与他的目光正正好对上,只好朝他一颔首,他也是微微笑了。我心里陡然一惊。
万鹤眼光向来很好,这个人确实是一副温柔帅气的模样,跟秦煜明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但不管是任何时期的我都不会对他产生兴趣,这样的人对于我来说,若有深交,一向是麻烦的代名词,但放在以前,若是ons我还能考虑下。
于是我也兴致缺缺地低下头喝酒,不再去看那边,万鹤也不催我去搭讪,转而问我:“你刚完成的那部电影,是之前那个阿蛰给你写的剧本吗?专门给你写的?”
我是不知道她好奇心这样重,又想起她说要写我与秦煜明的故事,便说,“这个你要写进去?”
她摇头,“这些当然不写。”
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太多,万鹤也不行,便否认道,“别人好歹也是名气不小的编剧,怎么可能为我这么个初出茅庐的门外汉写剧本?”
她不是很信,但也识趣未再问。这时一侍者过来,在我跟前放下一杯酒。我已好久不曾点这一种酒,因而看向侍者,他似被我看得有点紧张,马上说道:“这杯酒,是那边的那位先生为您点的。”说着,手指向吧台的方向。
我看到那个被万鹤心之所系的男人正看过来,抬手朝我小幅度地打了个招呼,脸上是意味不明的笑容。在灯光下尤其晃人眼。
接着他走过来,在我对面坐下,“b,这杯酒喝起来,就是你给我的感觉。”
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他的危险,看向身边的万鹤,她却装聋作哑,突然对另一边一桌聊天的人很感兴趣似的,并不朝这边看。所幸手机适时响起,我朝他一笑,示意自己很忙,站起身,几乎是立刻就离开那酒吧。
不过那当然不是谁的电话,是我事先设定好的闹钟而已。就是以后万鹤责怪我,我也是要溜走的。
到家的时候秦煜明果然不在。我努力不让自己去想他今天是否去见那衣服的主人,他们又会产生怎样的对话——以及是否上床。
我和秦煜明,在重逢之前——以及之后一段,都不能算圈内的守身主义者,他曾主张及时行乐,男女不忌,他总是一脸冷淡,却常擅游离于各色肉`体,从未认真,曾经的我也不能指望他的认真。
而我自己也算不上什么好货,这是万鹤的评价。她不知道我和秦煜明是兄弟,我也不认为她有知道的必要,这样的关系,只能说是少一个人知道为好。
不过她倒是一直对曾经没有约上秦煜明而表示遗憾来着。
我找到之前在家里藏的威士忌,秦煜明一直在告诫我少烟少酒,但有时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能令我上瘾的三样东西,烟,酒,以及秦煜明。皆是无论怎样都戒不掉的那种。
今天晚上酒吧男送我的那杯酒,是我和秦煜明在重逢的那一晚,他给我点的。b,伏特加与咖啡甜酒的混合。诱人的香甜混杂于辛辣的酒液中,每次喝过我都只想再来一杯,这玩意确实容易上瘾。
今天万鹤提到阿蛰。这是这么多年来,我唯一觉得有歉疚的一个人。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是如今估摸算,除了秦煜明,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算是最长的——足有半年。
那时我和秦煜明分手,各自另寻情人。秦煜明总是比任何人都更快走出来,我尚在酒吧醉生梦死,他已经悄然与父亲当初的律师在了一起。那律师与他年龄相仿,人俊秀斯文,为人谦和,少有咄咄逼人的神态,可亲可爱得简直不像我脑海里所理解的律师。
阿蛰和我在一起是一个纯粹的意外。那时出了那样的事,我已失去对于模特这一行业的兴趣,厌倦于常常见不同的人——虽然有时还是熟面孔居多,但那也同样无聊,厌倦于各种灯红酒绿,厌倦于每个早晨在陌生人身边醒来,明明前夜在同一张床上酣睡,互相触摸身体,第二天我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我厌倦了那样的生活,我时常对各种各样的事感到厌倦,当模特是我坚持最久的一件事,但是那时的我也终于厌倦了。
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阿蛰。这或许是我当时唯一的幸运,但我却不敢认为那也是阿蛰的幸运。
chapter 15
万鹤说得好,我是个害人精。当然原话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理解的。写书的人说话有时喜欢绕弯,还要加各种修饰。万鹤从t台下来,拿起笔——或者说端起她的粉红小笔电后,也变成了这副我不想应对的模样。
我不想说话,却总有人上来搭话。我厌倦,他们却仍旧乐此不疲。当我只想要一盏灯的时候,却只能在人群中看到那斑斓闪烁的光群,那不是我的光,更也不是任何人的,那是代表欲`望的光,无止尽地,在黑暗中,以明亮吞噬着所有人的光。
我终于开始惧怕的时候,遇到了阿蛰。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是怎样的情形。
我认识的那些家伙,他们对酒和辣妹的热衷让我无语。每次都拖着我到酒吧,然后他们寻欢作乐,我在吧台边喝酒,毕竟酒与女人,还是酒的吸引力更大。
那是寻常的一个晚上,我在吧台边喝酒,往常的威士忌,但是在我不知道喝到第几杯时,身边坐下一个人,却只要了杯牛奶,还要加两勺糖。
阿蛰是个奇人,他居然在灯光闪烁,群魔乱舞的酒吧里,坦然地点一杯牛奶,还是甜牛奶。
当时不只是我,连见惯各种奇人的酒保都略略挑眉,不过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去给他倒牛奶了。
见我看他,阿蛰朝我笑了笑。他是个长相俊秀的男人,骨架比我小一点,也比我矮了大半个头。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他笑起来很可爱。
我知道用可爱来形容一个男人很奇怪,但是在那时他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可爱。
后来的事情也乏善可陈,我们都是孤独的人,我刚知道秦煜明另找了个优秀男人,正为此消沉不已,那人洁身自好,感情真挚,自然比我好太多。而阿蛰,则是刚收到他暗恋多年的人的结婚请柬——反正阿蛰只能去扮演鼓掌说祝词的角色。
当晚我们就上床了。我有点醉,他没有。
之后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就是去猎艳的,找了一圈,只有我的脸他最喜欢,脱了衣服后发现身材也合他口味。
阿蛰有着奇怪的坦诚,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很平淡地在给面包摸上我喜欢的花生酱,然后微笑着递给我。不过这坦诚在后来,帮到我们不少忙。
在一起大概一个月,那时我已经结束了模特工作,不再走秀,也不接拍任何广告,还好之前我混得还算可以,还有足够的钱任我挥霍,而不是去找那个已经好几年未见的母亲讨要钱财——当然不管混到何种境地,我都不会去找她的。
那天我靠在露台的长椅上抽烟,旁边一如既往地放一杯酒——管它什么品种,只要是酒就可以了。我这样的观点大概会遭到一大干品酒人士的激烈反驳,但是当时的我只是需要酒精而已,我不会醉,我清醒,很清醒,但是我需要酒精。
然后阿蛰他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我,在我脸上亲了一下。阿蛰是个职业编剧,与他那张极具欺骗性的白`皙俊秀的脸庞不同,他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位金牌编剧,由他操刀的剧本大多反响极好,而且故事很不错,一点也不白痴。我真的是烦透了那些疯疯癫癫毫无逻辑的爱情剧。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天空很蓝,云很少,他垂下眼睑微笑时,阳光令他纤长的睫毛投下宁静的阴影。我们在异国的小公寓里亲吻,他拿走我指间燃烧着的烟,说道:“惟轩,我要给你写一个剧本。”
我只是笑,继续吻他,没有当真,他却再次强调,“专为你写一个,主角只能是你的剧本。”他很认真,所以我也只好假装认真,问他这是个怎样的故事。
他笑一笑,“你现在没必要知道。”他又亲我一下,喃喃着,“不管之后我们是否一直在一起,这个剧本写完,会有人找你拍的。只能是你拍。”
那还是个夏天,温柔的暮夏,阳光不再滚烫,风已经不再卷起热浪,也不再带来花果的酸甜,以及树木被炙烤的醇香。一切终于开始归于寂静。
我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想过要一直跟阿蛰在一起,不是因为他能给我带来好处,而是为他那无望却又极力表达的爱,那是我一辈子都无法回应的爱。我想就算过了这么几年,阿蛰所拥有的东西,我仍旧缺乏,且无药可救。
因为秦煜明,我已无法再爱上他人。哪怕因此而背负更深重的罪孽,我都已经无法回头了。
后来我们没再谈过这件事,我也没注意过他是否有写——那段时间我的注意力只在烟酒以及性上,动不动就把阿蛰往床上拖,像个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废物,而他总是纵容我。但是半年后,我与阿蛰仍是以分手告终,阿蛰留在那个温暖潮湿的国家,而我则回国,重新与秦煜明在一起,直到现在。
而现在的我却无法像对阿蛰那样,干脆明确地对秦煜明说出分手。
chapter 16
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傍晚。我一时有些头晕目眩,从床上撑坐起来,看着窗外天边的橘红薄云,花了点时间,才意识到这是第二天的傍晚。
秦煜明已经回来了。我听到客厅的响动,他在放一首曲子,chi ai,我们都很熟悉的小提琴版。我突然想起,我们曾经就着这曲子跳过一舞,只是自娱自乐地,情难自禁地挑了一舞而已。
不过那也只是连我都已经记不清具体细节的曾经而已。
我还在发懵,秦煜明已经在这弥漫的黄昏中走近来,凑过来以他的额头贴住我的,过了一会直起腰说,“终于不烧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愣愣地问,脑袋仿佛锈住——虽然它好像常常锈住。
“中午就回来了。”秦煜明答道,往外走的同时又说,“快起来,你应该已经有一天没吃东西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不知何时换上的睡衣……是他的睡衣。恶趣味。
“衣服是你帮我换的?”我跟在他后面,靠着厨房的门框问道。
“是我。惟轩,不要靠在门上,太冰,去把沙发上的毛毯披上。”秦煜明头都不回地说道,他在炖鸡,香浓的味道勾起我的食欲,终于觉得有一点饿了。
我应声去披上毛毯,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那首曲子我不知道他为何突然翻出来听,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听过了。于是我关上了它。
到这里我突然察觉,我已经许久没有想起过我和秦煜明在一起时的欢愉。心里蓦地有些空,虽然此时此刻我依然能确认自己对秦煜明的爱。
但我终于无法确认秦煜明的感情了。
我注视着秦煜明端汤过来,他脸上是一贯的冷淡,看不分明真实情绪。他见我看他,只是把汤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在我身旁坐下,将我的额前的头发往后拨弄,随即探过身来吻我。
想问的话,到此时却又无法成言。我只能闭上眼,在温热的鼻息间感受他的吻。
结束时我睁开眼去摸他的脸。他只是看我,脸上还是没有表情。两个人一时沉默,电视里的声音吵闹,却无法使这客厅的空气变得热闹,反而更令我觉得沉闷得喘不过气来。
“以后喝完酒不要直接躺沙发上睡,客厅窗户开着,冷风吹容易感冒,特别是这样的天气。”秦煜明握住我覆在他脸颊上的手,那感觉很温暖,接着他微一顿,将它引着向下,却不放手,就这样牵着。
我只是低声应了,他的关心从来不会减少。我想起幼年时的形同陌路,见若未见,又觉得有些好笑。
“你笑什么?”耳边却听他问。
我一怔,没想到就这样笑出声来,却没有看他,只是盯着那碗汤,想了想,还是说,“想到小时候你都不怎么爱理会我。”
他仿佛是笑了,我刻意不去看,只听他说,“我以前要是能想到会像现在这样对你,也不会白费那么多年时光。”说完又是吻一下,我向来喜欢看他浅淡的笑,此刻却是怎样都不愿去看他。
仿佛多看一眼,就能扰乱心神,会忍不住摇尾乞怜,却又想站起来,将他狠狠殴打一顿。这又是恨又是爱的痛苦,我终于是确切感受到。
想起秦煜明以前说,我不能懂他当时的感受。我想我现在是懂了,忍不住揣测他这样所为是故意。
若真是故意,哪怕我失理在先,也会因此而忍不住带上些许的恨意,对那个人,更是对他。
秦煜明的工作与我现在作息的好似有些类似,忙一阵,闲一阵,去年约定一同出行,好不容易现在两人都闲下来了,我却没有这个心思了。于是不去提,他便也不会提。
有时他好像很会察言观色,知道我是个怎么心情,但有时他似完全不懂,或者也可能只是他懒得理会罢了。
我本来坐在阳台的靠椅上抽烟,后颈突然有温润的触感,那人动作一顿,却还要往下,手指一抖,烟灰差点掉在腿上,忍不住回头要骂人,却被秦煜明堵了个正着,手上的烟也被他分神拿掉,摁熄在烟灰缸里。
接着他托着我的腰将我带起来,隐约好像碰触到什么,有东西掉落在地上,发出碎裂的声音,但谁都已无心去管。快到床边,我使力一绊,令他摔进床铺,他也不恼,注视着我,眼神很温柔,脸上是纵容的神色。
往日我爱极这样的神情,仿佛能证明他对我的爱一般。但今天我不想看他这眼神,于是去吻他的眼睛,他顺从地闭上了,手却不闲着,悠悠顺着我的躯体抚摸,渐渐滑入三角地带。我喘一口气,他的手指已探入身后隐秘的入口,我低头在他胸口吮吻,喘息着种下一片红瓣,任他在我身后操作,他的手指逐渐增加,我已有些难以忍耐,嘴里喘息更甚,他又寻到我的唇,轻轻舔舐吮咬,舌尖探入,轻轻勾挑我的,我忍不住追逐上去,听他嘴里发出沉闷的笑声,还是我喜欢的那把嗓音,在这昏黄灯光中更显性`感。
我终于注意到灯还开着,一边吻他一边摸索着——谁都不愿分开,终于找到开关,瞬间一片黑暗,只有低低的喘息声。
“叫出来,我喜欢你的声音。”秦煜明含着我的耳垂道,我轻微抖着,只是摸索着找出放在床头柜里的套子,已经很久未用过,“要戴套吗?”他微一怔的模样。
“戴上。”我言简意赅道,他不再言语,只是注视我的动作,任我给他戴上了。
进来的感觉很鲜明,我仰躺在床上,借着月光在黑暗中看他的脸,秦煜明一边用力,声音在黑暗中却是笑的,“没想到你今天这样黏人。”
很黏人吗?我想,却只是勾住他脖颈去亲吻,在这浪潮里颤抖着呻吟。
不看你的表情,我已不知你内心所想,但即使看了,却依旧猜不透。对你,到底是爱还是不爱,恨还是不恨,此刻好似都没所谓。
我需要有人陪伴,暂时还不想松开你的手,秦煜明。
将来或许也不想。
chapter 17
说来,和秦煜明重逢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那次是charlie新品走秀的庆功宴,结束时已经到了凌晨,我拒绝了续摊的邀请,独自前往居住的那个酒店。
没想到半路上却下起了雨,先只是一两滴,接着毫无预兆地倾泻而下,我没有带伞,一时半会也打不上的士,只好找了个顺眼的酒吧便钻进去,想借此等雨停了再走。
然后我甫一踏进门,却刚刚好看到坐在角落的秦煜明,凑巧的是,他也正好看向门边。我只是稍一犹豫,就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下。他给我点了b。那不是我第一次喝这种酒,却是因那一刻,它对我的意义变得与曾经不同起来。
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只是坐在他对面喝完了酒,尚未放下空杯,一个衣着鲜亮的女人就出现在旁边,先要趴他怀里与他宣誓主权般拥吻,过后才撒娇似的拉起他,两个人就此离开。我只是他多年未见且毫无亲厚可言的亲弟,他当时便由着那女人拉走了他,未曾多看我。
至于我,在秦煜明走后雨很快也停了。我出了酒吧,继续走我回酒店的路。
现在想来,我若再矫情一些,还能觉得那场雨是特地为了让我与秦煜明重逢而下的。但是,秦煜明这样的人,痛苦的时候会想,要是没有再次相遇过就好了。但是在欢愉的时候,却又万般庆幸,可以再次见到这个男人,真是太好了。
他是我内心深处最激烈的矛盾,这是我一向坦然承认的。也是他令我清楚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重逢都意味着喜悦欢愉,有时却只是痛苦的加深罢了,然而事实证明,却又不仅仅是痛苦。
我此时坐在新任总裁办公室里,一侧是我的经纪人白晓,对面则是那个新上任的总裁林奇峰。
我在这家公司只签了五年的约,是能签到的最短的合同。现在距我签约已过去一年半,我才刚完成一部电影的拍摄工作,后续的宣传等等即将开始。我并非科班出身,戏演得如何,这还需要交由观众来评判,而我则无法准确地定位自己的演技,毕竟人很难完全准确地认清自身,而万一我演技很烂也难说。
初出茅庐的我,已经能够主演一部电影,这还是托阿蛰的福。
林奇峰打量我的眼神实在令我不舒服,不像是看旗下演员的眼神,倒更像是看对手。而我实在不懂哪里能与这位大总裁相较量,一定要比的话恐怕只能是腹肌了吧。
惯常的叮嘱几句后,我跟在白晓身后出去,回身关门时发现那林奇峰依然盯着我。
“林先生今天心情不好吗?”电梯里只有我和白晓,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
“和往常一样。”白晓脸上挂着她惯常的笑容,“你还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关于主题曲的事情——”
“主题曲?”我一愣,“这个不是找歌手唱吗?”
“是的。”白晓点点头,“拍摄完成后,现在是交给之前约好的创作人作曲,他们还在找能够唱主题曲的人。”
我看她的神情,是很想要我去试一试的,但是我实在没那个能耐,若是勉强能唱几句,去献个丑让他们知道我真实水平就好,但是实际上,我是连一句歌词都无法在调上的人,姑且听听看还好,要我去唱真是太难为我。
“我是传说中的五音不全。”我即刻打消白晓的念头,“所谓的五音不全,就是连两只老虎都无法在调上的那种。”
白晓一挑眉,要求我唱给她听试试,就唱两只老虎。
我当然是拒绝了,怎么可能。当初白晓愿意带我也是看上我的脸,五音不全这种事情她没必要确切感受,只要看到我的脸就够了。
我自认脸还是长得不错,怎么不够你看,偏要听我唱歌呢?
chapter 18
我和白晓一起到公司一楼大厅,看到接待处有个穿白色休闲装的男人站在那,正趴在柜台上与接待员说话,听到声响,他往我们这边看,我明确感到他先是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接着他倚在柜台上,待我们走近了,再与白晓打招呼。
他俩显然认识,白晓先是朝他点一点头,说,“林先生怎么有空来这里?”
那位林先生笑一笑,“我来找我哥。”然后装作刚看到我般,又问白晓,“这位是谁,新人吗?”
“这是薛惟轩。”白晓答道,她要给我作介绍,那林先生已率先伸出右手到我跟前,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我不得已只好握住他的手,他就着我的力道晃了两晃,说道,“我叫林恒,很高兴见到你。以后请多指教。”
“你好。”我回了一句,撤回手,不得不说他力道有些紧,我稍稍用了力才挣脱他。林恒见我皱眉,施施然松手,却仍是盯住我,那目光令我生厌,却又不好明说。
所幸白晓只是与他说了几句,很快便离开。等坐到车里,白晓边发动汽车边跟我说,“这林恒你以后离他远点。他不是个省油的灯。”
我看她一眼,点烟来抽。
“他不是林奇峰的亲弟弟,但是林奇峰却还管着他。”白晓说着顿了顿,“每次他来找林奇峰只会是一件事。”
“要钱?”我哼笑,“林总看着不像有那分善心的人。”
白晓只是笑笑。我感到意兴阑珊,翻手机,看到秦煜明一小时前发来的消息。跟以前差不多,叫我早点回去,然后问中午吃什么。
我报了两个菜名过去,想了想,又问他,【你认识林恒吗?】过会儿他回了我:【认识,他可是你圈里很多人的金主。拍照时能见到。】我关了信息界面,开始打游戏。
白晓送我到家,约定好宣传的期限后便走了。她现在只带我一个,但好像也不见得有半分清闲。但我不确定是我的事令她忙碌。
吃饭时秦煜明手机响个不停,我看他好几眼,他都没有理会的意思。吃完饭后一直待在一起,我抱着平板看电影,他在旁边看书,秦煜明看的书各种都有,我和他的书房是分开的,相邻但是没有打通。不过他的书房从未锁过,我随时都可以进去,有时我会进去找本书看,还碰巧看到他在读哲学类书籍。那时我是十分佩服他的,读大学时教授列的书单里有他看的那几本,但每次我翻开都是不超过十页便昏昏欲睡,后来干脆放到枕边读,用作催眠,还能稍稍记得看过的一点内容,教授问起也好糊弄过去。
我们一起在卧室的床上,他手机放在客厅,不时有消息传达的声音,我看他好几眼,他却一直稳如磐石,丝毫不为所动,我终于忍不住用胳膊肘推了他一下。
他不说话,只是放下手中的书侧过来亲我的脸,我按住他:“你手机也太吵了,打扰我看电影。”
他约莫是笑了下,又低头含住我的唇,我闭上眼感知那气息在鼻间交融,他亲了好一会,停在我胸口时终于不动了,我捏一捏他后颈,“去把你手机静音,吵得我都不想跟你做了。”他静默片刻,然后在我胸口响亮地吻了一记,站起身出去了。
隔着房门,我听见他打了个电话,声音模糊听不清楚,以为他要打很久,有时他的手下员工没处理好,会找他救急,所以我对他的手机忙碌的状态还算习惯,但不知为何,今天就是有些受不了。
但是,我没想到他一会拿着一瓶红酒两个杯子进来了。
“来,陪你看电影。”他坐到床上,说是看电影,却又俯身来亲吻,这次比之前更急切热烈。
而我终于忍不住踹他一脚,有细微的恼怒或者还有些其他,我已无心细究。但最终还是忍不住环上他背,随着他一起赴那浪潮了。
chapter 19
若不是白晓跟我说那作曲者一再要求我去唱主题曲,我是不会去见他的。我是在录音棚见的人,我去也只是为了直接明了地告诉他这主题曲我唱不了。
但是看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却是惊诧了。那分明是我在酒吧看到的那个男人,万鹤还想叫我去搭讪来着,被我半路溜了。我在门边站着,一时不想进去,他正坐在那看手机,不知怎么一偏头就看到了我,脸上瞬间就带了笑容。
我倒是很想立刻转身离开。他却叫住我,听声音还带着戏谑。
“你知道我的名字。”我只好转过身去正面他,“当然。你好,我叫吴筝,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他朝我走过来,一边还要伸出手来与我握一握。这群人怎么都喜欢握手,我不情不愿地握了,他又是朝我一笑。
坦白说来,吴筝长相确实已经非常不错,但是他从头到脚都与我的兴趣一点不搭,实在不想多余理会他。
“我来只是想说一声,你那主题曲另请高明吧,我唱不了。”我看着吴筝关了门,直截了当地说道。
吴筝看着我,脸上仍是笑容:“抱歉,我之前只是觉得你的声音很好听,来唱这歌真的很好。”
“你声音也不错,不如你自己来唱。”我道,我知道这样有些不礼貌,但我实在不爱与人周旋,“我唱不了歌,五音不全。”说完我朝他点一点头,转身去拉开门,但临头我却停住了。
“改主意了?”吴筝在我身后问道。
“不,”我转过身看他,“你是弯的?”
他微一怔愣,但很快又笑:“被你发现了。”
“既然你是弯的,那就不要去招惹万鹤。”我严肃道,“她不是你该招惹的人。”
“我和万鹤只是朋友。”吴筝答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只是在假装?”
我看他一眼,开始从兜里掏烟,却被他一只手按住了。他的手指修长干净,干燥而温暖,我一时竟怔住,没有及时挣扎开来。
“抱歉,录音棚禁止吸烟。”吴筝顿一顿,似乎犹豫,说,“我和万鹤早就认识,她听说我在找对象,就跟我介绍了你。”
我想起那天万鹤奇怪的表现,终于得到了个答案,但这真令我哭笑不得:“我已经有对象了,而且已经谈了五年多,这个她没有告诉你?”
这次轮到吴筝发愣,他默默松开我的手,后退一步道,“她没跟我说这个。”
“那么,再见。”我终于失去耐心,朝他笑一笑,拉开门走了出去。
一出门我寻了个无人的吸烟室边抽烟边打电话给了万鹤,劈头就问她为什么介绍吴筝给我,耍我吗?
“你是真不知道吗?”没想到她却问了一个和吴筝一样的问题。但我知道她的意思肯定跟吴筝不同。
霎时我沉默下来,听见她在那边点燃了一支烟。
“我只是希望你幸福。”末了她这样说道。
“那么你应该知道,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除了他以外,还能够有谁。”我呼出一口烟,仰躺在沙发上,平心静气道,“你不用担心,我可以处理好。”
“我亲眼看见,他被那个人揽着肩膀——虽然只看到背面,但是姿态亲昵得我无法不在意。”万鹤在那头低声道,“抱歉,我应该绕到前头去看的。至少能够知道是谁。”
“这不怪你。”我安抚她,“这事我自己可以处理好,如果我需要你的帮忙,会给你打电话的。”
“好的。”万鹤在那边答道,我们在电话两头各自沉默,片刻后她说,“安妮回来了。她找我哭求,我想再给她一次机会。”
“随便你。”我说道,临挂电话才又叮嘱,“别让自己难受,万鹤。”
“我知道。”她顿一顿,我仿佛听到哭腔,“你也是。”
我曾经自信秦煜明爱我胜过爱这世间的一切。我因他的爱而肆无忌惮。但那时的我却不能安稳下来,与他好好谈一场恋爱。
或许我们的开头不够美好,但中间或者更久以后,应当是甜蜜温馨的。这些都是我曾经的期盼。
现在看来,确实只能算期盼了。
chapter 110
我和秦煜明再一次见面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看到他。直到我去给charlie的新设计当模特拍照。
他是摄影师,这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他居然自己建立了一间在业界小有名气的摄影工作室,与很多公司都有合作,而他已经不需要每次都亲自去了。
但阴差阳错,那天我从试衣间走出来,第一眼便看到了他。彼时charlie正与他说话,我在角落里看他们说话,直到charlie招手叫我过去。
近乡情怯大概是用来形容当时的我的最好词汇,我磨磨蹭蹭去了,charlie便向秦煜明介绍我,并当着秦煜明的面对我大加夸赞。那情形,现在想起来仍是尴尬得很,但我忍下,假装与他初次见面,微笑着点头问候,秦煜明一如既往地寡言少语,只是点点头,并不多说什么。但他的眼睛直盯着我,不论是在拍照的时候,还是在休息时,我与其他模特聊天时,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
没有探究之意,仅是看我。
那晚工作结束后,我拒绝了charlie一同吃饭的邀请,与秦煜明一起去喝酒。
两个人先去吃了饭,我们之间没有话可以说,秦煜明这时却不看我了,他选的这家川菜做得很好吃,他吃得专心,我亦不想特意去挑起话题。倒是他的手机不停震动,但凡是电话他都一律挂断。
我看他神色,一开始还好,到了后来,却开始不耐,临近结束时,他站起身先去外面回电话了。
他事先已结账,我走出门的时候刚好听到他的说话声,极为冷淡的语调,没有情绪起伏,只是在强调,“我们已经分手。”那边不知说了什么,他回道,“好聚好散对彼此都好,不要再无理取闹。”那边还在说话,他却打断,“以后除非工作,不要再打给我。”说完便挂了电话,连一句再见都吝啬。
他挂了电话,回头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我,却不惊讶,好似早已知晓我在那站着,也没有解释什么的意思,只示意我快走。
一起喝酒的那个酒吧离吃饭的地方不远,走几步路就到。
那晚我们喝了不少酒。主要还是我喝得比较多,看他都好似隔了一层雾,他抽烟,不停有人来搭讪,多数是不理会,偶尔有合他口味的,他们会接吻。
但不会有更进一步了。
我想起那个雨夜,将他从我面前带走的那个女人,是否就是刚刚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
这时有人来轻按我的肩膀,我转脸看过去,是张非常漂亮的脸。可惜是个女人。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万鹤,她与我搭讪,说不了几句话,眼神却紧飘忽在秦煜明身上,我知她醉翁之意不在酒,耸肩借故去洗手间。
回来的时候却只看到秦煜明坐在那,他身边也不见有其他人。
我没有问,那时我已有些醉了,直接拿过秦煜明面前的那剩余的半杯酒一饮而尽,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却也是由我去了。
待我放下杯子,他说,“走吧。”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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