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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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骨 作者:温如寄
第13节
——小妍。
☆、第八支伞骨·合(下)
穿梭在宫墙之间的风终于止息了。
钟檐迟疑着抬头看,天为碧擎星为子,倒是一片好夜色。
他捆绑在马背上的姿势极其不舒服,想要翻动一下,却终于什么也做不了,只眼睁睁的看着眼前的锦绣地狱,红尘男女,有会演绎出怎样一段戏码。
可是终究是不同了,虽然他分明记得那么清楚,无数个日日夜夜里,风声不息的庭院,簌簌落下的玉兰花,那个面带晕色的少女低头拾起一朵玉兰,捧在胸口上,送到他跟前,笑着说,“人和玉兰花一样,总该长在适合的枝头上……”
她笑着告诉他,“哥哥,我想要长在适合的枝头上呀。”
这就是你适合的枝头吗?钟檐看着眼前的女子冷冷一笑,一步一步走到缙王跟前,竟是作势要跪,“哦?奉仪娘子这是何意?娘子玉体,这一拜我可是受不住。”
那素服女子对着缙王微微作了揖,却没有真的跪下去,反而抬起头,咬了咬唇,似乎是酝酿了许久,把平生的勇气都孤注一掷了,才开口,“缙王殿下,妾生于民间,索性老父宠爱,风雨之室,妾长到这么大才略通人事,可是爹爹的教诲,妾总是不敢忘记,我的爹爹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女子也一样,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有想要请求您的事情,故此,妾不跪。”
李胥挑眉,“无求?奉仪娘子难道不求求放过你,出了这道宫门,天高海阔,是投奔你那一肚子酸道理的老父,还是另寻高门嫁人,都是自由,总好过……”他一句一句不紧不慢说着。
女子望了望宫门,摇摇头,“不,我不求。心中有求的是缙王殿下。”
李胥更加惊讶了,他没有想到他那苍白得跟纸一般的哥哥身边,竟然有这样一个孩子气的奉仪,不知觉都觉得有趣了,“哦,那你说说我求的是什么?”
钟檐心中一跳,缙王心中求的是什么,恐怕只要是个明白人,都会知道,可是,却不能说,说出来便是一个死字,而不说呢,恐怕也逃不过一个死字。
女子脸上的笑容温和而从容,将手放在胸口,“不管你们是怎么看待殿下的,说无能也好,优柔也罢,在妾的眼中,他总是最好的,以前妾总是在想,妾一介蒲柳,站在殿□边,总是不敢看他,怕给他抹了黑,可是到了下面,我终于可以不忌讳任何人的目光,光明正大的看向他,可是不管怎么样,妾生生死死都会跟殿下在一起,因此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女子的眼光看向缙王,“可是缙王殿下却不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殿下表面什么都不在乎,其实是很害怕的,你怕输,即使胜了,你也不敢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殿下且想想,生前功名身后名,父子恩情,殿下还剩下多少,满城百姓,前殿数百双眼睛都盯着殿下,殿下此次进城,是否真能够得偿所愿?名不正言不顺的朝堂,又是否能够真的稳妥?”
那个女孩笑颜温煦如春风,弯眉梨涡,与宫中的那些姬妾不一样,对于男人实在是构不成威胁的,可是却如同春风一样,在无知无觉中,已经潜入了人的心底。
“我来这里,是为你三哥来带一句话给殿下的。”
女子微笑着,看着他慢慢下马来,走到女子跟前,附耳过去。
他自出生起,便在这高墙中,看惯了君臣算计,兄弟倒戈这样的戏码,所以他惯于算计,却忽略了人心,他这样攻进城去,民心所向的问题,就像寒冰下的烈焰,朽木中的蚁穴,良久,他抬起头,审视了一番,“我以为三哥只是纳了一个宫婢,没想到是娶了一个女太傅。”
女子一愣,笑道,“和杜太傅相比,妾是万分都及不上的。”
李胥笑道,“谢谢娘子提点,”他眼里竟然有些不易察觉的无奈,“可惜我和三哥总是不同的,我是赌徒,我回不了头了。”
纵然还是隔着这么多的距离,钟檐还是清楚的看到,女子的双肩微微的抖动着,慢慢抬起头来,眉间的钿花似乎下一秒就要花落下来,“我来过,把话带到了,那也就够了,只是希望殿下姑息这片生养你的土地和人民。”
她想必站了许久,腿脚都有些酸涩,花了好长的时间才迈开步子去,跌跌撞撞,难得士兵们也不阻拦,钟檐看着她翻飞的衣裙,由于着喊出她的名字,可是话到嘴边,却终究换了语调,“奉仪娘子,且等等。”
女孩抬起头来,在千军万马中搜寻着声音,终于找到了来源,脑子如电闪雷鸣一般,轰鸣之声连成一片,风雨过后,那个布衣男子嘴开合着,说着,“奉仪娘子,且等等,草民……有东西要给你。”
女孩一愣,眼角忽然涌出两行泪来,她想她一定是见过这个人的,却不知道是在哪里见过,她痴痴的望了一眼,终究还是慢慢走过去。
这是所有人才都注意到这个被捆绑在马上的平民,他们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他,甚至连缙王默许了将他从马上放下来。
钟檐松了绑,活动了一下了筋骨,才一瘸一拐的走到奉仪的面前,所有人都看着他,看着他要把什么顶重要的东西交给太子的姬妾,李胥也饶有兴趣的看向了他。
可是钟檐没有在怀中掏什么,反而底下头下来,拾起一枚西风吹下的花苞,笑道,“你看,它落下了地,我们去替它去找适合它的枝头,好不好?”
她望着即将枯萎的花苞,终于了然了这个人缘何会站在他的面前,她像是哭了,却是笑着的眉目,她摇摇头,笑道,“这朵花,它是从那边的枝头上落下来的,就还是会回到原来的枝头上去,不管别人说那枝头多么不好,花一定这么想的……”她忽然将头低了低,声音几不可闻,“我也是这么想的。”
李胥目睹着一切,可是事情却并不像是他想的那样,他们之间又会有什么关联,姓顾?姓顾!他忽然想林中盘问他姓名时,这个布衣分明说过他是姓顾的,他记得杜荀正结的那一门姻亲也是姓顾的,难道?
李胥把目光转向他,道,“怎么?还没有说完?到底要传递什么重要的物件,不如让本王也来看看?”
钟檐心中惊了,走到她的面前,护住了女孩儿,抬起头来,坦然对上李胥的目光,“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家传的东西,要交给妹子。”
“哦?原来你就是奉仪娘子的兄长,那还真是巧得很。”李胥冷笑,心里却是不信的。
钟檐仍然护住妹子,“缙王殿下,钟某这里倒是确实有东西受人嘱托要带给一个人,不是奉仪娘子,更不是殿下心中想的那个人,而是殿下您。”
“哦?”李胥挑眉。
李胥站起来,从包裹中取出一本蓝皮卷子来,呈到了缙王的面前,映入眼帘的是《明镜遗录》四个字。
他拿起书,匆匆翻了几页,“倒是好书……”他看着眼前的人,揶揄道,“莫非要本王放下兵刃,安心读书不成?”
“不是的,殿下可看见落款,此书是杜荀正杜太傅编纂于永熙年间,历时十三载,呕心泣血,前些日子才终于收集成册,是……怀昭殿下……让我带给您的……”
李胥原本低头看书的头忽然抬起来,面色大变,“为什么是他?是他带给我的?”
“是的,殿下。”钟檐望着背后那座灯火通明的那座城,“其实,他一直在等你进城去,不管是用什么方式。”
他觉得可笑,他的母亲从来没有对他有过任何期待,他的父亲也是,他的身后这片灯火通明的不夜城中的子民也是,唯一对他抱有期待,竟然是他一直认为的天敌,他几乎像是陌生人一样的三哥。
——只有那个他想不到的人是期待着他进城去的。
李胥忽然抬起头,目光扫过身后盘腿而坐的女子,大笑,“你诓我!”他转过我去,指着钟檐,指着东阙城中的灯火晦暗的方向,大笑,“你也诓我!你们都诓我!让我以为我退无可退!”
他把书交到钟檐的手里,“钟先生,我不需要。他这样轻而易取就让出的东西,是这片江山,可是我这样偏偏不稀罕了。”
他的语气如此怅然,仿佛如同一个稚子,不是抢回来的,又有什么意思呢?身着铠甲的年轻藩王重新上了马,浩浩荡荡的人马也慢慢跟着离开,天终于要亮起来了,淡淡的朝霞将光泽重新普照在这座亘古不变的皇城去。
钟檐在霞光中目送他们离开,他知道,他们在赶往边关,这些年轻的,已经老去的将士追随着他们的殿下而去,日后的故事里,他们的名字或留在抗击胡狄的捷报上,或埋在终年不化的祁镧山下,可是,总会有人记得他们。
他们终究没有攻进城去,政变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悄无声息的极其迅速了,史上称为“缙王之乱”,也是大晁历史上的非常奇特的一次史书上对于它的记载,无论哪一版都穆棱两可,可是渐渐的,人们也不愿意去深究,因为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
钟檐忽的牵动了女孩的裙角,他低下头去,想要把她扶起来,才一伸手,忽然觉得牵扯了光阴,光阴深处,那个娇气的小姑娘跌坐在繁华的街头,撅着嘴,“哥哥,我走不动。”
他笑着小姑娘娇气,小姑娘不依,他哄着她,没了章法,忽然温柔了语气,他说,“娇气一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太傅家的女儿总是有娇气的资本的。”
他如同往常一样伸出手去,女子却自己站起来,“那么,我要回去了,我要和我的夫君一起。”
“非这样不可?”钟檐问,她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高枝虽好,却难以依附,他倒是希望小妍嫁个寻常的人家,丈夫愚钝,却是宠着她,允许着她的娇气的,将她放在手心上的。
杜素妍点点头,坚定如往昔。
她提着裙角,想着城门跑了几步,忽然回过头,笑道,“谢谢你,带我回东阙来看花……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结束了,呼~~~~果然不适合写这钟,明天开始起傻白甜
☆、第九支伞骨·起(上)
六月,虽然中原算不上最炎热的时候,梅雨已过,暑气便从街道瓦砾中冒出来,在明晃晃的日头下深入骨髓。
护送棺椁进京的队伍是午时三刻从宣武门进城,浩浩荡荡,尽披缟素。原本匆匆行走的行人也忍不住停下驻足,回望,缄默如同这个夏天的风,将这座城池密密匝匝围住,如铁桶一般。
那是宣德十二年,也是大晁第二位新君即位的一年。
一切都尘埃落定。
钟檐跟小妍交代了几句,把杜荀正编纂的书重新交到他的女儿手里,忽然觉得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没有一个准,原本姑父的东西,终究还是回到他的女儿手上。
他也不再问小妍愿不愿意跟他走,小女孩长大了,终究有自己的心思,谁也不能代替她做决定,他知道,这一定是最后一次见她了,小妍忽然笑着抚过她层层叠叠的裙下的腹部,“哥哥,再见,我会告诉他,他有一个舅舅,代他的阿娘很好。”
钟檐迟疑着,明白了什么,点点头。
他从皇城那边走来,耳边是人潮的喧嚣声音,天又终于亮起来了,这些红尘闹市里的百姓,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是怎么样惊心动魄的一夜,可是,他却看到了。
钟檐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尽管因为各种事情在东阙耽搁了这么多天。现在终于可以出城了,他走过护城河上的那座桥,却在过了桥后,声音瞬间止息,街道两旁那么多的人,目送着缟素扶棺的队伍,却只有粘滞了的风声。
钟檐也在人群之中,和其他人一样注视着送棺队伍朝他而来,又慢慢走远,他刚才皇城那边过来,仅仅知道这仗势,死去的一定是朝廷里的大官儿,却不知道究竟是谁。
他听着身边的两个小哥低语着,从秘而不宣的缙王出城到眼前千里扶棺进京的将军,“什么将军?”钟檐心中沉重了几分,用手支了支身边的人,问道。
“是那个将军呢,带着我们的兵一直打到玉门关的那一位……”
“听说是被敌军逼死的,可惜了……前些日子才封的大将军呢,福都还没有享呢!”
钟檐听着只觉得耳中轰隆,僵硬的笑了一下,甚至刻意用了平日里戏谑的语气道,“可不是,打仗那么拼干嘛!是能多领一份军饷还是怎么的,多领一份军饷就能把自己喂成大胖子了?”
旁边的人笑道,“说不定他是想把老婆孩子喂成大胖子呢。”
钟檐低着头,半响没有响应,再抬头,眼眶有些红肿,不知道是不是昨天晚上没有睡的原因,“放……屁!”
两个小哥看着这个人可真是奇怪,人家挣钱养老婆碍着他什么事了,是抢了他的老婆还是怎么的。
钟檐却在人群中慢慢走出来,一瘸一拐的跟着队伍,他跟着队伍保持着一段距离,队伍停下了,他也停下了,队伍继续走,他也继续走,所以不仔细瞧还看不出他是跟着队伍的,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跟,跟着绕了大半个东阙城。
到了最后,那口棺材被抬进了青斋书院,也就是先帝赐的将军府,钟檐都始终没有,上前去看上一眼。
郭管家料理完了一些事情,送走了护送棺木回京的队伍,抬头看着偌大的宅院,仿佛还是昨天,他把将军迎进门,踌躇着要不要修葺一番,转眼已经都挂满了白幡,人也不在了。他叹气,以后这间宅子指不定会被指给哪一位官员做府邸,还会不会遇到向申屠将军这样好的主人呢。
他转身去关门,才发现门口跟石狮子比定力的红眼兔子。
“你怎么又回来了,你不是要去找你那个……”老人的脸上有些不自然。
钟檐笑笑,“是啊,我和他一起回来了。”说着,就自己进屋了。
郭管家不解,想了很久,看见钟檐脸上的兔子眼,忽然明白了。
他看着钟檐越发消瘦的脊背,轻轻叹息了一声,都是命啊。
钟檐实在太累了,之前经历了被撸,叛乱,国变,遇见亲人又是永诀,他觉得这样短短的一天把一辈子没有经历的都经历过了,现在精神处于虚脱的状态。
他实在需要好好的睡上一觉了。
于是钟红眼兔子没天没夜的睡了一天一夜,醒来,红眼变成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他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问郭管家早。
郭管家脸上黑了黑,都可以跟这个这个越发暗沉的天色媲美了。还早呢,都天黑了。
吃饭的时候,对了,是钟檐的早饭,其他人的晚饭,郭管家一直用余光瞟钟檐,瞧着他吃得挺欢实,完全没有昨天晚上的神情,心里就放心了一点。
但是仍然用目光不停的扫钟檐,并且非常不经意的提起,将军的灵堂已经设好了,要不要去看上一眼。
钟檐装作没听见,扒拉完了米饭,说着还要再来一碗,口里还嘟嚷着,“这个菜糊了吧唧的,这个汤没放盐,跟……”他顿了一下,声音却忽然低了下去,“那个谁比起来简直差远了。”
在一旁扒拉饭的郭管家孙子听了,好奇道,“还有人比我爷爷做饭更好吃吗?”
钟檐想了想,敲了敲小鬼头的头,“没见识,琼林御宴你吃过没有?没吃过就好好念书,将来吃一回去!”
小孩子更加好奇了,眼睛亮晶晶的,“都有什么呀?”
“那可多了,先上的是绣花高饤八果垒,然后是十盒缕金香药,十味脯腊,还有下酒十五盏……
小孩听得哈喇子都要落了地,忽然很是敬佩起钟檐起来,觉得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之后的几天也是这样,钟檐正常的吃饭睡觉,兴致来了还会教小孩儿写字,可是他却没有去灵堂看一眼,甚至到了灵堂他也会绕道走。
甚至连郭管家也觉得觉得那一天他看见的站在门口的表少爷只是错觉,钟檐看起来丝毫不伤心,甚至连陌生人,住了他的府邸,也应该去看望一眼的。
可是钟檐并没有。
尽管如此,郭管家还是觉得他是伤心的,能哭出来的,那都不是伤心,真正的伤心,是哭不出来的伤心。
已经过了七月,天气开始炎热起来,人们开始着夏衫,摇蒲扇,游走在东阙的大街小巷。街道茶肆的热闹,就如同这一个热烈的季节。
那些日子里小孩儿喜欢到巷口桥市上买一种叫做的凉糕的吃食,糯米粉做的,包裹在荷叶上,晶莹剔透,同时有着糯米和荷叶的甘甜。小孩总是把食物留一些给钟檐,以期待他给他讲新的故事,有时候,他也把他在街角巷口听到的传闻告诉他。
老皇帝发丧,新皇帝登基,整个京都都处于忙碌的阶段,小孩儿将场面形容得绘声绘色,使他忍不住发笑。
从小孩的嘴中,他也隐隐的听说了原太子奉仪被封了贵妃,不过,这也是皇权官宦里的故事了,和他这样的小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关系,倒是郭管家,知道了小姐没有死,很是高兴了一阵。
所有的时间都在一刻不停的往前走,没有谁会在原地,也没有人来得及顾及一个死在边疆的将军。
七月以后,棺椁里的尸体开始腐烂发臭,郭管家觉得不能再等圣旨了,就自己决定给他下葬。
他想了一会儿,决定把申屠衍葬在书楼的后面,杜太傅的旁边,那书楼后面已经了大大小小几座坟了,这宅子的第一个主人,第二个主人,都葬在这里,到了那一天,他这个老头子也会埋在这里。
他甚至事先掘好了几座坟,等到时候到了,往里面一躺,也倒省事。
他记得将申屠衍下葬的那一日,天气有些闷,除此之外,是顶普通的一天,他甚至没有选过黄道吉日。
他拜过杜太傅,告诉他又有一个人要和他作陪,那是一个作风很正派的将军,希望他不要生气,说完这些,才慢慢将骨灰坛子放到棺材里。
他慢慢的合上盖子,却听见急促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去,钟檐站在那个地方,粗粗的喘气——他终于肯过来,愿意来看他一眼。
他看见钟檐缓缓朝棺木走过来,他以为他是来祭拜将军的,只见他缓缓蹲下,却一把将那个骨灰盒子抱在怀里。
“表少爷,你这是……”郭管家面色大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钟檐却把骨灰盒子抱得死紧,生怕别人抢去似的。
许久才抬头,他咬了咬嘴唇,郑重的说,“郭伯,我想带他回家去。”
郭管家眼中酸涩,点了点头,说,“好,你们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还甜不起来,可能还要等几章
☆、第九支伞骨·起(下)
钟檐果真带了申屠衍的骨灰回了云宣。
七月是旱月,除了几次来去匆匆的雷阵雨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雨水,日头每一日都大喇喇的挂着,明晃晃的碍眼。
生活终究没有什么改变,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又不是改朝换代,只不过怀昭帝与武肃帝不同,手段更加柔和,这样的政策在乱世固然不能够维持大局,可是却有利于休养生息。
乱世生意不好做,钟檐的铺子也是门可罗雀,只每一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与人喝茶胡侃,东家西家,没个边际。
听着朱寡妇说,便是她那圆滚滚的表妹也在上一月终于出阁,嫁的是张屠夫家那痨病秧子的小儿子,虽然是皮球配瘦干子,很不好看,可把他们家的人欢喜了个好歹,成日里挂在嘴边,仿佛他们家女儿嫁的是皇帝老子。
“钟师傅啊,可幸亏当初你看不上,这不,缘分到了,挡都挡不住。”
钟檐听的无趣,撇撇嘴,“着实是好大一场缘分,对了,他们家的大门听说前几天给挪宽了三寸,就是为了迎接这一份缘分,一点不落的吸进去吧。”
这云宣城里谁不知道那门的改造,是因为又一次新媳妇进门给卡住了,朱寡妇脸一黑,眉头一扬,“不说这个了,你不是去接新媳妇回来吗,怎么不见人?”
钟檐不说话,怔怔的出神,好久,才望了一眼朱寡妇,朱寡妇被他这一眼看得慌了,马上说,“那啥,好像要下雨呢,我回家收衣服。”
钟檐笑了笑,日子还是这么过,京中局势怎么变,边塞又会有什么故事,都不是他的故事了,即使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他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在这水软山温的徽州一隅,做回一个老实本分的工匠。
只是做不会那一个坐在窗边温书的钟家少爷。
至少,这里足够安全。
七月中旬的时候,钟檐接了崔家的一笔活计,不是什么繁杂的款式,可是在这样的乱世里,能够接到这样一笔生意,他还是很高兴的,忙活了小半个月,才算交了货,回头遇上了小算盘,他遇上了小算盘,问了他们家五爷这几日怎么不见人。
“哟,钟师傅,你还不知道吧,五爷她上闽南了。”
“哦?是谈生意去了?”钟檐略微诧异。
“什么呀?”小算盘语气低了低,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表面上是这样,可是暗地里,谁不知道,她是去找那个人去了……偏偏那人是狐狸的面貌,倔牛的性子。”
“哦。”钟檐应了一声,却也没有继续问,倒是小算盘说个不停。“你说,五爷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吊死在一根歪脖树上了呢?”
崔熙来不管面上多么强,总归是个女子,总归有自己纠结的地方,钟檐这样想,安慰小算盘,“她总归会回来的吧,不管怎么样,回来继续做崔五爷,还是怎么样,这么大的人了,总归会想清楚的。”
他说完,便慢慢走出崔家宅子,日光一瞬间直射过来,刺伤了他的眼睛,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将这个小姑娘领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日头。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下恐怕不是最近的事,至少有一年了,虽然不会害人性命,时间久了,会干扰人生理上的种种机能,失忆是最近出现的症状,说明毒已经深入骨髓了,以后可能会失去味觉,失明,手脚麻痹……也说不准。”
秦了了咬牙,“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老郎中摇摇头,“非也非也,这毒虽然慢性至残,却不会让人死亡,更有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功效,当年这位壮士一定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当时医治他的大夫才会不惜铤而走险,用了这味药,才将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削骨挫筋之痛,能熬过来的,也不是常人。”
“那他怎么样才能好呢?”秦了了忽然想起许久之前申屠衍就说过,会把他们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的话,想必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了吧。
老郎中摇摇头,“细心调理的话,活下去没什么问题,至于其他,我真不好说。”
秦了了又说了几句申屠衍的情况,拓跋凛背着手,“哦,带我去看看他。”
“主人!”秦了了焦急的唤了一声。
拓跋凛思索了一番,妥协,“好吧。但是你给我听好了,儿女情长终究不是一个大丈夫的心思,他的归宿是战场,再给你几天时间,把他送到我身边来。”
秦了了点点头,目送拓跋凛远去。
她打了青稞酒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叫了几声大哥也没有回应,到了后院,才发现男人正望着院子里几株植物发愣,大男人蹲在叶子从中,睁着好奇的眼睛,那动作实在是滑稽可笑。
“大哥,我带了你最爱的青稞酒回来。”秦了了笑着。将酒放在桌子上。
看着植物的男人很专注,许久才抬起头,望着姑娘,皱眉问。
“我以前很爱喝青稞酒的吗?”
“大哥真爱说笑,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大哥说过,做鬼也不会忘记这里的青稞酒的呀。”
☆、第九支伞骨·承(上)
钟檐将最后一批货送掉以后,回家的路上,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起初只是豆大的雨滴,稀稀疏疏飘在空气中,几声闷雷以后,雨水便劈头盖脸的落下来,尘土飞扬。
街上的行人纷纷跑起来,归家的归家,实在跑不到家的,也寻了一处地方避避雨。钟檐腿脚不方便,离得最近的地方就是城郊的观音祠了。
钟檐沿着被雨水打湿的台阶拾级而上,总算是有一瓦遮檐了。
他抖落了身上的雨水,袍子已经湿透了,黏在身上很不舒服,他看了一下天,这场雨水似乎积攒了态度天了,暂时停不了了。
这观音祠位于城西,前几年香火鼎盛,来这里求子求孙的人很多,后来云宣又盖了新的寺庙,老祠就渐渐荒芜了,连个打理的僧人也没有,只有少数还信这送子观音的人,不时上山,听点香火。
这种天气,就跟不可能有人了。
钟檐对着观音娘娘拜了拜,就开始结身上的湿衣服起来。
忽的,他忽然觉得案桌下面有动静,他一瞪,又立马没了动静,他继续解衣带,发现案桌下的帘子又动了动,他疑惑,莫非观音娘娘看见他如此不雅的宽衣解带,显灵了?
他轻手轻脚走过去,掀开来,竟然蜷缩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眼珠子滴溜溜的瞅着他看。
于是两个人一大一小,蹲坐在蒲团上,大眼瞪着小眼。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小孩儿警惕的看了钟檐一眼,反问,“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钟檐轻笑,想着这是谁家的小孩儿还挺倔,便逗他,“我告诉你我是谁,你就告诉我我是谁!”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合理,又忽然想起什么,握紧了拳头,鼓着腮帮子说,“我阿爹不让我告诉别人,我是他儿子冯小猫!”
“冯小猫?”钟檐好笑,到底是小孩子,“那你爹真是太没文化了……”
“不许你这么说我爹!”小孩儿拳头握得更加紧,瞪着他,倒是真像炸了猫的小猫了。
“你爹都把你扔在这里了,不要你了,傻孩子!”钟檐继续逗他。
“哼!”小孩别过脸去,再也不理钟檐。
半个时辰以后,雨渐渐停了,他准备趁着这个时候下山,望了望还气鼓鼓的小孩,问,“要不要跟我下山?”
小孩轻哼,不理他。
“那我走了?”钟檐继续试探。
他最终还是把小孩带走了,他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他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一个孩子,他一辈子都会有这样的缺憾,可是也能理解父母丢了孩子的焦急,所以还是想要尽快把孩子送回去。
“你爹是干什么?叫什么?”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说,“我爹是全天下最能干最勇敢最善解人意长得最好看性格最好写字最好看文章写得最好最会赚钱养家对我最好……”
“得得……”钟檐脑门儿生疼,决定还是先把孩子带回家去,从长计议。
他们回到伞铺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黑,他打开木门,将小孩儿安置在竹椅上,看着乱成一团的铺子,决定收拾一下,另外,雨季就要来了,他也可以把存货拿出来。
小孩儿安静的坐在门边,不吵也不闹,唇红齿白的,跟的小媳妇一样,长得可真好看。他想,如果不是这半生颠簸,他的媳妇没有跑了,他也没有重新遇到申屠衍,他的孩子可能也这么大了。
可是这样,他觉得自己更加难过了。
他整理了一些存活,忽然想起房梁上还有那申屠衍糊的十一把伞,虽然做工不怎么的,总是可以拿来应应急。
想到这里,他拿来梯子,将伞慢慢取下来,他对这把伞的第一个印象,是做工真烂,指不定还漏风漏雨的,还有,伞面上这黑黑的一团墨迹是什么。
他慢慢打开第一把伞,申屠衍歪七扭八的字迹跃然纸上,他的呼吸一窒,忽然想起他离开的那个风雨夜,他起夜时看见男人蹲在梯子旁写些什么,想必是那个时候写下的。
——也许有一天,你会忘记你是谁,但是伞上的这一些,你必须要记住。
钟檐陆陆续续将其他十支纸伞依次排开,天上又落了一阵雨,大大小小款式各异开在这蓬门前,雨雾前,宛如簪在黄昏袖口上的一朵朵碗花。
伞面上写得是:
——每年清明记得去金渡川撒一杯清酒。
——钟檐的右脚血气不通,要时常给他泡脚。
——钟檐讨厌吃生姜,可是生姜对他腿好。
——以后每天要给钟檐做一道不同的菜。
——钟檐的脾气不好,要顺着他。
——以后我们要在后院种好多好多的菜。
——我和钟檐还没有拜堂。
——你是申屠衍,要一辈子对钟檐好。
——我的家在云宣。
——要活着回来。
小孩儿一个人坐在椅子,听着雨水噼里啪啦打在屋檐上,觉得很无聊,看着眼前的男人忽然蹲下来,头埋在两膝中,双肩无声的抖动着。
小孩好奇凑过去,对上钟檐红得跟兔子一样的眼,“叔叔,你怎么哭了?”
钟檐咬牙,“我才没有哭!小孩子懂什么!”
小孩儿歪头想了一下,想着这个刻薄的古怪叔叔,一定丢了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丢了阿爹送给他的玛瑙项链时也是这么难过的,掏了掏小篼,终于掏出了家里带出来的小糖豆,伸出手,“给你,不要哭了。”
钟檐望了望小孩儿手里的糖豆,垂下头去,继续红眼。
“那个呢?”小孩儿又掏了一只篼,是另外一种牛皮糖。
钟檐默了一会儿,“好吧。”
边塞战事吃紧,可是终究还没打到镇上来,因此日子过得还算宁静,虽然,她知道这么一份宁静是有期限的。
每一日,她穿过市集,总会捎一壶酒,几斤羊肉回去。
申屠衍身上的伤都已经结了痂,只是动作不协调,反应能力也很差劲,时常会打翻盘子,跌倒,她进门时候,他正望着一地的瓷碎片皱眉。
“大哥,我来吧。”秦了了接过扫把。
“我以前也是这么笨的吗?”申屠衍疑惑抬头。
秦了了不知该如何回答,勉强笑道,“怎么会,大哥的武功很好,以一敌十都不在话下,一定是因为伤了筋骨才会这样,会好起来的。”
男人还是继续看着自己的手,努力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秦了了想着昔日申屠衍的模样,忽然鼻中酸涩,勉强的笑道,“大哥,我给你刮一刮胡子吧。”
申屠衍此时想起自己已经很多天没有照过镜子,摸了摸脸上胡乱生长的络腮胡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秦了了找来矮板凳,让申屠衍坐在上面,又打了一盆清水,用水沾湿他的脸,用小刀细细的刮了起来。
申屠衍任凭姑娘摆弄着,忽然想起什么来,终于憋不住问,“姑娘,你是我的亲妹子吗?”不然,怎么一口喊他一声大哥?
秦了了笑了笑,摇摇头,有将男人的发髻散开来,用梳子梳得光滑,“大哥,我是你最好的兄弟的妹子呀。”
申屠衍应了一声,缄默了一会儿,“能不能给我讲讲以前的事情吗?”
秦了了点点头,“大哥是一个英雄,就是大哥把我救出来的呀。我很小的时候,我的阿哥就死了,阿哥临死前告诉我会有大哥来接我,那时候我被人贩子拐卖,就一直等啊等,终于等到大哥来接我,我们翻过围墙,一起逃了出来,然后来到这里,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申屠衍想了想,似乎有点印象,“我们就没有到过别的地方吗?”
“没有。”秦了了将男人的脸掰了过来,去刮另一边的胡子。
申屠衍仍然皱着眉头,一点也没有注意他身后的姑娘已经涌出了泪水。
她编造了这样一个故事,甚至连自己都要信以为真了。
她想,如果这样一个虚构的故事是真的,该有多好?
☆、第九支伞骨·承(下)
每一日,秦了了都要给申屠衍讲一个故事。
那一些故事,秦了了心里,认定了都是发生过的。如果那个时候她知道有平行空间这一种东西,那么那些故事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解释为另一个世界里的申屠衍和秦了了所经历过的。
比如她四岁的时候一个人逃出,因为太饿了,偷馒头被打个半死,而另外一个世界里的他们从奴隶主手里逃出,在雪天的大晁都城一起分一块馒头;
比如那一年主人的乐坊看中了她,只要留下来,就可以不用再挨饿受冻,却没有人问问她一句愿不愿意,而另一个世界的少年跑了十里的路,去告诉她,如果她不愿意,也不要勉强自己。
比如她在城墙上跳下来,那个男人接住她,却最终放弃她,而另一个故事,他们一齐骑着一匹马,就这样一直跑一直跑,然后再也没有卷入政治的漩涡中。
她讲着这样一个个故事,信以为真是她,入戏的也是她。
“你怎么哭了?”
秦了了含着眼泪笑,“大哥,没什么,我只是心里太高兴了。”
申屠衍想着这个姑娘真是太奇怪了,又哭又笑的,秦了了终于给他刮好了胡子,清清爽爽的模样,真是好看,只是……她瞅了瞅他破烂的衣服。
秦了了便说要给他添几件新衣裳,也不顾他愿不愿意,拉着他往街上跑,黄昏的街头,余光将人的影子拉得颀长,秦了了就像一只蹦跳的麻雀一般,小摊上有什么物件,都要在申屠衍身上试一试。
她给申屠衍购置了一身胡狄人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倒是有模有样的,她又把一把胡狄人的佩剑在他身上比了比,皱眉,“不好。”
“怎么不好?”申屠衍摸着那兵刃,隐约有种熟悉的感觉。
秦了了却把他拉到一边,“大哥,前面好热闹,我们去看前面的。”她知道离拓跋凛规定的期限还有两天,不到最后一刻,她还是不想面对。
申屠衍被推推攘攘送到了人群的中央,这么热闹,原来是在征兵。秦了了脸白了,想要拉男子走,却怎么也拉不动,她早该想到,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真正的桃花源的,战争的余火终于还是波及到这个边陲小镇了。
申屠衍跟一个木桩子一眼,终于被挤出来,他望了一眼秦了了,那眼神让秦了了陡然一惊。
他知道这个姑娘对他似乎是有所保留的,有些事,似乎是可以不让他接触到的,他不知道是什么,最后淡淡问了一句,“你很怕打仗?”
“怕,当然怕!我的阿哥就是死在战场上的。”秦了了眼低了低,余光却望见隐没在人群中拓跋凛的眼线。
她退后了几步,却知道退无可退,她慢慢抬头,额头渗出细小的汗珠,“大哥,如果说有一个贵人赏识你,想让你去他的兵营,你愿不愿意?”
申屠衍一愣,大笑说,“就这事啊,好啊,你不是说我以前是万人敌吗?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如果我说不许呢?”秦了了虚弱地看着他的眼睛,半响,才扯出虚弱的笑来,“骗你的!要好好的呀!”
那个小孩儿在伞铺子里待了两天,那小孩儿有时候乖的跟一只兔子一样,有些时候却讨人嫌的很。
这个小孩儿讨人厌的地方在于,你以为他什么也不懂,却发现小孩儿原来是什么都明白的,这样就很没有做大人的尊严。
谁家养这样一个小神仙精儿,指定被气死。
比如小孩儿专心致志看一本书,皱着眉,应该是不知道是怎么念,钟檐正要教他怎么念,小孩儿居然扯出了一堆连钟檐也没有听过的子经典籍出来;
又比如,小孩儿大眼珠子一眨不眨望着钟檐干活,钟檐放下手里的刻刀,望了望手里的小木马,引诱道,“喜欢吗?想要吗?”小孩点点头,又马上摇摇头,“没有我阿爹送我的好看……”然后从脖子里拉出一只纯金的貔貅。
又比如钟檐将十一支伞细心妥帖的收拾起来时,就看见小孩儿不停往这边瞥,“你看什么?小孩子家家的?”小孩儿将眼一撇,冷哼一声,“哼,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一定是被你老婆甩了,你老婆跑了,所以你才抱着她的东西哭哭唧唧!你这个弃夫!”
小孩儿奶声奶气,自然被钟檐狠狠的虐了一顿,于是钟檐晚上连饭了也顾不上吃了,只和小孩儿两个干瞪眼,比赛鼻子通气。
因为喝了几盅酒,钟檐睡了很早,到了后半夜,竟然神奇般的睡不着了。
他去瞅了一眼那小白眼狼,正呼呼睡得正香,轻轻骂了一句,小白眼狼!
三更半夜的,钟檐却精神的不行,特别想拉了一个人秉烛夜谈,可是大晚上的,别说个人。连只鬼都没有。
钟檐眯着眼,跌跌撞撞就往桌子上撞,撞了个大包,哎呦哎呦直叫,他抬起头,看见桌子上的灵位牌子,抖了一激灵,指着它骂骂咧咧,“好呀,你也用桌子绊我,你也欺负我!”
他作势就要打那灵牌,却忽然改变了力道,抱起那灵牌,捧在怀中,将脸贴在上面,木质的纹路硌的他难受,冰冷冷的,没有任何温度。
就在他都要以为自己都要睡去了的时候,他忽然睁开了眼,缓缓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申屠衍,连你也敢不要我了,是吗?”
——你是不是以为,我只吃得惯你的做的菜了?
——你是不是最近我不打你,埋汰你了,你就骄傲了?
——你以为你有多重要?我才不会为你难过,一点点也不?
他一遍一遍的埋怨,他其实记得的,今天是那个人的头七,他应该是会回来的吧,所有他要把他过得不好都告诉他,让他在天上,也不能够安心。
所以他应该是听得见的吧,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两个男人,越过了兄弟的界,圆不了福气的缘,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纠葛呢?想到这里,他忽然很是难过起来。
他忽然弯了眉眼,笑得很好看,“喂,我们,还没有成亲呢?”
——喂,我们成亲吧。
这样我就有理由了吧。
他的眼里,仿佛盛了星光。
第13节
恋耽美
第13节
——小妍。
☆、第八支伞骨·合(下)
穿梭在宫墙之间的风终于止息了。
钟檐迟疑着抬头看,天为碧擎星为子,倒是一片好夜色。
他捆绑在马背上的姿势极其不舒服,想要翻动一下,却终于什么也做不了,只眼睁睁的看着眼前的锦绣地狱,红尘男女,有会演绎出怎样一段戏码。
可是终究是不同了,虽然他分明记得那么清楚,无数个日日夜夜里,风声不息的庭院,簌簌落下的玉兰花,那个面带晕色的少女低头拾起一朵玉兰,捧在胸口上,送到他跟前,笑着说,“人和玉兰花一样,总该长在适合的枝头上……”
她笑着告诉他,“哥哥,我想要长在适合的枝头上呀。”
这就是你适合的枝头吗?钟檐看着眼前的女子冷冷一笑,一步一步走到缙王跟前,竟是作势要跪,“哦?奉仪娘子这是何意?娘子玉体,这一拜我可是受不住。”
那素服女子对着缙王微微作了揖,却没有真的跪下去,反而抬起头,咬了咬唇,似乎是酝酿了许久,把平生的勇气都孤注一掷了,才开口,“缙王殿下,妾生于民间,索性老父宠爱,风雨之室,妾长到这么大才略通人事,可是爹爹的教诲,妾总是不敢忘记,我的爹爹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女子也一样,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有想要请求您的事情,故此,妾不跪。”
李胥挑眉,“无求?奉仪娘子难道不求求放过你,出了这道宫门,天高海阔,是投奔你那一肚子酸道理的老父,还是另寻高门嫁人,都是自由,总好过……”他一句一句不紧不慢说着。
女子望了望宫门,摇摇头,“不,我不求。心中有求的是缙王殿下。”
李胥更加惊讶了,他没有想到他那苍白得跟纸一般的哥哥身边,竟然有这样一个孩子气的奉仪,不知觉都觉得有趣了,“哦,那你说说我求的是什么?”
钟檐心中一跳,缙王心中求的是什么,恐怕只要是个明白人,都会知道,可是,却不能说,说出来便是一个死字,而不说呢,恐怕也逃不过一个死字。
女子脸上的笑容温和而从容,将手放在胸口,“不管你们是怎么看待殿下的,说无能也好,优柔也罢,在妾的眼中,他总是最好的,以前妾总是在想,妾一介蒲柳,站在殿□边,总是不敢看他,怕给他抹了黑,可是到了下面,我终于可以不忌讳任何人的目光,光明正大的看向他,可是不管怎么样,妾生生死死都会跟殿下在一起,因此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女子的眼光看向缙王,“可是缙王殿下却不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殿下表面什么都不在乎,其实是很害怕的,你怕输,即使胜了,你也不敢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殿下且想想,生前功名身后名,父子恩情,殿下还剩下多少,满城百姓,前殿数百双眼睛都盯着殿下,殿下此次进城,是否真能够得偿所愿?名不正言不顺的朝堂,又是否能够真的稳妥?”
那个女孩笑颜温煦如春风,弯眉梨涡,与宫中的那些姬妾不一样,对于男人实在是构不成威胁的,可是却如同春风一样,在无知无觉中,已经潜入了人的心底。
“我来这里,是为你三哥来带一句话给殿下的。”
女子微笑着,看着他慢慢下马来,走到女子跟前,附耳过去。
他自出生起,便在这高墙中,看惯了君臣算计,兄弟倒戈这样的戏码,所以他惯于算计,却忽略了人心,他这样攻进城去,民心所向的问题,就像寒冰下的烈焰,朽木中的蚁穴,良久,他抬起头,审视了一番,“我以为三哥只是纳了一个宫婢,没想到是娶了一个女太傅。”
女子一愣,笑道,“和杜太傅相比,妾是万分都及不上的。”
李胥笑道,“谢谢娘子提点,”他眼里竟然有些不易察觉的无奈,“可惜我和三哥总是不同的,我是赌徒,我回不了头了。”
纵然还是隔着这么多的距离,钟檐还是清楚的看到,女子的双肩微微的抖动着,慢慢抬起头来,眉间的钿花似乎下一秒就要花落下来,“我来过,把话带到了,那也就够了,只是希望殿下姑息这片生养你的土地和人民。”
她想必站了许久,腿脚都有些酸涩,花了好长的时间才迈开步子去,跌跌撞撞,难得士兵们也不阻拦,钟檐看着她翻飞的衣裙,由于着喊出她的名字,可是话到嘴边,却终究换了语调,“奉仪娘子,且等等。”
女孩抬起头来,在千军万马中搜寻着声音,终于找到了来源,脑子如电闪雷鸣一般,轰鸣之声连成一片,风雨过后,那个布衣男子嘴开合着,说着,“奉仪娘子,且等等,草民……有东西要给你。”
女孩一愣,眼角忽然涌出两行泪来,她想她一定是见过这个人的,却不知道是在哪里见过,她痴痴的望了一眼,终究还是慢慢走过去。
这是所有人才都注意到这个被捆绑在马上的平民,他们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他,甚至连缙王默许了将他从马上放下来。
钟檐松了绑,活动了一下了筋骨,才一瘸一拐的走到奉仪的面前,所有人都看着他,看着他要把什么顶重要的东西交给太子的姬妾,李胥也饶有兴趣的看向了他。
可是钟檐没有在怀中掏什么,反而底下头下来,拾起一枚西风吹下的花苞,笑道,“你看,它落下了地,我们去替它去找适合它的枝头,好不好?”
她望着即将枯萎的花苞,终于了然了这个人缘何会站在他的面前,她像是哭了,却是笑着的眉目,她摇摇头,笑道,“这朵花,它是从那边的枝头上落下来的,就还是会回到原来的枝头上去,不管别人说那枝头多么不好,花一定这么想的……”她忽然将头低了低,声音几不可闻,“我也是这么想的。”
李胥目睹着一切,可是事情却并不像是他想的那样,他们之间又会有什么关联,姓顾?姓顾!他忽然想林中盘问他姓名时,这个布衣分明说过他是姓顾的,他记得杜荀正结的那一门姻亲也是姓顾的,难道?
李胥把目光转向他,道,“怎么?还没有说完?到底要传递什么重要的物件,不如让本王也来看看?”
钟檐心中惊了,走到她的面前,护住了女孩儿,抬起头来,坦然对上李胥的目光,“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家传的东西,要交给妹子。”
“哦?原来你就是奉仪娘子的兄长,那还真是巧得很。”李胥冷笑,心里却是不信的。
钟檐仍然护住妹子,“缙王殿下,钟某这里倒是确实有东西受人嘱托要带给一个人,不是奉仪娘子,更不是殿下心中想的那个人,而是殿下您。”
“哦?”李胥挑眉。
李胥站起来,从包裹中取出一本蓝皮卷子来,呈到了缙王的面前,映入眼帘的是《明镜遗录》四个字。
他拿起书,匆匆翻了几页,“倒是好书……”他看着眼前的人,揶揄道,“莫非要本王放下兵刃,安心读书不成?”
“不是的,殿下可看见落款,此书是杜荀正杜太傅编纂于永熙年间,历时十三载,呕心泣血,前些日子才终于收集成册,是……怀昭殿下……让我带给您的……”
李胥原本低头看书的头忽然抬起来,面色大变,“为什么是他?是他带给我的?”
“是的,殿下。”钟檐望着背后那座灯火通明的那座城,“其实,他一直在等你进城去,不管是用什么方式。”
他觉得可笑,他的母亲从来没有对他有过任何期待,他的父亲也是,他的身后这片灯火通明的不夜城中的子民也是,唯一对他抱有期待,竟然是他一直认为的天敌,他几乎像是陌生人一样的三哥。
——只有那个他想不到的人是期待着他进城去的。
李胥忽然抬起头,目光扫过身后盘腿而坐的女子,大笑,“你诓我!”他转过我去,指着钟檐,指着东阙城中的灯火晦暗的方向,大笑,“你也诓我!你们都诓我!让我以为我退无可退!”
他把书交到钟檐的手里,“钟先生,我不需要。他这样轻而易取就让出的东西,是这片江山,可是我这样偏偏不稀罕了。”
他的语气如此怅然,仿佛如同一个稚子,不是抢回来的,又有什么意思呢?身着铠甲的年轻藩王重新上了马,浩浩荡荡的人马也慢慢跟着离开,天终于要亮起来了,淡淡的朝霞将光泽重新普照在这座亘古不变的皇城去。
钟檐在霞光中目送他们离开,他知道,他们在赶往边关,这些年轻的,已经老去的将士追随着他们的殿下而去,日后的故事里,他们的名字或留在抗击胡狄的捷报上,或埋在终年不化的祁镧山下,可是,总会有人记得他们。
他们终究没有攻进城去,政变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悄无声息的极其迅速了,史上称为“缙王之乱”,也是大晁历史上的非常奇特的一次史书上对于它的记载,无论哪一版都穆棱两可,可是渐渐的,人们也不愿意去深究,因为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
钟檐忽的牵动了女孩的裙角,他低下头去,想要把她扶起来,才一伸手,忽然觉得牵扯了光阴,光阴深处,那个娇气的小姑娘跌坐在繁华的街头,撅着嘴,“哥哥,我走不动。”
他笑着小姑娘娇气,小姑娘不依,他哄着她,没了章法,忽然温柔了语气,他说,“娇气一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太傅家的女儿总是有娇气的资本的。”
他如同往常一样伸出手去,女子却自己站起来,“那么,我要回去了,我要和我的夫君一起。”
“非这样不可?”钟檐问,她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高枝虽好,却难以依附,他倒是希望小妍嫁个寻常的人家,丈夫愚钝,却是宠着她,允许着她的娇气的,将她放在手心上的。
杜素妍点点头,坚定如往昔。
她提着裙角,想着城门跑了几步,忽然回过头,笑道,“谢谢你,带我回东阙来看花……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结束了,呼~~~~果然不适合写这钟,明天开始起傻白甜
☆、第九支伞骨·起(上)
六月,虽然中原算不上最炎热的时候,梅雨已过,暑气便从街道瓦砾中冒出来,在明晃晃的日头下深入骨髓。
护送棺椁进京的队伍是午时三刻从宣武门进城,浩浩荡荡,尽披缟素。原本匆匆行走的行人也忍不住停下驻足,回望,缄默如同这个夏天的风,将这座城池密密匝匝围住,如铁桶一般。
那是宣德十二年,也是大晁第二位新君即位的一年。
一切都尘埃落定。
钟檐跟小妍交代了几句,把杜荀正编纂的书重新交到他的女儿手里,忽然觉得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没有一个准,原本姑父的东西,终究还是回到他的女儿手上。
他也不再问小妍愿不愿意跟他走,小女孩长大了,终究有自己的心思,谁也不能代替她做决定,他知道,这一定是最后一次见她了,小妍忽然笑着抚过她层层叠叠的裙下的腹部,“哥哥,再见,我会告诉他,他有一个舅舅,代他的阿娘很好。”
钟檐迟疑着,明白了什么,点点头。
他从皇城那边走来,耳边是人潮的喧嚣声音,天又终于亮起来了,这些红尘闹市里的百姓,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是怎么样惊心动魄的一夜,可是,他却看到了。
钟檐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尽管因为各种事情在东阙耽搁了这么多天。现在终于可以出城了,他走过护城河上的那座桥,却在过了桥后,声音瞬间止息,街道两旁那么多的人,目送着缟素扶棺的队伍,却只有粘滞了的风声。
钟檐也在人群之中,和其他人一样注视着送棺队伍朝他而来,又慢慢走远,他刚才皇城那边过来,仅仅知道这仗势,死去的一定是朝廷里的大官儿,却不知道究竟是谁。
他听着身边的两个小哥低语着,从秘而不宣的缙王出城到眼前千里扶棺进京的将军,“什么将军?”钟檐心中沉重了几分,用手支了支身边的人,问道。
“是那个将军呢,带着我们的兵一直打到玉门关的那一位……”
“听说是被敌军逼死的,可惜了……前些日子才封的大将军呢,福都还没有享呢!”
钟檐听着只觉得耳中轰隆,僵硬的笑了一下,甚至刻意用了平日里戏谑的语气道,“可不是,打仗那么拼干嘛!是能多领一份军饷还是怎么的,多领一份军饷就能把自己喂成大胖子了?”
旁边的人笑道,“说不定他是想把老婆孩子喂成大胖子呢。”
钟檐低着头,半响没有响应,再抬头,眼眶有些红肿,不知道是不是昨天晚上没有睡的原因,“放……屁!”
两个小哥看着这个人可真是奇怪,人家挣钱养老婆碍着他什么事了,是抢了他的老婆还是怎么的。
钟檐却在人群中慢慢走出来,一瘸一拐的跟着队伍,他跟着队伍保持着一段距离,队伍停下了,他也停下了,队伍继续走,他也继续走,所以不仔细瞧还看不出他是跟着队伍的,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跟,跟着绕了大半个东阙城。
到了最后,那口棺材被抬进了青斋书院,也就是先帝赐的将军府,钟檐都始终没有,上前去看上一眼。
郭管家料理完了一些事情,送走了护送棺木回京的队伍,抬头看着偌大的宅院,仿佛还是昨天,他把将军迎进门,踌躇着要不要修葺一番,转眼已经都挂满了白幡,人也不在了。他叹气,以后这间宅子指不定会被指给哪一位官员做府邸,还会不会遇到向申屠将军这样好的主人呢。
他转身去关门,才发现门口跟石狮子比定力的红眼兔子。
“你怎么又回来了,你不是要去找你那个……”老人的脸上有些不自然。
钟檐笑笑,“是啊,我和他一起回来了。”说着,就自己进屋了。
郭管家不解,想了很久,看见钟檐脸上的兔子眼,忽然明白了。
他看着钟檐越发消瘦的脊背,轻轻叹息了一声,都是命啊。
钟檐实在太累了,之前经历了被撸,叛乱,国变,遇见亲人又是永诀,他觉得这样短短的一天把一辈子没有经历的都经历过了,现在精神处于虚脱的状态。
他实在需要好好的睡上一觉了。
于是钟红眼兔子没天没夜的睡了一天一夜,醒来,红眼变成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他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问郭管家早。
郭管家脸上黑了黑,都可以跟这个这个越发暗沉的天色媲美了。还早呢,都天黑了。
吃饭的时候,对了,是钟檐的早饭,其他人的晚饭,郭管家一直用余光瞟钟檐,瞧着他吃得挺欢实,完全没有昨天晚上的神情,心里就放心了一点。
但是仍然用目光不停的扫钟檐,并且非常不经意的提起,将军的灵堂已经设好了,要不要去看上一眼。
钟檐装作没听见,扒拉完了米饭,说着还要再来一碗,口里还嘟嚷着,“这个菜糊了吧唧的,这个汤没放盐,跟……”他顿了一下,声音却忽然低了下去,“那个谁比起来简直差远了。”
在一旁扒拉饭的郭管家孙子听了,好奇道,“还有人比我爷爷做饭更好吃吗?”
钟檐想了想,敲了敲小鬼头的头,“没见识,琼林御宴你吃过没有?没吃过就好好念书,将来吃一回去!”
小孩子更加好奇了,眼睛亮晶晶的,“都有什么呀?”
“那可多了,先上的是绣花高饤八果垒,然后是十盒缕金香药,十味脯腊,还有下酒十五盏……
小孩听得哈喇子都要落了地,忽然很是敬佩起钟檐起来,觉得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之后的几天也是这样,钟檐正常的吃饭睡觉,兴致来了还会教小孩儿写字,可是他却没有去灵堂看一眼,甚至到了灵堂他也会绕道走。
甚至连郭管家也觉得觉得那一天他看见的站在门口的表少爷只是错觉,钟檐看起来丝毫不伤心,甚至连陌生人,住了他的府邸,也应该去看望一眼的。
可是钟檐并没有。
尽管如此,郭管家还是觉得他是伤心的,能哭出来的,那都不是伤心,真正的伤心,是哭不出来的伤心。
已经过了七月,天气开始炎热起来,人们开始着夏衫,摇蒲扇,游走在东阙的大街小巷。街道茶肆的热闹,就如同这一个热烈的季节。
那些日子里小孩儿喜欢到巷口桥市上买一种叫做的凉糕的吃食,糯米粉做的,包裹在荷叶上,晶莹剔透,同时有着糯米和荷叶的甘甜。小孩总是把食物留一些给钟檐,以期待他给他讲新的故事,有时候,他也把他在街角巷口听到的传闻告诉他。
老皇帝发丧,新皇帝登基,整个京都都处于忙碌的阶段,小孩儿将场面形容得绘声绘色,使他忍不住发笑。
从小孩的嘴中,他也隐隐的听说了原太子奉仪被封了贵妃,不过,这也是皇权官宦里的故事了,和他这样的小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关系,倒是郭管家,知道了小姐没有死,很是高兴了一阵。
所有的时间都在一刻不停的往前走,没有谁会在原地,也没有人来得及顾及一个死在边疆的将军。
七月以后,棺椁里的尸体开始腐烂发臭,郭管家觉得不能再等圣旨了,就自己决定给他下葬。
他想了一会儿,决定把申屠衍葬在书楼的后面,杜太傅的旁边,那书楼后面已经了大大小小几座坟了,这宅子的第一个主人,第二个主人,都葬在这里,到了那一天,他这个老头子也会埋在这里。
他甚至事先掘好了几座坟,等到时候到了,往里面一躺,也倒省事。
他记得将申屠衍下葬的那一日,天气有些闷,除此之外,是顶普通的一天,他甚至没有选过黄道吉日。
他拜过杜太傅,告诉他又有一个人要和他作陪,那是一个作风很正派的将军,希望他不要生气,说完这些,才慢慢将骨灰坛子放到棺材里。
他慢慢的合上盖子,却听见急促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去,钟檐站在那个地方,粗粗的喘气——他终于肯过来,愿意来看他一眼。
他看见钟檐缓缓朝棺木走过来,他以为他是来祭拜将军的,只见他缓缓蹲下,却一把将那个骨灰盒子抱在怀里。
“表少爷,你这是……”郭管家面色大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钟檐却把骨灰盒子抱得死紧,生怕别人抢去似的。
许久才抬头,他咬了咬嘴唇,郑重的说,“郭伯,我想带他回家去。”
郭管家眼中酸涩,点了点头,说,“好,你们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还甜不起来,可能还要等几章
☆、第九支伞骨·起(下)
钟檐果真带了申屠衍的骨灰回了云宣。
七月是旱月,除了几次来去匆匆的雷阵雨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雨水,日头每一日都大喇喇的挂着,明晃晃的碍眼。
生活终究没有什么改变,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又不是改朝换代,只不过怀昭帝与武肃帝不同,手段更加柔和,这样的政策在乱世固然不能够维持大局,可是却有利于休养生息。
乱世生意不好做,钟檐的铺子也是门可罗雀,只每一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与人喝茶胡侃,东家西家,没个边际。
听着朱寡妇说,便是她那圆滚滚的表妹也在上一月终于出阁,嫁的是张屠夫家那痨病秧子的小儿子,虽然是皮球配瘦干子,很不好看,可把他们家的人欢喜了个好歹,成日里挂在嘴边,仿佛他们家女儿嫁的是皇帝老子。
“钟师傅啊,可幸亏当初你看不上,这不,缘分到了,挡都挡不住。”
钟檐听的无趣,撇撇嘴,“着实是好大一场缘分,对了,他们家的大门听说前几天给挪宽了三寸,就是为了迎接这一份缘分,一点不落的吸进去吧。”
这云宣城里谁不知道那门的改造,是因为又一次新媳妇进门给卡住了,朱寡妇脸一黑,眉头一扬,“不说这个了,你不是去接新媳妇回来吗,怎么不见人?”
钟檐不说话,怔怔的出神,好久,才望了一眼朱寡妇,朱寡妇被他这一眼看得慌了,马上说,“那啥,好像要下雨呢,我回家收衣服。”
钟檐笑了笑,日子还是这么过,京中局势怎么变,边塞又会有什么故事,都不是他的故事了,即使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他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在这水软山温的徽州一隅,做回一个老实本分的工匠。
只是做不会那一个坐在窗边温书的钟家少爷。
至少,这里足够安全。
七月中旬的时候,钟檐接了崔家的一笔活计,不是什么繁杂的款式,可是在这样的乱世里,能够接到这样一笔生意,他还是很高兴的,忙活了小半个月,才算交了货,回头遇上了小算盘,他遇上了小算盘,问了他们家五爷这几日怎么不见人。
“哟,钟师傅,你还不知道吧,五爷她上闽南了。”
“哦?是谈生意去了?”钟檐略微诧异。
“什么呀?”小算盘语气低了低,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表面上是这样,可是暗地里,谁不知道,她是去找那个人去了……偏偏那人是狐狸的面貌,倔牛的性子。”
“哦。”钟檐应了一声,却也没有继续问,倒是小算盘说个不停。“你说,五爷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吊死在一根歪脖树上了呢?”
崔熙来不管面上多么强,总归是个女子,总归有自己纠结的地方,钟檐这样想,安慰小算盘,“她总归会回来的吧,不管怎么样,回来继续做崔五爷,还是怎么样,这么大的人了,总归会想清楚的。”
他说完,便慢慢走出崔家宅子,日光一瞬间直射过来,刺伤了他的眼睛,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将这个小姑娘领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日头。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下恐怕不是最近的事,至少有一年了,虽然不会害人性命,时间久了,会干扰人生理上的种种机能,失忆是最近出现的症状,说明毒已经深入骨髓了,以后可能会失去味觉,失明,手脚麻痹……也说不准。”
秦了了咬牙,“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老郎中摇摇头,“非也非也,这毒虽然慢性至残,却不会让人死亡,更有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功效,当年这位壮士一定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当时医治他的大夫才会不惜铤而走险,用了这味药,才将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削骨挫筋之痛,能熬过来的,也不是常人。”
“那他怎么样才能好呢?”秦了了忽然想起许久之前申屠衍就说过,会把他们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的话,想必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了吧。
老郎中摇摇头,“细心调理的话,活下去没什么问题,至于其他,我真不好说。”
秦了了又说了几句申屠衍的情况,拓跋凛背着手,“哦,带我去看看他。”
“主人!”秦了了焦急的唤了一声。
拓跋凛思索了一番,妥协,“好吧。但是你给我听好了,儿女情长终究不是一个大丈夫的心思,他的归宿是战场,再给你几天时间,把他送到我身边来。”
秦了了点点头,目送拓跋凛远去。
她打了青稞酒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叫了几声大哥也没有回应,到了后院,才发现男人正望着院子里几株植物发愣,大男人蹲在叶子从中,睁着好奇的眼睛,那动作实在是滑稽可笑。
“大哥,我带了你最爱的青稞酒回来。”秦了了笑着。将酒放在桌子上。
看着植物的男人很专注,许久才抬起头,望着姑娘,皱眉问。
“我以前很爱喝青稞酒的吗?”
“大哥真爱说笑,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大哥说过,做鬼也不会忘记这里的青稞酒的呀。”
☆、第九支伞骨·承(上)
钟檐将最后一批货送掉以后,回家的路上,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起初只是豆大的雨滴,稀稀疏疏飘在空气中,几声闷雷以后,雨水便劈头盖脸的落下来,尘土飞扬。
街上的行人纷纷跑起来,归家的归家,实在跑不到家的,也寻了一处地方避避雨。钟檐腿脚不方便,离得最近的地方就是城郊的观音祠了。
钟檐沿着被雨水打湿的台阶拾级而上,总算是有一瓦遮檐了。
他抖落了身上的雨水,袍子已经湿透了,黏在身上很不舒服,他看了一下天,这场雨水似乎积攒了态度天了,暂时停不了了。
这观音祠位于城西,前几年香火鼎盛,来这里求子求孙的人很多,后来云宣又盖了新的寺庙,老祠就渐渐荒芜了,连个打理的僧人也没有,只有少数还信这送子观音的人,不时上山,听点香火。
这种天气,就跟不可能有人了。
钟檐对着观音娘娘拜了拜,就开始结身上的湿衣服起来。
忽的,他忽然觉得案桌下面有动静,他一瞪,又立马没了动静,他继续解衣带,发现案桌下的帘子又动了动,他疑惑,莫非观音娘娘看见他如此不雅的宽衣解带,显灵了?
他轻手轻脚走过去,掀开来,竟然蜷缩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眼珠子滴溜溜的瞅着他看。
于是两个人一大一小,蹲坐在蒲团上,大眼瞪着小眼。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小孩儿警惕的看了钟檐一眼,反问,“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钟檐轻笑,想着这是谁家的小孩儿还挺倔,便逗他,“我告诉你我是谁,你就告诉我我是谁!”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合理,又忽然想起什么,握紧了拳头,鼓着腮帮子说,“我阿爹不让我告诉别人,我是他儿子冯小猫!”
“冯小猫?”钟檐好笑,到底是小孩子,“那你爹真是太没文化了……”
“不许你这么说我爹!”小孩儿拳头握得更加紧,瞪着他,倒是真像炸了猫的小猫了。
“你爹都把你扔在这里了,不要你了,傻孩子!”钟檐继续逗他。
“哼!”小孩别过脸去,再也不理钟檐。
半个时辰以后,雨渐渐停了,他准备趁着这个时候下山,望了望还气鼓鼓的小孩,问,“要不要跟我下山?”
小孩轻哼,不理他。
“那我走了?”钟檐继续试探。
他最终还是把小孩带走了,他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他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一个孩子,他一辈子都会有这样的缺憾,可是也能理解父母丢了孩子的焦急,所以还是想要尽快把孩子送回去。
“你爹是干什么?叫什么?”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说,“我爹是全天下最能干最勇敢最善解人意长得最好看性格最好写字最好看文章写得最好最会赚钱养家对我最好……”
“得得……”钟檐脑门儿生疼,决定还是先把孩子带回家去,从长计议。
他们回到伞铺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黑,他打开木门,将小孩儿安置在竹椅上,看着乱成一团的铺子,决定收拾一下,另外,雨季就要来了,他也可以把存货拿出来。
小孩儿安静的坐在门边,不吵也不闹,唇红齿白的,跟的小媳妇一样,长得可真好看。他想,如果不是这半生颠簸,他的媳妇没有跑了,他也没有重新遇到申屠衍,他的孩子可能也这么大了。
可是这样,他觉得自己更加难过了。
他整理了一些存活,忽然想起房梁上还有那申屠衍糊的十一把伞,虽然做工不怎么的,总是可以拿来应应急。
想到这里,他拿来梯子,将伞慢慢取下来,他对这把伞的第一个印象,是做工真烂,指不定还漏风漏雨的,还有,伞面上这黑黑的一团墨迹是什么。
他慢慢打开第一把伞,申屠衍歪七扭八的字迹跃然纸上,他的呼吸一窒,忽然想起他离开的那个风雨夜,他起夜时看见男人蹲在梯子旁写些什么,想必是那个时候写下的。
——也许有一天,你会忘记你是谁,但是伞上的这一些,你必须要记住。
钟檐陆陆续续将其他十支纸伞依次排开,天上又落了一阵雨,大大小小款式各异开在这蓬门前,雨雾前,宛如簪在黄昏袖口上的一朵朵碗花。
伞面上写得是:
——每年清明记得去金渡川撒一杯清酒。
——钟檐的右脚血气不通,要时常给他泡脚。
——钟檐讨厌吃生姜,可是生姜对他腿好。
——以后每天要给钟檐做一道不同的菜。
——钟檐的脾气不好,要顺着他。
——以后我们要在后院种好多好多的菜。
——我和钟檐还没有拜堂。
——你是申屠衍,要一辈子对钟檐好。
——我的家在云宣。
——要活着回来。
小孩儿一个人坐在椅子,听着雨水噼里啪啦打在屋檐上,觉得很无聊,看着眼前的男人忽然蹲下来,头埋在两膝中,双肩无声的抖动着。
小孩好奇凑过去,对上钟檐红得跟兔子一样的眼,“叔叔,你怎么哭了?”
钟檐咬牙,“我才没有哭!小孩子懂什么!”
小孩儿歪头想了一下,想着这个刻薄的古怪叔叔,一定丢了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丢了阿爹送给他的玛瑙项链时也是这么难过的,掏了掏小篼,终于掏出了家里带出来的小糖豆,伸出手,“给你,不要哭了。”
钟檐望了望小孩儿手里的糖豆,垂下头去,继续红眼。
“那个呢?”小孩儿又掏了一只篼,是另外一种牛皮糖。
钟檐默了一会儿,“好吧。”
边塞战事吃紧,可是终究还没打到镇上来,因此日子过得还算宁静,虽然,她知道这么一份宁静是有期限的。
每一日,她穿过市集,总会捎一壶酒,几斤羊肉回去。
申屠衍身上的伤都已经结了痂,只是动作不协调,反应能力也很差劲,时常会打翻盘子,跌倒,她进门时候,他正望着一地的瓷碎片皱眉。
“大哥,我来吧。”秦了了接过扫把。
“我以前也是这么笨的吗?”申屠衍疑惑抬头。
秦了了不知该如何回答,勉强笑道,“怎么会,大哥的武功很好,以一敌十都不在话下,一定是因为伤了筋骨才会这样,会好起来的。”
男人还是继续看着自己的手,努力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秦了了想着昔日申屠衍的模样,忽然鼻中酸涩,勉强的笑道,“大哥,我给你刮一刮胡子吧。”
申屠衍此时想起自己已经很多天没有照过镜子,摸了摸脸上胡乱生长的络腮胡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秦了了找来矮板凳,让申屠衍坐在上面,又打了一盆清水,用水沾湿他的脸,用小刀细细的刮了起来。
申屠衍任凭姑娘摆弄着,忽然想起什么来,终于憋不住问,“姑娘,你是我的亲妹子吗?”不然,怎么一口喊他一声大哥?
秦了了笑了笑,摇摇头,有将男人的发髻散开来,用梳子梳得光滑,“大哥,我是你最好的兄弟的妹子呀。”
申屠衍应了一声,缄默了一会儿,“能不能给我讲讲以前的事情吗?”
秦了了点点头,“大哥是一个英雄,就是大哥把我救出来的呀。我很小的时候,我的阿哥就死了,阿哥临死前告诉我会有大哥来接我,那时候我被人贩子拐卖,就一直等啊等,终于等到大哥来接我,我们翻过围墙,一起逃了出来,然后来到这里,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申屠衍想了想,似乎有点印象,“我们就没有到过别的地方吗?”
“没有。”秦了了将男人的脸掰了过来,去刮另一边的胡子。
申屠衍仍然皱着眉头,一点也没有注意他身后的姑娘已经涌出了泪水。
她编造了这样一个故事,甚至连自己都要信以为真了。
她想,如果这样一个虚构的故事是真的,该有多好?
☆、第九支伞骨·承(下)
每一日,秦了了都要给申屠衍讲一个故事。
那一些故事,秦了了心里,认定了都是发生过的。如果那个时候她知道有平行空间这一种东西,那么那些故事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解释为另一个世界里的申屠衍和秦了了所经历过的。
比如她四岁的时候一个人逃出,因为太饿了,偷馒头被打个半死,而另外一个世界里的他们从奴隶主手里逃出,在雪天的大晁都城一起分一块馒头;
比如那一年主人的乐坊看中了她,只要留下来,就可以不用再挨饿受冻,却没有人问问她一句愿不愿意,而另一个世界的少年跑了十里的路,去告诉她,如果她不愿意,也不要勉强自己。
比如她在城墙上跳下来,那个男人接住她,却最终放弃她,而另一个故事,他们一齐骑着一匹马,就这样一直跑一直跑,然后再也没有卷入政治的漩涡中。
她讲着这样一个个故事,信以为真是她,入戏的也是她。
“你怎么哭了?”
秦了了含着眼泪笑,“大哥,没什么,我只是心里太高兴了。”
申屠衍想着这个姑娘真是太奇怪了,又哭又笑的,秦了了终于给他刮好了胡子,清清爽爽的模样,真是好看,只是……她瞅了瞅他破烂的衣服。
秦了了便说要给他添几件新衣裳,也不顾他愿不愿意,拉着他往街上跑,黄昏的街头,余光将人的影子拉得颀长,秦了了就像一只蹦跳的麻雀一般,小摊上有什么物件,都要在申屠衍身上试一试。
她给申屠衍购置了一身胡狄人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倒是有模有样的,她又把一把胡狄人的佩剑在他身上比了比,皱眉,“不好。”
“怎么不好?”申屠衍摸着那兵刃,隐约有种熟悉的感觉。
秦了了却把他拉到一边,“大哥,前面好热闹,我们去看前面的。”她知道离拓跋凛规定的期限还有两天,不到最后一刻,她还是不想面对。
申屠衍被推推攘攘送到了人群的中央,这么热闹,原来是在征兵。秦了了脸白了,想要拉男子走,却怎么也拉不动,她早该想到,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真正的桃花源的,战争的余火终于还是波及到这个边陲小镇了。
申屠衍跟一个木桩子一眼,终于被挤出来,他望了一眼秦了了,那眼神让秦了了陡然一惊。
他知道这个姑娘对他似乎是有所保留的,有些事,似乎是可以不让他接触到的,他不知道是什么,最后淡淡问了一句,“你很怕打仗?”
“怕,当然怕!我的阿哥就是死在战场上的。”秦了了眼低了低,余光却望见隐没在人群中拓跋凛的眼线。
她退后了几步,却知道退无可退,她慢慢抬头,额头渗出细小的汗珠,“大哥,如果说有一个贵人赏识你,想让你去他的兵营,你愿不愿意?”
申屠衍一愣,大笑说,“就这事啊,好啊,你不是说我以前是万人敌吗?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如果我说不许呢?”秦了了虚弱地看着他的眼睛,半响,才扯出虚弱的笑来,“骗你的!要好好的呀!”
那个小孩儿在伞铺子里待了两天,那小孩儿有时候乖的跟一只兔子一样,有些时候却讨人嫌的很。
这个小孩儿讨人厌的地方在于,你以为他什么也不懂,却发现小孩儿原来是什么都明白的,这样就很没有做大人的尊严。
谁家养这样一个小神仙精儿,指定被气死。
比如小孩儿专心致志看一本书,皱着眉,应该是不知道是怎么念,钟檐正要教他怎么念,小孩儿居然扯出了一堆连钟檐也没有听过的子经典籍出来;
又比如,小孩儿大眼珠子一眨不眨望着钟檐干活,钟檐放下手里的刻刀,望了望手里的小木马,引诱道,“喜欢吗?想要吗?”小孩点点头,又马上摇摇头,“没有我阿爹送我的好看……”然后从脖子里拉出一只纯金的貔貅。
又比如钟檐将十一支伞细心妥帖的收拾起来时,就看见小孩儿不停往这边瞥,“你看什么?小孩子家家的?”小孩儿将眼一撇,冷哼一声,“哼,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一定是被你老婆甩了,你老婆跑了,所以你才抱着她的东西哭哭唧唧!你这个弃夫!”
小孩儿奶声奶气,自然被钟檐狠狠的虐了一顿,于是钟檐晚上连饭了也顾不上吃了,只和小孩儿两个干瞪眼,比赛鼻子通气。
因为喝了几盅酒,钟檐睡了很早,到了后半夜,竟然神奇般的睡不着了。
他去瞅了一眼那小白眼狼,正呼呼睡得正香,轻轻骂了一句,小白眼狼!
三更半夜的,钟檐却精神的不行,特别想拉了一个人秉烛夜谈,可是大晚上的,别说个人。连只鬼都没有。
钟檐眯着眼,跌跌撞撞就往桌子上撞,撞了个大包,哎呦哎呦直叫,他抬起头,看见桌子上的灵位牌子,抖了一激灵,指着它骂骂咧咧,“好呀,你也用桌子绊我,你也欺负我!”
他作势就要打那灵牌,却忽然改变了力道,抱起那灵牌,捧在怀中,将脸贴在上面,木质的纹路硌的他难受,冰冷冷的,没有任何温度。
就在他都要以为自己都要睡去了的时候,他忽然睁开了眼,缓缓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申屠衍,连你也敢不要我了,是吗?”
——你是不是以为,我只吃得惯你的做的菜了?
——你是不是最近我不打你,埋汰你了,你就骄傲了?
——你以为你有多重要?我才不会为你难过,一点点也不?
他一遍一遍的埋怨,他其实记得的,今天是那个人的头七,他应该是会回来的吧,所有他要把他过得不好都告诉他,让他在天上,也不能够安心。
所以他应该是听得见的吧,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两个男人,越过了兄弟的界,圆不了福气的缘,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纠葛呢?想到这里,他忽然很是难过起来。
他忽然弯了眉眼,笑得很好看,“喂,我们,还没有成亲呢?”
——喂,我们成亲吧。
这样我就有理由了吧。
他的眼里,仿佛盛了星光。
第1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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