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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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变成了情敌的妹妹 作者:复能歌

    第7节

    杨泽彪显然受了惊吓:“我的天,你确定你不是一个女的吗?”

    “192的长腿艺妓,嗯毫无违和感。”黄世新上前:“其实应该再给你画个妆。”

    “还得买个假发。”邱光棍补充道。

    杨泽彪:“然后就可以高价卖了。”

    “说好了哈,我生日没过完,你们都不能脱下来。”

    ……

    于是,四个人就这样闹腾了一天,外卖盒子铺满了一整个客厅。林夕也顾不上收拾,忙前忙后地给沙发上三个喝的不分天地的人继续倒酒。

    他冷着脸:“邱光棍你要是吐在我家沙发上,明天你就只能做受了。”

    “为啥阿……嗝……我才我才25岁呢,我不做寿的,我还年轻……年轻。”邱光棍嘴里吐着泡泡,突然呕了一口。

    林夕紧紧捏住他的下巴,眼神能杀人:“不许吐在我家。”

    邱光棍吓得又把要吐出来的东西咽了回去。

    结果,看到此情此景的黄世新和杨泽彪一下吐了出来。

    沙发地毯上顿时一片狼藉……

    “很好……”林夕气的开始发笑,然后打了个电话,让人来把自家这个沙发和地毯都卷起来扔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沙发地毯,还有邱光棍和杨泽彪都被踢出了门,是的就是还穿着大红和服,然后……被赶到大街上。

    黄世新还有点意识,暗笑这一天邱光棍可能一生都忘不了。

    “阿梦……”

    黄世新被林夕扒光了衣服,毫不留情地丢进水里。摆弄着洗了个干干净净。

    “啧,一身酒臭味,以后不许喝了。”林夕道,把黄世新擦干后一把扛到了床上。

    黄世新打了个嗝,然后傻笑道:“你好像我的保姆阿哈哈哈哈哈。”

    “你见过保姆上雇主的吗?”林夕问。

    “没有……”

    “那你现在可以看见了。”林夕说着就吻上他的脖颈。

    黄世新一把推开他,然后坐在林夕腰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穿着大红和服的林夕,接着一口啃上他的锁骨,口水淌下来,喃喃道:“鸭……锁骨。”

    林夕生气又好笑:“算了,今晚还是好好睡觉吧。”

    “不行!”黄世新又有了半分清醒:“你今天s艺妓,不能……浪费了。你现在是……小姑娘对不对?然后我今天……反攻对不对?”

    林夕温柔地看着他:“安心,我就算去变性了,也轮不到你来攻。”

    一夜翻云覆雨。

    可怜的黄世新根本没能反攻,反而叫穿着大红和服的林夕,吃了个干净。实在……屈辱。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个番外就要完结了……

    ☆、番外3

    黄世新平常有事没事就要骑着他的小车车去火车站转悠,对那里的一条桥有着极致的偏爱。

    通常闲下来就要一个人站在那里,若说喜欢看天,天也不是很蓝;要是喜欢看鱼,那江水墨绿,纵然视力极佳也望不到几只鱼。

    今天他就站在那里看江,也不知道那江水黑黢黢的有什么好看。

    “想不开阿?”林夕背着吉他,右手揉上他的头发。

    “对啊,要不一起跳下去了,也算是殉情了。”黄世新转过头看他:“你怎么来了?”

    “去你家找不到你。”

    “所以你就知道我在这里?”黄世新用手敲了敲他的吉他:“对哦我想起来今天我约你来我家,教我弹吉他的。”

    “……”林夕静静地看着他:“是真的记性不好,还是为了耍我?”

    “都有。”

    “你喜欢这里吗?我觉得这里环境特别好,可以站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想。”黄世新又道。

    林夕脱口而出:“喜欢。”

    黄世新不解:“你为什么喜欢?”

    “因为你喜欢。”

    “不对。”黄世新满嘴的奇怪逻辑:“你该问我,何以见得。这样说起来,对话都开始高档了。”

    林夕无奈:“那么,何以见得呢?”

    “对啊,你说这江水黑黢黢的有什么好看的。可我和普通人不一样,我就是觉着它好看。”

    林夕笑着,也随他演戏,立即诚恳地拱手作揖:“烦请黄公子指点。”

    “黄公子”抬头,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这江水若清你当以为能见鱼?”片刻停顿:“非也,水至清则无鱼。然这江水极浑,亦诚然如是。”

    林夕轻咳了两声:“很有道理,以后还是少看电视剧吧,祸害无知少年。”

    “去死。”

    黄世新坐在小石凳上,左手托腮露出一副轻佻的表情:“你吉他也不能白带,来吧,给小爷弹首最炫民族风听听。”

    林夕微愣:“呃……认真的吗?”林夕开始想起来的路上,邱光棍对他说了一句:“你也消停消退,哪有把男朋友当儿子宠的,再这样下去,你这个儿子就要上天了。”

    林夕淡淡回道:“他要上天我便就让他上。”

    “……”留下邱光棍一脸日了狗的表情。

    现在林夕想想,倒真有些太纵容他了,教得他这般无理取闹。

    “不然呢?”黄世新应道。

    林夕还是没有拒绝的意思,修长的手指一扫:“最炫民族风就最炫民族风。”

    还宠不坏你?

    一曲终了,江边竟围了好些大妈大爷鼓掌:“好,好,小伙子,再弹首爱情买卖。”

    “……”

    黄世新也兀自在站在那里拍手,看笑话地看着林夕:“来嘛,小伙子,给大家伙来几首呗。”

    林夕摊手:“不卖唱……”

    几个大妈围上来说话:“哎呦小伙子皮肤怎么这么白,长的可真好看,吃什么长大的阿?”

    林夕继续冷漠摊手:“也不卖身……”

    待到大妈大爷自觉没趣,走了个干净后。林夕轻轻捏着黄世新的下巴:“你就怎么喜欢给我惹麻烦。”

    “那是你自己喜欢麻烦。”黄世新又道:“我本来就是个麻烦。”

    “厚脸皮。”

    “没人逼你喜欢。”

    林夕坐在石凳上,手指在木吉他上敲击:“还想听吗?”

    “想。”

    “想听什么?”

    黄世新撇嘴:“你想给我唱什么?”

    林夕专注地弹起前奏,开嗓是清冷又略带沙哑的声线:

    你可知道你的名字

    解释了我的一生

    碎了满天的往事如烟

    与世无争

    ☆、大结局

    当然,林夕不会在医院继续演失恋。在红疹退的差不多之后,他就拍拍屁股回家了。

    计划是有的,不过多少有些做作。是要先送去请帖,谎称是自己要和李甜甜结婚的。然后再给他一场惊喜,当然,到底是不是惊喜就不得而知了。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杨简一个电话打回来:

    “喂?林夕?”

    林夕淡淡:“嗯,怎么了?”

    杨简的声音略显急切:“黄世新他……好像,你还记得之前的睡美人事件吗?高中那时候的,后来被你平息的那场事故。”

    “记得,鱼蛋他……怎么了?”

    “他好像也,睡……过去了。医生用了很多方法都叫不醒他,他们还说是什么新型疾病……诶林夕?挂了吗?”杨简急躁地拍着医院的白墙。

    沉默了大概两秒,终于听见林夕略带沙哑的回应:“他,在哪?”

    “中医院。”在最后一个音节落下之后,杨简听到了电话□□脆挂断的声音。

    林夕在路上的时候,只是平静地望着窗外的呼啸而过的风,晃动了道路两旁的绿树。

    “你还真会给我惹麻烦阿。”他轻轻念道。

    来医院不过是来确认,顺便把黄世新带回去了,虽然中间出了一些小状况。比如医生坚持不让和黄世新没有任何关系的林夕,把他带走。

    期间林夕对他们施压了一些强制手段,当然也需要甜蜜压榨,红包什么自然少不了,杨简等人好说歹说才把黄世新带了回去。

    其实在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林夕心里大致就有了些猜想,在见到黄世新本人后,这一猜想被完全证实了。

    这现象怎么看,都像是慕天青的痴妄所致。可是慕天青的魂魄在聚魂灯里养了千年,二十几年前林夕亲手将他丢入轮回,慕天青的身上也被林夕下了封印,无法使用任何力量,甚至林玄都也无法找到他。也就是说持痴妄来害黄世新的,一定另有其人。

    林夕在自己的房子里布下结界后,也设法进入虚妄。他倒是可以在虚妄内来去自如,只是,没办法带走黄世新。

    而且,似乎这个世界在真正林夕到来后,改变了原本的轨道。黄世新在他家出现,甚至变成了他的妹妹。诚然,那时的林夕以为是易憧和林三月共同商议要夺舍。

    即使,林夕根本想不通为什么易憧要和林三月来害黄世新。林三月倒有些理由。而这易憧,实在毫无逻辑。

    起先林夕没有告诉黄世新真相,是因为他觉得黄世新这样没头没脑的,也挺有趣。他原本是想请易憧设阵,然后他找个合适的时机,大开鬼门,让黄世新能够回去。

    在易憧同意帮他的时候,林夕就已经想到了:他被人套路了。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摸清线路了。唐忘归故意挖了这个模棱两可的坑等着林夕来跳,他要林夕逆天命,改阴阳,当众鬼把虚无撞出一个缝隙时,他就可以趁机救出慕天青。

    而黄世新,就是逼迫他只能这么做的一个棋子,一颗仅次与林夕的棋子

    反正他的罪名已经够多了,不在乎再添上这么一条。

    在回到学校在顶楼中圈套后,他才开始怀疑。起初林夕被黄世新的事冲昏了头脑,完全没把虚无事件和唐忘归连在一起。

    傀儡术,除了易憧,或许唐忘归也使的得心应手。所有人都以为慕天青已经被众神封进虚无,包括唐忘归。

    所以唐忘归故意用黄世新做饵,最后一击虽然也没有完全地蚕了黄世新的意识,但是至少使林三月的灵魂控制了他的身体。他倒要看看,林夕舍不舍得他这个宝贝“儿子”。

    他算定了黄世新一定会再回去一趟,所以早早准备好了傀儡木偶,还有他这辈子最为得意的作品:

    灌注了林夕灵力的木偶,虽然还有些迟钝,但是无论从神态还是举止上都有九成相像。真好,让“林夕”伤害一次自己最爱的人,能看见即使被贬为凡胎也依旧高傲的林夕,露出害怕的表情。呐,唐忘归光想就能笑出来。

    即使他在林夕倒下的最后一秒都没有看见,他想要的表情。

    林夕,在那种情况下,也依旧从容不迫无畏无惧。

    在黄世新以为林夕要杀自己的时候,唐忘归为林三月解开封印,然后占领他的身体。林夕觉察后,立马放血设阵,燃魂强行将黄世新送出虚无。

    可惜,这样做他可能就会真的死去,连魂魄都散去。

    “该醒了,你睡了够久了。”唐忘归轻声。

    林夕的眼睛依旧闭着。

    “你没想到我会救你吧,那是因为你活着还有些用处,你一定知道天青在哪。”

    林夕还是没有睁开眼睛。

    唐忘归解下了长发间有些松了的红色发带,系在林夕手上:“慕天青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而你……”唐忘归顿住:“如果你不醒来,我就把黄世新杀了。”

    林夕的手指抽动了一下。

    “把你的手办钢笔还有破书全部都烧掉。”

    “嗯……只是把黄世新杀掉太可惜了,你林夕喜欢的人,我也想尝个新鲜。”

    林夕的眼睛终于睁开,良久才开口道:“谢谢。”

    唐忘归起身,背对着他,身影越来越淡:“谢什么?已经三年了,你快回去看看你的黄世新吧,他指不定都把你忘了。”

    “对不起。”林夕又道。

    “哈哈哈哈。”唐忘归轻笑,轻轻拂袖:“莫不是我忘将阿梦的脑子补回来了?一通胡话。”

    “再见。”

    他用三年的时间补好了林夕的魂魄,也观赏了林夕走马灯似的一生。

    得到了三句话:

    谢谢。

    对不起。

    再见。

    仿佛,把这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

    林夕转身轻车熟路的出了萤火殿,回了自己家,却不见黄世新的影子。

    是阿,他怎么还会在原来这里等我呢?已经三年了,结婚生子的时间都是够了的。

    只不过,三年。在林夕的印象里不过弹指一瞬,而在黄世新的世界里,没有林夕的日子,三年,他感觉自己像是煎熬过了一辈子。

    林夕凭着感觉走到火车站,远远地看见那江边站着一个人。到底是以多孤独的姿态站着,已不得而知了。

    那一瞬间,林夕竟凭空生出想要放手的念头。让他过回正常人的生活,林夕想着,缓缓地走进。

    而江边那人似乎没有觉察到步履而来的林夕。只是轻轻地哼唱着同一首歌:“看着你温柔的眼睛,像是我丢失的爱情……”

    黄世新等了他三年,切切实实的。等到如今,早已难过不起来了,可是每天依旧会来这里,什么也不想。无意义的,站着。

    五音不全的,唱的非常难听。林夕只觉得四周浓雾乍起,刚刚才动摇的心神又坚定下来。

    无论如何,他不会放手的。连死亡都不能将他们分开。

    黄世新终于转过头来,两人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重复的歌谣还在唱,似乎不甘心作罢。明明白白的世界,他们之间隔上一层薄薄湿雾……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开心,已经第二篇文了,嗯我的毅力很坚定,马上开第三坑。可爱的你们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好(?▽?)不好?【更多精彩好书尽在书包 bookbao】

    第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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