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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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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夫宠 作者:公子歌

    第17节

    “也就几天吧,你放心,倒是你,留在京城里,还不如护送老夫人离开这里,你要多小心,留着命等我,等我安顿好老夫人,一定回来找你们。”

    “大哥……”关信忽然抓住他的手,眼圈红了起来,说:“我……”

    关槐握住他的手,捏了捏,便松开了,外头已经有人来催促他,他看了关信一眼,说:“保护好少爷,少爷若出了事,你也不要活了。”

    关信握着手里那块还有余湿的玉佩,眼圈便湿了,他看着他大哥挎着包袱走出了门,赶紧追了上去。外头的雨很大,天色阴沉沉的像是到了暮晚。马车缓缓地朝外头走,冬奴他们三个撑着伞站在门前,都是一身的白衣裳,撑着昏黄色的油纸伞,站在郁郁葱葱的草木前头,雨声哗啦作响,打湿了他们的心肠。

    冬奴想起他去岁离开京城前往连州时,他的父亲燕怀德一直将他送到了西山外;他从连州城回来的时候,与他的姐夫不告而别,也不肯多看他的姐姐一眼;还有这一次,他目送着关槐他们护送着老夫人的马车远去。所谓生死离别,最痛人的,并不是无法挽回的阴阳相隔,而是你挥手作别一个人,却不知道,原来这一别,就再也不会见到。

    第六十三章 终入宫中

    送走了老夫人,冬奴撑着伞往里头走,偌大的燕府,都笼罩在茫茫的烟雨里头,他们三个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头,夏日的气息浓郁,只是有些凄凉。冬奴看着这个他从小到大几乎不曾离开过的地方,心里也像被掏空了一样,说不出的难受。外头突然响起来敲门声,关信面色一惊,说:“我去开。”

    冬奴撑着伞转过身来,大门打开,却见外头停着一辆鲜亮的马车,先下来的是两个身着宫装的小丫头,接着永宁便走了下来,立在门前伞下头。半年不见,她已经长大了许多,容貌也清瘦了,一双眼睛怔怔地看着他,叫道:“冬哥哥。”

    冬奴赶紧跑了过去,将永宁搂在怀里头。永宁红了脸,眼泪却掉了下来,她伸手回抱住冬奴的肩头,说:“冬哥哥,我好想你。”

    冬奴抱着她,唇边微微一笑,问:“你过的还好么?”

    “不好。”永宁看着他,说:“贵妃娘娘被幽禁到洛城行宫之后,就没人再陪着我了,而且我听人说,皇帝哥哥不让我嫁给你了……”

    冬奴微微一愣,随即松开她,抿着嘴唇说:“我……原就配不上你……”

    永宁红着眼睛说:“可是我不管,我就是要嫁给你,除了你,这世上我谁都不嫁。”

    冬奴握住她的手,心里想,他与永宁是不可能了,这样让她伤心,久久地念着他,倒不如断了她的念想,她是皇室里最有名的美人,这天下除了他,还会有许许多多的男子爱慕着她,给她一生富贵平安。可是他还记得他从连州回来的时候,他的姐姐曾经告诉他的话,他亦明白他们燕家到了这个时候,若想挽救,最快也最好的法子,便是娶了永宁。他的父亲死了,毁掉的不只是他们燕府,还有跟着他父亲的那些家臣,同样受到了牵连,一个个被杀的被杀,被流放的被流放,他是燕怀德的儿子,理应为他们家这些曾经的家臣尽一份尽力。只是永宁这样痴心喜欢他,他却不得不利用她一次,这样的愧疚,也就只能日后他们成亲了之后一点点偿还了。他便撒开了手,说:“我爹是怎么死的,这天底下的人都知道,你哥哥是我的杀父仇人,我是绝不会娶你的,你们皇家的人,没一个好人。”

    永宁有些着急,拉住他的衣袖说:“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冬哥哥,你连我也不愿意相信了么?”

    冬奴瞧了瞧他们燕府空荡荡的院子,有细雨飘进来,打湿了他们的脸颊,他说:“如今落到这个样子,我谁也不信,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你是公主,我娶了你,就不得不跟你们皇家扯上关系,我爹一生为了朝廷,最后却也落得这样一个下场,我这一辈子,再也不想跟朝廷扯上任何关系。这样对你也是好的,皇上处置了我爹,下一步就是要处置我了,怎么可能让我们成亲。”

    “他才管不着我呢,冬哥哥,你等着,我去跟皇帝哥哥说。”

    “恐怕已经迟了……”冬奴露出了羞耻与不甘的神色,说:“皇上才来过不久,他已经打算叫我入宫去了,去……”

    他并没有再说下去,可是刘弗陵的嗜好这天底下的人都是知道的,何况是住在宫里头的永宁。她有些发呆,脸色更是难看,说:“我去找他,冬哥哥,你只等着我罢,我就是拼了公主不做,也不叫冬哥哥受欺负。”

    她说罢就急匆匆朝外头走去,桃良眼见她走的远了,才小声问冬奴:“少爷,公主可是救咱们最好的法子啊,少爷怎么……”

    “欲破先立罢了。”冬奴垂下头,说:“永宁不懂得人心险恶,她一心对我,我却有心利用她,到底是我对不住她。”他说罢,便撑着伞往里头走:“将大门关上吧,咱们在家里等消息。”

    永宁公主这一去,第二日就来了消息了,来的是永宁宫里头的一个小太监,一见了冬奴就跪下了,说:“公主在鸾观殿前跪了一整夜,少爷也知道公主那样娇贵,昨日又下了那么大的雨,公主千金贵体,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折磨,昨晚上的时候就晕倒在殿前了,一整夜的高烧不退,太医都束手无策了,好容易醒过来了,可公主知道皇上还是不同意她的请求,今儿早上又挣扎着爬起来去求皇上了。孙嬷嬷急得不得了,说这时候只有少爷劝得动公主,嬷嬷还说了少爷与公主如今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要少爷发发慈悲,救救我们公主。”

    那小太监说罢就一直跪在地上磕头。小嬷嬷到底是宫里头的老人了,永宁来了他这里一次,就突然变了模样,她早已猜出这些都是为着冬奴说了什么的缘故,也知道只有冬奴阻止的了。冬奴坐在榻上,手指微微蜷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过了好一会儿,他终究是狠了心,说:“公主有自己的主意在,我哪里能阻止得了她。”

    外头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他望着窗外头从檐下落下的雨滴,鼻子一酸,终于还是挥了挥手,说:“我如今已经自身难保,你走罢,好好照顾着你们主子。”

    那小太监走了之后,冬奴一天都没有吃饭,只在书房里头呆着,这样无助关键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他的姐夫,心想那个人虽然无耻阴险,但若有他在身边,该是怎样的踏实安心。他想他们家出了这么大的事,他的姐夫在京城里安插了这么多的眼线,一定也早早地知道了吧,可是他却一句的问候也没有,好像他姐夫那个人已经不在这人世间了。

    亦或者,是他已经被他伤透了心,此生此世再也不肯理睬他。如果真是这样,他也没有脸面再去纠缠他,寻求他的帮助。

    傍晚的时候,外头的雨终于是停息了,院子里水汪汪的一片,风一吹草木哗啦啦地响,摇落下许多的雨珠子砸落在地上。外头突然响起了很大的骚动,接着就有人跑了过来,啪啪嗒嗒的脚步声传过来,甚至可以想象的到地上的雨水被溅开的情景。桃良紧张地从屋子里头跑了出来,说:“外头来人了。”

    她的话音刚落,门就被人撞开了。一群侍卫闯了进来,关信也拿着剑从屋里头跑了出来,冬奴拦住他,说:“先别慌张。”

    来的人为首的是陈公公,他看了冬奴一眼,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来:“请你们府里的人出来接旨,老夫人呢?”

    “老夫人身体不适,公公有话,直接对我讲就是了。”

    陈公公也不计较,摊开了手里的圣旨,瞧了他一眼,说:“还不跪下?”

    冬奴屈膝跪了下来,陈公公声调尖锐,宣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燕相之子来,妄图引航皇亲国戚,以致公主永宁病重,此心可诛,立即押往宫中,不得延误,燕府其他人等,并所有,一律充入宫中,钦此。”

    冬奴身上瞬间冰到了极点,陈公公看了他一眼,笑眯眯地说:“燕少爷,接旨吧?”

    “少爷……”

    “别怕。”冬奴站起来,将圣指接到手里:“我这就跟公公走。”

    “少爷……”

    “皇上第一个反应是召我入宫,说明这件事还有回旋的余地,你们别慌张,我一定尽力保你们周全。”

    “奴婢不在乎自己,只求少爷能够自保,我跟关信死不足惜。”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他们三个都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桃良抓着冬奴的衣袖不肯松开,眼看着他们就要分开了,这一分开,或许就是生离死别,关信也有些慌了,喘着气说:“桃良说的是,少爷保重自己最重要,我们不能在少爷身边了,少爷万事多小心,不要意气用事,不要跟皇上顶撞,也不要记挂着我们……”他还在说着,那些侍卫已经围上来将他跟桃良抓在手里往外头拖,关信挣扎着大喊道:“奴才回来的时候姑爷交代了,说要少爷千万保重自己!少爷!”

    冬奴慌的要上前抓他们,却被陈公公一把拦住,说:“少爷即刻进宫去吧。”

    冬奴一把将他的手甩开,咬着牙说:“好好对他们,要是我知道他们受了委屈,我绝饶不了你!”

    陈公公笑了一声,说:“少爷还是先进宫里瞧瞧再说话吧,永宁公主怕是不好了呢。”

    冬奴一听,只觉得心如刀绞,他听见桃良还在墙外头哭喊,恨恨地看向陈公公说:“我的话你记住,不准欺负他们,要不然我就算沦为皇上的玩物,也治得了你!”

    陈公公讪讪的,却丝毫没有畏惧的神色,躬着身子说道:“奴才要是任谁得了宠就能欺负的,那这几十年不是白活了么,燕少爷别想太多了,进宫去吧,公主求来的恩宠,让您即刻就进宫去探望呢。”

    冬奴出了燕府的大门,站在阶前最后一次回头看,只看到巍峨的屋檐和高高的凤凰台,在暮色里头守着他们燕家的威严与显赫。脚下的雨水溅湿了他的袍角,他一身素衣,只有脚上的靴子是黑色的,容貌光洁秀朗,让人见了只觉得美好光鲜,还有少年刚刚长成的柔韧与刚强。

    第六十四章 孤注一掷

    陈建并没有说谎,永宁确实已经病重了,刘弗陵,也真是心狠,若不是她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或许也不会叫冬奴过来看她。他们兄妹两个再不亲近,到底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永宁到了这个地步,是大病难愈,也是伤透了心。这世上刘弗陵愿意做的事情,还没有人能够拦得住,她只是一个女子。

    在宫门口迎他的依旧是当初去燕府里求他的小太监,那个小太监已经憔悴不堪了,看见他就跪了下来,哭道:“燕少爷,您快进去瞅瞅公主吧,她……她……”

    冬奴三岁并作两步跑了进去,殿内的孙嬷嬷瞧见了他,急忙笑着说:“公主,公主,你看看谁来了。”

    “永宁。”冬奴跑上前去,在榻前坐了下来,抓住她的手,急声叫道:“我是冬奴,我来看你来了。”

    没想到永宁看见他,却惊惶地喘了起来,摇着头说:“你……你怎么来了,皇上……皇上他……”

    “你放心,我是偷偷来的,我听说你病了,不放心,所以过来看看。你怎么样了?”

    永宁落下泪来,苍白的小脸上挂着泪珠,乌发柔软地铺散在枕头上,更让她多了一分回天无力的憔悴与凄美。她握住冬奴的手,哭着说:“皇上心狠,不顾我们兄妹之情,冬哥哥,我到底是没有用……”

    冬奴噙着眼泪摇头,说:“这本来就是我的事情,不该将你扯进来,你只放心养病吧,不用怕,皇上只是说说而已,天下百姓,悠悠众口,他并不敢真的把我怎么样。”

    孙嬷嬷见他们两个在那里静静地说话,便领着众宫女退了出来。那榻本设在长窗之前,外头雨水初霁,有一株极老的海棠树生在那里,枝叶繁茂,蓓蕾一簇一簇地冒着雨珠藏在里头,永宁自知自己大限将至,她虽然不畏惧死亡,但这人世间的美好她还未曾细细品尝,便要这样仓促离世,心里也觉得不舍哀伤。她喘着气躺在冬奴的怀里头,轻轻地说:“我自从十一岁那年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给你,就再也没将旁的人看在眼里头,一心一意想要嫁给你,冬哥哥,我跟他们都不一样,我是真心喜欢你。”

    冬奴红着眼睛,点点头说:“我知道。”

    他抹了抹眼睛,说:“永宁,这辈子除了你,我不娶任何人。”

    永宁破涕而笑,抓住他的手说:“可惜上天偏偏作弄人,我都要死了。”

    “你不会死的。”

    永宁不再说话,只是匍匐在他怀时闻出来,泪水打湿了他的衣襟,手腕细的可怜,已经没有了光泽,仿佛他再抱的用力一点,就会将她勒碎掉。永宁躺在他怀里,说:“我一直等着窗前的海棠花开,嬷嬷说就在这两日了……我母妃去世的早,宫里头只有父皇真心疼爱我,可是这宫里我却不留恋,总想着早早地离开这里,唯一不舍的,就是这棵老海棠,从前我还想,等我嫁了人,就把这棵海棠树当做嫁妆带过去……我从知道要做冬哥哥的新娘开始,就幻想着这样的一天,我们依偎在一起,看这海棠树的第一朵花开。”

    这样静谧的一个日子,他们静静地躺在一起,手握着手,脸颊贴着脸颊,仿佛恩爱缠绵的小夫妻,傻呼呼地坐在这株海棠前头。夜色渐渐浮上来,花朵似乎有了开的迹象,可是身边的孙嬷嬷上来催了,说:“刚下了雨,夜里风寒重,公主身子不好,还是进里头去睡吧。”

    永宁说什么也不肯,半夜的时候终于昏睡了过去,冬奴悄悄地把她抱到了床上去,小声地说:“我一个人去窗前守着,你们看着公主殿下。”

    “燕公子……”孙嬷嬷说:“我看你脸色也不好,怕也是受了风寒了,还是回去睡吧,这花指不定什么时候开呢,奴才在这里守着,等花开了,再叫宫女去请公子过来。”

    “我不碍事,我想自己守着。”

    孙嬷嬷抹着泪点点头,冬奴抱着膀子靠在窗前,默默地看着庭前的海棠树。朦朦胧胧里头他打了个盹,突然一个寒颤醒了过来,他好像发了烧,眼皮子烫的厉害,可是他的心神都被眼前那一枝红艳艳的海棠花给吸引住了,他哈哈笑了出来,赶紧站起来将那枝花折掉了,捧在怀里头往殿里头跑去,边跑边说:“永宁,永宁,你快看,海棠花开了,只开了这一枝呢!”

    榻前昏睡的孙嬷嬷被他的声音惊醒,眉开眼笑地去叫榻上睡着的永宁,可是永宁没有反应。她的头发随便被拂着,虽然稠密,却无半点杂乱,光彩熠熠,华美照人。温润的烛光将她颜面耀得雪白,她如此恬静而美丽的躺在那里,胜过昔日的浓墨重彩的妆容,有一种奇异的光彩和温柔。

    原来,她已经在这里的一个夏日里头,等着第一朵海棠花开时,就那样死掉了。

    孙嬷嬷当场就哭了出来,冬奴呆呆的,将海棠花举起来,叫道:“永宁,永宁。”

    眼泪簌簌地掉下来,打在刚开的海棠花上头,红的教人忧伤。他的脑子晕乎乎的看不清永宁的脸,只有红艳艳的一片花的光泽,他有些委屈,说:“我抱病给你摘的花呢,你也不看一眼?”

    他们都不曾等他,他父亲,他娘,还有永宁,这世上他爱着的人,似乎都不愿意等着他。

    他呆呆地抱着海棠花,站在永宁的榻前,孙嬷嬷哭着说:“公子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公主这一走,皇上更饶不了公子了,趁着现在外头没人,赶紧出宫吧。”

    冬奴忽然捂着眼睛哭了出来,边哭边叫道:“永宁,永宁……”

    这是他生命中,再一次亲身经历别人的死亡,没有人安慰他,也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那样伤心,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

    孙嬷嬷忍着伤心,教一个小宫女领着他从偏门悄悄地溜了出去。天色已经蒙蒙亮,出了宫的时候,他怀里还抱着那一枝海棠花,他站在朱红色的宫墙前头,心想,这里从此再没有他可以留恋的人了。清晨的长街有一丝薄薄的雾气,清冷的色彩,教人看了透心的冷,他在夏日的清晨回头看,只看到朱红色的宫门紧紧地闭着。

    到如今,他已经孤身一个人,要到哪里去呢。他的身上还留着永宁身上的香气,缭绕在衣衫上经久没有散去。或许再等一炷香的时间,这京城里便都是通缉他的布告了,他哪里也逃不了,谁也不敢牵连。他红肿着双眼漫无目的地走,日头渐渐升起来,雨后的阳光干净而温暖,他将手里的海棠花扔进了河渠里头,失魂落魄地到处游荡。在经过一处集市的时候,他突然被一阵喧闹的锣鼓声吸引了过去,他在那一群被贩卖的人里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衣衫褴褛,露着雪白的大腿,那个女子,他还记得那一年斗舞时的无限风华,她叫苏墨芸。曾经名动京城的公府小姐,如今却像个牲口一样,被人用绳子栓着,在集市口上被人贩卖。她这样的小姐,纵然再美貌,那些官员再垂涎,也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要了她,所以只能将她拉到大街上叫卖。

    冬奴躲在帷帽里头,呆呆地看着负责买卖的那个男人大笑着扯开苏墨芸的衣袍,让来的人看她曼妙的身体,苏墨芸尖叫着哆嗦成一团,披散着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又有一群人被牵出来了,冬奴瞬间抖了起来,那里头竟然有几个是他们燕府早已经遣散的下人们,他身子僵在了那里,因为他看见了他的桃良,她的身上都是被人蹂躏过的伤痕,神情有些呆滞,哆哆嗦嗦地垂着头。

    冬奴再也忍不住了,他脱了帷帽就要往前去,后头却突然窜出一个人来抓住了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看,竟然是明石,捂着他的嘴说:“你别过去。”

    “我要去救她……”

    “冬奴!”明石抓住他的肩头说:“桃良你还不懂她么,你觉得她会希望你现在去救她么?皇上已经派人暗暗地寻你了,你还在这里呆着?”

    冬奴红着眼睛说:“那怎么办,我总不能眼看着她这样被人卖了……”

    “这事交给我,桃良和关信,我都给你救出来。”明石说着便将他的帷帽给戴上,拉着他往外头走,他们一路跑过了几个拐角,直到跑到一处寂静的小巷里头,明石推开一家农户的房门,拉着他说:“进来。”

    那房屋里头很洁净,看起来刚刚教人打扫了,明石说:“你就先在这里住下,等到我把桃良和关信带回来,你们就离开这儿。”

    明石只简单交代了他两句,便急匆匆地出去了。冬奴一个人在屋子里躲了半天,直到夜幕降下来,也不见明石回来。他再也忍不住了,就悄悄出了门,走到大街上去打听,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明石在白日的时候犯了天颜,如今已经被关押进天牢里头去了。

    那人说完了话,狐疑地瞧着他,或许是瞧出他衣着和容貌的不欲。冬奴呆呆的扭头往回走,街上行人来来往往,暮色已经降了下来,有一家旅店的伙计用竹竿挑着灯笼,将灯笼高高的挂起来,瞧见了他,笑着问道:“客官到里头坐坐?”

    冬奴默默地瞧了一眼,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上了楼,要了一间雅致的客房,他将自己怀里的银子全都掏了出来,说:“我想洗个澡,再替我买一套新衣裳,靴子也要最好的。”

    那伙计接了银子,欢天喜地地跑下去了。冬奴推开窗,遥遥看着远处灯火璀璨的皇宫,灿烂耀眼,像一枕光彩的梦。他洗了澡,换了一身新衣裳,又要了一份笔墨纸砚来,给他的姐夫写了一封信。

    虽然知道那人如今可能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他还是控制不住,想写一封信给他,他如今前途未卜,满脑子想的却都是他,他想让他知道,他或许太过年轻,许多事情做的都不够好,可是他的姐夫与他而言,依然是一个最特别的所在。他要告诉他此刻对他的思念,他的爱与恨,不再压抑的热爱和渴望。不管将来他沦落成为一个孤魂野鬼,还是刘弗陵最得意的娈宠,他都要告诉他,他最好的都已经给了他。

    写信的时候,他竟然没有掉眼泪,就连难过也是极少的,好像这些天他至爱的人依次离世,已经耗光了他的所有眼泪和哀伤。他将信封好,默默地在那儿站了许久。他想,如果没有他,或许他的姐夫有一天会真心喜欢上他的姐姐,他本就不应该和自己的姐夫瓜葛纠缠,如今他们家遭逢了巨变,他们连州,如今也是自身难保了吧。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将信递到了烛火上。信纸遇火便燃烧了起来,他松开手,那一团火便飘落在地上,黄色的是火,黑色的是灰烬,火光映照在铜镜里头,同时耀眼的,还有他刻意修饰过的容貌,鲜衣玉面,神光动人。他到如今,依旧是那个让人艳羡垂涎的燕家少爷。

    他所有的,不过是这一融皮囊罢了,幸而这一副皮囊,正是刘弗陵最想要的。

    第六十五章 命悬一线

    冬奴进宫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了,宫门就要落锁,隐隐能听见远处山峦间的鼓声。陈公公领着他进了昭信宫,刚进了宫门,就见冬奴停了下来,陈公公立即轻声说:“皇上在内殿里头呢,燕少爷请里头走。”

    冬奴却没有听从他的话,就伏地跪了下来,大声说:“燕氏冬奴,前来求皇上恩典。”

    陈公公吓得脸色惨白,赶紧上前拉住他的肩头说:“我不都跟你说了,皇上在里头等着呢……”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见里头有人走了出来,是一个美貌的有些分不清雌雄的美少年,浑身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纱衣,赤着脚跑了出来,瞧见冬奴,笑嘻嘻地说:“皇上叫你进去呢。”

    冬奴抿了抿嘴唇,大声说:“草民就在这里,请皇上见草民一面,容草民说几句话。”

    里头却悄无声息,只有浓郁的香气飘过来,那少年歪着头瞧了他一眼,便又跑进去了,不一会儿又跑出来说:“皇上说了,让你进来说话,对了,明大人也在里头呢。”

    冬奴心里一颤,立即抬起头来,那少年直直地瞧着他,说:“进来吧。”

    冬奴这才站起身来,他跟着那个少年往里头走,刚走到帘子外头,就听见一阵若有若无的,男子的喘息声传出来,他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得的小孩子,这样的喘息声,他一听就红了脸,站在帘子外头再也不肯进去。里头有个熟悉的声音笑了起来,问他:“怎么不敢进来了,你不是素来胆子大么?”

    冬奴红着脸,听见里头的男子大声呻吟了一声,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头上都冒出汗来了,说:“皇上,我这次来,是来请求皇上宽恕明大哥的,他不过是可怜我,才……”

    他正说着,前头突然出现了一双脚,那靴子上绣着龙纹,站在他的跟前,随之而来的,还有那一股浓郁的,教人全身发热的香气。他惊得抬起头来,就看见刘弗陵脸色潮红地瞧着他,衣衫被拉开了大半,一双眼睛邪魅而热情,笑道:“今日打扮的很漂亮,是特地为朕装扮的么?”

    他慌忙又低下头来,却被刘弗陵勾住了下巴,那一双手那样热,散发着欢爱过后的,那种他并不陌生的腥膻味,他本能地伸手抓住了刘弗陵的胳膊,却在瞬间又吓得松开了手,刘弗陵只一个用力,就将他扯进了帘子里头。他吃惊地朝里头瞧了一眼,结果就看见明石光着身子躺在一方软榻上,有两个身披纱衣的少年手里拿着羽毛扇子,轻轻地触碰他敏感赤红的身子,引的他不断的颤抖,发出了羞耻而难耐的喘息。

    冬奴立即伏地叩首,说:“请皇上不要再折辱我大哥了,皇上开恩。”

    “你觉得是朕在折辱他,明石可不一定这样觉得,是不是,明大人?”刘弗陵说着,便伸手往明石的胸前弹了一下,明石立即“嗯”一声弓起了身子,那样云淡风轻的一个人,如今却满脸的情欲之色,只是他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地涣散,所以倔强地咬着唇不说一句话。

    冬奴恨的全身发热,他伏在地上握紧了拳头,心想,总有一天他要杀了刘弗陵,他要杀了他,就算他做了他的内宠,他也要刘弗陵死在自己的手上。刘弗陵瞧出了他的愤怒,无声笑了出来,说:“朕想得到的东西,还没有一件是得不到的,皇位,美人,你父亲的性命,包括这个不可一世的明大人……自然了,也包括你。”他说着突然凑了过来,趴到他的眼前,笑道:“你不是想跑么,怎么又自己乖乖地回来了?”

    冬奴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刘弗陵突然站起来,走到他身后蹲下,手指从他的脊背上顺着衣裳滑下去。冬奴绷紧了身体,说:“我如果答应了皇上,皇上就肯放了我们燕家,放了那些无辜受牵连的大臣么?”

    “哈哈。”刘弗陵突然在他屁股抓了一把,惊得他顿时提起了身子,浑身颤抖地趴在了地上:“你有什么资格跟朕讲条件,朕有两全其美的方法,为什么非要在这两者之间选一个呢?”

    “皇上愿意,草民自然一点法子也没有,可是皇上即便是深在宫中,想必也知道民间对皇上的施政早已经怨声载道……”

    刘弗陵一把将他甩倒在地上,厉声喝道:“你好大的胆子!”

    “皇上再不愿意听也是事实,明大哥是当朝最富盛名的才子,我是燕家的儿子,我们难道是普普通通的人么?皇上这样羞辱我们,这天下的人都看在眼里,皇上再有本事,就算管得住百姓的嘴,难道也能管得住百姓的心么?!皇上喜欢的,无非是我跟明大哥的皮囊,这天下美貌的人多了去了,皇上想要的话,哪一个不能得到,为什么非要我们两个呢,为了我们两个给皇上增加更多的骂名,难道这就是皇上想要的么,皇上的心胸里头,难道没有江山,只有容色与情爱么?”

    冬奴突然拔下了头上的簪子,往眉角处划了一道,鲜血立即流了出来,这一下太过突然,不只是刘弗陵,连一旁服侍的娈宠们也惊成了一团。刘弗陵慌的急忙伸手去夺,冬奴哆嗦着躲了过去,忍着痛喊道:“我愿意毁了自己的容貌,哪怕是刺瞎自己的一只眼睛,只要皇上肯放过我!”

    刘弗陵脸色铁青,冷笑道:“我倒是小看了你!”

    “我并非不愿意伺候皇上,像我明大哥这样的人都可以进宫,我又有什么可惜的,只是明大哥进宫,自有他的宏图大志要施展,我不一样,我自幼没有什么大志向,也不图能为我们燕家光耀门楣,可是我是燕家唯一的儿子,我活着不能支了祖宗的颜面,我爹一世英名,我身为我爹的儿子,怎么能入宫伺候皇上,让燕家落得这么个不堪的名声,我的这些话,句句发自肺腑,我爹已经死了,我们燕家也已经破败了,皇上为什么不能发发慈悲,饶了我们?明大哥论容貌气度,比我不知道强了多少倍,要论才气人品,更是在我之上,皇上既然已经得到了他,为什么不知道满足呢?”

    刘弗陵弯下腰来,用力的捏住他的下巴,去查看他的伤势,那一簪子划得确实深了些,血肉模糊,留下伤疤是一定的了,鲜血顺着冬奴的脸颊流下来,沾湿了他浅色的衣裳,整个人看着更是凄惨落魄。刘弗陵气得一把将他推倒在地上,冷笑道:“你以为朕喜欢你,只是喜欢你的容貌么,朕更在意的,是你的出身,你爹生前仗着权势,连我都不放在眼里,还妄图扶持他人,朕就是要得到他的儿子,让他唯一的儿子在我胯下摇尾乞怜!朕要征服这天下的人,权臣燕怀德的儿子,未来的驸马爷,京城里最有名的美男子,心里觉得太子也比不上自己的燕少爷,你说这天底下的男子,还有谁比你更让人心痒,还有谁比你,更能给朕带来满足?”

    冬奴听了浑身发抖,他这才明白了刘弗陵真正的心思,他心里一急,拿着手里的簪子就朝刘弗陵刺了过去,刘弗陵惊了一下,慌忙伸手挡了一下,那簪子便刺破他的手掌,被他击落在了地上。那几个旁边站着少年立即涌了上来将冬奴按在地上,冬奴又急又怕,大声骂道:“刘弗陵,你不得好死!”

    “你敢伤朕?!”刘弗陵红着眼睛指向冬奴:“脱光他的衣裳!”

    那几个少爷立即去扯冬奴身上的衣裳,冬奴扭成了一团,可是到底寡不敌众,不一会就被那些人扒了个精光。他的眼泪立即涌出来了,鲜血占满了他的脸,他抱着身子蜷成了一团。刘弗陵从榻上拿起一条鞭子,伸手就朝冬奴身上抽了过去,一鞭子下鞭子落下来,啪啪地让人听了不忍去看,冬奴闷哼着抱成一团,他本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贵少爷,身上的皮肤更是娇嫩,那鞭子抽在上头,不一会儿就血肉模糊,到处是鞭子的血迹。

    “不要再惹怒我,我是皇上,我就算把你送到军营里头去,也要抽掉你身体里的傲骨,叫你乖乖地臣服在我的脚下!”刘弗陵似乎已经有些癫狂,冬奴再也叫不出一个字来,蜷缩在地上几乎不再动弹,陈公公也有些害怕了,小声拦道:“皇上,燕少爷快不行了……”

    刘弗陵满脸的汗水,眼睛里似乎也有眼泪涌出来了,他怔怔地看着浑身是血的冬奴,终于放下了手里的鞭子,语气却一如既往的狠毒,说:“拉他下去,扔到沟渠里泡他一夜!”

    外头立即有人跑进来了,拿了一个毯子将冬奴包起来抱了出去,刘弗陵愣愣地,走到了明石跟前,突然发了疯一样去啃咬明石的乳尖,昏睡里头的明石闷声叫了出来,刘弗陵吮咬着他的舌头,拉开他的双腿插了进去,疯狂地抽送起来。那一种温暖的穴肉包围了他,给了他一种重生般的快感,明石在致命的快感与折磨里头抱住了他的头,语无伦次叫道:“皇上,微臣……微臣……”

    那声音里头包涵了太多的情绪,有羞耻,有愤怒,有依恋,还有茫然。情事的欢愉与灵魂的抵抗彼此融合,情与欲本就只在一线之隔。那一群奴才还在扛着冬奴急匆匆地往外头的花园子走,那里有一条沟渠已经断了流,只有湿漉漉的泥淖和昨夜积下的泥水,他们便将冬奴投了进去,包裹的毯子松散开来,上头已经是鲜红一片。冬奴在火辣的疼痛与恐惧里头,瞧见了石坚那张有些冷峻和沉默的脸,死亡仿佛将他们拉的更近了一些,他微微张了嘴唇,鲜血便流了出来。

    第六十六章最终篇

    冬奴在梦里头见到了牛鬼蛇神,他们要带他走。

    他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只好任由着他们牵着他走,可是走了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老夫人还有桃良她们,就不愿意再跟着去,牛鬼蛇神便施了法,疼的他几乎喘不过气来。可是他还是忍着了,他小时候就听人说,过奈何桥的时候人人都要喝一碗孟婆汤,喝了那碗汤这一辈子的所有人和事都会忘了,那碗汤,他可不愿喝。

    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宫外头了,有几个宫人模样的人紧张地瞧着他,有些欣喜地说:“公子醒了?”

    他记得他,在永宁宫里的时候见过。

    那人说:“奴才是永宁公主宫里头伺候的,公主曾经给过奴才一家极大的恩典,奴才为了报答公主,偷偷联合他们几个将公子从沟渠里头偷了出来。”

    冬奴说不出话来,只看到另外几张陌生的面孔,他听他们一一介绍,眼泪就流了下来,原来他们都是他父亲生前帮助过的人,在这样一个生死关头,都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他,只为“恩义”两个字。

    “我们已经教人雇了马车,公子去连州投奔燕小姐去吧。”

    冬奴浑身的伤,意识也没有完全恢复的过来。他强撑着给明石留下了一封信,将自己将死之时也不能放下的人都托给了他照拂,但晕倒在了马车上。那小太监将信揣到了怀里,那信上还带着模糊的血渍,混着冬奴的眼泪。

    连州城,石府。

    李管家已经苍老了许多,背也有些驼了,头发也花白了,他送着大夫出来,悄声问:“我家主子,如今怎么样了,能醒么?”

    “都督大人伤在了心脉,想要醒过来,不容易。”那大夫见李管家神色恍惚,又安慰说:“不过暂且没有性命之忧罢了,熬得过今年夏天,或许就慢慢地好了。”

    李管家默默地没有说话,叹了口气说:“已经这样昏睡了一个月了,如今战事吃紧,离不了我们主子啊。”他说着又将大夫往另一处小道领去,直至碰见了一个小丫鬟,自己才停住了脚步,说:“劳烦大夫再到里头看看我们夫人,她如今也病着呢。”

    那大夫跟着那小丫鬟走了两步,忽然又停下脚步叫住了李管家,沉吟了一会,说:“按理说,我这为医的不应该说这样的话,可是到底也是个解决的办法……如今贵府里大人和夫人都病着,李管家有没有想过是家里不干净的缘故,或许请个高僧过来驱驱邪,或许会好一些也说不定呢。”

    大夫这样好心的一句话,李管家却立即就行动了起来,请来了连州城里头最负有盛名的高僧过来念经,又捐了好些香油钱给寺里面。那高僧念了一天的经,说:“大人犯了欲孽,这是在赎罪呢,他日等大人受了这天底下与他而言最苦的惩罚,也就会醒了。”

    李管家听的心惊胆颤,心想这天底下最苦的惩罚,必定是当事人最舍不得的东西了,他只转念一想,便想起了冬奴来,当下就往京城写了一封信过去,打听冬奴的情况。如今连城城门紧闭,外面的消息几乎是完全断绝了,况且自从石坚受伤昏迷了之后,因为他一直没有醒过来,如今军事上都是有原来的副统领孙铎把持着,即便是京城里发生了事情,也传不到他们石府来。

    春天过了就是夏日,天气也一天一天地热了起来,春衫换成了夏衣,石府里头也已经草木浓郁阴凉。这一日李管家正在院子里睡着,外头突然响起了很喧闹的叫声,他揉揉眼睛坐了起来,他这些日子好像忽然老了许多,只这样在席子上睡了一会儿,腰背就酸疼了起来。他慢慢地走到院子门口,厉声训斥道:“你们在外头喧闹什么,不知道主子要静养么?”

    那几个小厮立即没了声音,他关好门正要回院子里头去,突然有个小厮站了起来,说:“李管家……我,我有事情想说……”

    李管家站在门口回过头来,咳嗽了一声,问:“你想说什么?”

    “我刚才听前院的人说,有个孙少爷,急着要找主子呢。”

    李管家心里头动了一下,问:“哪个孙少爷?”

    “就是……就是以前被主子轰出去的那个……”

    李管家沉默了一会儿,想着或许是他还不知道冬奴已经悄悄离开这里了,所以还来纠缠,就说:“由着他去吧,你们也别嚷嚷了。”

    那几个小厮立即低着头散开了。到了日暮的时候,又有人过来敲门,这回来的是一个眉目透气的小厮,手里拿着一封信说:“外头留下的信,说是要交到您手上。”

    “交给我?”李管家愣了一下,将信接在手里,那信是临时写的,连信封也没有。他拿到灯笼下头读了,突然变了脸色,问:“那人呢,走了么?”

    “那人在外头等了一天了,都没能进来,最后撂下这封信就走了。”

    李管家紧张地将那封信握在手里头,挥挥手说:“你下去吧。”

    他说罢立即走进了屋子里头来,却见石坚依旧面目平静地躺在榻上,一丝一毫要苏醒的迹象也没有。连州与京城隔得这样远,来回都要耗费好些日子,孙少爷信上说冬奴逼不得已已经入了宫的事情,想想也是半个月左右之前的事了,也不知道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什么情形。他想了一会儿,觉得燕府里出了那么大的事情,燕氏夫妇都已经亡故,他们夫人身为燕家的女儿,有必要知道这件事,便又匆匆去了燕双飞所在的佛堂,将这件事小心地告诉了她。燕双飞正在佛堂里头念经,如今她已经执意落了发,一听这消息就哭了起来,穿着一身僧尼装,看着分外可怜。她哭了一会儿,又问:“我弟弟呢?”

    李管家沉默了一会儿,说:“舅少爷……舅少爷入宫去了……永宁公主死了,皇上……皇上……”

    燕双飞长长吸了一口气,泪珠子滚滚掉了下来,闭上眼睛说:“罪孽。”

    她说着便朝佛祖拜了一拜,说:“我之所以还在这里,无非是为着保住我们燕家与石府的关系,如今我们家已经破败了,我也没有再呆在这里的必要了。”

    李管家眼睛里也噙了泪水,叫道:“夫人……”

    “你们主子的伤是由我而起的,我也没有颜面再呆在这里,劳烦管家为我收拾一番,让我安安静静地离开这里吧。”

    燕双飞也是个性子执拗的人,当夜便离开了石府,随身只带了她的贴身侍女兰格一个,连去的地方也没有告诉他。李管家亲自送着她离开,默默地想,离开了也好,如今战事这样严峻,连州城也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万一连州战败,他们石府的人,恐怕一个也活不了,如今早点离开也好。

    只是如今冬奴走了,燕双飞也走了,只有一个主子,如今还不知道能不能醒的过来,他又想起那个高僧所说过的话,心想所谓最苦的惩罚,也就是他们连州被京城里打败,他们主子醒过来,却要面对着冬奴已经侍奉在刘弗陵身侧的事实了吧?

    他长叹了一口气,默默地掉下了一滴泪来,心想若没有这些欲望情孽,若他们主子与夫人恩爱情深,他们主子不为了冬奴的事情与燕府背离,那么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吧?燕家和石府同仇敌忾,刘弗陵再忌讳也不敢轻易朝他们两家动手,或许他们燕家,还是当初那个花团锦簇的京都燕氏吧。

    他不知道,就在连州城外头的忘川山脉,冬奴已经给连州去了好几封的信,只是这些信都被交到了孙铎手上。一旁的副将有一个是曾经经常出入石府的人,认识冬奴,也知道石坚对他的宠爱,看了那封信说:“统领大人,末将以前见都督很喜欢这个舅少爷的,大人何不开了城门,放他进来?”

    孙铎沉思了一会儿,再次将那封信收了起来,说:“皇帝恨他们燕家的人,这天底下的人都知道,皇帝想要斩草除根,咱们这时候要是收留了燕少爷,不是摆明着跟皇上对着干么,依照咱们的兵力,这场仗,不到万不得已,能不打最好还是不要打。”孙铎叹了一口气,又说:“就当这个燕少爷倒霉吧。”

    “统领大人考虑的是,这个燕来,还是不救的好。”一旁的参将说:“燕相在世的时候,虽然手腕强劲,树立了不少的政敌,但他的作为还是有目共睹的,百姓们也很赞赏。如今皇上好酷吏,施暴政,早已经惹得四处藩王蠢蠢欲动。如果这次皇上再杀了燕相唯一的儿子,民愤就更盛了,这个局面对咱们有利无害。”

    可是冬奴病恹恹在连州城外头等着,还不知道他已经成了这一场战争的牺牲品。连州的城门久久不开,他们也不敢过多地在城门外徘徊,而且眼看着京城那里来的军队已经越来越接近连城门下,他们只好躲进了忘川山脉里头。冬奴伤势已经越来越严重,尤其是脸上的那处伤痕,如今已经结了疤,看着触目惊心。他成日里病着,随他前来的马夫只好将他带进了一处寺庙里头躲着,自己去城门下静静地等着连城的人回信。好容易等到回信的时候,那马夫高兴坏了,赶紧将回信给冬奴看了。冬奴病恹恹地瞧了一眼,他觉得那字迹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但他却分不清那到底是不是他姐夫写的信,他在这上头是从来不肯下功夫。

    他只看了一半,就咳嗽了起来,他身上多处的伤,这一咳嗽就疼的他即刻昏了过去。那马夫慌成了一团,过了好一会儿才见冬奴清醒了过来,眼睛还未完全睁开,泪珠就掉了下来。他那样绝望心寒的模样,看的马夫也惊慌了起来,急声问:“大人……大人不肯救咱们么?”

    冬奴挣扎着爬了起来,从榻上掏出了一个包裹来,说:“你跟了我这么多天,这些你拿着。”

    那马夫将包裹接在手里头,看到里头那么多金银,惊得急忙撒开手,说:“这个我不能要。”

    冬奴沉默着低了一会儿头,复又抬起头来,说:“我想去拜访一个人,你拿着这些银子,去给我买一身新衣裳。”

    那马夫憨厚老实,听了他的话,便拿了一块银子揣在怀里,说:“一身衣裳,这些就足够了。”

    冬奴噙着眼泪笑了出来,嘴唇瑟瑟发抖,又随手将包裹放在了枕头下头:“那我就还放在这里,你去罢,我在这儿睡一会儿。”

    他说着便朝里躺了下来,蜷缩起来抱成了一团。这天的天色极好,碧蓝色的天空,连一丝云彩也没有。这一座破败的佛寺里头,寂静地只能听见风声和鸟鸣。阳光透过破落的窗子照进来,有蜘蛛在网上静静地睡站,冬奴泪流满面地转过身来,看见那个马夫已经出去了,便起身站了起来,出了佛寺,直往舍忧崖而来。他曾经说了,一直想到那里看一看,只是没想到,会是以这样一个落魄的样子。

    那舍忧崖近看起来,远不如以前远看着雅致,甚至有些苍老。那亭子和碑刻已经有些年头了,上头的还魂灯也已经破了,只有野草凄凄茂盛,还有虫子在里头低低地叫。冬奴站在岩壁前,静静地想,他当初不告而别,其实也想过会落到如今这样落魄无路的下场,而他那样绝情绝义地走,想必也伤透了他姐夫的心。

    可是即便这样,就算他姐夫不肯救他,他姐姐怎么会袖手旁观,如今看起来,恐怕他的姐姐也已经不在了。既然石府的夫人都不在世了,石坚自然没有理由冒着全城人的性命与自己的安危不顾,救一个曾经无情离弃了他的人。

    没了父母,没了姐姐,没了未来的妻子和他身边的那一群人,他不再是燕家高贵的血脉,只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野孩子,他心底里最爱的那一个人也不再要他。他如今要想回头,只能回到那个杀了他父亲的人身下,做他永世抬不起头来的娈宠,他已经没有了身份,也没有了美貌,有的只是这样一个残破的灵魂。

    他从天堂恍然掉到了地狱里头,接受烈火的灼炼,这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舍忧崖,据说从这里跳下去,便可忘记一世的烦恼,爱恨情仇,荣辱得失,统统都会忘记。

    但他知道那些都不是真的,那么高的悬崖,云烟一片,看不到尽头,跳下去,只有死。

    冬奴将手腕上的银链子取下来,放在唇边吻了一下,便松开了手掌,链子在掉下的瞬间反射出耀眼的光,投在他的眉眼上,他的眼泪掉下来砸到上面,摔碎成细碎的泪光,他闭上眼睛,身子便倒了下去。他在掉下去的瞬间,突然想起了他做过的那个凤凰涅槃的梦,他如今仿佛真的乘着一只展翅高飞的凤凰一样,风从他的袍子上吹过去,死亡呼啸而来,他听到山川流水的波涛声,他闭着眼睛伸出手来,手指微微蜷起来,便勾到了那只银链子。

    “阿奴,我此生只此一个人,一颗心,一条命,我都给你了。你不能离开我。”

    原来到了生死轮回的那一刻,他依然不能舍了他这一生唯一的爱恋。人的一生,总有一些事情不能释怀,总有一个人不想忘记。

    那么很多很多年以后,那个男人老了,白发苍苍,老态龙钟,膝下儿女绕膝,他还会不会记得他曾经很喜欢一个小名叫做冬奴的男孩子。

    他一定不记得,可他不怪他。

    只是有些伤心,一个人活一辈子,总想有个人记得他,这样的人不需要很多,一个就很好。

    石坚忽然从沉睡里头醒过来,眼睛里布满了泪水。

    一辈子也没有这样疼过,仿佛被一种生离死别的疼痛扯的无法喘过气来。他的手紧紧地抓着床沿,手背都浮出青筋来,旁边守着的阿蛮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声叫道:“主子醒了,主子醒了!”

    他紧紧皱着眉头,面色涨的通红,两滴热泪从眼角滚下来,他终于呻吟了一声,重重地倒下来昏了过去。

    这一世荣辱得失,爱恨情仇,终归还是都远去了。花开燕来的故事,原不过只是个传说。

    最美好的回忆,左不过那一日他去凤凰台寻他,看见他赤着脚坐在高高的长廊上,掩着藤蔓花架,轻轻地叹道:“山之高,月出小,月之小,何皎皎,我有所思在远道,一日不见兮,我心悄悄。”

    第三卷:花开燕来

    第一章富春朝生

    永和一年夏的那一场战争,最终到底是刘弗陵失了民心,和连州相近的藩王刘奔揭竿起兵,和连州的石字军一起,于连州大败京城的军队,一时之间各地纷纷起义,点火蔓延了全国,终于以刘弗陵的仓皇退位告终。那些曾经忍辱负重的燕氏一党一个个全都起身反抗起来了,刘弗陵低估了他曾经无限嫉恨的燕怀德的谋略,他到底,还是没能赢过他。

    只是他到底没能保住自己的小儿子,曾经的兰陵公子,到底是死在了舍忧崖。

    老夫人知道噩耗的时候,已经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了,她奄奄一息地躺在榻上,掉了一滴泪,说:“也好,也好,没有给祖宗丢了颜面。”

    她虽然这样说,却还是哭昏过去了,并且再也没有醒过来。

    而关信终于与他的哥哥关槐见了面,他恍惚还记得,当初分别的时候,关槐曾看了他一眼,说:“保护好少爷,少爷若出了事,你也不要活了。”

    他觉得嗓子有些堵,眼眶热热的,说:“哥,我没保护好少爷,我该死……”

    关槐走过去一把将他抱在怀里面,眼角掉下泪来。关信趴在他肩头上失声痛哭,说:“我一直拿少爷当自己的弟弟一样看,如今,他却死了……”

    燕家彻底没有了人,新皇登基的时候,为了缅怀燕相曾经的功德,从燕氏一族里头挑了一个小男孩出来,继承了燕家的香火,小小的年纪,却袭了燕家护国公的爵位,人们都说新帝仁爱,不像景怀宫的那一位废帝,那么残暴荒淫。

    石坚也渐渐地醒了过来,他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了石府的人去寻找冬奴的尸身。可是去的人去了一拨又一拨,都没能找到冬奴的尸身,李管家咳嗽着说:“以前许多人都从那里跳下去过,他们大都就此失踪了,下头水流湍急,尸身都找不到……不过,也有人活下来,燕少爷……或许他还活着呢。”

    这样找了半个多月,都没能找到冬奴的影子,他亲自又去找了几次,依然一无所获。到最后的时候,他也宁愿相信,冬奴是活下来了,有个不知名的好人救了他,将他养在深山里头,再不管世事险恶。

    新帝建了新的年号,叫太平,这是普天下百姓的心愿。这样一晃过了两年,连州城西富春戏班子里头有个唱戏极好的小戏子忽然出了名,因为他出门都戴着面具,外人都不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有人说他生的很美,所以模仿当年名动天下的燕少爷,也有人说见过他的真面目,生的很丑,甚至有些吓人。

    后来李管家也听说了,他知道冬奴在石坚的心里头是一道不能触碰的疤,如今已经过去两年了,他们主子依旧是神色恍惚的,再也不复当年运筹帷幄,沉稳强势的风采。身为一州之主,身边连一个侍奉的人也不要,这可怎么是好呢,他就想着,能给他们主子找一个燕少爷的替身也是好的,总胜过这样行尸走肉地过日子。

    于是他便去看了,去的时候戏班子还在唱戏,他点名要找那个叫朝生的男孩子,班主便悄悄地指了指戏台子后头在卸妆的那个少年说:“就是他。客官可别吓着他,这孩子,胆小的很,又内向,不怎么说话的。”

    李管家有些失望,心里静静地想,这样的性子,正好跟他们的燕少爷换了一下,简直是燕少爷的对立版。

    那孩子果然带着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了一个小巧的下巴,猛地看起来,倒真的有些像冬奴,只是身量高了一些。可是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他不是冬奴了,他们的舅少爷,不只是美貌,重要的是眉宇的灵气与眼睛里的光彩,朝生有灵气有美貌,眼睛里却没有光彩。

    那样的光彩,只有燕家公府的钟灵毓秀才养的出来。

    那班主瞧他的脸色有些复杂,便轻声说:“客官要是要请朝生过去唱戏的话……可能不行,柳秀才家里已经约好了,他妈过六十大寿呢。”

    李管家“哦”了一声,便怔怔地往外头走,心里想,要是他们的舅少爷还活着,如今或许也有这个朝生那样高了吧。

    石坚康复了之后,李管家便病倒了,这一病之后他的身体就大不如前了,眼也花了,耳朵也聋了,好像一夜之间就老了下去。他心里想,他们主子那样的人,还为那一段情孽背负了那么大的惩罚,他这个“知情不报的帮凶”,受这些惩罚也是应该的,于是他便向石坚请了辞,在后园子里头做了一个看门人。

    冬天过去,又一个春天来了,新接任的赵管家觉得不能再由着他们主子这样消沉下去,便四处寻人打探连州城里头最有名的美人儿,终于在城郊的一处农户家里,寻到了一对姐弟,那才真正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姐弟两个一个叫明歌,一个叫明睐,生的一个比一个水灵美貌,赵管家便将他们都接了过来。明歌是姐姐,赵管家赋予她给石府传宗接代的任务,教她学了歌舞,明睐是弟弟,生的却很文弱,什么也学不了,可是见了他的那几个石府的下人,都说他长的很像一个人,曾经住在石府里的那个舅少爷,京都的燕来。

    这样教了他们一个月,赵管家便计划着叫他们送到石坚的面前去。他曾小心翼翼地试探了一下石坚的意思,这才意识到这样平白无故地送过去是不行的,轻易就能得到的东西,人们往往不太珍惜,得让石坚一眼见了就觉得很好才行。

    于是在初春的一天,那天天色阴沉,似乎要下雨了,他费了好多的口舌,才劝动了石坚跟着他去街上转一转。他们骑着马进了一条名叫桐花的长街上,那条街虽然叫桐花,沿路却种满了桃树,都是许多年前就种下的了,一个个枝繁叶茂,桃花已经开到了荼蘼,落了一地的花瓣。今年天气出奇地热,虽说刚刚过了正月,桃花便已经全开了,民间都说这不是什么好兆头。赵管家细细地瞧了一眼桐花楼,瞧见明歌正倚在楼上,小心翼翼地朝他们这里瞧着。他便轻声指了指前头,说:“那桐花楼里头,新来了一个歌姬,歌舞都很了得,主子既然路过了,不妨去那里瞧瞧?”

    石坚扭头朝桐花楼看了一眼,街上忽然起了风,乌云翻滚着涌过来,好像下一刻就要下起雨来。街上的桃花纷纷落下来,那样纷繁的美景,教他蓦然想起了当初在京都初见冬奴的那一个秋天,那沿路的菊花也是这样纷繁地落了,冬奴骑在马上朝他回头看了一眼。金色的面具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却因为衬着白皙的脖颈和乌黑的头发,显得那样的富贵风流,鲜艳而光泽的嘴唇微微阖动,但终又扭过头去,那样的情景,教他至今仍清晰地记得。

    想到了这些,他便再也没有了兴致,明歌的舞自然是极美的,歌声也很动人。他倚在楼上的栏杆上,喝了一口酒,外头的风似乎更大了,街上桃花纷飞,真的是千年难遇的一个美景。赵管家见他心不在焉,便拍了拍手,说:“主子看看这一个。”

    他的声音说罢,便见一个蒙着面的少年走了出来,石坚扭过头来,手里的酒杯便掉在了桌子上。那样的一双眉眼,多么像他的阿奴。

    那个蒙面的少年在他前头跪了下来,拾起了酒杯,重新斟了一杯,轻轻递了上来。石坚长臂一捞,将他捞在了怀里面。明睐受了惊,猛地缩起了脖子,石坚埋在他的脖颈里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松开他,问:“你是谁?”

    明睐摘掉脸上的薄纱,露出了一张有些像冬奴的脸庞。石坚怔怔地看着他,愣了好久,心底深藏的哀伤袭击了他,他的眼里突然有了泪光,伸出手来,问:“你……认得我么?”

    明睐摇了摇头,说:“奴才叫明睐……第一次……第一次见到大人……”

    石坚恍然伸手捉住他,外头突然“咔嚓”一声,响起了一声春雷,轰隆隆的一声,惊得众人都吓了一跳。外头的街上突然响起了一声竭力的马嘶,好像是那声春雷惊了马,引得石坚扭头朝楼下看过去,这一看,他便松开了明睐的胳膊。

    只见桃花乱飞里头,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年骑在马上,那匹马受了惊,高高地扬起了前蹄,那个少年紧紧抓着手里的缰绳,乌黑的头发飘曳过去,脸上一张金色的面具,好像是三年前的冬奴,从他们初次见面的京都穿越时光而来。

    第二章 进府唱戏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仿佛魔怔了一般,大声叫道:“阿奴,阿奴!”

    大雨突然下了起来,哗啦哗啦作响,那少年好容易驯服了自己骑下的马,听见上头有人叫他,便扭头朝楼上看了一眼,却只看见白泠泠的雨水,淋的他睁不开眼睛。前头的一个少年眯着眼睛大声喊:“朝生,你看什么呢,下雨了,还不快点走?!”

    朝生长长吁了一口气,骑着马便追了去。哒哒的马路溅起了无数的水花,那满地的桃花转瞬便变的残破不堪。石坚从桐花楼里头跑出来,一直跑到大雨里头,可是雨烟茫茫,哪里还有冬奴的影子呢。他沿着长街跑了几步。大声叫道:“阿奴,阿奴!”

    赵管家从楼里头追了出来,大声喊道:“主子,主子,您身子刚好,别再伤着了!”

    石坚站在大雨里头转了一圈,却一点冬奴的影子也寻不到了。里头的明睐撑着伞跑出来,赵管家示意了一下,他赶紧跑到了石坚的身边,说:“大人进去吧。”

    石坚默默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仿佛是做了一场不切实际的梦。可是他的衣衫都湿透了,那样凉,根本不像是在梦里头。明睐微微紧张地瞧着他,那样相似冬奴的神色,只是没有冬奴那样飞扬跋扈的骄傲与贵气。他呆呆地回了桐花楼,说:“你去打听打听,有没有一个戴着面具的少年……就是刚才见到的那个……他……”

    赵管家慌张地张罗着马车,赶紧应承了下来,说:“主子先回去换身衣裳吧。”

    赵管家一回到府里,就亲自出去打听了。朝生已经在连州城里小有名气,只要有心打听,打听到他的住处不是什么难事。他按着戏班主告诉他的地址,寻到了城郊的一处农户家里,在外头敲了好大一会儿的门,才见有人来开门。那少年怯怯地看着他,问:“你……找谁?”

    赵管家细细地看了那个朝生一眼,觉得这个朝生戴着面具看,还真是一副美少年的模样,朝生却低下头来,有些窘迫。赵管家咳了一声,便想摘掉了他的面具来看看,心想如果真是个美男子,那自然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了,一个戏子,无非因为家庭贫困的缘故,给他家几两银子也就买走了,他也顺顺利利地交了差事,便犹豫了一下,想了一个主意,说:“我是来寻人的,你长的很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孩子……”

    朝生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哦”了一声。

    里头有人咳嗽了起来,朝生有些着急了,说:“我爷爷病着呢,我在煎药,要不你进来吧?”

    赵管家便进了院子里头来,院子虽然小,收拾的倒很干净,朝生转眼便钻进屋子里头去了,他走到门口,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药味,冲得他赶紧退了出来,撑着伞站在门外头说:“我不进去了。”

    里头隐隐约约能瞧见一个老头子卧在床上咳嗽,这样一个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朝生在里头忙活了一会儿,又跑了出来,有点难为情地说:“里头药味是冲了一点儿……”他说着便将屋子的门窗都打开了,赵管家细细地瞧了他一会儿,问:“你为什么在家里也戴着面具?”

    朝生愣了一下,耳朵就红了,抿着唇没有回答他。他有些急躁,便想伸手去摘他脸上的面具,朝生吓得叫了一声,挡住他惊声问:“你要做什么?”

    “你别介意,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长什么样子,这对我很重要。”他可不想贸然便把这个戏子领回去,要不然万一面具摘掉了,果然如传言所说的那样是一个丑八怪,那可就糟糕了。他要的是一个美貌的男孩子,可以勾住他们主子的心,就算相貌一般也好,但不能太吓人了。

    朝生怯怯地说:“我……我……”

    他忽然垂下头,无限自卑沮丧的样子,说:“我长的很丑的,你看了,就不想听我演戏了。”

    赵管家瞧见他眼里头的泪光,知道他没有说谎,心里也觉得很沮丧。可是这样子无功而返,又让他觉得很不值得。他撑着伞在朝生家的院子外头站了一会儿,心里忽然想起了一个主意来,他想他们主子只是看到了一个戴着面具的少年,却并没有看见那少年真正的容貌,他如果找一个美貌的少年,给他戴上一副面具呢?石坚见了他找来的美少年,可能会觉得失望,但也有可能会喜欢上他的美貌也说不定呢,毕竟事情不试一试总不能下最后的结论。

    下定了主意,他便寻了一个美少年出来,取名叫做明月,送到了石坚的面前。石坚见了戴着面具的明月的时候手指都有一些抖了,赵管家仔细地瞧着他的神色,瞧见了他的紧张,也瞧见了他的失望和呆滞。

    那位名叫冬奴的少年,他只是听说过,从来没有见过,他想,那一定是一个贵气与美貌都无与伦比的美少年,可以教他们的主子如此的失态。

    石坚扔掉了手里的面具,淡淡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赵管家刚给奴才取了名字,叫明月。”

    “我问你原来的名字。”

    “苏畅。”

    石坚闭上了眼睛,说:“下去吧。”

    赵管家一听,立即跪了下来,叩首说:“奴才无能。”

    石坚有些疲惫了,摇摇手说:“原是我的问题,不关你的事。”

    赵管家跪在地上,低声说:“明睐他们几个……也是很好的……”

    “下去吧。”石坚闭着眼睛,不再说话,面色冷峻憔悴,嘴唇微微抖动。这种忽上忽下,忽然有了希望又忽然破灭的落差让他有些承受不住。赵管家便不敢再说话,悄悄退了出去,将明月也安排在了后院子里头。作为新上任的管家,他是有很大的压力在的,他在石坚身边服侍了这么久,还没做成一件让主子欢心的事情,他有些不死心,又去找了富春戏班子的班主,问:“那个朝生,容貌真的生的很吓人么?”

    那班主叹了口气,自己也十分遗憾的样子,说:“朝生唱腔姿态都极好,只是可惜没有一副好皮囊。”

    在他们这样的梨园里头,唱功很重要,天赋很重要,但是一副好相貌也很重要,他们的朝生要是有一副好皮囊,还不知道会红成什么样子呢。听班主也这样说,赵管家才算死了心,有些遗憾的说:“我们主子见了他戴着面具的模样,原本很喜欢他,想召他到身边伺候呢,要是他长的漂亮一点就好了。”

    他说罢便叹着气离开了班主的家,只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的这一番话却勾起了班主的念头。在他们这一行当,竞争是非常残酷的,他们戏班子成立的晚,又没有什么名角儿,直到最近靠了朝生的关系才渐渐有了生意,要是他们能进这连州城里最富贵的石府里头唱一出戏,再或者,他们的朝生要是能得到连州统领石坚的青睐,那对他们戏班子,可是无上的荣光啊。朝生虽然生的不好,可是装扮上之后可是倾国倾城的一个美人儿,如果只是听戏,又不是养在家里的娇妻美妾,或许已经足够了吧。

    人生有那么几次,总是要赌一把的,他便托了关系,想进石府里头唱一回戏。正月十五元宵节的时候,正好是石府统领石坚三十岁的寿辰,府里一场堂戏是免不了的了。班主便托人找了石府里头的大管家,花了一些银两和关系,总算得到了他们富春戏班子,要于正月十五晚上进石府唱戏的消息。

    第三章灯会初见

    富春戏班子得到了去石府里头唱戏的机会,大伙儿一个比一个高兴,朝生却踌躇起来,说他不想去。

    “这可是咱们戏班子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也知道咱们戏班子在这连州城里头的地位,别说是给都督大人唱戏了,就是这城里头稍微有头有脸的士族家庭,也不定能够看得上。你是咱们班子里的台柱子,你不肯去,不是砸了我的招牌么?”

    朝生怯怯的,说:“咱们想唱戏,哪里不能去,为什么要跟官家惹上关系,得罪了他们怎么办?”

    “我的小少爷,咱们都督大人虽然性子严谨,不喜欢说笑,可是对待下人,那是最好不过的了,何况又是他的三十岁寿辰,哪里会难为咱们。”

    朝生依旧露着怯怯的,不大甘愿的模样。可是他的爷爷这几日病的重,他很需要赚些银子来抓药请大夫。对于能去石府里头唱堂戏,他其实也是很高兴的,他只是怕因为自己的相貌,到头来没落得好,反而受了羞辱,连累了他们戏班子。

    朝生生的很丑,他自己也是知道的,因为知道,他性子很自卑也很内向,可是他的戏唱的很好,在戏班子那些师兄师弟都比不过他,他的身段也很好,可惜只是生的难看,所以他唱戏的时候,都戴着一块假皮,画上很浓的妆,他唱的太好了,人们便注意不到他容貌的残缺。他很喜欢唱戏,几乎喜欢到了骨子里,因为在戏里他总是扮演倾国倾城的角色,他演得西施,也演得了貂蝉,唱腔妩媚,身段灵活,是连州城里已经小有名气的角儿。卸了妆他就戴一副金银打造的面具,那是他师傅赏他的,说他唱的好,救活了一整个戏班子。

    他戴了面具的时候,会给人一种美男子的错觉,甚至于有人开玩笑,说他像从前京城里一个有名的公子,那个公子年幼的时候也是戴着面具的,这人天下人都知道,叫燕来。

    可他知道自己比不上兰陵公子,人家戴面具是为了遮掩美貌,他戴面具却是为着不吓人。他师傅说了,万万不能教人看见了他真实的模样,因为人们之所以这么捧他,就是觉得他美,要是在知道了他生的这么个样子,就不会追捧他了。

    所以每次唱戏的时候,他就担惊受怕的,他享受在戏台子上的荣耀与风光,却又害怕人们注意到了他的真面目,从而看不起他,是啊,一个丑八怪,偏偏要去唱什么倾国倾城的美人儿,这不是叫人笑掉大牙么?

    可是班主这样看重他,他也不能在这种关键的时候拖了戏班子的后腿,回去后在家里苦思冥想了半天,胆子反而大了起来。正如他们班主说的那样,这可是他们戏班子扬名立万的好机会,这样的机会对于他们这样的戏班子是不多见的,错过了这一次,下一次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就连夜赶到了班主的家里面,说:“既然是要赌一把,不如赌一个大一点的。”

    班主吃惊地瞧着他,戴了面具的朝生,常常给人一种美人的错觉,尤其是烛光下头,他的唇色很色情,下巴的肤色也很雪白,如果只是那样子隔着面具看,根本看不出是一个穷苦人家出来的孩子。他看了一眼,又抿了口茶,说:“怎么赌?”

    朝生便将自己的想法说了,这想法着实大胆了一些,成了也不一定会有惊喜,不行的话却一定会带来灾祸。班主考虑了老半天,摇摇头说:“还是太冒险了,平日里只见你唱过戏,哪里见你唱过别的?”

    “我唱戏虽然有把握唱的好,可是都督大人那样的身份,什么样的名角儿没有见过,我跟他们比,也不过是嗓子好听一点罢了,又长的这个样子,算不得出众的戏子。可是如果换一种方法演,说不准都督大人会觉得新鲜呢?”

    他们班主也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忙前忙后地打通关系,非要进石府唱一回戏,他低头想了一会儿,说:“这样,明日进府之前,咱们先在戏班子里头演练一番,若是我觉得好,就依你的意思演,若是我觉得不好,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地唱戏。”

    没想到第二日的时候,朝生的那一套新鲜玩意儿倒真的惊艳了许多的人。班主有些激动,拍着手问:“你哪儿学来的这些东西?”

    朝生依旧是腼腆内向的样子,说:“我以前没来城里的时候,自己跟着我爷爷学着玩的。”

    朝生的爷爷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班主偶尔听朝生提及一些,知道老爷子当年也是一个,听说还很有名气,只是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不唱了,离开了城里头,直到去岁年末的时候才带着一身的病回来。他有时候好奇,也想问问他爷爷叫什么名字,可是连朝生自己也不知道,他说他爷爷讲了,他的过去都是很悲惨的,现在已经不想提及。

    正月十五是元宵节,天还亮着的时候,街上已经热闹起来了,香车马龙,连那些平常里轻易不出门的小姐夫人们也都出来了。朝生来戏班子的时间并不算长,只和唱小生的春生熟悉,他们要到夜晚的时候才会进石府去唱戏,春生见他很紧张,就带着他到花市上逛花灯。朝生在记忆里头也没见过这么热闹的景象,街上又那样好看,春天的花香弥漫在烛火里头,这是千载难逢的美景良辰。只是大街上这么多的人,戴面具的也很多,可是他们戴的都是昆仑奴啦,美人面啦,都是遮住了一整张脸的,只有他一个人脸上戴了一个那么奇怪的金色面具,盖住大半张脸。春生买了两个福娃娃的面具,递给他一个说:“把这个戴上,别人就不看你了。”

    朝生就听话地戴到了脸上,一辈子也没有快活过,因为大家都戴着一样的面具,再也没有人注意到他。春生迷上了看杂耍,他在那里跟着看了一会儿,心里却不大喜欢,看见一旁不远的地方已经支起了灯笼,好多人在那里猜灯谜,他就赶紧跑到一个猜灯谜的小摊上,去那里猜灯谜。元宵节这天,大部分生意人都是图个开心,或者是给自家的店打打名气,猜灯谜赢了的话,会免费送一些东西。这些都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人间烟火,他觉得很兴奋,顺手就捏住了一个,轻声将那灯谜念了出来。那灯谜是这样说的:“有洞不见虫,有巢不见蜂,有丝不见蚕,撑伞不见人。”

    他想了好一会儿,也没想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最后猜了好几次,那灯谜的主人都笑着摇头,朝生看见猜灯谜的都可以奖励一包和酥糖,就不甘心就这样算了,他想换一个再猜猜看,可是那店主竟然不同意,说:“这位小哥儿猜不对就算了,看看别家的灯谜去。”

    朝生仗着戴着面具,没有人能看得见他的真实面目,生平第一次骄纵起来,说:“我就要猜你们家的灯谜。”他说着又把那个谜题念了一遍,托着腮在那里苦思冥想,正在那里想着,身后突然有人凑到了他的耳边,轻声说:“谜底是莲藕。”

    那个人离的他那样近,吹的他的耳朵痒痒的热热的,他回过头来一看,是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五官深邃迷人,正对着他笑着,说:“你不猜灯谜,看着我做什么?”

    他的声音浑厚粗犷,朝生有点不好意思,扭过头来对那个店主说:“我知道谜底了,是莲藕。”

    那店主便笑起来了,说:“这是小店元宵节免费送的和酥糖,小哥拿好了。”

    朝生喜滋滋地拿在手里面,回头想谢谢那个大哥,谁知道回头一看,那人已经走的远了,只是他身材高大,在人群里也很显眼。他急忙追了上去,摇着手叫道:“大哥,大哥,你等等我!”

    他刚兴奋地摇了两下臂膀,就听见有哒哒的马蹄声响了过来,有两个男人骑着马走了过来,路人纷纷避让,朝生估计着那两个骑马的人距他还有好几丈远的距离,足够他跑到大街对面去,于是他便捂着自己手里的和酥糖跑了过去,谁知道他估计错了,刚跑到路中间的时候,为首的那个人的马匹就冲了过来,幸而骑的不快,那人赶紧抓紧了缰绳用力扯了一下。那匹黑马嘶鸣一声翘起了前蹄子,朝生吓得扑通坐到了地上,手里的和酥糖也撒了,滚落了一地都是。他觉得可惜死了,急忙伸手去拾,后头骑马的那个人却靠过来了,骑在马上说:“还不让路?”

    朝生赶紧爬了起来,伸手扶了扶自己脸上有些歪的面具,急忙躬身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

    他说着便抬头看了一眼,却看见一个英俊的男人,正皱着眉头瞧他,即便是不说话,也有一种王者的气度威严,高高的鼻子,黑黑的眉毛,叫他呆在了那里,觉得那人的相貌那样的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那人见他一直呆呆地看着他,便抿了一下嘴唇,声音也是很磁性的,问:“伤着了么?”

    朝生忽然心里头扑通扑通地直跳,脸上热热的,连心里头也是热热的,他浑身都热热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正要摇头,春生却突然一把拽住了他,拉着他就朝人群里头跑。朝生被他拉的踉踉跄跄的,喘着气问:“你……你拉我干什么?”

    “我是在救你呢,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么,他就是咱们的都督大人,等会咱们还要给他唱戏呢,你现在要是冲撞了他怎么办?”

    朝生呆呆的,心里想,哦,原来他就是石坚呀。

    他只是听说过,从来没有见过,他想,原来他们的大都督长的那么英俊,声音也很好听,那样的沉稳出众,教他心里头更激动了,扑通扑通,震耳欲聋。

    他便在奔跑中回过头来,看见那个男人骑在马上,还停在那里看着他,元宵佳节,良辰美景。灯火流转里头,他便将自己脸上的福娃娃给摘了下来。虽然知道自己根本不会跟那个人有任何的交集,他还是希望他能记住他,哪怕只是记一会儿也很好。春生拉着他跑的那样快,他手里的福娃娃就被人蹭掉在了地上,滚了一下,落到了路边上,笑盈盈的,白白胖胖的那样喜庆。

    第1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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