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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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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男人 作者:公子歌

    第28节

    最灿烂的过往,却是余生里的最荒凉。

    关朋和苏伊然的婚礼是2010年的圣诞节前一天办的,婚礼准备的前夕,林琅因为帮着导师做项目,并没有帮上多少忙。22号的时候,他跟导师请了假,坐车回了老家。在家里休息了半天,就去县城帮关朋准备婚礼去了。苏伊然那边,父母都是城里普通白领,还好一些,关爸爸关妈妈都是县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请的客人多得那叫一个吓人。婚礼的前一天,他们大学里的那些同学全来了,不过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大家却都变了样,不过变化最大的,当然还是新郎官关朋,这还是他们系里第一个结婚的,在这些同学当中,不少还是单身的,对关朋这种抱了美人归的羡慕嫉妒恨什么都有。大家喝足闹够,已经是晚上了。林琅扶着关朋出了县城的大酒店,告别了最后一位客人,忍不住笑了出来。关朋搂着他的脖子笑着问:“你笑什么?叫你帮我挡着点酒,叫你帮我挡着点酒,还让他们灌了我这么多。”

    “刚才你没看见孙国权和魏思明那醉样儿,还在那调戏田萌萌呢。”

    “啊,”关朋大笑起来:“田萌萌那体重……这么重口味。”

    林琅笑着扶着关朋往车边走:“行了,他们都走远了,你也别装醉了,我可不会开车。”

    他话音刚落,关朋就笑嘻嘻地站直了身体,搂住林琅的肩膀说,“怎么样,装的很像吧?”

    “可是我看你也喝了不少,真没事吧?”

    “那点酒,小意思了。我不能多喝,喝多了苏伊然回去准骂我。”

    “现在都开始怕老婆了?!”林琅笑着打开车门坐进去:“不过我还真想象不出来苏伊然发起脾气来是什么样子,她那么和声和气的一个人。”

    关朋抿着嘴角一笑,满是新婚的甜蜜:“女人发起脾气来都是很吓人的,你小子算是逃过一劫了。”

    “可是某个人知道是劫难还欢天喜地的往里跳?!”

    关朋笑了出来,发动车子转过车头。林琅提醒说:“安全带。”

    “没事,县城这地方,街上这时候哪还有什么车子。”关朋边开车边说:“通知你件事,你可不要推脱。”

    “通知还是拜托?”

    “通知。”

    林琅笑了出来,弹了弹垂下来的头发:“你说。”

    “明天结婚,你要当我伴郎。”

    林琅果然吃了一惊:“我?”

    “知道你不愿意,所以一直憋着现在才告诉你,你的伴郎服我已经找人做好了,苏伊然也是这个意思。”

    “我不行吧……”

    “你怎么不行,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也是你最好的兄弟,除了你,我想不出第二个人来。你不知道,我还没说要选谁当伴郎呢,我老妈就问,那个林琅的伴郎服做好了么,你看,我家人都理所当然觉得是你。而且都这个时候了,你再叫我去找谁。”

    林琅心里其也很希望当关朋的伴郎,可是他一直顾忌着自己的身份,怕会对关朋的婚姻不好,他觉得他最好的兄弟的婚礼一定要是最完美的,完美的前提就包括一个无可挑剔的伴郎。可是他可以么,连一个正常的男人都算不上。

    关朋将车子停在路边,沉默了一会才说:“林琅,你这种想法要改。”

    林琅扭过头来看着他,脸上是一贯的隐忍清淡。

    “你不希望别人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你和韩俊,首先你就要抱着平常自信的心情看待自己。其实你心里因为这个一直很自卑,所以你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你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别人怎么会觉得你正常呢?”

    林琅垂下头,过了一会又抬起来,点点头说:“我知道了,谢谢你。”

    关朋一挥手,擦过他的头发,笑着说:“找揍啊?”他躺在椅子上,长长叹了口气说:“高中的时候,我就想过,将来咱们不管谁先结婚,都要彼此当彼此的伴郎,不管当伴郎的时候是未婚还是已经是孩子的爸爸。每次想到咱们两个一起站在教堂里彼此祝福的样子,我都觉得很感动,觉得咱们一定会是全中国最好的兄弟。如今,你这辈子可能也进不了结婚礼堂了,现在就要抓住机会……”

    林琅湿了眼眶,望着玻璃外头的灯光说:“我结不了婚,你一定要生活的很幸福,把我不能体验的婚姻生活一块体验了,要比其他人过的都要好。”

    “那就在我结婚的时候抱着这样的想法祝福我吧。”关朋握了握他的手,重新发动了车子。县城的街道那么熟悉,三四层的小楼,昏黄色的灯光,还有低低的洋槐树。外头下了雪,风也很大,原来就不繁华的街道上几乎没什么人。恍而回到他十六岁的时候,关朋骑着自行车驮着他去家里吃饭,他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沿路的那些商店,滔滔不绝地讲他的宏伟志向,说将来他有了钱要买这个,要买那个……关朋就取笑他说:“那你要是娶了个吝啬媳妇儿怎么办?”

    林琅就红了脸,小声说:“不可能。”

    ——那么青葱的岁月,那么年轻的他们,那么单纯质朴的友情。

    圣诞节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苏伊然穿着婚纱走进婚礼现场的时候,真的比电视上任何一位新娘都要漂亮。现实生活中的俊男美女虽然很多,但就是有一种很奇怪的现象,美女嫁的对象往往称不上帅哥,帅哥娶得也往往不是一等一的美女,所以关朋和苏伊然这一对,男俊女靓,那么的养眼。从婚礼开始前准备的时候,婚礼现场就一直在循环放着一首歌,很温馨缠绵的一首小情歌,林琅听了一会,笑着问一旁的高志杰:“这是什么歌,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过?”

    “不知道,听说是苏伊然在网上找的,她最喜欢的一首歌了。”

    伴娘莫小优凑过头来笑道:“歌名叫《小娇妻》,我们宿舍的都很喜欢,说好了将来结婚的时候都要放这首歌。”

    高志杰抿着唇笑了出来,等到莫小优去后头看苏伊然的时候,悄悄凑到林琅耳边说:“她伴娘,你伴郎,你们还真有缘分。”

    林琅噙着笑看了高志杰一眼,第一次穿这样合身的西服,里面的白衬衫露出来,说不出的俊秀迷人。高志杰只在现场站了一会,就听见好多人在议论林琅,说是关朋哪里的弟弟,怎么长的这么好看。

    林琅站在入口处,看着关朋挽着苏伊然走进来,他看着那么幸福的一对小夫妻,含笑对着关朋轻声说:“祝福你们。”

    苏伊然甜蜜地看了一眼关朋,那首《小娇妻》还在隐隐约约地响着,歌词是这样唱的:

    “有一个小女人

    她刚刚结了婚

    第一次做人妻面对锅碗瓢盆

    不懂女红缝纫

    初学蒸煎炸焖

    最擅长叮嘱他只许爱她一个人

    她偶尔讲理时常胡闹

    委屈装乖是她的法宝

    爱看他傻笑对他撒娇

    做的菜逼迫他全吃掉

    她要他的爱永远不少

    牵手此生每天每一秒

    喊她娇宝宝陪她到老

    五十年后还夸她美貌

    小女人结了婚

    学烹饪买织针

    想做个好妻子让人羡慕她先生

    却发现自己很笨

    酱油和醋都不分

    可他总说他娶到了最好的女人

    她偶尔精明时常迷糊

    任性赖皮他也不在乎

    依赖他的爱他的照顾

    他在身旁她才不孤独

    其实她的爱不比他少

    只想牵手此生每一秒

    听他的烦恼陪他到老

    白发苍苍时相视而笑

    她对他的爱也永不少

    说好来生还要再遇到

    相伴相扶持永世相好

    谁也不许将谁先忘掉

    林琅听的眼睛湿润,这首歌一直在结婚的过程中隐隐约约的响着,因为只是听,他便将歌词里的“她”当成了“他”,他想,“等到再过三十年,他会不会也会再爱他了啊?”或者等到他三十岁,四十岁,白发苍苍,步履艰难,心中还会不会有这样甜蜜而伤感的爱情。

    “他偶尔精明时常迷糊

    任性赖皮他也不在乎

    依赖他的爱他的照顾

    他在身旁他才不孤独

    其实他的爱不比他少

    只想牵手此生每一秒

    听他的烦恼陪他到老

    白发苍苍时相视而笑

    他对他的爱也永不少

    说好来生还要再遇到

    相伴相扶持永世相好

    谁也不许将谁先忘掉”

    莫小优眼里闪着泪光,站在他对面愀然一笑,林琅笑着点点头,莫小优却垂下头来,仿佛已经掉了眼泪。

    林琅想,现在这样的结婚场景,或许莫小优也曾幻想过。

    婚礼举行的时候,林琅作为伴郎,负责的事情很多,去给关朋整理西装下摆的时候,关朋噙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结婚的时候,你在我身边,真好。”

    林琅提起了嘴角,有那么一刹那的恍神,关朋眼睛里的光芒让他以为是看到了韩俊。

    这场婚礼搞的非常盛大,几乎整个县里和市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作为一个不会喝酒的伴郎,林琅真是吃了不小的苦头。婚宴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等到客人都散的差不多了,林琅还在帮忙忙活着后续事宜。关朋打电话过来问:“你在哪儿呢?不会还在婚礼现场吧?”

    林琅累得直不起腰来,掐着腰笑道:“马上就忙完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我不管,赶紧来看我,你一个伴郎不守着我,留在那干什么,我妈找你过来闹洞房呢。”

    “这个我不去!”林琅笑着说:“我哪能闹的来。”

    “你不能闹才要叫你过来,别废话了,赶快来啊,给你半个小时时间。”

    关朋说完就挂了电话,林琅听到电话那头一片喧嚣,叹了口气,无奈地笑了出来。这苏伊然也真是,怀孕了就怀孕了,非不要外人知道,都三四个月的身孕了,还要闹洞房,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么?

    他洗了把脸,跟剩下的几个关家的本家亲戚交代了一下,伸手从架子上拿了围巾围到脖子上。这条围巾是韩俊大一那年送给他的,他摸到的时候苦笑了一下,高志杰突然跑过来,举着手机喊道:“是韩俊,韩俊他回来找你。”

    一瞬间电光火石,穿透三年苦涩时光呼啸而来,林琅呆呆的,仿佛没有听明白他的话,他只好提高了声音又说了一遍,自己也是迟疑的,伤感的,欣慰的,脸色苍白绯红:“韩俊……韩俊来了,在外头呢。”

    林琅撒腿就往外面跑去,大门推开的刹那,外面的风一下子涌了进来,将他的围巾吹落到地上。雪花吹到脸上是冰凉融化出惊人炙热,高志杰将地上的围巾拾起来紧紧抓在手中,最后大喊了一声:“林琅!”

    林琅拼了命地跑,跑到大街上,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头嚎响大哭。他想,这辈子除非韩俊死了,他再也不会为这个人哭了。就最后,再无所顾忌为他哭一回。

    而韩俊果然就站在他面前,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眼睛里似乎还闪着泪光,轻轻地叫他:“林林。”

    他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他一直在等那个说好了要来找他的人,那个人说总有一天,或许一个月,或许一年两年,他会回来找他,以真正自由强大的身份,以后永远都不会再跟他分开。他是那样出色的一个人,他拿了命追他,他还答应他一辈子都会对他那么好。

    他说:“哪怕我要你等十年,你也要等,而且要把心里的那把火烧的旺旺的,等着我回来找你。”

    他相信了他,一直在这里等他,把心里的那把火烧得旺旺的,等着他回来。

    而在他在这里等待的时候,他深爱着的这个人,在三年时间里成了韩家的门面,那一辈里最出色的儿孙,亲戚朋友教育子女的典范,孩子们推崇的韩叔叔,商界里赫赫有名的韩老板。他给了韩家无上的荣光,以至于强大到家里人已经不能失去他的时候,他站在他父亲面前,坚定而从容地说:“我要跟林琅在一块。”

    他让他的父亲清楚地看到,林琅不会给他带来不幸,而是激励着他成为更好的人,而他为了林琅,可以功成名就,也可以轻易把这一切都抛弃,顷刻溃不成军,让所有人都看清他韩俊是什么样的人。

    不见面,不联系,连偷偷的探望也没有,忍耐三年,只为了此时此刻,这样的心志与决心,足以让任何人让步。

    林琅本来那么恨,可是现在韩俊回来了,就站在他面前,还是那么高大,那么好看,温柔地唤他的名字,他还求什么呢?细碎的雪花落满了他的肩头,他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围到韩俊脖子里,韩俊微微喘息着抓住了他的手。这是2010年的12月24日,林琅二十二岁,韩俊三十。

    原来,他们都有着一颗很坚定的心,只凭着这一份坚定,足够他们牵着手温暖安然地走过余生。等到有天他们很老很老了,他们穿上最漂亮的衣裳,腿缠在一起,胳膊也抱在一起,保持最得体的微笑,静静地死在一块儿。相扶相持,永世相好。

    人们发现他们,悄声说:“你看,他们是多相爱的一对。”

    这是最好不过的爱情。

    全篇完。

    ☆、完结公告

    《坏男人》正文今日正式完结,感谢大家这几个月来的陪伴,更谢谢那些留言鼓励我的大人们。

    正文虽然完结了,但是还会有一篇很长的《今生今世》的番外,因为在刚刚开文的时候,我就决定,文章的末卷,一定是《今生今世》,如今末卷成了《相濡以沫》,番外就取名《今生今世》。林琅和韩俊一起,经历人世变幻,体会生死喜悦与悲伤。

    《今生今世》番外一卷中,会有很多小故事,有故事中的人物,也有别人的描述,还有一开始写好的但正文里并没有用的片段,可能很久以后,会写《坏男人》第二部,一个春节的时候写《坏男人》时想到的故事,全新的主角,现代文。不过在这之前,要先写一个古代文《姐夫·宠》。

    《姐夫·宠》明天要参赛,如果说《坏男人》因为是现实题材,承载了歌的很多感情在里面,那么《姐夫·宠》就是为名而战,希望喜欢公子歌作品的大人们能大力大力大力支持,取得不错的成绩,让更多的人知道公子歌。但是《姐夫·宠》跟《坏男人》是截然不同的题材跟风格,我也很担心喜欢《坏男人》的大人们会不喜欢《姐夫·宠》,不过既然都是歌的文,一定有相似的地方。一句话,《坏男人》如果主要是重在写“情”的话,《姐夫·宠》就回归了的本质,重在“故事”。

    番外片段:《道听途说》篇:

    关于韩俊和林琅的事情,我只是听说过,但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所以不知道真假。我的朋友小w认识他们两个,有一次去市里的商业街买衣服,她突然指着前头从轿车上下来的两个人说:说:“看到没,那就是林琅和韩俊。”

    我慕名已久,一听就急忙看过去,结果看到很出色的两个男人,一个长得很高大,典型的北方男人,说不上多英俊,可是很有味道,另一个就瘦小了一点,穿的很简单,但不是我听说的长头发,就男生而言,眉深唇红,是很惊艳的长相。

    那些《坏男人》的事

    ☆、韩俊这个人

    一开始的时候,有人说坏男人应该指的是韩俊,可是看了那么多章,看不出韩俊到底坏在哪里,反而他对林琅很宽容,有时候算得上很温和,而且他有时候的举动,也不像一个成熟男人应有的反应。

    韩俊是个有些腹黑的人,他自己不说出来,谁也猜不透他心里真实的想法。他对林琅那样温柔,当然是有他不可告人的想法。

    除了林琅的成长和变化,我还特意写出了韩俊的前后变化。在前面的章节里,韩俊外表成熟稳重,而且步入社会多年,可是正如高志杰说的那样,他和林琅他们打交道,耳濡目染,心态还是很年轻的,这在他一开始对林琅的态度里就能看出来,霸道,有些别扭,尤其是在浴室里要脱林琅裤子的那段,还有想让林琅搬出去和他一块住那段,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态,他和陈林他们这样的人是没有什么区别的,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年纪,对待林琅的态度纯粹是一个学长的口吻,容易冲动,生气的时候写在脸上,看不出一点内敛和沉稳的影子。

    其实韩俊这个人,因为个人经历和能力,他比一般同龄人还要成熟很多,有着三十岁男人的心智。作为一个事业爱情都很得意的男人,他对林琅这样,只是初恋时的笨拙和局促,林琅性格清高,又是男孩子,他不知道如何去接近他,所以会有一些孩子气。后来到林琅终于如他所愿搬过来和他一起住,从第三十五章之后,他在下了决定之后,大家会看出来,韩俊已经变了,变成了一个成熟内敛,一步一营的男人。

    心里有了爱人的男人,才会真正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目标坚定,果断决绝,对一切都运筹帷幄。

    也是从三十五章开始,韩俊才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坏男人,他的真面目,也一点一点揭开,他的狠毒,霸道,残忍,还有他的温柔与包容。

    他是一个依靠自己的权利和地位,一步一步实现野心和爱情的男人。

    人物卷人物形象之林琅

    首先要先提醒,如果大人们心目中已经有了自己认为的林琅的样子,那就不要看本篇了,因为本章是歌在通读全文后,内心对林琅模样做的一个畅想。

    说到这个,首先要提的是歌的新文《姐夫·宠》,因为《姐夫》一文中冬奴“唇红齿白,美貌少年公子”的形象,直接来源就是韩剧里《拥抱太阳的月亮》当中,女主角的哥哥许炎少年时期的扮相,文雅风流,世家少爷的完美典范,当然冬奴出场时还很小,只有十三岁,算是小一号的,更活泼一些的许炎,与《太阳》中的扮相还是有些差距的,等到冬奴十六七岁,基本上就比较像了。冬奴是个风流而有灵气的少年,这一点上,最近接的是《黄真伊》中的张根硕。

    然后便注意到了少年许炎的扮演者,林时完,结果看到他的一个现代装的广告和《赤道的男人》中的扮相,顿时惊艳说,这是我心目中最接近林琅形象的人了,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相貌是漂亮的,气质是文弱而有张力的,隐忍敏感,有一点点流光在唇角。而且,两个人竟然都是88年的冬天出生的。

    我并不是一开始有了林琅大致的轮廓,(就像是为某人量身打造)然后才开始写林琅,而是《坏男人》的故事结束之后,才开始想谁更像林琅的样子,所以这样一来,真的很难找到自己心目中的林琅,所以我对林琅的想象,也只是基于一个读者的角度,做一个猜想。

    有大人说韩国的宋钟基,很像她心目中的林琅,我看了,觉得气质很像,很文静温柔的感觉,面庞也是那种很温柔的好看,可是我觉得还是缺了点什么。每个人的心目中,可能都会有自己认为的林琅,歌心中的林琅,当然找不出完全类似的人,因为林琅性格那么复杂,敏感隐忍,内向倔强,清高又带点世俗,因为太真实,所以很多面,找不出什么词汇来准确形容,但林时完的样子,算是很相像的了。

    其实一开始写林琅的时候,脑海里偶尔会浮现出日本电影《情书》当中柏原崇的扮相,清秀而宁静,淡淡的感觉,只是那样的人,终究像是初恋,并不符合《坏男人》如火一样的激情和浪漫,遇到韩俊之前,林琅可能是《情书》里的柏原崇,遇到韩俊之后,便是林时完,唇红齿白,爱情滋润过后的美好和鲜艳。

    到底是没有完全和林琅相似的人,也不知道大家的心目中,谁才更像林琅,木秀于林,明珠琳琅。

    人物卷人物形象之韩俊

    《坏男人》当中,大部分都更喜欢韩俊胜于林琅,说韩俊哪里是什么坏男人。歌自己也不得不承认,韩俊是几近完美的一个人物,当然他也是有缺点的,譬如自私,独占欲强,还有一点老封建,对林琅的心境考虑的不多,精神也不大正常(笑)。只是因为故事本来就侧重于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大家看的言情故事多了,反而会觉得这样的缺点在爱情里头根本就是优点,其实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这种缺点还是有烦恼的。

    言归正传,还是回归到人物形象上面来。因为《坏男人》是以林琅的视觉和感官为主要描写方式,所以林琅这个人描写的更立体,更丰富,不能简单用讨厌或喜欢来形容,这也是林琅写出来,连歌自己都找不到完全可以类似林琅的人的原因,有的是形似,有的是神似,却又似乎都不像。

    相对于林琅,韩俊的人物形象是很明朗的,基本上和一开始定下的人物形象没有太大的偏差,从外形上来说,比较符合三十岁左右韩俊模样的是一个明星,叫高以翔,无论是从体型还是面貌上来说,都是相似的,身材高大,很有男人味。

    韩俊这个人,其实也很复杂,只是着墨不多,不如林琅那般明显。他一开始是内敛冷漠的,不怎么说话。开始耍手段追林琅的时候,才有了第一个变化,变得激进疯狂,性格中极端的因素发挥到极致,这时候林琅眼里的韩俊,虽然大部分时候都很温柔,但其实心里还是怕的。不过幸亏韩俊是这样的一个人,炽热如岩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是懂得自己要什么,而且势必要满足自己内心欲望的人,要不然换了任何一个,哪怕再温和一点,都攻不下林琅的心防。

    他对林琅的逃避是很无奈的,但没办法,他就是爱他,所以也忍耐了他的逃避,可是因为心底害怕,偶尔会有失控的情况。第三卷两个人确定心意之后,韩俊就稳重多了,运筹帷幄,毕竟也是将近三十岁的人了,我见过高以翔的一张照片,很像这个时候的韩俊,男人的成熟魅力不可阻挡。

    这一卷探讨人物形象,其实很怕禁锢了大家的想象,我想说的是,我所说的林琅之于林时完,韩俊之于高以翔,相似的只是一个感觉,当然世界上的人那么多,肯定有更适合的人。

    ☆、番外 一男性尊严

    你要问林琅不喜欢别人怎么夸赞他,那确实有很多,要知道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被人夸的机会也是很多的。但如果你问他最不喜欢的,那一定就是那些第一次见他的婆婆阿姨笑呵呵地夸他:“哎呀呀,这男孩子长这么清秀,比小姑娘都漂亮。”

    是的,林琅讨厌人家把他当女孩子看,而且他哪一点像女孩子了,鼻梁虽然不像男人的那么挺,轮廓也不像男人那么硬朗,但也很有男子汉气概了吧,而且他的脸,哪就到用漂亮形容的地步了,也就比一般人强一些。而且他都有问身边的人啊,他们没一个说他娘娘腔的,虽然自己夸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但见到他的人都说他很干净很有气质,而且他可以打包票说,在这的“气质”这个词绝对不是贬义,而是无上褒奖。

    难道大家都是火眼金睛,可以看出他在床上是被压的一个?

    可是这种事,心里头再在意也没有用。但是外人管不住,韩俊千万不能有这个想法。

    说起男人,这几天真是拿他没有办法,黏他黏的要命,前天他就去了一趟外地出差,结果回来就见男人蔫蔫的,像霜打的茄子一样,他吓了一跳,急忙问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之类的。结果男人可怜巴巴地说:“你不在,我想你想的睡不着觉,吃饭也没胃口。”

    虽然这么大的男人装小孩子有些可笑,但是此情可嘉,这种爱人不在就千思万想的行为还是很值得褒奖的,林琅只好抿着唇说:“那我现在回来了,能好好吃饭了吧?”

    结果男人一弯腰把他抱起来了,急冲冲地就往卧室走。林琅窘得脸色通红,大骂道:“你不是蔫蔫的没有力气么,那你这是在干什么!……啊……不要……啊……”

    床上搞得翻天动地,林琅觉得自己连喘气的力气的都没有了,他也很饿的好不好,着急着回来,一整天都没有吃饭了。男人却霸道地抱着他,色迷迷地说:“刚才喂了你那么多,还那么饿么?”男人说着就又往他后面探了过去:“你放心,老公保证喂饱你……”

    这个老流氓,林琅脸一红,羞耻得闭上眼睛,半推半就地说:“你……你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男人在心爱的人面前,是都会像小孩子的。”

    林琅忍不住笑了出来:“那怎么办,咱俩都成小孩子了,还怎么过日子。”

    男人抬起头,有点迷惑。

    “你不是说男人在心爱的人面前都会像小孩子么,你也是我心爱的人啊。”

    “可是……”男人低着头,看了看两人交合的部位:“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你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男人吧?”

    林琅脸都绿了,半晌没有说话。韩俊意识到自己一时大意说了错话,赶紧趴下来往林琅敏感部位进攻,谁知道还没挨到身呢,就被林琅一脚给踹到床下去了。

    番外:道听途说(上)

    关于韩俊和林琅的事情,我只是听说过,但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所以不知道真假。我的朋友小w认识他们两个,有一次去市里的xx商业街买衣服,她突然指着前头从轿车上下来的两个人兴奋地说:“小a快看,那就是林琅和韩俊。”

    我对林琅慕名已久,一听就急忙看过去,结果看到两个很出色的男人,一个长得很高大,典型的北方男人,说不上多英俊,可是很有味道,另一个就瘦小了一点,穿的很简单,板鞋牛仔裤,但不是我听说的长头发,就男生而言,眉深唇红,是很俊秀的长相,心想怪不得这个林琅这么有“名气”,我长这么大,现实生活里见到的这么好看的男生不多。其实看到他的真人对我震撼很大,因为我以前见过一次林琅的照片,以为会是个有点娘的男生,没想到真人看起来这么精神。我看着他们进了一家男士鞋店,还和小w在外头站了一会。

    f城在中国算二线城市,如果非要跟哪个城市比的话,可以比得上南京,人杰地灵,风景也很秀丽。f城大学很多,学生也很多,但08到09年最有名的一个学生,却是一个叫林琅的普通毕业生。那一年,f城大学生中间突然有了一个传言,说的却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有羡慕的有不以为然的,嬉笑怒骂的都有。因为传的多了,多少有了些虚假的东西,但听起来依然是很动人的,是这个时代即便是在普通男女之间也很少见的爱情故事。

    说的是有个农村里出来的学生,是f大晚会上成名的有名的帅哥,而且品学兼优,成绩特别好。那人原本有个女朋友,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分了,再后来,就有传言说他被一个大老板给包养了,那老板年纪也不大,三十多岁的样子,听说也是f大毕业的,是个高干子弟。

    听说那老板对那个叫林琅的学生喜欢到近乎痴迷的地步,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反正应该不仅仅是因为那个男生长得漂亮。这故事越传越细,就有人说其实那个林琅一开始是不愿意的,好像是被逼迫着无可奈何,后来是被韩老板的痴情感动了,就搬出去住到了一起。甚至有人说一开始那个林琅受不了那个大老板的纠缠,还去找辅导员寻求帮助,但是到了后来辅导员再去找他谈的时候,他已经死心塌地了。有人说他是为了钱,听说那个林琅家里条件不好,也有人说是为了爱,因为那个大老板也是个很出色的男人。这种事,总是传的像电视剧一样,我听了也是似信非信,但我想,所谓无风不起浪,他们感情很好,好的少见,应该是真的吧。那样的话,还真值得庆幸。真实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总还是要比和电视剧更让人热血澎湃。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局外人,听到这样的爱情故事,也是很欣慰的。中国现在这个社会,对同性恋而言生活压力还是巨大的,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是说说,其实并没有真的当成发生在身边,尽管学校的贴吧或论坛上,经常有同志在上面找朋友。

    其实我来f大的那一年,正好是林琅研究生毕业那一年,并没有见过他的本人,之所以对林琅这个名字格外的熟悉,是因为我们系里学生会的临时负责人小w经常提及。我入学的时候她刚好大四,比林琅低了几届,因为是老乡,军训的时候就熟悉起来。军训完选举班干部,我竞选上了班上的团支书,经常因为班里的事和小w见面。有一次她抱怨说系里面的晚会主持人长得不好看,不无怀念地说:“你没见过,我上大一那会儿,咱们系里举行晚会,有个主持人是学校研究生院的,长得特别帅,叫林琅,还是咱们老乡呢。”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林琅这个名字,要不是w一开始用了“帅”这个词,真会以为是个女孩子的名字,当时就想只听这名字就有无限想象。后来我在系办公室看到一张迎新晚会表演人员的合照,w就兴冲冲地指着其中一个男生说:“你看,你看,他就是咱们那个老乡林琅。”

    果然是个很俊秀的男生,看样子一米七五左右的样子,穿着一身浅白色的格子衫,笑得也很灿烂,照片上帅的人真人往往会更加帅,多了一种存在感。英语系的男生其实是很少的,质量更加无法保证,可照片上的男孩子,跟我们那一届播音主持专业有名的系草孙嘉恒也有的一拼了。w笑着问我:“很帅吧,我们那时候有很多人暗恋他呢,可惜最后没一个成的。”

    我笑着问:“名草有主了?”

    “是啊,那主儿还是个男人呢。”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同性恋,第一感觉是觉得可惜,还有点说不出的怪异,不由得又朝照片上看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的缘故,我再看他的时候,还真觉得他有几分像同性恋的样子,笑得很温柔,那时候心里就有点不喜欢了,觉得一个男生再俊朗,像个娘娘腔一样,想想就觉得恶心。

    从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再也没有听说过他的事,直到有一次我们宿舍的窝在一块看《盛夏光年》,看完了大家都很感慨,熄了灯之后大家还在谈论剧情,对大学生而言,同性的爱并不是禁忌,大家说起来也都能接受,不知道是谁突然提起林琅的事来,问:“我听我一高中老乡说,咱们学校有个叫林琅的学长,也是个同志,姐妹们听说过没?”

    我当时正在刷牙,一听慌忙从洗手间凑出头来喊道:“我知道我知道,还是我老乡呢,大帅哥。”

    我想了想林琅一脸温柔的样子,又补了一句:“不对,是小帅哥。”

    大家都笑了起来,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其实林琅的事情都只是谣传,并没有人真的见过,或者说真正见过的人不多,大家都是你传我我传你,什么样的版本都有。那天晚上我知道了更多林琅的事情,听说他成绩很优异,研究生都是保送上的,听说他的那一位长得也很帅,老家是北京的。大家都是刚上大一,整天泡在韩剧和言情里头,对爱情都有很美好的向往,觉得林琅很幸运,大家都很羡慕他,我们宿舍的老六还感叹说,要是叫她碰上这么一个又专情又多金的男人,叫她做变性手术都愿意。

    第二天碰见w,我就又提起林琅的事情来,问她我们宿舍说的那些事情是不是真的,w就把她知道的都告诉了我。w讲的时候神情微妙,直觉告诉我一定有什么隐情,我就笑着问她她是不是也喜欢那个林琅,结果她笑了出来,说:“当时我们班有好多女生都喜欢他呢,就是我们那小县城,思想也传统,大家都没那个勇气去跟他表白。”

    因为w本身就曾暗恋过那个林琅,所以她讲那段往事的时候,就带上了一层温暖而神秘的光彩,那是我们都非常熟悉的青春的苦涩与悸动。我与w同一个城市,但是却是在不同的县,但我对她口里所说的那个县城第一高中,还是知道一点的,那是我们市里除了市一高之外,最好的高中了,每年都有很多考上重点甚至清华北大的学生。w那时正在为考研做准备,跟我说了之后就去自习室上自习去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心想是不是因为林琅上了我们学校研究生的缘故,她才会那么努力也要考上研究生。

    我看着这个有些倔强的,并不怎么漂亮的女生,心里有些涩涩的疼。其实w高中的时候留了一级,她说是高三那次考的不理想,所以才复读了一年,最后来到我们这个学校。但我更愿意相信,她是因为心中那一段从未言说的,少年时期懵懂而青涩的爱恋,才会宁愿复读一年,也要考上那个人考上的学校,学那个人所学的英语专业,然后上那个人上过的研究生。

    可是他们终究还是没有多少交集,彼此没有说过话,没有什么可以回味的过往。有时候一个人的痴情,也可以让人爆发出旁人难以想象的执着与能量。而那个林琅,他是不是知道,只因为他的光彩,曾经叫一个女生蹉跎落寞了那么多岁月,也深深影响了她一生的命运轨迹。我回忆着刚才w告诉我的点点往事,试图从我脑海里,重现一个w眼睛里的,那个光彩不容忽视的林琅。

    那是2004年,林琅高三,16岁的年纪,美好俊秀到一塌糊涂。

    番外:道听途说(下)

    我叫王涓,家里是县城的,第一次看见林琅的时候,我上高一,他已经高三了,我算是他的学妹。

    我第一次见到林琅是在学校的春季运动会上,已经是四月的天气了,学校大门旁那一溜的柳树吐出大片大片的柳絮,我被宿舍的老二强拉着来到操场上给我们班的比赛运动员加油,到那的时候正巧有几个人拼着命往终点冲,旁边有个高大的男生好像是个陪跑的,边在跑道外头跑边大喊说:“林琅,加油,林琅,加油!”

    我们宿舍的老二看到之后还特别不满意,觉得这样不公平:“现在不是不让陪跑么,那人怎么还陪着跑?”

    我笑了笑,拉着老二来到了终点上,我们班的那个李靖第一个冲到了终点,大家都忙着拿着毛巾矿泉水围了上去,刚才在外头陪跑的那个男生已经冲到了我身边,挥着手大喊说:“林琅赶紧赶紧!”

    他长得很高,但是言行举止兴奋的跟个小孩子似的,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顺着他的视线看了一眼,结果看到一个很清瘦的男生正拼了命地往终点冲过来,脸色憋得通红,真的是挥汗如雨。

    我对林琅真的是一见钟情。人对人的感情很奇怪,就是那么突然。我们宿舍的老大说,相对于男生喜欢一见钟情的爱情,女生更偏向于日久生情,我以前很相信她的话,可是我对林琅,真的是一见钟情,他几乎符合我所有对男生的幻想,我当时心里头怦怦直跳,林琅跑到终点的时候对着我身边的那个男生笑了一下,我却以为他是在看我,慌忙扭过头去,假装去看我们班在一旁喝水的李靖,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我身边那个男生很快就跑过去了,他们是高三的学长,那个班长我还认识,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小心翼翼地去看刚刚比完赛的那个男生,汗水顺着他光洁的脸颊流下来,湿漉漉的头发被他一掳乱蓬蓬的,露出了光洁的额头,眉毛显得更加清秀和漆黑,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生,像电视里走出来的一样,那么俊秀。阳光强烈地我睁不开眼睛,我们宿舍的老二拉了拉我说:“帅哥呀帅哥呀。”

    她这么一说,我反倒不敢再看了,怕她会看出我的心思来,红着脸抱住她的胳膊问:“他们是高三的吧?”

    我不知道别的学校是怎么样,可是我们学校里头高三的学生都不喜欢找高一的学妹做女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嫌高一的学妹年龄太小,那时候我们普遍只有十四五岁。作为一个小县城的高中,学校对早恋的事情查的很严,学校里明目张胆的情侣很少,但每个班都有那么几对,我们宿舍的老七,男朋友是她邻居,今年高二了,对她特别好,几乎言听计从,我们都是看着言情长大的一代,都很羡慕她。

    我们学校总共有三座教学楼,高一到高三,正好分开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头,我都会在夜自习之后偷偷跑到三号楼去,那时候学校是晚上九点下晚自习,九点半教学楼就熄灯了,大家就回宿舍楼睡觉,可是他们高三的学习任务重,下了晚自习也都会点着蜡烛学到学校保安过来催。

    我对于高中最深刻的回忆,就是夜晚那个样子。因为大家都是在点着蜡烛学,整个教学楼都泛着盈盈的光,暗黄色的,看着很静谧。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三年级二班外头转一圈,高中的时候是按学习成绩排位的,可是林琅成绩那么好,却都是坐在倒数第三排南边数第三个位子那儿。我站在二班和三班交界的栏杆那,可以透过最后排的窗户看到他。有一天可能是太阳西斜窗户透过的光太强烈的缘故,那窗户上面竟然贴了一张报纸,我还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

    林琅学习的时候很用功,而且他身边总是坐着那天我在运动会上见到的男生,也是很英俊的一个男生,林琅学习的时候,他经常在一旁趴着静悄悄地跟他说话。对我而言,那是短暂而宝贵的一段岁月,他不认识我,不知道有一个高一的学妹名叫王涓,可我一直偷偷喜欢着他。

    过了两三个月之后就是高考,暑假的时候我去县城,还特意去了一趟学校,结果就看到学校大大的光荣榜上,写着他的名字。其实他高考的时候发挥的不是特别的好,考到了省里的一所重点大学,我一直以为他会考上清华北大那样的名校。

    我想,我也要好好学习,考到和他同样的学校里头去,我甚至幻想当我考上了之后,以学妹兼老乡的身份去见他,和他会有怎么样的谈话,我想,无论他当时身边有没有女朋友,我都要告诉他我从高中的时候就一直喜欢着他,而且因为对他的这么梦想,才考到了这么好的一所学校。

    家里的人对我成绩的突飞猛进都很惊讶,其实我不属于那种以前不学习然后突然知道学习了,一学习成绩立即就突飞猛进的那种人,我以前也很用功,现在只好更用功,有时候特别累的时候,我就跑到三号楼的三年二班,我想,我也要坐到那个位子上,考上和他一样的学校。可是第一年高考我没有发挥好,距离f大的录取分数线差了五分,被调剂到另一所大学里面,知道分数的时候我在网吧,当时就趴在桌子上哭起来了,我那么努力,抱了那么大的希望,吃了那么多的苦,为什么还要再差几分,我的身体都是抖的,脑子白花花的什么都想不出来。家里人和朋友都希望我能走,说女孩子用不着为了上一所好大学浪费那么好的青春,何况接收我的那所大学也是不错的了,是个一本,而且是在省外。

    我想了四五个晚上,最后还是决定复读一年,那一年我几乎把一辈子都赌上了,我怕自己考不上,也怕自己考的还不如第一年好。幸运的是因为我在复读生里头成绩数一数二,学校不收任何学费,还给了我够我一年花费的奖金,更幸运的是,一年之后,我终于如愿以偿来到了大学里面。

    到了大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参加老乡会,我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打听,几乎所有的跟我们市有点瓜葛的老乡会我都参加了,有天我去自习室上自习,结果在教学楼的大厅里头,突然看到了林琅。

    我想也不想就跑了过去,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我觉得我已经有些魔怔了,跑过去叫道:“学长学长。”

    他比以前更好看了,身材也高挑了很多,穿的更是跟高中那么朴素的样子没法比,又贵气又温柔,看着像个王子一样。他吃惊地看着我,随即淡淡一笑,问:“叫我么?”

    我呆呆的,感觉眼泪都要从我眼眶里涌出来,我暗恋了那么多年的人,就那么美好而温和地站在我面前,问我:“叫我么?”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笑了笑,说:“我……我是学长的老乡,也是英语系的。”

    他愣了一下,接着便笑了出来,点点头说:“是么,你好,找我……有事?”

    “我……我高中的时候就很崇拜学长……所以想跟学长认识一下。”我脸色通红,昂起头用家乡话说:“我叫王涓。”

    林琅笑了出来,同样用家乡话说:“学妹好。”

    可能是很久没有说过家乡话的缘故,他说的有些青涩,唇角微微提起来,恍而还带着高中时的那种青涩和腼腆。我心里突突直跳,抱着书说:“那……那我不打扰学长了。”我说罢就朝教学楼外头跑,跑到外头回头看了一眼,却见他仍站在那里看着我,朝我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女生从一旁的阅览室走了出来,跟他有说有笑的上了楼。

    我站在夜色里头,心里仿佛海潮汹涌,眼泪从我脸颊上掉下来,觉得这几年的坚持都算没有白费。我能站在他面前,告诉他我的名字,即便他不知道我曾喜欢过他,也很满足。

    我想,他现在这么优秀,那么帅,成绩又那么好,几乎集中了所有他那个类型的男生应该具备的品质,这样的男生,我怎么配得上呢。

    我在大学里学习依然很用功,用功学习,几乎已经成了我的一个改不掉的习惯,我想我喜欢的人那么好,那我也更优秀一些,总归是好的。我加入了学生会,一开始竞选演讲的时候很害怕,当时的学生会主席是个很英俊的男生,叫关朋,我觉得很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我第一眼真是没有认出来他是谁,可能是学生会历练的比较多的缘故,他看着非常成熟,因为学生会换届是很正式的,大家都穿着西装,我有些不敢认他,可是当我站到讲台上的时候,突然发现后排观众里头坐着一个人,是林琅。

    后来我才知道,他应该是陪着关朋一块来的。我一看见他,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能在他面前丢人,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能在他的面前丢人。可我依然很紧张,甚至于有点激动,说的我自己眼眶都红了,评委们似乎也很感动,我却记不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到最后的时候,我望着后头的林琅大声说:“谢谢大家,我是来自英语系的王涓。”

    我说得很大声,想叫林琅记住我的名字,评委们都笑了起来,校领导还开玩笑说:“这个嗓门大。”

    结果也很圆满,我顺利进入了校学生会,选举结束散场的时候,林琅过来和关朋笑着说话,关朋脱了外套搭在肩上,揽着林琅就要往外头走,林琅扭头看见我,突然笑着摇摇手说:“老乡加油啊。”

    那时候我正在听上一届的一个学姐说话,眼睛一下子就红了,那学姐笑着说:“你们去哪,伊然不是说待会要请吃饭么?”

    林琅指了指关朋,笑着说:“我正怕一个人当电灯泡呢,约了你正好,那一块吧?”

    我傻笑着看着他,学姐突然冲着我一笑说:“那就先这样,明天有空你来找我。”学姐穿的是正式的职业套装,非常漂亮的一个女生,抱着一堆文件低声笑道:“可别喜欢他哦,要不有你伤心的。”

    我脸一红,学姐已经笑着下了讲台,林琅又冲我笑了一下,可能是白天光线充足的缘故,样子感觉有些疲惫,可是依然那么好看,我看着他,常常说不出话来。我觉得即便以后我结了婚,有了很相爱的人,也不会有这样强烈的,不知所措的悸动。

    再见到他,便是大二时的那次迎新晚会了,那时候他已经考上了我们学校的研究生,我身边也有了一个追我的男生,每天晚上都给我发短信。可我总是不拒绝也不接受的态度,有时候自己都厌恶这样的自己,可是没有办法,就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作为系里的学长,从研究生院过来主持晚会,他的英语真的说得非常好,很难让人相信他是农村里出来的,我们那教学从来不教口语,老师说的都不怎么标准,他能达到那个水平,真的让我非常吃惊。那台晚会林琅无比耀眼,又帅口才又好,恍而还带着当年青涩的影子。连我们教授都说我们这一届就没有像林琅这么肯学习有有天分的学生。奇怪的是,我眼里的林琅越是优秀,我对他的迷恋反倒淡了下来,因为觉得自己跟他不可能在一块,那种迷恋就变成了一种对偶像的向往,埋在心底深处,淡淡的,只是不能深挖,碰到了还是觉得很疼。

    知道林琅是个同志是我大三时候的事了。但我并没有觉得多吃惊,真的,如果这个消息是突然而至的,或许我还一时接受不了,但他的事是一点一点透出来的,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开始是因为喜欢他的女生那么多,他却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大家有时候就会开玩笑,说他是不是同性恋呀。再后来,玩笑多了,就开始有了风言风语,不过都是捕风捉影的一些事,林琅在这一块很谨慎,旁人根本抓不到什么把柄,而且那时候他已经跟着导师到处跑了,研究生院又不在本校区,大家基本上都见不到他,认识他的人也没有几个,都只知道他长得很帅,成绩很好之类的。我也开始怀疑起来,但也只是怀疑,而且怀疑的对象是他身边的那个关朋。后来听说他那一位叫做韩俊,我还觉得不可思议。

    2011年春天的一个早上,我去研究生院见导师,想要报考经济学院的孙教授的学生,出来的时候,突然看见林琅在我前头走着,正要出大门。我紧跑了几步,突然看见他在一辆黑色的轿车的前头停了下来。研究生院坐落在老城区的教工家属区附近,老树遮天蔽日,非常安静,街上几乎没什么人。车子从我身边驶过,开得很慢,而且有些不稳,我心里突然漏了一拍,因为我看见林琅被车里的男人压在座位上,红着脸被男人吻得喘不过气来,声音断断续续地说:“不是我让你等的……窗户……窗户没有关严……”

    我吃惊地说不出话来,那还是我第一次见两个男人亲在一块,其中一个还是我暗恋了那么多年的人。我真是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五味杂陈,看到他身为一个同志,也生活得那么好,心里又欣慰,又失落,又觉得很妒忌。想要哭,又找不出要哭的缘由,想要笑,又笑不出来,委屈而茫然,似乎还有一点点的兴奋,心想他爱的果然是个男人,不爱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悄悄地走了过去,走了好久才敢回过头来,结果看到那车子却在路边停了下来,我猜测他们在车里做些什么,心跳震耳欲聋,让我无法呼吸。

    我的眼泪,终究还是掉下来了,还在路旁蹲了一会。青春扑打着翅膀呼啦啦就那么过去,从我高一到大四,整整八年的时间。这世上有一种人,就是给女生暗恋的,那么美好,因为一点也不了解,更到了接近完美的地步,林琅于我而言,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中午十点多,春花烂漫的一片,空气也弥漫着花香。我想,那个男人也是很英俊的,跟传言中说的一样,我有些难过,可还是希望他们的感情,也像传言中说的那样好。

    我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我怎么能不祝福他。

    祝他和韩俊,能一直这么幸福地生活下去。

    番外:今生今世(1)

    2012年,大家都说是世界末日,网上吵的更响,美国的大船顺势而来,一个《2012》在中国赚了个盆满钵满。这个电影09年底上映的时候,林琅没有看过,韩俊就带着他去了一家小型私人影院,顺带着看了3d的阿凡达。可是第一次见识3d的兴奋感依旧敌不过世界末日的恐慌,出来的时候林琅还心有余悸,小声问:“你说2012要真是世界末日了,咱们该怎么办?”

    男人正在开车,前头正好来了红灯,他停下车不怀好意地一笑:“那我就分分秒秒都要跟你做爱,做个风流鬼。”

    林琅红了脸,骂道:“老不正经。”

    “啧啧啧,又来了,忘了前天嫌我老的下场了?”

    林琅扭过头看向窗外,想起前日里两个人白昼喧淫,羞耻的耳根子都红了:“老流氓。”

    韩俊噙着笑看了他一眼,一转手将车子停在了路边,这会子车水马龙,又临近商业街,林琅倒不怕他为非作歹,抿着唇问:“你要干什么?”

    韩俊探究地看着他,直看得他受不了用手去挡,才笑着问:“林林,说实话,你是不是很期待我欺负你?”

    “胡说,你以为都像你精虫上脑。”林琅脸色通红,不知道是害羞还是生气。韩俊坐正了身体,也有些不笃定起来:“我看着挺像,你这个年纪,确实很容易对性上瘾。你要是喜欢,就跟我说一声,反正我也一直憋着,怕你吃不消。”

    男人精神不同常人,对床事似乎也比寻常人热衷,林琅一直担心男人哪天会肾虚,所以吃饭的时候他都照着自己偷偷从网上百度出来的可以补肾的东西吃。可是这么做,有时候他又觉得自己这是在自寻死路,他费尽心思把韩俊养的越好,韩俊在那方面需求就越强烈,简直进入到恶性循环里头,叫他好不苦恼。说实话,做爱的事他本人也不排斥,韩俊又不是只顾着自己享受的人,反而每次都很顾忌他的感受,他也不是没有享受到,但终究不是做那种事的生理构造,太多太猛了有时候难免会吃不消,他怕自己现在不多加节制,以后渐渐年纪大了,到了四十岁五十岁,身体上会出毛病。可是他的顾虑,也不知道男人有没有想到。

    苏伊然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林琅这个孩子还没出来就已经挂了名的干爹,当然要准备一份大礼,关朋说了,要是他一个人,随便拿点什么都是好的,一根鹅毛都重于泰山,可是他现在跟了个金主儿,出手就得阔绰点,没个千把八百的都不好意思收过来。韩俊当然是吃惊的,不过他吃惊的不是关朋开口要大礼。

    “你,要当干爹了?!”

    林琅也觉得“干爹”这个词听着有点别扭,他一向不喜欢干爹干妹妹的这些称呼:“关朋说是干爹,可是我不会让他孩子叫的,要叫也要叫小叔叔。”

    韩俊坐在车上,仿佛有点接受不了林琅这么大点年纪就要当干爹的事实。没想到林琅突然笑了出来,看着他两眼放光:“你知道关朋打算让他孩子叫你什么么?”

    韩俊有种不详的预感,林琅已经自己笑出来了:“韩……伯父。”

    韩俊差点没一个急刹车停在路当中,无奈地笑了出来:“这馊主意是你出的吧?”

    林琅坐在座位上淡淡地笑,用胳膊枕在车身上躺了一会儿,突然笑着说:“有时候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关朋这就要当爸爸了,他才二十五岁半啊……要我过了三年,突然有人告诉我说你要当爸爸了,我还真接受不了。”

    韩俊笑了出来,车子过了祥和路,转弯朝滨海小区驶去。林琅坐正了身体,想给关朋的孩子买个什么礼物,忽然听到男人开口问:“后悔么?”

    他愣了一下,扭过头去。男人脸上没有了笑容,温柔地看了他一眼,开着车问:“跟我在一块,不会有孩子,后悔么?”

    林琅从小就很喜欢孩子,邻居家的小孩子总能跟他玩到一块,他姑姑家的孙子孙女来他们家走亲戚,也喜欢跟他一块玩。高中的时候,乡下开始流行幼儿园教育,他们乡里的小学旁边也开了一所,那时候幼儿园在农村才算刚刚起步,什么都不够规范,第一年应聘老师,招聘启事上要求的非常简单,只要气质温和,喜欢小朋友,初高中以上的文化就可以。林琅上集买菜的时候看到了,当时就想,他要是考不上大学,就去那儿当一个幼儿园的老师也不错,离他家近,可以顺便照顾他的奶奶,跟小孩子在一块玩自己也很喜欢。在林琅心里面,幼儿园时期的小孩子是最可爱的,说什么就听什么,又笨拙又可爱,再小就不好带,再大就容易调皮不听话,幼儿园的孩子简直是最佳选择。少年的时候整天奇思妙想,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有了孩子会怎么样。其实在遇到韩俊之前,他对自己将来要结婚生孩子,从来没有怀疑过,好像人生本来就应该是那个样子,也必须是那个样子,他是林家唯一的男丁,或者说唯一的血脉,林奶奶一生最大的愿望,也不是希望他将来能有多发达,就像她经常说的那句一样:“哪天我看见你结了婚有了孩子,也就可以闭眼了。”

    可是人生这么奇妙,他偏偏遇到了韩俊,走上了另外一条路。现在韩俊突然这样问他,他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后悔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愣了一下,终于找到了心底的答案,噙着笑说:“我从来没有想过。”

    韩俊似乎很感动于这样的答案,伸出手摸了一下他的手背,眼睛注视着前方轻声说:“其实我想过。”

    林琅笑着看过去,男人含笑看了他一眼,说:“不过我不后悔,因为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好父亲,没有孩子对我来说是一件幸运的事,我唯一会觉得遗憾的,是知道你喜欢孩子,怕你会伤心。”

    “没有孩子,确实会觉得有些遗憾,可是无关乎后不后悔,在我心里没什么能重要到跟你相提并论。”林琅似乎不习惯于说这么肉麻的话,脸上浮起一层红晕:“人生不可能什么都得到,我觉得我得到的已经很多了,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

    他说着就轻轻笑了出来。因为面试的原因,林琅从衣着和发型上都焕然一新,看着更加文雅干净,只是年纪还轻一些,眉宇间带着大学生才有的青涩稚嫩。四月的街道,树木已经是一片鹅黄绿,大街上杨絮飘扬,天气已经有一些热了。车子进了小区,韩俊边停车边说:“这几天正好你也有时间,咱们一块出去旅游吧?”

    外头春光明媚错落,照的林琅满心欢喜。男人打开后备箱掂出一袋袋蔬菜零食,林琅接过了一袋,笑着说:“好啊,你不说我也打算五一的时候出去转转呢。”

    林琅从来没有出远门旅游过,能出门去看一看大好河山,一直是他的梦想,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因为研究生的时候成绩突出,外文又很出色,他在导师的介绍下刚跟一家外企签了约,六月份去报到,人生也算了结了一件大事,最近只是忙着做论文,时间其实还算宽裕。按照林琅的成绩,再加上韩俊的财力人脉,林琅其实是完全可以留校任教的,虽然一开始要从助教开始做起,但对韩俊而言,没有什么比学校这种环境更适合林琅的了,高志杰他们也这么想,而且他觉得凭着林琅的努力,将来升职是板上钉钉的事,他再找人跑一跑,成为讲师指日可待。林琅一开始的时候也很心动,可是有一天回来,突然就改了主意,并向f城的一家大公司递交了求职简历。

    韩俊觉得很可惜,当然愧疚和心疼更多一点,因为他们的事其实已经在f大隐隐约约地传开了,虽然只是些谣言,但敏感如林琅,还是有点不愿意承受。林琅想的更长远一些,他觉得在学校里当老师不像在公司里做事,基本上一做就是终生的职业了,长年累月下来,和同事们不可避免会熟悉起来,甚至成为朋友,他不结婚,也没有女朋友,跟韩俊的事迟早要暴露出来,这是他不愿意的,他觉得老师是一个正经传统的职业,当老师的也都是些中规中矩的人,未必能接受得了他跟韩俊的感情。这也是他之所以选择现在的这家外企的原因,他进入的这家公司属于高端企业,公司规模不大,可是分量重,里头工作的几乎全是外国人,他觉得这样的环境,他如果淡漠一点,即便在一起工作数年,彼此和同事之间也未必会那么熟识,而且他觉得外国人应该对他跟韩俊的事情更宽容一些,这些因素让他心里很踏实。

    番外 今生今世(2)

    开了房门,林琅第一件事就是上厕所,上完厕所出来,就回自己卧室睡了一觉,他现在睡觉也不喜欢穿衣服,恐怕韩俊过来闹他,顺便反手锁了门。这一觉却睡得特别沉,醒来的时候才看见外头的天色都暗了,他揉着眼坐起来,穿好衣裳打开房门,发现家里头静悄悄的,只有书房里亮着光。中午没吃饭,现在还真有点饿了,他只穿了个小短裤,上身只穿了一件休闲衫,一只手同时托着三个鸡蛋、一根大葱,呲着牙,笑着站在男人的面前:“我饿了,你给我做个大葱炒鸡蛋吧!”

    因为刚醒来没多久的原因,林琅的声音懒懒的带着小性感,请求的声音,听得韩俊骨头都要酥了,忙不迭地应着,捋着袖子从椅子上坐了起来:“现在才知道饿,两点多的时候我敲了你半天的门,也没见你答应一声。睡个觉还要防着我?”

    林琅不知道是怎么了,特别温顺,眼睛湿湿的冲他笑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今天稍咸点儿,吃了一天甜的了,我想吃咸点儿的。”

    韩俊走到门口接了他手上的东西,顺手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把我当成老妈子使了。”他说着便弯下腰来,林琅不想牺牲色相,笑着扭过头说:“干什么,赶紧去做饭。”

    “我一个大男人,整天干些老妈子的活,不得给点奖赏?”

    林琅还是不肯,扭动着就准备撤退,男人一把拉住他就在他嘴上啃了一口:“这是罚你睡觉锁门防着我。”说着又亲了一下,这才松开了他:“这是做饭的奖赏。”

    林琅靠在门上喘气,男人就笑着钻进厨房里头,不见的三年,韩俊厨艺突飞猛进,现在只要他们在家里吃,都是韩俊掌勺。三个鸡蛋太小了,韩俊又加了两个,三下五除二,金黄鲜嫩的鸡蛋出锅了,又自作主张加了两个菜一个汤。林琅窝在沙发上在看电视,一个武侠剧,扭头看到那么多的菜,说:“我今天胃口不好,吃不了这么多。”

    “小东西没良心,你饿我就不饿了?”韩俊坐下来,把筷子递给他:“怎么回事,睡了一下午,就那么困?”

    “春困吧,这两天你一直折腾我……”林琅有点不好意思,尝了尝鸡蛋花说:“有些咸。下次可以少放一点儿盐。”

    韩俊噙着笑看着他,三十岁的男人,看着更有魅力,更成熟更内敛,还更性感。林琅低头装着喝汤,红着脸说:“你别色迷迷地看着我。”

    “自己胡思乱想吧,我哪有色迷迷地看着你。”

    最近韩俊总喜欢拧着他说话。林琅实在忍不住了,想起刚才看的六大神功八大门派,就威胁他,做了个咔嚓的动作:“信不信?我一掌劈死你?”

    男人气定神闲地看了他一眼,噙着笑说:“我还真不信!”

    于是,林琅软下来。不是韩俊不信,是他确实无法下手。吃了饭他去厨房刷碗,刷好之后男人已经去洗澡了。他看了一会电视,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关了电视拿了一本杂志看起来,其实那杂志他也不太喜欢,韩俊看的都是比较乏味的报刊,他看不懂,只有那本时尚类的杂志还能看进去一点。他正看着,忽然听见浴室门响,接着就见男人一步一步朝他走了过来,笑着叫他说:“林林,抬下头。”

    第28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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