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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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照空局 作者:superpanda
第3节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
凌思凡依然是:“……”
“那个,”觉得气氛越来越不对的庄子非急于转移话题,“思凡,我最近又出版了一本作品集,出版商给我寄来了样书,你要不要看看?”
“嗯?”庄子非这么问,凌思凡自然会回答一句“好啊”,这是与人交往是基本的礼貌,再不想看也得翻翻、然后赞美对方几句。
于是,庄子非走回了主卧,将他那本摄影作品集拿给来给凌思凡看。
凌思凡看着书上的腰封,一字一字很小心地念着:“毕生以拍摄野生动物为事业的顶尖摄影师庄子非,挑选近五年的作品所合成的照片精华,展现最真实的荒野,揭开伟大自然神秘面纱……”大字下边还有小字简介“摄影师通过不同的手法发掘五光十色的世界并将其呈现给广大的读者,包括特写、剪影、航拍、水中拍摄等等,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对荒野的热情、对大自然的崇敬融入到了这些作品中,展现了当代都市中看不见的原始精神,还有在不同的世界当中所发生的故事。”
“都是出版商乱吹的,”庄子非有点不好意思了,“你不用看那些字啦。”
“简介而已,并没有说谎啊,这都是正常的。”凌思凡说,“这个年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了。”
“哦……”庄子非清楚,凌思凡就是开公司的人,肯定不会觉得有何不妥。再好的产品也需要让别人注意到,“霄凡”每年的广告费用都十分可观。
凌思凡开始翻书的内页。全彩纸张非常厚实光滑,将照片里面的动物趁得生动并且活泼,手指摸上去也异常舒服。
作品集是按照动物种类分的,排在最前边的都是鸟类摄影,第一幅似乎是群鹭静止在湖面上。照片当中,无数白鹭落在湖内,白茫茫的足足有几百只,湖水很浅,只没脚踝,清亮透彻,宛若一面大的镜子,隐隐倒映着夜晚的月光,银光流溢,而湖上方的天空中,则有一整片白颜色的影子。
凌思凡看了看照片下方介绍。介绍上说,摄影师踏入了没有人类踪迹的神秘的区域,并且见到了鹭群的奇观,照片拍摄的是某个湖泊水位突然下降、所有成群的白鹭都去争抢取食搁浅的小鱼时的情景,介绍还说这张照片动静对比、非常耐人寻味,湖面上的白鹭都在静静取食,而天上的白鹭则在继续飞翔。
“……”凌思凡这时才察觉,天上那一大片白影也是白鹭,只是因为一直在振翅,因此都变成了一个个的残影。
“这张照片我拍了十来天,都是晚上拍的,基本没怎么睡,失败了大概有几千次吧。”一边的庄子非突然说道,“想要拍摄出动态白鹭的飞行轨迹,快门速度就不能快,否则图像就会定格,可若使用慢速快门,静态白鹭又很难拍,不论哪只动上一下都会导致残影出现,无法呈现动态和静态的结合,也就不能体现我想要表达的鸟类那种在地上很静谧、在空中很迅捷的气质了。所以我一直拍,直到这一次,所有湖面上的白鹭都在曝光时间内静止着,没有一只在动,摄影就是这么回事。”
“为了一张照片,要失败几千次?”凌思凡是个很讨厌做无用功的人,只要付出精力就必须有结果。重复性的劳动,是他一直以来都极端痛恨的东西。
“是啊,”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说,“对于我非常想要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凌思凡在一瞬间感到,说着“对于我非要不可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的庄子非和平时有些不一样。思凡也知道,为了一次成功,肯失败几千次的人真的极少。
凌思凡慢慢向后翻,在“鸟类”的最后几页,他竟看见了不少企鹅的身影。
第一张是一群企鹅,似乎是帝企鹅,正围成一个圈,帮助幼崽取暖。第二张也是企鹅,幼崽躲在母亲肚子底下、两脚之间,希望能够借此抵御零下20几度的温度和每小时超过70公里的大风,母亲站姿挺拔,全力保护孩子,幼崽则是伸出半个脑袋,紧闭双眼似乎正在期望阳光早些到来。
“南极你也去过?”凌思凡问。
庄子非说:“去过好多次了。”
“……”
“企鹅们在抵御严寒以及大风,而我就在它们旁边拍摄照片。南北两极有时真的很冷,我在北极拍摄北极熊照片时,曾经听说有北极熊敲中国科考队屋子的门,希望能够进去取暖。”
“……”也对,庄子非和企鹅们肯定处于同一环境之下。可是……企鹅们都忍受不了,庄子非却忍下来了。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庄子非真是什么都能忍。
凌思凡觉得,庄子非的内心,似乎远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娇弱”,至少,凌思凡自己是绝不会总往南北极跑的,那种地方想想就很可怕,根本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接着,凌思凡又翻过鱼类、两栖,来到哺乳动物部分——哺乳动物占了作品集的一多半,食肉的勇猛,食草的讯捷,这些人类所熟悉的动物看起来要亲近得多。
照片里有狐狸、虎、狮子、豹子、熊,等等,其中一些看起来离摄影师非常地近,几乎就要凑到镜头上面。
“是特殊的相机或镜头么?”凌思凡问,“离很远之后将焦点部分放大。”
“不,就是很近。”庄子非说,“距离太远的话,机器再好也没办法拍出来很好的画质。有的时候,我和猛兽间的距离,比我现在和你之间的距离远不了多少。”
“……”
“思凡,之前我也讲过,害怕受伤的话,是得不到什么真的好东西的。我被毒蛇咬过,也被猛兽挠过,这才有了这些照片。”
“嗯,我记得。”不过,凌思凡虽然记得庄子非这话,他那时却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体会,也根本不了解“我在拍摄各种猛兽之时,为了好的照片,我要离它们非常非常近”中的“近”到底有多近。此时,看着照片,凌思凡才终于发觉,原来,是要近到这个程度。凌思凡想了下,他自己是万万不敢的。
这的确是一件十万分危险的事情,似乎一不小心就会丧命、万劫不复,凌思凡再次有一些怀疑,庄子非表面上像一个小学生,内心却是不匹配的强大,无畏艰苦,不怕受伤,并且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耐心。而他凌思凡呢,正好相反,表面上看无坚不摧,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就像一颗树一样,一边向往着高处的阳光,一边又钻进幽暗的地底。
——翻阅过庄子非新出版的作品集后,凌思凡笑着说:“我都有点想知道了,如果我去拍摄,拍出来会是什么样。”
“嗯?”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思凡,你对这个感兴趣么?那我随时都可以带着你。”
“……”凌思凡刚才其实只是习惯性恭维。
“思凡,我敢向你保证,像你这么聪明的人,一定会学得很快的,几个月就能拿出好照片。”一边说着,庄子非一边拿起了架子上的相机,“喏,你先拍个猫看一看?”
“嗯。”拍一个猫,也没什么。
凌思凡调成他常用的自动档,对准了猫,轻轻一按快门,只听“咔”地一声,快门开合之间,凌思凡的照片已经拍摄完毕。
他调到了“回看”模式,发现……照片上就是黑乎乎一团,虚得很,身体有残影,黄色的眼睛也没能定格,弯弯绕绕到处都是,弄得那猫像是长了好多眼睛一般。
“拍动物不能这样的。”庄子非说着,从凌思凡身后很自然地伸过去两只手,虚搂着凌思凡。然后,他一只手把着凌思凡的左手说“左手别握机身,这样托着镜头”,另一只手则是移到机身上拨到了s档,也就是“快门速度优先”。接着,庄子非将凌思凡的右手放在了快门按钮上边,自己的手则轻轻地是搭在他的手上,在凌思凡的耳边缓缓地说:“对于动物摄影来说,自动档是不可以的,要用‘快门速度优先’,因为,即使此刻你的拍摄对象没动,你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动。它们经常速度极快,不动则已一动惊人,动的瞬间也经常是最有价值的瞬间。你必须要做好准备,快门速度无论如何不能慢于500分之一秒……”
“……”庄子非讲什么,其实凌思凡没太听进去。被人搂在怀里,并且左右两手都被握着,对凌思凡来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他的后背很烫,手也很烫,周围空气仿佛都变得黏稠起来,让他有些窒息、想要昏厥,只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耳边庄子非还在继续说:“与风光摄影完全不同,动物摄影师宁可增大光圈或者调高iso牺牲画质导致偏色,也要保证足够快的快门速度。当然,能不牺牲画质是最好的,所以野外摄影师会比较青睐于阳光很足的天气……你知道吧?成像需要的光是固定的,曝光时间短了,进光量就要多,要么光线较强,要么增大光圈,要么提高iso……”
凌思凡依然在发呆。他一直忍不住想:庄子非这动作,莫非是故意的?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告诉自己,庄子非不会是有意搂自己的,应该只是单纯地在教自己学摄影而已……庄子非那么傻,快三十了还在当国王呢,没有这个心眼,一定是精于算计、长期与人勾心斗角的自己想得太多了。
庄子非再次出了声:“以上都是技术层面上的内容……但那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白鹭那张我就用了慢速快门。心理上的准备其实更加重要,你要记住,每种动物、甚至每个动物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习性还有特点都大相径庭,你要仔细观察它们、深入了解它们,确定它们就是你追逐的目标,然后,在清楚你想表现什么的情况下再选择合适的技巧。”
“……”凌思凡问,“所以你能了解不同的动物么?”
感觉有点神奇。在凌思凡的眼睛里,同一种类的动物全都是差不多的。
“当然,”庄子非让相机对着猫,“可能一开始还有点不行,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确信我自己可以做到,要不就可以失业了。”
“……”
“你是不是觉得我傻、很容易上别人的当?事实上并没有。我看人是非常准的。你想,连不会说话的动物我都可以读懂,明白它在看什么、明白它在想什么,怎么会看不透和我同种类的人呢?”
“……”凌思凡好像突然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只有庄子非没有被他表象蒙蔽、为什么只有庄子非知道他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瞬间,过去看起来“柔弱”的庄子非让他有些怕,他甚至感觉在对方的面前他无处可遁。
庄子非按下了快门,并且按下了“回看”键:“喏,你看,只要肯用心,多看、多听,你就可以了解全部的它,让它呈现出本来的样子,它在你的脑中会越来越清晰,而不再只是很模糊的概念。”
“……”照片上的黑猫极其可爱,是凌思凡见过的最最可爱的模样,凌思凡过去从来不知道,这只黑猫居然有这么漂亮的角度。
那边庄子非放下了相机:“最后,只有你会发现,连它自己都不清楚的它最美丽和炫目的一面。”
“……”
顿了一下,凌思凡问,“子非,你自己最满意的照片是哪一张?”他有一些好奇,这样的庄子非,会有什么自己难以超越的照片么?
庄子非却是摇摇头:“现在还不能给你看。”
“……”
“不过,那张的确是拍得最好的,因为……我对拍摄对象的感情是最深的。”
“……”
“看他看得最多,想他想得最多,那是其他所有的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的程度。”
“嗯?”不知为何,一瞬间,凌思凡就想到了庄子非钱包里那张倒扣着的相片。
☆、第13章 收购安世(十一)
一段时间之后,“逼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由于德国金融监管局和反垄断当局联邦卡特尔局均未对几家对冲基金的联合申诉做出回应,几个机构在法兰克福和汉堡两地提出了诉讼,认为“霄凡”涉嫌欺诈、误导了投资者。然而,并没有过太久,汉堡的法院就驳回了针对“霄凡”的指控,地方法官宣称,没有证据可以表明被告有欺诈的行为并故意对对冲基金施行伤害。“霄凡”的发言人也称,“霄凡”没有任何过错,对冲基金的控诉全部都是无端的指责。
“有完没完……”凌思凡揉了揉眉心。
时鹤生将一杯咖啡递给了凌思凡:“还有机构想在美国诉讼,不过因为管辖范围被驳回了,法院建议在德国打官司。”
“等到法兰克福也驳回了,应该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诈’……真是个有意思的罪名。”凌思凡笑了笑,“我从没说过我放弃收购‘安世’,也从没说过我停止了买股票,何来‘欺诈’?”
“凌总,”时鹤生说,“这一次的收购,好像从头到尾,你都没担心过。”
“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似乎没想过失败。”
凌思凡说:“是没想过。”
“哎,”时鹤生又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凌思凡的心里突然间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着眸子,说:“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时候,就体会过什么是绝望了。”在同龄人稚气未脱的年纪里,凌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战斗将会多么凄惨——它不仅仅会让人输,而且,还会在人因为一点小小的胜利沾沾自喜时,让他明白他有多么幼稚。那种无力、绝望被鲜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来都惊恐万分,挥之不去。通常来讲,输了并不可怕,即使输了,双方也应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锋,然而,当差距过于巨大时,过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话,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颜色。
“……抱歉。”
“没事,”凌思凡说,“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还不够强,所以无法让我感受大龙遭屠、无力回天之感。”商场上的对手全都是人,是人便无法摆脱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着,凌思凡便接到一个电话,一看来源,竟然又是庄子非那家伙。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
“是了……”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的衣服,一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的,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的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别说了。”
“哦……”
不过,顿了一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我有亲戚送了一件风衣给我,我穿有一点小,不如我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凌思凡说,“我不会收贵的东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钱得多。”
“放我那里也没用啊,不然,你请我吃法国大餐。”
“子非,”凌思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别把我当作小孩子。”过去,在他的头脑中,庄子非总也长不大,28了还看见可爱的东西就走不动道了,可他现在渐渐感到,庄子非似乎也把他当作一个孩子在看。这可真够可笑,商场上的对手没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认他有一种同龄人所不具备的老辣。
“我没有……”庄子非说,“那件衣服很适合你……你相信我的审美啊,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柜子里只是积灰罢了……依我们的关系,难道还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吗?”
这话可厉害了,仿佛不收就是不承认关系了,于是凌思凡只得不再说什么,对面的庄子非终于是满意了。
不过……凌思凡想,过去,并没有人发现这点,庄子非是第一个看穿了的人,从前没有人会关心他穿什么,更不会记得他几年前穿什么。
舍不得花钱吗……
他还真的是舍不得花钱,不管他有了多少钱,生活习惯都改不了,东西永远要坏掉了再扔。
他省惯了。到了今天,他还是会贪便宜买东西,经常买了便宜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得不偿失。他会后悔买了那个东西,然而下次依然还会忘了教训。
偶尔,凌思凡还会因为很少一点钱与商家起争执,比如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就“为什么我会开通了某一项一个月十块钱的服务”与对方辩论半个来小时,叫对方退钱给他。曾经有一阵子,凌思凡觉得自己挺有病,因为他的资产每分钟都增加好几十万,也就是说,他每分钟都能赚几十万块,却将半个小时在追讨几十块人民币上。不过,后来过了一小阵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钟几十万,是他手下的人给他赚的,并不是他亲自赚的,他本人在休息时间打电话给通信公司也不耽误那千八百万,完全可以打啊,从此便不再纠结了。
☆、第14章 班芙公园
也不知道与收购那阵子工作太忙了是否有关系,放松下来之后,凌思凡时常觉得全身都有点没力气。
他也有点纳闷,到底是怎么了。
这天,凌思凡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转椅上面,等待所有高管到齐开会。一般来讲,总裁总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人,但凌思凡却喜欢早一两分钟。
“哎哎哎!”连声的“哎哎哎”听上去很突兀。
“……?”凌思凡转头望向了窗口,看见时鹤生望着窗外大叫道,“谁来帮我看看,那人在干什么?”
有人闻言立即走了过去:“时总,您瞧见什么了?”
“那边似乎有一个人?我感觉有东西在晃。”时鹤生说。因为遗传的病,他的眼神很差,这种时候必须得靠别人。
“对。”方才说话的人顺着方向观察了下然后点了点头。
“可他已经在树林里边晃了好久,几分钟了,贼头贼脑,你们快告诉我他正在做啥事?”“霄凡”公司占地面积很大,几栋大楼占了整个园区,大楼间的空地栽了不少树木,既美化了工作环境,又将马路上的噪音以及烟尘隔绝开来,很多员工都很喜欢,不过,一般人平时并不会进树林里,此时有一个人一直在树林晃显得十分反常。
“不知道哎,猜不出来,但他是很可疑,一直东张西望。”另外一人答道。
说到“可疑”,连凌思凡都站起来望向外边。这是他公司的地盘,他不可能不管不顾。他走大了窗前,然而觉得窗外阳光稍微有点刺眼,于是向会议室角落内大盆盆栽的方向挪了一步,盆栽内的植物斑斑驳驳,让凌思凡漂亮的脸孔上有了一些摇曳的影。
见“老大”有动作,高管们也都纷纷站起来,一群人推挤着,共同研究树林里面的人。他们一边观察,一边交换意见,被同伴们否定的人垂头丧气,而推测被支持的则得意洋洋。新进到会议室的人见到这幅光景也连忙凑过去,询问一直都在窗前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几十个人一起说话,会议室里吵吵嚷嚷。
“行了,开会。”凌思凡说,“鹤生,你让保安过去问问。”
“好……”还没等时鹤生答应完这件事,凌思凡就听见主管市场的副总大叫了一声,“他他他他……脱裤子了!”
“……”凌思凡重新锁定了焦点——果然,那人观望半晌过后,大概觉得挺放心的,突然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把树根当成了厕所,开始清除体内垃圾。
“他……”财务副总又说,“大概是从马路那边过来的吧……想上厕所,但是我们公司进来需要门卡,他憋不住,于是走进树林解决个人问题。”
“哈哈哈哈哈哈,”有人又说,“他一定以为自己拉得很隐蔽,根本不知道有几十个人在看!”
“都看光了!”
“天啊我们公司过去到底被多少个人污染过啊?”
众人七嘴八舌地嘲笑、议论着,一直目送那人消失在视野中,凌思凡只觉得脑袋有点晕晕的。两三分钟之后,他说:“到此为止,来开会了。你们忘了来这是干什么的么?”
“是哦……”其他高管附和着说,然而明显意犹未尽。
凌思凡看了一下表——距离开会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
简直莫名其妙……凌思凡想,公司全部高管集体翘班十五分钟,拿出一天时间的三十二分之一,用来看一个奇怪的人野外上厕所。不管职位做到了多么高,不管业务能力有多么强,都他妈的还是那么爱凑热闹。
想到这里,凌思凡有一点点迁怒于时鹤生。他见时鹤生就坐在他旁边,于是皱起眉头压低声音说道,“时鹤生,你的眼睛都瞎成那样了,怎么还那么喜欢看热闹。”对于这个伙伴,凌思凡一向很少直呼其姓名,可他真的感到奇怪——自己看不清楚,便拽着别人给他讲,这是什么精神?凌思凡想不通,那些事情到底与他有何关系?
“啊,”时鹤生道,“我是喜欢看热闹啊。世界那么大,热闹那么多,我恨不得全都知道。”
“……”这句话好像应该是辞职时说?
“而且,正是因为视力不好,所有才喜欢看热闹。正常人的娱乐活动,我很多都没办法做,所以才喜欢听八卦,不然我还能干什么?凌总您肯定不明白,这是我的精神寄托。”
凌思凡说:“你可以信个教。”
“信仰不是为了摆脱无聊用的……”
“或者多加加班。”
“还加?饶了我吧,我已经加得够多了,陪老婆的时间都少了。”想了一想,时鹤生又说道,“说起来啊,我之所以爱上老婆,也是因为,别人全都敷衍了事,只有老婆,每次都认真地描述,讲得绘声绘色,让我仿佛亲眼所见。”
“……”凌思凡不理他,用修长的手指拿起材料在桌子上磕了磕,“那么就开始开会了。”
会议室里终于安静下来。
几秒之后,凌思凡又说道:“从我右手边开始一个一个汇报上周的工作,我就不点名了,有什么问题就在这里拿出来和大家讨论吧。”
“好,”时鹤生将他打印出来的东西举到了距离眼睛只有七、八厘米的地方,完全挡住了脸,“上周的事主要是有这么几件……首先,更换了数据存储供应商,费用比之前便宜了很多,但便宜的服务确实是有缺陷,数据处理速度比之前慢不少,我们重新eng了并且优化atrix,通过节省运算时间解决掉了这个问题,不过比想的要复杂,负责的组做了一年,哈哈哈哈……”他笑得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众人可以听见他笑,但看不见他如何笑,画面真的非常诡异,不过在场的人也早就习惯了聆听躲在打印纸后面的男人讲话了——因为需要打印出来,时鹤生不好将字号调得太大、印得太厚,于是每次都是使用一号字号,然后凑近了看。
……
会议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凌思凡总算掌握了上周公司所有动向。他又问了几个问题,得到答案之后布置了几个新任务,最后说了一句谢谢,便让众人都回去了。
高管们一边聊天一边往外走,凌思凡收拾了东西,打算回到总裁办公室去。
不过,当凌思凡从椅子上站起身时,却是突然感到失了力气,竟然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
“凌总,怎么了?”时鹤生问。
“……没。”凌思凡稍微准备了一下,双腿使了不少劲儿,这回终于是起来了,只是依然有点困难。
时鹤生好像察觉了什么,伸手扶了凌思凡下。
“算了,”凌思凡说,“你自己还要人扶呢,不要再架着个我了。”
“凌总,boss,你没事吧?”他有一点担心。
“不知道,最近总没力气,大概有一周了。”不是那种劳累时的疲乏、身体犯懒,而是真的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脑袋也木木的,但站都站不起来还是第一次。
“那怎么办?”
凌思凡说,“鹤生,这样,我下午离开下,去医院检查下。”凌思凡爱省钱、也喜欢省时间,不过有一样东西他从来不省,就是检查身体。父母全都早逝,凌思凡本身对检查身体还是很看重的,甚至有些草木皆兵,每次有一点点不太舒服就要跑趟医院。
“成。”时鹤生说。
……
就这么着,凌思凡去看了医生。
身体检查的结果是:贫血,其他指标都挺正常。
不过,放下了心的凌思凡没有想到,他吃了药,打了几针,还输了血,但几天后贫血的症状却没减轻多少,有好几次起床或者起身都感到了吃力。
“保险起见……”医生说道,“做一个骨穿吧,骨髓穿刺。”
“嗯?”
“就是采一小滴骨髓液,一般对身体不会有损伤的。”
“我知道,”凌思凡问,“不过,有必要么?”
“不是你要知道原因?想要查明病因的话,肯定要做这个检查,看看造血是否正常。”
“好吧,做吧。”对于身体检查,凌思凡一向都不怕。受点罪是小事,确保安全才最重要。
“那就预约一下。”医生继续说道,“到时和家人一起来。”
“家人?”凌思凡问,“我自己来不行?”
“这……”
凌思凡明白了。他表情很冷静,“万一有点什么问题,你告诉我本人就好。”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家人,即使有,他也不喜欢别人做决定。
“哎,”医生又道,“不管怎么说吧,骨穿,家人陪着更好。”
“……好吧。”凌思凡也不坚持了。
“那和妻子一起过来?还是父亲或者母亲?”医生随口问道。
“都不是,”凌思凡犹豫了一下,搜索遍了他的脑袋,“我……会和一个叫庄子非的人一起过来。”
☆、第15章 班芙公园(二)
知道凌思凡要做骨髓穿刺时,庄子非风一般地冲进了病房。
“思、思凡……”他说,“你怎么了?”
“没什么啊,有些贫血。”凌思凡道,“做个检查,以防万一。”
“万、万一是什么……”
“贫血非常严重,治疗效果不好,医生担心是ds,所以骨穿看看基因是否异常。”凌思凡用电脑搜了一下然后调转方向给庄子非看,“就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是由于骨髓的造血干细胞无效性增生所导致的,造血病态,无序又无规则,数量和质量都不行,需要频繁输血,最后造血干细胞可能会衰竭,三分之一的人会因感染、出血等等死亡,三分之一会发展为白血病,还有三分之一命大的终生依靠输血生存。”
庄子非一听就傻了:“不……不要啊……”
他的眼瞳瞬间变得湿漉漉的,好像有晶亮的东西正在乱滚。
“……你哭什么啊?”
“我没有哭……”
凌思凡仔细看了看庄子非。虽然并没有眼泪掉下来,但是眼睛水灵得很不正常,明显就是有层薄雾在那。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你不要慌,还没怎么,现在乱想也没有用,也许根本没什么事。”凌思凡从来都不会为不确定的未来而苦恼。“虚惊一场”固然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词语,但它同时也说明了人将时间、心思用在了没有回报的事情上面,属于无用功的一种。
“嗯……”虽然应了句“嗯”,可实际上庄子非的担心、着急一点都没减少。
“你吃午饭了吗?”
“没时间弄,吃了几根萝卜就过来了。”
“又是萝卜……”凌思凡问,“你属兔的?”
“我属龙啊。”
“……”
庄子非说:“萝卜……萝卜谁都喜欢。”小学时,因为喜欢吃胡萝卜,庄子非的奶奶便笑他是兔子国的国王,最喜欢兔子的他听了心里挺美的,回家还跟父母学话,从此也经常自称是兔子国国王。
“我就讨厌。”凌思凡说。他对食物不是很感兴趣,硬是要说的话,就只喜欢肉和鱼等荤菜。
“你……”庄子非说,“你怎么能讨厌它呢?”你可是皇后啊,要做出表率的。
“嗯?”
“算了……”庄子非说,“讨厌就讨厌吧,讨厌也没关系。思凡,你好好地休息,我去医生那里。”他得问问医生,凌思凡的身体到底有碍无碍。之前医生一直以为他们两个人是兄弟,还问庄子非“患者是你哥哥还是弟弟啊”,庄子非憋了好半天,最后才吭哧出来一句“他是我同学”,同时心里觉得可悲哀可悲哀的了。他那么喜欢凌思凡,那么想要成为他的“家人”,但对别人也只能说“他是我的同学”而已,这样状况看似无法改变,也许自己会在想念当中终此一生,直到闭上眼那一刻才能真正放下几十年的执念。
“……随便你吧。”凌思凡说。
……
正式检查时有局部麻醉,凌思凡并没有觉得非常难受,只有种酸酸涨涨的感觉,不过等到晚上麻药劲儿过了,他就感到有些疼了。这种检查,虽说一般不会对身体有害处,可是毕竟也是碰到了脊髓液,不可能像皮下静脉抽血一样简单。
更加郁闷的是,他对麻药还有一点过敏,一直吐个不停,吐到最后嘴里全是苦的味道,他很讨厌狼狈不堪的自己。
庄子非一直都在他身边,拍他的背,帮他刷盆,还有端着杯水给他漱口。
凌思凡心里有一些很异样的感觉。已经很多年了,他没有这种被另一人细心地照料。他从小便勤做家务帮着妈妈维持家庭,后来更是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的母亲。那时真的太累,有时母亲怕他太过辛苦影响学习,即使痛得整夜失眠也忍着不发出半句呻吟,可凌思凡却能听见母亲为了舒服一点一直不停变换姿势、起来又坐下,平卧又侧躺。再后来,寄人篱下之后,为了能在亲戚家里长期住下,他一有时间就帮着收拾屋子,不舒服时会自己去医院检查,从来不敢麻烦什么人。被人这样捧着,是20年前的事情了。
“好了思凡,”庄子非说,“你继续休息吧,我去洗衣服了,刚才洗到一半,我过去洗完它。”
“衣服?”凌思凡问,“什么衣服?你还带了衣服来了?你不是今天才来么?”
庄子非傻头傻脑地道:“是你的衣服呀。”
“我有什么衣服?”这间医院规定患者必须穿病号服,如果穿太脏了可以叫护士换一套,旧的直接放在洗衣间里就好,并什么时间衣服需要别人帮着洗。
然而,仅仅过了两秒,凌思凡就想起来了。他的脸色变了,心中感觉不妙地问:“不会是……”
“嗯。”庄子非倒是大大方方的,“我见有内裤被丢在洗衣盆里,所以替你洗了,医生已经说了你要多多休息。”
“我根本就没事,自己弄就行了!”即使是凌思凡,也忍不住怒了,“只是吐得厉害,所以才放一下……!”庄子非给他洗内裤……想想就觉得要爆炸。
没错,检查结果已经出来,结果显示基因正常,粒细胞、红细胞、巨核细胞、造血面积、免疫分型、染色体、基因突变筛查等等数据都没问题。
凌思凡后来和医生说起他有些浅表性胃炎。医生觉得,凌思凡的浅表性胃炎应该和贫血有些关系,是胃炎导致了他对营养以及药物的吸收不好,并且给凌思凡开了一些针剂。凌思凡是感觉,似乎……对于贫血来说,可以口服的话,就不提倡肌肉注射。医生让他多多休息,暂时不要拼命工作,还对他很认真地说:“你的贫血太严重了。营养不良,加上胃炎,再加休息不好压力过大免疫系统紊乱,就这样了,一定要改,必须好好歇上一歇。”医生叫他在医院住上几天,观察一下治疗效果,看需不需要进一步检查,不过也答应了只要好转便可出院。
“我……”被凌思凡凶了,庄子非很委屈。
“以后别做这种事情,”凌思凡说,“你不知道干净或脏?”感谢的话,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庄子非垂着头,因为被骂而不开心:“我不觉得你屁股脏……”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翻身从床上爬起来,“你放那吧,我自己来。”
“……哦。”庄子非见凌思凡要起身,连忙伸手扶了凌思凡一下,接着他就两手虚搂,跟在后边亦步亦趋,生怕凌思凡会跌倒一般。
凌思凡吐得是不成人形,他先没管内裤,而是漱了口接着刷了牙,又洗了脸和脚,最后才慢吞吞地将东西给洗完了,而整个过程中,庄子非都在门口盯着看,这让凌思凡感到很尴尬。他忍不住说道:“我没事的,只是贫血。”
“可你在公司时都没能站起来……”庄子非说。
“那时我疏忽了,现在知道自己身体状况,小心点就行了,根本没有到那程度。”
“我还是陪你一夜吧,你今夜可能还要吐,有我帮忙会好一些……而且,你还没有开始打针,身体还是没有力气,我不放心你自己睡。”
“……那谢谢你。”凌思凡也不再坚持了,一步一步挪回了病床,“那我让医生把陪护床打开吧。”凌思凡在住的单间只有一张病床,陪护床白天被锁着,只有夜晚才能请人将它打开睡人。
病房并非全黑,走廊上的灯光隐隐地透进了房间。凌思凡闭着眼,等到真正入睡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他平时总是忙到一点之后才休息,十二点之前真的很难有困意,何况还是在陌生的床上,让他的心里有不安全感,周围也不够黑,旁边还有个人。
不过,让凌思凡暴躁的是,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他刚刚入眠了不到十五分钟,就感觉脸颊上有一点痒痒的,仿佛有一个小飞虫落在上面,又好像是什么动物在轻抚他。
从没有人敢碰他脸,凌思凡“唰”地一下就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就看见庄子非一脸痴迷地在用手指背面轻轻摩挲着他。
凌思凡:“……”
“……”庄子非睁大了眼睛,表情全是惊慌失措,“我……我……”他触电一般地缩回了手,藏在身后,仿佛一个被班主任罚背过手去的一年级小学生。
庄子非有时胆子真的挺大的……凌思凡想,和他的外表其实有点不一样。他顿了顿,还是感到不能纵容对方这种出格行为,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刚才在摸我脸么?”
庄子非:“……嘤!”
☆、第16章 班芙公园(三)
看来真的是在摸他的脸……一时之间,连凌思凡都不知道他应该有什么反应。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庄子非弱弱地问了句:“思凡……你生气了?”
“……”半晌之后,凌思凡才叹了口气,“再有下次,就生气了。”他能有什么样的反应呢?难道因为被“好朋友”摸了一下,就觉得自己失去了纯洁与之绝交?
“我不敢了……”
“……”
“我真的不敢了……”
庄子费想编个理由,说方才凌思凡的脸上有东西,或者说自己只是随手摸了下,但他根本说不出口。
“子非,”凌思凡继续说,“也许是我性格缺陷,我无法想象去爱一个人,也无法想象有别人爱我,我相信与人在一起是不安全和不稳固的。”和另外一个人相处之时,他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人。他就像是被封在了冰块中一般,看不见人,也感觉不到任何的联系。
凌思凡觉得自己的状态挺好。在凌思凡眼中看来,虽然看起来都是不喜欢与人交往,但“孤独”和“抑郁”是有本质区别的,“孤独”象征着自我的回归,而“抑郁”则是失去了希望。
这其实是挺奇怪的。他看过cacioppo和patrick的书,书上面说,孤独感与遗传关系很大,它决定了一个人天生对孤独有多少耐受性。然而,他的父母都是外向的人,倾向于从社会互动当中得到能量,二十二岁就结婚了,婚后也每周都会与亲戚见面,凌思凡呢,却是完全相反,每次与人交往都会引发他的一阵烦躁。
还有一个叫kapn的家伙曾说,孤独感是一种对过去的渴望,并将之称为“病理性怀旧”,认为孤独者失去了对自身的一部分幻想。凌思凡觉得倒也有可能,他的确是想象不出在现在这样的时候与原本陌生的人互相依托彼此交心能给他带去什么新的幸福。他只信钱,不相信人,认为只有自己才会对自己好。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周围人对他敬畏又奉承,但绝对不会在他失势后帮助他,所以他应做的事情就是保持强大,为此他要十分努力,并没有时间可以用来浪费在“培养感情并且指望对方永远值得依靠”这种没什么准头的事情上。至于事业或生活当中的小事,他现在的朋友圈就足够应付了,凌思凡觉得自己很理性。
见庄子非不再说话,凌思凡又继续说道:“明白的话,就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吧。”其实凌思凡有一些疑惑,不知道庄子非到底喜欢自己什么。
“不……”庄子非有种小孩子似的执拗,“可……可能以后你会改变想法呢?这人生啊,就像是一盘各种陷都混在一起的饺子,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会是什么口味的……”
“手艺很差的人,包出来的饺子,总归不会好吃,不如改吃别的。”凌思凡话接得很快。
“可我就想吃你包出来的饺子。”庄子非回得也很快。
“……”见庄子非这样,凌思凡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住在医院里,你家猫怎么样?”
“猫……”庄子非说,“表姐在帮我养。”
“它不闹么?”
凌思凡知道猫有多黏庄子非。就连庄子非上厕所,黑猫也要跳上马桶挤在他的身后跟他一起蹲马桶上。庄子非本身就高高大大,身高有186厘米,后边还有一只长长的足足有十四斤的黑猫,想想就很诡异。
还有,听庄子非说,自从前几天庄子非在自家前院看见了野猫并吓退了对方,黑猫就像疯了一样,总是怀疑有别的猫入侵了它的领地,在前窗与后窗之间哒哒哒走,仿佛猫将军般一刻不离窗前,还嗷呜嗷呜叫,用爪子拍纱窗,闹人得很,把庄子非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庄子非试了很多种网上教的方法却全都不好用,最后偶然发现,其实,只要他自己不在一楼待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因为黑猫一定会在“看守领地”以及“和庄子非黏在一起”当中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刚听到故事时凌思凡还觉得稍微有点惊讶,因为就在几个月前,它还是只怂猫,只要有野猫出现在玻璃门外,它就吓得抱头鼠窜躲在桌脚。有一次庄子非带它出去摆弄花草,干完活儿后一回头,正好看见一个黑影跳出篱笆玩耍去了,他没想到猫会离开,连忙放下手中工具奔向门口,却冷不防看见一个家伙缩在墙壁瑟瑟发抖,定睛一瞧,发现那只怂的才是他的——没有想到……几月不见,已经敢和野猫争地盘了。
“还行,它对我姐也挺好的,也黏,其实没有什么节操。”庄子非回答道,“刚才我姐姐问,他怎么不睡觉,我说它在陪你,我姐姐不相信。”
“是在陪啊,”凌思凡笑着道,“它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陪它。”
庄子非小声说:“我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需要……好长时间看不见我,你也没有关系……”在庄子非心里,自己喜欢的人就仿佛是窖中陈年的酒,只是靠近了用鼻尖嗅嗅醇香就该知足。他希望能和凌思凡一起走遍世界山川,感受鲜花布锦、异草喷香,让那个人能真正地快乐,即使对方一辈子都不会爱他。只是有的时候,心里想得狠了,还是想要尝尝,并在心里幻想那酒该会是怎样的清冽。
“……”
“算了思凡,”庄子非把手塞在俩膝盖中间,“你快接着睡吧,我向老天发誓,绝对不碰你了,否则就是小狗。”
“你都是兔子了,当狗也差不多。”
“那怎么能一样……国王被迫更换国籍是深入骨髓的耻辱。”如果不是山河破碎,沦为了狗国殖民地,国王怎么会变成狗?
“……”
“我是开玩笑的……你不要这表情……”
“……嗯。”凌思凡觉得,由于年龄原因,庄子非没办法再自称兔子国国王,但他心里似乎一直都放不下……
想着想着,凌思凡便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这回,他没有再感到有飞虫落在他的脸上,只是总是觉得有道视线一直注视着他,那目光很温暖,并没有攻击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凌思凡竟然还是睡着了,并没有什么不安或焦躁,只是,就连在睡梦中,他都梦见有一只巨大的雪白兔子蹲在旁边盯着他看。
……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醒来时庄子非还在睡,而且睡得正酣。
保洁的人六点刚过就开始打扫房间了,凌思凡实在没办法再睡,但庄子非却是翻个了身,丝毫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凌思凡又有点羡慕。庄子非真的是没心没肺,总是一副很幸福的样子。
一直到了八点,护士进屋开始给药,庄子非才睡眼惺忪地坐起来。此时窗外已经很亮,太阳悬于空中,繁华的城市轻轻挪动着庞大的肢体,夜晚归于沉寂的血液又重新奔腾,洪流一般穿梭于万千条纵横交错的道路中。
“打肌肉针。”护士说道。
“……”
“露出胳膊。”
“唔,”庄子非问,“不是扎屁股吗?”一边说着,他一边还往他说的特殊部位仔细扫了一眼。
“……”凌思凡想:那个失望的语气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你就那么想看我的屁股?一想到庄子非对自己屁股好奇的原因,凌思凡就一阵失语。
“……不是,是扎胳膊。”护士说着,便捞起凌思凡的胳膊,将针头轻轻地推进了凌思凡的右臂。她极其缓慢地推着,一针肌肉注射至少打了五分来钟。她一边打,一边解释了下:“这个必须得慢点来,不然副反应很严重。”
“嗯,我没问题。”凌思凡说。
弄完之后,护士又给凌思凡挂上了点滴。
一手连着点滴,被肌肉注射的那只手臂又被迫伸直了让庄子非帮他用棉签按着针孔,凌思凡也做不了事,百无聊赖地看着对面的庄子非:“你早上睡得还真够死的。”
“是啊,”庄子非显然把凌思凡的话当成了夸奖,得意洋洋地附和着凌思凡,“我睡觉的能力很强。”
“……”还“睡觉的能力很强”……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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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
凌思凡依然是:“……”
“那个,”觉得气氛越来越不对的庄子非急于转移话题,“思凡,我最近又出版了一本作品集,出版商给我寄来了样书,你要不要看看?”
“嗯?”庄子非这么问,凌思凡自然会回答一句“好啊”,这是与人交往是基本的礼貌,再不想看也得翻翻、然后赞美对方几句。
于是,庄子非走回了主卧,将他那本摄影作品集拿给来给凌思凡看。
凌思凡看着书上的腰封,一字一字很小心地念着:“毕生以拍摄野生动物为事业的顶尖摄影师庄子非,挑选近五年的作品所合成的照片精华,展现最真实的荒野,揭开伟大自然神秘面纱……”大字下边还有小字简介“摄影师通过不同的手法发掘五光十色的世界并将其呈现给广大的读者,包括特写、剪影、航拍、水中拍摄等等,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对荒野的热情、对大自然的崇敬融入到了这些作品中,展现了当代都市中看不见的原始精神,还有在不同的世界当中所发生的故事。”
“都是出版商乱吹的,”庄子非有点不好意思了,“你不用看那些字啦。”
“简介而已,并没有说谎啊,这都是正常的。”凌思凡说,“这个年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了。”
“哦……”庄子非清楚,凌思凡就是开公司的人,肯定不会觉得有何不妥。再好的产品也需要让别人注意到,“霄凡”每年的广告费用都十分可观。
凌思凡开始翻书的内页。全彩纸张非常厚实光滑,将照片里面的动物趁得生动并且活泼,手指摸上去也异常舒服。
作品集是按照动物种类分的,排在最前边的都是鸟类摄影,第一幅似乎是群鹭静止在湖面上。照片当中,无数白鹭落在湖内,白茫茫的足足有几百只,湖水很浅,只没脚踝,清亮透彻,宛若一面大的镜子,隐隐倒映着夜晚的月光,银光流溢,而湖上方的天空中,则有一整片白颜色的影子。
凌思凡看了看照片下方介绍。介绍上说,摄影师踏入了没有人类踪迹的神秘的区域,并且见到了鹭群的奇观,照片拍摄的是某个湖泊水位突然下降、所有成群的白鹭都去争抢取食搁浅的小鱼时的情景,介绍还说这张照片动静对比、非常耐人寻味,湖面上的白鹭都在静静取食,而天上的白鹭则在继续飞翔。
“……”凌思凡这时才察觉,天上那一大片白影也是白鹭,只是因为一直在振翅,因此都变成了一个个的残影。
“这张照片我拍了十来天,都是晚上拍的,基本没怎么睡,失败了大概有几千次吧。”一边的庄子非突然说道,“想要拍摄出动态白鹭的飞行轨迹,快门速度就不能快,否则图像就会定格,可若使用慢速快门,静态白鹭又很难拍,不论哪只动上一下都会导致残影出现,无法呈现动态和静态的结合,也就不能体现我想要表达的鸟类那种在地上很静谧、在空中很迅捷的气质了。所以我一直拍,直到这一次,所有湖面上的白鹭都在曝光时间内静止着,没有一只在动,摄影就是这么回事。”
“为了一张照片,要失败几千次?”凌思凡是个很讨厌做无用功的人,只要付出精力就必须有结果。重复性的劳动,是他一直以来都极端痛恨的东西。
“是啊,”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说,“对于我非常想要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凌思凡在一瞬间感到,说着“对于我非要不可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的庄子非和平时有些不一样。思凡也知道,为了一次成功,肯失败几千次的人真的极少。
凌思凡慢慢向后翻,在“鸟类”的最后几页,他竟看见了不少企鹅的身影。
第一张是一群企鹅,似乎是帝企鹅,正围成一个圈,帮助幼崽取暖。第二张也是企鹅,幼崽躲在母亲肚子底下、两脚之间,希望能够借此抵御零下20几度的温度和每小时超过70公里的大风,母亲站姿挺拔,全力保护孩子,幼崽则是伸出半个脑袋,紧闭双眼似乎正在期望阳光早些到来。
“南极你也去过?”凌思凡问。
庄子非说:“去过好多次了。”
“……”
“企鹅们在抵御严寒以及大风,而我就在它们旁边拍摄照片。南北两极有时真的很冷,我在北极拍摄北极熊照片时,曾经听说有北极熊敲中国科考队屋子的门,希望能够进去取暖。”
“……”也对,庄子非和企鹅们肯定处于同一环境之下。可是……企鹅们都忍受不了,庄子非却忍下来了。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庄子非真是什么都能忍。
凌思凡觉得,庄子非的内心,似乎远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娇弱”,至少,凌思凡自己是绝不会总往南北极跑的,那种地方想想就很可怕,根本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接着,凌思凡又翻过鱼类、两栖,来到哺乳动物部分——哺乳动物占了作品集的一多半,食肉的勇猛,食草的讯捷,这些人类所熟悉的动物看起来要亲近得多。
照片里有狐狸、虎、狮子、豹子、熊,等等,其中一些看起来离摄影师非常地近,几乎就要凑到镜头上面。
“是特殊的相机或镜头么?”凌思凡问,“离很远之后将焦点部分放大。”
“不,就是很近。”庄子非说,“距离太远的话,机器再好也没办法拍出来很好的画质。有的时候,我和猛兽间的距离,比我现在和你之间的距离远不了多少。”
“……”
“思凡,之前我也讲过,害怕受伤的话,是得不到什么真的好东西的。我被毒蛇咬过,也被猛兽挠过,这才有了这些照片。”
“嗯,我记得。”不过,凌思凡虽然记得庄子非这话,他那时却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体会,也根本不了解“我在拍摄各种猛兽之时,为了好的照片,我要离它们非常非常近”中的“近”到底有多近。此时,看着照片,凌思凡才终于发觉,原来,是要近到这个程度。凌思凡想了下,他自己是万万不敢的。
这的确是一件十万分危险的事情,似乎一不小心就会丧命、万劫不复,凌思凡再次有一些怀疑,庄子非表面上像一个小学生,内心却是不匹配的强大,无畏艰苦,不怕受伤,并且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耐心。而他凌思凡呢,正好相反,表面上看无坚不摧,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就像一颗树一样,一边向往着高处的阳光,一边又钻进幽暗的地底。
——翻阅过庄子非新出版的作品集后,凌思凡笑着说:“我都有点想知道了,如果我去拍摄,拍出来会是什么样。”
“嗯?”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思凡,你对这个感兴趣么?那我随时都可以带着你。”
“……”凌思凡刚才其实只是习惯性恭维。
“思凡,我敢向你保证,像你这么聪明的人,一定会学得很快的,几个月就能拿出好照片。”一边说着,庄子非一边拿起了架子上的相机,“喏,你先拍个猫看一看?”
“嗯。”拍一个猫,也没什么。
凌思凡调成他常用的自动档,对准了猫,轻轻一按快门,只听“咔”地一声,快门开合之间,凌思凡的照片已经拍摄完毕。
他调到了“回看”模式,发现……照片上就是黑乎乎一团,虚得很,身体有残影,黄色的眼睛也没能定格,弯弯绕绕到处都是,弄得那猫像是长了好多眼睛一般。
“拍动物不能这样的。”庄子非说着,从凌思凡身后很自然地伸过去两只手,虚搂着凌思凡。然后,他一只手把着凌思凡的左手说“左手别握机身,这样托着镜头”,另一只手则是移到机身上拨到了s档,也就是“快门速度优先”。接着,庄子非将凌思凡的右手放在了快门按钮上边,自己的手则轻轻地是搭在他的手上,在凌思凡的耳边缓缓地说:“对于动物摄影来说,自动档是不可以的,要用‘快门速度优先’,因为,即使此刻你的拍摄对象没动,你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动。它们经常速度极快,不动则已一动惊人,动的瞬间也经常是最有价值的瞬间。你必须要做好准备,快门速度无论如何不能慢于500分之一秒……”
“……”庄子非讲什么,其实凌思凡没太听进去。被人搂在怀里,并且左右两手都被握着,对凌思凡来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他的后背很烫,手也很烫,周围空气仿佛都变得黏稠起来,让他有些窒息、想要昏厥,只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耳边庄子非还在继续说:“与风光摄影完全不同,动物摄影师宁可增大光圈或者调高iso牺牲画质导致偏色,也要保证足够快的快门速度。当然,能不牺牲画质是最好的,所以野外摄影师会比较青睐于阳光很足的天气……你知道吧?成像需要的光是固定的,曝光时间短了,进光量就要多,要么光线较强,要么增大光圈,要么提高iso……”
凌思凡依然在发呆。他一直忍不住想:庄子非这动作,莫非是故意的?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告诉自己,庄子非不会是有意搂自己的,应该只是单纯地在教自己学摄影而已……庄子非那么傻,快三十了还在当国王呢,没有这个心眼,一定是精于算计、长期与人勾心斗角的自己想得太多了。
庄子非再次出了声:“以上都是技术层面上的内容……但那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白鹭那张我就用了慢速快门。心理上的准备其实更加重要,你要记住,每种动物、甚至每个动物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习性还有特点都大相径庭,你要仔细观察它们、深入了解它们,确定它们就是你追逐的目标,然后,在清楚你想表现什么的情况下再选择合适的技巧。”
“……”凌思凡问,“所以你能了解不同的动物么?”
感觉有点神奇。在凌思凡的眼睛里,同一种类的动物全都是差不多的。
“当然,”庄子非让相机对着猫,“可能一开始还有点不行,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确信我自己可以做到,要不就可以失业了。”
“……”
“你是不是觉得我傻、很容易上别人的当?事实上并没有。我看人是非常准的。你想,连不会说话的动物我都可以读懂,明白它在看什么、明白它在想什么,怎么会看不透和我同种类的人呢?”
“……”凌思凡好像突然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只有庄子非没有被他表象蒙蔽、为什么只有庄子非知道他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瞬间,过去看起来“柔弱”的庄子非让他有些怕,他甚至感觉在对方的面前他无处可遁。
庄子非按下了快门,并且按下了“回看”键:“喏,你看,只要肯用心,多看、多听,你就可以了解全部的它,让它呈现出本来的样子,它在你的脑中会越来越清晰,而不再只是很模糊的概念。”
“……”照片上的黑猫极其可爱,是凌思凡见过的最最可爱的模样,凌思凡过去从来不知道,这只黑猫居然有这么漂亮的角度。
那边庄子非放下了相机:“最后,只有你会发现,连它自己都不清楚的它最美丽和炫目的一面。”
“……”
顿了一下,凌思凡问,“子非,你自己最满意的照片是哪一张?”他有一些好奇,这样的庄子非,会有什么自己难以超越的照片么?
庄子非却是摇摇头:“现在还不能给你看。”
“……”
“不过,那张的确是拍得最好的,因为……我对拍摄对象的感情是最深的。”
“……”
“看他看得最多,想他想得最多,那是其他所有的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的程度。”
“嗯?”不知为何,一瞬间,凌思凡就想到了庄子非钱包里那张倒扣着的相片。
☆、第13章 收购安世(十一)
一段时间之后,“逼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由于德国金融监管局和反垄断当局联邦卡特尔局均未对几家对冲基金的联合申诉做出回应,几个机构在法兰克福和汉堡两地提出了诉讼,认为“霄凡”涉嫌欺诈、误导了投资者。然而,并没有过太久,汉堡的法院就驳回了针对“霄凡”的指控,地方法官宣称,没有证据可以表明被告有欺诈的行为并故意对对冲基金施行伤害。“霄凡”的发言人也称,“霄凡”没有任何过错,对冲基金的控诉全部都是无端的指责。
“有完没完……”凌思凡揉了揉眉心。
时鹤生将一杯咖啡递给了凌思凡:“还有机构想在美国诉讼,不过因为管辖范围被驳回了,法院建议在德国打官司。”
“等到法兰克福也驳回了,应该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诈’……真是个有意思的罪名。”凌思凡笑了笑,“我从没说过我放弃收购‘安世’,也从没说过我停止了买股票,何来‘欺诈’?”
“凌总,”时鹤生说,“这一次的收购,好像从头到尾,你都没担心过。”
“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似乎没想过失败。”
凌思凡说:“是没想过。”
“哎,”时鹤生又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凌思凡的心里突然间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着眸子,说:“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时候,就体会过什么是绝望了。”在同龄人稚气未脱的年纪里,凌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战斗将会多么凄惨——它不仅仅会让人输,而且,还会在人因为一点小小的胜利沾沾自喜时,让他明白他有多么幼稚。那种无力、绝望被鲜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来都惊恐万分,挥之不去。通常来讲,输了并不可怕,即使输了,双方也应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锋,然而,当差距过于巨大时,过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话,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颜色。
“……抱歉。”
“没事,”凌思凡说,“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还不够强,所以无法让我感受大龙遭屠、无力回天之感。”商场上的对手全都是人,是人便无法摆脱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着,凌思凡便接到一个电话,一看来源,竟然又是庄子非那家伙。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
“是了……”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的衣服,一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的,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的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别说了。”
“哦……”
不过,顿了一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我有亲戚送了一件风衣给我,我穿有一点小,不如我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凌思凡说,“我不会收贵的东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钱得多。”
“放我那里也没用啊,不然,你请我吃法国大餐。”
“子非,”凌思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别把我当作小孩子。”过去,在他的头脑中,庄子非总也长不大,28了还看见可爱的东西就走不动道了,可他现在渐渐感到,庄子非似乎也把他当作一个孩子在看。这可真够可笑,商场上的对手没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认他有一种同龄人所不具备的老辣。
“我没有……”庄子非说,“那件衣服很适合你……你相信我的审美啊,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柜子里只是积灰罢了……依我们的关系,难道还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吗?”
这话可厉害了,仿佛不收就是不承认关系了,于是凌思凡只得不再说什么,对面的庄子非终于是满意了。
不过……凌思凡想,过去,并没有人发现这点,庄子非是第一个看穿了的人,从前没有人会关心他穿什么,更不会记得他几年前穿什么。
舍不得花钱吗……
他还真的是舍不得花钱,不管他有了多少钱,生活习惯都改不了,东西永远要坏掉了再扔。
他省惯了。到了今天,他还是会贪便宜买东西,经常买了便宜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得不偿失。他会后悔买了那个东西,然而下次依然还会忘了教训。
偶尔,凌思凡还会因为很少一点钱与商家起争执,比如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就“为什么我会开通了某一项一个月十块钱的服务”与对方辩论半个来小时,叫对方退钱给他。曾经有一阵子,凌思凡觉得自己挺有病,因为他的资产每分钟都增加好几十万,也就是说,他每分钟都能赚几十万块,却将半个小时在追讨几十块人民币上。不过,后来过了一小阵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钟几十万,是他手下的人给他赚的,并不是他亲自赚的,他本人在休息时间打电话给通信公司也不耽误那千八百万,完全可以打啊,从此便不再纠结了。
☆、第14章 班芙公园
也不知道与收购那阵子工作太忙了是否有关系,放松下来之后,凌思凡时常觉得全身都有点没力气。
他也有点纳闷,到底是怎么了。
这天,凌思凡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转椅上面,等待所有高管到齐开会。一般来讲,总裁总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人,但凌思凡却喜欢早一两分钟。
“哎哎哎!”连声的“哎哎哎”听上去很突兀。
“……?”凌思凡转头望向了窗口,看见时鹤生望着窗外大叫道,“谁来帮我看看,那人在干什么?”
有人闻言立即走了过去:“时总,您瞧见什么了?”
“那边似乎有一个人?我感觉有东西在晃。”时鹤生说。因为遗传的病,他的眼神很差,这种时候必须得靠别人。
“对。”方才说话的人顺着方向观察了下然后点了点头。
“可他已经在树林里边晃了好久,几分钟了,贼头贼脑,你们快告诉我他正在做啥事?”“霄凡”公司占地面积很大,几栋大楼占了整个园区,大楼间的空地栽了不少树木,既美化了工作环境,又将马路上的噪音以及烟尘隔绝开来,很多员工都很喜欢,不过,一般人平时并不会进树林里,此时有一个人一直在树林晃显得十分反常。
“不知道哎,猜不出来,但他是很可疑,一直东张西望。”另外一人答道。
说到“可疑”,连凌思凡都站起来望向外边。这是他公司的地盘,他不可能不管不顾。他走大了窗前,然而觉得窗外阳光稍微有点刺眼,于是向会议室角落内大盆盆栽的方向挪了一步,盆栽内的植物斑斑驳驳,让凌思凡漂亮的脸孔上有了一些摇曳的影。
见“老大”有动作,高管们也都纷纷站起来,一群人推挤着,共同研究树林里面的人。他们一边观察,一边交换意见,被同伴们否定的人垂头丧气,而推测被支持的则得意洋洋。新进到会议室的人见到这幅光景也连忙凑过去,询问一直都在窗前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几十个人一起说话,会议室里吵吵嚷嚷。
“行了,开会。”凌思凡说,“鹤生,你让保安过去问问。”
“好……”还没等时鹤生答应完这件事,凌思凡就听见主管市场的副总大叫了一声,“他他他他……脱裤子了!”
“……”凌思凡重新锁定了焦点——果然,那人观望半晌过后,大概觉得挺放心的,突然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把树根当成了厕所,开始清除体内垃圾。
“他……”财务副总又说,“大概是从马路那边过来的吧……想上厕所,但是我们公司进来需要门卡,他憋不住,于是走进树林解决个人问题。”
“哈哈哈哈哈哈,”有人又说,“他一定以为自己拉得很隐蔽,根本不知道有几十个人在看!”
“都看光了!”
“天啊我们公司过去到底被多少个人污染过啊?”
众人七嘴八舌地嘲笑、议论着,一直目送那人消失在视野中,凌思凡只觉得脑袋有点晕晕的。两三分钟之后,他说:“到此为止,来开会了。你们忘了来这是干什么的么?”
“是哦……”其他高管附和着说,然而明显意犹未尽。
凌思凡看了一下表——距离开会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
简直莫名其妙……凌思凡想,公司全部高管集体翘班十五分钟,拿出一天时间的三十二分之一,用来看一个奇怪的人野外上厕所。不管职位做到了多么高,不管业务能力有多么强,都他妈的还是那么爱凑热闹。
想到这里,凌思凡有一点点迁怒于时鹤生。他见时鹤生就坐在他旁边,于是皱起眉头压低声音说道,“时鹤生,你的眼睛都瞎成那样了,怎么还那么喜欢看热闹。”对于这个伙伴,凌思凡一向很少直呼其姓名,可他真的感到奇怪——自己看不清楚,便拽着别人给他讲,这是什么精神?凌思凡想不通,那些事情到底与他有何关系?
“啊,”时鹤生道,“我是喜欢看热闹啊。世界那么大,热闹那么多,我恨不得全都知道。”
“……”这句话好像应该是辞职时说?
“而且,正是因为视力不好,所有才喜欢看热闹。正常人的娱乐活动,我很多都没办法做,所以才喜欢听八卦,不然我还能干什么?凌总您肯定不明白,这是我的精神寄托。”
凌思凡说:“你可以信个教。”
“信仰不是为了摆脱无聊用的……”
“或者多加加班。”
“还加?饶了我吧,我已经加得够多了,陪老婆的时间都少了。”想了一想,时鹤生又说道,“说起来啊,我之所以爱上老婆,也是因为,别人全都敷衍了事,只有老婆,每次都认真地描述,讲得绘声绘色,让我仿佛亲眼所见。”
“……”凌思凡不理他,用修长的手指拿起材料在桌子上磕了磕,“那么就开始开会了。”
会议室里终于安静下来。
几秒之后,凌思凡又说道:“从我右手边开始一个一个汇报上周的工作,我就不点名了,有什么问题就在这里拿出来和大家讨论吧。”
“好,”时鹤生将他打印出来的东西举到了距离眼睛只有七、八厘米的地方,完全挡住了脸,“上周的事主要是有这么几件……首先,更换了数据存储供应商,费用比之前便宜了很多,但便宜的服务确实是有缺陷,数据处理速度比之前慢不少,我们重新eng了并且优化atrix,通过节省运算时间解决掉了这个问题,不过比想的要复杂,负责的组做了一年,哈哈哈哈……”他笑得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众人可以听见他笑,但看不见他如何笑,画面真的非常诡异,不过在场的人也早就习惯了聆听躲在打印纸后面的男人讲话了——因为需要打印出来,时鹤生不好将字号调得太大、印得太厚,于是每次都是使用一号字号,然后凑近了看。
……
会议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凌思凡总算掌握了上周公司所有动向。他又问了几个问题,得到答案之后布置了几个新任务,最后说了一句谢谢,便让众人都回去了。
高管们一边聊天一边往外走,凌思凡收拾了东西,打算回到总裁办公室去。
不过,当凌思凡从椅子上站起身时,却是突然感到失了力气,竟然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
“凌总,怎么了?”时鹤生问。
“……没。”凌思凡稍微准备了一下,双腿使了不少劲儿,这回终于是起来了,只是依然有点困难。
时鹤生好像察觉了什么,伸手扶了凌思凡下。
“算了,”凌思凡说,“你自己还要人扶呢,不要再架着个我了。”
“凌总,boss,你没事吧?”他有一点担心。
“不知道,最近总没力气,大概有一周了。”不是那种劳累时的疲乏、身体犯懒,而是真的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脑袋也木木的,但站都站不起来还是第一次。
“那怎么办?”
凌思凡说,“鹤生,这样,我下午离开下,去医院检查下。”凌思凡爱省钱、也喜欢省时间,不过有一样东西他从来不省,就是检查身体。父母全都早逝,凌思凡本身对检查身体还是很看重的,甚至有些草木皆兵,每次有一点点不太舒服就要跑趟医院。
“成。”时鹤生说。
……
就这么着,凌思凡去看了医生。
身体检查的结果是:贫血,其他指标都挺正常。
不过,放下了心的凌思凡没有想到,他吃了药,打了几针,还输了血,但几天后贫血的症状却没减轻多少,有好几次起床或者起身都感到了吃力。
“保险起见……”医生说道,“做一个骨穿吧,骨髓穿刺。”
“嗯?”
“就是采一小滴骨髓液,一般对身体不会有损伤的。”
“我知道,”凌思凡问,“不过,有必要么?”
“不是你要知道原因?想要查明病因的话,肯定要做这个检查,看看造血是否正常。”
“好吧,做吧。”对于身体检查,凌思凡一向都不怕。受点罪是小事,确保安全才最重要。
“那就预约一下。”医生继续说道,“到时和家人一起来。”
“家人?”凌思凡问,“我自己来不行?”
“这……”
凌思凡明白了。他表情很冷静,“万一有点什么问题,你告诉我本人就好。”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家人,即使有,他也不喜欢别人做决定。
“哎,”医生又道,“不管怎么说吧,骨穿,家人陪着更好。”
“……好吧。”凌思凡也不坚持了。
“那和妻子一起过来?还是父亲或者母亲?”医生随口问道。
“都不是,”凌思凡犹豫了一下,搜索遍了他的脑袋,“我……会和一个叫庄子非的人一起过来。”
☆、第15章 班芙公园(二)
知道凌思凡要做骨髓穿刺时,庄子非风一般地冲进了病房。
“思、思凡……”他说,“你怎么了?”
“没什么啊,有些贫血。”凌思凡道,“做个检查,以防万一。”
“万、万一是什么……”
“贫血非常严重,治疗效果不好,医生担心是ds,所以骨穿看看基因是否异常。”凌思凡用电脑搜了一下然后调转方向给庄子非看,“就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是由于骨髓的造血干细胞无效性增生所导致的,造血病态,无序又无规则,数量和质量都不行,需要频繁输血,最后造血干细胞可能会衰竭,三分之一的人会因感染、出血等等死亡,三分之一会发展为白血病,还有三分之一命大的终生依靠输血生存。”
庄子非一听就傻了:“不……不要啊……”
他的眼瞳瞬间变得湿漉漉的,好像有晶亮的东西正在乱滚。
“……你哭什么啊?”
“我没有哭……”
凌思凡仔细看了看庄子非。虽然并没有眼泪掉下来,但是眼睛水灵得很不正常,明显就是有层薄雾在那。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你不要慌,还没怎么,现在乱想也没有用,也许根本没什么事。”凌思凡从来都不会为不确定的未来而苦恼。“虚惊一场”固然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词语,但它同时也说明了人将时间、心思用在了没有回报的事情上面,属于无用功的一种。
“嗯……”虽然应了句“嗯”,可实际上庄子非的担心、着急一点都没减少。
“你吃午饭了吗?”
“没时间弄,吃了几根萝卜就过来了。”
“又是萝卜……”凌思凡问,“你属兔的?”
“我属龙啊。”
“……”
庄子非说:“萝卜……萝卜谁都喜欢。”小学时,因为喜欢吃胡萝卜,庄子非的奶奶便笑他是兔子国的国王,最喜欢兔子的他听了心里挺美的,回家还跟父母学话,从此也经常自称是兔子国国王。
“我就讨厌。”凌思凡说。他对食物不是很感兴趣,硬是要说的话,就只喜欢肉和鱼等荤菜。
“你……”庄子非说,“你怎么能讨厌它呢?”你可是皇后啊,要做出表率的。
“嗯?”
“算了……”庄子非说,“讨厌就讨厌吧,讨厌也没关系。思凡,你好好地休息,我去医生那里。”他得问问医生,凌思凡的身体到底有碍无碍。之前医生一直以为他们两个人是兄弟,还问庄子非“患者是你哥哥还是弟弟啊”,庄子非憋了好半天,最后才吭哧出来一句“他是我同学”,同时心里觉得可悲哀可悲哀的了。他那么喜欢凌思凡,那么想要成为他的“家人”,但对别人也只能说“他是我的同学”而已,这样状况看似无法改变,也许自己会在想念当中终此一生,直到闭上眼那一刻才能真正放下几十年的执念。
“……随便你吧。”凌思凡说。
……
正式检查时有局部麻醉,凌思凡并没有觉得非常难受,只有种酸酸涨涨的感觉,不过等到晚上麻药劲儿过了,他就感到有些疼了。这种检查,虽说一般不会对身体有害处,可是毕竟也是碰到了脊髓液,不可能像皮下静脉抽血一样简单。
更加郁闷的是,他对麻药还有一点过敏,一直吐个不停,吐到最后嘴里全是苦的味道,他很讨厌狼狈不堪的自己。
庄子非一直都在他身边,拍他的背,帮他刷盆,还有端着杯水给他漱口。
凌思凡心里有一些很异样的感觉。已经很多年了,他没有这种被另一人细心地照料。他从小便勤做家务帮着妈妈维持家庭,后来更是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的母亲。那时真的太累,有时母亲怕他太过辛苦影响学习,即使痛得整夜失眠也忍着不发出半句呻吟,可凌思凡却能听见母亲为了舒服一点一直不停变换姿势、起来又坐下,平卧又侧躺。再后来,寄人篱下之后,为了能在亲戚家里长期住下,他一有时间就帮着收拾屋子,不舒服时会自己去医院检查,从来不敢麻烦什么人。被人这样捧着,是20年前的事情了。
“好了思凡,”庄子非说,“你继续休息吧,我去洗衣服了,刚才洗到一半,我过去洗完它。”
“衣服?”凌思凡问,“什么衣服?你还带了衣服来了?你不是今天才来么?”
庄子非傻头傻脑地道:“是你的衣服呀。”
“我有什么衣服?”这间医院规定患者必须穿病号服,如果穿太脏了可以叫护士换一套,旧的直接放在洗衣间里就好,并什么时间衣服需要别人帮着洗。
然而,仅仅过了两秒,凌思凡就想起来了。他的脸色变了,心中感觉不妙地问:“不会是……”
“嗯。”庄子非倒是大大方方的,“我见有内裤被丢在洗衣盆里,所以替你洗了,医生已经说了你要多多休息。”
“我根本就没事,自己弄就行了!”即使是凌思凡,也忍不住怒了,“只是吐得厉害,所以才放一下……!”庄子非给他洗内裤……想想就觉得要爆炸。
没错,检查结果已经出来,结果显示基因正常,粒细胞、红细胞、巨核细胞、造血面积、免疫分型、染色体、基因突变筛查等等数据都没问题。
凌思凡后来和医生说起他有些浅表性胃炎。医生觉得,凌思凡的浅表性胃炎应该和贫血有些关系,是胃炎导致了他对营养以及药物的吸收不好,并且给凌思凡开了一些针剂。凌思凡是感觉,似乎……对于贫血来说,可以口服的话,就不提倡肌肉注射。医生让他多多休息,暂时不要拼命工作,还对他很认真地说:“你的贫血太严重了。营养不良,加上胃炎,再加休息不好压力过大免疫系统紊乱,就这样了,一定要改,必须好好歇上一歇。”医生叫他在医院住上几天,观察一下治疗效果,看需不需要进一步检查,不过也答应了只要好转便可出院。
“我……”被凌思凡凶了,庄子非很委屈。
“以后别做这种事情,”凌思凡说,“你不知道干净或脏?”感谢的话,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庄子非垂着头,因为被骂而不开心:“我不觉得你屁股脏……”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翻身从床上爬起来,“你放那吧,我自己来。”
“……哦。”庄子非见凌思凡要起身,连忙伸手扶了凌思凡一下,接着他就两手虚搂,跟在后边亦步亦趋,生怕凌思凡会跌倒一般。
凌思凡吐得是不成人形,他先没管内裤,而是漱了口接着刷了牙,又洗了脸和脚,最后才慢吞吞地将东西给洗完了,而整个过程中,庄子非都在门口盯着看,这让凌思凡感到很尴尬。他忍不住说道:“我没事的,只是贫血。”
“可你在公司时都没能站起来……”庄子非说。
“那时我疏忽了,现在知道自己身体状况,小心点就行了,根本没有到那程度。”
“我还是陪你一夜吧,你今夜可能还要吐,有我帮忙会好一些……而且,你还没有开始打针,身体还是没有力气,我不放心你自己睡。”
“……那谢谢你。”凌思凡也不再坚持了,一步一步挪回了病床,“那我让医生把陪护床打开吧。”凌思凡在住的单间只有一张病床,陪护床白天被锁着,只有夜晚才能请人将它打开睡人。
病房并非全黑,走廊上的灯光隐隐地透进了房间。凌思凡闭着眼,等到真正入睡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他平时总是忙到一点之后才休息,十二点之前真的很难有困意,何况还是在陌生的床上,让他的心里有不安全感,周围也不够黑,旁边还有个人。
不过,让凌思凡暴躁的是,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他刚刚入眠了不到十五分钟,就感觉脸颊上有一点痒痒的,仿佛有一个小飞虫落在上面,又好像是什么动物在轻抚他。
从没有人敢碰他脸,凌思凡“唰”地一下就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就看见庄子非一脸痴迷地在用手指背面轻轻摩挲着他。
凌思凡:“……”
“……”庄子非睁大了眼睛,表情全是惊慌失措,“我……我……”他触电一般地缩回了手,藏在身后,仿佛一个被班主任罚背过手去的一年级小学生。
庄子非有时胆子真的挺大的……凌思凡想,和他的外表其实有点不一样。他顿了顿,还是感到不能纵容对方这种出格行为,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刚才在摸我脸么?”
庄子非:“……嘤!”
☆、第16章 班芙公园(三)
看来真的是在摸他的脸……一时之间,连凌思凡都不知道他应该有什么反应。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庄子非弱弱地问了句:“思凡……你生气了?”
“……”半晌之后,凌思凡才叹了口气,“再有下次,就生气了。”他能有什么样的反应呢?难道因为被“好朋友”摸了一下,就觉得自己失去了纯洁与之绝交?
“我不敢了……”
“……”
“我真的不敢了……”
庄子费想编个理由,说方才凌思凡的脸上有东西,或者说自己只是随手摸了下,但他根本说不出口。
“子非,”凌思凡继续说,“也许是我性格缺陷,我无法想象去爱一个人,也无法想象有别人爱我,我相信与人在一起是不安全和不稳固的。”和另外一个人相处之时,他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人。他就像是被封在了冰块中一般,看不见人,也感觉不到任何的联系。
凌思凡觉得自己的状态挺好。在凌思凡眼中看来,虽然看起来都是不喜欢与人交往,但“孤独”和“抑郁”是有本质区别的,“孤独”象征着自我的回归,而“抑郁”则是失去了希望。
这其实是挺奇怪的。他看过cacioppo和patrick的书,书上面说,孤独感与遗传关系很大,它决定了一个人天生对孤独有多少耐受性。然而,他的父母都是外向的人,倾向于从社会互动当中得到能量,二十二岁就结婚了,婚后也每周都会与亲戚见面,凌思凡呢,却是完全相反,每次与人交往都会引发他的一阵烦躁。
还有一个叫kapn的家伙曾说,孤独感是一种对过去的渴望,并将之称为“病理性怀旧”,认为孤独者失去了对自身的一部分幻想。凌思凡觉得倒也有可能,他的确是想象不出在现在这样的时候与原本陌生的人互相依托彼此交心能给他带去什么新的幸福。他只信钱,不相信人,认为只有自己才会对自己好。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周围人对他敬畏又奉承,但绝对不会在他失势后帮助他,所以他应做的事情就是保持强大,为此他要十分努力,并没有时间可以用来浪费在“培养感情并且指望对方永远值得依靠”这种没什么准头的事情上。至于事业或生活当中的小事,他现在的朋友圈就足够应付了,凌思凡觉得自己很理性。
见庄子非不再说话,凌思凡又继续说道:“明白的话,就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吧。”其实凌思凡有一些疑惑,不知道庄子非到底喜欢自己什么。
“不……”庄子非有种小孩子似的执拗,“可……可能以后你会改变想法呢?这人生啊,就像是一盘各种陷都混在一起的饺子,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会是什么口味的……”
“手艺很差的人,包出来的饺子,总归不会好吃,不如改吃别的。”凌思凡话接得很快。
“可我就想吃你包出来的饺子。”庄子非回得也很快。
“……”见庄子非这样,凌思凡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住在医院里,你家猫怎么样?”
“猫……”庄子非说,“表姐在帮我养。”
“它不闹么?”
凌思凡知道猫有多黏庄子非。就连庄子非上厕所,黑猫也要跳上马桶挤在他的身后跟他一起蹲马桶上。庄子非本身就高高大大,身高有186厘米,后边还有一只长长的足足有十四斤的黑猫,想想就很诡异。
还有,听庄子非说,自从前几天庄子非在自家前院看见了野猫并吓退了对方,黑猫就像疯了一样,总是怀疑有别的猫入侵了它的领地,在前窗与后窗之间哒哒哒走,仿佛猫将军般一刻不离窗前,还嗷呜嗷呜叫,用爪子拍纱窗,闹人得很,把庄子非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庄子非试了很多种网上教的方法却全都不好用,最后偶然发现,其实,只要他自己不在一楼待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因为黑猫一定会在“看守领地”以及“和庄子非黏在一起”当中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刚听到故事时凌思凡还觉得稍微有点惊讶,因为就在几个月前,它还是只怂猫,只要有野猫出现在玻璃门外,它就吓得抱头鼠窜躲在桌脚。有一次庄子非带它出去摆弄花草,干完活儿后一回头,正好看见一个黑影跳出篱笆玩耍去了,他没想到猫会离开,连忙放下手中工具奔向门口,却冷不防看见一个家伙缩在墙壁瑟瑟发抖,定睛一瞧,发现那只怂的才是他的——没有想到……几月不见,已经敢和野猫争地盘了。
“还行,它对我姐也挺好的,也黏,其实没有什么节操。”庄子非回答道,“刚才我姐姐问,他怎么不睡觉,我说它在陪你,我姐姐不相信。”
“是在陪啊,”凌思凡笑着道,“它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陪它。”
庄子非小声说:“我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需要……好长时间看不见我,你也没有关系……”在庄子非心里,自己喜欢的人就仿佛是窖中陈年的酒,只是靠近了用鼻尖嗅嗅醇香就该知足。他希望能和凌思凡一起走遍世界山川,感受鲜花布锦、异草喷香,让那个人能真正地快乐,即使对方一辈子都不会爱他。只是有的时候,心里想得狠了,还是想要尝尝,并在心里幻想那酒该会是怎样的清冽。
“……”
“算了思凡,”庄子非把手塞在俩膝盖中间,“你快接着睡吧,我向老天发誓,绝对不碰你了,否则就是小狗。”
“你都是兔子了,当狗也差不多。”
“那怎么能一样……国王被迫更换国籍是深入骨髓的耻辱。”如果不是山河破碎,沦为了狗国殖民地,国王怎么会变成狗?
“……”
“我是开玩笑的……你不要这表情……”
“……嗯。”凌思凡觉得,由于年龄原因,庄子非没办法再自称兔子国国王,但他心里似乎一直都放不下……
想着想着,凌思凡便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这回,他没有再感到有飞虫落在他的脸上,只是总是觉得有道视线一直注视着他,那目光很温暖,并没有攻击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凌思凡竟然还是睡着了,并没有什么不安或焦躁,只是,就连在睡梦中,他都梦见有一只巨大的雪白兔子蹲在旁边盯着他看。
……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醒来时庄子非还在睡,而且睡得正酣。
保洁的人六点刚过就开始打扫房间了,凌思凡实在没办法再睡,但庄子非却是翻个了身,丝毫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凌思凡又有点羡慕。庄子非真的是没心没肺,总是一副很幸福的样子。
一直到了八点,护士进屋开始给药,庄子非才睡眼惺忪地坐起来。此时窗外已经很亮,太阳悬于空中,繁华的城市轻轻挪动着庞大的肢体,夜晚归于沉寂的血液又重新奔腾,洪流一般穿梭于万千条纵横交错的道路中。
“打肌肉针。”护士说道。
“……”
“露出胳膊。”
“唔,”庄子非问,“不是扎屁股吗?”一边说着,他一边还往他说的特殊部位仔细扫了一眼。
“……”凌思凡想:那个失望的语气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你就那么想看我的屁股?一想到庄子非对自己屁股好奇的原因,凌思凡就一阵失语。
“……不是,是扎胳膊。”护士说着,便捞起凌思凡的胳膊,将针头轻轻地推进了凌思凡的右臂。她极其缓慢地推着,一针肌肉注射至少打了五分来钟。她一边打,一边解释了下:“这个必须得慢点来,不然副反应很严重。”
“嗯,我没问题。”凌思凡说。
弄完之后,护士又给凌思凡挂上了点滴。
一手连着点滴,被肌肉注射的那只手臂又被迫伸直了让庄子非帮他用棉签按着针孔,凌思凡也做不了事,百无聊赖地看着对面的庄子非:“你早上睡得还真够死的。”
“是啊,”庄子非显然把凌思凡的话当成了夸奖,得意洋洋地附和着凌思凡,“我睡觉的能力很强。”
“……”还“睡觉的能力很强”……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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