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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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森林 作者:朗夏
第9节
我气急,甩给他一个耳光。他非但没有发怒,反而得意地对我笑着。我猜不透他到底想做什么,只想摆脱他的纠缠。可是,终究还是被他拖到车子里,直接按在副驾驶的车坐上。
他开着车子飞快的向郊区驶去,他到底要刚什么?绑架?看着他曾经熟悉的脸极近狰狞,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涌上我的心头。
最终,车子停在我学校的公园旁边。他点了一支烟,幽幽的说:“白一城,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在害怕,很多事情你一定是都忘记了。”
“没忘,只是已经不重要了。”
他自言自语起来:“十一年前,那时候我正准备结婚。可是,我却在这里见到了他,他叫陈子先,和你几分相似的眉眼,他曾经就坐在你看书的地方端着一本书看着,一下子我就被吸引住了。”
他吸了一口烟,被呛到咳嗽,之后继续说:“我用尽了手头的积蓄,供他读完大学。他毕业后却出国了,之后我只接到了一个分手电话。”
他说着话,微微的愁绪浮上心头,或许他曾真的爱过每一个出现在他生命的里的人,只是造化弄人。
我打断他:“我是我,和他两个人。”
“是啊,你和特质是有几分相似而已。一开始我被你们的相似吸引,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你们完全不同。”
“所以是你自己弄错了。”
他转头看向我,说:“是我弄错了,他极尽谄媚的糖衣炮弹,与你的较真大相径庭。还记得你说过,爱情看重的是人”
“都是废话。”说完,我下了车。
他苦涩的笑着,说:“你从未信任过我。”
“是。”
我头也不回的说着,却他在我后面大喊:“给我点时间,我会证明给你的!”
我嗤之以鼻,径直走开。自那以后,很多天程子初果真没有再出现,终于,我和程子初的瓜葛告一段落,我也开始了找工作的新旅程。
我该如何形容我和程子初的关系,其实没有更好的词语个概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用他来填补栓子走后的感情空白。而我,也成为他心爱人的代替品。
或许用寂寞来形容,是最好不过的。在彼此寂寞的时刻相互吸引,随便找一个理由把彼此作为精神寄托,所以这种不稳固的感情根本经不起折腾。
回到家后,林豫不知带着昂立去了哪里。偌大的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我,安静极了。茶几上放着林豫的那本《如果爱》,我终于有心境去认认真真的品味那些零碎的小诗,一页一页把它翻开,泛黄的纸墨间,只剩下许多的悲伤。
下午的阳光温暖的照在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在沙发上睡着了。迷迷糊糊间,我感觉到豫回到家里,悄悄坐在我身边。
沉默片刻,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淡淡说道:“如果爱,只是如果而已,是我想太多。”
他坐在那里打了一电话,他说:“哥,我妈好点了吗?”
电话那面不知道说着什么,他叹叹气,说:“你帮我好好照顾我妈,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和她走的。她要是再让你跟她来找我,你就告诉她全当我早就在那场车祸中死了。”
之后,他悄悄的走到阳台,面色忧伤的弄着什么,一边摆弄着,一边对昂立低声讲话。我试着去听他说了什么,却终究听不见,仅仅隔了一道门,仿佛将我们隔成两个世界。
一阵风吹过来,无数的纸蝴蝶从他手中飞了起来,五颜六色,纷纷扬扬,好似他错综复杂的心事。
我伸手去碰触他的身影,却终究无法触及。
我一直猜不透那个午后,他莫名的忧郁。直到今年的六月,林豫的堂哥林围开车路过我所在的城市,我们喝了一夜的酒。
酒醉后,林围给我讲了个故事。他说在曾经在某一天里,他和林妈妈一起来找林豫,想要把林豫带走。而林豫却死活不跟他母亲回去,并且要跟父母断绝关系,最后把林妈妈都气抽风了。
那天,正是我被广告公司炒鱿鱼的日子。
林围戳着我的胸口说:“白一城,其实我挺瞧不去你的。小豫为你众叛亲离,甚至赔了性命。可是最终,你还是辜负了他。”
是啊,我终究还是辜负了他。
我给自己灌着酒,说:“哥,我可以说我后悔吗?”
“你竟然还会后悔?可是后悔有个□□用?我大伯家就这一个独苗,却因你而死!白一城,这是你造的孽没人能替你扛。如果不是小豫交代过让我替他照顾你,我恨不得替我大伯杀了你。”
“哥,小豫还跟你说什么吗?”
“他说过,不让我把他的心事告诉你,永远不要告诉你!这是他的秘密,让他一个人扛下来就够了。”
林围在第二天晚上离开了,送走他后,我失魂落魄的提着一打啤酒,一个人坐在路边喝着。
午夜后,我喝尽了最后一瓶酒,醉醺醺的返回住处。
走廊里没有灯,突然一个人从楼道里蹿出,把我按在墙上,一边疯狂的吻着,一边说:“白一城,我好想你。”
那一刻,我错以为那个人是林豫,意乱情迷的和他吻着。直到什么东西从他口袋里滑出,摔在地上“嘭”的一声炸开。
我俯身去拾,只见一个摔碎的打火机旁,是一个车钥匙,一个阿斯顿马丁的车钥匙。那一刻,我幡然醒悟,阿斯顿马丁的车钥匙属于栓子,而林豫的车是现代索纳塔。
索纳塔,sonata,奏鸣曲。
一个撕裂的事实痛彻心扉,林豫,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无力的跌坐墙角,栓子坐在我的身边,急促的说:“对不起,是我压抑太久了。除了你,我看见谁都没反应。如今,我再也不想过那种有名无实的夫妻生活。”
“算了,以后你不要再来了。”
“你打算一辈子一个人?”
“不知道。”
“林豫,他……”
“别说了。”
他好似没有听见我的话,自顾自的说着:“那段时间,我曾经去见过林豫,我对他说了一句话。如果是十年,白一城可以等你,如果是二十年白一城依旧可以等,可是如果是一辈子,你要他苦等你一辈子吗?我只是想让他放弃你,却不曾想他会如此……”
那一刻,我终于知道林豫离开的原因,失望至极的看着他。
见到我的表情,他失落的说:“栓子,钉子,我们的小名如此的相像,可是终究没走到一起。白一城,你知道吗?在我很小时候,我妈就抛下我。我的性格缺陷,从那一刻就开始了。我极力维持的表面和谐,可却破坏了一切。”
他又说:“怀念曾经的每一个日子,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你还会爱我吗?”
“不会。”
他叹了一口气,起身离开。一边走,一边说:“你应该会很高兴,以后我真的不会再来了。孩子的姥姥让我们去她北京找她,那面的教学质量会好很多。别了,我的爱人。”
我和栓子,终究只是一场错误,他只是人生一个不料发生的插曲。栓子走了以后,我回到楼上,翻看着林豫的遗物,似乎他就在身边,可惜只是似乎……
林豫,你在天堂,可曾安好?你曾经一次次的拯救了我,可是我却不知道。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只是,太晚。
你看窗外又下起了雨,像极了好多年前的场雨,那场雨里全世界都把我遗弃,可是还有你。而今,我拥有了全世界,却失去了你!
又逢此时七月雨,
夜雨纷扰君别去。
别辞不及人已远,
万古长情冷灰迹。
☆、第二十二章
7月份,我终于拿到了大学毕业证。
毕业那天,林豫缠着非要跟我一起去。拗不过他,只好任由他为所欲为。
拿到毕业证后,我们走在燥热的操场上。他一棵一棵数着树木,忽然他停下脚步,似乎想到什么,说:“白一城,是这。”
我疑惑的看向他:“什么?”
他指着一棵树,认真的说:“白一城,我郑重地告诉你,我……曾经在这棵树下尿过尿!”
说着,他自顾自的走过去,留下无语的我。他蹲在树下,向我挥手,而我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他来到我的身边,不顾我的百般抗议,把我拖到树下,说道:“你看!”
“你尿的尿早就蒸发了,还让我看什么?”
“你看!”他不依不饶的推搡着我。而我,心不甘情不愿的站在树下东张西望。见我没有理会他的意思,直接扭过我的脸。只见,那棵树的树干上隐隐约约的一个刻痕,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刻痕已经有些模糊,可依稀能看出来一个 “城”字。
林豫径自捡起一块砖头,在树旁边挖着什么东西。没过多久,他惊喜的喊道:“找到了,太好了,还在!”
之后,他扒开泥土拿出一个时间胶囊递给我。我微微惊讶,问道:“你不是说你在这里尿过尿吗?”
他大笑起来,说:“白一城,你还真信了。”
我打开时间胶囊,只见里面是一颗星星,一颗黑水晶做的星星。
他说:“白一城,恭喜你大学毕业了。这是你的毕业礼物!”
“你什么时候埋的?”
“你军训时候,现在数来已有三年,我差一点忘了。”
恍惚间,我仿佛回到了大学军训的时候。那时候,林豫翘课来看我。他来时,刚刚黄昏,我正好结束了一天的军训,宿舍几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刚刚勾搭上一起军训的女同学,非要拉着我和他们一起去夜市。
我累的懒得动弹,可是林豫却兴致勃勃的怂恿我,要我带上他一起去。
我们一行七八人,在夜市上疯狂的填饱肚子后。几个女生嚷着要去饰品店,于是在饰品店里我看到了着颗星星。
那颗星星,黑水晶的质地晶莹剔透,在灯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辉。
那样的星星,曾经栓子也有一个。栓子曾经拿着那颗星星对我说:“白一城,你和我都是天蝎,这是天蝎座的幸运石,等你考上大学我就送给你。”
只是,我考上大学时,栓子已经去北京好几年了。
栓子许诺的时候,我十六岁,还没有上高中。我们都没想过人生的变幻莫测。而后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一桩一件最终致使那个栓子曾经的许诺也随着破灭。
我记得,当时被栓子的承诺冲昏了头脑,只顾着兴奋。我把栓子的许诺,对林豫反反复复的念叨了好几遍,却不曾想过林豫把这件事情深深记在心里。所以那天他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偷偷的把它买回来了。
那时候,林豫刚刚高三。曾有一段时间里,褚浩在电话里的猜测。猜测林豫节衣缩食,是不是看上哪个女孩了。
“喜欢吗?”林豫忽然问道。
“不喜欢。”
“为什么?”
“栓子用这个骗过我。”
听到“栓子”两个字后,林豫二话不说拿起星星扔在花坛里,之后笑语:“好了,我把栓子丢掉了,这会开心了吧。”
我目瞪口呆的看了看花坛,又看了看他。之后,对他喝道:“售价699元人民币,黑水晶质地,你说扔就扔了!捡回来,快点!”
我用命令的口吻说着,可是他却站在原地不动。无奈之下,我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最终在花丛深处失而复得。
当我找到它的时候,它的边角已经碎了。我气愤开始对林豫暴虐,只见他一脸无辜的说:“怎么了?不是不喜欢吗?”
“我说不喜欢,可是我没说我不要!”
“你这是什么逻辑?”
“强盗逻辑!”
“果然强悍!”
“切!我只是不想让某人高三时候,从一个月的伙食费里硬攒的钱泡汤。”
“谁告诉你的?”
“去找褚浩!”
我把那颗星星仔细的珍藏起来,那是我最有纪念价值的一个礼物,因为林豫曾经把他交到我手上。
你的生命中,是不是也有那样一个人,他买下一个关于时间的承诺,直到多年后他把一颗星星放在你手上?
如果有他在你身边,请你一点要倍加珍惜。你要知道,他交给你的不是一颗星星,而是他整个爱。为了爱你,他众叛亲离,默默地忍受着一切的磨难,却依旧会在见到你时对你谈笑风生?
我曾一次又一次的问过自己,到底什么是爱?是亘久绵长的陪伴,抑或默默承受的付出?是一个人背负所有风雨的壮烈,抑或心悸不止的冲动?
我终究不曾参破,也再没有力气思量。
林豫离开后的所有的时光,化作点点滴滴的煎熬。煎熬之中,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痕迹,如萤火最终消散。最终,唯余冷风过处,砚冰刺骨的分分秒秒。
晚饭时,我起开一瓶酒,准备庆祝我的毕业,却被林豫抢下。林豫严厉的批评着我,可恶的昂立竟然昂立也帮腔的把我扑倒,之后上演着各种人狗大战。
最后,林豫分开我和昂立,笑个不停说:“呆瓜和二哈,智商一个水平,绝配!”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种把他按在地上一顿毒打的冲动。一番角逐之后,我累得气喘吁吁瘫在地上,林豫却风平浪静的坐在我身边,他说:“白一城,你要是敢喝酒,就把你锁在屋子里关禁闭。”
终于,我放弃了暴打他念头。这辈子,我怕是打不过他了,他的孔武有力真是要命。
“你该去上班了!”我失去了听他絮絮叨叨的闲情雅趣,把他推出去,直接关上门。之后,我的看着昂立坏笑,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
如果说昂立的智商和我处于一个水平,那么它的战斗力就和林豫果真不分上下。在无数次被昂立扑倒后,我只有乖乖的投降。
拿到毕业证的我,依旧没有工作,每天奔波于应聘的路途中。我的污点成为了所有企业拒绝我的原因,他们津津乐道于这个话题,并且不止一次收到所谓的“善意的忠告”。
无奈之下,我试着在网上发布平面设计的信息,开始了一段内心焦灼的日子。每天,我都会坐在电脑前盯着□□,稍有风吹草动便跟打了鸡血一样。不过,我这只是个人兼职,业务量还是不够。
获得毕业证第三天的一大清早,我还没有睡醒。罗光厦打来电话,他开门见山,由于我走得仓促,很多交接不是很清楚,所以我需要回到公司。
王嘉明见我出现在办公室,惊呼:“你又回来上班了?”
小慧也跑了过来,像看见稀客一样看着我。他们还是那么友好,可是仅仅几天不见,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笑了起来,说:“你想的太美了,我只是走的太匆忙,有些事情没交接明白,罗总让我回来一趟。”
“那你现在干什么呢?”小慧问道。
“我现在做主要的工作,就是……”说道这我故意停了下,王嘉明和小慧一脸期待。我继续说道:“就是找工作了!”
“卖了这么半天关子,就告诉我们这个破事。”说完,他们扭过头去,假装不在理我。却看得出来,他们见到我还是很高兴的。
办完交接,已是下班时间。王佳明笑着说:“一起吃个饭吧!正”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于我们一行几个人欢乐的一边盘算着吃什么,一边蹦跶出办公楼。在办公楼外,罗光厦站办公楼前,负手立于车子之畔,说道:“听说你们几个叽叽咕咕的要去吃饭,为什么不叫上我?走吧,我请客!”
说罢,他把我几个塞到他的车上。开着车子转了几圈后,我们最终停在了一家“自古以来就是串”的烧烤店门口。
吃饭时,我们七嘴八舌的聊着。他们十分关心的工作,不停的跟我打听。却对我和程子初之间的过节当绝口不提。片刻后,我想明白了。真正的朋友有永远担心的是你,才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把最近面试中的种种和他们统统讲了一遍,罗光厦长叹气,说:“白一城,你有考虑过以后吗,广告这个行业传播太迅速了。”
我不服气的说:“他们不用我,我就自己干!”
说到这里,好像有个事情蠢蠢欲动的声音在心底不停的呐喊“我要自己干!”,那个声音叫做“梦想”,在梦想的感召下一个计划在我心里诞生——低格设计工作室。
我有些兴奋,一时喝的有点多。回到家后,林豫正半躺在沙。上,我坐到他身边,兴冲冲的对他说:“我很开心,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不告诉你!”
“那你还说!”
“因为我要故弄玄虚!”说完,我干脆起身,翻出纸笔打开台灯,写下那个关于“梦想”的企划书。在那盏昏灯下,我开始了梦想的启程。当我终于梳理明白我的思路后,已是半夜了,悄悄的挤到床上。林豫忽然张开眼睛,吓了我一跳。
“你没睡吗?”
他幸福的笑着:“没有,看你高兴,就不那么困了。”
幽光照进来,林豫笑容如旧。恍惚间我好似明白一件事情,这么多年来林豫始终是我坚固的陪伴。只是很多年后,林豫却永远的离开了我,当我带着灰色的心情,翻开他的日记时,他曾在日记里这样的描述那个晚上:
他正在全神贯注的写着什么,第一次见到他那么认真,那么忘我。
他一定不知道此刻我正在偷偷的看他,看着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背影。
还有什么彼此刻更有意义!笔尖划过纸面,簌簌的声音那样好听,
这一刻,期盼上天给我一个永远。
可惜,世事不尽人意,上天没给他一个永远。或许,这就是对我最严酷的惩罚。林豫离开的三年里,无数次的挑灯夜战,无数次的深灯夜读,恍惚间他还在身边。可是我放下书本后,之间身旁只有自己的身影映在墙头。
我爱你,三个字。林豫从未对我说过,可却用尽了所有的生命诉说了有关爱的奥义。他把密密麻麻的心事深深藏在心底,倾尽一生来奔赴这场来不及的爱情。只是,当时的我浑然不觉。
当我明白一切的时候,却只留下无尽的悔恨汇成无尽的苦海,没有边际。
写完那个企划案,我依旧是一个没有工作的穷光蛋。闲逛中,我看见某个小型超市招聘导购,于是一股脑的冲了过去。说是导购,其实就是杂役。卖货、搬货、盘点、防损什么都干,每天起得特别早,晚上比林豫回的都晚。
林豫不止一次的追问我到底早干什么,只是我小小骄傲的自尊心让我选择缄口不言。
八月伊始,林豫的索纳塔终于修好了。偶然的一天里,他误打误撞闲逛到我工作的地方。见到正在汗流浃背的从货车上搬着啤酒的我,二话没说他拉起我,用命令的口气说:“跟我来,有事。”
大街上,我嬉皮笑脸的说:“林公子,又有什么幺蛾子了?”
“跟我回家。”他说着,只见他眼睛有些红。说完,拉着我向家里走去,“跟我回家,我养你!”
片刻后,我捏着他的脸,说:“别闹,我要上班了。我要自食其力,况且也不能一辈子让人养。”
“白一城,你听好了,我养你一辈子!”他心疼的说着,脸几乎拧成一块,而是我却开心的笑了起来。
八月的太阳绽放着从未有过的绚烂光芒,天空一片晴朗。在喧嚣的尘世中,林豫站在我的对面,对我着那些只有他才会说的话。那一刻,心里幸福的滋味从来没有过。我应该给他一个拥抱,就像他曾经抱住我那样。可是,我却只知道站在原地傻笑。
半晌,我对他说:“我记住了,等我老到动不了那天,就去找你养。”
说完,脚底抹油——溜了。
自那以后的很多天里,林豫再也没出现我的工作单位。我猜,他是害怕看到我上班时候烦累的劳动。
每天下班大汗淋漓的回到家,林豫会马上从冰箱里拿出水果,之后拿着电风扇来给我吹。忽然有一天,林豫放下电风扇后,坐在我身边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他安安静静的把握抱在怀里,一言不发,沉默了好久,好久……
我被他弄得有些莫名奇妙,过了好久我热得推开他,才看见他一副几欲流泪的表情。
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他说:“都怪我,我没能照顾好你,你都晒黑了。”
我眨巴着眼睛对他说:“黑了,才有男人味。”
之后,站起来摆出一个夸张的姿势。他被逗笑了,把我按在沙发上,郑重其事的说:“我这有十万块钱,要不你拿去做点什么吧!”
说着,他把银行递给我。我忽然有些感动,十万块,该是他手头所有的继续吧。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他却径自把□□硬塞到我的手里,说:“密码是你生日,明天你就把工作辞,拿着这笔钱自己做点什么,这是命令!”
一时间,我的心里感动如涌。我极力控制住自己的眼泪,把□□塞进他手里,说:“这钱你先留着,等有一天我们一起创一番事业,好不好?”
他面色不悦,推开我摊在沙发靠背上,跟我赌气。我紧紧靠在他身边,点了一支烟,缓缓的问:“林豫,你为什么对我这这么好?”
他说:“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白一城。”
他说着,眼眸中闪烁着坚定的光。那时候,他二十一岁,我二十三岁。如今,我二十七岁。多年的时光如曾经的枯枝湮灭在秋风之中,最终化作黄沙漫漫无边无际。可是,林豫说话时的神情,我依然记忆犹新。
曾经有一个人毫不犹豫把他所有爱给了我,只是因为我是白一城。
黄沙蔽日云欲催,
长歌当哭泣玉碎。
三生天机窥破后,
徒留孤城语迟微
☆、第二十三章
白一城,一个孤独名字,仿佛白茫茫的雪原上,一座寂寞的空城。很多年前,林豫曾对我如是说。说这话时,是深秋的一个黄昏。
那个黄昏,我牵着昂立徘徊在楼下,心中怅然若失。夕阳西下中,微风从耳畔吹过,带着微冷的气息。秋天不知不觉中到来了,疾风劲草、西风吹冷。
树叶渐渐的泛黄,随西风飞离枝头。每一片叶子,都是远行在外的游子,它们带着枝头的祝福,随西风飞向远方,可最终是要尘埃落定,停止漂泊。
忽然一个词浮在心海深处,落叶归根。枯叶尚可归根,而我呢?只不过一个丧家之犬。
还记得,每年这个时节,父母都会回到农村收割成熟的玉米。在没有搬到城里之前,我会做好饭菜,坐在场院里将玉米码成整齐的垛,等着他们回家。
那时候,简单而快乐。每天最幸福的就是,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看着父母坐在拖拉机都会从远处的大地里,载着满满的收获行驶在回家的路上。
回到家后,父母都会也顾不得一天劳作后的疲惫,兴奋的细数着当年的收成。
那时候,我十二岁,林豫十岁。那时候的我还在小学,未曾认识褚浩,自然也不认识栓子。而林豫比我低一个年级,个子没有我高,瘦小枯干的。
某一天,他躲在玉米堆里。直到我路过的时候,忽然跳了出来,吓得我把正在吃着的干脆面脱手而出。我气愤的把他按在玉米堆上一顿打,以泄心头之气。
我出了气,他自然不悦,扭头回家,之后几天不和我说。
我忽然想念家里,想念我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如何,会不会也正想念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可是,我终究还是被他们遗弃了,在几个月前栓子婚礼后。他们失望的神情,他们离开时的背影,还有那句“去死”,一件又一件深深的烙在我的脑海中,几乎将我溺死在绝望之中,幸好还有林豫。
兀自思量间,林豫来寻我,见我的表情,一切了然于心。他淡淡的问道:“城哥,想家了?”
“没,有点冷。”
“要不回去看看吧!”
“不回。”
他一时语滞,说道:“你这脾气……也是没谁了。”
看着他无语的样子,我忽觉好笑,说道:“我就这脾气!林豫,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了,我绝对不会原谅你!”
说完,默默点了一支烟。
半晌,他在我耳边窸窸窣窣的说:“白一城,一个孤独名字,仿佛白茫茫的雪原上,一座寂寞的空城。所以,我绝对不会弃你而去。”
冷风吹过他的发丝,他将我揽在怀炉,悄声说:“回家吧,有点冷。”
回家,是啊还有林豫在傍,我不是只是清寡的一个人。一点点温暖在心底荡漾开来,我牵起昂立,和他并排走着。
夕阳的余晖中,留下两人一狗的身影。
回到家里,他已做好饭菜,热气腾的屋子里,温暖的感觉萦绕着。
饭桌上,他对我说:“城哥,明天你下班后,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
“保密!”
吃完饭后,他去上班。不知为什么,我没来由的不愿意一个人呆在屋里,穿上大衣蹑手蹑脚的偷偷跟在他身后,却不小心被他发现了。
看着我一副做贼的样子,他夸张的笑着,我也跟着傻笑起来。
“回家去!”他说。
“不。”我说,摆出一副你要是敢让我回家,我就给你点颜色的表情。
他无奈的解下围巾给我围上,说:“真拿你没办法。”
我任性的站在原地,给他一个白眼。却见他无奈地摇头,笑着说道:“走啊,还愣着干嘛,真是拿你没办法。”
“我说了我不回家!你这人怎么……”一语未了,他已牵起我的手,却是来到他的车子上。瞬间,我明白了他让我走,是为何意。
秋天的夜有些清冷,不宽阔的街上塞满了各式的车子。林豫的车子在拥挤的交通里,费劲周折终于停在他上班的酒旁。
我坐在车子里对他说:“去上班吧,我在这等你。”
“要是累了,你就把车锁上打车回家吧。”说完,他把车钥匙递给我,转身走进酒吧。
一个百无聊赖坐在车上,不知不觉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习惯性的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刚过了九点,离林豫下班还有三个小时。
无聊的点了一支烟,又觉一个人干坐着了无趣味,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到附近的肯德基蹭网。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决定没有之一,因为这个决定害了林豫在而后的日子里,终日与头痛为伴。
我信步来到肯德基,点了一杯豆浆后,寻了一个清净的角落坐下,开始摆弄手机。忽然有人做到我的对面,我感觉到那个只是我的目光,抬起头看去竟是程子初。
程子初凑到我身边,我本能的避开,一瞬间失去了喝那豆浆的兴致。
他尴尬的说:“我,准备离婚了。”
“别告诉我你是因为我。”我压低了声音,可是却掩盖不住我的不屑一顾。
说完,起身欲走,却听到程子初说道:“你还是不相信我吗?”
“既然掉进过井里了,为什么还要再掉一次。”我说着,径自起身向林豫工作的酒吧走去。
不料,程子初追我出了肯德基,一路上与我拉拉扯扯,直到进了酒吧。在酒吧里,程子初忽然安静了,他死死的扣住我的手腕,说:“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试图挣脱他的束缚,可终究无济于事,向他怒吼:“放开我!”
我的声音一出,酒吧里的人齐刷刷向我们看来。不消片刻,林豫出现在我身边,他推开程子初,把我护到身后。
看到林豫程子初挑衅的说道:“原来是你,索纳塔先生。”
林豫鄙夷的笑起来:“就是我,你怎么阴魂不散?”
他们两个人唇枪舌剑,隐隐有些山雨欲来之势。他们一副积怨已久的样子,一时间我不明情况,唯有愣忡的看着他们。
程子初不可一世的扬了扬眉毛,挑衅道:“我偏爱这样,怎么?监狱里没呆够?”
林豫回敬道:“你也就那点本事,有能耐你弄死我,没能耐就赶紧滚。”
什么?监狱?我站到程子初面前,问道:“你敢刚说的话什么意思,你在说一遍。”
“我说这位现代先生……”程子初的话还未说,就被林豫一拳打在嘴上,鲜血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他不甘示弱的和林豫扭打在一起。
酒吧的员工纷纷跑了过来,把他们分开了。
看到林豫脸上的淤青,我暴怒不止。走上前,掴了程子初一个耳光,吼道:“你有病吧?”
“我有病,我不有病怎么会做出那些决定!”他怒不可遏,用力的撞了我一个趔趄。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退后了几步,被桌子绊倒在地,沾了我一身的酒水和食物。
林豫见状,迅速来扶我。就在这时,程子初拿起一个酒瓶向林豫走来。
“林豫,当心!”我惊叫着,可是一切已经来不及。酒瓶四碎,一道血迹从林豫的头顶滑落下来。林豫眨了眨眼睛,瘫坐在地上。
我慌张的起身,把他抱在怀里,他看了我一眼,之后就昏过去了。
他的鲜血流出,染红了我的衣服。我从没像此刻一样害怕,害怕他会有任何闪失。
慌乱中,有人拨通了急救中心,林豫被送到急救室。
经过漫长得一个小时,急救室的灯终于灭了。我迅速的窜了过去,把医生堵在门口。
医生口简单的说:“未见出血,经过多种检测,确定只是脑震荡,已经做了初步诊治,还需进一步治疗。”
我悬着的心稍稍平静,对医生不停的感谢。
正说话间,林豫被推出急救室,可却依旧昏迷不醒。原本有型的头发被全部剃光,包扎着洁白的绷带,与他面色惨白相互辉映,失去了往日的帅气。
我忽然意识到,一切都只是因为我的任性。我开始后悔,如果我没有我当时任性的举动,林豫也不会受到伤害。
在病床上昏迷了一天,他终于醒了,吃了点东西又吐了出来。他虚弱的问我:“白一城,我怎么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选择沉默。
他说:“我好像是承诺过你什么,可是怎么想不起来了。头好痛!”
“想不起来就不要想了,你现在好好养病。”我说着,几欲泪流。都已如此,还要惦记给过我什么承诺?林豫,你是不是疯了?
原来,有一种爱,叫做疯狂!疯得干脆,疯得彻底。
林豫出院后,我替他辞掉酒吧的工作,让他安心的在家里休养。我开始拼命的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自那次受伤以后,林豫留下了头痛的毛病,这个毛病折磨着林豫痛不欲生好多年。很多个夜里,我惊醒时,他都搓着太阳穴无法入睡,可是却笑着安慰我。
看着他故作开朗的样子,心里拧成一团。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正坐在课堂上,和同学们谈笑风生。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正意气风发,奔走于高档办公楼。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
可是,没有那么多个或许,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才是罪魁祸首!
我紧紧握住他的手,重重说道:“林豫,三生三世,共渡白发。如果有一天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我不得好死。”
他捂住我的嘴,说:“不要总死来死去,你又不是猫,你只有一条命。其实也挺好,看着你熟睡的样子,很安心。”
之后,十指相扣,静静相依。静夜里,是谁的无眠,守护着你的点点滴滴?又是谁的爱意,化作千丝万缕为你撑起一片天?
片刻后,他淡淡的问道:“你有梦想吗?”
我说道:“没有,你呢?”
他看着天花板,眼底流露出幸福的神色。说道:“有。”
“是什么?”
“不告诉你。”林豫狡黠一笑,片刻后一本正经的说:“我知道你的梦想是什么,其实梦想并不遥远,我们一起实现它好吗?”
说罢,他看向窗外。窗外,一轮狼牙月垂在天边。
传来狼牙月依旧,
情许三生共白头。
不知相思缘何起?
只道月影照西楼。
☆、第二十四章
林豫出院后,我替他辞掉酒吧的工作,让他安心的在家里休养。我开始拼命的加班,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才能好好照顾林豫。
林豫去医院拆线的那天,突然出现在我工作的地方,说:“看看,小平头!”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若是我剪了这个平头,那该多惊悚。
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他的头发终于长出来了,身体也恢复得不错,只是经常会隐隐的头痛。身体恢复后,每天都神秘兮兮的不知忙碌着什么。
这段日子里我马不停蹄的工作,自然也无闲暇搭理他“诡异”的行径,只要他健健康康就足够了。
某一天,我下班回到家后,发现林豫竟然不在家。林豫把昂立丢在楼上不知去向,发微信不回,打电话也不接。我忽然阵阵慌张,那一刻我才知道林豫对我多么重要。
昂立不解思量的钻进阳台的一个角落里,翻来翻去。我没心思理会,拧巴的坐在沙发上,思考着林豫会去哪里。
凝神细思间,电话响起来。我接下,林豫的声音传来,他问道:“你给我打电话了?”
我大发雷霆,喝道:“你去哪了?”
他微微一愣,片刻后笑道:“一会不见,你就这样迫不接待的要见我!”
“还有心思说笑!我都……”
“好了城哥,我知错了,不要生气了。”他像个孩一样跟我认错,之后告诉我一个地址,兴冲冲的说,“你来找我,有东西给你看。”
我迅速赶往那个地方,灯火流转处,我看见了林豫,他正在人山人海中对我微笑着挥手。
我走上前,说:“你干嘛?”
“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拉着我径自走向远处。
看着他神神秘秘的,我心中画满了问号,问道:“去哪?”
他未回答,脸上洋溢着熠熠光彩。豁然,他停住脚步,对我说道:“就是这里。”
“什么鬼?公交车站?”
他把我拉到身旁,指着街对面说:“看!”
我顺着他的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车辆川流不息的街道对面,一个巨大的牌匾挂在一个门市。牌匾上七个led大字闪耀着光彩——低格设计工作室。
“生日快乐!” 他说着,递给我一把钥匙。
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在心底迸发。我颤抖的接过钥匙,这是林豫送给我的二十四岁生日!之后,像离弦之箭般冲到街对面。工作室门口,他站在我的身旁说:“城哥,你不怪我偷看了你的企划案吧。”
一时间,我不能言语,目不转睛的望着他。天色向晚,深秋的冷风吹卷着匆匆归家的人们,天地浩荡间,一双明眸一如既往。
情难自控,紧紧拥他入怀。林豫,我要抱住你!就算此刻天倾地陷、天翻地覆、山崩地裂,也足够了!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出来:“干什么呢?肉麻死了!”
我转过头看去,竟然是吴倩。吴倩似笑非笑看着我们,褚浩站在他身旁附和:“就是,看的都长针眼了。不知情者,还以为你们搞基。”
吴倩用腻歪歪的声音,对褚浩说:“虽然我是知情人,可是我觉得他们就是搞基。”
“别胡言乱语了,两个大疯子!”林豫打断他们,之后拉着我进了屋子。屋里陈列着全套的印刷厂设备。我兴奋的连连连,又跑到屋外面给工作室的门头拍了照片,发到了朋友圈里。并且附上了一句很争气的话——他们不用我,我自己干!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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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我气急,甩给他一个耳光。他非但没有发怒,反而得意地对我笑着。我猜不透他到底想做什么,只想摆脱他的纠缠。可是,终究还是被他拖到车子里,直接按在副驾驶的车坐上。
他开着车子飞快的向郊区驶去,他到底要刚什么?绑架?看着他曾经熟悉的脸极近狰狞,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涌上我的心头。
最终,车子停在我学校的公园旁边。他点了一支烟,幽幽的说:“白一城,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在害怕,很多事情你一定是都忘记了。”
“没忘,只是已经不重要了。”
他自言自语起来:“十一年前,那时候我正准备结婚。可是,我却在这里见到了他,他叫陈子先,和你几分相似的眉眼,他曾经就坐在你看书的地方端着一本书看着,一下子我就被吸引住了。”
他吸了一口烟,被呛到咳嗽,之后继续说:“我用尽了手头的积蓄,供他读完大学。他毕业后却出国了,之后我只接到了一个分手电话。”
他说着话,微微的愁绪浮上心头,或许他曾真的爱过每一个出现在他生命的里的人,只是造化弄人。
我打断他:“我是我,和他两个人。”
“是啊,你和特质是有几分相似而已。一开始我被你们的相似吸引,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你们完全不同。”
“所以是你自己弄错了。”
他转头看向我,说:“是我弄错了,他极尽谄媚的糖衣炮弹,与你的较真大相径庭。还记得你说过,爱情看重的是人”
“都是废话。”说完,我下了车。
他苦涩的笑着,说:“你从未信任过我。”
“是。”
我头也不回的说着,却他在我后面大喊:“给我点时间,我会证明给你的!”
我嗤之以鼻,径直走开。自那以后,很多天程子初果真没有再出现,终于,我和程子初的瓜葛告一段落,我也开始了找工作的新旅程。
我该如何形容我和程子初的关系,其实没有更好的词语个概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用他来填补栓子走后的感情空白。而我,也成为他心爱人的代替品。
或许用寂寞来形容,是最好不过的。在彼此寂寞的时刻相互吸引,随便找一个理由把彼此作为精神寄托,所以这种不稳固的感情根本经不起折腾。
回到家后,林豫不知带着昂立去了哪里。偌大的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我,安静极了。茶几上放着林豫的那本《如果爱》,我终于有心境去认认真真的品味那些零碎的小诗,一页一页把它翻开,泛黄的纸墨间,只剩下许多的悲伤。
下午的阳光温暖的照在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在沙发上睡着了。迷迷糊糊间,我感觉到豫回到家里,悄悄坐在我身边。
沉默片刻,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淡淡说道:“如果爱,只是如果而已,是我想太多。”
他坐在那里打了一电话,他说:“哥,我妈好点了吗?”
电话那面不知道说着什么,他叹叹气,说:“你帮我好好照顾我妈,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和她走的。她要是再让你跟她来找我,你就告诉她全当我早就在那场车祸中死了。”
之后,他悄悄的走到阳台,面色忧伤的弄着什么,一边摆弄着,一边对昂立低声讲话。我试着去听他说了什么,却终究听不见,仅仅隔了一道门,仿佛将我们隔成两个世界。
一阵风吹过来,无数的纸蝴蝶从他手中飞了起来,五颜六色,纷纷扬扬,好似他错综复杂的心事。
我伸手去碰触他的身影,却终究无法触及。
我一直猜不透那个午后,他莫名的忧郁。直到今年的六月,林豫的堂哥林围开车路过我所在的城市,我们喝了一夜的酒。
酒醉后,林围给我讲了个故事。他说在曾经在某一天里,他和林妈妈一起来找林豫,想要把林豫带走。而林豫却死活不跟他母亲回去,并且要跟父母断绝关系,最后把林妈妈都气抽风了。
那天,正是我被广告公司炒鱿鱼的日子。
林围戳着我的胸口说:“白一城,其实我挺瞧不去你的。小豫为你众叛亲离,甚至赔了性命。可是最终,你还是辜负了他。”
是啊,我终究还是辜负了他。
我给自己灌着酒,说:“哥,我可以说我后悔吗?”
“你竟然还会后悔?可是后悔有个□□用?我大伯家就这一个独苗,却因你而死!白一城,这是你造的孽没人能替你扛。如果不是小豫交代过让我替他照顾你,我恨不得替我大伯杀了你。”
“哥,小豫还跟你说什么吗?”
“他说过,不让我把他的心事告诉你,永远不要告诉你!这是他的秘密,让他一个人扛下来就够了。”
林围在第二天晚上离开了,送走他后,我失魂落魄的提着一打啤酒,一个人坐在路边喝着。
午夜后,我喝尽了最后一瓶酒,醉醺醺的返回住处。
走廊里没有灯,突然一个人从楼道里蹿出,把我按在墙上,一边疯狂的吻着,一边说:“白一城,我好想你。”
那一刻,我错以为那个人是林豫,意乱情迷的和他吻着。直到什么东西从他口袋里滑出,摔在地上“嘭”的一声炸开。
我俯身去拾,只见一个摔碎的打火机旁,是一个车钥匙,一个阿斯顿马丁的车钥匙。那一刻,我幡然醒悟,阿斯顿马丁的车钥匙属于栓子,而林豫的车是现代索纳塔。
索纳塔,sonata,奏鸣曲。
一个撕裂的事实痛彻心扉,林豫,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无力的跌坐墙角,栓子坐在我的身边,急促的说:“对不起,是我压抑太久了。除了你,我看见谁都没反应。如今,我再也不想过那种有名无实的夫妻生活。”
“算了,以后你不要再来了。”
“你打算一辈子一个人?”
“不知道。”
“林豫,他……”
“别说了。”
他好似没有听见我的话,自顾自的说着:“那段时间,我曾经去见过林豫,我对他说了一句话。如果是十年,白一城可以等你,如果是二十年白一城依旧可以等,可是如果是一辈子,你要他苦等你一辈子吗?我只是想让他放弃你,却不曾想他会如此……”
那一刻,我终于知道林豫离开的原因,失望至极的看着他。
见到我的表情,他失落的说:“栓子,钉子,我们的小名如此的相像,可是终究没走到一起。白一城,你知道吗?在我很小时候,我妈就抛下我。我的性格缺陷,从那一刻就开始了。我极力维持的表面和谐,可却破坏了一切。”
他又说:“怀念曾经的每一个日子,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你还会爱我吗?”
“不会。”
他叹了一口气,起身离开。一边走,一边说:“你应该会很高兴,以后我真的不会再来了。孩子的姥姥让我们去她北京找她,那面的教学质量会好很多。别了,我的爱人。”
我和栓子,终究只是一场错误,他只是人生一个不料发生的插曲。栓子走了以后,我回到楼上,翻看着林豫的遗物,似乎他就在身边,可惜只是似乎……
林豫,你在天堂,可曾安好?你曾经一次次的拯救了我,可是我却不知道。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只是,太晚。
你看窗外又下起了雨,像极了好多年前的场雨,那场雨里全世界都把我遗弃,可是还有你。而今,我拥有了全世界,却失去了你!
又逢此时七月雨,
夜雨纷扰君别去。
别辞不及人已远,
万古长情冷灰迹。
☆、第二十二章
7月份,我终于拿到了大学毕业证。
毕业那天,林豫缠着非要跟我一起去。拗不过他,只好任由他为所欲为。
拿到毕业证后,我们走在燥热的操场上。他一棵一棵数着树木,忽然他停下脚步,似乎想到什么,说:“白一城,是这。”
我疑惑的看向他:“什么?”
他指着一棵树,认真的说:“白一城,我郑重地告诉你,我……曾经在这棵树下尿过尿!”
说着,他自顾自的走过去,留下无语的我。他蹲在树下,向我挥手,而我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他来到我的身边,不顾我的百般抗议,把我拖到树下,说道:“你看!”
“你尿的尿早就蒸发了,还让我看什么?”
“你看!”他不依不饶的推搡着我。而我,心不甘情不愿的站在树下东张西望。见我没有理会他的意思,直接扭过我的脸。只见,那棵树的树干上隐隐约约的一个刻痕,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刻痕已经有些模糊,可依稀能看出来一个 “城”字。
林豫径自捡起一块砖头,在树旁边挖着什么东西。没过多久,他惊喜的喊道:“找到了,太好了,还在!”
之后,他扒开泥土拿出一个时间胶囊递给我。我微微惊讶,问道:“你不是说你在这里尿过尿吗?”
他大笑起来,说:“白一城,你还真信了。”
我打开时间胶囊,只见里面是一颗星星,一颗黑水晶做的星星。
他说:“白一城,恭喜你大学毕业了。这是你的毕业礼物!”
“你什么时候埋的?”
“你军训时候,现在数来已有三年,我差一点忘了。”
恍惚间,我仿佛回到了大学军训的时候。那时候,林豫翘课来看我。他来时,刚刚黄昏,我正好结束了一天的军训,宿舍几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刚刚勾搭上一起军训的女同学,非要拉着我和他们一起去夜市。
我累的懒得动弹,可是林豫却兴致勃勃的怂恿我,要我带上他一起去。
我们一行七八人,在夜市上疯狂的填饱肚子后。几个女生嚷着要去饰品店,于是在饰品店里我看到了着颗星星。
那颗星星,黑水晶的质地晶莹剔透,在灯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辉。
那样的星星,曾经栓子也有一个。栓子曾经拿着那颗星星对我说:“白一城,你和我都是天蝎,这是天蝎座的幸运石,等你考上大学我就送给你。”
只是,我考上大学时,栓子已经去北京好几年了。
栓子许诺的时候,我十六岁,还没有上高中。我们都没想过人生的变幻莫测。而后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一桩一件最终致使那个栓子曾经的许诺也随着破灭。
我记得,当时被栓子的承诺冲昏了头脑,只顾着兴奋。我把栓子的许诺,对林豫反反复复的念叨了好几遍,却不曾想过林豫把这件事情深深记在心里。所以那天他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偷偷的把它买回来了。
那时候,林豫刚刚高三。曾有一段时间里,褚浩在电话里的猜测。猜测林豫节衣缩食,是不是看上哪个女孩了。
“喜欢吗?”林豫忽然问道。
“不喜欢。”
“为什么?”
“栓子用这个骗过我。”
听到“栓子”两个字后,林豫二话不说拿起星星扔在花坛里,之后笑语:“好了,我把栓子丢掉了,这会开心了吧。”
我目瞪口呆的看了看花坛,又看了看他。之后,对他喝道:“售价699元人民币,黑水晶质地,你说扔就扔了!捡回来,快点!”
我用命令的口吻说着,可是他却站在原地不动。无奈之下,我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最终在花丛深处失而复得。
当我找到它的时候,它的边角已经碎了。我气愤开始对林豫暴虐,只见他一脸无辜的说:“怎么了?不是不喜欢吗?”
“我说不喜欢,可是我没说我不要!”
“你这是什么逻辑?”
“强盗逻辑!”
“果然强悍!”
“切!我只是不想让某人高三时候,从一个月的伙食费里硬攒的钱泡汤。”
“谁告诉你的?”
“去找褚浩!”
我把那颗星星仔细的珍藏起来,那是我最有纪念价值的一个礼物,因为林豫曾经把他交到我手上。
你的生命中,是不是也有那样一个人,他买下一个关于时间的承诺,直到多年后他把一颗星星放在你手上?
如果有他在你身边,请你一点要倍加珍惜。你要知道,他交给你的不是一颗星星,而是他整个爱。为了爱你,他众叛亲离,默默地忍受着一切的磨难,却依旧会在见到你时对你谈笑风生?
我曾一次又一次的问过自己,到底什么是爱?是亘久绵长的陪伴,抑或默默承受的付出?是一个人背负所有风雨的壮烈,抑或心悸不止的冲动?
我终究不曾参破,也再没有力气思量。
林豫离开后的所有的时光,化作点点滴滴的煎熬。煎熬之中,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痕迹,如萤火最终消散。最终,唯余冷风过处,砚冰刺骨的分分秒秒。
晚饭时,我起开一瓶酒,准备庆祝我的毕业,却被林豫抢下。林豫严厉的批评着我,可恶的昂立竟然昂立也帮腔的把我扑倒,之后上演着各种人狗大战。
最后,林豫分开我和昂立,笑个不停说:“呆瓜和二哈,智商一个水平,绝配!”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种把他按在地上一顿毒打的冲动。一番角逐之后,我累得气喘吁吁瘫在地上,林豫却风平浪静的坐在我身边,他说:“白一城,你要是敢喝酒,就把你锁在屋子里关禁闭。”
终于,我放弃了暴打他念头。这辈子,我怕是打不过他了,他的孔武有力真是要命。
“你该去上班了!”我失去了听他絮絮叨叨的闲情雅趣,把他推出去,直接关上门。之后,我的看着昂立坏笑,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
如果说昂立的智商和我处于一个水平,那么它的战斗力就和林豫果真不分上下。在无数次被昂立扑倒后,我只有乖乖的投降。
拿到毕业证的我,依旧没有工作,每天奔波于应聘的路途中。我的污点成为了所有企业拒绝我的原因,他们津津乐道于这个话题,并且不止一次收到所谓的“善意的忠告”。
无奈之下,我试着在网上发布平面设计的信息,开始了一段内心焦灼的日子。每天,我都会坐在电脑前盯着□□,稍有风吹草动便跟打了鸡血一样。不过,我这只是个人兼职,业务量还是不够。
获得毕业证第三天的一大清早,我还没有睡醒。罗光厦打来电话,他开门见山,由于我走得仓促,很多交接不是很清楚,所以我需要回到公司。
王嘉明见我出现在办公室,惊呼:“你又回来上班了?”
小慧也跑了过来,像看见稀客一样看着我。他们还是那么友好,可是仅仅几天不见,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笑了起来,说:“你想的太美了,我只是走的太匆忙,有些事情没交接明白,罗总让我回来一趟。”
“那你现在干什么呢?”小慧问道。
“我现在做主要的工作,就是……”说道这我故意停了下,王嘉明和小慧一脸期待。我继续说道:“就是找工作了!”
“卖了这么半天关子,就告诉我们这个破事。”说完,他们扭过头去,假装不在理我。却看得出来,他们见到我还是很高兴的。
办完交接,已是下班时间。王佳明笑着说:“一起吃个饭吧!正”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于我们一行几个人欢乐的一边盘算着吃什么,一边蹦跶出办公楼。在办公楼外,罗光厦站办公楼前,负手立于车子之畔,说道:“听说你们几个叽叽咕咕的要去吃饭,为什么不叫上我?走吧,我请客!”
说罢,他把我几个塞到他的车上。开着车子转了几圈后,我们最终停在了一家“自古以来就是串”的烧烤店门口。
吃饭时,我们七嘴八舌的聊着。他们十分关心的工作,不停的跟我打听。却对我和程子初之间的过节当绝口不提。片刻后,我想明白了。真正的朋友有永远担心的是你,才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把最近面试中的种种和他们统统讲了一遍,罗光厦长叹气,说:“白一城,你有考虑过以后吗,广告这个行业传播太迅速了。”
我不服气的说:“他们不用我,我就自己干!”
说到这里,好像有个事情蠢蠢欲动的声音在心底不停的呐喊“我要自己干!”,那个声音叫做“梦想”,在梦想的感召下一个计划在我心里诞生——低格设计工作室。
我有些兴奋,一时喝的有点多。回到家后,林豫正半躺在沙。上,我坐到他身边,兴冲冲的对他说:“我很开心,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不告诉你!”
“那你还说!”
“因为我要故弄玄虚!”说完,我干脆起身,翻出纸笔打开台灯,写下那个关于“梦想”的企划书。在那盏昏灯下,我开始了梦想的启程。当我终于梳理明白我的思路后,已是半夜了,悄悄的挤到床上。林豫忽然张开眼睛,吓了我一跳。
“你没睡吗?”
他幸福的笑着:“没有,看你高兴,就不那么困了。”
幽光照进来,林豫笑容如旧。恍惚间我好似明白一件事情,这么多年来林豫始终是我坚固的陪伴。只是很多年后,林豫却永远的离开了我,当我带着灰色的心情,翻开他的日记时,他曾在日记里这样的描述那个晚上:
他正在全神贯注的写着什么,第一次见到他那么认真,那么忘我。
他一定不知道此刻我正在偷偷的看他,看着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背影。
还有什么彼此刻更有意义!笔尖划过纸面,簌簌的声音那样好听,
这一刻,期盼上天给我一个永远。
可惜,世事不尽人意,上天没给他一个永远。或许,这就是对我最严酷的惩罚。林豫离开的三年里,无数次的挑灯夜战,无数次的深灯夜读,恍惚间他还在身边。可是我放下书本后,之间身旁只有自己的身影映在墙头。
我爱你,三个字。林豫从未对我说过,可却用尽了所有的生命诉说了有关爱的奥义。他把密密麻麻的心事深深藏在心底,倾尽一生来奔赴这场来不及的爱情。只是,当时的我浑然不觉。
当我明白一切的时候,却只留下无尽的悔恨汇成无尽的苦海,没有边际。
写完那个企划案,我依旧是一个没有工作的穷光蛋。闲逛中,我看见某个小型超市招聘导购,于是一股脑的冲了过去。说是导购,其实就是杂役。卖货、搬货、盘点、防损什么都干,每天起得特别早,晚上比林豫回的都晚。
林豫不止一次的追问我到底早干什么,只是我小小骄傲的自尊心让我选择缄口不言。
八月伊始,林豫的索纳塔终于修好了。偶然的一天里,他误打误撞闲逛到我工作的地方。见到正在汗流浃背的从货车上搬着啤酒的我,二话没说他拉起我,用命令的口气说:“跟我来,有事。”
大街上,我嬉皮笑脸的说:“林公子,又有什么幺蛾子了?”
“跟我回家。”他说着,只见他眼睛有些红。说完,拉着我向家里走去,“跟我回家,我养你!”
片刻后,我捏着他的脸,说:“别闹,我要上班了。我要自食其力,况且也不能一辈子让人养。”
“白一城,你听好了,我养你一辈子!”他心疼的说着,脸几乎拧成一块,而是我却开心的笑了起来。
八月的太阳绽放着从未有过的绚烂光芒,天空一片晴朗。在喧嚣的尘世中,林豫站在我的对面,对我着那些只有他才会说的话。那一刻,心里幸福的滋味从来没有过。我应该给他一个拥抱,就像他曾经抱住我那样。可是,我却只知道站在原地傻笑。
半晌,我对他说:“我记住了,等我老到动不了那天,就去找你养。”
说完,脚底抹油——溜了。
自那以后的很多天里,林豫再也没出现我的工作单位。我猜,他是害怕看到我上班时候烦累的劳动。
每天下班大汗淋漓的回到家,林豫会马上从冰箱里拿出水果,之后拿着电风扇来给我吹。忽然有一天,林豫放下电风扇后,坐在我身边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他安安静静的把握抱在怀里,一言不发,沉默了好久,好久……
我被他弄得有些莫名奇妙,过了好久我热得推开他,才看见他一副几欲流泪的表情。
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他说:“都怪我,我没能照顾好你,你都晒黑了。”
我眨巴着眼睛对他说:“黑了,才有男人味。”
之后,站起来摆出一个夸张的姿势。他被逗笑了,把我按在沙发上,郑重其事的说:“我这有十万块钱,要不你拿去做点什么吧!”
说着,他把银行递给我。我忽然有些感动,十万块,该是他手头所有的继续吧。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他却径自把□□硬塞到我的手里,说:“密码是你生日,明天你就把工作辞,拿着这笔钱自己做点什么,这是命令!”
一时间,我的心里感动如涌。我极力控制住自己的眼泪,把□□塞进他手里,说:“这钱你先留着,等有一天我们一起创一番事业,好不好?”
他面色不悦,推开我摊在沙发靠背上,跟我赌气。我紧紧靠在他身边,点了一支烟,缓缓的问:“林豫,你为什么对我这这么好?”
他说:“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白一城。”
他说着,眼眸中闪烁着坚定的光。那时候,他二十一岁,我二十三岁。如今,我二十七岁。多年的时光如曾经的枯枝湮灭在秋风之中,最终化作黄沙漫漫无边无际。可是,林豫说话时的神情,我依然记忆犹新。
曾经有一个人毫不犹豫把他所有爱给了我,只是因为我是白一城。
黄沙蔽日云欲催,
长歌当哭泣玉碎。
三生天机窥破后,
徒留孤城语迟微
☆、第二十三章
白一城,一个孤独名字,仿佛白茫茫的雪原上,一座寂寞的空城。很多年前,林豫曾对我如是说。说这话时,是深秋的一个黄昏。
那个黄昏,我牵着昂立徘徊在楼下,心中怅然若失。夕阳西下中,微风从耳畔吹过,带着微冷的气息。秋天不知不觉中到来了,疾风劲草、西风吹冷。
树叶渐渐的泛黄,随西风飞离枝头。每一片叶子,都是远行在外的游子,它们带着枝头的祝福,随西风飞向远方,可最终是要尘埃落定,停止漂泊。
忽然一个词浮在心海深处,落叶归根。枯叶尚可归根,而我呢?只不过一个丧家之犬。
还记得,每年这个时节,父母都会回到农村收割成熟的玉米。在没有搬到城里之前,我会做好饭菜,坐在场院里将玉米码成整齐的垛,等着他们回家。
那时候,简单而快乐。每天最幸福的就是,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看着父母坐在拖拉机都会从远处的大地里,载着满满的收获行驶在回家的路上。
回到家后,父母都会也顾不得一天劳作后的疲惫,兴奋的细数着当年的收成。
那时候,我十二岁,林豫十岁。那时候的我还在小学,未曾认识褚浩,自然也不认识栓子。而林豫比我低一个年级,个子没有我高,瘦小枯干的。
某一天,他躲在玉米堆里。直到我路过的时候,忽然跳了出来,吓得我把正在吃着的干脆面脱手而出。我气愤的把他按在玉米堆上一顿打,以泄心头之气。
我出了气,他自然不悦,扭头回家,之后几天不和我说。
我忽然想念家里,想念我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如何,会不会也正想念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可是,我终究还是被他们遗弃了,在几个月前栓子婚礼后。他们失望的神情,他们离开时的背影,还有那句“去死”,一件又一件深深的烙在我的脑海中,几乎将我溺死在绝望之中,幸好还有林豫。
兀自思量间,林豫来寻我,见我的表情,一切了然于心。他淡淡的问道:“城哥,想家了?”
“没,有点冷。”
“要不回去看看吧!”
“不回。”
他一时语滞,说道:“你这脾气……也是没谁了。”
看着他无语的样子,我忽觉好笑,说道:“我就这脾气!林豫,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了,我绝对不会原谅你!”
说完,默默点了一支烟。
半晌,他在我耳边窸窸窣窣的说:“白一城,一个孤独名字,仿佛白茫茫的雪原上,一座寂寞的空城。所以,我绝对不会弃你而去。”
冷风吹过他的发丝,他将我揽在怀炉,悄声说:“回家吧,有点冷。”
回家,是啊还有林豫在傍,我不是只是清寡的一个人。一点点温暖在心底荡漾开来,我牵起昂立,和他并排走着。
夕阳的余晖中,留下两人一狗的身影。
回到家里,他已做好饭菜,热气腾的屋子里,温暖的感觉萦绕着。
饭桌上,他对我说:“城哥,明天你下班后,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
“保密!”
吃完饭后,他去上班。不知为什么,我没来由的不愿意一个人呆在屋里,穿上大衣蹑手蹑脚的偷偷跟在他身后,却不小心被他发现了。
看着我一副做贼的样子,他夸张的笑着,我也跟着傻笑起来。
“回家去!”他说。
“不。”我说,摆出一副你要是敢让我回家,我就给你点颜色的表情。
他无奈的解下围巾给我围上,说:“真拿你没办法。”
我任性的站在原地,给他一个白眼。却见他无奈地摇头,笑着说道:“走啊,还愣着干嘛,真是拿你没办法。”
“我说了我不回家!你这人怎么……”一语未了,他已牵起我的手,却是来到他的车子上。瞬间,我明白了他让我走,是为何意。
秋天的夜有些清冷,不宽阔的街上塞满了各式的车子。林豫的车子在拥挤的交通里,费劲周折终于停在他上班的酒旁。
我坐在车子里对他说:“去上班吧,我在这等你。”
“要是累了,你就把车锁上打车回家吧。”说完,他把车钥匙递给我,转身走进酒吧。
一个百无聊赖坐在车上,不知不觉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习惯性的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刚过了九点,离林豫下班还有三个小时。
无聊的点了一支烟,又觉一个人干坐着了无趣味,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到附近的肯德基蹭网。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决定没有之一,因为这个决定害了林豫在而后的日子里,终日与头痛为伴。
我信步来到肯德基,点了一杯豆浆后,寻了一个清净的角落坐下,开始摆弄手机。忽然有人做到我的对面,我感觉到那个只是我的目光,抬起头看去竟是程子初。
程子初凑到我身边,我本能的避开,一瞬间失去了喝那豆浆的兴致。
他尴尬的说:“我,准备离婚了。”
“别告诉我你是因为我。”我压低了声音,可是却掩盖不住我的不屑一顾。
说完,起身欲走,却听到程子初说道:“你还是不相信我吗?”
“既然掉进过井里了,为什么还要再掉一次。”我说着,径自起身向林豫工作的酒吧走去。
不料,程子初追我出了肯德基,一路上与我拉拉扯扯,直到进了酒吧。在酒吧里,程子初忽然安静了,他死死的扣住我的手腕,说:“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试图挣脱他的束缚,可终究无济于事,向他怒吼:“放开我!”
我的声音一出,酒吧里的人齐刷刷向我们看来。不消片刻,林豫出现在我身边,他推开程子初,把我护到身后。
看到林豫程子初挑衅的说道:“原来是你,索纳塔先生。”
林豫鄙夷的笑起来:“就是我,你怎么阴魂不散?”
他们两个人唇枪舌剑,隐隐有些山雨欲来之势。他们一副积怨已久的样子,一时间我不明情况,唯有愣忡的看着他们。
程子初不可一世的扬了扬眉毛,挑衅道:“我偏爱这样,怎么?监狱里没呆够?”
林豫回敬道:“你也就那点本事,有能耐你弄死我,没能耐就赶紧滚。”
什么?监狱?我站到程子初面前,问道:“你敢刚说的话什么意思,你在说一遍。”
“我说这位现代先生……”程子初的话还未说,就被林豫一拳打在嘴上,鲜血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他不甘示弱的和林豫扭打在一起。
酒吧的员工纷纷跑了过来,把他们分开了。
看到林豫脸上的淤青,我暴怒不止。走上前,掴了程子初一个耳光,吼道:“你有病吧?”
“我有病,我不有病怎么会做出那些决定!”他怒不可遏,用力的撞了我一个趔趄。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退后了几步,被桌子绊倒在地,沾了我一身的酒水和食物。
林豫见状,迅速来扶我。就在这时,程子初拿起一个酒瓶向林豫走来。
“林豫,当心!”我惊叫着,可是一切已经来不及。酒瓶四碎,一道血迹从林豫的头顶滑落下来。林豫眨了眨眼睛,瘫坐在地上。
我慌张的起身,把他抱在怀里,他看了我一眼,之后就昏过去了。
他的鲜血流出,染红了我的衣服。我从没像此刻一样害怕,害怕他会有任何闪失。
慌乱中,有人拨通了急救中心,林豫被送到急救室。
经过漫长得一个小时,急救室的灯终于灭了。我迅速的窜了过去,把医生堵在门口。
医生口简单的说:“未见出血,经过多种检测,确定只是脑震荡,已经做了初步诊治,还需进一步治疗。”
我悬着的心稍稍平静,对医生不停的感谢。
正说话间,林豫被推出急救室,可却依旧昏迷不醒。原本有型的头发被全部剃光,包扎着洁白的绷带,与他面色惨白相互辉映,失去了往日的帅气。
我忽然意识到,一切都只是因为我的任性。我开始后悔,如果我没有我当时任性的举动,林豫也不会受到伤害。
在病床上昏迷了一天,他终于醒了,吃了点东西又吐了出来。他虚弱的问我:“白一城,我怎么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选择沉默。
他说:“我好像是承诺过你什么,可是怎么想不起来了。头好痛!”
“想不起来就不要想了,你现在好好养病。”我说着,几欲泪流。都已如此,还要惦记给过我什么承诺?林豫,你是不是疯了?
原来,有一种爱,叫做疯狂!疯得干脆,疯得彻底。
林豫出院后,我替他辞掉酒吧的工作,让他安心的在家里休养。我开始拼命的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自那次受伤以后,林豫留下了头痛的毛病,这个毛病折磨着林豫痛不欲生好多年。很多个夜里,我惊醒时,他都搓着太阳穴无法入睡,可是却笑着安慰我。
看着他故作开朗的样子,心里拧成一团。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正坐在课堂上,和同学们谈笑风生。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正意气风发,奔走于高档办公楼。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
可是,没有那么多个或许,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才是罪魁祸首!
我紧紧握住他的手,重重说道:“林豫,三生三世,共渡白发。如果有一天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我不得好死。”
他捂住我的嘴,说:“不要总死来死去,你又不是猫,你只有一条命。其实也挺好,看着你熟睡的样子,很安心。”
之后,十指相扣,静静相依。静夜里,是谁的无眠,守护着你的点点滴滴?又是谁的爱意,化作千丝万缕为你撑起一片天?
片刻后,他淡淡的问道:“你有梦想吗?”
我说道:“没有,你呢?”
他看着天花板,眼底流露出幸福的神色。说道:“有。”
“是什么?”
“不告诉你。”林豫狡黠一笑,片刻后一本正经的说:“我知道你的梦想是什么,其实梦想并不遥远,我们一起实现它好吗?”
说罢,他看向窗外。窗外,一轮狼牙月垂在天边。
传来狼牙月依旧,
情许三生共白头。
不知相思缘何起?
只道月影照西楼。
☆、第二十四章
林豫出院后,我替他辞掉酒吧的工作,让他安心的在家里休养。我开始拼命的加班,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才能好好照顾林豫。
林豫去医院拆线的那天,突然出现在我工作的地方,说:“看看,小平头!”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若是我剪了这个平头,那该多惊悚。
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他的头发终于长出来了,身体也恢复得不错,只是经常会隐隐的头痛。身体恢复后,每天都神秘兮兮的不知忙碌着什么。
这段日子里我马不停蹄的工作,自然也无闲暇搭理他“诡异”的行径,只要他健健康康就足够了。
某一天,我下班回到家后,发现林豫竟然不在家。林豫把昂立丢在楼上不知去向,发微信不回,打电话也不接。我忽然阵阵慌张,那一刻我才知道林豫对我多么重要。
昂立不解思量的钻进阳台的一个角落里,翻来翻去。我没心思理会,拧巴的坐在沙发上,思考着林豫会去哪里。
凝神细思间,电话响起来。我接下,林豫的声音传来,他问道:“你给我打电话了?”
我大发雷霆,喝道:“你去哪了?”
他微微一愣,片刻后笑道:“一会不见,你就这样迫不接待的要见我!”
“还有心思说笑!我都……”
“好了城哥,我知错了,不要生气了。”他像个孩一样跟我认错,之后告诉我一个地址,兴冲冲的说,“你来找我,有东西给你看。”
我迅速赶往那个地方,灯火流转处,我看见了林豫,他正在人山人海中对我微笑着挥手。
我走上前,说:“你干嘛?”
“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拉着我径自走向远处。
看着他神神秘秘的,我心中画满了问号,问道:“去哪?”
他未回答,脸上洋溢着熠熠光彩。豁然,他停住脚步,对我说道:“就是这里。”
“什么鬼?公交车站?”
他把我拉到身旁,指着街对面说:“看!”
我顺着他的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车辆川流不息的街道对面,一个巨大的牌匾挂在一个门市。牌匾上七个led大字闪耀着光彩——低格设计工作室。
“生日快乐!” 他说着,递给我一把钥匙。
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在心底迸发。我颤抖的接过钥匙,这是林豫送给我的二十四岁生日!之后,像离弦之箭般冲到街对面。工作室门口,他站在我的身旁说:“城哥,你不怪我偷看了你的企划案吧。”
一时间,我不能言语,目不转睛的望着他。天色向晚,深秋的冷风吹卷着匆匆归家的人们,天地浩荡间,一双明眸一如既往。
情难自控,紧紧拥他入怀。林豫,我要抱住你!就算此刻天倾地陷、天翻地覆、山崩地裂,也足够了!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出来:“干什么呢?肉麻死了!”
我转过头看去,竟然是吴倩。吴倩似笑非笑看着我们,褚浩站在他身旁附和:“就是,看的都长针眼了。不知情者,还以为你们搞基。”
吴倩用腻歪歪的声音,对褚浩说:“虽然我是知情人,可是我觉得他们就是搞基。”
“别胡言乱语了,两个大疯子!”林豫打断他们,之后拉着我进了屋子。屋里陈列着全套的印刷厂设备。我兴奋的连连连,又跑到屋外面给工作室的门头拍了照片,发到了朋友圈里。并且附上了一句很争气的话——他们不用我,我自己干!
第9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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