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节
推荐阅读:魔君与魔后的婚后生活、小说大纲里的女主觉醒后(NPH)、[快穿]给攻略对象生娃高H、临时夫妻(nph)、永远也会化雾(1v1)、末世之娇娇女也凶猛、劣评(骨科1v2)、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小梨花(校园h1V1)、珀迪达之雾【简】、
妖怪饭馆 作者:歪脖铁树
第22节
地球陆地版图何其大,沙漠才占多大点地方,人都能做宇宙飞船上太空了,还整治不了小小的沙漠吗?不过是没有利益而已。
“啊,好美的景色。”在前面开车的阿哲惊呼。
李清明抬头透过窗户望过去,就看到半空中出现一座极为逼真的城市,里面有穿着极具特色的人走来走去,还有似乎是游商的人在进行交易,那样繁华的场景让人忍不住憧憬,究竟是什么样的地方会这般富裕,这……究竟是海市蜃楼,还是藏在空中的城市?
使劲揉了揉眼睛,李清明再次看向空中的城市,就见到原本繁忙的人们忽然退到道路两边,纷纷跪下来,摆出最虔诚的姿势。叮铃铃,叮铃铃,驼铃声自远方响起,像是直接在众人的脑海里响着似的,让众人不由自主的瞪大眼睛,看着一群骆驼由远及近的走来。
骆驼脖子上挂着大大的铜铃,随着走动发出轻快的响声。在中间的骆驼上坐着一位穿着白纱,头发和脸全都用白纱遮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的男人,他目视前方,任由骆驼驮着他往前走。
叮铃铃、叮铃铃,随着铃声的远去,那人随着骆驼群渐渐远去了,跪在路边的人这才慢慢爬起来,像往常一样生活着,仿佛那群骆驼只是天上的一片云似的,飘过去也就飘过去了。
仔细的看着空中的城市,李清明忽然道:“不对!这么多时间过去,如果真的是海市蜃楼,现在应该在移动或者是慢慢消失才对……”
“那孩子手里拿着的瓜还很新鲜,我觉得很好吃。这是哈密瓜还是什么瓜?”张北极的关注点很不一样,他嘿嘿笑着说,“老板,咱们拍两张御风符上去看看?”
沉吟片刻,李清明点头道:“那就试试,不过用不着咱们动手。”
听到这话的应龙立刻飞出来,他一直在饭馆里做面条,同时还会修炼,妖怪顾客们送的水果什么的也吃了不少,再加上一些李清明给的灵丹妙药,应龙的实力终于恢复一些。他扑棱着背后的翅膀,身体慢慢变大把大家的车子卷起来,往空中飞去。
他就像西方里的怪兽一样,轻松的带着几辆车子飞到半空中,看上去仿佛能与日月争辉。但事实上,应龙呲牙咧嘴,嘴里不停的说着,“老板,我快要坚持不住了,能不能让旱魃出来帮忙。啊,我们终于快要靠近了,不知道这个城市里有没有面条……”
“已经穿过这地方了。”旱魃从车里探出头看向外面,没好气的说,“这好像就是海市蜃楼,给人的感觉乖乖的,我都搓不出火苗来。老板,咱们要不要回去?”
眼角余光瞥见似乎有些难受的毛竹,李清明扭头让应龙再坚持一下,自己伸手拿过山河笔,在半空中轻轻一点。为了控制山河笔,体内的灵气全部逼出来,眼前也瞬间发生了不一样的情况。
仿佛前面画面一样的城市打开了一个口子,让应龙直直撞了进去。身后的口子瞬间合上,大家纷纷跌落在地上,车子在大家的视野中飞快的分解风化,其中的金属很快锈迹斑斑,最后一阵风吹来,消失无踪。
好在大家出现的地方是一片荒漠,没有人烟。张北极把李清明拉到自己怀里,用身体帮他挡封杀,低声道:“没想到咱们真的闯进来了,好还包裹都还好好的,不然咱们没得吃没得穿也没得喝了……”
“前面不远处就是高大的建筑物,我们走一段就可以进城了。”旱魃仰起脸看了看,皱着脸说,“这里真热。”
就在大家适应突然骤变的环境时,不远处一阵旋风由远及近的刮过来。这是沙漠中独有的旋风,一开始规模比较小会吸收一些轻巧的东西旋转,等慢慢的规模越来越大,就会变成龙卷风,所过之处便是漫天黄沙。这跟海里的漩涡差不多,一开始漩涡是极小的,影响不了什么,但当漩涡越来越大,影响也会越来越大,最终都能把大船或者大鱼拖进漩涡转死。
“大家快跑!”李清明深吸一口气,拿出几张符箓快速折成小人往张北极手里一塞。后者立刻会意,学着李清明以前的样子把纸人扔出去,那纸人瞬间手拉手连成一排,在大家身后不断变大变大再变大,挡住那股旋风。
“老板我背你。”张北极快速背起李清明瞬间跑到最前面。
特别值得庆幸的是术法在这里还能用,威力也跟以前一样。李清明用了点小小的障眼法避过城中人的视线,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溜进城里,还找到一家成衣店进去溜达一圈,发现这里几乎不用钱币,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找出藏在包裹里的鱼缸,让乌龟变大,在他的龟背上摘下一些珍珠,然后换了许多本地的衣服,大家再偷偷换上,神不知鬼不觉的变成当地人,再用珍珠作为盘缠去客栈里住下,把包裹一藏,就彻底的变成了本地人。
“金龙给咱们留的乌龟很有用。”张北极伸手摸了摸鱼缸里再次变小的乌龟。当初这家伙参加选美的时候,龟背上驮着许许多多的珍珠,大家都觉得他这是作弊,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用处。
打量一番这个一半靠着山壁建造一半露在外面的客栈,里面都是木制结构,打扫的很干净,倒像是电视里看到的古代客栈那样似的。李清明伸手摸了摸木制的墙壁,感慨道:“咱们这次旅游还能见识到这样的客栈,也算不错了。”
因为有珍珠,在这种内陆又干旱的地方,珍珠可谓是珍贵至极。于是大家摇身一变成了富商,下楼吃饭的时候店小二和掌柜都笑的特别谄媚,而且也不跟他们打听消息,大家想吃什么只要比划一下就可以。
事实上这里许多异族人,大家语言不通,许多时候沟通都只能连蒙带猜。如果这里真的是楼兰古国,那么就是丝绸之路的拐点,因为地理位置特别好,又靠近罗布泊,可谓是天时地利,不繁华才是奇怪的。
“骆驼又来了。”大家都在一楼吃饭的时候,那群标志性的骆驼再一次出现。
客栈中的人都闭上了嘴巴,眼睛有意无意的看着外面,李清明也跟着看过去,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那些害怕和尊敬自然也都没有,这样反而让他看到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坐在骆驼上的男人那双眼睛固然漂亮,给人的感觉却有些奇怪,这跟海市蜃楼不一样,吹在男人身上的风也会吹佛自己。
用阴眼看过去,那里确确实实有一个魂魄,李清明有些疑惑,就悄悄扔过去一枚跟踪符,准备试探一下。
骆驼上的男人好像后背长了眼睛似的,轻轻一挥手便打掉了身后的符箓,并且立刻转头看向李清明这边。两人双目对视的那一刻起,李清明只觉得全身汗毛倒竖,让他原本就虚弱的身体仿佛快要崩溃似的,几乎要出现魂魄离体的征兆。
这个男人并不是普通人,他竟然也是同道中人!
这样的能力……
“老板!”张北极敏锐冲过来挡在李清明前面,他怒视骆驼上的男人,怒道,“你是什么人?”
李清明的试探在道门中,几乎跟普通人互相对视一眼、聊个天、握个手一样,这人反应这么大,肯定有问题。而且他的模样看上去应该是异族之人,那他又究竟是如何掌握这一身道术的……
第137章
楼兰古国存在的时间有八百年,在这期间丝绸之路慢慢的从开始变为繁华,再到凋零。这个神秘的国家曾经繁盛一时,却又忽然消失,要不是有旅客偶然间发现古国遗址,这个国家甚至都不会被后人知道。
这是很可怕的情况,因为世间只要是存在过的事情就会有痕迹,更何况是一个国家。
国家是一个庞然大物,哪怕是再闭关锁国也会跟别的国家交流,这就是痕迹,若干年后有人发现这些痕迹,就可以推断出来这些事。但楼兰古国作为丝绸之路上的枢纽,却没有曾经存在过的痕迹,这是一种很极端的情况。
天下极少有这种极端,纯阳、纯阴都不可能存在,万物几乎都以阴阳鱼也就是太极的形式存在,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而此时一个明显是异族人士,跟中原的汉人模样千差万别的男人掌握了一手道术,实在是让人惊奇。他在张北极的怒视下让骆驼群继续往前走,自己则是轻飘飘的走过来,坐到了李清明对面。
金发碧眼,皮肤白皙,露在外面的眼睛透着智慧。
“李清明。”他拿起桌子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放在自己面前,然后盯着李清明的眼睛看,开口就是这么石破天惊的一句。
大家都有些惊疑不定的看看李清明,再看看对方,都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好像眼前这人也不是本地人,而是跟他们的来历一样似的,可此人偏偏在城里威望极高,凡是见到他的都会不由自主的下跪,态度自然而又虔诚,丝毫看不出被强迫的痕迹。
偏偏这人开口就是流利的汉语,让大家连自己听错了的可能性都产生不了。
“你是谁?”李清明安抚的拍了拍张北极的手,让他不用挡着自己。
认真的看着李清明的眼睛,好像透过他的眼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对方咧开嘴露出笑容,自我介绍道:“我的汉语名字是金荣,你们可以叫我金先生。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跟我来吧……”
“好。”面对这样强悍的实力,李清明不准备硬碰硬。他原本一直觉得自己的实力挺不错的,却没想到原来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即便是一直没有碰到过什么挫折,这也不代表世间就没有比他更强悍的人了。
这样的认知让李清明彻底沉淀下来,那颗有些漂浮的心慢慢的回到胸腔中,攥紧张北极的手,感受着他掌心传来的温度,回头看看他们曾经相处的日子,又何尝有他能够嚣张的东西。不过是活一天算一天而已……
跟着金先生离开客栈,在路人或惊讶或惶恐的眼神中进了一栋非常豪华的屋子里,李清明见到了成群的仆役,还有外面魁梧的守卫,他在心中慢慢计算着若是双方有了冲突,他有几分把握全身而退。应龙、旱魃都可以帮忙,还有夜烛、苹果树先生等人,他们都不是吃素的……再不济,把山河笔请出来,哪怕是耗尽全身生机,也能离开这个海市蜃楼般的世界。
有仆役送来美酒和水果,在这个干旱的古国中,这样已经是非常美妙的享受了。
像个女王似的坐在软榻上,拿下蒙在脸上的面纱,金先生冲着李清明笑了笑说:“我等你们很久了,为咱们的相遇干杯。”
“干杯。”美酒清冽可口,带着一股浓郁的果香,这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美酒,味道实在是美不胜收。
金先生见大家都喝了酒,便开口进入正题,解释他为什么知道李清明这个人,还知道他会出现在这里。这是一个香艳而又传奇的故事,几乎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却又觉得很有道理。
在楼兰古国真正存在的那个时代,外族人和汉人并没有完全统一,汉人大都生活在中原,他们自诩为天下正统,矜持的维护者自己所为高贵的血统,看不起外族,把他们称之为异族亦或是蛮族。中原富庶繁华,雕梁画栋、小桥流水,来往的人家也都打扮不凡,他们把自己捧的高高在上,认为外族人是下等人,瞧不起这些高鼻深目的异族。
再这样有些极端的背景下,金先生这个人的经历就很传奇了。
有个来自中原的英俊男子对他一见钟情,并且不顾家人的反对,自己脱离家族,就为了跟他在一起。那时候金先生是非常受宠若惊的,男人为他付出到这个份上,就已经让他感激不尽,会一辈子珍惜这段感情,结果后面还有更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
“他来自道门,是某个门主的儿子。”金先生的汉语非常流畅,要不是他的模样实在是跟大家差别太大,甚至都分不清他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不过他皮肤白皙,长得实在是太好看,有一种逼人的气势在里面。
拿起一棵葡萄飞快的剥皮,张北极看了眼金先生,这才转身把葡萄塞进李清明嘴里,低声说:“老板,我的感觉不太好。”
“我也是。”李清明轻轻点头,却没有阻止金先生说下去。他只是觉得胸口闷闷的,想到自己的曾经,想到自己以前一直过着苟延残喘的日子,后来张北极从天上掉下来,立刻对他表达真心。那个时候其实他心里怀疑过,但自己的心却并不排斥对方的靠近,于是他默认对方跟在自己身边,然后慢慢的有了默契,感情也控制不住的发酵,最终成了现在这样。
他们两个人与其说是情侣,不如说是家人一般,默契、感情都如水乳交融一般,李清明受对方的照顾颇多,他仔细想了想,竟然发现自己没什么地方是帮助对方的。即便是当初进墓里,也不过是知道自己的上一辈子而已。
“中原有位道术极厉害的高人夜观天象,发现天下将会大乱,若是放任不管,人间不但会生灵涂炭,恐怕还会影响人类的根基。”金先生笑了笑,还打了个比喻,“他当时给我解释说,如果把人类看成是蚂蚁,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比喻成:不再有蚂蚁生存的地方了,也许是洪水、也许是火山爆发……”
这些灾害对于蚂蚁来说,都是灭顶之灾,若是洪水、火山爆发一直不停止,蚂蚁定然不能生存下去。而人类就如同蚂蚁,在未来的若干年中就会进入到这种情况中,到时候等待大家的就是人类覆灭。
李清明了解过地球的发展历史,他知道曾经在地球上横行一时的恐龙在极端的时间中灭绝,科学家提出各种各样的猜测,并且试图找到证据,但直到现在也还没有确切的说法。人类在地球上生存的时间还没有恐龙长,那样强大的生物说没就没,更别说小小的人类。
正是因为想到这一点,李清明定睛往金先生那边看过去,等他解释后面的事情。
“天下大势,非人类难以改变。”金先生闭了闭眼,似乎在回想当年的情景,他过了一会儿才继续说,“中原无论是修道的,还是修佛的,亦或是其他旁门左道,一时间全都联合起来,想用人力改变未来。死了很多人,一批一批的死,但现状并没有改变……”
这种事放在别的中,恐怕就要主角跳出来,分分钟拯救苍生,收获小弟或者妹子、哥们啥的若干过。但此时在金先生嘴里,只有干巴巴的死亡数字而已,那些自愿献身的人死后也只是变成了冷冰冰的数字,被金先生面无表情的叙述出来,传到李清明的耳中。
不着痕迹的看了眼毛竹,李清明低垂眼眸,几乎已经猜到金先生将会说什么了。
果然,他很快就再次开口,“后来有个人请出至宝山河笔,在中原地区点了一个方向。那时候有几条河流改道,甚至还有一条河水逆流……那个方向指的正式楼兰国,也就是我们现在坐着的地方,这里是起点,也是终点。”
这应该是一个很庞大的故事,要不然也不至于金先生讲了这么多,却又好像什么都没讲似的。只是即便是大家听到了凤毛麟角的一点,也足够震惊。
想到现代和平的社会,想到愉快的生活的人们,李清明难以想象当年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他下意识抬头看向张北极,后者似乎正在出神,注意到他的视线后立刻咧开嘴露出大大的笑容,殷勤的送过来一块瓜,甜丝丝带着一丝凉意,吃起来的感觉特别好。
“山河笔出,但这还不够。云雨扇后来也被人请了出来,作为护法出现在山河笔的左右。”金先生的眼睛没有焦点的看着远方,他说,“我那时候刚回到楼兰国,带着那个喜欢我的男人。楼兰国民风很开放,男人跟男人在一起也没什么。只是这里注定要成为起点,这里的子民也不能得到善终,我便想了个法子,把不愿意留下的子民送去中原,自有中原的皇帝照顾。”
“愿意留下来的子民还可以在这里生活,但紧紧有山河笔这样的至宝还不足以扭转乾坤,大家商量后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
说到这里,不知道怎么的,也许是气氛太过于怪异,李清明感觉自己的心痛了一下,他下意识去看张北极,就看到他的脸色竟然惨白惨白的,嘴唇微微抖动,张了张嘴却什么话都没说出来,似乎是察觉到他的视线,慢慢扭过脸,想笑却两眼一翻,“咚”的一下倒在了地上。
“没事。”金先生见李清明跟着变了脸色,轻轻挥了挥袖子,便有一股力量把张北极托起来,让他躺在旁边的软榻上。因为这里没有外人,李清明赶忙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仔细的摸了摸他的额头,没看出异样这才松了口气。
然而金先生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又不由自主的提起来,他说:“我等的是他、也是你。你们注定要来到这里,完成最后的步骤,让这里成为终点。从此以后楼兰国再不会存在,历史上也不会找到这里的痕迹……我们,终究会消失在尘埃里……”
“告诉我,他的身份!”李清明低吼道,“我讨厌被算计的感觉,你应该知道,我虽然打不过你……”他闭了闭眼,打开纸袋,拿出里面的山心和各种各样的法器,一把拉过毛竹道,“但我有跟你一战的能力。”
轻轻点了点头,金先生道:“我知道,你们想知道的,我会说给你们听,我们还有一点时间,足够我说清楚前因后果。”
第138章
拯救天下苍生什么的,那是热血上头的年轻人喜欢干的事情,李清明自己只是个活一天就算一天的普通人而已,但他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甚至他的出生也在天下人的算计中。
当年处在黄沙漫天中的楼兰古国恐怕从未想到,小小的城中国会成为焦点。
“万物星辰都在太阳之下,我们只要请太阳星君下凡镇压此地,待到若干年过去,重新解开此地的封印,让这里带着灾难消失……天下也就大平了……”
“那可是神仙,咱们能成功吗?”
“一定会成功,用山河笔聚万民之力,牺牲一国的存在,那人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我们撼动。别忘了,仙有一部分是由人变成的,所以他们绝对不会不顾人类的生死存活。虽说自有三千小世界,但每一个小世界的存在和消失都是有其规律,需得徐徐图之,而不是我们看到的那样的未来……”
“魑魅魍魉横生,妖魔肆虐,人类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沦为妖魔的口粮和玩乐的工具。”
“我们为天下苍生而战,即便是后世不能流传,后来人不知道我们曾经做过的事,那就问苍天,无愧于心!”
热血上头的道士,悲天悯人的和尚,还有各种旁门左道都为了世界大义而献出自己,他们集万民之力,凝聚于一国之中,山河笔画下一个圈,把整个小国圈起来,质问苍天,质问高高在上的太阳星君。
“他们成功了是不是?”李清明听着金先生讲完,沉默了一会儿问。
轻轻摇摇头,金先生淡淡道:“说不上是成功还是失败,因为那位星君真的出现了,却又很快消失。而人间从此以后平稳下来,星象也在慢慢恢复正常,我们便觉得我们成功了。可那毕竟是神,至高无上的神,来到人间怎能没有动静……”
目光灼灼的看着李清明,金先生继续说道:“直到你出现。”
听到对方这么说,李清明一直抽痛的心脏忽然好了,他想起自己还小的时候,风先生在林子里找到他,给他挡风,忧愁的说:“清明,你还是来了。他肯定也在这里,只是不知为何总也不出现,但你来了就好……”
我来了,是啊,我出生了,并且侥幸偷到一条性命活了下来。后来,他来了,他没说自己从什么地方来,也没说自己为什么来,因为他脑子里都是水,傻傻的并不会考虑问题,只是单纯的喜欢着李清明。
像满心的只有李清明一个人的存在,他并不会去思考别的,心里想的只有那一份感情而已。
那么,他们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呢?当身份终于揭开的时候,是否还会像以前一样?
“清明,你是他的心。”金先生的声音变得有些遥远,他的声音变得极小,很费力的才能被李清明听到,但内容却那么清晰,他说,“你本不该存在,你只是一块太阳身上的黑子而已……但你变成了人,只活了一日,在他面前活了一日……那个人就不惜用一切手段让你活下去,他其实是不在意人间如何的,只是你更适合在人间重生,所以他才来了而已。”
“你现在有了魂魄,身体虽然还半人半鬼,但比起上辈子、上上辈子,已经是不知道多大的机缘造化。清明,你生来就被他宠着,被那位太阳星君宠着……”
“他、他……”李清明捂着自己的心口,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身体、乃至灵魂都渺小的可怜,他不过是一块黑子,“他变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因为我?”
“自然是的。我们利用了他,他也利用了我们。但是现在时间已经来不及,这里必须彻底消失,带着曾经从人间聚拢来的灾难。清明,我还想让他帮一次忙,以山河笔为笔,抹去这里的存在……”
充满异域风情的男人说起话来却老气横秋,像世世代代接受中原熏陶的汉人子弟,他优雅的坐在那里,淡淡的说着过往和未来,好像那些人命早已注定一样。他和以前的人一样,都选择了大义,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一刻也不愿意等下去了。
看着李清明难受的样子,金先生难得拿出一枚散发着异香的药丸,指尖轻轻一弹,弹到李清明的嘴里,解释道:“你的时间到了,他为你付出太多,再不回到太阳中,恐怕以后太阳星君就不再存在了……到时候太阳崩裂,将会造成另外一个让人绝望的灾难。清明,你知道你应该做什么……”
“我知道。”李清明觉得身体好受了一些,他拿出纸上世界,让其他人除了毛竹全都进入其中,最后把张北极推进去,自己拉着毛竹回到金先生面前。
纸上世界虽然不完整,但足够在这里消失的时候保护他们,到时候大家就可以离开这里,出现在沙漠中。这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最无奈的选择。
“先生,我不能走。”见李清明看向自己,毛竹立刻表态,他说,“我为山河笔而生,可以帮到先生,我不能走。”
“他确实不能走。”金先生慢慢站起来,他走向毛竹,看了眼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山河笔,微微笑起来,说:“我们开始吧。”
他要做一件大事,并且是单方面的,根本没有顾虑到张北极的想法。其实他很自私,并且被金先生用三言两语的话就给说动了,他明明那般看中那份属于两个人的感情,但是在世界覆灭与自己的感情之间,他不得不选择前者,变成一个有些圣母的,类似于中才会存在的主角。
要不然呢?要不然他哭哭啼啼的不乐意,转头跟张北极一起享受最后快乐的时光,然后眼睁睁看着人类像恐龙一样忽然彻底的消失,他也愉快的跟着消失?他以为他一直在天道的眼睛下面生活的自由自在,最讲求的就是无为,让世界顺其自然。
而后这样的世界便真的顺其自然了,逼迫他不得不做出选择。
肯定会有人叫着,如果给他一个什么什么机会,他会怎样怎样选择,可那机会偏偏就没放到你身上,而是猝不及防的压到了李清明身上。他欠张北极太多,他总要做些什么,把已经发生混乱的世界拨回正常的路线中。
李清明总感觉金先生还有未说的话,他猜想,也许当初人间产生的灾难或许跟他有关系,毕竟他原本不该化成人,只是悄悄的出现,然后悄悄的消失而已。但他偏偏化成人,出现在张北极面前,然后很快死去,让这个男人为他想尽办法。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互相比较一下的话,张北极对李清明的这种感情足够完美,足够让任何人哑口无言。这可比有人掉水里,跳下去救难的多。
那样高高在上的神,变成现在这个模样,整天脑子不清不楚的说自己是小太阳,还喜欢晒阳光,喜滋滋的说自己偷偷从太阳上挖了一块太阳下来藏在身体里,他那时候那么开心,竟然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不知道曾经的他是如何的威风。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李清明,他忽然开始厌恶自己,想最后做一些有用的事情,想拨乱反正,让世界恢复平衡。
本来就不该存在的人,即便是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也只会引来多米诺一样的崩裂世界而已。
“开始吧。”沉默良久,李清明淡淡道。
“好。”金先生似乎就在等着这句话,他领着李清明来到城的最中心,轻轻一跺脚,那里便出现一个圆形的坑,坑底有一个凹槽,跟山河笔的尺寸一模一样。
因为山河笔一般人拿不起来,但李清明又不想让毛竹上去冒险,就接过山河笔跳到坑中,缓缓放入凹槽,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几乎要被吸出身体,赶忙咬破舌尖,用空闲的手凌空画符。
他看到脚底下亮起淡淡的纹路,一股吸力再次传出,这整个城似乎都开始动荡起来。那些人、那些房子、那些骆驼,都扭曲起来,变成一道道气进入坑洞,顺着山河笔钻进去,消失无踪。李清明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他们看到的城仍旧不是真实,而是类似于海市蜃楼那样,由一道道造成灾难的气组成,被封印这么多年,此时的时机终于到来。
“起风了。”金先生说完,便站在坑洞旁边,随意的晃着衣袖,随着他晃动衣袖,一阵阵风慢慢吹了起来,卷着外面的气进入坑洞中。他的脸开始慢慢变老,最终变得白发苍苍,脸上的皮肤松弛下来,出现一道道周围,担当他老到快要消失的时候,却又忽然一变,开始慢慢的变得年轻。
如果此时李清明抬头的话,就会发现正在慢慢恢复的金先生气质让他特别熟悉,身形高大,手指修长,脸庞虽然从未露出来过,但那样的轮廓却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就是经常去饭馆的风先生。
只是风先生这次却不像个神仙高人,他恢复年轻的时候,又慢慢变老,重复刚才的过程。
当他再次恢复年轻时,李清明刚好抬头,失声道:“金龙,你……”
“不好意思,正是我,我一人代表好几个角色,忙得很。”金龙嘿嘿笑着说,“你别担心,我觉得解决这件事以后,就不需要我和山河笔了,到时候……”
‘嘭’忽然外面传来一声巨响,但这并不是楼兰古国崩塌的声音。
‘嘭’又是一声巨响。
“李清明!”外面传来一声大吼,但因为太遥远,又隔着结界,让里面的人听不清晰。听起来像风的呜咽,模模糊糊的,却狠狠的敲在心上,让他神情一震。
原来纸上世界终于被排斥出去,随后纸上世界崩溃,把困在里面的人放了出来。张北极落到沙漠中,很快恢复意识,他看着在天空中逐渐变得模糊的海市蜃楼,不要命的飞上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狠狠的撞击。
他的感情那么纯粹,从未想过自己会被欺骗,也从未想过对方会用这种方式拒绝。
没有挽回的机会,也没有重塑时光的可能,除非、除非他们抛弃大义。可恨的大义,把他们相隔开来,张北极脑袋里轰隆隆的响着,不停的触摸着越来越模糊的海市蜃楼,他难受的瞪大眼睛,一滴眼泪却还是缓缓流了出来。
“啊……”
第139章
死其实是一种很悲哀的事情,这其中也许会夹杂一些恐惧、害怕、憎恶等等情绪,但其中最多的还是悲哀。
因为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去做,还有那么多的福分没有享受,还有刚刚知道自己的身份,还没来得及做出别的反应……就不得不英勇就义了。
李清明大概是很威武很壮烈的,他知道张北极在外面很痛苦,只是他们这样的模式是不对的,张北极应该真的回到太阳中,做他高高在上的神,而不是在这个凡间折腾。
他会折腾掉所有的人,他会变成罪神。
“你走吧,别回来了。”李清明低声道,他感觉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
整个世界都在崩塌,所有的存在都在化为气消失,最后只剩下这个坑洞。金龙的模样没有再变化,他跳到坑洞底下,抓住山河笔的顶端,说:“我等会儿会把这个笔吞下去,毛竹会跟我一起消失。清明,你还有造化……”
“什么造化?”李清明眸子亮了亮,他缓缓松开手,让金龙抓起山河笔,一点一点吞下去,然后像真正的海市蜃楼一样消失。
他终究是没有回答。
坑洞开始慢慢的崩塌,李清明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消失,他叹息一声,扭头看了眼张北极所在的方向,当这个‘海市蜃楼’彻底消失的时候,他也许会闯过来,近距离的看看他吧。
“我家饭馆位置虽然很偏僻,但生意特别好,每天晚上都能来许多顾客。顾客的模样,那一个个都跟大明星似的,有些比电视机里的古装美男还好看,还有的年轻爸爸喜欢带孩子来。哦,你要问我的名字?我叫张全明,是一只……咳咳,是一个大好青年,那么你觉得我怎么样?是很好的交往对象吧?”张全明眼巴巴的看着电脑屏幕里的人。
对方认真的看了看张全羊英俊的面庞,然后轻轻摇了摇头说:“你长得很好看,我承认我被你吸引过,但你说的话怎么有点……额,咱们其实不合适,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哦。”张全明亮晶晶的眼睛暗淡下来。他嘀嘀咕咕的关掉电脑屏幕,轻轻拍了拍柜台桌子,电脑就自己悄悄回到暗格中,柜台变得平整光滑。
郁闷的拿出小镜子照了照,看到自己英俊的脸,有摸了摸光滑的头发,张全明自言自语道:“我长得很好看啊,顾客家的孩子都愿意跟我玩,他们虽然都是幼崽,但年龄最小的也有一百三十岁了,见识应该很多,不会说谎话才对。再说了,我的尿……还能对付大海里的海眼呢,我可是很宝贝的……狗……咳咳,人。”
张全明今年刚好一百岁,因为从小吃的好,用得好,所以运气极好的开始灵智,赶紧赶慢的修炼,在今年终于化为人形,然后就开始迫不及待的找男朋友了,可惜每次对方因为他长得帅,愿意跟他聊天,但是每次说几句话后就觉得俩人不合适,不再继续了。
对于这个问题,张全明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蹲在饭馆柜台后面想了半晌,最终还是苦着脸去厨房找旱魃。
厨房这边经过这么多年的变化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不过雇佣小鬼帮忙刷盘子洗菜的活计还在延续。阿鬼修炼有成,虽然身体还是很瘦弱,但看上去一点都没变老,他依旧喜欢躲在小房子里,喜欢黑乎乎的环境,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就算是饭馆里的自己人也很少交流。在厨房一角,摆着一排非常精致的烤架,上面放着螃蟹、虾、鱿鱼、扇贝等等,旱魃蹲在旁边,手指头一撮,就撮出一个小火苗来。
不管看多少次旱魃烤海鲜,张全明每次看到都会觉得津津有味,在开口说话之前先凑过去拿一根烤好的章鱼脚吃了再说。“又黄了一个,对方说我很好,但是只能做朋友。”张全明吃完章鱼脚,蹲在厨房角落叹气。
利落的把烤好的海鲜拿到盘子里,旱魃扭头看了眼张全明,语重心长道:“你现在才一百岁,看看外面那些三五百岁都还是幼崽的,他们都没急着找对象,你急什么。”
“可我不是幼崽啊。”张全明再次叹气,感觉自己更加不爽快了,干脆变成毛茸茸的藏獒趴在角落。
以前他还是一直小藏獒的时候,觉得每天有吃的,然后偶尔能看到主人一两眼就好了;后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正常,隐约察觉到那个主人似乎并不是好人,但他只能选择忠于主人,否则就会没命;再后来,他居住的狗舍出了事,被人推倒,自己也被几个很奇怪的人类带走……
从那以后这只藏獒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看到有些动物可以变成人形,他们都是妖怪,他也不用被铁链子拴在狗舍里,可以去树林子里溜达着抓野兔,回来还能烤着吃。
浑身皮毛厚实的藏獒很喜欢给饭馆的主人当坐垫,因为他觉得跟在主人身边很舒服,好像呼吸都轻松起来似的。
当饭馆的主人拿了一些散发着古怪味道的药丸给他吃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其实那时候他还是一只普通的狗狗,见识有限,眼界也有限,具体的细节根本记不清楚,只知道自己似乎睡了很长时间,再醒过来就察觉到这个世界变了,他竟然可以直接跟饭馆里的人交流。
“改变的不是世界,而是你自己。”应龙扑楞着翅膀在半空中盘旋,他吐了一口水汽,目光高深的说,“你原本只是凡间的普通狗,寿命最多不过是二十年,但老板显然不愿意看着你慢慢变老,就专门给你炼制了灵丹……你自己也有点慧根吧,不然不能这么顺利。总的来说就是你以后也是妖怪的一员了,我们给你找一些灵气浓郁的灵果吃,让你赶快修炼成人形……”
懵懵懂懂的点点脑袋,藏獒呆呆的问:“我没有闻到老板的气味,他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但是没有人回答藏獒,他只能把这个问题憋在心里,然后蹲在饭馆中自己观察。他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变成妖怪了,因为明显的感觉脑子好用许多,考虑问题也更加全面了,他就这么一日日的蹲在饭馆中,一边修炼一边闻着老板越来越稀少的气味,知道那抹气息彻底消失。
这里是老板的饭馆,他的气味最是浓郁,但现在消失了。藏獒并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但他总觉得自己的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空了一块,让他每次寻找老板气味的时候就会觉得整条狗都很难受,尾巴也耷拉着。
也许是想尽快变成人,也许是因为饭馆里其他人的催促,也许藏獒只是想提高修为,让自己寻找气味的技能再升级几次,那样说不定就可以找到老板存在过的痕迹,也许会找到他……
一百年过去,藏獒终于化成人形,神通也掌握了许多,因为饭馆制作法宝的材料数不胜数,他自己也得了几件,虽然只有百年修为,但现在跑出去也算是个大妖了。人家资源号,修为提升厉害嘛。
刚刚化成人形,藏獒原本就跟人类很熟悉,他也很适应人类的身体,并且火速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张全明。
在一直到老板真的找不到了之后,张全明就改变了生活追求,想找一个对象。在他还是藏獒的时候,因为生活在饭馆中,从未见过同类,而那些来饭馆吃饭的顾客不知道为什么,也只是能跟他做朋友,并不能跟他做恋人。
作为一个从成年开始就开始思春的狗狗,这一憋憋了一百年,好不容易可以放飞自我,找对象了,结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甚至饭馆众人都觉得他会是万年老光棍了。
这可不得了了,张全明痛定思痛,决定入世!
一百年后的社会发展特别飞速,人类已经离开地球,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太空玩儿了,也有移民的。但正是因为如此,地球这个对于人类来说已经不算大的星球地位也越来越高,能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基本都有不低的地位,其中更以富家为尊。
当年的富家差点被人偷走财运,从此以后破产、丢财,人生充满晦暗。好在富家出了一位运气逆天的富旋,他遇到了李清明,双方搭建了一层关系,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李清明需要离开饭馆的时候,基本都会找富旋帮忙安排,而作为交换,富旋会得到一些普通人穷极一生也得不到的宝贝。
而因为这些宝贝,富旋家里在当时就发展迅速,后来更上一层楼,成为普通人只能仰望的存在。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富家现在在地球上的势力最大,因为有当年李清明送的宝贝,还有这些年饭馆的资助,地位更是稳固。张全明要入世,自然也要找富家帮忙,现在的富旋还活着,他已经一百多岁了,但看上去仍旧如壮年一般,脸上皱纹极少,头发乌黑,一双眼睛不时闪过精光,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觑。
不过富旋的样子对于普通人来说毕竟太惊世骇俗,是以他现在已经隐退,富家自有掌权人在前面撑场子,他只要掌握一些富家的秘密,并且暗中打听李清明是否出现而已。
当富家接到张全明电话的时候,仔细的问了问发现是饭馆的人,富家立刻通知家主,然后家主亲自推了一切工作,去富家一处度假产业请富旋出面。
“这些年虽然先生不在了,但饭馆还是再帮助我们……”富旋看着年轻的家主说,“不管他有什么要求,只要咱们能做到,就一定要做到,就算做不到,也要做到啊。我们富家,受益良多啊……”
看着富旋的样子,家主,也就是富乐呆了呆,忍不住问:“祖爷爷,您不打算跟他见面吗?”
“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我出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富旋感慨的说着,他目视前方,一边回忆一边说,“当年先生无论遇到什么都宠辱不惊,他就算找我帮忙也不过是给我一个机会而已。在先生眼里,我们跟蝼蚁没有区别,他是那样优秀的人,身边还有同样优秀的伴侣,真是让人羡慕。那样的人,肯定会有好结果的。”
听到祖爷爷又在忆往昔,富乐低着头不说话了,他竖起耳朵听着,同样憧憬祖爷爷嘴里精彩的当年。
第140章
富旋是一个很会看形势,也能把自己的地位拎的清楚的人,并且他心里还有着富家,要不然也不会用自己私人方面得到的宝贝资助家族,现在张全明找上门来要入世,尽管张全明的目的很简单,但富旋想的却非常多。
他郑重的看着这个小孙子,嘱咐道:“你回去之后,谁都不要透露他的身份,你的父亲和母亲也不可以。我们富家的秘密只有家主可以知道,你记住了吗?”
“祖爷爷,我知道了。”富乐立刻严肃的点头。在他的叔叔伯伯那一辈当家的时候,作为家主的叔叔把秘密说了出去,让一位伯伯知道,那个伯伯就联合了一些富家的人,偷偷找到饭馆,想要开立门户。后来还是富旋亲自出面才镇压下去,并且对饭馆里的人做了保证,当着大家的面定了这个规矩。
在富乐的认知里,那个饭馆几乎等同于神仙居住的地方,因为那里出来的灵药让祖爷爷一百多岁还如壮年一般,一张看上去极为简答的符箓使用好了就能扭转乾坤,甚至移天换地,那样的大神通,恐怕只有神仙才能掌握吧。
“富乐,你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富旋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富乐的肩膀,鼓励道,“去吧,不要觉得太有压力,那里的人都很好。”
当初富家出事,富乐的伯伯找到饭馆,当然是没有机会闹腾,因为饭馆里随便出来一个人,一个手指头就能控制住他这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想要抹除他们的记忆也极为简单。不过富旋比较会做人,他家族有错,即便是对方没有介意,他自己却不能不介意,他必须表态: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族。
这个很好理解,打个比方,两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其中一个不小心砍了对方一刀,对方表示不介意,反正你也不是有意的,但那个砍人的却不能也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有意的就放松下来,万一以后他完全放松了把朋友砍死了,或者朋友的大度终于到达底线,不跟他做朋友了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律。做自己,别人看到了你,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跟你做朋友,而不是听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才跟你做朋友。
好了,闲话休说。
富乐推掉所有的工作,去跟富旋聊了一会儿天,便打电话让助理安排车子,自己亲自前往饭馆。经过一百年多年的发展,当年的饭馆还是那个样子,透明的玻璃门,挂在门上的风铃,时不时的发出悦耳的声音,叮铃铃,叮铃铃。
饭馆周围的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已经快要成为繁华的市中心,但无论投资商再怎么看好这家饭馆的位置,却也不敢下手,因为这是富家亲自出手保下来,并且富家自己还作为地位更低的家族来供奉饭馆,这让许多人都不得其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到饭馆的地位。
车子停在门口,富乐叮嘱司机不要离开,自己则是有些忐忑的走到饭馆门口。
叮铃铃,叮铃铃,风铃声忽然停顿一下,随后才恢复正常。
张全明迅速抬起头,看到富乐后对着他招了招手。
饭馆的地板很古老,但一点划痕都没有,非常整洁。桌椅全都是实木的,散发着一股很好闻的味道,甚至那个柜台都好像古董似的,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贵,这让富乐更加紧张。他第一次来饭馆,也第一次见识到比自己家族还要低调奢华的地方。
“这是饭馆里的汽水,你尝尝。”张全明端着杯子走过来,放到桌子上往前推了推,示意富乐品尝。
人类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不说是翻天地覆,但肯定是特别大的,像汽水这种饮料就跟古董似的,富乐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饮料。不过在尝了一口之后,他砸吧砸吧嘴,感觉全身都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对着张全明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饭馆中的高人也不那么让人害怕了。
俩人互相交换通讯号码,又交流了名字,张全明就拿起早就打包好的行李离开了饭馆。
虽然是入世,但张全明对外面的记忆还停留在一百年前,他当年最憧憬的就是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中,然后……找到一个顺眼的对象处一段时间,再生一窝小狗崽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只是现在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人群,张全明却有些茫然,他现在是人,就算看到偶尔路过的宠物狗也不能上去跟人家打招呼,而那些匆匆忙忙路过的人都连看都不看他,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还是待在饭馆里吃吃喝喝、修炼什么的比较好,张全明有些茫然的想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心情是不是后悔。
“我们去吃大排档怎么样?我知道一家味道不错,生意也不是很忙。”富乐早已经做好功课,因为摸不准张全明的喜好,就建议了最大众口味的大排档。
俩人换了低调的车子来到大排档外面,富乐领着张全明到了座位上。有服务员很快过来,两个人就互相商量着点了几份炒菜,还有一些烧烤,都是这里的招牌菜。
厨师就在外面摆灶,张全明这边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吸了吸鼻子,微微皱起眉头,并没有说话。
很快一道道菜端上来,富乐开了一瓶啤酒解释说:“现在天气热,大家都喜欢在外面吃饭,饭店里面的人倒是不多。你尝尝这个菜,据说厨师造诣很深,几乎每个顾客来都要点一盘。”
不着痕迹的闻了闻,张全明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然后低声对富乐说:“这家饭店用的肉不是猪肉……这个肉还泡过尿,菜也都是用激素催熟的,这个最受欢迎的菜并不是味道受欢迎,而是因为里面加了一些密料,能让人上瘾的。”
听到张全明这么说,富乐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他是完全相信对方的话的,那么他推荐对方来这里吃饭,就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有想法。心思转换间,富乐又想起富旋的指挥,自己的心思一定不要拐太多弯,一定要坦诚相待,因为普通人的心思在饭馆中人的眼里,就如同小孩子面对大人一样。
“这事儿我倒是不清楚。”富乐在心里斟酌着说,“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能让这家店就这么开下去。”
冲着对方点点头,张全明咧开嘴露出笑容说:“你不用想太多,这件事既然是我发现的,我就帮你个忙吧。”他说完不再理会富乐,嘴巴动了动,喉结也跟着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富乐心里疑惑不已的时候,一只脑袋上夹着一个漂亮发卡,毛发修剪的非常漂亮,身上还背着一个桃色小包的贵宾犬,瞪着明亮的眼睛溜溜达达的跑了过来。这么漂亮的狗狗一来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这只狗狗的目标很明确,很显然他是有主人的。
“很漂亮的狗狗。”张全明等贵宾犬跑到自己脚边,就把他抱起来,拉起一条狗腿看了看,笑着说,“还是一只公的,不过打扮的跟小公主似的。我现在拜托你一件事,这附近的流浪狗知道吗?把他们全都找到,你领着他们从厨房后门进去,把里面的蔬菜和肉食全都偷出来,送到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两道灵符,一道可以保证你能带着狗狗们混进厨房,另外一道则是要贴到饭店老板身上,让他说实话!”
晃了晃长长的耳朵,贵宾犬伸出爪子拍了拍张全明,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这只狗的模样跟人类一样,不过他依旧是很聪明的,直接点了点头,身上放着两张灵符,溜溜达达的跑了。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流浪狗,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群体,他们朝不保夕,而且还会面对旁人不友善的目光。一部分流浪狗对人类失望,甚至不会吃人类送来的食物,而另外一部分流浪狗则是想要讨好人类,却总是没有机会。
当这只皮毛漂亮,身体干干净净的贵宾犬溜溜达达跑来的时候,大多数流浪狗都好奇又谨慎的凑过来。当听到这只贵宾犬说他看到一只狗狗,模样却是人的时候,一只年纪非常大的狗狗道:“那是大妖,能化形的大妖,是有大神通的。我们难得能遇到这么好的大妖,他说的肯定不是假话,咱们就听他的吧。”
老狗发话了,其余的流浪狗就表示配合。
一群狗狗溜溜达达跑到饭店后门的地方,那只漂亮的贵宾犬找出灵符,用舌头舔了舔门框,把灵符贴了上去,然后就溜溜达达的进去里面。明明从后门到厨房的地方都有人忙忙碌碌的干活,但是他们都对走到脚边的贵宾犬视而不见,也看不到溜达进来的流浪狗们,当食材一点一点减少的时候,他们才终于发现端倪。
“有、有鬼……”饭店里的人最容易接触到食材,也容易动手脚,但大家都互相监督,谁拿了点什么都心知肚明,但当所有人都没有拿食材,那些食材却还都在慢慢减少的时候,其中心里最脆弱的年轻人一边狂喊着一边跑出去。
有一就有二,其他人也很害怕,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便都找借口离开,让流浪狗们把所有的食材都给运了出来。
有眼力见的员工开始联系领导,领导来看了看,也吓得魂不附体,层层上报给大老板。大老板见多识广,但是他自己做贼心虚,以为自己被人抓到线索了,就急匆匆的跑来,刚好看到冰箱里的最后一块肉消失,顿时吓得他坐到地上。颤抖着掏出手机,给自己认识的高人打电话。
这个大老板也确实有些能耐,知道自己做的事损人不利己,就砸出去不少钱,总算是跟一位大师有了些交情,平时一些事情都会交给大师处理,这次出现这么诡异的事情,他自然是第一个就想起大师。
正巧那大师就在不远处,闻言表示会立刻赶过来,对他来说,这根本不是麻烦,而是源源不断的金钱呐。
一直蹲在后门旁边的贵宾犬终于确定大老板的身份,就悄悄跑过去把第二道灵符贴到了他身上,然后用狗爪爪勾走第一张灵符,溜溜达达到了前面大街上,准备看热闹。
第141章
一大群狗忽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每只狗都叼着一看就是饭店里的食材,然后弃如敝履的扔到大街上,看都没看一眼就跑了。还有一只小狗大概是认错了,把饭店的招牌给叼了出来,扔到显眼的地方就跑了。
正在外面吃饭的顾客纷纷诧异,大家第一时间想到找饭店里的人问问,但饭店的服务员、厨师、经理等等也不知道啊,他们只能再往上找领导,然后等待回馈。
偏偏知道这件事后,大老板更加确定这是有鬼了,他根本不敢出来,只是给下属加工资,让他们封锁消息,顺便稳住这些顾客,自己则是在饭店里焦急的等待大师。
好在大师来的速度还不算慢,用了点小手段安抚大老板,自己亲自去后厨看了一圈。这位大师也是个有手段的,很快就在地上找到了一些狗爪印,还通过蛛丝马迹判断道:“这些食材都是狗偷走的,并不是别的什么……只是这么多狗竟然都……”他想不通,普通的狗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隐身,而若是狗成了妖,就更不可能跟普通人一般见识了。
此时的饭店前面的大街上,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而吃饭的顾客也已经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为了不让自己看上去太突兀,张全明也跟着站起来,他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让富乐挡在自己前面,开始掐诀。
粘在大老板身上的符箓一闪而逝,那大师察觉到,想要采取措施的时候,大老板就跟疯了似的跑出来,在大街上疯狂的大笑。他撕扯开自己身上的西装,露出疯狂的笑容,拿起地上的肉和蔬菜狠狠的扔到远处,大叫道:“这东西怎么能吃,这个肉都是腐肉处理过的,死兔子、死鸡、死狗,只要是肉就能用,泡了羊尿就是羊肉,泡了猪尿就是猪肉……蔬菜也不是无公害无污染的,都是用激素催熟,只是样子跟普通蔬菜一样而已。”
“我们饭店有密料,让你吃了还想吃,简直停不下来。哈哈哈,我经商有道,经商有道啊……”
跟在后面晚了一步跑出来,大师就看到大老板自己把饭店里的那点秘密全都倒了出来,哪里还不知道他这是中了别人的招数。只是既然他收了钱,就要办成事,于是大师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来,一把抓住大老板的领带,左右开弓给了他几巴掌,然后一张符箓贴到他的额头上,这才让大老板清醒过来。
人是清醒了,但记忆却还在,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之后,大老板差点崩溃,他绝望的看着大师。
“人在做天在看,我收了你的钱,帮了你的忙,但终究还是改变不了什么。”大师摇了摇头说,“你以后还是改过自新,一心向善吧,我们就此别过。”
在场的顾客,和外面围观的人听到这话,都仔细看了看那些蔬菜,很快确定了大老板说的是真的。
一个饭店最重要的是什么,第一是味道,第二就是口碑,你味道再好,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导致饭店口碑不好了,别人就是再想吃饭,也不至于来找虐,而这家饭馆也够可以的,大老板亲自揭出自己的秘密,让大家听了个清楚明白,等于是自己把口碑招牌给砸烂了。
愤怒的顾客和以前经常来吃饭的路人纷纷围过来,把大老板揍了一顿,连一些员工都没能避免。
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富乐对张全明刮目相看了,按照他自己的处理方法,一般就是报警,然后取证,在这期间饭店老板肯定会找后台,那时候他就要展示自家的后台,表示这家饭店他一定会追究到底,等到最后双方势力经过扯皮,然后才会出现结果。
而现在,张全明不过是抱了抱一只漂亮的贵宾犬而已,这大概就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扯淡都只是扯蛋而已么?
一家原本口碑不错,生意不错,各方面都不错的饭店就这样根本没有还手余地的陨落了,一些消费者对于自己吃过的菜和肉耿耿于怀,揪着老板不放,不等老板接受审判,就把他给折磨的去了半条命。
常言道,病从口入,许多人都非常在意自己吃进嘴里的东西,在家里自己做菜吃还好,要是到了外面,就真的得长几个心眼。这家饭店犯了众怒,又因为本身就有错,几乎是被人一巴掌打入谷底,再也没有重新复起的可能。
“我出一些钱建一个流浪狗收容所吧。”张全明有些无奈的说,“没想到不管过去多少时间,大家都没有多少保护动物的心态。城市里的流浪狗、流浪猫等等都不是自己来到这里的,而是被人类带进城市,却又抛弃他们……”他自己就是一只藏獒,所以很能理解那些流浪狗的心思。
被人类抛弃,在城市中根本没有自己生存的地方,各种垃圾污染也多,许多流浪狗身上都有大大小小的毛病,还有很严重的寄生虫病症,跟有主人家的宠物狗比起来,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想起那些流浪狗,富乐也赶忙说道:“其实也有一部分人呼吁,但声音太小,大部分人都听不到。”
“不。”张全明轻轻摇头,“只是许多人都很冷漠而已,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些流浪狗又不是因为自己才这么惨的,就觉得没有必要出力。事实上,每个人都在制造垃圾,每个人都行走在城市中,住着高大的楼房,把垃圾扔到外面,让流浪狗没有栖身的地方。”他轻轻摇了摇头,继续说,“说这个也没用,我这些年攒了些钱,不过要麻烦你帮忙。”
“好的。”富乐赶忙点头答应。
流浪狗收容中心在庞大的资金支撑下,建立的非常迅速,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很快,造房子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而张全明从进入饭馆的那一天起,虽然那时候他还是一直藏獒,但已经每个月都有零花钱了,只不过那时候他不懂,一直没有支取。
这么多年攒下来,张全明手里头非常有钱,就是富乐看到他的账户也不由的咋舌。
无论是什么时候,只要有钱,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如果办不到,那一定是钱不够。
现在看着前面漂亮的小洋房,前面铺满草坪的宽大院子,还有各种漂亮的宠物玩具,以及站在院子里洋溢着热情笑脸的志愿者们,张全明终于露出舒心的笑容,对富乐说:“这样就好了,有人冷漠,但也有人热情,只有这样,世界才会让人留恋。”
见张全明没有进去的意思,富乐有些奇怪的问了出来。
有些忧郁的看着收容中心,张全明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是说:“如果有一个人失去了房子,失去所有的钱财,自己也没有糊口的能力,每天只能靠捡垃圾生活……然后突然有一天,有人给了他居住的房子,不用捡垃圾就有美味的饭菜,而给他房子的人忽然出现,他会怎么想?”
不知道怎么的,富乐就想到了那些流浪狗。
不等富乐说话,张全明就继续说:“他肯定会惶恐,为什么对他那么好,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啊……”
也许是把自己代入其中,感受特别分明,也许是张全明自己忽然了悟了一些东西,他忽然发现自己看待事物的眼界变了,不再狭窄而是变得宽阔,他似乎能看透许多东西,也明白这个世界的许多东西了,不再如雾里看花般,空有一身修为却如坐井观天的青蛙一样。
这大概就是玄之又玄的顿悟吧,张全明一边想着一边听富乐说。“那个饭店老板倒是个普通人,不过他背后还有一位大人物,是大家族的秦家公子。”富乐解释道,“秦家发展的很不错,有些经商头脑,又喜欢结交权贵,这些年隐隐有跟富家叫板的意思。”
这其中还有一些弯弯道道,富乐不确定张全明爱不爱听,所以也就没说。这么多年富家发展的越来越好,因为有饭馆作为后盾,拿出来的许多东西都是传说中才有的精品,这是其他家族再怎么努力都达不到的高度。也许有些家族不甘心,暗地里寻找高人,也想通过符箓等等神通手段发展家族,但大都无功而返。
现在富家虽然已经很低调,但是在一流家族中依旧如雷贯耳,甚至许多家族都暗中以富家为发展目标,这样庞大而又稳固的家族对于某些掌权者来说是不好的,一家独大并不是好事,而掌权者最喜欢的就是制衡,就像古代帝王喜欢玩弄权术一样,最喜欢站在高高的位置上,看着几方势力达成一致,然后再做别的事情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个秦家之所以发展这么快,甚至从许多蛛丝马迹都可以看出来,某些方面给他们开了后门,这大概就是想让秦家跟富家抗衡。
心思电转间,富乐已经想了许多,只是这些事不好跟张全明说,只能憋在心里,想着如果现在是他那位祖爷爷富旋在这里,而对面坐着的是那位已经消失一百年的李清明先生,他们会怎样交流。
按照富旋的描述,那位先生大概随便一个眼神就能看穿所有,根本不需要旁人开口,他便能直指事情的核心。
“在想什么?”张全明好奇的问。
赶忙回过神,富乐笑了笑说:“没什么,这附近有一家很好的小店,味道很不错,要不要去尝尝?”似曾相识的话,前一段时间才说过,结果张全明发现饭店有假,这次再说出口,富乐忍不住笑了笑,竟觉得这样比掌管整个家族还有趣。
“去看看吧。”张全明没有意见。
小店的位置并不是很好,不过非常干净整洁,开店的是一对小夫妻,全都是特色菜。等饭菜上桌,张全明难得没有紧绷着脸,虽然不如饭馆里的菜好,刀功也不如来饭馆打工的小鬼厉害,但味道竟然十分不错。
叮铃铃,叮铃铃,忽然想起一阵铃铛声。张全明下意识抬起头看向门口,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但铃铛声却不是假的,他飞快的拿出一张符箓扔到外面。
等吃完饭,张全明和富乐一起溜溜达达出去,就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蜷缩在角落里,身上贴着那张符箓。
第142章
小松糕是一只幸运却又不幸的狐狸,当年他还是一只普通狐狸的时候,因为身体太瘦弱,被同一窝的狐狸欺负,从小喝奶都喝不饱,身体瘦巴巴的。再后来离开大狐狸自己生活,其他兄弟都能独自捕猎了,小松糕却还在林子里跟松鼠似的捡一些能吃的坚果吃。
后来听别的动物说,海里有鱼,只要去海边就能捡一些,虽然味道不好,但是能填饱肚子,饿不死。
听到有吃的,而且还很容易捡到,小松糕就动了心。他并不知道其实其他动物也一知半解,不过是偶尔听路过的鸟说过几句而已,但小松糕是一个没什么野心,战斗力也不高,唯独韧性极佳的狐狸,他躲开狡猾的猎人,躲开想要抓他的路人,一路穿过许多艰难险阻,终于来到传说中的海边。
那样波澜壮阔的大海,让小松糕显得那般渺小,他任由微咸的海风吹着自己身上的毛毛,悄悄躲开人类靠近海边,想捡鱼吃。
只是他的运气不太好,刚小心翼翼的靠近海水,就有一个浪头突如其来的打过来,然后把他小小的身体给卷到了海里。
身上都是海水,冰凉冰凉的,虽然小松糕会游泳,但他第一次来海里,小小的身体根本就没有主控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离海岸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他可以想象的到,就算不被淹死也会饿死,也许用不了多久他的身体就会因为死亡变得僵硬。小松糕眼里流出晶莹剔透的泪水,可惜眼泪很快融进海水中。
不过是一只误入海中的狐狸而已,若是没有奇迹发生,等待他的只可能有一个结局:死亡。
好在小松糕是幸运的,就在他身体僵硬,心跳越来越慢的时候,一个金灿灿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那家伙长得很奇怪,浑身金灿灿的,像蛇却有爪子,脑袋上还有脚,在海水里悠闲的飘动,身后还跟着一群好看的鱼儿。
“你是神仙吗?”小松糕曾经偷偷听人类讲过故事,知道有神仙,能上天入地,这样在海里恐怕也是可以的吧。
那金灿灿的家伙眼睛似乎眯了眯,他说:“我看你是个有灵智的,只是为什么会来到海里呢?不过你既然遇到我,我就顺手帮你好了。但是这世间但凡是帮忙的事情都离不开因果,所以你也要帮我一个忙……”
随着那金灿灿的家伙说完话,小松糕就发现自己竟然可以行动了,身体也不再冰冷,在他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已经被浪头拍到了岸上。
赶忙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到海岸边,小松糕想寻找那个金灿灿的家伙,确定他并没有做梦。不知道是不是小松糕的错觉,海水中真的闪过一丝金灿灿的光芒,随后便有声音传过来,“小家伙以后不要靠近大海了,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现在我已经帮了你,你就……恩,这样吧,你以后如果遇到一只藏獒,就告诉他……清明还在,阳星君亦追随左右,叫他不要担心……”
因为这是自己答应对方的事,还是救命之恩,小松糕虽然灵智懵懵懂懂,但依然死记硬背的记下了这些话,他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不敢忘记,哪怕是他差点忘了,也要飞快的回想。
韧性极佳的小松糕也很执着,他坚持了这么多年,也许是因为当年那个金灿灿家伙的关系,他终于成功化形,变成了一个五官可爱精致的小少年。
到了这一步,小松糕的幸运似乎全都用完了,他的不幸开始降临。
“秦凯说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户口,是黑户,如果被抓起来就会被杀死。”小松糕抽了抽鼻子说,“他让我跟着他……代价是每天都要滴血……”
皱紧眉头看着眼前这只小妖怪,道行非常低,大概是遇到的机缘不错,竟然能够化形成功,但张全明的脸色并不好看。像这种因为机缘而自己化形的妖怪通常都没有什么常识,道行也低,还没有其他妖怪庇佑,是非常危险的,像这只小狐狸不就是被一个普通人骗的团团转,还流了许多血。
那可不是普通的兽血,而是蕴含有精气的血,其中蕴含的灵气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同小可,那个秦凯每天都要弄小松糕的血,肯定是没安好心。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张全明严肃的问。
抽了抽鼻子,小松糕说:“我感觉自己很虚弱,再不逃出来恐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因为我还答应过别人一件事,要找到一头藏獒,告诉他一句话。”
听到小松糕的话,又看到他手腕上的铃铛,张全明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他觉得遇到小松糕是冥冥中早有注定,而对方说这句话肯定也是早就有人算到了一切。他想到消失的李清明和张北极,心头猛然涌上一口热血,异常迫切的看着小松糕,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问:“什么话?”
虽然很感激眼前这个男人,小松糕却闭上了嘴巴,他答应过那个金灿灿的家伙,那句话不能对别人说。
一直站在旁边听这里人的对话,富乐表面上虽然很平静,但心里早已掀起惊涛骇浪,因为眼前这个可爱的少年竟然是一只狐狸,而且他不知道已经活了多少年,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寻找一只藏獒,想要告诉他一些话?
虽然知道有妖怪存在,并且那个饭馆里肯定就有不少,但听说过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富乐忍不住偷偷观察小松糕,见他皮肤那般好,五官又非常好看,并且性格极为单纯,就觉得这个小妖怪实在是特别,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路走到现在的。
“你要找一只藏獒?”张全明确认似的问小松糕,见后者点头,便笑了起来。他转头问富乐,“车里保密性好不好?别人看不到里面吧?”
猛然回过神,富乐赶忙说:“密闭性非常好,还可以在车里开视频会议,前面司机驾驶室与后面有窗户,可以关上。需要我回避吗?”
“不用,你是自己人。”张全明轻轻摇头,然后就开始解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的身材非常好,是标准的倒三角,腹部的肌肉纹理特别明显,大腿修长,四肢伸展开就如同优雅的猎豹,全身都蕴藏着一股让人不容小觑的爆发力。
偷偷咽了口口水,虽然知道自己作为礼貌应该非礼勿视,但富乐还是忍不住扭头看过去,见他的身材如此完美,不禁想到若是此人是自己的伴侣,那当真做梦也要笑醒了。而就在此时,富乐心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就看到张全明竟然整个人蜷缩在座椅上,身上盖了件外套,也不知道怎么的,浑身一抖,再站起来的时候竟然变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藏獒。
第22节
恋耽美
第22节
地球陆地版图何其大,沙漠才占多大点地方,人都能做宇宙飞船上太空了,还整治不了小小的沙漠吗?不过是没有利益而已。
“啊,好美的景色。”在前面开车的阿哲惊呼。
李清明抬头透过窗户望过去,就看到半空中出现一座极为逼真的城市,里面有穿着极具特色的人走来走去,还有似乎是游商的人在进行交易,那样繁华的场景让人忍不住憧憬,究竟是什么样的地方会这般富裕,这……究竟是海市蜃楼,还是藏在空中的城市?
使劲揉了揉眼睛,李清明再次看向空中的城市,就见到原本繁忙的人们忽然退到道路两边,纷纷跪下来,摆出最虔诚的姿势。叮铃铃,叮铃铃,驼铃声自远方响起,像是直接在众人的脑海里响着似的,让众人不由自主的瞪大眼睛,看着一群骆驼由远及近的走来。
骆驼脖子上挂着大大的铜铃,随着走动发出轻快的响声。在中间的骆驼上坐着一位穿着白纱,头发和脸全都用白纱遮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的男人,他目视前方,任由骆驼驮着他往前走。
叮铃铃、叮铃铃,随着铃声的远去,那人随着骆驼群渐渐远去了,跪在路边的人这才慢慢爬起来,像往常一样生活着,仿佛那群骆驼只是天上的一片云似的,飘过去也就飘过去了。
仔细的看着空中的城市,李清明忽然道:“不对!这么多时间过去,如果真的是海市蜃楼,现在应该在移动或者是慢慢消失才对……”
“那孩子手里拿着的瓜还很新鲜,我觉得很好吃。这是哈密瓜还是什么瓜?”张北极的关注点很不一样,他嘿嘿笑着说,“老板,咱们拍两张御风符上去看看?”
沉吟片刻,李清明点头道:“那就试试,不过用不着咱们动手。”
听到这话的应龙立刻飞出来,他一直在饭馆里做面条,同时还会修炼,妖怪顾客们送的水果什么的也吃了不少,再加上一些李清明给的灵丹妙药,应龙的实力终于恢复一些。他扑棱着背后的翅膀,身体慢慢变大把大家的车子卷起来,往空中飞去。
他就像西方里的怪兽一样,轻松的带着几辆车子飞到半空中,看上去仿佛能与日月争辉。但事实上,应龙呲牙咧嘴,嘴里不停的说着,“老板,我快要坚持不住了,能不能让旱魃出来帮忙。啊,我们终于快要靠近了,不知道这个城市里有没有面条……”
“已经穿过这地方了。”旱魃从车里探出头看向外面,没好气的说,“这好像就是海市蜃楼,给人的感觉乖乖的,我都搓不出火苗来。老板,咱们要不要回去?”
眼角余光瞥见似乎有些难受的毛竹,李清明扭头让应龙再坚持一下,自己伸手拿过山河笔,在半空中轻轻一点。为了控制山河笔,体内的灵气全部逼出来,眼前也瞬间发生了不一样的情况。
仿佛前面画面一样的城市打开了一个口子,让应龙直直撞了进去。身后的口子瞬间合上,大家纷纷跌落在地上,车子在大家的视野中飞快的分解风化,其中的金属很快锈迹斑斑,最后一阵风吹来,消失无踪。
好在大家出现的地方是一片荒漠,没有人烟。张北极把李清明拉到自己怀里,用身体帮他挡封杀,低声道:“没想到咱们真的闯进来了,好还包裹都还好好的,不然咱们没得吃没得穿也没得喝了……”
“前面不远处就是高大的建筑物,我们走一段就可以进城了。”旱魃仰起脸看了看,皱着脸说,“这里真热。”
就在大家适应突然骤变的环境时,不远处一阵旋风由远及近的刮过来。这是沙漠中独有的旋风,一开始规模比较小会吸收一些轻巧的东西旋转,等慢慢的规模越来越大,就会变成龙卷风,所过之处便是漫天黄沙。这跟海里的漩涡差不多,一开始漩涡是极小的,影响不了什么,但当漩涡越来越大,影响也会越来越大,最终都能把大船或者大鱼拖进漩涡转死。
“大家快跑!”李清明深吸一口气,拿出几张符箓快速折成小人往张北极手里一塞。后者立刻会意,学着李清明以前的样子把纸人扔出去,那纸人瞬间手拉手连成一排,在大家身后不断变大变大再变大,挡住那股旋风。
“老板我背你。”张北极快速背起李清明瞬间跑到最前面。
特别值得庆幸的是术法在这里还能用,威力也跟以前一样。李清明用了点小小的障眼法避过城中人的视线,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溜进城里,还找到一家成衣店进去溜达一圈,发现这里几乎不用钱币,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找出藏在包裹里的鱼缸,让乌龟变大,在他的龟背上摘下一些珍珠,然后换了许多本地的衣服,大家再偷偷换上,神不知鬼不觉的变成当地人,再用珍珠作为盘缠去客栈里住下,把包裹一藏,就彻底的变成了本地人。
“金龙给咱们留的乌龟很有用。”张北极伸手摸了摸鱼缸里再次变小的乌龟。当初这家伙参加选美的时候,龟背上驮着许许多多的珍珠,大家都觉得他这是作弊,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用处。
打量一番这个一半靠着山壁建造一半露在外面的客栈,里面都是木制结构,打扫的很干净,倒像是电视里看到的古代客栈那样似的。李清明伸手摸了摸木制的墙壁,感慨道:“咱们这次旅游还能见识到这样的客栈,也算不错了。”
因为有珍珠,在这种内陆又干旱的地方,珍珠可谓是珍贵至极。于是大家摇身一变成了富商,下楼吃饭的时候店小二和掌柜都笑的特别谄媚,而且也不跟他们打听消息,大家想吃什么只要比划一下就可以。
事实上这里许多异族人,大家语言不通,许多时候沟通都只能连蒙带猜。如果这里真的是楼兰古国,那么就是丝绸之路的拐点,因为地理位置特别好,又靠近罗布泊,可谓是天时地利,不繁华才是奇怪的。
“骆驼又来了。”大家都在一楼吃饭的时候,那群标志性的骆驼再一次出现。
客栈中的人都闭上了嘴巴,眼睛有意无意的看着外面,李清明也跟着看过去,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那些害怕和尊敬自然也都没有,这样反而让他看到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坐在骆驼上的男人那双眼睛固然漂亮,给人的感觉却有些奇怪,这跟海市蜃楼不一样,吹在男人身上的风也会吹佛自己。
用阴眼看过去,那里确确实实有一个魂魄,李清明有些疑惑,就悄悄扔过去一枚跟踪符,准备试探一下。
骆驼上的男人好像后背长了眼睛似的,轻轻一挥手便打掉了身后的符箓,并且立刻转头看向李清明这边。两人双目对视的那一刻起,李清明只觉得全身汗毛倒竖,让他原本就虚弱的身体仿佛快要崩溃似的,几乎要出现魂魄离体的征兆。
这个男人并不是普通人,他竟然也是同道中人!
这样的能力……
“老板!”张北极敏锐冲过来挡在李清明前面,他怒视骆驼上的男人,怒道,“你是什么人?”
李清明的试探在道门中,几乎跟普通人互相对视一眼、聊个天、握个手一样,这人反应这么大,肯定有问题。而且他的模样看上去应该是异族之人,那他又究竟是如何掌握这一身道术的……
第137章
楼兰古国存在的时间有八百年,在这期间丝绸之路慢慢的从开始变为繁华,再到凋零。这个神秘的国家曾经繁盛一时,却又忽然消失,要不是有旅客偶然间发现古国遗址,这个国家甚至都不会被后人知道。
这是很可怕的情况,因为世间只要是存在过的事情就会有痕迹,更何况是一个国家。
国家是一个庞然大物,哪怕是再闭关锁国也会跟别的国家交流,这就是痕迹,若干年后有人发现这些痕迹,就可以推断出来这些事。但楼兰古国作为丝绸之路上的枢纽,却没有曾经存在过的痕迹,这是一种很极端的情况。
天下极少有这种极端,纯阳、纯阴都不可能存在,万物几乎都以阴阳鱼也就是太极的形式存在,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而此时一个明显是异族人士,跟中原的汉人模样千差万别的男人掌握了一手道术,实在是让人惊奇。他在张北极的怒视下让骆驼群继续往前走,自己则是轻飘飘的走过来,坐到了李清明对面。
金发碧眼,皮肤白皙,露在外面的眼睛透着智慧。
“李清明。”他拿起桌子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放在自己面前,然后盯着李清明的眼睛看,开口就是这么石破天惊的一句。
大家都有些惊疑不定的看看李清明,再看看对方,都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好像眼前这人也不是本地人,而是跟他们的来历一样似的,可此人偏偏在城里威望极高,凡是见到他的都会不由自主的下跪,态度自然而又虔诚,丝毫看不出被强迫的痕迹。
偏偏这人开口就是流利的汉语,让大家连自己听错了的可能性都产生不了。
“你是谁?”李清明安抚的拍了拍张北极的手,让他不用挡着自己。
认真的看着李清明的眼睛,好像透过他的眼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对方咧开嘴露出笑容,自我介绍道:“我的汉语名字是金荣,你们可以叫我金先生。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跟我来吧……”
“好。”面对这样强悍的实力,李清明不准备硬碰硬。他原本一直觉得自己的实力挺不错的,却没想到原来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即便是一直没有碰到过什么挫折,这也不代表世间就没有比他更强悍的人了。
这样的认知让李清明彻底沉淀下来,那颗有些漂浮的心慢慢的回到胸腔中,攥紧张北极的手,感受着他掌心传来的温度,回头看看他们曾经相处的日子,又何尝有他能够嚣张的东西。不过是活一天算一天而已……
跟着金先生离开客栈,在路人或惊讶或惶恐的眼神中进了一栋非常豪华的屋子里,李清明见到了成群的仆役,还有外面魁梧的守卫,他在心中慢慢计算着若是双方有了冲突,他有几分把握全身而退。应龙、旱魃都可以帮忙,还有夜烛、苹果树先生等人,他们都不是吃素的……再不济,把山河笔请出来,哪怕是耗尽全身生机,也能离开这个海市蜃楼般的世界。
有仆役送来美酒和水果,在这个干旱的古国中,这样已经是非常美妙的享受了。
像个女王似的坐在软榻上,拿下蒙在脸上的面纱,金先生冲着李清明笑了笑说:“我等你们很久了,为咱们的相遇干杯。”
“干杯。”美酒清冽可口,带着一股浓郁的果香,这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美酒,味道实在是美不胜收。
金先生见大家都喝了酒,便开口进入正题,解释他为什么知道李清明这个人,还知道他会出现在这里。这是一个香艳而又传奇的故事,几乎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却又觉得很有道理。
在楼兰古国真正存在的那个时代,外族人和汉人并没有完全统一,汉人大都生活在中原,他们自诩为天下正统,矜持的维护者自己所为高贵的血统,看不起外族,把他们称之为异族亦或是蛮族。中原富庶繁华,雕梁画栋、小桥流水,来往的人家也都打扮不凡,他们把自己捧的高高在上,认为外族人是下等人,瞧不起这些高鼻深目的异族。
再这样有些极端的背景下,金先生这个人的经历就很传奇了。
有个来自中原的英俊男子对他一见钟情,并且不顾家人的反对,自己脱离家族,就为了跟他在一起。那时候金先生是非常受宠若惊的,男人为他付出到这个份上,就已经让他感激不尽,会一辈子珍惜这段感情,结果后面还有更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
“他来自道门,是某个门主的儿子。”金先生的汉语非常流畅,要不是他的模样实在是跟大家差别太大,甚至都分不清他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不过他皮肤白皙,长得实在是太好看,有一种逼人的气势在里面。
拿起一棵葡萄飞快的剥皮,张北极看了眼金先生,这才转身把葡萄塞进李清明嘴里,低声说:“老板,我的感觉不太好。”
“我也是。”李清明轻轻点头,却没有阻止金先生说下去。他只是觉得胸口闷闷的,想到自己的曾经,想到自己以前一直过着苟延残喘的日子,后来张北极从天上掉下来,立刻对他表达真心。那个时候其实他心里怀疑过,但自己的心却并不排斥对方的靠近,于是他默认对方跟在自己身边,然后慢慢的有了默契,感情也控制不住的发酵,最终成了现在这样。
他们两个人与其说是情侣,不如说是家人一般,默契、感情都如水乳交融一般,李清明受对方的照顾颇多,他仔细想了想,竟然发现自己没什么地方是帮助对方的。即便是当初进墓里,也不过是知道自己的上一辈子而已。
“中原有位道术极厉害的高人夜观天象,发现天下将会大乱,若是放任不管,人间不但会生灵涂炭,恐怕还会影响人类的根基。”金先生笑了笑,还打了个比喻,“他当时给我解释说,如果把人类看成是蚂蚁,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比喻成:不再有蚂蚁生存的地方了,也许是洪水、也许是火山爆发……”
这些灾害对于蚂蚁来说,都是灭顶之灾,若是洪水、火山爆发一直不停止,蚂蚁定然不能生存下去。而人类就如同蚂蚁,在未来的若干年中就会进入到这种情况中,到时候等待大家的就是人类覆灭。
李清明了解过地球的发展历史,他知道曾经在地球上横行一时的恐龙在极端的时间中灭绝,科学家提出各种各样的猜测,并且试图找到证据,但直到现在也还没有确切的说法。人类在地球上生存的时间还没有恐龙长,那样强大的生物说没就没,更别说小小的人类。
正是因为想到这一点,李清明定睛往金先生那边看过去,等他解释后面的事情。
“天下大势,非人类难以改变。”金先生闭了闭眼,似乎在回想当年的情景,他过了一会儿才继续说,“中原无论是修道的,还是修佛的,亦或是其他旁门左道,一时间全都联合起来,想用人力改变未来。死了很多人,一批一批的死,但现状并没有改变……”
这种事放在别的中,恐怕就要主角跳出来,分分钟拯救苍生,收获小弟或者妹子、哥们啥的若干过。但此时在金先生嘴里,只有干巴巴的死亡数字而已,那些自愿献身的人死后也只是变成了冷冰冰的数字,被金先生面无表情的叙述出来,传到李清明的耳中。
不着痕迹的看了眼毛竹,李清明低垂眼眸,几乎已经猜到金先生将会说什么了。
果然,他很快就再次开口,“后来有个人请出至宝山河笔,在中原地区点了一个方向。那时候有几条河流改道,甚至还有一条河水逆流……那个方向指的正式楼兰国,也就是我们现在坐着的地方,这里是起点,也是终点。”
这应该是一个很庞大的故事,要不然也不至于金先生讲了这么多,却又好像什么都没讲似的。只是即便是大家听到了凤毛麟角的一点,也足够震惊。
想到现代和平的社会,想到愉快的生活的人们,李清明难以想象当年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他下意识抬头看向张北极,后者似乎正在出神,注意到他的视线后立刻咧开嘴露出大大的笑容,殷勤的送过来一块瓜,甜丝丝带着一丝凉意,吃起来的感觉特别好。
“山河笔出,但这还不够。云雨扇后来也被人请了出来,作为护法出现在山河笔的左右。”金先生的眼睛没有焦点的看着远方,他说,“我那时候刚回到楼兰国,带着那个喜欢我的男人。楼兰国民风很开放,男人跟男人在一起也没什么。只是这里注定要成为起点,这里的子民也不能得到善终,我便想了个法子,把不愿意留下的子民送去中原,自有中原的皇帝照顾。”
“愿意留下来的子民还可以在这里生活,但紧紧有山河笔这样的至宝还不足以扭转乾坤,大家商量后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
说到这里,不知道怎么的,也许是气氛太过于怪异,李清明感觉自己的心痛了一下,他下意识去看张北极,就看到他的脸色竟然惨白惨白的,嘴唇微微抖动,张了张嘴却什么话都没说出来,似乎是察觉到他的视线,慢慢扭过脸,想笑却两眼一翻,“咚”的一下倒在了地上。
“没事。”金先生见李清明跟着变了脸色,轻轻挥了挥袖子,便有一股力量把张北极托起来,让他躺在旁边的软榻上。因为这里没有外人,李清明赶忙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仔细的摸了摸他的额头,没看出异样这才松了口气。
然而金先生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又不由自主的提起来,他说:“我等的是他、也是你。你们注定要来到这里,完成最后的步骤,让这里成为终点。从此以后楼兰国再不会存在,历史上也不会找到这里的痕迹……我们,终究会消失在尘埃里……”
“告诉我,他的身份!”李清明低吼道,“我讨厌被算计的感觉,你应该知道,我虽然打不过你……”他闭了闭眼,打开纸袋,拿出里面的山心和各种各样的法器,一把拉过毛竹道,“但我有跟你一战的能力。”
轻轻点了点头,金先生道:“我知道,你们想知道的,我会说给你们听,我们还有一点时间,足够我说清楚前因后果。”
第138章
拯救天下苍生什么的,那是热血上头的年轻人喜欢干的事情,李清明自己只是个活一天就算一天的普通人而已,但他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甚至他的出生也在天下人的算计中。
当年处在黄沙漫天中的楼兰古国恐怕从未想到,小小的城中国会成为焦点。
“万物星辰都在太阳之下,我们只要请太阳星君下凡镇压此地,待到若干年过去,重新解开此地的封印,让这里带着灾难消失……天下也就大平了……”
“那可是神仙,咱们能成功吗?”
“一定会成功,用山河笔聚万民之力,牺牲一国的存在,那人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我们撼动。别忘了,仙有一部分是由人变成的,所以他们绝对不会不顾人类的生死存活。虽说自有三千小世界,但每一个小世界的存在和消失都是有其规律,需得徐徐图之,而不是我们看到的那样的未来……”
“魑魅魍魉横生,妖魔肆虐,人类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沦为妖魔的口粮和玩乐的工具。”
“我们为天下苍生而战,即便是后世不能流传,后来人不知道我们曾经做过的事,那就问苍天,无愧于心!”
热血上头的道士,悲天悯人的和尚,还有各种旁门左道都为了世界大义而献出自己,他们集万民之力,凝聚于一国之中,山河笔画下一个圈,把整个小国圈起来,质问苍天,质问高高在上的太阳星君。
“他们成功了是不是?”李清明听着金先生讲完,沉默了一会儿问。
轻轻摇摇头,金先生淡淡道:“说不上是成功还是失败,因为那位星君真的出现了,却又很快消失。而人间从此以后平稳下来,星象也在慢慢恢复正常,我们便觉得我们成功了。可那毕竟是神,至高无上的神,来到人间怎能没有动静……”
目光灼灼的看着李清明,金先生继续说道:“直到你出现。”
听到对方这么说,李清明一直抽痛的心脏忽然好了,他想起自己还小的时候,风先生在林子里找到他,给他挡风,忧愁的说:“清明,你还是来了。他肯定也在这里,只是不知为何总也不出现,但你来了就好……”
我来了,是啊,我出生了,并且侥幸偷到一条性命活了下来。后来,他来了,他没说自己从什么地方来,也没说自己为什么来,因为他脑子里都是水,傻傻的并不会考虑问题,只是单纯的喜欢着李清明。
像满心的只有李清明一个人的存在,他并不会去思考别的,心里想的只有那一份感情而已。
那么,他们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呢?当身份终于揭开的时候,是否还会像以前一样?
“清明,你是他的心。”金先生的声音变得有些遥远,他的声音变得极小,很费力的才能被李清明听到,但内容却那么清晰,他说,“你本不该存在,你只是一块太阳身上的黑子而已……但你变成了人,只活了一日,在他面前活了一日……那个人就不惜用一切手段让你活下去,他其实是不在意人间如何的,只是你更适合在人间重生,所以他才来了而已。”
“你现在有了魂魄,身体虽然还半人半鬼,但比起上辈子、上上辈子,已经是不知道多大的机缘造化。清明,你生来就被他宠着,被那位太阳星君宠着……”
“他、他……”李清明捂着自己的心口,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身体、乃至灵魂都渺小的可怜,他不过是一块黑子,“他变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因为我?”
“自然是的。我们利用了他,他也利用了我们。但是现在时间已经来不及,这里必须彻底消失,带着曾经从人间聚拢来的灾难。清明,我还想让他帮一次忙,以山河笔为笔,抹去这里的存在……”
充满异域风情的男人说起话来却老气横秋,像世世代代接受中原熏陶的汉人子弟,他优雅的坐在那里,淡淡的说着过往和未来,好像那些人命早已注定一样。他和以前的人一样,都选择了大义,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一刻也不愿意等下去了。
看着李清明难受的样子,金先生难得拿出一枚散发着异香的药丸,指尖轻轻一弹,弹到李清明的嘴里,解释道:“你的时间到了,他为你付出太多,再不回到太阳中,恐怕以后太阳星君就不再存在了……到时候太阳崩裂,将会造成另外一个让人绝望的灾难。清明,你知道你应该做什么……”
“我知道。”李清明觉得身体好受了一些,他拿出纸上世界,让其他人除了毛竹全都进入其中,最后把张北极推进去,自己拉着毛竹回到金先生面前。
纸上世界虽然不完整,但足够在这里消失的时候保护他们,到时候大家就可以离开这里,出现在沙漠中。这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最无奈的选择。
“先生,我不能走。”见李清明看向自己,毛竹立刻表态,他说,“我为山河笔而生,可以帮到先生,我不能走。”
“他确实不能走。”金先生慢慢站起来,他走向毛竹,看了眼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山河笔,微微笑起来,说:“我们开始吧。”
他要做一件大事,并且是单方面的,根本没有顾虑到张北极的想法。其实他很自私,并且被金先生用三言两语的话就给说动了,他明明那般看中那份属于两个人的感情,但是在世界覆灭与自己的感情之间,他不得不选择前者,变成一个有些圣母的,类似于中才会存在的主角。
要不然呢?要不然他哭哭啼啼的不乐意,转头跟张北极一起享受最后快乐的时光,然后眼睁睁看着人类像恐龙一样忽然彻底的消失,他也愉快的跟着消失?他以为他一直在天道的眼睛下面生活的自由自在,最讲求的就是无为,让世界顺其自然。
而后这样的世界便真的顺其自然了,逼迫他不得不做出选择。
肯定会有人叫着,如果给他一个什么什么机会,他会怎样怎样选择,可那机会偏偏就没放到你身上,而是猝不及防的压到了李清明身上。他欠张北极太多,他总要做些什么,把已经发生混乱的世界拨回正常的路线中。
李清明总感觉金先生还有未说的话,他猜想,也许当初人间产生的灾难或许跟他有关系,毕竟他原本不该化成人,只是悄悄的出现,然后悄悄的消失而已。但他偏偏化成人,出现在张北极面前,然后很快死去,让这个男人为他想尽办法。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互相比较一下的话,张北极对李清明的这种感情足够完美,足够让任何人哑口无言。这可比有人掉水里,跳下去救难的多。
那样高高在上的神,变成现在这个模样,整天脑子不清不楚的说自己是小太阳,还喜欢晒阳光,喜滋滋的说自己偷偷从太阳上挖了一块太阳下来藏在身体里,他那时候那么开心,竟然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不知道曾经的他是如何的威风。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李清明,他忽然开始厌恶自己,想最后做一些有用的事情,想拨乱反正,让世界恢复平衡。
本来就不该存在的人,即便是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也只会引来多米诺一样的崩裂世界而已。
“开始吧。”沉默良久,李清明淡淡道。
“好。”金先生似乎就在等着这句话,他领着李清明来到城的最中心,轻轻一跺脚,那里便出现一个圆形的坑,坑底有一个凹槽,跟山河笔的尺寸一模一样。
因为山河笔一般人拿不起来,但李清明又不想让毛竹上去冒险,就接过山河笔跳到坑中,缓缓放入凹槽,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几乎要被吸出身体,赶忙咬破舌尖,用空闲的手凌空画符。
他看到脚底下亮起淡淡的纹路,一股吸力再次传出,这整个城似乎都开始动荡起来。那些人、那些房子、那些骆驼,都扭曲起来,变成一道道气进入坑洞,顺着山河笔钻进去,消失无踪。李清明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他们看到的城仍旧不是真实,而是类似于海市蜃楼那样,由一道道造成灾难的气组成,被封印这么多年,此时的时机终于到来。
“起风了。”金先生说完,便站在坑洞旁边,随意的晃着衣袖,随着他晃动衣袖,一阵阵风慢慢吹了起来,卷着外面的气进入坑洞中。他的脸开始慢慢变老,最终变得白发苍苍,脸上的皮肤松弛下来,出现一道道周围,担当他老到快要消失的时候,却又忽然一变,开始慢慢的变得年轻。
如果此时李清明抬头的话,就会发现正在慢慢恢复的金先生气质让他特别熟悉,身形高大,手指修长,脸庞虽然从未露出来过,但那样的轮廓却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就是经常去饭馆的风先生。
只是风先生这次却不像个神仙高人,他恢复年轻的时候,又慢慢变老,重复刚才的过程。
当他再次恢复年轻时,李清明刚好抬头,失声道:“金龙,你……”
“不好意思,正是我,我一人代表好几个角色,忙得很。”金龙嘿嘿笑着说,“你别担心,我觉得解决这件事以后,就不需要我和山河笔了,到时候……”
‘嘭’忽然外面传来一声巨响,但这并不是楼兰古国崩塌的声音。
‘嘭’又是一声巨响。
“李清明!”外面传来一声大吼,但因为太遥远,又隔着结界,让里面的人听不清晰。听起来像风的呜咽,模模糊糊的,却狠狠的敲在心上,让他神情一震。
原来纸上世界终于被排斥出去,随后纸上世界崩溃,把困在里面的人放了出来。张北极落到沙漠中,很快恢复意识,他看着在天空中逐渐变得模糊的海市蜃楼,不要命的飞上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狠狠的撞击。
他的感情那么纯粹,从未想过自己会被欺骗,也从未想过对方会用这种方式拒绝。
没有挽回的机会,也没有重塑时光的可能,除非、除非他们抛弃大义。可恨的大义,把他们相隔开来,张北极脑袋里轰隆隆的响着,不停的触摸着越来越模糊的海市蜃楼,他难受的瞪大眼睛,一滴眼泪却还是缓缓流了出来。
“啊……”
第139章
死其实是一种很悲哀的事情,这其中也许会夹杂一些恐惧、害怕、憎恶等等情绪,但其中最多的还是悲哀。
因为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去做,还有那么多的福分没有享受,还有刚刚知道自己的身份,还没来得及做出别的反应……就不得不英勇就义了。
李清明大概是很威武很壮烈的,他知道张北极在外面很痛苦,只是他们这样的模式是不对的,张北极应该真的回到太阳中,做他高高在上的神,而不是在这个凡间折腾。
他会折腾掉所有的人,他会变成罪神。
“你走吧,别回来了。”李清明低声道,他感觉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
整个世界都在崩塌,所有的存在都在化为气消失,最后只剩下这个坑洞。金龙的模样没有再变化,他跳到坑洞底下,抓住山河笔的顶端,说:“我等会儿会把这个笔吞下去,毛竹会跟我一起消失。清明,你还有造化……”
“什么造化?”李清明眸子亮了亮,他缓缓松开手,让金龙抓起山河笔,一点一点吞下去,然后像真正的海市蜃楼一样消失。
他终究是没有回答。
坑洞开始慢慢的崩塌,李清明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消失,他叹息一声,扭头看了眼张北极所在的方向,当这个‘海市蜃楼’彻底消失的时候,他也许会闯过来,近距离的看看他吧。
“我家饭馆位置虽然很偏僻,但生意特别好,每天晚上都能来许多顾客。顾客的模样,那一个个都跟大明星似的,有些比电视机里的古装美男还好看,还有的年轻爸爸喜欢带孩子来。哦,你要问我的名字?我叫张全明,是一只……咳咳,是一个大好青年,那么你觉得我怎么样?是很好的交往对象吧?”张全明眼巴巴的看着电脑屏幕里的人。
对方认真的看了看张全羊英俊的面庞,然后轻轻摇了摇头说:“你长得很好看,我承认我被你吸引过,但你说的话怎么有点……额,咱们其实不合适,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哦。”张全明亮晶晶的眼睛暗淡下来。他嘀嘀咕咕的关掉电脑屏幕,轻轻拍了拍柜台桌子,电脑就自己悄悄回到暗格中,柜台变得平整光滑。
郁闷的拿出小镜子照了照,看到自己英俊的脸,有摸了摸光滑的头发,张全明自言自语道:“我长得很好看啊,顾客家的孩子都愿意跟我玩,他们虽然都是幼崽,但年龄最小的也有一百三十岁了,见识应该很多,不会说谎话才对。再说了,我的尿……还能对付大海里的海眼呢,我可是很宝贝的……狗……咳咳,人。”
张全明今年刚好一百岁,因为从小吃的好,用得好,所以运气极好的开始灵智,赶紧赶慢的修炼,在今年终于化为人形,然后就开始迫不及待的找男朋友了,可惜每次对方因为他长得帅,愿意跟他聊天,但是每次说几句话后就觉得俩人不合适,不再继续了。
对于这个问题,张全明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蹲在饭馆柜台后面想了半晌,最终还是苦着脸去厨房找旱魃。
厨房这边经过这么多年的变化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不过雇佣小鬼帮忙刷盘子洗菜的活计还在延续。阿鬼修炼有成,虽然身体还是很瘦弱,但看上去一点都没变老,他依旧喜欢躲在小房子里,喜欢黑乎乎的环境,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就算是饭馆里的自己人也很少交流。在厨房一角,摆着一排非常精致的烤架,上面放着螃蟹、虾、鱿鱼、扇贝等等,旱魃蹲在旁边,手指头一撮,就撮出一个小火苗来。
不管看多少次旱魃烤海鲜,张全明每次看到都会觉得津津有味,在开口说话之前先凑过去拿一根烤好的章鱼脚吃了再说。“又黄了一个,对方说我很好,但是只能做朋友。”张全明吃完章鱼脚,蹲在厨房角落叹气。
利落的把烤好的海鲜拿到盘子里,旱魃扭头看了眼张全明,语重心长道:“你现在才一百岁,看看外面那些三五百岁都还是幼崽的,他们都没急着找对象,你急什么。”
“可我不是幼崽啊。”张全明再次叹气,感觉自己更加不爽快了,干脆变成毛茸茸的藏獒趴在角落。
以前他还是一直小藏獒的时候,觉得每天有吃的,然后偶尔能看到主人一两眼就好了;后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正常,隐约察觉到那个主人似乎并不是好人,但他只能选择忠于主人,否则就会没命;再后来,他居住的狗舍出了事,被人推倒,自己也被几个很奇怪的人类带走……
从那以后这只藏獒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看到有些动物可以变成人形,他们都是妖怪,他也不用被铁链子拴在狗舍里,可以去树林子里溜达着抓野兔,回来还能烤着吃。
浑身皮毛厚实的藏獒很喜欢给饭馆的主人当坐垫,因为他觉得跟在主人身边很舒服,好像呼吸都轻松起来似的。
当饭馆的主人拿了一些散发着古怪味道的药丸给他吃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其实那时候他还是一只普通的狗狗,见识有限,眼界也有限,具体的细节根本记不清楚,只知道自己似乎睡了很长时间,再醒过来就察觉到这个世界变了,他竟然可以直接跟饭馆里的人交流。
“改变的不是世界,而是你自己。”应龙扑楞着翅膀在半空中盘旋,他吐了一口水汽,目光高深的说,“你原本只是凡间的普通狗,寿命最多不过是二十年,但老板显然不愿意看着你慢慢变老,就专门给你炼制了灵丹……你自己也有点慧根吧,不然不能这么顺利。总的来说就是你以后也是妖怪的一员了,我们给你找一些灵气浓郁的灵果吃,让你赶快修炼成人形……”
懵懵懂懂的点点脑袋,藏獒呆呆的问:“我没有闻到老板的气味,他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但是没有人回答藏獒,他只能把这个问题憋在心里,然后蹲在饭馆中自己观察。他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变成妖怪了,因为明显的感觉脑子好用许多,考虑问题也更加全面了,他就这么一日日的蹲在饭馆中,一边修炼一边闻着老板越来越稀少的气味,知道那抹气息彻底消失。
这里是老板的饭馆,他的气味最是浓郁,但现在消失了。藏獒并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但他总觉得自己的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空了一块,让他每次寻找老板气味的时候就会觉得整条狗都很难受,尾巴也耷拉着。
也许是想尽快变成人,也许是因为饭馆里其他人的催促,也许藏獒只是想提高修为,让自己寻找气味的技能再升级几次,那样说不定就可以找到老板存在过的痕迹,也许会找到他……
一百年过去,藏獒终于化成人形,神通也掌握了许多,因为饭馆制作法宝的材料数不胜数,他自己也得了几件,虽然只有百年修为,但现在跑出去也算是个大妖了。人家资源号,修为提升厉害嘛。
刚刚化成人形,藏獒原本就跟人类很熟悉,他也很适应人类的身体,并且火速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张全明。
在一直到老板真的找不到了之后,张全明就改变了生活追求,想找一个对象。在他还是藏獒的时候,因为生活在饭馆中,从未见过同类,而那些来饭馆吃饭的顾客不知道为什么,也只是能跟他做朋友,并不能跟他做恋人。
作为一个从成年开始就开始思春的狗狗,这一憋憋了一百年,好不容易可以放飞自我,找对象了,结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甚至饭馆众人都觉得他会是万年老光棍了。
这可不得了了,张全明痛定思痛,决定入世!
一百年后的社会发展特别飞速,人类已经离开地球,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太空玩儿了,也有移民的。但正是因为如此,地球这个对于人类来说已经不算大的星球地位也越来越高,能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基本都有不低的地位,其中更以富家为尊。
当年的富家差点被人偷走财运,从此以后破产、丢财,人生充满晦暗。好在富家出了一位运气逆天的富旋,他遇到了李清明,双方搭建了一层关系,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李清明需要离开饭馆的时候,基本都会找富旋帮忙安排,而作为交换,富旋会得到一些普通人穷极一生也得不到的宝贝。
而因为这些宝贝,富旋家里在当时就发展迅速,后来更上一层楼,成为普通人只能仰望的存在。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富家现在在地球上的势力最大,因为有当年李清明送的宝贝,还有这些年饭馆的资助,地位更是稳固。张全明要入世,自然也要找富家帮忙,现在的富旋还活着,他已经一百多岁了,但看上去仍旧如壮年一般,脸上皱纹极少,头发乌黑,一双眼睛不时闪过精光,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觑。
不过富旋的样子对于普通人来说毕竟太惊世骇俗,是以他现在已经隐退,富家自有掌权人在前面撑场子,他只要掌握一些富家的秘密,并且暗中打听李清明是否出现而已。
当富家接到张全明电话的时候,仔细的问了问发现是饭馆的人,富家立刻通知家主,然后家主亲自推了一切工作,去富家一处度假产业请富旋出面。
“这些年虽然先生不在了,但饭馆还是再帮助我们……”富旋看着年轻的家主说,“不管他有什么要求,只要咱们能做到,就一定要做到,就算做不到,也要做到啊。我们富家,受益良多啊……”
看着富旋的样子,家主,也就是富乐呆了呆,忍不住问:“祖爷爷,您不打算跟他见面吗?”
“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我出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富旋感慨的说着,他目视前方,一边回忆一边说,“当年先生无论遇到什么都宠辱不惊,他就算找我帮忙也不过是给我一个机会而已。在先生眼里,我们跟蝼蚁没有区别,他是那样优秀的人,身边还有同样优秀的伴侣,真是让人羡慕。那样的人,肯定会有好结果的。”
听到祖爷爷又在忆往昔,富乐低着头不说话了,他竖起耳朵听着,同样憧憬祖爷爷嘴里精彩的当年。
第140章
富旋是一个很会看形势,也能把自己的地位拎的清楚的人,并且他心里还有着富家,要不然也不会用自己私人方面得到的宝贝资助家族,现在张全明找上门来要入世,尽管张全明的目的很简单,但富旋想的却非常多。
他郑重的看着这个小孙子,嘱咐道:“你回去之后,谁都不要透露他的身份,你的父亲和母亲也不可以。我们富家的秘密只有家主可以知道,你记住了吗?”
“祖爷爷,我知道了。”富乐立刻严肃的点头。在他的叔叔伯伯那一辈当家的时候,作为家主的叔叔把秘密说了出去,让一位伯伯知道,那个伯伯就联合了一些富家的人,偷偷找到饭馆,想要开立门户。后来还是富旋亲自出面才镇压下去,并且对饭馆里的人做了保证,当着大家的面定了这个规矩。
在富乐的认知里,那个饭馆几乎等同于神仙居住的地方,因为那里出来的灵药让祖爷爷一百多岁还如壮年一般,一张看上去极为简答的符箓使用好了就能扭转乾坤,甚至移天换地,那样的大神通,恐怕只有神仙才能掌握吧。
“富乐,你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富旋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富乐的肩膀,鼓励道,“去吧,不要觉得太有压力,那里的人都很好。”
当初富家出事,富乐的伯伯找到饭馆,当然是没有机会闹腾,因为饭馆里随便出来一个人,一个手指头就能控制住他这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想要抹除他们的记忆也极为简单。不过富旋比较会做人,他家族有错,即便是对方没有介意,他自己却不能不介意,他必须表态: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族。
这个很好理解,打个比方,两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其中一个不小心砍了对方一刀,对方表示不介意,反正你也不是有意的,但那个砍人的却不能也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有意的就放松下来,万一以后他完全放松了把朋友砍死了,或者朋友的大度终于到达底线,不跟他做朋友了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律。做自己,别人看到了你,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跟你做朋友,而不是听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才跟你做朋友。
好了,闲话休说。
富乐推掉所有的工作,去跟富旋聊了一会儿天,便打电话让助理安排车子,自己亲自前往饭馆。经过一百年多年的发展,当年的饭馆还是那个样子,透明的玻璃门,挂在门上的风铃,时不时的发出悦耳的声音,叮铃铃,叮铃铃。
饭馆周围的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已经快要成为繁华的市中心,但无论投资商再怎么看好这家饭馆的位置,却也不敢下手,因为这是富家亲自出手保下来,并且富家自己还作为地位更低的家族来供奉饭馆,这让许多人都不得其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到饭馆的地位。
车子停在门口,富乐叮嘱司机不要离开,自己则是有些忐忑的走到饭馆门口。
叮铃铃,叮铃铃,风铃声忽然停顿一下,随后才恢复正常。
张全明迅速抬起头,看到富乐后对着他招了招手。
饭馆的地板很古老,但一点划痕都没有,非常整洁。桌椅全都是实木的,散发着一股很好闻的味道,甚至那个柜台都好像古董似的,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贵,这让富乐更加紧张。他第一次来饭馆,也第一次见识到比自己家族还要低调奢华的地方。
“这是饭馆里的汽水,你尝尝。”张全明端着杯子走过来,放到桌子上往前推了推,示意富乐品尝。
人类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不说是翻天地覆,但肯定是特别大的,像汽水这种饮料就跟古董似的,富乐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饮料。不过在尝了一口之后,他砸吧砸吧嘴,感觉全身都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对着张全明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饭馆中的高人也不那么让人害怕了。
俩人互相交换通讯号码,又交流了名字,张全明就拿起早就打包好的行李离开了饭馆。
虽然是入世,但张全明对外面的记忆还停留在一百年前,他当年最憧憬的就是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中,然后……找到一个顺眼的对象处一段时间,再生一窝小狗崽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只是现在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人群,张全明却有些茫然,他现在是人,就算看到偶尔路过的宠物狗也不能上去跟人家打招呼,而那些匆匆忙忙路过的人都连看都不看他,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还是待在饭馆里吃吃喝喝、修炼什么的比较好,张全明有些茫然的想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心情是不是后悔。
“我们去吃大排档怎么样?我知道一家味道不错,生意也不是很忙。”富乐早已经做好功课,因为摸不准张全明的喜好,就建议了最大众口味的大排档。
俩人换了低调的车子来到大排档外面,富乐领着张全明到了座位上。有服务员很快过来,两个人就互相商量着点了几份炒菜,还有一些烧烤,都是这里的招牌菜。
厨师就在外面摆灶,张全明这边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吸了吸鼻子,微微皱起眉头,并没有说话。
很快一道道菜端上来,富乐开了一瓶啤酒解释说:“现在天气热,大家都喜欢在外面吃饭,饭店里面的人倒是不多。你尝尝这个菜,据说厨师造诣很深,几乎每个顾客来都要点一盘。”
不着痕迹的闻了闻,张全明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然后低声对富乐说:“这家饭店用的肉不是猪肉……这个肉还泡过尿,菜也都是用激素催熟的,这个最受欢迎的菜并不是味道受欢迎,而是因为里面加了一些密料,能让人上瘾的。”
听到张全明这么说,富乐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他是完全相信对方的话的,那么他推荐对方来这里吃饭,就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有想法。心思转换间,富乐又想起富旋的指挥,自己的心思一定不要拐太多弯,一定要坦诚相待,因为普通人的心思在饭馆中人的眼里,就如同小孩子面对大人一样。
“这事儿我倒是不清楚。”富乐在心里斟酌着说,“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能让这家店就这么开下去。”
冲着对方点点头,张全明咧开嘴露出笑容说:“你不用想太多,这件事既然是我发现的,我就帮你个忙吧。”他说完不再理会富乐,嘴巴动了动,喉结也跟着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富乐心里疑惑不已的时候,一只脑袋上夹着一个漂亮发卡,毛发修剪的非常漂亮,身上还背着一个桃色小包的贵宾犬,瞪着明亮的眼睛溜溜达达的跑了过来。这么漂亮的狗狗一来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这只狗狗的目标很明确,很显然他是有主人的。
“很漂亮的狗狗。”张全明等贵宾犬跑到自己脚边,就把他抱起来,拉起一条狗腿看了看,笑着说,“还是一只公的,不过打扮的跟小公主似的。我现在拜托你一件事,这附近的流浪狗知道吗?把他们全都找到,你领着他们从厨房后门进去,把里面的蔬菜和肉食全都偷出来,送到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两道灵符,一道可以保证你能带着狗狗们混进厨房,另外一道则是要贴到饭店老板身上,让他说实话!”
晃了晃长长的耳朵,贵宾犬伸出爪子拍了拍张全明,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这只狗的模样跟人类一样,不过他依旧是很聪明的,直接点了点头,身上放着两张灵符,溜溜达达的跑了。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流浪狗,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群体,他们朝不保夕,而且还会面对旁人不友善的目光。一部分流浪狗对人类失望,甚至不会吃人类送来的食物,而另外一部分流浪狗则是想要讨好人类,却总是没有机会。
当这只皮毛漂亮,身体干干净净的贵宾犬溜溜达达跑来的时候,大多数流浪狗都好奇又谨慎的凑过来。当听到这只贵宾犬说他看到一只狗狗,模样却是人的时候,一只年纪非常大的狗狗道:“那是大妖,能化形的大妖,是有大神通的。我们难得能遇到这么好的大妖,他说的肯定不是假话,咱们就听他的吧。”
老狗发话了,其余的流浪狗就表示配合。
一群狗狗溜溜达达跑到饭店后门的地方,那只漂亮的贵宾犬找出灵符,用舌头舔了舔门框,把灵符贴了上去,然后就溜溜达达的进去里面。明明从后门到厨房的地方都有人忙忙碌碌的干活,但是他们都对走到脚边的贵宾犬视而不见,也看不到溜达进来的流浪狗们,当食材一点一点减少的时候,他们才终于发现端倪。
“有、有鬼……”饭店里的人最容易接触到食材,也容易动手脚,但大家都互相监督,谁拿了点什么都心知肚明,但当所有人都没有拿食材,那些食材却还都在慢慢减少的时候,其中心里最脆弱的年轻人一边狂喊着一边跑出去。
有一就有二,其他人也很害怕,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便都找借口离开,让流浪狗们把所有的食材都给运了出来。
有眼力见的员工开始联系领导,领导来看了看,也吓得魂不附体,层层上报给大老板。大老板见多识广,但是他自己做贼心虚,以为自己被人抓到线索了,就急匆匆的跑来,刚好看到冰箱里的最后一块肉消失,顿时吓得他坐到地上。颤抖着掏出手机,给自己认识的高人打电话。
这个大老板也确实有些能耐,知道自己做的事损人不利己,就砸出去不少钱,总算是跟一位大师有了些交情,平时一些事情都会交给大师处理,这次出现这么诡异的事情,他自然是第一个就想起大师。
正巧那大师就在不远处,闻言表示会立刻赶过来,对他来说,这根本不是麻烦,而是源源不断的金钱呐。
一直蹲在后门旁边的贵宾犬终于确定大老板的身份,就悄悄跑过去把第二道灵符贴到了他身上,然后用狗爪爪勾走第一张灵符,溜溜达达到了前面大街上,准备看热闹。
第141章
一大群狗忽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每只狗都叼着一看就是饭店里的食材,然后弃如敝履的扔到大街上,看都没看一眼就跑了。还有一只小狗大概是认错了,把饭店的招牌给叼了出来,扔到显眼的地方就跑了。
正在外面吃饭的顾客纷纷诧异,大家第一时间想到找饭店里的人问问,但饭店的服务员、厨师、经理等等也不知道啊,他们只能再往上找领导,然后等待回馈。
偏偏知道这件事后,大老板更加确定这是有鬼了,他根本不敢出来,只是给下属加工资,让他们封锁消息,顺便稳住这些顾客,自己则是在饭店里焦急的等待大师。
好在大师来的速度还不算慢,用了点小手段安抚大老板,自己亲自去后厨看了一圈。这位大师也是个有手段的,很快就在地上找到了一些狗爪印,还通过蛛丝马迹判断道:“这些食材都是狗偷走的,并不是别的什么……只是这么多狗竟然都……”他想不通,普通的狗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隐身,而若是狗成了妖,就更不可能跟普通人一般见识了。
此时的饭店前面的大街上,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而吃饭的顾客也已经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为了不让自己看上去太突兀,张全明也跟着站起来,他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让富乐挡在自己前面,开始掐诀。
粘在大老板身上的符箓一闪而逝,那大师察觉到,想要采取措施的时候,大老板就跟疯了似的跑出来,在大街上疯狂的大笑。他撕扯开自己身上的西装,露出疯狂的笑容,拿起地上的肉和蔬菜狠狠的扔到远处,大叫道:“这东西怎么能吃,这个肉都是腐肉处理过的,死兔子、死鸡、死狗,只要是肉就能用,泡了羊尿就是羊肉,泡了猪尿就是猪肉……蔬菜也不是无公害无污染的,都是用激素催熟,只是样子跟普通蔬菜一样而已。”
“我们饭店有密料,让你吃了还想吃,简直停不下来。哈哈哈,我经商有道,经商有道啊……”
跟在后面晚了一步跑出来,大师就看到大老板自己把饭店里的那点秘密全都倒了出来,哪里还不知道他这是中了别人的招数。只是既然他收了钱,就要办成事,于是大师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来,一把抓住大老板的领带,左右开弓给了他几巴掌,然后一张符箓贴到他的额头上,这才让大老板清醒过来。
人是清醒了,但记忆却还在,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之后,大老板差点崩溃,他绝望的看着大师。
“人在做天在看,我收了你的钱,帮了你的忙,但终究还是改变不了什么。”大师摇了摇头说,“你以后还是改过自新,一心向善吧,我们就此别过。”
在场的顾客,和外面围观的人听到这话,都仔细看了看那些蔬菜,很快确定了大老板说的是真的。
一个饭店最重要的是什么,第一是味道,第二就是口碑,你味道再好,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导致饭店口碑不好了,别人就是再想吃饭,也不至于来找虐,而这家饭馆也够可以的,大老板亲自揭出自己的秘密,让大家听了个清楚明白,等于是自己把口碑招牌给砸烂了。
愤怒的顾客和以前经常来吃饭的路人纷纷围过来,把大老板揍了一顿,连一些员工都没能避免。
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富乐对张全明刮目相看了,按照他自己的处理方法,一般就是报警,然后取证,在这期间饭店老板肯定会找后台,那时候他就要展示自家的后台,表示这家饭店他一定会追究到底,等到最后双方势力经过扯皮,然后才会出现结果。
而现在,张全明不过是抱了抱一只漂亮的贵宾犬而已,这大概就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扯淡都只是扯蛋而已么?
一家原本口碑不错,生意不错,各方面都不错的饭店就这样根本没有还手余地的陨落了,一些消费者对于自己吃过的菜和肉耿耿于怀,揪着老板不放,不等老板接受审判,就把他给折磨的去了半条命。
常言道,病从口入,许多人都非常在意自己吃进嘴里的东西,在家里自己做菜吃还好,要是到了外面,就真的得长几个心眼。这家饭店犯了众怒,又因为本身就有错,几乎是被人一巴掌打入谷底,再也没有重新复起的可能。
“我出一些钱建一个流浪狗收容所吧。”张全明有些无奈的说,“没想到不管过去多少时间,大家都没有多少保护动物的心态。城市里的流浪狗、流浪猫等等都不是自己来到这里的,而是被人类带进城市,却又抛弃他们……”他自己就是一只藏獒,所以很能理解那些流浪狗的心思。
被人类抛弃,在城市中根本没有自己生存的地方,各种垃圾污染也多,许多流浪狗身上都有大大小小的毛病,还有很严重的寄生虫病症,跟有主人家的宠物狗比起来,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想起那些流浪狗,富乐也赶忙说道:“其实也有一部分人呼吁,但声音太小,大部分人都听不到。”
“不。”张全明轻轻摇头,“只是许多人都很冷漠而已,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些流浪狗又不是因为自己才这么惨的,就觉得没有必要出力。事实上,每个人都在制造垃圾,每个人都行走在城市中,住着高大的楼房,把垃圾扔到外面,让流浪狗没有栖身的地方。”他轻轻摇了摇头,继续说,“说这个也没用,我这些年攒了些钱,不过要麻烦你帮忙。”
“好的。”富乐赶忙点头答应。
流浪狗收容中心在庞大的资金支撑下,建立的非常迅速,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很快,造房子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而张全明从进入饭馆的那一天起,虽然那时候他还是一直藏獒,但已经每个月都有零花钱了,只不过那时候他不懂,一直没有支取。
这么多年攒下来,张全明手里头非常有钱,就是富乐看到他的账户也不由的咋舌。
无论是什么时候,只要有钱,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如果办不到,那一定是钱不够。
现在看着前面漂亮的小洋房,前面铺满草坪的宽大院子,还有各种漂亮的宠物玩具,以及站在院子里洋溢着热情笑脸的志愿者们,张全明终于露出舒心的笑容,对富乐说:“这样就好了,有人冷漠,但也有人热情,只有这样,世界才会让人留恋。”
见张全明没有进去的意思,富乐有些奇怪的问了出来。
有些忧郁的看着收容中心,张全明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是说:“如果有一个人失去了房子,失去所有的钱财,自己也没有糊口的能力,每天只能靠捡垃圾生活……然后突然有一天,有人给了他居住的房子,不用捡垃圾就有美味的饭菜,而给他房子的人忽然出现,他会怎么想?”
不知道怎么的,富乐就想到了那些流浪狗。
不等富乐说话,张全明就继续说:“他肯定会惶恐,为什么对他那么好,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啊……”
也许是把自己代入其中,感受特别分明,也许是张全明自己忽然了悟了一些东西,他忽然发现自己看待事物的眼界变了,不再狭窄而是变得宽阔,他似乎能看透许多东西,也明白这个世界的许多东西了,不再如雾里看花般,空有一身修为却如坐井观天的青蛙一样。
这大概就是玄之又玄的顿悟吧,张全明一边想着一边听富乐说。“那个饭店老板倒是个普通人,不过他背后还有一位大人物,是大家族的秦家公子。”富乐解释道,“秦家发展的很不错,有些经商头脑,又喜欢结交权贵,这些年隐隐有跟富家叫板的意思。”
这其中还有一些弯弯道道,富乐不确定张全明爱不爱听,所以也就没说。这么多年富家发展的越来越好,因为有饭馆作为后盾,拿出来的许多东西都是传说中才有的精品,这是其他家族再怎么努力都达不到的高度。也许有些家族不甘心,暗地里寻找高人,也想通过符箓等等神通手段发展家族,但大都无功而返。
现在富家虽然已经很低调,但是在一流家族中依旧如雷贯耳,甚至许多家族都暗中以富家为发展目标,这样庞大而又稳固的家族对于某些掌权者来说是不好的,一家独大并不是好事,而掌权者最喜欢的就是制衡,就像古代帝王喜欢玩弄权术一样,最喜欢站在高高的位置上,看着几方势力达成一致,然后再做别的事情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个秦家之所以发展这么快,甚至从许多蛛丝马迹都可以看出来,某些方面给他们开了后门,这大概就是想让秦家跟富家抗衡。
心思电转间,富乐已经想了许多,只是这些事不好跟张全明说,只能憋在心里,想着如果现在是他那位祖爷爷富旋在这里,而对面坐着的是那位已经消失一百年的李清明先生,他们会怎样交流。
按照富旋的描述,那位先生大概随便一个眼神就能看穿所有,根本不需要旁人开口,他便能直指事情的核心。
“在想什么?”张全明好奇的问。
赶忙回过神,富乐笑了笑说:“没什么,这附近有一家很好的小店,味道很不错,要不要去尝尝?”似曾相识的话,前一段时间才说过,结果张全明发现饭店有假,这次再说出口,富乐忍不住笑了笑,竟觉得这样比掌管整个家族还有趣。
“去看看吧。”张全明没有意见。
小店的位置并不是很好,不过非常干净整洁,开店的是一对小夫妻,全都是特色菜。等饭菜上桌,张全明难得没有紧绷着脸,虽然不如饭馆里的菜好,刀功也不如来饭馆打工的小鬼厉害,但味道竟然十分不错。
叮铃铃,叮铃铃,忽然想起一阵铃铛声。张全明下意识抬起头看向门口,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但铃铛声却不是假的,他飞快的拿出一张符箓扔到外面。
等吃完饭,张全明和富乐一起溜溜达达出去,就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蜷缩在角落里,身上贴着那张符箓。
第142章
小松糕是一只幸运却又不幸的狐狸,当年他还是一只普通狐狸的时候,因为身体太瘦弱,被同一窝的狐狸欺负,从小喝奶都喝不饱,身体瘦巴巴的。再后来离开大狐狸自己生活,其他兄弟都能独自捕猎了,小松糕却还在林子里跟松鼠似的捡一些能吃的坚果吃。
后来听别的动物说,海里有鱼,只要去海边就能捡一些,虽然味道不好,但是能填饱肚子,饿不死。
听到有吃的,而且还很容易捡到,小松糕就动了心。他并不知道其实其他动物也一知半解,不过是偶尔听路过的鸟说过几句而已,但小松糕是一个没什么野心,战斗力也不高,唯独韧性极佳的狐狸,他躲开狡猾的猎人,躲开想要抓他的路人,一路穿过许多艰难险阻,终于来到传说中的海边。
那样波澜壮阔的大海,让小松糕显得那般渺小,他任由微咸的海风吹着自己身上的毛毛,悄悄躲开人类靠近海边,想捡鱼吃。
只是他的运气不太好,刚小心翼翼的靠近海水,就有一个浪头突如其来的打过来,然后把他小小的身体给卷到了海里。
身上都是海水,冰凉冰凉的,虽然小松糕会游泳,但他第一次来海里,小小的身体根本就没有主控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离海岸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他可以想象的到,就算不被淹死也会饿死,也许用不了多久他的身体就会因为死亡变得僵硬。小松糕眼里流出晶莹剔透的泪水,可惜眼泪很快融进海水中。
不过是一只误入海中的狐狸而已,若是没有奇迹发生,等待他的只可能有一个结局:死亡。
好在小松糕是幸运的,就在他身体僵硬,心跳越来越慢的时候,一个金灿灿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那家伙长得很奇怪,浑身金灿灿的,像蛇却有爪子,脑袋上还有脚,在海水里悠闲的飘动,身后还跟着一群好看的鱼儿。
“你是神仙吗?”小松糕曾经偷偷听人类讲过故事,知道有神仙,能上天入地,这样在海里恐怕也是可以的吧。
那金灿灿的家伙眼睛似乎眯了眯,他说:“我看你是个有灵智的,只是为什么会来到海里呢?不过你既然遇到我,我就顺手帮你好了。但是这世间但凡是帮忙的事情都离不开因果,所以你也要帮我一个忙……”
随着那金灿灿的家伙说完话,小松糕就发现自己竟然可以行动了,身体也不再冰冷,在他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已经被浪头拍到了岸上。
赶忙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到海岸边,小松糕想寻找那个金灿灿的家伙,确定他并没有做梦。不知道是不是小松糕的错觉,海水中真的闪过一丝金灿灿的光芒,随后便有声音传过来,“小家伙以后不要靠近大海了,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现在我已经帮了你,你就……恩,这样吧,你以后如果遇到一只藏獒,就告诉他……清明还在,阳星君亦追随左右,叫他不要担心……”
因为这是自己答应对方的事,还是救命之恩,小松糕虽然灵智懵懵懂懂,但依然死记硬背的记下了这些话,他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不敢忘记,哪怕是他差点忘了,也要飞快的回想。
韧性极佳的小松糕也很执着,他坚持了这么多年,也许是因为当年那个金灿灿家伙的关系,他终于成功化形,变成了一个五官可爱精致的小少年。
到了这一步,小松糕的幸运似乎全都用完了,他的不幸开始降临。
“秦凯说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户口,是黑户,如果被抓起来就会被杀死。”小松糕抽了抽鼻子说,“他让我跟着他……代价是每天都要滴血……”
皱紧眉头看着眼前这只小妖怪,道行非常低,大概是遇到的机缘不错,竟然能够化形成功,但张全明的脸色并不好看。像这种因为机缘而自己化形的妖怪通常都没有什么常识,道行也低,还没有其他妖怪庇佑,是非常危险的,像这只小狐狸不就是被一个普通人骗的团团转,还流了许多血。
那可不是普通的兽血,而是蕴含有精气的血,其中蕴含的灵气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同小可,那个秦凯每天都要弄小松糕的血,肯定是没安好心。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张全明严肃的问。
抽了抽鼻子,小松糕说:“我感觉自己很虚弱,再不逃出来恐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因为我还答应过别人一件事,要找到一头藏獒,告诉他一句话。”
听到小松糕的话,又看到他手腕上的铃铛,张全明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他觉得遇到小松糕是冥冥中早有注定,而对方说这句话肯定也是早就有人算到了一切。他想到消失的李清明和张北极,心头猛然涌上一口热血,异常迫切的看着小松糕,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问:“什么话?”
虽然很感激眼前这个男人,小松糕却闭上了嘴巴,他答应过那个金灿灿的家伙,那句话不能对别人说。
一直站在旁边听这里人的对话,富乐表面上虽然很平静,但心里早已掀起惊涛骇浪,因为眼前这个可爱的少年竟然是一只狐狸,而且他不知道已经活了多少年,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寻找一只藏獒,想要告诉他一些话?
虽然知道有妖怪存在,并且那个饭馆里肯定就有不少,但听说过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富乐忍不住偷偷观察小松糕,见他皮肤那般好,五官又非常好看,并且性格极为单纯,就觉得这个小妖怪实在是特别,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路走到现在的。
“你要找一只藏獒?”张全明确认似的问小松糕,见后者点头,便笑了起来。他转头问富乐,“车里保密性好不好?别人看不到里面吧?”
猛然回过神,富乐赶忙说:“密闭性非常好,还可以在车里开视频会议,前面司机驾驶室与后面有窗户,可以关上。需要我回避吗?”
“不用,你是自己人。”张全明轻轻摇头,然后就开始解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的身材非常好,是标准的倒三角,腹部的肌肉纹理特别明显,大腿修长,四肢伸展开就如同优雅的猎豹,全身都蕴藏着一股让人不容小觑的爆发力。
偷偷咽了口口水,虽然知道自己作为礼貌应该非礼勿视,但富乐还是忍不住扭头看过去,见他的身材如此完美,不禁想到若是此人是自己的伴侣,那当真做梦也要笑醒了。而就在此时,富乐心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就看到张全明竟然整个人蜷缩在座椅上,身上盖了件外套,也不知道怎么的,浑身一抖,再站起来的时候竟然变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藏獒。
第22节
恋耽美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30968/5716225.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