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11 章
推荐阅读:小圆满(1v2 h)、(HUNTERxHUNTER)猎物驯养与食用指南、恶女将醒、危恋、《玉壶传》【bg】【古言】【骨科】【结局不定】、坏毒、小说大纲里的女主觉醒后(NPH)、我在万界送外卖、哥哥爱上的女神、护花圣手、
(仙剑四同人)玄霄泪,醉最罪 作者:何来夜未央
第 111 章
“呵,来得还真急啊!是一发现了这件事就来的吧?如此的想要来显示?”
紫英紧咬下唇,在无声的对峙当中败下阵来,最后只有把灵光藻玉那个夙瑶,小手紧紧地篡着玉石,待灵光藻玉交到夙瑶手中之时,紫英仿佛脱了力一般,所有的灵魂都被吸了进去。他知道,这块玉,自己是不会再拥有了,也就是说,自己再也见不到大哥哥了。
夙瑶握着这块玉石,隐藏在衣袖之中的手不自觉的摩挲起来,不知道透着这块玉,想念着谁的体温。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出去!”夙瑶见紫英磨磨蹭蹭,不满道。
“五年的时间,你就学会欺负小孩子了?”
“哼!”
“你今日来,到底何事?”我显得有些不耐烦。
夙瑶并不回答我,很是严肃的说道:“吾派罪人……”
我大笑打断了她的言语,“罪人?呵呵!罪人!”真当是指鹿为马啊!
她胸口上下起伏,声音更加严厉,“吾派罪人,玄霄,意图指使本派弟子助其逃出禁地,故,吾欲布下符灵以阻止其险恶用心。”
此时,我真想学当时云天青那般在底下吐槽。
“我尚有一事不明。”
她顿了顿,看向我。
“我想问,我是何处险恶用心,又有哪里成为琼华罪人?”我幽幽的说着,这一刻的我,真不像我,“我是想要将你杀之,还是想要覆灭琼华?亦或是与妖为伍,危害天下!”每一句的语气都比之前加重,到了最后,听起来仿佛泰山压顶一般沉重。
“你……!”夙瑶无言。
最后,夙瑶神色变了几变,却很平静地说道:“你的确是罪人,你的罪过在于让她如此的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PS:嘻嘻,是不是看到第二章很惊喜啊!有两更!!咳咳,但事实是残酷的。未央不得不很严肃的告诉你,这周两更,下周不更。以后都是如此两周更一次,一次两更。其原因,未央在《悟空,悟爱》中说了。请多多原谅。
另外,关于这章小女孩儿的事,未央要声明,出现这个角色,并不是代表文中所有的穿越女穿越男都是炮灰,都很恶毒,不代表未央会特意去抹黑穿越女,(想想可爱的夙莘,魅惑的玄雨)。
最后,未央要说一下,现在小紫英还是不知道‘大哥哥’就是霄大,夙瑶之前并没有说出玄霄名字。
求评论、收藏!咱们下下周见!
第97章 琼华岁月可断否
最后,夙瑶神色变了几变,却很平静地说道:“你的确是罪人,你的罪过在于让她如此的喜欢你。”
“他?”夙瑶说的他是谁?玄雨吗?
夙瑶抬头看见我的神色,嗤笑道:“哼!你果真不知道!”我不语,沉默以对。
“哼!不知道也就算了!”夙瑶转身离去。
寂静的禁地留下我低眉沉思,夙瑶的举动很奇怪,那个‘他’也很令我好奇。今天发生的事情很多,那个璇晞、魔尊重楼,还有,估计以后紫英也来不了了。
不知为何,心里好像空了些什么似的。
“霄。”就在我快要化身酸溜溜的诗人之时,梦羲又出现在面前。
“何事?”
“你可有什么打算?”不得不说,梦羲的问题很是突兀,令我有那么一丝的转不过弯儿来。
“什么意思?”不懂就问。
“我只是觉得你必定不会在这天寒之地呆上许久的。”梦羲还是那个表情。
梦羲的这个问题倒是让我不由得好好思考了起来,从小到大,自己好像真的没有好好地欣赏这个世界,孩提时,年幼,父母亲不放心自己外出,便许诺待自己十岁之时再陪我出去,天不遂人愿,那时候,就连雨碎轩的操办也是全靠隐心。
然后进了琼华,修真无岁月,自己迫于压力拼命修炼,除了几次下山除妖之外,倒是基本上就在山上度过岁月。
而之后的修仙大会途中任务在身,时间不长,当然没有什么心思去观什么景。而今,更是空谈。
“这倒是未曾。”语句中隐含笑意。
“那你……”
“不过自然不会寓居于此,一 辈子。”最后三个字放得很轻,一辈子,一段不可奢求的梦。
随后冰冷的禁地里又是寂静袭来,怀中的玉,偷偷的发出光彩。
————————————————新开始的分割线——————————————
浮生如梦,而梦亦绚烂。
打量着眼前的景物,不由得有些惊奇,自己这些日子究竟怎么了?素来不做梦的我,却在这几年里见到了好几回周公。
这般想法只是一闪而逝,自己现在正躺在床上,起身准备打量一下环境,却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缩水了!
面无表情的脸不自觉的抽了抽,看着自己的短胳膊小腿大概也不过七八岁时的样子,没多想,反正这是梦境,
这间屋子很大,屋顶很高,气魄雄浑而又绘制精巧,处处散发着仙气,其中的每一件家具都非凡品!只不过,这房子好虽好,大虽大,却是那般的清冷孤寂。脑内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句话——高处不胜寒。
正要出门探去,却不料刚走两步,身体内便气血涌动,头晕眼花!“咳咳”强烈咳嗽了起来,身子骨好像受到了什么重创!这是我的身体吗?确定这不是那个林妹妹?
令我大惊。
“哎!你这孩子,别乱动!”温和的声音显出几分急切来。
我想看看这声音的主人,顺便问个究竟,可惜,我抬起头,朦胧之间一个高大的身影逆着光出现在门口,这便成了晕倒之前的最后景象。
第 111 章
恋耽美
第 111 章
“呵,来得还真急啊!是一发现了这件事就来的吧?如此的想要来显示?”
紫英紧咬下唇,在无声的对峙当中败下阵来,最后只有把灵光藻玉那个夙瑶,小手紧紧地篡着玉石,待灵光藻玉交到夙瑶手中之时,紫英仿佛脱了力一般,所有的灵魂都被吸了进去。他知道,这块玉,自己是不会再拥有了,也就是说,自己再也见不到大哥哥了。
夙瑶握着这块玉石,隐藏在衣袖之中的手不自觉的摩挲起来,不知道透着这块玉,想念着谁的体温。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出去!”夙瑶见紫英磨磨蹭蹭,不满道。
“五年的时间,你就学会欺负小孩子了?”
“哼!”
“你今日来,到底何事?”我显得有些不耐烦。
夙瑶并不回答我,很是严肃的说道:“吾派罪人……”
我大笑打断了她的言语,“罪人?呵呵!罪人!”真当是指鹿为马啊!
她胸口上下起伏,声音更加严厉,“吾派罪人,玄霄,意图指使本派弟子助其逃出禁地,故,吾欲布下符灵以阻止其险恶用心。”
此时,我真想学当时云天青那般在底下吐槽。
“我尚有一事不明。”
她顿了顿,看向我。
“我想问,我是何处险恶用心,又有哪里成为琼华罪人?”我幽幽的说着,这一刻的我,真不像我,“我是想要将你杀之,还是想要覆灭琼华?亦或是与妖为伍,危害天下!”每一句的语气都比之前加重,到了最后,听起来仿佛泰山压顶一般沉重。
“你……!”夙瑶无言。
最后,夙瑶神色变了几变,却很平静地说道:“你的确是罪人,你的罪过在于让她如此的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PS:嘻嘻,是不是看到第二章很惊喜啊!有两更!!咳咳,但事实是残酷的。未央不得不很严肃的告诉你,这周两更,下周不更。以后都是如此两周更一次,一次两更。其原因,未央在《悟空,悟爱》中说了。请多多原谅。
另外,关于这章小女孩儿的事,未央要声明,出现这个角色,并不是代表文中所有的穿越女穿越男都是炮灰,都很恶毒,不代表未央会特意去抹黑穿越女,(想想可爱的夙莘,魅惑的玄雨)。
最后,未央要说一下,现在小紫英还是不知道‘大哥哥’就是霄大,夙瑶之前并没有说出玄霄名字。
求评论、收藏!咱们下下周见!
第97章 琼华岁月可断否
最后,夙瑶神色变了几变,却很平静地说道:“你的确是罪人,你的罪过在于让她如此的喜欢你。”
“他?”夙瑶说的他是谁?玄雨吗?
夙瑶抬头看见我的神色,嗤笑道:“哼!你果真不知道!”我不语,沉默以对。
“哼!不知道也就算了!”夙瑶转身离去。
寂静的禁地留下我低眉沉思,夙瑶的举动很奇怪,那个‘他’也很令我好奇。今天发生的事情很多,那个璇晞、魔尊重楼,还有,估计以后紫英也来不了了。
不知为何,心里好像空了些什么似的。
“霄。”就在我快要化身酸溜溜的诗人之时,梦羲又出现在面前。
“何事?”
“你可有什么打算?”不得不说,梦羲的问题很是突兀,令我有那么一丝的转不过弯儿来。
“什么意思?”不懂就问。
“我只是觉得你必定不会在这天寒之地呆上许久的。”梦羲还是那个表情。
梦羲的这个问题倒是让我不由得好好思考了起来,从小到大,自己好像真的没有好好地欣赏这个世界,孩提时,年幼,父母亲不放心自己外出,便许诺待自己十岁之时再陪我出去,天不遂人愿,那时候,就连雨碎轩的操办也是全靠隐心。
然后进了琼华,修真无岁月,自己迫于压力拼命修炼,除了几次下山除妖之外,倒是基本上就在山上度过岁月。
而之后的修仙大会途中任务在身,时间不长,当然没有什么心思去观什么景。而今,更是空谈。
“这倒是未曾。”语句中隐含笑意。
“那你……”
“不过自然不会寓居于此,一 辈子。”最后三个字放得很轻,一辈子,一段不可奢求的梦。
随后冰冷的禁地里又是寂静袭来,怀中的玉,偷偷的发出光彩。
————————————————新开始的分割线——————————————
浮生如梦,而梦亦绚烂。
打量着眼前的景物,不由得有些惊奇,自己这些日子究竟怎么了?素来不做梦的我,却在这几年里见到了好几回周公。
这般想法只是一闪而逝,自己现在正躺在床上,起身准备打量一下环境,却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缩水了!
面无表情的脸不自觉的抽了抽,看着自己的短胳膊小腿大概也不过七八岁时的样子,没多想,反正这是梦境,
这间屋子很大,屋顶很高,气魄雄浑而又绘制精巧,处处散发着仙气,其中的每一件家具都非凡品!只不过,这房子好虽好,大虽大,却是那般的清冷孤寂。脑内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句话——高处不胜寒。
正要出门探去,却不料刚走两步,身体内便气血涌动,头晕眼花!“咳咳”强烈咳嗽了起来,身子骨好像受到了什么重创!这是我的身体吗?确定这不是那个林妹妹?
令我大惊。
“哎!你这孩子,别乱动!”温和的声音显出几分急切来。
我想看看这声音的主人,顺便问个究竟,可惜,我抬起头,朦胧之间一个高大的身影逆着光出现在门口,这便成了晕倒之前的最后景象。
第 111 章
恋耽美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3107/765260.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