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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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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来湖水绿如蓝 作者:罪化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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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来湖水绿如蓝》作者:罪化

    文案

    澹台燕染,这个百刖族长之子,有著与世界上任何男性不尽相同的身躯。

    这是整个百刖族的秘密。

    传说五百年前,百刖曾经遭受过异族的侵略,最後只剩下顽强奋战的两位男性爱侣。天神被百刖族人顽强的精神所打动,施展神迹让其中一位男子得以怀胎,终於延续下了百刖族的血脉。

    从此之後,百刖族中便开始有少数男性同时拥有受孕以及授孕的能力。他们被称为“神之子”,是百刖之民所信仰的神灵的人间象征。

    澹台燕染,他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男子,却正有著天赋的体质──只要与一心爱恋的男人结合,就有可能会诞下子嗣。

    然而令他感到无力而恐惧的是:自己的腹中已隐约有了另一个生命的动静。

    生命的另一半,只有可能来自於一个人。

    第01章

    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

    按照定例,亲王府里每过了立秋就会发放寒衣。即便是负责扫除的低等下人,也能得到三件厚实的夹袄。然而眼见到了冬至,燕染还是只能将两三件单薄的秋衣叠起来穿。

    并不是管事的落了他的份儿,而是有另一桩听来荒唐,却又无可奈何的原因。

    自从被涟亲王从胡夷之地带回府内以後,燕染便一直住在後花园北边的一间柴房里。前几日北风乍起,破屋实在寒冷异常。与他同住的仆役小秋见他抖得可怜,於是便好心要替他拾点柴火来取暖。走到沈赢秋沈公子借住的揽菊轩外,正见一堆长长短短的木材。

    这几天落雨,木材被淋了个湿透,散乱无章地堆放在角落。小秋自然以为是没用的杂料,便麻利地搬了回去给燕染。

    拜他所赐,四面透风的小屋冒了几日的黑烟,却总算是不那麽寒冷了。然而等到雨停之後数日,库房里突然来了个凶神恶煞的差役,指著余下的一点木屑说他们坏了好事。

    原来堆在沈公子门外的并不是什麽烂木剩材,而是南方少有的鸂鶒木,被涟亲王命人从北方运了一批过来打造家具,仅剩了这一些。正巧听说沈公子那里在准备过冬的炭火,於是竟命人将那剩下的佳木拉了一车,说是要送与沈公子取暖。

    偏偏那沈赢秋是不吃这一套的,竟如数地丢到了後门头堆起来。转眼过了几天,亲王开始打听这一堆木头的下落,却听说是废在了那个病怏怏的异族俘虏手上。

    澹台燕染,澹台燕染,涟亲王李夕持毫无感情地咀嚼著这个名字。

    它属於那个曾经在胡地漫天黄沙中俘获了他的目光的少年;也属於如今这个死气沈沈,宁愿充作苦役,也不愿在宾客面前跳一曲胡旋的木讷下人。

    李夕持没有耐心去等待一个下人的“回心转意”。

    在他的这一生里,至少在他前二十六年的计划中,所有的爱意与耐心,都只会给与沈赢秋一人。

    沈赢秋是江南吴地才高八斗的翩翩才子,是李夕持微服出游时偶然遇见的。他折服於他馥郁的书香,卓绝的文采,以及豁达的风骨。於是不久之後便以真身相见,并还要举荐他入朝为官。

    然而沈赢秋却偏是个不喜仕途的浪子,一见亲王现身便立刻冷淡三分。何况他并无龙阳之好,对於李夕持过分的殷勤也隐约觉得不妥,所以半年之前便开始与他疏远。

    可万没想到沈家突遭祝融之祸,虽无人员伤亡,沈赢秋却成了个无家可归之人。恰在这时,李夕持自胡地远征归来,便“顺便”请他暂住进了府内。

    沈赢秋并不是一个傻子,每每想到这其中的蹊跷,就很有些咬牙切齿的感觉,行为上自然也开始放肆起来。

    花开并蒂,各表一支。这边,库房的小厮将鸂鶒木的下落禀报上去,李夕持浓眉一锁,便冷冷地发落道:“既然是偷盗了薪炭取暖之物,那就罚他们过一整个寒冬。”

    他并没有说明细责,但属下的处罚也可算是狠毒:竟然命燕染将夹有棉絮的冬衣拿出来,拆做了揽菊轩门里的脚垫,余下的也不再还给他,而是塞进了狗窝,充作犬只御寒之物。

    对於这样的处罚,燕染并没有提出抗争。何况以他目前的处境,抗争又有何用?

    小秋知道是自己闯的祸,於是执意要将自己的一件夹袄让给他。燕染没有拒绝,可也没有立刻将那件夹袄穿在身上。

    因为有个秘密让他必须将这件夹袄留做更重要的用途。而这个秘密,他从未说与任何人知道。

    澹台燕染,这个百刖族长之子,有著与世界上任何男性不尽相同的身躯。

    这是整个百刖族的秘密。

    传说五百年前,百刖曾经遭受过异族的侵略,最後只剩下顽强奋战的两位男性爱侣。天神被百刖族人顽强的精神所打动,施展神迹让其中一位男子得以怀胎,终於延续下了百刖族的血脉。

    从此之後,百刖族中便开始有少数男性同时拥有受孕以及授孕的能力。他们被称为“神之子”,是百刖之民所信仰的神灵的人间象征。

    澹台燕染,他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男子,却正有著天赋的体质──只要与一心爱恋的男人结合,就有可能会诞下子嗣。

    然而令他感到无力而恐惧的是:自己的腹中已隐约有了另一个生命的动静。

    生命的另一半,只有可能来自於一个人。

    第02章

    燕染是在胡夷的大沙漠上遇见的李夕持。确切来说,是李夕持在茫茫的沙漠上看见了燕染的蜃影。

    蜃楼里的燕染正骑马追逐著一只沙狐,正午的阳光洒在他精致的五官上,映著那红唇与灵动的眉眼,映出一粒粒剔透的汗珠。他的小未婚妻站在一旁,可容貌却远不及夫婿一半的美好。

    刹那间,李夕持爱上了这个沙漠中的精灵,那是一种与江南公子全然不同的风情,他充满了生气的,阳光或者火焰一般的魅力,让人不禁想要抢过来,让光亮同样点燃自己的生活。

    从那之後,李夕持便开始在沙漠上打听著蜃楼中的少年。

    很快的,大焱王朝的铁骑所过之处,便开始诞生出一个传说:天朝上国的亲王看上了一个沙漠少年,谁能够将那少年找出来献上去,谁的民族就能够获得最宽厚的待遇。

    最终,李夕持找到了百刖。也找到了族长的儿子──燕染。

    一开始,大焱朝的军队说是要和百刖联手统治沙漠地区,然而和平互利的日子仅仅过了不到半年,弱肉强食的战争又开始了。

    百刖的失败亦在情理之中。

    而燕染,也终於从百刖的王子,沦为涟亲王李夕持营帐里的一个小小的性奴。

    对於燕染来说,那是一段从天国跌落地狱的痛苦经历。

    直到今日,他还清楚地记得沙漠上落日时的金光。

    来自沙漠尽头的异国亲王立在落日下,战甲带著战神的光芒。他说要与百刖联盟,共同执掌沙漠世界,也确实攻陷了几座部族,建立起空前强大的沙漠王国。

    强者的魅力能够让世间的万物折服。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百刖之民?

    燕染无法否认,那时的自己深深仰慕著那个来自异国的亲王。那是一种超越种族与性别的爱恋。

    曾经,他们一同坐在深蓝色的夜空下。李夕持将自己的佩剑换他一口百刖的美酒。而燕染为李夕持讲述百刖的故事,也不经意地说出了男人相恋的传说。

    李夕持并没有相信男人生子的传闻,却认为这是燕染对他的一种暗示。

    然後,一切似乎顺理成章。

    某天晚上,依旧是在漫天的星光下。李夕持将燕染骗到沙漠里,压倒在松软的沙地上。他狂乱地亲吻著他,撕开他的衣服。在他耳边倾诉著自己压抑已久的热情。

    燕染从未接受过如此热烈的情感。从惊讶到羞骇,最终至於沦陷不过只在片刻之间。他被李夕持拥抱著,在沙地上翻滚,裸裎的身躯沾满了金色的碎屑,李夕持熟练地将他一次次地领向高潮。

    狂乱的一夜即将结束,燕染怀著幸福的心情在爱人的臂弯里合上眼睛。他觉得自己仿佛睡在波涛之上,那种他从未见过的,被称为“海”的大湖,令他心中洋溢著温暖和平静。

    然而当他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躺在颠簸的马车里。

    是李夕持带走了他。

    强盛的大焱国根本不需要与小小的百刖进行合作。仅仅是在一夜之间,铁骑就荡平了部族的核心所在。

    然後燕染醒了,裹著毯子躺在李夕持的脚下。他的部族灭了,小小的未婚妻被人带走,族里的男人们被杀或成为俘虏,连身为族长的父亲也下落不明……唯有李夕持依旧在他身边,低语著:“你是我的,我要带你走。”

    t他们走了三天才出了沙漠。燕染一路都在沈默,李夕持害怕他自尽,一直将他的手捆绑著,并特意抓了一个百刖的小孩过来侍奉。

    燕染不忍那孩子受苦,更怕李夕持拿很多的族人作为要挟,因此心中虽然衔恨,却也无法不服从。但是距离沙漠越远,他心中的火光便也一点点地黯淡了。

    虽然是在行程中,但那几天,李夕持却夜夜索求燕染的身体,将那梦寐以求的拥在怀里。当他很快就开始回味著在沙漠上的那第一次。因为此时此刻,自己拥抱的不过是一具有著温度的尸体。

    经过月余的跋涉,涟王的大军终於回到了都城。燕染被领进亲王府。

    那里没有金色的沙,没有恢宏的浑圆的落日。小桥曲院的风雅是婉转奉迎的媚色。

    亲王府极大极大,是沙漠上的小小部族所无法想象的。来往客人们都穿著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戴金银首饰,每个人看起来都富裕仿佛一族之长。

    这其中有皇族的贵胄,有朝臣公子,也有富家巨贾,不知是出於什麽样的心思,李夕持将燕染拉到这些宾客面前。

    於是燕染就见到了沈嬴秋。

    那一刻,沈赢秋依旧没有表情。只是安静地站在角落里。但当他来到时,李夕持眼中就再没有别人。他走过去拉著沈赢秋的手,让他过来看异族打扮的燕染,仿佛欣赏著一种稀少的珍兽。

    处於各种目光交杂的中心,燕染依旧固执地挺直了脊背。他看见沈赢秋的目光中闪过鄙夷,而後低声嗤笑了一句。李夕持立刻变了脸色,挥手命令管家将燕染带了下去。

    同是李夕持曾经迷恋的两个人,命运却在此时发生了转变。

    这天晚上,在王府的宴会上,酒过半酣李夕持竟然让燕染穿上胡地女人的服饰,献舞一曲。

    五光十色的鳞片与绸缎摆在他眼前,从胡地俘虏而来的乐师们已经开始调弦。然而燕染却只是默默地立在原地。侍女们犹犹豫豫地上前将精美的衣袋系在他腰上,却未料到燕染忽然突然将她们推开,一手抓著衣带向地上摔去。

    炫目的珠玉飞散开去,宛如一场不祥的暴雨。

    举座皆惊。

    李夕持大怒,狠狠地甩了燕染一个耳光。

    猝不及防,燕染一头撞在亭柱上。殷红的血与漆红混做一处,让他在一瞬间的恍惚中仿佛看见了沙漠的落日。

    连月来族灭家亡的巨大打击和不服水土的颠簸之苦,与这股蛮力一起,将他击倒在地。

    迎面撞上的是冰冷的青石地板,不再有金沙的温度。

    李夕持出手很重,全然不复沙漠上的温柔。

    残留的意识中,燕染依稀觉得自己的头发被扯住了,他听见那曾在他耳边软语的声音冷酷地喊道:“你不服,我就让百刖灭族!”

    第03章

    不服?如何敢於不服?

    燕染嘴角噙著鲜血,慢慢地笑。

    原来自己是一只被抓来展览的猎物,愚蠢地爱上了冷血的猎人。在曾经的爱语温存的背後,等待自己的是冰冷的枷锁和牢笼。

    李夕持要的不是澹台燕染,而是一具美丽的躯壳,是一个听话的木偶。

    李夕持爱的人是沈赢秋。他对沈赢秋温文尔雅,会包容沈赢秋的放肆出格,他的目光会追随著沈赢秋的身影,寻找机会与沈赢秋搭话……

    可是一个月前,李夕持那炽热的爱语似乎还在耳边。

    被骗了,先爱上的人总是会输。

    心痛,不甘,可燕染却已无力再做挣扎。此时此刻他甚至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了。

    宾客们早已经没了欣赏歌舞的兴致。纷纷用同情或冷酷的目光观望著这个被掳来的异族少年。

    燕染并没有求饶。

    他摇晃著站起身、跌倒,再站起、再跌倒,素色的衣衫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迹。直到最後李夕持也变了脸色,让侍卫将他带下去医治。

    那天之後,燕染昏迷了三天三夜,他曾经光洁的额角留下了一道寸长的伤疤。

    在他昏迷的时候,李夕持去过他的身旁。

    李夕持站在床边,看著熹微晨光中那一张变得苍白而虚弱的脸。曾几何时,那阳光一样的少年竟然变得如此黯淡?

    李夕持的手掌在燕染额际的白布上停留,心中有一种隐约的惆怅。

    像是打破了一件珍稀的宝物,或是遗失了什麽。然而真的让他形容,却又模糊不清了。

    俱寂的万籁中,他忽然听见燕染在昏迷中呢喃,说著百刖的语言,念著故乡金色的沙漠,唤出父母的名字,甚至呼唤过那个小小的未婚妻,却自始至终不曾念出他李夕持的名字。

    并不承认自己心中的失落,李夕持却想要立刻打断这恼人的梦呓。他粗暴地将手按在燕染的肩上,用力摇晃著;可等到燕染终於痛苦地呜咽了一声,似要醒来,他却又烦躁地踢门而出,再也没有回来。

    此後不久,燕染被从厢房移去後院,开始了作为杂役的生活。因为缺少得当的治疗,那块伤疤永久地驻留在他的额角上。然而这样,却让燕染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因为李夕持不再找他侍寝,甚至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是因为那道疤痕的缘故吧,高高在上的涟亲王怎麽会去欣赏一个瑕疵品?

    更何况,李夕持真正爱的人──那个清冷孤傲的沈赢秋又搬进了王府里。

    有很多次,在扫除、培土、搬运库粮的时候,燕染曾经远远地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在後花园里吟诗作对,赏花喝酒,虽然距离远得不足以让燕染听清楚他们的话语,但他心中却依旧记得,李夕持的风度,他的耐心与柔情,曾经是个什麽模样。

    只是,沙漠上的那一场虚假的爱情,已经成为蜃影。

    燕染并不打算永远留在涟王府。他知道自己应该离开,必须离开。然後去寻找被俘虏来到焱朝的其他同胞,然後一起回到沙漠去。

    然而目前,他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能力。

    水土不服,大伤初愈,今时今日的他已经不复往日的康健,更无法经得住长时间策马驰骋。

    更何况大焱不比沙漠,是一个每行走一步都必须考虑後果的地方,若是想要离开这戒备森严的亲王府,比拼武力显然是行不通的。

    他必须等待,等待著自己完全被李夕持遗忘的那一天,等待著平地刮起一阵东风,将他带出这座灰色的囚笼。

    可是很快的,燕染终於发现自己并不是“大伤初愈”那麽简单。

    莫名地晕眩、恶心、持续的低热和腹部胀痛,一切都和百刖族那个秘密中的秘密几无二致。燕染不敢亲王府里的医官为自己号脉,而是偷偷地从厨房偷了一瓶清酒,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慢慢地呷下,却立刻痛得浑身抽搐起来。

    那是另一个生命自我保护的警告。百刖族传说中,神明赐予的孩子,在父亲体内就懂得自我保护,若是父亲不小心摄食了不利於己的食物,它就会以最任性的方式进行抵抗。

    在确信这一点之後,燕染抱著酒坛子在柴房门口呆呆地坐了一个晌午。

    孩子是李夕持的,它来自於沙漠上那个炽热的第一夜。

    百刖的男人,仅仅会为了自己深爱的人怀孕生子。燕染无可否认,自己曾经深爱过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

    可是如今,他已经失去了那份爱。

    可是孩子却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此刻是孤身一人。

    百刖是一度濒临灭亡的民族,因此对於短暂的生命有著极高的敬畏。

    燕染不会抛弃这个孩子,他决定生下它。

    转眼前春去冬来,

    寻常婴孩,九月而诞,百刖之子却因为发育缓慢而需要在父体内停留一年有余。推算时间正是这一年的寒冬。若是正值料峭之时,如此阴冷潮湿的破屋,仅凭单衣又怎麽能保护住一个娇弱的婴儿?

    为了孩子,燕染开始未雨绸缪。可此刻的他一无所有,甚至没有一文钱去为孩子准备衣服。

    亲王府的仆役有领月钱。然而燕染却是李夕持随手丢下来的。杂役的册子里本没有他的名字,总管能有这个心,给他一些新衣被褥就已是很不容易。可谁料到又出了鸂鶒木那桩事端……一时之间燕染全然不知如何是好,幸而小秋匀了自己的夹袄给他。

    於是燕染便借来了针线,晚上借著月色偷偷将袄衣拆开,一针一线地重新缝制成繈褓或的形状。他原先从未接触过这一类的活计,更可以说没有丝毫裁衣缝补的经验,因此很快手上便满是重叠的针痕,有的地方甚至感染溃烂,白日里只要一拿笤帚便痛不堪言。可他从未兴起过放弃的念头,就如同坚信自己有朝一日,终究会离开这华丽的樊笼。

    这天傍晚,燕染放了工正往柴房那边走去,路上经过揽菊轩附近的游廊,远远便看见有什麽东西在夕阳下隐约发光。这里不是水边,附近也没有什麽光滑的石头琉璃瓦片。他心中好奇,便走过去看个究竟。

    及至近前,他才看清楚这原来是一件月白色的袍子,用的料是光涓致密的上好绸缎,滑腻如雪似冰,远看反射著夕阳的余光,竟是燕染从未见过的高等货色。

    燕染小心地看了看四周,然後慢慢弯下腰,将衣服拾起,心中忽然打了一个突。

    第04章

    这麽好的料子,恐怕又是李夕持送给沈公子的礼物,保不定是什麽异国的奇物。如今被丢弃在这里,实在是可惜。不如拿回去改了给孩子做衣服……

    可若是李夕持突然又寻起这件衣服的下落怎麽办?像上次鸂鶒木的事情……自己已没有再多东西可让他们拿走。

    想到这里,燕染便再不敢多生什麽念头,紧了紧身上的单衣,回後院去了。

    这之後三四天,那件衣服一直躺在草丛里,没有人拿去处理,更没有人敢於私自独吞。就连李夕持也视若无睹,依旧通过游廊在揽菊轩里进进出出。

    而每天默默地路过那件衣服身边,燕染心中却越来越不平静。

    第五天的清晨下了冬雨,但即便下雨,扫院落的事情也决不可能耽搁。

    百刖男人怀胎,因其身量较寻常女性高挑,且婴孩总是较为瘦小,因此父体直到最後一个月才略有显怀。然而胀痛与压迫的感觉却丝毫不减。

    这天燕染发著低烧,他披上蓑衣戴了斗笠,肩膀被棕丝压得低低。从後院到花园仅几十丈小路,可破了洞的布鞋却早已湿冷一片。

    他低低咳嗽了几声,游魂一般走到游廊边,抬眼正看见远处有一个小厮弯腰在捡那长袍。

    这一瞬间,燕染忽然後悔起来,後悔自己没能先下决定将衣服捡回去。然而那小厮明明已经将长袍捡了起来,却似乎是听见了什麽,又急匆匆撒了手。燕染看著他慌张地往花园里跑了去,心中砰然一动,急忙紧走几步想将那袍子抢在手里。

    然而他人还没有靠近,耳边忽然一阵沈稳的脚步声,竟然是李夕持领著沈公子来看雨景了。

    长廊附近一览无余,燕染一时间也没有地方可以躲避。因此只有呆呆地握著笤帚,立在冷雨中看两人迎面而来。

    沈赢秋首先看见他,立刻停下了脚步。

    “怎麽?”

    顺著他的目光望向前方,李夕持看见了一个瘦弱的小厮立在雨里,宽大的蓑衣与斗笠遮住了面容,而腰际以下的单衣单裤已是一片湿透。

    沈赢秋冷笑道:“你们府里就是这样‘善待’下人的麽?”

    即便是被心中喜欢的人被这样讽刺,李夕持还是觉得不悦。其实涟王府里对待下人并不薄,却不知眼前的这个瘦小仆役为何如此打扮。

    心中怀著疑问,李夕持便命令那仆役:“你过来。”

    仆役显然是迟疑了一下,依旧立在雨里不动。

    李夕持从未遇到过如此木讷的人,心中不禁奇怪且愈发烦躁了,直接一拳砸在身边的廊柱上。

    “本王让你过来,你是聋了还是瞎了!”

    这时候,那小仆役才算有了一点反应,慢慢拖著脚步走进了长廊里。雨水顿时沿著他湿透的布鞋在青石幔的地面上汇聚起来。

    “脱掉斗笠和蓑衣”李夕持命令他,“你是哪一房的杂役?如何穿得一身单衣?”

    瘦小的仆役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将笤帚靠在一旁,慢慢摘下斗笠来。

    额角一道丑陋的疤痕,疲倦而浮肿的眼廓,苍白倦怠的面色,枯干的嘴唇,唯有容貌清秀不减,且熟悉得令李夕持心悸。

    这是一朵死去的花,被李夕持亲手自遥远的沙漠里摘来,却又硬生生地看著一点点枯萎。

    曾经的沙漠阳光,如今却骨瘦如柴,在这个寒冷的大雨天仅穿著破烂不堪的单衣,浑身没有一处干燥的地方!

    “……燕染……”

    男人心中更加阴霾,於将近一年之後重新唤出这个名字。

    安静地立在廊前,燕染垂下了眼帘。

    面前的两人是如此光鲜英俊,令他无法逼视。相比自己则仿佛跌落泥沼中的一粒微尘,除了伤痕别无其他。

    将近一年的时间以来,他曾无数次远远地望见李夕持的身影。而心中曾经激烈的爱恨,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地淡了。

    今後,无论是看李夕持继续与沈公子暧昧纠缠,还是等著他明媒正娶一个贵族女子。都与自己再无任何关系。

    可即便如此,燕染却无法不觉得悲伤。

    他并非自怨自艾,只是忽然感到心痛。心疼那此刻正在他腹中忍受寒冷的孩子,一个永远不会被李夕持知道、被他抱在怀里呵护的孩儿。

    也就在这时,他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

    “呵。”

    出声的竟是沈公子。他打量著一身破烂的燕染,感叹道:“一年的时间能够让人变得如此淡然,真令人想不到。我原来还以为澹台公子会不择手段刺杀涟王爷,却没想到你竟然甘心做一个小小的杂役。”

    他分明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著,却如同一把刀子,尖锐地楔进燕染某处看似愈合的伤口里,而皱起眉头的人却是李夕持。

    “够了。”他几乎是第一次不愿听见沈赢秋的声音,“我们走。这里没有雨景可看。”

    说完,他便一把拽过沈赢秋的胳膊,不由分说就要带他离开。

    然而没等他们走出几步,那披著蓑衣的瘦小身影动了一动,仿佛为了证明什麽而轻声回答:“我留在这里……是因为不想牵连族人。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燕染立刻後悔了。

    以他如今的处境,难道李夕持还会拿百刖族人的性命来挟他就范?

    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借口,为了留在这里而编织的自欺欺人的理由。

    现实的残酷,自己明明无比清楚,心中却依旧无法控制地残留一线妄想。仿佛是一个大大的嘲笑,如何也抹煞不去。

    一时之间,四周只余下了哗哗的落雨声。

    燕染无力地靠到廊柱上,仿佛刚才的那冲动的一句痴话耗去他大半的气力。

    他本不指望能够获得任何回应,於是怔怔地抚了抚自己的腹部,依旧想要回到雨里去。

    然而这时李夕持比雨水冷的声音却传了过来。

    “除非你死,否则今生今世休想踏出王府半步。”

    燕染闻言,浑身微震。而李夕持没有停留,说完之後他便紧走几步,完全消失在了灰色潮湿的水雾之中。

    衣裤鞋袜上,雨水依旧在流淌。燕染慢慢走出游廊,在冰冷的冬雨中抓起地上那件月白衣袍,紧紧地攥在手里,任雨水在脸上流淌,温热纵横。

    第05章

    扫完庭院之後又是一堆杂务,等到燕染慢慢抬起头的时候,冬雨已停,一天的时间倏忽而过。

    冬季里夥房的食物总算是比较丰盛,吃过晚饭之後,他怀里揣著两个饭团,又费劲地抱著一罐热水,慢慢地走回後院里的住处。

    那间屋子原是柴房,关上门之後也是寒气四溢。不过小秋之前搬了些稻草铺在地上,并堵住了几个洞窟,小小的屋子里尚不至於有风。

    冻了一整日,燕染已经觉得这里十分暖和。他点上油灯,找来一个泥盆,将罐里的水倒出一些,然後又将罐子放在床上,将被子小心地拉开,覆在上面。

    每天晚上,他就是依靠这半罐热水抵御被褥的潮湿与夜晚的寒冷。

    燕染坐在床沿上,他脱下湿透的鞋子,将稻草垫在里面。然後脱下袜子与长裤,拧干其中的水分,同时将赤裸的双脚缓缓浸入热水中。

    刺痛之後是一阵温暖。他满足的叹一口气,不自觉地将注意集中到腹部。

    肚子虽然较为平坦,但只要稍微用力触摸,就能有硬硬的感觉。那是正在成型的胎儿。最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百刖又将多出一位小小的族人。

    若是身在沙漠深处的故乡,这个孩子会被视作族长的孙子,他将得到最优良的照料与培育,幸福健康的成长。

    可是现在呢?

    沦为仆役的父亲没有能力为他准备什麽,甚至必须将他偷偷抚养,更不敢去想象万一有了病痛,又该如何呵护……

    若是可能,燕染真心希望能用任何代价,换取孩子平安的未来。然而现在的自己,还有什麽可与他人进行交换的价值?

    泥盆里的水凉了,燕染木然地将脚踩在厚厚的稻草上。恍惚中,眼角瞥见一点淡淡的白光。

    他这才记得那件长袍,被自己偷偷地藏在稻草堆里。虽然依旧是潮湿不堪,却还是那麽华丽夺目,与这间阴暗的小屋显得格格不入。

    燕染慢慢地将那件衣服拽出来,捋掉上面的稻草,然後脱掉单衣缩进被窝里。

    一阵哆嗦之後,他开始仔细端详著手上的白衣,因为沈赢秋乃是一介文人,因此李夕持特意令人做成宽广袍大袖的模样,颇具风骨。如今也足够改作三、四件孩子的衣服。剩下一点碎布还能做成补丁,缝在自己的里衣上,一定会比原来的布料更加舒适。

    这样想著,他的心中终於觉得有了一些安慰。加上身子逐渐暖和过来,便立刻寻来剪刀针线修改起来。

    约摸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一件白袍已经被顺利拆解成几份。这时忽听有个脚步声走近。

    燕染小心地将布料依旧藏回床下的稻草里,然後就听见小秋拍著门板喊道:“不用开门儿,我就是给你带一个口信。总管说明儿个要落大雪,叫我们不用起早扫除。等巳时後,去库房领披风雪鞋等物,再去上工。”

    燕染隔著门应了一声,却不免觉得奇怪。若是下雪,按例更应该勤加打扫才是。然而不用起早确实是一桩好事──屋子里至少比外面暖和舒适。

    只是今夜若有大雪,明天庭院中一定会积雪,到时候树倒路滑,还不知会乱成什麽模样。

    这样寻思著,他心中不由得又一阵忧郁,眼前连带著一阵晕眩。他知道发生了什麽,急忙拿著饭团吞了一口。及待胃里有了充实的感受,才又缓过神来。

    肚子里的孩子犹如一株寄身植物,无时不刻榨取著父体的营养。因此怀胎的百刖族人总是时时觉得饥饿,可燕染平日吃的就粗陋,本就没有多少营养,光靠著几口白饭,实在顶不上什麽作用。

    晕眩一发作,燕染便知已经不能再熬夜,於是便乖乖躺下来休息,难得一夜好眠,直到天亮。

    第二日上午,燕染起身梳洗。稻草堆里单薄的衣服已经捂得半干,他拿来穿在身上。

    屋子里没有窗户,因此直到推开门後,燕染才发现眼前已经是一片银白。

    好大的雪。

    这不是燕染来到大焱之後见到的第一场雪,却无疑是最大的一场。可令他惊奇的是,路上的积雪竟然都已经被扫到了两旁,露出干净的地面。

    可小秋不是说等到巳时之後才上工的麽?

    燕染心中迅速不安起来,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睡过了时辰。於是紧走一路,找到库房,要去领雪鞋与斗篷。

    可到了库房,管事的却冲他摇头。

    “你的名字不在我这里的名册上,昨日总管过来说了,让你今日去他那里一趟。”

    燕染心中愈发忐忑,并隐约觉得这件事与和昨日与李夕持的见面有著莫大的干系。

    这是他第一次去找总管,在偌大的府邸里寻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对了地方,已了吃饭的时辰。

    总管不在,却特意留了个小厮下来。远远地见了燕染,便搬出一个包袱来。

    “澹台燕染,从今天开始你便只需要在内院几个屋里扫除,月钱一百。还有这是发给你的冬衣并雪具,仔细收好了。”

    说著,小厮便将那一个包袱递过来。

    燕染懵懵然接过包袱,打开看见了几件夹袄,俱是青表黑里,做工和款式都比自己之前交出去的那两件好。再看那黛色的斗篷,竟然也是夹了棉絮的,虽然依旧比不上自己在百刖时的穿著,却比之前的单衣好出数倍。

    他拿著衣服,一时之间不知应该做何表情。这时候小厮又问他道:“你还没吃饭麽?正好领你去膳房。”

    说著他便锁了屋门,领著燕染往西院而去。

    第06章

    亲王府很大,雇用的仆役也因为分工不同而存在等级。这一年来燕染做得是低等仆役的差事,如今擢升为能够入室扫除的等级,自然算是一桩好事。

    领著燕染的这个小厮名叫“语彤”,是总管身边一名亲信。燕染随著他在廊间七回八转,离开後院,路过那日溅血的凉亭,出了垂花中门,面来忽然吹来一阵清香。

    燕染不禁抬头望去,正见远处一丛人高的腊梅树後,掩映著绿瓦白墙的耳房。

    语彤领著燕染走进去,看见数张八仙桌拼成一溜,边上坐著十来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年男女,便是亲王府里地位较高的仆役了。

    这些丫鬟小厮,平时在屋内走动,少不得会遇见主子贵人,所以举止形容,都自然要经过一番选拔,一个个出落得俊俏水灵,面上也比那些杂役们活络许多。见了燕染,一双双水银似的眼睛都齐刷刷望了过来,瞧得他很不自在。

    语彤这个人倒还算不错,指著房内的陈设为燕染讲解了用膳的流程。

    燕染确实已经饿了,他盛了满满一碗饭,见一个穿桃色夹衣葱萌褥裙的丫鬟身边还有空位,於是便坐了过去。

    谁知他人还没有坐稳,那丫鬟竟立刻站了起来,将袖子往面上一掩,同时低低地嗤了一声:“专吃羊膻子长大的靼子,一股子骚味。”

    声音虽轻,燕染却听得清楚,顿时觉得如兜头一盆凉水,阴寒刺骨。

    之前与他共事的都是杂役,虽是粗人,却从未鄙薄过他的血统出生。如今换了个看似高贵的地方,却未料到所遇竟是尖酸刻薄之人。

    燕染本只在桃李年华,正是血气激动之时,加上丫鬟那一句话又正刺中心中至痛,脑中顿时一片混混噩噩,哪里还顾得去考虑後果?直接愠红了双颊,一掌拍在桌板上。

    他虽然身体虚弱,但毕竟也有些功夫,这一掌不仅震得坐上碗碟跳了一跳,那刚盛的一碗饭也一个翻身,在砖幔的地面上粉身碎骨。

    满屋子的人一下子都静了。

    等沈闷的碎裂声散了,燕染方才清醒过来,一手偷偷地扶著隐隐作痛的腹部,暗怪自己冲动,不该一来就把事情弄僵。

    而那丫鬟似是有些势力,如今见一个打杂的夥计竟敢在自己面前叫板,当下竖起了柳眉。

    然而她尚未发作,便被一个沈稳的声音劝住住了。

    “香橼,你不要欺负他。”

    燕染回头,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立在门口。他也穿了一身青色长袍,却恰恰衬出一股清濯斯文的气质。

    看清楚来人,丫鬟香橼立刻嗔道:“长吉大哥,你居然也帮这个靼子?你岂不知他曾给王爷出了多大的洋相?外面人都把沙漠上来的当奴隶,我们这里却要给他好吃好穿,让他和我们平起平坐,这真是……”

    她话音未落,男人便叹道:“百刖不过是距离王府遥远,若你那寒州离这里更远,我们岂不是要笑你做靼子、蛮人?更何况我倒觉得燕染没有膻气,当今皇上新宠的那个胡妃,听说更是透体一股馨香。”

    说到这里,他又故意笑道:“不过就我说,就算是那位胡妃的“馨香”,恐怕也没有我们香橼妹子所配的‘媛香’媲美呢。”

    他这一番软语恰似哄到了点上,令香橼十分受用,只是面上依旧愠道:“燕染、燕染,这还没见呢,便叫得这麽亲热,若是处上几日,包不成就认个契兄契弟了!”

    她这边正说著,左右的丫鬟小厮们便暗暗地挤兑鬼脸。燕染虽不懂“契兄弟”的意思,却也明白这是一句揶揄,更看得出香橼对於青衣男子暗怀好感。

    这时候刚才带燕染过来的语彤也出面劝解,这一场风波勉强算是过去。青衣男子自去盛了两碗米饭,坐过来,将其中一碗推到燕染面前。

    “下午还要安排你去上工,现在多吃一点。”

    燕染此时已完全冷静了,他觉得眼前的这个斯文男人并无恶意。可事到如今,自己的判断力也变得不再可靠──否则当年在沙漠上,也不会轻易地倾心於那个冷酷寡情的李夕持。

    思及至此,燕染心中的一丝丝好感立刻淡了。他只是接过饭碗,道一声“谢谢”。谁料青衣男子却主动与他攀谈起来。

    男人自称名叫郑长吉,是亲王府总管的儿子。按照大焱的律例,他已不算是亲王府里的仆役,但因对算筹数术很有兴趣,平日便相帮账房打点进出的银两。

    虽说“宰相府里七品官”,但郑总管更想让儿子正经考得个功名。可是郑长吉却是个不温不火的脾性,眼见二十有四,成名成家这四个字尚在云里雾里。

    燕染被李夕持掳到府内已逾一年,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与亲王曾有肌肤之亲。

    外人眼里只知他是百刖质子,以前处在杂役中,也有人会无心问出一些尴尬问题。而郑长吉却仿佛晓得更多,因此只是介绍了自己的来历,却对燕染的身世经历没有半点好奇或询问。

    燕染虽然感谢他的体贴,却也暗暗地警惕起来,觉得他并不是一般的仆役。於是匆匆吃完这一顿,便默默收拾了碗筷,恰好语桐又来领他去上工。

    出了耳房,两人又往东走了很远,穿过几座山子与曲桥,竟是来到了一座静静的朱漆四合院内。

    语彤停下脚步,比著这一进五间房子回头对燕染道:“梦笔轩,是咱们王爷的书房。左右是搁置字画与会客之处。今天起,你便负责包括梦笔轩在内五间房的打扫,从上到下,不能落下一个死角。你可明白?”

    燕染转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然後默默点头。

    语彤取出一串钥匙给他,又问他:“我们王爷的习惯,你知道多少?”

    燕染愣了一愣,心中不自觉去回想。却只记得在沙漠上的那段时间,心怀企图的李夕持事事迁就、显得极为随和温柔。而自己则沈浸在昏沈的情爱之中,连黑白好歹都看不真切,哪里还去分辨什麽其他?

    这样想著,他心中便是一阵纠痛,仅是强忍著才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只淡淡地摇头。

    於是语彤便关照他道:“我们的涟王爷是太上皇的第四个儿子,与当今圣上乃是同母所生,因此颇得恩宠。王爷尚未娶妻,有几房侍妾,都离这里远著。你守这书房,倒也不会遇到什麽麻烦。只消记得,王爷每日午前和傍晚会来书房,会有贴身随侍,你需要回避,因此也只得下午有空收拾打扫。还有那个沈公子,虽不是王府里的人,却比什麽人都金贵。若是来了书房,你可要小心伺候著,不能有一点怠慢。”

    说著,又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条。上面密密匝匝的蝇头小楷,都是需要注意的琐碎事项,并扫除器具收藏的所在。

    第07章

    燕染垂著眼帘听了,却没有伸手去接纸条,而是摇头道:“我虽会说大焱官话,字却认不得几个,劳你费心了。”

    那语彤瞪著眼睛看燕染,似乎很想抱怨,最後还是忍住了,又多花了小半个时辰为燕染讲解。

    所幸燕染的记性极佳,只说一遍就记住。语彤走後,燕染便将梦笔轩的门打开了,扑面而来便是一股旃檀的沈香。

    诺大的一间屋子,东边隔出一间碧纱厨,西面粉墙边,由底至顶伫立著几排一人多高的檀木书柜与博古架,俱整整齐齐地码放著各类书籍和古玩。

    燕染找到了藏在暗格里的扫除用具,然後转到後院井里打来了水,将抹布浸湿,开始按照语彤所说的顺序擦拭起陈设。

    或许是因为日日扫除,架子上其实并没有多少灰尘,因而也不甚费力。等到第一排书架打扫完毕,燕染抬头,不经意地在东面墙上瞥见一柄明晃晃的东西。

    他怔了一怔,随即认出来,这竟然是那夜李夕持在沙漠上赠给他的佩剑。

    那天他从李夕持手上接过这把剑,一直随身佩戴。但是在他被李夕持迷晕之後,那剑也不见了踪影。

    燕染一直以为这剑是丢在了沙漠,却不知早已被李夕持拿了回来。说什麽交换的信物,竟连这都是一个骗局……

    攥著抹布的手有点颤抖,可燕染再三告诫自己不能再冲动。

    他踩在凳子上,抬头一点点擦拭著镂雕了螭虬的剑鞘。曾经有许多个在沙漠里的夜晚,他在月光下仔细端详那些精美的纹饰,甚至偷偷轻吻过那金色的兽头。然而一年离散後的再次相逢,他却成了只能擦拭这柄剑的仆人。

    心中五味杂陈,燕染脑中恍惚出现了一些物象。

    鸂鶒木、月白长袍……那些宁可被弃置在院落里都没有人去捡的宝物,无论是被谁捡走了,真正的主人永远是沈赢秋一人。因为那是李夕持真心诚意送出去的东西,即便损毁了,也绝不允许流落他人之手。

    原来对於自己,李夕持从未真心地交付出什麽。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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