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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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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生 作者:鹿十灬

    第2节

    “人有自己的选择,都是值得尊重的。就像你我,你选择唱戏,而我选择上山落草。”余毅哼笑两声,仿佛在嘲笑自己如今的处境。

    谭思麟低低说道:“爷比我自在得多。”

    “确实。”余毅点了点头,起身洗漱。谭思麟提起先前温在炭炉上的水壶,为他冲了一杯茶。

    “配着馒头吃,也别有一番风味。”

    “年三十晚上,爷去接你。”

    屋里的炭火终于燃烧尽自己,悄悄地灭了。谭思麟望着目光如炬的余毅,慢慢地点了点头。

    “夫既有报仇之心,我这做女子的就无有救国之意了么?也罢!但凭大夫吩咐,贱妾是无不从命……”

    走过喧闹的街巷,走过飘着咿呀声的院子,谭思麟一脚跨上了内院的门槛,就遇到了师兄。

    “思麟,你昨晚怎么没回来?”

    “喝醉了酒,叨扰了余……军爷一晚上。”

    师兄露出错愕的表情,他看着面前眉清目秀,脸色沉静的小生,不可置信地问道:“不会吧?你真的,在林金山那里过夜?”

    “一夜平安。”谭思麟提起脚步与他擦肩而过,直直地往自己房间里走。他知道师兄一定会把他的话原封不动地传达给班主听,只要班主知道了,传到林金山的耳朵里也不是什么难事。

    梨园已经闭馆,众人都在忙来忙去洗旧除尘,采买年货。谭思麟跟小六要了抹布扫把,自个儿把房间收拾了一遍。他没有费多少心思,反正,他也很快不会在这里住了。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谭思麟站在人群之中,看着街口技艺超凡的男人舞狮,喧天的锣鼓声叮咚咙咚直敲进他的心里。

    重庆一到冬天,便是大街小巷都开满了腊梅花。黄色的小蕊在雪白中绽放,倒是增添了一份生气。街上的人热闹了一阵便散去,各自回家去祭祖,做年夜饭。

    唯有谭思麟孤家寡人,站在腊梅树下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他十二岁入梨园,除了师父,没有一个是被他当成家人的,甚至小六。

    他一直以为,被人贩子带走的他早已不能体会到家的温暖。没想到上天怜悯,让他遇到了师父。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他师父最终还是被迫远离家乡,在外流浪。

    谭思麟与梨园上下的人都不甚接近,每年大家伙儿坐在一起也只有这顿年夜饭了。只是他的心不在这儿,再怎么吃,也不会团圆。余毅派过来的车停在梨园门口,谭思麟进屋去拿了那珍藏的小铁盒,就坐上了那铁马。

    相比梨园,狂风寨倒是让他感觉到一丝烟火气。余毅摆了十几桌酒席,从厅里只摆到院里去。除了一些有妻有子回家团圆的兄弟,其他人都嘻嘻哈哈地互相打闹。

    主桌上只做着余毅一个人,穿着单件的棉衣,没有扣好的前襟露出一片精壮的胸膛。他低着头不知想着什么,直到谭思麟走到他面前也没有发现。

    “余爷。”

    “哎,你来了,坐吧。”余毅拍拍他左手边的位置,示意他坐下。

    厅里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他,而且大胆的把目光放到了他身上。谭思麟却毫不扭捏,袍子一抖就坐下了。

    “怎么这么慢?等你吃饭呢。”余毅转过头对着手下吩咐道:“阿威,可以开饭了。”

    他如家人般熟络的招呼像寒冷冬天里的一小撮火苗,照亮温暖谭思麟的心。

    “从梨园到这儿,也是有些距离的。”住桌上的人还没有坐齐,谭思麟给自己和他倒了一杯酒,举起来,说道:“敬余爷。”

    余毅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并没有说什么,抬手,一杯白汤下肚。

    珍馐美味陆续上桌,谭思麟坐在余毅身旁一言不发。别人敬酒他跟着敬,给他敬酒他照样喝,半个时辰下来,他已经整个脸都红透,连筷子都拿不稳。

    “吃饱了吗?”

    “嗯。”谭思麟点点头,放下筷子。

    余毅扶着他起来,对着厅里众位兄弟说道:“吃好喝好。”便和他走出了前厅。

    山里比城中冷很多,渗人的冷气从四面八方侵入衣服里,贴上发烫的皮肤。谭思麟狠狠地打了个抖,一个踉跄摔在雪里。

    他倒在冰凉雪白上呼呼喘气,余毅来拉还被他推开那双长满厚茧的手。太冷了,冷到他的心都被冻住了,冷到他都忘了什么叫做温暖了。

    “别碰我,我讨厌别人碰我。”

    “酒后吐真言,这就是你的真面目?”

    谭思麟呵呵笑了起来,可是眼睛却睁得大大的。“脸上的油彩画浓了,面具戴多了,哪还有真面目可言?”

    “这不就是?”余毅叹了一口气,伸出大拇指抹掉他滑落眼角的温热泪水。

    他还不知道自己哭了,一定是太冷了,冷到没有了直觉。谭思麟爬起来,也不拍掉黏在衣物上的雪,跌跌撞撞朝内院走去。

    “今晚还要麻烦余爷了。”

    余毅把他引至自己房间,看着他胡乱脱了外衣,钻进被窝里睡了。他看着在睡梦中还皱着眉头的谭思麟,伸手掖了掖被子,为他搬来了炭炉取暖。

    黑暗的空中炸响了一朵朵火树银花,余毅推开窗,坐在边上欣赏。

    这年过得越来越不如意了,尽管他有一班忠心跟随、肯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的兄弟陪伴,可再也不是家的味道。说到底,他和谭思麟还有点相像,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了。

    他以前在京城的时候,每到年三十,就会和弟妹一起堆雪人,放炮仗。他至少还有回忆,不知道谭思麟有没有呢?

    余毅喜欢听戏,是因为他父母亲喜欢,耳濡目染之下,也爱上了那些时而雄浑,时而婉转的曲。他对于谭思麟总是有点小小的感激,亏他勾起了自己深藏于心中的美好回忆。

    直至那些火树银花消失在空中,雪便大了起来。余毅留了窗缝,洗漱后就爬上了那张被谭思麟占了一大半的床。

    他已经睡熟,又似乎不□□稳,长长的睫毛不住抖动。余毅把他翻了个面正对着自己,然后把他揽进怀里。一双温热的大手慢慢地轻拍他的背,哄着他朝向香甜的梦境。

    “坐春闺只觉得光阴似箭,无限的闲愁恨尽上眉尖。每日里心中痛玉容清减,夜不眠朝慵起又向谁言……”

    余毅动动身子,惊扰了睡在身旁的谭思麟。他把眼睛睁开,看到了盯着床顶发呆的匪头。

    “新年好。”

    “新年好。”

    “恭喜发财。”

    “快高长大。”余毅伸手摸进枕头底下,掏出一些用红纸包着的碎银,塞进他手里。“你是属羊的,比我小十岁,按道理我该给你红包。”

    谭思麟接过那红包,手指不住在上面摩挲,指头被染红了也不在意。以前过年的时候,他师父也会在初一早上递给他红包,摸着他的头祝他快高长大,不再受苦。

    “谢谢。”谭思麟闭上了眼睛,喉头有些许哽咽。

    “爷这些年来也没有家人的陪伴,明白你心中的苦。虽然说我们的关系还不够亲密,但是以后有心事,可以来和我说说。”余毅侧着身看他,伸出一只大手摸摸他的头。

    谭思麟点点头,起身想把这个红包收进他的珍藏之中,可是却发现自己昨晚喝醉以后就没有把它带在身边。

    “找这个?”余毅光着脚下床,帮他把放在桌上的铁盒拿到床上。

    “对了,这个给你。”谭思麟把盒中那块精致的玉牌递给他,说道:“一直忘了还。”

    余毅看着白净掌中躺着的东西,眼珠子转了两圈,却并没有伸手接过,“你留着吧。”

    “这是……你娘留给你的,应该……”谭思麟看着玉牌上的生辰八字,说道:“好好保存。”

    “徒增伤感。”余毅把玉牌从他手里抽走,放回盒子里,“你替我保管,如果爷害了你,你就把它打碎。”

    谭思麟望着他的眉眼,见他不是开玩笑,于是作罢,盖上盒子。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思忱片刻,说道:“我是想让你替我保管,都带来了。”

    余毅看着他,他也看着余毅,相对无言。片刻后余毅哈哈大笑,接过铁盒塞到衣柜里藏好,招手让谭思麟去看。

    谭思麟光着脚踩着一地冰凉,扶着衣柜门往里望去,登时就满眼金光。“金条!”

    “这里很安全,爷的家产都在这儿。”

    “爷不怕我来偷?”

    “你尽管来,爷保管你有去无回!”余毅伸手往他腹侧摸去,痒得他眼泪都出来了。

    两人正打闹着,木门便被敲响。谭思麟生生地忍住了痒意,扶住余毅的手臂不住喘气。

    “什么事?”

    “大哥,林金山来了,在厅里。”

    ☆、后街拜访娇娘

    大年初一,按照惯例是应该晚辈向长辈拜年。林金山放着家里的老父老母不管,也不在家尽享天伦之乐,早早跑到狂风寨来,实在是惹人遐想。

    余毅难得给足了他面子,收拾得人模人样才到厅里去,连好几天不刮的胡子都给剃了。林金山坐在炭火盆前等了他两刻钟,才见他晃晃悠悠地踱步进来。

    “林大哥,初一便要你来拜年,实在是不好意思。”

    余毅的没脸没皮谭思麟是见过的,他跟在余毅后边偷笑,见林金山气得脸色发青却犹如哑巴吃黄连一样。

    “余老弟,我今天来找你是有件事……”他话还没说完呢,看见余毅身后走出来的谭思麟,登时脸色更加不好,差点就昏过去了,“思麟也在这儿?”

    谭思麟微微弯腰作礼,说道:“昨晚麻烦余爷一顿年夜饭了。”

    若是一顿饭还没有什么,可这是年夜饭,在座都是遵循传统的人,知道年夜饭代表着什么。而谭思麟估计得没错,班主果然把那天他对师兄说的话传给林金山听了,瞧他那脸色,跟吃了十桶八桶狗屎一样!

    余毅笑眯眯地吩咐阿威把早饭端上来,放到昨晚还没来得及收拾走的圆桌上,跟谭思麟就这么吃了起来。林金山虽然是个官,但怎么说还在土匪窝里,只能眼睁睁地看他们当自己于无形。

    “你跟你师兄说,小年夜那天你是在我府上过的夜,他还要找我理论呢!”林金山被气得发昏,头脑一热就说了出来,还想让余毅对谭思麟起疑心。

    而那匪头捏着馒头,果然就皱起了眉头。谭思麟暗自观察他的脸色,说道:“军爷说笑了,师兄很明事理的。那天我喝醉了,还以为留在您府上呢。”

    林金山以为他有意讨好,正要接话,却被余毅抢了白,怒火又再上头。

    “你忘了,那晚你吵着要回寨子里陪我喝茶,我就把你带回来了。”

    简直就是在睁眼说瞎话!谭思麟眯起眼睛直说是,林老头更是气昏了头。那天晚上谭思麟根本醉没醉,三人都清楚,余毅这胡诌八扯的本事可真是出神入化。

    见好就收,余毅戏弄够了他,自然就不再胡扯。他看向握着茶盏不住发抖的林金山,问道:“林大哥今日来所为何事?”

    林金山被他们俩捉弄一番,幸好还未忘了正事。正欲开口却看见老神在在的谭思麟,不禁说道:“思麟,我和余老弟有要事要谈……”

    谭思麟也是个明事理的人,站起身正欲离开,没想到被余毅拉住,示意他坐下。

    “没事,思麟是自己人。”

    这句话倒是出乎意料,林金山惊讶他与谭思麟真的如此亲密,而谭思麟则惊讶他对自己竟有如此信任。

    林老头讨了无趣,只能缓缓说了,“上头要运一批东西过来重庆,进四川的时候希望有你们狂风寨帮忙。如今这天下不太平,这点东西也有人觊觎。”

    “大哥真是说笑了,堂堂一个少校,怎么还需要我这个上不了台面的土匪帮忙呢?”

    “我虽然是个官,但是在重庆的地位还是比不上余老弟的。这次事关重大,大哥也是没办法了,也请老弟帮我一个忙。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能为大哥出份力,我是义不容辞的。不过小弟也有一事相求。下个月初一,还请大哥帮忙,在将军面前美言几句。”

    林金山似乎觉得说几句话的任务极轻,只是他还不知道余毅究竟要干些什么,于是当即就答应了。两人约定好了半个月之后请狂风寨的兄弟为他的车队保驾护航,然后在匪头有意无意的膈应下走人了。

    林老头走了,厅里就剩余毅和谭思麟两个人,一时间相对无言,寂静无声。谭思麟自诩玲珑剔透,原以为年宴晚上那件事是为余毅帮忙,但这匪头看起来好似不是那么回事。

    “年宴的事,是我大意了。”

    “不,没关系,你做得很好。”

    这下换做谭思麟不明白了,按道理余毅既然有计划,那应该是不喜欢有人随意插手,而现在却说不介意自己擅自作主。

    “你走对了方向,我现在,就是想气气林金山。他越生气,我就越开心。”

    “你是说……”谭思麟思忱片刻,说道:“你要激怒林金山,让他对你出手?”

    余毅点头,往馒头里夹上萝卜丝,“他对我出手了,我才可以对他出手,明白吗?”

    “原来如此。”谭思麟愣愣地说道:“那么我呢?也是你用来激怒他的工具?你知道他看上我,所以刻意与我接近,让他挂不住面子,再对你有所不满。”

    “是这样没错。”

    谭思麟倏地站起身,立在原地不能动弹。余毅不解地看着他,问道:“你生气了?”

    “不,没有。”他的喉咙似是被人一把掐住,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说得异常费力,“我该回梨园了,昨晚多谢余爷宴请,告辞。”

    余毅愕然地看着他走出大厅,连个招呼都来不及打就消失在门口。阿威突然从门外探进半个头来,问道:“大哥,用不用派车送谭先生下山去。”

    “快去吧。”

    山上下了一夜的雪,满眼尽是雪白。谭思麟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很快便被阿威的车追上了。他很想别扭地假装看不见他,却还是败在这满天的寒冷。

    他真的很生气,却不知道为什么生气。也许是气林金山这个不知羞耻的老色鬼,也许是气余毅把他心里的、那件他最厌恶的事当成激怒林金山的工具。

    无论怎样,都为他带来铺天盖地的无助。虽然一开始他自己也答应了余毅,可是那一瞬间犹如被人扼住喉咙般的痛,确实也让他在那么一瞬间想要打退堂鼓。

    “扬鞭直指杭州道,要往尼山走一遭。一心寻访名师教,哪管它路远与山高……”

    车子晃晃悠悠地下山去,谭思麟靠在车窗边跟着左摇右晃。已经不能回头了,为了那一纸卖身契,他什么都愿意为余毅做。因为由余毅来为他赎身,总好过林金山来决定他的去路。

    车子在梨园门前停下,谭思麟谢过阿威,抬脚进了院子。戏楼上已经挂了新的灯笼,谭思麟驻足望了一阵,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里永远都是一桌一床一柜,永远没有多余的摆设,就连梳妆台,都是设在戏楼那边,隔了个小间。这间屋子以前是他师父的,自从他出了事,谭思麟便搬到这里来住。

    衣柜里除了日常衣服,一两件戏服,还留着他师父以前常穿的一件青白彩衣。

    他抚摸着戏服上精美的刺绣,低低地唱了起来:“女娲炼石把天盖,螺祖养蚕把桑栽。慈母教子有记载,请问兄孟母三迁为何来?那些昏君自把纲常败,亡国反怪女裙钗……”

    婉转的唱腔全被门外恰巧路过的小六听去了,他抬手敲门,问道:“思麟,是你吗?”

    “是我。”

    小六把门推开一条缝,探头进来,手里还攥着一封信要给他,说道:“后街送来的,昨儿晚上你不知道去哪里了,我找也找不到你。”

    谭思麟从桌子上摸了几块酥糖塞进他手里,接过信又忍不住摸摸他的头发。小六也是年幼成孤,被狠心的舅母送到梨园来,只有谭思麟的师父平时多加照顾,如今也只得让他多费心,不然这小孩也没有好日子过。

    小六对着谭思麟笑笑,转头跑远了。谭思麟关好门,拆开信仔细地读了起来。果不其然,是后街送来的,要请他过去一聚。

    后街并不是哪里的后街,只是这地方实在没办法提上台面说,于是就给它起了这么个隐晦的名字。这里无非就是青楼楚馆,赌坊酒馆,上到官,下到匪,这里什么人都有。

    谭思麟走上那嘎吱嘎吱响的楼梯,沿着长长的走廊走到尽头,敲响那刚漆过还闪闪发亮的木门。

    “春姨娘,是我。”

    门被吱呀推开,一位身披青色纱衣的美娇娘立在房内,伸手将谭思麟拉了进去,又啪地一声合上门。

    “初一你不来,初二才来,你真当我这里是娘家?”

    “我的好姨娘哎,我昨天下午才看到你的信,你就饶了我吧!”

    春娇怒目圆睁,瞪着坐在炭炉边取暖的白净小生,说道:“以前你师父在的时候,哪次不是初一就来?现在你倒好,你师父不管你了,你也不管我了!”

    “好姨娘好姨娘。”谭思麟赶紧坐到那贵妃榻上,揽住春娇不住安慰,“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啊,昨天早上我还在狂风寨里呢,如何赶得及来给你拜年?”

    说到狂风寨,春娇倒是记起了什么。她拉住谭思麟的袖子,问道:“臭小子,你最近是不是和余毅那匪头走得极近。”

    谭思麟不愿让她担心太多,只好敷衍道:“他来捧我的戏,我也礼尚往来应酬一番。”

    “我知你最恨这些把戏,我告诉你,你以后别跟他多往来,他一个土匪,能是什么好东西?”春娇抬手掐上了他白净的脸蛋,“你师父在,他要管你。你师父不在,我替他管你,你别给我整什么幺蛾子,老老实实唱戏,等攒够了钱就赎身,咱们一起去找你师父。”

    “你知道我师父在哪?”

    “已经差人打听了,别急。”

    谭思麟点点头,坐到圆桌上去烹茶。外边熙熙攘攘地叫声在白天的楼里回荡,他看向半闭着眼的春娇,笑着摇了摇头。

    春娇是怡情楼的头牌,多年前与他师父交好,从他刚进梨园起就与她认识了。初时他还以为春娇是师父的老相好,没想到竟只是像朋友一般,久而久之他也就断了猜测。

    她今年也不知多少岁了,幸好她驻颜有术,一年一年过去了,还是有几分姿色,捧她的人很多,头牌的位子也稳坐。

    戏子比起妓也好不了多少,谭思麟从小就当春娇是长辈,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听说早些年她被某个有钱的生意人讨去做二房,过门没几天就被正室拿扫把赶出了门口从此落得姨娘的称呼。

    不过谭思麟的姨娘可不止是这样,他是真真正正把春娇当成半个娘来孝敬的。乱世之中,对他有养育之恩的,除了师父,也就是这位春姨娘了。

    “最近林金山去你那里去的多么?”

    “不多。”谭思麟捧了杯茶给她,说道:“自从余毅开始听我的戏,他去得也少了。”

    “那就任凭他们狗咬狗一嘴毛,以前还怕没人镇得住林老头,现在有个土匪与之抗衡,也好。”春娇缓缓地喝了一口茶,林余之争不仅在梨园,还在整个重庆。

    以前谭思麟初露锋芒的时候,林金山就时常过来捧他,存的什么心思人尽皆知,而那惧怕权贵的班主除了没把谭思麟的卖身契交出去,是什么都做了。如今有个余毅来膈应他,一来一去,最起码谭思麟也能保一时平安。

    “比起林金山,余毅算是好的。”

    “现如今全城皆知他不满林金山的政策,最怕他拿你当棋子。”

    谭思麟有一瞬间怔愣,原来这件事情如此显而易见,春姨娘一语中的。连林金山都知道,谭思麟不过是余毅的一只棋子。但他们没想到的是,他自己愿意做那只棋子。

    “好久没听你唱戏了,唱一段来听听。”

    “想听哪一段。”

    “梁山伯与祝英台吧。”

    “我白日望到日西降,我晚来盼到月儿照纱窗。一听黄犬叫汪汪,疑是梁兄到我庄。思梁兄懒把妆台上,想梁兄从夜到天光……”

    ☆、妙计成功夺物

    旧时时光难忘却,今日低头话思恋。谭思麟嘴里低低地哼唱,手里也不闲着,洗杯倒茶一气呵成。

    “平日里十天半月都不见你来,最近怎么就来得这么频繁?”

    “师父走了,我就剩你这么一个牵挂的人,我不陪着你,陪着谁?”

    春娇半躺在贵妃榻上磕着瓜子,笑骂他心思多不正经,光耍嘴皮子了。谭思麟不回答,就当是她说对了。

    梨园在新春这半个月里不搭台,可是却有富老爷阔太太请他去家里唱戏解闷。谭思麟平日里就不喜欢走这些场子,于是随便接了两场,唱完便闭门不出,只到后巷来喝茶。

    春娇为了他,好几天没做生意了。白天懒懒散散地陪着他打发时间,夜里就早早睡了。

    自上次从狂风寨回来之后,谭思麟就没见过余毅了。他虽然还是对那匪头说的话耿耿于怀,但心里还是不愿意他反悔,不帮他赎身了。

    他和春娇原本商量好,等攒够了钱便各自替自己赎身。但谭思麟的身价可不止春娇估计的那样,人越红,越多人捧他的戏,他的身价就越高。谭思麟深知班主贪得无厌的习性,所以认为只有余毅才有那个财力帮他拿回卖身契。

    他明白,余毅有自己的计划,找上自己只是因为机缘巧合,而且一张卖身契就可以让自己为他所用,实在是比值当的买卖。只是他自己有时候还是咽不下一口气,不肯心甘情愿地任人摆布,即使是余毅也不行。

    他既不去见他,那匪头也不来见自己。谭思麟一颗心起起伏伏,最终敌不过胡思乱想,只能每天跑到怡情楼来陪着春娇唱两只曲儿。

    “姨娘,十五如何安排?”

    “还不是那样,出去看花灯。”春娇坐起身来喝茶,露出了原本被他压在身下的一件棉外衫。

    “你这几天不是没有接客吗?”谭思麟伸出一根食指挑起来,心里莫名觉得眼熟,却也把它当做一般客人留下的衣服,嫌脏不肯多碰。

    “熟客,下次来再还他。”衣服左边袖口处有一道缝得粗糙的口子,谭思麟把它扔回春娇怀里,看她折好放到衣柜里。

    虽然是过年,但是后街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赌坊酒馆照旧生意红火,就连青楼,也有几个客人。谭思麟在喧闹的人群中收回了目光,抬手往白瓷杯里倒茶。

    “唱段戏来听听。”

    “整天听不无趣?”

    “我最爱听你师父和你唱的,怎么听都听不腻。”

    谭思麟抬手一笑,提起嗓子就唱:“刘表无谋霸业空,引来曹贼下江东。吴侯决策逞英武,本帅扬威显战功……”

    春娇道:“这都是老爷们儿爱听的,换!”

    谭思麟:“且听。”

    穿过那繁华的巷口,路过那门前蹲着的大黄皮狗,谭思麟抬眼一望,说道:“您请回吧,梨园近几日不搭台了。”

    那匪头提着一小坛陈酿美酒,腆着脸上前挡住他的脚步,“来给先生赔罪了。”

    谭思麟并不接他的话,任他跟着自己走进院子,进了房门上了锁。余毅假装没有看到他投过来的怒视,笑道:“不想被打扰。”

    他把酒坛子放在桌子上,又拿了两个倒扣着的白瓷杯,开始往里倒。可是他把酒坛子一倾,出来的却是清香十足的茶水。

    谭思麟左右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只能低低说道:“不三不四。”

    没想到那土匪倒是有话接,“我就是不三不四,说话不过脑子,先生别生我气。”

    拿酒坛子装茶水,确实是很不三不四。没想到余毅这个土匪心思倒是活络,懂得做这么一出啼笑皆非的戏给他看,连话都有个开头。

    “我没生你气,我明白的。”

    “不,我只是需要你帮忙,并不是利用你。”余毅按住他的肩膀,那温热的手掌透过衣服,给了他一股莫名其妙的心安。

    他这八年来吃了多少苦,细数下来有些自己都忘了。如今也不是什么太平盛世,谭思麟从来都没指望能有安稳的日子过。就连一开始余毅提出互利的邀请,他也留有半分心思,总觉得不能把余生的希望都托付在他身上。

    其实自从进了梨园,除了真心待他好的师父和春娇,谭思麟也没有信过其他人。在这小小的梨园,都会有争奇斗艳的勾心斗角,更遑论整个社会。

    事到如今,他还是不信余毅,他还是没办法将自己交付到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土匪手里。

    “余爷,你说一成事,便帮我把卖身契带出去,可是真的?”

    “真的。”

    “那究竟是什么时候?”

    “需要你的时候。”

    谭思麟盯着窗外,没有接话。他的房间后头有一棵腊梅树,如今花开得正艳。腊梅是师父的最爱,他一直教人要独立坚忍,而谭思麟也不负他望,懂得为自己争取了。

    余毅坐了好一会儿便走了,留下那一坛冷透的清茶。谭思麟也不嫌弃,坐在窗边就着雪景慢慢喝了。

    元宵节到,欢声笑语,夜晚燃灯,热闹非凡。谭思麟跟在春娇后边,看着她走来走去买糖葫芦买首饰,自己只管负责掏钱就是。

    今天是林金山和余毅约定的日子,狂风寨的兄弟们今天会去帮他把一批贵重东西运进城里。谭思麟也不是很了解他们之间的事情,只当一个官一个匪在互相压制,偶尔又互相利用。

    只是不知为何,面对着满街的繁华,他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在上蹿下跳。春娇一回头,看他的心思早就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便让他自己去逛,她也玩够了想回后街。

    每到节日,糖葫芦摊是必不可少的。刚刚买的那两支全被春娇拿回去了,谭思麟摸了摸钱袋,再要了两支。他想起之前余毅在街上硬要请他吃糖葫芦的傻样子,不由得笑迷了眼,抬脚往山上走去。

    夜里的山路有点可怕,何况狂风寨离镇子还是有好些距离的。谭思麟走到一半,听着呼啸的风声,不禁打了退堂鼓,没想到一转身,就看到了远处缓缓驶来的车子。

    阿威探出头来,问道:“谭先生,这么晚了,你怎么会在山上?”

    “我来找余爷。”

    “大哥在车上。”阿威又把身子转回去,好像问了后座的人一句什么,然后车门就开了。

    谭思麟望进去,看见余毅半瘫在车座上闭眼假寐,招手示意他坐进来。山上本就寂静无声,车里也只有前头透进来些许灯光,谭思麟看不清楚余毅的脸,只当是他今天为了护送那些东西太累了。

    回到寨子里还需要些时间,余毅在摇摇晃晃中睡着了,脑袋搭着他的肩膀。谭思麟不堪重负,只能努力撑着酸疼的肩膀,一边用手扶着他的头。

    车子停于正厅门前,阿威下车来,和另一个弟兄把余毅扶了出来。谭思麟跟在后头,正奇怪他太不正常了,就被余毅突如其来的痛苦叫喊声吓了一跳。

    “他怎么了?”

    “受了伤。”阿威答道,到底是粗鲁男人,尽管已经一再小心,可还是不小心令余毅牵扯到伤口。

    谭思麟跟着他们进了卧房,帮忙把余毅抬到床上放好,在拉被子的空档瞥见他肚腹处一抹血红。

    “开了药吗?”他问,在得到阿威肯定的回答之后说道:“去煎,再让厨房煮些粥来。”

    房里的炭炉上放着冲茶用的水壶,里面还有些水。谭思麟生了火,把水烧开,兑了房前井里打起来的刺骨冰水,拿了毛巾浸在里边。

    看来今天有一场恶战,余毅不仅半件衣衫都染红了,脸上手上都沾满了灰尘沙土。谭思麟小心翼翼地帮他把上衣和裤子褪下,脱不下来的就剪,好半天才开始帮他擦拭身子。

    伤口已经得到很好的处理,只是那纱布的边缘处还泛着血红,看得他一阵心惊肉跳。余毅是土匪,十余年来过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就算他现在已经躺在床上了,可谭思麟还是莫名其妙的心慌。

    屋里暖起来了,可余毅的身子有点发热,炙热的鼻息喷在谭思麟摸着他脸的手上。谭思麟替他拉高了被子,等他慢慢醒来。

    阿威不多时便端了粥和药过来,余毅在半梦半醒间被扶起来喂了粥喝了药,半夜还有些发热。谭思麟让阿威回去休息,自己守在床边一夜未眠。

    雪已好多天不落了,天气也要渐渐回暖了,只是害怕倒春寒,比真正的冬天还要令人难以忍受。

    谭思麟是被脸颊上若有若无的骚痒感弄醒的,他不满地咕哝一声,睁开了眼睛。余毅正躺在床上歪着头,拿手在作弄他的脸。

    “冷吗?”他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不冷。”谭思麟把披在身上歪歪扭扭的外衣拿掉,看来是有人在他趴在床边睡着的时候费力地帮他盖的。

    余毅发白的嘴唇已经起了一层皮,谭思麟把炭炉里一直烧着的水兑了,送到他嘴边。幸好壶里的水够多,他也不是睡了很久,才没有烧得干透。

    “还睡吗?”

    “不睡了,你帮我把阿威叫来,让他把东西拿过来。”

    谭思麟哆嗦着出了房门去叫人,顺便去厨房煮粥。他慢吞吞地煮了一大锅粥,自己喝了两大碗,端着一碗回去的时候,他们俩已经谈完了事情,阿威也走了。

    他打水帮难得一见虚弱的匪头洗了脸,又喂他吃了粥,坐在床边耷拉着肩膀昏昏欲睡。谭思麟其实不太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又耐不住好奇心,欲言又止的样子连余毅都觉得好笑。

    “你不问?”

    “你想说吗?”

    余毅笑笑,伸手拿出了他放在木盒里的东西,是一座精致的白玉观音。

    “前朝的,林金山以为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我也是想要这些的,以为拿钱就可以收买我,没想到吃了哑巴亏。”余毅笑了起来,不小心牵扯到伤口,龇牙咧嘴的样子把谭思麟也逗笑了。

    “你假装受伤就是为了这东西?”

    “聪明。”余毅打了个响指,说道:“这是以前我阿玛……我爹最喜欢的一座观音像。”

    谭思麟望着他,他心里知道这件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一座观音像也值得余毅费心尽力去演一出戏,还把自己弄到这个地步,只能躺在床上哼哼,那他就是太看得起这匪头了。

    他的眼神让余毅感到心慌,谭先生果真是玲珑剔透。他把木盒放到腿上,小心地打开观音像下方的夹层,露出了那个方方正正,威武霸气的东西。

    “玉……!”谭思麟惊叫出声,这大大地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一个平民,本来也不该知道这东西长什么样子,可是他却一眼就认出了。

    “姓袁的想要他,而林金山又是他的人,我当然不能给他们了,如今这世道,这东西也没用了,就当自己留个念想。”余毅把玩着那东西,心里不知在盘算着什么。

    谭思麟不知道,一个小小的重庆,原来还会有这种事。这个社会太大了,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渺小,感到自己与余毅相比,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外面悄悄地飘了稀疏的雪花,大概这场雪过后,就会是春天了吧。

    “同窗故友会群英,江东豪杰逞威风。俺今督师破阿瞒,哪怕他百万雄兵!据长江与敌争锋,显男儿立奇功……”

    “借东风?”

    “嗯,你这东风借的极好。”

    ☆、着裙扮作佳人

    余毅这伤养了大半个月,谭思麟忙前忙后地照顾,连梨园都有好几天没去登台唱戏了。少了他,戏楼就少了些客人,当他回去收拾几件衣服的时候,班主还特地到他房里来,不许他在狂风寨多作停留。

    他知道林金山在余毅受伤的这段时间来得频繁,他也知道班主觉得匪不及官,奉承林老头比余毅更好。

    余毅受伤的消息不知道怎的就给传出去了,这些天有好多人都在找狂风寨的麻烦,谭思麟偶尔听到阿威在跟他抱怨。也许他比起余毅来还是太过单纯,不懂这其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谭思麟在狂风寨留住的第三天,阿威终于吩咐人帮他收拾了一间客房,他也就在那里住了许久。本以为土匪窝尽是茅屋陋室,没想到余毅上山的这十五年来倒是费了不少心思,起了好大的房屋不说,还带着院子。

    他的客房紧挨着余毅的房间,平时余毅在隔壁大吼一声,他听得一清二楚。

    那匪头伤势也重,被人捅了一刀不说,还中了弹。弹孔和刀伤离得极近,那块肚皮能好起来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谭思麟为了照顾他,半夜都不敢睡熟,唯恐他发起热来或是伤口痛起来没人知道。

    不过到底是闲不住的人,伤口一开始愈合,余毅就忍不住要下床走走。还趁他们不注意到院子里去摘花拔草,让众人一通责备。等回来又说伤口痛,谭思麟掀开衣角一看,果然渗出了一点血,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让这盏不省油的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待到伤口结痂,谭思麟和狂风寨上上下下也是花了不少心思。而谭思麟更是专门去梨园带了戏服过来,他想听什么就唱什么,惹得余毅开心了好一阵。

    不过余毅也是无聊到幼稚,在谭思麟唱完小生之后要他再唱刀马旦。谭思麟本来就不擅长,勉勉强强给他表演了一段,马上就接到了余毅扔过来的一锭银元宝。

    “爷赏你的,不客气。笑一个,再赏。”

    谭思麟扔了那雉尾头冠,把那银子抛回他怀中,气得夺门而出。

    两三日之后,余毅也就不再折腾,反而是待在床上唉声叹气,仿佛要他养伤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一样。

    到了二月初一的时候,余毅与林金山约定的日子已到,他要跟着去给一位将军拜寿。谭思麟和阿威不肯让他去,他却缠着他们整日,说来说去,就是要他们同意。

    “你不能一个人去,你得带着阿威。”

    “哪有给人拜寿带着小弟去的,这样所有人都会以为我是去砸场子的吧。”余毅坐在床边,脱了上衣在暖暖的炭火旁处理伤口。

    “你别作弄它。”谭思麟按住他的手,说道:“那我跟你去。”

    “一样的。”余毅无奈地看着他,连他的手都懒得拿走,“说你是我弟弟他们都不信。”

    谭思麟咬了咬下唇,低着头努力地想办法。余毅吊儿郎当地伸出食指抬起他的下巴,说道:“放心,我自己进去,阿威和弟兄们在门口等。”

    “不行,他们要是想弄死你,在你进去的时候开一枪就行了,你还像只崴脚的羊一样跑不了。”

    “我为什么是只羊?”余毅望向他的眼睛,“他们为什么想弄死我?”

    谭思麟恨铁不成钢地伸手掐了掐他的脸,“官与匪自古就是水火不容,就算他们不弄死你,你一个人也是太危险了。不行,我还是跟去吧,阿威——!阿威——!”

    阿威应声而来,探着头问道:“什么事?”

    “你去城里帮我买一套女装过来,还有发钗胭脂,看见什么合适的就买什么。”

    阿威点点头去了,谭思麟转过头,就看到余毅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

    “干嘛?”

    “你不会是想要……”

    谭思麟皱着眉头朝他手臂打了一巴掌,说道:“小弟不行,弟弟不行,情人总行了吧。”

    “真的吗?”余毅低头继续捣鼓伤口,他在给自己换药。“你为什么觉得他们会弄死我?”

    “你为了跟林老头抢夺那个东西,连命都可以不要了,你觉得他们会在乎在宴会上死个人吗?”谭思麟再次按住他的手,“他们是官,看不起你这个匪,如果你死了,重庆没什么改变,顶多就是他们办事更顺利,收钱更容易。”

    “没那么容易死,而且寿宴上弄死我,好像很不吉利。”

    “我还,等着你给我赎身呢。”

    余毅抬头看他,又伸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头发已经好几个月没剪了,谭思麟长得很快,已经到肩头了,密密麻麻地落下来。他拿了很带子绕起来绑住,把余毅推回床上躺好,“别再弄伤口了,手贱。”

    “放心,爷记着呢。”

    “嗯。”

    轻披衣袍,点绛朱唇,挽发钗起,装饰金银。谭思麟用他在梨园的那套工具为自己描了眉,化了眼,在用繁杂艳丽地发饰将那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装饰得更加得体。

    现在也只是早春,寒气还是源源不断地侵入。谭思麟上身穿了改良的旗袍式短衫,下身着一条甚宽的所以,青黄相接,也是勉强地端庄。

    他用胭脂涂了嘴唇,还用布条给自己做了个假胸。他个子不高,大概是从小就吃不饱,不够长身体,这么一通打扮下来,也是有模有样的。

    天气渐暖,但一入夜风还是有些急。余毅拿了自己的披风替他围上,自己则倚在后座上养精蓄锐。他的伤还没好透,他这个人是闲不住,连大夫都说他伤口没烂是命大,搞得阿威都差点拿绳子把他绑在床上。

    余毅今天难得穿上一身西装,而这种别扭的服装一向是他所摈弃的,嫌不自在,如今却为了那位大将军而甘心委屈自己。

    谭思麟还不知道那位将军是怎样的大人物,看这匪头的架势,应该是那种处在顶尖上用来仰望的。

    他年轻,嗓子也细柔,扮起女人来还是勉强可以的,不过那匪头闭着眼睛也不忘提醒道:“你待会就别说话了。”

    “为什么?”

    “林金山也会去,不怕他认出你,就怕他给你使绊子,这人心思可黑着呢。他虽说愿意帮我讲两句好话,但会不会话里藏刀带刺的,我也说不定。”

    “你干脆说我是哑巴好了!”

    “哎,不错的主意。”

    谭思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上挑的眉眼又似乎带着一丝魅惑,看得余毅的心莫名其妙地漏跳了半拍。

    将军府里张灯结彩,人来人往。谭思麟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威武雄壮得好比说书人口中的那些宫殿。而这里只是那位将军临时落脚的地方,还比不上他在南京的雕楼画栋。

    他们在门口停下,那里已经停了好几辆汽车了,余毅下车和阿威吩咐了几句,把谭思麟覆在身上的披风褪下,提着贺礼跨进了门。

    谭思麟挽着他坚实有力的手臂巧移莲步,看着他在人前摆出一副谦虚的模样。他知道余毅的伤口在痛,那割肉的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养好的,何况他这才过了半个月。

    余毅把那藏在盒子里的白玉观音像拿出来作寿礼,在看到那位年轻有为的将军眉头一瞬间松动之后,他这才明白了这座观音像的真正用处。余毅这招借花献佛,实在是用得巧妙。

    余毅是重庆的地头蛇,名下产业也不少,怎么说也能与将军说得上话聊的了天的。他拉着谭思麟走到那位将军年前,说道:“吴将军,祝您如那永寿南山、不老松木,身体康健。”

    “……”谭思麟在内心默默地感叹了一声,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挑衅,还是余毅粗俗无礼。这位吴将军才三十五岁,这么说好像不是很合适。

    可是那吴将军好像不甚在意,与他攀谈了一下,还问起他身边这位美娇娘。

    “这是内人,从小患有口疾,不能给将军贺寿,真是失礼。”

    说罢,谭思麟便配合着行了个礼。那吴将军也是大忙人,被人众星捧月似的围在中间,余毅也就不讨无趣,拉着佳人就到旁边去了。

    整个宴会是中西结合的,显得略微有点不伦不类。谭思麟靠在余毅身边,低声问道:“怎么三十五岁还摆寿宴?”

    “像他们这种大人物,寿宴都不是用来庆祝生日的,是用来拉帮结派的。”余毅帮他理了理那有点歪斜的领口,忍不住说道:“你这样真好看。”

    谭思麟朝他翻了个白眼,正欲说话便听到后边传来他最不想听到的声音,“余老弟,原来你在这里。”

    余毅揽着他转过来,面对着也是一身西装的林金山。谭思麟在心里默默说道:他穿着就犹如那小丑一般的不伦不类,而余毅穿着就好看得多了。

    第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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