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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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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生 作者:鹿十灬

    第3节

    “林大哥。”这匪头握了握林金山的手,向他介绍道:“这是内人。”

    谭思麟不情不愿地朝他微笑,并施了个礼。林金山瞬间就青了面孔,他最捧谭思麟,脸上一眉一眼都刻在心里一般,如今只是打扮成女人,怎么会不认得?想不到余毅不仅跟他抢,现在连内人都叫上了!

    两人看着他有话噎在喉头说不出口的样子直发笑,谭思麟不敢太过明显,而余毅倒是一口牙齿都露出来了。

    林金山咬紧压根问道:“听说伤得挺重,怎么样?”

    “还好,只是没能守好大哥的东西,真是对不住了,东西都在吧?”

    “没丢。”

    他咬牙切齿的模样真是令人忍不住捧腹狂笑,东西是丢了,但是丢了什么他也不敢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独自去承受那位的滔天怒气。

    左有洋洋得意的余毅,右有视他为粗俗的谭思麟,林金山脸皮也没有厚到再呆下去。余毅估摸人没有人注意,便拉着谭思麟走了。

    “不吃饭了?”

    “吃什么吃,心意都带到了,今天晚上爷带你去吃山珍海味。”

    谭思麟被他拉着上了车,拖过那甩在后座的披风裹住自己,就这么一时半会,都差点冻出鼻涕来。

    “你不是想让林金山给你说好话么?”

    “他现在比我还惨,还指望他干什么。”余毅搂着他的肩膀,说道:“爷一切都有计划呢,别担心。”

    他们随便找了间酒楼停下,余毅让阿威停了车也上来吃,便搂着谭思麟进去了。掌柜的明显认识他,一跨进门槛就迎了上来。

    “找个雅间,我夫人不喜欢吵闹。”

    掌柜将他们俩迎进靠街的雅间,谭思麟一边走一边拿手在他腰后狠掐,惹得他不住求饶。

    “你看吧,是你自己要穿成这样的。”

    “我还不是为了你!”

    “你也看到了,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跟去遛弯儿一样。”

    谭思麟伸手去拉他的衣角,把衬衫扯上来,果不其然,白色的纱布已经沾染了点点血红。

    “流点血而已,男子汉大丈夫……”

    “管你!”谭思麟没等他说完,扯下那弄得他生疼的发饰扔在桌上,把端菜上来的伙计都吓了一跳,以为是哪家的少奶奶这么豪放。

    “你今天就安安心心做余夫人吧。”

    阿威坐在旁边,看看余毅给他夹菜,而谭思麟又赌气夹回他碗里,默不作声地端起碗开始疯狂扒饭。

    “吃慢点,阿威,你很饿吗?”

    “可叹我避难到江南境,知心的朋友有几人?慢说是姻缘前生定,想不到在这离乱之中认识了……”

    “思麟!我们的姻缘是天注定啊,夫人。”

    谭思麟抬手拂掉他手里的酒瓶,白瓷铿锵碎在地上,那匪头也不敢再喝一口了。

    ☆、(无责任)番外一

    我叫阿威,是重庆(以前)的土霸王——余毅的小弟。严格来说,我是狂风寨的二当家,因为我的大哥比较挑剔,所以好多事都需要我亲力亲为。

    很多人都问我,是不是狂风寨人手不够,为什么每次都要我跟着大哥出门做事?

    就连隔壁寨子的小甲,都会问我:“狂风寨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弟兄?”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是一个严谨的、有规格的土匪组织,每个兄弟都有属于自己的事情要做。

    “阿威,你们一群孩子把狂风寨发扬光大也是不容易。”谭先生的师父,君安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也是有年龄大的人的,多大都有。那些叔公有的住在重庆城里,有的住在山后的坟里。

    “阿威,余毅连洗脚水都要你端,真是不像话。”谭先生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一般来说,大哥要我干什么,我就会吩咐我的小弟干什么。

    看来,很多人对于我的工作都有些误解。

    嗯,我也有小弟,他跟谭先生差不多年纪,心思活络,就是有时候有会犯蠢,有时候会不听话。

    最近狂风寨没什么大事,自从举寨迁移之后,也经过了那段艰苦的、充满磨难的岁月,我们又开始招收小弟,继续当起了土匪。

    我每天都要处理寨子里上上下下的事务和大哥名下的产业,那并不简单,不过好在我大哥现在已经不归我管了,他现在的起居饮食是谭先生负责的。

    可是某一天,我坐在饭桌前和君师父、君师父的爱人、我的小弟一起吃早饭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一声来自大哥房间里的巨响。那听起来像是昨天刚拿回来的前朝花瓶碎裂的清脆声,随之而来的,还有谭先生的咆哮。

    我一直惊叹于谭先生的嗓门与爆发力,那大概是因为他以前唱戏的缘故。

    我们飞快地跑到大哥的房间门口,就看到了指着大哥鼻子痛骂的谭先生,和散落一地的花瓶碎片。

    “怎么了徒弟?”君师父问道。

    “没事。”谭先生气呼呼的,看不出来这次的争吵是谁有错在先。

    一般来说,不管是大哥错还是谭先生错,那惧内的大哥都会先认错。可是这一次他居然也板起了脸不说话,争吵的原因更加扑朔迷离了,我个人觉得,这次有可能是谭先生的不对。

    我不是针对谁,但是谭先生的脾气在我们搬到云南之后真的见长。大哥非常顺着他,天气太热为他打扇子,湿气太重为他捶腿子……捶腿。

    我和君师父的爱人,也就是吴将军(他现在已经不是将军了,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么称呼他)把大哥拉出来,让君师父到房里去安慰谭先生。

    我看着怒气冲冲的大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们不知道,昨天我去学堂,好多女人都围着他,摸他,我都气炸了。我都说了,云南人听什么劳什子京剧,全是为了接近他的借口!”

    到了云南之后,君师父和吴将军在山下办了一个学堂,城里许多孩子都到他们那里读书认字。谭先生闲着没事干也去帮忙,可是没过多久他就成了好多女孩子追捧的对象,都说他是她们的心上人。

    “现在的女孩子是有多豪放!随随便便一个男人就是心上人了!还给他送什么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每天拿回来的是什么,分明就是定情信物!”

    我感觉大哥是真的要气炸了,我不太敢说话。

    但吴将军还是说道:“你以为现在还是前清吗?个个都像你一样老古董!”

    这是不对的,我的大哥不是老古董,他当土匪这么多年,也是挺豪放的,他曾经醉酒之后一个人【哔——哔——】但我也不敢反驳吴将军。

    “那唱戏呢?这边的人听什么京剧啊?她们听得懂吗!”

    “她们看得懂就好。”

    “就是不行!我的老婆我自己看!凭什么让她们占便宜!”

    大哥越说越气,简直要把吴将军掀翻在地,我赶紧拉开了他们两个,阻止失事态进一步恶化。

    我知道这种事情叫做什么,大哥的所做作为,简单来说就是吃醋、嫉妒、占有欲太强。

    其实刚开始得知谭先生变成大嫂的时候,我是很无法接受的。毕竟在我以往的人生里,大嫂是漂亮大方的女人。好吧就算谭先生也美也大方,但我还是很别扭。

    大哥大嫂的冷战持续了三天,君师父和吴将军似乎不是很在意,而我和我的小弟只能挤在他们中间尴尬。

    第四天的早晨,大哥要我跟他一起下山,看他鬼鬼祟祟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在跟踪谭先生。

    学堂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我和大哥蹲在窗下的墙角偷看。

    “阿威你看!提问就提问,为什么要对他笑?”

    “大哥,人家是真心实意的。”

    “摸手!!!她居然摸我老婆的手!!”

    “大哥,那是不小心碰到的。”

    “我要去阻止那些女人,她们看起来像是要吃了思麟。”

    我拉住差点跳窗而入的大哥,说道:“那是正常的,围住老师问问题都是这样的。”

    “你看!!!居然上手了!!”

    “大哥,那是……”

    “闭嘴!!!你再说我就要告诉你小弟说你偷看女人。”

    我闭上了嘴,我感觉大哥已经听不下任何劝诫了。

    后来我们被谭先生发现了,他板着一张脸把躲在墙下的我们揪出来,大骂了一顿,还赶我们走。

    回去的路上大哥一点也不开心,我还是没说话,因为我知道,他们会解决的。

    果然,那天晚上饭桌上没看到他们两个,而在座的四个人也刻意忽略了谭先生那充满怒气的咆哮和后来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的小弟踢门而入,对我大声怒吼,“林向威!你大哥说你今天在学堂偷看女人!!!”

    我从十多岁起就跟着大哥混,一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久而久之,我跟他的办事方法也很相似,都是不多说一言一语,行动证明一切的务实派。

    “喂林向威,这事没完我跟你讲,你不要脱我衣服,今天你一个人睡!!!”

    这是卡文的产物,也隐含了剧情的走向,随便看看就好。

    ☆、路遇少年思宇

    “肥马轻裘白玉鞍,手提令箭一登坛。兴师斩将吞社稷,擒王报效用机关……”

    谭思麟轻撩袍袖,转了个身。他已经好多天没有登台了,今天唱的这《群英会》还是为余毅而准备的,饶是如此,那些太太也坐在台下听得津津有味。

    二楼的贵宾席上,余毅和阿威坐在那里翘着腿嗑瓜子。谭思麟对他翻了个白眼,只是转身吟唱的功夫,上边就冒出一个穿着西式大衣的男人,看起来倒是有点眼熟。

    不擅长一心二用的他很快就移开目光,继续唱那英雄豪杰周公瑾。而余毅也在栏杆后直勾勾地望着他,嘴里不知道说着什么,但肯定与他无关。

    今天晚上他只唱一出,到了晚些时候人群已经稀稀落落的。余毅为他签了赏银,那男人也摸出几块大洋附在上边。谭思麟举起手来在门上敲了敲,等阿威来给他开门。

    余毅让他坐到自己旁边,而那男人也转过身来,一下子就认出了他。

    “这不是你内人么?”

    谭思麟摸摸自己的脸,洗掉油彩的他恢复了原本的白净与清秀,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认了出来。

    他也不扭捏,叫道:“吴将军。”

    “他确实是我的内人。”余毅挑了挑眉,跟吴明承解释道:“那天只是需要……掩饰一下,你不介意吧?”

    吴明承点点头,表示不介意。可是他若有所思的目光还是让谭思麟有点不舒服,就好像自己的秘密被他窥视到一样。

    那男人也不说一言一语,起身便要走。他的副官为他开了门,又与余毅交换了个眼色。阿威送他们到梨园门口,谭思麟在他身后阖上了门。

    “你和吴将军原来早就相识。”

    “不算,今天才算正式见面。”余毅摸了一把脸,往后靠倚在那结实的红木上。

    “林金山不过是个幌子,还以为自己真的挺有用,你们都得通过他才能办事。”

    “哎,林金山还是要搞的,他上任这么些年,明里吃我的,暗里抢我的,我要是能咽得下这口气,我就不叫余毅了。”余毅伸手抚上他的脸,大拇指在他的唇上摩挲,抹掉留在他嘴角的一点胭脂。

    谭思麟瞥了一眼他那作乱的手,微微张开嘴,把他的拇指衔在贝齿中间,狠狠地咬了下去。

    “啊——”余毅把手抽回来,看到那上面用牙印围出来的戒环,喊道:“流血了流血了。”

    谭思麟推开他放在自己面前的手,刚好看到刚刚开门的阿威,身子一闪就出了门,只留下一句话:

    “送客。”

    狂风寨离城里还是有些距离的,余毅名下产业那么多,自然少不了要给自己置办些房产。夜里赶不回山上,也是有地方住的。

    “大哥,要去哪里?”

    余毅偏头想了一阵,“好久没有去后街了,去那里走一走吧。”

    后街自然是不比其他地方的,天色越暗,它就越热闹。余毅带着阿威随意地走着,偶尔看看路边那些卖胭脂粉盒发簪首饰的摊子,就停下来摆弄一阵。他揣了一个胭脂盒子在怀里,刚想继续逛,就被一个人给狠狠撞了一下。

    胭脂盒瞬间滚落,而那十几岁的小少年也趴在地上怒视着他,脱口而出的话语尽是些难听的辱骂之词。这看起来就是一场身体碰撞带来的误会,本来也没有什么。但是余毅却向阿威使了个眼色,让他把这男孩子拖到漆黑的小巷子里。

    “喂!你们想干嘛?撞了人还动手动脚的!”那孩子手脚并用地挣扎,却抵不过阿威惊人的气力。

    余毅的手磨蹭着胭脂盒上沾染的灰尘,说道:“拿出来。”

    “什么?你有病啊?快放开我!”

    “你以为我是那些不省人事的酒鬼还是像猪一样的赌鬼?一个靠偷为生的小混混,也想骗过我?”余毅伸手在他的衣服里摸了摸,果然摸到了一个被缝在裤子里的口袋,那里面有两三个钱袋,还有几块用油纸包着的糖果。

    他拿回自己的钱袋收回怀中,问道:“这些都是你偷来的?今晚收获不少啊。”

    “关你屁事啊你疯了吧!还给我!”那少年张嘴狠狠地咬上阿威的硬邦邦的手臂,但见他根本就像没有感觉似的,只好自暴自弃地说:“你要怎么才能还给我?”

    “这好像不是你的吧?”余毅反问道。

    “我真的没办法了,家里还有弟弟妹妹要吃饭呢,求求你了。”这小子虽然浑身脏污,可那灵动的双眼倒是惹得阿威晃了晃心神,差点就放开他。

    “以为我傻呢!”余毅抓着钱袋起身,对阿威说道:“带回去,扔到柴房里。”

    那小子挣扎地大叫:“放开我!你不能动用私刑!那是犯法的!”

    “你也懂什么叫犯法?臭小子。”

    一路上打打骂骂确实惹了不少猜疑的目光,不过后街的人从不多管闲事,也只是以为两个大哥来逮偷跑出来赌钱的小弟。

    那小子被绑住双手扔在阿威房里,倒是没把他放到柴房喂蚊子。阿威睡在床上,他就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直到阿威拿毛巾给他堵住嘴才了事。

    隔天一大早,余毅就上街买了包子豆浆,两人正坐在院子里吃早饭呢,房里就传来花瓶碎裂的声音。不多问也知道,肯定是那不安分的小子。

    “大哥,他怎么办?”

    “带回寨子里去,明天让他帮我腌咸菜,最近有点忙,都没功夫照顾那些坛子。”

    “谭先生那里还去吗?”

    “不去了,过几日再来见他。”

    两人带着那乱动的小子上了山,直到看见狂风寨的大门才把他嘴里的毛巾扯出来,让他呼吸几口新鲜口气。那小子低头咳了几下,抬头问道:“你们是土匪?”

    “土匪怎么了?小偷土匪一家亲。”余毅搂住他的脖子走进去,说道:“我后院有几坛咸菜,还有好几十个花盆,你帮我照顾着。”

    “你有病啊!凭什么?”

    “凭你偷了我的钱袋,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不告诉你!”那小子狠狠地咬上余毅的肩膀,把他气得够呛。

    “你这张嘴可真利索。”那匪头阴阳怪气地笑了几声,指着角落里那两只被关在木笼子里的大狼狗,“你要是不说,我就拿你去喂狗。”

    余毅养的这两只狗也真不是盖的,锐利的眼神透过笼子的缝隙投在人身上,仿佛有狼的气势。

    那小子的腿有点颤抖,说道:“思宇。”

    “好,思宇,去腌咸菜吧。”余毅推了他一把,让他跟着某个小弟到后院去打点自己,然后转过头说道:“阿威,咱们这两只狗是不是有点凶?”

    “凶才能看家护院。”

    “哦。”这匪头摸摸自己大腿上已经愈合许久的伤口,忍不住心里一阵发慌,提醒道:“遛狗的时候带远点。”

    芙蓉暖帐,春宵苦短。云鬓花颜,纸醉金迷。怡情楼灯火通明,余毅随着那老旧的木梯噔噔噔地上楼,把一厅的侬情燕语挡在门外。

    “春姨。”

    “滚蛋。”女人倚在那贵妃榻上,连眼睛都不睁的,“我有那么老吗?”

    “好娇姐,我给你带了东西。”

    春娇这才睁开那双能摄人心魄的眼,看匪头手里攥着的一个胭脂盒,骂道:“怎么就老是给我这种东西?”

    “不满意?”余毅打开那精美的胭脂盒,里边透出一股清香,看起来那些胭脂做的也不差,“挺好闻的。”

    春娇一把拿过,扔在梳妆台上不让他多说几句。她拿起桌上那倒扣着的茶杯,为他倒了一杯热水。

    “今日来所谓何事?”

    “你最近有点奇怪,每次看到我都恨不得拿扫把把我赶出去。”余毅拿起那热水喝了,又自顾自地吃起了放在桌上的糕点,“自然是要向你买消息了。还有一件事,你之前拜托我找的那个臭小子找到了,叫思宇是吧?”

    “嗯,他在哪里?”

    “在我那里,反正你我的关系也不差,我暂时帮你管教管教。”余毅剥的花生壳已经堆成一座小山,他往嘴里又塞了颗瓜子,说道:“那小子的嘴厉害着呢!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余毅说的是他那动不动就咬人的烈性子和一口结实的白牙,而不知道这事儿的春娇却以为他说的是思宇的嘴上功夫,整天脱口成脏,小小年纪嘴里就不干不净的。

    “管教一下也好。”春娇皱了眉头,怒骂道:“你狂风寨没落了吗?来我这里蹭吃蹭喝?”

    “小气。”余毅笑了一声,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元宝,说道:“你几句话卖我这么多钱,还有啥好亏的?”

    春娇瞥了他一眼,从衣柜里面的夹层里掏出一个没有署名的信封放到他面前,“你要的。”

    “谢了!”余毅拿起信封塞进怀里,又抓了他一把瓜子,“今日还有事,下次再相会。”

    “哎!等一下。”一件灰色的外衣扔到他头上,春娇从里面探出头来,说道:“过年那会你落下的,拿走吧。”

    谭思麟今日也登台,座无虚席的戏楼成了他名气最好的写照。余毅今天没有带阿威过来,只身一人穿过那拥挤的人群,从戏台旁边闪进去,待在后台把玩谭思麟的行头。

    谭思麟唱完了一出,回到这里来喝水润喉,一开门就被撞了个头昏眼花。

    “你干什么!”

    余毅连忙扶住这东倒西歪的小生,说道:“对不住了,一时没发现你回来。”

    谭思麟甩开他的手去拿自己的杯子,问道:“你来这里干嘛?不在前边好好听戏。”

    “我刚刚看到林金山坐在二楼。”

    “他昨天也有来啊。”谭思麟一口气咽下那解渴的清茶,不解地问道:“怎么了?”

    “按道理应该没那么快解决啊,东西都还在我这儿……难道是出了什么变故?”余毅喃喃自语,又盯着呆呆的谭思麟看了半天,看得他心里发毛。

    “干什么?”谭思麟把瓷杯放下,决定不管他了,匆匆回到台上去。

    余毅从后边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林金山坐在二楼的贵宾席上,隔壁是一身黑衣的吴明承。他拍了拍自己犯傻的脑袋,看来事情也并没有变得复杂。

    他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欣赏谭思麟在台上咿呀唱曲,大花脸那黑色的衣袖随着转身的动作轻轻扬起,露出面目清秀、温文尔雅的小生。

    “吾主洪福齐天大,你是草寇霸一方。任你纵有千员将,雪见太阳自化光。天心朗朗帝王相,顺者昌来逆者亡……”

    ☆、匪头误饮迷药

    人群已经散了,戏楼里也只有几个师弟师妹在收拾,谭思麟打了水坐在房间里抹脸。他的后边,就站着一脸坏笑的余毅。

    “你变态吗?”

    “什么?”余毅一脸不可置信地望着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变态了。

    “为什么老是摸我?”谭思麟拉开他缠着自己一束青丝的手。

    余毅摇摇头把自己的手从他掌中抽出来,问道:“你隔壁住着谁?”

    “一个师弟。”谭思麟的房间在最里面,平时也没多少人会经过,倒是落得清净。

    余毅把他拉起来,搂住他的双腿把他提起来放到那摆着精致行头和胭脂水粉的台上,捏着他的后颈对他露出一口白牙。

    “你说,我们要是在这里做些不可告人的事情,会不会被你师弟发现?”

    谭思麟也不是个遇事只会惊慌失措大呼小叫的主儿,虽然心里奇怪平时没个正经的余毅今日怎么就这么反常,但还是抬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决定陪他好好演这出戏。

    “你敢动我?”

    “有什么不敢?”余毅捏着他细腻脖颈的手一用力,马上就听到了对方那拒绝又无法自持的xx声。

    门外一阵轻轻的响动,与之相比还是谭思麟手里那把锋利的剪刀更引人注意。他把剪刀放在那匪头的喉咙上,然后慢慢下移,滑向了被腰带紧紧缠住的裤头,“你要是敢动我,我就……剪了它!”

    烛光下发出闪闪银光的剪刀咔擦咔擦地响着,余毅露出痛苦的表情捂住裤裆后退,直说他太吓人了。

    阿威推开后面院子那侧的窗,伸进头来说道:“大哥,是梨园的班主,已经走了。”

    余毅在谭思麟怀疑的目光中耸耸肩,表示自己刚刚也不知道门外的人是谁。谭思麟也不下来,双腿晃荡着,手里还把玩着那把剪刀,看得余毅不禁吞了吞口水。

    “如果刚才在门外的不是班主,你是打算让全梨园的人都知道我们有一腿吗?”

    “不好吗?这样你那个班主就不会再把你推给林金山那个老色鬼了。”

    “这样,我谭思麟在别人口中,就不止是一个低贱的戏子,还是个不知检点、贪图钱财的男妓。”

    “哎!”余毅捂住他的嘴,小声说道:“你别这么说,是我错了。戏子怎么低贱了,我也很喜欢你唱的戏。是我错,我以为你不甚在意在梨园的一切,赎身后也与这里无关,才欠考虑了。”

    “哼!”谭思麟重重捏住他的手腕,却瞥见自己面前那袖口处有一道熟悉的口子,缝得歪歪扭扭的,但是如何想也想不出在哪里见过它。

    “怎么了?”余毅见他有一瞬间的怔楞,还以为是自己太用力,把他闷到了。

    “没什么。”

    “嘿嘿,说起来,你的屁股……”一道银光闪过,余毅愣愣地看着眼前那尖锐的剪刀,本来想称赞他“屁股挺翘”的话也咽回肚子里。

    “滚。”谭思麟收回剪刀,把他从窗里推出去,和外面的阿威作伴。

    星光点点,阿威陪着余毅走在寂静的大街上,看他偶尔吓吓路边落单的小狗。

    他们直接朝城里的宅子走去,阿威看他哼着曲子晃荡的样子,忍不住说道:“你又惹谭先生生气了。”

    “说什么呢!我哪有惹他生气。”

    “上次将军寿宴的时候一次,这次也是。”阿威叹了一口气,“大哥,谭先生是个好人。”

    “唔。”余毅左拐右拐之后推开某处宅邸的木质大门,说道:“我知道他是好人,他愿意帮我,我也不会辜负他。吴将军回去了吧?”

    “要后天。”

    “等他的信下来,也差不多了。”

    转眼间二月十五也到了。咸菜都起坛了,思宇也不再一看到余毅就大吼大叫,而谭思麟却没有见他一面。他后来为了正事奔波了几日,空闲下来吃饭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两人已经好久没相见了。

    “不会是真的生气了吧?”

    “就是你惹他生气了。”阿威握着筷子用干净的一头去敲思宇的手,警告他好好吃饭不要淘气把辣椒埋在余毅那碗饭里。

    “吴将军的信来了。”

    “嗯,我吃完饭下山去见他吧,这件事也少不了让他出力。”余毅把饭里的辣椒挑出来扔到思宇头上,骂道:“再这样你就别跟我们一桌!”

    他想起那天晚上谭思麟生气的样子,有点忐忑他是否会理自己。几个月的相处让余毅对他也有所了解,谭思麟那个人啊,是非常难搞的。他平时一副清冷的样子,生起气来更是寒气逼人,直把人冻得不敢多说一句话。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性子,梨园的班主才不敢像卖了他师父那样把他推向林金山的魔窟。

    他们三个正吃着晚饭,就奔进来一个小弟,气喘吁吁地举着信塞到余毅手里。那信封上面也没署名,小弟说道:“后街来的。”

    “嗯,肯定是娇姐。”余毅赶紧扒了剩余的米饭,提起外套就要走,“阿威,你还是替我去接思麟上来吧,告诉他有正事就好。”

    阿威瞪着他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头,对旁边的思宇说道:“想不想去山下买点东西?”

    回答他的,自然是被禁足好几天的思宇热切的目光和小鸡啄米般的点头。

    哒哒的马蹄声止于怡情楼的的门前,余毅把缰绳扔给门口的龟公要他看好自己的马,不顾那谄媚迎上来的老鸨,直直冲进春娇的房里。

    好在现在还早,这里客人也不多,春娇正在桌上摆弄着什么呢,被他粗鲁推门的声音吓了一跳。

    “土匪爷爷哟,你能不能小心点?”

    “对不住了娇姐,我心急嘛!”余毅喘着粗气,手掌一摊,问道:“东西呢?”

    “在里头,我去拿。”

    春娇扭着腰慢吞吞地走进去,那匪头看着是叫一个心急啊。正觉得跑了半天马口有些渴,瞥见桌上一个白瓷小杯,抬手就倒进嘴里。没想到被呛了一下,脸皱成一团,说道:“娇姐,什么酒味道这么怪?”

    “什么酒?”春娇把手里的信封和一个小小的红布包递给他,还不知道他干了什么。

    “没事,走了娇姐。”余毅甩下两枚元宝,飞也似的推门而出。

    春娇哭笑不得地看着他飞起的衣角,转头看见桌上空空如也的杯子却瞪大了眼睛。那容量不小的茶杯里一滴不剩,看起来是全进了那匪头的嘴里。

    她捂住了眼睛,难怪余毅刚刚问她什么酒味道这么怪呢!敢情他是把一杯x药和迷药的混在一起还没稀释的合欢酒给喝了。

    “狂风寨,应该会有医生吧……”

    而对自己不小心喝了不该喝的东西的余毅顶着寒气回到狂风寨,一下马便看见阿威开着汽车停在了院里。

    一身长袍的谭思麟打开车门走了下来,看见他还是没什么好脸色。这匪头嬉皮笑脸地凑上去,领着他房间里谈事情。

    点了炭火的房间温暖而干燥,谭思麟伸手解了脖颈处的两个盘扣,余毅也脱下外衫只着一件单衣。

    “前些天因为事情还没有明朗,所以不告诉你,我们之前说过,要你帮我搞一搞林金山,现在是时候了。”余毅抓了抓略微发红的脖子,给自己倒了杯水,“我跟吴将军很之前通过信,那次寿宴才见面,是因为这次的事,就是他做主的。”

    “他不是将军吗?”

    “是,可上头那些人也不尽是一个样的,吴明承他与姓袁的政见不同,不想遂了他的意,所以才找我帮忙。”

    “山高路远,你能帮得上什么忙?”

    “你忘啦?想想我之前让你保管的玉牌。”余毅又给自己倒了杯水,一口气全喝下去。

    谭思麟摸着冰凉的壶壁,说道:“冷水?热一下吧。”

    “不用,可能是刚刚回来的时候太赶了,有点口渴。”

    那这可不是一般的口渴,满壶冰凉的水全进了他的肚子里,这么喝下去,再强壮的人都要拉肚子。

    “没事吧?你的脸红了。”谭思麟担心地去摸他的手,却被他反握住,滚烫和冰冷相碰,激起一阵颤栗。

    “我的头有点晕。”余毅想站起来,却不小心一个踉跄,幸好被眼疾手快的谭思麟扶住。被压着的谭思麟想拉着他起身,转瞬间却被他搂到怀里摔坐在地上。

    余毅那异于常人滚烫的大手在摸他的脖子,难耐的瘙痒感让谭思麟惊叫出声,掐着他作乱的手问道:“你干什么?”

    尚存一丝理智的匪头双手不受控制地拉扯着他的衣物,嘴里嘟哝道:“没什么……”

    谭思麟用力地握住他的双手,受到桎梏的余毅把头靠在他颈窝里,居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他无意识的动作惹得谭思麟又是一阵颤栗,百般挣扎之下还是未能逃脱,只好手肘一拐朝他的肋骨顶去。

    疼痛让余毅暂时放开了他,谭思麟刚想起身离开,下一秒就被彻底失去理智的余毅拉住,整个人倒在他怀里。他的脸从脖颈处慢慢上移,嗅着这白净小生身上的一股清香,呼着热气的嘴唇就这么贴上他的。

    【拉灯,看最下边~~】

    而不知情的阿威和众位兄弟还悠闲地各做各的事,完全忽略了发出异样声响的大哥的房间。

    “这咸菜怎么有点发霉?”阿威掀开盖子,对着思宇问道。

    “没有啊。”思宇也凑过来往里看,“那不是啦。”

    “嗯,这样。”阿威突然觉得鼻子痒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思宇眼疾手快地把盖子盖住,推了他一把,“干什么!差点坏了一坛!”

    作者有话要说:  【未删减版在微博里,(づ ̄ 3 ̄)づ】

    ☆、强搂小生入怀

    一室冰凉,炭火盆里只剩下发白的灰,窗外两只小鸟发出清脆的叽喳声响。余毅心口发闷,倏地睁开眼睛。

    “思麟!”脖颈上那双正在收紧的白净手掌不是幻觉,坐在身上的人是真的正在试图杀死他。

    余毅握住他的手腕用力拉开,幸好他醒得早,要是再慢片刻,他就要不明不白地死在床上了。他惊魂未定地问道:“思麟,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想要弄死你!”谭思麟眼角发红,身上布满点点红得发紫的痕迹。他咬紧了牙根,缠着棉被的腰肢不可抑制地发着抖。

    “呃……”虽然不太相信眼前这幅景象,可是记忆里那残存的画面还是悄悄地跑了出来,“误会……”

    “误会?哼!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谭思麟狠狠地扑上去跟他扭打在一处,虽然昨晚的疯狂让他全身酸痛,但是愤怒已经战胜了一切。

    东拉西扯地折腾了好一阵,余毅终于摆脱了缠绕住双腿的棉被,一溜烟跑到地上,慌忙中还记着要捡起裤子穿上。

    “思麟,你要冷静!听我解释!”

    “狗屁。”谭思麟通红的双唇吐出这么两个字,怒睁的眼看得他发慌,忍不住就要逃。

    余毅穿着裤子跑,谭思麟就裹着棉被追。所到之处一片狼藉,不仅茶壶水杯碎了一地,就连当土匪这么多年收藏的珍品,眼看就要扑到地上了。

    “不!这个很值钱的。”余毅跑过去扶住即将倒下的一株红珊瑚,却让他抓住了衣袖。

    谭思麟抄起台子上放的剪刀,指着余毅说道:“我之前说过吧?你要是敢碰我,我就剪断你的子孙根!”

    “哎!别别别!”余毅赶紧趁机握住那咔擦咔擦响的剪刀,两人拉拉扯扯,余毅又握得用力,就真的戳伤了手掌。

    血顺着指缝流出来,余毅可真是后悔自己没事找事非要在房里放把剪刀,现在从掌心上传来的锥心刺痛让他忍不住喊出了声。

    而昨晚因为去看咸菜所以错过谭思麟呼喊的阿威睁开眼睛,仔细地听了一下,又捅了捅身边的思宇,问道:“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好像是大哥房里传来的。”

    “没有,不要吵我。”思宇抬手扇了一下,却被他抓住。

    “你该自己睡。”

    “喂,这里就剩一间又臭又脏的杂物房,你不会叫我去那儿睡吧?”思宇抓了抓脸,说道:“而且是你把我抓来的,你就要负责。”

    “大哥也有份哦。”

    “他上次趁我在院子里睡觉的时候往我鼻孔里塞了两颗辣椒,你以为我还敢跟他睡一起吗?”思宇睁开眼睛瞪着床顶,骂道:“有病!”

    他干脆也不睡了,两个人并肩躺在一起聊天。直到他们都清楚地听见余毅又一声哭似的大喊,才意识到事情不对。

    “大哥有事。”

    两人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跑到余毅的房门口,猛地一开门,就看到了捂住流血的手脸皱成一团的大哥,和扯着棉被拿着剪刀的谭思麟。

    “大哥!谭先生!”阿威扑过去夺下剪刀,正想去扶余毅那血红的手,却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呆呆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混乱的房间,散落在床边的衣物,扶着手哀嚎的余毅,还有不着寸缕、身上有可疑红痕、用被子围在腰间的谭思麟,看起来好像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扒着门往里看的思宇顶着一头乱发,对着余毅喊道:“余毅,没想到你也有这么一天,活该!”

    他的叫喊引来了屋里三人的关注,那一手拎着剪刀一手提着被子的谭思麟皱了眉头,问道:“思宇,你怎么这儿?”

    “哎?思麟哥?”思宇赶忙跑进来,“你怎么会在这儿?”

    等谭思麟穿好衣服洗漱完毕,余毅也包扎好了手掌。四个人坐下来安安静静地吃早饭,余毅伤了右手,痛得抬不起来,还是阿威拿着调羹一勺一勺地喂他吃粥的。

    一时间相对无言,思宇坐在谭思麟旁边,眼珠子咕噜咕噜地转。他是从小就在后街里混的,小心思可多着呢,刚才余毅房里的情况他可看得清清楚楚,那心里跟明镜似的。

    “你还没说,你怎么会在狂风寨里?”

    “我哪知道,我那天在后街被他们抓住,然后就不准我下山去了。”思宇抱住他的手臂蹭蹭,惨兮兮地说道:“思麟哥,你可一定要救我出去啊。”

    谭思麟锐利的眼光扫过在场的其他两个人,阿威吞了吞口水,解释道:“他偷大哥的钱袋,被我们捉住。”

    “你偷东西?”

    思宇支支吾吾地不敢说话,谭思麟是知道他这个浑样子的,只能岔开话题。“吃完东西,你和我下山。”

    余毅自觉做了错事,一句话都不敢说,可是听到他不仅要走,还要带着思宇一起走,当即就出声阻止,“他不能走。”

    “不能走?”谭思麟圆目怒睁,瞪得余毅一阵心虚,“他偷了你多少?我替他赔!你是什么人?敢用私刑!”

    “不是,我……思麟……”

    “谁准你这么叫我的?”谭思麟扔下馒头,强劲的力度都娃咂得盘子发出清脆的声音,他拉起思宇的手头也不回地朝大门走去。

    “大哥?”阿威望着他气势汹汹的背影,竟也被吓得不敢去追。

    “开车送他们下去吧。”余毅捂住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阿威开着车去追,谭思麟还怒火滔天地准备把他骂一顿,还好思宇直喊受不了山上的寒冷,才得以把这两个祖宗给送下山去。

    车子在梨园门口停下,谭思麟提着思宇的衣领也不打声招呼就进了门,思宇笑嘻嘻地转头朝阿威招手。

    坐在熟悉的房间里,谭思麟才渐渐冷静下来。二十年来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就这么阴差阳错的遇上了。他坚信余毅是吃了x药一类的东西才会变成那样,何况他那时候的迷乱根本不像是装出来的。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娶妻生子的模样,更没有想过会与男子交合。这实在是太疯狂了,从小就吃苦的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什么儿女情长,虽说不厌恶那些断袖分桃,可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心里就觉得无尽的别扭。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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