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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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案焚香 作者:瓷儿媚
第3节
凉风吹过,破裂的道士袍被风扬起在空中,一头骡子在原地嘶鸣了两声,驴也跟着叫了两声。
【二十三】《窗帘后的眼睛》
七月二十一日,晚上九点,慕青家中。
“丝丝,你今晚来陪陪我好不好?我老公不在家,我一个人待在这么大一间屋子里有点害怕。”慕青握着电话,几近哀求的说道。
电话那头一声不吭的挂断了,话筒里骤然响起的忙音让慕青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两下。
或许是丝丝那边恰好停电了,也或许是丝丝不小心按了挂机键,慕青在心里暗暗的猜测着,她放下电话,离开也不是,继续守着电话也不是。
等了将近两个小时,电话也没有响起,室内的挂钟已经指向了十一点半,慕青实在困倦的撑不住了,就返回了卧室。
偌大的双人床空荡荡的,慕青的丈夫周言出差一周了,临走前,他说半个月之后才能回来。
窗外有风,吹的窗帘如同女人的裙子一样在屋里飘飘扬扬,慕青看的有点心烦,就走过去把窗户关上,站在窗户前,慕青看到楼下的路灯后面似乎有个人一直在朝着自己的窗口看,慕青不安的拉下了窗帘,回到床上。
慕青开了一盏黯淡的台灯,她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莫名其妙的,她总觉得窗帘后面有双眼睛在看着她,这种想法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可是这里是三楼啊,怎么可能会有人在窗帘后面呢?慕青笑笑,觉得自己太神经质了。
台灯忽然灭了。
外面的客厅有钥匙扭动门锁的声音,慕青惊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周言回来了?不可能!他说的出差半个月,绝对不可能提前回来的。
是贼!一定是贼!
慕青紧张的摸索到客厅的电话旁,却发现屋里居然停电了,电话根本打不出去,她的手机此时也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门锁被扭开了,一个朦胧的身影走了进来,此时,客厅的大钟敲响了午夜的钟声。
进来的那个身影被钟声吓了一跳,站在虚掩的门口没有敢进来,慕青趁着这个机会轻轻回到卧室寻找可以藏匿的地方。
没有任何可靠的地方,慕青有些绝望了,蓦地,她想起,厨房的窗户可以容她跳出去,来不及再想那么多,慕青随便拿起一件外套披在只穿着睡衣的身体上,偷偷的跑去了厨房,临近厨房的那一瞬间,她看到那个入侵的模糊身影朝着自己的卧室走去了。
慕青不敢再停留,她拿起厨房的案板朝着窗户上的玻璃抛了过去,玻璃应声而碎,就在几乎同一个时刻,她听到卧室里有脚步声朝着这里跑过来,伴随着一声大吼的“不!”。
慕青不顾窗户上破裂的玻璃渣,从窗户上一跃而下。
三楼,应该摔不死。
落地前,慕青是这样想的。
跳的时候她紧紧的闭着双眼,怕看到自己折断腿流血的样子。可是等她感觉到自己着了地,却没有感觉到意料之中的痛感。
慕青慢慢的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让她惊讶的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明明是午夜凌晨的时间,她的眼前却是朝霞初起的清晨!
街道上的环卫工人还在扫着街,看到她穿着睡衣披着外套在路边,不由得朝她多看了几眼。
慕青茫然的抬头,看到她方才跳下来的窗户上玻璃依旧完整如初。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慕青匆匆的穿上外套,手碰到了口袋里的手机,她慌忙拿出来看看现在是不是午夜。
手机上明确的显示着时间。
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
慕青一下子懵了,她明明刚过完七月二十一日的午夜,怎么又回到了早上?
慕青带着一脑子的问题,回到了自己住的楼里,上了三楼。在走上三楼楼梯拐角的那一瞬间,慕青看到了让她脸色铁青的一幕。
在她的家门口,另外一个“慕青”穿着和她身上一模一样的外套,正在锁门。
慕青赶紧躲在楼梯下,直到她听到那个“慕青”进了电梯的声音。
从刚才那个“慕青”的穿着来看,无疑是每天早晨去上班的自己的装束,这就是说,慕青看到了昨天早上的自己去上班!
慕青脑子乱成一团麻,她不敢再回家,摸摸外套口袋里的东西,钱包钥匙手机都在,慕青在楼道里又躲了一会儿,这才下楼招了一辆出租车。
慕青决定,还是去找她的好朋友丝丝。
丝丝住的地方距离她家有两个时辰的路程,慕青脸色极度不好的坐在车里,司机看她里穿睡衣,外面只披了一件外套,脸色又慌张不安,几乎以为她是个精神有病的人。
到了地方后,慕青心神不定的下了车,连司机找回的零钱都没有要。她战战兢兢的到了丝丝家门口,按响了门铃。
门很快就开了,在慕青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男人搂住了她的腰肢,睡眼迷离的说,“宝贝,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是不是有东西忘记拿了?还是又舍不得离开床上的我了?”
慕青“啊”的退后了一步,定睛一看,顿时如冰水淋头,眼前这个只裹着床单的男人分明是她的丈夫周言。
慕青怒火上升的扇了周言一个耳光。
周言也瞬间清醒了,他尴尬的看着站在丝丝门前的妻子。
慕青咬牙切齿的进了屋里,周言一言不发,灰溜溜的去了丝丝的卧室穿衣服,慕青坐在客厅里,心情悲愤交加。
这个她自以为会相守一生的男人,居然在他们婚后没多久就跟自己的朋友有了奸情。
慕青越想越气,她绝对不能饶了他!一眼看到茶几上的水果刀,慕青抓着它进了卧室,在周言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狠狠的将它插进了周言的腹中,连续捅了几刀。
周言倒在了地上,痛苦的捂着伤口,血流了一地。
慕青呆呆的握着刀,眼睁睁的看着周言因为失血过多而失去了知觉,她蹲下抱着头痛哭,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居然发生了这么多的变故。
慕青在丝丝的家里呆坐了整整一天,没有得到救助的周言渐渐失去了生机,身体一点一点的冰凉了。
天色将黑的时候,丝丝回来了,她进门之后先是亲昵的喊着周言的名字,在没有得到回答后,她疑惑的进了卧室,开了灯,眼前的情景让她差点晕倒过去。
周言僵硬的躺在地板上,腹部的伤口流了一地的血,血早已凝固发黑,周言也早就死了。
报警报警!
丝丝跌跌撞撞的转身,却迎头被一个硬物击中了,温暖的血从她的头顶流了下来,她的身体软绵绵的倒下了。
慕青镇定的把丝丝也拖进卧室里,小心翼翼的在所有自己接触过的地方都擦拭了一遍,尤其是她攻击周言和丝丝的刀和锤子。
做完这所有的一切后,慕青喘着气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着以后怎么办。
叮铃铃。
丝丝客厅的电话响了,慕青惊得一跳,电话依旧固执的响着,慕青犹豫着接通了电话。
“丝丝,你今晚来陪陪我好不好?我老公不在家,我一个人待在这么大一间屋子里有点害怕。”
话筒里传来的,是自己的声音。
慕青猛地挂了电话,跌坐在沙发上。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慕青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她杀了人,可是家中的那个“慕青”没有杀人。
慕青冷静的站起来,走出了丝丝的家,搭车回了自己的住处,下了车,她站在楼后路灯下,死死的盯着自己家的窗口。
没过多久,她看到自己卧室的灯光果然亮了,有个人影在窗帘上晃动,又过了一会儿,那个人影走到窗前来关窗。
慕青看到那个“慕青”朝着路灯下的自己看了看,很快的就关了窗,关了大灯,开了一盏小台灯。
慕青脸色阴狠的上了楼,在楼道里关了自家的电闸,然后掏出钥匙,轻轻的拧动门锁打开了门。
就在这时,客厅的钟敲响了午夜的钟声,慕青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惊的不敢动了。
不能再犹豫了,她是慕青,只要消灭了房间里的那个“慕青”,她就是唯一的一个慕青,而且是个没有杀人的慕青。
想到这点,慕青狠下心走了进去,摸索到自己的卧室前,卧室的门是开着的,慕青小心的朝着床走去。
“哗啦”一声,厨房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
慕青陡然一惊,不可以!不可以跳下去!
慕青快步朝厨房跑去,大吼一声,“不!”
与此同时,她听到了有东西坠落窗外的声音。
【二十四】《衣服》
他将衣服一件一件仔细的放在洗衣机里。
放水、洗涤、排水、烘干,柔软的衣服在洗衣机里变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午后的阳光温暖得让人不想动弹,他在藤椅上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家的衣柜,那里面藏着他最心爱的一套衣服。
他从来不忍心去洗那件衣服,唯恐伤了它分毫。
关闭窗帘,打开室内的灯,他郑重的走向衣柜,仿佛是要去与恋人会面一般。
“吱嘎”一声,柜门开了,露出了那件衣服。
手指摸上去是柔软的触感,如同人的肌肤一般,他贪恋的吻上帽子,那上面垂着长而直的黑亮长发,还有一张面孔。
面孔,是她的。
她,曾是她最心爱的妻子,直到她爱上别人,和他提出离婚。
他将嘴唇覆在她的嘴唇上,自言自语:“你是我的衣服,永远都是我的衣服,谁也不能将你带走。”
【二十五】《幻》
村外的空地处驻扎了一个巡回表演的马戏团,每到夜晚的时候,里面灯火通明,表演着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杂技,吸引了临近好几个村落的人去看。
绮菱也很想去看,可是她去不了,她的手腕和脚腕上都死死的拴着长长的铁链,铁链的末端是个上千斤的大铁球,绮菱能活动的范围只在床边巴掌大的地方,她出不了门,她的公公婆婆和丈夫都不会让她出去的。
听人说,今晚马戏团里会有更精彩的表演,绮菱的丈夫他们天一黑就出去了,照常把绮菱一个锁在了屋里。
绮菱缩在床边,乱发下苍白的脸上挂满了泪珠。
她曾经是江南镇上一个书香门第家的女儿,和家人外出游玩时在渡口和家人走散了,辗转流离几天,阴差阳错的被人贩子卖到了穷乡僻壤的乡下给人做媳妇。
在这里,花钱从外面买媳妇是很平常的事情,绮菱最初的几次逃跑都被村里的人发现追了回来,然后就是恶毒的毒打,她那个所谓的丈夫是个十足的莽汉,每晚在床榻上,他都要在绮菱身上暴虐的发泄之后才倒在一旁睡去。
绮菱觉得,自己真的还不如死了的好。
初五的日子,外面的夜空上却仿佛挂着一颗灯笼般的明月。
绮菱忽然看到窗外有人影鬼鬼祟祟的晃动着,她心里一惊,映在窗户上的影子脑袋奇形怪状,还有四只爪子一样的东西从头上垂下来。
绮菱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窗外的怪物似乎是听到了里面的声音,扒开纸糊的窗户往里面看去。
一张涂得白白的脸出现在了窗口,他的鼻子上带着一个红色的圆球,嘴唇用红色的油彩勾成向上的微笑,头上带着一顶垂着四个分支的奇怪帽子。
是个马戏团里的小丑!绮菱曾经看过马戏团表演,她知道马戏团里有这种脸上涂上油彩的小丑。
“救我,救我,别走……”绮菱站起身来呼救,这是个机会!逃走的机会!
小丑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瞪着绮菱,似乎是在琢磨她的意思,半晌后,小丑折断窗户上的木条,爬了进来,他用力握住锁住绮菱的链条,生生的把链条扯断了,然后拉着绮菱朝着村外跑去。
绮菱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她兴奋的整个人都好像处在幻觉里一样,小丑带着她到了马戏团后台的帐篷里,悄悄把她藏了起来。
马戏团第二天就离开了这个村子,绮菱藏在马戏团的箱子里,也离开了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绮菱的箱子被人打开了,那人见自己的箱子里藏着一个大活人,吓了一大跳,绮菱恳求他不要丢下自己,她愿意在马戏团里做工。
马戏团的人留下了绮菱,让她做些清洗收拾的杂活,也学一点儿简单的戏法,绮菱很感激,奇怪的是,她却没有在马戏团里见到那个救了她的小丑,她问别的人,所有人都摇头说马戏团里从来没有过小丑演员。
绮菱迷惑了,可是她还是很高兴,后来马戏团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几乎挣不到什么钱,团长只好解散了马戏团,所有人都带着分好的东西离开了,最后只剩下团长和绮菱,团长让绮菱在剩下的东西里随便拿,绮菱没有什么太想要的,只要了自己平日里表演变东西的匣子。
绮菱带着这个带暗格的匣子离开了,她开始走向了回家的路。
在回家的马车上,绮菱好奇的拆开了匣子,想看看里面的构造,却在暗格中看到了一个雕刻在木板上的小丑,和救她的那个小丑,长得一模一样。
☆、第八章
【二十六】《租房》
“这间房子很不错的,三家合租,在一楼,出入方便,价格也便宜,有衣柜、电脑桌,一个月才一千,冰箱、洗衣机、厨房公用,怎么样?”
做中介的年轻男人很诚恳的样子,苏雨染在这间屋子里来回看了几遍,还不错,正好是朝南的大窗户,空间也不算小,她向来是个嫌麻烦的人,不喜欢来回折腾货比三家,又是昨天才匆匆来到这个城市的,只想快点找个安稳的落脚地,实在不想再多跑几家。
有句古话不是说选的不如撞的好嘛,既然第一个租房电话找到了这里来,那就在这里住下好了。
当下,苏雨染就跟着中介去签了合同,租了一年。
再次回到这个暂时属于她的小房间以后,苏雨染倒头就在床上睡着了,两天三夜的火车,坐的她浑身的骨头都酸疼了。
醒来的时候,窗外已是黑漆漆的一片,拿出手机一看,居然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门缝里有光透了进来,隐隐约约能听到厨房炒菜的声音,还有油烟味飘进来,想来大概是这间屋子别的租户回来了吧。
香味勾引的苏雨染肚子都在咕咕作响了,她懒得再出去买东西,索性从行李中拿出没有吃完的面包啃了起来,勉强填饱肚子之后,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就直接又睡了。
几日后,苏雨染应聘到了她心仪的一家公司,在此安定了下来。
公司的工作很繁忙,她又是个新人,更是忙得脚不沾地,每天六点钟就出门挤公交、挤地铁,晚上基本都是在九点之后才回来。
大概是工作时间错位的原因,她跟同屋的租户们很少有碰面的机会,晚上回来之后洗漱完毕就回屋睡觉了,不再出门,只是偶尔能听到有人在厨房做饭、说话的声音。
这样过了两个多月,苏雨染的工作压力渐渐大了起来,偶尔精神不济做错了事还会挨老板的训,这让她的心情很是糟糕。
恰好有两天她生病发烧,在公司挨完训后很难受的回来了,饭也没买就回屋睡了。
这座城市里,她举目无亲,出了事情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处在病中的她更是心中凄然。
昏昏沉沉的睡了不知道多久,门口忽然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苏雨染强撑着打开门,门口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扎着马尾辫,清清爽爽的很是招人喜欢。
小姑娘敲门是邀请苏雨染和他们一家一起吃饭,她说看苏雨染好像是生病的样子,饭也没吃,他们恰好也是刚刚回来做好了饭,正好可以叫上她。
小姑娘的爸爸妈妈已经在客厅摆好了桌椅,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坐在桌子前偷偷的捏菜吃,见苏雨染在看他,闪着一双清澈的眼睛冲她眨了几下,小姑娘的奶奶很热情的拉苏雨染坐在她旁边。
饭菜很香,小姑娘一家对苏雨染不停地嘘寒问暖很是关心,很久没有感受到家庭温暖的她眼睛都有些模糊了。
这一夜,苏雨染睡得很香甜。
之后,小姑娘一家经常邀请苏雨染和他们一起用晚饭,只是他们的晚饭都做的很晚,这让苏雨染很是纳闷,但是他们一家如此好心,她和他们相处的又如此融洽,索性不再想那些问题。
一天晚上,他们做饭缺了盐,苏雨染自告奋勇的出去替他们买。
到了小区的超市,老板很自来熟的问她,“你是新来的吧,看着眼生,住在多少号楼?”
苏雨染照实把自己住的地方说了出来,老板给苏雨染递东西的手莫名其妙的收了回去,脸色也暗了下来,“你怎么住在那里?”
苏雨染很奇怪,“那里有什么不能住的。”
老板踌躇了几次说道,“我跟你说,你别害怕,那屋子不吉利。”
苏雨染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一年前,那家屋子遭抢劫,住在那里的老太太和她儿子儿媳,还有孙子孙女全都死在了那里,从那以后,那屋子就没人住过,怎么租给你了?”老板摇着头,劝道,“小姑娘,能搬走就赶紧搬走吧。”
苏雨染在外面徘徊了许久,才拿着盐魂不附体的回去了,当她战战兢兢的走向厨房时,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
整个屋里似乎根本就没有一个人存在过。
这天夜里,苏雨染做了一个噩梦,梦到她正在和那家人吃饭,他们每个人忽然浑身鲜血,样子极为的阴森可怖。
苏雨染大叫着从梦中惊醒时,窗外已是大亮,她兢兢战战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小心的试着拉下别的房门,竟然都是反锁的,里面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想到昨晚超市老板的话,苏雨染觉得自己浑身都冰凉的有些发麻了。
搬家……必须要搬家……
苏雨染一刻也不敢再停留,给中介打了一个退房电话就匆匆的收拾东西离开了,退钱是不可能了,苏雨染此时也顾不得那些钱了,只想着赶快离开。
夜里凌晨一点,小超市里,哼着歌儿玩手机的老板得意的发了一条短信。
“又吓跑了一个吧,现在的人就是胆小,两句话就吓跑了,房子又可以再租了,别忘了我的酬劳。”
等到那边的回复后,老板满意的起身关门,现在都已经是夜里一点多了,不会再有人来了。
玻璃门一锁,老板正打算进里屋睡觉,猛地“啪”的一声,所有的灯都灭了。
昏暗的应急灯还亮着,几个鲜血淋漓的模糊身影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缓缓的朝着门口的老板飘去。
他们中有一个老太太、一个小男孩、一个少女,还有一对夫妇。
【二十七】《水月镜花》
“卖花了,卖花了,好闻的花,好看的花……”
眼睛半瞎的王婆婆胳膊肘挂着一篮鲜花,摸索着在一条荒芜的小巷里叫卖着,她的眼睛不好,走了半晌,也没有发现自己走的这条街道里都是些破败的房屋。
地上的青石板早已被厚厚的青苔覆盖,墙角处有不知名的野花和野草生长的朝气蓬勃,王婆婆脚下一个踉跄,惊呼着险些摔倒在了地上。
一双手把她扶住了,关心道,“阿婆,小心点儿,这里路不好走。”
王婆婆朦朦胧胧看到是一个翠衣的小姑娘,她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连声谢道,“谢谢,谢谢……”
小姑娘扶着王婆婆出了这条小巷,见她篮里鲜花甜美,脆声道,“阿婆,你的花多少钱?这一篮我要了。”
小姑娘说着,塞了几块碎银子到王婆婆手里,王婆婆慌忙道,“只要十文钱就可以了,我没有这么多的零钱找……“
小姑娘接过花篮,一转身就不见了。王婆婆还在紧张的推脱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身边早已没有了人影。
隔了几条街正在馄饨摊前吃饭的段小邪摸出自己的钱袋正打算付钱,却发现自己塞满银子的钱袋已经空空了,里面的一张白符已经变成灰烬了。
段小邪皱皱眉头,心道:“还真是自己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早不被窃晚不被窃,偏偏这个时候被窃了,要抓的目标还没开始抓呢,先就被它给害了。”
这里人生地不熟,老板定是不会给赊账的,段小邪只得趁着老板不注意,用了一个隐身咒消失了。
几日后,段小邪搬进了一条荒芜小巷里的一座废宅里,他住进去后,每天耐心的在里面扫扫地、擦擦门窗桌椅、锄锄院子里杂乱的野草,无所事事又正儿八经的,仿佛是把这里当成了要长期居住的地方。
一连收拾了半个月,整个庭院看起来才不那么荒凉了,唯一还显得碍眼的就是后院中那个长满水草的池塘。
段小邪准备了一件陈旧的衣服,下了池塘中把那些水草一根根的拔了,拔到水池中央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被水草叶遮住的花篮子,篮子中的鲜花早已枯萎成了干花。
段小邪把花篮子放在了池塘岸边,继续清理池塘。
当天晚上,段小邪从水井里提出一整桶冰凉的井水,把花篮里的干花瓣泡了进去,月光照在庭院里,段小邪也不点蜡烛,就提着水桶坐在台阶上看着水里的干花瓣。
月亮在天空中移动,水桶里冒出了一枝又一枝的鲜花,没过一会儿,整个水桶上就被团团锦花包裹住了。
段小邪在花团旁渐渐的有些困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一个好奇的声音扰醒了段小邪。
段小邪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站着一个身着翠衣的少女,那个少女正好奇又惊喜的看着从水里生长出来的花。
段小邪没理她,也没问她为什么半夜三更的出现在他的院子里,他找来先前的花篮,把鲜花从水桶里一枝一枝的挪到了花篮里,递到少女的面前。
少女惊讶的捧着一篮子花,指着自己道,“送给我的?”
段小邪点点头。
少女开心的举着花篮在庭院里转着圈,她转累了、笑累了,这才又回到段小邪身边,说道,“我叫云萝,你叫什么名字?”
段小邪张了张嘴,似乎是在犹豫着什么。
云萝小心的问道:“你是个哑巴?”
段小邪摇摇头,说道:“段小邪。”
云萝笑嘻嘻的提着一篮子的鲜花离开了庭院,消失在了后门的地方。
段小邪在宅院里又住了些日子,云萝隔三岔五的跑来找他,两人见面的次数多了,就渐渐的熟悉了,云萝发现,段小邪能做到许多莫名其妙的事情,例如那晚的水生花,他还会枯木生枝叶,这些几乎都是能起死回生的妙术,云萝对这些术法,着迷的不得了。
云萝每天找来各种各样的枯枝残花回来,让段小邪来表演她最喜欢的术法,日子久了,庭院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繁茂的鲜花,明明是深秋时节,这庭院里,却像是春日一般百花盛开。
云萝最喜欢的就是在花团中的秋千架上荡秋千,她的翠色裙带,在花团后面仿佛是一抹飘动的绿纱布,只是那纱布中,包裹着的是一具森森白骨。
段小邪半坐在庭院中的台阶上,默不作声的喝着茶,看一架白骨在花中嬉戏。
今晚的月分外的圆,云萝照常坐在秋千上一晃一晃的,偶然抬眼,发现段小邪在不远处面色古怪的看着自己。
她想下秋千去关心下这个还算是朋友的人,却发现自己已经下不去了。
藤蔓秋千伸出无数根触手缠住了她,眼前的鲜花被风吹起,翻滚如浪。
几个人怒喝着从庭院角落里窜了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熊熊燃烧的火把,他们本想直冲向秋千,却被眼前的情景骇的倒退回了段小邪身旁。
空荡荡的庭院里,一具着绿衣的骷髅在离地一尺的地方挣扎不休,这景象,实在在诡异了。
段小邪没有半点犹豫的吩咐几个人,“烧了它。”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我,最终还是大着胆子把火把扔在了骷髅身上。
火焰纷飞中,云萝空荡荡的眼眶无声的注视着空荡荡的庭院,哪有什么花团锦簇,哪有什么藤蔓秋千,根本什么都没有,水生花、木生叶,都只不过是些虚幻的水月镜花。
枯骨成灰、绿衣成烟,一转眼的功夫,庭院里安静的仿佛什么都没有了。
几个扔火把的人感激的对着段小邪说道:“多谢段法师了,杀了这骷髅精,我们老爷丢的那些银两也就能找回来了……”
段小邪看也不看他们道:“我当初和你们老爷说好的是把偷银两的精怪找出来,没说把丢的银两找回去。”
几个人面面相觑,小心道,“我们回去跟老爷不好交代。”
段小邪道:“你们跟他说,当初他是怎么从哪里得到那些银两的,现在那些银两就回哪去了。”
几个人犹犹豫豫的退了出去,回到了杜府,把段小邪的话转述给了杜老爷。
杜老爷听完,面如金纸,挥手让他们全退下去,自此再也不提丢失银两的事情。
路是阴惨惨,两边长满了血红的花,云萝缓缓的在路上走着,尽头处,有一个手里端着汤的老婆婆在等着她。
世事纷飞,云萝想起了几十年前自己还是云家小姐的时候,她是自幼被父母娇生惯养长大的,日子对于她来说似乎永远是甜如蜜的,直到她的父母因病骤然去世,她家中的管家杜瑜将所有的财产席卷而逃。
只是在一夜之间,她就失去了双亲、失去了财产,渐渐的家中的仆人都散尽了,有好心的给她留了些银子,可惜日久天长,到最后,没有任何生存能力的她在自家庭院里生生的被饿死了。
“云萝。”
听到身后的声音,云萝回首,她的脸,不再是枯骨,而是一张平常至极毫无特色的面孔。
段小邪对她伸出了手,“回来吧。”
杜府中,杜老爷今晚睡得十分不安稳,不安稳的源头就在于那几个手下带回来的那句话。
几十年前,作为云家管家的他,在主人病故后一时贪财卷走了云家所有的财产,自此之后远走他乡,直到数月前他听闻云家小姐早就已经死了,这才回了此地。
偶尔想起云家那个呆呆笨笨又相貌平庸的云萝小姐,杜老爷也会有那么一丝不安,说到底,也是间接被自己害死的。可是转瞬间,那点儿不安就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一个既不聪明又不漂亮的女孩,就算他不夺走她的财产,迟早有一天也会被别人抢走的。
未曾料到的是,自从回到此地后,他的银两经常无缘无故的失踪,一点儿入窃的痕迹都没有,眼见着家财已经无缘无故的失踪了大半,他也开始着急了,甚至找了一个姓段的术士来寻找自己失踪的银子。
那个段术士只拿了他的一袋碎银子,下了符咒,说是只要再有银两丢失,只会丢失他手中的那一袋,别的银子都会安然无恙,他会在那袋银子失踪的时候,循着踪迹找到是谁做的。
杜老爷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刚刚,他手下的人回来告诉他,段术士烧死了一具穿着翠色衣裙的骷髅,还带来一句银两回了本该属于它的人那里。
这让他怎么也不敢睡了,他记得年轻时那个貌不惊人的云家小姐,最喜欢穿的就是翠色的衣服。
也许,明天去给云萝稍些纸钱、送些贡品的,就会好了吧。
杜老爷闭着眼睛安慰着自己。
再睁开眼睛时,眼前站着年轻时的云萝,仍是翠色衣裙,脸上的笑,却不复是年轻时略显憨傻的呆笑,而是刻骨恨意的冷笑。
杜老爷恐惧的钻到了被子下。
第二天,杜家的丫鬟进来伺候杜老爷的时候,却发现她们的杜老爷正在镜前如同一个女人般描眉梳发,他的身上,穿着一件不知哪里来的翠色衣衫,他的声音,似乎是故意捏着嗓子说的一样,尖尖细细、阴阳怪气。
丫鬟们不敢多问,杜老爷平时专横跋扈,或许他只是心血来潮了想扮女人吧。
在她们低下头为杜老爷端上丰盛异常的早膳时,她们没有注意到,杜老爷的脸上,露出了非常温柔的笑容,就像云萝一样。
☆、第九章
【二十八】《等》
“拨浪鼓,咚咚咚。
小木马,哒哒哒。
青梅前,扮家家,她梳鬟、我挽发。
泥石子,为聘礼,叶红花,似霞帔,柳枝藤,做凤冠。
小娘子,入我屋,生生世,不分离。”
天渐渐黑了,水彤仍旧坐在村口的大石块上,目光灼灼的望着进村的小路,她怀里三岁的儿子已经睡着了,可水彤还在小声的唱着童谣,或许她唱童谣并不是为了哄儿子睡觉,而是为了安慰自己。
放羊归来的小羊倌经过水彤身旁时,略停了下脚步,“林嫂子,还在等林大哥啊,天都快黑了,这里到了晚上有野狼,不安全,先回去吧,明天再来吧。我爷爷说了,仗已经打完了,去打仗的人过几天就会回来了。”
水彤摇摇头,说道:“我再等会儿。”
小羊倌赶着羊群离开了,水彤抱着儿子一动不动的坐着,偶尔的,睡梦中的儿子会发出轻轻的呓语声,听着像是喊爹的声音。
月亮从树林间升起了,照得入村的小路分外的明亮,水彤揉揉发酸的眼睛,模模糊糊看到远处有个小黑点正在朝着自己走来。
会是林笙吗?会是林笙吗?
水彤猛地站了起来,激动的朝着那个人影跑过去,没等跑到那人面前,那人就喊出了她的名字。
“水彤!”
水彤停下脚步,借着月光细看眼前的人,果真是林笙!他还穿着临走时她亲手缝制的棉衣,一走两年,他的样子一点儿都没有变。
水彤高兴的加快脚步跑过去,不料脚下一个踉跄,她的身体一晃,梦就醒了。
眼前还是空荡荡的小路,原来方才只是做了一个梦。
水彤失望的抱着儿子站起来往回走,到了家后,她忽然发现儿子的呼吸急促的有些异常,急急的点亮油灯一看,儿子的小脸红的仿佛要滴血了一样,用手摸摸,滚烫滚烫的吓人。
看样子是在村口吹凉风太久了,着凉发烧了,水彤的村里没有郎中,这里穷乡僻壤的,七八个村子才有一个郎中,想也不想的,水彤就抱着儿子走路去了距离这里三个村的郎中家里。
到了之后郎中却外出出诊了,不在家,水彤着急火燎的等到天亮也没等到郎中,郎中的家人说他们也不知道郎中什么时候回来,估计得等个三五天的。
水彤失望的带着儿子回家了,她想来想去觉得只能带儿子去镇上了,可是去镇上就算是赶车去至少也需要一天一夜,村里的男人几乎都去打仗了,剩下了的都是孤寡妇孺,谁能赶车送她去镇上呢?
最后,还是叔伯家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头赶着驴子将水彤和她儿子送去了镇上。
发烧不算什么大病,可是对于一个三岁的小孩来说,烧了将近两天就不是小事了。
病好后,水彤的儿子脑子似乎也烧坏了,以前还会说话叫娘,现在就只会傻呆呆的看着人,发出一些含义不明的声音。
水彤后悔的要命,倘若不是她心急等林笙回来,也不会把儿子弄生病了。
几日后,林笙回来了,不是走回来的,是被人送回来的,他的两条腿在战场上被人砍断了,命救回来了,可是腿没了。
无论怎么样,至少回来了,水彤抱着痴痴傻傻的儿子安慰自己。
一年、两年、三年……水彤衰老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她的一年似乎像是别人过了十年,明明还不到三十岁的她,头发却开始渐渐花白了,原本红润的脸色也悄悄的变得枯黄了。
一个漆黑的夜里,水彤将枕头捂上了睡梦中林笙的脸上,林笙只是微微挣扎了几下,就不再动了,旁边,是痴痴傻笑的六岁儿子。
林笙很快就被下葬了,他的棺材只需要常人的一半长,可是水彤坚持要一副正常的棺材,她是亡人的遗孀,谁也不好逆她的意思。
几年过去了,打仗的日子又开始了,村里的青壮年再次的离开了。
不知从哪一天起,水彤又坐在了村口的大石块上,念叨叨的唱着那首她和林笙从小就会的童谣,她的怀里抱着一个沉甸甸的襁褓,襁褓里塞着一个一动不动的人。
“拨浪鼓,咚咚咚。
小木马,哒哒哒。
青梅前,扮家家,她梳鬟、我挽发。
泥石子,为聘礼,叶红花,似霞帔,柳枝藤,做凤冠。
小娘子,入我屋,生生世,不分离。”
【二十九】《美容》
小美在一家美容店工作,她天生的有着一张白皙粉嫩的面孔,即使是不用任何化妆品肌肤也完美的没有任何瑕疵。
依靠着这张天生就是用来做美容广告的面孔,小美的顾客总是络绎不绝的,毕竟,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的面孔也是光洁如玉的,单就看看小美的那张面孔,再听听她口中推销的美容产品、美容项目,许多女孩都会为之动心,心甘情愿的掏出大把的钱放进美容院里。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十月一日国庆节,美容店为了招揽顾客,推出了只要拿着传单进店就能免费体验一次皮肤检查和护理的项目,不少路过的女孩都被“免费”两个字吸引进去了。
当然,等她们走出来的时候,或多或少的都掏了腰包丢在了美容店里,真正享受了免费待遇的,基本一个没有。
对于如何让这些贪小便宜进店的女孩们掏钱做美容,小美是很有一套实用的手段,只要顾客一进门,先热情四溢的招待一番,然后做个皮肤测试,指出她们的皮肤属于哪种类型,悉心的告诉她们平日里应该如何保养。
下一步就是带她们进入小隔间里,在她们的脸上有模有样的涂上一层面膜。
到这里,主要的步骤就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把她们在那里晾着,反正时间有的是,晾上一两个小时都不成问题,直到那些女孩自己主动问她们什么时候结束。
只要女孩们自己先开口了,下面就好办了,每到了这个时候,小美就开始七分诱惑三分威胁的介绍需要付钱的美容项目,于是有些女孩就这样晕乎乎的掏出了原本根本没有打算花的钱,也有些女孩横着心的不愿意掏钱,这也好办,继续晾着。
直到这些女孩实在熬不下去了,小美也开始变脸了,初进店的热情四溢就变成了阴阳怪气,基本所有的女孩在这种时候都会有点害怕了,谁也不愿意惹事端,毕竟谁让自己贪小便宜进店的呢,现在也只能掏钱认栽,尽快离开这里了。
靠着这个手段,小美赚了不少钱,可是今天有个顾客有点例外,她已经把这个顾客晾了三个小时了,可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想到这个顾客,小美还是有些惊叹的,在所有接待过的顾客里,这个自称叫阿琳的女孩是她见过的身材相貌最好的,阿琳的身材,即使比起那些超模来,也丝毫都不逊色。
晚上九点钟了,小美忙了一天也累得有些吃不消了,她今天还有约会,索性不再跟阿琳耗着了,难得大方的让她直接走了,临走前还客套的让阿琳以后多多光顾。
阿琳心满意足的答应明天带自己的姐妹来做美容,小美听了也没太放在心上,一个来贪便宜白做美容的不够,还要再带着几个,这样的顾客还是少来的好。
第二天晚上,阿琳真的又来了,而且身后还跟着三四个身材和她一样完美的女孩,小美觉得有点蹊跷,不过她很快就把这点蹊跷感抛在脑后了,来了也好,今天一起把昨天应该赚的钱赚回来。
这一次晾,还是两三个小时都没有动静,小美有点沉不住气了,这是她的美容店,店里都是她的人,无论如何,今天阿琳她们几个不掏钱做美容项目就别打算出门。
抱着这个信念,小美一脸阴沉的打开了阿琳隔间的门,进去一看,小美险些吓得晕倒,方才还在好好躺着的阿琳不见了,隔间里只有一个脸上敷着面膜的塑料人体模型。
小美腿一软,正打算喊人,就听到塑料人体模型说道:“小美,真是感谢你啊,我和姐妹们每天站在服装店橱窗里展示新款衣服,风吹日晒的皮肤都开裂了,老板都想再换一批新模型把我们扔掉了,还是你的美容项目好,下次我再多带些姐妹们来……”
【三十】《红豆》
“小布子,你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披头散发的宫装少女红豆脸色惨白的拽着一个太监的衣角,嘶哑着嗓子哀求着:“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小布子,你救我……你救我……”
小布子半侧着身子转过脸去,不忍心看跪伏在自己脚边的少女。
就在几个月前,红豆还是个明艳动人、摇舟晚唱的渔家女,可现在……唉……
自古帝王好美色,每代的君王都是如此,他们年年岁岁不断地往自己后宫里添置新鲜的少女,这里面有花鸟使为他们在本国境内寻访征收而来的,也有弱小邻国进贡而来的,甚至还有从战败敌国掳掠而来的。
从来君王多寡情,拘得少女尽白头。
深宫如牢笼,不知有多少少女的青春在这里悄悄的消逝了。
“小布子,小布子,你说话啊,你救救我吧,救救我,我知道你还喜欢着我……”红豆紧紧抱着小太监的腿,泪痕满面的脸颊埋在他的衣料里,声音呜咽的几乎听不清,“我不想死,不想死,你救救我吧……”
小布子听的心里阵阵发痛,他不是不想救红豆,而是无能为力。
红豆是一个妃子身边的侍女,那个妃子曾经得过皇上的一段宠爱,后来就和别的妃子一样被皇上淡忘了,受到冷落的妃子把怒火指向了刚进宫没多久的红豆身上,一口咬定是因为她来了,所以皇上才不来了。
红豆委屈的辩解了几句,就被恼羞成怒的妃子甩了几个耳光,更不凑巧的是,妃子手腕上御赐的镯子也甩了出去,砸在柱子上碎了一地。
红豆的祸事就这样惹下来了,损坏御赐之物,死罪。
尽管那镯子是从妃子手腕上飞出去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妃子是妃子,红豆是宫女。
小布子和红豆是同乡,红豆进宫做了宫女,小布子进宫做了小太监。
小布子听说红豆要被处死了,费尽周折才央求到了见红豆最后一面的机会,濒死的红豆如同溺水的人一样把小布子当做救命的稻草,可惜,稻草始终是稻草,它救不了人,只能徒增无望的希望。
红豆到底还是死了。
伤心的小布子倾尽了自己所有的银子做人情,换得了红豆的骨灰,没让它撒进后院的枯井里。
当初进宫,红豆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得到皇帝的垂青,小布子是为了红豆,他从小就喜欢红豆,只是没想到,麻雀变凤凰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红豆的命就这么轻飘飘的没了。
偌大的皇宫里,除了他,没有人再记得有个叫红豆的小宫女曾经存在过。
红豆死后,小布子渐渐的消沉了,管教他的老太监随口扯了一句从外面听来的话安慰他,一个人真正死去的时候是所有人都忘记他的时候,只要还有人记得他,那这个人就不算死了。
小布子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
第3节
恋耽美
第3节
凉风吹过,破裂的道士袍被风扬起在空中,一头骡子在原地嘶鸣了两声,驴也跟着叫了两声。
【二十三】《窗帘后的眼睛》
七月二十一日,晚上九点,慕青家中。
“丝丝,你今晚来陪陪我好不好?我老公不在家,我一个人待在这么大一间屋子里有点害怕。”慕青握着电话,几近哀求的说道。
电话那头一声不吭的挂断了,话筒里骤然响起的忙音让慕青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两下。
或许是丝丝那边恰好停电了,也或许是丝丝不小心按了挂机键,慕青在心里暗暗的猜测着,她放下电话,离开也不是,继续守着电话也不是。
等了将近两个小时,电话也没有响起,室内的挂钟已经指向了十一点半,慕青实在困倦的撑不住了,就返回了卧室。
偌大的双人床空荡荡的,慕青的丈夫周言出差一周了,临走前,他说半个月之后才能回来。
窗外有风,吹的窗帘如同女人的裙子一样在屋里飘飘扬扬,慕青看的有点心烦,就走过去把窗户关上,站在窗户前,慕青看到楼下的路灯后面似乎有个人一直在朝着自己的窗口看,慕青不安的拉下了窗帘,回到床上。
慕青开了一盏黯淡的台灯,她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莫名其妙的,她总觉得窗帘后面有双眼睛在看着她,这种想法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可是这里是三楼啊,怎么可能会有人在窗帘后面呢?慕青笑笑,觉得自己太神经质了。
台灯忽然灭了。
外面的客厅有钥匙扭动门锁的声音,慕青惊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周言回来了?不可能!他说的出差半个月,绝对不可能提前回来的。
是贼!一定是贼!
慕青紧张的摸索到客厅的电话旁,却发现屋里居然停电了,电话根本打不出去,她的手机此时也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门锁被扭开了,一个朦胧的身影走了进来,此时,客厅的大钟敲响了午夜的钟声。
进来的那个身影被钟声吓了一跳,站在虚掩的门口没有敢进来,慕青趁着这个机会轻轻回到卧室寻找可以藏匿的地方。
没有任何可靠的地方,慕青有些绝望了,蓦地,她想起,厨房的窗户可以容她跳出去,来不及再想那么多,慕青随便拿起一件外套披在只穿着睡衣的身体上,偷偷的跑去了厨房,临近厨房的那一瞬间,她看到那个入侵的模糊身影朝着自己的卧室走去了。
慕青不敢再停留,她拿起厨房的案板朝着窗户上的玻璃抛了过去,玻璃应声而碎,就在几乎同一个时刻,她听到卧室里有脚步声朝着这里跑过来,伴随着一声大吼的“不!”。
慕青不顾窗户上破裂的玻璃渣,从窗户上一跃而下。
三楼,应该摔不死。
落地前,慕青是这样想的。
跳的时候她紧紧的闭着双眼,怕看到自己折断腿流血的样子。可是等她感觉到自己着了地,却没有感觉到意料之中的痛感。
慕青慢慢的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让她惊讶的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明明是午夜凌晨的时间,她的眼前却是朝霞初起的清晨!
街道上的环卫工人还在扫着街,看到她穿着睡衣披着外套在路边,不由得朝她多看了几眼。
慕青茫然的抬头,看到她方才跳下来的窗户上玻璃依旧完整如初。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慕青匆匆的穿上外套,手碰到了口袋里的手机,她慌忙拿出来看看现在是不是午夜。
手机上明确的显示着时间。
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
慕青一下子懵了,她明明刚过完七月二十一日的午夜,怎么又回到了早上?
慕青带着一脑子的问题,回到了自己住的楼里,上了三楼。在走上三楼楼梯拐角的那一瞬间,慕青看到了让她脸色铁青的一幕。
在她的家门口,另外一个“慕青”穿着和她身上一模一样的外套,正在锁门。
慕青赶紧躲在楼梯下,直到她听到那个“慕青”进了电梯的声音。
从刚才那个“慕青”的穿着来看,无疑是每天早晨去上班的自己的装束,这就是说,慕青看到了昨天早上的自己去上班!
慕青脑子乱成一团麻,她不敢再回家,摸摸外套口袋里的东西,钱包钥匙手机都在,慕青在楼道里又躲了一会儿,这才下楼招了一辆出租车。
慕青决定,还是去找她的好朋友丝丝。
丝丝住的地方距离她家有两个时辰的路程,慕青脸色极度不好的坐在车里,司机看她里穿睡衣,外面只披了一件外套,脸色又慌张不安,几乎以为她是个精神有病的人。
到了地方后,慕青心神不定的下了车,连司机找回的零钱都没有要。她战战兢兢的到了丝丝家门口,按响了门铃。
门很快就开了,在慕青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男人搂住了她的腰肢,睡眼迷离的说,“宝贝,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是不是有东西忘记拿了?还是又舍不得离开床上的我了?”
慕青“啊”的退后了一步,定睛一看,顿时如冰水淋头,眼前这个只裹着床单的男人分明是她的丈夫周言。
慕青怒火上升的扇了周言一个耳光。
周言也瞬间清醒了,他尴尬的看着站在丝丝门前的妻子。
慕青咬牙切齿的进了屋里,周言一言不发,灰溜溜的去了丝丝的卧室穿衣服,慕青坐在客厅里,心情悲愤交加。
这个她自以为会相守一生的男人,居然在他们婚后没多久就跟自己的朋友有了奸情。
慕青越想越气,她绝对不能饶了他!一眼看到茶几上的水果刀,慕青抓着它进了卧室,在周言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狠狠的将它插进了周言的腹中,连续捅了几刀。
周言倒在了地上,痛苦的捂着伤口,血流了一地。
慕青呆呆的握着刀,眼睁睁的看着周言因为失血过多而失去了知觉,她蹲下抱着头痛哭,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居然发生了这么多的变故。
慕青在丝丝的家里呆坐了整整一天,没有得到救助的周言渐渐失去了生机,身体一点一点的冰凉了。
天色将黑的时候,丝丝回来了,她进门之后先是亲昵的喊着周言的名字,在没有得到回答后,她疑惑的进了卧室,开了灯,眼前的情景让她差点晕倒过去。
周言僵硬的躺在地板上,腹部的伤口流了一地的血,血早已凝固发黑,周言也早就死了。
报警报警!
丝丝跌跌撞撞的转身,却迎头被一个硬物击中了,温暖的血从她的头顶流了下来,她的身体软绵绵的倒下了。
慕青镇定的把丝丝也拖进卧室里,小心翼翼的在所有自己接触过的地方都擦拭了一遍,尤其是她攻击周言和丝丝的刀和锤子。
做完这所有的一切后,慕青喘着气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着以后怎么办。
叮铃铃。
丝丝客厅的电话响了,慕青惊得一跳,电话依旧固执的响着,慕青犹豫着接通了电话。
“丝丝,你今晚来陪陪我好不好?我老公不在家,我一个人待在这么大一间屋子里有点害怕。”
话筒里传来的,是自己的声音。
慕青猛地挂了电话,跌坐在沙发上。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慕青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她杀了人,可是家中的那个“慕青”没有杀人。
慕青冷静的站起来,走出了丝丝的家,搭车回了自己的住处,下了车,她站在楼后路灯下,死死的盯着自己家的窗口。
没过多久,她看到自己卧室的灯光果然亮了,有个人影在窗帘上晃动,又过了一会儿,那个人影走到窗前来关窗。
慕青看到那个“慕青”朝着路灯下的自己看了看,很快的就关了窗,关了大灯,开了一盏小台灯。
慕青脸色阴狠的上了楼,在楼道里关了自家的电闸,然后掏出钥匙,轻轻的拧动门锁打开了门。
就在这时,客厅的钟敲响了午夜的钟声,慕青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惊的不敢动了。
不能再犹豫了,她是慕青,只要消灭了房间里的那个“慕青”,她就是唯一的一个慕青,而且是个没有杀人的慕青。
想到这点,慕青狠下心走了进去,摸索到自己的卧室前,卧室的门是开着的,慕青小心的朝着床走去。
“哗啦”一声,厨房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
慕青陡然一惊,不可以!不可以跳下去!
慕青快步朝厨房跑去,大吼一声,“不!”
与此同时,她听到了有东西坠落窗外的声音。
【二十四】《衣服》
他将衣服一件一件仔细的放在洗衣机里。
放水、洗涤、排水、烘干,柔软的衣服在洗衣机里变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午后的阳光温暖得让人不想动弹,他在藤椅上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家的衣柜,那里面藏着他最心爱的一套衣服。
他从来不忍心去洗那件衣服,唯恐伤了它分毫。
关闭窗帘,打开室内的灯,他郑重的走向衣柜,仿佛是要去与恋人会面一般。
“吱嘎”一声,柜门开了,露出了那件衣服。
手指摸上去是柔软的触感,如同人的肌肤一般,他贪恋的吻上帽子,那上面垂着长而直的黑亮长发,还有一张面孔。
面孔,是她的。
她,曾是她最心爱的妻子,直到她爱上别人,和他提出离婚。
他将嘴唇覆在她的嘴唇上,自言自语:“你是我的衣服,永远都是我的衣服,谁也不能将你带走。”
【二十五】《幻》
村外的空地处驻扎了一个巡回表演的马戏团,每到夜晚的时候,里面灯火通明,表演着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杂技,吸引了临近好几个村落的人去看。
绮菱也很想去看,可是她去不了,她的手腕和脚腕上都死死的拴着长长的铁链,铁链的末端是个上千斤的大铁球,绮菱能活动的范围只在床边巴掌大的地方,她出不了门,她的公公婆婆和丈夫都不会让她出去的。
听人说,今晚马戏团里会有更精彩的表演,绮菱的丈夫他们天一黑就出去了,照常把绮菱一个锁在了屋里。
绮菱缩在床边,乱发下苍白的脸上挂满了泪珠。
她曾经是江南镇上一个书香门第家的女儿,和家人外出游玩时在渡口和家人走散了,辗转流离几天,阴差阳错的被人贩子卖到了穷乡僻壤的乡下给人做媳妇。
在这里,花钱从外面买媳妇是很平常的事情,绮菱最初的几次逃跑都被村里的人发现追了回来,然后就是恶毒的毒打,她那个所谓的丈夫是个十足的莽汉,每晚在床榻上,他都要在绮菱身上暴虐的发泄之后才倒在一旁睡去。
绮菱觉得,自己真的还不如死了的好。
初五的日子,外面的夜空上却仿佛挂着一颗灯笼般的明月。
绮菱忽然看到窗外有人影鬼鬼祟祟的晃动着,她心里一惊,映在窗户上的影子脑袋奇形怪状,还有四只爪子一样的东西从头上垂下来。
绮菱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窗外的怪物似乎是听到了里面的声音,扒开纸糊的窗户往里面看去。
一张涂得白白的脸出现在了窗口,他的鼻子上带着一个红色的圆球,嘴唇用红色的油彩勾成向上的微笑,头上带着一顶垂着四个分支的奇怪帽子。
是个马戏团里的小丑!绮菱曾经看过马戏团表演,她知道马戏团里有这种脸上涂上油彩的小丑。
“救我,救我,别走……”绮菱站起身来呼救,这是个机会!逃走的机会!
小丑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瞪着绮菱,似乎是在琢磨她的意思,半晌后,小丑折断窗户上的木条,爬了进来,他用力握住锁住绮菱的链条,生生的把链条扯断了,然后拉着绮菱朝着村外跑去。
绮菱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她兴奋的整个人都好像处在幻觉里一样,小丑带着她到了马戏团后台的帐篷里,悄悄把她藏了起来。
马戏团第二天就离开了这个村子,绮菱藏在马戏团的箱子里,也离开了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绮菱的箱子被人打开了,那人见自己的箱子里藏着一个大活人,吓了一大跳,绮菱恳求他不要丢下自己,她愿意在马戏团里做工。
马戏团的人留下了绮菱,让她做些清洗收拾的杂活,也学一点儿简单的戏法,绮菱很感激,奇怪的是,她却没有在马戏团里见到那个救了她的小丑,她问别的人,所有人都摇头说马戏团里从来没有过小丑演员。
绮菱迷惑了,可是她还是很高兴,后来马戏团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几乎挣不到什么钱,团长只好解散了马戏团,所有人都带着分好的东西离开了,最后只剩下团长和绮菱,团长让绮菱在剩下的东西里随便拿,绮菱没有什么太想要的,只要了自己平日里表演变东西的匣子。
绮菱带着这个带暗格的匣子离开了,她开始走向了回家的路。
在回家的马车上,绮菱好奇的拆开了匣子,想看看里面的构造,却在暗格中看到了一个雕刻在木板上的小丑,和救她的那个小丑,长得一模一样。
☆、第八章
【二十六】《租房》
“这间房子很不错的,三家合租,在一楼,出入方便,价格也便宜,有衣柜、电脑桌,一个月才一千,冰箱、洗衣机、厨房公用,怎么样?”
做中介的年轻男人很诚恳的样子,苏雨染在这间屋子里来回看了几遍,还不错,正好是朝南的大窗户,空间也不算小,她向来是个嫌麻烦的人,不喜欢来回折腾货比三家,又是昨天才匆匆来到这个城市的,只想快点找个安稳的落脚地,实在不想再多跑几家。
有句古话不是说选的不如撞的好嘛,既然第一个租房电话找到了这里来,那就在这里住下好了。
当下,苏雨染就跟着中介去签了合同,租了一年。
再次回到这个暂时属于她的小房间以后,苏雨染倒头就在床上睡着了,两天三夜的火车,坐的她浑身的骨头都酸疼了。
醒来的时候,窗外已是黑漆漆的一片,拿出手机一看,居然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门缝里有光透了进来,隐隐约约能听到厨房炒菜的声音,还有油烟味飘进来,想来大概是这间屋子别的租户回来了吧。
香味勾引的苏雨染肚子都在咕咕作响了,她懒得再出去买东西,索性从行李中拿出没有吃完的面包啃了起来,勉强填饱肚子之后,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就直接又睡了。
几日后,苏雨染应聘到了她心仪的一家公司,在此安定了下来。
公司的工作很繁忙,她又是个新人,更是忙得脚不沾地,每天六点钟就出门挤公交、挤地铁,晚上基本都是在九点之后才回来。
大概是工作时间错位的原因,她跟同屋的租户们很少有碰面的机会,晚上回来之后洗漱完毕就回屋睡觉了,不再出门,只是偶尔能听到有人在厨房做饭、说话的声音。
这样过了两个多月,苏雨染的工作压力渐渐大了起来,偶尔精神不济做错了事还会挨老板的训,这让她的心情很是糟糕。
恰好有两天她生病发烧,在公司挨完训后很难受的回来了,饭也没买就回屋睡了。
这座城市里,她举目无亲,出了事情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处在病中的她更是心中凄然。
昏昏沉沉的睡了不知道多久,门口忽然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苏雨染强撑着打开门,门口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扎着马尾辫,清清爽爽的很是招人喜欢。
小姑娘敲门是邀请苏雨染和他们一家一起吃饭,她说看苏雨染好像是生病的样子,饭也没吃,他们恰好也是刚刚回来做好了饭,正好可以叫上她。
小姑娘的爸爸妈妈已经在客厅摆好了桌椅,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坐在桌子前偷偷的捏菜吃,见苏雨染在看他,闪着一双清澈的眼睛冲她眨了几下,小姑娘的奶奶很热情的拉苏雨染坐在她旁边。
饭菜很香,小姑娘一家对苏雨染不停地嘘寒问暖很是关心,很久没有感受到家庭温暖的她眼睛都有些模糊了。
这一夜,苏雨染睡得很香甜。
之后,小姑娘一家经常邀请苏雨染和他们一起用晚饭,只是他们的晚饭都做的很晚,这让苏雨染很是纳闷,但是他们一家如此好心,她和他们相处的又如此融洽,索性不再想那些问题。
一天晚上,他们做饭缺了盐,苏雨染自告奋勇的出去替他们买。
到了小区的超市,老板很自来熟的问她,“你是新来的吧,看着眼生,住在多少号楼?”
苏雨染照实把自己住的地方说了出来,老板给苏雨染递东西的手莫名其妙的收了回去,脸色也暗了下来,“你怎么住在那里?”
苏雨染很奇怪,“那里有什么不能住的。”
老板踌躇了几次说道,“我跟你说,你别害怕,那屋子不吉利。”
苏雨染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一年前,那家屋子遭抢劫,住在那里的老太太和她儿子儿媳,还有孙子孙女全都死在了那里,从那以后,那屋子就没人住过,怎么租给你了?”老板摇着头,劝道,“小姑娘,能搬走就赶紧搬走吧。”
苏雨染在外面徘徊了许久,才拿着盐魂不附体的回去了,当她战战兢兢的走向厨房时,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
整个屋里似乎根本就没有一个人存在过。
这天夜里,苏雨染做了一个噩梦,梦到她正在和那家人吃饭,他们每个人忽然浑身鲜血,样子极为的阴森可怖。
苏雨染大叫着从梦中惊醒时,窗外已是大亮,她兢兢战战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小心的试着拉下别的房门,竟然都是反锁的,里面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想到昨晚超市老板的话,苏雨染觉得自己浑身都冰凉的有些发麻了。
搬家……必须要搬家……
苏雨染一刻也不敢再停留,给中介打了一个退房电话就匆匆的收拾东西离开了,退钱是不可能了,苏雨染此时也顾不得那些钱了,只想着赶快离开。
夜里凌晨一点,小超市里,哼着歌儿玩手机的老板得意的发了一条短信。
“又吓跑了一个吧,现在的人就是胆小,两句话就吓跑了,房子又可以再租了,别忘了我的酬劳。”
等到那边的回复后,老板满意的起身关门,现在都已经是夜里一点多了,不会再有人来了。
玻璃门一锁,老板正打算进里屋睡觉,猛地“啪”的一声,所有的灯都灭了。
昏暗的应急灯还亮着,几个鲜血淋漓的模糊身影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缓缓的朝着门口的老板飘去。
他们中有一个老太太、一个小男孩、一个少女,还有一对夫妇。
【二十七】《水月镜花》
“卖花了,卖花了,好闻的花,好看的花……”
眼睛半瞎的王婆婆胳膊肘挂着一篮鲜花,摸索着在一条荒芜的小巷里叫卖着,她的眼睛不好,走了半晌,也没有发现自己走的这条街道里都是些破败的房屋。
地上的青石板早已被厚厚的青苔覆盖,墙角处有不知名的野花和野草生长的朝气蓬勃,王婆婆脚下一个踉跄,惊呼着险些摔倒在了地上。
一双手把她扶住了,关心道,“阿婆,小心点儿,这里路不好走。”
王婆婆朦朦胧胧看到是一个翠衣的小姑娘,她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连声谢道,“谢谢,谢谢……”
小姑娘扶着王婆婆出了这条小巷,见她篮里鲜花甜美,脆声道,“阿婆,你的花多少钱?这一篮我要了。”
小姑娘说着,塞了几块碎银子到王婆婆手里,王婆婆慌忙道,“只要十文钱就可以了,我没有这么多的零钱找……“
小姑娘接过花篮,一转身就不见了。王婆婆还在紧张的推脱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身边早已没有了人影。
隔了几条街正在馄饨摊前吃饭的段小邪摸出自己的钱袋正打算付钱,却发现自己塞满银子的钱袋已经空空了,里面的一张白符已经变成灰烬了。
段小邪皱皱眉头,心道:“还真是自己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早不被窃晚不被窃,偏偏这个时候被窃了,要抓的目标还没开始抓呢,先就被它给害了。”
这里人生地不熟,老板定是不会给赊账的,段小邪只得趁着老板不注意,用了一个隐身咒消失了。
几日后,段小邪搬进了一条荒芜小巷里的一座废宅里,他住进去后,每天耐心的在里面扫扫地、擦擦门窗桌椅、锄锄院子里杂乱的野草,无所事事又正儿八经的,仿佛是把这里当成了要长期居住的地方。
一连收拾了半个月,整个庭院看起来才不那么荒凉了,唯一还显得碍眼的就是后院中那个长满水草的池塘。
段小邪准备了一件陈旧的衣服,下了池塘中把那些水草一根根的拔了,拔到水池中央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被水草叶遮住的花篮子,篮子中的鲜花早已枯萎成了干花。
段小邪把花篮子放在了池塘岸边,继续清理池塘。
当天晚上,段小邪从水井里提出一整桶冰凉的井水,把花篮里的干花瓣泡了进去,月光照在庭院里,段小邪也不点蜡烛,就提着水桶坐在台阶上看着水里的干花瓣。
月亮在天空中移动,水桶里冒出了一枝又一枝的鲜花,没过一会儿,整个水桶上就被团团锦花包裹住了。
段小邪在花团旁渐渐的有些困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一个好奇的声音扰醒了段小邪。
段小邪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站着一个身着翠衣的少女,那个少女正好奇又惊喜的看着从水里生长出来的花。
段小邪没理她,也没问她为什么半夜三更的出现在他的院子里,他找来先前的花篮,把鲜花从水桶里一枝一枝的挪到了花篮里,递到少女的面前。
少女惊讶的捧着一篮子花,指着自己道,“送给我的?”
段小邪点点头。
少女开心的举着花篮在庭院里转着圈,她转累了、笑累了,这才又回到段小邪身边,说道,“我叫云萝,你叫什么名字?”
段小邪张了张嘴,似乎是在犹豫着什么。
云萝小心的问道:“你是个哑巴?”
段小邪摇摇头,说道:“段小邪。”
云萝笑嘻嘻的提着一篮子的鲜花离开了庭院,消失在了后门的地方。
段小邪在宅院里又住了些日子,云萝隔三岔五的跑来找他,两人见面的次数多了,就渐渐的熟悉了,云萝发现,段小邪能做到许多莫名其妙的事情,例如那晚的水生花,他还会枯木生枝叶,这些几乎都是能起死回生的妙术,云萝对这些术法,着迷的不得了。
云萝每天找来各种各样的枯枝残花回来,让段小邪来表演她最喜欢的术法,日子久了,庭院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繁茂的鲜花,明明是深秋时节,这庭院里,却像是春日一般百花盛开。
云萝最喜欢的就是在花团中的秋千架上荡秋千,她的翠色裙带,在花团后面仿佛是一抹飘动的绿纱布,只是那纱布中,包裹着的是一具森森白骨。
段小邪半坐在庭院中的台阶上,默不作声的喝着茶,看一架白骨在花中嬉戏。
今晚的月分外的圆,云萝照常坐在秋千上一晃一晃的,偶然抬眼,发现段小邪在不远处面色古怪的看着自己。
她想下秋千去关心下这个还算是朋友的人,却发现自己已经下不去了。
藤蔓秋千伸出无数根触手缠住了她,眼前的鲜花被风吹起,翻滚如浪。
几个人怒喝着从庭院角落里窜了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熊熊燃烧的火把,他们本想直冲向秋千,却被眼前的情景骇的倒退回了段小邪身旁。
空荡荡的庭院里,一具着绿衣的骷髅在离地一尺的地方挣扎不休,这景象,实在在诡异了。
段小邪没有半点犹豫的吩咐几个人,“烧了它。”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我,最终还是大着胆子把火把扔在了骷髅身上。
火焰纷飞中,云萝空荡荡的眼眶无声的注视着空荡荡的庭院,哪有什么花团锦簇,哪有什么藤蔓秋千,根本什么都没有,水生花、木生叶,都只不过是些虚幻的水月镜花。
枯骨成灰、绿衣成烟,一转眼的功夫,庭院里安静的仿佛什么都没有了。
几个扔火把的人感激的对着段小邪说道:“多谢段法师了,杀了这骷髅精,我们老爷丢的那些银两也就能找回来了……”
段小邪看也不看他们道:“我当初和你们老爷说好的是把偷银两的精怪找出来,没说把丢的银两找回去。”
几个人面面相觑,小心道,“我们回去跟老爷不好交代。”
段小邪道:“你们跟他说,当初他是怎么从哪里得到那些银两的,现在那些银两就回哪去了。”
几个人犹犹豫豫的退了出去,回到了杜府,把段小邪的话转述给了杜老爷。
杜老爷听完,面如金纸,挥手让他们全退下去,自此再也不提丢失银两的事情。
路是阴惨惨,两边长满了血红的花,云萝缓缓的在路上走着,尽头处,有一个手里端着汤的老婆婆在等着她。
世事纷飞,云萝想起了几十年前自己还是云家小姐的时候,她是自幼被父母娇生惯养长大的,日子对于她来说似乎永远是甜如蜜的,直到她的父母因病骤然去世,她家中的管家杜瑜将所有的财产席卷而逃。
只是在一夜之间,她就失去了双亲、失去了财产,渐渐的家中的仆人都散尽了,有好心的给她留了些银子,可惜日久天长,到最后,没有任何生存能力的她在自家庭院里生生的被饿死了。
“云萝。”
听到身后的声音,云萝回首,她的脸,不再是枯骨,而是一张平常至极毫无特色的面孔。
段小邪对她伸出了手,“回来吧。”
杜府中,杜老爷今晚睡得十分不安稳,不安稳的源头就在于那几个手下带回来的那句话。
几十年前,作为云家管家的他,在主人病故后一时贪财卷走了云家所有的财产,自此之后远走他乡,直到数月前他听闻云家小姐早就已经死了,这才回了此地。
偶尔想起云家那个呆呆笨笨又相貌平庸的云萝小姐,杜老爷也会有那么一丝不安,说到底,也是间接被自己害死的。可是转瞬间,那点儿不安就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一个既不聪明又不漂亮的女孩,就算他不夺走她的财产,迟早有一天也会被别人抢走的。
未曾料到的是,自从回到此地后,他的银两经常无缘无故的失踪,一点儿入窃的痕迹都没有,眼见着家财已经无缘无故的失踪了大半,他也开始着急了,甚至找了一个姓段的术士来寻找自己失踪的银子。
那个段术士只拿了他的一袋碎银子,下了符咒,说是只要再有银两丢失,只会丢失他手中的那一袋,别的银子都会安然无恙,他会在那袋银子失踪的时候,循着踪迹找到是谁做的。
杜老爷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刚刚,他手下的人回来告诉他,段术士烧死了一具穿着翠色衣裙的骷髅,还带来一句银两回了本该属于它的人那里。
这让他怎么也不敢睡了,他记得年轻时那个貌不惊人的云家小姐,最喜欢穿的就是翠色的衣服。
也许,明天去给云萝稍些纸钱、送些贡品的,就会好了吧。
杜老爷闭着眼睛安慰着自己。
再睁开眼睛时,眼前站着年轻时的云萝,仍是翠色衣裙,脸上的笑,却不复是年轻时略显憨傻的呆笑,而是刻骨恨意的冷笑。
杜老爷恐惧的钻到了被子下。
第二天,杜家的丫鬟进来伺候杜老爷的时候,却发现她们的杜老爷正在镜前如同一个女人般描眉梳发,他的身上,穿着一件不知哪里来的翠色衣衫,他的声音,似乎是故意捏着嗓子说的一样,尖尖细细、阴阳怪气。
丫鬟们不敢多问,杜老爷平时专横跋扈,或许他只是心血来潮了想扮女人吧。
在她们低下头为杜老爷端上丰盛异常的早膳时,她们没有注意到,杜老爷的脸上,露出了非常温柔的笑容,就像云萝一样。
☆、第九章
【二十八】《等》
“拨浪鼓,咚咚咚。
小木马,哒哒哒。
青梅前,扮家家,她梳鬟、我挽发。
泥石子,为聘礼,叶红花,似霞帔,柳枝藤,做凤冠。
小娘子,入我屋,生生世,不分离。”
天渐渐黑了,水彤仍旧坐在村口的大石块上,目光灼灼的望着进村的小路,她怀里三岁的儿子已经睡着了,可水彤还在小声的唱着童谣,或许她唱童谣并不是为了哄儿子睡觉,而是为了安慰自己。
放羊归来的小羊倌经过水彤身旁时,略停了下脚步,“林嫂子,还在等林大哥啊,天都快黑了,这里到了晚上有野狼,不安全,先回去吧,明天再来吧。我爷爷说了,仗已经打完了,去打仗的人过几天就会回来了。”
水彤摇摇头,说道:“我再等会儿。”
小羊倌赶着羊群离开了,水彤抱着儿子一动不动的坐着,偶尔的,睡梦中的儿子会发出轻轻的呓语声,听着像是喊爹的声音。
月亮从树林间升起了,照得入村的小路分外的明亮,水彤揉揉发酸的眼睛,模模糊糊看到远处有个小黑点正在朝着自己走来。
会是林笙吗?会是林笙吗?
水彤猛地站了起来,激动的朝着那个人影跑过去,没等跑到那人面前,那人就喊出了她的名字。
“水彤!”
水彤停下脚步,借着月光细看眼前的人,果真是林笙!他还穿着临走时她亲手缝制的棉衣,一走两年,他的样子一点儿都没有变。
水彤高兴的加快脚步跑过去,不料脚下一个踉跄,她的身体一晃,梦就醒了。
眼前还是空荡荡的小路,原来方才只是做了一个梦。
水彤失望的抱着儿子站起来往回走,到了家后,她忽然发现儿子的呼吸急促的有些异常,急急的点亮油灯一看,儿子的小脸红的仿佛要滴血了一样,用手摸摸,滚烫滚烫的吓人。
看样子是在村口吹凉风太久了,着凉发烧了,水彤的村里没有郎中,这里穷乡僻壤的,七八个村子才有一个郎中,想也不想的,水彤就抱着儿子走路去了距离这里三个村的郎中家里。
到了之后郎中却外出出诊了,不在家,水彤着急火燎的等到天亮也没等到郎中,郎中的家人说他们也不知道郎中什么时候回来,估计得等个三五天的。
水彤失望的带着儿子回家了,她想来想去觉得只能带儿子去镇上了,可是去镇上就算是赶车去至少也需要一天一夜,村里的男人几乎都去打仗了,剩下了的都是孤寡妇孺,谁能赶车送她去镇上呢?
最后,还是叔伯家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头赶着驴子将水彤和她儿子送去了镇上。
发烧不算什么大病,可是对于一个三岁的小孩来说,烧了将近两天就不是小事了。
病好后,水彤的儿子脑子似乎也烧坏了,以前还会说话叫娘,现在就只会傻呆呆的看着人,发出一些含义不明的声音。
水彤后悔的要命,倘若不是她心急等林笙回来,也不会把儿子弄生病了。
几日后,林笙回来了,不是走回来的,是被人送回来的,他的两条腿在战场上被人砍断了,命救回来了,可是腿没了。
无论怎么样,至少回来了,水彤抱着痴痴傻傻的儿子安慰自己。
一年、两年、三年……水彤衰老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她的一年似乎像是别人过了十年,明明还不到三十岁的她,头发却开始渐渐花白了,原本红润的脸色也悄悄的变得枯黄了。
一个漆黑的夜里,水彤将枕头捂上了睡梦中林笙的脸上,林笙只是微微挣扎了几下,就不再动了,旁边,是痴痴傻笑的六岁儿子。
林笙很快就被下葬了,他的棺材只需要常人的一半长,可是水彤坚持要一副正常的棺材,她是亡人的遗孀,谁也不好逆她的意思。
几年过去了,打仗的日子又开始了,村里的青壮年再次的离开了。
不知从哪一天起,水彤又坐在了村口的大石块上,念叨叨的唱着那首她和林笙从小就会的童谣,她的怀里抱着一个沉甸甸的襁褓,襁褓里塞着一个一动不动的人。
“拨浪鼓,咚咚咚。
小木马,哒哒哒。
青梅前,扮家家,她梳鬟、我挽发。
泥石子,为聘礼,叶红花,似霞帔,柳枝藤,做凤冠。
小娘子,入我屋,生生世,不分离。”
【二十九】《美容》
小美在一家美容店工作,她天生的有着一张白皙粉嫩的面孔,即使是不用任何化妆品肌肤也完美的没有任何瑕疵。
依靠着这张天生就是用来做美容广告的面孔,小美的顾客总是络绎不绝的,毕竟,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的面孔也是光洁如玉的,单就看看小美的那张面孔,再听听她口中推销的美容产品、美容项目,许多女孩都会为之动心,心甘情愿的掏出大把的钱放进美容院里。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十月一日国庆节,美容店为了招揽顾客,推出了只要拿着传单进店就能免费体验一次皮肤检查和护理的项目,不少路过的女孩都被“免费”两个字吸引进去了。
当然,等她们走出来的时候,或多或少的都掏了腰包丢在了美容店里,真正享受了免费待遇的,基本一个没有。
对于如何让这些贪小便宜进店的女孩们掏钱做美容,小美是很有一套实用的手段,只要顾客一进门,先热情四溢的招待一番,然后做个皮肤测试,指出她们的皮肤属于哪种类型,悉心的告诉她们平日里应该如何保养。
下一步就是带她们进入小隔间里,在她们的脸上有模有样的涂上一层面膜。
到这里,主要的步骤就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把她们在那里晾着,反正时间有的是,晾上一两个小时都不成问题,直到那些女孩自己主动问她们什么时候结束。
只要女孩们自己先开口了,下面就好办了,每到了这个时候,小美就开始七分诱惑三分威胁的介绍需要付钱的美容项目,于是有些女孩就这样晕乎乎的掏出了原本根本没有打算花的钱,也有些女孩横着心的不愿意掏钱,这也好办,继续晾着。
直到这些女孩实在熬不下去了,小美也开始变脸了,初进店的热情四溢就变成了阴阳怪气,基本所有的女孩在这种时候都会有点害怕了,谁也不愿意惹事端,毕竟谁让自己贪小便宜进店的呢,现在也只能掏钱认栽,尽快离开这里了。
靠着这个手段,小美赚了不少钱,可是今天有个顾客有点例外,她已经把这个顾客晾了三个小时了,可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想到这个顾客,小美还是有些惊叹的,在所有接待过的顾客里,这个自称叫阿琳的女孩是她见过的身材相貌最好的,阿琳的身材,即使比起那些超模来,也丝毫都不逊色。
晚上九点钟了,小美忙了一天也累得有些吃不消了,她今天还有约会,索性不再跟阿琳耗着了,难得大方的让她直接走了,临走前还客套的让阿琳以后多多光顾。
阿琳心满意足的答应明天带自己的姐妹来做美容,小美听了也没太放在心上,一个来贪便宜白做美容的不够,还要再带着几个,这样的顾客还是少来的好。
第二天晚上,阿琳真的又来了,而且身后还跟着三四个身材和她一样完美的女孩,小美觉得有点蹊跷,不过她很快就把这点蹊跷感抛在脑后了,来了也好,今天一起把昨天应该赚的钱赚回来。
这一次晾,还是两三个小时都没有动静,小美有点沉不住气了,这是她的美容店,店里都是她的人,无论如何,今天阿琳她们几个不掏钱做美容项目就别打算出门。
抱着这个信念,小美一脸阴沉的打开了阿琳隔间的门,进去一看,小美险些吓得晕倒,方才还在好好躺着的阿琳不见了,隔间里只有一个脸上敷着面膜的塑料人体模型。
小美腿一软,正打算喊人,就听到塑料人体模型说道:“小美,真是感谢你啊,我和姐妹们每天站在服装店橱窗里展示新款衣服,风吹日晒的皮肤都开裂了,老板都想再换一批新模型把我们扔掉了,还是你的美容项目好,下次我再多带些姐妹们来……”
【三十】《红豆》
“小布子,你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披头散发的宫装少女红豆脸色惨白的拽着一个太监的衣角,嘶哑着嗓子哀求着:“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小布子,你救我……你救我……”
小布子半侧着身子转过脸去,不忍心看跪伏在自己脚边的少女。
就在几个月前,红豆还是个明艳动人、摇舟晚唱的渔家女,可现在……唉……
自古帝王好美色,每代的君王都是如此,他们年年岁岁不断地往自己后宫里添置新鲜的少女,这里面有花鸟使为他们在本国境内寻访征收而来的,也有弱小邻国进贡而来的,甚至还有从战败敌国掳掠而来的。
从来君王多寡情,拘得少女尽白头。
深宫如牢笼,不知有多少少女的青春在这里悄悄的消逝了。
“小布子,小布子,你说话啊,你救救我吧,救救我,我知道你还喜欢着我……”红豆紧紧抱着小太监的腿,泪痕满面的脸颊埋在他的衣料里,声音呜咽的几乎听不清,“我不想死,不想死,你救救我吧……”
小布子听的心里阵阵发痛,他不是不想救红豆,而是无能为力。
红豆是一个妃子身边的侍女,那个妃子曾经得过皇上的一段宠爱,后来就和别的妃子一样被皇上淡忘了,受到冷落的妃子把怒火指向了刚进宫没多久的红豆身上,一口咬定是因为她来了,所以皇上才不来了。
红豆委屈的辩解了几句,就被恼羞成怒的妃子甩了几个耳光,更不凑巧的是,妃子手腕上御赐的镯子也甩了出去,砸在柱子上碎了一地。
红豆的祸事就这样惹下来了,损坏御赐之物,死罪。
尽管那镯子是从妃子手腕上飞出去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妃子是妃子,红豆是宫女。
小布子和红豆是同乡,红豆进宫做了宫女,小布子进宫做了小太监。
小布子听说红豆要被处死了,费尽周折才央求到了见红豆最后一面的机会,濒死的红豆如同溺水的人一样把小布子当做救命的稻草,可惜,稻草始终是稻草,它救不了人,只能徒增无望的希望。
红豆到底还是死了。
伤心的小布子倾尽了自己所有的银子做人情,换得了红豆的骨灰,没让它撒进后院的枯井里。
当初进宫,红豆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得到皇帝的垂青,小布子是为了红豆,他从小就喜欢红豆,只是没想到,麻雀变凤凰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红豆的命就这么轻飘飘的没了。
偌大的皇宫里,除了他,没有人再记得有个叫红豆的小宫女曾经存在过。
红豆死后,小布子渐渐的消沉了,管教他的老太监随口扯了一句从外面听来的话安慰他,一个人真正死去的时候是所有人都忘记他的时候,只要还有人记得他,那这个人就不算死了。
小布子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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