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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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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为知己 作者:云上君子

    第9节

    他低头等待着齐牧大发雷霆的训斥,毕竟一来齐牧治军严格,上下皆知,二来当前军粮不足,浪费粮食岂止是大罪,死罪都有可能,三来,这些天形势不容乐观,刚才一瞥间,他瞧着齐牧的脸色阴沉得跟发丧似的,能不怕得抖如筛糠么?

    他等着等着,一双沉稳有力的手扶在了他肩膀,继而听到了齐牧的声音,“起来。”

    小兵疑惑而又小心地抬起头来,看到齐牧近在咫尺的脸,依旧与刚才一样的神色,不……有点变化,似乎更缓和些了?小兵呆愣愣地站起,齐牧端详了他半晌,又环视一圈远远近近的人,长长叹息一声,道,“我真愿半月之内击破叶昭那厮狗贼,便无需令你们再这般劳碌奔波了。”

    待那小兵回过神来,齐牧已经走远了。

    齐牧心不在焉地走了一圈,回到营帐,殷子夜已喝过药,沉沉地缩在被褥之中。齐牧轻声唤他,没有回应。

    齐牧很无力,也很无奈。如何是好?殷子夜已经无法告诉他,也没人有让他满意的答案。思前虑后,齐牧想到了他的得力臂膀,殷子夜的一生挚友,留守在盈州城的沈闻若。

    齐牧提笔疾书,一封急信打到了盈州城。信中,齐牧的意思很明确:他欲退兵。

    退兵,不意味着他要放弃。他想退守盈州城,给自己多留些空间,多留些余地。

    沈闻若的回信很快送入营中,出乎齐牧的意料,沈闻若意见十分坚决,且与齐牧恰恰相反:无论如何不能退,一定要坚守到最后,一旦退兵,所有的空间,所有的余地,都会灰飞烟灭,一旦退兵,就相当于彻底的放弃,不会再有重来的机会。

    沈闻若举出了秦末汉初项羽刘邦之战的例子。当年项羽、刘邦在荥阳、成皋对战,谁都不肯先退一步,因为谁先退却,谁就会锐消势屈。如今,齐牧以弱敌强,以一当十,扼守要地,阻滞叶昭,已将近半年,局势十分明朗,正是决定天下大势的关键所在,早就无半点齐牧所谓回旋的余地。沈闻若言辞恳切地劝说齐牧,希望他能够咬紧牙关,坚持到底,切勿坐失良机。

    看完沈闻若的书信,齐牧出了半日的神。直至殷子夜微微翻身,齐牧忙凑到跟前,低头查看。殷子夜仍昏睡着,经军医调养,高烧好歹暂且退了,只他体质不比常人,一次寻常的风寒,殷子夜也要费好些时日才能痊愈。

    守,还是不守?这是个问题。

    尽管决策艰难,齐牧亦非一个迟疑不决的人。当他只有一条路可走的时候,他恰恰会变得无比坚决。

    齐牧决定,守。继续守,守到底。

    既然如此,齐牧便不再是消极地对峙了,而是积极备战,一方面加强防守,命后勤部队采取十路纵队为一部,缩短运输部队之间的间隔距离,且采用两列阵的阵型,预防叶军偷袭,另一方面,则积极主动地寻求机会,击败叶昭。

    十月,天气更为严寒。殷子夜的病情反反复复,时好时坏,也是萦绕齐牧心头挥之不去的一件烦心事。和叶昭的拉锯战似乎还是没有什么突破口,便在此时,一个人来到了齐牧的营中。而就是这个人,成为了这场长达一年多的重大战役的关键转折点。

    这个人便是叶昭麾下的徐武。沈闻若一语成谶,他预计贪得无厌的徐武会因为触犯规条而不为庞申、纪峰所容,徐武果真便遇到了这档子事,纪峰不留情面地将他家人捉拿下狱,徐武一怒之下,前来投降齐牧。

    在此敏感的时机,投降真的是一件很微妙的事,对双方都有风险。于徐武,万一齐牧不相信他,认为他是诈降,而拘留甚至杀了他呢?于齐牧,万一徐武确乃诈降,在战略上误导他,因而中了叶昭的计谋,导致兵败呢?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是否诈降这件事上。

    然而,说起来,徐武其实是齐牧的旧识。早在年轻时候,他们便相识了。徐武师从名门,却无甚大家之风范与气度。从沈闻若判断他贪婪成性,便不难想见。总而言之,齐牧对他好感不深。

    徐武或许也明白这些,为表诚意,更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他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那就是叶昭的运粮路线与粮仓位置所在。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对打仗来说,粮草乃重中之重,徐武所言若为真话,齐牧可就掌控了叶昭的致命信息了!

    那么,信还是不信呢?

    齐牧考量的时候,沈甘智又出主意了。

    沈甘智的意见简洁明了,就是信。因为徐武投降齐牧这件事,有根有据,合情合理,还被沈闻若预测过,有什么可犹豫的呢?相反,齐牧应当果断出击,抓住这个千年一遇的胜机,奠定胜局。

    等沈甘智也退了出去,营帐里只剩两人时,一道微弱的声音响起,“侯爷。”

    “……子夜?”齐牧既惊又喜,急急去到他身旁,搂着他的背将他扶起,让他倚在自己身上。

    殷子夜的精神好了些许,至少意识清醒了。他抬头看向齐牧,无甚血色的双唇轻轻张合,“侯爷,徐武之计,可取。”

    ☆、坚守阵营

    “你……听到了?”齐牧有点意外。

    殷子夜努力地点了点头,“沈甘智所言极是,这个机会,可能是侯爷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侯爷决不可错过。而且,要快,否则等徐武投奔侯爷的消息传回叶营,一切就都晚了。”

    齐牧豁然开朗,一拍大腿,说干就干。

    话虽如此说,风险依然不小,不管怎样,叶昭的兵就是比他多,这一点改变不了。齐牧思量一番,留下何炎、沈甘智他们在营垒守着,自己亲自领兵行动。齐牧估计,他此去偷袭叶昭的粮仓,叶昭大体就两个反应,要么全力回援粮仓,和他拼命,要么围魏救赵,趁他不在,转而攻他大营,一旦大营被攻下,齐牧这边也会损失惨重,届时鹿死谁手或还未可知。

    所以,最终战果如何,还是未知数。“兄弟,”齐牧一手拍着何炎的肩膀,另一手向他伸出,“这里就交给你了。”

    齐牧没有称他副将,而是叫他兄弟,恳切的目光与言辞不由唤起了何炎对当年那些意气风发的年少时光的回忆。对他来说,天下也好,名利也罢,都不如一个义字来得刻骨铭心,热血沸腾。何炎重重地握住他的手,两人紧紧攒着,“季真,你放一百个心,只要我何炎在,这大营就在,哪怕我何炎倒下,这大营也还得在!”

    齐牧,字季真。齐牧现今位高权重,极少有人会直呼他名字。能叫他季真的,多半只有一些年少相交至今的老朋友了。而这样的朋友,随着连年征战,也越来越少。每剩一个,都值得倍加珍惜。

    “好。”齐牧点了点头,又看了看营帐,门帘遮掩着,那里面,正躺着一个他此刻最放心不下的人。

    “等我回来。”齐牧说完这句话,转身拉马,准备出发。

    等我回来。对这座大营说,对何炎说,对所有的士卒说。

    也是,对你说。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齐牧打算借助夜色的掩护,走小道去偷袭叶昭位于吴井的粮仓。于是,齐牧亲率五千步骑,打上了叶军的旗号,人衔枚,马缚口,各自背上一束柴草,暗夜之中全速疾行,直奔吴井。

    齐牧的军队一攻到吴井,叶昭那边的反应也不慢,马上下令主力大军对齐营发起正面强攻,另一边则派轻骑部队以最快速度救援吴井。霎时,一直呈胶着状态的双方忽地两边同时开打。这头,何炎指挥众将士戮力抵挡,誓死不让,那头,齐军急攻吴井,与驻守吴井的叶营将领于穹展开了激烈的厮杀。

    令叶昭恼恨的是,即便齐牧领着五千兵力离开了大营,齐营这边竟还是牢不可破,面对他们不顾一切的强攻,齐军也以一种义无反顾的状态去抗争。攻营战一时半会儿分不出胜负,就只能等待吴井的消息了。

    吴井原本有于穹把守,叶昭又遣了最身轻如燕的骑兵去救援,叶昭有信心,齐牧的奸计应不至于得逞,待叶昭的后援一到,齐牧就将反被前后包夹,在劫难逃。待齐牧被擒,或战败而逃,战况一传到齐营之中,齐军必定军心大动,士气剧跌,趁那时候一举攻下,简直易如反掌,胜利如探囊取物。

    这个道理,叶昭懂,齐牧也懂。在漆黑的冷风之中翻身上马,拉起缰绳,带着一帮出生入死的兄弟出发的那一刻起,齐牧就明白,他这一仗,只许赢,不许输。

    这一年,齐牧四十有一,已到不惑之年。人生七十古来稀,他这个年岁,说老不老,但必定远不算年轻了。回想以往,他最辉煌的时候,前呼后拥,风光无限,最落魄的时候,形单影只,狼狈逃难,最富贵的时候,锦衣玉食,一掷千金,最穷困的时候,饥寒交迫,不得不腆着脸去向从前的旧识讨点吃食。他自小顽劣,不喜读书,后来被父亲交托给满腹诗书的四叔管了几年,总算是学了些东西,却不知怎地,唯独最爱兵法。没打仗的时候,他就开始钻研兵法,还实践在小伙伴们身上,用来抢夺地盘。那时候,他还不懂战争的残酷,还不懂人性的黑暗,他还很向往战场,很向往古人那些指挥自如、用兵如神的境界。直到后来,他真的走上了征戎不断、逐鹿天下的道路。多少年来,他亲自大大小小打过不少仗。他还记得,在他二十出头,跟随当时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出战过一次后,亲眼目睹了百姓起义军与官兵互相厮杀、最后变为单方面泯灭人性的屠杀的场景,他从战场回到城里时,全身都被鲜血染红了,而那一次,他所带去的三千士卒,最后连一半都不剩。那时,他在想,他以后再也不想打仗了,他再也不想钻研兵法了,他再也不愿发生战争了。是的,官兵赢了,他所处的阵营胜利了,可那些被屠戮殆尽的百姓,他们就真的十恶不赦吗?他们就真的该死吗?他们何以反叛?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了啊!而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官兵,他们跟这些百姓就真的有仇吗?他们就真的喜欢杀人吗?当手中的屠刀沾上了第一抹鲜血,当战争的号角响起,当夺取他人的性命成为了理所当然甚至值得颂扬的事情,人们心中埋藏着的那头野兽,就会被完全唤醒。

    可是,你们知道你们究竟在为何而战吗?

    今日,齐牧又一次面临生死之局,像以往许许多多次一样。他不止一回与死亡擦肩而过,他不止一回被逼入绝境,他不止一回,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日的朝阳。今日,他知道他为何而战,他在不惑之年到了不惑之境,他很清楚自己的道路该如何走,他的目光,没有丝毫的迷茫。

    “兄弟们!今天攻下了吴井,我们就取得了天下!若在这里倒下,我们的家乡、我们的亲人就会全部化为乌有!今日能战到最后的,我必许他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今日若英勇牺牲的,我必保他光耀门楣、家小无忧!随我杀!”

    齐牧立于高地,红了眼地一阵大喝,话音刚落,手持宝剑,驾着盘龙宝马疾冲而出,直直杀向敌阵。身先士卒最能鼓舞士气,加上齐牧一番激励,霎时齐军杀声震天,势如洪流。

    叶昭在那边急不可耐地等着,盼来盼去,却盼来的不是捷报,而是差点让他眼前一黑的消息。

    齐牧成功攻破了吴井的粮仓,斩杀了于穹,且一把火将叶昭的辎重粮草烧了个精光!

    叶军哗地一下就炸开了。

    是啊,饭都要吃不上了,接下来的仗还怎么打啊?

    叶昭还在懵,他手下的将领反应则极为迅速,当即有两员大将选择投降齐牧,他们一起了这个头,叶军上下无不人心动摇,军心大跌,内部严重分裂,全然失去了攻打齐营的勇气与信心。齐军见状,乘热打铁、乘胜追击,主动出营猛攻,叶军哪还有抵挡之力,当即溃败得一塌糊涂。

    大势已去,无力回天,最后,叶昭只得仓皇地带着数百骑兵,狼狈之极地逃回渝州。留得青山在,却也没柴烧了。自此,叶昭一蹶不振,再没能掀起什么大风浪。

    叶齐双方为时一年多的鸣都之战,终于结束。

    此战中,叶昭出动的兵力达十万,齐牧出动的兵力约两万。

    战后,叶军的伤亡人数约九万,齐军的伤亡人数约八千。

    这是齐牧一生中最大的胜仗,是他军事成就的巅峰,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的军事才能,更被载入了史册上有名的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经典战役之一。

    鸣都之战的胜利,对齐牧意义非凡。叶昭的势力就此衰微,齐牧顺利地统一了北方领域,其统治范围大大扩展,总体来说,鸣都之战,为齐牧登上北境之王的宝座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些都是后话,当时或许大家都没想那么多,最为朴素的喜悦是,终于可以不再继续这种人间地狱般的日子了。

    终于可以回家了。

    叶昭跑了,叶昭的大营还在,齐牧正清点战场,顾决驾着马匆匆奔来,“侯爷,有发现!”

    “哦?”齐牧也一拉缰绳,调转马头随他而去。

    两人来到齐营的中军大帐前,翻身下马,顾决已经命兵卒把守于帘外,任何人不得入内。齐牧皱了皱眉,看来这不是简单的事。

    莫非传国玉玺在里面?

    关于传国玉玺的事,说来话长。当年士人、外戚与宦官在皇宫血战,导致皇帝在惊慌之下跑到了宫外,事件平息后,大家把皇帝找回去了,可竟发现混乱之中,传国玉玺不见了。堂堂森严的帝居里闹出这么大个乌龙,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后来,阴差阳错地,传国玉玺被叶臻拿到了,借此号称“玉玺在手,天下我有”,早早做起了皇帝梦。总而言之,这玉玺至今何在,还是个迷。

    ☆、识时务者为俊杰

    齐牧自然不会愚蠢地以为有了玉玺就有了天下,不过玉玺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天子都在他手里了,要把传国玉玺也弄到手,就更加堂而皇之了。

    顾决肃然地将齐牧迎入账内,齐牧环顾一圈,没看到玉玺,却一眼扫见大帐正中的几案上,整齐地叠着许多书信。

    “侯爷,就是这些。”顾决道。

    齐牧没有说话,走至跟前,随手拿起一封,抽出信纸,哗地一声抖开。

    顾决显然已大体知道这些书信会是什么内容,立在一旁并不靠近,等待齐牧的反应。

    齐牧面无表情地看完这份书信,面无表情地放下,又面无表情再拿起一份,同样利落地抖开。

    齐牧不紧不慢地一连看了好几份,始终一语不发。

    看够了,他背着手在帐中踱了几步,良久,冷笑一声。

    “识时务者为俊杰啊,好一帮俊杰!”

    原来,这些都是齐牧麾下的某些部属写给叶昭示好的信,其中既有军营中之人,也有驻守在盈州城之士。

    “侯爷,我命人将这些送回盈州城?”顾决试探着问。

    叶齐交战期间,与叶昭通信,向之表态,这已算得上赤裸裸的背叛了。

    顾决就是深知兹事体大,而且背叛、不忠是任何一个君主都绝对难以容忍的,所以他必须直接向齐牧报告此事,因为此时此刻,除了他自己,他已经无法确定谁对齐牧是始终如一地坚定立场的了。

    “顾决啊,”齐牧答非所问,“你跟在我身边这么多年了,世态炎凉,人情淡漠,咱也都见识过了吧。”

    顾决不明齐牧此言之意,只得如实答道,“是的,侯爷。”

    齐牧叹口气,又陷入了沉默。

    之前,齐牧凭着区区两万兵力,以少敌多,对抗叶昭的十万大军。各个方面,叶昭都似乎比齐牧要强大。对峙之中,齐牧的处境一天比一天艰难,一点点地陷入绝望的境地,再加上方华意欲偷袭盈州城的消息席卷而来,弄得齐营人心惶惶,惴惴不安。不确定能否见到明日的朝阳的,何止是齐牧?谁都一样啊。

    那般形势下,一封封明哲保身、另寻出路的书信恰如这冬日的雪花般簌簌地飞向叶昭大营,也许这些人万万没想到,叶昭将此等铁铮铮的证据都留在了自己的大营里,且这座大营,竟被齐牧踏了进来。

    今日,怕是有人欢呼胜利的同时,也有人冷汗直流罢。

    齐牧缓缓地摇了摇头,顾决还琢磨着他什么意思,齐牧便一挥袖,“放把火烧了。”

    “啊?”顾决讶然,“烧了?那罪证……”

    “罪证什么。”齐牧打断他,“这些人好歹没有直接投奔叶昭,只是给自己留条后路,我今天要是带着这么一堆东西回去,不是要将他们生生逼反吗?刚刚解决叶昭,又给自己捅娄子?”

    顿了顿,他又叹道,“罢了,罢了,叶昭如日中天之时,我连自己都无法保全,能怪他们什么?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徒……烧了,都烧了,一点渣滓都别留下。”

    顾决恍然大悟,当即道,“是!”

    “还有,”齐牧补充道,“将这消息跟着战报一起快马传回盈州城,使上下安心。”

    很快,齐军烧毁叶军粮仓,焚毁叶军大营,打得叶昭落荒而逃的捷报,传入了盈州城,举城喧腾。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大家都不记得,盈州城上一次出现此等境况,是什么时候了。

    总之,齐牧在打了一场历时最久、难度最大的仗后,得胜而归。

    齐牧入城后,家小都未来得及团聚,第一件事便是安置好殷子夜,并把陈大夫请来。本来,齐牧万不得已答应殷子夜让他留在军营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就有想过将陈大夫也弄过来,殷子夜死活不同意,说陈大夫这么一把年纪了,经不起这个折腾。齐牧一琢磨好像是这个道理,陈大夫可是盈州大地有名的再世华佗,是普通医师难以替代的,殷子夜往后需要他的日子还多的是,只好将就着继续征用军医。

    陈大夫这回也没说出什么太新鲜的话,脸色却不太好,多了几分凝重,在齐牧的一再追问下,他也只是说殷子夜过度疲劳,身体负担太大,接下来需长时间的一段休养。

    瞅准齐牧与陈大夫唠嗑得差不多了,顾决见缝插针地赶紧插话,“侯爷——”

    “怎么?”

    “各位夫人……候您多时了。”

    顾决话说得已算委婉,齐牧的妻妾们那边,眼神都快把他瞪出个窟窿了。

    齐牧愣了愣,“哦。”

    顾决快哭了,这哦是什么意思,爷您倒是给个准信啊?

    顾决只得硬着头皮接着问,“侯爷啥时候去见见?”

    齐牧不耐烦地摆摆手,“等会儿。”

    顾决默默地风中凌乱。

    他真的无比羡慕何炎、陆荣那些战场厮杀汉。别人都觉得他这职位好,贴身护卫齐牧,实则动刀枪的机会不多,平时就是上传下达一下,他的话很多时候简直就是齐牧的口令,权力高,面子大,至少没谁会轻易得罪他,到打仗那会儿吧,主将所处的位置一般比较安全,顾决既然要保护齐牧,当然也不能到处乱跑,所以即便想壮烈殉职也多半轮不到他。简而言之,活儿轻松,待遇不菲,更没什么生命危险,还不够好吗?

    顾决心里憋屈啊。他一身武艺、昂藏七尺的大汉,往好了说,是打杂的,往不好了说,就是个保姆,平时跑腿传信什么的就不提了,有事没事还得替齐牧照顾殷子夜啊,安抚他的老婆们啊,以及看护他的孩子们啊……顾决感到心很累。

    好在这趟齐牧没忽悠他,过了一会儿,送走了陈大夫,又与殷子夜说了些话,才起身离开,前往舒夫人的寝屋。

    齐牧前脚一走,沈闻若后脚就来了。

    实则不是巧合,而是沈闻若知道齐牧在殷子夜屋里,有意错开。对于齐牧与殷子夜的关系,沈闻若心情很复杂。此事严格说来,或无可厚非,但终究难登大雅之堂。当时,沈闻若的结亲之议被殷子夜婉拒,他未来得及旁敲侧击地对殷子夜加以劝导,叶昭便向齐牧宣战了。大敌当前,一切以国事为重。

    一别,就是一年多。沈闻若提着礼盒进门,看到靠坐在床上的殷子夜,客套都忘了,让阿罗接过礼盒后,便大步走到床边,在他身旁坐下,“子夜,你……”沈闻若一介鸿儒子弟,平日出口成章,这会儿却找不到合适的措辞,别来无恙?显然不合适,沈闻若想来想去,只得道,“你没事就好。”

    “子夜能有什么事?”殷子夜笑道。

    看着殷子夜轻松的神色,沈闻若叹息一声,“子夜,实不相瞒,愚兄早就得知子夜在军中卧病,心中忧虑,然心有余而力不足。子夜病重昏迷之时,侯爷曾写信问询于我,意欲退兵据守盈州城,愚兄极力劝阻侯爷,望侯爷坚守到底。愚兄深知,战场险象环生,条件恶劣,若子夜……若子夜有何三长两短,愚兄便是千古罪人了——”

    殷子夜一把握住他双手,“闻若兄何罪之有?若子夜当时神志尚清,必定也会力谏侯爷坚持下去,此乃关乎天下走势之关键,子夜随侯爷出征,便是要尽一个谋臣之责,而子夜失职之时,闻若兄恰做了该做的事。反过来说,若真的因子夜,而令侯爷作出错误的决定,误了上下臣民,误了中原百姓,那么子夜才是千古罪人啊!”

    沈闻若怔了怔,略带欣慰地点头,“子夜……当初向侯爷几番推荐你,实乃愚兄此生引以为傲之抉择。”

    “闻若兄言重了。谁人不晓闻若兄乃爱才之人,且胸襟广阔,绝不吝于向侯爷举荐贤良,有闻若兄此等正直之臣,乃朝廷之福。”

    确实,除了殷子夜以外,沈闻若先后为齐牧推举的人才不在少数,或是当今名士,或有不世之才,基本一一受到齐牧任用。

    沈闻若不置可否,反又说到殷子夜身上,“这次子夜助侯爷大胜而归,奠定大势,功不可没,可喜可贺。”

    “子夜出力有限,无甚大功。反倒一身顽疾,给侯爷添了不少麻烦。”

    “子夜别过谦,开战之前,正是子夜你一席话振奋了军心,之后又力主侯爷迅速前往安州平定杜灼之乱,最重要的——”沈闻若神秘一笑,“听说子夜预测方华被刺一事,当场就把大家都吓到了啊?”

    殷子夜抬眼看他,“闻若兄也认为子夜是信口雌黄?”

    “哈哈,”沈闻若笑道,“此言若出自他人之口,愚兄必不能信,但既是子夜说的,想必你有自己的道理。再说,如今叶昭已然败退,仍未有方华来袭的消息,不已经有足够的说服力了?”

    “无事便好。”殷子夜沉吟道。

    “愚兄深知子夜向来别具一格,不拘常理,凡俗之人远不能及啊。”

    ☆、难得糊涂

    这一句本是赞颂之词,可此刻殷子夜听来,却不知沈闻若是否别有一番言外之意。

    有也好,无也罢,殷子夜又能作出什么回应呢?人生在世,有时难得糊涂啊。

    沈闻若也发现了,只要一涉及这话题,不论他蕴含得多么微妙,殷子夜都无一例外地和他耍太极,以柔克刚,装聋作哑,让沈闻若完全找不到着力点,使不上劲。

    罢了,来日方长,沈闻若有的是机会。

    各方都安顿得差不多后,齐牧下令军中开设盛宴,大举庆功,犒劳将士。齐军此战死伤不算太多,但奔波劳碌了那么长时间,都不容易,总算能吃上一顿像样的了。

    一时间,酒肉飘香,歌舞升平,四处是欢声笑语,豪情壮志。宴会整整持续了三天,撑得大家三年不想再喝酒吃肉。

    此战尘埃落定个多月后,接近年关,盈州城上下才收到一个令大家后知后觉的消息——东南阳州势力的方华,不幸逝世了。

    而逝世的原因,令不少人瞠目结舌——方华原率军欲北上袭击盈州城,结果还没踏入盈州城边界,就死于刺客之手。

    齐牧麾下一阵哗然。

    此前有人讽刺殷子夜“铁嘴判命”,这下可好,实践检验真理,不是铁嘴判命是什么?

    但没人有那个心情去钦佩殷子夜运筹帷幄,料事如神。这真的太“神”了,超出了正常人可理解的范围,要不是亲身经历,说什么也不能信。

    巧合,一定是巧合。

    只能这样解释了。

    于是,绝大部分人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接受的缘由。

    对此,殷子夜一笑置之。

    既然已平安度过一劫,哪怕真的是巧合,又何妨?

    却不可否认,也无法阻挡,殷子夜声名渐大,有关他的光怪陆离、面目全非的奇闻,渐渐流传开来。

    其中,不好的比好的多。

    甚至有个这样的版本,说齐牧得了修炼成精的妖道襄助,以至于千里之外可以暗杀方华,以少打多也能大败叶昭。

    殷子夜交友甚少,沈闻若不是个八卦之人,齐牧日理万机,听不见,看不到,倒也六根清净,怡然自得。

    总算又可以过个好年。自天下大乱以来,齐牧至少一半的春节是在战场上度过的。

    大年初一,齐牧照旧一律推却了所有应酬,命人备了一桌子菜,万事俱备后,屏退一众下人,偌大的寝屋里,只剩两个身影。

    “侯爷,新年好。”殷子夜正正经经地行个礼。

    “好好好。”齐牧笑着摸出块东西,“来,给你压胜钱。”说着,将那物事放到殷子夜手中。

    殷子夜意外地细一端详,是一挂以红绳吊着钱币的腰佩,简洁朴素,钱币正面刻着“福寿康宁”,背面则雕有龙凤图案,这种装饰物一般并不值钱,只是寓意着去殃除凶、如意吉祥。

    殷子夜哭笑不得,“侯爷还当子夜是孩童呢?”

    “你不是,你家小妹是。”齐牧另一手又拿出一块,“这还有一枚,拿去赠与你小妹吧。”

    虽然自殷子夜将殷果送入沈府后,齐牧便再没见过这个小姑娘,但殷子夜在乎这个小妹,齐牧是清楚的。所谓爱屋及乌,大体不外如是。

    “来,现在就给你戴上。”齐牧说着,也没等殷子夜回应,贴得更近了些,稍稍弯腰亲手将腰佩挂到了殷子夜腰间,殷子夜定定地站着,任由齐牧的动作,直至齐牧直起身子,“好了。”

    “谢侯爷。”殷子夜轻声道。

    “与我,不必言谢。”

    殷子夜脸上有些发热,略带慌张躲开目光,将另一块一模一样的腰佩小心收好,想到什么,“子夜没给侯爷备礼,失策了。”

    齐牧意味深长地扫他一眼,“你人都是我的了,备什么礼。”

    “……”

    殷子夜看着他,半天没答出话来。

    “看什么?”齐牧打趣。

    殷子夜摇摇头,“两日不见,侯爷的造诣越发高深了。”

    “嗯?”齐牧一挑眉,“这话怎么听着像骂人呢?”

    “没有,子夜在夸侯爷呢。”

    明知他在揶揄,齐牧懒得跟他计较,扶着袖子拿起筷子,一下一下地往殷子夜碗里夹肉,“行了,再不吃菜就凉了。”

    “侯爷……”殷子夜一脸哀怨地看着自己碗里的肉越来越多,“太多了。”

    “才多少?我那小儿子比你吃的都多。”齐牧不容分说,“这都是陈大夫定的菜谱,你身体太弱了,军营里吃得又没营养,接下来一定要好好补补,”他终于停下了筷子,“先把这里的吃完吧,”说着,神色故作严肃,“不许剩。”

    殷子夜很无奈。

    便在此时,门外有人唤齐牧,是顾决的声音。

    现在顾决学聪明了,有事找齐牧的时候,他的房门若关着,那肯定不会闯进去,若没关,顾决也坚决不直接上前,而是远远地喊上一声,好让齐牧做点准备。

    齐牧有点不耐烦,大年初一的,想好好吃顿饭都不行,“就他事多。”嘀咕了一句,起身往门口而去。

    趁着两人说话的当口,殷子夜灵光一闪,迅速地把肉都夹回到齐牧碗里。

    坏事干完,殷子夜面不改色地继续端坐着。

    齐牧关上房门,转身回来,还没坐下,目光就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你又给我弄过来了?”

    “什么?”殷子夜一脸无辜地明知故问。

    “你少给我装傻。”

    “……”殷子夜叹口气,“侯爷,你记忆力也忒好了。”

    “你啊,人都说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怎就你偏生只爱酒,不爱肉呢?”

    殷子夜淡淡一笑,并不言语。

    “笑什么,你以为装疯卖傻就过去了吗,今晚要吃不完,我就……”齐牧顿住了。

    “就怎么?”

    “我就只能亲自喂你了。”齐牧认真道。

    “……侯爷,你又来这招。”

    “对付非常之人用非常之法。”齐牧改编了殷子夜这句话,“本侯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你看着办吧。”

    两人说着,笑着,推杯换盏,对饮畅谈,时而共商天下大事,时而拉扯闲话家常。

    幸福,大概便是这样的光景罢。

    冬日里的温暖,战乱下的平和,曲折间的安然,争霸中的宁静。

    当时只道是寻常。

    上元节,殷子夜照旧受邀到沈府中作客。最激动的,还是殷果。知道这日殷子夜要来,早早就心不在焉地候着,一听到下人通报殷子夜登门,拔腿就冲了出去。

    “哥哥!”

    再不是一个小女娃,而是一个芳龄姑娘跑了出来。

    仿佛只是一转眼间,七年已过,殷果已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子,芳华正盛,青春无限。她这一年年的长大,如白驹过隙,殷子夜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殷果便破茧为蝶了。

    是啊,就七年了。光阴荏苒,岁月如梭,似水的流年从不等人,回望一步步走过的路,殷子夜只觉恍如隔世。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有些事情免不了改变,有些人却会停留得久一些。比如殷果,个子高了,年纪长了,可殷子夜没觉得她性子有变多少。

    果不其然,殷果蹭蹭蹭跑到殷子夜跟前,一下子扑过去搂住了他。

    殷子夜每次都被殷果整得一阵踉跄,好不容易稳住身形,不由道,“果儿,你已经是个窈窕淑女了,要注意仪表与礼节,让他人看到,成何体统。”

    殷果朝他一撇嘴,“什么窈窕淑女,谁爱当谁当!咱亲人还得讲那么多礼节什么的,累不累呀?”

    “……”殷子夜又语塞了。

    如果他有那个能力,能豢养并保护这个小妹一辈子,他一点也不介意殷果一直保持此般天真烂漫、纯朴无暇的赤子之心,永远无忧无虑地活在最简单的世界里,然则……他很清楚,他做不到。这个社会,它的好与坏,它的现实,它的残忍,它的无奈,所有这些,你终有一日,要统统自己去亲身体会啊。

    殷果没有在意他的出神,拉着他就往里面走,“快进去吧,今天做了可多汤圆啦!”

    众人吃汤圆,赏花灯,殷子夜不忘将齐牧所赠的腰佩送与殷果,殷果得知齐牧还送了东西给她,更与殷子夜是一模一样的款式,顿时乐开了怀,非让殷子夜当场给她戴上。殷子夜无奈,也只好由着她来。殷果满意地看看自己的腰佩,又看看殷子夜的腰佩,嚷嚷道,“哥,以后这就是咱的定情信物啦!”

    殷子夜好笑,“你这话怎么说的,还想不想出嫁了?”

    “不想!”殷果脱口就答。

    “胡闹。”殷子夜故作严肃。

    “啦啦啦——”殷果朝他做个鬼脸,一溜跑开。

    “我真怀疑,”沈闻若走到殷子夜身边,望着殷果的身影道,“你们俩出生之时,是否你承担了果儿那份忧虑,而果儿享受了你的那份快乐?”

    殷子夜呆呆地看着他。

    沈闻若伸手就捏上他的脸,“你该学学果儿,没心没肺,多笑,开心一些。”

    殷子夜一怔。

    沈闻若与人交往极为讲究分寸,虽说他与殷子夜相当熟稔了吧,也不至于会做出这种动作……殷子夜并非介意,只是有点意想不到。

    ☆、乘势追击

    沈闻若许是注意到了殷子夜的神色,忙收回手,“抱歉抱歉,愚兄失态了。”

    “无妨,”殷子夜笑道,“闻若兄不必紧张。”

    不曾想,沈闻若的无心之举,殷子夜的无心之言,却被有心人捕捉了去。

    年后不久,渝州传来消息,叶昭病逝。

    当即有人敏锐地发觉这是个契机,殷子夜便是其中之一。

    殷子夜马上劝齐牧北上攻打渝州地区,即叶昭的老窝。按理说,刚刚结束一年多的持久征战,士卒疲敝,不该如此快又发兵动武。可听完殷子夜一番分析,众臣纷纷赞同齐牧应当出兵北伐。

    殷子夜的依据直截了当。最根本的,叶昭这个最棘手的敌人已被铲除,统一北方是齐牧必须要做的事情,时机迟早而已。

    然而,叶昭倒了,不代表叶氏势力就倒了,叶氏势力残存一天,对齐牧就是多一天的威胁,一日不彻底根除,一日便无法安心。

    不过,叶昭毕竟是核心统领,他一死,顿时群龙无首,人心不定,而齐牧这边得胜不久,士气正盛,此消彼长,正是一举灭敌的良机。

    为何说叶昭一死就群龙无首呢?这才是关键所在。殷子夜早就断言,叶昭是个优柔寡断,遇事不决之人,这素质体现在他为人处世的各个方面,比如挑选继承人这一件事上。说来话长,叶昭有三个儿子,其中最激烈的冲突发生在长子叶尚与三子叶逑之间。本来,叶尚乃嫡长子,由他来接管叶家大业,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可偏生叶昭更偏爱三子叶逑。就这样,叶昭对于继承人一事始终定不下主意,毕竟长子叶尚无甚大过,而他心中又放不下三子,此事悬而未决,竟一直拖到了他临终之前,才匆匆决定由三子叶逑接任他所有的官职与头衔。

    问题就来了。叶昭极其不妥当的处理方式导致了叶氏势力内部无穷的后患。三子叶逑是得到了叶昭的临终指认,可叶尚长久以来已有相当稳固的地位、威信以及党羽,并且手握兵权,他怎会甘心承认叶逑的地位?所以说,叶昭一死,叶氏势力群龙无首,自相分裂,谁都不认谁。“当下乃渝州地区最不安稳之时,侯爷若挥兵北上,必战无不克,一统北境指日可待。”殷子夜道。

    这次没有什么争议,大家的意见挺一致。“好!”齐牧决定得也很痛快。

    克日出发。这回,殷子夜又死乞白赖地跟上了。

    齐牧脸色很阴沉,“此趟不过讨伐丧家之犬,你跟来干嘛?给我回去好好待着。”

    “子夜既为军师祭酒,在其位必谋其事,随军出行,为侯爷出谋划策,解决疑难杂症,乃子夜本职工作。”殷子夜振振有词。

    “你这是逼我贬你官?”齐牧道。

    “……”殷子夜神色有点黯然,“侯爷真要如此,子夜不得不从。”

    齐牧叹口气,他当然不会做这种事,军政大事,升降赏罚,岂容儿戏?最终,还是拗不过殷子夜,唯有带着他一同上路。

    齐牧的估计没有错,这一次的征程要顺利得多,一路往北边打过去,连战连克,捷报不断,叶氏势力本就军心大溃,叶昭的两个儿子叶尚、叶逑又不同心协力,上梁不正下梁歪,面对齐军的胜利之师,近乎毫无抵抗力,逃的逃,降的降。

    没想到,就在齐军士气如虹地即将接近叶氏在渝州的大本营,即滑城时,殷子夜竟独出奇策,建议齐牧退兵。

    营帐里的人都懵了。

    之前说要打的是他,好吧,现在都要打到人家门口了,眼看胜果就到嘴边了,忽然说要退兵的也是他,岂非自相矛盾?

    这下的是一步什么棋?

    齐牧也不太理解,不过他对殷子夜相当地有耐心,如殷子夜所说,他的判断,从未失误过。

    所以齐牧等着听殷子夜的解释。

    原因还是在于叶昭那两个不省事的儿子。

    殷子夜道,“之前因为叶尚、叶逑之间不和,以致叶氏势力分崩离析,溃不成军,是以我军百举百捷,轻松挺进,可正所谓穷寇莫追,若我军贸然攻打滑城,将他二人逼入死地,为了一线生机,此二人难免暂且团结一心,对抗我军,如此,我军即便最终取胜,也须费一番功夫。我认为,若要事半功倍,宜先行收兵转向,佯装南征象州杜植,静观其变。渝州危机一除,两人必将反目,我军只需等待叶尚、叶逑自相残杀之时,一举猛攻,渝州可定也。”

    全场寂静。众人犹疑地互相对视,齐牧则陷入了深思。

    殷子夜来到盈川侯府七年,从一个家世背景平凡普通、默默无闻的白丁书生,跻身为齐牧麾下的首席军师,不可谓不传奇。对于殷子夜的一些行事风格,不少人颇有非议,比如,他是唯一一个敢于因为宿醉而缺席齐牧议会的属臣。然唯独在军事才能这方面,无人敢质疑殷子夜。哪怕预言方华被刺那一件事,至今依然有人难以置信,而事实是,殷子夜确是料对了。不知是谁总结出来,殷子夜的计谋通常有几个特点,第一,大胆,冒进,风险奇高,往往不成功便成仁,第二,将一个个对手的心理状态拿捏得很准,实际上许多人他根本见都没见过,就敢笃定地下结论,第三,也许是他说话风格较与别不同,那便是殷子夜进言从来没有商量的余地,连结果都给定好了,不容反驳。

    有人不禁好奇,假如他真的失败了一次,假如这“从不失误”的神话被破了,将会如何?结果,到现今也没等到这个机会。

    民间那些将殷子夜妖魔化了的传言,还是有三分道理的。回回就凭着对那些素未谋面之人的性格与心理的推断,来决定军国大事,听着就儿戏,万一人家突然发生什么意外,受了什么刺激,偏不按他构想的套路那样去思考呢?

    对于这类质疑,殷子夜一概置之不理。

    非要说答案,殷子夜很早以前就与沈闻若说过了。

    打仗,打的就是人心。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这么看。短暂的沉默过后,马上有人反对殷子夜的提议,言大好良机,不容错过,若临时退兵,怕会生变。倘使叶尚、叶逑兄弟非但不同室操戈,反而趁此期间整顿上下,回复生气,齐牧下次再北上,就没那么容易了。

    营帐里又热闹了起来。殷子夜从来不喜与人争执不休,该说的话说完了,便静静地看着齐牧。

    齐牧感受到了那执着的目光。

    齐牧霍地站起,抬手示意大家安静。

    “我意已决。”齐牧道。

    众人都望向他。

    “退兵,南下,进军象州!”

    齐牧说退就退了。计划是班师先返回盈州城,再往东南入象州。

    又是一段漫漫长路,所幸并不赶。齐牧心中,情感上的倾向是想要勇往直前,速战速决的,他考虑到,一队大军这么一来一回地折腾,少说又是数个月,他这等习惯军旅之人还好,对殷子夜,却是极大的负担。

    然他的理智告诉他,殷子夜的计策,的确有事半功倍之效。齐牧深知,作为一个明智的君主,他不可能以个人好恶为军事抉择的标准。殷子夜于他而言,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不论他们有着怎样不为俗世所容的牵绊,殷子夜首先是一个谋臣,一个军师,他的智慧,他的才能,才是他身上最大的价值体现。齐牧倘因着别的原因,去作出次一等的决策,对自己,以及对这位卓尔不群的军师,都会是一种侮辱。

    都说忠孝两难全,其实两难全的,何止是忠与孝呢?

    我选了天下,便负了你。

    我选了你,便负了天下。

    营帐里,齐牧看着身旁的殷子夜熟睡的面容,下意识地将他搂得更紧。

    殷子夜仿佛有所感应般,往他怀里缩了缩,彼此近乎互相贴着。

    齐牧感受着怀中之人那匀称而平稳的呼吸,不自觉地生出一种错觉,他想要的,也许就是这样而已。

    每日睡前,醒来,看到的,都是最为牵挂的那张面孔。

    这种拥有的感觉,很踏实,却不知为何,又隐含着一种恍惚。

    真的怕,有一天,这样踏实的拥有会一去不返。

    他一直认为,争霸天下,没有比这更难的事了。

    一旦得到无上的权力,还有什么可阻挡他的脚步?

    还有什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齐军刚刚回到盈州城,还没朝象州迈出脚步,渝州便传来了叶军生变的消息。一如殷子夜所料,叶昭长子叶尚率兵向三弟叶逑发难,双方展开了你死我活的厮杀。

    这也太快了。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齐牧哪管这个,时机已然成熟,他毫不迟疑地领军回头北上,长驱直入,直捣黄龙,攻入渝州滑城。

    相比起之前与叶昭的鸣都之战,这回齐军真的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轻松得史书都懒得多记载几笔,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值得推敲的亮点。

    ☆、无冕之王

    当然,史书上那寥寥几笔,往往缩减了太多太多的内容。平定叶氏残余势力的这场战争,前后大大小小打了几次,叶昭长子叶尚战死,三子叶逑与二子叶明逃亡,齐牧在两年间陆续平定了原叶昭统管下的渝州、万州、合州、佑州,成为了北方大地的无冕之王。

    齐牧的雄心霸业,正一步步地走向最为辉煌的巅峰。

    尔后,迎来了短暂的和平与宁静。

    除了连年征战后要让士卒与百姓休养生息,囤积粮草等原因外,还有一点,极少人知道的,那便是齐牧的头风越发地厉害了。

    也不知是何时落下的顽疾,还年轻些的时候,发作得还少些,不甚碍事,齐牧隐约忆起,大约是鸣都之战后,才疼得愈加频繁的。

    战争,可是个体力活啊。

    “侯爷总说我,却不注意自己。”殷子夜蹙了蹙眉,起身走到他背后,伸出双手,纤白细长的手指轻轻触上他两边的侧额,“我来试试。”

    “嗯?你会推拿?”齐牧惊讶。

    “不会。”

    “……”

    “所以说我试试。”

    “好,”齐牧无奈地笑笑,闭上眼睛,“能当你第一个病人,本侯荣幸之极啊。”

    第9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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