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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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古代的精彩生活 作者:芙蓉花开

    第10节

    不管怎么说,双方互市总的结果不错。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大大缓解了冬春大雪灾害带来的危机。

    等到四月份的时候,内地派来的大批有经验的老农来到。老农们到来,就要到实地考察一番,前世的时候,林子墨知道,北地不少地方土地都肥沃,甚至能产出天下闻名的大米。

    最后决定,朱睿和林子墨带着这群人到处走走看看。

    一望无际的草原,光秃秃的土地上已经发起了一层绿色的嫩芽。早春的风还有点冷,空气却出奇的好。林子墨留心细看,虽然看着到处都是嫩芽,但是不少地方由于牧人只知道放牧,不知道保养一方土地,已经露出了地皮,这些地方在不整治,就会变成黄沙地。

    路上不时有牧民上前来问好,他们也知道这群人是在为他们努力。北地地广人稀,走了好几天,才走了一个地方。

    晚上,林子墨和朱睿、汪师爷坐在搭好的帐篷里,坐在羊毛毡上说话:“这样下去不行啊,等咱们走过来一趟,黄花菜都谢了。”汪师爷也道:“不行分成几路吧,让人各自带一路人马,把分配的地方转下来。”

    林子墨只知道大概地方向,那时候的北地,不光大米,玉米和小麦都可以种植,产量都还不错。但是他不能明说,只能道:“让各路人马带着种子,遇到合适的地方种好,到时候派人回来回报。”第一年不需大量产出,只要知道那地方能种植什么,有了经验,明年就能大干特干了。

    还有自己拉了一点,拍拍手下的羊毛毡:“这东西忽视了,其实这个运到中原,也是很好的,铺到床上,防潮、柔软、保暖。”只是黄白的颜色,稍微有点羊臊味,一般的贵族看不上眼,行商的眼光放在高级产品上,没人注意这个,只是牧民们拿来搭建帐篷用。

    汪师爷道:“有办法去掉羊骚味吗?”林子墨摇摇头:“完全去掉办不到,不过,能比现在好些,没有设备,什么都办不出来。

    点点头,汪师爷道:“只要那样,就不错了,太有钱的人看不上,一般富户和平民还是能用。”朱睿敲了敲手指:“只要百姓们生活安定下来,那么,下一步就是划定固定地方,让北地百姓也有固定的地方居住,等他们完全安定下来,天下就太平不少了。”

    汪师爷也感慨:“是啊,只要安定下来,有少数人蹦达,也蹦达不出什么来,百姓们生活安定了,谁愿意打仗?”

    林子墨道:“现在召集各部落说明一下,草地不能这么霍霍,必须留一块地,专职种草打籽。别处每年牛羊放过后,必须把草籽撒一遍。”汪师爷不解:“为什么啊?”林子墨道:“被畜生糟蹋后,那块地几年缓不上来,等缓上来,人们又过去放牧,如此几次,那里就废了,变成寸草不生之地。”这是后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经验,真等成了荒漠,在想治理,难度简直没法说,是需要几辈人去努力的。

    ☆、第90章

    各路部族齐聚朱睿的毡帐,幸亏现在天气回暖了些,住在毡帐里也没多冷。出头主事一贯是朱睿,林子墨向来是退居幕后,朱睿道:“初步分析,你们散养牲畜,不如圈养,先在一地固定下来,冬天的时候,牲畜在屋子里不论多严寒也能过冬,不至于冻死。等到春暖花开,可以赶出来四处放一下。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保养好草地,定期撒草籽,如果糟蹋过甚,保养几年在过去。”对于朱睿的说法,有人神情凝重,有人半信半疑,也有人嗤之以鼻。

    千百年来,老祖宗们都是这样放牧的,没道理到了在他们这里就不行了。叶赫那拉族的族长当初最先投诚,这时候也支持朱睿的决定:“这些倒没什么,只是固定居住,一旦牲畜出了问题,怕是百姓们不够吃和。“朱睿道:”本王已经派出人去,都是有经验的老农,到时候,让这些百姓跟着学习,一旦形成主业,放牧都是次要的了。”

    众人议论纷纷,都对这种新兴事物半信半疑。朱睿也知道让他们改变自己的习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并不插言,端起茶杯坐在一旁,任凭他们争论。

    争论的结果,多一半部族暂时同意了朱睿的意见,建设一个固定的居住场所,过一两年看看。少数部族还在观望状态,暂时持保留意见。

    林子墨并不在乎,什么新兴事物都有一个介绍的过程,只要有人同意,结过会很快见效。和朱睿商量了一下,决定随着最先的支持者,叶赫那拉族的哈默德回去,指导他的部族建设新家园。至于别处,身后跟随的人又分了一下,跟着别的同意这么做的部族回去,幸亏跟来的人多,这一分散,身边只剩下了他原来的两千护卫队随行。

    在现代的时候,林子墨并没有到博览群书的地步,不过,指导这些古人还是胜任的。叶赫那拉族的地盘,处于一个半山区、半平原的地方,林子墨注意了一下,平原地区土地还算肥沃,从山里流下来的小溪,形成一条小河,蜿蜒向远方,正是能长期居住的好地方。

    叶赫那拉族对于朱睿他们到来,可能受他们族长哈默德的影响,特别欢迎,殷殷的眼光中,包含了太多的渴望。哈默德其实只有三十多岁,但是一脸的连鬓胡子,看着好像岁数老大的样子,只有一双睿智的眼睛,发着智慧的光。

    叶赫那拉族只是个中小的部族,林子墨相信,只要给哈默德发展空间,他能带着他的部族飞翔。部族的人口有两万多人,老老少少全都迎接了出来,在小河边,搭建着大大小小的帐篷,孩子们好奇地围绕着林子墨他们转着,甚至有胆大的,还上来摸摸他们穿着的衣物。

    生活在这片草原上的人,平常只能穿各种兽皮衣服,这种亮闪闪的衣物,在他们的认知里,只能是特有钱的老爷们能穿的。

    朱睿摆摆手,阻止护卫们赶走孩子。尽管这些孩子们很肮脏,但是能感受到他们释放出的最大善意。哈默德爽朗大笑着:“尊贵的客人,还请你们原谅,孩子们并没有恶意。”朱睿点头,在这里,完全看不到战场上鞑靼军士的狠厉,他们也和大汉朝的百姓们一样,充满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哈默德要邀请大家去他的大帐住,朱睿谢绝了,只在他的大帐中休息了一下。哈默德的帐篷,没有林子墨想象中的奢华,比起一般的帐篷,就是大了一些,主要用的还是白毡帐,只在帐篷的墙上,挂了两幅彩色挂毯彰显不同。暗暗点头,这个叶赫那拉族的族长,到真心为了族人们,一点不为自己享受。

    他们途中也曾经进过别的部落族长的帐篷,打扮得那叫个奢华。不光墙壁、顶棚,用彩色的挂毯和绸缎装饰起来,就连脚下踩的也是彩色的波斯地毯。

    外边的护卫们一阵忙乎,搭建了围绕着中间王帐为中心的一片帐篷。离着密集居住的人群稍微有段距离,既保有了自己的私密性,又远离了那边的脏乱,特别是各种牲畜的的味道,简直难闻透了。刚刚过来不好说话,林子墨决定,等固定居住地建起来,第一个要抓的就是卫生工作,否则的话,不但人受不了,牲口们圈养,如果卫生做不好,怕发生瘟疫。

    先搭建好了王帐,两座帐篷连接在一起,前边是商量事情的大帐,后边是作为他们卧室的小一点的帐篷。大帐林子墨没管,后边住的帐篷还得住一段时间,兴致上来,指挥的小砚和安乐他们团团转。

    经过林子墨指导加工的白毡毯,不仔细闻的话,已经没有多少味道,周围的墙壁,地上,都铺上了这种毡毯,中间的大床上,也铺了白色的绸子床单,摆上两个小博古架,一边是小个的古董,一边是各种书籍,开的小窗口下,一张小桌子,两把靠背椅,猛然进来,既干净又整洁,居然像那么回事。

    他们这次带来的匠人也不少,第二天开始,就看好了村庄坐落的地点。这是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旱涝都能保证安全,选择好后,有懂的烧青砖的匠人,教授人们烧青砖,为盖房子做准备,只是青砖毕竟费时费力,最后决定,盖那种土坯和青砖结合的房子,既结实些,还保暖性强。

    现在的泥土不值钱,决定好后,可全族的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哈默德带着朱睿和林子墨转了转,到处都是目光里充满希望的人,孩子们也都不再玩耍,在旁边跟着干点零碎活。土坯的制作很简单,打制个木头模板,是个人就可以干,原料也是不爱长庄稼的胶泥,把搅拌好的胶泥,朝模板里一放,上边磨平,取下模板,就是一块完整的土坯,然后等着它干透就可以用了。

    牧民们学得很认真,一张张黝黑的脸全是严肃感。这是他们以后赖以生存的,新的技艺,不用在四处流浪。

    一窑窑的青砖也烧了出来,盖房子的工作提上日程。大部分房子,都是三正三倒,加上左右厢房的小四合院,这样下来,家里有个四五口人也能住下,实在人多的人家,加上两间正房。其实林子墨也很紧张,有个踏实生活,慢慢汉化,这是他的计划没错,实行起来却麻烦重重,其实在现代时,也是他们自己打入关里,自己把自己汉化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来,这些人也是从心里向往安定的生活,希望自己这次没有估计错。春天到,万物复苏,地上的积雪基本已经融化,黄黑色的土地显露出来,到处都是绿油油一片。

    除了盖房子,也抽出一部分人开始耕地。牧民们一点经验也没有,各种工具更是没有,幸亏朱睿他们早有准备,调来一批农耕用具。牧民们什么都没有,但是牛马最多,看着耕牛拉着犁,把土地耕的一溜溜的深沟,后边跟着人,笨拙地把种子撒下去,围观的牧民们笑的满脸的折子。

    老天也给面子,刚把所有能耕的地耕完,淅淅沥沥地就下了一场小雨。春雨贵如油,这场雨过去几天,种好的麦子和玉米,以及薄地里的红薯和土豆,都发出了绿油油的小芽。

    蹲在地边,林子墨舒了一口气,看样子对了,虽说不能和南边一样,一年出产两季作物,但是一季作物没多大问题了,加上圈养的牲畜,牧民们吃饱饭没多大问题。只要能吃饱饭,他们就不会在想着四处劫掠,北地就能太平下来。

    朱睿心疼地摸摸林子墨的脸,这张小脸更加瘦了。为了北地太平的千秋伟业,他的子墨吃不好、睡不香的,如今终于看出点成绩。

    从各地报来的成绩来看,子墨提出的这个建议,已经成功了大半。只要这批农作物顺利收获,并且产量不少,子墨就完全成功,成为千百年来的第一人。

    土地的肥料也不用担心,牧民们最多的就是牲口的粪便,甚至用它烧火做饭。幸亏这里离着山区不太远,有的是干枯的灌木丛和干枝树叶,不然的话,用拿东西做饭,会吃不下的。

    肥料跟得上,庄稼就长势好,加上多年养的土地肥沃,作物都很是喜人。等到村落形成的时候,庄稼已经半人高了。

    良好的势头,也吸引了附近几百人,或者上千人的游牧小部落加入进来。人越来越多,渐渐形成五六万人的大城镇,光靠小河的水已经不能满足百姓们的需要,朱睿又调集来打井的师傅,给这里打了几口深水井。

    哈默德得意非常,满面红光,找到朱睿拱手道:“叶赫那拉族有今天多亏了王爷和王君,如今城镇已经成型,还望王爷赐名。”朱睿也很高兴,看着一个新兴城镇在他手里形成,也是很有面子的事,高兴地道:“你这里是第一个全方位健全的地方,是北地的开门红,就叫红门吧。”

    ☆、第91章

    随着天气渐暖,林子墨出去也不再带着兜帽。绝艳的面容露出来,不禁震动了整个红门的大姑娘小媳妇,连男子们都在偷偷看他。房子大多数人已经住上,地里的庄稼秀了穗,家里的牛羊养得很好,这一切的变化,都来自这些远道而来的汉人。

    北地汉子长的粗糙,大汉朝来的人,哪怕是普通士兵,也比他们秀气,已经让这些没有大汉女子规矩大的女人们倾心,连朱睿都收获不少粉红,谁知道,林子墨露出脸来,竟比九天的谪仙还要漂亮。

    看着围观他的男人、女人们,林子墨无奈,要不要这么夸张。哈默德看着朱睿的黑脸,尴尬的搓搓手:“王爷勿怪,我们北地规矩不多,喜怒一般形于色,这些人是真心喜爱王君,才这样放肆。”

    朱睿也知道这些,心里就是不舒服。不过,还是要在这里忍耐几个月,只要到秋后有了结果,这次的任务就完成了一半。想到这里,后头问跟随的汪师爷:“内地招收夫子的事办得如何?”汪师爷上前一步:“基本上差不多了,大都是屡试不第的秀才,高薪聘请三年,如果到时候不愿意再留,可以回家。大概在有月余应该就到了。”

    点点头,如今各项工作都差不多了,夫子们到齐,各就各位,把汉文化传播开来,就是成功。

    眼看着第一批投入的部族有了成果,那些没参加,却一直偷偷注意的部族们坐不住了,比说不少小型散部落,渐渐都投向了有了些成果的部落,使他们的人口和土地都飞一样增加,就是曾经摇摆在他们部族边缘的牧民们,也偷偷投了过去。

    知道朱睿坐镇在叶赫那拉族,纷纷追了过来。一路上,凡是已经加入的那些部族,变化翻天覆地,特别是进入叶赫那拉族后,一片片整齐的田地,长的旺盛的庄稼,圈养的成群的牛羊,来回忙碌的百姓,恍惚间仿佛到了他们一直羡慕的南方。

    远远地,一排排整齐的房屋,还在建设的城墙,整洁干净的街道,他们震惊了,这还是帐篷满地,牛羊乱跑的北地吗?

    本来这群人有六分心思的,全都有了十分。朱睿并没有立刻给他们答复,而是晾了他们三天,让你们干的时候不干,如今看到成果了,像苍蝇一样围上来了?

    等到他们等急了,再三请求,朱睿才答复他们。如此一来,签的不平等条约谁也顾不上挑剔了。

    三月底种上庄稼,经过辛勤的劳动,到了七月底,八月初时,麦子、玉米、大豆、红薯、土豆,都一批批成熟起来。哈默德和朱睿二人,亲自到了地头监督,等到粮食打出来,用秤一秤,几乎比大汉朝的肥沃土地还多。

    牧民们人人脸上笑开了花,有了这些粮食,加上养的牛羊,住在结实的房子里,再不用担心雪灾,再不用担心饿肚子。

    哈默德弯腰给朱睿和林子墨行大礼,周围的牧民们一起,真心感谢这些以前的死对头。朱睿一脸的笑,在肥大的衣袖掩护下,悄悄握住了林子墨的手,他以他为荣,他的子墨,干成了千百年来许多皇帝都干不成的事,这项伟大的事,将载入史册,连他朱睿一起沾光,连着朱家列祖列宗。

    行文报到京城,隆盛帝大喜,常年紧皱的眉头都松开了。不但在朝会上大大表扬了林子墨,还温声褒奖了林怀德,让林怀得大大的露了脸,如今有林子墨的功劳在前,林家三父子努力在后,京城就是有底蕴的人家,也不敢轻视,林家已经稳稳地迈入了京城上层社会,并且占了一席之地。

    散朝后,隆盛帝特意抽出时间,拿着行文到了太后的寿清宫。自从朱睿又带着林子墨走后,太后气的病了一场,精神一直恹恹的,弄的隆盛帝既惦记兄弟,又担心她的身体。

    把手里的行文递给太后:“母后,昊天的子墨在北地干得很好,真的差不多快要永久收服了。”太后没好气地接过来,看了几眼,心里也被震动了,不过,面上终究下不来,淡淡道:“那个东西眼里早没有我了,只有他老婆,我何苦操那心。”隆盛帝马上接话:“是啊,母后,您老人家以后不用替小辈操心了,只要把身体养的好好的,多享几年福,给我们压压阵,多好。”太后叹了口气:“哀家本来是好心,却被昊天当成了驴肝肺,弄的哀家里外不是人,白得罪了人。算了,皇儿也不用劝我了,哀家想开了,爱吃呐,就多吃两口,没事的时候逗逗孙子,日子也挺好,谁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隆盛帝大喜:“母后就应该这样,等皇弟和靖王君完成了这次的事,朕选他们回来。”太后道:“就是子嗣单薄了。”隆盛帝笑:“朕的子嗣多,七八个呐,操不完的心,皇弟两个孩子也不少了。”说服了太后,等以后那俩人回来,省的再弄出事故,又要远走他乡,见人都见不到。

    叶赫那拉族的事告一段落,朱睿带着林子墨,在哈默德和族人们不舍的目光中,回了边境垂城。

    一进九月份,北地已经寒冷,不少小股的游牧民不安分起来。进了十月,第一场雪下来,已经成型的北地城镇,有的遭了他们的袭击,这次轮到稳定下来的各部族头疼了。

    经过商议,由都督府出一部分兵力,各部族也抽出一部分,尽量在各部族间游走,以期镇住这些小股土匪,给北地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

    ☆、第92章

    这一个冬天,可以说是大汉朝和鞑靼各部最祥和的一个一个冬天。边境和平,百姓们是直接的受益者,靖王朱睿和王君林子墨的大名传扬天下。

    临近新年,还没等朱睿他们的礼物送往京城,隆盛帝的赏赐已经源源不断地送来。看着里边太后一起赏赐的两件锦缎棉袍,朱睿尴尬地看看林子墨,不知道说什么好。

    其实林子墨心里对太后并没有太生气,不要说现在妻妾成群是合法的事情,就是上一世时,大多数人,哪一个又能保证自己干净,稍微有钱的人,在外边另置小家,养二奶,乃至三奶、四奶,一夜情,网上约炮的更是层出不穷。所以说,这种事只能自律,不是旁人可以干涉的。

    眼前这个男人,已经为他做了太多,甚至连老人、孩子全部撇下,他实在没有理由,也不舍得对他说一句重话。

    把手里的茶杯放下,起身走到朱睿身边,坐到他的腿上,伸手搂着他的脖子,脸贴着他的脸:“什么也不用说,不论太后做了什么?昊天都已经弥补,不用在心里觉得对不起我,你,已经很好。”

    朱睿受宠若惊,子墨白天难得对他如此亲近,毕竟是男子,随着年龄增长,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对他撒娇了。

    伸手搂紧他,一脸的满足,他对子墨做的一切都是心甘情愿,虽然放弃了三妻四妾的生活,但是,一个子墨已经超过了所有人。

    扭脸在子墨嘴巴上使劲亲了一口,弄得林子墨满脸红晕,趁着青缎棉袍上边的白狐毛领,更是清丽异常。

    朱睿也是纳闷,已经成亲几年了,两个人一亲热,子墨还是那么容易脸红。一时间忘了要说的话,忍不住深深wen下去,这个他爱恋一生,都不够的小人儿。

    林子墨也张开嘴迎合,两个人辗转wen着,相濡以沫,弄了个天昏地暗,直到林子墨被屁股底下的硬物顶着,才回过神来。

    朱睿浑身僵硬,气息粗喘,把手伸到子墨的衣服里,就要抱他到里屋床上去。林子墨大炯,伸手在他肋下软肉出扭了一把,成功地让朱睿疵牙咧嘴,站住了身形。

    白了他一眼,林子墨心虚地看看门口,幸亏他们夫夫有个习惯,从不让人在屋里服侍,要不然,这脸今天丢大了。

    整理了一下衣服,又翻了一下礼物,朱辉的是他自己写的最得意的两张大字,朱泽的,则是他最喜欢的一只木头鸭子,让他既好笑又感动。孩子们都是敏感的,只要你对他付出,就会受到成果。

    朱睿撇着嘴道:“信里说了,这两个小家伙的礼物都是给你的,真是的,早忘了他们还有一个父王。”说是如此说,嘴角的笑意却掩不住。

    这一生就是子墨一个妻了,而子墨并不会留下子嗣,这两个孩子,将是他唯二的孩子了。如今孩子们都这样亲近子墨,他心里乐见其成,这才是他追求的,其乐融融的一家人。

    林家也送来了礼物,林母打点的都是实用的,各种腌菜、干菜,她们自己做的熏肉、腊肠等,只怕儿子在外边受委屈,千层地的棉鞋,更是做了十双。

    林子墨的眼睛有点模糊,是他不孝,只顾自己的幸福,把老夫老母撇在了一边,还有奶奶,已经诺大的年纪,很想他吧!

    看他有点难受,朱睿扬扬手里的信,转移他的注意力,笑道:“信里说了,咱们在你家的过继儿子,都可以叫人了。”果然,林子墨的注意力转了过来:“哦,他才一周多吧,真聪明。”林家族里,不但没有把林子墨当成出嫁女,还给他过继了儿子,朱睿都知道,而且,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他的名字也写在了子墨的名下,如今,他和子墨相当于也上了林家的家谱,百年后,享受两边的祭祀。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给与的子墨无上的尊重。

    林子墨接了过来,看着信有点难过:“我们都不是合格的父亲,把孩子们就这样扔在家里。”朱睿搂搂他的腰:“不要想那么多,咱们出来又不是玩,建了这么大的功业,为子孙后代谋福,想必他们大了,会理解的。”

    吩咐人把这些东西收下去,林子墨又道:“还有几张白狐皮吧?给几个小的都做身衣服,大红的缎面,配上雪白的毛,年下穿正合适,看着喜庆。”能为几个小的操心的也就是这个了,他和朱睿都是男子,心本来不细,再加上操心的事情多,真是忽略他们了,幸亏双方还有老人再给他们操心,这么一想,太后也不是那么讨厌了。

    几十年来,双方边境第一次过了个安静和平的新年。互市上人来人往,人人脸上带笑,或提着东西,或拿着银子,兑换、购买自家需要的东西。朱睿和林子墨安稳地随着人流四处探看,林子墨最喜欢处于这样的闹市,不用自己说话,却能热热闹闹,感觉不到孤寂。

    在卖马的市场,朱睿看上了一匹雪白的大宛马。毛色白亮,马鬃飞扬,四蹄碗口大,一双骄傲的眼睛,俯视着他眼里的草民。朱睿围着爱的什么似的,卖马人说道:“这是一匹群马里的头马,因着长途迁徙,有了倦意,才被我们逮到,只是太烈性了,一般人难以驾驭。”

    朱睿道:“真是要它如此烈性,才能是匹好马。”回身把披风解了下来,浑身收拾利索,把马牵到没人的地方,翻身骑了上去。白马虽然已经被人养熟了些,但是,以它的骄傲,怎么可能让人骑在身上?“希律律”一声爆叫,两个前蹄扬起,几乎竖立起来,吓了林子墨一跳。

    再看马背上的朱睿,依旧骑的稳稳当当,半点没有落下来的意思。林子墨松了口气,不禁暗暗埋怨朱睿,如今也有一把年纪了,还如此冒险,但是现在是在外边,得给朱睿留脸面,他不好说什么,只好紧紧地盯着那匹烈马。

    白马折腾了几下,看不能把朱睿甩下来,四蹄腾开,直往远处跑去,妄图把朱睿颠下来。不用林子墨说什么,护卫们分成两批,一部分就地保护林子墨,另一部分随着朱睿跑了下去。

    林子墨急得够呛,不时看着朱睿远去的地方。过了得有两个时辰,远远地,朱睿才带着人,骑着白马回来了。

    看着满头大汗的朱睿,林子墨给了他个白眼,接过小砚递来的布巾,给他擦着满脸的汗水:“一点不知道危险,这么匹烈马,交给手下训好了再骑不行吗?非得自己上去。”朱睿傻笑着享受林子墨的照顾,手里还爱不释手地摸着白马的长毛,白马也认同了他,伸舌头添抵朱睿的手:“你不知道,烈马非得自己驯服了,才能真正为自己所用,建立起真正的感情。”

    一般的马匹,二三十两银子就差不多买下来了,这匹马,讨价还价半天,花了八百两银子。看着朱睿满脸的笑意,林子墨觉的这钱花的值,不说靖王府刨去花销,每年也能落下不少银子,就是他自己,已经算不出到底有多少银子了。

    这些年来,不算林家的股份,只是他的产业,都每天进着海量的银子,算算,大概几百万两了。银子在手里太多也不是好事,林子墨不但一直支持大汉朝各地的道路修建,这次支持北地各族的种子、人工等,几乎全是他掏的银子,此事,隆盛帝心里也有一本帐。

    好好的逛街,全被朱睿一匹马毁了,天已近午,互市上的人流减少了很多,只好牵着那匹马回去。

    周围护卫们相随,小砚、安乐几人小心服侍,走到互市口处,听到一声小女孩的叫声:“两位老爷好,小女给两位老爷扣头。”

    一众人回头去看,原来是早先遇到过的扎伊祖孙三人,跪在那里。林子墨点点头:“快起来,地上凉。”韩琦上前扶起几人。扎伊上前递了个黑色的陶瓷罐:“两位老爷,这是我们自己制作的奶酪,一直想去府里感谢,又怕老爷们太忙,这些东西虽是粗物,但是绝对干净,请老爷们笑纳。”

    林子墨打量一下祖孙三人,已经比半年前胖了些,看着过的不错,看看朱睿,虽点点头:“谢谢你,我们收下,有事情可以去都督府找。”韩琦上前把奶酪罐子接过来,小砚拿了十两银子的锭子递过去:“这是老爷打赏的。”扎伊忙推辞:“我们三个仅够过活,不用老爷破费了。”

    林子墨温声道:“收下吧,和你的奶酪无关,过年了,这是给你祖孙添点东西的。”扎伊再三感谢,才带着孙子、孙女走了。

    看着他们挺直的背影,林子墨感慨万千,这祖孙三人,就是他自穿越以来做的事情的缩影吧!不管如何受累,不管如何辛苦,让人们都能吃饱饭,这是多少代人的梦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想必那一天不会远了。

    ☆、第93章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两年过去。边城和北地,在朱睿和林子墨的共同努力下,治理的欣欣向荣,繁华兴盛。

    隆盛帝不可能把皇弟老留在边关,不是他信不信认的问题,而是,如果朱睿老镇守在边关,会成为朝廷大忌。

    看着住了三年的地方,林子墨有点不舍。一点点把荒芜的地方,治理成繁荣昌盛,成就感是有,但是,好像亲手养大一个弃婴,如今要交道别人手里,心里不是个滋味。

    朱睿明白耐人细腻的心思,搂着他的肩膀安慰:“你我以后是要云游四海的人,如果每到一处,你都舍不得,我们就哪里也不去,在家里呆着得了。”

    林子墨哧一声笑了,阴霾的心情放开。是啊,他是个眼光放在四海的人,怎么能学女人黏黏糊糊的哪,虽然跟了朱睿,什么时候也不要忘了自己是个男人,在这么下去,就成了伪娘了。

    机灵灵打个冷战,性向问题是天生的,他没有办法,但是,绝对不允许自己像那方面发展。收拾起心情,指挥着下人们收拾东西,要干的活多了。

    其实,私心里,朱睿也舍不得刚刚有了成果的地方。强忍不舍,夫夫俩带着护卫们,和几十辆大车,离了都督府。刚走到城门处,拥挤的人群吓了了两人一跳,新来一年的万巡抚上前一步,拱手施礼:“王爷、王君,边陲百姓,和北地各族,听说王爷和王君要回去了,都来相送。”

    人群一阵骚动,朱睿他们的马车旁,摆上了一溜的桌子,放着各式各样的,或精致、或粗糙的菜肴,每张桌子上,无一例外地摆着酒杯。

    万巡抚代表边陲众人敬了酒,北地人群里,哈默德越众而出。如今的哈默德已经今非昔比,他是第一个支持朱睿和林子墨的人,得到的好处不言而喻,叶赫那拉族,已经隐隐地成为了北地第一大族。而这一切,都是托了这两位的福,哈默德从心里感谢。

    端起一杯酒,哈默德单膝点地,身后随着的人,也都跟着单膝点地,以北地人的理解来说,已经是最大的礼节了。高高举起酒杯:“尊贵的王爷,尊贵的王君,北地人心如明镜,如今王爷和王君要回去了,我们什么也不说了,所有感谢的话,全在这杯酒里了。”哈默德明白两人的尴尬处境,并没有说出格的话,但是真诚的样子,让人窝心。

    朱睿上前一步,接过了两杯酒,递给林子墨一杯,二人对看一眼,仰头喝了下去。喝干杯中酒,朱睿一抱拳:“感谢各位相送,本王之情,诸位,后会有期。”回身把林子墨扶上马车,一行人,在众人不舍的眼光中,纵马远去。

    北地的三月初,还是冬雪未融,而越往南走,初春的气息越浓。渐渐地,道路两旁出现桃花艳/杏花粉/梨花白,争奇斗艳,给本来枯燥的行程带来新意,也让林子墨郁闷的心情开朗,有兴致敞开门帘,和马上的朱睿讨论花的品种。

    汪师爷紧跟在后边,抚着短胡暗暗点头。他跟随的两位主子,始终知道把自己摆在什么地位,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朝堂竞争中站得长久。

    离着京城三十里,已经立为太子的大皇子亲自迎了过来。林子墨坐在车里,除了和太子见了一礼,一直安静地坐在车子里,让朱睿和太子说话。林子墨冷眼打量,这个太子虽然高傲些,看行动还有几分稳重,说话也能说到点子上,假以时日,会是个比较开明的君主。

    这一次,林子墨收拾了一下,直接跟着朱睿进了大殿。他毕竟是钦封的一等震北侯,和前回来几次不一样,那时他只是靖王君。

    身穿一等侯爷衣服,腰围玉带,站在朱睿身边,一起堆金山,倒玉柱,三拜九叩:臣林子墨见驾,吾皇万岁,万万岁”

    站在下边的林怀徳眼角有点湿润,担心了一辈子的儿子,老太太和他们夫妇,一直操心的儿子,想方设法,给他留后路的儿子,如今小白杨一样站在这天下最尊贵的地方,给他林家争光。是的,不再是靖王君,而是以林家身份,堂堂正正地站在这里。

    这几年,儿子凭借自身的能力,挣出了一个大好的前程,并且惠及林家。如今的官员百姓们,在谈及林子墨时,不再是暗地里撇嘴,而是人人挑起大拇指,从心底里称赞,反而埋怨朱睿,糟蹋了一个难得的人才。

    隆盛帝愉悦地看着兄弟和林子墨,笑着摆手:“自家兄弟,哪那么多礼节,来呀,赐坐。”在大殿上,除了皇上身边带着的太子,能有一个偏坐,其余人只有站着的份。朱睿和林子墨再三谢过,偏着身子坐下。

    这是这次朱睿二人自己赢来的殊荣,别人也眼红不得。隆盛帝让随身近侍宣读了朱睿二人的这次功绩,当然,里边也有给他的歌功颂德。隆盛帝很得意,千百年来,多少代皇帝的梦想,在他手里实现,他的名字,将流传千古。

    看着下边恭敬低着头的林子墨,越看越顺眼。还是他家兄弟有眼光,早早把这样的人才,拢到了自家的手里。

    等太监宣读完,隆盛帝道:“靖王朱睿功劳巨大,封朱辉为世子,延续一代靖亲王爵,次子朱泽,封喻王,延爵三代。”一般皇室子弟和勋贵,爵位如果没有特旨延续,都是一代降一级,直到没有爵位为止。

    不然的话,朝里到处都是贵族了。按规矩,朱辉能接朱睿的位子,但是爵位降一级,如今不但能承爵位,还能再延续一代亲王,朱泽作为次子,如今不但能能封王,并且爵承三代,当然是意外之喜。朱睿就是两个儿子,再不用因为次子不能承爵烦恼。

    朱睿谢了恩,隆盛帝又道:“林子墨功在千秋,赏黄金千两,土地千顷,爵位传三代。”贵族意识不强的林子墨还没感觉什么,林怀德大喜,连忙拉着还在发愣的林子墨谢恩。

    如今有了三代传承的侯爵,林家真正迈进了贵族世家。

    ☆、第94章

    林府里一片欢乐,人人走路带风,林家一家人都坐在大厅上陪着朱睿和林子墨。已经十岁的朱辉看着朱泽跟林家几小兄弟在院子里来回跑着玩,连林子浩家的次子,过继给林子墨的林轩也被领了过来,给他们二人行礼。

    林轩已经三岁多,黑亮的大眼睛,肥嫩的小脸,磕完头后,一眨不眨地看着朱睿和林子墨。陈氏引着他:“叫父亲、爹爹。”林家已经商定,林轩称呼朱瑞他们俩,按着朱辉哥俩来。

    看着瞪着大眼睛,明显认生的林轩,林子墨笑道:“别难为他了,来,轩儿,爹给个礼物。”说着,从袖袋里拿出一组白玉制得十二生肖,个个婴儿拳头大小,闪闪如生,一看价值不凡。这是林子墨为了和他名下的孩子亲近,挖空心思想出来的。

    以前想起来,林子墨还有点心里不好受,好像抢了大哥家的孩子。林家好像掉进了小子窝,他走的这三年,陈氏又生了第三个儿子,钱氏也一共生了两个,五个孩子,一个小姑娘都没有。从三个小子里过继一个,林子墨就没那么大的抵触了,心底里复又欢喜起来,林子墨自嘲,白在现代接受过一番洗礼,原来骨子里,他也有后代的执着。

    林轩被小动物们吸引,小胖手含在嘴里,慢慢蹭了过去,拿起一个小玉猴看着,欢喜地笑出了酒窝。林子墨趁机把他抱在腿上坐着,他也没有了太大的抵触。

    看着林子墨脸上的笑意,一家人也从心里高兴起来。唯一的钱氏,心底里差点嫉妒的疯掉,那是三代传承的一等侯啊!白白被大房拣去,可惜了,她的二儿子晚出生了几个月。只是再如何的不甘,她也不敢造次,别看林子翰看着蔫吧,发起狠来,她很怵他,她明白,如果在敢出幺蛾子,林子翰不会对他客气,只能远远地看着林子墨,逗弄着林轩,尽可能地把嫉妒压下去,虽然有可能让她吐血。

    林怀德如今在朱睿面前能放开些了,看着二人道:“如今子墨立了大功,成了传承三代的侯爷,咱们家摆宴吗?”林子墨看了一眼朱睿:“爹,还是自己庆祝一下吧,这阵子够出风头了,如果在庆祝,就太扎眼了。”

    林怀德倒是明白这个道理,自己家在京城没有一点根基,唯一要靠的是朱睿,只是朱睿也是要处处小心,自己家不能给他添麻烦。“想了想又道:”老家早来了信,想要咱们回去祭祖,你看看什么时候有时间?”

    林子墨喝朱睿对看一眼,道:“最近几天选个日子吧,看看谁回去,安排一下。”这样也好,现在他和朱睿正处在风头浪尖,他们又不用天天上朝,这正是个冷却一下的机会。

    林子墨要回去祭祖,这是光明正大的理由。古人讲究孝道,特别是对待坟地里的祖宗,更是恭敬有加,一年四时祭祀不断,家里有大事也要去祭奠告诉一声。林子墨封了侯爷,按说应该早回去祭祖的,只是一直没有挪出时间,如今是再也不能拖了。君不见,学子们考上官员之路,连皇帝都要先放假,让他们回家祭祖,然后再回来当差吗?

    出来了六七年,林子墨还真想念那个当初的小村庄。刚来时吃糠咽菜的窘境,;生病时家人的疼爱;初分家时一家人的齐心协力;淘到第一桶金时的雀跃;考上仕途时的狂喜,历历还在眼前,转眼间,已经有些物是人非了。

    因为是回林子墨的老家祭祖,朱辉和朱泽在跟着不合适,再加上已经在上书房和皇子们一起读书,所以俩人又回了宫里居住,弄的朱泽满脸的不高兴,直到林子墨承诺,再回来后,不在四处去,多陪陪他们才罢。

    这一趟,林家几乎全家出动。连老太太都要一起回去。林怀义和林怀德劝了半天,也没让老太太改主意,只好把马车里垫得厚厚的,到时候跑慢一点。

    林家几个在职的都请了假,人人知道他们家要回去祭祖,再加上林子墨的关系,到没有人为难。

    选择了一个好日子,一家人浩浩荡荡地回了老家。做高官或者巨商,不回老家炫耀,相当于锦衣夜行,因此,林家没有人不兴高采烈。

    虽然几十辆的马车,人口巨多,但是,为了不给沿途县府添麻烦,几乎是低调了再低调,神不知鬼不觉地走着。

    为了照顾老太太,几乎是蜗牛行的速度。本来十多天的路程,硬是多走了一半。

    到了清水县的时候,乌压压的人群,把林家人吓了一跳。带头来迎接的是清水县的现任县官,和欧阳少华,再加上林家大多数族人,其余则是听说出了个侯爷的林家,回家省亲,大家来看热闹的,没办法,小小的清水县,还从来没出过这么大的官,百姓们也跟着与有荣焉。

    林怀德带着众人连忙下马、下车,连林子墨也不例外,只有朱睿,老神在在地坐在车里,当然,也没人敢让他下来。

    当林子墨走到前边,数千人的街道一下子静了下来。尊贵的身份,绝色的容颜,雍容的气度,震慑住了所有的人。在后边车上一直注意的朱睿,满心的骄傲,这个万中无一的人,是他朱睿的爱人。

    所有人都上前见礼,从一开始就认识林子墨的欧阳少华,眼睛里都是复杂。这个一开始那样不起眼的孩子,几年的功夫,不但做了靖王君,更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堂堂正正地立于了朝堂之上,让天下人尊敬。

    寒暄了好一会,才辞别热情的众人,带着林家村的众族人,回了林家村。

    经过几日的安排,林家大举祭祀祖宗。如今的林家族人也不同以往了,祠堂修得高大壮丽,坟地扩了好几倍,周围的上千亩地,或买或换,都成了林家家族的祭祀田,坟头也重修过了,特别是老祖和林子墨祖父的坟,都被青壮砌的漂漂亮亮。

    因为如今的身份,林子墨站在了最前方,望着刚刚竖起时间不长的高大石碑,点燃了三炷香,林子墨深深拜了下去,心里暗念:林家的列祖列宗在上,总算不白占了你家子孙的身体,如今有了这份大礼,希望列祖列宗喜欢。

    站在远远地地方看着的朱睿,满眼都是眷恋,那个单薄的身形,林立的石碑,远处郁郁葱葱的田野,化成了一幅唯美的画卷,画中人将与他永远同在。

    ☆、第95章 尾声

    转眼八年过去,朱睿的儿子朱辉,已经十八岁了。这孩子大概综合了父母的特长,长的英俊潇洒,卓尔不群,加上睿亲王世子的身份,引动京城所有的名暖倾心。

    时间在林子墨身上一点也没留下痕迹,只是看上去更有韵味了些。睿亲王爱恋王君的事情,早在大汉朝传遍,女子们羡慕林子墨作为男身,却得到了王爷的专宠;男子们则羡慕朱睿得到了一块美玉,既漂亮帅气地无人可比,又聪明的天下无双。

    如今,作为一等侯,林子墨本来上本请辞差事,但是隆盛帝不答应,只好每十天上大朝时去一次。开玩笑,放着林子墨如此聪明的头脑不用,隆盛帝又不是傻了。

    坐在小书房里,朱睿和林子墨喝着茶。林子墨道:“昊天,如今世子已经十八岁,该是到了成亲的年纪了,这件事宫里有说法吗?”在这个上边林子墨很上愁,他和朱睿毕竟是男子,和内院妇人打不着交到,不光朱辉,朱泽都十六岁了,也到了考虑的年龄,毕竟这里的人成亲都算早的。

    朱睿皱眉,儿子的亲事倒真是大事:“明天我进宫一趟,探探母后和皇兄的口气。”虽然是他的儿子,终身大事还是要听听那两位的意见,何况,他和子墨平时回避别人家的女眷,对于谁家有适婚年龄的女孩,还真是不清楚。

    谈完了正事,二人分别处理自己的事物。林子墨的威望很大,甚至超过了朱睿,朱睿还是替隆盛帝管理他的私物,并不经常露面。林子墨则做了孤臣,谁都不来往,每月必上一本,专门针对大汉朝的各种弊端,弄的隆盛帝高兴,大臣们则爱恨交加。

    今天林子墨想要上的本是,如何使用新进进士。林子墨发现,书生们一旦中了进士,除了进入翰林院的要进修三年,大部分都是直接派往地方为官,好多都是直接任当地一县县尊,掌管当地的民生。

    如果是稍微懂点民生或者农事的人还好点,最怕的是什么都不懂的书呆子。这群人读书时,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冷不丁交给他们这么重要的事情,好多人夹手夹脚,弄的百姓们苦不堪言。

    这就和现代社会一样,学生们临毕业还有个实习期,有了点经验,就能比较胜任未来的工作。这个奏本一上,准会又得罪不少人,但是,林子墨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一个亲王、一个一等侯加在一起,本来已经位高权重,再要加上很好的人际关系,就是找不自在的节奏了。

    如今林子墨上的奏章中,大部分实行起来,百姓们得到了最大的利益,个个欢欣鼓舞。而一些土地制度,严重伤害到了许多掌权者的利益,林子墨相信,如果不是他和朱睿能镇得住场面,早就被人啃得渣都不剩了。

    提高商人的地位,提高匠人的地位,到处兴修水利和道路,让大汉朝处于欣欣向荣的最□□。

    过了两三天,朱睿从宫里拿回了一份名单,上边全是太后和皇上选好的各府闺秀,一共二十个人。

    两个人仔细看了一回,也看不出什么,除了欧阳志家的嫡女,林子墨还有点恍惚印象,别人就没见过。朱睿道:“这都是太后和皇上细致考察过的,出不了太大的差错,不如利用这一次,连泽儿的婚事一起定下来,只要他们成了亲,我们就自由了。”

    他早打算好了,自从和子墨成亲,就没有带他出去玩过,以子墨向往自由的程度,却从来也不埋怨,让他心里有是愧疚,又是心疼。他们夫夫二人,已经给大汉朝和皇兄立下了汗马功劳,对得起朱家的列祖列宗。如今皇兄一日老似一日,太子渐渐做大,正是他和子墨隐退的时候。

    最后商定,除了已经任大理寺卿的欧阳志的嫡女,选为了朱辉的世子妃,另一个户部侍郎家的嫡二女,听取了林怀德的意见,聘成了朱泽的媳妇。这两家的家长,官不高不矮,人也不结党营私,既不会丢人,又不会遭到皇帝和太子的忌讳。

    朱辉的大婚热闹隆重,太后和皇上都下降到靖王府。欧阳氏长的很漂亮,而且性情中柔和带着有主见,成亲的第二天,林子墨就把家里的大权交了。而欧阳氏也没让两人失望,把家里管理的井井有条,还特别孝敬二人,让朱睿和林子墨很满足。额,虽然林子墨这么年轻就有了儿媳,别扭了些。

    林琪如今是镇北候府的世子,他从小就知道,天天跟随的爹娘,已经是自己的大伯、大伯娘,而那个老接他去王府住的,才是他过继过去的爹爹。他很崇拜这个爹爹,完全凭着自己的能力,给他们林家打下了天大的富贵,而他林琪,就是这场富贵的直接受益者。不关见面多少,每次见到子墨爹爹,他都充满了孺慕之情。

    又过了两年,等到他十六岁的时候,在子墨爹爹的主持下,和礼部侍郎的嫡女成了亲。他知道,靖王府的两个哥哥,都是十八岁成亲,到了他这里,子墨爹爹已经等不住了,他是那么地向往自由的生活,年轻的时候,甚至为此都不去考进士。

    如今到了现在,不论王府的哥哥们,还是他自己,都已经长大成人,是该放子墨爹爹高飞的时候了。因此,他高高兴兴地成了亲,等他成亲三天后,和已经成了靖亲王的朱辉,郡王朱泽夫妻一起,在京城外的十里长亭,送走了朱睿父亲,和子墨爹爹。

    三对夫妻都模糊了眼睛,远远地看着骑在马上的两个英姿,父亲、爹爹们,愿你们遨游天下,等你们倦了,再回到儿子们这里来吧!

    【完结】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1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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