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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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的名侦探 作者:红偶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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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的名侦探》作者:红偶
文案:
内容简介:一封信能改变什么?也许什么都改变不了,也许能改变人生,又或许还能支起跨越大洋的鹊桥。一封与他无关的信摆在眼前,丹尼斯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这封信把他带进了林希的生活,也把林希带入了他的生命。不断的谎言编织了两人相处的日子,然而真情却在谎言的温床里生根发芽。在真相已经成为纸里的火时,天降劫难横在两人的眼前,共同经历的生死能不能击败谎言?无比接近又异常遥远的两人将何去何从?读下去,文字将为您揭开真相。本文1v1,侦探故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恐怖 异国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见内容提要 ┃ 配角:丹尼斯,林希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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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作者有话要说: 欢迎新老书迷收藏,评论!
第一章是双章合并,后面的是两千字一章。
(一封信)
丹尼斯手里拿着一个未封口的信封,靠在摇椅里盯着信封上有些呆板的英文字迹出神。
手边的咖啡已经凉了,拿起杯子凑到嘴边喝了一口,他下意识的皱了皱眉,一边叹气一边把杯子又放回白色的磁盘上。
今天天气很好,最适合登山,水洗一样的蓝天在初秋的凉风下能让所有人阴霾的心情变得透明,却没办法解开他眉间的小疙瘩。
把信封放在一边,他又翻了翻这个有些残破的登山背包里的其他东西,除了这封怪怪的信,还有一张已经盖上邮戳却没有寄出去的明信片,邮戳正是属于设立在**大峡谷里那间在旅游者心目中有特殊意义的高山邮局。
明信片的图案也是这里的标志风景**大峡谷。
除了这张写着他不认识的中文字的明信片以外,背包里还有一个专业摄影师用的那种超昂贵的用胶卷的相机和几卷胶卷,以及一个做工很考究的皮夹和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
皮夹里有一张还没到期的面额大的有些奇怪的旅行支票,有几张看来是中国的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一张被裁剪的与钱包非常合适的照片。
这就是信里提到的那人?丹尼斯凝视着这张双人照。
把钱包放在一边,丹尼斯又看了看相机里的东西。他本人也是个摄影爱好者,家里就有暗房,把交卷冲洗了之后发现,写信的人一定是个鸟类研究学者,所有的照片里都是他们这里的各种鸟类。
“技术还不错。”丹尼斯用手指弹了一下其中一张夏威夷雁的照片赞到。
从早晨到现在,侦探的职业病让他一碰到感兴趣的东西就忘记了吃饭,直到肚子开始抗议,他才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中午了。
一人独居也有好处,吃饭的时候可以乱凑合,用冰箱里还剩下的几片面包和鸡蛋香肠,凑合了一下,丹尼斯又从一杯咖啡开始,琢磨这个没有主人的旅行背包了。
丹尼斯有个代号,dp(洛杉矶警局)的那帮人喜欢叫他“da”,因为他的全名是丹尼斯·亚当斯。
尽管电脑好像在报时一样的一会儿一声铃响,他仍旧对那些不断涌进他邮箱里的邮件没兴趣,他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个旅行包和包里的东西上。
这个旅行包是他在协助dp破案的时候在逃犯的一个窝点捡到的,案子结了之后,发现这包不属于嫌犯,只是嫌犯捡来的东西,把里边的现金用光之后,就丢在那里。
因为不是证物,dp就没有保留这东西的义务,但明显这个包也不属于一个美国公民。
而通过跟中国大使馆联系,确认这位中国公民在美逗留期间去世了,死因是突发急病。
不过看过藏在包的夹层里的那封信以后,丹尼斯确定此人并不是死于突发疾病,此人早就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否则也不会写这么一封类似遗书的信。
而这个人的美国之行显然是为了完成死前的遗愿,所留下的一切联系方式都是错的,他来了就没打算回去。中国大使馆找不到此人的家属,这个背包自然就成了没人理会的东西。
所以,这个不是证物也无人认领的包就被扔给了他。
得到这个旅行包,未尝不是好事。因为他最近心情越来越糟糕,每日面对由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所引发的杀人案,他需要点儿新鲜的事物转换心情。
那个纸张很硬的信封在他灵巧的食指上微妙的保持着平衡,有点像他每日穿梭于火线的心情。
查了查行事历,他把后面的工作全部用笔划掉,收拾了简单的旅行包,带上了他心爱的相机,决定去一趟信中所提到的城市。
至少远在中国的那个城市,他并不陌生,他上大学之前在那里的大熊猫繁育基地当过一段时间义工,米切尔夫人应该还记得他。
…………
…………
上午还在家里坐着,傍晚丹尼斯已经在飞机上吃着晚餐了。
那个包里的所有东西,他最在意那张明信片,因为上面没一个他认识的字。真是惭愧,他虽然会说中文,说的还算很流利,而且还会一点方言俚语,却一个汉字不认识。
不过这年头,有互联网什么都能解决。在机场等航班的时候,他下载了一个软件,是一部电子汉语字典,那个软件有个好处,用摄像头照着要翻译的文字,那软件就可以识别文字,并告诉你文字的读音及含义。
一边嚼着口味很糟的可乐饼,丹尼斯一边回忆着明信片上的文字。
[林希:
愿安好!
这里很漂亮,比明信片照片上还漂亮,你真应该出来走走。
……
最后,请不要等我。
韩耀辉
**年**月**日]
“林希”肯定是信里所说的那个“小希”,这最后的“不要等我”又是什么意思?
丹尼斯百思不得其解,字面上意思,汉语字典已经告诉他了,就是一种请求或者命令的口气,希望听话的人不要进行等待这个动作。
明明信里那么放心不下,明信片上前几句还溢满关心之意,最后却是一句拒绝的话。这到底是分手还是表白?
大概是他天生直觉灵敏,总觉得这四个字混杂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深情和浓浓的哀伤。
“真不明白中国人的脑回路是怎么构成的。”丹尼斯不禁嘀咕了一句。
他把残羹剩饭交给乘务员,开始闭目养神。
一闭眼,那张令他印象深刻的照片立刻浮现眼前,照片上的两名男子看起来都很开心。
一个带着爽朗的笑容,露出一口健康的白牙,皮肤因为日晒而比一般中国人黑很多。
一个虽然只微微笑,但丹尼斯就是有种感觉,这可能是这张过分好看的脸上所浮现过的最明显的笑容了。
如果让他去猜谁是那个“小希”,丹尼斯一定猜后者,他有接近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猜的绝对没错。因为照片里的两人一人穿着登山服,一人穿着居家服,一人因为阳光而皮肤黝黑,一人因为总是宅在家而脸色成近乎病态的白。
谁知道是什么驱使他没有把那封信里所嘱托的事情放下不管,而是选择收拾行装踏上旅途。
总之,在梦里,越来越清晰鲜活的是那瘦削的身形和那双清秀的黑瞳,仿佛变成了深潭,让他自愿沉溺其中。
(公交同行)
“热!”
没想到家乡那边都已经入秋了,这里还跟烤箱一样。都怪他准备不周,走的比较匆忙,没有注意目的地的天气预报。
他很清楚走过他身边的中国人屡屡回头的原因,明显是因为他这奇怪的穿衣方式。
上身穿的很多,下身却露着腿。
因为顶着一头金毛,他很早以前就习惯了中国人这种好奇的目光了,毕竟无论是个头还是长相,他想不显眼都难。
从cd市的机场出来后,丹尼斯坐上一辆出租车,指着明信片的地址给司机看,用地道的方言说:“到这里。”
这一句话弄的司机猛的回头看了他几次,震惊的表情让丹尼斯很是得意,这位师傅是今天第三个被他吓到的中国人了。
坐了一晚上飞机,又从北京转了一班航班,到cd市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本应该很疲惫的他,在脚踩到这片他陌生又熟悉的土地上时,心情莫名的兴奋,一点儿也不需要多余的休息。
的士停在了一条路的尽头,四周并没有看起来像是有人住的房子,丹尼斯觉得司机师傅可能弄错地方了,“你确定是这里?”
“就是这里,我知道你是要去哪儿。不过前面没路,车开不上去,你沿着小路自己往山上走点,就能看见一间独门独院,那里就是了。”
朴实的司机师傅一边说,一边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给丹尼斯比比划划的指路,而且还特意把语速放的很慢,显然还是担心他一个外国人听不懂。
目送着的士开走,转身四周看了看,一个公交铁牌子歪歪斜斜的立在路边,虽然看不懂上面的文字,但终点站和站牌上最上方的文字一样,显然这里就是这条公交线路的尽头。
站点不远处,几个摆地摊的妇女都毫不掩饰好奇之心的看着他。摊位上是一些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的农产品,被均匀的分成若干堆,整齐的摆放在那里。
一间好像便利店的商店,开在站点的对面,叼着烟头翘着二郎腿的大叔和丹尼斯的目光相触之后,眼神马上收回到报纸之上。
他怎么觉得他到了一个有点微妙的地方,丹尼斯挑了挑眉。算了,反正都到人家门口了,打退堂鼓可不是他的作风。
刚想沿着司机师傅给指的路上山,就发现他身边的公交站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
这么热的天里,那人的衣着实在令人担心他会中暑,那人带着没有镜片的黑色眼镜框,面色紧张的盯着手上的纸片。
让丹尼斯突然改变上山想法的是因为那人的长相。即使对方带着黑眼镜框,他也能认的出来,这就是从照片里走出来的那位“林希”。
对于这样的偶遇,丹尼斯开始还有点儿开心,但上前搭讪的想法马上就因为对方刻意避开他的举动而打消了。
林希在看见他的时候,刻意往远处走了几步,因此两人之间留下一个令人十分尴尬的巨大距离,让只有他们两人的站台空气几乎凝滞了。
丹尼斯对此有些不悦,眉头不自然的拧紧,但他很快就释然了,以前他在中国时也交过一些中国朋友,不善与陌生人交际确实是他的那些朋友的共同点,总是很客气,总是让他感觉他们在刻意保持着某种安全距离。
中国人的这种习惯即使在一些美籍华人身上也还若隐若现,别人理解不了,他没这个问题。
因为他知道,刻意保持距离不是他们对自己不友好的表示,是深入骨髓的文化使然,就好像如果别人非要让他笑的时候不许露那么多牙齿,他也做不到。
笑的时候要开怀尽兴也是他们美国人的文化使然。
不一会儿,一辆公交开了过来,丹尼斯决定跟着他的“目标人物”。
上车之后,他从包里拿出照相机,通过镜头的视角,看着这个自他回国后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城市,一边拍照,一边偷看坐在靠门第一个位置显得焦躁不安的林希。
丹尼斯浓重的好奇心让他非常想知道林希手上皱皱的字条写的是什么,侦探的职业病让他不自觉的往坏处想,难道是受到了威胁?
不是。他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因为林希的这种不安明显是有些兴奋,好像要揭开某样他好奇很久的东西的面纱一样的兴奋,而不是害怕的不安。
他选的位置视角得天独厚,正在林希的斜对角,还是可以俯视前面所有座位的最后一排,所以通过调整镜头的焦距,他瞄到了字条上的字迹。
真是上天也助他,字条上竟然不是中文,而是一个英文名字“bck ice”。
名字下面好像还有些数字和汉字,因为被林希的手捏的死死的,他根本就看不见。
在丹尼斯琢磨这名字的具体含义的时候,林希下车了,他自然也赶紧跟着下了车。
跟踪这种事情,作为侦探他是经常干。跟踪不能跟的太紧,却也不能放松,他一直假装成对四周的景物很感兴趣的外国游客,余光中却时时观察着林希的去向。
他跟着林希到了一个不太繁华的街区,这里丹尼斯可是很熟悉,因为他是双性恋,而这里是cd市有名的gay吧聚集区,曾经,这里也是他寻找乐趣的场所。
难道林希是gay?这个疑问却因为林希有些慌张的神情让丹尼斯始终得不出确定的结论。
四处东张西望的林希让人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来这里。
很快,丹尼斯就明白林希在干什么了,他在按照字条上面写的找门牌号。这么看来,那个“黑冰”应该是一个酒吧的名字。
丹尼斯突然想起什么,懊恼的一拍脑门。那个叫“黑冰”的酒吧是他早年在中国时经常光顾的地方,因为那个酒保调的酒很正宗。
就在他分心的一小会儿,“目标人物”在他视线范围内消失了。
想不到他也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丹尼斯来不及懊恼,赶紧四下找人。
☆、chapter 2
(隐秘酒吧)
不喧闹的街角,人声就会很突兀,特别是黑冰酒吧老板那粗哑的公鸭嗓对着电话怒吼的时候。
人称妖老二的黑冰老板咬牙切齿的对着电话骂了几句脏话,扣上那廉价的翻盖手机时,他恨不得把它直接摔了,但举起的手最终没舍得。
掐着腰在酒吧后门的窄巷里走来走去,最后一边叹气一边拨通了一个号码,对着话筒说了很多请求帮忙之类的好话,一边说还一边对着空气谄媚的笑,好像电话那头的人能看见他似的。
挂了这个电话,他的心情终于好了,因为对方答应帮忙。
依旧维持着掐腰的姿势长长的舒了口气,点上根烟的功夫,他手上的电话又响了,屏幕显示的是“未通知”,一闪一闪的字让他皱了皱眉,舒服的吐出烟雾,毫不留情的把电话给挂断了,因为他不想破坏现在的好心情。
一根烟刚抽完,眼前就出现了一位令他侧目的男人,妖老二在心中不禁赞叹了一声,心说:“强二子也太给力了,这哪是新人,这是璞玉啊。”
不过,时间上有点不对劲,他刚打完电话,才一根烟的功夫人就来了?可别认错人,这么想着,妖老二站在门口没动。
“请问,这里是黑冰么?”林希前前后后找了好几圈,也没找到主编说的“非常显眼”的英文名字。
但门牌号倒是对的,这个有点脏乱的窄巷里只站着一个穿着紫粉色闪亮亮西服的人,他本不想向这种穿着的人问路,但这里只有这一个人,所以他只好硬着头皮怯生生的问。
听到问话,妖老二一拧眉一瞪眼,他不是有意的,这是他早已根深蒂固的说话之前的习惯动作,但这个小动作却让林希后退了一步。
还什么都没说,就把人家吓到了,妖老二的老脸闪过一片尴尬之色,拿出他不太美观的笑容,清了清嗓子说:“是,你有事么?”
“哦,有。我是……”说到这里林希突然顿了顿,皱着眉头想了想,似乎在拟腹稿,等的妖老二脖子都有些长了,他才抬头说:“我是别人介绍来的,到您这里来观摩。”
“观摩?”不知道是这个词对于妖老二来说太文邹邹了还是怎样,他那个拧眉瞪眼的动作又来了。
但这两个字确实把妖老二弄糊涂了,抬手使劲的挠了挠他那个涂满发胶的头,说:“谁介绍你来的?观什么摩?”
“主……”林希刚想说主编两个字,突然想起他的编辑李斯在电话里千叮咛万嘱咐的那句话:“千万别提我名字,也别说编辑这种字眼,他当编辑的朋友就我一个。你就说是他熟人李奋强介绍的。”
按照大主编的话回答了妖老二的问题,林希忐忑的等着对方的回答。
咯当!铁质的酒吧后门突然开了,里面的服务生探出头来问:“老板,场子里已经坐了很多人了,都在抗议呢!问您秀什么时候开始呢!”
本来妖老二还有些拿不定主义,他又懊恼的犁了犁他的脑袋,骂了一句脏话,一把搂过林希,“观摩是吧,不如实际感受一下吧。”一边说,一边把林希拉进了黑冰的后门。
妖老二心中清楚,他带进来的可能不是强二子给他找的人,但江湖救急,他也没办法了。对着林希朝后台走去的背影,有些愧疚的说:“对不起了,你出现的时间实在是个错误。”
…………
…………
尽管人跟丢了,丹尼斯知道林希的目的地,所以他直奔黑冰去了,如果酒吧还在原来的地方,他就能找到。
外边还是一样的破,丹尼斯心中暗暗评价了一番好像危楼一样的灰色建筑,但进门之后,里面的装修令人眼前一亮,跟曾经的那个黑冰完全不一样了。
不是怎样的豪华,应该说更低调了,但却显得更高雅了。
一边四下看,一边点头,丹尼斯轻车熟路的坐到吧台他的老位子,抬眼看了看酒保,不是原来那个人,这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内,毕竟他流连这里的年代是在十年前。
“冰水。”不等酒保问,丹尼斯先点了。
酒保沉默的点了点头,回身去准备他要的冰水,对于丹尼斯流利的中文并不意外,显然来这里喝酒并操着一口流利汉语的老外并不少。
丹尼斯四下看了看,客人很少,而且没见到林希的身影,心中暗想:“不要紧吧,还没找到?果然是让人担心的路痴。”
既然“目标人物”还没到,丹尼斯就借机跟酒保套话,看看能不能套出点儿有用的信息。
“老瓦什么时候不干的?”
显然丹尼斯口中的“老瓦”是已成神话的老前辈,年轻的酒保一脸迷茫的看着他,不明白“老瓦”是谁,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刚刚一直跟吧台另一边熟客说话的店长看见下属求救一般的眼神赶紧走了过来。
“师傅很早就离开了,估计都不在这座城市了。”店长是一位风度偏偏的美男,很会笑,但明显都是营业笑容。
丹尼斯看着这个过来解答他疑问的店长若有所思,因为他觉得对方有点眼熟。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这人的名字他还记得的主要原因是对方长的够漂亮。
“你是小飞?”丹尼斯不太确定的说,在看到对方惊讶的表情后,改成确定的口气,“是商飞吧。”
这回不光这个美人店长惊讶了,连递给他冰水的小酒保都惊讶的说不出话了。
“不记得我了是吧,看来这里出入的金发老外太多了,哎……”丹尼斯故意表现的很伤感。
商飞才是最惊讶的,他这个姓可不是满大街都是的常见姓,若是套话搭讪,怎可能猜的这么准。
对方认识老瓦,也认识自己,但他真的像眼前的老外说的,对于外国人的脸他记不住,因为对于他来说,金发碧眼的老外都长的差不多。
但他是一名非常合格的服务业从业人员,赶紧赔礼道歉,说自己确实不记得了。
“不记得也难怪,我都七八年没来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求评论哦!
☆、chapter 3
(show!)
丹尼斯口中的老瓦当酒保那会儿,这位当今的店长还是个学徒,而且是个十四五的童工,当时所有来店的客人都看得出来,却也没人管闲事。
丹尼斯当然记得这个总是很机灵,瞒着老板偷偷收他小费的机灵鬼。不过当年那种桀骜不驯和鬼灵精怪,现在全都消失不见,披上了绝对职业的冰冷笑容。
喝着透心凉的冰水,看着商飞美丽的笑脸,丹尼斯感觉曾经最让他回味的风味小吃走进了五星级酒店,于是失去了特有的回味,变成了徒有其表的豪华餐点。
尽管丹尼斯并不喜欢商飞的这种变化,但他还要靠着这点儿过去拉关系套消息,于是也挂上了虚假的笑容。
两人东拉西扯,还真的聊了很久。
“怎么感觉很冷清,都这个时间了,为什么不见有客人?”
始终不见出现的林希也让他有些奇怪,不会真走丢了吧。
“哦,您很久没来了。老板把楼上包了下来,现在正在进行表演秀,大部分人都在楼上。您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去看看。”商飞依旧很优雅的说。
“show?关于什么的?”丹尼斯的心突然有些担心起来。
“……”商飞笑了笑,笑的十分富有深意,见丹尼斯一直盯着他,只好说:“比较重口的,□□真人表演,不过听老板说,今天是他从大地方请来的行家在表演。”
一听□□,丹尼斯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想起林希那有些焦灼的样子,他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显然他的想像力并不丰富,没有办法看清命运是阴差阳错的这个事实,他只是把看起来斯文的林希和性癖特殊的群里划上了等于号。
尽管有些不想相信,他还是决定去那个show看一看。
刚下飞机他还没来得及换钱,随手塞给商飞二十美元就朝楼上走去。
楼上的厅不大,黑咕隆咚且乌烟瘴气,显然这个show还真的吸引了很多这种爱好的人,不大的厅里,座位都坐满了不说,靠墙还站着很多人,这显然比那些不买座的电影还要叫座。
因为光线不好,想要从这么多张相似的脸中找到林希几乎不可能,因为对于他来说,五官普遍不深刻,而且清一色都是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人更难分辨。
因此,他决定站在门口,等散场的时候再去筛选。
但他下一眼看到的事情却令他有些无法淡定了。
他要找的人不在观众席里,而是在聚光灯下,被绑着很多的黑色皮质束带和银色锁链,吊在一个铁架子上。
林希雪白的皮肤在聚光灯下被照的更加的白,这种强烈的对比令对这种东西很排斥的他几乎都有些起反应了。
为了避免自己的情况进一步恶化,丹尼斯赶紧低头揉揉眉心,转移一下注意力。
这一低头,正好看见他前面的一个男人在黑暗里,一边看着聚光灯下,一边自己打□□。
shit!他真想这么骂一句,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忍住了。
他本来觉得林希只可能是观众,谁想到看起来像个乖宝宝的林希却是表演者。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这个show已经开始了。
大概是鬼使神差,或者是从心底里他也想看,从这个真人秀开始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台上的林希。
台上的林希那青涩如待宰羔羊一般的反应,在第一声□□发出的时候,丹尼斯就能听见台下所有人大概也包括他自己倒吸了口凉气。
虽然他离的很远,但他视力很好,扮演一号的人不停的极其娴熟的刺激着扮演零号的林希。
从他身上滴下来的乳白色液体,是那个一号刚泼上去的一杯牛奶。而被蒙着眼,嘴里塞着个钻孔钢球,能呼吸、能呻|吟,就是没办法说话。
因为突然的冰凉,林希猛地挣动了几下,观众们就开始兴奋了。
然后那个一号一边用言语辱骂,一边用道具辫子抽打,每一次看起来很用力的鞭笞之后按理说不会真的留下特别明显的伤痕,但林希的皮肤娇嫩如女子,第一鞭子就在人鱼线的部位留下了几乎冒血的红印。
这个情况让那个一号扮演者愣了一下,面色惊讶的看向后台。
丹尼斯的角度正好能看见幕布后给那个一号打手势的穿紫粉色西服的男人。
见老板让他扔下鞭子,那个一号摇摇头只好换道具。刚拿起那个满是凸起的恐怖自|慰棒,他就又看见老板急急的在打手势让他放下。
连着换了几种道具都不行,这个一号扮演者有些生气了,在台上对着妖老二竖起了中指,决定亲自提枪上阵。
从刚刚开始,丹尼斯就觉得林希脸上的潮红有点不对劲,被揉捏胸部时,那种仿佛根本控制不了身体反应,却又想极力克制的那种又迎合又抗拒的痛苦颤抖,如果没人撩拨,就会低着头猛喘,仿佛想偷得片刻清闲似的。
林希被锁链分开的双腿从一开始就在极力的想要并拢,但却一直不停的抖,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不喜欢?
一鞭子下去就留下一道那么狰狞的伤痕,如果经常做这种表演,怎么身上那么白净?
侦探的直觉开始让丹尼斯觉得事情好像不是他开始想的那样。
而黑冰老板奇怪的指示也让他很在意,好像是在顾及着什么,如果是专业的表演人员,是商业伙伴,你表演我收钱,挣钱大家按比例分就好了,有什么可顾及的?而现在,这位老板却一直在拒绝使用过分伤害性质的道具。
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违和,如果让这些不正常的现象说得通,那么只有一条答案,那就是林希不是表演者,他不是自愿的,在自己跟丢他的那么一会时间里被这里的老板骗了。
丹尼斯对妖老二稍微有点印象,虽然不记得名字,不记得长相,但记得这个雇用童工的老板对当年几乎沦为乞丐的商飞真的不错。也就是说,这个妖老二不是个为牟取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泯灭人性的商人。
那么这样一来,所有的一切都说的通了。
就在那个一号表演者扣住林希的肩膀,准备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来一场实弹演习的时候,丹尼斯想都没想,穿过人群,跳上台子,一把扯过那个一号,重重一记右钩拳,打掉了那人两颗大牙。
“以……,以敢恨么(你干什么)!”因为牙齿掉了,没有一个字能让人听清楚。
被丹尼斯这么一闹,刚刚还都特别兴奋,叫嚣着要看实况演出的那些客人,瞬间石化了不少,狭窄的表演厅立刻变的鸦雀无声。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求评论!
☆、chapter 4
(第一夜(上))
妖老二被人闹场子,当然也绝对不会当一个任人捏的软柿子。几乎跟丹尼斯跳上台同时,他立刻从后台跳了出来,身后几个人都拎着随便抄起来的家伙。
“你哪里来的?干什么想?”妖老二拉住给林希解锁链的丹尼斯,指着鼻尖质问。
“我想我朋友不可能是你请来的吧。”
既然对方打算硬来,丹尼斯也绝对不会示弱,捏的两手骨节喀喀作响,满意的看见妖老二身后的那些杂牌军露出胆怯的表情。
他的这句话虽然只是在诈对方,但妖老二的心虚表情将整个答案在他眼前描绘的清晰无比。
“我是没请他,他自己来找的我。”妖老二强词夺理的说到。
丹尼斯不想跟这种不讲理的人理论,转身继续解林希身上的锁链和皮带。那些个皮带都繁复的系的很紧,尤其是吊起林希的锁链上还有一把锁头,而这锁头才是关键,不解开这把锁,下面的束带都解开了,人也带不走。
而解决办法只有两个,要么拿钥匙开锁,要么扯断锁链。
“钥匙!”丹尼斯好似即将发威的猛虎,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在压低的眉毛下真的好像能活活把人用目光杀死。
带着绝对的低气压掠过全场的两个字,让妖老二有些腿软的向后退了一步,愣了一下之后才好像如梦方醒的在腰上翻找。
但没有的东西怎么找也不可能找的到,这锁头的钥匙压根就不在他身上。
“咱无这(在我这)。”那个吐了几口血,捂着腮帮子喊话的一号,一脸狠毒的拿起道具里的钳子将钥匙给掰坏了,然后仿佛赢得了一场战役一样的,露出他血红的牙齿,朝丹尼斯竖起一根中指示威。
但,再狠的人也没想到他这根中指就在一眨眼的功夫,好像根脆萝卜一样的折断,整个被掰向手背。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实施这一残忍手法的就是丹尼斯。
“啊……!”场子里顿时响起了一声比杀猪声还难听的刺耳嘶喊。
丹尼斯突然发动的狠辣攻击让本来站在妖老二身后的小打手们脸色吓的惨白,慌慌张张扔下手中家伙,从后台逃跑了。
妖老二因为这一下也彻底瘪茄子了,台下的观众则由石化的状态进一步沙化了。
但摆在丹尼斯面前的难题仍旧没解开,现在他只有一种办法,把锁链弄断。
他也想上演一下施瓦辛格的那种徒手扯断锁链的猛汉经典桥段,可是他试了几下,确实没办法逞这样的英雄。
“果然电影里都是骗人的。”丹尼斯嘀咕了一句,从身上的钥匙串里拿出一个铁卷尺一样的东西,不同之处在于,铁环拉开后,拉出来的是一根几乎看不见的细线。
将铁环从林希手腕的锁链下穿过,两头一拉那根细线立刻从锁链中穿过,好像变魔术一样,速度快的惊人。
那条坚固钢索居然连个火花都没爆,就好像变成了黄油一样好切的东西,细如发丝的东西斩断锁链仿若无物,没有片刻的停顿,跟通过空气一样的迅速。
而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细线穿过之后,钢索仿佛仍旧完好无损,但在丹尼斯轻轻一碰之下,立刻断成两截掉在地上。
这奇妙的装备和诡异的现象让沙化的观众忽然全惊醒了,争先恐后的逃离,有的连裤子都忘了提,把这个隐蔽小表演厅的大门给彻底挤破了。
而就站在台中央丹尼斯旁边近距离观看这一幕的妖老二猛眨了好几下眼睛,在第二条锁链也是变成好切的黄油那种命运的断折之后,他终于彻底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了。
“你……你是什么人?”
妖老二颤抖的问这句话的时候,疼的在台上直打滚的那个一号也屏住呼吸片刻,忍痛等待着答案。
“我?”丹尼斯坏心眼一转,“既然你问的如此诚恳,我就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相信你也不会说出去……”
他故意停了一下,让这两人为此刻的停顿而饱受煎熬。
“cia,fbi,第39局,国际刑警……”
他每说一个头衔,对方就震惊一分,但最后他又说:“二老板,我哪个都不是,我是你朋友。所以,今天的事,我只带走他就行了。不过你以后可要记得一点,这人你不能碰,他是我罩的。”
丹尼斯收起他的小道具,脱下上衣给昏迷的林希披上,整个打横抱起之后,留下一句:“我会再找你喝酒的。”然后消失在那扇歪斜的门口。
…………
…………
抱着个近乎赤|裸的大男人,就算丹尼斯是不怕别人另眼相看的外国人也有点儿受不了。
但林希的衣服估计今天是没办法去取了,改天有空再来找那个妖老二要。
还好今天在北京转机的时候预定了一间cd市里的四星级酒店的客房,不然现在这么晚了,即没公交车,就算有他也没办法带着这样的林希去坐,又没有出租车在这么晚的时候,去林希家所在的那个偏僻的地方,他们两个还不得露宿街头?
丹尼斯站在街边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把林希也带到他酒店的房间。
到了酒店,他把一直昏迷不醒的林希放在床上,现在他终于有时间帮林希解开这一身的道具了。
黑色的皮带扣的特别紧,每解下来一条,林希细致白滑的肌肤上就会留下一道很长时间不退的红印。
当解到横绑在乳首之上的皮带时,已经被磨的破了皮的乳首附近皮肤,微微冒着血丝,看着着实让人心疼,丹尼斯也没多想,凭着本能就用舌头舔了舔,希望能帮他消消毒。
当他的舔|弄引起床上的人慢慢苏醒,不禁呻|吟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做着的是一件多么色|情的事。
为了不再吵醒林希,丹尼斯手上的动作越来越轻,也不会再去做用舌头舔人的这件事儿了。
视线一路向下,现在林希的那里并没有受到刺激而肿大,而那里被一种奇怪的捆绑道具卡的很紧。
丹尼斯也是男人,他知道现在看起来非常合适的套着那里的道具,如果那里一旦开始变大,这东西将越勒越紧根本卸不下来,而且加诸在人身上的折磨还会越来越强。
就好像光看着,他都有点感同身受一般,丹尼斯不禁打了个冷颤,赶紧开始动手解那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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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第一夜(下))
那个小道具的扣子真是顽固的要命,而且林希的那个东西又东倒西歪,跟睡死了的主人一样,让跟扣子战斗的丹尼斯根本借不上力。
解这个小道具他居然累的满头大汗,趴在别人裆下的样子也让他觉得即郁闷又腰酸背痛,何况还什么好处也捞不到。
不管睡着还是醒着,男人的那里都很敏感,他还没等搞定那个东西,林希的那里就因为他在搞的那些事儿而开始微微昂起了。
如果真的彻底变硬,估计东西还没解开,床上呼呼大睡的人一定被他给鼓捣醒了。
丹尼斯郁闷的对着床叹了口气,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他这是被几个小破扣子难倒了啊。
算了,先搞定别的,等林希的那里消下来再说。
当他把林希身上所有其他的锁扣,皮带,环扣等都解开之后,终于决定再去研究研究那个小东西。
出于安全性考虑,他有点不敢对林希这么重要的器官用他随身携带的小道具。因为那些丝线是分子建筑术制造的世界上强度最高的纳米材料,代号“飞刃”,世界上没有它割断不了的东西,但正因为如此,如果稍微有些偏差,怕会弄伤某样东西。
丹尼斯最后还是选择求稳,找柜台要了剪刀这种笨拙点的工具来解决问题。
当他把林希身上的一切道具都解下来的时候,已经累的不想吃饭,只想上床呼呼大睡了。
…………
…………
一人一张床的两个人应该度过的是相安无事的一晚,没错是“应该”,但结果是出事了。
因为有时差感受,平时睡眠很沉的丹尼斯夜半十分却惊醒了。但让他醒来的实际原因并不是时差感受,而是压在小腹上的重量和下|体有些酥麻难耐的感觉。
“嗯……”
在黑暗中,丹尼斯睡意还很浓的双眼毫无焦距感的搜索着。
清冷的月光勾勒出将他吵醒的罪魁祸首的身形,刺激他猛然清醒的是突然映入眼帘的美景。
光洁无暇的肌肤在月光中好像个自发光体,无一丝赘肉的酮|体是上帝的最高杰作,挺立的粉红色乳首在两臂的微微挤压下向外侧稍稍翘起勾人心魄的弧度。
挺立昂扬的分|身散布着超高的热量,不停的在丹尼斯的小腹处来回摩擦。勾人的迷蒙眼神在月光里显得更加妖媚撩人,当即夺走了他的呼吸。
令他睡意全消的美景,令他立刻血脉偾张的摩擦,令他理智全失的呻|吟,丹尼斯连看清楚眼前这不断诱|惑着他的脸都有点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克服眼中因为情|欲而升腾的水雾是很难的,但他还是认出了那人。
引的他欲|火焚身的不就是林希?这个信息让他先是一愣,本想思考事情的来龙去脉,找个合理的理由,但他的大脑在突然压向嘴唇的重重一吻下当机了。
如果这个时候还能想事情,他敢打赌,那绝对不是男人!
他是男人,是健康的不能再健康的男人,所以他选择做一个男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做的选择,当然很多人在事后都会后悔,他也不例外。
…………
…………
一番往复天国和地狱之间,穿梭于火海和冰湖之中的爱|欲狂潮结束了。
再看房间,就好像刚刚被强盗入室抢劫后的现场,他们从床上战斗到窗前,从窗前战斗到柜子,从柜子战斗到桌子,意犹未尽的又在浴室里大战了一回,因此洗了两次澡。
虽然激情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林希已经累的趴在床上沉沉的睡去,但丹尼斯却死活睡不着了。
性|经验方面,他很丰富,虽然没跟任何人建立过稳定的交往关系,但他绝对不缺人陪,男人女人都不缺。那其中帅哥靓女更是数不胜数。
在他的思维定势里,谈性就会目光躲闪的中国人一定对此非常不在行。他相信自己这一点点民族优越情节不是因为所谓歧视,他把这还是归于根深蒂固的文化影响。本来含蓄矜持就是中国人的美德,他接触过的华人男女都来的比外国人含蓄。
但今天的体验让他不得不推翻心中曾经坚信的一切,诱惑他几次的林希跟矜持这个词根本挂不上钩。这是他的真实本性?还是中国人其实都有一种白天夜晚的两面性?因为他抽了两根烟也还是没想清楚白天那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林希夜晚怎么就变的如此热情了?
手指穿过身边那一头柔软的黑发,丝丝的凉意让他无比的惬意,指尖划过林希柔软的唇瓣,回味着刚刚的激情。丹尼斯的目光中流露出他自己无察的宠溺,一种微妙的化学反应在他心中悄悄的变化。
“拜托!我会爱上这种感觉的。”丹尼斯捻灭手里的半根烟,自言自语的说,只是不知道他这句话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在对睡着的人说。
他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来了,他应该做的是将那个叫韩耀晖信中所嘱托的事情干完,不过就是交托遗物和遗言,用那张旅行支票的金额,每年给这个叫林希的人以韩耀晖的名义寄上一份生日礼物。
如果他没那么多好奇心就好了!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让冰凉穿过胃肠,希望能压住他有些抬头的不舍情感。
半夜三点钟从十几层的高楼阳台俯视cd市,流动的光景终于能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这里很有活力,他有些羡慕穿梭在脚下这座不夜城的人。
如果是在家乡,他家所在的社区房子与房子的间隔很远,夜晚只有安静,偶有动静多半是夜间活动的动物搞出来的。
今天这事儿算什么呢?一夜情?大家没控制住,小弟弟犯的错误?如果只有他这么认为,而对方是认真的,他是不是很人渣?可如果对方也仅把今天当成个错误,虽然让他觉得轻松了些,为什么却莫名的有些郁闷?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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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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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的名侦探》作者:红偶
文案:
内容简介:一封信能改变什么?也许什么都改变不了,也许能改变人生,又或许还能支起跨越大洋的鹊桥。一封与他无关的信摆在眼前,丹尼斯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这封信把他带进了林希的生活,也把林希带入了他的生命。不断的谎言编织了两人相处的日子,然而真情却在谎言的温床里生根发芽。在真相已经成为纸里的火时,天降劫难横在两人的眼前,共同经历的生死能不能击败谎言?无比接近又异常遥远的两人将何去何从?读下去,文字将为您揭开真相。本文1v1,侦探故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恐怖 异国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见内容提要 ┃ 配角:丹尼斯,林希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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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作者有话要说: 欢迎新老书迷收藏,评论!
第一章是双章合并,后面的是两千字一章。
(一封信)
丹尼斯手里拿着一个未封口的信封,靠在摇椅里盯着信封上有些呆板的英文字迹出神。
手边的咖啡已经凉了,拿起杯子凑到嘴边喝了一口,他下意识的皱了皱眉,一边叹气一边把杯子又放回白色的磁盘上。
今天天气很好,最适合登山,水洗一样的蓝天在初秋的凉风下能让所有人阴霾的心情变得透明,却没办法解开他眉间的小疙瘩。
把信封放在一边,他又翻了翻这个有些残破的登山背包里的其他东西,除了这封怪怪的信,还有一张已经盖上邮戳却没有寄出去的明信片,邮戳正是属于设立在**大峡谷里那间在旅游者心目中有特殊意义的高山邮局。
明信片的图案也是这里的标志风景**大峡谷。
除了这张写着他不认识的中文字的明信片以外,背包里还有一个专业摄影师用的那种超昂贵的用胶卷的相机和几卷胶卷,以及一个做工很考究的皮夹和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
皮夹里有一张还没到期的面额大的有些奇怪的旅行支票,有几张看来是中国的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一张被裁剪的与钱包非常合适的照片。
这就是信里提到的那人?丹尼斯凝视着这张双人照。
把钱包放在一边,丹尼斯又看了看相机里的东西。他本人也是个摄影爱好者,家里就有暗房,把交卷冲洗了之后发现,写信的人一定是个鸟类研究学者,所有的照片里都是他们这里的各种鸟类。
“技术还不错。”丹尼斯用手指弹了一下其中一张夏威夷雁的照片赞到。
从早晨到现在,侦探的职业病让他一碰到感兴趣的东西就忘记了吃饭,直到肚子开始抗议,他才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中午了。
一人独居也有好处,吃饭的时候可以乱凑合,用冰箱里还剩下的几片面包和鸡蛋香肠,凑合了一下,丹尼斯又从一杯咖啡开始,琢磨这个没有主人的旅行背包了。
丹尼斯有个代号,dp(洛杉矶警局)的那帮人喜欢叫他“da”,因为他的全名是丹尼斯·亚当斯。
尽管电脑好像在报时一样的一会儿一声铃响,他仍旧对那些不断涌进他邮箱里的邮件没兴趣,他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个旅行包和包里的东西上。
这个旅行包是他在协助dp破案的时候在逃犯的一个窝点捡到的,案子结了之后,发现这包不属于嫌犯,只是嫌犯捡来的东西,把里边的现金用光之后,就丢在那里。
因为不是证物,dp就没有保留这东西的义务,但明显这个包也不属于一个美国公民。
而通过跟中国大使馆联系,确认这位中国公民在美逗留期间去世了,死因是突发急病。
不过看过藏在包的夹层里的那封信以后,丹尼斯确定此人并不是死于突发疾病,此人早就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否则也不会写这么一封类似遗书的信。
而这个人的美国之行显然是为了完成死前的遗愿,所留下的一切联系方式都是错的,他来了就没打算回去。中国大使馆找不到此人的家属,这个背包自然就成了没人理会的东西。
所以,这个不是证物也无人认领的包就被扔给了他。
得到这个旅行包,未尝不是好事。因为他最近心情越来越糟糕,每日面对由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所引发的杀人案,他需要点儿新鲜的事物转换心情。
那个纸张很硬的信封在他灵巧的食指上微妙的保持着平衡,有点像他每日穿梭于火线的心情。
查了查行事历,他把后面的工作全部用笔划掉,收拾了简单的旅行包,带上了他心爱的相机,决定去一趟信中所提到的城市。
至少远在中国的那个城市,他并不陌生,他上大学之前在那里的大熊猫繁育基地当过一段时间义工,米切尔夫人应该还记得他。
…………
…………
上午还在家里坐着,傍晚丹尼斯已经在飞机上吃着晚餐了。
那个包里的所有东西,他最在意那张明信片,因为上面没一个他认识的字。真是惭愧,他虽然会说中文,说的还算很流利,而且还会一点方言俚语,却一个汉字不认识。
不过这年头,有互联网什么都能解决。在机场等航班的时候,他下载了一个软件,是一部电子汉语字典,那个软件有个好处,用摄像头照着要翻译的文字,那软件就可以识别文字,并告诉你文字的读音及含义。
一边嚼着口味很糟的可乐饼,丹尼斯一边回忆着明信片上的文字。
[林希:
愿安好!
这里很漂亮,比明信片照片上还漂亮,你真应该出来走走。
……
最后,请不要等我。
韩耀辉
**年**月**日]
“林希”肯定是信里所说的那个“小希”,这最后的“不要等我”又是什么意思?
丹尼斯百思不得其解,字面上意思,汉语字典已经告诉他了,就是一种请求或者命令的口气,希望听话的人不要进行等待这个动作。
明明信里那么放心不下,明信片上前几句还溢满关心之意,最后却是一句拒绝的话。这到底是分手还是表白?
大概是他天生直觉灵敏,总觉得这四个字混杂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深情和浓浓的哀伤。
“真不明白中国人的脑回路是怎么构成的。”丹尼斯不禁嘀咕了一句。
他把残羹剩饭交给乘务员,开始闭目养神。
一闭眼,那张令他印象深刻的照片立刻浮现眼前,照片上的两名男子看起来都很开心。
一个带着爽朗的笑容,露出一口健康的白牙,皮肤因为日晒而比一般中国人黑很多。
一个虽然只微微笑,但丹尼斯就是有种感觉,这可能是这张过分好看的脸上所浮现过的最明显的笑容了。
如果让他去猜谁是那个“小希”,丹尼斯一定猜后者,他有接近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猜的绝对没错。因为照片里的两人一人穿着登山服,一人穿着居家服,一人因为阳光而皮肤黝黑,一人因为总是宅在家而脸色成近乎病态的白。
谁知道是什么驱使他没有把那封信里所嘱托的事情放下不管,而是选择收拾行装踏上旅途。
总之,在梦里,越来越清晰鲜活的是那瘦削的身形和那双清秀的黑瞳,仿佛变成了深潭,让他自愿沉溺其中。
(公交同行)
“热!”
没想到家乡那边都已经入秋了,这里还跟烤箱一样。都怪他准备不周,走的比较匆忙,没有注意目的地的天气预报。
他很清楚走过他身边的中国人屡屡回头的原因,明显是因为他这奇怪的穿衣方式。
上身穿的很多,下身却露着腿。
因为顶着一头金毛,他很早以前就习惯了中国人这种好奇的目光了,毕竟无论是个头还是长相,他想不显眼都难。
从cd市的机场出来后,丹尼斯坐上一辆出租车,指着明信片的地址给司机看,用地道的方言说:“到这里。”
这一句话弄的司机猛的回头看了他几次,震惊的表情让丹尼斯很是得意,这位师傅是今天第三个被他吓到的中国人了。
坐了一晚上飞机,又从北京转了一班航班,到cd市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本应该很疲惫的他,在脚踩到这片他陌生又熟悉的土地上时,心情莫名的兴奋,一点儿也不需要多余的休息。
的士停在了一条路的尽头,四周并没有看起来像是有人住的房子,丹尼斯觉得司机师傅可能弄错地方了,“你确定是这里?”
“就是这里,我知道你是要去哪儿。不过前面没路,车开不上去,你沿着小路自己往山上走点,就能看见一间独门独院,那里就是了。”
朴实的司机师傅一边说,一边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给丹尼斯比比划划的指路,而且还特意把语速放的很慢,显然还是担心他一个外国人听不懂。
目送着的士开走,转身四周看了看,一个公交铁牌子歪歪斜斜的立在路边,虽然看不懂上面的文字,但终点站和站牌上最上方的文字一样,显然这里就是这条公交线路的尽头。
站点不远处,几个摆地摊的妇女都毫不掩饰好奇之心的看着他。摊位上是一些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的农产品,被均匀的分成若干堆,整齐的摆放在那里。
一间好像便利店的商店,开在站点的对面,叼着烟头翘着二郎腿的大叔和丹尼斯的目光相触之后,眼神马上收回到报纸之上。
他怎么觉得他到了一个有点微妙的地方,丹尼斯挑了挑眉。算了,反正都到人家门口了,打退堂鼓可不是他的作风。
刚想沿着司机师傅给指的路上山,就发现他身边的公交站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
这么热的天里,那人的衣着实在令人担心他会中暑,那人带着没有镜片的黑色眼镜框,面色紧张的盯着手上的纸片。
让丹尼斯突然改变上山想法的是因为那人的长相。即使对方带着黑眼镜框,他也能认的出来,这就是从照片里走出来的那位“林希”。
对于这样的偶遇,丹尼斯开始还有点儿开心,但上前搭讪的想法马上就因为对方刻意避开他的举动而打消了。
林希在看见他的时候,刻意往远处走了几步,因此两人之间留下一个令人十分尴尬的巨大距离,让只有他们两人的站台空气几乎凝滞了。
丹尼斯对此有些不悦,眉头不自然的拧紧,但他很快就释然了,以前他在中国时也交过一些中国朋友,不善与陌生人交际确实是他的那些朋友的共同点,总是很客气,总是让他感觉他们在刻意保持着某种安全距离。
中国人的这种习惯即使在一些美籍华人身上也还若隐若现,别人理解不了,他没这个问题。
因为他知道,刻意保持距离不是他们对自己不友好的表示,是深入骨髓的文化使然,就好像如果别人非要让他笑的时候不许露那么多牙齿,他也做不到。
笑的时候要开怀尽兴也是他们美国人的文化使然。
不一会儿,一辆公交开了过来,丹尼斯决定跟着他的“目标人物”。
上车之后,他从包里拿出照相机,通过镜头的视角,看着这个自他回国后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城市,一边拍照,一边偷看坐在靠门第一个位置显得焦躁不安的林希。
丹尼斯浓重的好奇心让他非常想知道林希手上皱皱的字条写的是什么,侦探的职业病让他不自觉的往坏处想,难道是受到了威胁?
不是。他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因为林希的这种不安明显是有些兴奋,好像要揭开某样他好奇很久的东西的面纱一样的兴奋,而不是害怕的不安。
他选的位置视角得天独厚,正在林希的斜对角,还是可以俯视前面所有座位的最后一排,所以通过调整镜头的焦距,他瞄到了字条上的字迹。
真是上天也助他,字条上竟然不是中文,而是一个英文名字“bck ice”。
名字下面好像还有些数字和汉字,因为被林希的手捏的死死的,他根本就看不见。
在丹尼斯琢磨这名字的具体含义的时候,林希下车了,他自然也赶紧跟着下了车。
跟踪这种事情,作为侦探他是经常干。跟踪不能跟的太紧,却也不能放松,他一直假装成对四周的景物很感兴趣的外国游客,余光中却时时观察着林希的去向。
他跟着林希到了一个不太繁华的街区,这里丹尼斯可是很熟悉,因为他是双性恋,而这里是cd市有名的gay吧聚集区,曾经,这里也是他寻找乐趣的场所。
难道林希是gay?这个疑问却因为林希有些慌张的神情让丹尼斯始终得不出确定的结论。
四处东张西望的林希让人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来这里。
很快,丹尼斯就明白林希在干什么了,他在按照字条上面写的找门牌号。这么看来,那个“黑冰”应该是一个酒吧的名字。
丹尼斯突然想起什么,懊恼的一拍脑门。那个叫“黑冰”的酒吧是他早年在中国时经常光顾的地方,因为那个酒保调的酒很正宗。
就在他分心的一小会儿,“目标人物”在他视线范围内消失了。
想不到他也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丹尼斯来不及懊恼,赶紧四下找人。
☆、chapter 2
(隐秘酒吧)
不喧闹的街角,人声就会很突兀,特别是黑冰酒吧老板那粗哑的公鸭嗓对着电话怒吼的时候。
人称妖老二的黑冰老板咬牙切齿的对着电话骂了几句脏话,扣上那廉价的翻盖手机时,他恨不得把它直接摔了,但举起的手最终没舍得。
掐着腰在酒吧后门的窄巷里走来走去,最后一边叹气一边拨通了一个号码,对着话筒说了很多请求帮忙之类的好话,一边说还一边对着空气谄媚的笑,好像电话那头的人能看见他似的。
挂了这个电话,他的心情终于好了,因为对方答应帮忙。
依旧维持着掐腰的姿势长长的舒了口气,点上根烟的功夫,他手上的电话又响了,屏幕显示的是“未通知”,一闪一闪的字让他皱了皱眉,舒服的吐出烟雾,毫不留情的把电话给挂断了,因为他不想破坏现在的好心情。
一根烟刚抽完,眼前就出现了一位令他侧目的男人,妖老二在心中不禁赞叹了一声,心说:“强二子也太给力了,这哪是新人,这是璞玉啊。”
不过,时间上有点不对劲,他刚打完电话,才一根烟的功夫人就来了?可别认错人,这么想着,妖老二站在门口没动。
“请问,这里是黑冰么?”林希前前后后找了好几圈,也没找到主编说的“非常显眼”的英文名字。
但门牌号倒是对的,这个有点脏乱的窄巷里只站着一个穿着紫粉色闪亮亮西服的人,他本不想向这种穿着的人问路,但这里只有这一个人,所以他只好硬着头皮怯生生的问。
听到问话,妖老二一拧眉一瞪眼,他不是有意的,这是他早已根深蒂固的说话之前的习惯动作,但这个小动作却让林希后退了一步。
还什么都没说,就把人家吓到了,妖老二的老脸闪过一片尴尬之色,拿出他不太美观的笑容,清了清嗓子说:“是,你有事么?”
“哦,有。我是……”说到这里林希突然顿了顿,皱着眉头想了想,似乎在拟腹稿,等的妖老二脖子都有些长了,他才抬头说:“我是别人介绍来的,到您这里来观摩。”
“观摩?”不知道是这个词对于妖老二来说太文邹邹了还是怎样,他那个拧眉瞪眼的动作又来了。
但这两个字确实把妖老二弄糊涂了,抬手使劲的挠了挠他那个涂满发胶的头,说:“谁介绍你来的?观什么摩?”
“主……”林希刚想说主编两个字,突然想起他的编辑李斯在电话里千叮咛万嘱咐的那句话:“千万别提我名字,也别说编辑这种字眼,他当编辑的朋友就我一个。你就说是他熟人李奋强介绍的。”
按照大主编的话回答了妖老二的问题,林希忐忑的等着对方的回答。
咯当!铁质的酒吧后门突然开了,里面的服务生探出头来问:“老板,场子里已经坐了很多人了,都在抗议呢!问您秀什么时候开始呢!”
本来妖老二还有些拿不定主义,他又懊恼的犁了犁他的脑袋,骂了一句脏话,一把搂过林希,“观摩是吧,不如实际感受一下吧。”一边说,一边把林希拉进了黑冰的后门。
妖老二心中清楚,他带进来的可能不是强二子给他找的人,但江湖救急,他也没办法了。对着林希朝后台走去的背影,有些愧疚的说:“对不起了,你出现的时间实在是个错误。”
…………
…………
尽管人跟丢了,丹尼斯知道林希的目的地,所以他直奔黑冰去了,如果酒吧还在原来的地方,他就能找到。
外边还是一样的破,丹尼斯心中暗暗评价了一番好像危楼一样的灰色建筑,但进门之后,里面的装修令人眼前一亮,跟曾经的那个黑冰完全不一样了。
不是怎样的豪华,应该说更低调了,但却显得更高雅了。
一边四下看,一边点头,丹尼斯轻车熟路的坐到吧台他的老位子,抬眼看了看酒保,不是原来那个人,这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内,毕竟他流连这里的年代是在十年前。
“冰水。”不等酒保问,丹尼斯先点了。
酒保沉默的点了点头,回身去准备他要的冰水,对于丹尼斯流利的中文并不意外,显然来这里喝酒并操着一口流利汉语的老外并不少。
丹尼斯四下看了看,客人很少,而且没见到林希的身影,心中暗想:“不要紧吧,还没找到?果然是让人担心的路痴。”
既然“目标人物”还没到,丹尼斯就借机跟酒保套话,看看能不能套出点儿有用的信息。
“老瓦什么时候不干的?”
显然丹尼斯口中的“老瓦”是已成神话的老前辈,年轻的酒保一脸迷茫的看着他,不明白“老瓦”是谁,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刚刚一直跟吧台另一边熟客说话的店长看见下属求救一般的眼神赶紧走了过来。
“师傅很早就离开了,估计都不在这座城市了。”店长是一位风度偏偏的美男,很会笑,但明显都是营业笑容。
丹尼斯看着这个过来解答他疑问的店长若有所思,因为他觉得对方有点眼熟。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这人的名字他还记得的主要原因是对方长的够漂亮。
“你是小飞?”丹尼斯不太确定的说,在看到对方惊讶的表情后,改成确定的口气,“是商飞吧。”
这回不光这个美人店长惊讶了,连递给他冰水的小酒保都惊讶的说不出话了。
“不记得我了是吧,看来这里出入的金发老外太多了,哎……”丹尼斯故意表现的很伤感。
商飞才是最惊讶的,他这个姓可不是满大街都是的常见姓,若是套话搭讪,怎可能猜的这么准。
对方认识老瓦,也认识自己,但他真的像眼前的老外说的,对于外国人的脸他记不住,因为对于他来说,金发碧眼的老外都长的差不多。
但他是一名非常合格的服务业从业人员,赶紧赔礼道歉,说自己确实不记得了。
“不记得也难怪,我都七八年没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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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show!)
丹尼斯口中的老瓦当酒保那会儿,这位当今的店长还是个学徒,而且是个十四五的童工,当时所有来店的客人都看得出来,却也没人管闲事。
丹尼斯当然记得这个总是很机灵,瞒着老板偷偷收他小费的机灵鬼。不过当年那种桀骜不驯和鬼灵精怪,现在全都消失不见,披上了绝对职业的冰冷笑容。
喝着透心凉的冰水,看着商飞美丽的笑脸,丹尼斯感觉曾经最让他回味的风味小吃走进了五星级酒店,于是失去了特有的回味,变成了徒有其表的豪华餐点。
尽管丹尼斯并不喜欢商飞的这种变化,但他还要靠着这点儿过去拉关系套消息,于是也挂上了虚假的笑容。
两人东拉西扯,还真的聊了很久。
“怎么感觉很冷清,都这个时间了,为什么不见有客人?”
始终不见出现的林希也让他有些奇怪,不会真走丢了吧。
“哦,您很久没来了。老板把楼上包了下来,现在正在进行表演秀,大部分人都在楼上。您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去看看。”商飞依旧很优雅的说。
“show?关于什么的?”丹尼斯的心突然有些担心起来。
“……”商飞笑了笑,笑的十分富有深意,见丹尼斯一直盯着他,只好说:“比较重口的,□□真人表演,不过听老板说,今天是他从大地方请来的行家在表演。”
一听□□,丹尼斯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想起林希那有些焦灼的样子,他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显然他的想像力并不丰富,没有办法看清命运是阴差阳错的这个事实,他只是把看起来斯文的林希和性癖特殊的群里划上了等于号。
尽管有些不想相信,他还是决定去那个show看一看。
刚下飞机他还没来得及换钱,随手塞给商飞二十美元就朝楼上走去。
楼上的厅不大,黑咕隆咚且乌烟瘴气,显然这个show还真的吸引了很多这种爱好的人,不大的厅里,座位都坐满了不说,靠墙还站着很多人,这显然比那些不买座的电影还要叫座。
因为光线不好,想要从这么多张相似的脸中找到林希几乎不可能,因为对于他来说,五官普遍不深刻,而且清一色都是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人更难分辨。
因此,他决定站在门口,等散场的时候再去筛选。
但他下一眼看到的事情却令他有些无法淡定了。
他要找的人不在观众席里,而是在聚光灯下,被绑着很多的黑色皮质束带和银色锁链,吊在一个铁架子上。
林希雪白的皮肤在聚光灯下被照的更加的白,这种强烈的对比令对这种东西很排斥的他几乎都有些起反应了。
为了避免自己的情况进一步恶化,丹尼斯赶紧低头揉揉眉心,转移一下注意力。
这一低头,正好看见他前面的一个男人在黑暗里,一边看着聚光灯下,一边自己打□□。
shit!他真想这么骂一句,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忍住了。
他本来觉得林希只可能是观众,谁想到看起来像个乖宝宝的林希却是表演者。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这个show已经开始了。
大概是鬼使神差,或者是从心底里他也想看,从这个真人秀开始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台上的林希。
台上的林希那青涩如待宰羔羊一般的反应,在第一声□□发出的时候,丹尼斯就能听见台下所有人大概也包括他自己倒吸了口凉气。
虽然他离的很远,但他视力很好,扮演一号的人不停的极其娴熟的刺激着扮演零号的林希。
从他身上滴下来的乳白色液体,是那个一号刚泼上去的一杯牛奶。而被蒙着眼,嘴里塞着个钻孔钢球,能呼吸、能呻|吟,就是没办法说话。
因为突然的冰凉,林希猛地挣动了几下,观众们就开始兴奋了。
然后那个一号一边用言语辱骂,一边用道具辫子抽打,每一次看起来很用力的鞭笞之后按理说不会真的留下特别明显的伤痕,但林希的皮肤娇嫩如女子,第一鞭子就在人鱼线的部位留下了几乎冒血的红印。
这个情况让那个一号扮演者愣了一下,面色惊讶的看向后台。
丹尼斯的角度正好能看见幕布后给那个一号打手势的穿紫粉色西服的男人。
见老板让他扔下鞭子,那个一号摇摇头只好换道具。刚拿起那个满是凸起的恐怖自|慰棒,他就又看见老板急急的在打手势让他放下。
连着换了几种道具都不行,这个一号扮演者有些生气了,在台上对着妖老二竖起了中指,决定亲自提枪上阵。
从刚刚开始,丹尼斯就觉得林希脸上的潮红有点不对劲,被揉捏胸部时,那种仿佛根本控制不了身体反应,却又想极力克制的那种又迎合又抗拒的痛苦颤抖,如果没人撩拨,就会低着头猛喘,仿佛想偷得片刻清闲似的。
林希被锁链分开的双腿从一开始就在极力的想要并拢,但却一直不停的抖,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不喜欢?
一鞭子下去就留下一道那么狰狞的伤痕,如果经常做这种表演,怎么身上那么白净?
侦探的直觉开始让丹尼斯觉得事情好像不是他开始想的那样。
而黑冰老板奇怪的指示也让他很在意,好像是在顾及着什么,如果是专业的表演人员,是商业伙伴,你表演我收钱,挣钱大家按比例分就好了,有什么可顾及的?而现在,这位老板却一直在拒绝使用过分伤害性质的道具。
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违和,如果让这些不正常的现象说得通,那么只有一条答案,那就是林希不是表演者,他不是自愿的,在自己跟丢他的那么一会时间里被这里的老板骗了。
丹尼斯对妖老二稍微有点印象,虽然不记得名字,不记得长相,但记得这个雇用童工的老板对当年几乎沦为乞丐的商飞真的不错。也就是说,这个妖老二不是个为牟取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泯灭人性的商人。
那么这样一来,所有的一切都说的通了。
就在那个一号表演者扣住林希的肩膀,准备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来一场实弹演习的时候,丹尼斯想都没想,穿过人群,跳上台子,一把扯过那个一号,重重一记右钩拳,打掉了那人两颗大牙。
“以……,以敢恨么(你干什么)!”因为牙齿掉了,没有一个字能让人听清楚。
被丹尼斯这么一闹,刚刚还都特别兴奋,叫嚣着要看实况演出的那些客人,瞬间石化了不少,狭窄的表演厅立刻变的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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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第一夜(上))
妖老二被人闹场子,当然也绝对不会当一个任人捏的软柿子。几乎跟丹尼斯跳上台同时,他立刻从后台跳了出来,身后几个人都拎着随便抄起来的家伙。
“你哪里来的?干什么想?”妖老二拉住给林希解锁链的丹尼斯,指着鼻尖质问。
“我想我朋友不可能是你请来的吧。”
既然对方打算硬来,丹尼斯也绝对不会示弱,捏的两手骨节喀喀作响,满意的看见妖老二身后的那些杂牌军露出胆怯的表情。
他的这句话虽然只是在诈对方,但妖老二的心虚表情将整个答案在他眼前描绘的清晰无比。
“我是没请他,他自己来找的我。”妖老二强词夺理的说到。
丹尼斯不想跟这种不讲理的人理论,转身继续解林希身上的锁链和皮带。那些个皮带都繁复的系的很紧,尤其是吊起林希的锁链上还有一把锁头,而这锁头才是关键,不解开这把锁,下面的束带都解开了,人也带不走。
而解决办法只有两个,要么拿钥匙开锁,要么扯断锁链。
“钥匙!”丹尼斯好似即将发威的猛虎,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在压低的眉毛下真的好像能活活把人用目光杀死。
带着绝对的低气压掠过全场的两个字,让妖老二有些腿软的向后退了一步,愣了一下之后才好像如梦方醒的在腰上翻找。
但没有的东西怎么找也不可能找的到,这锁头的钥匙压根就不在他身上。
“咱无这(在我这)。”那个吐了几口血,捂着腮帮子喊话的一号,一脸狠毒的拿起道具里的钳子将钥匙给掰坏了,然后仿佛赢得了一场战役一样的,露出他血红的牙齿,朝丹尼斯竖起一根中指示威。
但,再狠的人也没想到他这根中指就在一眨眼的功夫,好像根脆萝卜一样的折断,整个被掰向手背。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实施这一残忍手法的就是丹尼斯。
“啊……!”场子里顿时响起了一声比杀猪声还难听的刺耳嘶喊。
丹尼斯突然发动的狠辣攻击让本来站在妖老二身后的小打手们脸色吓的惨白,慌慌张张扔下手中家伙,从后台逃跑了。
妖老二因为这一下也彻底瘪茄子了,台下的观众则由石化的状态进一步沙化了。
但摆在丹尼斯面前的难题仍旧没解开,现在他只有一种办法,把锁链弄断。
他也想上演一下施瓦辛格的那种徒手扯断锁链的猛汉经典桥段,可是他试了几下,确实没办法逞这样的英雄。
“果然电影里都是骗人的。”丹尼斯嘀咕了一句,从身上的钥匙串里拿出一个铁卷尺一样的东西,不同之处在于,铁环拉开后,拉出来的是一根几乎看不见的细线。
将铁环从林希手腕的锁链下穿过,两头一拉那根细线立刻从锁链中穿过,好像变魔术一样,速度快的惊人。
那条坚固钢索居然连个火花都没爆,就好像变成了黄油一样好切的东西,细如发丝的东西斩断锁链仿若无物,没有片刻的停顿,跟通过空气一样的迅速。
而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细线穿过之后,钢索仿佛仍旧完好无损,但在丹尼斯轻轻一碰之下,立刻断成两截掉在地上。
这奇妙的装备和诡异的现象让沙化的观众忽然全惊醒了,争先恐后的逃离,有的连裤子都忘了提,把这个隐蔽小表演厅的大门给彻底挤破了。
而就站在台中央丹尼斯旁边近距离观看这一幕的妖老二猛眨了好几下眼睛,在第二条锁链也是变成好切的黄油那种命运的断折之后,他终于彻底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了。
“你……你是什么人?”
妖老二颤抖的问这句话的时候,疼的在台上直打滚的那个一号也屏住呼吸片刻,忍痛等待着答案。
“我?”丹尼斯坏心眼一转,“既然你问的如此诚恳,我就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相信你也不会说出去……”
他故意停了一下,让这两人为此刻的停顿而饱受煎熬。
“cia,fbi,第39局,国际刑警……”
他每说一个头衔,对方就震惊一分,但最后他又说:“二老板,我哪个都不是,我是你朋友。所以,今天的事,我只带走他就行了。不过你以后可要记得一点,这人你不能碰,他是我罩的。”
丹尼斯收起他的小道具,脱下上衣给昏迷的林希披上,整个打横抱起之后,留下一句:“我会再找你喝酒的。”然后消失在那扇歪斜的门口。
…………
…………
抱着个近乎赤|裸的大男人,就算丹尼斯是不怕别人另眼相看的外国人也有点儿受不了。
但林希的衣服估计今天是没办法去取了,改天有空再来找那个妖老二要。
还好今天在北京转机的时候预定了一间cd市里的四星级酒店的客房,不然现在这么晚了,即没公交车,就算有他也没办法带着这样的林希去坐,又没有出租车在这么晚的时候,去林希家所在的那个偏僻的地方,他们两个还不得露宿街头?
丹尼斯站在街边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把林希也带到他酒店的房间。
到了酒店,他把一直昏迷不醒的林希放在床上,现在他终于有时间帮林希解开这一身的道具了。
黑色的皮带扣的特别紧,每解下来一条,林希细致白滑的肌肤上就会留下一道很长时间不退的红印。
当解到横绑在乳首之上的皮带时,已经被磨的破了皮的乳首附近皮肤,微微冒着血丝,看着着实让人心疼,丹尼斯也没多想,凭着本能就用舌头舔了舔,希望能帮他消消毒。
当他的舔|弄引起床上的人慢慢苏醒,不禁呻|吟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做着的是一件多么色|情的事。
为了不再吵醒林希,丹尼斯手上的动作越来越轻,也不会再去做用舌头舔人的这件事儿了。
视线一路向下,现在林希的那里并没有受到刺激而肿大,而那里被一种奇怪的捆绑道具卡的很紧。
丹尼斯也是男人,他知道现在看起来非常合适的套着那里的道具,如果那里一旦开始变大,这东西将越勒越紧根本卸不下来,而且加诸在人身上的折磨还会越来越强。
就好像光看着,他都有点感同身受一般,丹尼斯不禁打了个冷颤,赶紧开始动手解那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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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第一夜(下))
那个小道具的扣子真是顽固的要命,而且林希的那个东西又东倒西歪,跟睡死了的主人一样,让跟扣子战斗的丹尼斯根本借不上力。
解这个小道具他居然累的满头大汗,趴在别人裆下的样子也让他觉得即郁闷又腰酸背痛,何况还什么好处也捞不到。
不管睡着还是醒着,男人的那里都很敏感,他还没等搞定那个东西,林希的那里就因为他在搞的那些事儿而开始微微昂起了。
如果真的彻底变硬,估计东西还没解开,床上呼呼大睡的人一定被他给鼓捣醒了。
丹尼斯郁闷的对着床叹了口气,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他这是被几个小破扣子难倒了啊。
算了,先搞定别的,等林希的那里消下来再说。
当他把林希身上所有其他的锁扣,皮带,环扣等都解开之后,终于决定再去研究研究那个小东西。
出于安全性考虑,他有点不敢对林希这么重要的器官用他随身携带的小道具。因为那些丝线是分子建筑术制造的世界上强度最高的纳米材料,代号“飞刃”,世界上没有它割断不了的东西,但正因为如此,如果稍微有些偏差,怕会弄伤某样东西。
丹尼斯最后还是选择求稳,找柜台要了剪刀这种笨拙点的工具来解决问题。
当他把林希身上的一切道具都解下来的时候,已经累的不想吃饭,只想上床呼呼大睡了。
…………
…………
一人一张床的两个人应该度过的是相安无事的一晚,没错是“应该”,但结果是出事了。
因为有时差感受,平时睡眠很沉的丹尼斯夜半十分却惊醒了。但让他醒来的实际原因并不是时差感受,而是压在小腹上的重量和下|体有些酥麻难耐的感觉。
“嗯……”
在黑暗中,丹尼斯睡意还很浓的双眼毫无焦距感的搜索着。
清冷的月光勾勒出将他吵醒的罪魁祸首的身形,刺激他猛然清醒的是突然映入眼帘的美景。
光洁无暇的肌肤在月光中好像个自发光体,无一丝赘肉的酮|体是上帝的最高杰作,挺立的粉红色乳首在两臂的微微挤压下向外侧稍稍翘起勾人心魄的弧度。
挺立昂扬的分|身散布着超高的热量,不停的在丹尼斯的小腹处来回摩擦。勾人的迷蒙眼神在月光里显得更加妖媚撩人,当即夺走了他的呼吸。
令他睡意全消的美景,令他立刻血脉偾张的摩擦,令他理智全失的呻|吟,丹尼斯连看清楚眼前这不断诱|惑着他的脸都有点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克服眼中因为情|欲而升腾的水雾是很难的,但他还是认出了那人。
引的他欲|火焚身的不就是林希?这个信息让他先是一愣,本想思考事情的来龙去脉,找个合理的理由,但他的大脑在突然压向嘴唇的重重一吻下当机了。
如果这个时候还能想事情,他敢打赌,那绝对不是男人!
他是男人,是健康的不能再健康的男人,所以他选择做一个男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做的选择,当然很多人在事后都会后悔,他也不例外。
…………
…………
一番往复天国和地狱之间,穿梭于火海和冰湖之中的爱|欲狂潮结束了。
再看房间,就好像刚刚被强盗入室抢劫后的现场,他们从床上战斗到窗前,从窗前战斗到柜子,从柜子战斗到桌子,意犹未尽的又在浴室里大战了一回,因此洗了两次澡。
虽然激情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林希已经累的趴在床上沉沉的睡去,但丹尼斯却死活睡不着了。
性|经验方面,他很丰富,虽然没跟任何人建立过稳定的交往关系,但他绝对不缺人陪,男人女人都不缺。那其中帅哥靓女更是数不胜数。
在他的思维定势里,谈性就会目光躲闪的中国人一定对此非常不在行。他相信自己这一点点民族优越情节不是因为所谓歧视,他把这还是归于根深蒂固的文化影响。本来含蓄矜持就是中国人的美德,他接触过的华人男女都来的比外国人含蓄。
但今天的体验让他不得不推翻心中曾经坚信的一切,诱惑他几次的林希跟矜持这个词根本挂不上钩。这是他的真实本性?还是中国人其实都有一种白天夜晚的两面性?因为他抽了两根烟也还是没想清楚白天那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林希夜晚怎么就变的如此热情了?
手指穿过身边那一头柔软的黑发,丝丝的凉意让他无比的惬意,指尖划过林希柔软的唇瓣,回味着刚刚的激情。丹尼斯的目光中流露出他自己无察的宠溺,一种微妙的化学反应在他心中悄悄的变化。
“拜托!我会爱上这种感觉的。”丹尼斯捻灭手里的半根烟,自言自语的说,只是不知道他这句话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在对睡着的人说。
他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来了,他应该做的是将那个叫韩耀晖信中所嘱托的事情干完,不过就是交托遗物和遗言,用那张旅行支票的金额,每年给这个叫林希的人以韩耀晖的名义寄上一份生日礼物。
如果他没那么多好奇心就好了!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让冰凉穿过胃肠,希望能压住他有些抬头的不舍情感。
半夜三点钟从十几层的高楼阳台俯视cd市,流动的光景终于能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这里很有活力,他有些羡慕穿梭在脚下这座不夜城的人。
如果是在家乡,他家所在的社区房子与房子的间隔很远,夜晚只有安静,偶有动静多半是夜间活动的动物搞出来的。
今天这事儿算什么呢?一夜情?大家没控制住,小弟弟犯的错误?如果只有他这么认为,而对方是认真的,他是不是很人渣?可如果对方也仅把今天当成个错误,虽然让他觉得轻松了些,为什么却莫名的有些郁闷?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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