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
推荐阅读:魔君与魔后的婚后生活、【崩铁乙女】总合集、无限流之夜晚来敲门(np)、临时夫妻(nph)、奉君天上客(短篇合集)、永远也会化雾(1v1)、位面风俗店经营指南、小梨花(校园h1V1)、《玉壶传》【bg】【古言】【骨科】【结局不定】、恶女训狗手册、
爱管闲事的名侦探 作者:红偶
第2节
他不想把今天当成个错误,却也没勇气当成个正式开始某段感情的契机,但他却有些自私的希望对方不要把今天当成个错误。
看着在床上沉睡的人,丹尼斯心海翻腾,他们现在虽然近的只有几步之远,但他们曾经所处的世界却远隔大洋,不是因为那个背包,不是因为他的好奇心,一切都不会发生。
一直独身到现在的丹尼斯,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个很潇洒的人,潇洒的笑看人生,潇洒的不会留恋和强取,但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潇洒不起来。
这一刻他若潇洒,潇洒这词就被他亵渎了。这一刻他若不潇洒,远隔大洋的距离,国籍、民族、文化、历史、等等,他们曾经侵染的一切所形成的完全迥异的世界观会变成永远翻不过去的高山,会变成怒涛不竭的大川,最终阻隔他们,狠狠的折磨过他们之后,最终结束他有些愚昧的奢望。
“fuck!”这四个字母是送给他自己的。
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顿,最后他还是没什么勇气面对即将到来的日出,看着微微晨辉之中才渐渐沉寂下来的城市,他灰头土脸的逃跑了。
☆、chapter6
chapter6:
(再遇)
第二天,丹尼斯再一次出现在那个冷清的公交站牌前,已经是下午十分。他一上午都泡在咖啡厅,做了很多思想准备,场景假设,希望能把今天的见面演变成他和林希的第一面。
因为他知道,那么黑暗的环境,他们昨晚那么激烈的拥抱着彼此,所以他们在做的时候基本不可能看清楚对方的脸。
虽然他没有完全把握,但他相信应该能用演技弥补不足的那些。
都说侦探才是最好的演员,因为演员是在片场演戏,而侦探们是在现实生活中演戏。
穿过林荫小路,来到一间中式豪宅。
眼前这宅子虽然大门是现代重修的,但整体基座和精巧的房檐浮雕都显示,这是栋年份久远的老宅,在当时怎么也是属于名门望族。
轻扣门上铁环,声音闷闷的,丹尼斯担心独居的林希能否听到这么小声的叩门声。
左右看了看,他才发现自己是有点发傻,真像是什么都不懂的土包子,现代重修的门自然按了门禁系统。
他又按了按门铃,但还是没有人回应。
他有些担心的在门口来回踱步,从门缝向里面张望,又看了看不算太高的院墙,评估着翻墙过去的可能性和危险。
上面的铁丝可能没有通电,翻墙的危险性还是其次的,他会不会被当成毛贼才是最关键的。
见无人应门,丹尼斯只好离开。转身前他却看见门边上立着个牌子,上面似乎写着什么通知一类的东西,下面还留着手机号,不认识中文的他,又掏出手机依着老法子查明牌子上所写的内容。
查了很久,他才看懂,这一大堆的文字是林希要找合租的人,而想看房的人如果在他不在家的时候到了,就拨打这个电话叫他。
丹尼斯多看了那个牌子两眼,心里盘算着一个计划,不过他还是没拨那个号码,而是转身离开了那个小山坡。
回到市里的时候,他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昨晚他们疯狂相拥的酒店门口。
“怎么会走到这里?”丹尼斯懊恼的挠了挠头,刚想走,正好看见这时候才退房的林希。
林希穿着丹尼斯临走的时候让总台送上去的衣服,拿到了他后来杀回黑冰跟妖老二要回来的衣服。
显然从总台收到一个大包令林希十分意外,打开看过之后许久没有移动视线,直到总台小姐唤了他好几次,他才如梦方醒一般。
林希给人一种令人担心,迷迷糊糊的感觉,他是因为昨天的事情还是天生就是这种特点?丹尼斯把脸藏在报纸里,假装看报纸,手上却恨不得把报纸捏碎了。
这人为什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丹尼斯心里这么想,本人就好像是个被巨额奖金雇佣的保镖,尾随着跟了出去。
走在人来人往的街上,林希摇摇晃晃,一会儿绊到路边的石头,一会儿撞到旁边的行人。而且,似乎身体很不舒服,脸色苍白。
明明昨天看见他时好好的。丹尼斯想起昨晚他们的火热,心中升起愧疚,一定是因为自己。
走了几个街角,林希在公园里坐了一会儿,走进一家饭店吃晚餐。
丹尼斯觉得自己快成跟踪狂了,但他即放心不下,又不敢上前,也跟进了那家饭店,坐在有些距离的位置,远远的看着林希。
林希好像很能喝酒,或者很想把自己灌醉,连续要了几个口杯,丹尼斯一直在数他桌上的酒杯。晚饭结束后林希一直在摆弄手机,是在上网看什么东西?查什么资料?
虽然通过韩耀晖的遗书,丹尼斯已经知道林希很多事情,比如他独居,比如他性格有些内向,比如他是文字工作者,比如他幼年丧父丧母等等。
但这两天的观察,丹尼斯发现了林希夜晚的另一面,还有他实际的性向,相信韩耀晖生前即使是林希最好的朋友,他也不知道这个事情,否则他们之间的结局可能就不会是那样了。
电话响了,林希接起电话的时候正好经过丹尼斯身边,所以电话的内容他听的一清二楚。
没想到本应该跟他毫无关系的电话,他毫无权利插嘴的电话却让他从心里往外的生气。
那不过是一通与新情人相会的电话,即使他是外国人,也听的明白,那个新情人是林希刚刚在上网的时候买来的。
昨晚的事情也是林希先开头,那么激烈的一晚过去,明明身体还有些不适的他,为什么还要买男人?难道这是他夜生活的常态?
去□□俱乐部,跟不认识的男人上床,买|春?该不会昨天根本没必要救他吧。
丹尼斯越想越生气,急匆匆又追了出去。发现林希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啤酒,对瓶吹的猛灌自己,走在街上摇摇晃晃,活脱脱一个醉鬼,跟丹尼斯给他准备的高档西装十分不搭调。
林希走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丹尼斯真担心他会不会哪一步没走好走到车道上,就这么成了冤死的醉鬼了。
不过,林希虽然晃晃悠悠,终究有惊无险的走到了碰面地点,靠在公园门口的大柱子上,顺着柱子就往下滑。
一喝醉就更加妩媚的双眼,泛着粉红的肌肤,如果一会儿见到他约会的情人还不得被人家嫖了。
丹尼斯拿不定主意的在门口来回走了几步,发现不远处一个衣着光鲜的男人正朝他们这边走来。
那人从上到下都包裹着着庸俗两个字,正是那人的模样让丹尼斯下了决心。
在那人走过来前,他先走到了林希的眼前。
“林先生?”
“嗯?”
“我们约好在这里见面的。”
“嗯?居然是外国人,不过中文好好哦,你叫什么?”
与丹尼斯说话的林希虽然还是摇头晃脑的,明显神智不清,但却没有语无伦次,口齿意外的清楚。
“叫我丹就好了。”
“虽然是外国友人,不过……”片刻的停顿让丹尼斯揪紧了心,仿佛在受人鉴赏品评一般的紧张,如果林希说不喜欢自己这一型的可怎么办?
“不过我很喜欢你的胡子。”说完又用那勾魂的媚眼看了看丹尼斯,微笑着说:“走吧,你还愣着干什么?”
“去哪儿?”丹尼斯大概知道会去哪里,但他还是因为那笑容大脑当机的问了这个愚蠢问题。
☆、chapter7
chapter7:
(第二夜)
刚走进街边随处可见的快捷宾馆的房间,林希就热情的搂住了丹尼尔的脖子。
尽管被这样热情的需求已经不是第一次,但他的心结越积越多,明明是外国人的丹尼斯反倒不潇洒了。
“厄,……”丹尼斯趁着林希拥|吻的间歇将他推离了一点儿安全距离。
“怎么了?”被拒绝的林希有些纳闷的看着他。
“我想老板跟你说了吧,我其实是第一次。”丹尼斯捏造了一个小谎言,本来他会去搅合林希和牛郎的会面,并不是要自己充当那个在床上安慰他的人,而是不想看他这么□□自己的身体。
“第一次?没说啊。”林希放开了手,放松的跌坐在了床上。
……
片刻的沉默让两人都有些尴尬。
“那……,嗯……”显然丹尼斯的那句话真的让林希很意外,宛若解酒药,让他整个神情都严肃了,眼神也清明了,只是言语突然变得支支吾吾了。
见丹尼斯一直不说话,好像大型金毛犬一样的看着他,林希有些郁闷的拢了拢头发,自言自语到:“□□么?我根本不擅长这种事。”
不擅长?丹尼斯怀疑自己听错了。明明昨晚在床上那么热情,为什么还认为自己不擅长?
“林先生……”
“叫我kev(凯文)。”
“kev,你经常喝酒么?”
林希意外的看了看丹尼斯,“为什么这么问?”
“没,没什么,看你深夜坐在公园门口,只是有些担心。”
“我根本不会喝酒,真不明白耀晖那么爱酒的原因。不喝醉了怎么跟初次见面的人做这种事。”说着林希开始脱衣服,瞥了一眼从他开始动作以来就在紧张的丹尼斯,把那份紧张会错了意,笑了笑说:“不用紧张,反正我今天也很累了,什么也不做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当……当然没问题。”丹尼斯从刚刚就无法好好的说话,完全是因为月光下即使林希穿着衣服,即使什么都不做还是让他莫名的燥热。
“那么,我们睡觉吧,这里只有一张床,睡一张床可以吧。”
“可以。”
…………
…………
躺下没多久,丹尼斯就听见了林希已然入睡的均匀呼吸。
还不如做点什么!丹尼斯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有些郁闷的想。抱着昨夜跟自己激情缠|绵的人,听着对方的呼吸,嗅着发中的清香,这绝对是最新式的虐待刑法,而用此刑法惩罚他的,正是他自己。
他们虽然都穿着睡衣,但布料根本阻隔不了不断传递的体温。
睡着的林希还会不自觉的在他的身侧寻找舒适的位置,短发在他的腮边蹭来蹭去,让他心中隐隐的欲|望火苗时旺时灭。
丹尼斯真的有些后悔自己的中国之行,因为这个他并不了解的中国人,好像是上帝派下来专门虐他的。
“耀晖,你终于回来了。太好了!”
林希的梦话声音很轻,吐字也很模糊,但丹尼斯还是能一字不差的听懂。
而月光下,说着梦话的林希眼角晶莹的泪痕,让丹尼斯的心仿佛被利剑戳出了一个巨大的窟窿,无边的疼痛一直延伸到指尖。
这种痛很复杂,他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个痛法。是为林希伤感多,还是为自己伤怀多。
“要是你知道,你等待的人,永远也回不来了,会怎样?”
丹尼斯自言自语的说着,当然不会有人回答他,回答他的是他自己的心声。
“告诉他吧。他有权知道。”
“不能告诉他,那样他太可怜了。喜欢男人的他一定喜欢那个叫韩耀晖的男人。如果你告诉他韩耀晖已经死了,搞不好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
“现在已经够疯狂的了!为了没有未来的事情而等待,将来知道真相,不是更受伤?长痛不如短痛!”
“不行!再说了,那个叫韩耀晖的人所写的信上说,希望捡到此信的人能代替他照顾林希,每年还要寄生日礼物给他,不就是代表,要让林希认为他还活着?”
“可他的明信片上也写了‘不要等我’这种话,还不就是要说明白?”
“不要吵了!”丹尼斯被自己心中生出来的两种意识吵的有些受不了,不禁大喊了一声,差点把林希吵醒。
为了避免自己情绪再次失控,真的把林希吵醒,丹尼斯决定到房门口抽根烟。
“韩耀晖,你也是上帝派下来整我的。”丹尼斯蹲在门口,自嘲的笑了笑。
说还是不说,最终还是要他自己拿主意。他只办了一周的签证,两天内他几乎一直跟着林希,甚至都跟人家上过床,却一直不把此行的根本任务完成,他到底是来干嘛的?
韩耀晖的遗信和明信片内容有出入,大概他本人也经历着跟自己一样的挣扎,到底要不要告诉他最在乎的人实话。韩耀晖没想出来最终结果,就去世了。把这个两难的问题丢给了他。
“告诉他吧,哎……”丹尼斯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做了个决定。
每年一个生日礼物,终究有揭开谜底的那一刻,而那时候每年送给对方的温情最终都会变成伤害。
不过,丹尼斯决定告诉林希实情前,他决定要让林希能够有坦然面对悲伤的坚强。
因此,必须给他带去更丰富的生活。丹尼斯决定自己去冒一个险,亲自深入林希的生活。
对一个只认识两天的人值得这么做么?没什么值得不值得的,他碰巧捡到了信,那么这一切都是他命中注定的,从捡到信的那一刻,从他开始好奇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走进了林希的生活,现在收手不是很不负责任?
“谁叫你是上帝派给我的劫难呢?”
毫无睡意的丹尼斯盯着天花板几乎将全球的羊都数了一遍,一边担心着半夜会不会再遇袭击,一边期待着那香艳的袭击,最后终于在即将破晓的时候睡着了。
当丹尼斯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臂弯里的人早已无踪影。
他起身四下看了看,确信林希已经离开,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还完整的穿着。丹尼斯这时不禁长出口气,然后又自嘲笑笑。到底是失望多一些,还是庆幸多一些,他也不知道了。
桌上留着一张字条和几张红票子,秀劲挺拔的写着几个汉字,大概林希写完觉得丹尼斯可能看不懂,又写了一句英文。“非常感谢!昨晚我睡的很香。”
这几个字就好像一缕甘泉,缓缓流进丹尼斯的心湖。怎么办?他有点喜欢上这个劫难了。
☆、chapter8
chapter8:
(房客)
打定主意的丹尼斯抽空将旅行签证改成了工作签,虽然不知道他的计划能不能成功,但总是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进行。
改好签证,他又来到了林希家的门外,这一次他是要租房子的房客。
出来开门的林希穿着随便的居家服和夹趾凉拖,胡子拉碴,头发蓬乱的邋遢外貌跟之前的样子实在相差甚远。
看到丹尼斯,林希愣了一下然后马上眉头紧锁,显然他是误会了什么。
“林先生?是你?太好了!”丹尼斯有备而来,故作兴奋的大叫。
“你跟踪我?”
林希也是出社会这么多年的,防人之心还是有的,今天预约看房的租客居然是昨天的牛郎,任谁也不相信这是巧合。
“说吧,你有什么目的?”
“林先生,你误会了。我是留学生,这是我的学生证。”丹尼斯拿出事先做好的假证给林希。
“留学生去卖春?”
“我有隐情,我家里并不富裕,到中国留学都是我自己赚的钱,然后到那个中介公司打工也是受骗上当造成的,还好第一个客人是林先生你,我现在已经辞职了,在别的地方找了份工作,不再卖春了。”
林希眯起眼睛,审视着丹尼斯,捕捉着对方话里的漏洞。不过,他的职业是写书,不是侦探,自然什么也没发现,再加上昨晚丹尼斯的青涩表现和现在的绝佳演技,林希最终相信了他的说辞。
“叫我凯文,进来吧。”尽管林希这么要求,但他并没想到,他的单名“希”字能那么根深蒂固的成为丹尼斯对他的称呼。
称呼的改变,证明心态的改变,丹尼斯在心中舒了口气,看来第一关他是过了。
林希把房子的情况一边走一边跟丹尼斯介绍了一下。老宅有庭院有好几间客房,青青的苔藓在古宅的石砖基座上爬满斑驳印记,庭院很杂乱,一看就无人打理。
正厅都是尘土,虽然很大却好像鬼屋,明显很长时间没人进来收拾过。走廊上的电灯有的有灯罩,有的没灯罩,显然没人管理。
他们两个坐下详谈的地方是厨房旁边的饭厅,那里虽然光线有点暗,却明显是今天整理过的。
丹尼斯脸上虽然没表现什么情绪,心里却对林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果然是个活的很随便的人。
两人坐定后,林希显得有点紧张。想给丹尼斯倒杯茶,发现壶里没有热水,烧水又费事,撇了撇嘴,最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矿泉水了事。
林希确实没什么接待客人的经验,毫不夸张的说,丹尼斯这位国际友人是他在林宅接待过的第三位客人。第一位是已经去世的韩耀晖,第二位是他的编辑李斯,第三位就是丹尼斯了。
这里实在太偏僻,他的合租广告已经贴在网上半年,却也不见有人感兴趣,丹尼斯是唯一一个打来电话询问的人。
林希从小家境就好,祖上有遗产,加上他写作方面也有一定的收入,他从来不会为钱发愁。
生活用品的购买他都是转托山下小超市的罗大叔夫妻代购,被人从中赚了点差价他也知道,但那是他为了方便应该付出的费用,他心态良好的接受了现实。
林希很想把租约谈成,但他又没谈过生意,与丹尼斯对坐半晌,他都是一脸凝重的表情,嘴唇抿成直线,看起来好像是很沉着的见招拆招的架势,实际上是陷入了根本不知道出什么招的囧境。
林希调整了一下呼吸,让声音显得很平静,然后说:“那么,亚当斯先生……”
“叫我丹就好。”
林希好不容易整理的话被丹尼斯笑呵呵的打断,然后他整个人因此短路了几秒钟,许久之后才接着说:“那么,丹,你为什么要租我这里?如你所见,这里很偏僻,生活上会有诸多不便。”
林希的紧张都看在丹尼斯眼里,他的嘴边无意识的弯起微微弧度。
“这里房租便宜,同样的面积在市里,价钱可是要翻好几倍。而且,我在家里住惯了大房子,突然住那么狭窄,实在住不惯。而且,我就快毕业了,这半学期,我的课业几乎没有了,只剩下社会实践和论文了。所以也不用总往学校跑了。”
“再加上,这里离熊猫基地很近吧,我很想到那边去看看。”
丹尼斯说的很兴奋,完全像是为大熊猫而狂热的追到这里来的众多老外之一。
来cd市的老外绝大多数都是为了那些只能照出黑白照片的国宝而来,所以林希并不怀疑。
“既然如此,房租你觉得合理么?”林希问完了就觉得自己问的特别白痴,哪有他这么做生意的?
“合理,我觉得很合理。但我手头有点紧,我可不可以用负责家务劳动来承担部分房租?”丹尼斯这么问是因为心中另有的打算。
见林希点头同意了,他又愉快的说:“虽然房子旧了点,但视野很好,可以看到山脚,而且空气也好,光照也好。”丹尼斯两只手拼出个视窗,用那个小框左看右看,站在二层的平台上,一会儿取取山下的景,一会儿取取山上的景,最后很兴奋的又加了一句,“这里真是摄影师的天堂。”
可他正高兴的时候,林希的脸色突然阴沉了下来,就好像六月的天,暴雨说来就来。
“亚当斯先生您如果觉得没问题的话,随时都能入住,事先给我打个电话约一下时间。我还有工作,就不送了,请便。”
逐客令干净利索,根本不给丹尼斯开口的空间,人就躲回了自己房中。
林希突然的冷漠,让丹尼斯有些不明所以,愣愣的站在那里半天,不知道自己说错什么了。
有些无奈的歪了歪头,似乎有些明白韩耀晖信里所说的那句“像孩子一样”的真正含义了。
林希的为人处事,真的很成问题。
不过再任性的人,也不可能没有任何原因的就发脾气,自己在那里究竟说了什么禁忌的词?
丹尼斯冥思苦想一整天之后,终于在第二天半梦半醒之间想明白了。
因为韩耀晖是摄影师,而自己从身材到气质都跟韩耀晖有点相似,大概那一刻让他触景生情,想起一直等待的人了吧。
☆、chapter 9
chapter 9:
(入侵的温柔)
丹尼斯根本没有行李,搬进来的时候就拎了两个旅行包。
两人的房间隔着庭院是正对面,这样即照顾了隐私,又不会觉得太疏远。
丹尼斯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证据就是,他到哪里,就会开始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家去经营。
丹尼斯入住没多久,每日总是低头走路,活动范围仅限于自己房间和厨房、厕所的林希终于发现了身边的变化。
首先是厨房,锈蚀的锅具被处理了,换了一整套新的,缺口的菜刀也被替换成趁手的家伙,满是油污的抽油烟机也被擦洗的干干净净,冰箱里也不再是除了他的矿泉水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各种调味品小瓶罐整整齐齐的站在灶台旁边。
接着是庭院,乱堆的杂物和土堆没有了,缺口的花坛被修补了,歪斜的花株被扶正了,石砖缝里的杂草消失了。
还有天台,支上了太阳伞,放置了一张小桌子和两把躺椅,场地更大的后院支起了羽毛球网。走廊上的灯全部换上了节能又明亮的节能灯,受潮长了蘑菇的门框也重新粉刷了。
甚至连居住环境相当差的小红和小灰(住在林希家里,濒临死亡的两只小金鱼)的鱼缸,丹尼斯也给清扫干净里面还放置了些装饰的石头和水草。
林希端着茶杯,站在能看见中庭的厨房门口,环视着眼前的变化,发现那个毫不客气把他家进行如此改造的小工蜂,还在孜孜不倦的进行着新的土木工程。
“你在做什么?”
“我想自己种点蔬菜水果,这样就不用去买了。而且种植也是一种乐趣。”丹尼斯抬起他满是泥痕的脸,笑着说。
“那个旁边的是什么?”林希指着那个小小的白房子问。
“这么偏僻的地方,你应该养一只狗跟你作伴。我先给狗狗修好窝,改天去宠物中心领养一只。”
听到这里,林希脸上神情明显一呆。他有一种领地被渐渐入侵的感觉,有些令他焦急,但又无从发火,最后冷冷的扔下一句:“我不会养狗。”就回房去了。
正正好好被塞进嘴里一根软钉子,丹尼斯当然听得出来,不过他也只是撇嘴笑笑不以为意。
“没关系,我们一起养。”
…………
…………
早晨七点,一阵吵的人抓狂的闹铃声响了起来。
以前,每天的这个时间,林希都是在美美的回笼觉里面度过的。结果,今天却气急败坏的顶着鸡窝头,冲出房门,冲进丹尼斯的卧室,寻找那恼人的闹钟。
不过,丹尼斯不在房间,而且被褥已经叠的整整齐齐。眼前过分整洁的房间让林希突然觉得睡意全无。
“早晨好!”
就在林希奇怪的四下搜寻那名金发房客的时候,楼下厨房里传来丹尼斯轻快的声音。
而那个噪声根源,也在同时被丹尼斯按掉。
原来,为了把林希彻底叫醒,他故意把闹钟拿到了林希房间下面的厨房里,这样一来,在楼上的林希会听到更清晰更恼人的闹铃声。
“有中式和西式两种早餐,你要吃哪种?中式的是我从山下买的,西式的煎蛋培根三明治,是我刚做的。”
身材魁梧的丹尼斯穿着适合亚洲女性身材的厨房围裙,红格子的面料紧绷绷的裹在身上,显得特别的搞笑。
起床气本来很大的林希,在看见一桌丰盛的早餐和丹尼斯滑稽的样子时,有些无奈,所有的脾气全变的发不出来,他只能使劲挠了两下鸡窝头,慢慢悠悠的走下楼梯说:“我不吃早餐,有咖啡么?”
“不吃早餐可不行,而且空腹也不能喝咖啡。”丹尼斯的口气活脱脱一名营养师,没继续征求意见,直接塞到林希手里一杯牛奶。
对于这有点强硬的关心,林希其实并不反感,抬眼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对方,准备认命的喝掉牛奶。
但他之前积累的恶劣生活习惯真是太多,时间也太久,再加上他的胃现在还没睡醒,所以,刚把牛奶喝下去,他就开始呕吐。最后,一杯牛奶一点没浪费,都吐在水池里了。
“对不起,是我疏忽,应该一步一步来。以你现在的状况,早晨只能先吃粥了。”
见他吐的可怜,丹尼斯一边给他顺后背,一边赔礼道歉。
吐完了的林希靠在冰箱边上喘了一会儿,看着用心烹制的早餐,眉间皱起小疙瘩,下意识的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奇怪么?一个人吃早餐很无聊呗。”
装傻可是丹尼斯吃饭的技能呢。
…………
…………
一个月下来,林希家里的变化不光发生在那些看得见的景物、室内装修上面,也发生在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里。
他的生活习惯开始在丹尼斯强硬却又细致入微的手段下一点点的改变。
每天七点钟,他都被闹钟叫醒,被丹尼斯拉着一起去买早餐,就当作是晨练了。
然后每天的咖啡数量被降到了一杯,而且只能是下午喝。
本来一柜子的方便食品和零食都被丹尼斯转移了地方,每天限量供应。
因为丹尼斯的规定越来越多,林希的耐性最后终于用光,因为他偷藏了一包薯片,两人大吵了一架。
“我是小孩子吗?吃什么东西都需要你同意?你是我什么人?你认识我多久?再说了,你往我家里添这么些东西我什么都没说,我够能忍的了,你还变本加厉了!”
“你的生活习惯非常不好,我虽然不是你任何人,但我看不得别人慢性自杀!你需要别人来管制你,才能甩掉那些不良习惯,就证明你是还没长大的小孩子!”
两人都有些激动,吵的青筋暴跳,面红耳赤,但双方都算有些道理,所以谁也不能完全反驳对方。
最后两人决定使用羽毛球比赛的方式进行打赌,谁输了,那人就得听从另一个人的,不得违抗。
羽毛球比赛林希输了,这是没什么悬念的,林希当然不服气。两人又约定下围棋打赌定输赢,丹尼斯输了,这也是没什么悬念的。
两场比赛结果是,双方各胜一次,等于没有结果。于是林希提议用电子游戏,cs对战。
林希可是cs的老玩家,他提出用这个游戏决胜负,自然是因为他有必胜的把握,但他最后还是输了,毕竟他并不知道,丹尼斯是真枪都能玩出花来的名侦探。
…………
…………
又过了一个月,林希已经被训练的完全适应了新的生物钟。
傍晚,洗完澡头发还滴着水的林希,一边喝水,一边靠在冰箱边,看着在厨房里忙碌准备晚餐的丹尼斯,第无数次的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而丹尼斯也第无数次的装傻:“负责家务活,不也是我付的部分房租么。因此,这是工作,不要想太多。”
☆、chapter 10
chapter 10:
(林希的心情)
从大型金毛犬一样的丹尼斯入侵到他家那天开始,林希的目光总是会时不时的寻找那头金发。
每天被人叫醒,每天有人在耳边念着,要他吃早饭,不许他干这个,不许他干那个的感觉很微妙。
嫌烦么?有一点。但更多的是觉得心里暖暖的,因为自从爷爷也去世,他成为孤单一人起,已经有多少年,没人这么关心过他了。
林希嘴上对丹尼斯的关心抱怨不断,小挣扎、小反抗也是常态,但他每次还都会乖乖的照做,做完最后,他还会为此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实在是个矛盾体。
林希从被藏到柜子深处的盒子里拿出了几本影集和一台虽然很古老但保养的很好的相机。
“爷爷,我现在算是独当一面了么?”林希看着自己幼年和爷爷在一起的照片,记起了在这个宅子里跟爷爷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
林希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父母就因为车祸去世了,从此他就和爷爷两人相依为命。在他到外省上大学期间,爷爷在家里过世了,当时他都没来得及见上爷爷最后一面。
回到这所老宅守孝的他,见到的只有执行遗嘱的律师和爷爷的遗嘱。
当时他在极度的悲痛之中,令他印象最深的是爷爷的一封信,那封信满含着爷爷的担心,希望他能坚强的独自生活下去。
后来闯入他心里的是一直以来的好朋友韩耀晖,耀晖和他是从小的玩伴,他们太了解彼此,但又性格迥异,而且耀晖跟他不是同类人,林希上初中时就已经非常清楚这个事实了。
喜欢上自己最好的朋友,林希也很无奈,但无论怎样他也不忍心挥刀斩断这妄念,即使是每天在心中承受痛苦的情况下,他只希望待在他身边就好。
但很奇怪的是,大学毕业后,耀晖就经常不在家,不是出差就是旅游,似乎在躲着他,每当他觉得他们的关系会就此结束的时候,小小的一张,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寄来的明信片就会立刻融化他心中的冰湖。
尽管如此,胆小的林希即使在纸面上也不曾表白过。有时候,太珍惜反而不敢去碰触。
那些明信片被林希很好的收藏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看看,是治愈他心中空洞的良药。
“汪汪!汪汪!”
一个多月前被丹尼斯领回来的金毛,十分尽职尽责,半夜听到一点儿动静就会全神戒备的报警。
接着就会响起丹尼斯的口哨声,然后听话的金毛就会乖乖闭嘴回去睡觉了。
“不愧是同类!”每次遇到这种情形,林希总要这样评论,在他眼里丹尼斯的一头金发和偶尔的专注神情跟那只他领回来的金毛真的如出一辙。
刚刚的小插曲,让林希的心境一下子从回忆变到了现实,现在这个不断入侵的美国金毛已经到了他不得不防的地步了。
林希把相簿放在一边,坐回电脑前,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明明截稿日期近在眼前,他脑子里现在却塞满了丹尼斯的事情。
回想他和丹尼斯的相遇,林希总觉得有些太过巧合了。不过他不是写侦探的,他是写□□的,就算感觉到了,却说不上来哪里有问题。
林希被黑冰老板骗了的那天,他虽然看见了丹尼斯,但当时他太过紧张,因此他并没记得自己与丹尼斯的第一次见面实际上是在自家山脚下的公交站点。
那天他只记得被灌了药变得恍恍惚惚之后的一些感觉,被灌药之前跟黑冰老板的对话,就好像被洗掉了一样,完全记不得。
林希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印象,如果他知道自己穿着三点尽露的□□捆绑皮带衣被吊在那里,成为表演秀的零号被用尽各种手法折磨挑逗时,估计他自杀的心都有。
从被灌药到第二天在一所四星酒店的房间醒来,他整个脑袋懵懵的。前一晚严格来说是林希的第一次,但可怜的是,本人没印象。
因为他经验不足,只觉得后腰和屁股怎么都不得劲,但他也没把那事情当回事。加上丹尼斯走的时候,整理过房间,他并没看见那么惨烈的现场。
丹尼斯非常绅士的不光整理了房间,还帮他洗了澡,而且也检查过林希身上,除了那一道触目惊心的鞭痕,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才放心的离去。
林希的大脑有时候会自动忽略自己想不明白的事情,他会把那些事情先存起来,如果日后有线索,他才会去想,而不会整天因为想不清楚某件事情而胡思乱想耽误工作。
因此,被他埋起来的事情包括三件,洗澡时发现他腰侧特别明显而且还很痛的鞭痕;在酒店醒来的时候,自己的衣服不见了,有一身不知道谁留在那里的新衣服;退房的时候,酒店前台拒绝提供登记者的信息还有他收到自己衣服包裹的事情。
他努力的去回想那一晚在酒店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总是想不起来。
不过,他的潜意识里认为那一晚在他身上并没有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因为第二天残留在心中的那种前所未有的愉悦,他至今仍然记得。
那晚的蚀骨甜蜜太过不真实,让他总是想重温那种满足,却因为完全不知道方法而懊恼。
那天他把自己灌醉,就是为了鼓起勇气去尝尝男人的滋味,在网上叫了牛郎,却碰上丹尼斯。
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回想那一晚的相遇,林希不自觉的笑了,虽然他没能知道性|爱的快感是不是他念念不忘的蚀骨感觉,但在丹尼斯臂弯里度过的那一晚却让他印象很深,丹尼斯的温暖怀抱让他睡的很沉,一夜无梦。
但从此以后,他之前想查明真相的那种可以令人无视死亡的快感却屡屡在他梦中重现,开始时,梦里给他温暖,抚摸他,亲吻他的人他完全看不见相貌身形,只知道对方有一双大手,非常温暖的大手,可以引爆他所有敏感神经的大手。
渐渐的,梦里的人有了模样,但他仍旧看不见对方的脸,只看得见那身好像从男性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型男一样的劲爆身材。
不过最近令林希郁闷的事情发生了。
自从身材暴好,还总是喜欢穿紧身背心的丹尼斯出现以后。阳光下在庭院里干农活的丹尼斯,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时候,晶莹的汗水在古铜色的皮肤上留下煽情的一瞬,被引爆的健美肌肉线条在他脑中总是挥之不去。
然后,林希一直以来的那个美梦里突然有了丹尼斯的身影,当那张让他身心无比愉悦的人脸和丹尼斯的脸重合时,林希几乎是惊叫着从梦里醒来的。
这……太不得了了。他难道开始对丹尼斯有性幻想了吗?以至于好几天,他都不敢跟丹尼斯的目光对视。
……
可有件事,增加了他新的烦恼。丹尼斯越是对他好,他就越烦恼。倒不是不喜欢丹尼斯对他的各种限制和关心,而是这种关心因为没有根据令他觉得时刻都有可能消失。
所以他很想找到根据,但两个月间的无数次提问所得到的答案更加重了林希的郁闷。
照顾他被丹尼斯当成是房租的一部分。这个原因是最令他恼火的。
但有一件事林希一直很奇怪,他总觉得丹尼斯有事儿瞒着他。而且,也总觉得他对丹尼斯并不陌生。
不过,当他看见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手舞足蹈做早餐的丹尼斯时,看见对方每次笑都会露出的十几颗白牙时,他就觉得是自己多虑了。
因为这只美国金毛的存在感本来就比较旺盛,而且还自来熟,根本不给他构筑防御工事的时间,就已经侵入到他心里了。
☆、chapter 11
超市一日游和一碗牛肉面
所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估计就是说林希这种人。
有一次,丹尼斯让林希去买个奶油生菜回来,怕他不认识,事先非常耐心的给他描述了奶油生菜的颜色、大小和外观特点。等回家一看,林希还是买错了,买个了大头菜回来。
“这是不是你要买的菜,你拿不准的时候不是应该问一下卖菜的大娘?”丹尼斯强忍着发火的冲动,教育小孩一样的端着个卷心菜问林希。
“我拿得准所以没问啊。”林希丝毫没觉得有问题,说的理直气壮。
“……”被顶的无话可说,最后丹尼斯只能认栽说:“好,好,都怪我,怪我表述不清楚。”
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把地瓜认作土豆,把白菜当菠菜的惨剧发生,丹尼斯决定亲自教授林希生活常识。
…………
…………
临近中秋佳节的一个休息日,两人一起逛商超。
第2节
恋耽美
第2节
他不想把今天当成个错误,却也没勇气当成个正式开始某段感情的契机,但他却有些自私的希望对方不要把今天当成个错误。
看着在床上沉睡的人,丹尼斯心海翻腾,他们现在虽然近的只有几步之远,但他们曾经所处的世界却远隔大洋,不是因为那个背包,不是因为他的好奇心,一切都不会发生。
一直独身到现在的丹尼斯,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个很潇洒的人,潇洒的笑看人生,潇洒的不会留恋和强取,但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潇洒不起来。
这一刻他若潇洒,潇洒这词就被他亵渎了。这一刻他若不潇洒,远隔大洋的距离,国籍、民族、文化、历史、等等,他们曾经侵染的一切所形成的完全迥异的世界观会变成永远翻不过去的高山,会变成怒涛不竭的大川,最终阻隔他们,狠狠的折磨过他们之后,最终结束他有些愚昧的奢望。
“fuck!”这四个字母是送给他自己的。
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顿,最后他还是没什么勇气面对即将到来的日出,看着微微晨辉之中才渐渐沉寂下来的城市,他灰头土脸的逃跑了。
☆、chapter6
chapter6:
(再遇)
第二天,丹尼斯再一次出现在那个冷清的公交站牌前,已经是下午十分。他一上午都泡在咖啡厅,做了很多思想准备,场景假设,希望能把今天的见面演变成他和林希的第一面。
因为他知道,那么黑暗的环境,他们昨晚那么激烈的拥抱着彼此,所以他们在做的时候基本不可能看清楚对方的脸。
虽然他没有完全把握,但他相信应该能用演技弥补不足的那些。
都说侦探才是最好的演员,因为演员是在片场演戏,而侦探们是在现实生活中演戏。
穿过林荫小路,来到一间中式豪宅。
眼前这宅子虽然大门是现代重修的,但整体基座和精巧的房檐浮雕都显示,这是栋年份久远的老宅,在当时怎么也是属于名门望族。
轻扣门上铁环,声音闷闷的,丹尼斯担心独居的林希能否听到这么小声的叩门声。
左右看了看,他才发现自己是有点发傻,真像是什么都不懂的土包子,现代重修的门自然按了门禁系统。
他又按了按门铃,但还是没有人回应。
他有些担心的在门口来回踱步,从门缝向里面张望,又看了看不算太高的院墙,评估着翻墙过去的可能性和危险。
上面的铁丝可能没有通电,翻墙的危险性还是其次的,他会不会被当成毛贼才是最关键的。
见无人应门,丹尼斯只好离开。转身前他却看见门边上立着个牌子,上面似乎写着什么通知一类的东西,下面还留着手机号,不认识中文的他,又掏出手机依着老法子查明牌子上所写的内容。
查了很久,他才看懂,这一大堆的文字是林希要找合租的人,而想看房的人如果在他不在家的时候到了,就拨打这个电话叫他。
丹尼斯多看了那个牌子两眼,心里盘算着一个计划,不过他还是没拨那个号码,而是转身离开了那个小山坡。
回到市里的时候,他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昨晚他们疯狂相拥的酒店门口。
“怎么会走到这里?”丹尼斯懊恼的挠了挠头,刚想走,正好看见这时候才退房的林希。
林希穿着丹尼斯临走的时候让总台送上去的衣服,拿到了他后来杀回黑冰跟妖老二要回来的衣服。
显然从总台收到一个大包令林希十分意外,打开看过之后许久没有移动视线,直到总台小姐唤了他好几次,他才如梦方醒一般。
林希给人一种令人担心,迷迷糊糊的感觉,他是因为昨天的事情还是天生就是这种特点?丹尼斯把脸藏在报纸里,假装看报纸,手上却恨不得把报纸捏碎了。
这人为什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丹尼斯心里这么想,本人就好像是个被巨额奖金雇佣的保镖,尾随着跟了出去。
走在人来人往的街上,林希摇摇晃晃,一会儿绊到路边的石头,一会儿撞到旁边的行人。而且,似乎身体很不舒服,脸色苍白。
明明昨天看见他时好好的。丹尼斯想起昨晚他们的火热,心中升起愧疚,一定是因为自己。
走了几个街角,林希在公园里坐了一会儿,走进一家饭店吃晚餐。
丹尼斯觉得自己快成跟踪狂了,但他即放心不下,又不敢上前,也跟进了那家饭店,坐在有些距离的位置,远远的看着林希。
林希好像很能喝酒,或者很想把自己灌醉,连续要了几个口杯,丹尼斯一直在数他桌上的酒杯。晚饭结束后林希一直在摆弄手机,是在上网看什么东西?查什么资料?
虽然通过韩耀晖的遗书,丹尼斯已经知道林希很多事情,比如他独居,比如他性格有些内向,比如他是文字工作者,比如他幼年丧父丧母等等。
但这两天的观察,丹尼斯发现了林希夜晚的另一面,还有他实际的性向,相信韩耀晖生前即使是林希最好的朋友,他也不知道这个事情,否则他们之间的结局可能就不会是那样了。
电话响了,林希接起电话的时候正好经过丹尼斯身边,所以电话的内容他听的一清二楚。
没想到本应该跟他毫无关系的电话,他毫无权利插嘴的电话却让他从心里往外的生气。
那不过是一通与新情人相会的电话,即使他是外国人,也听的明白,那个新情人是林希刚刚在上网的时候买来的。
昨晚的事情也是林希先开头,那么激烈的一晚过去,明明身体还有些不适的他,为什么还要买男人?难道这是他夜生活的常态?
去□□俱乐部,跟不认识的男人上床,买|春?该不会昨天根本没必要救他吧。
丹尼斯越想越生气,急匆匆又追了出去。发现林希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啤酒,对瓶吹的猛灌自己,走在街上摇摇晃晃,活脱脱一个醉鬼,跟丹尼斯给他准备的高档西装十分不搭调。
林希走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丹尼斯真担心他会不会哪一步没走好走到车道上,就这么成了冤死的醉鬼了。
不过,林希虽然晃晃悠悠,终究有惊无险的走到了碰面地点,靠在公园门口的大柱子上,顺着柱子就往下滑。
一喝醉就更加妩媚的双眼,泛着粉红的肌肤,如果一会儿见到他约会的情人还不得被人家嫖了。
丹尼斯拿不定主意的在门口来回走了几步,发现不远处一个衣着光鲜的男人正朝他们这边走来。
那人从上到下都包裹着着庸俗两个字,正是那人的模样让丹尼斯下了决心。
在那人走过来前,他先走到了林希的眼前。
“林先生?”
“嗯?”
“我们约好在这里见面的。”
“嗯?居然是外国人,不过中文好好哦,你叫什么?”
与丹尼斯说话的林希虽然还是摇头晃脑的,明显神智不清,但却没有语无伦次,口齿意外的清楚。
“叫我丹就好了。”
“虽然是外国友人,不过……”片刻的停顿让丹尼斯揪紧了心,仿佛在受人鉴赏品评一般的紧张,如果林希说不喜欢自己这一型的可怎么办?
“不过我很喜欢你的胡子。”说完又用那勾魂的媚眼看了看丹尼斯,微笑着说:“走吧,你还愣着干什么?”
“去哪儿?”丹尼斯大概知道会去哪里,但他还是因为那笑容大脑当机的问了这个愚蠢问题。
☆、chapter7
chapter7:
(第二夜)
刚走进街边随处可见的快捷宾馆的房间,林希就热情的搂住了丹尼尔的脖子。
尽管被这样热情的需求已经不是第一次,但他的心结越积越多,明明是外国人的丹尼斯反倒不潇洒了。
“厄,……”丹尼斯趁着林希拥|吻的间歇将他推离了一点儿安全距离。
“怎么了?”被拒绝的林希有些纳闷的看着他。
“我想老板跟你说了吧,我其实是第一次。”丹尼斯捏造了一个小谎言,本来他会去搅合林希和牛郎的会面,并不是要自己充当那个在床上安慰他的人,而是不想看他这么□□自己的身体。
“第一次?没说啊。”林希放开了手,放松的跌坐在了床上。
……
片刻的沉默让两人都有些尴尬。
“那……,嗯……”显然丹尼斯的那句话真的让林希很意外,宛若解酒药,让他整个神情都严肃了,眼神也清明了,只是言语突然变得支支吾吾了。
见丹尼斯一直不说话,好像大型金毛犬一样的看着他,林希有些郁闷的拢了拢头发,自言自语到:“□□么?我根本不擅长这种事。”
不擅长?丹尼斯怀疑自己听错了。明明昨晚在床上那么热情,为什么还认为自己不擅长?
“林先生……”
“叫我kev(凯文)。”
“kev,你经常喝酒么?”
林希意外的看了看丹尼斯,“为什么这么问?”
“没,没什么,看你深夜坐在公园门口,只是有些担心。”
“我根本不会喝酒,真不明白耀晖那么爱酒的原因。不喝醉了怎么跟初次见面的人做这种事。”说着林希开始脱衣服,瞥了一眼从他开始动作以来就在紧张的丹尼斯,把那份紧张会错了意,笑了笑说:“不用紧张,反正我今天也很累了,什么也不做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当……当然没问题。”丹尼斯从刚刚就无法好好的说话,完全是因为月光下即使林希穿着衣服,即使什么都不做还是让他莫名的燥热。
“那么,我们睡觉吧,这里只有一张床,睡一张床可以吧。”
“可以。”
…………
…………
躺下没多久,丹尼斯就听见了林希已然入睡的均匀呼吸。
还不如做点什么!丹尼斯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有些郁闷的想。抱着昨夜跟自己激情缠|绵的人,听着对方的呼吸,嗅着发中的清香,这绝对是最新式的虐待刑法,而用此刑法惩罚他的,正是他自己。
他们虽然都穿着睡衣,但布料根本阻隔不了不断传递的体温。
睡着的林希还会不自觉的在他的身侧寻找舒适的位置,短发在他的腮边蹭来蹭去,让他心中隐隐的欲|望火苗时旺时灭。
丹尼斯真的有些后悔自己的中国之行,因为这个他并不了解的中国人,好像是上帝派下来专门虐他的。
“耀晖,你终于回来了。太好了!”
林希的梦话声音很轻,吐字也很模糊,但丹尼斯还是能一字不差的听懂。
而月光下,说着梦话的林希眼角晶莹的泪痕,让丹尼斯的心仿佛被利剑戳出了一个巨大的窟窿,无边的疼痛一直延伸到指尖。
这种痛很复杂,他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个痛法。是为林希伤感多,还是为自己伤怀多。
“要是你知道,你等待的人,永远也回不来了,会怎样?”
丹尼斯自言自语的说着,当然不会有人回答他,回答他的是他自己的心声。
“告诉他吧。他有权知道。”
“不能告诉他,那样他太可怜了。喜欢男人的他一定喜欢那个叫韩耀晖的男人。如果你告诉他韩耀晖已经死了,搞不好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
“现在已经够疯狂的了!为了没有未来的事情而等待,将来知道真相,不是更受伤?长痛不如短痛!”
“不行!再说了,那个叫韩耀晖的人所写的信上说,希望捡到此信的人能代替他照顾林希,每年还要寄生日礼物给他,不就是代表,要让林希认为他还活着?”
“可他的明信片上也写了‘不要等我’这种话,还不就是要说明白?”
“不要吵了!”丹尼斯被自己心中生出来的两种意识吵的有些受不了,不禁大喊了一声,差点把林希吵醒。
为了避免自己情绪再次失控,真的把林希吵醒,丹尼斯决定到房门口抽根烟。
“韩耀晖,你也是上帝派下来整我的。”丹尼斯蹲在门口,自嘲的笑了笑。
说还是不说,最终还是要他自己拿主意。他只办了一周的签证,两天内他几乎一直跟着林希,甚至都跟人家上过床,却一直不把此行的根本任务完成,他到底是来干嘛的?
韩耀晖的遗信和明信片内容有出入,大概他本人也经历着跟自己一样的挣扎,到底要不要告诉他最在乎的人实话。韩耀晖没想出来最终结果,就去世了。把这个两难的问题丢给了他。
“告诉他吧,哎……”丹尼斯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做了个决定。
每年一个生日礼物,终究有揭开谜底的那一刻,而那时候每年送给对方的温情最终都会变成伤害。
不过,丹尼斯决定告诉林希实情前,他决定要让林希能够有坦然面对悲伤的坚强。
因此,必须给他带去更丰富的生活。丹尼斯决定自己去冒一个险,亲自深入林希的生活。
对一个只认识两天的人值得这么做么?没什么值得不值得的,他碰巧捡到了信,那么这一切都是他命中注定的,从捡到信的那一刻,从他开始好奇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走进了林希的生活,现在收手不是很不负责任?
“谁叫你是上帝派给我的劫难呢?”
毫无睡意的丹尼斯盯着天花板几乎将全球的羊都数了一遍,一边担心着半夜会不会再遇袭击,一边期待着那香艳的袭击,最后终于在即将破晓的时候睡着了。
当丹尼斯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臂弯里的人早已无踪影。
他起身四下看了看,确信林希已经离开,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还完整的穿着。丹尼斯这时不禁长出口气,然后又自嘲笑笑。到底是失望多一些,还是庆幸多一些,他也不知道了。
桌上留着一张字条和几张红票子,秀劲挺拔的写着几个汉字,大概林希写完觉得丹尼斯可能看不懂,又写了一句英文。“非常感谢!昨晚我睡的很香。”
这几个字就好像一缕甘泉,缓缓流进丹尼斯的心湖。怎么办?他有点喜欢上这个劫难了。
☆、chapter8
chapter8:
(房客)
打定主意的丹尼斯抽空将旅行签证改成了工作签,虽然不知道他的计划能不能成功,但总是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进行。
改好签证,他又来到了林希家的门外,这一次他是要租房子的房客。
出来开门的林希穿着随便的居家服和夹趾凉拖,胡子拉碴,头发蓬乱的邋遢外貌跟之前的样子实在相差甚远。
看到丹尼斯,林希愣了一下然后马上眉头紧锁,显然他是误会了什么。
“林先生?是你?太好了!”丹尼斯有备而来,故作兴奋的大叫。
“你跟踪我?”
林希也是出社会这么多年的,防人之心还是有的,今天预约看房的租客居然是昨天的牛郎,任谁也不相信这是巧合。
“说吧,你有什么目的?”
“林先生,你误会了。我是留学生,这是我的学生证。”丹尼斯拿出事先做好的假证给林希。
“留学生去卖春?”
“我有隐情,我家里并不富裕,到中国留学都是我自己赚的钱,然后到那个中介公司打工也是受骗上当造成的,还好第一个客人是林先生你,我现在已经辞职了,在别的地方找了份工作,不再卖春了。”
林希眯起眼睛,审视着丹尼斯,捕捉着对方话里的漏洞。不过,他的职业是写书,不是侦探,自然什么也没发现,再加上昨晚丹尼斯的青涩表现和现在的绝佳演技,林希最终相信了他的说辞。
“叫我凯文,进来吧。”尽管林希这么要求,但他并没想到,他的单名“希”字能那么根深蒂固的成为丹尼斯对他的称呼。
称呼的改变,证明心态的改变,丹尼斯在心中舒了口气,看来第一关他是过了。
林希把房子的情况一边走一边跟丹尼斯介绍了一下。老宅有庭院有好几间客房,青青的苔藓在古宅的石砖基座上爬满斑驳印记,庭院很杂乱,一看就无人打理。
正厅都是尘土,虽然很大却好像鬼屋,明显很长时间没人进来收拾过。走廊上的电灯有的有灯罩,有的没灯罩,显然没人管理。
他们两个坐下详谈的地方是厨房旁边的饭厅,那里虽然光线有点暗,却明显是今天整理过的。
丹尼斯脸上虽然没表现什么情绪,心里却对林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果然是个活的很随便的人。
两人坐定后,林希显得有点紧张。想给丹尼斯倒杯茶,发现壶里没有热水,烧水又费事,撇了撇嘴,最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矿泉水了事。
林希确实没什么接待客人的经验,毫不夸张的说,丹尼斯这位国际友人是他在林宅接待过的第三位客人。第一位是已经去世的韩耀晖,第二位是他的编辑李斯,第三位就是丹尼斯了。
这里实在太偏僻,他的合租广告已经贴在网上半年,却也不见有人感兴趣,丹尼斯是唯一一个打来电话询问的人。
林希从小家境就好,祖上有遗产,加上他写作方面也有一定的收入,他从来不会为钱发愁。
生活用品的购买他都是转托山下小超市的罗大叔夫妻代购,被人从中赚了点差价他也知道,但那是他为了方便应该付出的费用,他心态良好的接受了现实。
林希很想把租约谈成,但他又没谈过生意,与丹尼斯对坐半晌,他都是一脸凝重的表情,嘴唇抿成直线,看起来好像是很沉着的见招拆招的架势,实际上是陷入了根本不知道出什么招的囧境。
林希调整了一下呼吸,让声音显得很平静,然后说:“那么,亚当斯先生……”
“叫我丹就好。”
林希好不容易整理的话被丹尼斯笑呵呵的打断,然后他整个人因此短路了几秒钟,许久之后才接着说:“那么,丹,你为什么要租我这里?如你所见,这里很偏僻,生活上会有诸多不便。”
林希的紧张都看在丹尼斯眼里,他的嘴边无意识的弯起微微弧度。
“这里房租便宜,同样的面积在市里,价钱可是要翻好几倍。而且,我在家里住惯了大房子,突然住那么狭窄,实在住不惯。而且,我就快毕业了,这半学期,我的课业几乎没有了,只剩下社会实践和论文了。所以也不用总往学校跑了。”
“再加上,这里离熊猫基地很近吧,我很想到那边去看看。”
丹尼斯说的很兴奋,完全像是为大熊猫而狂热的追到这里来的众多老外之一。
来cd市的老外绝大多数都是为了那些只能照出黑白照片的国宝而来,所以林希并不怀疑。
“既然如此,房租你觉得合理么?”林希问完了就觉得自己问的特别白痴,哪有他这么做生意的?
“合理,我觉得很合理。但我手头有点紧,我可不可以用负责家务劳动来承担部分房租?”丹尼斯这么问是因为心中另有的打算。
见林希点头同意了,他又愉快的说:“虽然房子旧了点,但视野很好,可以看到山脚,而且空气也好,光照也好。”丹尼斯两只手拼出个视窗,用那个小框左看右看,站在二层的平台上,一会儿取取山下的景,一会儿取取山上的景,最后很兴奋的又加了一句,“这里真是摄影师的天堂。”
可他正高兴的时候,林希的脸色突然阴沉了下来,就好像六月的天,暴雨说来就来。
“亚当斯先生您如果觉得没问题的话,随时都能入住,事先给我打个电话约一下时间。我还有工作,就不送了,请便。”
逐客令干净利索,根本不给丹尼斯开口的空间,人就躲回了自己房中。
林希突然的冷漠,让丹尼斯有些不明所以,愣愣的站在那里半天,不知道自己说错什么了。
有些无奈的歪了歪头,似乎有些明白韩耀晖信里所说的那句“像孩子一样”的真正含义了。
林希的为人处事,真的很成问题。
不过再任性的人,也不可能没有任何原因的就发脾气,自己在那里究竟说了什么禁忌的词?
丹尼斯冥思苦想一整天之后,终于在第二天半梦半醒之间想明白了。
因为韩耀晖是摄影师,而自己从身材到气质都跟韩耀晖有点相似,大概那一刻让他触景生情,想起一直等待的人了吧。
☆、chapter 9
chapter 9:
(入侵的温柔)
丹尼斯根本没有行李,搬进来的时候就拎了两个旅行包。
两人的房间隔着庭院是正对面,这样即照顾了隐私,又不会觉得太疏远。
丹尼斯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证据就是,他到哪里,就会开始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家去经营。
丹尼斯入住没多久,每日总是低头走路,活动范围仅限于自己房间和厨房、厕所的林希终于发现了身边的变化。
首先是厨房,锈蚀的锅具被处理了,换了一整套新的,缺口的菜刀也被替换成趁手的家伙,满是油污的抽油烟机也被擦洗的干干净净,冰箱里也不再是除了他的矿泉水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各种调味品小瓶罐整整齐齐的站在灶台旁边。
接着是庭院,乱堆的杂物和土堆没有了,缺口的花坛被修补了,歪斜的花株被扶正了,石砖缝里的杂草消失了。
还有天台,支上了太阳伞,放置了一张小桌子和两把躺椅,场地更大的后院支起了羽毛球网。走廊上的灯全部换上了节能又明亮的节能灯,受潮长了蘑菇的门框也重新粉刷了。
甚至连居住环境相当差的小红和小灰(住在林希家里,濒临死亡的两只小金鱼)的鱼缸,丹尼斯也给清扫干净里面还放置了些装饰的石头和水草。
林希端着茶杯,站在能看见中庭的厨房门口,环视着眼前的变化,发现那个毫不客气把他家进行如此改造的小工蜂,还在孜孜不倦的进行着新的土木工程。
“你在做什么?”
“我想自己种点蔬菜水果,这样就不用去买了。而且种植也是一种乐趣。”丹尼斯抬起他满是泥痕的脸,笑着说。
“那个旁边的是什么?”林希指着那个小小的白房子问。
“这么偏僻的地方,你应该养一只狗跟你作伴。我先给狗狗修好窝,改天去宠物中心领养一只。”
听到这里,林希脸上神情明显一呆。他有一种领地被渐渐入侵的感觉,有些令他焦急,但又无从发火,最后冷冷的扔下一句:“我不会养狗。”就回房去了。
正正好好被塞进嘴里一根软钉子,丹尼斯当然听得出来,不过他也只是撇嘴笑笑不以为意。
“没关系,我们一起养。”
…………
…………
早晨七点,一阵吵的人抓狂的闹铃声响了起来。
以前,每天的这个时间,林希都是在美美的回笼觉里面度过的。结果,今天却气急败坏的顶着鸡窝头,冲出房门,冲进丹尼斯的卧室,寻找那恼人的闹钟。
不过,丹尼斯不在房间,而且被褥已经叠的整整齐齐。眼前过分整洁的房间让林希突然觉得睡意全无。
“早晨好!”
就在林希奇怪的四下搜寻那名金发房客的时候,楼下厨房里传来丹尼斯轻快的声音。
而那个噪声根源,也在同时被丹尼斯按掉。
原来,为了把林希彻底叫醒,他故意把闹钟拿到了林希房间下面的厨房里,这样一来,在楼上的林希会听到更清晰更恼人的闹铃声。
“有中式和西式两种早餐,你要吃哪种?中式的是我从山下买的,西式的煎蛋培根三明治,是我刚做的。”
身材魁梧的丹尼斯穿着适合亚洲女性身材的厨房围裙,红格子的面料紧绷绷的裹在身上,显得特别的搞笑。
起床气本来很大的林希,在看见一桌丰盛的早餐和丹尼斯滑稽的样子时,有些无奈,所有的脾气全变的发不出来,他只能使劲挠了两下鸡窝头,慢慢悠悠的走下楼梯说:“我不吃早餐,有咖啡么?”
“不吃早餐可不行,而且空腹也不能喝咖啡。”丹尼斯的口气活脱脱一名营养师,没继续征求意见,直接塞到林希手里一杯牛奶。
对于这有点强硬的关心,林希其实并不反感,抬眼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对方,准备认命的喝掉牛奶。
但他之前积累的恶劣生活习惯真是太多,时间也太久,再加上他的胃现在还没睡醒,所以,刚把牛奶喝下去,他就开始呕吐。最后,一杯牛奶一点没浪费,都吐在水池里了。
“对不起,是我疏忽,应该一步一步来。以你现在的状况,早晨只能先吃粥了。”
见他吐的可怜,丹尼斯一边给他顺后背,一边赔礼道歉。
吐完了的林希靠在冰箱边上喘了一会儿,看着用心烹制的早餐,眉间皱起小疙瘩,下意识的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奇怪么?一个人吃早餐很无聊呗。”
装傻可是丹尼斯吃饭的技能呢。
…………
…………
一个月下来,林希家里的变化不光发生在那些看得见的景物、室内装修上面,也发生在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里。
他的生活习惯开始在丹尼斯强硬却又细致入微的手段下一点点的改变。
每天七点钟,他都被闹钟叫醒,被丹尼斯拉着一起去买早餐,就当作是晨练了。
然后每天的咖啡数量被降到了一杯,而且只能是下午喝。
本来一柜子的方便食品和零食都被丹尼斯转移了地方,每天限量供应。
因为丹尼斯的规定越来越多,林希的耐性最后终于用光,因为他偷藏了一包薯片,两人大吵了一架。
“我是小孩子吗?吃什么东西都需要你同意?你是我什么人?你认识我多久?再说了,你往我家里添这么些东西我什么都没说,我够能忍的了,你还变本加厉了!”
“你的生活习惯非常不好,我虽然不是你任何人,但我看不得别人慢性自杀!你需要别人来管制你,才能甩掉那些不良习惯,就证明你是还没长大的小孩子!”
两人都有些激动,吵的青筋暴跳,面红耳赤,但双方都算有些道理,所以谁也不能完全反驳对方。
最后两人决定使用羽毛球比赛的方式进行打赌,谁输了,那人就得听从另一个人的,不得违抗。
羽毛球比赛林希输了,这是没什么悬念的,林希当然不服气。两人又约定下围棋打赌定输赢,丹尼斯输了,这也是没什么悬念的。
两场比赛结果是,双方各胜一次,等于没有结果。于是林希提议用电子游戏,cs对战。
林希可是cs的老玩家,他提出用这个游戏决胜负,自然是因为他有必胜的把握,但他最后还是输了,毕竟他并不知道,丹尼斯是真枪都能玩出花来的名侦探。
…………
…………
又过了一个月,林希已经被训练的完全适应了新的生物钟。
傍晚,洗完澡头发还滴着水的林希,一边喝水,一边靠在冰箱边,看着在厨房里忙碌准备晚餐的丹尼斯,第无数次的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而丹尼斯也第无数次的装傻:“负责家务活,不也是我付的部分房租么。因此,这是工作,不要想太多。”
☆、chapter 10
chapter 10:
(林希的心情)
从大型金毛犬一样的丹尼斯入侵到他家那天开始,林希的目光总是会时不时的寻找那头金发。
每天被人叫醒,每天有人在耳边念着,要他吃早饭,不许他干这个,不许他干那个的感觉很微妙。
嫌烦么?有一点。但更多的是觉得心里暖暖的,因为自从爷爷也去世,他成为孤单一人起,已经有多少年,没人这么关心过他了。
林希嘴上对丹尼斯的关心抱怨不断,小挣扎、小反抗也是常态,但他每次还都会乖乖的照做,做完最后,他还会为此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实在是个矛盾体。
林希从被藏到柜子深处的盒子里拿出了几本影集和一台虽然很古老但保养的很好的相机。
“爷爷,我现在算是独当一面了么?”林希看着自己幼年和爷爷在一起的照片,记起了在这个宅子里跟爷爷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
林希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父母就因为车祸去世了,从此他就和爷爷两人相依为命。在他到外省上大学期间,爷爷在家里过世了,当时他都没来得及见上爷爷最后一面。
回到这所老宅守孝的他,见到的只有执行遗嘱的律师和爷爷的遗嘱。
当时他在极度的悲痛之中,令他印象最深的是爷爷的一封信,那封信满含着爷爷的担心,希望他能坚强的独自生活下去。
后来闯入他心里的是一直以来的好朋友韩耀晖,耀晖和他是从小的玩伴,他们太了解彼此,但又性格迥异,而且耀晖跟他不是同类人,林希上初中时就已经非常清楚这个事实了。
喜欢上自己最好的朋友,林希也很无奈,但无论怎样他也不忍心挥刀斩断这妄念,即使是每天在心中承受痛苦的情况下,他只希望待在他身边就好。
但很奇怪的是,大学毕业后,耀晖就经常不在家,不是出差就是旅游,似乎在躲着他,每当他觉得他们的关系会就此结束的时候,小小的一张,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寄来的明信片就会立刻融化他心中的冰湖。
尽管如此,胆小的林希即使在纸面上也不曾表白过。有时候,太珍惜反而不敢去碰触。
那些明信片被林希很好的收藏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看看,是治愈他心中空洞的良药。
“汪汪!汪汪!”
一个多月前被丹尼斯领回来的金毛,十分尽职尽责,半夜听到一点儿动静就会全神戒备的报警。
接着就会响起丹尼斯的口哨声,然后听话的金毛就会乖乖闭嘴回去睡觉了。
“不愧是同类!”每次遇到这种情形,林希总要这样评论,在他眼里丹尼斯的一头金发和偶尔的专注神情跟那只他领回来的金毛真的如出一辙。
刚刚的小插曲,让林希的心境一下子从回忆变到了现实,现在这个不断入侵的美国金毛已经到了他不得不防的地步了。
林希把相簿放在一边,坐回电脑前,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明明截稿日期近在眼前,他脑子里现在却塞满了丹尼斯的事情。
回想他和丹尼斯的相遇,林希总觉得有些太过巧合了。不过他不是写侦探的,他是写□□的,就算感觉到了,却说不上来哪里有问题。
林希被黑冰老板骗了的那天,他虽然看见了丹尼斯,但当时他太过紧张,因此他并没记得自己与丹尼斯的第一次见面实际上是在自家山脚下的公交站点。
那天他只记得被灌了药变得恍恍惚惚之后的一些感觉,被灌药之前跟黑冰老板的对话,就好像被洗掉了一样,完全记不得。
林希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印象,如果他知道自己穿着三点尽露的□□捆绑皮带衣被吊在那里,成为表演秀的零号被用尽各种手法折磨挑逗时,估计他自杀的心都有。
从被灌药到第二天在一所四星酒店的房间醒来,他整个脑袋懵懵的。前一晚严格来说是林希的第一次,但可怜的是,本人没印象。
因为他经验不足,只觉得后腰和屁股怎么都不得劲,但他也没把那事情当回事。加上丹尼斯走的时候,整理过房间,他并没看见那么惨烈的现场。
丹尼斯非常绅士的不光整理了房间,还帮他洗了澡,而且也检查过林希身上,除了那一道触目惊心的鞭痕,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才放心的离去。
林希的大脑有时候会自动忽略自己想不明白的事情,他会把那些事情先存起来,如果日后有线索,他才会去想,而不会整天因为想不清楚某件事情而胡思乱想耽误工作。
因此,被他埋起来的事情包括三件,洗澡时发现他腰侧特别明显而且还很痛的鞭痕;在酒店醒来的时候,自己的衣服不见了,有一身不知道谁留在那里的新衣服;退房的时候,酒店前台拒绝提供登记者的信息还有他收到自己衣服包裹的事情。
他努力的去回想那一晚在酒店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总是想不起来。
不过,他的潜意识里认为那一晚在他身上并没有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因为第二天残留在心中的那种前所未有的愉悦,他至今仍然记得。
那晚的蚀骨甜蜜太过不真实,让他总是想重温那种满足,却因为完全不知道方法而懊恼。
那天他把自己灌醉,就是为了鼓起勇气去尝尝男人的滋味,在网上叫了牛郎,却碰上丹尼斯。
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回想那一晚的相遇,林希不自觉的笑了,虽然他没能知道性|爱的快感是不是他念念不忘的蚀骨感觉,但在丹尼斯臂弯里度过的那一晚却让他印象很深,丹尼斯的温暖怀抱让他睡的很沉,一夜无梦。
但从此以后,他之前想查明真相的那种可以令人无视死亡的快感却屡屡在他梦中重现,开始时,梦里给他温暖,抚摸他,亲吻他的人他完全看不见相貌身形,只知道对方有一双大手,非常温暖的大手,可以引爆他所有敏感神经的大手。
渐渐的,梦里的人有了模样,但他仍旧看不见对方的脸,只看得见那身好像从男性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型男一样的劲爆身材。
不过最近令林希郁闷的事情发生了。
自从身材暴好,还总是喜欢穿紧身背心的丹尼斯出现以后。阳光下在庭院里干农活的丹尼斯,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时候,晶莹的汗水在古铜色的皮肤上留下煽情的一瞬,被引爆的健美肌肉线条在他脑中总是挥之不去。
然后,林希一直以来的那个美梦里突然有了丹尼斯的身影,当那张让他身心无比愉悦的人脸和丹尼斯的脸重合时,林希几乎是惊叫着从梦里醒来的。
这……太不得了了。他难道开始对丹尼斯有性幻想了吗?以至于好几天,他都不敢跟丹尼斯的目光对视。
……
可有件事,增加了他新的烦恼。丹尼斯越是对他好,他就越烦恼。倒不是不喜欢丹尼斯对他的各种限制和关心,而是这种关心因为没有根据令他觉得时刻都有可能消失。
所以他很想找到根据,但两个月间的无数次提问所得到的答案更加重了林希的郁闷。
照顾他被丹尼斯当成是房租的一部分。这个原因是最令他恼火的。
但有一件事林希一直很奇怪,他总觉得丹尼斯有事儿瞒着他。而且,也总觉得他对丹尼斯并不陌生。
不过,当他看见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手舞足蹈做早餐的丹尼斯时,看见对方每次笑都会露出的十几颗白牙时,他就觉得是自己多虑了。
因为这只美国金毛的存在感本来就比较旺盛,而且还自来熟,根本不给他构筑防御工事的时间,就已经侵入到他心里了。
☆、chapter 11
超市一日游和一碗牛肉面
所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估计就是说林希这种人。
有一次,丹尼斯让林希去买个奶油生菜回来,怕他不认识,事先非常耐心的给他描述了奶油生菜的颜色、大小和外观特点。等回家一看,林希还是买错了,买个了大头菜回来。
“这是不是你要买的菜,你拿不准的时候不是应该问一下卖菜的大娘?”丹尼斯强忍着发火的冲动,教育小孩一样的端着个卷心菜问林希。
“我拿得准所以没问啊。”林希丝毫没觉得有问题,说的理直气壮。
“……”被顶的无话可说,最后丹尼斯只能认栽说:“好,好,都怪我,怪我表述不清楚。”
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把地瓜认作土豆,把白菜当菠菜的惨剧发生,丹尼斯决定亲自教授林希生活常识。
…………
…………
临近中秋佳节的一个休息日,两人一起逛商超。
第2节
恋耽美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31332/5746671.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