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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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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青欲雨 作者:巫羽

    第5节

    在不长不短的同居时间里。龙云沁麻木呆滞,无知无觉,仿佛是□□控了思想的人。

    李玙接听秦启明电话时,龙云沁在昏睡。

    对于龙云沁这位感天动地的挚友——毕竟曾为了帮龙云沁出头,揍伤金韫,差点去坐牢。李玙有诸多不满。

    不过他还是告诉了秦启明医院的地点,还有龙云沁的伤情。

    自己在这里留不了几时,他有自己的工作,而且他也不想留。

    龙云沁很快会康复,出院,而他没有带走龙云沁的念头。

    这段时间的离别,让李玙意识到,以往自己有错觉,认为龙云沁对他有感情,比较深的感情。

    然而并非如此,龙云沁走得毅然,坚定,剪断任何联系。

    李玙挂掉电话回到寝室,龙云沁睁眼看着李玙,他醒了。

    坐在一旁的姨妈激动得抱住龙云沁又哭又叫,她才知道龙云沁有血友病,而她一个半文盲妇女并不懂这是什么病,只知道会流血不止,那还得了。

    “散啊,你妈是造什么孽啊,没长眼睛找了个混账,让他把这骨子里带来的病传给你!”

    龙云沁一愣一愣地,揽着姨妈的脖子轻声安慰。

    李玙没心情去吐槽这位小镇大妈的无知,他盯着龙云沁看,龙云沁也在看李玙,眼里有感激。

    姨妈擦擦眼泪,目标转向李玙,讲起李玙怎么联系她的,怎么前去搭救。李玙礼貌地微笑着,哪怕这位大妈口音严重到几乎要听不懂的,叙事又毫无重点,逻辑性。

    “李总,谢谢你。”

    龙云沁还是听明白了,李玙主动联系他姨妈,然后开直升机前往灾地救他。

    李玙挑了下眉头,龙云沁有时会喊他:“李总”,“李先生”,更多时候并不称呼他。

    “散,这是你们裁缝店的老板?”姨妈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不是随便什么人能有这样的派头,能召唤架直升飞机,她心存怀疑。

    龙云沁一阵迟疑,他不知道怎么像亲人介绍李玙。

    “我和云沁,是在s市认识的朋友。”李玙笑容不改,这次他觉得有点好笑,不是那假模假式的笑容。

    ☆、云青欲雨 第八章(下)

    对于小龙的朋友,姨妈很殷勤,她提起袋苹果,说要洗洗,将李玙和龙云沁两人留在病房。

    姨妈在的时候,两人并不觉沉寂,姨妈一走,四周便静得仿佛能听到输液滴落的声音。

    “你手怎么了?”

    龙云沁一开始便注意到李玙手上的绷带,终于还是忍不住去问。

    “擦伤。”

    李玙看也没看自己的伤手,他坐在龙云沁病床一侧的椅子,两人并不靠近。

    又是一阵沉默。

    “能帮我倒杯水吗?”

    这大概是第一次,龙云沁使唤李玙。他靠在床上,脸色虚弱的泛红,双唇干裂。

    李玙没有拒绝,他朝龙云沁走去,床头桌上有一个颜色奇丑的热水瓶,李玙拿起它,端起一个塑料杯子,倒上半杯水。

    他执杯子递给龙云沁,龙云沁从他手中接过,“谢谢。”两人手指碰触时,李玙感受到龙云沁指尖的热意。

    有些反应,会不经大脑。

    李玙捏了一把龙云沁的手,他在测量温度,龙云沁还在发烧。

    这是一个亲昵的动作,以致龙云沁一时尴尬的不知道做何反应。李玙放开龙云沁的手,看着龙云沁将半杯水喝下。

    医院茶水间里烧出的水,总有股异味,因为烧水器长年未清洗。

    “还要吗?”

    李玙拿走水杯,问着龙云沁。

    “不了,谢谢。”龙云沁难得脸上有笑容,他心情不错,但很疲倦,挨着枕头,迷迷糊糊想睡去。

    还是会不时睁眼看看坐在对面像尊木雕的李玙。

    李玙身上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衬衣挺括,领上的两颗扣子没有扣上,袖口紧绷,皮鞋款式老旧,明亮得像刚出厂般,这不是他的衣物,不那么合体,也不是牌子货。更像嘱咐姨妈帮他随便买的一套更换的衣物。

    获救时,隐隐记得是两位士兵救了他,而从姨妈适才的陈述里,知道李玙确实前往灾地,并带他出来。

    也许他参与了救灾,也许他专程来搭救自己。

    “李玙。”

    唤他名字,其实也不难。

    李玙立即过去,他终于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

    “没什么事,只是想说谢谢你救了我。”

    谢谢你去救我,谢谢你让我觉得往日的那些苦楚,得到了中和。我并非单方面付出,那些怨艾都已消散。

    “没什么,我有这个条件。”

    李玙回得淡然,他要的不是感谢。

    如果秦启明会开直升机且有直升机的话;如果龙云沁的表哥有直升机的话,他们都会做同样的事。

    “嗯。”

    龙云沁挪动枕头,将被子卷起,他浑身发烫,疲惫不堪,双眼倦得睁不开。

    他很快睡着了,手揣着被子,睡得并不安稳。

    姨妈洗个苹果也不知道洗到哪去,李玙看护龙云沁,注视着龙云沁的睡容,将龙云沁搁在被子外的手,放回被中。

    李玙没有待满一个下午,当龙云沁再次醒来,天近黄昏,姨妈用保温瓶提着粥走进病房。

    床头柜上放着洗好的三颗大苹果,还沾着水滴。苹果旁边有个烧水壶,锃光瓦亮,冒着热烟。,

    “他走了吗?”

    龙云沁茫然望着门口,是直觉,他醒来看不到李玙,直觉告诉他这人离开了。

    “李总啊,走啦走啦,走前还去买了个烧水壶,嫌医院的热水都没烧开。”

    旋开盖子,将粥倒进粗碗里,姨妈絮絮叨叨说着:“真是个讲义气的朋友,有钱还很有礼貌,见我都喊阿姨。”

    将碗递给龙云沁,塞上汤勺,突然“哎呀”一声,着急说:“他的脏衣服还放在家里呢,还有他钱包放在抽屉里,不知道带走没有。”

    李玙的钱包里现金不多,各种卡很多,还有张照片,是一副风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抽屉拉出,钱包已不见,一张熟悉的银行卡放在里边。

    同居那时,龙云沁有张卡,用于交水电费物业费买菜及个人生活费,里边钱不多不少。龙云沁离开s市时,将这张卡归还。

    现在又回到自己身边。

    不是巨额存款,但里边的钱已足够这次住院费和日后的康复费用。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上)

    因为金钱所需及肉体需求而维持近一年的同居生活,当龙云沁审视着过往,思考着缘故。

    除去这些,是否也有过情感的维系,同床共枕,朝夕的相处。

    显然是有的。

    读书时知道有个赞助者,后来查到了赞助者的信息,照片,如果说青少年时期适合追星,那么李玙当时是龙云沁心中的明星,年轻有为,时髦英俊,器宇不凡。对李玙如偶像般崇拜。

    那时的喜欢,没有参杂一丝情欲,很单纯。

    人的境遇,很奇妙。

    在他成年后的某一天,他遇到突然遇到了李玙,纸片中的人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他禁不住冲动喜悦,他想去结识他,哪怕是一句言语的交谈,都让他幸喜若狂。

    龙云沁不曾去琢磨过自己的性取向,读书时没有女友,是因为腼腆及贫穷,他自卑不会主动,他也没钱交女朋友。

    也许,如果不是因为李玙,他不会对同性有欲念;也许这是天性里带来的。

    李玙的衣服,沾染血迹淤泥,姨妈细心的洗刷,刷得衬衣花白,衣裤起毛,可以说被彻底报废掉了。

    姨妈在病床前邀功:“哎呀,我胳膊都快刷断了。”龙运沁卷着棉被,憋声笑着。以前同居时,他要是敢这样对待李玙的衣服,李玙绝对会发火。他对自己的所有物,有着不容他人轻易碰触的怪癖。

    同居那段时光,有次龙云沁生闷气,他将李玙本该送去洗衣店的衣物,一股脑的丢进洗衣机,因此绞坏一件毛衣。事后心惊胆战,怕李玙发现。

    “衣服我都包扎好,还有那双鞋子。你哥(表哥)说那鞋子是啥牌子的,贵得要命,能买一辆货车啦。”

    给龙云沁递上一个苹果,姨妈难得做了思考状,讷讷说:“散啊,有这样的朋友要好好珍惜,姨不是看在他有钱,人是极好讲义气。”

    咔嚓咬着苹果,龙云沁眉眼带笑,心想,姨,你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啊。

    “还有黄胖啊,你想谁救人会想到连狗也救,那么远,他把黄胖都带回来。”

    龙云沁手揣着冰冷的苹果,有一小会停滞,他确实没想到李玙会将黄胖也带回来,对于这种卑微低下的生物,他不去作贱它便不错,又怎会去搭救。

    因为这是他养的狗吗?

    “谢谢”,已对李玙说了几次,也没有什么意犹未尽的东西。

    此时,还是要再谢谢他,在谢幕时,表示了这么份情谊,让自己回想起昔日的傻气自践,不再那么难受。

    午后的医院,静寂无趣,在絮叨的姨妈离开后,龙云沁便也缓缓睡去。

    这一觉睡不长,醒来,才到黄昏,晚霞照到床头,映红了白色的墙和布帷,一个高大的男子,坐在床前,一脸意味深长的笑意。龙云沁仿佛条鱼般跃起,扑抱住对方,惊喜叫着:“启明,你怎么来了!”

    秦启明负债关闭画室后,一度找不到合适的住所。龙云沁叫秦启明到自己在城中村的租房里挤一挤,避免了秦启明流浪街头的惨状。

    他们算得上是患难之交,真算得上。

    就如同,李玙和龙云沁的相遇是在旗服工作室,秦启明和龙云沁的第二次相遇也在那里。秦启明来退订一套衣服,龙云沁接待了他。

    有些人成为朋友,可能是因为气场相同,可能是因为话语相投,龙云沁和秦启明则是因为奇妙的缘故。说玄乎点,那叫缘吧。

    那天正好下大雨,秦启明开着辆破旧的日产车要离去,龙云沁要下班,没伞,傻站在门口愁苦看天。

    秦启明车子已开出,又折回来载龙云沁。叼着支烟,问道:“你住哪里?”

    那破车在半路上还熄火,以致龙云沁下来推车,大雨倾盆,淋成了落汤鸡。车再次启动时,秦启明没将龙云沁载回家,直接开去修车店,天色已晚,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吃饭。那天很冷,雨又大,难兄难友衣衣服全湿,冷的直抖索。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

    如果在遇到李玙之前,先遇到了秦启明,也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这也只是种假设。

    毕竟秦启明有着龙云沁最不喜欢的专业——绘画,而当时龙云沁在秦启明眼里是个被有钱男人包养的贫困男青年。

    就是这样,挺糟糕的开头。

    雨水哗哗直下,秦启明的车东绕西拐,来到了一栋破败的三层民宅前,他将龙云沁送回家。

    “这地方,我刚来s市住过。喏,就在旁边那栋。”

    燃烟指着不远处的一排老式骑楼,骑楼下的店铺紧闭,歪斜的招牌斑驳陆离。

    “你每天去上班,要走很远的路吧,附近没有公交车站,这儿都快荒废了。”

    坐在车内的秦启明,在车窗外弹弹烟灰,天色已完,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还好,也不是很远。”龙云沁傻站在车前,雨水沿着他脸庞滑落。

    “快进去,进去。”

    秦启明挥了下手,丢掉烟蒂,调车离去。

    后来,两人之所以成为朋友,也许是因为,秦启明曾经也贫困过吧。

    城中村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它藏在繁华都市的角落里,也许只是一道墙,便将繁华和贫困遮挡,隔开了两个不同的次元。

    龙云沁的租房很小,只有15平方。他曾有位合租者,两人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一张吃饭的桌子都按不下,阳台小得要侧身走。

    后来这位合租带着他全部的行囊——一口箱子离去,龙云沁吃力的支付每月的房租。

    日子会慢慢好起来,毕业后,很多同学都是咬牙坚持下来。毕竟,大家都不想离开s市,想在这里扎根。

    人往高处走,无数的机遇,会在这里获得。

    贫困像条鞭子一样,鞭策着他们,日夜不息。

    夏天租房里热得跟锅炉一样,冬天冷得像冰窖,寒来暑往,带着极大的恶意,煎熬着龙云沁。污浊喧闹的环境,无处不在的老鼠,蟑螂,对于喜欢静寂爱干净的龙云沁是极大的折磨。还记得总有一种黑色的甲壳虫子,从低劣的木构床里爬出,窸窸窣窣,彻夜不休。龙云沁会用书本拍死它们,然后难受得头皮发麻。

    他是个在乡下生活过的人,他并不怕昆虫,只是这陌生的,源源不绝的生物,夜夜将他纠缠得难以成眠。

    还记得第一次到李玙家中的情景,宽敞明亮,舒适整洁极了。哪怕只是搬张椅子,坐在那开满花卉的院子,龙云沁也能消磨一个下午。

    龙云沁躺在病床上挖着秦启明买来的甜点,他对面的电视在播放着娱乐节目。秦启明从一早便坐在床旁,有时候玩弄手机,有时候看着电视,偶尔起身,出去买烟,或者给龙云沁买吃的。

    昨日便交谈过关于住院费用的事,龙云沁说李玙留下了一笔钱,足够付住院费。

    也讲了,被李玙搭救的事情。

    秦启明听后,沉默了一会,才说:“小龙,你怎么想?”

    怎么想?

    龙云沁摇了摇头。

    很奇怪,他从没有过复合的念头,哪怕那天下午,李玙坐在床旁,捏着他的手。

    “我们不会再有什么瓜葛,就像一个剧谢幕时,总要有个了结一样,他是来了结的。”

    对于李玙,龙云沁在朝夕相处下,已知道他的性情。

    他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而且很不可思议,他会给别人留点面子。可能是自身所受的教育关系,自小受过训练,要从容,要有风度。

    “我突然得到了平静,启明,就像我在s市没遇到过他一样的平静。”

    烟消云散,灰飞烟灭。

    “这是好事。”

    秦启明还记得龙云沁情况最糟糕时的样子,简直像死物一般。

    人与人之间,会有好的影响,也会有坏的影响,李玙对龙云沁的伤害无形而锋利。

    “嗯。”龙云沁挖着甜点,嘴角扬起。

    在山村里吃得最多的是酸是辣,甜味竟显得久违,仿佛是幸福的味道。

    舔着汤匙,歪头看着秦启明,分别时日不长,秦启明总觉得是有变化的。是脸上的胡渣吗?还是眼里的疲惫?

    “启明,你画现在卖得怎样?”

    两人平日里虽然有联系,但秦启明很少谈他的营生。

    “不好,不过还没到饿死的地步。”

    秦启明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他在摸烟,但又放下了手。

    “我前段时间和一家画廊签了两部作品,不过以我现在的状态,画不出什么东西来。”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第一次出现在s市的一个冬日午后。秦启明磕了药,从那张黑乎乎的大床上醒来,看到床下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还有床上光裸的女性身体。他四肢着地爬下床,胃难受得搅动,他像个醉汉一样,扶着墙移动,想打开房门到外面的洗手间呕吐。

    门嘎吱打开,迎上了周佶的笑脸,秦启明记得周佶穿着件蓝色羽绒服,脖子围着条黄色的围巾,笑容在他的脸上凝固。身后一个温热的身体贴上,手臂像白色一样缠绕上来。那个睡眼迷离,同样磕了药的女学生,缠着秦启明温存低语。

    周佶默默将房门关上,安静地在大厅里等待秦启明穿戴整齐出来。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也许每个人的生活,都曾有过一次万劫不复似的劫难,已说不清是对堕落的痛苦无助,还是对自己的憎恨厌恶。

    有的人,仿佛白瓷般纯洁无垢;有的人,却像个沙陶一样污浊丑陋。

    “我哥来看过我。”

    龙云沁用力捏着汤勺柄,他被送进医院的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他说,村子搬迁时,按人口分了栋房子,在旅游村里。”

    就是那种仿造老房子的泥草结构二层矮屋,建了一排排,像梳子一样排序在旅游村里。很新,没什么人住,偶尔出租给旅客。

    “让我先去那边住,离县城也不远。”

    那边龙云沁去过,风景还不错,依山傍水,每日除去午时游客烦杂外,其他时间倒也清净。

    “你要不要过来住段时间?”

    终于发现秦启明哪里变化了,他瘦了不少,大概在那山林里,日子确实过得很清苦。

    “也行,顺便照顾你。”

    现在龙云沁起床去厕所,还需要人搀扶,他脚关节的病情不轻,没那么快康复。

    “不用照顾我,我还好啦,拄杖能行走。”

    床头躺着副拐杖,龙云沁还没用习惯它。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2)

    莲藕排骨汤,家常便饭,粗陋的食材,简单的做法。

    李玙手艺很好,他偶尔会做饭,他能做出美味的食物。他会做饭的情况下,必然是他独身一人。

    大概烧饭这种庸常的事情,也讲究几分天赋。

    大概,他小时候没学会和别人分享吧。

    说到底,是种怪癖,他的东西,不喜欢别人碰触。以及亲自做饭,不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孤零零坐在偌大的餐桌前,面前搁放一碗冒着热气,不上档次但醇香的莲藕排骨汤。

    亲自刷洗切块的莲藕,细致用热水汤过,洗净,挑选的排骨。

    像龙云沁做这道汤的流程一样。

    味道,其实也差不多,没什么技术含量。

    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坐在对面的龙云沁,会先将碗里的莲藕挑起来吃掉,然后再吃排骨,他吃东西有着小孩子似的习惯。

    类似的习惯,李玙在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纠正。

    这是龙云沁很喜欢的汤,在李玙没开口嫌弃,而且每次都会喝点,龙云沁便也就时不时炖一炖。

    有时,一样食物,你可能会因为地理或者时节的阻隔,而去想念它,思念时无论它再平常,都有这不平常的味道。终于吃到,又难免怅然若失,觉得相去甚远,不过如此。

    默默喝完一碗汤,莲藕糯软,一一挑食,排骨剩在碗底。

    龙云沁喜欢将爱吃的东西放最后吃,李玙小时候,喜欢将不爱吃的东西放在最后。

    对于一个有身份的人,他不能对摆在自己食盘中的食物表现出任何偏好,任何热枕,那显得没有教养,而且很傻气。

    似乎龙云沁煨的汤更好喝,也许只是错觉。

    龙云沁做得像样的菜肴,十指能数出,李玙吃了差不多一年。

    不只是早餐,往往还会回来吃晚餐。

    然而有些事情,本身就不寻常,只是被忽略了。

    热气腾腾的莲藕猪骨汤,盛上,秦启明过来端走,放在厅室的矮桌上。

    龙云沁拄杖跟随在后面,他手里拿着两副筷子汤匙。

    桌上放着一盘西芹炒腊肉,一盘蒸鱼,一盘青菜,两碗白米饭。

    “我来吧,说是要照顾你,还得你给我做饭。”

    秦启明做饭能把厨房烧了,也难怪他在山林里瘦了许多。在s市餐餐挂在外卖,最多也就煮个速食,微波炉里热下熟食。

    “别介意,我整天躺着,太难受了。”

    做饭是龙云沁乐在其中的事情,洗摘青菜,切切肉,听着水声哗哗,心情总会很愉悦。

    昨天,龙云沁出院。

    他的伤情不轻,主要在腿关节部位,然而这不是能很快康复的伤情,与其日夜在医院耗费钱财,不如回家休养。

    出院和搬家的事,都由秦启明打点。姨妈那边有心无力,她自己身体也不大好,龙云沁跟她说有朋友在,便就不让她过来照顾。

    米饭不是什么精致的大米,莲藕炖着相对便宜些的猪骨,鱼是草鱼,新鲜价平,腊肉是表弟送来的,纯天然,自家制。

    龙云沁自己一人吃饭的话,会做简单的食物,大概也就是一份粉面之类的。

    对自己很节约,对他人则慷慨。

    看着秦启明大口吃着饭菜,大赞自己手艺好,龙云沁很开心。

    他喜欢分享,喜欢看到别人因自己而受惠,哪怕他能拿出的东西实在有限。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下)

    秦启明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离异家庭,学生时代是个不良少年,但因为聪明过人,成绩一直居前,后来在择业上和父亲起了冲突,毕业后,再也没回去过。他在一个不大但富豪遍地的南方小镇长大,衣食无忧,挥金如土,导致他初出社会时,异常的落魄艰辛。

    他也并非是个倔强的人,起初的离开,有赌气成分,也有出于对父亲新家庭的考虑——和后母关系极差,毕竟在争吵中渡过,他倒无所谓,只是让父亲难堪,过不了日子。

    你的离开,对其他人都好。

    就这样,他走着走着,来到了s市。

    他是个纨绔子弟,钱到手即花没,容易沾染恶习。

    幸在天性不坏,悟性极高,没滑向堕落,也不至于一事无成。

    天刚亮,龙云沁就听到开门声,急忙拉开窗朝外头喊:“启明。"

    凌晨,窗外灌进的冷风,冷得龙云沁一哆嗦。

    “我出去写生,不用做我饭,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秦启明背着绘画工具,穿着一件单层夹克,朝龙云沁挥了挥手。

    “早餐吃了再走。”

    龙云沁抓起放在床旁的拐杖,支身下地。

    对于三餐不按时吃,常年作息混乱,有时候日夜颠倒,一天只吃一顿的秦启明而言,他得胃病是逃不过的事。

    没等龙云沁穿好衣服,打开房门追出去,秦启明早已走得不见人影。

    大概搞艺术的,都有些不靠谱,文艺点说,就是乘兴而去,兴尽而归。

    虽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秦启明似乎创作遇到了瓶颈,已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作品。

    龙云沁邀他留住,本是想这里毕竟是边陲小镇,很多画家喜欢过来旅游,小居,也许对秦启明也有帮助。

    这个思路,看来是对的。

    在s市,龙云沁没有什么像样的朋友,他有同学有同事,但真正从生活上关心他的,只有秦启明。

    龙云沁亲人寥寥可数,在他认知里,秦启明是他的亲人之一。

    没有血缘,没有童年的旧情,却有家人的那种亲切感。

    休养的时日,躺在床上刺绣,躺在院子里编织,太悠然了。

    制作扇面,编织荷包用的丝穗。龙云沁闲不住,他总想做点什么。他是个细心手巧的人,而且专心致志。

    有的人有磅礴的大志,龙云沁只有小志,他的快乐在细腻的生活之中,在针线,色彩,织物中。

    等伤好了,在县城找份专业相关的工作吧。并不会没有,只是比s市工资低,且不会有什么前途罢了。

    手中的布条,勾勒出纹样,日后会有着色彩斑斓的刺绣,这是一个领子,一件上衣的一个部分。

    给秦启明做件上衣,纯手工定制,绝不同于那些烂俗的民族风,每个图案都有依据和讲究。

    闲着也是闲着,溢满的才情,浓烈的创作欲望。

    这几日,似乎过得太美好和充实了。

    傍晚,院中风起,龙云沁将刺绣品放置一旁,从躺椅里站起,伸展腰肢,抬头,正看到秦启明背着画板,提着画箱,推开院门。

    相视而笑,披挂一身霞光。

    夜晚,在大厅昏暗的小灯下,秦启明查看一日的收获,他涂了好几张人物速写,有男有女。带出的相机,也拍了不少需要的素材。和画廊签的两幅画,隐隐有了题目。

    他吸着烟,在电脑里挑选照片,直到龙云沁柱着拐杖哒哒走动,他才仿佛恢复了知觉,歪了下头。

    “你别柱着拐杖走来走去,灯都不开。”

    看他似乎都快和拐杖成连体了,已使用得想当纯熟。

    “我饿了,想煮点夜宵,启明,你要吃什么?”

    出院后,便胃口大好,看来康复指日可待了。

    “我去煮吧。”

    秦启明掐灭香烟,起身。

    “你煮的不好吃。”

    龙云沁不给老友留面子。

    刚出院那日,秦启明说要给他好好补补,炖了只土鸡,然后把锅烧坏了,鸡肉炖成碳块。后来还不死心,煮过几次,锅倒是没事,可做的都是黑暗料理。

    龙云沁刚走不久,茶几上的手机响了。听铃声,是龙云沁的手机。

    秦启明不想喊龙云沁接电话,免得他拄杖走来走去,会给小龙打电话的,无外乎是小龙的姨妈——一个非常絮叨,对画家这职业充满深仇大恨的大妈。

    叹口气,秦启明按了接听,“喂阿姨吗?”本以为会听到乡音浓烈的中年妇女声音,耳边响起的却是个磁性的年轻男声。

    “秦启明?”

    对方显然听出来了,口吻冷冰冰的。

    “是我,李老板找小龙什么事?”

    揶揄口吻,不禁又点了支烟。

    秦启明和李玙其实接触不多,只是给秦启明的印象差到谷底,就是个渣男。

    “龙云沁呢?”

    李玙没兴趣和秦启明说什么,何况这个电话是秦启明接到的,让他非常不快。

    “他在煮夜宵,好吧,我把电话拿给他。”

    李玙是个很冷漠的人,而且很傲慢,他会打小龙电话,也许真有点什么事。

    “你们住在一起?”

    哎呀,这声音挺起来仿佛那句: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情景。

    “是又如何?”

    尾声挑起,抬头,已到厨房门口。

    “你的电话。”秦启明将手机递给龙云沁。他抱胸站在门旁,没有离开。

    李玙似乎说了什么,很简短,然后龙云沁回道:“嗯,出院了,谢谢。”接着一阵沉默,李玙又说了点什么,还是很简短,然后龙云沁说:“好的,再见。”接着李玙挂掉电话。

    “就这样?”秦启明耸肩。

    “我姨妈多事,打他电话问地址,他不是有套衣物留在我姨妈家嘛,他打来说不用给他寄回去。”

    姨妈太热心,老觉得要把那衣物给人家寄回去,大概烦到他了。

    秦启明抽着烟,坏心眼地想,难道李玙以为他和小龙之间有点什么?

    ☆、云青欲雨 第十章(上)

    周佶到来时,龙云沁丢掉了拐杖,日夜在扎进书堆和刺绣之中,秦启明终日将自己关在杂物间(临时画室)里,涂涂抹抹。

    以至周佶看到的龙云沁头发老长,身穿件土灰长衫,仿佛从民国时空里爬出来,画风诡异,身前还摆着绣架,手缠着彩绦。而秦启明又硬又黑的发歪向一侧,一条厨房大妈风格的围裙系在腰间,围裙上沾染了五颜六色的颜料。

    “哈哈,启明你,哈哈。”

    周佶扑过去拥抱秦启明,秦启明闪躲着,念着:“你傻啊。”

    一身淡色毛衣白裤的周佶,净白得跟馒头似的。

    在很多天前,周佶就曾说要来滇南,后来他工作站的事情耽误,一直没出发。

    “一直跟领导请假想过来,正好一位同事辞职,一年的假期都快被拖没了。”

    捧着热牛奶,孩子气吹着热气,周佶靠在秦启明身旁,仿佛秦启明是张靠椅。秦启明吞云吐雾,惬意地将双脚靠在藤椅上,他静静听周佶说话。

    “那边好冷,食物匮乏,自己种点瓜果,还经常被野生动物偷吃。”

    秦启明拍拍周佶的头,周佶歪头,对秦启明做了个苦大仇恨的鬼脸。

    “要一直在那边工作吗?”

    周佶是南方人,出生地四季如春,想来即使是迟钝如他,也会感觉工作地的艰苦。

    “我们组要做一项研究,不出意外的话,要待两年。组里两位女孩子都没喊苦,我在这边诉苦哈哈。"

    低头咕咕喝牛奶,抬起头,果然便也不在谈这个话题,而是把注意力落在龙云沁身上。

    他看得那么专注,导致龙云沁不免有些紧张,以为要对他说些什么。

    “小龙,要不要我帮你剪头发?”

    周佶说得慎重其事。

    龙云沁噗噗笑,说:“好啊。”

    秦启明刨了下自己的鸟窝头,补了句:“小心他把你耳朵剪了。”

    按周佶说法是在深山老林里,物资都从山下运来,但是不能把理发师也往山上运吧,所以这大半年,是他帮同事们理发的。

    他学会了做腊肉,腌白菜,还学会了理发,织毛衣。

    房子三室一厅,龙云沁秦启明一人一间房,还有个房间小龙搬进来前,就被做了杂物间。周佶理所当然,去和秦启明睡。

    在s市时,他们好得像连体婴。

    第5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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