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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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 作者:翠寒烟
第18节
吴邪被胖大王的喊声叫回了魂魄,他看到张起灵单手握刀砍向左臂,心中突然一阵惊慌揪痛。
来不及了!
“铛!”
“我日!”胖大王飞身撞向张起灵,这一撞用了十成功力,撞飞了张起灵的黑金古刀?
不,功劳不在胖大王,而在赶来的张家人,那个脸上有疤痕的张家人扔了什么东西,打了张起灵的穴位。
“别想不开啊。”胖大王死死抓住张起灵手腕,“妈的,你还欠老子一条裤子!”
“族长。”疤痕张家人疾步走到张起灵身边,侧身见到吴邪手中的羊脂玉簪后表情明显一怔。
“族长,你怎么能够这样做?”疤痕张家人眼睛看着吴邪,嘴上却质问着张起灵。
胖子眯眼睛,心说这人是谁啊,好像比较有地位?
后面的张家人纷纷围上来,有人去捡了张起灵的黑金古刀。
疤痕张家人顿了一会儿,看张起灵没有应他,也不继续质问,而是走到吴邪面前,望着吴邪手中的羊脂玉簪说:“吴家少爷,你不能取走族长的性命,他的命是您母亲用生命保护下来的。”
☆、第一百零三章
第一百零三章
吴邪从没有想过,哪怕是做梦,他都没想过自己的母亲会跟张起灵有什么联系。吴邪神思恍惚,看了眼张起灵,张起灵也是一脸怔愣,不明所以。他认识羊脂玉簪,不过他认识的不是这种形态,准确说来,他是认识那块玉。
“他们就快追上来了。”疤痕张家人一挥手,几个张家人拉开胖大王扶住张起灵。
胖大王被推到一边,不满意的嘀咕,“吃水不忘挖井人,要不是我撞了他,事情会这样顺利?太粗鲁了,还新文明人呢。”
没人理会胖大王,胖大王又被无视了。
疤痕张家人看了看天空,雨已经快把大火浇熄,估计不到十分钟,他们将迎来最好的掩护——黑暗。
“带族长走。”疤痕张家人指了个方向。然后,他继续望着吴邪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太危险。我刚才提的事,想必您一定很好奇,我也期望化解您与族长之间的误会,所以请您跟我们走吧。”
“好。”吴邪用袖子擦了擦脸,回答得竟是这样爽快。
那个张家人笑了一下,点点头,“早前叫您夫人,我也觉得好笑,如今撇开性别来看,倒是配得起族长。说实话,看着您,我仿佛看到当年的她,一样心地柔软善良,可她更泼辣些,因此后来做出那些事,我一点也不奇怪。”
吴邪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知道他口中的“她”必是娘无疑。他原以为他娘的过去大不了像从前看的话本,与爹门不当户不对,消磨了感情后一拍两散,却从未想过,他娘似乎有一个更为传奇的过去。
“你们都说我娘死了,”吴邪忍住心中的悲恸,把贴在额前的湿发捋向一边,“但我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疤痕张家人轻轻的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我把桐花的遗体带出来了。我们是朋友,多年前的老朋友,其中关系,这二十几年出生的族人皆不清楚,包括族长,他也不清楚。”
张起灵一直看着前方两人,听着他们的对话,聚精会神。
周围树林里的火灭了,疤痕张家人说:“走吧。”他们开始趁夜色前进。
吴邪被他们夹在中间,心如刀绞,步履蹒跚,但正因为这样,他也格外精神。奔波整夜,又受到如剥肤之痛般的打击后,他依然坚强的站着,与张家人一齐走在通往真相的道路上。这一路,他与张起灵没有任何交流,他们离得有些远,中间还隔了个体积硕大的胖大王。
“喂,我们这是去哪啊?”胖大王东张西望的问道。
疤痕张家人回答:“去军营,他们不敢追来,今晚又是爆炸又是枪击,看明天族里及吴家如何善后。”
“你们也是牛,这哪儿,天子脚下,娘希匹好歹也算皇帝了,你们竟不打招呼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大动干戈,他不把你们当叛徒清剿了,他咽得下这口气?”胖大王将手/枪插进腰间,莫名其妙的笑了几声。
“呵,我只能说,他咽不下也得咽。”疤痕张家人轻描淡写的回答。
胖大王见他搭理自己,又扯了些话头让他接,约莫两人都是有心活跃气氛,一来一往似乎相见恨晚。
吴邪低着脑袋,那两位说的话,他一字不落听进耳里,很快他们走出十几里地,来到百人团驻地的边缘。
“就是这里了。”疤痕张家人看着前方道。
吴邪虽为百人团的团长,却是第一次到自己的营盘。百人团行盗墓之事补贴国库,上头极为重视,各方面条件自然好,这不,无论营房还是操练场,均比普通军营来得气派。然而现在,暴雨倾盆树影婆娑的午夜,营房四周苍茫深沉,阴暗迷蒙,唯一盏幽白孤灯依稀可辨,寥寂漂浮于众人的视野。
吴邪认得,那是一盏招魂灯。
魂兮归来。
“走吧。”疤痕张家人拍了拍吴邪的肩膀。
离吴邪三米远的位置,张起灵凝视着那盏灯,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胖大王也移到吴邪身边,压低声音说:“走吧,团座,再淋下去都要病了。”
他们走向军营,将近二十个人,勉强算是浩浩荡荡?吴邪的眼睛又模糊了,越是靠近军营,他的胸口越是疼痛。
“唉,是谁呀,大晚上点这么盏吓人的灯!难道军营里不通电吗?”胖大王瞥了眼吴邪,故意不满的嚷起来。
风把胖大王的声音送到前方,有人站在那里轻笑出声,“今晚雨大,电线杆被雷劈了。”
吴邪不认识这声音,往前瞄了瞄,认出这声音旁边的人影。
“团座!”王盟踩着泥水,急急巴巴冲到吴邪眼前,立正,给他敬了个军礼。
吴邪忽然笑了,笑容颇为苦涩,“你干嘛?现在敬什么礼。”
王盟面带倦容,脸色不比吴邪好多少,从跟过来的下士手中接过一把黑伞,撑开了举在吴邪头上。
“团座。”王盟在吴邪耳边轻轻的说:“节哀。”
连王盟都证实了这件事,看来奇迹不会出现了。吴邪闭起眼睛,眼泪渗出眼角,之后,他抹了一把,睁开眼睛继续朝前走。
他走在第一个,王盟紧随其后。张海客站在路边等张起灵,吴邪经过身边时,他深深的看了吴邪一眼。“我没想到,吴夫人的棺木竟比吴少爷先到这里。”待张起灵行至身边,他朝张起灵弯起嘴角,无奈的笑了一下。张起灵侧头看着他,他又说:“我会帮你的。”
张海客与王盟会等在这,那是因为有人提前通知了他们,不止通知了他们,还送来古桐花的棺木。这个人,当然是脸上有疤痕的张家人,他一直防范着别墅出事,没想到,居然第二晚就出事了。
“大伯。”张海客跟疤痕张家人打招呼,后者微微点头,对张海客说:“辛苦了,先进去吧。”他们都往里走,远远跟着吴邪,张起灵在最后,一言不发。
军营的一间屋子,里面设了个灵堂,香案、蜡烛、丧幡,还有那盏代替长明灯的招魂灯。
吴邪站在灵堂门口,盯着正前方的棺木,棺木材料上乘,并非一般人家用得起。
“团座。”王盟双眼微红,想扶着吴邪,却被吴邪轻轻推开。
他们都说娘死了,那他们的意思是……娘在这棺木中?吴邪抬起腿,腿像灌了铅,一步一步,走得异常艰难,但最终,他走到了棺木旁边。
“团座?”王盟发现吴邪用双手抵住棺盖,急忙跑过来。
“不用,不用。”吴邪摇着头,“我自己开,你别帮我。”
招魂灯惨白的光线笼罩着漆黑的棺木,棺木泛着幽幽白光,是另一个世界在向阳间昭显自己的存在。
疤痕张家人遣散了身后的张家人,只留张起灵、张海客跟胖大王站在门口看着吴邪。当吴邪用力推开棺盖后,张起灵走进去,悄无声息的藏在阴影里,同吴邪一齐望向躺在里面的女人。
她很年轻,应该还没有到四十,她很漂亮,不像已经死去,而是陷入了深沉的睡眠。曾经,张起灵见过类似的情景,那时那个赋予自己生命的女子一样沉睡着,并于三日后永远离开了自己。
吴邪跪下来,食指紧扣棺材边沿,哭了,但没有发出声音。张起灵伸出手,几十秒后,那手还在原处,终是没有落到吴邪的肩膀上。
张海客叹了口气,说:“我从没见过他安慰人,果然,他不擅长这套。”
“安慰什么呀,他这手刚碰到团座,团座就得把他扔出去。”胖大王脱了外面的湿衣服,又拧了拧衣角,对疤痕张家人说:“你不是要解除他俩之间的误会么,快去说点什么啊。”
疤痕张家人其实也很难过,因为古桐花是他的老朋友,他救不了老朋友,一如当年他没能救下任何人。“我去试试。”过了一会儿,他对身旁两人道。
“快去。”胖大王指了指吴邪与张起灵,“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张海客:“……”
疤痕张家人走进灵堂,站在吴邪旁边,吴邪知道有人来了,却没有抬头去看。
疤痕张家人一开始没有说话,直到后来,他苦笑一声,轻轻的说:“桐花,我脸上这道疤还是拜你所赐,那会儿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见你这泼辣娘们儿。”
胖大王悄悄对张海客说:“你大伯以前一定暗恋团座的娘。”
“桐花,我现在来见你,因为你竟然已经过完一辈子。”疤痕张家人攥紧拳头,喟然长叹,“我们一批的人如今死得只剩下我,你走了,我就更孤独了。”他微微弯腰,一只手按住吴邪的肩膀,像似对吴邪说,又像似对死去的古桐花说:“人有几个一辈子,不后悔就行了。”
吴邪哽咽了一下,扭头看着疤痕张家人的脸颊。
“你要听一个故事吗?”疤痕张家人像一个长者般安慰着吴邪,竟抬手拍了拍吴邪的脑袋。
吴邪一怔,点点头,扶着他娘的棺木艰难的站起来。
“好。”疤痕张家人笑了,直起身,朝张起灵挥了挥手,“你过来,我现在不当你是族长,而是以长辈的身份给你们讲一个关于我,我的好兄弟,我恋慕过的女人古桐花,以及女藏医白玛的故事。”
☆、第一百零四章
第一百零四章
灵堂里有五个活人,除了事件的讲述者,吴邪、张起灵、张海客、王盟都站着,站在古桐花的灵堂里,默默听着遥远的回忆。
“那时是民国初年,我只有十八岁,我跟我的好兄弟一起去山西下斗,盗一座西汉古墓。”疤痕张家人看了张起灵一眼,“你的父亲,我的好兄弟。”
张起灵身子一滞,往前走了一步,活到现在,终于有人提起父亲的事,他那神秘的父亲,从未见过的父亲。
“他比我小一岁,长得比我高,虽然我不愿承认,可他比我更受姑娘欢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不甘心的。我们十五岁放野,正式入族谱,三年之后连续倒了几个大斗,在族中也算小有名气。”
“那是当然的,看张副团座的相貌,就可以想象他爹也是极品美男子,虎父无犬子嘛。”胖大王忽然插了句嘴。
疤痕张家人一笑,倒是默认了。
“他是炙手可热呀。我们在山西倒斗出来后,去县城住店,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娃想盗我们的明器,被他一顿教训,还剪了辫子放进包袱,说作为偷东西的惩罚。那两根油亮的大辫子啊,剪了真可惜。”
疤痕张家人看着吴邪,胖大王看着吴邪,王盟、张海客也看着吴邪,好像大伙儿都猜出了女娃的身份。
疤痕张家人点点头,仿佛忆起什么很高兴的事情,微笑着道:“没错,就是桐花,十五、六岁水灵灵的大姑娘。我知道我兄弟当时也是看别人漂亮,起了逗弄之心,不过行为过分了些,偏剪了姑娘家最宝贝的头发。”
胖大王说:“可恨,剪辫子真可恨,还不如剪衣服。”没人应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疤痕张家人身上。
“剪了辫子,却连起一条红线,红线这头不在我身上……”疤痕张家人突然叹了口气,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也不在我兄弟身上。桐花一直跟着我们,想要回自己的辫子,我兄弟说,要什么要,都剪了。桐花瞪着他,眼睛红红的,像似从未受过这种气,其实凭她的身手,确实江湖上没多少人能怎么着她,可她碰到的是我们,我们张家人。”
张家人是不合常理的存在,这点已经毋庸置疑。
“那会儿,桐花跟着我们,从山西一直跟到东北,我就跟我兄弟商量,说你要不把辫子还她吧,你要姑娘的辫子做什么?我兄弟说,卿本佳人,奈何为贼?敢偷到我头上来,我就要教训她。再说了,这两根辫子又长又亮,可以卖钱贴补路费。桐花当时在我们头顶的树杈上坐着呢,我兄弟知道她在,故意气她的。果然,她生气了,敏捷的跳下来,轻盈得像一只燕子。她说,什么卿本佳人奈何为贼?我凭手艺吃饭,盗你们是盗,你们盗墓就不是盗了?我是大盗,专门劫富济贫,你们盗死人的东西,不积阴德,以后生儿子没屁/眼!她的眼睛很亮,脸蛋也红扑扑的,当时我就想,这泼辣劲儿,我好像喜欢上她了。”
“我也喜欢上了。”胖大王听得屏气凝神,偷偷瞄了眼棺木,于心底暗暗道:“吴夫人,恕我不敬之罪,我这是景仰你啊。”而吴邪是第一次听到这些,整个人异常呆懵,但不妨碍他听懂疤痕张家人的叙述。
疤痕张家人讲到这里停了停,轻轻看了眼死去的古桐花,继续说:“她剪了辫子也很美,俏丽活泼,再加上一身劲装,比整天裹在裙子里的小姐们强多了。她跟了我们一个月,这一个月我们在哪,她就在哪,期间我们又下了几个斗,她就守在盗洞口等我们出来。有一天,我们在的地界儿打仗了,军队在山里交战,枪炮无眼,桐花一急,怕被牵连,便顺着盗洞爬下来,结果不小心用破了皮的手掌触碰了死人,瞬间,死人就起尸了,桐花没见过啊,吓得满斗乱窜,见着我们时,哽咽着说辫子不要了,一定要将她活着带出去。我兄弟就笑,说你到底是个女人,怕成这样,求我啊?桐花呸了声,回击他道,我求他也不求你!不过后来,我们三人还是平安到达地面,桐花第一次见我们杀粽子,既新奇又害怕的模样非常惹人怜爱。因为打仗,我们很快离开了东北,桐花也跟着我们,即使她已经失去跟着我们的理由。那时全中国都在内战,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我们默许了桐花的跟随,三人一道前往下一个目的地,青海。在青海,我们张家聚集了一批年轻好手,要合力盗一座古墓,这次盗墓也不仅是盗墓,更是使出看家本领的较量。”说到这,疤痕男又看了张起灵一眼,“家族决定,这次较量的优胜者将成为下一代张起灵。”
“张起灵又不是什么好名字还一代一代传,你们家的人真奇怪。”胖大王翻了个白眼。
张海客笑了,说:“你觉得不是好名字,我们家族却为这个名字死了不知多少人。”
吴邪想起蔡侯夫人斗里的青砖墙,那上面刻着“张起灵”,当时他还吓了一跳,以为张起灵是个粽子,其实那只是某代张起灵留下的痕迹罢了。
“青海较量前,我对我兄弟说,我没资格参加,可我一定要帮你当上族长。当然,我兄弟早被寄予厚望,他是棋盘张的直系子孙,血统纯正,族里好些人都支持他,这也是权衡利益后的结果。桐花不知道我们家族的内部恩怨,她说不相信剪姑娘辫子的小人能够做族长。我兄弟说,我要是当了族长,你又怎样?桐花说老娘给你磕三个响头。我说别磕头,他又没死,我是他兄弟,他成了族长,你就嫁给我吧,还可以沾沾光。桐花哈哈大笑,说我这辈子都没指望了。我兄弟说干嘛给你当媳妇,是我赢了,自然给我做媳妇。桐花说,我呸!其实我们都是开玩笑,我虽然喜欢桐花,但我知道如果我非要跟她在一起,她将面对怎样的命运。历史上所有与外族通婚的族人皆无好下场,当然偶尔也有凭借强势父母逃脱惩罚,只被逐出的族人,比如几十前的那位张起灵,他其中一个儿子爱上了猎户的女儿,他那一支都被撵出张家,却没有遭到追杀。”
张海客别墅里的几位都是没有父母做靠山的可怜人,所以他们一辈子被张家捏在手心里,永无翻身之日。
“我跟我兄弟进了斗,因为凶险,所以族里规定可以找一个帮手。我们在下面呆了半个月,期间有些自知不行的族人自愿跟随我兄弟,这张起灵的拣选过程说白也是俯首称臣的一个环节。后来我兄弟赢了,成为下一任张起灵,那年他只有十七岁。青海的庆功宴上,我发现桐花的眼睛一直在我兄弟身上打转,我知道,她大概是喜欢上他了。那段时间我很不舒服,觉得自己不比谁差,却因为出身输给他,不止输了族长的位子,还输了女人。我对我兄弟的态度急转直下,他找我,我都不愿搭理他,我也知道自己不应该,明明我们中的哪一个都不可能跟桐花在一起,但我就是钻了死胡同,瞧他不顺眼,约莫与我长期以来悄悄嫉妒他有关。我兄弟是个聪明人,洞悉了我的想法,找我谈心,却被我拒绝。于是,他找到桐花,说张家族内通婚,这是死规矩,没人能够破坏,但她如果喜欢我,他将以族长的身份一力承当所有责任,让我们远离张家安静的生活。桐花当时就笑了,眼睛射出两道寒光,死死盯着我兄弟,说你以为你是谁?你管得太宽了吧?你自以为是到我要吐了!我原以为桐花会生气的离开,至少一段时间不会出现在我兄弟面前,但她没走,她就是跟着,明目张胆的跟着,我们家的人赶她走,她不走,骂她脸皮厚,她照旧一言不发只是跟着。我们要去长白山老宅举行族长交接仪式,她一外人十分不方便,族里有人扬言她再跟下去就废了她的双脚,到时不会顾及我和我兄弟的面子。哪知桐花一点都不怕,还冷冷瞪着那个要废她双脚的族人说,来吧,来试试,路是你们家修的?我爱去哪儿去哪儿!终是没人敢动桐花,因为我跟我兄弟都没表现出喜欢她的意思,他们便没什么理由动手。一路上,不断有人骂桐花自作多情,桐花皆默默忍受。好不容易到了长白山下,我兄弟要接任族长之位,这时有个反对我兄弟的长者故意刁难,要他去藏地取回一个对张家十分重要的东西才能成为新的族长。那个人在我们家族很有地位,他说的话,即使是我们也不好反对。于是我兄弟只好孤身前往西藏,因为对方要求他独自一人完成任务。我兄弟走的时候,没跟桐花告别,我留在长白山陪桐花,桐花气得要追去时,也是我拦着她。但是半年过去,我兄弟居然没有回来,我跟桐花每天等他的消息,等来的却是他违反族规,即将被家族抹杀的坏消息。几乎立刻,我和桐花急坏了,两人简单收拾了一番赶往西藏。我们问了许多人,找到我兄弟落脚的帐篷,那里已经被火烧成了废墟。我带着桐花藏起来,躲避身负追杀使命的族人,十几天过后,就在我们焦头烂额时,桐花发现了我兄弟留下的暗号。算起来,我们三人前前后后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兵荒马乱的年月,为了不跟朋友失散,我们曾经约定只有我们才能看懂的暗号。桐花很兴奋,顺着暗号来到高原深处的一片帐篷,我兄弟在那儿,胡子拉碴,神色憔悴,身边跟着一个怀孕的女藏民。我清楚记得桐花是怎样夺了我兄弟的黑金古刀要砍那个女人,我兄弟非常愤怒,忙着阻拦,但一句重话都没说给桐花听。我瞬间就明白了,原来不止我一个人喜欢过桐花。我很难受,看着桐花哭肿的双眼,我对自己说,死有什么,我这辈子一定要守护这个女人。当晚,我和桐花住了下来,桐花异常痛苦,看到那个女藏民就要杀她。我拦着,说古桐花你这个女人好歹毒,别人怀着孩子呢,是你喜欢的人的孩子,你下得了手吗?桐花哭了,说我不喜欢他,我爱他!我们以为女藏民听不懂汉语,所以口没遮拦的大声吵架,其实人家听得懂,虽然听懂了,也只是保持沉默,她就是白玛,部落的藏医,几十年前的张起灵张瑞桐的后代。这个张瑞桐,除了被逐出张家的儿子,另外还有五个子女,这五个子女中有个嫁给了后来的张起灵,他们属于张家的特权阶级,无论如何更换张起灵都不会大权旁落。然而,张瑞桐其中一个儿子不甘屈居姐夫之下,起了异心要夺位,结果双方火并死了很多人。张瑞桐的儿子输了,身首异处,姐姐可怜弟弟,求丈夫放过那一支族人中的老弱妇孺,迁往西藏,永不可返回内地。我兄弟到西藏完成任务时遇到那支族人的后代白玛,他们互相倾慕,感情深到我兄弟可以抛弃族长之位。白玛是张家人的后代,她的父母族内通婚生下她,撇开她的身份,她跟我兄弟可谓天造地设。但是这对桐花来讲是接受不了的,桐花后来知道白玛听得懂汉语,便每天对她恶言相向,这也是我最受不了桐花的地方,同时,大概也是我最喜欢桐花的地方。她藏不住话,纯真率直,她恨白玛,总是威胁要杀她,却没有一次暗地下手,吵嚷怒骂中,白玛怀孕八个月了。这种日子过久了,我和我兄弟都麻木了,白玛一直忍受着桐花,无论桐花如何过分,她都没有做出任何还击。直到那天,长久以来郁结难舒,以及疲于更换藏匿地点,白玛动了胎气。桐花出去买粮食,不知道这件事,回来看到白玛挺着大肚子卧床休息也没管。那次,白玛差点保不住孩子,我兄弟愤怒了,头一次大声训斥桐花,桐花指着我兄弟的鼻子,手腕颤抖着说,好,好,我瞎了眼才护你这么久,我要告诉张家人,让他们把你们都抓走!桐花跑出去,我跟我兄弟顾及白玛便没有追他,我们都以为桐花说的气话,她再怎么恨白玛都不会拿我兄弟的命开玩笑。但是那天晚上,族人出现了,我和我兄弟大为震惊,我说桐花竟然出卖我们,我兄弟没应我,匆匆带着白玛往事先找好的藏匿地点转移。我想那一次是劫数,注定了今天的结局。我兄弟死了,我重伤,白玛顺着陡坡滚下去,那么大的肚子,身体又差,基本已经一尸两命。我被捆起来的时候好恨桐花,见到我兄弟的尸体时我更想杀了她。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被带回长白山,在地牢里关了好几年,后来族长觉得惩罚够了,把我放出来,说我是个义气的人,其实没犯错,就是跟错了人。我在地牢里落下风湿的毛病,身手没有之前灵活,基本不下地了,每天坐在家里思考,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又过了一年,桐花居然派人送信给我,约我到长白山下另一个小镇相聚。我原是不想去的,我真的恨她,失去兄弟的巨大痛苦冲走了我的理智,我觉得女人的嫉妒十分可怕,可怕到可以毁去许多人。但最后,我去了,因为我发现我还想见她,我要亲口问问她晚上睡得着吗!我们见面那天,她穿着旗袍,高跟鞋,头发长长了,盘于脑后,风姿绰约。我说古桐花,你这几年过得挺滋润,憎恨的人都死了,心情不错吧。其实她脸色和精神皆不好,只是我当时被仇恨迷了双眼,瞧不见这些。我继续讽刺她,说了半个时辰,她不作声,就让我说。我更生气了,恶言尽出的骂她,如最毒妇人心,猪狗不如,畜生!现在想起,我才是畜生!我见她无动于衷,当然是我自认为她无动于衷,我气极了,就大叫着你这个毒妇!我兄弟在九泉之下绝对不会原谅你。他爱的是白玛,永远只爱白玛,下辈子,下下辈子,他们投胎为人还会做夫妻!你永远不可能得到我兄弟的心,他跟我说过,你是自作多情,他才不会喜欢你这种没教养的女人!他的眼里只有白玛!你滚吧!我们恩断义绝,这辈子再见你我就不是人!然后,我的脸上挨了一刀,血流下来,我也怔了。我没想到桐花会拿匕首刺我的脸,她气得浑身发抖,眼圈通红,恨恨的咬着嘴唇对我说,恩断义绝是吗?这就是割袍断义!她往我怀里扔了封信,头也不回的走了。那会儿我还气着,觉得这女人不可理喻,我没管伤口,所以脸上留下一道疤痕。回到家,我把桐花给我的信揉成一团,后来又准备烧掉,可结果……我终是把信留了下来,尽管我好几年没有打开它。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民国十八年,家族派我去南京打点些琐事,我便来到这里。这几年我尽量回避着桐花的消息,可没想到她嫁进吴家,我根本回避不了,就陆续听到不少关于她的消息。那时,家族里也添了许多孤儿,皆被养在郊外,我没事就会去看看,因为我总想着白玛的儿子若活着,也该差不多大了。”讲到这,疤痕张家人望着张起灵,眼底饱含了千言万语。过了会儿,他转向吴邪,声音低沉的道:“桐花当年去长白山见我时刚生完儿子,怀孕的女人会浮肿,生完不久也是,可我以为她是生活得好才丰腴起来,说了许多过分的话。我到南京的第二年,桐花离开了吴家,她不再是吴家的一份子,自然有关她的消息也没有了。然而,这么多年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她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嫁进吴家?她那样的人,一旦认定,即使撞了南山也不会回头,她对我兄弟一往情深,为何会嫁给另外一个男人?直到几日前,我收到桐花的绝笔信,我才恍然大悟,她其实不曾忘过,这么多年她一人背负着巨大的悔恨,从没有一天快乐过。或许,她只在你降生那天,才短暂的忘记了一切。”疤痕张家人看着吴邪道。
“我这里有两封信。”疤痕张家人从口袋里掏出两封皱巴巴的信,它们被防水布包着,一封泛黄,一封尚好。
“给。”信被递到吴邪手中,吴邪机械的抬手,却接不住两封信。
“我说,你别脱裤子放屁了,让他看什么啊,你早看过,直接把内容告诉我们吧!”胖大王见疤痕张家人站在那儿跟吴邪磨蹭,一时心急想知道后文,忍不住大声催促道。
疤痕张家人看了看吴邪,又看了看吴邪的手,抬起头苦笑道:“也罢,我就说给你们听。”
“这才对嘛,反正你也说了那么久。”胖大王连连点头。
“第一封信是吴邪出生那年写的。”疤痕张家人摩挲着泛黄的信封,“信的内容有关白玛的儿子,也就是张家现任族长。”
灵堂里的人都瞄着张起灵,甚至是吴邪,亦目光迟滞的看着他。
“其实,桐花当年没有出卖我们,我们如何被找到,我现在依然迷惑不解。”
“废话!团座她娘真性情,奇女子,哪会出卖朋友!”胖大王忍不住为古桐花抱不平。
张海客也点头,表示赞同胖大王的看法。
疤痕张家人神色黯淡,顿了顿,说:“是我真小人,不配做桐花的朋友。”
见此情景,张海客只得出声安慰,“大伯,您不是小人,别听那胖子胡说。”
“是是,当我放屁!”胖大王捂住自己的嘴。
疤痕张家人沉默了一会儿,扭头看着棺材中自己喜欢的女人,轻轻的道:“当年桐花跑出去后,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哭泣。晚上我们住的地方着火了,她便急了,拼命往回赶。但是路上族人太多,有的还认识她,她躲避这些人用了很多时间。她没找到我和我兄弟,只在坡下看到了白玛。白玛下身出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桐花发现有远处人举着火把来搜寻白玛,就脱了白玛的外衣,草草擦掉血迹,扶着白玛一路逃命。我兄弟就是为白玛断后时被族人杀死的,一拳难敌四手,他再厉害,也架不住围攻他的二十多人。他不知道白玛和孩子能否获救,他当时的想法大概是妻儿能活多久是多久,他是幸运的,若他在天有灵,一定会感谢自己当年剪了桐花的辫子。”疤痕张家人手扶棺木,指尖不停的颤抖,“桐花救了白玛和孩子,两个女人跑了很远的路,我兄弟死后我被抓住,再没人为她们挡住飞奔而至的敌人。那天晚上,白玛流了很多血,桐花在信中说,白玛几乎流光了全身的血。白玛知道自己不行了,再跑下去一定会拖累桐花,所以她对桐花说知道一个隐秘的地方,张家人一时半会绝对不会找来。于是桐花顺着白玛的指引来到一片花海,她不知道这里是墓地,白玛被藏民养大,脚下的土地便是那个部落的陵墓。白玛躺在花海里,桐花手忙脚乱的想为她止血,白玛按住桐花的手,望着天空说了句,你看,星星真美。桐花那时完全不理解白玛的想法,她愤怒的骂她,说什么时候还惦记着星星,你都要死了,你知道吗!你的丈夫生死未卜,你的孩子也可能活不成了!桐花哭得很厉害,她担心我兄弟,担心我,而且她发现她居然担心着白玛。白玛也哭了,她们互相看着,就像第一次认识。桐花站起来,摘了很多花掩住白玛,说要冒险找人来救白玛,还要打听我跟我兄弟的下落,让白玛再坚持一会儿。可是白玛抓住了桐花的脚踝,不让她走。白玛说她快不行了,请桐花救救她的孩子。桐花那时已经濒临崩溃,恨不得插翅飞到我兄弟身边,哪怕死也要死在一处。但白玛苦苦哀求她,抱着她的腿,她推开白玛,白玛竟然爬过来,她回头一看,到处都是血。”疤痕张家人的眼睛湿润了,说了这么多,他终于为过去的事流下眼泪。“桐花那时还不是母亲,她不懂,因此她被白玛眼底强烈决绝的感情震住了。她呆呆的坐下来,看着白玛苍白憔悴的脸,问你到底要干什么?白玛说,我要你救我的儿子。桐花笑了,觉得白玛在说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她说你都这样了,我也没见要生产的迹象,你的孩子真坚强,也许等我们都获救后,你可以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将他生下来。可是白玛却摇了摇头,说等不到那个时候了,这地方虽然隐秘,但张家人总会找到这里。她的身体已经垮了,无论跟着谁,都会是累赘。桐花说,那你想怎么办?你的孩子不愿出来,难道我还能把他拖出来?白玛看着桐花,眼睛流出许多眼泪。桐花愣了一会,全身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生气的说,不行,我绝对不帮你!你死了,他会恨我一辈子!白玛抓住桐花的手,唯恐桐花会扔下她独自离去。白玛说,古桐花,其实我没欠你什么,我爱他,我嫁给他,从前、现在、以后都不会对你产生内疚的感觉。桐花那个时候异常恨白玛,觉得这女人到了生死边缘终于露出真面目,咽气之前还要耀武扬威的嘲笑自己。白玛知道桐花恨她,所以她又说,古桐花,如今为了孩子,我愿意让自己欠你一次,你救救他,他是你深爱的人的孩子,你帮我养大他,以后你也可以不告诉他有我这样一个人。若他父亲还活着,你们一起找个偏僻的地方生活,我不求你待他如亲生,至少让他活着,好吗?白玛的这番话让桐花再次哭了出来,她望着白玛的肚子,不知所措。”
“啧。”胖大王抹了抹眼睛,偷偷看向吴邪跟张起灵。
吴邪站在那儿,眼泪滚落脸颊,而他的旁边,张起灵面色苍白如纸。
“快到破晓时,白玛的意识逐渐散去,眼睛空洞无神,目无焦距的盯着天空,饶是如此,她依然死死抓着桐花,不肯放她离去。这一幕,桐花在信中反复强调,说正是这一幕,才促使她下定决心,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救活白玛的孩子。桐花俯下身,白玛已经气若游丝,桐花抽出匕首横在白玛的眼前,说我答应你了,你别恨我,这里到处是兀鹫,我以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厚葬你,下辈子你不要跟我抢男人。白玛流出眼泪,笑了,桐花看到她笑,忽然觉得很难受,就继续对她说,我等你去了再取出你的孩子。可是白玛忽然睁大了眼睛,嘴也张开,浑身不停抽搐。桐花吓坏了,她从没亲眼看过生命的消逝,她抱住白玛,流着泪大声说,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取!桐花哆嗦着,捏着匕首对准白玛的肚子。其实,桐花并不清楚她这刀下去会不会伤到孩子,她不停抖着,左手按住右手,小心翼翼划破白玛的肚子。她没有任何麻醉药品,她知道为了孩子尝试刀口的深浅对白玛来说是惊天的痛苦。白玛的手指陷进花海之下,即使她已经快失去知觉,可这种痛苦依然是还活着的她不可承受的。桐花哭得很厉害,想一刀送白玛离去,然而她又觉得白玛应该亲眼看到孩子降生。最终,桐花在白玛的肚子上割了四刀,找到了那个不足月的男孩。”疤痕张家人看着张起灵,“桐花将孩子抱到白玛面前,白玛看了孩子一眼,流着泪闭上眼睛。那之后,桐花用自己的外衣裹住孩子,再去照顾白玛时,白玛已经没有呼吸。”
灵堂里寂静无声,唯有屋外暴雨倾盆。
“桐花抱着白玛的儿子在白玛的尸体前坐了很久,直到发现几只兀鹫远远飞过来,她才起身,最后看了白玛一眼,向花海另一边走去。她其实不认识路,边走边哭,抱着深爱的男人与另一个女人的儿子。如果她就这么离开,她现在应该不会死,可她没有走,因为她太爱那个男人。”疤痕张家人的目光移到吴邪脸上,悲恸的说:“她在藏地耽搁了几天,暗地打听我跟我兄弟的下落,但是我们家族撒的网实在太大,她逃不出去,后来我想,哪怕当时她马上抱着孩子离开,她亦是逃不出去的。她斗不过一个家族,她一定悔恨了很多年,我的族人抢走了她亲手剖出的孩子,她为自己背负上杀人罪名后亲手接生的孩子。她一直寻找那个孩子,但我的族人告诉她,孩子已经死了,抢走后就摔死了,尸骨无存。她被我的族人欺辱,尽管当时的张起灵无意为难她。我在地牢里,不知道她过得多苦,她最后嫁进吴家,我不知有没有这个因素。”疤痕张家人再次抬手,两封信静静躺在他的手掌中。
“半个月前,我得知桐花闯进张家,从那时到现在,我们已经超过二十年没有见面。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当我在众多孤儿中一眼看到现在的族长,我就意识到,我兄弟的儿子可能还活着。”
“是不是长得一模一样?”胖大王忽然瞄着张起灵说。
疤痕张家人点头,“八成相似。”
“啧。”胖大王唏嘘不已。
“你娘的绝笔信,你是不是应该自己看?”疤痕张家人将两封信递到吴邪面前,“说是给我的,其实是给你的。”
吴邪低下头,看着那两封信。
“你觉得一切都是假的?我们联合起来演戏骗你?”疤痕张家人强迫自己露出一个微笑。
吴邪抬起头,竟应道:“是的,我觉得都是假的,你们一定在骗我。”然后,他望向张起灵,“他们一定也在骗你。”
张起灵看着吴邪,缓缓伸手,拿过古桐花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封信。
☆、第一百零五章
第一百零五章
民国十八年,吴邪十五岁,古桐花离开南京,回到阔别已久的藏地。如今,这里再没有他们当年生活过的痕迹,没有她爱的男人,她的朋友,以及那个眼睁睁看着死去却无力挽救的女人。她之所以会回来,并不因心结已开,而是因为她发现了那个人的儿子,一个与他父亲非常相似的张家少年。
那会儿她脱离吴家已经十年,表面逍遥自在,过着初入江湖时最憧憬的生活——劫富济贫。某一日,她躲开通缉,易容应约去见道上的朋友,进入茫茫十万大山。傍晚,她跟朋友离开瑶寨,站在山顶看群峰交叠,她忽然对朋友说:“这里一定有很多大墓。”多少年了,在她眼中哪里都是墓穴,她也像生活在墓穴中,魂魄早已离开,去了另一个世界。
残阳下的浩荡群山壮美而悲怆,她面朝来自亘古的伟岸,满眼落寞,很想酣畅淋漓的痛哭一场。她站了很久,身旁壁立千仞,朋友招呼她离开,她才不情愿的转身,留下一道黯然神伤的影子。
“我说你怎么了?想改行盗墓?”朋友这样问她。
她摇头,微笑着说:“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进斗。”
与朋友分开后,天已全黑,月色美丽而安谧,静静笼罩着十万大山。她走了一段路,想找地方把瑶族妇女的衣服换掉,前方有一个山洞,看起来不太危险,她思考过后决定到那里去。
她走着,帽子上的细珠随身体移动左右摇摆发出轻微声响,待走到洞口,洞里吹出一股冷风,串串细珠摩擦着布料,一颗掉下来,落进草丛里。她停住了,表情纠结,突然不想继续前进。
这是一个盗洞,茫茫深山里,盗墓者堂而皇之开凿的大盗洞。
她后退几步,借助月光仔细打量周围的山势,前后山谷后有山岗,龙首藏身,此为龙鼻,虽不算上上大吉,却也是吉穴。她叹了口气,望着漆黑的洞口,踌躇片刻,准备转身离去。
这时,山洞深处有人举着火折子往外走,她看到那一点星火,急忙快跑几步……可不久她又退了回来,不知为何,她忽然想看看走出来的会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盗墓者,眉眼英俊,表情淡漠,背着黑金古刀的少年。
她突然哭了,泪流满面,想嚎啕大哭,却最终捂住嘴,躲在树后看着那个少年,不断的抖动肩膀。
十六年,她又见到了他,她跟他邂逅,约莫也是在这美好的年华。
可是,他死了,她不会忘记。她泪眼婆娑,少年金黄的轮廓逐渐在她眼中模糊,她好像看到他往这边瞥了一眼,她屏住呼吸,将自己藏在黑暗中。
少年走了,选择了一条下山的路。
她是女飞贼,生于黑夜,死于黑夜,从不惧怕黑夜,以黑夜为战衣,做了许多惊天动地的事。现在,她被黑夜掩护着,悄悄跟在少年身后。
少年走,她便走,少年停,她便停。很多次,少年的背影消失于前方,她心急如焚加快脚程,待少年的背影再度神奇出现,她暗暗长舒一口气,满眼泪光。
他是他吗?
他肯定不是。可他背着黑金古刀,他一定跟他有关系!
终于走到山脚,她躲在岩石后,少年无非会去两个地方,长白山老宅,南京张家,或者,他继续去倒下一个斗。然而,少年并未加紧赶路,他转过身,望着她用来躲藏的岩石,淡淡开口道:“山脚到了,已经安全了。”
这一刻,她跪在岩石后,双手捂住脸,不可抑制的哭泣出声。
后来,少年走了,她没有再跟下去,一直躲着,直到炙热的阳光从黑暗中唤醒这十万大山。
她回了南京,发动自己所有的关系网,暗地打听张家少年的真实身份。几日后,有人给她拿来一张照片,她看到少年背着黑金古刀,面无表情的站在一块霓虹灯招牌下,他的身边有一张异常熟悉的面孔,刹那间她明白,她无需再求证下去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继吴邪出生后,上天再次为她送来第二份珍贵的礼物。
那年,她悄然西行,跟随十六岁的张起灵回到了西藏。起初,她不理解张家为何又将新任族长派往这里,她亦不理解,张家出于何种理由养大罪人的儿子,还让他成为新的张起灵?
她看着张起灵住进喇嘛庙,看着他毫无目的的雕刻石头,看着他……此生深爱过的男人留下的唯一的血脉。少年张起灵,其实那时尚未成为张起灵,但他离张起灵只差一步,一如当年他的父亲。
她易容成一个藏族妇女,在喇嘛庙附近住下,每天去寺庙虔诚拜佛,却不敢过于接近张起灵。年底的某一天,她拜完佛准备离开,一个小喇嘛过来传话,说寺庙里的上师要见她。
她很奇怪,思考着自己哪里行为有异被人发现了,因为她并不认识什么上师。
她不认识上师,上师却认识她。那个幽暗的禅房里,上师轻轻要求她褪去人/皮面具,她怔了一怔,顿起杀心。
“你知道南迦巴瓦里背阴的山坑那儿有片藏花海吧。”上师用睿智的眼睛看着她,“你离开后,白玛没有被天葬,养大她的藏民救了她,将她的肉体封存于冰层,可她已经跟死掉没什么区别了。”上师的语气透着惋惜。
“白玛!”她瞬间剧烈的颤抖起来。过了一会儿,她掏出从不离身的匕首,狠狠问道:“你是谁!”
上师看着她,慈祥的说:“我第一次见到你,你跟那个人一起,即使你深藏恨意,你的眼睛依然纯洁无垢。”
她睁大那双曾经“纯洁无垢”的眼睛,愣愣的盯着上师。
上师叹了口气,阖起眼皮,转动手里的念珠,为她讲述了后来的故事。
原来,白玛没有死,原来,白玛也并未活着。古老的藏民世代相传一种秘药,它的主要成分是只生长于这片土地的藏海花。白玛被喂下藏海花的起初几小时还有意识,作为女藏医,她自然知道这种秘药代表着怎样的未来。
生与死之间,隔着藏海花。
白玛的藏民亲人寄期望于藏海花延续白玛的生命,即使白玛的肚子破了,他们依旧坚信她能够获救。他们找到喇嘛庙的上师,求上师赐药拯救白玛,但上师只是普通人,他不能挽救白玛的生命。
太阳出来时,白玛的嘴唇动了动,上师俯下身,依稀听到白玛对他说:“如果有可能,请允许我等到孩子归来那刻,再让我彻底死去。”服下藏海花的白玛虽不是活着,也并未死去,最后有意识的时间消失,她只能这么睡着,等待她只看过一眼的孩子。
后来,藏民们执意要带走白玛,上师将白玛的愿望告诉藏民,可他们只是摇头,说晚了,她的儿子已经死了。藏民们将白玛葬在冰层下,直到九年前,张家派人找到上师,要求他将白玛从那里带出来。
他不知道张家为何这么做?他也不知道张家从哪里得知白玛服下了藏海花。甚至,张家算好时间,于藏海花药性消失前一年,将她据说已经死去的孩子送回这里。
“你去喂她喝下最后一副药剂吧,那也是藏海花,喝下后,她将有三天时间跟她的孩子相处,即使除了呼吸与心跳,她什么都不剩。”
“铛!”她的匕首掉到地上,泪流满面。
上师将她带进一个隐蔽的房间,时隔多年,她终于又见到此生最恨的女人——白玛。只是现在,她发现她不恨了,她轻轻握住白玛的手,在白玛身边哭了一整晚。
第二天,她离开了喇嘛庙,那之前她亲手喂白玛服下藏海花,还给张起灵一个只有心跳与呼吸的母亲。
她去了南迦巴瓦里背阴的山坑,去了曾经生活过的部落,去了他死去的地方。
半个月后,她再次回到南京,南京繁闹依旧,没有藏地的澄净和圣洁。她换了身衣服,戴上人/皮面具,给吴一穷打了个电话。吴一穷告诉她吴邪去了河边,她匆匆赶到河边,发现吴邪正兴致盎然的观赏别人放河灯,她慢慢走过去,吴邪只扭头瞥了她一眼便灿烂的笑起来,“娘。”
她说:“小邪,为什么你总能轻易的认出娘?娘应该不会这么容易被认出来。”
“你是我娘,我认不出你还怎么做你儿子。”吴邪亲昵的靠过来,抱住她的胳膊摇头晃脑,“其实我认识你的眼睛。娘,你好久没回来了,多呆一段时日可好?我很想你呀。”
她鼻子一酸,望着十五岁还黏着自己撒娇的儿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他面前提起白玛。她在南京呆了很久,一年吧,她竟然在南京住满一年。她等回了张起灵,却没有再去看他,她日日夜夜做梦,梦中都是过去的事情。第二年,吴邪去了日本,张起灵进入军队,她同时失去两份牵挂,只好离开南京,继续逍遥四海。
几年后,吴邪回国,她还未来得及跟儿子好好团聚,便听说吴三省将吴邪送进了一支神秘部队。
那支部队里有张起灵。
她哭了,泪如泉涌。十日过后,她在深爱的男人忌日当天夜袭张家,其目的……一心求死。
她活够了,这么多年支撑她活下去的无非是吴邪,现在,吴邪遇到了张起灵,她忽然觉得自己可以走了,她难以启齿的秘密,不必亲口告诉即将成为朋友的他们。
对,她是如此相信,他们会成为朋友!
以上,是张起灵拿过吴邪的信后,胖大王挤过来,伸头读了说给其他人听的。
“小邪,娘这一生爱过两个男人,对不起三个男人,愧疚于一个女人。娘是杀人凶手,半生备受煎熬,现在,娘终于可以解脱了。你要记住,宝贝儿子,娘永远爱你。你若见到张起灵,也请转告他,白玛是这世上最伟大的母亲,她强忍巨大痛苦生下他,她和我一样,永远爱着自己的儿子。你们是我们的珍宝,请不要难过,因为我们只想看到你们的微笑。古桐花绝笔。”胖大王揉了揉眼睛,眼圈有点红,看着吴邪,喃喃道:“团座,难怪疤痕说张副团座的命是你娘用自己的命换的。她割了人家亲娘的肚子,虽不是直接杀了她,可也间接促进了她的死亡。藏海花那狗/日的药根本不是神药,是毒/药!人那么活着有什么意思?你娘过不去这坎儿,总觉得自己是杀人凶手,知道你俩见面了,她便直接以死谢罪了!”
“这些事,族长都不知道,他跟你达成协议,要保你娘周全,可你娘一心求死,又跟我们家族有旧积怨。上一辈中某些人瞒着族长下了手,这真不是族长的错。”张海客也看着吴邪,神情相当严肃。
事到如今,吴邪还能说什么?他处于混乱中,心情也不再是单纯的悲恸。
王盟走到吴邪身后,生怕吴邪一不小心就晕倒了。
“张副团座?”胖大王小心翼翼戳了戳张起灵的胳膊。
张起灵垂下手,表情无悲无喜,片刻后,他转向吴邪,吴邪怔怔的望着他。
“你的信。”张起灵抓起吴邪的手,将古桐花的绝笔信放进吴邪手中。
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走进大雨中。
☆、第一百零六章
第一百零六章
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谁也不会想到过去的事会被过去的人和盘托出,别说吴邪与张起灵,饶是胖大王这样的旁人都感觉难以接受。张起灵走后,吴邪在灵堂里站了很久,眼神凝滞,神情悲凉,过了会儿,他对周围的人道:“我去静一静,你们别跟着我。”
张起灵已经去静了,现在他又去,胖大王瞥了剩下的人一眼,大声说:“有香没?这么晚了,吴夫人也该饿了。你们都没心没肺,只有本大王想着她,本大王先敬她一顿,然后自己再去吃。”
听了他的话,张海客挤出一个笑容,那边王盟斜了胖大王一眼,脸上表情也轻松不少。稍后,三个晚辈拿过香,恭恭敬敬在古桐花的棺木前跪了下来。
王盟说:“夫人,小时候见过您几次,您和颜悦色总给我糖吃,那时我就想,少爷的娘好漂亮。如今您去了,可谓尘缘已断,便祈求您放下世间一切,做一回自由人。我会照顾团座的,您放心,这一辈子我都会好好照顾他。”说完俯下身子,长跪不起。
至于张海客,他没王盟这么有责任心,可作为张家后人,面对一生悲剧皆源自张家的古桐花,他无论如何也要磕几个响头。磕完后,他盯着黑色的棺木,思索片刻,小声说:“族规所致,抱歉了,吴夫人。团座有人看着,我给您看着族长吧,愿您在天有灵保佑他俩长寿百年,一生平安。”
王盟和张海客都表态了,胖大王跪在他俩旁边,自然也得说点什么。然而,他基本就是一外人,古桐花压根不认识他,他能说些什么呢?想了好久,他挠了挠后脑勺,大着嗓门说:“他们一个看一个,我给您看着俩,从今以后,本大王当他们是兄弟,回头咱就找他们结拜去!”接着货真价实磕了三个头,嘴里继续念叨:“既然都是兄弟了,团座的娘便是我的娘,您的后事我会尽心的,您放心去吧。”当然,在不怀疑胖大王孝心的前提下,他心里还是有些小九九的,比如,他于心中对古桐花说:“夫人,团座之前答应赠予八卦宣花斧,这是您的遗物,我得了自会善待,务必请您放心交给我,托梦给团座,提醒他别忘了这件事。”
三个晚辈在这跪着,待抬起头,发现除了吴邪跟张起灵,疤痕张家人也不见了。
王盟揉了揉眼睛,脑袋一歪,望着外面的暴雨,说:“我要去找团座,我担心他。”
张海客说:“你去吧,我在这守灵。”
胖大王折腾半宿,肚子饿了,站起来,拍了拍裤腿,“要找人,要守灵,也得先把自己收拾齐整,填饱肚子。现在非常时期,你们若倒了,他们怎么办?反正我准备换衣服吃饭,等我吃饱再来守着这位奇女子。”
胖大王字字在理,其余两人竟无从反驳。他们商量了一会儿,让王盟留下来,胖大王换衣服吃饭,张海客处理百人团琐事,毕竟团座的娘在军中设灵堂,按道理必须给大伙儿知会一声。
凌晨四点多,乌云压顶,大雨淋漓,军营漆黑一片,悄然无声,可实际上,今夜无人入眠。
吴邪沿着屋檐走了一圈,踩着砖缝里冒出的野草,它们未被吴邪踩踏时已被雨水浇至衰萎,现在更是贴着砖面成了草沫。吴邪按了按太阳穴,头很疼,快要炸裂了,一如他的心。他漫无目的游荡在雨夜中,悲伤过后,表情呈迷惘状,不知下一步该做什么,以后要做什么?过了会儿,他停下来,朝虚空伸出手,仿佛古桐花就站在雨中,然而一切终究是梦,他的娘已经带着愧疚离开人世,她这一辈子从未幸福过。吴邪又想哭了,为了古桐花,为了白玛,为了素未谋面的那个男人。
吴邪转过身,雨淋湿半边衣袖,他觉得有点冷,双手抱住胳膊,贴着墙壁想要慢慢坐下。这时前方掉下一小块瓦片,真的很小,落进泥水里,若不是吴邪就在下面,估计谁也不会发现这动静。
吴邪愣了愣,机械的抬头,瞄了眼屋檐,屋檐挂着水帘,滴答成串一片一片。五分钟后,吴邪站起来,走到雨中一个回身,看到张起灵正抱着黑金古刀坐在屋顶,动也不动,犹如一尊雕像。
瓦片落下时,张起灵大概刚跃上屋顶,他身手矫捷灵敏,理应不会碰落瓦片。但现在他跟吴邪一样茫然,甚至比吴邪更加不知所措,从小被当做孤儿抚养的他不理解什么是父母之爱,即使当年跟母亲白玛呆了三天,也仅是勉强学会了思念。
未能获取过,所以不懂。
思念无疑是亲情中的皮毛,再深一层的东西,他没机会了解。他是一个孤儿,无父无母,由小自大被人欺负,受人嘲弄,未能亲身体会双亲之爱,伟大无边。很长时间以来,他甚至没有产生自己是被爱着的想法,他怎么可能被爱着呢?这个跟他应该毫无关系。
然而,他竟是被爱着的,被那种沉重与伟岸的,无法用辞藻形容的爱包裹着!即使爱着的他的人一个在他出生前已经死去,一个为了生下他而失去生命。
张起灵震惊了,他躲开了,远离人群,孤独的利用时间适应这一切。不知道还好,一旦知道,十六岁时心中那股难以抵御的痛苦,再度涌上他的心头。
母亲?
他终于又忆起这种感觉,那年他第一次握住母亲的手,也是……最后一次。
吴邪仰着下巴,看不清张起灵的脸,只能瞧见对方模糊的身影。站了一会儿,他突然开始寻找上屋顶的路,待他好不容易找到爬上去,张起灵竟然应声回头,他看到张起灵的眼睛里慢慢掉下一些晶莹剔透的东西。
是雨水……还是别的什么……
吴邪沉默了,立在坚实的瓦片上凝视张起灵,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他们就这样看着对方,仿佛世间再无他人。
直到,张起灵毫无征兆的转过头。
吴邪身子一震,快走几步来到张起灵身边,张起灵坐着,依旧宛如一座雕像。吴邪跪下来,一把抱住张起灵,双手紧紧环着对方的肩膀,脸挨着对方冰凉的颈子。
“张起灵……”
张起灵后背僵直,很久之后,慢慢在吴邪怀中蜷缩成一团。
☆、第一百零七章
第一百零七章
以前说过,吴邪喜欢雨,雨水滴滴答答,枕着雨声入眠,可以一觉无梦到天亮。可自从潘子死去,吴邪便畏怯了雨,尤其这一夜后,只怕此生再无心欣赏这悲伤的吟唱。
吴邪搂着张起灵赤/裸的上半身,第一次看到他低迷颓丧的样子,将手贴至对方背脊,他正微微颤抖,仿佛失去双亲庇佑的孤独幼兽。这一刻,吴邪不知为何忘记了悲伤,他轻轻拍了拍张起灵的肩膀,小声的说:“雨太大,你穿的少,跟我下去吧。”
以往张起灵都是跟吴邪“对着干”,吴邪要做什么,很少如愿以偿。现在,他顺从的跟着吴邪离开房顶,只是落地后呆滞着不肯动,吴邪牵起他的手,把他往来处领,见到一间没人的屋子,也不管做什么用,推门就进。
“啪!”吴邪摁开吊灯的开关,霎时间房子里亮起橘色的灯光,碎成一地温暖。
原来,这竟是厨房。
吴邪怔下了,四处看了看,好像没想到自己会来厨房。这厨房不大,约莫百人团士兵不多,所以只有普通军营的一半。不过别看它面积小,该有的烧饭工具,吃饭的家伙什儿,煤气灶等一应俱全。而且在厨房中央,炊事兵还摆了一张红松木八仙桌,四条长凳,大概炊事班在这里吃饭吧。
吴邪把张起灵拉到长凳前,双手按住他的肩膀,强迫他坐到长凳上。张起灵很安静,或者说,他现在就像一个可以被人随意摆换姿势的鲁班木偶,无论吴邪要求他做什么,他都会配合。这样的张起灵,吴邪非常不习惯,看着张起灵一动不动盯着桌面,刘海滴着水,吴邪的心很难受,如同胸口塞了吸水的海绵,闷得喘不上气。
吴邪坐下来,瞧了张起灵几分钟,张起灵没看他,影子投到桌面,与八仙桌的纹路融为一体。明明,吴邪也失去了母亲,可悲伤过后,他怎么表现得比张起灵还坚强?吴邪想,难道因为自己刚哭过几场,宣泄了大半情绪所致?
不清楚,吴邪不清楚。
他站起来,寻了一条看起来尚算干净的毛巾,走到张起灵身后,亲自动手给张起灵擦头发。“不擦干净,会生病的。”他低声说。一滴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进衣领,他似乎忘记自己也是湿漉漉的。
吴邪擦了好久,连带把张起灵的脸、脖子跟上半身都抹干净了,张起灵依旧无动于衷,除了那看似不经意的一瞥……两道紧挨的影子,其中一道正努力在另一道的头上做着什么……后来,吴邪把毛巾扔开,翻箱倒柜找出炊事班的医药箱,给张起灵上了药,包扎好,再次走到张起灵对面坐下。
张起灵垂着脑袋,刚才是什么姿势,现在同样是什么姿势。
“张起灵……”吴邪欲言又止。很久之后,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声音听起来颇为苦涩,“你的麒麟不见了?”他只想打破这令人悲伤怅惘的气氛。
然而,张起灵坐在那里,坐着,再次化身为沉默的石雕。
“真是的,来回跑了半宿,我饿了,你呢?”吴邪望着张起灵,忽然眉目舒展,微微一笑。
笑是笑了,不过强颜欢笑。
“张起灵……”
面对吴邪的呼唤,张起灵不为所动。
吴邪叹了口气,站起来,“我去找点吃的。”他并不是饿了,他只是要给自己寻些事情做。十几分钟后,他回来了,手里多了个晒匾,里面放着手擀面条。
这面条倒不是他现做的,他还没这个本事,他找到晒匾时,晒匾就搁在米缸盖上,如果没猜错,应该是哪个人的宵夜或是早饭吧?
“不好意思,我先借用了。”吴邪瞄着面条想。
他烧了一锅羊肉汤,汤原是在旁边的瓦罐里,呈奶白色,轻轻一舀,可以舀出许多肉块。用这样的汤打底,煮出来的面即使什么都不加,想必依然美味可口。吴邪点点头,等着汤锅沸腾,没一会儿,汤热了,他倒进面条煮了片刻,加进香菜、葱丝、白萝卜,还浇了一层红红的辣椒油。于是不久后,他拿出两副碗筷,盛了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把其中一碗先行端到张起灵眼前。
“给。”他放下大瓷碗,把筷子塞进张起灵手中。
对吴邪来说,作为一个在日本留学期间经常自己下厨打牙祭的人,他已经可以驾驭任何普通菜式,区区一锅面条,根本不值一提。
“尝尝我的手艺,两个人一起吃,香。”吴邪端着自己的碗走过来,认真的注视着张起灵。“我不知道你的口味,便自作主张按照自己的口味来。你要不能吃辣,我就再煮一锅,不过我记得参谋长说你能吃?”吴邪挑了一筷子羊肉面,弹力劲道,咬劲十足,再喝一口汤,汤白味浓,香而不腻。“真是杰作啊。”他淡淡的笑着说:“快吃,好吃得紧,以后和平了,我去开家饭馆算了。”
张起灵盯着面前的碗。
“快吃啊。”
继续盯。
吴邪眉头一皱,索性端着碗挪过来,坐到张起灵身边,“你要不吃,我就来喂你。”
张起灵好像有了反应,过了会儿,竟慢慢抬头望向吴邪。
吴邪看着张起灵笑,放下自己的碗,将对方的碗端到手里,抢过筷子,作势真要喂张起灵。“张嘴。”他夹了一筷子羊肉面,手伸到张起灵嘴边。
张起灵瞄了一眼面条,忽然往长凳的另一边移动。
“跑什么!”吴邪“咚”的一声把大瓷碗搁到八仙桌上,左手拽住张起灵的手腕,“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
张起灵怔了怔,但还是不说话。
“张起灵,张起灵,我求你别这样了。”吴邪右手前移,也拽住张起灵的手腕,语气听上去非常无奈。“总有一天,我们会迎来和平,人民安居乐业,想做什么做什么。一切封建迷信,保守思想,连同那个邪恶的民族皆被沉进马里亚纳海沟。到时候便不会出现像我们父母这样的悲剧,没有人会干预他们的爱情,也不会有人滥用私刑。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我觉得,我也应该树立一个信仰了。你一直都有信仰,你有你想做的事,就这样做下去吧,我会支持你的,无论家事国事天下事,你还有朋友,你还有我们,你还有……”吴邪顿了顿,突然不再继续往下说,他松开张起灵的手,指了指羊肉面,道:“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面尚未凉去,仍然冒着白气。
张起灵没有去碰冒着白气的羊肉面,而是望着吴邪,似乎感觉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情绪。
“你不是一个人。”吴邪苦笑道。
他不是一个人,他并不孤独。张起灵想起很久之前在胖大王山寨门口做演讲的吴邪,那时吴邪的眼睛亮如星辰,光彩夺目不可逼视。也是那一次,他觉得这位团座好像跟自己有相同的理想,并且都是志不在倒斗,却偏偏只能倒斗。
那一天,是一切真正的开始。
“张起灵?”吴邪疑惑的瞄着张起灵,“你在想什么?”
张起灵缓缓摇头,终于有了反应。
见张起灵有了反应,吴邪陡然开心至极,“张起灵。”吴邪笑了,然后停顿一下,连连摆手,“不,不能这么喊了,既然事已至此,再连名带姓的叫你,我自己都过意不去。你比我大,又只大一岁,你是我母亲接生的,所以……”吴邪想了想,忽然微微提高声音道:“我叫你小哥,行吗?”
小哥?张起灵的表情像似正在慢慢咀嚼品尝这两个字。
吴邪把碗推到张起灵眼前,脸凑近,轻轻的说:“小哥,现在你又多了一个亲人,所以不要难过了,先把羊肉面吃掉吧。”
☆、第一百零八章
第一百零八章
张起灵吃掉了羊肉面,吴邪对此十分满意,不过他们现在这种心情,吃龙肉都味同嚼蜡,何谈一碗面。
“好了,喝水。”吴邪看着张起灵吃完,给他倒了杯水。
“嘎吱。”门开了,张海客站在门口,似笑非笑的瞅着他俩,“我是等两位吃完了才进来,现在洗澡水也烧好了,两位一起去吧?”
吴邪马上瞥了张起灵一眼,点点头,道:“好的。”他拽着张起灵站起来,生怕对方会拒绝洗澡似的,拉着他朝门口走。
走了一半,吴邪忽然停下来,“不对,他不能洗澡,他有伤。”
“那就用水擦一擦。”张海客应。
吴邪点头,继续拉着张起灵往前走,张海客身子一偏,给两位长官让路。吴邪走过来时,他小声说了句:“谢谢。”吴邪一愣,微微扭头看了他一眼,他笑着,又恢复了正常音调,说:“团座,你没事吧?”
“我没事。”吴邪回答。然后,吴邪指了指张起灵,“他比我有事。”
张起灵现在这模样有些出乎张海客的意料,看来坚强如张起灵也会有软弱的一面,不过张海客后来想,张起灵的确会软弱,但他不会轻易表露,除非在他可以完全信赖的人面前。
张海客领着吴邪,两人“押送”张起灵去清理身体。张起灵脱衣服时,张海客站在门外跟吴邪聊天,提及王盟与胖大王的动向,他说:“千金难买一知己,团座有这样两个兄弟,这辈子已经值了。”
王盟还好说,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这胖大王对自己“不离不弃”,难道是因为金条、亵裤和八卦宣花斧尚未兑现的缘故?吴邪暂时想不出,也没时间去想,因为张起灵已经走进澡堂,而他也必须马上跟进去。
澡堂里,张起灵安安静静用热乎乎的湿毛巾擦拭全身,吴邪望着他的后背,想到一个字——乖。对,就是这个字,乖,即便这个字明明跟神人一般的张起灵完全不相配。吴邪叹了口气,低头给自己抹了身肥皂,过了会儿,他再次瞧向张起灵,张起灵已经换了个方向,吴邪这角度刚好可以清楚看到对方的胸口。
“麒麟?”吴邪突然吃惊的叫了声,不算大,却也比平时说话的声音高。
张起灵的胸口盘踞着一只活灵活现的麒麟,正是几个钟头前,他俩在别墅周围汇合时出现的那只。对于张家的麒麟,吴邪一直心存疑惑,这个家族热爱麒麟到近乎偏执,如亵裤上绣麒麟,床帐上绣麒麟,族长身上也纹有麒麟。胖大王说袭击自己跟张起灵的家伙亦身怀麒麟,那是不是门外张海客的衣服下同样藏着一只麒麟?
张起灵瞄了瞄吴邪,手上动作停止,低头盯着自己的胸口。
吴邪动了动嘴唇,用毛巾捂住私/处,走前几步刚想对张起灵说什么,门口传来一阵响动,一个肥硕的人影从外面冲进来,嘴里嚷着,“哪?哪有麒麟?”他撞了吴邪的肩膀,手中掉下什么东西,吴邪趔趄几步刚好踩那东西上,人突然直线往前飞去。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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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吴邪被胖大王的喊声叫回了魂魄,他看到张起灵单手握刀砍向左臂,心中突然一阵惊慌揪痛。
来不及了!
“铛!”
“我日!”胖大王飞身撞向张起灵,这一撞用了十成功力,撞飞了张起灵的黑金古刀?
不,功劳不在胖大王,而在赶来的张家人,那个脸上有疤痕的张家人扔了什么东西,打了张起灵的穴位。
“别想不开啊。”胖大王死死抓住张起灵手腕,“妈的,你还欠老子一条裤子!”
“族长。”疤痕张家人疾步走到张起灵身边,侧身见到吴邪手中的羊脂玉簪后表情明显一怔。
“族长,你怎么能够这样做?”疤痕张家人眼睛看着吴邪,嘴上却质问着张起灵。
胖子眯眼睛,心说这人是谁啊,好像比较有地位?
后面的张家人纷纷围上来,有人去捡了张起灵的黑金古刀。
疤痕张家人顿了一会儿,看张起灵没有应他,也不继续质问,而是走到吴邪面前,望着吴邪手中的羊脂玉簪说:“吴家少爷,你不能取走族长的性命,他的命是您母亲用生命保护下来的。”
☆、第一百零三章
第一百零三章
吴邪从没有想过,哪怕是做梦,他都没想过自己的母亲会跟张起灵有什么联系。吴邪神思恍惚,看了眼张起灵,张起灵也是一脸怔愣,不明所以。他认识羊脂玉簪,不过他认识的不是这种形态,准确说来,他是认识那块玉。
“他们就快追上来了。”疤痕张家人一挥手,几个张家人拉开胖大王扶住张起灵。
胖大王被推到一边,不满意的嘀咕,“吃水不忘挖井人,要不是我撞了他,事情会这样顺利?太粗鲁了,还新文明人呢。”
没人理会胖大王,胖大王又被无视了。
疤痕张家人看了看天空,雨已经快把大火浇熄,估计不到十分钟,他们将迎来最好的掩护——黑暗。
“带族长走。”疤痕张家人指了个方向。然后,他继续望着吴邪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太危险。我刚才提的事,想必您一定很好奇,我也期望化解您与族长之间的误会,所以请您跟我们走吧。”
“好。”吴邪用袖子擦了擦脸,回答得竟是这样爽快。
那个张家人笑了一下,点点头,“早前叫您夫人,我也觉得好笑,如今撇开性别来看,倒是配得起族长。说实话,看着您,我仿佛看到当年的她,一样心地柔软善良,可她更泼辣些,因此后来做出那些事,我一点也不奇怪。”
吴邪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知道他口中的“她”必是娘无疑。他原以为他娘的过去大不了像从前看的话本,与爹门不当户不对,消磨了感情后一拍两散,却从未想过,他娘似乎有一个更为传奇的过去。
“你们都说我娘死了,”吴邪忍住心中的悲恸,把贴在额前的湿发捋向一边,“但我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疤痕张家人轻轻的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我把桐花的遗体带出来了。我们是朋友,多年前的老朋友,其中关系,这二十几年出生的族人皆不清楚,包括族长,他也不清楚。”
张起灵一直看着前方两人,听着他们的对话,聚精会神。
周围树林里的火灭了,疤痕张家人说:“走吧。”他们开始趁夜色前进。
吴邪被他们夹在中间,心如刀绞,步履蹒跚,但正因为这样,他也格外精神。奔波整夜,又受到如剥肤之痛般的打击后,他依然坚强的站着,与张家人一齐走在通往真相的道路上。这一路,他与张起灵没有任何交流,他们离得有些远,中间还隔了个体积硕大的胖大王。
“喂,我们这是去哪啊?”胖大王东张西望的问道。
疤痕张家人回答:“去军营,他们不敢追来,今晚又是爆炸又是枪击,看明天族里及吴家如何善后。”
“你们也是牛,这哪儿,天子脚下,娘希匹好歹也算皇帝了,你们竟不打招呼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大动干戈,他不把你们当叛徒清剿了,他咽得下这口气?”胖大王将手/枪插进腰间,莫名其妙的笑了几声。
“呵,我只能说,他咽不下也得咽。”疤痕张家人轻描淡写的回答。
胖大王见他搭理自己,又扯了些话头让他接,约莫两人都是有心活跃气氛,一来一往似乎相见恨晚。
吴邪低着脑袋,那两位说的话,他一字不落听进耳里,很快他们走出十几里地,来到百人团驻地的边缘。
“就是这里了。”疤痕张家人看着前方道。
吴邪虽为百人团的团长,却是第一次到自己的营盘。百人团行盗墓之事补贴国库,上头极为重视,各方面条件自然好,这不,无论营房还是操练场,均比普通军营来得气派。然而现在,暴雨倾盆树影婆娑的午夜,营房四周苍茫深沉,阴暗迷蒙,唯一盏幽白孤灯依稀可辨,寥寂漂浮于众人的视野。
吴邪认得,那是一盏招魂灯。
魂兮归来。
“走吧。”疤痕张家人拍了拍吴邪的肩膀。
离吴邪三米远的位置,张起灵凝视着那盏灯,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胖大王也移到吴邪身边,压低声音说:“走吧,团座,再淋下去都要病了。”
他们走向军营,将近二十个人,勉强算是浩浩荡荡?吴邪的眼睛又模糊了,越是靠近军营,他的胸口越是疼痛。
“唉,是谁呀,大晚上点这么盏吓人的灯!难道军营里不通电吗?”胖大王瞥了眼吴邪,故意不满的嚷起来。
风把胖大王的声音送到前方,有人站在那里轻笑出声,“今晚雨大,电线杆被雷劈了。”
吴邪不认识这声音,往前瞄了瞄,认出这声音旁边的人影。
“团座!”王盟踩着泥水,急急巴巴冲到吴邪眼前,立正,给他敬了个军礼。
吴邪忽然笑了,笑容颇为苦涩,“你干嘛?现在敬什么礼。”
王盟面带倦容,脸色不比吴邪好多少,从跟过来的下士手中接过一把黑伞,撑开了举在吴邪头上。
“团座。”王盟在吴邪耳边轻轻的说:“节哀。”
连王盟都证实了这件事,看来奇迹不会出现了。吴邪闭起眼睛,眼泪渗出眼角,之后,他抹了一把,睁开眼睛继续朝前走。
他走在第一个,王盟紧随其后。张海客站在路边等张起灵,吴邪经过身边时,他深深的看了吴邪一眼。“我没想到,吴夫人的棺木竟比吴少爷先到这里。”待张起灵行至身边,他朝张起灵弯起嘴角,无奈的笑了一下。张起灵侧头看着他,他又说:“我会帮你的。”
张海客与王盟会等在这,那是因为有人提前通知了他们,不止通知了他们,还送来古桐花的棺木。这个人,当然是脸上有疤痕的张家人,他一直防范着别墅出事,没想到,居然第二晚就出事了。
“大伯。”张海客跟疤痕张家人打招呼,后者微微点头,对张海客说:“辛苦了,先进去吧。”他们都往里走,远远跟着吴邪,张起灵在最后,一言不发。
军营的一间屋子,里面设了个灵堂,香案、蜡烛、丧幡,还有那盏代替长明灯的招魂灯。
吴邪站在灵堂门口,盯着正前方的棺木,棺木材料上乘,并非一般人家用得起。
“团座。”王盟双眼微红,想扶着吴邪,却被吴邪轻轻推开。
他们都说娘死了,那他们的意思是……娘在这棺木中?吴邪抬起腿,腿像灌了铅,一步一步,走得异常艰难,但最终,他走到了棺木旁边。
“团座?”王盟发现吴邪用双手抵住棺盖,急忙跑过来。
“不用,不用。”吴邪摇着头,“我自己开,你别帮我。”
招魂灯惨白的光线笼罩着漆黑的棺木,棺木泛着幽幽白光,是另一个世界在向阳间昭显自己的存在。
疤痕张家人遣散了身后的张家人,只留张起灵、张海客跟胖大王站在门口看着吴邪。当吴邪用力推开棺盖后,张起灵走进去,悄无声息的藏在阴影里,同吴邪一齐望向躺在里面的女人。
她很年轻,应该还没有到四十,她很漂亮,不像已经死去,而是陷入了深沉的睡眠。曾经,张起灵见过类似的情景,那时那个赋予自己生命的女子一样沉睡着,并于三日后永远离开了自己。
吴邪跪下来,食指紧扣棺材边沿,哭了,但没有发出声音。张起灵伸出手,几十秒后,那手还在原处,终是没有落到吴邪的肩膀上。
张海客叹了口气,说:“我从没见过他安慰人,果然,他不擅长这套。”
“安慰什么呀,他这手刚碰到团座,团座就得把他扔出去。”胖大王脱了外面的湿衣服,又拧了拧衣角,对疤痕张家人说:“你不是要解除他俩之间的误会么,快去说点什么啊。”
疤痕张家人其实也很难过,因为古桐花是他的老朋友,他救不了老朋友,一如当年他没能救下任何人。“我去试试。”过了一会儿,他对身旁两人道。
“快去。”胖大王指了指吴邪与张起灵,“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张海客:“……”
疤痕张家人走进灵堂,站在吴邪旁边,吴邪知道有人来了,却没有抬头去看。
疤痕张家人一开始没有说话,直到后来,他苦笑一声,轻轻的说:“桐花,我脸上这道疤还是拜你所赐,那会儿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见你这泼辣娘们儿。”
胖大王悄悄对张海客说:“你大伯以前一定暗恋团座的娘。”
“桐花,我现在来见你,因为你竟然已经过完一辈子。”疤痕张家人攥紧拳头,喟然长叹,“我们一批的人如今死得只剩下我,你走了,我就更孤独了。”他微微弯腰,一只手按住吴邪的肩膀,像似对吴邪说,又像似对死去的古桐花说:“人有几个一辈子,不后悔就行了。”
吴邪哽咽了一下,扭头看着疤痕张家人的脸颊。
“你要听一个故事吗?”疤痕张家人像一个长者般安慰着吴邪,竟抬手拍了拍吴邪的脑袋。
吴邪一怔,点点头,扶着他娘的棺木艰难的站起来。
“好。”疤痕张家人笑了,直起身,朝张起灵挥了挥手,“你过来,我现在不当你是族长,而是以长辈的身份给你们讲一个关于我,我的好兄弟,我恋慕过的女人古桐花,以及女藏医白玛的故事。”
☆、第一百零四章
第一百零四章
灵堂里有五个活人,除了事件的讲述者,吴邪、张起灵、张海客、王盟都站着,站在古桐花的灵堂里,默默听着遥远的回忆。
“那时是民国初年,我只有十八岁,我跟我的好兄弟一起去山西下斗,盗一座西汉古墓。”疤痕张家人看了张起灵一眼,“你的父亲,我的好兄弟。”
张起灵身子一滞,往前走了一步,活到现在,终于有人提起父亲的事,他那神秘的父亲,从未见过的父亲。
“他比我小一岁,长得比我高,虽然我不愿承认,可他比我更受姑娘欢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不甘心的。我们十五岁放野,正式入族谱,三年之后连续倒了几个大斗,在族中也算小有名气。”
“那是当然的,看张副团座的相貌,就可以想象他爹也是极品美男子,虎父无犬子嘛。”胖大王忽然插了句嘴。
疤痕张家人一笑,倒是默认了。
“他是炙手可热呀。我们在山西倒斗出来后,去县城住店,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娃想盗我们的明器,被他一顿教训,还剪了辫子放进包袱,说作为偷东西的惩罚。那两根油亮的大辫子啊,剪了真可惜。”
疤痕张家人看着吴邪,胖大王看着吴邪,王盟、张海客也看着吴邪,好像大伙儿都猜出了女娃的身份。
疤痕张家人点点头,仿佛忆起什么很高兴的事情,微笑着道:“没错,就是桐花,十五、六岁水灵灵的大姑娘。我知道我兄弟当时也是看别人漂亮,起了逗弄之心,不过行为过分了些,偏剪了姑娘家最宝贝的头发。”
胖大王说:“可恨,剪辫子真可恨,还不如剪衣服。”没人应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疤痕张家人身上。
“剪了辫子,却连起一条红线,红线这头不在我身上……”疤痕张家人突然叹了口气,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也不在我兄弟身上。桐花一直跟着我们,想要回自己的辫子,我兄弟说,要什么要,都剪了。桐花瞪着他,眼睛红红的,像似从未受过这种气,其实凭她的身手,确实江湖上没多少人能怎么着她,可她碰到的是我们,我们张家人。”
张家人是不合常理的存在,这点已经毋庸置疑。
“那会儿,桐花跟着我们,从山西一直跟到东北,我就跟我兄弟商量,说你要不把辫子还她吧,你要姑娘的辫子做什么?我兄弟说,卿本佳人,奈何为贼?敢偷到我头上来,我就要教训她。再说了,这两根辫子又长又亮,可以卖钱贴补路费。桐花当时在我们头顶的树杈上坐着呢,我兄弟知道她在,故意气她的。果然,她生气了,敏捷的跳下来,轻盈得像一只燕子。她说,什么卿本佳人奈何为贼?我凭手艺吃饭,盗你们是盗,你们盗墓就不是盗了?我是大盗,专门劫富济贫,你们盗死人的东西,不积阴德,以后生儿子没屁/眼!她的眼睛很亮,脸蛋也红扑扑的,当时我就想,这泼辣劲儿,我好像喜欢上她了。”
“我也喜欢上了。”胖大王听得屏气凝神,偷偷瞄了眼棺木,于心底暗暗道:“吴夫人,恕我不敬之罪,我这是景仰你啊。”而吴邪是第一次听到这些,整个人异常呆懵,但不妨碍他听懂疤痕张家人的叙述。
疤痕张家人讲到这里停了停,轻轻看了眼死去的古桐花,继续说:“她剪了辫子也很美,俏丽活泼,再加上一身劲装,比整天裹在裙子里的小姐们强多了。她跟了我们一个月,这一个月我们在哪,她就在哪,期间我们又下了几个斗,她就守在盗洞口等我们出来。有一天,我们在的地界儿打仗了,军队在山里交战,枪炮无眼,桐花一急,怕被牵连,便顺着盗洞爬下来,结果不小心用破了皮的手掌触碰了死人,瞬间,死人就起尸了,桐花没见过啊,吓得满斗乱窜,见着我们时,哽咽着说辫子不要了,一定要将她活着带出去。我兄弟就笑,说你到底是个女人,怕成这样,求我啊?桐花呸了声,回击他道,我求他也不求你!不过后来,我们三人还是平安到达地面,桐花第一次见我们杀粽子,既新奇又害怕的模样非常惹人怜爱。因为打仗,我们很快离开了东北,桐花也跟着我们,即使她已经失去跟着我们的理由。那时全中国都在内战,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我们默许了桐花的跟随,三人一道前往下一个目的地,青海。在青海,我们张家聚集了一批年轻好手,要合力盗一座古墓,这次盗墓也不仅是盗墓,更是使出看家本领的较量。”说到这,疤痕男又看了张起灵一眼,“家族决定,这次较量的优胜者将成为下一代张起灵。”
“张起灵又不是什么好名字还一代一代传,你们家的人真奇怪。”胖大王翻了个白眼。
张海客笑了,说:“你觉得不是好名字,我们家族却为这个名字死了不知多少人。”
吴邪想起蔡侯夫人斗里的青砖墙,那上面刻着“张起灵”,当时他还吓了一跳,以为张起灵是个粽子,其实那只是某代张起灵留下的痕迹罢了。
“青海较量前,我对我兄弟说,我没资格参加,可我一定要帮你当上族长。当然,我兄弟早被寄予厚望,他是棋盘张的直系子孙,血统纯正,族里好些人都支持他,这也是权衡利益后的结果。桐花不知道我们家族的内部恩怨,她说不相信剪姑娘辫子的小人能够做族长。我兄弟说,我要是当了族长,你又怎样?桐花说老娘给你磕三个响头。我说别磕头,他又没死,我是他兄弟,他成了族长,你就嫁给我吧,还可以沾沾光。桐花哈哈大笑,说我这辈子都没指望了。我兄弟说干嘛给你当媳妇,是我赢了,自然给我做媳妇。桐花说,我呸!其实我们都是开玩笑,我虽然喜欢桐花,但我知道如果我非要跟她在一起,她将面对怎样的命运。历史上所有与外族通婚的族人皆无好下场,当然偶尔也有凭借强势父母逃脱惩罚,只被逐出的族人,比如几十前的那位张起灵,他其中一个儿子爱上了猎户的女儿,他那一支都被撵出张家,却没有遭到追杀。”
张海客别墅里的几位都是没有父母做靠山的可怜人,所以他们一辈子被张家捏在手心里,永无翻身之日。
“我跟我兄弟进了斗,因为凶险,所以族里规定可以找一个帮手。我们在下面呆了半个月,期间有些自知不行的族人自愿跟随我兄弟,这张起灵的拣选过程说白也是俯首称臣的一个环节。后来我兄弟赢了,成为下一任张起灵,那年他只有十七岁。青海的庆功宴上,我发现桐花的眼睛一直在我兄弟身上打转,我知道,她大概是喜欢上他了。那段时间我很不舒服,觉得自己不比谁差,却因为出身输给他,不止输了族长的位子,还输了女人。我对我兄弟的态度急转直下,他找我,我都不愿搭理他,我也知道自己不应该,明明我们中的哪一个都不可能跟桐花在一起,但我就是钻了死胡同,瞧他不顺眼,约莫与我长期以来悄悄嫉妒他有关。我兄弟是个聪明人,洞悉了我的想法,找我谈心,却被我拒绝。于是,他找到桐花,说张家族内通婚,这是死规矩,没人能够破坏,但她如果喜欢我,他将以族长的身份一力承当所有责任,让我们远离张家安静的生活。桐花当时就笑了,眼睛射出两道寒光,死死盯着我兄弟,说你以为你是谁?你管得太宽了吧?你自以为是到我要吐了!我原以为桐花会生气的离开,至少一段时间不会出现在我兄弟面前,但她没走,她就是跟着,明目张胆的跟着,我们家的人赶她走,她不走,骂她脸皮厚,她照旧一言不发只是跟着。我们要去长白山老宅举行族长交接仪式,她一外人十分不方便,族里有人扬言她再跟下去就废了她的双脚,到时不会顾及我和我兄弟的面子。哪知桐花一点都不怕,还冷冷瞪着那个要废她双脚的族人说,来吧,来试试,路是你们家修的?我爱去哪儿去哪儿!终是没人敢动桐花,因为我跟我兄弟都没表现出喜欢她的意思,他们便没什么理由动手。一路上,不断有人骂桐花自作多情,桐花皆默默忍受。好不容易到了长白山下,我兄弟要接任族长之位,这时有个反对我兄弟的长者故意刁难,要他去藏地取回一个对张家十分重要的东西才能成为新的族长。那个人在我们家族很有地位,他说的话,即使是我们也不好反对。于是我兄弟只好孤身前往西藏,因为对方要求他独自一人完成任务。我兄弟走的时候,没跟桐花告别,我留在长白山陪桐花,桐花气得要追去时,也是我拦着她。但是半年过去,我兄弟居然没有回来,我跟桐花每天等他的消息,等来的却是他违反族规,即将被家族抹杀的坏消息。几乎立刻,我和桐花急坏了,两人简单收拾了一番赶往西藏。我们问了许多人,找到我兄弟落脚的帐篷,那里已经被火烧成了废墟。我带着桐花藏起来,躲避身负追杀使命的族人,十几天过后,就在我们焦头烂额时,桐花发现了我兄弟留下的暗号。算起来,我们三人前前后后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兵荒马乱的年月,为了不跟朋友失散,我们曾经约定只有我们才能看懂的暗号。桐花很兴奋,顺着暗号来到高原深处的一片帐篷,我兄弟在那儿,胡子拉碴,神色憔悴,身边跟着一个怀孕的女藏民。我清楚记得桐花是怎样夺了我兄弟的黑金古刀要砍那个女人,我兄弟非常愤怒,忙着阻拦,但一句重话都没说给桐花听。我瞬间就明白了,原来不止我一个人喜欢过桐花。我很难受,看着桐花哭肿的双眼,我对自己说,死有什么,我这辈子一定要守护这个女人。当晚,我和桐花住了下来,桐花异常痛苦,看到那个女藏民就要杀她。我拦着,说古桐花你这个女人好歹毒,别人怀着孩子呢,是你喜欢的人的孩子,你下得了手吗?桐花哭了,说我不喜欢他,我爱他!我们以为女藏民听不懂汉语,所以口没遮拦的大声吵架,其实人家听得懂,虽然听懂了,也只是保持沉默,她就是白玛,部落的藏医,几十年前的张起灵张瑞桐的后代。这个张瑞桐,除了被逐出张家的儿子,另外还有五个子女,这五个子女中有个嫁给了后来的张起灵,他们属于张家的特权阶级,无论如何更换张起灵都不会大权旁落。然而,张瑞桐其中一个儿子不甘屈居姐夫之下,起了异心要夺位,结果双方火并死了很多人。张瑞桐的儿子输了,身首异处,姐姐可怜弟弟,求丈夫放过那一支族人中的老弱妇孺,迁往西藏,永不可返回内地。我兄弟到西藏完成任务时遇到那支族人的后代白玛,他们互相倾慕,感情深到我兄弟可以抛弃族长之位。白玛是张家人的后代,她的父母族内通婚生下她,撇开她的身份,她跟我兄弟可谓天造地设。但是这对桐花来讲是接受不了的,桐花后来知道白玛听得懂汉语,便每天对她恶言相向,这也是我最受不了桐花的地方,同时,大概也是我最喜欢桐花的地方。她藏不住话,纯真率直,她恨白玛,总是威胁要杀她,却没有一次暗地下手,吵嚷怒骂中,白玛怀孕八个月了。这种日子过久了,我和我兄弟都麻木了,白玛一直忍受着桐花,无论桐花如何过分,她都没有做出任何还击。直到那天,长久以来郁结难舒,以及疲于更换藏匿地点,白玛动了胎气。桐花出去买粮食,不知道这件事,回来看到白玛挺着大肚子卧床休息也没管。那次,白玛差点保不住孩子,我兄弟愤怒了,头一次大声训斥桐花,桐花指着我兄弟的鼻子,手腕颤抖着说,好,好,我瞎了眼才护你这么久,我要告诉张家人,让他们把你们都抓走!桐花跑出去,我跟我兄弟顾及白玛便没有追他,我们都以为桐花说的气话,她再怎么恨白玛都不会拿我兄弟的命开玩笑。但是那天晚上,族人出现了,我和我兄弟大为震惊,我说桐花竟然出卖我们,我兄弟没应我,匆匆带着白玛往事先找好的藏匿地点转移。我想那一次是劫数,注定了今天的结局。我兄弟死了,我重伤,白玛顺着陡坡滚下去,那么大的肚子,身体又差,基本已经一尸两命。我被捆起来的时候好恨桐花,见到我兄弟的尸体时我更想杀了她。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被带回长白山,在地牢里关了好几年,后来族长觉得惩罚够了,把我放出来,说我是个义气的人,其实没犯错,就是跟错了人。我在地牢里落下风湿的毛病,身手没有之前灵活,基本不下地了,每天坐在家里思考,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又过了一年,桐花居然派人送信给我,约我到长白山下另一个小镇相聚。我原是不想去的,我真的恨她,失去兄弟的巨大痛苦冲走了我的理智,我觉得女人的嫉妒十分可怕,可怕到可以毁去许多人。但最后,我去了,因为我发现我还想见她,我要亲口问问她晚上睡得着吗!我们见面那天,她穿着旗袍,高跟鞋,头发长长了,盘于脑后,风姿绰约。我说古桐花,你这几年过得挺滋润,憎恨的人都死了,心情不错吧。其实她脸色和精神皆不好,只是我当时被仇恨迷了双眼,瞧不见这些。我继续讽刺她,说了半个时辰,她不作声,就让我说。我更生气了,恶言尽出的骂她,如最毒妇人心,猪狗不如,畜生!现在想起,我才是畜生!我见她无动于衷,当然是我自认为她无动于衷,我气极了,就大叫着你这个毒妇!我兄弟在九泉之下绝对不会原谅你。他爱的是白玛,永远只爱白玛,下辈子,下下辈子,他们投胎为人还会做夫妻!你永远不可能得到我兄弟的心,他跟我说过,你是自作多情,他才不会喜欢你这种没教养的女人!他的眼里只有白玛!你滚吧!我们恩断义绝,这辈子再见你我就不是人!然后,我的脸上挨了一刀,血流下来,我也怔了。我没想到桐花会拿匕首刺我的脸,她气得浑身发抖,眼圈通红,恨恨的咬着嘴唇对我说,恩断义绝是吗?这就是割袍断义!她往我怀里扔了封信,头也不回的走了。那会儿我还气着,觉得这女人不可理喻,我没管伤口,所以脸上留下一道疤痕。回到家,我把桐花给我的信揉成一团,后来又准备烧掉,可结果……我终是把信留了下来,尽管我好几年没有打开它。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民国十八年,家族派我去南京打点些琐事,我便来到这里。这几年我尽量回避着桐花的消息,可没想到她嫁进吴家,我根本回避不了,就陆续听到不少关于她的消息。那时,家族里也添了许多孤儿,皆被养在郊外,我没事就会去看看,因为我总想着白玛的儿子若活着,也该差不多大了。”讲到这,疤痕张家人望着张起灵,眼底饱含了千言万语。过了会儿,他转向吴邪,声音低沉的道:“桐花当年去长白山见我时刚生完儿子,怀孕的女人会浮肿,生完不久也是,可我以为她是生活得好才丰腴起来,说了许多过分的话。我到南京的第二年,桐花离开了吴家,她不再是吴家的一份子,自然有关她的消息也没有了。然而,这么多年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她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嫁进吴家?她那样的人,一旦认定,即使撞了南山也不会回头,她对我兄弟一往情深,为何会嫁给另外一个男人?直到几日前,我收到桐花的绝笔信,我才恍然大悟,她其实不曾忘过,这么多年她一人背负着巨大的悔恨,从没有一天快乐过。或许,她只在你降生那天,才短暂的忘记了一切。”疤痕张家人看着吴邪道。
“我这里有两封信。”疤痕张家人从口袋里掏出两封皱巴巴的信,它们被防水布包着,一封泛黄,一封尚好。
“给。”信被递到吴邪手中,吴邪机械的抬手,却接不住两封信。
“我说,你别脱裤子放屁了,让他看什么啊,你早看过,直接把内容告诉我们吧!”胖大王见疤痕张家人站在那儿跟吴邪磨蹭,一时心急想知道后文,忍不住大声催促道。
疤痕张家人看了看吴邪,又看了看吴邪的手,抬起头苦笑道:“也罢,我就说给你们听。”
“这才对嘛,反正你也说了那么久。”胖大王连连点头。
“第一封信是吴邪出生那年写的。”疤痕张家人摩挲着泛黄的信封,“信的内容有关白玛的儿子,也就是张家现任族长。”
灵堂里的人都瞄着张起灵,甚至是吴邪,亦目光迟滞的看着他。
“其实,桐花当年没有出卖我们,我们如何被找到,我现在依然迷惑不解。”
“废话!团座她娘真性情,奇女子,哪会出卖朋友!”胖大王忍不住为古桐花抱不平。
张海客也点头,表示赞同胖大王的看法。
疤痕张家人神色黯淡,顿了顿,说:“是我真小人,不配做桐花的朋友。”
见此情景,张海客只得出声安慰,“大伯,您不是小人,别听那胖子胡说。”
“是是,当我放屁!”胖大王捂住自己的嘴。
疤痕张家人沉默了一会儿,扭头看着棺材中自己喜欢的女人,轻轻的道:“当年桐花跑出去后,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哭泣。晚上我们住的地方着火了,她便急了,拼命往回赶。但是路上族人太多,有的还认识她,她躲避这些人用了很多时间。她没找到我和我兄弟,只在坡下看到了白玛。白玛下身出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桐花发现有远处人举着火把来搜寻白玛,就脱了白玛的外衣,草草擦掉血迹,扶着白玛一路逃命。我兄弟就是为白玛断后时被族人杀死的,一拳难敌四手,他再厉害,也架不住围攻他的二十多人。他不知道白玛和孩子能否获救,他当时的想法大概是妻儿能活多久是多久,他是幸运的,若他在天有灵,一定会感谢自己当年剪了桐花的辫子。”疤痕张家人手扶棺木,指尖不停的颤抖,“桐花救了白玛和孩子,两个女人跑了很远的路,我兄弟死后我被抓住,再没人为她们挡住飞奔而至的敌人。那天晚上,白玛流了很多血,桐花在信中说,白玛几乎流光了全身的血。白玛知道自己不行了,再跑下去一定会拖累桐花,所以她对桐花说知道一个隐秘的地方,张家人一时半会绝对不会找来。于是桐花顺着白玛的指引来到一片花海,她不知道这里是墓地,白玛被藏民养大,脚下的土地便是那个部落的陵墓。白玛躺在花海里,桐花手忙脚乱的想为她止血,白玛按住桐花的手,望着天空说了句,你看,星星真美。桐花那时完全不理解白玛的想法,她愤怒的骂她,说什么时候还惦记着星星,你都要死了,你知道吗!你的丈夫生死未卜,你的孩子也可能活不成了!桐花哭得很厉害,她担心我兄弟,担心我,而且她发现她居然担心着白玛。白玛也哭了,她们互相看着,就像第一次认识。桐花站起来,摘了很多花掩住白玛,说要冒险找人来救白玛,还要打听我跟我兄弟的下落,让白玛再坚持一会儿。可是白玛抓住了桐花的脚踝,不让她走。白玛说她快不行了,请桐花救救她的孩子。桐花那时已经濒临崩溃,恨不得插翅飞到我兄弟身边,哪怕死也要死在一处。但白玛苦苦哀求她,抱着她的腿,她推开白玛,白玛竟然爬过来,她回头一看,到处都是血。”疤痕张家人的眼睛湿润了,说了这么多,他终于为过去的事流下眼泪。“桐花那时还不是母亲,她不懂,因此她被白玛眼底强烈决绝的感情震住了。她呆呆的坐下来,看着白玛苍白憔悴的脸,问你到底要干什么?白玛说,我要你救我的儿子。桐花笑了,觉得白玛在说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她说你都这样了,我也没见要生产的迹象,你的孩子真坚强,也许等我们都获救后,你可以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将他生下来。可是白玛却摇了摇头,说等不到那个时候了,这地方虽然隐秘,但张家人总会找到这里。她的身体已经垮了,无论跟着谁,都会是累赘。桐花说,那你想怎么办?你的孩子不愿出来,难道我还能把他拖出来?白玛看着桐花,眼睛流出许多眼泪。桐花愣了一会,全身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生气的说,不行,我绝对不帮你!你死了,他会恨我一辈子!白玛抓住桐花的手,唯恐桐花会扔下她独自离去。白玛说,古桐花,其实我没欠你什么,我爱他,我嫁给他,从前、现在、以后都不会对你产生内疚的感觉。桐花那个时候异常恨白玛,觉得这女人到了生死边缘终于露出真面目,咽气之前还要耀武扬威的嘲笑自己。白玛知道桐花恨她,所以她又说,古桐花,如今为了孩子,我愿意让自己欠你一次,你救救他,他是你深爱的人的孩子,你帮我养大他,以后你也可以不告诉他有我这样一个人。若他父亲还活着,你们一起找个偏僻的地方生活,我不求你待他如亲生,至少让他活着,好吗?白玛的这番话让桐花再次哭了出来,她望着白玛的肚子,不知所措。”
“啧。”胖大王抹了抹眼睛,偷偷看向吴邪跟张起灵。
吴邪站在那儿,眼泪滚落脸颊,而他的旁边,张起灵面色苍白如纸。
“快到破晓时,白玛的意识逐渐散去,眼睛空洞无神,目无焦距的盯着天空,饶是如此,她依然死死抓着桐花,不肯放她离去。这一幕,桐花在信中反复强调,说正是这一幕,才促使她下定决心,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救活白玛的孩子。桐花俯下身,白玛已经气若游丝,桐花抽出匕首横在白玛的眼前,说我答应你了,你别恨我,这里到处是兀鹫,我以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厚葬你,下辈子你不要跟我抢男人。白玛流出眼泪,笑了,桐花看到她笑,忽然觉得很难受,就继续对她说,我等你去了再取出你的孩子。可是白玛忽然睁大了眼睛,嘴也张开,浑身不停抽搐。桐花吓坏了,她从没亲眼看过生命的消逝,她抱住白玛,流着泪大声说,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取!桐花哆嗦着,捏着匕首对准白玛的肚子。其实,桐花并不清楚她这刀下去会不会伤到孩子,她不停抖着,左手按住右手,小心翼翼划破白玛的肚子。她没有任何麻醉药品,她知道为了孩子尝试刀口的深浅对白玛来说是惊天的痛苦。白玛的手指陷进花海之下,即使她已经快失去知觉,可这种痛苦依然是还活着的她不可承受的。桐花哭得很厉害,想一刀送白玛离去,然而她又觉得白玛应该亲眼看到孩子降生。最终,桐花在白玛的肚子上割了四刀,找到了那个不足月的男孩。”疤痕张家人看着张起灵,“桐花将孩子抱到白玛面前,白玛看了孩子一眼,流着泪闭上眼睛。那之后,桐花用自己的外衣裹住孩子,再去照顾白玛时,白玛已经没有呼吸。”
灵堂里寂静无声,唯有屋外暴雨倾盆。
“桐花抱着白玛的儿子在白玛的尸体前坐了很久,直到发现几只兀鹫远远飞过来,她才起身,最后看了白玛一眼,向花海另一边走去。她其实不认识路,边走边哭,抱着深爱的男人与另一个女人的儿子。如果她就这么离开,她现在应该不会死,可她没有走,因为她太爱那个男人。”疤痕张家人的目光移到吴邪脸上,悲恸的说:“她在藏地耽搁了几天,暗地打听我跟我兄弟的下落,但是我们家族撒的网实在太大,她逃不出去,后来我想,哪怕当时她马上抱着孩子离开,她亦是逃不出去的。她斗不过一个家族,她一定悔恨了很多年,我的族人抢走了她亲手剖出的孩子,她为自己背负上杀人罪名后亲手接生的孩子。她一直寻找那个孩子,但我的族人告诉她,孩子已经死了,抢走后就摔死了,尸骨无存。她被我的族人欺辱,尽管当时的张起灵无意为难她。我在地牢里,不知道她过得多苦,她最后嫁进吴家,我不知有没有这个因素。”疤痕张家人再次抬手,两封信静静躺在他的手掌中。
“半个月前,我得知桐花闯进张家,从那时到现在,我们已经超过二十年没有见面。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当我在众多孤儿中一眼看到现在的族长,我就意识到,我兄弟的儿子可能还活着。”
“是不是长得一模一样?”胖大王忽然瞄着张起灵说。
疤痕张家人点头,“八成相似。”
“啧。”胖大王唏嘘不已。
“你娘的绝笔信,你是不是应该自己看?”疤痕张家人将两封信递到吴邪面前,“说是给我的,其实是给你的。”
吴邪低下头,看着那两封信。
“你觉得一切都是假的?我们联合起来演戏骗你?”疤痕张家人强迫自己露出一个微笑。
吴邪抬起头,竟应道:“是的,我觉得都是假的,你们一定在骗我。”然后,他望向张起灵,“他们一定也在骗你。”
张起灵看着吴邪,缓缓伸手,拿过古桐花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封信。
☆、第一百零五章
第一百零五章
民国十八年,吴邪十五岁,古桐花离开南京,回到阔别已久的藏地。如今,这里再没有他们当年生活过的痕迹,没有她爱的男人,她的朋友,以及那个眼睁睁看着死去却无力挽救的女人。她之所以会回来,并不因心结已开,而是因为她发现了那个人的儿子,一个与他父亲非常相似的张家少年。
那会儿她脱离吴家已经十年,表面逍遥自在,过着初入江湖时最憧憬的生活——劫富济贫。某一日,她躲开通缉,易容应约去见道上的朋友,进入茫茫十万大山。傍晚,她跟朋友离开瑶寨,站在山顶看群峰交叠,她忽然对朋友说:“这里一定有很多大墓。”多少年了,在她眼中哪里都是墓穴,她也像生活在墓穴中,魂魄早已离开,去了另一个世界。
残阳下的浩荡群山壮美而悲怆,她面朝来自亘古的伟岸,满眼落寞,很想酣畅淋漓的痛哭一场。她站了很久,身旁壁立千仞,朋友招呼她离开,她才不情愿的转身,留下一道黯然神伤的影子。
“我说你怎么了?想改行盗墓?”朋友这样问她。
她摇头,微笑着说:“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进斗。”
与朋友分开后,天已全黑,月色美丽而安谧,静静笼罩着十万大山。她走了一段路,想找地方把瑶族妇女的衣服换掉,前方有一个山洞,看起来不太危险,她思考过后决定到那里去。
她走着,帽子上的细珠随身体移动左右摇摆发出轻微声响,待走到洞口,洞里吹出一股冷风,串串细珠摩擦着布料,一颗掉下来,落进草丛里。她停住了,表情纠结,突然不想继续前进。
这是一个盗洞,茫茫深山里,盗墓者堂而皇之开凿的大盗洞。
她后退几步,借助月光仔细打量周围的山势,前后山谷后有山岗,龙首藏身,此为龙鼻,虽不算上上大吉,却也是吉穴。她叹了口气,望着漆黑的洞口,踌躇片刻,准备转身离去。
这时,山洞深处有人举着火折子往外走,她看到那一点星火,急忙快跑几步……可不久她又退了回来,不知为何,她忽然想看看走出来的会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盗墓者,眉眼英俊,表情淡漠,背着黑金古刀的少年。
她突然哭了,泪流满面,想嚎啕大哭,却最终捂住嘴,躲在树后看着那个少年,不断的抖动肩膀。
十六年,她又见到了他,她跟他邂逅,约莫也是在这美好的年华。
可是,他死了,她不会忘记。她泪眼婆娑,少年金黄的轮廓逐渐在她眼中模糊,她好像看到他往这边瞥了一眼,她屏住呼吸,将自己藏在黑暗中。
少年走了,选择了一条下山的路。
她是女飞贼,生于黑夜,死于黑夜,从不惧怕黑夜,以黑夜为战衣,做了许多惊天动地的事。现在,她被黑夜掩护着,悄悄跟在少年身后。
少年走,她便走,少年停,她便停。很多次,少年的背影消失于前方,她心急如焚加快脚程,待少年的背影再度神奇出现,她暗暗长舒一口气,满眼泪光。
他是他吗?
他肯定不是。可他背着黑金古刀,他一定跟他有关系!
终于走到山脚,她躲在岩石后,少年无非会去两个地方,长白山老宅,南京张家,或者,他继续去倒下一个斗。然而,少年并未加紧赶路,他转过身,望着她用来躲藏的岩石,淡淡开口道:“山脚到了,已经安全了。”
这一刻,她跪在岩石后,双手捂住脸,不可抑制的哭泣出声。
后来,少年走了,她没有再跟下去,一直躲着,直到炙热的阳光从黑暗中唤醒这十万大山。
她回了南京,发动自己所有的关系网,暗地打听张家少年的真实身份。几日后,有人给她拿来一张照片,她看到少年背着黑金古刀,面无表情的站在一块霓虹灯招牌下,他的身边有一张异常熟悉的面孔,刹那间她明白,她无需再求证下去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继吴邪出生后,上天再次为她送来第二份珍贵的礼物。
那年,她悄然西行,跟随十六岁的张起灵回到了西藏。起初,她不理解张家为何又将新任族长派往这里,她亦不理解,张家出于何种理由养大罪人的儿子,还让他成为新的张起灵?
她看着张起灵住进喇嘛庙,看着他毫无目的的雕刻石头,看着他……此生深爱过的男人留下的唯一的血脉。少年张起灵,其实那时尚未成为张起灵,但他离张起灵只差一步,一如当年他的父亲。
她易容成一个藏族妇女,在喇嘛庙附近住下,每天去寺庙虔诚拜佛,却不敢过于接近张起灵。年底的某一天,她拜完佛准备离开,一个小喇嘛过来传话,说寺庙里的上师要见她。
她很奇怪,思考着自己哪里行为有异被人发现了,因为她并不认识什么上师。
她不认识上师,上师却认识她。那个幽暗的禅房里,上师轻轻要求她褪去人/皮面具,她怔了一怔,顿起杀心。
“你知道南迦巴瓦里背阴的山坑那儿有片藏花海吧。”上师用睿智的眼睛看着她,“你离开后,白玛没有被天葬,养大她的藏民救了她,将她的肉体封存于冰层,可她已经跟死掉没什么区别了。”上师的语气透着惋惜。
“白玛!”她瞬间剧烈的颤抖起来。过了一会儿,她掏出从不离身的匕首,狠狠问道:“你是谁!”
上师看着她,慈祥的说:“我第一次见到你,你跟那个人一起,即使你深藏恨意,你的眼睛依然纯洁无垢。”
她睁大那双曾经“纯洁无垢”的眼睛,愣愣的盯着上师。
上师叹了口气,阖起眼皮,转动手里的念珠,为她讲述了后来的故事。
原来,白玛没有死,原来,白玛也并未活着。古老的藏民世代相传一种秘药,它的主要成分是只生长于这片土地的藏海花。白玛被喂下藏海花的起初几小时还有意识,作为女藏医,她自然知道这种秘药代表着怎样的未来。
生与死之间,隔着藏海花。
白玛的藏民亲人寄期望于藏海花延续白玛的生命,即使白玛的肚子破了,他们依旧坚信她能够获救。他们找到喇嘛庙的上师,求上师赐药拯救白玛,但上师只是普通人,他不能挽救白玛的生命。
太阳出来时,白玛的嘴唇动了动,上师俯下身,依稀听到白玛对他说:“如果有可能,请允许我等到孩子归来那刻,再让我彻底死去。”服下藏海花的白玛虽不是活着,也并未死去,最后有意识的时间消失,她只能这么睡着,等待她只看过一眼的孩子。
后来,藏民们执意要带走白玛,上师将白玛的愿望告诉藏民,可他们只是摇头,说晚了,她的儿子已经死了。藏民们将白玛葬在冰层下,直到九年前,张家派人找到上师,要求他将白玛从那里带出来。
他不知道张家为何这么做?他也不知道张家从哪里得知白玛服下了藏海花。甚至,张家算好时间,于藏海花药性消失前一年,将她据说已经死去的孩子送回这里。
“你去喂她喝下最后一副药剂吧,那也是藏海花,喝下后,她将有三天时间跟她的孩子相处,即使除了呼吸与心跳,她什么都不剩。”
“铛!”她的匕首掉到地上,泪流满面。
上师将她带进一个隐蔽的房间,时隔多年,她终于又见到此生最恨的女人——白玛。只是现在,她发现她不恨了,她轻轻握住白玛的手,在白玛身边哭了一整晚。
第二天,她离开了喇嘛庙,那之前她亲手喂白玛服下藏海花,还给张起灵一个只有心跳与呼吸的母亲。
她去了南迦巴瓦里背阴的山坑,去了曾经生活过的部落,去了他死去的地方。
半个月后,她再次回到南京,南京繁闹依旧,没有藏地的澄净和圣洁。她换了身衣服,戴上人/皮面具,给吴一穷打了个电话。吴一穷告诉她吴邪去了河边,她匆匆赶到河边,发现吴邪正兴致盎然的观赏别人放河灯,她慢慢走过去,吴邪只扭头瞥了她一眼便灿烂的笑起来,“娘。”
她说:“小邪,为什么你总能轻易的认出娘?娘应该不会这么容易被认出来。”
“你是我娘,我认不出你还怎么做你儿子。”吴邪亲昵的靠过来,抱住她的胳膊摇头晃脑,“其实我认识你的眼睛。娘,你好久没回来了,多呆一段时日可好?我很想你呀。”
她鼻子一酸,望着十五岁还黏着自己撒娇的儿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他面前提起白玛。她在南京呆了很久,一年吧,她竟然在南京住满一年。她等回了张起灵,却没有再去看他,她日日夜夜做梦,梦中都是过去的事情。第二年,吴邪去了日本,张起灵进入军队,她同时失去两份牵挂,只好离开南京,继续逍遥四海。
几年后,吴邪回国,她还未来得及跟儿子好好团聚,便听说吴三省将吴邪送进了一支神秘部队。
那支部队里有张起灵。
她哭了,泪如泉涌。十日过后,她在深爱的男人忌日当天夜袭张家,其目的……一心求死。
她活够了,这么多年支撑她活下去的无非是吴邪,现在,吴邪遇到了张起灵,她忽然觉得自己可以走了,她难以启齿的秘密,不必亲口告诉即将成为朋友的他们。
对,她是如此相信,他们会成为朋友!
以上,是张起灵拿过吴邪的信后,胖大王挤过来,伸头读了说给其他人听的。
“小邪,娘这一生爱过两个男人,对不起三个男人,愧疚于一个女人。娘是杀人凶手,半生备受煎熬,现在,娘终于可以解脱了。你要记住,宝贝儿子,娘永远爱你。你若见到张起灵,也请转告他,白玛是这世上最伟大的母亲,她强忍巨大痛苦生下他,她和我一样,永远爱着自己的儿子。你们是我们的珍宝,请不要难过,因为我们只想看到你们的微笑。古桐花绝笔。”胖大王揉了揉眼睛,眼圈有点红,看着吴邪,喃喃道:“团座,难怪疤痕说张副团座的命是你娘用自己的命换的。她割了人家亲娘的肚子,虽不是直接杀了她,可也间接促进了她的死亡。藏海花那狗/日的药根本不是神药,是毒/药!人那么活着有什么意思?你娘过不去这坎儿,总觉得自己是杀人凶手,知道你俩见面了,她便直接以死谢罪了!”
“这些事,族长都不知道,他跟你达成协议,要保你娘周全,可你娘一心求死,又跟我们家族有旧积怨。上一辈中某些人瞒着族长下了手,这真不是族长的错。”张海客也看着吴邪,神情相当严肃。
事到如今,吴邪还能说什么?他处于混乱中,心情也不再是单纯的悲恸。
王盟走到吴邪身后,生怕吴邪一不小心就晕倒了。
“张副团座?”胖大王小心翼翼戳了戳张起灵的胳膊。
张起灵垂下手,表情无悲无喜,片刻后,他转向吴邪,吴邪怔怔的望着他。
“你的信。”张起灵抓起吴邪的手,将古桐花的绝笔信放进吴邪手中。
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走进大雨中。
☆、第一百零六章
第一百零六章
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谁也不会想到过去的事会被过去的人和盘托出,别说吴邪与张起灵,饶是胖大王这样的旁人都感觉难以接受。张起灵走后,吴邪在灵堂里站了很久,眼神凝滞,神情悲凉,过了会儿,他对周围的人道:“我去静一静,你们别跟着我。”
张起灵已经去静了,现在他又去,胖大王瞥了剩下的人一眼,大声说:“有香没?这么晚了,吴夫人也该饿了。你们都没心没肺,只有本大王想着她,本大王先敬她一顿,然后自己再去吃。”
听了他的话,张海客挤出一个笑容,那边王盟斜了胖大王一眼,脸上表情也轻松不少。稍后,三个晚辈拿过香,恭恭敬敬在古桐花的棺木前跪了下来。
王盟说:“夫人,小时候见过您几次,您和颜悦色总给我糖吃,那时我就想,少爷的娘好漂亮。如今您去了,可谓尘缘已断,便祈求您放下世间一切,做一回自由人。我会照顾团座的,您放心,这一辈子我都会好好照顾他。”说完俯下身子,长跪不起。
至于张海客,他没王盟这么有责任心,可作为张家后人,面对一生悲剧皆源自张家的古桐花,他无论如何也要磕几个响头。磕完后,他盯着黑色的棺木,思索片刻,小声说:“族规所致,抱歉了,吴夫人。团座有人看着,我给您看着族长吧,愿您在天有灵保佑他俩长寿百年,一生平安。”
王盟和张海客都表态了,胖大王跪在他俩旁边,自然也得说点什么。然而,他基本就是一外人,古桐花压根不认识他,他能说些什么呢?想了好久,他挠了挠后脑勺,大着嗓门说:“他们一个看一个,我给您看着俩,从今以后,本大王当他们是兄弟,回头咱就找他们结拜去!”接着货真价实磕了三个头,嘴里继续念叨:“既然都是兄弟了,团座的娘便是我的娘,您的后事我会尽心的,您放心去吧。”当然,在不怀疑胖大王孝心的前提下,他心里还是有些小九九的,比如,他于心中对古桐花说:“夫人,团座之前答应赠予八卦宣花斧,这是您的遗物,我得了自会善待,务必请您放心交给我,托梦给团座,提醒他别忘了这件事。”
三个晚辈在这跪着,待抬起头,发现除了吴邪跟张起灵,疤痕张家人也不见了。
王盟揉了揉眼睛,脑袋一歪,望着外面的暴雨,说:“我要去找团座,我担心他。”
张海客说:“你去吧,我在这守灵。”
胖大王折腾半宿,肚子饿了,站起来,拍了拍裤腿,“要找人,要守灵,也得先把自己收拾齐整,填饱肚子。现在非常时期,你们若倒了,他们怎么办?反正我准备换衣服吃饭,等我吃饱再来守着这位奇女子。”
胖大王字字在理,其余两人竟无从反驳。他们商量了一会儿,让王盟留下来,胖大王换衣服吃饭,张海客处理百人团琐事,毕竟团座的娘在军中设灵堂,按道理必须给大伙儿知会一声。
凌晨四点多,乌云压顶,大雨淋漓,军营漆黑一片,悄然无声,可实际上,今夜无人入眠。
吴邪沿着屋檐走了一圈,踩着砖缝里冒出的野草,它们未被吴邪踩踏时已被雨水浇至衰萎,现在更是贴着砖面成了草沫。吴邪按了按太阳穴,头很疼,快要炸裂了,一如他的心。他漫无目的游荡在雨夜中,悲伤过后,表情呈迷惘状,不知下一步该做什么,以后要做什么?过了会儿,他停下来,朝虚空伸出手,仿佛古桐花就站在雨中,然而一切终究是梦,他的娘已经带着愧疚离开人世,她这一辈子从未幸福过。吴邪又想哭了,为了古桐花,为了白玛,为了素未谋面的那个男人。
吴邪转过身,雨淋湿半边衣袖,他觉得有点冷,双手抱住胳膊,贴着墙壁想要慢慢坐下。这时前方掉下一小块瓦片,真的很小,落进泥水里,若不是吴邪就在下面,估计谁也不会发现这动静。
吴邪愣了愣,机械的抬头,瞄了眼屋檐,屋檐挂着水帘,滴答成串一片一片。五分钟后,吴邪站起来,走到雨中一个回身,看到张起灵正抱着黑金古刀坐在屋顶,动也不动,犹如一尊雕像。
瓦片落下时,张起灵大概刚跃上屋顶,他身手矫捷灵敏,理应不会碰落瓦片。但现在他跟吴邪一样茫然,甚至比吴邪更加不知所措,从小被当做孤儿抚养的他不理解什么是父母之爱,即使当年跟母亲白玛呆了三天,也仅是勉强学会了思念。
未能获取过,所以不懂。
思念无疑是亲情中的皮毛,再深一层的东西,他没机会了解。他是一个孤儿,无父无母,由小自大被人欺负,受人嘲弄,未能亲身体会双亲之爱,伟大无边。很长时间以来,他甚至没有产生自己是被爱着的想法,他怎么可能被爱着呢?这个跟他应该毫无关系。
然而,他竟是被爱着的,被那种沉重与伟岸的,无法用辞藻形容的爱包裹着!即使爱着的他的人一个在他出生前已经死去,一个为了生下他而失去生命。
张起灵震惊了,他躲开了,远离人群,孤独的利用时间适应这一切。不知道还好,一旦知道,十六岁时心中那股难以抵御的痛苦,再度涌上他的心头。
母亲?
他终于又忆起这种感觉,那年他第一次握住母亲的手,也是……最后一次。
吴邪仰着下巴,看不清张起灵的脸,只能瞧见对方模糊的身影。站了一会儿,他突然开始寻找上屋顶的路,待他好不容易找到爬上去,张起灵竟然应声回头,他看到张起灵的眼睛里慢慢掉下一些晶莹剔透的东西。
是雨水……还是别的什么……
吴邪沉默了,立在坚实的瓦片上凝视张起灵,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他们就这样看着对方,仿佛世间再无他人。
直到,张起灵毫无征兆的转过头。
吴邪身子一震,快走几步来到张起灵身边,张起灵坐着,依旧宛如一座雕像。吴邪跪下来,一把抱住张起灵,双手紧紧环着对方的肩膀,脸挨着对方冰凉的颈子。
“张起灵……”
张起灵后背僵直,很久之后,慢慢在吴邪怀中蜷缩成一团。
☆、第一百零七章
第一百零七章
以前说过,吴邪喜欢雨,雨水滴滴答答,枕着雨声入眠,可以一觉无梦到天亮。可自从潘子死去,吴邪便畏怯了雨,尤其这一夜后,只怕此生再无心欣赏这悲伤的吟唱。
吴邪搂着张起灵赤/裸的上半身,第一次看到他低迷颓丧的样子,将手贴至对方背脊,他正微微颤抖,仿佛失去双亲庇佑的孤独幼兽。这一刻,吴邪不知为何忘记了悲伤,他轻轻拍了拍张起灵的肩膀,小声的说:“雨太大,你穿的少,跟我下去吧。”
以往张起灵都是跟吴邪“对着干”,吴邪要做什么,很少如愿以偿。现在,他顺从的跟着吴邪离开房顶,只是落地后呆滞着不肯动,吴邪牵起他的手,把他往来处领,见到一间没人的屋子,也不管做什么用,推门就进。
“啪!”吴邪摁开吊灯的开关,霎时间房子里亮起橘色的灯光,碎成一地温暖。
原来,这竟是厨房。
吴邪怔下了,四处看了看,好像没想到自己会来厨房。这厨房不大,约莫百人团士兵不多,所以只有普通军营的一半。不过别看它面积小,该有的烧饭工具,吃饭的家伙什儿,煤气灶等一应俱全。而且在厨房中央,炊事兵还摆了一张红松木八仙桌,四条长凳,大概炊事班在这里吃饭吧。
吴邪把张起灵拉到长凳前,双手按住他的肩膀,强迫他坐到长凳上。张起灵很安静,或者说,他现在就像一个可以被人随意摆换姿势的鲁班木偶,无论吴邪要求他做什么,他都会配合。这样的张起灵,吴邪非常不习惯,看着张起灵一动不动盯着桌面,刘海滴着水,吴邪的心很难受,如同胸口塞了吸水的海绵,闷得喘不上气。
吴邪坐下来,瞧了张起灵几分钟,张起灵没看他,影子投到桌面,与八仙桌的纹路融为一体。明明,吴邪也失去了母亲,可悲伤过后,他怎么表现得比张起灵还坚强?吴邪想,难道因为自己刚哭过几场,宣泄了大半情绪所致?
不清楚,吴邪不清楚。
他站起来,寻了一条看起来尚算干净的毛巾,走到张起灵身后,亲自动手给张起灵擦头发。“不擦干净,会生病的。”他低声说。一滴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进衣领,他似乎忘记自己也是湿漉漉的。
吴邪擦了好久,连带把张起灵的脸、脖子跟上半身都抹干净了,张起灵依旧无动于衷,除了那看似不经意的一瞥……两道紧挨的影子,其中一道正努力在另一道的头上做着什么……后来,吴邪把毛巾扔开,翻箱倒柜找出炊事班的医药箱,给张起灵上了药,包扎好,再次走到张起灵对面坐下。
张起灵垂着脑袋,刚才是什么姿势,现在同样是什么姿势。
“张起灵……”吴邪欲言又止。很久之后,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声音听起来颇为苦涩,“你的麒麟不见了?”他只想打破这令人悲伤怅惘的气氛。
然而,张起灵坐在那里,坐着,再次化身为沉默的石雕。
“真是的,来回跑了半宿,我饿了,你呢?”吴邪望着张起灵,忽然眉目舒展,微微一笑。
笑是笑了,不过强颜欢笑。
“张起灵……”
面对吴邪的呼唤,张起灵不为所动。
吴邪叹了口气,站起来,“我去找点吃的。”他并不是饿了,他只是要给自己寻些事情做。十几分钟后,他回来了,手里多了个晒匾,里面放着手擀面条。
这面条倒不是他现做的,他还没这个本事,他找到晒匾时,晒匾就搁在米缸盖上,如果没猜错,应该是哪个人的宵夜或是早饭吧?
“不好意思,我先借用了。”吴邪瞄着面条想。
他烧了一锅羊肉汤,汤原是在旁边的瓦罐里,呈奶白色,轻轻一舀,可以舀出许多肉块。用这样的汤打底,煮出来的面即使什么都不加,想必依然美味可口。吴邪点点头,等着汤锅沸腾,没一会儿,汤热了,他倒进面条煮了片刻,加进香菜、葱丝、白萝卜,还浇了一层红红的辣椒油。于是不久后,他拿出两副碗筷,盛了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把其中一碗先行端到张起灵眼前。
“给。”他放下大瓷碗,把筷子塞进张起灵手中。
对吴邪来说,作为一个在日本留学期间经常自己下厨打牙祭的人,他已经可以驾驭任何普通菜式,区区一锅面条,根本不值一提。
“尝尝我的手艺,两个人一起吃,香。”吴邪端着自己的碗走过来,认真的注视着张起灵。“我不知道你的口味,便自作主张按照自己的口味来。你要不能吃辣,我就再煮一锅,不过我记得参谋长说你能吃?”吴邪挑了一筷子羊肉面,弹力劲道,咬劲十足,再喝一口汤,汤白味浓,香而不腻。“真是杰作啊。”他淡淡的笑着说:“快吃,好吃得紧,以后和平了,我去开家饭馆算了。”
张起灵盯着面前的碗。
“快吃啊。”
继续盯。
吴邪眉头一皱,索性端着碗挪过来,坐到张起灵身边,“你要不吃,我就来喂你。”
张起灵好像有了反应,过了会儿,竟慢慢抬头望向吴邪。
吴邪看着张起灵笑,放下自己的碗,将对方的碗端到手里,抢过筷子,作势真要喂张起灵。“张嘴。”他夹了一筷子羊肉面,手伸到张起灵嘴边。
张起灵瞄了一眼面条,忽然往长凳的另一边移动。
“跑什么!”吴邪“咚”的一声把大瓷碗搁到八仙桌上,左手拽住张起灵的手腕,“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
张起灵怔了怔,但还是不说话。
“张起灵,张起灵,我求你别这样了。”吴邪右手前移,也拽住张起灵的手腕,语气听上去非常无奈。“总有一天,我们会迎来和平,人民安居乐业,想做什么做什么。一切封建迷信,保守思想,连同那个邪恶的民族皆被沉进马里亚纳海沟。到时候便不会出现像我们父母这样的悲剧,没有人会干预他们的爱情,也不会有人滥用私刑。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我觉得,我也应该树立一个信仰了。你一直都有信仰,你有你想做的事,就这样做下去吧,我会支持你的,无论家事国事天下事,你还有朋友,你还有我们,你还有……”吴邪顿了顿,突然不再继续往下说,他松开张起灵的手,指了指羊肉面,道:“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面尚未凉去,仍然冒着白气。
张起灵没有去碰冒着白气的羊肉面,而是望着吴邪,似乎感觉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情绪。
“你不是一个人。”吴邪苦笑道。
他不是一个人,他并不孤独。张起灵想起很久之前在胖大王山寨门口做演讲的吴邪,那时吴邪的眼睛亮如星辰,光彩夺目不可逼视。也是那一次,他觉得这位团座好像跟自己有相同的理想,并且都是志不在倒斗,却偏偏只能倒斗。
那一天,是一切真正的开始。
“张起灵?”吴邪疑惑的瞄着张起灵,“你在想什么?”
张起灵缓缓摇头,终于有了反应。
见张起灵有了反应,吴邪陡然开心至极,“张起灵。”吴邪笑了,然后停顿一下,连连摆手,“不,不能这么喊了,既然事已至此,再连名带姓的叫你,我自己都过意不去。你比我大,又只大一岁,你是我母亲接生的,所以……”吴邪想了想,忽然微微提高声音道:“我叫你小哥,行吗?”
小哥?张起灵的表情像似正在慢慢咀嚼品尝这两个字。
吴邪把碗推到张起灵眼前,脸凑近,轻轻的说:“小哥,现在你又多了一个亲人,所以不要难过了,先把羊肉面吃掉吧。”
☆、第一百零八章
第一百零八章
张起灵吃掉了羊肉面,吴邪对此十分满意,不过他们现在这种心情,吃龙肉都味同嚼蜡,何谈一碗面。
“好了,喝水。”吴邪看着张起灵吃完,给他倒了杯水。
“嘎吱。”门开了,张海客站在门口,似笑非笑的瞅着他俩,“我是等两位吃完了才进来,现在洗澡水也烧好了,两位一起去吧?”
吴邪马上瞥了张起灵一眼,点点头,道:“好的。”他拽着张起灵站起来,生怕对方会拒绝洗澡似的,拉着他朝门口走。
走了一半,吴邪忽然停下来,“不对,他不能洗澡,他有伤。”
“那就用水擦一擦。”张海客应。
吴邪点头,继续拉着张起灵往前走,张海客身子一偏,给两位长官让路。吴邪走过来时,他小声说了句:“谢谢。”吴邪一愣,微微扭头看了他一眼,他笑着,又恢复了正常音调,说:“团座,你没事吧?”
“我没事。”吴邪回答。然后,吴邪指了指张起灵,“他比我有事。”
张起灵现在这模样有些出乎张海客的意料,看来坚强如张起灵也会有软弱的一面,不过张海客后来想,张起灵的确会软弱,但他不会轻易表露,除非在他可以完全信赖的人面前。
张海客领着吴邪,两人“押送”张起灵去清理身体。张起灵脱衣服时,张海客站在门外跟吴邪聊天,提及王盟与胖大王的动向,他说:“千金难买一知己,团座有这样两个兄弟,这辈子已经值了。”
王盟还好说,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这胖大王对自己“不离不弃”,难道是因为金条、亵裤和八卦宣花斧尚未兑现的缘故?吴邪暂时想不出,也没时间去想,因为张起灵已经走进澡堂,而他也必须马上跟进去。
澡堂里,张起灵安安静静用热乎乎的湿毛巾擦拭全身,吴邪望着他的后背,想到一个字——乖。对,就是这个字,乖,即便这个字明明跟神人一般的张起灵完全不相配。吴邪叹了口气,低头给自己抹了身肥皂,过了会儿,他再次瞧向张起灵,张起灵已经换了个方向,吴邪这角度刚好可以清楚看到对方的胸口。
“麒麟?”吴邪突然吃惊的叫了声,不算大,却也比平时说话的声音高。
张起灵的胸口盘踞着一只活灵活现的麒麟,正是几个钟头前,他俩在别墅周围汇合时出现的那只。对于张家的麒麟,吴邪一直心存疑惑,这个家族热爱麒麟到近乎偏执,如亵裤上绣麒麟,床帐上绣麒麟,族长身上也纹有麒麟。胖大王说袭击自己跟张起灵的家伙亦身怀麒麟,那是不是门外张海客的衣服下同样藏着一只麒麟?
张起灵瞄了瞄吴邪,手上动作停止,低头盯着自己的胸口。
吴邪动了动嘴唇,用毛巾捂住私/处,走前几步刚想对张起灵说什么,门口传来一阵响动,一个肥硕的人影从外面冲进来,嘴里嚷着,“哪?哪有麒麟?”他撞了吴邪的肩膀,手中掉下什么东西,吴邪趔趄几步刚好踩那东西上,人突然直线往前飞去。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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