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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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快穿之老攻在手 作者:正是日生时
第19节
所以这次她才轻易着了相,在她刚刚答应他的求婚之后,在她下定决心即使遭受重可致命的酷刑也要脱离特工组和恋人成家过平淡的生活之后。
许瑾毅没有回答,脸上的笑容冷酷阴森,没有半分曾经的柔情蜜意。
“凤九傲,你乖乖下去,这个老大的位置,我就替你当了。”
正在凤九傲悲痛欲绝之际,一个娇媚的女声响了起来,凤九傲使劲全身力气扭过头,那女人肤白胜雪,烈焰红唇,神情得意之极。
她正是特工组排名第二的血媚。
凤九傲闭上眼前,血媚正娇媚地靠在许瑾毅怀里,靠在凤九傲曾经靠过的胸膛上,和许瑾毅缠绵深吻。
凤九傲什么都懂了,只是得知真相时已经为时已晚,她只能带着冲天的悔恨和愤怒不甘地闭上双眼。
再次醒来,凤九傲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死,而是重生到了古代女尊世界的一位废柴身上。
凤九傲重生其上时,这位废柴的身体里还有着另外一个灵魂,但那位废柴的灵魂本就虚弱不堪,被因为仇恨而灵魂异常凝实的凤九傲三下两下解决掉,并趁着废柴灵魂还未消散时夺取了她的记忆。
废柴是鸾凤国顺郡王的庶女,她的名字也叫凤九傲,因为母亲生她时大难产,凤九傲自出生起就痴傻呆滞,长到十五岁智商还不如五岁幼童。
顺郡王是当今女皇的庶妹,在二十年前的夺嫡中为女皇下了诸多绊子,并险些使女皇命丧黄泉。
因为两人素来已久的恩怨,女皇十分厌恶这个庶妹,但有不可弑父杀兄的祖法在先,登上帝位夺过大权的女皇只好憋屈地赐给顺郡王一个顺的称号,以此羞辱她的落败。
自凤九傲被诊出痴傻之症后,女皇常常以此奚落顺郡王,顺郡王本就因为自己生产时吃尽苦头而对凤九傲十分不喜,自从凤九傲成了女皇奚落她的由头,顺郡王更是看凤九傲极为碍眼。
主子是这样的态度,见人下菜碟的下人又能对凤九傲好到哪儿去?顺郡王的嫡女,比凤九傲大上一岁的凤舞天自诩京城第一美女子,对这位长相绝美的庶妹十分嫉恨,常常派下人向歪里教唆凤九傲,下人们为了讨好凤舞天,不遗余力地将凤九傲教成了好色又粗俗的蠢蛋。
这次凤九傲之所以灵魂微弱,让现代穿来的凤九傲夺了舍,就是因为她讨好俊秀的大皇子时不慎落了水。
大皇子与凤九傲本为同姓兄妹,凤九傲迷恋大皇子一事着实是皇室的丑闻,而且大皇子以自己的身份为傲,以自己的容貌为傲,发誓要嫁给世间最优秀的女子,对这个时常让他出丑的傻子凤九傲极为鄙夷。
所以当凤九傲醒来之时,看到的就是大皇子不屑的冷笑。因为这个冷笑,凤九傲第一次见面就对大皇子心生厌恶。
这个世界本就是女子的天下,重生到一个有皇族血脉的郡主身上,凤九傲野心十足,刚穿过来就将目光盯在了那个凤国最尊贵的座位之上。
虽然这具身体是个废柴,但凤九傲可是现代世界排名第一的特工组的第一人,她不仅一身武功出神入化,更对各种枪械构造知之甚详,甚至在医毒方面也大有天赋……
因为不甘人下,也因为要收买人心,凤九傲渐渐显露出自己的超常本领,不仅在宫宴上出尽风头,更在围猎时独占鳌头。
这样卓然出众艳丽四射的凤九傲,让不少身份尊贵的男儿着了魔似的将芳心遗落到她身上,丞相之子,将军之子,甚至之前对她百般看不上的大皇子……
第83章 亲皇子
凤九傲因为错信他人而死,再次醒来后,她的内心彻底变成了一块捂不热的冷硬石头,这些男人既然有意于她,及时行乐的凤九傲来者不拒。
但因第一印象的缘故,凤九傲对大皇子却是十分厌恶,。
眼看旁的几个公子都吸引了凤九傲的注意,甚至与凤九傲私定终身,终日一脸幸福模样,唯独自己被她冷淡相对,大皇子又气又急,又嫉又慌,使尽百般手段讨好起凤九傲。
就在凤九傲风头无二,游离在京城中几个身份最为贵重的公子之间,大皇子也对她心生爱慕,极尽讨好之能事时。一场女皇的万寿节宫宴上,突然出现的一个男子,将桀骜不驯的凤九傲的所有目光引了过去。
那位男子是女皇的第三子。
皇三子的父妃封号为辰,玉质金相,气质高华,惊才风逸,乃是女皇最为宠爱的一名妃子,但宸妃红颜薄命,在皇三子年仅三岁时就因病而逝。
在宸妃生前,因为皇三子粉雕玉琢,聪慧可爱,更因为对辰妃的宠爱,女皇对三子的宠爱超乎寻常,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宠冠诸子。
然而这一切,却在皇三子三岁时宸妃病逝而戛然而止。
因为宫内宫外渐渐有了传言:皇三子命格凶险,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克妻克子。
帝王多疑,女皇也不例外,不管这个传言真实与否,宸妃的确是在女皇产下皇三子之后渐渐病重的。
惊疑之下,女皇连忙传召自己颇为信赖的道长询问此事。
待那道长掐指一算,神情顿时一变,面色灰败地向女皇弓了弓腰,惴惴不安道:“三皇子果然是天煞孤星的命格,恐怕日后在亲情上会有所克犯……”
克父克母?已经克了父亲,难道自己这个母亲还会远吗?想到病情日日加重最终撒手人寰的爱妃,女皇眼中寒光尽闪。
虽然是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但女皇可不是只生了这一个孩子,若细细算上一算,三皇子之前的两位皇子再加上另有排行的几位公主可是一只巴掌都数不过来。这么多儿子女儿,三皇子能得宠也就是因为子凭父贵罢了,如今受宠的父妃死了,他自己也被扣上了一个克父克母的名声,哪能再得女皇的半分宠爱?
女皇自诩痴情人,实在不屑做惨杀爱人之子的血腥事,为了克制三皇子的命格,她私下寻找了诸多方法。
直到道长向她建议:三皇子若是能长伴青灯古佛,或许可以洗掉自己的命格。
女皇得到此法后喜不自胜,忙派人随便收拾出了一个偏远的小佛堂将三皇子打发了进去。但单是此法还不足以让女皇消除担忧,因为有祖宗礼法在先,女皇不可随意更改皇子玉蝶,却在私下赐给了三皇子他父族的“许”姓,以求稳妥。
年仅三岁的三皇子便日日跪在佛像之前,敲击木鱼,诵读佛经,这么一天一天长到十五岁。
直到女皇四十岁的这一大寿,大赦天下,普天同庆,就连被众人遗忘的三皇子也被允许出席。
三皇子十几年都在小佛堂度过,通身淡然,与世无争,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位置,间或伸手去夹面前的素菜吃上一口。
这么低调的隐然于众人之间的一个人,竟能引得近日极为烜赫的凤九傲呆立当场。
早对凤九傲迷恋已久甚至已经同她打得火热的几位公子自然时时刻刻偷偷注视着自己的心上人,将心上人见了三皇子后颇为异常地呆愣数秒,此后更是频频向三皇子那个方向看去,神思不属,他们纷纷咬碎了一口银牙。
在他们眼中,生性风流的凤九傲这是又看上另外一个男子了,并且这般心不在焉的情形可完全不同于以往凤九傲对他们这几人的可有可无。显然,即使是初次见面,这三皇子在凤九傲心中的位置,已然升到了他们众人之上……
在女尊世界,男子身体柔弱心思敏感,只顾在意春花雪月,争风吃醋的尽头可以与男尊世界的女子一较高下。
因此,看到凤九傲的这番情态,几人又嫉又恨,恨不得拿起匕首将那张与曾经无愧于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宸妃有九分相似的绝美面孔划上千百十刀,让那张绝美的脸蛋上添上几百道深可见骨的丑陋疤痕才好!
这几人却不知道,凤九傲这般神思不属,不是被美色所诱,而是坐立不安。
因为这个三皇子的五官与现代时许瑾毅的那张面孔极为相似!
曾经有多爱,背叛之后就有多狠!凤九傲含恨而终,只因有滔天的恨意,才能得到这重生的契机。
这么强大的恨意郁积于胸,长时间下去,逐渐变成了一种消极的心理暗示,凤九傲的脑海中会时不时地闪现出许瑾毅的那副面孔。
当她看见三皇子的那一秒时,因为面孔极为相似,凤九傲恍然间竟觉得许瑾毅也来到鸾凤国了!
凤九傲虽然杀人无数,本身也是吃过不少苦头,可她却从未尝试过死亡的味道,因为许瑾毅,她平生第一次那般无助,无法伸手,无法发声,甚至无法呼吸,被动又无力地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那种滋味深深的烙印在她的灵魂里,让她破天荒的感到畏惧和恐慌,因此见了这个曾经致她痛苦如斯的罪魁祸首,凤九傲心中纵使恨意滔天,却也不乏升起几丝胆怯。
因而,那几瞬的呆立,不是一见惊艳,而是惊诧愤恨和恐慌等等诸多情绪猛然翻涌的结果。
之后的频频斜视,更不是耽于美色。
盖因凤九傲发现了这三皇子和许瑾毅的不同。
这位三皇子与许瑾毅长得也仅仅是三分相似罢了,许瑾毅五官帅气硬朗,这三皇子因为是女尊世界男儿的缘故,倒是有几分孱弱,五官更是比许瑾毅要精致上十倍百倍。
不仅五官有着不同,这三皇子的气质和许瑾毅也有很大的区别。许瑾毅骗她时是一副温柔和善、纯粹干净的模样,杀她时则是冷酷无双、阴险毒辣。此时三皇子坐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如同一个入定的老和尚般淡然平和,眼中无波无澜。
这样的三皇子,是许瑾毅吗?
不论是与否,只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凤九傲都对这个三皇子起了杀心!
她能从现代穿越而来,焉知许瑾毅不会?
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血媚那个女人的秉性凤九傲再清楚不过,风流浪荡,性欲旺盛,尤其喜爱高大雄壮的黑人猛男……许瑾毅那副身板怎么能满足血媚?
而且血媚这人生性好强且神经敏感,许瑾毅帮血媚杀了她,完全是自掘坟墓!用不了多久,血媚就会觉得能面带笑意杀掉相恋三年女友的许瑾毅是她身边的一头狼。届时两者互相怀疑,互相厌弃,许瑾毅能不能从血媚手里活下来可是两说。
若是许瑾毅死了,再重生到这个三皇子身上?
凤九傲冷光尽闪,许瑾毅与她恋爱三年,连个细微之处都没有露出半分马脚,可见他的演技!若是许瑾毅真的重生到了这个三皇子身上,凭他出神入化的演技,未免不能装出这副淡然的模样来!
她已经在许瑾毅手里输了一次,并为此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总不能再在他手里输上一次!
正值此时,凤九傲脑光一闪,想起三皇子的名字来。
三皇子名为锦逸,乃是他出生后不久女皇亲点之名,取锦荣清逸之意,可谓是宠极爱极。但宸妃逝世后不久,女皇就私下给三皇子赐了“许”姓,这事在皇宫不是可什么秘密。
姓许?名锦逸?许锦逸?
凤九傲瞳孔一缩,许锦逸和许瑾毅虽然字形不同,但发音却完全相同!
相貌相似,名字也如此相似,怎么会是一场巧合!
凤九傲凤眼微眯,杀意毕露,一定要杀了他!
正在凤九傲埋头思考如何解决掉常年隐居在宫中的许锦逸时,那边的大皇子银牙紧咬,手中质量上佳的帕子都被他的指甲掐出了破洞。
大皇子的父亲是女皇的皇夫,大皇子也常以自己乃女皇嫡子的身份为傲,对皇夫给他选的妻主人选百般挑剔。挑剔来挑剔去,如今大皇子的年纪已经过了二十。
在鸾凤国,男子大多在十五十六岁时成婚,像大皇子这样二十多岁还没有嫁出去的,着实罕见。
大皇子处在如此尴尬的境地,心中早已经极为恨嫁,但偏偏那些京中极为女子也无法让他停留半分目光。也不知怎的,凤九傲的痴傻之症治好后,他就着了魔地喜欢上了她!
凤九傲与其他几位男子的关系他也十分清楚,但大皇子虽然嫉恨,却也不舍得白白放弃凤九傲,刚何况他可是鸾凤国身份最为尊贵的男子,若是嫁给凤九傲,怎么也会是她的正夫!
此时的大皇子完全忘了,他和凤九傲,可是同出一根的堂兄妹。
眼看其他男子与凤九傲卿卿我我,他却始终无法得到凤九傲的一个笑脸,正当大皇子嫉恨焦急之时,他竟然发现自己求而不得的心上人竟然失态了。
为了一个他看不上眼的被母皇厌弃了十几年的人失态了!
大皇子双眼通红,心中的愤恨熊熊燃烧。
直到看见为女皇祝寿的使臣,大皇子终于想到了一个极好的主意。
第84章
让他去和亲!
不是貌美吗?不是能让凤九傲别眼相看吗?我看看这张如花的脸蛋到了苍龙国,被那苍龙国的老女皇享用几年后,还能是个什么样子?
鸾凤国位置偏南,国内盛产貌美如花的男儿,女子也不十分彪悍。因而,区区一个现代来的特工,已经算是鸾凤国不可多见的高手,再加上凤九傲容貌英气艳丽,脑子中还具备一些古代人不知晓的知识和技术,所以才显得尤为可贵。
而紧挨着鸾凤国的苍龙国,因为位置靠北,国内女子大都威猛彪悍,一些男子身体也不似鸾凤国那般孱弱,是以兵力强上鸾凤国数倍,算是令鸾凤国闻风丧胆的大敌。
鸾凤国处处被苍龙国压制,若不是如今因为苍龙国女皇年纪逐渐老迈,失了扩张之心,恐怕如今的鸾凤国还得像前几年一样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但即使苍龙国的军事逼迫稍有缓和,如今鸾凤国与苍龙国的边境依旧经常摩擦。鸾凤国为了讨好苍龙国,每年向苍龙国朝贡百万两白银,另有天珍地宝无数。
除了朝贡金财珍宝,因为鸾凤国男儿貌美如花,肤质细腻,被苍龙国女子所喜,鸾凤国每年还要向苍龙国献上几十位貌美男儿。
只不过,苍龙国民风彪悍,那些男儿被苍龙国的威猛女子折腾上几年就早早殒了。
想到这里,大皇子十分得意,据说那老女皇年纪虽然老迈,体力却依旧十分惊人,去年送去的几十个人中三人被他收进了后宫,如今活着的,也只是其中一个不怎么受宠的。
若是让许锦逸去和亲,就他那弱不禁风的身子,恐怕被那女皇折腾上几次就香消玉殒了。即使他能在那女皇胯下多存活几日,还有苍龙国冷峻的气候,严酷的环境等着呢,在鸾凤国的和风细雨里生活了十几年的许锦逸能适应那样的气候?
大皇子想到此法十分得意,思及母皇整日因为边境问题大为烦恼,更是深觉自己出了一个好主意,忙不迭求到女皇处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自许锦逸三岁时住进了小佛堂,女皇就没再见过他几次面,再加上他克父克母的命格,那还对他有什么感情?
方才在万寿节宫宴上女皇也瞄了许锦逸一眼,本来看见那张与宸妃相似的绝美面孔还微微愣神了片刻,后来皇夫提了两句宸妃,她一想起宸妃早早离世的原因,心中哪还有惊艳,只剩了厌烦罢了。
是以一听大皇子的提议,女皇稍稍犹豫便哈哈大笑,认为此计甚妙,深得她心。
君不见古有昭君出塞,汉朝与匈奴和睦相处了六十载?王昭君如何能维持两国和睦,还不是有一张落雁之貌?许锦逸那张脸沾了他父妃的光,也算是人间少有,既然他命格不好,克的父妃早逝,如今为鸾凤国和亲苍龙,也算是他为自己的命格赎罪了。
再者,苍龙国国都与鸾凤国国都相距千里,若是让许锦逸去和亲,这么遥远的距离他还能如何克犯自己?
大喜之下,女皇连夜召集臣子商议此事。如同男尊世界的女子一样,这女尊世界的男子也丝毫没有人权。牺牲一个男子能有机会换回边境和平,即使换不回和平鸾凤国也不亏什么,更何况那个男子是女皇的三子,跟自己毫无干系,大臣们哪有异议?
如此,女皇正式向苍龙国女皇商议和亲之事,许锦逸如同一个迫不及待被踢走的皮球一般,在苍龙国祝寿大臣回国之日就被穿上了凤冠霞帔,坐着轿子从鸾凤国去往了苍龙国。
事情发展太快,打了还在计划如何进宫杀掉许锦逸的凤九傲一个措手不及,等许锦逸跟着使臣队伍出了城,凤九傲却被顺郡王的王夫和他的女儿凤舞天缠的腾不出手。
巧合之下,凤舞天始终没有机会提前杀掉许锦逸,反倒是许锦逸顺顺利利进了苍龙国国都,成了苍龙国老女皇的一名妃子。
苍龙国老女皇见到许锦逸的好颜色十分满意,当即将其封为丽妃,两国的边境还真和平了几年。
不过,几年后凤九傲发展出了一个江湖闻名的暗杀组织,暗中干掉了女皇和她的女儿们,还给文武百官下了需要按时吃解药的毒药,顺顺利利登上了皇位。
凤九傲还研制出了大量超前于这个时代几百年的新型枪械弹药。她极有野心,也极为自负,竟带着大军御驾亲征,主动挑起了与苍龙国的两国之战。
有杀伤力超强的炸弹在手,凤九傲一路攻城略地,一月内便打下了数座城池,打的苍龙国军队闻风而逃,也打的鸾凤国子民连连叫好。
苍龙国老女皇气急败坏,一怒之下将和亲来的许锦逸扔到了前线。守城将领将许锦逸挂在城楼之上,扬言如果鸾凤国还要进攻就要将此鸾凤皇子斩首示众。
凤九傲闻言微微一笑,举起自制的枪械随手打了一枪,城墙上的许锦逸就头一歪没了气息,鸾凤国军队士气大增,不消两个时辰便攻下了这座地势险要的城池。
凤九傲一路升级,也一路尽收绝色美男,得他们真情相伴,后又攻下苍龙国国都,最终称霸世界,留下了不世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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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锦逸翻完剧情,脑中只出现两个字,荒唐!
女子也可有大作为,现代女总统比比皆是,许锦逸也十分敬佩。但这位女特工着实主角光环太过,从一个不受宠的郡主变成女皇只用了两年,攻打一个泱泱大国只用了三年?在后宫美男三千日日艳遇的情况下还能把扩大了数倍的国家治理成锦绣盛世?
那么能耐?她怎么不上天呢?
许锦逸讽笑一声,接受起原主记忆。
果不其然,这具身体就是原主中那个可怜的没了边儿的许锦逸。
原主从记事起就吃住在佛堂,每日必得跪在蒲团上诵经念佛,若是稍有懈怠,下人们连只有萝卜青菜的斋饭都会克扣掉大半。
只因为一个虚无缥缈的命格,他从未享受过皇子该有的殊荣,为了每日能吃上饭,穿上衣,只能任由其他皇子打压,任由奴仆欺诈。
他隐居在小佛堂里,如同一个宫里从不曾存在的人一般活了十几年。但突然有一天,女皇想起他来了,大臣们想起他来了,鸾凤国想起他来了,没有一个人顾及他的意愿,强行让他穿上凤冠霞帔,和亲凶猛彪悍的苍龙国。
没人知道他有多么恐慌,没人知道面对着苍龙国女皇衰老松弛的身躯他有多么恶心……好不容易在苍龙国后宫里坚持了几年,鸾凤国又不需要他费心费力求来的和平了,甚至,鸾凤国的将领为了不让他添乱,主动将他斩于城墙之上。
他委屈,他无奈,他愤恨,却只能无力地阖上双眼。
若有来生,他希望能逃出皇宫,不需诵经拜佛,更不去和亲,不再为了这个国家牺牲自己。
就为这相同的名字,许锦逸都不能让这具身体再次成为炮灰!
许锦逸伸着修长的食指在系统屏幕上划划点点,突然两耳一动,似乎听到了远方传来的马蹄声。
他一挥手将系统关掉,侧耳细细倾听,马蹄阵阵,似乎有近百匹之多。
这些苍龙国的使臣再加上鸾凤国送亲的队伍足有千人,但送亲的几百人却都是些普通人,如果两者相斗,谁胜谁负倒也不好说,不过无论是一方大胜还是两败俱伤,他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逃出去。
他可不去做什么老女皇的妃子!
许锦逸老神在在脱掉身上的凤冠霞帔,倒也没有半分慌乱。上个世界中那具身体有了异能,这个世界不允许异能的出现,异能能量便转为了武功内力,如今这具身体看起来瘦削孱弱,实则丹田里内力十分雄厚,一只手指就能碾死那个据说是什么第一特工的凤九傲。
至于在这千百人中保命,自然也是轻而易举。
不一会儿震的地面抖动不停的马蹄声就清晰了起来,队伍中不知谁喊了一声,“有刺客!”顿时你慌我乱起来,别说队形无法保持,就连许锦逸坐着的这个轿子都剧烈摇晃了几下。
这轿子就是被红布裹了一圈的马车,许锦逸怕马受惊再拉着轿子四处跑,连忙掀起帘子用内力震断了轿子与马之间连接的绳索。
轿子陡然减了速度,车轮向前滚了两圈就停了下来,紧挨着轿子的两匹马却来不及停,直直撞上了轿子,后面的半截队伍也如此这般的全部停了下来。
正在此时,远处一个雄浑的声音如同金钟般压了过来,“这次是笔大的,勇士们,随本汗杀上一遭!”
接着,震耳欲聋的应答声响彻云霄,“是,大汗!”
一行马队快速冲了过来。
许锦逸扭头望去,只见为首的那人胸口衣襟大敞,露出虬结的古铜色肌肉,随着身下骏马狂奔,那肌肉鼓鼓爆出,形状十分骇人。
他身后率领的属下们有男有女,身形俱是极为高大,杀气四溢地冲了过来。
那队人十分彪悍,如同切西瓜般收割一个个人头,哭声喊声尖叫声杂乱无章。
许锦逸正想趁着这个混乱不堪的机会去扒一身外衣穿,突然脑中一响,顿时惊愕地抬头看向了因为杀伐顺利而离他很近的男人。
第85章
男人的手臂比许锦逸的大腿还要粗壮,盘根错节的肌肉布满其上,偶尔有苍龙国或鸾凤国中的人凑上去,男人骨节粗大的大掌之下握着一把染着血迹的弯刀,那把弯刀一劈,凑上来的人顿时被削成了两半。
男人如同一个收割人命的阎王爷,弯刀一次次劈过去,那些在他面前弱小的如同一只蚂蚁般的人类,或哀嚎着或尖叫着,少了胳膊断了腿。
这个男人,是他的爱人?
正在许锦逸注视着男人之时,破天荒的,呼延赫也向他这边看过来,正好与他四目相视。
大概因为有着异族血统,呼延赫的五官浑厚而深刻,黑黝黝的面孔少了三分帅气,多了七分彪悍,一双深陷的虎目瞪得滚圆,看向这边的目光残留着嗜血的凶残。
待看见许锦逸,呼延赫眼光一亮,向胯下骏马拍了一刀,骏马吃痛,载着他奔驰而来,三步五步到了许锦逸跟前。
“好家伙!”呼延赫一把将许锦逸拉到怀里,黝黑粗糙的手指在许锦逸脸上重重抹了一下,顿时朗声大笑,“这脸蛋,比格朗奶牛产的牛奶都要滑!”
摸了还不满意,呼延赫又将满是胡渣的下巴凑到许锦逸的脖颈,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是满足的大笑起来,“香,真香,早就听格桑花说过好看的男儿又香又软,还真是没骗本汗!”
“哈哈,大汗。”旁边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女人,一边如常收割的刀下的人头,一边与男人谈笑,“属下怎敢骗你,这男儿的滋味儿,当真是妙不可言!”
呼延赫哈哈大笑,笑声浑厚,如同洪钟一般压在许锦逸耳膜,接着他看了看周围的情形,见地方的队伍中已经没了什么女人,剩下的寥寥几个男人,也是几个女属下有意留下的,便举起弯刀,朝某个方向一指,“回部落!”
呼延赫的属下们大声应答一声,便分工合作着,将使臣和送亲队伍从鸾凤国运来的金银财宝,并马匹与俘虏,一路赶回了部落。
“大汗,你怀中的这个男人长的真是好看,如果我没猜错,这就是前去苍龙国和亲的皇子了。奶奶的,果然是皇子,比我这个可强多了。”格桑花怀抱一个男人,那男人正是女皇派在许锦逸身边伺候的小厮,一个唇红齿白的清俊小生,此时,他正吓傻了似的呆呆窝在格桑花的怀里。
格桑花的语气不难听出艳羡之意,呼延赫十分得意,又是哈哈大笑起来,大掌捏着许锦逸的下巴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满意。
“不过,大汗,这个男人虽然好看,却也不能给你生孩子,你掳他来干什么,还不如抢一个女人回来。”格桑花的哥哥格桑根怀里抱着的就是一个女人,不过那个女人不如格桑花一般威猛,甚至她比鸾凤国的一些女人都要瘦弱,但是她的皮肤很白,胸脯很大,如同现代社会的超模。
许锦逸歪头盯着女人前凸后翘的身材,看来,现在虽然是女尊世界,却也有正常审美的男人存在。
“本汗要女人干什么,硬邦邦的,又黑又丑,四肢比母牛还要强壮,本汗可不乐意跟那些人生孩子!”呼延赫把许锦逸歪掉的头扳回来,大掌在许锦逸的脸蛋上摸了一圈,颇为满意掌下的触感。
“大汗,你可以选我怀里这种女人,不黑也不丑,要屁股有屁股要奶子有奶子,还能生十个八个健康的孩子!”
呼延赫瞥了那女人一眼,见那女人脸上明显的惊惧,顿时厌恶地皱了皱眉,等虎目在转向怀里的许锦逸,见他正好奇的左瞅右瞅,瞬间又自得起来,将大掌圈在他的细弱的手腕上,“你那个女人我也不喜欢,还是女人呢,也忒胆小了!”
格桑花和格桑根兄妹面面相觑,虽然那男人长得不错,但大汗对那男人的模样,怎么跟得了一个天大的宝贝似的?
一伙儿人回到部落时天已经擦了黑,部落里早就燃起了篝火,烤上了牛羊,摆好了烈酒,只待给满载而归的大汗和勇士们接风洗尘。
大汉出手必定是大获而归,这次也不用多说,见勇士们赶回来的马匹上满满当当的金银财物,部落众人纷纷凑上前来,笑容满面地围着一行人载歌载舞。
等歌了一圈也舞了一圈,众人这才井然有序地将一伙儿人抢来的东西搬了走,呼延赫跳下马,抱着许锦逸一路走到主位,坐在简朴又奢靡的虎皮椅上。
许锦逸坐在呼延赫的双腿上,优哉游哉地盯着面前一只外皮已经烤至金黄的全羊,丝毫没有在意周围射过来的几十双灼热目光。
呼延赫将嘴巴凑到许锦逸的耳朵处,“鸾凤国的皇子,为什么你不害怕?”
许锦逸回过头望向他,一双黑眸在篝火的火光下盈盈如星,“怕什么?大汗,难道你会杀了我吗?”
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比能在夜光下给勇士们指路的北极星都要闪亮,男人着迷般的拨了拨许锦逸眼睛之上长长的睫毛,“本汗当然不会杀你,本汗要养着你,你是本汗最美丽的宝贝!”
许锦逸弯唇一笑,腮边两颗酒窝在月光的照耀下发着微光,如同美酒在其中荡漾。
呼延赫低声而笑,震动的胸膛压迫着他怀中的少年。“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宝贝?”
见许锦逸两只眼只瞅着火架上的烤全羊,呼延赫拔起贴身而放的匕首,快速在全羊身上削了一刀,片下一块烤熟的肉来。
男人的另一只大掌还在摩挲着他的耳朵,许锦逸眼疾手快端起桌上一个空碟子伸了过去,被削掉的那片肉正好飞到碟子之上。
“好身手!”呼延赫大赞一声,怎么看怎么稀罕,高兴地扔掉手里的匕首,亲自捏着那片肉送到许锦逸嘴前。
一片肉有半只手掌大小,许锦逸咬了一口,外焦里嫩,香味浓郁,刷在外皮的酱料咸香鲜美,虽然有点儿烫,但就趁着这么烫的时候吃才最为美味!
饿了半天的肚子终于得到救赎,许锦逸伸手将肉推到男人嘴边,“你也吃。”
呼延赫十分受用,伸出肥厚的舌头将肉一卷卷入口中,大口嚼了起来,似乎喜欢上这种喂食的滋味儿,呼延赫吃完又削下数片肉,一片片喂给许锦逸,你一口我一口,吃的十分畅快。
呼延部落的其他人看见大汗如此和蔼,竟亲自片肉喂给他怀中的少年,纷纷正了正脸色,偷偷瞥了许锦逸一眼又一眼。
“大汗,属下敬你,属下们跟着大汗才过上了好日子!”格桑根端着满满一大碗酒大步走到呼延赫面前。
呼延赫爽朗一笑,五根粗长的手指把着碗边,将一大碗酒和格桑根重重一撞,接着碗一歪倾倒进大口之中,咕咚咕咚咽了下去。
格桑根才只是个开始,他敬完了酒,又有其他人接了上来,或是男人或是女人,俱是十分爽快豪迈。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许锦逸本性稍稍温润,不过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下,心情也极为激荡。
见男人一碗一碗喝得欢,许锦逸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胸膛,双眼闪亮地盯着酒碗。
呼延赫豪迈大笑,将喝剩下的半口酒根儿凑到许锦逸唇边,慢慢倒进他嘴里。许锦逸本以为男人小瞧了他,谁知等唇沾上这点儿酒才发觉它又苦又辣,烧的他嗓子疼。许锦逸穿梭了这么多世界,白酒也尝过不少,却没有一个能比这个还烈的。
呼延赫看到他皱成一团的小脸蛋更是笑的胸膛震动不止,“鸾凤国的皇子,你喝不惯这个的,这可是呼延部落最烈的酒!”
这一口喝的许锦逸脸颊染了红色,他的眸子也因为嗓子的火热而蒙上一层雾气,水润闪亮的不像话。
呼延赫看愣了眼,指腹伸过去在那双眼睛上摩挲,很轻易便在许锦逸的眼角处摸到泪珠。呼延赫收回手指,火光之下,一滴晶莹的水珠在他的指腹上闪闪发光,不知着了什么魔,他将指腹凑到嘴边,伸出粗大的舌头舔走那滴泪珠。
嘴里留着又苦又辣的酒气,倒也没尝出什么滋味儿,呼延赫却着了迷,几根手指又在许锦逸的脸蛋上肆意摩挲。
许锦逸倚在呼延赫的胸膛上,将那几根不停作乱手指握在手里,“别叫我鸾凤国的皇子了,我叫许锦逸,你叫什么?”
呼延赫反手攥住许锦逸的手掌,发现小皇子的手掌不仅比自己小了两圈,还如他的脸蛋一样又白又滑,便着迷地在许锦逸的手背上来回摸着,“我是呼延赫,呼延部落的大汗。”
在路上听到那些属下对爱人的尊称许锦逸已经有了猜测,但此时知道爱人名字真为呼延赫,许锦逸仍然忍不住大力磨了磨牙。
剧情中,呼延赫也是一个不小的角色。
据说呼延赫仰慕凤九傲的傲世才能,带着骁勇善战的呼延部落跟随与她,甚至后来还成了凤九傲后宫中的一员!
曾经许锦逸十分不解,为什么爱人的性格并不与剧情中的性格相似,后来他渐渐明白了,如果他穿越到新世界的某个人身上,爱人便也会穿越到新世界的另外一个人身上,所以爱人本质上就不是剧情中的那个人。
但即使明知道剧情中那个呼延赫不是爱人,许锦逸依旧醋了。
凤九傲,你何德何能,让呼延赫甘心做你后宫中的一员?
第86章
呼延赫伸出粗长的手指戳了戳小皇子鼓鼓的右腮,“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许锦逸头一偏,将呼延赫的手指含进嘴里,两排贝齿用力咬着,以发泄心中的醋意。
小皇子的红唇在火光下越显水润饱满,如果仔细看,看到看到贝齿之下的粉舌,呼延赫的手指十分粗糙,倒是没感觉到痛意,不过被小小的贝齿上下磨着,不知怎么的猝然发痒,这痒意不仅在食指上,还在他心里。
呼延赫将自己的手指向里探了探,压到小皇子的舌尖上,碰到那团温热的软肉,指腹便又酥又麻,当真觉得天底下再没这般销魂的地儿了。
呼延赫玩上了瘾,粗长的食指在许锦逸的嘴里窜来窜去,一会儿挑挑舌头,一会儿扫扫牙床,当真是百玩不厌。
许锦逸狠狠咬了那只手指一口,伸出舌头将其顶了出去,这家伙,本来是想惩罚他,如今倒是让他占了便宜。
小皇子的嘴巴倒是一个妙地儿,离开了此处,呼延赫颇觉可惜,却只依着许锦逸的动作退了出来。这世上还没有敢拒绝他的人,也没有值得呼延赫妥协的人,但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只想处处依着他,由着他,宠着他。
这种感觉对呼延赫来说实在匪夷所思,不过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觉得正常了,他生来就是该依着这人,宠着这人的。
呼延部落在草原之上,白日里倒是不觉得冷,但晚间温度却突然降了几十度,许锦逸面前烤着篝火,后背紧紧倚在呼延赫的火炉般的胸膛之上,倒是十分温暖。
饱暖思睡欲,再加上在爱人的怀里十分放松,不一会儿,许锦逸便抱着呼延赫的一只胳膊迷糊了过去。
部落众人喝着喝着就到了日上中天,等部落众人和呼延赫告别,篝火场上渐渐没了人,呼延赫朝怀里一看,果然,小皇子双颊白里透红,已经睡得香甜。
格桑根兄妹来朝呼延赫告别,“大汗?”
“轻声!”呼延赫瞪着虎目斜了两人一眼,将两人不再出声,才轻轻将左臂从许锦逸的怀里抽出来,又扯下椅子上的虎皮毯子给许锦逸盖严实,呼延赫这才伸出两只铁臂穿过许锦逸身体,小心翼翼地将许锦逸抱了起来。
格桑花看着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走远的背影,杵了杵身边的哥哥,“哥哥,大汗怀里的那个人可不可小觑!”
格桑根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他和大汗从小一起长大,还未见过大汗如此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他们这些做属下的自然要极为重视。
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进了呼延部落最豪华的大帐篷里,早有奴仆为他烧好了火,铺好了床。
宽大的被子足能装下三四个人,呼延赫先轻手轻脚将小皇子放进被窝里,再三下两下脱掉自己的衣服,光裸着身体钻进被窝,将自己的脑袋贴在小皇子的发顶,吸着他乌发的清香味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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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延部落身处鸾凤国和苍龙国交界处,它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或者说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种族。
究竟强大到什么程度?强大到呼延赫公然抢了和亲苍龙国的鸾凤国三皇子,杀害了苍龙国回国使臣和鸾凤国送亲队伍共千余人,两国竟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始终没见出兵向呼延部落讨回公道。
剧情中,若不是呼延赫率领部下不战而降,最终胜的是有新型武器装备在身的鸾凤国军队,还是骁勇善战以一敌十的呼延部落,可并不好说。
转眼间,许锦逸已经在此生活了半个月,这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正是呼延部落的围猎大会。
呼延部落民众十分威猛,勇敢与战斗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血。在这里,十岁孩童勇斗猛虎的事迹并不是传说,甚至呼延部落男儿的成人礼就是单枪匹马跑进草原打上一只猛虎,至于身体上更加威猛的女人,更是一个铁拳便能敲碎饿狼的脑壳。
想到此处,许锦逸转向呼延赫,看到他在女尊世界却比女人还要威猛上一倍有余的身躯,好笑地勾起了唇。
呼延赫还是前任大汗的儿子时,因为这副威猛的身躯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大汗母亲并不喜欢他,异父兄弟姐妹更是时常欺辱他,部落中也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娶”他。
谁知等前任大汗在一场战斗中受伤而死,呼延赫竟率领一部分早就投靠他的属下将几个异母兄弟姐妹全部杀光,一夕之间以一个男儿身坐上了大汗的宝座。
从最初的备受部落众人怀疑,到如今被整个部落奉若神明,呼延赫的男人之路走得颇为霸道。
这个男人,当真是狂傲自大的很,走到哪个世界都不肯改变他的固有属性。
因为本性就是骁勇善战,呼延部落众人一年中最为期待的便是今天这个日子:围猎大会。
围猎大会时不仅可以尽情地与猎物撕斗,等围猎结束时,大汗还将会按照猎物的多少给他们进行排名,捕到猎物最多的那名勇士,还会收到大汗亲自赐予的“呼延第一勇士”的尊贵称号。
部落众人极为好战,能获得这个珍贵的称号是他们每个人的梦想!
但自呼延赫上位后,这个称号却始终没有被他授出去过,因为部落中每次都是他的猎物最为繁多。
部落众人既为自己的大汉感到自豪,也时时刻刻将超越大汉当做是自己的梦想。
日头升高,眼见众人骑在马上,眼巴巴盯着围猎大会现场通向外部大草原的栅栏门,呼延赫铁壁直直指向前方,“开始!”
众人欢呼一声争先恐后出了门去,渐渐消失在高过牛羊的肥沃牧草之中,许锦逸歪头看向呼延赫,双眉一挑,“怎么,比上一局?”
呼延赫就喜欢小皇子这副不可一世的小模样,闻言欣然应邀,朗笑道:“比就比!”
两人同时挥鞭,胯下的两匹骏马如同两道闪电般行至远方。
虽然清楚小皇子应该身手不错,但草原内大型动物不知凡几,不知何时就会遇见猎豹,猛虎,更甚者还会碰上九死一生的狼群……呼延赫极不放心,并不敢如同之前和他人比赛时分了方向自行打猎,而是紧跟在许锦逸身边打算护他周全。
许锦逸自然知道呼延赫的想法,虽然心中感动,却也存了让呼延赫见见他真本事的想法,他扬鞭一挥,身下骏马疾行,不一会儿便触到了大草原的深部。
呼延部落所在的格朗草原十分肥沃,一条大河贯穿草原腹部,水源亦是十分丰富。这样资源极为充足的情况下,格朗草原不仅生长着高可遮人的肥美牧草,若是接近河流的地方,还生长着灌木及高大的林木。
眼见周围树木越来越高,越来越密,许锦逸和呼延赫同时勒马慢行,两双眼睛四处扫着,两对耳朵也不约而同地听着四处传来的声音。
对身负武功的人来说,耳朵和眼睛一样,都是他们寻物的利器。
猎了半天,也不过是你射一只兔子,我射一只羚羊,算算总体数量,两人竟相差无几,这时,前方百米之外的灌木丛处不停耸动,许锦逸眼尖,率先从缝隙处看见一抹棕红色的毛发。
“有东西。”许锦逸和呼延赫对视一眼,忙勒住缰绳,抽箭搭弓,对准还在耸动的灌木丛。
终于,那抹棕红色越来越大,一只庞然大物陡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那是一只野马,棕红色的毛发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之下如同踱上一层金光,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健美,毛发红亮,一眼便知其为不可多得的一只好马!
“野马!”两人轻声惊呼一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有了一个相同的念头。
霎那间,两人如同两只矫健的雄鹰一般飞了出去,许锦逸身子翩然,间或像蜻蜓点水一般在灌木从上点上一点,便又灵巧地飞向了前方。呼延赫体格庞大,如同一座气势迫人的小山,也快速地朝那只野马疾行而去。
因为内力不及积蓄了几个世界的许锦逸,体格颇为沉重的呼延赫最终慢了许锦逸一步,他却满脸笑容,站于一只林木之上,一眨不眨地盯着落于野马背上的小皇子。
野马桀骜难驯,这只棕红色毛皮发亮的野马更是一眼便能看出其中不凡。许锦逸刚落在它的背上,野马便身子大力一扭,如同鱼儿一般滑手,若非许锦逸紧紧扒着它的脖子,恐怕还真得被它颠飞出去。
一颠不成,野马打着响鼻,鬃毛乱拂,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马脚之下顿时被它抛出几个深坑,泥土与杂草纷杂地扬到半空。
坐在他背上的许锦逸此时随着野马的动作左摇右晃,颠上颠下,几次差点儿被这只野马颠飞出去。
此时许锦逸需要的是重量,却不是翩飞矫捷,他的小身板着实削瘦了些,实在难以在这批异常桀骜的野马上保持身体平衡。
许锦逸一声低吼,双手聚拢真气压在野马背上,野马仿佛遭受万钧之重,自然急于摆脱他,不过无论怎么动作,许锦逸始终牢牢黏在野马背上,将浑厚的内力变换成千钧重量压在野马之上。
两人陷入一场持久战,人和马都极为清楚,谁若是撑不住了,谁便是输了。
终于,也不知是过了几息,还是过了几刻钟,更甚者过了几个时辰,野马嘶叫一声,四肢俱弯,跪伏在地。
第87章 和亲皇子
许锦逸收回真气,野马仍旧温顺地任他坐在背上,这驯马一事算是成了。
“恭喜!”呼延赫从林木上跳了下来,满脸笑意。
能驯服这么一头野性十足的上好宝马,许锦逸也是极为开心,抱着它的脖子蹭了蹭,这才挑眉望向呼延赫,“咱们回吗?”
“回吧,这次可走的不远,能驯服一匹宝马,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呼延赫伸出的手还没落到马脖子上,这马就躲到了一边,他脸上的笑越发满意满意。
顿时,两人骑着各自的马,许锦逸还牵了一匹新驯服的,并排朝着部落聚集地返回。
临近黄昏,草原里的猎物多了起来,远比白日时频繁,呼延赫和许锦逸还碰到一群野猪,两只体型巨大,剩下的五只体型小一些,每只却也能有个二三百斤,应当是那两大头野猪生的孩子。
呼延赫举起弓箭就要射杀威胁性最大的那只公野猪,许锦逸向他摇了摇手,“不如将它们都赶回去。”
野猪肉肉质鲜美,比现代吃的家养猪肉可是有滋味儿多了。既然碰上了,何不将这群都赶回去,吃不完的也能腌制起来,留着过冬吃,毕竟草原上以打猎牧羊为主,冬季市冰雪足有半丈高,届时吃个猪肉都是难事。
“野猪还能赶?”呼延赫这么说着,却是放下了弓箭,“如何赶?”
“打!”许锦逸伸出拳头,“打怕了,自然就听话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不仅是人,就连动物都遵循着这个准则。两人绕着两只大野猪就是一顿胖揍,拳拳不落空,却拳拳不致命,打的两只野猪嘶吼不停。
终于将两只野猪打的望风而逃,呼延赫和许锦逸才飞身上马,两边夹抄着将一群及其听话的野猪赶回了营地。
营地已经点满了篝火,姑娘们汉子们正三五一群比赛着自己的猎物,只听见一阵呼噜噜的声音,却见大汗和整日与大汗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赶了一群野猪回来了。
看到体格剽悍的两只超大型野猪,还有五只体格绝对不算小的野猪,众人纷纷惊掉了眼珠子。
有大汗这大小七只野猪近两千斤的猎物在,谁还能得到那“呼延第一勇士”的称号?
其实在这种狩猎比赛中,即使猎术强劲,猎个三五百斤就算顶天了,毕竟每人都是单枪匹马,如果猎杀的猎物太多,马儿还运不回来。
如果侥幸碰上野猪这种大型猎物,猎人们也最多也只射杀两只。若是马儿运的吃力,半路上还会砍掉野猪的几只脚。
谁知大汗如此不走寻常路,竟赶着一群回来了?
野猪们还能听人话不成?
“大汗。”格桑根绕着野猪们走了一圈,口中啧啧不停,“我们可眼馋‘第一勇士’好久了,但年年就是没我们的份!什么时候您才能让我们一次啊?”
“今年的‘呼延第一勇士’可不是我!”呼延赫哈哈大笑,吩咐下人将其他几只野猪赶进笼子关押起来,最小的那只处理后串到火上烤,这才牵着许锦逸到主座上坐下,“是锦逸,他不仅驯服了一头烈马,这个赶野猪的法子也是他想的。锦逸说,打怕了他们就听话了。果然,这几只野猪听话的很,让往什么方向走就往什么方向走。”
“嗬!”格桑花端着酒碗和许锦逸重重一碰,“许兄弟,你这脑子怎么长的?如果真能赶回来,咱们以后打猎也不用心疼拿不了东西了。”
这个马背上的民族骨子里对打猎有着一种天然的热爱,因为部落里男女俱都十分强壮,无论力气还是箭术都极为优秀,出门打猎时很少落空,却经常有打了东西却无法全部拿回,只能在路上扔掉一些的经历。
眼见大块的肉拿不回来,自然有人心疼,此时知道猎物还能赶回来,顿时眼前一亮。如果打猎时跟着别人搭伙,三五个人包抄着一群猎物赶回来也并不是十分困难。
许锦逸朗声一笑,和她碰碗后大口喝掉。
身处如此彪悍的种族之内,若是行为稍有扭捏便显得矫情了。好在许锦逸十分享受这种畅快饮酒的豪迈感,再者事后也能用内力将烈酒从体内逼出来,倒并不算烦恼。
呼延赫并不阻止,看着他一口一口将烈酒喝完,等下一个人还想来敬,却瞪着一双虎目阴沉沉地望过去,直将那人瞪得抱着酒碗逃到一边才满意地收回目光。
又是一番载歌载舞,许锦逸并不参与,只坐在呼延赫一边瞧着场中众人的动作眯着眼笑。呼延部落的人十分豪放热情,而且他们的花花心眼很少,开心就是开心,讨厌就是讨厌。与他们打交道,许锦逸活了几百岁的心都单纯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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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在月光之下闪耀着粼粼的波光,接着突然哗啦一声,一个玉白的人儿从水面跃出,那人儿上身全裸着,在月光下朦朦胧胧,却依旧教人能看清他纤细的腰肢,光滑的脊背,与如嫩藕般的细长双臂。
那人儿尺长的头发紧紧贴在后背之上,终于,在暗处偷窥的人看清了他的侧脸,饱满的额线,挺直的鼻梁,与完美的不可思议的下巴的弧度,还有几丝湿发贴在他的耳边……
正在偷窥中的呼延赫屏着呼吸,一步一步悄悄走进。
河水被炽热的阳光晒了一天,此时仍然留有余温,因为狩猎而劳累过度的许锦逸自从陷进水里的刹那,便沉迷进了这足以令人喟叹的舒服畅快里。
正好岸边有块面积不小的光滑石头,一半藏于河水之下,一半伸于水面之上,许锦逸躺于其上,将大半身子陷进水里,舒服地闭上了双眼。
正在许锦逸极为放松时,突然一阵重物入水的声音兀然而起,许锦逸立时起身,惊喝一声,“谁?”
“我。”
等许锦逸分辨出这是呼延赫的声音,魁梧的如同一头棕熊的男人已经游到了他的身边,眼光灼热的盯着他露于水面的上半个身子,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霜白的月光照在微裸的小皇子身上,更显他肌肤瓷白如玉,或明或暗的光影让他俊秀的容貌美的如梦似幻,不似凡人,再往下瞧,欣长的脖颈,圆润的肩头,以及随着水面浮动而时隐时现的两点红豆……
第19节
恋耽美
第19节
所以这次她才轻易着了相,在她刚刚答应他的求婚之后,在她下定决心即使遭受重可致命的酷刑也要脱离特工组和恋人成家过平淡的生活之后。
许瑾毅没有回答,脸上的笑容冷酷阴森,没有半分曾经的柔情蜜意。
“凤九傲,你乖乖下去,这个老大的位置,我就替你当了。”
正在凤九傲悲痛欲绝之际,一个娇媚的女声响了起来,凤九傲使劲全身力气扭过头,那女人肤白胜雪,烈焰红唇,神情得意之极。
她正是特工组排名第二的血媚。
凤九傲闭上眼前,血媚正娇媚地靠在许瑾毅怀里,靠在凤九傲曾经靠过的胸膛上,和许瑾毅缠绵深吻。
凤九傲什么都懂了,只是得知真相时已经为时已晚,她只能带着冲天的悔恨和愤怒不甘地闭上双眼。
再次醒来,凤九傲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死,而是重生到了古代女尊世界的一位废柴身上。
凤九傲重生其上时,这位废柴的身体里还有着另外一个灵魂,但那位废柴的灵魂本就虚弱不堪,被因为仇恨而灵魂异常凝实的凤九傲三下两下解决掉,并趁着废柴灵魂还未消散时夺取了她的记忆。
废柴是鸾凤国顺郡王的庶女,她的名字也叫凤九傲,因为母亲生她时大难产,凤九傲自出生起就痴傻呆滞,长到十五岁智商还不如五岁幼童。
顺郡王是当今女皇的庶妹,在二十年前的夺嫡中为女皇下了诸多绊子,并险些使女皇命丧黄泉。
因为两人素来已久的恩怨,女皇十分厌恶这个庶妹,但有不可弑父杀兄的祖法在先,登上帝位夺过大权的女皇只好憋屈地赐给顺郡王一个顺的称号,以此羞辱她的落败。
自凤九傲被诊出痴傻之症后,女皇常常以此奚落顺郡王,顺郡王本就因为自己生产时吃尽苦头而对凤九傲十分不喜,自从凤九傲成了女皇奚落她的由头,顺郡王更是看凤九傲极为碍眼。
主子是这样的态度,见人下菜碟的下人又能对凤九傲好到哪儿去?顺郡王的嫡女,比凤九傲大上一岁的凤舞天自诩京城第一美女子,对这位长相绝美的庶妹十分嫉恨,常常派下人向歪里教唆凤九傲,下人们为了讨好凤舞天,不遗余力地将凤九傲教成了好色又粗俗的蠢蛋。
这次凤九傲之所以灵魂微弱,让现代穿来的凤九傲夺了舍,就是因为她讨好俊秀的大皇子时不慎落了水。
大皇子与凤九傲本为同姓兄妹,凤九傲迷恋大皇子一事着实是皇室的丑闻,而且大皇子以自己的身份为傲,以自己的容貌为傲,发誓要嫁给世间最优秀的女子,对这个时常让他出丑的傻子凤九傲极为鄙夷。
所以当凤九傲醒来之时,看到的就是大皇子不屑的冷笑。因为这个冷笑,凤九傲第一次见面就对大皇子心生厌恶。
这个世界本就是女子的天下,重生到一个有皇族血脉的郡主身上,凤九傲野心十足,刚穿过来就将目光盯在了那个凤国最尊贵的座位之上。
虽然这具身体是个废柴,但凤九傲可是现代世界排名第一的特工组的第一人,她不仅一身武功出神入化,更对各种枪械构造知之甚详,甚至在医毒方面也大有天赋……
因为不甘人下,也因为要收买人心,凤九傲渐渐显露出自己的超常本领,不仅在宫宴上出尽风头,更在围猎时独占鳌头。
这样卓然出众艳丽四射的凤九傲,让不少身份尊贵的男儿着了魔似的将芳心遗落到她身上,丞相之子,将军之子,甚至之前对她百般看不上的大皇子……
第83章 亲皇子
凤九傲因为错信他人而死,再次醒来后,她的内心彻底变成了一块捂不热的冷硬石头,这些男人既然有意于她,及时行乐的凤九傲来者不拒。
但因第一印象的缘故,凤九傲对大皇子却是十分厌恶,。
眼看旁的几个公子都吸引了凤九傲的注意,甚至与凤九傲私定终身,终日一脸幸福模样,唯独自己被她冷淡相对,大皇子又气又急,又嫉又慌,使尽百般手段讨好起凤九傲。
就在凤九傲风头无二,游离在京城中几个身份最为贵重的公子之间,大皇子也对她心生爱慕,极尽讨好之能事时。一场女皇的万寿节宫宴上,突然出现的一个男子,将桀骜不驯的凤九傲的所有目光引了过去。
那位男子是女皇的第三子。
皇三子的父妃封号为辰,玉质金相,气质高华,惊才风逸,乃是女皇最为宠爱的一名妃子,但宸妃红颜薄命,在皇三子年仅三岁时就因病而逝。
在宸妃生前,因为皇三子粉雕玉琢,聪慧可爱,更因为对辰妃的宠爱,女皇对三子的宠爱超乎寻常,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宠冠诸子。
然而这一切,却在皇三子三岁时宸妃病逝而戛然而止。
因为宫内宫外渐渐有了传言:皇三子命格凶险,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克妻克子。
帝王多疑,女皇也不例外,不管这个传言真实与否,宸妃的确是在女皇产下皇三子之后渐渐病重的。
惊疑之下,女皇连忙传召自己颇为信赖的道长询问此事。
待那道长掐指一算,神情顿时一变,面色灰败地向女皇弓了弓腰,惴惴不安道:“三皇子果然是天煞孤星的命格,恐怕日后在亲情上会有所克犯……”
克父克母?已经克了父亲,难道自己这个母亲还会远吗?想到病情日日加重最终撒手人寰的爱妃,女皇眼中寒光尽闪。
虽然是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但女皇可不是只生了这一个孩子,若细细算上一算,三皇子之前的两位皇子再加上另有排行的几位公主可是一只巴掌都数不过来。这么多儿子女儿,三皇子能得宠也就是因为子凭父贵罢了,如今受宠的父妃死了,他自己也被扣上了一个克父克母的名声,哪能再得女皇的半分宠爱?
女皇自诩痴情人,实在不屑做惨杀爱人之子的血腥事,为了克制三皇子的命格,她私下寻找了诸多方法。
直到道长向她建议:三皇子若是能长伴青灯古佛,或许可以洗掉自己的命格。
女皇得到此法后喜不自胜,忙派人随便收拾出了一个偏远的小佛堂将三皇子打发了进去。但单是此法还不足以让女皇消除担忧,因为有祖宗礼法在先,女皇不可随意更改皇子玉蝶,却在私下赐给了三皇子他父族的“许”姓,以求稳妥。
年仅三岁的三皇子便日日跪在佛像之前,敲击木鱼,诵读佛经,这么一天一天长到十五岁。
直到女皇四十岁的这一大寿,大赦天下,普天同庆,就连被众人遗忘的三皇子也被允许出席。
三皇子十几年都在小佛堂度过,通身淡然,与世无争,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位置,间或伸手去夹面前的素菜吃上一口。
这么低调的隐然于众人之间的一个人,竟能引得近日极为烜赫的凤九傲呆立当场。
早对凤九傲迷恋已久甚至已经同她打得火热的几位公子自然时时刻刻偷偷注视着自己的心上人,将心上人见了三皇子后颇为异常地呆愣数秒,此后更是频频向三皇子那个方向看去,神思不属,他们纷纷咬碎了一口银牙。
在他们眼中,生性风流的凤九傲这是又看上另外一个男子了,并且这般心不在焉的情形可完全不同于以往凤九傲对他们这几人的可有可无。显然,即使是初次见面,这三皇子在凤九傲心中的位置,已然升到了他们众人之上……
在女尊世界,男子身体柔弱心思敏感,只顾在意春花雪月,争风吃醋的尽头可以与男尊世界的女子一较高下。
因此,看到凤九傲的这番情态,几人又嫉又恨,恨不得拿起匕首将那张与曾经无愧于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宸妃有九分相似的绝美面孔划上千百十刀,让那张绝美的脸蛋上添上几百道深可见骨的丑陋疤痕才好!
这几人却不知道,凤九傲这般神思不属,不是被美色所诱,而是坐立不安。
因为这个三皇子的五官与现代时许瑾毅的那张面孔极为相似!
曾经有多爱,背叛之后就有多狠!凤九傲含恨而终,只因有滔天的恨意,才能得到这重生的契机。
这么强大的恨意郁积于胸,长时间下去,逐渐变成了一种消极的心理暗示,凤九傲的脑海中会时不时地闪现出许瑾毅的那副面孔。
当她看见三皇子的那一秒时,因为面孔极为相似,凤九傲恍然间竟觉得许瑾毅也来到鸾凤国了!
凤九傲虽然杀人无数,本身也是吃过不少苦头,可她却从未尝试过死亡的味道,因为许瑾毅,她平生第一次那般无助,无法伸手,无法发声,甚至无法呼吸,被动又无力地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那种滋味深深的烙印在她的灵魂里,让她破天荒的感到畏惧和恐慌,因此见了这个曾经致她痛苦如斯的罪魁祸首,凤九傲心中纵使恨意滔天,却也不乏升起几丝胆怯。
因而,那几瞬的呆立,不是一见惊艳,而是惊诧愤恨和恐慌等等诸多情绪猛然翻涌的结果。
之后的频频斜视,更不是耽于美色。
盖因凤九傲发现了这三皇子和许瑾毅的不同。
这位三皇子与许瑾毅长得也仅仅是三分相似罢了,许瑾毅五官帅气硬朗,这三皇子因为是女尊世界男儿的缘故,倒是有几分孱弱,五官更是比许瑾毅要精致上十倍百倍。
不仅五官有着不同,这三皇子的气质和许瑾毅也有很大的区别。许瑾毅骗她时是一副温柔和善、纯粹干净的模样,杀她时则是冷酷无双、阴险毒辣。此时三皇子坐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如同一个入定的老和尚般淡然平和,眼中无波无澜。
这样的三皇子,是许瑾毅吗?
不论是与否,只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凤九傲都对这个三皇子起了杀心!
她能从现代穿越而来,焉知许瑾毅不会?
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血媚那个女人的秉性凤九傲再清楚不过,风流浪荡,性欲旺盛,尤其喜爱高大雄壮的黑人猛男……许瑾毅那副身板怎么能满足血媚?
而且血媚这人生性好强且神经敏感,许瑾毅帮血媚杀了她,完全是自掘坟墓!用不了多久,血媚就会觉得能面带笑意杀掉相恋三年女友的许瑾毅是她身边的一头狼。届时两者互相怀疑,互相厌弃,许瑾毅能不能从血媚手里活下来可是两说。
若是许瑾毅死了,再重生到这个三皇子身上?
凤九傲冷光尽闪,许瑾毅与她恋爱三年,连个细微之处都没有露出半分马脚,可见他的演技!若是许瑾毅真的重生到了这个三皇子身上,凭他出神入化的演技,未免不能装出这副淡然的模样来!
她已经在许瑾毅手里输了一次,并为此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总不能再在他手里输上一次!
正值此时,凤九傲脑光一闪,想起三皇子的名字来。
三皇子名为锦逸,乃是他出生后不久女皇亲点之名,取锦荣清逸之意,可谓是宠极爱极。但宸妃逝世后不久,女皇就私下给三皇子赐了“许”姓,这事在皇宫不是可什么秘密。
姓许?名锦逸?许锦逸?
凤九傲瞳孔一缩,许锦逸和许瑾毅虽然字形不同,但发音却完全相同!
相貌相似,名字也如此相似,怎么会是一场巧合!
凤九傲凤眼微眯,杀意毕露,一定要杀了他!
正在凤九傲埋头思考如何解决掉常年隐居在宫中的许锦逸时,那边的大皇子银牙紧咬,手中质量上佳的帕子都被他的指甲掐出了破洞。
大皇子的父亲是女皇的皇夫,大皇子也常以自己乃女皇嫡子的身份为傲,对皇夫给他选的妻主人选百般挑剔。挑剔来挑剔去,如今大皇子的年纪已经过了二十。
在鸾凤国,男子大多在十五十六岁时成婚,像大皇子这样二十多岁还没有嫁出去的,着实罕见。
大皇子处在如此尴尬的境地,心中早已经极为恨嫁,但偏偏那些京中极为女子也无法让他停留半分目光。也不知怎的,凤九傲的痴傻之症治好后,他就着了魔地喜欢上了她!
凤九傲与其他几位男子的关系他也十分清楚,但大皇子虽然嫉恨,却也不舍得白白放弃凤九傲,刚何况他可是鸾凤国身份最为尊贵的男子,若是嫁给凤九傲,怎么也会是她的正夫!
此时的大皇子完全忘了,他和凤九傲,可是同出一根的堂兄妹。
眼看其他男子与凤九傲卿卿我我,他却始终无法得到凤九傲的一个笑脸,正当大皇子嫉恨焦急之时,他竟然发现自己求而不得的心上人竟然失态了。
为了一个他看不上眼的被母皇厌弃了十几年的人失态了!
大皇子双眼通红,心中的愤恨熊熊燃烧。
直到看见为女皇祝寿的使臣,大皇子终于想到了一个极好的主意。
第84章
让他去和亲!
不是貌美吗?不是能让凤九傲别眼相看吗?我看看这张如花的脸蛋到了苍龙国,被那苍龙国的老女皇享用几年后,还能是个什么样子?
鸾凤国位置偏南,国内盛产貌美如花的男儿,女子也不十分彪悍。因而,区区一个现代来的特工,已经算是鸾凤国不可多见的高手,再加上凤九傲容貌英气艳丽,脑子中还具备一些古代人不知晓的知识和技术,所以才显得尤为可贵。
而紧挨着鸾凤国的苍龙国,因为位置靠北,国内女子大都威猛彪悍,一些男子身体也不似鸾凤国那般孱弱,是以兵力强上鸾凤国数倍,算是令鸾凤国闻风丧胆的大敌。
鸾凤国处处被苍龙国压制,若不是如今因为苍龙国女皇年纪逐渐老迈,失了扩张之心,恐怕如今的鸾凤国还得像前几年一样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但即使苍龙国的军事逼迫稍有缓和,如今鸾凤国与苍龙国的边境依旧经常摩擦。鸾凤国为了讨好苍龙国,每年向苍龙国朝贡百万两白银,另有天珍地宝无数。
除了朝贡金财珍宝,因为鸾凤国男儿貌美如花,肤质细腻,被苍龙国女子所喜,鸾凤国每年还要向苍龙国献上几十位貌美男儿。
只不过,苍龙国民风彪悍,那些男儿被苍龙国的威猛女子折腾上几年就早早殒了。
想到这里,大皇子十分得意,据说那老女皇年纪虽然老迈,体力却依旧十分惊人,去年送去的几十个人中三人被他收进了后宫,如今活着的,也只是其中一个不怎么受宠的。
若是让许锦逸去和亲,就他那弱不禁风的身子,恐怕被那女皇折腾上几次就香消玉殒了。即使他能在那女皇胯下多存活几日,还有苍龙国冷峻的气候,严酷的环境等着呢,在鸾凤国的和风细雨里生活了十几年的许锦逸能适应那样的气候?
大皇子想到此法十分得意,思及母皇整日因为边境问题大为烦恼,更是深觉自己出了一个好主意,忙不迭求到女皇处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自许锦逸三岁时住进了小佛堂,女皇就没再见过他几次面,再加上他克父克母的命格,那还对他有什么感情?
方才在万寿节宫宴上女皇也瞄了许锦逸一眼,本来看见那张与宸妃相似的绝美面孔还微微愣神了片刻,后来皇夫提了两句宸妃,她一想起宸妃早早离世的原因,心中哪还有惊艳,只剩了厌烦罢了。
是以一听大皇子的提议,女皇稍稍犹豫便哈哈大笑,认为此计甚妙,深得她心。
君不见古有昭君出塞,汉朝与匈奴和睦相处了六十载?王昭君如何能维持两国和睦,还不是有一张落雁之貌?许锦逸那张脸沾了他父妃的光,也算是人间少有,既然他命格不好,克的父妃早逝,如今为鸾凤国和亲苍龙,也算是他为自己的命格赎罪了。
再者,苍龙国国都与鸾凤国国都相距千里,若是让许锦逸去和亲,这么遥远的距离他还能如何克犯自己?
大喜之下,女皇连夜召集臣子商议此事。如同男尊世界的女子一样,这女尊世界的男子也丝毫没有人权。牺牲一个男子能有机会换回边境和平,即使换不回和平鸾凤国也不亏什么,更何况那个男子是女皇的三子,跟自己毫无干系,大臣们哪有异议?
如此,女皇正式向苍龙国女皇商议和亲之事,许锦逸如同一个迫不及待被踢走的皮球一般,在苍龙国祝寿大臣回国之日就被穿上了凤冠霞帔,坐着轿子从鸾凤国去往了苍龙国。
事情发展太快,打了还在计划如何进宫杀掉许锦逸的凤九傲一个措手不及,等许锦逸跟着使臣队伍出了城,凤九傲却被顺郡王的王夫和他的女儿凤舞天缠的腾不出手。
巧合之下,凤舞天始终没有机会提前杀掉许锦逸,反倒是许锦逸顺顺利利进了苍龙国国都,成了苍龙国老女皇的一名妃子。
苍龙国老女皇见到许锦逸的好颜色十分满意,当即将其封为丽妃,两国的边境还真和平了几年。
不过,几年后凤九傲发展出了一个江湖闻名的暗杀组织,暗中干掉了女皇和她的女儿们,还给文武百官下了需要按时吃解药的毒药,顺顺利利登上了皇位。
凤九傲还研制出了大量超前于这个时代几百年的新型枪械弹药。她极有野心,也极为自负,竟带着大军御驾亲征,主动挑起了与苍龙国的两国之战。
有杀伤力超强的炸弹在手,凤九傲一路攻城略地,一月内便打下了数座城池,打的苍龙国军队闻风而逃,也打的鸾凤国子民连连叫好。
苍龙国老女皇气急败坏,一怒之下将和亲来的许锦逸扔到了前线。守城将领将许锦逸挂在城楼之上,扬言如果鸾凤国还要进攻就要将此鸾凤皇子斩首示众。
凤九傲闻言微微一笑,举起自制的枪械随手打了一枪,城墙上的许锦逸就头一歪没了气息,鸾凤国军队士气大增,不消两个时辰便攻下了这座地势险要的城池。
凤九傲一路升级,也一路尽收绝色美男,得他们真情相伴,后又攻下苍龙国国都,最终称霸世界,留下了不世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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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锦逸翻完剧情,脑中只出现两个字,荒唐!
女子也可有大作为,现代女总统比比皆是,许锦逸也十分敬佩。但这位女特工着实主角光环太过,从一个不受宠的郡主变成女皇只用了两年,攻打一个泱泱大国只用了三年?在后宫美男三千日日艳遇的情况下还能把扩大了数倍的国家治理成锦绣盛世?
那么能耐?她怎么不上天呢?
许锦逸讽笑一声,接受起原主记忆。
果不其然,这具身体就是原主中那个可怜的没了边儿的许锦逸。
原主从记事起就吃住在佛堂,每日必得跪在蒲团上诵经念佛,若是稍有懈怠,下人们连只有萝卜青菜的斋饭都会克扣掉大半。
只因为一个虚无缥缈的命格,他从未享受过皇子该有的殊荣,为了每日能吃上饭,穿上衣,只能任由其他皇子打压,任由奴仆欺诈。
他隐居在小佛堂里,如同一个宫里从不曾存在的人一般活了十几年。但突然有一天,女皇想起他来了,大臣们想起他来了,鸾凤国想起他来了,没有一个人顾及他的意愿,强行让他穿上凤冠霞帔,和亲凶猛彪悍的苍龙国。
没人知道他有多么恐慌,没人知道面对着苍龙国女皇衰老松弛的身躯他有多么恶心……好不容易在苍龙国后宫里坚持了几年,鸾凤国又不需要他费心费力求来的和平了,甚至,鸾凤国的将领为了不让他添乱,主动将他斩于城墙之上。
他委屈,他无奈,他愤恨,却只能无力地阖上双眼。
若有来生,他希望能逃出皇宫,不需诵经拜佛,更不去和亲,不再为了这个国家牺牲自己。
就为这相同的名字,许锦逸都不能让这具身体再次成为炮灰!
许锦逸伸着修长的食指在系统屏幕上划划点点,突然两耳一动,似乎听到了远方传来的马蹄声。
他一挥手将系统关掉,侧耳细细倾听,马蹄阵阵,似乎有近百匹之多。
这些苍龙国的使臣再加上鸾凤国送亲的队伍足有千人,但送亲的几百人却都是些普通人,如果两者相斗,谁胜谁负倒也不好说,不过无论是一方大胜还是两败俱伤,他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逃出去。
他可不去做什么老女皇的妃子!
许锦逸老神在在脱掉身上的凤冠霞帔,倒也没有半分慌乱。上个世界中那具身体有了异能,这个世界不允许异能的出现,异能能量便转为了武功内力,如今这具身体看起来瘦削孱弱,实则丹田里内力十分雄厚,一只手指就能碾死那个据说是什么第一特工的凤九傲。
至于在这千百人中保命,自然也是轻而易举。
不一会儿震的地面抖动不停的马蹄声就清晰了起来,队伍中不知谁喊了一声,“有刺客!”顿时你慌我乱起来,别说队形无法保持,就连许锦逸坐着的这个轿子都剧烈摇晃了几下。
这轿子就是被红布裹了一圈的马车,许锦逸怕马受惊再拉着轿子四处跑,连忙掀起帘子用内力震断了轿子与马之间连接的绳索。
轿子陡然减了速度,车轮向前滚了两圈就停了下来,紧挨着轿子的两匹马却来不及停,直直撞上了轿子,后面的半截队伍也如此这般的全部停了下来。
正在此时,远处一个雄浑的声音如同金钟般压了过来,“这次是笔大的,勇士们,随本汗杀上一遭!”
接着,震耳欲聋的应答声响彻云霄,“是,大汗!”
一行马队快速冲了过来。
许锦逸扭头望去,只见为首的那人胸口衣襟大敞,露出虬结的古铜色肌肉,随着身下骏马狂奔,那肌肉鼓鼓爆出,形状十分骇人。
他身后率领的属下们有男有女,身形俱是极为高大,杀气四溢地冲了过来。
那队人十分彪悍,如同切西瓜般收割一个个人头,哭声喊声尖叫声杂乱无章。
许锦逸正想趁着这个混乱不堪的机会去扒一身外衣穿,突然脑中一响,顿时惊愕地抬头看向了因为杀伐顺利而离他很近的男人。
第85章
男人的手臂比许锦逸的大腿还要粗壮,盘根错节的肌肉布满其上,偶尔有苍龙国或鸾凤国中的人凑上去,男人骨节粗大的大掌之下握着一把染着血迹的弯刀,那把弯刀一劈,凑上来的人顿时被削成了两半。
男人如同一个收割人命的阎王爷,弯刀一次次劈过去,那些在他面前弱小的如同一只蚂蚁般的人类,或哀嚎着或尖叫着,少了胳膊断了腿。
这个男人,是他的爱人?
正在许锦逸注视着男人之时,破天荒的,呼延赫也向他这边看过来,正好与他四目相视。
大概因为有着异族血统,呼延赫的五官浑厚而深刻,黑黝黝的面孔少了三分帅气,多了七分彪悍,一双深陷的虎目瞪得滚圆,看向这边的目光残留着嗜血的凶残。
待看见许锦逸,呼延赫眼光一亮,向胯下骏马拍了一刀,骏马吃痛,载着他奔驰而来,三步五步到了许锦逸跟前。
“好家伙!”呼延赫一把将许锦逸拉到怀里,黝黑粗糙的手指在许锦逸脸上重重抹了一下,顿时朗声大笑,“这脸蛋,比格朗奶牛产的牛奶都要滑!”
摸了还不满意,呼延赫又将满是胡渣的下巴凑到许锦逸的脖颈,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是满足的大笑起来,“香,真香,早就听格桑花说过好看的男儿又香又软,还真是没骗本汗!”
“哈哈,大汗。”旁边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女人,一边如常收割的刀下的人头,一边与男人谈笑,“属下怎敢骗你,这男儿的滋味儿,当真是妙不可言!”
呼延赫哈哈大笑,笑声浑厚,如同洪钟一般压在许锦逸耳膜,接着他看了看周围的情形,见地方的队伍中已经没了什么女人,剩下的寥寥几个男人,也是几个女属下有意留下的,便举起弯刀,朝某个方向一指,“回部落!”
呼延赫的属下们大声应答一声,便分工合作着,将使臣和送亲队伍从鸾凤国运来的金银财宝,并马匹与俘虏,一路赶回了部落。
“大汗,你怀中的这个男人长的真是好看,如果我没猜错,这就是前去苍龙国和亲的皇子了。奶奶的,果然是皇子,比我这个可强多了。”格桑花怀抱一个男人,那男人正是女皇派在许锦逸身边伺候的小厮,一个唇红齿白的清俊小生,此时,他正吓傻了似的呆呆窝在格桑花的怀里。
格桑花的语气不难听出艳羡之意,呼延赫十分得意,又是哈哈大笑起来,大掌捏着许锦逸的下巴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满意。
“不过,大汗,这个男人虽然好看,却也不能给你生孩子,你掳他来干什么,还不如抢一个女人回来。”格桑花的哥哥格桑根怀里抱着的就是一个女人,不过那个女人不如格桑花一般威猛,甚至她比鸾凤国的一些女人都要瘦弱,但是她的皮肤很白,胸脯很大,如同现代社会的超模。
许锦逸歪头盯着女人前凸后翘的身材,看来,现在虽然是女尊世界,却也有正常审美的男人存在。
“本汗要女人干什么,硬邦邦的,又黑又丑,四肢比母牛还要强壮,本汗可不乐意跟那些人生孩子!”呼延赫把许锦逸歪掉的头扳回来,大掌在许锦逸的脸蛋上摸了一圈,颇为满意掌下的触感。
“大汗,你可以选我怀里这种女人,不黑也不丑,要屁股有屁股要奶子有奶子,还能生十个八个健康的孩子!”
呼延赫瞥了那女人一眼,见那女人脸上明显的惊惧,顿时厌恶地皱了皱眉,等虎目在转向怀里的许锦逸,见他正好奇的左瞅右瞅,瞬间又自得起来,将大掌圈在他的细弱的手腕上,“你那个女人我也不喜欢,还是女人呢,也忒胆小了!”
格桑花和格桑根兄妹面面相觑,虽然那男人长得不错,但大汗对那男人的模样,怎么跟得了一个天大的宝贝似的?
一伙儿人回到部落时天已经擦了黑,部落里早就燃起了篝火,烤上了牛羊,摆好了烈酒,只待给满载而归的大汗和勇士们接风洗尘。
大汉出手必定是大获而归,这次也不用多说,见勇士们赶回来的马匹上满满当当的金银财物,部落众人纷纷凑上前来,笑容满面地围着一行人载歌载舞。
等歌了一圈也舞了一圈,众人这才井然有序地将一伙儿人抢来的东西搬了走,呼延赫跳下马,抱着许锦逸一路走到主位,坐在简朴又奢靡的虎皮椅上。
许锦逸坐在呼延赫的双腿上,优哉游哉地盯着面前一只外皮已经烤至金黄的全羊,丝毫没有在意周围射过来的几十双灼热目光。
呼延赫将嘴巴凑到许锦逸的耳朵处,“鸾凤国的皇子,为什么你不害怕?”
许锦逸回过头望向他,一双黑眸在篝火的火光下盈盈如星,“怕什么?大汗,难道你会杀了我吗?”
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比能在夜光下给勇士们指路的北极星都要闪亮,男人着迷般的拨了拨许锦逸眼睛之上长长的睫毛,“本汗当然不会杀你,本汗要养着你,你是本汗最美丽的宝贝!”
许锦逸弯唇一笑,腮边两颗酒窝在月光的照耀下发着微光,如同美酒在其中荡漾。
呼延赫低声而笑,震动的胸膛压迫着他怀中的少年。“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宝贝?”
见许锦逸两只眼只瞅着火架上的烤全羊,呼延赫拔起贴身而放的匕首,快速在全羊身上削了一刀,片下一块烤熟的肉来。
男人的另一只大掌还在摩挲着他的耳朵,许锦逸眼疾手快端起桌上一个空碟子伸了过去,被削掉的那片肉正好飞到碟子之上。
“好身手!”呼延赫大赞一声,怎么看怎么稀罕,高兴地扔掉手里的匕首,亲自捏着那片肉送到许锦逸嘴前。
一片肉有半只手掌大小,许锦逸咬了一口,外焦里嫩,香味浓郁,刷在外皮的酱料咸香鲜美,虽然有点儿烫,但就趁着这么烫的时候吃才最为美味!
饿了半天的肚子终于得到救赎,许锦逸伸手将肉推到男人嘴边,“你也吃。”
呼延赫十分受用,伸出肥厚的舌头将肉一卷卷入口中,大口嚼了起来,似乎喜欢上这种喂食的滋味儿,呼延赫吃完又削下数片肉,一片片喂给许锦逸,你一口我一口,吃的十分畅快。
呼延部落的其他人看见大汗如此和蔼,竟亲自片肉喂给他怀中的少年,纷纷正了正脸色,偷偷瞥了许锦逸一眼又一眼。
“大汗,属下敬你,属下们跟着大汗才过上了好日子!”格桑根端着满满一大碗酒大步走到呼延赫面前。
呼延赫爽朗一笑,五根粗长的手指把着碗边,将一大碗酒和格桑根重重一撞,接着碗一歪倾倒进大口之中,咕咚咕咚咽了下去。
格桑根才只是个开始,他敬完了酒,又有其他人接了上来,或是男人或是女人,俱是十分爽快豪迈。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许锦逸本性稍稍温润,不过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下,心情也极为激荡。
见男人一碗一碗喝得欢,许锦逸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胸膛,双眼闪亮地盯着酒碗。
呼延赫豪迈大笑,将喝剩下的半口酒根儿凑到许锦逸唇边,慢慢倒进他嘴里。许锦逸本以为男人小瞧了他,谁知等唇沾上这点儿酒才发觉它又苦又辣,烧的他嗓子疼。许锦逸穿梭了这么多世界,白酒也尝过不少,却没有一个能比这个还烈的。
呼延赫看到他皱成一团的小脸蛋更是笑的胸膛震动不止,“鸾凤国的皇子,你喝不惯这个的,这可是呼延部落最烈的酒!”
这一口喝的许锦逸脸颊染了红色,他的眸子也因为嗓子的火热而蒙上一层雾气,水润闪亮的不像话。
呼延赫看愣了眼,指腹伸过去在那双眼睛上摩挲,很轻易便在许锦逸的眼角处摸到泪珠。呼延赫收回手指,火光之下,一滴晶莹的水珠在他的指腹上闪闪发光,不知着了什么魔,他将指腹凑到嘴边,伸出粗大的舌头舔走那滴泪珠。
嘴里留着又苦又辣的酒气,倒也没尝出什么滋味儿,呼延赫却着了迷,几根手指又在许锦逸的脸蛋上肆意摩挲。
许锦逸倚在呼延赫的胸膛上,将那几根不停作乱手指握在手里,“别叫我鸾凤国的皇子了,我叫许锦逸,你叫什么?”
呼延赫反手攥住许锦逸的手掌,发现小皇子的手掌不仅比自己小了两圈,还如他的脸蛋一样又白又滑,便着迷地在许锦逸的手背上来回摸着,“我是呼延赫,呼延部落的大汗。”
在路上听到那些属下对爱人的尊称许锦逸已经有了猜测,但此时知道爱人名字真为呼延赫,许锦逸仍然忍不住大力磨了磨牙。
剧情中,呼延赫也是一个不小的角色。
据说呼延赫仰慕凤九傲的傲世才能,带着骁勇善战的呼延部落跟随与她,甚至后来还成了凤九傲后宫中的一员!
曾经许锦逸十分不解,为什么爱人的性格并不与剧情中的性格相似,后来他渐渐明白了,如果他穿越到新世界的某个人身上,爱人便也会穿越到新世界的另外一个人身上,所以爱人本质上就不是剧情中的那个人。
但即使明知道剧情中那个呼延赫不是爱人,许锦逸依旧醋了。
凤九傲,你何德何能,让呼延赫甘心做你后宫中的一员?
第86章
呼延赫伸出粗长的手指戳了戳小皇子鼓鼓的右腮,“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许锦逸头一偏,将呼延赫的手指含进嘴里,两排贝齿用力咬着,以发泄心中的醋意。
小皇子的红唇在火光下越显水润饱满,如果仔细看,看到看到贝齿之下的粉舌,呼延赫的手指十分粗糙,倒是没感觉到痛意,不过被小小的贝齿上下磨着,不知怎么的猝然发痒,这痒意不仅在食指上,还在他心里。
呼延赫将自己的手指向里探了探,压到小皇子的舌尖上,碰到那团温热的软肉,指腹便又酥又麻,当真觉得天底下再没这般销魂的地儿了。
呼延赫玩上了瘾,粗长的食指在许锦逸的嘴里窜来窜去,一会儿挑挑舌头,一会儿扫扫牙床,当真是百玩不厌。
许锦逸狠狠咬了那只手指一口,伸出舌头将其顶了出去,这家伙,本来是想惩罚他,如今倒是让他占了便宜。
小皇子的嘴巴倒是一个妙地儿,离开了此处,呼延赫颇觉可惜,却只依着许锦逸的动作退了出来。这世上还没有敢拒绝他的人,也没有值得呼延赫妥协的人,但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只想处处依着他,由着他,宠着他。
这种感觉对呼延赫来说实在匪夷所思,不过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觉得正常了,他生来就是该依着这人,宠着这人的。
呼延部落在草原之上,白日里倒是不觉得冷,但晚间温度却突然降了几十度,许锦逸面前烤着篝火,后背紧紧倚在呼延赫的火炉般的胸膛之上,倒是十分温暖。
饱暖思睡欲,再加上在爱人的怀里十分放松,不一会儿,许锦逸便抱着呼延赫的一只胳膊迷糊了过去。
部落众人喝着喝着就到了日上中天,等部落众人和呼延赫告别,篝火场上渐渐没了人,呼延赫朝怀里一看,果然,小皇子双颊白里透红,已经睡得香甜。
格桑根兄妹来朝呼延赫告别,“大汗?”
“轻声!”呼延赫瞪着虎目斜了两人一眼,将两人不再出声,才轻轻将左臂从许锦逸的怀里抽出来,又扯下椅子上的虎皮毯子给许锦逸盖严实,呼延赫这才伸出两只铁臂穿过许锦逸身体,小心翼翼地将许锦逸抱了起来。
格桑花看着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走远的背影,杵了杵身边的哥哥,“哥哥,大汗怀里的那个人可不可小觑!”
格桑根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他和大汗从小一起长大,还未见过大汗如此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他们这些做属下的自然要极为重视。
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进了呼延部落最豪华的大帐篷里,早有奴仆为他烧好了火,铺好了床。
宽大的被子足能装下三四个人,呼延赫先轻手轻脚将小皇子放进被窝里,再三下两下脱掉自己的衣服,光裸着身体钻进被窝,将自己的脑袋贴在小皇子的发顶,吸着他乌发的清香味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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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延部落身处鸾凤国和苍龙国交界处,它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或者说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种族。
究竟强大到什么程度?强大到呼延赫公然抢了和亲苍龙国的鸾凤国三皇子,杀害了苍龙国回国使臣和鸾凤国送亲队伍共千余人,两国竟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始终没见出兵向呼延部落讨回公道。
剧情中,若不是呼延赫率领部下不战而降,最终胜的是有新型武器装备在身的鸾凤国军队,还是骁勇善战以一敌十的呼延部落,可并不好说。
转眼间,许锦逸已经在此生活了半个月,这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正是呼延部落的围猎大会。
呼延部落民众十分威猛,勇敢与战斗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血。在这里,十岁孩童勇斗猛虎的事迹并不是传说,甚至呼延部落男儿的成人礼就是单枪匹马跑进草原打上一只猛虎,至于身体上更加威猛的女人,更是一个铁拳便能敲碎饿狼的脑壳。
想到此处,许锦逸转向呼延赫,看到他在女尊世界却比女人还要威猛上一倍有余的身躯,好笑地勾起了唇。
呼延赫还是前任大汗的儿子时,因为这副威猛的身躯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大汗母亲并不喜欢他,异父兄弟姐妹更是时常欺辱他,部落中也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娶”他。
谁知等前任大汗在一场战斗中受伤而死,呼延赫竟率领一部分早就投靠他的属下将几个异母兄弟姐妹全部杀光,一夕之间以一个男儿身坐上了大汗的宝座。
从最初的备受部落众人怀疑,到如今被整个部落奉若神明,呼延赫的男人之路走得颇为霸道。
这个男人,当真是狂傲自大的很,走到哪个世界都不肯改变他的固有属性。
因为本性就是骁勇善战,呼延部落众人一年中最为期待的便是今天这个日子:围猎大会。
围猎大会时不仅可以尽情地与猎物撕斗,等围猎结束时,大汗还将会按照猎物的多少给他们进行排名,捕到猎物最多的那名勇士,还会收到大汗亲自赐予的“呼延第一勇士”的尊贵称号。
部落众人极为好战,能获得这个珍贵的称号是他们每个人的梦想!
但自呼延赫上位后,这个称号却始终没有被他授出去过,因为部落中每次都是他的猎物最为繁多。
部落众人既为自己的大汉感到自豪,也时时刻刻将超越大汉当做是自己的梦想。
日头升高,眼见众人骑在马上,眼巴巴盯着围猎大会现场通向外部大草原的栅栏门,呼延赫铁壁直直指向前方,“开始!”
众人欢呼一声争先恐后出了门去,渐渐消失在高过牛羊的肥沃牧草之中,许锦逸歪头看向呼延赫,双眉一挑,“怎么,比上一局?”
呼延赫就喜欢小皇子这副不可一世的小模样,闻言欣然应邀,朗笑道:“比就比!”
两人同时挥鞭,胯下的两匹骏马如同两道闪电般行至远方。
虽然清楚小皇子应该身手不错,但草原内大型动物不知凡几,不知何时就会遇见猎豹,猛虎,更甚者还会碰上九死一生的狼群……呼延赫极不放心,并不敢如同之前和他人比赛时分了方向自行打猎,而是紧跟在许锦逸身边打算护他周全。
许锦逸自然知道呼延赫的想法,虽然心中感动,却也存了让呼延赫见见他真本事的想法,他扬鞭一挥,身下骏马疾行,不一会儿便触到了大草原的深部。
呼延部落所在的格朗草原十分肥沃,一条大河贯穿草原腹部,水源亦是十分丰富。这样资源极为充足的情况下,格朗草原不仅生长着高可遮人的肥美牧草,若是接近河流的地方,还生长着灌木及高大的林木。
眼见周围树木越来越高,越来越密,许锦逸和呼延赫同时勒马慢行,两双眼睛四处扫着,两对耳朵也不约而同地听着四处传来的声音。
对身负武功的人来说,耳朵和眼睛一样,都是他们寻物的利器。
猎了半天,也不过是你射一只兔子,我射一只羚羊,算算总体数量,两人竟相差无几,这时,前方百米之外的灌木丛处不停耸动,许锦逸眼尖,率先从缝隙处看见一抹棕红色的毛发。
“有东西。”许锦逸和呼延赫对视一眼,忙勒住缰绳,抽箭搭弓,对准还在耸动的灌木丛。
终于,那抹棕红色越来越大,一只庞然大物陡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那是一只野马,棕红色的毛发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之下如同踱上一层金光,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健美,毛发红亮,一眼便知其为不可多得的一只好马!
“野马!”两人轻声惊呼一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有了一个相同的念头。
霎那间,两人如同两只矫健的雄鹰一般飞了出去,许锦逸身子翩然,间或像蜻蜓点水一般在灌木从上点上一点,便又灵巧地飞向了前方。呼延赫体格庞大,如同一座气势迫人的小山,也快速地朝那只野马疾行而去。
因为内力不及积蓄了几个世界的许锦逸,体格颇为沉重的呼延赫最终慢了许锦逸一步,他却满脸笑容,站于一只林木之上,一眨不眨地盯着落于野马背上的小皇子。
野马桀骜难驯,这只棕红色毛皮发亮的野马更是一眼便能看出其中不凡。许锦逸刚落在它的背上,野马便身子大力一扭,如同鱼儿一般滑手,若非许锦逸紧紧扒着它的脖子,恐怕还真得被它颠飞出去。
一颠不成,野马打着响鼻,鬃毛乱拂,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马脚之下顿时被它抛出几个深坑,泥土与杂草纷杂地扬到半空。
坐在他背上的许锦逸此时随着野马的动作左摇右晃,颠上颠下,几次差点儿被这只野马颠飞出去。
此时许锦逸需要的是重量,却不是翩飞矫捷,他的小身板着实削瘦了些,实在难以在这批异常桀骜的野马上保持身体平衡。
许锦逸一声低吼,双手聚拢真气压在野马背上,野马仿佛遭受万钧之重,自然急于摆脱他,不过无论怎么动作,许锦逸始终牢牢黏在野马背上,将浑厚的内力变换成千钧重量压在野马之上。
两人陷入一场持久战,人和马都极为清楚,谁若是撑不住了,谁便是输了。
终于,也不知是过了几息,还是过了几刻钟,更甚者过了几个时辰,野马嘶叫一声,四肢俱弯,跪伏在地。
第87章 和亲皇子
许锦逸收回真气,野马仍旧温顺地任他坐在背上,这驯马一事算是成了。
“恭喜!”呼延赫从林木上跳了下来,满脸笑意。
能驯服这么一头野性十足的上好宝马,许锦逸也是极为开心,抱着它的脖子蹭了蹭,这才挑眉望向呼延赫,“咱们回吗?”
“回吧,这次可走的不远,能驯服一匹宝马,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呼延赫伸出的手还没落到马脖子上,这马就躲到了一边,他脸上的笑越发满意满意。
顿时,两人骑着各自的马,许锦逸还牵了一匹新驯服的,并排朝着部落聚集地返回。
临近黄昏,草原里的猎物多了起来,远比白日时频繁,呼延赫和许锦逸还碰到一群野猪,两只体型巨大,剩下的五只体型小一些,每只却也能有个二三百斤,应当是那两大头野猪生的孩子。
呼延赫举起弓箭就要射杀威胁性最大的那只公野猪,许锦逸向他摇了摇手,“不如将它们都赶回去。”
野猪肉肉质鲜美,比现代吃的家养猪肉可是有滋味儿多了。既然碰上了,何不将这群都赶回去,吃不完的也能腌制起来,留着过冬吃,毕竟草原上以打猎牧羊为主,冬季市冰雪足有半丈高,届时吃个猪肉都是难事。
“野猪还能赶?”呼延赫这么说着,却是放下了弓箭,“如何赶?”
“打!”许锦逸伸出拳头,“打怕了,自然就听话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不仅是人,就连动物都遵循着这个准则。两人绕着两只大野猪就是一顿胖揍,拳拳不落空,却拳拳不致命,打的两只野猪嘶吼不停。
终于将两只野猪打的望风而逃,呼延赫和许锦逸才飞身上马,两边夹抄着将一群及其听话的野猪赶回了营地。
营地已经点满了篝火,姑娘们汉子们正三五一群比赛着自己的猎物,只听见一阵呼噜噜的声音,却见大汗和整日与大汗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赶了一群野猪回来了。
看到体格剽悍的两只超大型野猪,还有五只体格绝对不算小的野猪,众人纷纷惊掉了眼珠子。
有大汗这大小七只野猪近两千斤的猎物在,谁还能得到那“呼延第一勇士”的称号?
其实在这种狩猎比赛中,即使猎术强劲,猎个三五百斤就算顶天了,毕竟每人都是单枪匹马,如果猎杀的猎物太多,马儿还运不回来。
如果侥幸碰上野猪这种大型猎物,猎人们也最多也只射杀两只。若是马儿运的吃力,半路上还会砍掉野猪的几只脚。
谁知大汗如此不走寻常路,竟赶着一群回来了?
野猪们还能听人话不成?
“大汗。”格桑根绕着野猪们走了一圈,口中啧啧不停,“我们可眼馋‘第一勇士’好久了,但年年就是没我们的份!什么时候您才能让我们一次啊?”
“今年的‘呼延第一勇士’可不是我!”呼延赫哈哈大笑,吩咐下人将其他几只野猪赶进笼子关押起来,最小的那只处理后串到火上烤,这才牵着许锦逸到主座上坐下,“是锦逸,他不仅驯服了一头烈马,这个赶野猪的法子也是他想的。锦逸说,打怕了他们就听话了。果然,这几只野猪听话的很,让往什么方向走就往什么方向走。”
“嗬!”格桑花端着酒碗和许锦逸重重一碰,“许兄弟,你这脑子怎么长的?如果真能赶回来,咱们以后打猎也不用心疼拿不了东西了。”
这个马背上的民族骨子里对打猎有着一种天然的热爱,因为部落里男女俱都十分强壮,无论力气还是箭术都极为优秀,出门打猎时很少落空,却经常有打了东西却无法全部拿回,只能在路上扔掉一些的经历。
眼见大块的肉拿不回来,自然有人心疼,此时知道猎物还能赶回来,顿时眼前一亮。如果打猎时跟着别人搭伙,三五个人包抄着一群猎物赶回来也并不是十分困难。
许锦逸朗声一笑,和她碰碗后大口喝掉。
身处如此彪悍的种族之内,若是行为稍有扭捏便显得矫情了。好在许锦逸十分享受这种畅快饮酒的豪迈感,再者事后也能用内力将烈酒从体内逼出来,倒并不算烦恼。
呼延赫并不阻止,看着他一口一口将烈酒喝完,等下一个人还想来敬,却瞪着一双虎目阴沉沉地望过去,直将那人瞪得抱着酒碗逃到一边才满意地收回目光。
又是一番载歌载舞,许锦逸并不参与,只坐在呼延赫一边瞧着场中众人的动作眯着眼笑。呼延部落的人十分豪放热情,而且他们的花花心眼很少,开心就是开心,讨厌就是讨厌。与他们打交道,许锦逸活了几百岁的心都单纯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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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在月光之下闪耀着粼粼的波光,接着突然哗啦一声,一个玉白的人儿从水面跃出,那人儿上身全裸着,在月光下朦朦胧胧,却依旧教人能看清他纤细的腰肢,光滑的脊背,与如嫩藕般的细长双臂。
那人儿尺长的头发紧紧贴在后背之上,终于,在暗处偷窥的人看清了他的侧脸,饱满的额线,挺直的鼻梁,与完美的不可思议的下巴的弧度,还有几丝湿发贴在他的耳边……
正在偷窥中的呼延赫屏着呼吸,一步一步悄悄走进。
河水被炽热的阳光晒了一天,此时仍然留有余温,因为狩猎而劳累过度的许锦逸自从陷进水里的刹那,便沉迷进了这足以令人喟叹的舒服畅快里。
正好岸边有块面积不小的光滑石头,一半藏于河水之下,一半伸于水面之上,许锦逸躺于其上,将大半身子陷进水里,舒服地闭上了双眼。
正在许锦逸极为放松时,突然一阵重物入水的声音兀然而起,许锦逸立时起身,惊喝一声,“谁?”
“我。”
等许锦逸分辨出这是呼延赫的声音,魁梧的如同一头棕熊的男人已经游到了他的身边,眼光灼热的盯着他露于水面的上半个身子,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霜白的月光照在微裸的小皇子身上,更显他肌肤瓷白如玉,或明或暗的光影让他俊秀的容貌美的如梦似幻,不似凡人,再往下瞧,欣长的脖颈,圆润的肩头,以及随着水面浮动而时隐时现的两点红豆……
第19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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