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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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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灵 作者:透明体验

    第29节

    玖兰王:“还是那样,该说的寡人都说了,能不能想看只有看他自己了。”

    瑶婕妤轻叹一声:“人这一生,还真是其生若浮,其死若休。”

    玖兰王看了看她。

    瑶婕妤背靠马车,脸上神色黯然,显然让封宸和离奚若的事闹得有些神伤。

    玖兰什麽也没说,两人安静的坐着,心思各异。

    瑶婕妤抬起眼,看着车外的万家灯火,火光流进车中,轻轻落下,贴在她白嫩的手上。

    一只宽厚的手遮了上去,驱散了那妄想占便宜的光影。

    瑶婕妤愣了愣,抬起头,疑惑地看着玖兰王。

    玖兰王握着她的手,头微微垂着,英气非凡的脸上,镀着橙红火光。

    “瑶儿,寡人封你为后吧。”

    瑶婕妤没反应过来,呆呆地看着他。

    玖兰王转过头,看着她的眼睛。

    “你十七岁嫁于寡人,随寡人经历了十三年的风风雨雨,一直不离不弃,这个后位,早就应该给你,是寡人委屈你了。”

    瑶婕妤一脸震惊,吸了口气,说:“国君,这种事可不能拿来说笑。”

    “不是说笑。”玖兰王看着她,脸上渐渐浮起一个温柔的笑容:“一直做个小小的婕妤,你就不觉得委屈吗?”

    “国君这说的什麽话。”瑶婕妤呆了片刻后,笑了起来,杏眼微弯,笑容柔似三月春水:“能随侍君侧,可是寻常人求也求不来的福气,妾身做梦都在笑呢,哪会觉得委屈。况且啊,这十三年来,国君待妾身那么好,时常嘘寒问暖不说,外头送来的贡品都一定要让妾身先挑,妾身要是还不知足,就真要被雷劈了。”

    玖兰王没有笑,依旧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手微微收紧了一些:“可是,你真正想要的,寡人却永远都给不了你。”

    “你一生一世,都只能守在一个不爱你的人身边,即使你喜欢他。”

    瑶婕妤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国君”她眼中光影浮动,笑容渐渐褪去。

    玖兰王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着她的脸:“你喜欢寡人,不是吗?”他搂住瑶婕妤,脸贴在她的脸边,低声说:“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瑶婕妤愣了一会儿,喃喃地说到:“不委屈,国君无需道歉。”说着说着,眼泪突然就唰一下流了出来。

    “不要道歉,真的不要。”她抓着玖兰王后背的衣服,用力摇着头,眼睛大大地睁着,想要忍住眼泪:“妾身这一辈子,就只想好好守着您,只要国君能过得好,妾身就很开心。”她将头埋进玖兰王颈间,那止不住的泪水从她眼眶中掉落,落在玖兰王衣服上,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从衣服间闷闷地传出来:“真的很开心。”

    “嗯。”玖兰王轻轻地笑着:“寡人知道,寡人都知道。”

    晚风送云歌,酒香千里传。

    竹帘轻轻一荡,笙歌霎时自酒肆中飞扬而出。

    封宸垂眼看了看那个放在案上的桂花灯,丝竹管弦之声在他耳边回响。

    烛光很暖,那个关于桂花树的传说,伴着幽幽曲声在他脑中起伏。

    封宸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灯笼上的桂花。

    灯笼是冰冷的,桂花也不过是用笔墨画出来了的,但摸着,却好像能感受到很多很多东西——那种血脉相连的感情,全心全意的付出,还有十年如一日的等待。

    让人觉得心痛,但也,很温暖。

    封宸拎起那个小灯笼,灯笼轻轻晃一晃,地上的影子跟着一起摇。

    封宸推开门,踩着楼梯往下走,手中依旧提着那个小灯笼。

    小灯笼晃啊晃。

    出了酒肆,外面是繁华拥挤的街道。

    封宸站在门口,抬头看着对面楼宇上的灯笼。

    “你别再提那个国师了行不行?!这种贼人有什麽好崇拜的?”

    封宸的耳朵动了一下。

    另一个声音传来:“口说无凭,你说国师不是好人也得有证据啊,否则就是血口喷人,小心死后被割舌头。”

    “切,我告诉你,我发小在宫里当差十多年,宫里发生的那些龌龊事,他能不知道吗?别的不说,就说之前啊,林清延那家伙不是在玦国遇刺了吗?我发,想杀他的就是国师,而且当时派去杀他的刺客,有不少都是国师的影卫。哼,影卫?说是国师的贴身护卫,其实就是一群帮他杀人的狗,要不然,你说他们怎么会无端端跑到玦国去,还被杀了?”

    “真真的假的?”

    “我骗你干嘛?刺杀失败后有不少影卫的尸体都被人从玦国抬回来了,哎哟,死得那叫一个惨哟。我跟你说,别看那些国师个个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其实啊,朝廷不敢亲自出手,怕留把柄的脏事,都是交给他们做的,没哪一任国师是没杀过人的,照我看啊,只怕他们杀的人都能垒起来盖栋大房子了。”

    封宸转过头,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正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滔滔不绝地和坐在对面的人说话,他面色微红,显然刚喝了不少酒。

    “嘿。”青年一脸嘲讽地笑了一声,继续说:“人后做那么多缺德事,人前却要装得圣洁清高,真是既要做□□,又要立牌坊,想想就恶心。”

    封宸走了过去。

    “乓”,他的拳头狠狠地打在了那青年脸上。

    青年摔倒在地,桌子、碗碟、酒壶,各种物什也顿时倒得倒摔得摔,弄得满地狼藉。

    “你干什么!!”旁边的人都吓了一跳,青年的朋友气急败坏地扑上去推他。

    封宸根本就不理他,一拳打在青年脸上。

    “你这个疯子,你打我干嘛?!”青年一边怒骂,一边挥舞着拳头想要还手,但完全无异于螳臂挡车,一片混乱中,他随手抓住了一样东西,猛地朝封宸挥去。

    银光在眼前闪了一下,封宸抬手去挡。

    鲜血飞溅,尖刀划过血肉,在封宸的手掌上划开一道长长的伤口。

    “啊!!!!”有人在尖叫。

    血滴落下来,滴在了青年脸上。

    掉落在青年身旁的灯笼也溅了血,上面的桂花被染成了红色。

    “你没事吧!?”熟悉的声音传进封宸耳中,紧接着,犹白燕和穆灵涵的脸出现在他眼前。

    “有没有药?!”犹白燕抓住封宸的手,满脸惊慌地朝肆主吼到。

    “有有有。”肆主急忙冲到楼上找药。

    封宸甩开他,站起身。

    青年脸色苍白的瘫在地上。

    封宸俯视着他,突然提起脚,用力在他的手掌上踩了一下。

    “啊!”青年惨叫。

    封宸冷冷地说:“他竟然为了你这样的人而死,真是可笑。”说完后,他朝酒肆外走去,穆灵涵叫了他几声,他也好像听不见。

    大胡子和柴婴站在门口,和封宸大眼瞪小眼。

    封宸捂着还在滴血的左手,眼睛看着他们,面无表情地说:“你们跟踪我?”

    “呃呵呵呵呵”另外两人装傻。

    “让开。”

    “那个”柴婴怯怯地伸手,指了指封宸的左手,小心翼翼地说:“将军,还是先把血止住吧。”

    穆灵涵从酒肆里蹿了出来,一见大胡子,立刻把手里的伤药塞到他手中。

    大胡子愣了愣,穆灵涵推了他一把。

    大胡子在心中痛骂着他,嘴上则对着封宸说道:“为那些蠢货受伤不值得,将军,别跟自己过不去。”

    柴婴见封宸不动,插嘴道:“将军,别闹了,难不成你还想就这样滴一路的血,在街上滴出一道线来”

    他没说完,大胡子就在他后脑勺上用力拍了一掌。

    柴婴捂住脑袋,乖乖地缩到一边去了。

    封宸拿过药,洒在伤口上,眼睛则看了一眼大胡子的身后。

    ☆、第152章

    大胡子立刻心领神会,道:“霄兄弟留在封国了。两天前封国投降,然后和虞国、玖兰国签了休战协议,并准备往西南方迁都。封国割让了锦川在内的四个州给虞国,不过覃国和寻国的旧地则割让给了我们北陵军,霄兄弟说,他想复兴寻国。”

    封宸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不过最后也没说什么,点了一下头,示意他继续。

    大胡子道:“不过虞国说,将军你已经答应把覃寻两国让给他们了,所以一直紧咬着不肯放。玖兰王得了泱朔州后,说泱朔与覃寻相连,可以先把这三个地方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国家,然后让其在名义上成为玖兰国属国,这样一来,虞国就有所忌惮,不敢明抢,等寻国日益壮大,重新能独霸一方的时候,再从玖兰国脱离出去。将军,我看你还是亲自和虞国、玖兰国谈谈吧,你不在,他们就有些肆无忌惮,摆明了想欺负咱们。”

    封宸冷笑了一声,一边拿布包扎伤口,一边说:“玖兰王想得也太美了。只怕寻国还没来得及壮大起来,就已经被他吞并了。”

    他包好伤口,抬起头,看着大胡子,道:“兵符在你手上吗?”

    “在。”

    “把兵符交给霄儿,告诉北陵军和虞国,从现在开始,封霄是军队统帅,所有人一律听从他的号令,然后你们和虞国谈判让他们让出覃寻两国,虞国愿意让步最好,如果不愿让,你们就联合封国,和他们死磕。至于我”封宸想了想:“说我死了或者失踪了都可以,怎么方便怎么说吧,这样封国也容易找台阶下,好和你们联手。”

    大胡子睁大了眼睛。

    柴婴满脸受惊的表情,张大了嘴巴:“将军你的意思是,你不回去了吗?!”

    “不了。”他看了看远处的街道一眼:“你们回去吧。”他收回视线,伸出手,在大胡子的肩膀上不轻不重地打了一拳,又看了看穆灵涵和柴婴,淡淡地说:“再会。”

    大胡子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将军”他脸上惊讶的神色尚未退去,嘴张了一会儿,说不出话。

    穆灵涵:“将军,大家都那么多年的好兄弟了,怎么着也不能就这样说散就散,明天,咱们出来吃顿饭吧,也算是好好道个别。

    封宸看着他们的眼睛:“好。”他看了众人一会儿,突然淡淡地笑了笑,说道:“明天辰时,宫门口见。”

    “好好好。”柴婴傻傻地跟着笑:“咱们要大醉一场。”

    大胡子沉默地看着他,眼中盛着藏不住的伤感。

    封宸拍拍他的肩,转过身,走进了拥挤的人群中。

    那些曾经的朋友、同袍都被他留在了身后,就好像,将他的整个过去都留下了,前方,是一条全新的道路,充满迷茫和未知,但无论是恐惧还是无措,都要一个人走下去,就如同人生这一条路,路上或许会有朋友陪伴,有亲人呵护,但到了最后,走到终点的,终究只能是自己一个人。

    酒肆前那故人的身影渐渐消失。

    一颗小脑袋从墻后探了出来,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闪得像两个大灯笼。

    封宸停下脚步,看着他。

    “封将军。”他贴在墙上,手扒着墙边,怯怯地叫了一声。

    封宸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深邃,明亮,充满灵气。

    封宸看了他一会儿,情不自禁地朝他招了招手:“过来。”

    那人有些害怕,磨磨蹭蹭地从墻后面磨了出来,是个约莫七岁的孩子,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上面沾了一点灰。

    封宸看着他的衣服,以及那块坠在腰封上的玉——似蛇非蛇,似豹非豹,龙鳞被体,四爪凌云。

    正是盄玉。

    封宸眸光微颤,手不受控制地伸向那块玉。

    旁边一道黑影闪过:“你又想做什麽?!”犹白燕人未到声先至,声音大得几乎整条街都听得到。

    封宸没有收回手,指尖轻轻碰在玉上,触感冰凉。

    小男孩的身体突然一晃,玉佩擦着封宸的指尖滑过。

    犹白燕将那孩子搂到怀中,全身的刺都竖了起来,像一只护崽的野兽。

    封宸指了指那块玉。

    这样一块质地上乘的美玉,就这么大咧咧地,毫无遮掩地挂在一个七岁孩童身上,简直无异于在大声对一众偷儿说“我有好东西,你们快来偷快来抢啊!”

    犹白燕立刻就吓白了脸,急忙帮着把玉收起来。

    封宸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继续看着那个孩子。

    小男孩站在原地随便犹白燕摆弄,间或被弄痒了,便咯咯咯地笑,他的小脸白白嫩嫩的,像一个小面粉团,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还有一对小酒窝。

    封宸伸出手,摸了一下他的头,孩子抬起脸,眨着眼睛看他。

    他的眼睛很深很深,里面仿佛装了许多故事,那是岁月留下来的厚重足迹,那是,经历了起起伏伏,悲欢离合后,洗退一切铅华,最终化出的透彻和深沉。

    封宸闭着眼睛,晃了一下头,再睁开眼时,那双墨色的眼睛已经变了,虽然依旧明亮干净,却没有那种深邃得几乎要将人吸入其中的感觉,也没有那么多故事可言。

    终究是两个人。

    即使穿着相似的衣服,带着相同的玉佩,有着相似的眼睛,他们终究是不同的人。

    封宸自嘲地笑了一下,转过身,打算离开。

    有人拉住了他的衣角,封宸回过头,那个小男孩还是一脸害怕的表情,然而小手却紧紧抓着封宸的衣服,似乎有话想对他说。

    封宸看了他一会儿,朝他伸出手:“过来。”

    犹白燕瞬间炸毛,朝着封宸吼道:“疯子,你别碰他!!”

    封宸看也没看他,不咸不淡地说:“一个时辰内我会亲自送他回宫。”

    小男孩朝封宸走过去,犹白燕想拉他,他转头朝着犹白燕眨了眨眼,期待着对方能答应,犹白燕郁闷地看了他一样会儿,丧气地说:“知道了,你们去吧,不过今天街上人多,你们要小心点。”

    小国师应了一声,跟着封宸走了。

    犹白燕目送他们走远,然后一个人悻悻地按来路往回走。

    穆灵涵一行人站在酒肆外等着他,见他一个人回来,穆灵涵奇怪地问:“小国师呢?他不是在巷子口等你吗?”

    犹白燕悲愤地嚷道:“封宸见着他了,然后就把人拐走了!!”他抓住门柱,用头在上面砸了两下。

    穆灵涵哈哈大笑。

    大胡子失落地看了看封宸离去的方向,道:“没我们什么事了,走吧。”

    柴婴勾住他的肩,说:“咱们去喝酒吧。”

    大胡子没什么心情,直接摇头拒绝了。

    穆灵涵伸出手,也跟着搭住大胡子的肩,说道:“别这样,又不是永远都不能见面了。来来来,喝酒去,哥们儿请你们,想喝多少喝多少。”

    大胡子还想说些什么,柴婴和穆灵涵不由分说,一左一右夹着他往前走,穆灵涵还顺手拉上了犹白燕。

    四人一字排开,街霸似的走在狭窄巷子里,惹来不少路人的白眼。

    走了一会儿,犹白燕问:“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留在离国吗?”

    ☆、第153章

    柴婴:“不了,我已经答应霄兄弟,留在军队里帮他。嘿,说不定哪天,我还能混成个一代名将呢,到时候你们可得来我家里喝酒啊,我们不醉不归!”

    穆灵涵:“没问题,我不喝穷你我就不走了。”

    大胡子道:“霄兄弟一个人还是有些吃力,我回去帮他一段时间,等时局稳定了,我再看看要不要来离国。”

    犹白燕点点头,然后抬头看着穆灵涵:“你呢,你去哪?”

    穆灵涵:“先回家看看再说吧。”

    “嗯。”犹白燕想了想:“你告诉我你家在哪吧,我去琼国的时候可以顺道去看看你。”

    穆灵涵:“哈哈,好啊,我回头就把地方写给你,来的时候记得带点菸草,没菸草就别来了。”

    犹白燕不理会他的打趣,探头看着大胡子和柴婴,道:“你们以后有空就来离国,我带你们出去玩,离国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柴婴:“好好好,咱们一起去逛逛窑子什麽的。”

    犹白燕:“你脑子里就只有这种东西吗?”

    柴婴:“离国姑娘漂亮嘛,不摸白不摸。”

    犹白燕:“你还是别来离国了。”

    路人看着他们。

    大胡子:“你们两个别犯蠢了,老子的脸都快被你们丢光了。”

    穆灵涵:“哈哈哈哈哈哈!”

    街道依旧那么拥挤繁华,有人来了,又有人离去,但那些楼宇、柳条、古井,依旧纹丝不动,一如往昔。

    来,去,是世间常态,于个人而言,会让人感概万千,但于天地而言,又是那样的不值一提。

    封宸看着眼前鲜活亮丽的街景,繁华景致都映在他眼中,但他整个人却好像始终无法融进景里。

    小国师跟在他身旁,偶尔抬头,小心地看一看他。

    封宸:“你什麽时候举行继位仪式?”

    小国师奶声奶气地说:“明天,师傅入陵后就要立刻举行,因为盄会到我身体里来。”

    封宸嗯了一声,眼睛看着街道两旁的灯火,静了一会儿后,他说:“你师傅、师公,包括之前的那些国师,都为离国付出了一切,但他们,几乎全都没有好下场,甚至还要被人唾弃辱骂。”他有些讽刺地笑了一下,说:“付出了一切,就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听上去简直像个笑话。”

    他抬起头,看着浩瀚的星云,像在问自己,也像在问上天般说道:“真的值得吗?”

    小国师眨了眨眼,脸上的表情很无辜,也有些不知所措,他低头看了看地面,想了一会儿,说:“有一年,翼州洪涝,淹死了很多人,朝廷向翼州发放了许多粮食、衣物,而且因为死得人多,朝廷还给罹难者的家属拨发了一点钱,帮助他们安葬家人。”

    “有一天,师傅在街边的食肆里等人,一位老婆婆在街边行乞,手中还牵着一个和她一样衣服破烂,瘦骨嶙峋的孩子。那时,食肆里的人正在议论翼州的灾情,老婆婆站在一边听了一会儿后,一边牵着孙儿离开,一边嘟嘟喃喃地说‘要是被淹死的人是我就好了,那样我孙儿就能领到一点钱,吃一顿饱饭了’。”

    “师傅一直对这件事念念不完。”小国师抬起头,认真地看着封宸:“我想,师傅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是否会感激他、离国人是否会一直记得他,他做再多事,也不过是希望离国人能过得好一些,至少,不会再说出这样的话。”

    封宸停下脚步,心中是说不出的滋味,他低头看了看小国师,又抬起头,看着前方的街道,无数灯火光影在他眼中起伏翻动。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街道上人声鼎沸,行人在欢笑,小贩热情地吆喝着,高楼广厦一重又一重,彩灯千盏,亮得仿佛能驱散这世间所有黑暗。

    一对男女从对面走来,一路嘻嘻笑笑,打打闹闹,走到小国师身边时,女子突然绊了一下,整个人就这样朝小国师撞去。

    封宸急忙伸出手,将小国师搂到了自己这边。

    女子摔到地上。

    和她一起的男子也吓了一跳,急忙上去扶她,女子拍了他的手一下,骂骂咧咧地起身。

    “都是你,说了让你别推我,你非要推。”她气呼呼地拍掉身上的灰,不再理那男子,转头看着小国师,凶悍的表情几乎在瞬间变成一副温柔相。

    “小弟弟,没事吧,姐姐撞着你了吗?”

    小国师摇摇头:“我没事。”

    男子也望向封宸,一脸愧色地说:“兄弟,一时疏忽,实在是抱歉。”

    封宸面无表情地说:“没关系。”

    女子伸手摸了摸小国师的脸,小国师有些害羞地低下头。

    女子笑着说:“没事就好,小公子生得真可爱,今年多大了?”

    封宸弯下身,将小国师抱起,让他坐在自己肩上,然后,他就这么走了,剩下那一男一女愣愣地站在原地,小国师回头,朝他们挥了挥小手。

    前方,渐渐显出一条河道的轮廓,那是乐壁江。

    身旁的屋宇上挂着灯笼,灯影落在地上,生出满地桂花。

    河流声哗哗不绝,似要将亲人的思念送出,送给那漂泊在海上的人,送给那些孤身在外的人。

    封宸的声音被夹杂在了那滔滔水流声中。

    “之前,我一直觉得,生死都是等闲事,如果你有本事让自己活下来,那就好好活着,否则就算死了,也怨不得任何人,是你自己没本事。”

    “但后来有一天,当我看到有一个人在我面前倒下时,我却突然开始想:这些人在死的那一刻,都在想些什麽?会不会觉得很害怕,或者,很不舍?他们有家人吗?他们死后,家人是不是会很痛苦?他们的父母失去了儿子,孩子失去了父亲,朝廷给再多抚恤褒奖,或许都无法弥补他们的痛苦。”

    他抬眼看着远处:“说什麽报效国家,视死如归,这些都是像我这样穿精甲,骑良马的人才能说得出口的话,而那些普通士兵,有的甚至连一件铠甲都没有,到了战场上,完全只能以血肉之躯面对敌人,当四面环敌之时,谁还能想着国家大义,只能不停地杀人好让自己活下来,你不杀人,就会被别人杀死,根本没有退路。”

    封宸絮絮叨叨地说着,好像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在听,只是单纯地想把心里想了许久的事说出来。

    小国师抱着他,静静地听他说话。

    封宸停下脚步,站在河岸旁,岸边垂柳依依,清风习习。

    河道里大大小小的船只划过,卷起层层白浪。

    “我以前从不相信鬼神之说,但现在”封宸闭上眼睛,清风滑过,轻轻地抚摸他的脸:“我希望这世上有神,希望那些生前卑微如蝼蚁的人,能在死后享有尊严,希望”他睁开眼,壮阔江河映进他眼中,无垠苍穹在他眼里转动:“生死相隔的人,有一天还能再会。”

    一滴温热的水滴落在小国师手上,他抬起头望了望天,愣了一下后,又低头看了看封宸。

    “神明不会亏待有心人的。”小国师搂住他,甜甜地笑着,小小的酒窝缀在脸颊上。

    “将军你一心等待的人,也一定会回来。”

    微风轻叹,灯笼摇,桂花酒香飘数里,无声地讲诉着那些悲欢离合,或苦,或悲,或凄凉,但都带着一丝甜甜的希望。

    ☆、第 154 章

    “咯吱——”门轻轻开启。

    室外的阳光如滚滚江水,在瞬间涌入屋里,远处山峦起伏,云蒸霞蔚。

    一名男子带着满身阳光走入屋内,白色的脖颈上挂着名牌,写着“苇言若”三个字。

    屋内的人转头望向门口,一名高挑的女子弯起杏眼露出可人笑意,朝他打招呼:“小若。”

    苇言若微微一笑:“玉姐。”他将门随手关上,金色日辉被阻挡在外。

    屋里放着十余个大塑料桶,桶里装着冰冷的井水,屋子的温度也因此比外面低一些,屋顶上挂着一个沾满油污和灰尘的钨丝灯,昏黄的光从灯泡里洩出,照着那人漂亮的眼睛。

    他的视线移到房子中央。

    四张长桌并在一起,上面并排放着两具尸体,尸体已经用霉敌水溶液处理过,霉敌可杀菌防霉防毒,出土的鲜尸都应放在霉敌水溶液中保存,但此处穷乡僻壤,条件简陋,只能草草处理一下,等待研究所过来把尸体运走。

    苇言若适应了一下尸体和药水的味道,朝女子走去:“鉴别出身份了吗?”

    “嗯。”女子翻了翻手中的一个资料夹,里面夹着许多笔记和照片。

    她指了指右边那具尸体。

    那是一具湿尸,穿着白衣,保存的相当完好,几乎没有腐烂,虽是尸体,但皮肤润泽而且充满弹性,色泽浅淡,有些微褐,若不是因失水而变得有些干瘪,看上去几乎像一个睡着的人一样。

    “墓里找到许多漆器,上书‘逆灵宫’三字,墓道的墻上还有‘逆先灵侍后世’的字迹,只有离国国师的墓里才会有这些东西,所以这人应该是离国的国师。”女子翻了翻照片,指着另一张,说:“坟里还有私印,上面刻着“离奚若”,初步看来,墓主应该就是离国国师离奚若。不过还是要等所里派人来作进一步的调查才能下最后定论。”

    苇言若点点头,看着旁边那具男尸,这一具尸体的腐烂情况较为严重,很多地方已经露出骨头,身上穿一套铠甲,身形高大,四只修长,仅从这具干瘪破败的尸体已足以感觉出,此人生前应该相当威风霸气。

    苇言若:“国师的墓中挖出两具合葬的尸体,还真是史无前例。”

    玉姐:“不止如此啊,最诡异的是,他的棺木样式完全和国师一致,丧服也是一样的款式,只不过外加一套铠甲,墓里的陪葬礼器都是双份,规格完全一样。但墓里找不到任何显示他身份的东西。”

    苇言若微微有些讶异,上前一步,仔细看向那具男尸,玉姐也凑上去,亲昵地挨在他旁边:“小若,你觉得他会是谁?”

    苇言若想了片刻,不敢轻易下定论,只好摇了摇头。

    玉姐:“《离国通史》里不是记载过一个叫离夕的将军吗?史书的记载语焉不详,连他的生猝年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他的祖籍、家世,反正他就好像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一般,一出场就被封为上将,然后一直驻守在离国边关,守了整整三十年,但他最后怎么死的,又葬于何处,史书完全不着点墨,好像在故意隐瞒他的身世一样。离国百姓都说他是武神下凡。不过,我曾经在野史里看到一个说法,说他其实是封国人。而我觉得”她指了指尸体:“这人就是离夕。”

    苇言若转头看着她,眼中露出惊讶的神色。

    玉姐:“你记不记得封国曾有个皇子,叫封宸,就是那个封武王的四儿子。”

    苇言若点点头:“他谋反失败,被封武王囚禁在北陵多年,最后病死了。”

    “不。”玉姐摇头:“我曾翻查过很多和他有关的史料,正史上都说他被囚禁,但很多流传民间的记载、传说都说,他没有被囚,而是独占了北陵,一直活得好好的,后来虞、玖兰联合攻打封国时,他暗中出了不少力。再后来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失踪了,据说是被手下夺了兵权,但我觉得这点很可疑。”

    苇言若看着他:“为什么如此肯定封宸就是离夕?”

    “直觉。”

    “”

    玉姐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贝齿:“开玩笑啦,我只是觉得这人和国师好像有很多交集,实在是相当可疑。”

    苇言若扬起头,仔细想了想:“如果我没记错,封宸好像曾经被困在寻国,当时国师好像也在寻国。”

    玉姐连连点头:“是,而且,他失踪的时间和国师离世的时间非常接近,还有,国师离世后不久,这个离夕的就突然冒了出来,名字还和国师那么像,真是越想越可疑。”

    苇言若皱起眉,看着桌上的尸体,看着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很想伸手摸一摸他的脸,苇言若捏了捏手,把这荒诞的想法从心中赶出去。

    玉姐拨了一下肩上的长发,转头看向他:“不说这些了。你两个星期后就要结婚了,现在还呆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真的好吗?”

    苇言若依旧认真地看着那具高大的男尸:“我已经交接好工作,今天就开车回县城,明天去省城搭飞机。”

    “哈哈,那就好,你老公这几天等你等到快发疯了,每天看谁都不顺眼。他弟都快被他折腾死了,昨天还打电话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让我催你回去。我看啊,你要是再不回去,他喷出的火能把整个柏林都烧了。”

    “我也没想到这次会挖这么久,我又是领队,不能中途离开。”苇诺无奈地笑了一下:“还有,我还没有结婚,就算我结了婚,岩城也不是我老公,只能算伴侣。”

    “哈哈哈。”玉姐笑得见齿不见眼:“都老夫老妻了,别不好意思承认嘛。再说了,你可是他看着长大的,简直能算是他家的童养媳了,他不是你老公是什么,哈哈哈哈!”

    “”

    “不开你玩笑了。”玉姐看了一眼手表:“快六点了,从这里到县城要两个小时,你还是快点出发吧,天黑了之后开山路不太安全。”

    苇言若点点头,取下工作证。

    玉姐接过来,看了看上面的名字,又抬头看着他,有些感慨地说:“一转眼,就认识了你们二十年了,看着你们从竹马变恋人,最后修成正果,感觉好像不过是一转眼的事。”她捏了捏苇言若的手臂:“要好好在一起,知道吗?我没法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回来办喜酒的时候,我一定好好去喝一场。”

    苇言若看着她的眼睛,轻轻笑起来。

    “玉姐。”他伸手,轻轻抱住对方:“谢谢。”

    玉姐笑着回搂着他,脸埋在他颈间,眼睛微微泛红。

    阳光绚烂,碧空如洗。

    小小的山村深藏在群山中,山脉连绵起伏,黄褐色的泥土干燥而松散,风一吹,就会沙沙地刮起。

    村口有一间小杂货铺,用铁皮搭出的小档样式与报摊相似,但十分闷热,铁皮生了锈,变得斑斑驳驳。

    苇言若的车停在村口,他在杂货铺买了一包烟,靠在车门上,一边抽,一边看着远处的风景。

    一根烟抽到一半,衣袋里的手机嗡嗡嗡地震动起来,他翻出手机,“岩城”两个字雄纠纠气昂昂地霸占了整个屏幕。

    “亲爱的,有空吗?”

    信号很差,磁磁磁的杂音几乎要盖过了说话的声音,但苇言若还是能清晰地听到那人的声音,清晰得,仿佛对方就在自己耳边说话。

    “有。”苇言若吸了一口烟,几缕白色烟雾从他口出飘出,抚过他的嘴唇。

    “我在我们订礼服的婚纱店拿衣服,他们刚运来了一批婚纱,其中一件还不错,不如我给你买一套。”

    “”苇言若看了一眼天空,一只乌鸦从老树旁飞过,呱呱地叫了两声。

    “我是男的。”

    “我知道,不过也没人说男的就不能穿婚纱嘛,而且我也不是要你穿出去,你可以在家穿。”

    “”苇言若用指节按了一下额头:“你发什么疯?”

    “我是认真的。”那边的语气相当认真。

    一阵热风刮过,风里夹了沙子,刮得人脸有些疼,苇言若把烟扔到地上,用脚踩熄,然后打开车门坐进车中。

    “你在开车?”

    “不,准备开。”苇言若应了一句,看着前方想了想,说:“你是不是想让我早上和你结婚,晚上就去离婚?”

    “”电话那边静了一会儿,然后对方哼了一声,说:“不要就算了,我买给我女儿穿。”

    “你哪来的女儿”

    “不用你管。”

    两只黑色的鹊鸲正蹲在树枝上,圆溜溜的小脑袋转来转去,四处张望,细长的尾巴抖一抖,再配上阵阵叽喳声,像两只活泼好动的小精灵。

    苇言若看着那两只鹊鸲,看着看着,心中突然漫上一股说不出的暖意。

    “谢谢你。”他眨了一下眼,嘴角微微翘起来。

    “嗯?”电话里的声音带着疑惑:“无缘无故跟我道什么谢?”

    “鹊鸲很漂亮。”

    “啊?鹊鸲漂亮和我有什麽关系,又不是我养的唔,难道说,你想吃鹊鸲肉?”

    苇言若望着远处,荒凉粗犷的大山之景嵌进他眼里,两只小小的鹊鸲在枝桠上跳来跳去。

    “我想说的是”他仰起头,身体靠在椅背上:“因为你,我觉得这世上的一切都很美好。”

    电话那头静了许久。

    “亲爱的,你是在向我表白吗?”

    苇言若笑着说:“不是,我只是想起了在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

    “写得还不错,你再背几句。”

    “不要。”他一边说一边发动汽车,引擎的嗡嗡声打破了山林的宁静。

    “来嘛,别害羞啊。”

    “我要开车了,晚点再聊。”他挂了电话,汽车的马达声在安静的小山村里显得有些突兀,一群牛从不远处走过,朝着他哞哞地叫唤了几声。

    “嗡嗡嗡”,手机又震动了两下,有人发来了信息。

    苇言若点开信息。

    一张照片弹了出来,照的是一个小小的公园,正午的阳光洒下遍地金辉,落在苍翠树叶上,一只身体漆黑,翅膀洁白的鸟儿正从树上掠下,鸟儿体型圆润,羽翼丰满,充满光泽,细长的尾巴高高翘起,分外可爱。图片下面跟了一段文字:

    那句话的下一句是不是“因为你,曾经不值一提的东西,都变得神圣和充满意义。”

    苇言若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黑色的娇小身躯在空中飞快略过,灵巧而轻盈,公园里绿树成荫,狭窄的街道两旁是复古的三层小屋,一间连一间,紧紧挨在一起,后面的小山丘上立着威严的教堂。

    屋子前停着一排轿车,一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站在车旁,左手压在打开了的车门上,右手握着手机,他低着头,阳光落在他的睫毛上,为他的睫毛镀上一层淡淡金光。

    手机屏幕有些反光,模糊的字迹说的是:

    虽然这样说可能会让你扫兴,但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你拍的那只生物叫喜鹊,它除了和鹊鸲同为鸟类,再没有其它关系。

    男人挑了一下眉,打出一行字:

    你就非要拆我的台吗?你一天不拆台你就不爽吗?等你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还有,欢迎回来。

    一名青年将礼服放进了车后座,退出车来。

    男子收好手机,打开钱包,豪爽地给了青年不少小费,他眼里还有几丝没有褪尽的笑意,薄薄的嘴唇翘成好看的弧度,像鸟儿舒展的翅膀。

    青年惊喜地收好小费。

    男子收好钱包,打开车门坐进车里。

    车辆驶出,穿过小巷,马达的声音惊起树上的鸟,鸟儿振翅而飞,滑过蔚蓝晴空,滑过教堂上巨大的时钟,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翱翔。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写完了!!啊啊啊啊!!!

    再次感谢你们喜欢我的文,也希望这文能给你们带来一点东西——感悟也好,感动也好,希望《素也》对你们来说是有价值的。

    最后,谢谢你们的支持,我爱你们,让我们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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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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