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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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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那些沉重岁月 作者:枯枝不流泪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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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那些沉重岁月》作者:枯枝不流泪

    文案

    他从小失去双亲,跟奶奶贫困度日。因童年受到人为环境的创伤而性格怪异,惹来全村人甚至大多数老师的憎恶。奶奶的爱过于沉重,他承受不起,选择了放弃。当他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算新的一番奋斗,却不曾想,跌入另一个困境之中。他因为爱而备受痛楚,也因为爱勇往直前。

    内容标签:励志人生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晓东 ┃ 配角:罗峰,王彩霞,左婉玉,周老师,胖子 ┃ 其它:同志,奶奶,读书

    第1章 离家

    当踏上火车的那一刻,人生的新篇章便拉开了序幕。说不清心中存在的感受,只是让自己想着决定了就是决定了,不多虑,不后悔。记得路在前方就好。

    注视着窗外,一路驶过的风景新鲜美丽。伴随车厢内的嘈杂和迥异的氛围,心情由着这份决定慢慢的恢复平静。在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生我养我十八年的地方,即将奔赴一个陌生而又充满神秘色彩的城市。对于如我一直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来说,因为对城市抱有的长久憧憬,而不管多么悲伤难过的心情在得到稍稍刻意的忽视后,也慢慢的转变成有些激动。

    那年刚好十八岁,既不知道十八岁的意义,也不知道十八岁的责任,只是一个彻头彻尾懵然不懂的农村穷小子。在一下火车后,抱着生涩的目光,带着点小心翼翼的神情,迫不及待地抬头细细地打量着向往了很久,又突如其然地来到的这个城市。

    对城市有过略微的轮廓认识,是从黑白电视机上播放的都市电视剧中获得的。现在能够如此近距离地去见识现实中城市的风景,确实有着非同一般的感受和震撼。高楼大厦、宏伟的大桥有说不出的威武辉煌,使人不得不感叹建筑工人的神奇;宽敞干净的马路,林林总总的商铺和小吃摊,热闹繁喧的人群。城市有太多它的特色之处,让人目不暇接。连公路中框围别致的小树和毛绒绒的小草争奇斗艳的小花,也一度让我神奇的以为,城里的小树小草小花是通了人性的,会自发其能地长的整齐划一。呵呵,想来第一次进城,总要闹那么多笑话。

    三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男孩,穿着鬼形怪状的衣服从我身边经过,忍不住发出耻笑声。我停止细细欣赏的目光,慢慢的将头收回,看着他们伫足对我观望的嘲弄神情和鄙夷目光,还有头上五颜六色造型奇形怪状的头发。

    我身上穿的衣服,就算在乡下,也会被认定为破破烂烂,何况现在站在城市的一角。所以能够理解他们的嘲笑和轻视,但不能够容忍他们的无礼和挑衅。我在乡下的时候,是出了名的骂人尖酸刻薄,打人不管死活,对人冷血无情的独一无二的疯子。眼神犀利如刀锋,是经过长久的磨练实践而一旦怒目横张起来,让人望上一眼便能感受到强大的杀伤力,所以他们是碰到高手了。

    此时我正用此种眼神回望他们,他们感受到了反击而收起了笑容,目光也即刻凶狠起来对看着,表情上因为没有近距离感受我的目光而非常不屑。他们三个人嘀咕了几声,仿佛在商量对策,僵持了几分钟后,也可以说他们商量好之后,决定迈着奇特的傲慢步划向我走来。

    我的眼神不变,嘴角浮起一丝诡笑。难道要在刚下火车,脚底和城市的地面还没产生热度,就要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和人打上一架吗。看来我这个人还真是块臭肉,走到哪都能惹上苍蝇。

    心中一点也不害怕。打架和受到威胁在心里上已经习惯了。无非全力以赴,大不了你死我活。一直抱着这样的心态的,所以就算平常打输了,也会让对方后怕三分。

    三个人走到我身边,一个个即瘦又小,真怕他们加在一起,也不够我打。也怕打起来没个尺度,死了,那这趟城市之行,可真没白来。

    他们三个走近身来,慢慢的在两方的眼神越来越近的交锋后,他们终于嗅到了血腥味的浓郁而处于下风。他们是没摸清对手,在我这样久经沙场的人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你哪来的啊?”一个看上去只有九十多斤,样貌非常稚嫩,声音非常尖细的人问我。语气不自觉的有点收敛。

    其他两个人因为太年轻,表面上还要装作的底气十足,过会要让我好看的神情。

    我看着他们,内心止不住的讥笑。就这三个穿着打扮的怪人,还好意思嘲弄我。我一把揪住问话人的衣领,语气生冷的说道:“哪来的你不用知道。你只要知道你们就算十个加起来也不够我一个手打。识相的话,早点滚蛋,要不然,一拳头就让你们见阎王。再有,你们三个,头发跟插了鸡毛掸子还插歪了似的,衣服跟狗吃了屎又撕了你们似的糟糕德性,完全没有资格取笑别人,只有被取笑的份,知道吗?”

    那个突然被我揪住衣领的人,吓的一时间脸色苍白。其他两个人有点气势汹汹的想要冲上来,但见我一连串的戾声辱骂的凶悍,又有点胆怯。我放开那个人的衣领,那个人大喘了一口气,然后退了两步,看着我有点匪夷所思。

    他们自然心里很气愤不甘心,但他们有我那个时候不理解的顾忌,他们怕我有来头,因为一般的乡巴佬刚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是没这么气势足,过于嚣张的。鉴于人不可貌相,不得不小心为上。他看着我,指了指,说了声“你有种”,便带着其他两个人走了。

    看着他们走远,心中不由莞尔。为这一段小插曲,感觉到了藏在心底要征服这个城市的一股强大的力量正汩汩的冒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置乎。答曰:“以牙还牙!”

    站在城市的一角,欣赏这个城市的风景,已经很久了。大厦上横挂的杨钰莹大广告图,正甜甜地笑看着我,笑看着每一个人。那是一个春日阳光和暖明耀的日子,我期待着我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人不管在哪里,吃饱是首要解决的,往后才能谈立足。

    在村里的时候,大清早去池塘洗衣服,通常都会听到三五成群的大妈谈论谁谁家的事情。她们的背后仿佛有一个巨大的信息库,不管是远在那村的消息,还是近在邻居家的琐事,都能清清楚楚地知道。每回不愿意听,但她们的嗓门特别大,一个劲地往耳朵里涌入,搞的我总忍不住大声骂道:“聊你妈啊!”。然后村里的大妈们气的不得了,每天早上尽量避开我的洗衣时间。

    当然,不是所有人把我的辱骂当回事,她们会选择习惯和不计较。只要我没有做出泼水和要打人的过分举动,他们会在适当的音量下,依然勇敢的坚持不懈地谈论某某家的事情。也幸好,有些消息不是一无是处,也没想到因为她们的谈话,会让我认识到一生中心痒难耐的人。

    一回她们谈论到一个同村比我年长几岁的哥哥。长的漂漂亮亮的,正好在这个城市打工挣钱。她们说他一个月挣九百多块钱,不到四年的时间就邮寄了两三万回家修盖了房子。那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可惜文静了点,没读多少书。但教养好,比起一些人来真的是天囊之别。

    她们口中说的哥哥我知道,不过因为我们一个在村头,一个在村尾兼家境大相径庭从小性格孤僻,所以只是偶尔碰碰面,从没有过相处交谈。他什么时候出去打工了,还邮寄了两三万回家修盖了房子,压根不知道。要是她们不说起这么个人,过上几年,我就彻底忘了。

    村里人谈论起一个小孩,不管多懂事,多漂亮,只要没读书,那么一定会贴上可惜的标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道为什么,村里的大人们几乎没什么文化,却脑子里十分清楚执着地信奉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信条,包括我的奶奶。

    村里有一些小孩,百般不愿意读书。甚至有些才上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厌学了,在家里为了不读书,以死相争。爸妈自然不会退让,步步紧逼。村小学不愿意上,就送到镇小学去。那时候镇小学要两百多块钱的学杂费,算是高额收费。可是爸妈不会心疼,为了能让孩子读书,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是在所不惜。他们找关系花高额把自己的小孩送到镇小学去读书,可是小孩不读书的心思已经是王八吃了秤砣,铁了心。去哪都坚持不了一个月。所以有些执拗的小孩就会卷上铺盖,偷偷溜回家。回到家后,不敢直面家长。便拿起从老师那偷来的粉笔,在大门上写着:爸妈,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算是打了招呼。然后仗着身子的灵巧,躲到梁房上去了。

    他爸妈一天在外不顾风吹日晒地忙活,回到家还没歇住脚,一不留神往大门上一看,顿时七窍生烟,双脚直跺地,一声“我的个畜生崽啊!”话音刚落,差点就要背过气去。等到缓和过来,二话不说,从门缝中抽出一根手臂粗的荆条,寻了出去。山坡上,树林里,挨家挨户的小巷寻了个遍,都寻不到。他们是气昏了头了,哪能想到,小孩已经深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在自家的房梁上,呼呼的睡了一整天。

    每逢有这样的乐事,就会成为村里人拿出来消磨时光的好段子。他们讲着别人家的小孩时,都会在心中拿自己的小孩比较一下。然后心理上就会得到安慰,幸好他们的小孩没有不读书,虽然成绩不怎么样。当然,成绩好的,可不会在心中比较,而是嘴巴上已经高调地,使自己的小孩名扬四海了。读书厉害,可是标志着他们的基因优不优良,生的小孩聪不聪明,未来的前途光不光明,自己的脸上有没有光,有多亮眼。读书可谓让农村人翻身的唯一正当途径,所以读书不得不被看重。

    诚然,读书确实很重要。在这里我没有要否认读书的意思。只是对于我来说,如果饭都吃不起,还砸锅卖铁地去读书,还乞讨下跪地去读书。那我就没有这个牺牲精神了。在所有的屈辱面前,读书没有尊严有重要性。所以我的答案很清楚了,要尊严而会选择放弃读书。当然,我的性格怪异也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所做的决定自然让常人难以接受。

    第2章 罗峰

    从同村哥哥的父母那里,拿到了能够联系上他的电话号码。在城市的街头,对着公共亭里的公共电话,一阵白痴了许久,才在傻傻的问了一下旁人之后,斗胆地塞了个一元硬币,并生疏地按下了号码拨了过去。经过几人接手,终于是找到了他。心中暗自心惊电话这玩意可真难搞定。他接到我的电话时,能够听出来语气里甚是吃惊。所幸他没有不接受我,也没有多问,是爽快地告诉了地址,并不厌其烦地指点了在市里哪有公交车能够直达目的地,且一遍遍嘱咐末班车在夜里几点,万一错过了末班车,可以在火车站的候车厅休息,不要钱。

    他是个非常热忱的人,声音听起来特别醇厚可靠。我感觉找对人了,心中顿时踏实了许多,并相信往后相处起来,不会动不动就打架。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手脚不怎么听话,所以告诉自己,需要找他人帮忙,就得收敛一些锋芒(有这样的觉悟,我感觉自己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融入社会了)。

    依随着他的描述,很快找到了前往他工作之地的大巴车。来不及欣赏更多城市的特色(怕错过末班车),乘车左拐右拐颠簸了好一段路程,才在人际罕至的地方下车。原来他工作的地方是在郊区的工地上,每天上工做的活是搬钢筋拉葫芦打杂等大大小小出死力气的小工活。一天下来三十几块钱,包吃包住,月结。要是下雨,或者遇到特殊情况,导致一天没干活,那么这一天的工钱就没有。所以意思是,九百多块钱一个月,还需得每天在工地上做,才能拿足。有晚班的话,累死累活后,一个月的工资也许能够破千。

    我是在农村里干惯了苦活的,从来不觉得还有比农活更累的事。汗如泉水,从身体每一个毛孔里涌涌而出。一天下来,肩膀淤青,腰腿酸胀。突然站直身子,大脑缺氧,像阳光花了眼,眼前是一片短暂的黑朦。拍拍脑袋,晃晃头,才能看的光亮。

    听人话里谈论,一个月挣了九百多块钱,不过四年就寄了两三万回家修盖房子,是件多么光彩热血的事情。可是每个月的九百多块钱,是在血水和汗水的混杂下拿到手的,便觉得再怎么光彩和热血,也会麻木不觉。

    当然,不是一开始就要抱怨,也不是吃不得苦。咱们来自农村,再苦再受罪也不怕的。在这里只是想要说明,在外面打工挣钱的人,并没有听说的那样光鲜亮丽,个中吃了多少苦头,也只有出来的人尝试了,才能切身体会。所以读书,更显得尤其重要。

    第一天上工下来,全身乏力,走在路上摇摇欲坠。到了吃晚饭的时间,肚子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工地上简单搭建的铁皮屋食堂前,排满了蓬头垢面臭汗熏天的工人。提前打到饭的坐在一边的土堆上,狼吞虎咽,吃饭如打仗,生怕别人抢了去似的。还在排队的便时不时地昂首细数前面还有多少人,肚子里的咕咕声连在一起奏出天然的交响曲。终于轮到我,当真是饿了,这一饿,便惊觉于自己的食量之大,没想到那天盆大的碗,吃了两碗。果然是重活之下的体力消耗十分巨大。

    同村的哥哥拍了拍我的肩膀。忘了介绍了,他叫罗峰,十七岁出来打拼,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我刚下车那天,时间还不到五点半,很意外他会走上两公里,到马路边上来迎接我,对于大家虽然是同村,但在没有任何交流,甚至完全陌生的情况下,他能够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出来接我这份上,心中表示十分感动和受用,且决定以后他要是哪天不爽打我,绝不还手。

    看到他时,第一眼没能认出来,直到他朝我挥手,我才呆住似的,怔怔地笑向他。记忆里他年幼的样子很模糊,似乎很清秀,同时感觉有点憨态。四年不见,成长历经的岁月风霜,让他现在看上去俨然是个大人了。身子瘦高结实,浑身充满力气。一双眼睛漆黑闪烁,如同镶嵌在夜空中明亮的星星。五官明晰硬朗,脸庞帅气刚毅。皮肤稍稍偏黑,显的成熟富有男性魅力。他确实长的出类拔萃,和他的声音一样,给人感觉踏实富有亲和力。只是不自觉的会去想,这样一个阳光帅气、鹤立鸡群的人,怎么会在城市的一个充满灰尘的角落做小工呢。但想来命运本身不是由长相所决定的,所以没什么好值得商讨。相反我想到,往后能跟这样的人一起上工挣钱,应该会是件不枯燥带有乐感的事情吧,心中不由的和气起来。

    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罗峰,此时的他正展开明媚的笑脸看着我。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笑脸,一旦见过了就没能够忘记。因为是那样的耀眼夺目,熠熠生辉。他眼神里充满关怀地问我一天下来可好?我朝他微微一笑,心想没什么大不了的,苦点累点都还年轻着。况且来自农村,身体是打小磨炼的,对于再苦再累的活根本上毫无负担地接受!

    他厚实的手掌继而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容依旧明媚。他说:“你还是不太爱说话吗?”

    恩?!我对他的问题表示惊讶,除了在下车后他接我到工地和宿舍的路途中,没讲一句话,其余基本上没时间接触。我不认为那半个小时的相处,会让他认为我还是不爱讲话。所以我意外地看着他,心中暗自揣测。

    他依然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有点揶揄意味地说道:“小时候听村上人说,你独来独往,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不知道这么些年来有没有什么改变?”

    我回复一笑,想来也只有这个缘由。村上的那些人,什么鸡皮蒜毛的事都逃不过他们的大嘴巴。不过我这人真的不爱说话(声明,我没有要谦虚哦)。我从小到大一个朋友也没有。在村里有人叫我,都是不理不睬地走了过去(当然也没什么人敢叫我,除了在路上遇到我的奶奶)。小学时,老师叫我回答问题,站起来,像个哑巴似地看着老师。老师说不会吗,我不作声。老师说不舒服吗,依然是不作声。老师没耐心了,不说话我可就要打了,我就是不作声。接着一个响亮的巴掌拍到脸上,还是不作声(如果老师再拍一巴掌,我稍微长大点,就会和他打起架来。不过没长大点,有一次我也是没能忍住发了狂)。最后小学五年,有两年的时间,同学和老师没看我开口讲过话,他们甚至以为我真的是个哑巴。当然,在后来,我会开口,但都是出口成“脏”。

    “为什么不爱说话呢,你不会是……”罗峰对此也有点小猜测,不过他知道我不是,所以有点讪讪然。我知道他只是要说,你不会是大舌头吧,所以才不敢开口。我要声明,我舌头好的很,发出的音字腔正圆的。出门前,还提着大嗓门用正宗的家乡话和奶奶吵了一架,每一句话,都讲的尖锐刺耳。

    我不爱说话是环境培养的(爱骂人应该不归纳为爱说话吧?!)。就好比在身体上养成了一种习性。像常年惫懒的人,让他突然干起重话,身子上一定吃不消,养尊处优养的。所以我不爱说话,就是不愿意说话。不愿意和陌生人说话,不愿意和假惺惺的人说话,更不愿意和憎恶的人说话。我不愿意说话的特性,便影响到交朋友。当然,也没什么人愿意和我交朋友,就算有一两个想要融入我生命中成为朋友的人,我愿意开口,也会一时间话语卡到喉咙里说不出来,脸庞讷讷的,做不来足够的表情去反应,导致不欢而散。不过,也不是无可救药的。当两人之间接触的时间长一点,我就自然而然会开口应答一两句。虽然盼来我这种人开口应答,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事情,但总比一开口就骂人来的舒服。

    罗峰倒好像变了不少。一路跟着他到工地,甚至宿舍,总能碰上一些老老少少的人和他亲切地打招呼。他明媚的笑脸时不时地挂在脸上,让人看着赏心悦目。他还变的爱开玩笑,说起荤段子来,不脸红,不忸怩,有一种大男人的气度爽朗。给人感觉就是一种成熟,如那秋收的麦穗,散发着金黄的光芒,刮目相看。

    他见我不开口,有点不好意思,依旧笑着说:“我也不太爱说话,一个成语是‘祸从口出’,可见说多了是不好。但有时候说说话也能缓解情绪,令人感到愉快,可见也不能不说话。说话是有条条框框的,我不知道是从哪看来的,觉得在理。家里长辈也说,说话要把握好度,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那样跟个疯狗乱叫就没什么区别了。这个度就是条条框框吧,人只要学会把握好度,说话就会成为富有乐趣的事情,你说是吗!”

    听到这里,我无不赞许地点点头。读书的时候,也有一个老师跟我讲过说话这回事,她说说话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在这个社会上就是需要会说话的人。只不过,她没能像罗峰这样说到把握度上。

    我笑着,尽量表现出自己的轻松和愉悦。我知道罗峰说这话的意思试图有点要安慰我。他知道我在镇中学读高中,且在临近高考两个月的时间里,突兀地来到这个城市找他,肯定有着什么生活上的变故。所幸他不会多问,相反来宽慰,这让我对他又多了几重好感。

    人的一生,却有许多变故的。这些始料未及的事情,总能压制着人喘不过气来。但痛也痛了,过去的也过去了,现在迎向一个新的环境,就得有一个新的开始。我相信我能够扼腕过往的阴霾,开始展眉欢笑。因为面对罗峰时,心情会不自觉地放轻松,这应该是一种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把此看作为一个好兆头。

    罗峰摸了摸我的头发,始终不退的笑容挂在脸上,他说:“好了,慢慢来吧,会变好的,会适应的。虽然现在有点瘦,不过也要不了多久,会变的粗壮结实的。”

    毋庸置疑。想着晚餐的食量,长结实是必然的。且对往后的生活,目前来说不存在不适应。因为有幸遇到一个这样的知心大哥哥,无论在怎样陌生的地方,都好像充斥着温暖。只是没想到,我能够在心里,如此认可和快速,甚至迫切地愿意去接受一个人。

    第3章 浴室

    工地上的住屋大多数是铝铁皮搭建而成的。铁皮屋大概容易搭建,亦容易拆除,所以成为工地上通用的居所。只是铁皮屋比之家常居所大不如,冬天里面寒冷灌风,夏天则是燥热窒闷。十分考验人体的承受度。

    工人们都住在铁皮屋里。我和罗峰有幸住在同一间宿舍。宿舍空间不大,里面摆了四张铁架床,上下铺,住了八个人,我就睡在罗峰的上铺。屋子里放了好些日常生活用品以及一些有大有小的行李箱子,箱子里面通常放着一些换洗衣服之类的物件。整个铁皮屋里,所有的陈列摆设和高中生的宿舍大致相同,简单朴素,整齐干净。这对于我来说,条件上很满足了。出门在外,能有个铁皮屋遮风挡雨,确实没什么可要求的。

    吃完饭后,通常面临的就是洗澡。在工地上做活的人,洗澡更是必不可少。只是没想到的是,洗澡也能成为我无法泯灭的记忆之一,甚至因为洗澡,让我意识到了一件极为严重的事情。

    洗澡的地方不是铁皮屋,是矮矮的长方形黄砖屋,在食堂和住宿的后面,上面盖着青瓦,中间被隔开,一边男一边女。可能是涉及到人类赤身裸体的隐私吧,工地上的老板们才舍得用砖头来建造浴室。只是女的那一方空间和男方这边一样大,有点浪费,工地上除了食堂里做饭的阿姨,一般难见多少女的!

    罗峰带我进去,黑压压的房子里,墙壁上挂满了白到发黑的塑胶管蓬头。地面是黑腻腻的水泥地,站在那蓬头下面显露出来的浅青色地面可以看的出来是水泥地的迹象,周遭不曾人往的地方还长满着青苔,赤脚走过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打滑,更偏僻一点的地方延至角落堆积着看不清分类的垃圾,发黑发臭,甚至有蛆虫在上面爬来爬去。老鼠更是夸张地在四面墙上飞檐走壁,全然一副大胆入侵的样子,那老鼠既然快要比黄鼠狼大了,看着让人毛骨悚然。这里是一家大型电厂工程,了解到五年前就开始动工了,所以洗澡的地方能变成这样,似乎理所当然!

    罗峰提前告诉我,洗澡的时间是规定的,每天晚上七点到七点半准时放水,错过了这个时间段的人,只能忍着一身黏糊糊的汗臭入睡。想来也是睡不着的,所以小小的澡堂早早就挤满了浑身脏臭的人,老的,中年的,青年的,如我这般大的也不在少数。一时间汗臭味脚臭味烟味腐烂味弥漫在狭窄的空间,还没进这门,恶臭味就远远迎面扑来,导致差点要吐。我想到,好家伙,纵然来自农村,什么鸡鸭舍、猪尿坑、牛栏粪的大场面没见识过,在这里也要俯首称臣!

    我捂住口鼻,露出欲呕的表情,罗峰深知厉害,暗自偷笑。笑过之后抚慰道,慢慢会习惯的。我看了看墙上挂着的时钟表,六点半还差五分钟,就早早到这,心中不解,并有点埋怨地看着他,但又不好意思说什么。

    他处之泰然地带我扎进人堆,然后娴熟地从别人手中接过一根香烟,派头十足地叼在嘴上吧嗒吧嗒地吸着。对着认识的人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我(同村来的小弟),便开始和一些稍微年长的工人肆无忌惮地讲着一些熟透了的黄段子。全然忽视了周遭的空气分子有多恶劣和勇猛。

    我对他们能够去无视的异能惊叹不已,就此环境都可以适应,人体的极限到底有多极限。是不是过上几天,我也适应了,而发现我已经不认识自己了?一个人在一旁,因为这样想到,而忍不住地笑了笑。活着就得有自取其乐的精神,有时候挺为自己有这样的精神,感到自己有开朗的一面!

    在煎熬中慢慢挨过,仿佛一秒有几个小时那般长。在时针指向六点四十的时候,只见他们不约而同地停止了插科打诨。开始统一地把衣服脱下来放在半腰高的石台上。

    我以为是今天不一样了,提前在六点四十放热水。心中开心万分,也跟着脱起衣服来。我把上衣脱下来,放在石台上。却见挤在换衣房的人,已经手麻脚利地把衣服给脱个一干二净,然后赤条条地露出三角裤折痕里雪白雪白的屁股和前面毛发密盛各自大小不一的成人私密部位。

    知道洗澡会跟很多人挤在一起洗,可没料想到或者没往这方面去预想,会突然看到这么多大大小小的□□官。我从小到现在,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从来没看过什么g人si密性的部位。读书的时候,向来独来独往,跟班上的男孩子连基本的勾肩搭背的举止都没有过,女孩子就更不用说了。好像除了奶奶还有周老师,我之前的生活里,就没较深地接触过什么人了。所以裸体这东西,就算是男的,突然之间见到,对我来说都是一种超越了眼前的平静,给我脑子里即时产生一种缺氧、心跟着砰砰的跳的厉害的超常反应。

    罗峰看我杵在原地,只脱了上衣,裤子还紧实地贴在腰下,笑对着我说:“快脱裤子啊,七点就要来水了,现在得tuo光衣服,早早占个位子。要不然就很难挤到位子,洗澡不知道要等多久呢。”

    什么,还是要七点来水啊!我有点郁闷地抬起头,正好迎上他那宝石般的眼睛,弯弯地看着我。他已经脱的精光,□□地站在离我半米远处。他浑身精肉结实,身体上的皮肤呈金黄的小麦色,线条完美矫健,浓密的毛发下yjg也十分的雄壮。连我看了一眼都是一阵呼吸难畅,相信一般女子,那必定是心潮澎湃,□□难扼,直接要瘫软在地。

    一时间我害羞地低下头,心怀着不安。似乎这两天的我,有点大为不同。总是时不时地害羞低头,忸怩的跟个女孩子似的,全然不像以往。以往的我怕过什么啊,打架骂人,缄默冷对,那可是大家口中十足的疯子。

    想来人一接触敏感事物,就会变的不一样!每一个成长阶段,都会开启新的认知和见解。人就是这样子的,大人对着小孩说,你不懂。小孩不知道,还有什么不懂,他们以为自己挺懂的,于是有点嗤之以鼻。直到慢慢长大,他们才会认识到,确实是不懂的。然后回首过往,发现他们对自己曾经的天真,又一点也看不懂了!

    罗峰看我低着头,知道不愿意说话,就算问问题,也不愿意开口应答。这样的性格不好,他微微地摇了摇头。然后看着我的身体,想是明白了什么,说:“那你晚点tuo吧,身子单瘦,又出了一身汗。tuo光了衣服着风了,说不准会感冒。”

    他说,“我先占位子去了!”然后光着pigu,摇晃晃地走在偏里面一点的蓬头下面,继续和一些人聊着天。

    目送他走远,换衣房里都是一些陌生的面孔,心中不由微微释然。

    但眼下这种处境没有结束,甚至刚刚开始。衣房和浴室,只被一道薄薄的墙半隔开,没有门,站在出入处可将每一个人的o体一览无余。我是无法光明正大地看,只能偷偷的带着犯罪的神情去看。想我十四岁遗精,历经烈火烹油的青春期,都没有想法这样偷偷地看人。现在从这群人中,看来看去还是觉得罗峰最为养眼,无论身体上下每一个部位,都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青年巨大的诱惑气息。

    看着他们赤条条地站在蓬头下还要等二十多分钟,又开始心有不解。就算同种性别,难道不应该有着各自的隐晦吗!可是看他们的表现显然没有,就像对待这混浊的空气一样,泰然自若地聊着天,甚至赤身o体地追追打打。有两个中年男人跑在青苔处的时候,滑了一跤,然后两个雪白的身体就跌在地上抱成一团,此时还不忘相互袭击着各自要害,惹来众人浮夸不止的大笑。

    这要是换做是我,永远做不出这样的画面来。我羞涩的连衣服都不敢脱,何来此胆大不拘的洒脱。我都在不止一次地自作认为,是不是男孩和男人的区别就在这里。

    正当纳闷不解,和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并去融入光屁股洗澡而产生退却的念头时。热水哗哗地从塑胶管里喷薄而出,噼里啪啦地打在皮肤上。一个个因为热水冲刷着身体的疲劳而舒爽地嗷嗷□□。享受的样子正如干涸的禾苗终于盼望到雨露一般。白天劳累出了一身汗,晚上能洗个热水澡,自然是比什么都重要。看着他们一个个被热水冲刷的心神俱醉。我的心上果断地打消了要退却不洗的念头。总不能为了这一点尴尬而委屈了自己带着汗臭难眠吧,况且今天不洗,明天也要洗的,试着让自己习惯吧。就这样的一件事我似乎还下了很大的勇气,说出去都会被人笑掉大牙。那一刻开始我有点鄙夷自己,甚至怀疑自己曾经的胆子是不是用气鼓大的,还是本来就没有胆子。

    我快速地tuo了裤子,洗澡的人都忙于往身上擦肥皂,不会有人注意。只是脱完后就傻了眼,一会儿工夫不到,每个位子后面就排成了长龙。像去食堂打饭一样,下班的路上稍微走慢一步,队伍就已经排到门口了,你只能站在末尾似乎盼不到头一样地等着。此时我是深刻地认识到,早二十多分钟脱好衣服等着的意义是如此的饱含内容啊。

    眼看长龙即长又密实,我真担心排到我的时候水会不会停了。正自焦急,茫然张望,恰巧看到罗峰急迫地向我招手。嘴上的口型似乎是叫唤我过去。我发怔地看了他一会儿,现在身上的衣服脱的差不多了,本来害羞,还要走到他的面前去,脸上得有多不自然啊。最终我还是腆着脸趑趄地走了过去,畏缩畏脚的样子真难让我适应。他见我来,急着说道:“怎么婆婆妈妈,赶紧和我共用一个蓬头把澡洗了吧,后面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在排队等着呢!”

    原来他要我和他共用一个蓬头,我投于感激的目光注视他,这真是个好哥哥啊。

    我低着头,站在蓬头下面,水流冲洗着身体,果然身心舒畅。罗峰站在一旁,搓洗着肥皂泡,我只要眼睛稍微斜视一点,就能将他的隐私部位一览无遗。这是二十一岁成年男子的部位,看上去总有许多琢磨不透耐人寻味的秘密。还记得自己十三岁的时候,肚腩下面开始长出一根根黑黑的细毛,接着细毛长长长粗,最后浓密茂盛的像个鸟窝似的,整个人感觉特别恐慌,以为这会像头发一样的疯长。我都准备好了一把剪刀,就等它一长长,便咔嚓修剪一番。不过后来证明,我是多虑了。倒是yjjg又使我困惑了一段时间。它会在晚上喷出白色的浆液,且变的可以翻卷。根部有一圈米白色像花生仁的渣子,闻上去有股特浓臭的腐烂味道。我一下子觉得完了,病变了,像那种臭了的肉,要长蛆了。我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忧心了好多天,终于是见它无异样,才渐渐放下心来,后来也在初二老师让自习了一节生理卫生课后,算是彻底知道和接受,这是男孩子发育时的正常现象。只是现象归现象,还真没看过别人家的是否也是这样长大的,会长成个什么样子。现在看来,大体都差不多了。

    罗峰看我总是低着个头(他应该没有怀疑我正注视着他的隐私部位),忍不住地说道:“怎么还穿条裤衩啊?”

    呃,这问题可直戳我的心。都不穿裤衩,只有我穿裤衩,显得特别异类。但我也说过,要想让我赤条条□□地站在众多人面前,是做不来的,那宁可不洗澡了。于是,还是给我留条裤衩吧。

    我不回答,只是伸手挠了挠脑袋,低着的头的脸已经红通通的,所幸洗澡因热气的缘故多多少少会冲的脸红,就算抬起头来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且罗峰不是那种喜欢刨根问底的人,也没察觉出我的不自然,便自顾自地发表个人观点说:“我刚来的时候,也是穿条裤衩洗澡。后来发现碍事又不舒服,就把它脱了。tuo 光了洗澡,会很舒服的!”

    tuo光了洗,肯定舒服了。问题是对于我来说,身体上舒服,心上不舒服,那就是极大的不舒服。我看了一眼罗峰,“哦!”了一声,算是答复。

    罗峰嘻嘻的笑出两声,看我愿意发出声了,虽然只是个“哦”字,那已然是很大的进步。

    他继续说道:“那你脱掉试试啊!”

    tuo掉,那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罗峰面前,那就更不可能tuo掉了。

    原来沉默,能摆脱很多问题。我都后悔去“哦”了,好端端的,“哦”什么呀,本来也不愿意开口说话的!

    见我无动于衷。罗峰有点自讨没趣。但他不会生气的,只是呵呵一笑而过。

    听着他的笑声,在这样的澡堂,在罗峰面前,就着热水冲刷着身体,突然像昏迷了很久的另一面自己,有了意识,而迷迷糊糊地半睁着眼睛,不能完全看的清楚,仿若白茫茫的一片,只身处在一个陌生的坏境里,如刚出生的婴儿一般,害怕的要大哭。

    我较为深思过,觉得这是一件荒谬至极的事情。同时也认为,我可能不太能够认识清楚人类对情感分类的界线。想来我是个独来独往的人,和人接触的经验不多。直观上是判断不了的,感官上又模糊不清。所以容易混淆原理。

    既然弄不明白,那么就忽视不理。虽然我通常不是这样的性格,但现在反常的厉害,已经不能用以前的标准来维持自己了。

    第4章 暖意

    晚上在宿舍睡觉。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过上集体生活。宿友们都基本有过照面,只是人家和我打招呼,我连个笑脸都不给,我的内心深处不喜欢和这么多男的接触,只能在心里说服并鼓励自己往后要慢慢习惯。宿友们见我表情有点抵触,所幸他们不多想,性格也挺直白,开了几句玩笑便不了了之。让如逢大赦的我感觉相处起来比想象的容易。

    工人们的生活,说起来挺简单的。白天统一上工地,晚上不用加班时,便在宿舍玩。爱玩是男人的天性,爱吹牛也是大多数男人的特点。所以工人们往往分为两类,一类聚众在一起打牌,一类围拢着喝点小酒,吹牛说闲话。他们最爱说的便是我上工时去面试的包工头。包工头是个大胖子,脖子上挂着根豆角粗的金项链,五官被夹在肥□□里,看上去圆的跟个皮球似的,属于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的一种非人类。他看我瘦弱,有点不愿意收。还是罗峰在一旁说上几句好话,打了保证,才缓缓点头答应。我对包工头的第一印象,除了胖丑就是有钱。涉及到人品上的,全是后来从工人们聊天中得来。我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么多人聚在一起讲一个人的不好时,可以把一个人说的这般一文不值,肮脏不堪,贱到极致。甚至你在想,这还是个人吗,禽兽不如啊!

    不得不相信,有些男人的嘴巴有时候比长舌恶毒的妇女还要厉害。虽然起初和包工头有一面之缘,但心里已经开始无比的憎恶他了。觉得一旦看到他,都是对眼睛的一种亵渎!

    听人讲别人的坏话,听多了也会使人厌烦。还好我们宿舍相比其它宿舍有之高雅的一面,那就是爱打牌爱吹牛的都到别的宿舍去了,剩下三五个安安静静地看书。这似乎对于在工地上做活的人来说有点环境相悖,但事实正是如此,粗鲁的汉字也有渴求知识的一面。我对看书这一点,没有特别的渴求,也不过多的排斥!

    罗峰正是看书队伍中的一个。在我晚上晾好衣服后,他已经拿着一本肉色书皮的书躺在床上看的忘乎所以。我站在宿舍中央,很想问他看什么书,却发现开不了口。我还是好奇,于是偷偷的打量着封面想看看是什么书名,哪见罗峰有防备死的,手指头把书名给挡的死死的。

    罗峰翻动书页,发现我在看他。立马放下书,笑对着我说:“忙完了,那要不你也看点书。不用加班的晚上时间漫长,不做点什么,无聊的心慌!”

    “是啊,这是精神食粮,能补充能量!”睡在对面上铺的老刘附和道,他是一个近五十岁的中年男子,戴副眼镜,样子儒雅,不知道的人,看他总觉得是个大学教授,压根不会往搬钢筋水泥的小工去联想。

    听说老刘是生不逢时,□□时期,家中地主成分,从小跟着地主爸爸遭了很多罪。那时候他十七八岁,被红卫兵逼迫跟在地主爸爸的后面游街,带高帽子,跪煤渣块,挂牌子道歉,背屎尿桶受辱。他见到红卫兵就像见到日本鬼子一样,以至于现在心灵上还残有阴影,只要看到什么人手臂上套着个红色的尼龙圈圈就紧张。老刘本人给我们表现的也有点神经质,他时常一个人的时候,嘴巴里总是碎碎念念,总让人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老刘是在二十七岁时,中国才恢复高考。可惜他已经荒废了十几年,没精力学习,整个人便彻底沉沦。现在,看书只是他的一种爱好,就像他说的,成了他的精神食粮。

    老刘说着,挪动了手,翻了一下书页。我看清楚了老刘看的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后来我也看了,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觉得在心灵上没有多少共鸣吧,闷,便好像没看过似的。

    罗峰说:“我本不爱看书的,倒是刘叔非得让我看。我觉得看就看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比无聊好。”

    他这话好像是对我说的,试图掩饰着什么。老刘啐了一口,他似乎很喜欢晚辈称呼他为刘叔,而不是老刘,所以他格外地喜欢罗峰。

    “你小子聪明着呢。要是能坚持把书读完,哪能混到我们之中来,可惜了!”

    听到这话,我心是咯噔一跳,脸色微微泛白。罗峰也一样,收敛了笑容静静不语,眼睛是注视着书又似乎迷离着飘向远方。刘叔知道自己发言不对,或许是想到自己也是身不由己之辈,便跟着心事重重起来。

    在这静静里,我知道我和罗峰有着同样的心事。这是一个热闹过后开始稳步上升的年代,热血的青年正在学校里奋力拼搏着自己命运。我们,已经无奈地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不说读书后会有多大的出息,但没读完书将会成为自己一生的遗憾。罗峰定然是和我有着差不多的原因没能完成学业。在他心中,不知道有没有后悔。在我心中,早就知道,后悔已然没用!

    伴随着这份惆怅,在晚上十点多都无法入睡。心中思绪万千,感受颇多。观望宿友们好像很早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一时间让我觉得他们人到中年,无忧无虑,能吃能睡,是种幸福。

    天空的夜闪耀着繁星。躺在床上睁开眼,就可平视窗外看到天际。喜欢夜空的璀璨,夜色下的蛙鸣虫叫。在农村的时候,看着满天星星闪烁,听着野外不休鸣叫,就会觉得自己不孤单,不难过。数不清的夜晚我发呆状地看着夜空,然后试着憧憬自己的未来。未来的我会是怎样的,构思的总不现实,未来只有未来的我知道。但我肯定一点未来的我在某一时间一定会离开故乡,离开这样的夜空和叫声,去外面生活。等到能在外面立足,便把奶奶接过去一起生活,然后想着再也不回这个乡村。是的,我不矛盾。我喜欢故乡的风景,故乡的气息,故乡的明月。但我要说,我不喜欢故乡的人,故乡的乡气。他们鼠目寸光,欺善怕恶,虚伪贪婪,蝇营狗道。让我在故乡的日子,乌烟瘴气,留下的全是不堪回首的记忆。我甚至有点赌气地想,要是未来的我能够挣到许多许多的钱,回乡后,一定一分也不花在故乡的建造上,哪怕是修条路,建个庙,挖个池塘,搭座桥呢,是休想让我捐钱供这些故乡人方便的。当然,话要说回来,我现在没读书,故乡的人看准了没读书的人,就一定不会有出息,所以别以为自己会挣多少钱,此时此刻,他们正眉飞色舞地谈论着你的变故呢,你现在还想着发财不捐钱?呵呵,为自己的不知天高地厚,感到菲薄一笑。

    哎,惆怅叹息!难道读书和不读书,当真会把人区分成天堂和地狱吗。我觉得只要脑子不笨,有足够吃苦耐劳的精神,在这个处处充满机遇的社会,也不至于过的多惨败吧。行行出状元,条条道路通罗马,这些在教科书上面看到的句子,多多少少有告诉人,高考不是仅有的绿色通道!

    当然,人可以不读书,但不可以不学习。学习是成长道路上的营养,成长才会日渐茁壮。

    那时,总是这样自我安慰,因为有颗不敢放弃学习的心。

    想了那么多,夜已经很深。凉风吹来,沉郁的心情随着这股风吹散。突然发现,一天劳累下来,越到夜深,全身上下就越觉得酸痛。这时间手臂沉重的抬不起来,腿更是轻微一动,便感觉有上千只蚂蚁在撕咬一般。当真是第一次领略到重活之下肢体酸胀的痛苦。想着明天依然是一如既往的工作量,不知道身体能否扛得住,也不知道这样的重活身体什么时候能够习惯。

    不适让我支起身体。上下铺的双人床微微有点晃动,同时伴随着金属摩擦的声音,在浩瀚的呼噜声里犹自刺耳。

    我活动了一下颈部,揉了揉双腿。罗峰的声音突然从下铺传来,让我微微受惊。

    “睡不着吗,刚刚叹什么气啊!”

    原来他也一直没睡着,我不知道该怎么接口。

    “呼噜声太吵不习惯,身体酸胀也是不能睡的着吧!”

    他径直说道,声音里传来浓浓的关照。

    他已经习惯我的沉默不答,只见借着月光,他穿着一条三角裤起身从热水瓶里倒水,然后从包里抽出一条红毛巾,放在热水里搓洗一番后拧干。走了过来,手臂搁在我的床上,另一只手举着毛巾做递给我的姿势。眼睛里全是关怀,嘴角上几分调皮。

    我怔怔的,只觉得画面布满美感。他的侧面在月光的照射下美轮美奂,明媚耀眼,似乎要让黑夜里生出天使之光来。我被他的柔和感觉常年铁石的心要融化了。以至于这样的夜晚,独一无二到至今都不能忘怀。

    罗峰说:“给,用热毛巾敷在腿上,可以减轻酸胀。”

    我顺手接过毛巾,他继续说道:“我刚来的时候,比你的年纪还小。第一天上班拉车,天空还下着滂沱大雨。我拉着车在大雨里前行,很倒霉地是后车轮子陷入泥巴坑里拉不出来。那时车子上装的全是氧气罐,我不能把它们丢在路上,要是转眼不见了,拿命也赔不起。没办法,我只能冒雨把氧气罐一罐一罐地抬到三楼去。要知道大雨路上湿滑,当时我也瘦弱,比不上现在臂膀有力气。且车子沦陷的地方离电厂三楼不差一公里的距离。我要把一车的氧气罐搬了上去,路上不摔一跤是万幸,一天下来,也是不死半残的。”

    他讲的云淡风轻,却听的我目瞪口呆。氧气罐的重量我知道,要一罐一罐地冒雨扛上三楼,是怎样一份锥心噬骨的劳累。听他如此一说,仿若身临其境,全身上下渐深次地酸疼。

    看着他,表情难以冷静,忍不住开口问道:“没有人帮忙吗,后来呢?”

    “哈哈,你说话了,声音挺好听的嘛,干嘛不爱说话!”他见我愿意开口,高兴起来,调皮地开玩笑。我有点难为情,我们说及的是他受苦的日子,可他却注重我开不开口讲话。诚然,苦难时常路经我们身边,我们已经学会,不惧面对苦难,并让所有的苦难成为远逝的风景,不去揪着不放。

    他轻松自若地说:“下雨的天气,其他工人不愿意出工,在宿舍歇息。但我不一样,身上仅剩的钱全掏给了车费,买牙膏牙刷的钱都是借的。所以三十多块对我来说是宝贵的,哪怕豁出去这条命呢,也不容放过。不过第二天还真是感冒了,头痛晕沉想吐,腰膝酸软乏力,比起你来,可能还要不适几倍。但我真的是不要命的,爬不起身来也要坚持上班,咬着牙关让自己看上去正常无异,一天的工作量拼命去完成。呵呵,还别说,工友们果真没看出半点我是个病人,甚至一天下来出了一身汗,感冒相反好了!”

    他说完裂开嘴笑,月光丰美地映照在他的脸上显得格外柔和,亦觉得异常亲切。这是我结识罗峰的第二天,他表现出对我深切的关照和爱护。让我原本冰冻的心,彻底融化而感受温暖。他和我推心置腹讲的这些话,在我的心上有着特别深刻的意义。让我觉得我和他之间,可以融洽到不分一体的地步。我这人就是这样,感情上极端主义。往往认可一个人,便是至亲对待。

    突然很愿意很想和他多说话。只是他看时间不早,以为我累了,便笑了笑,说早点睡吧。然后光着膀子打了个哈欠,躺回自己的床上去了。

    “恩,做个好梦!”我轻声说道,床下传来他踏实的呼吸声,我们的身子,确实是累透了!

    今晚的夜特别明亮,蒙蒙的白光照在心上,异常清澈。奶奶,我一切都好。微微一笑,有风拂过脸庞,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跟着进入沉沉梦乡!

    第二天,用热毛巾敷过的腿,果然没有晚上那么酸胀。走在上班的路上,精神样貌积极健康,昨天的劳累,愈发打磨出坚硬不屈。静下心来,想的就是要把一天天的工钱挣到手,好给远在家乡的奶奶,买上几件保暖的衣服,治疗膝关节炎的膏药,以及一些在家乡不曾看到过的好吃的食物。

    奶奶和金钱,于我来说有着同样的背负和情感。就像吃饭嚼食一样,从小自然而然地迁合在一起,成为我的使命。能用自己双手挣来的钱给奶奶买东西,对我来说,是生命中最为愉快的事情。但对奶奶来说,在她一生的期盼里,我考上大学,衣锦还乡,是她最大的喜悦。她不需求什么物质上的孝顺,只要能看到我成才。而在她眼中,没有经历高考,没有读大学,就不是成才。所以我让她一生的期盼落空,不管怎么做都于事无补。

    然而无力回头,事情已成定局。那份于事无补的伤痛,让时间去愈合结疤。而我要以坦然的心态去接受,积极健康的一面去投入新生活,开启新的路程。

    第一天下来,我感觉自己做到了。因为有罗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让我感受到了新生机,而自在,而畅快。谢谢厚爱,我的心始终没有空缺。并因为有爱,一直不敢丧失生的乐趣!

    第5章 较量

    时间过的真快,我本是在村里做事不管怎么晒都不会黑、不会壮的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略显单薄的柔弱书生(我不骂人,不瞪眼,安静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在工地上做工一个月下来,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皮肤被晒成古铜色,骨骼略显粗壮,手臂上的肌肉一块块的,鼓动起来像一条肉虫在地上爬一样的律动。工友们见我大呼变化之大,斥责工地上的活残酷无情连太阳也跟着铁面无私。他们说,瞧瞧,惨无人道,不费一个月的功夫就把曾经可口甜心的奶油蛋糕,给摧残的面目全非如那黏糊糊的黑巧克力。手感上也截然不同,以往摸上去水嫩的豆腐,现在摸上去母猪的后腿肉。他们无不是感叹,引的其他宿友阵阵发笑。只有罗峰觉得,变成这样挺好,起码看上去像个男人。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是奶油蛋糕,什么是黑巧克力。工友们平常没什么好打趣的,便惯会给人起外号。起初第一天,热情地跟你打招呼,给人的感觉显得彬彬有礼,大度。可没想到第二天就给我起了个‘小奶’的外号,源自于长的白(相对于他们来说挺白的),像奶油蛋糕,奶油衬托不出韵味,就叫‘小奶’了。

    虽然我不知道奶油蛋糕是什么,但“奶”这个字是知道的。多少天,多少话里,他们对这个“奶”字在各个方面所谈及的次数那是数都数不清。让我原本模糊的概念,显山露水。想来也是,一帮清一色的男人,在远离家乡没有女人的日子,哪能不饥渴的日日火烧,夜夜难熬。这身体上焦渴的无处发泄,嘴上自然就光溜溜肆无忌惮。只是他们在这方面的发明创造也着实厉害,我哪能晓得黑巧克力比喻的是女人的□□呢,虽然那时的我两者都没见过,但就是因为没见过,才显现的他们在我心中的厉害有才。怪不得西方有人说,性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大动力!

    当然,我心里对‘小奶’这个外号,没有多大的意见。那时候因为罗峰而对其他工友的看法太热血,觉得工友们心性直广,脑袋瓜子简实,说什么都是有口无心。他们给人看上去就是平常有事做事,有吃就吃,睡觉往床上一趟,呼噜声可以在一分钟之内毫无悬念地响起的平凡无华。他们热情,友爱,互助,就是嘴巴上黄了一点。他们让我认识到人性最为朴实的一面,和我在故乡了解到的大人似乎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乡村的大人总是说,没有爸妈的孩子,脑袋就是有问题,心灵上不健康,跟疯子似的,怪胎野狗。工友们则不觉得我怪异,只是不爱说话而已。他们会好奇地问我,小奶,你为什么不爱说话啊。我笑了笑。他们就说,是不是因为害羞啊,哥哥和叔叔都不会笑话你大舌头的。我说,我不是大舌头。他们就笑。曾经我一度在想,为什么村里人不像工友们这般和蔼友爱,是因为工友们不知道我没有爸妈吗!

    能够接触到新鲜与光明的一面,让我更笃定当初执意要出来的抉择。

    晚上在宿舍的时候,罗峰又问我,“习惯了吗?”

    我点点头,笑的很自若。

    他说:“习惯就好!”

    一个月的接触下来,虽然我通常闷闷的不愿意开口,但在心领神会之间,我们俩已经变成了要好的哥们。他时不时地默默帮助我,待我如待亲弟弟一般。我亦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亲人。

    偶尔,我们会说上两句话。每次他为我能够开口,都是感到高兴专注的。

    他躺在床上看书。老刘和几个爱看书的宿友不在,去市里办点事。宿舍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有点闪烁其词,忍不住要问他。

    “罗峰……”

    “在呢!”他立马放下书,笑看着我,“怎么啦,你说我听着呢!”

    “呵呵!”我有点不好意思,问道,“我长的像女人的那个吗?”

    “噗!”他笑喷出来,捂住肚子久久难以直腰。

    “妈呀!”他笑道,“你怎么会这么问啊!”

    我更难为情了,细声说道,“他们说,我长的像黑巧克力啊!”

    “哈哈!”他一下子明白过来,“那都是玩笑话!”

    “况且,我也不知道女人的那个长什么样,所以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他眉毛上挑,有点邪邪的坏笑。

    “你没看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有兴趣追究这个问题。

    “没!”他肯定地答道,“难道你看过啊,那描述给我听!”

    他露出期待的目光,意思要看我如何描述。我瞪他一眼,没有多说话。脸上不自觉有几丝兴奋之色。

    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他,而且在心中盘桓了许久,打定主意让我这样问他。可能是因为他一直很喜欢和其他工友脸不红心不臊地讲着即黄又暴力的话。而我通常站在一旁,享受似的听他们这样讲。他们的黄话可谓别出新颖,登峰造极。令我觉得,他们一个个,博学大才、学富五车。他们的讲话多少给我造成影响,所以我好奇跟罗峰讲讲这些话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问完话,心满意足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冥思一会,接着拿出一本书,开始聚精会神地看起来。上高中的时候,只接触过教科书。没想到,社会上还流传着形形□□的。回想我在乡村的十八年,当真是井底之蛙了!

    我领到生命中的第一份工资。没人知道那种发自心底的狂喜震撼着身躯要把眼泪激荡出来的透彻情感,如同久旱皲裂的大地被大雨倾盆而洒的酣畅淋漓。我最喜欢收获的,且向来最能体会收获的喜悦。而这一次,在我的生涯中算是极致的情感了。我想就算将来发了大财,钱财满屋都是,也应该比不上第一次领到工资时那份喜悦的心情吧。

    双眼投注着饱满的情感看着双手辛劳挣来的满打满算的九百多块钱,如同看着挚爱的小孩一样。我屁颠颠地跑到宿舍要请罗峰吃饭,真心诚意地感谢他对我一个月来的照顾。罗峰笑看着我,摸了摸我的头,摇头说:“在外打工挣钱不容易,发工资了要把它们好好存起来,不能够一有钱就挥霍。”

    他明亮的眼睛顾盼神飞,心性执拗坚定。我不会强求人,知道在罗峰面前强求也没用,只能无奈失落地看着他。我是真想请他吃饭以表感谢。

    罗峰说:“等以后你发大财了,再请我吃也不迟!”他顽皮地一笑,然后自顾自地整理着行包。

    宿舍的宿友也刚领完工资,还没去吃饭。见我邀请罗峰,罗峰有饭不去吃,于是纷纷囔道:“小奶小奶,他不去,就请我们去吃撒,吃啥都好。”

    啊?!我有点不好意思,没叫他们,他们倒自己要求请饭吃,不曾想脸皮真厚。没办法,只得淡淡地应了声好。

    罗峰见我这样答话有些不在常理,立时对着他们呛白道:“吃口口么,请你们吃去!”

    此话一出,宿舍里顿时炸开了锅,止不住地响起不堪入耳僵持到底的黄话。

    大胖说:“吃啊,拿来啊,沾点酱,还怕我吃不下啊!”大胖是东北的,吃啥都喜欢沾点酱,睡觉呼噜声属他最为响亮。

    罗峰哈哈大笑,一点也不觉得尴尬,说:“塞你一嘴巴,噎死了别怪我!”

    大胖不服,死磕道:“嘿,关公喝酒——不怕脸红吧!云南米线,还能有大葱粗。塞我一嘴巴,我看只能剔牙吧!”

    说到这里他们往往就会引入较真的一面,在一片笑声中,罗峰口头上就要跟他脱裤子比大小。而我非常喜欢听他们讲这些黄黄的话。

    “来啊!”罗峰气势浑厚,“东北大胖汉子是吧,不怕你胖,就怕你小虫子夹在□□里叼大腿——找不出来!”

    大胖一米八的个子,说胖也不是很胖,五官端正看上去较为和谐,是完全迥异于包工头的那种胖,那种胖全然是恶心。

    大胖听罗峰这么一说,双手一拍,底气十足,似乎很有资本,急道:“哟,看来今天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是不知道什么叫做力拔山兮气盖世。”忘记说大胖也是喜欢看书的一类,常常抱着一本三国啃的津津有味。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此时他彰显出了有文化流氓的气质底蕴。

    东北人的性格热情火暴,雷厉风行。此时被人一激,大胖立马把裤子一脱。雄赳赳气昂昂地转了两圈,让在座的都看看,他人虽胖,但鸟不小,沉甸甸的分量就横亘在身体中间。

    嗬!我为之一惊。怎么还跟小孩子似的,裤子说脱就脱啊。大胖把隐私部位转到我面前来,我可以光明正大理所当然地审视打量,必要时期还得做出评判。大胖的大腿上肉是多,但没有夹住。相反被肉挤出来,在软绵绵耸拉着的情况下,俯视着看显得尤其的长。

    在场的六七个人都在笑,只有我的脸红通通的。大胖说:“脱啊,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大胖都做到这份上来了,罗峰不好意思不脱。他看了我一眼,我轻而易举地扑捉到他眼睛中藏有的羞涩。其实相比大胖而言,罗峰纵然是在工地上呆久了的,也洒脱不出这种脱裤子比较的事来,平常只是说说逞逞能。

    这次是逃不掉了,遇到东北大胖。罗峰到底心一横,开始脱裤子(不能认怂啊,背后还有民族荣耀呢)。罗峰的我暗中观察有一个多月,大小轮廓,色泽亮度,就算闭上眼睛,在纸上描画,也定能描画的呼之欲出。所以对于现在这场比试,凭直觉,我对罗峰是信心满满的。虽然我们是南方人,但他在长度上可谓我们南方人的骄傲。

    大胖和罗峰站成并排,罗峰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容,但看得出他笑的十分勉强。我不喜欢他勉强的样子。

    我喉咙干涩地看着他们比较,心中已经不知道该怎样清楚因画面冲击而身体起到反应的认识。罗峰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中年人和年轻人就是有很大的区别。大胖像只战败的公鸡,萎蔫着脑袋,不可置信地看着比他矮,比他瘦的罗峰。心里肯定是一百个疑问。因为他对自己是过分自信的。而过分自信的人输了,我真怕影响他的下半辈子。

    罗峰得意了,抓住机会,一个劲讽刺大胖,让大胖无地自容,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而我因为罗峰的胜利,也感到大快人心,高呼出声。但在罗峰和我对视几眼,各自感到尴尬后,高涨的情绪又瞬间被压下去了。

    压下后,思路渐渐清晰。但回想一下刚刚的画面,身子未退却的温度更是大幅度回升起来。这副画面,怕是在往后愈加挥之不去了。

    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在心里,我有渴望罗峰的念头,在未□□和□□之间,愈演愈烈。这份渴望是可怕的,孤寂的,超脱伦理的。在是与不是之时,我已经做出了拼命摇头之举。

    起初可以忽视不理,但现在,感知超出了认知范畴,自然而然要去寻思。

    我回忆起自己的成长经历。试图从中寻找一丝由头。在愤怒与凶残之间,我不认为自己有羞涩忸怩的一面,也不认为自己有对男性渴望的一面。我只是全面地封闭自己,不断地避免与他人的接触和认识。我恨透了周遭的人,一个厌恶的眼神,都是当成自己对他们时时刻刻的反抗。也许,正因为我只知道反抗,才忽视了隐藏在深处的自己。而现在,虽然有了对另一面相关认识的内容,但还是不能够对另一面做出丰满的正确认识和标明。是否,真相快要浮出水面!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多多支持

    第6章 本性1

    一时间看戏的都散了,宿舍里安静下来。

    一场比较过后,罗峰一直在着手整理行包。转眼见我怔怔的,便木木地开口,问我想什么?

    我回过神来,朝他神情闪躲地一笑,说没想什么!

    他“哦”了一声,便开始换衣服。他换了一套在此之前我从没有看他穿过的白色薄外套和藏蓝色喇叭牛仔裤。他穿好之后,像换了个人似得,说不出的英姿飒爽,青春洋溢。

    他看我在看他,有点不好意思,说就这么套像样的行装,平时很少穿,突然穿起来,总觉得怪怪的。

    我抿嘴笑,想说很好看,真的很好看。

    他背上小行包,对我说:“你也换套衣服吧,我们要出发了!”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出发,去哪呢?”

    他笑容如风地说道:“趁天还没黑,去市里把钱存了。我们明天总不能兜着钱上班吧,放在宿舍里又不安全。况且,你都来这一个多月,还没去市里玩过吧。我顺便带你去见见世面!”

    “哦!”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去市里玩哦,和罗峰一起,心情顿感愉悦,并充满期待。可是,我没有像样的衣服,从家里带来的,还没工作服好看。工作服起码没有补丁。

    我穿上被洗的干净的另一套工作服,和罗峰搭上了我初来时的那辆绿皮大巴车。

    在大巴车上,遇见了那位对我印象深刻的售票阿姨(其实也就三十一二岁的样子)。她一眼看到我,“你啊!”就夸张地大叫出来。罗峰站在一旁付钱买票,为我在大巴车上能有熟人,煞是吃惊。

    故事是这样的:我比罗峰还要穷,罗峰坐火车好歹买了火车票,我坐火车,是直接逃票来的。幸好一路上游击战打的精彩,没有被发现,胜利地省下了巨额一笔,为此感到无尚自豪。下火车后,又要坐大巴车,大巴车的票钱可不那么好逃,不走运的是,还碰上了这么一位斤斤计较一毛不拔的售票阿姨。

    售票阿姨说:“八块五毛钱!”

    八块五?!这么贵!听到这个数字,心情很不好。不就是坐个车吗,贵的跟抢劫似的。

    那时我兜里有十块钱的散钱,但我不可能给她八块五。

    “能不能便宜点!”我露出凄楚的表情(本身穿的也落魄,还背着个□□布袋)。

    “什么!”售票阿姨的嗓子尖细刺耳,“这又不是菜市场,还有讨价还价的啊!”

    “讲价还分场所吗?”我依然装的很可怜,希望能够博得点同情(对待女人我觉得来软的会见效快)。

    “一看你就是乡里来的鳖吧,一张车票都买不起,还来讲价!”嗬,哪有什么见效啊,售票阿姨压根没有同情心,心简直是石头做的!

    一下子,我急了,改硬的,愤怒道:“我说大妈,跟你讲个价而已,犯得着出言不逊吗!还说乡里来的鳖,我看你是池里来的王八还差不多。

    “我告诉你,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三块五给你,抵张票,爱收不收,少了五块你也饿不死!”

    售票阿姨一听,傻了眼了。还有吃霸王餐吃的这么理直气壮的。她合伙司机大汉,要把我赶下车。可于我来说,上了这车门,岂有下去之理。我挣扎着,大吼大叫,说又不是不买票,是司机和售票大妈先出言不逊欺凌霸道的。

    争论声很快吸引一大圈围观看戏的乘客,他们看我着装凄凉,样貌正气凛然。不管售票大妈和司机大汉怎么解释,爱心乘客依然强烈地谴责了他们。并有人正义感爆发要为我出那五块钱。

    我不能让别人帮我出钱的,这有违事情发展的方向。我硬要坐上这趟霸王车,硬要让售票大妈给我免了。终于,在好心人的起哄下,和我厚脸皮撒泼宁死抗争的努力下,终于是坐上了这趟霸王车。坐在车上,心安理得春风得意。然后心里美滋滋的结算从乡村爬火车坐大巴到城市郊区,总共花了三块五毛钱。还剩有六块五毛买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然后心里总结:这真是一桩值得狂喜的非常成功的大事啊。

    当然,还是要建议小朋友,这种做法千万不要效仿(效仿也没用,相信一般人都是做不出来的),那时候的我,因为视钱如命,才会以死相争。

    我从兜里掏出五块钱,说道:“诺,大妈,我没跟你说过吧,我是迟早会还的。人都有落魄拮据的时候,当你们遇到这种人时,就应该有江湖救急的精神,而不是一副看不起人的狗眼姿态。”

    售票阿姨是彻底无言以对,被人吃了霸王餐,还派下个不是,心中再次被狠狠的伤了一刀。她接过钱,理都不想理我,转身收别人的钱去了。

    呵呵!我心上挺乐滋滋的。并在罗峰面前自豪了一把。

    罗峰用不可置信的眼神一直扫视着我,他肯定心想,王晓东嘴巴原来这么毒啊,他还一直以为是个羞涩内敛的小毛孩呢。而我要声明,我这人只要涉及到奶奶钱和尊严,才会当然不让加倍偿还,恶毒是有,但一般也酌情来定!

    夜色渐渐上来,安安稳稳地坐在大巴车里。大巴车一路向前,罗峰和我讲着许多关于他到市区遇到的不堪回首的往事。第一次坐公交车不晓得塞硬币,他给钱公交司机找零,公交司机直接给他翻了个白眼;第一次打的不晓得招手,他追着车大喊,的士司机以为他要抢劫还是怎么的;第一次过马路闯红灯,他以为上学时老师教的红灯停绿灯行所指的单单是车,而人应该反过来遵循红灯行,绿灯停的规则。第一次乘电梯,刚踏上去,他感觉双腿发抖差点摔倒,手拼命地抓住栏杆,别提有多丢人。丢人还不算,乘完电梯后,他感到有点头晕。这可是出怪事了,他竟然晕电梯!还有诸多的第一次,罗峰讲完逗的我哈哈大笑。这也是我第一次,爽朗地开怀大笑。

    车很快就到了,比上次路程似乎短了许多。站在来时撒泼的地方,抬头仰望城市里的夜景。此时眼见的热闹与繁华,一时间被迷离的张不开眼睛。夜色在霓虹灯的映照下耀眼夺目,高楼林立闪烁着光芒,川流不息的车灯如流星一般划过整座城市,来来往往的人,依然嘈杂热闹。

    和乡村的夜迥然不同,不轻易间,想起了在家时,坐在门槛上,抬头细数满天繁星的宁静,比这享受多了。

    走在路上罗峰对我详细地描述了,什么叫做城市,城市就是一个多,灰多路多桥多楼房多人多等等多。

    这就是真正的城市啊!我收回住目光,内心波澜无惊。

    我说:“在乡村的时候向往城市,现在真的身临城市,又觉得不过尔尔。”

    罗峰说,还是乡下的生活适合过日子,空气好,安静,民风淳朴!他说等他挣足钱后,会回乡村盖栋楼房,种田做点小生意,从此安然舒适地度日。

    我没有告诉罗峰,我从小致力于出了乡村就再也不回去。现在听到他说往后要回去,心上莫名的难过,似乎已看到分离之景。

    到了银行门口,罗峰加快了脚步,说:“快点,银行要下班了!”

    他带我进去,问我带了身份证没。

    我说哎呀,忘了,还真没带。

    他拍了一下额头,说都怪他,忘记提醒。

    我说是的,上擂台太忙了。

    “哈哈!”他无所谓地大笑,说,“你还会打趣我啊!”

    “呵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打趣他。

    他说:“那怎么办啊,你办不了卡,就存不了钱。”

    我说:“没关系,你有卡,存到你卡里就可以了!”

    他明媚地笑道:“行吗,你不怕我把你的钱给卷走了啊”

    我说:“不怕,有什么怕的。你把我人卷走了,我都不怕。”

    “哈哈!”他时不时地爆发爽朗的笑声,“还会开玩笑啦,好啊,人就是这样子的,要慢慢开朗起来,越变越好!”

    “呵呵!”我笑出声来。

    罗峰说:“这样吧,我把□□的密码告诉你,你到时候拿着卡想取的时候就来取。”

    我说好!

    罗峰告诉了我密码,便拿着钱到柜台存上。柜台的小姐都认识了他,看他来,远远地朝他一笑,并亲切地问候。

    存完后,罗峰挥手和柜台小姐拜拜。他的普通话挺不标准,听得我掉一地鸡皮疙瘩。

    从银行出来,城市里的夜生活便开始了。步行街上,一些打扮时髦,穿着暴露的女孩从身边走过,顿时浓浓的香味围绕在鼻翼间久久不能散去。

    她们有说有笑,充满青春活力。在她们脸上,似乎只能看到生活带来的全部是乐趣,没有伤心,没有痛苦。

    罗峰看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些女孩子看,笑道:“看呆了啊,眼珠子都要掉了。这种女孩子,不是咱们能消受得起的。”

    我回过头来,神情专注地看着他。“怎么消受不起呢?”

    罗峰笑意深长,“你小子还真打算追这种女孩子啊!”

    其实我看她们,不是因为她们漂亮穿着暴露。只是好奇于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想法思维。也同时让我想起来自城市到乡下去教书的周老师。周老师穿着朴素静雅,笑容亲近恬和。她对乡村的生活充满好奇和热爱,所以她说,她一毕业就打定主意到乡下教书。她和这些女孩子相比,虽然在城里人某方面气韵上相似,但总体而言,又有着天壤之别。

    罗峰说:“我也是听人说,大体穿成这样,基本上是只知道玩和消费,不是有钱人是养不起的!”

    “玩和消费?!不工作的吗?”我狐疑地问道,哪能有时间天天玩呢!

    “你看有几个是踏踏实实工作的,就算工作也不是什么正经工作!”罗峰朝人群中努努嘴,看我还当真了,有点正经地说道,“当然了,大部分女孩都是好的。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特别的一种!”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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