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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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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摩]重生之华生1 作者:涵瑾恩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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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华生(一)

    作者:涵瑾恩

    文案

    福尔摩斯x华生 or 莫里亚蒂x华生

    重生的蝴蝶效应,天知道,华生只是想作为福尔摩斯的伙伴进行探案,顺便作为保父照顾下他的生活。谁知道,他的重生已经改变了许多,这个福尔摩斯一定被附身了,同理下,那个教父级的莫里亚蒂也被附身了。

    谁知道重生之后的他,怎么会围绕于两个强势男人的感情纠结问题,耶稣,这两个男人是脑筋出问题了吗?

    本文属性1vs1 最终结局作者目前未知。。。

    热闹的探案兼种田文,请多收藏与评论,感谢狂暴美工作群提供的封面。

    内容标签:重生 幻想空间 西方罗曼

    搜索关键字:主角:华生福尔摩斯莫里亚蒂 ┃ 配角:雷斯、译斯、维金斯、哈利 ┃ 其它:福华、莫华、重生、探案

    第一节

    福尔摩斯离开已经两年多,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因为癌症而离开人世。而不是死在他所钟爱的战场上,我想他一定更愿意与莫里亚蒂一起消失在在莱辛巴赫瀑布。

    那是个凶险的存在,即使离那件事已经很多年了,我依旧清晰的记得:融雪汇成激流,流入万丈深渊,激起团团水雾,犹如燃烧中的房屋冒出的浓烟。河流注入的谷口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深渊,两侧黑煤一般的山岩耸立……我一直记得我和福尔摩斯站在山边凝视着下方的浪花,倾听着声音,我的脑海里只印着福尔摩斯的脸,虽然此刻摩斯坦和我的孩子就坐在我的床边。

    我记得他写下的信:

    我亲爱的华生,我的生涯已经到了紧要关头,而对我来说,再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使我心满意足的了。

    是的,那样的结局,才是他心满意足。可惜,最终的他还是走在了病床上,瘦弱十分。

    “不要难过,我的佛斯坦!”看着正在擦眼泪的,我的妻子。和她一起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我们有了孩子,在人将走的时刻,我却突然不确定,我是否真的深爱着她。

    为什么我的脑海里,始终记得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她正式见面的样子——以我未婚妻的身份,那个时候的福尔摩斯表现的似乎有些奇怪。第一次在西餐厅见面,他们相处的并不愉快,以至于后来我的妻子总是觉得他是不是讨厌自己。而那个时候的我,却有些生气,不知道生谁的气,我总希望他们能好好相处,却从未想过,我为什么,他们并不能好好相处。

    他们之间的交集并不深,现在在我即将离去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重复着,却总是他的模样。

    我记得和我的妻子决定在一起的时候,我说过:“分派太不公平了,整个案子都是你一个人弄清楚的,我找到了妻子,琼斯获得了威信,剩下的还有什么给你呢?”那个时候我的心理总有些酸酸的,可是我以为的爱情却充满了我的头脑,我总以为我找到了我想到的。

    现在想起来:“给我的还有□□”时,他那双瘦长而白皙的手。

    那双莫名的有些颤抖的手,我那个时候总以为他是因为案件告破,而他暂时没有新鲜的想法,当然我也不知道他是否是因为我的原因,即使在人生的最后关头,我依旧不确定,他是否是因为我的原因。

    中国有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对,死前总是回忆着最重要的人,而此刻我的脑海里颠来覆去的竟然都是他的模样,这是什么原因。

    安慰着哭泣的妻子,我并不担心,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经足够大了,他们会好好照顾他们的母亲,而我亲爱的朋友,最亲爱的朋友,他已经走了两年,在那个寂寞的地方,是不是会有人陪伴着他,还会不会有人像我这般陪伴着他。

    我想起第一次见他的那个模样,他总是那么神奇,一眼就知道我过去做了什么,而他高兴的时候,会大声欢呼,会像孩子般的叫嚷。

    他看上去格外的欣长,目光是那样的有神,高挺的英国式的鼻子,让他显得干练而果断,最后我的目光在他的手指上停留,那双修长的手指,似乎曾经摸过我的嘴唇,可我却不记得了,那是什么时候。我亲爱的朋友……

    我愿陪伴着你,我最亲爱的朋友……

    “是的,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现在我们到了,他到底如何,你自己看吧。”熟悉的声音在耳边想起。

    “华生……华生……”

    我回过头来,“啊?!”

    “你在发呆吗,我们马上到了!”在我眼前的居然是小斯坦佛,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似乎在跟着他穿过异常熟悉的胡同,这是医院,不对,这是,他第一次带我去见福尔摩斯的地方,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伸出手来,不在是年老充满皱纹的双手,此刻的我因为几个月的在医院的静养,变得瘦弱而白皙,因为没有阳光和运动,我甚至觉得自己有些柔弱。天!我似乎回到了过去,回到了第一次见福尔摩斯的时刻。

    是上帝安排吗?一定是上帝的安排!

    我跟着小斯坦佛走着,走上白石的台阶,步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亦如记忆中纯白,我知道走趟的前面就是化验室了,是的,那是我为福尔摩斯写的第一部,也是,我第一次见福尔摩斯的时刻。

    化验室还是那么乱七八糟,那个时候我似乎没有觉得,可此刻,我心里充满的感恩,中间依旧是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啊,屋里的那个人,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此刻的他眼神充满了快乐,他跳了起来,害我以为他也是回到了过去,准备冲过去和他拥抱,都这么久了,我们的拥抱……

    但他只是跳了起来,欢呼到:“我发现了,我发现了……”

    我多想冲过去,我的朋友,我已经那么久那么久没有见到如此快乐的你了。

    随着小斯坦佛的介绍,我们握了握手,他的手已经有力,而我感觉到眼眶的湿润,感谢上帝,让我再次回到了过去,回到这个年代。

    握手之后,我拥抱了他,说道:“恭喜!”虽然小斯坦佛的眼神满是压抑,是的,我从来都不是那么激动的人,尤其是经历过战争之后。

    福尔摩斯却没有太多的惊讶,自然的回抱了我,用那双有力的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兄弟,是的,这绝对是一项大的发明。一定能够在法医界做出巨大的贡献!”

    如同前世的那场见面,我表现的中规中矩,只是盯着福尔摩斯看了好一会儿,他的笑容,孩子气的笑容。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他缺点呢?”这会儿已经说到缺点问题,我在心里说道:除了吸食毒品,不按时吃饭,你并没有其他的。而这些我一定会改正你,这一世,我希望你最终的离去不是因为生病的缘故。

    离开实验室,约定了明天中午去贝克街看房子。我并没有和斯坦佛多说什么,静静的朝着那个时候的公寓走去,我相信,这次,我将不在,不在那么轻易的离去,我的朋友。

    虽然此刻的我并不知道未来的发展,但我依旧愿意,愿意和你一起探案,照顾你的生活,只希望你不会推开我这个朋友

    第二节

    想起那个时候的我,刚从战场回来,并不会整理屋子,洗衣做饭,可结婚重生的我,却是做饭洗衣的好手,那个时候带着三个孩子,和福尔摩斯联系也减弱了,除了开诊所之外的我,便是在家照顾小孩,出门买了适合福尔摩斯的衣服,洗衣粉,碗筷之类的必需品,再一世的生活,也许我想过的稍微精致些。

    按照与福尔摩斯的约定,第二日我来到了实验室,他照旧坐着实验,示意我坐在一边。我点了点头,安静着等着他。

    中午的阳光非常好,阳光下的福尔摩斯显得温暖了许多,衣服上有些许实验的痕迹,头发有些松散而油腻。

    等待的过程并不漫长,而福尔摩斯显得实验又有了新的结论,显得非常高兴,他拥抱了我一下,说道:“我的朋友,你可是一个很好的房客!”

    “感谢你的评价!”我行了个绅士礼,随即相视而笑!

    贝克街二二一号b座,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卧室显得非常的舒适,客厅摆设也不错,一楼房东太太那里有厨房,也是可以公用的,我想我的手艺不至于没落了。两间卧室十分的舒适,当然也许因为同居者是福尔摩斯的缘故,我想我非常可以接受这样的价格,这样的屋子。

    我们当场谈妥了下来,这些由过去没有什么分别。

    当天下午,我就把行李搬了过来,打扫了一下屋子,顺便把福尔摩斯的屋子和客厅都打扫了一下,客厅的窗帘、桌布都是新换的,中途我又出去了一下,买了花和一些温馨的小摆设,这些都是婚后的习惯,此刻居然也延续了下来。

    过去一世到现在重生,我依旧有些不适应,好吧,我想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已经好好珍惜,心里有着这样的念头,自然也冷静了许多,或许是经历了一世,又或许是因为是医生的缘故,总是比平常人冷静些。

    知道福尔摩斯明天才会过来,打扫完屋子,我想了许多,虽然脑海中都是片段的闪现,甚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些什么,只能是走着看着。

    第二天一大早,借用房东太太的厨房,我做了两份三明治和煎蛋。果然隔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就带着他的行李搬了过来。

    “嘿,伙计,你太厉害了!”福尔摩斯瞧了瞧已经基本整理布置完毕的客厅,说道。

    “吃早餐吗?”我指了指对面的三明治和煎蛋,要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一忙起来,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他略微皱了皱眉头,之后却还是同意了。安静的坐在一起吃顿早饭,似乎遥远,却又很温暖!

    吃过早饭之后,福尔摩斯接着整理他的行李,我决定出去走走,有着雾都之城的敦伦,在清晨时光,显得非常的飘逸,顺着街道走着,我想起昨晚在行李箱中找到的钱财,和记忆里不同的数目,虽然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是富有些,总比更加贫困要来有用的多。

    买了几件必须的用品,我停在了咖啡厅的门口,自从和太太结婚之后,我似乎好久没有享受过独自一个人的清晨,闲散的不需要做任何事情的清晨。

    看着橱窗中的身影,我愣在了前面。这玻璃窗反射出来的人是我吗?

    虽然从死到重生,到再次遇见福尔摩斯,我都没有如此的讶异,可是眼前的这个人,让我太过于压抑,他是华生吗?

    是的,可是他的年龄和我遇到福尔摩斯的年龄并不相符,还略带幼嫩的脸庞,虽然是个成年人,但是年岁显然不符合。

    我伸了伸手,看了看自己的双手,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的手是因为经历过医院的疗养才变得如此白皙,可显然这双手,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有老茧的地方,似乎也只是因为在医学院里练习而来的。

    显然我现在的年岁比我认为的要小的多,我的人生跳过了阿富汗战争……

    我急忙飞奔回贝克街,租房里传来的是正常的,或者说是大众比较爱听的提琴声,而不是那些有时高亢,有时忧郁,但是总体显得非常刺耳的声音。

    “嘿,华生,怎么跑的这么急!”福尔摩斯坐在客厅的边上,手拿着提琴问道,“你的脚步声可真是挺好认的!”

    我重新打量着福尔摩斯,那面目是我熟悉的人,可是显然昨天的见面,我自带了太多的情绪,眼前的福尔摩斯更加的年轻、帅气、有力量。那不是为了寻找刺激而吸食□□的福尔摩斯,眼前的这个眼睛里还有着梦想、憧憬的年轻人。

    我的目光移到他的手上,显然他的手依旧灵巧敏捷,但是还没有布墨水和化学药物的斑点,这是一双年轻人的手,如同他的眼睛一样。

    我们似乎相处的更早,是我的再次降临打破了这一切吗?

    我不得而知,但我庆幸,现在的福尔摩斯似乎更加好相处,我们的结局似乎走向更加未知而遥远的地方。但我依旧庆幸。

    我想起来了,昨天的见面,他并没有说我去过阿富汗,是的,现在的我应该没有去过阿富汗。

    “你的职业是什么?我的意思并不是要打量……”脱口而出的我有些害怕,显然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如此的地步。

    但福尔摩斯并没有过多的责怪,此时的他更像个快乐的年轻人。

    “嗯,我有一个职业,也算是……”福尔摩斯摸了摸下巴,这个习惯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我现在是个咨询侦探,我自己给自己这个定义,给警局一些人查案,然后功劳归他们所有,我拿走相应的报酬!”

    “是个有趣的职业!”我笑着说道。

    “嗯,我也觉得,就如同昨天,我看得出来,你是个非常安静好相处的室友,而且似乎打算从医!”

    “真神奇,你怎么知道我的打算!”虽然时隔很久,比起前世,福尔摩斯变得更加有趣。

    “你手指的老茧部位,显然是医学实验的原因!”

    “非常正确,事实上,我准备开一家诊所!”我把前世的职业说了出来,“当然,如果你的那些案子,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会参加!”我顿了顿说道,“你知道,对于我们这种年纪,探案似乎是非常有趣的事情!”

    “当然,有些伤口的判断,或者其他方面,我正需要一个专业的人事!”福尔摩斯伸出手来,“能和你租到一起正是太好了!”

    “我也是!”我伸出手来,用力的握了握,前世已经消散,不管怎么样,这次,我一定会好好陪伴,我的朋友。不让以后的回忆留下遗憾!

    接下去几天,福尔摩斯要么去借书,要么就在做实验。我观察了一下他所借的书籍,果然化学、医学等知识比较受他的欢迎。而且每天下午他总是挑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去练习拳术或者搏击。

    作为医生,我建议了几个比较痛的点,福尔摩斯显得非常有兴趣,我们便一起研究了比较实用的攻击地点。

    这样两个星期都是如此,我上午寻找合适的店铺,福尔摩斯就做实验或者看书,中午,我们或者在外面吃或者我自己煮饭,对于我的厨艺,福尔摩斯显得非常的疑惑和好奇,自然也有满意。大致好奇的原因是从外表看不出来,我自然笑道:是你的方式还没有掌握的好!他就更加刻苦的研究演绎法。下午的时间就是运动、锻炼,我的体质比以前好了,而福尔摩斯的生活变得规律,身体面色都显得年轻有朝气。

    第三节

    隔了一段时间,就在我差点就要忘记福尔摩斯的职业之时,有封信寄到了贝克街,是发生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凶杀案。此时,福尔摩斯的名气并没有特别的大,按照他的话,是因为特白厄斯这个警官曾经看过他参与的案件,才会过来找他。

    福尔摩斯显然并不特别喜欢这个人,但他的评价也非常的中肯,这个人非常的有能力,但是对于破案来说,想象力更加适合形容他的能力。

    “那你去参加吗?”我问道。

    “当然,华生,你会和我一起去吗?”居然福尔摩斯会征求我的意见,我非常的高兴,急忙点头说道:“当然,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作为咨询侦探的副手,我还希望把你所有的事件都写成书,让所有人的记住历史上的你!”

    “哦,华生,你真是太棒了!”福尔摩斯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那我们就去租马车去吧!”

    这天的天气阴沉沉的,伦敦的阴霾总是那么严重。我们在布瑞克斯顿路那所房子的前面下了车,我的伙计果然是决定步行去那里。

    虽然我经历过一次,可显然这次我同样的激动与欣喜。

    昨夜的一场雨让可能遗留的痕迹几乎都消失,至少在我眼中呈现的是如此。福尔摩斯自信的看着人行道,他看着路边的小草,都看的仔细。

    “这个草有什么不对?”我有些疑惑的问道。

    “没有,华生不觉得这草长的挺好的!”福尔摩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的表情不用这么担忧吧,放松些!”

    这世他居然会开玩笑了,我微笑的点头,站在一边等他。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路边的小径,其中有两次专门停下来仔细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也十分活跃,一会儿像个孩子发现珍宝似的,一会儿又如同遇到世界上最难的难题一般,眉头紧皱。他的表情大约比我前世看的要多的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吗?

    年轻果然好啊,我望了望天,至少我自己的身体都比以前好的多,年轻就是资本啊!我的心态似乎也发生了变化,要说,以我现在的年纪,实在是不适合做出望天忧虑的表情啊。

    突然感觉那屋子门口有目光注视着我,我抬头望去,屋子门口花园外有一道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装有木栅栏。一个不算多高大的警察靠墙站着,他有些好奇的看着福尔摩斯,又有些好奇的看着我,年纪似乎很轻。我搜索着记忆,似乎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

    我朝他笑了笑,大约是个刚从警的人,他摸了摸头,也笑了起来,看起来似乎还没有沾染这个社会大多数的恶行。

    在湿滑的小路上,留有很多脚印,我相信福尔摩斯心里一定在怪罪那些愚蠢的警察,不然他一定能够发现更多的线索,不过看他舒缓的表情,大致门口的线索,他也发现的差不多了。

    在房子的门口,特白厄斯和那个小警察一起在门口等着。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我把一切保持原装未动!”特白厄斯微笑的看着我的伙伴,他的脸上有些骄傲的笑容,作为在警局混了些日子的人,显然他有骄傲的资本。

    “可是那儿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我想就算是军队从那里走过,或者一群野兽从那里跑过,也不会比现在更好!”

    果然到了什么年代也不能小看福尔摩斯,从他的嘴唇中吐出的字眼还是那么的熟悉。

    “我一直在房子里面忙着,我把外面的事都托付给了我的同事雷斯!”他指了指那个小警察说道。

    那叫雷斯的警察显得有些害怕,嘟囔道:“对,对不起!”

    我的伙伴抬头看了看明显稚嫩的小警察,又抬了抬眉毛看了看我,像是在说:你看我就知道,特白厄斯这个人,功劳永远是他的,灾难永远是其他人的。

    我忍不住笑了笑,眼前这个小警察似乎和我的小儿子,呃,我是说我前世的小儿子差不多年纪,我实在不忍心看他那么手足无措的站着。伸手是绅士的礼仪,“你好,我是华生,这位是福尔摩斯!”

    “你好,我是雷斯!”雷斯的脸上还有些小雀斑,整个人显得阳光而又孩子气,在这个雾蒙蒙的天气中,总让人心情略微好了些。

    “你们坐马车过来的吗?”

    “没有!”在我和雷斯交流着“父子”情感的时候,我的伙伴似乎把一些该问的话都问好了,准备进屋子调查。说实话,这个案子是我前世经历的第一个案子,也是我写我的伙伴的第一个案子,虽然细节我已经不太记得,要知道经过时间的洗涤,人们遗留下来的总是那些弥足珍贵的东西,例如朋友。我就不准备改变什么,不知道现在这个年轻的福尔摩斯能做到什么程度呢,虽然嘴里喊着我的伙计,可我觉得我心里怎么是把他当成我的儿子来看待。天,要是被福尔摩斯知道了,我大概就不用待在他的身边了。

    进入屋子,通往厨房的是一条短短的过道,过道上没有地毯,落满了灰尘,这似乎是一间很久都没有人居住的屋子。

    餐厅是一间方形的大房间,没有家具陈设,房间的墙壁上是廉价的花壁纸,房间的格局十分的不合理,餐厅其实不需要这么大,不实用,又浪费地方。我的思考方向似乎转了个弯。

    雷斯的脸色十分不好,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哦,可怜的小警察,大概还没有习惯尸体、死亡吧。这确实不容易习惯啊。

    尸体十分的可怕,前世经历过战争的我,也觉得这尸体万分的可怕,但是身上似乎没有伤痕,在地上、墙上有些血迹,而这个死者似乎是因为中毒死亡的。嗯,看来,如果要接着待在福尔摩斯身边,我就必须好好研究毒品、药理之类的。不在想跟在福尔摩斯身后,这次我的伙计,我想真的成为你的助手。

    福尔摩斯似乎没有被尸体吓着,他灵巧的手指在一会儿在这里试探,一会儿在那里摸索,看着他干净而白皙的手指进入死者的嘴中,我莫名的想似乎应该先做几付十分好用的油脂手套来,这样他的手也许就能在实验和探案的过程中保住了。

    我注意到,他似乎在摸索的时候藏起了什么,但我记忆中似乎前世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果然年轻的小鬼都是爱玩闹的。像我家的小儿子,总喜欢爬山爬下,哎,人老了,总喜欢回忆,这可是不好习惯,而且这一世,我也不想结婚,只是可怜了我的孩子,要不,先收养几个小孩。在我考虑的过程,福尔摩斯和警官他们已经把尸体运了出去。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我大概写不了什么福尔摩斯的探案记录了,如果不写,也许福尔摩斯就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结局就会不一样,我心里又这样矛盾着。

    “啊,这里有字!”那个因为不敢看尸体,而在四处寻看的雷斯,在墙壁上找到了一个血字,当然他的表情并没有显得多么的了不起,只是有些自豪,大概是作为警察的自尊心在作怪,要知道,孩子总是希望得到大人的表扬。

    只是那两个人都没有在意,去看血字写成的:rache。

    我看了看雷斯那张莫名失落的脸,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不愧是警官啊,很厉害!”,雷斯的脸上扬起了笑容,嗯,是很好哄的小孩。

    “当然,这是你发现的功劳!”不知什么时候,福尔摩斯已经检查完毕了这些字样,他微笑的对着雷斯说道,“所谓的天才就意味任劳任怨不畏艰险,当然就天才而言,这个定义并不十分正确,要知道天才的天分很重要,但是侦探和警察而言,任劳任怨不畏艰险仔细坚持是什么重要的!”

    大约是在警局还没有发现如此纯良的品种,福尔摩斯居然指点了几句,而雷斯显得更加高兴,他点了点头,目光坚定。

    真是单纯的小孩!

    第四节

    看完现场之后,显然特白厄斯有自己的想法,在雷斯的要求,福尔摩斯同意带着他调查第一个案发现场的人。

    离开劳瑞斯顿花园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一点了。这两天好的生活习惯让我觉得有些饿,我看了看两位,似乎都没有吃饭的习惯。只好我来开口:“先生们,你们不饿吗?我的肚子可是在叫了!”

    雷斯摸了摸肚子,说道:“我也饿了……”嗯,小孩子好打发。

    福尔摩斯一脸无奈的看着我们两个,对的,这个习惯可一定要改正,查案再怎么重要,填饱肚子很是十分重要的。福尔摩斯无奈的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

    本来已经准备叫马车的福尔摩斯只能和我们两个一起走在街上,寻找吃的地方。

    毕竟是敦伦,餐厅还是很多,因为下午还有事情,所以,我们只能随意的叫了三份吃食。就在我们刚坐下的时候,有两个泥鳅似的人跑到我们面前,说道:“先生,行行好吧!”

    这两个泥鳅似的人怎么这么熟悉,虽然我的伙伴没有一丝要理会的意思,我拿出两个先令来,问道:“你们叫什么?”

    大约是看在先令的份上,两个人还是十分有礼貌的回答到:“先生,我是维金斯,他是哈瑞!”

    维金斯,好熟悉的名字啊……啊,是侦缉大队贝克街分队……我又看了看我的伙伴,此时的他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群小孩子的作用。

    挥了挥手让两个小伙计离开,这可怎么办,似乎我的重生改变了很多的事情。不过,现在可不是认识的好时机,要知道我们的现场还有一个警官存在,虽然他看着很无害。

    吃过饭之后,我们叫了马车,去向奥德利大院。路上的过程,我的朋友和雷斯似乎都陷入案情当中,嗯,是因为年纪的缘故吧,这次的案件在福尔摩斯看起来似乎也有些棘手。

    车子穿过一条条昏暗凄凉的大街小巷,最终停在了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敦伦不缺少的就是这样的街口,怪不得案件丛生。

    我们在一个院子前等待,得知那个警察正在睡觉,雷斯在知道这个消息时,脸变得有些奇怪。

    没过多久,那位警察就出来了。他有些不高兴,似乎是被我们打扰了好梦,他的身上有浓重的酒味。他说:“该说的我已经都说了!”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了半英镑金币,在手中把玩着,说道:“能在听一遍吗?”

    那警察盯着金币,说道:“你们想知道什么……”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雷斯就冲了上去,“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一拳头打在那警察的身上。

    “你……谁……”那警察愣了下,眼神有些躲避。

    雷斯没有理会他的停顿,又一个拳头过去,那警察躲了过去,雷斯有些像小狗般的接着往前冲去,那警察似乎也厌倦了躲避,两人厮打在一起。

    “我们是不是该去拉!”

    “先让他们打一阵再说!”福尔摩斯斜靠在墙上说道。

    “这样衣服会脏的!”我把福尔摩斯拉了起来,墙壁上非常脏,很容易在衣服上印上痕迹。拍了拍他的衣服,我教育道。

    福尔摩斯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呃,一时间我似乎忘记了站在我的眼前是谁,天,习惯性的教育小孩的动作,上帝,这太要不得了。我似乎已经超越了才见面没有几天朋友的距离。

    于是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上帝,这个福尔摩斯是哪里来的,这个华生是谁?我有些想捂脸。哦,捂脸这个动作也不是我这个年纪应该做的,也不是,老小孩,老小孩,也许我现在就是个老人小孩心。

    隔了一会儿,他们两终于打完了之后,我们四个人相互看了看,那警察带着我们去了小客厅。坐下之后,便介绍说道:“我是译斯!”

    “哼!”雷斯有些生气,转过头去。

    “行了,要我们先回避吗?”福尔摩斯摸了摸下巴说道,“这么像小夫妻吵架的样子!”

    两个人,不,应该说连我在内的三个人都互相看了看。

    “行,你要我说什么?”译斯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眉头紧皱着,似乎在回忆昨晚的情况。

    “你从头开始说!”福尔摩斯说道。

    “我昨晚当班,从我负责巡逻开始……”

    “什么……你不是在伦敦警局吗?”刚开口,雷斯就叫了起来,福尔摩斯一个斜眼过来,雷斯就住了口。

    “昨晚这片地方很平静……”译斯开始讲述了他的过程。

    是他发现了尸体,然后报警。再门口等候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醉鬼,是的,一个高个子、红脸、下巴上有些浓厚的胡子。

    “你不觉得这个醉鬼很可疑吗?”福尔摩斯说道。

    “醉鬼,大街上到处都是醉鬼,谁会觉得奇怪,这个年代!”译斯说道。

    “我的伙计,怪不得你从警局调出,成为巡逻,要知道,昨天那种时候特意从屋前走过的人,肯定与案子有大的关系!”福尔摩斯说的时候,脸上并没有其余的表情。“本来,这个案子破了,你至少可以捞个警干做做!”

    “译斯,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以前你绝对不会错过的!”雷斯超着译斯大喊一声,“你太让我失望了。”就跟着冲了出去。

    “你儿子!”福尔摩斯说道。

    “不是!”译斯回答到。

    哦,天,这两个人居然在讲冷笑话。

    回去的马车上,福尔摩斯拿出了一枚戒指,很平常的戒指。

    “尸体身上的!”看着我脸上疑惑的表情,福尔摩斯说道。

    “天,你居然私藏证据!”

    “华生,要知道这枚戒指在普通的警察面前,可没有在我面前的作用大,我只是借过来用用而已!”

    “……”好吧,自我重生之后,早就发现这个福尔摩斯变得年轻活泼了许多,有种看崩坏的感觉,不过,这样的福尔摩斯也不错,至少活着并且健康。

    “你说,这个会不会是昨晚那个醉汉寻找的东西,要知道,那里离酒馆很远,而且住宅区域大多是空的。”福尔摩斯似乎是在解释又似乎是在自我研究,“好了,这些事就先放着,明天去登报寻找,我会让那个犯罪者自动送上门来的!”福尔摩斯自信的说道。

    “好了,福尔摩斯,你不饿吗?”我问道,怎么现在我觉得自己成为了专职的管家。这人一向都是不按照常规时间吃饭的。或许他都忘记吃饭这件事情。

    “哦,华生,你提起来我才觉得饿了。好吧,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去听音乐会吧,最近诺尔曼的音乐会很受欢迎,我们要早些去,这样才能买到票!”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劳逸结合才是生活的必须。

    至于破案,有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在,还怕有破不了的案件吗?虽然现在看来,这个福尔摩斯有些年轻经验不足。

    经过一天的忙碌,陪着福尔摩斯听完演奏会,到家已经很晚,互道晚安之后,各自洗漱回屋。这样的生活似乎比以前的婚后生活更适合我。

    第二天一大早,我在福尔摩斯的演奏声中醒了过来,新的一天已经开始,我该履行管家的义务,准备早餐了。

    第五节

    吃过饭之后,福尔摩斯就出去准备在报社刊登广告。按照他的推断,那个出现在尸体屋子前的醉鬼一定是准备寻找戒指过去的。当然他一定也不确定,戒指是不是掉在了案发现场,要知道,在刚死过人的屋子里,没有人能够镇定的发现东西遗落的痕迹,或许他会特别关注报纸,期待是有人在路上把他捡走。

    何况福尔摩斯在报社上说的地址正是离现场不远的小路上,而这条小路,是必经之路。

    在福尔摩斯去登报的时间里,我也接着出门寻找我的诊所,当然这个年代十分的不安全,早在前些日子,我就弄来了两把军用□□和一些子弹。虽然是旧式淘汰的抢,但这些目前为止还算可以的武器,已经足够保护一个侦探和一个医生了。

    我已经看好了诊所的位置,在离贝克街不远的主街道上,方便我回去喂食我的大侦探。也方便我作为助理跟着他进行案件侦破工作。今天上午,约好了见房屋的主人。

    敦伦的主街道也好,各种小街道也罢,都是灰暗,这个城市就是灰暗的色调。我快步超诊所的位置走去。

    突然感觉被什么东西一绊,就要向前倒去,还好这些日子的训练没有白费,我身子往前一倾,脚上迈了一步,跨过之后稳住了自己的身体,好在年轻啊,动作也快。

    转头看去,绊倒我的是一个横卧在巷子里的人,穿着黑色的大衣,脸上煞白,身上的铁腥味浓厚,我伸手放在他的鼻子下面,哦,老天,还有呼吸。

    “救……”他似乎在说些什么,我把头靠了过去,他低声说着,“救我……”

    再次拥有生命的我,也觉得生命是万分的可贵,而且此时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段空余,我把他搬回了贝克街,福尔摩斯和房东太太都不在。因为准备开诊所,药品之类的都已经很完善。就直接在家帮他诊治。

    流了那么多血的人,倒在街头,不是有仇敌,就是帮派的争斗。无论哪一种都不适合送他去医院。

    忙乱的喂他吃了药,包扎伤口,打了点滴。

    看了看时间,离约定的时间已经不远,我又看了看他的状态,大致到中午才能完全醒过来,我就放心的先去约定的地方。

    和房东谈了价格,签订了一年的合约。又去了市场买菜,果然像我这样的年纪人太少,不过福利也是有的,卖菜的总是偏向帅气的,偶然多送些也是有的。要知道上辈子这个年纪的我才不会光临这种地方,家里要么是保姆,要么就是餐厅。

    回到家后,我发现那人居然走了。果然,不能用正常人的恢复时间来看待这种的,一张纸条,静静在躺在桌子上,我拿了起来。

    “感谢!詹姆斯.莫里亚蒂!”

    很简单的留言,等等,名字是什么:莫里亚蒂,我的天,我救的是日后伦敦的老大,还是福尔摩斯的死对头。

    “怎么了,华生,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福尔摩斯走了进来,问道。

    “没,没什么,对了,上午的事情顺利吗?”我转移了话题,总不能说我救了日后会成为整个敦伦街犯罪人员教父级的人物。

    “报纸今天已经刊登了,我估计下午就应该会有人来认领了!”福尔摩斯倒也没有多在意什么。“只不过,有件事情比较难!”隔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道。

    天,福尔摩斯在向我求助吗?我得想想,今天是不是地球还是围绕太阳转动的。

    “什么事?”我尽量故作轻松的问道。

    “我想找一辆马车,但又不想惊动其他人!”福尔摩斯说道,“你知道的,昨天我在小径上查看了一会儿,我确定有人乘坐马车过去,而且马的脚钉上,有一只是刚钉上去的!”

    “嗯,福尔摩斯,你有没有想过,聘用小流浪汉!”我小心的说道,原来他在思考这个,要知道目前没有了侦缉大队贝克街分队,福尔摩斯确实有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进行的。“要知道,这些小家伙们,是哪里都可以去的,而且也不会引人注意。”

    “对!华生,你真是天才,我怎么没有想到!”福尔摩斯显得十分高兴,说道,“让一群孩子稍微留意一下马夫们平常所在地方,就很容易找到,不久前才重新钉过马掌的马车。”

    说着,福尔摩斯就出去寻找他的小侦探们,真是精力充沛,我还是不要指望他会记得中午的午饭了。

    谢绝了房东太太推荐仆人,中午的饭菜,我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动手,想当然我可以养活了三个孩子的,现在养活一个,肯定是没有问题。

    正在我准备下楼的时候,就听到楼下有一个清晰但有些低沉的声音响起:“请问华生医生在吗?”

    我想起来,我的伙计似乎在广告上用了我的名字。

    哦,福尔摩斯这会儿居然不在。

    “请进!”我高声说道,不能引起怀疑,华生,你总要面对更多的事情,才能够给予福尔摩斯帮忙。

    进门来的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先生,他拄着拐杖,步履阑珊的走了进来。显然年轻的时候这个人应该是个绅士,他行过礼,站在那儿。我注意到他的眼睛有些迷茫,隔了好一会儿才确定目标似的,开口道:“请问,您是华生先生吗?”

    “是的,老先生,请问有什么事情?”

    那老先生颤颤巍巍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报纸,指着我们刊登的广告说道:“先生,我是为了这件事情来的。这个戒指是我女儿丢失的,要知道是她丈夫向他求婚时候的戒指……”

    “老先生,戒指现在不在这里,我的伙计拿去外面,说是寻找失主去了。”我顿了顿,说道,“估计一会儿就回来,你能在这边等会儿吗?”

    “哦,好的,你和你的同伴真是好心的人,上帝一定会保佑你们的!”那老先生说道,“要知道,这可是一枚重要的戒指,我跟我女儿说让她不要带出来,昨晚她和朋友去看戏的时候还是带了出去,结果回家就发现不见了,要不是好心的先生,我们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老先生,先喝杯水……”我倒了杯水出来,一边听着他讲话,一边等待福尔摩斯的归来。

    “华生,有人来认领失物吗?”果然在楼上就听见福尔摩斯在楼下的说话声,我的朋友果然机灵,没有露出一点破绽,应该说担心露出破绽的是我这样的人。

    “是的,有人过来了!”我打开门,在门口迎接着福尔摩斯。

    “是这个戒指吗?”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非常像的戒指,问道。

    “是的,感谢上帝!”老先生像是松了口气,“我女儿一定高兴坏了!”

    “您住在什么地方!”福尔摩斯问道。

    “宏兹迪,离这边非常远!”那老先生说道,看我的伙伴一直看着他,又突然补充道:“但是我女儿住在培克罕区!”

    “您贵姓?”福尔摩斯问道。

    那老先生突然暴怒道:“先生,您现在是在怀疑一位绅士吗?”

    “抱歉,老先生,我们必须问清楚,如果以后有人再来找这枚戒指,我们就没有办法回复了!”我向着老先生解释道。

    “我是丹尼斯,我住在邓肯街十三号。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来那里找我!”

    “好的,这是你要找的戒指,请收好!”我的伙计似乎突然没有了疑问,把东西给了老先生,那老先生说了些感谢的话,就准备出门。

    “快华生,我们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出发!”福尔摩斯穿上刚脱下的大衣,说道。见我愣了一会儿,超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亲爱的华生,你不会连这种暗探跟踪都不感兴趣吧,我都怀疑你的年龄!”

    “当然有兴趣,我的朋友,我就是怕搞砸你的事情!”我急忙解释道,虽然上一世,这些都没有我的份,但这一世,我是想真正的站在他的身边,而不是一直在家中等候。

    “那就快点吧,华生。没准回来之后,我们就破了个案子!”福尔摩斯很是高兴,我想大致是因为他参加的案件还并不是很多。

    “好的!”我飞快的戴上围巾,跟上了福尔摩斯的脚步。

    是的,一切已经不同,无论是警官雷斯,还是贝克街小分队,甚至是莫里亚蒂,连今天到来的都是老先生。这是新的人生。而这段新的人生,是我和福尔摩斯新的开始。此刻,我充满了感恩,感谢上帝,不再回忆过去,这一世是属于此刻的华生与此刻的福尔摩斯。上一世的华生和福尔摩斯已经死亡,这一世才刚刚开始。

    第六节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我和福尔摩斯一边交谈,一边跟着前面的老先生,这个老先生步履依旧蹒跚,因此我们俩也并不需要特别跟紧。

    隔了一会儿,那老先生抬手叫了车,他说话声音很大,我们并没有费力靠近,就能够听到他在报的地址:邓肯街十三号。跟着我和福尔摩斯也叫了马车,不过福尔摩斯是直接租了马车,约定了在贝克街上还马车,马夫得到了更多的钱之后也并没有说多余的话。

    福尔摩斯小心的驾着车跟在后面,在夜色的掩盖下,我们的跟踪非常容易。

    一路上那马车并没有停下,我仔细的盯着前面的马车,也并没有发现中途有人下车,按照老先生的样子,估摸着应该还在车上。

    到了目的之后,我们的车停在后方,我驾着马车,福尔摩斯上前查看,隔了一会儿,就听到车夫骂骂咧咧的声音,

    福尔摩斯沮丧的走回了马车前:“我们被耍了,车上根本没人!”

    “不是吧,那个老先生,我仔细看过了,应该不会是假装的,他甚至走路都不稳,怎么可能在我们的注视下跳车逃走!”

    “不,根本没有什么老先生,我敢肯定!”福尔摩斯拉长了脸,说道,“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肯定是个演技高超的年轻小伙子!这个案子比我想象的要复杂的多,希望明天那些小伙子能给我们带来些有用的消息!”

    “我来驾车,你先去休息吧!”看着福尔摩斯有些受挫的脸,我说道。

    “哦,大夫,比起我来,你的脸色更加的难看,行了,听我的话,你到车厢里先坐会儿,我保证马上就能够回家了!”福尔摩斯说道。

    他说的挺对,这么晚睡,对于我这个老人来说,确实有些过了,我打着哈欠,坐会了车厢里,敦伦的夜非常的安静,偶然路过几只猫狗,仿佛也有自己的目的地,穿越在大街小巷中,和人并不亲近。

    回屋之后,我们点燃了火炉,总算暖和起来,泡了杯茶,哦,对了,年纪大的时候,爱上了这种从古老神奇的东方运来茶叶,看着翻腾的茶叶,握在手中,总是能暖到心里,那个时候我只能握着茶杯想着我亲爱的朋友,而现在,我却能握着茶杯看着我亲爱的朋友,这也是一种进步吧。

    第二天中午,先来的居然是译斯和雷斯,虽然不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两个人显得有些憔悴。

    译斯看了看福尔摩斯,又看了看雷斯,说道:“我查到些事情,希望对案子有些帮助!”

    雷斯的脸色并不好,有种昨晚没有睡的感觉,中午做的三明治还有,我泡了两杯奶车,拿了两个三明治过来,递给了雷斯和译斯。

    福尔摩斯显得很有兴趣,有些事情,警官可以查到,侦探却不一定能够查出来。

    他把昨天的案板拿了出来,案板上画着,死者——依瑙克——毒杀,戒指——老先生?

    看着两个人疑惑的样子,福尔摩斯又一副不想开口的模样,我便帮忙解释了戒指的事情。当然,我隐瞒了戒指是从案发现场拿来的,只是说在门口的小径上捡到的。

    “这可能是证据,你们怎么可以不上交?”雷斯还是昨天那副正义警官的模样,而我的伙计福尔摩斯则翻了白眼,没有理会!

    看着雷斯还想要说什么的样子,译斯拉住了他,说道:“好了,伙计们,既然大家的目的都是会了解决这个案子,我们应该资料共享!”

    福尔摩斯说道:“先说明,报纸功劳完全归你们,案子的咨询费从你们奖金中获取!!”这是福尔摩斯和警察合作的一贯风格,这次虽然是换了两个警察,福尔摩斯还是把话说在前面,我的伙计似乎从来都不会热衷于名,两辈子来说,上辈子破案会了刺激,这辈子似乎是把破案作为职业,养活自己,顺便可以从事喜欢的工作,又远离那些所谓的官场。

    译斯点了点头,说道:“当然!”显然译斯从伦敦的警探成为巡逻员有自己的原因,当然作为陌生的合作者,在他不想说的前提下,我们并没有多事的逼问。

    “死者头上的帽子是定制品,而且基本全新。”译斯说道。

    我便在案板上写下帽子,定制的字样。

    译斯接着说道:“今早我和雷斯便就帽子的事情进行查探,当然,这个帽子在贵族之间并不算有名,不过帽子店的名气倒是非常之大。他是从约翰安德乌父子的帽子店里买来的。”

    “哦,这倒也是一个线索!”福尔摩斯说道,“你们去查探了吗?”

    “不,我们查到了这些就过来了,雷斯的意思是想和你们一同查案!”译斯说道。

    “而且我们还查到了,死者这次来伦敦并非一个人”雷斯说道,“同他前来的,还有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但是到目前为止,虽然我们已经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希望有人来认领死者。这位秘书先生始终没有出现!”

    福尔摩斯摸了摸下巴,说道:“那我们分两路,雷斯和译斯,你们用警官的名义去查找斯坦节逊先生,我和华生去一趟帽子店。晚上在此汇合!”

    “行!”商量过了之后,雷斯和译斯准备出发,说实话,比起看着有些深沉的译斯,我更喜欢直接明快的雷斯。雷斯选择福尔摩斯合作的缘故,大约是听过警局的传闻,而译斯,则是由于昨晚的事件,大致认为福尔摩斯可以给他提供帮助,毕竟他不在警局,不会有利益的冲突,以我活了这么长时间的推论,虽然昨晚的译斯看着有些颓废,但是能记住路过的酒鬼,而且没有上报给查案的警官,便知道他有自己的打算。

    正在我们准备出门的时候,外面过道和楼梯上突然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以及孩童般的笑声,夹杂着房东太太的抱怨声。

    我知道,是我们的小分队到了,三四个衣着破烂的流浪儿冲了进来,老实说,看着他们脏乱异常的衣服,我有种把他们扒光之后,重新洗漱的冲动。当父亲习惯了。

    “好了,立正!”福尔摩斯看着他们三四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话语,额头有些冒青筋,喊道。

    “以后,你们不用全部上来,让维金斯一个人来汇报就可以了!”

    “是的,先生!”其余的三个人又匆忙的跑了下去。

    维金斯说道:“先生,马车我们已经找到了,马夫是李瑞福斯,他昨晚拉着两个人去到了劳瑞顿花园,他租住的地方就在离花园前面一条街上,三百二十四号!”

    “好的,我的小侦探,完成的非常好!”福尔摩斯拿出了四个先令,“你们四个伙伴这次的奖金,当然希望下次任务能够完成的更好!”

    “是的,先生!”维金斯敬了个礼,满脸喜气的准备下去。

    “维金斯!”我叫住了他,要知道当我的孩子还像他这般大的时候,可一直都呵护着长大,看着这样的维金斯,我总觉得有些难过,拿出一袋面包来,递给他,说道:“你们中午一定还没有吃饭吧,不要饿着!有什么事情,可以来这边找我,或者去前面街上的诊所!”

    “多谢先生!”这个孩子有些害羞,接过面包,表示的感谢。他的眼眶有些红,哦,容易感动的孩子都好是好孩子。

    我和福尔摩斯便叫车去到帽子店里,帽子店铺并不是很大,但是生意还是不错的,几位夫人正在查看最新的帽子式样。

    我看到了和雷斯他们形容一致的帽子,便问了名字,店主非常高兴的做了介绍。

    “我需要的是定制,要知道太多人买过的帽子,我是不喜欢的!”我说道。“可以冒昧的问一下,目前这个帽子的销量吗?”

    那店主拿了销售本子查看,说了个数字。便直接把销售本子放在了一边,福尔摩斯超我眨了眨眼睛,我便不经意的往另一边走去,顺便装作不满意的样子,让店主另外介绍帽子。

    待到福尔摩斯装作不耐烦的提醒我,时间要到了的时候。我很抱歉的向店主表示了感谢,以及说下次有空一定光临,就和福尔摩斯走了出去。

    过了一个街口,福尔摩斯显得非常高兴,他一口亲在我的脸颊上,“哦,我的华生,你简直是天才,我们配合的太好了!”

    “哦,那是自然!”学着歌剧中的表扬方式,我夸张的超福尔摩斯行了个礼。

    “干的好!伙计!”我和福尔摩斯在空中击掌,叫车去福尔摩斯查到的地址,也许是运势的缘故,最近一个星期内,只有一个人定制了这个帽子,不然可有的我们忙了!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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