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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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泰迪熊从天而降 作者:米丽安

    第5节

    韩晔心中忽然生出不祥的预感,他以最快的速度叫来司机,冲进了福利院,然而为时已晚,林文钦被林家人接走了。

    当晚,韩晔在林家外头等着,等林文钦像两年前一样,从林家的大铁门里施施然地走出来,与他再会。

    他等啊等,直到深夜。

    月亮高悬于天际,明亮得能与路灯媲美。它照亮了所有人归家的路,却没有照出林家门口那熟悉的身影。

    月亮落下。他的希望也坠落了。

    自从林文钦回了林家,林家就变成了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信息封锁得极其严密。

    韩晔从此再也没见过林文钦,他并不想让林文钦在林家就这么耗下去,然而自己并没有把林文钦救出来的能力,他甚至连林文钦的死活都探听不到,他父亲不肯帮他。

    虽然韩晔能变狼,但林家守宅的那几条狼犬跟成了精似的,韩晔怎么也潜不进内部,好几次都被狼狈地追着跑出来,差点落下了抓伤。

    韩晔这才知道,自己从7岁以来所坚持的,竟然是个致命的错误。

    他太过天真,以为既然已经破坏了林文钦与表哥之间的关系,林文钦就彻底安全了,殊不知,林文钦还面临着下一个火坑。

    但他在那时候,竟然满心以为林家已经接纳了林文钦,林文钦会安安全全地在家里生存下去。

    他错了,他再一次低估了人类的丑恶一面。

    如果没有他的错误介入,林文钦应该会被他表哥接到张家去,脱离林家的魔掌。

    但是,如果他任由林文钦被他表哥接走,万一他表哥哪天跟林文钦拍照,发现了林文钦的秘密,林文钦会不会被他表哥利用,他也不敢想象。

    其实他自己也有能力把林文钦接回韩家,他在林文钦与他告别那天也确实曾经想过这个问题。

    那天他还在想,把林文钦绑在身边,关进房里,永不见天日。当时他还彻底否认了那种想法,觉得自己做不到,因为他们互不属于对方。

    太蠢了!自己当时那种绑了林文钦的想法,才是最正确的道路,而他居然没往那条道上面走。

    他根本不必纠结林文钦喜不喜欢自己。只要能救林文钦,还管得了那么多情情爱爱?

    林文钦再怎么讨厌他也罢,下次如果看见林文钦,直接绑回家!

    这一天,韩晔化为了狼形,懒洋洋地蛰伏在林家不远处的长椅下方。

    它不知等待了多少个365天,似乎已经记不清了。它对林文钦的思念依旧滚烫,但它的心已经冷如寒冰。

    由于它处于上风方向,竟然没有意识到身后有人靠近。

    它的狼形只比初见林文钦时长大了一些,还是只小狼,于是就这么被人拎着后颈,提溜了起来。

    “黑狼王——赫宵。你可让我好找。我一直想不通,你为什么会从深山世界跑出来,到了我们人类世界。怎么样,混得还好吗?”

    拎起韩晔的是一位看起来不到20岁的青年,身着一身白色风衣,风衣里欲盖弥彰地挂着一副听诊器。那不像是替病人诊治的工具,而像是一种象征。

    这人的头发抹了发胶,衣着一丝不苟,看起来似乎是一位苛刻而挑剔的人。

    他虽然有着青年人的外貌,但韩晔从他的神色看出,他所经历过的风霜,远不是一个20岁青年人的身体所能承载的。

    韩晔挣扎着,却被那人放到了长椅之上。它用迎战姿势面向那人,浑身毛发支棱,冲那人龇牙。

    白衣青年拍拍自己的双手,似乎嫌自己手上沾了毛:“这一世的你,学会说人话了吗?恐怕……还没有吧。真可悲。”

    韩晔听到这态度嘲讽的笑声,心说不好,这人恐怕认识上一世的自己,也知道自己的秘密。

    自己上一世成为人类以后,一直活到14岁被人从五楼推下那一天,都学不会说话。

    青年问:“你还记不记得你上一世身为人类时,遇见过的‘苏宇’这个人?”

    韩晔一听就更火大了。

    苏宇,他怎么会不记得?苏宇就是把他从五楼推下去的直接凶手。

    青年伸手想要抚摸韩晔的头,被韩晔一闪,躲过了。

    青年也毫不介意,坐在韩晔旁边,笑道:“在最初的时候,你本是一岁不到的狼王,死于猎人的陷阱。你死后,妄图到人世投胎,选中了一个女人肚子里的胚胎,但是很不巧,另一个灵魂也想同你争抢。你暂时抢赢了,成功地成为了身体的主人,把与你争抢的那个灵魂压制在身体内部。你就这样以人类的身份,活到了14岁。”

    青年顿了顿,似乎是想让韩晔回忆起往事。然而韩晔根本不用再回忆了,他对于接下来发生的深仇大恨,又怎会不记得?

    “让我告诉你,你当年是为什么被苏宇推下楼的吧。在你14岁那年,你体内被你压制的那个灵魂,偷偷地联系上了他的部下,也就是我。

    “我找了好友苏宇,让苏宇假借拜访你们家,把你引到楼顶,推你下楼。

    “然而事情不太顺利,你被一棵树挡了一下,没死,进了医院。我爸爸是你家的家庭医生,我爸爸对你爸说,你不是他儿子,而是一个外来的野灵魂,你爸认可了这种说法,决定眼看着你死在医院。

    “你死后,你的灵魂就飘荡到了荒野,而我的上司的灵魂,理所当然地占据了那具身体,死而复生。他现在活得很好,成为了宇宙之主,哈哈哈哈……你也别恨他,强强争夺,本没有对错,你只不过是输家而已。

    “你输在哪里,知道吗?输在你没有朋友,没有部下。你连说人话都不会,怎么能有朋友和部下,对不对?”

    “哦,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燕别秋,现年37岁,我之所以保持着19岁的容貌,是我的上司宇宙之主的功劳。最近,我上司嫌我挑拨他和他夫人之间关系,冷落了我。所以我自然想要换个去处。我发现,你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对象。

    “你如果只记得我对你犯下的罪恶,大可以继续与我为敌,杀我解恨,我只是一介毫无反抗能力的医学研究者。但是,如果你想学说话,你就必须与我合作。怎么样,跟一个敌人成为朋友,你痛不痛苦?……我喜欢你这痛苦的样子!不这样,怎么能成为值得被我研究的对象,给我带来无尽的乐趣,你说对不对?”

    韩晔已经不想再听下去,它向上一窜,在半空中“嗖”地变成了人形,稳稳当当地站在草地上。

    燕别秋笑道:“我喜欢你这个样子……我以前的上司,他的人类形态就只是个普通人,可不能像你这样在人形和狼形里变来变去。你才是最强大的狼王。”

    韩晔快将自己的牙齿给咬碎了。他讨厌这个人,但他为了林文钦,别无选择。

    他开启紧抿的双唇,无声地捱出两个字。

    “成……交。”

    韩晔将燕别秋带回了韩家,他用纸张与燕别秋交谈:“你怎么能确定,你能治好我?”

    燕别秋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伸手在家具上抹了抹,没有沾上灰尘,甚是满意:“身为黑狼王的你陨落之后,继位的是白狼王,也就是宇宙之主的前身。我与白狼王是故交,所以我怎么不能教会狼说话?白狼王这个家伙……”

    “打住,与我无关,”韩晔怀疑,燕别秋上了年纪以后,就像很多中年男人一样,喜欢缅怀过去,“狼群……怎么样了?”

    燕别秋冷笑两声:“不用你费心,它们过得很好。”

    韩晔接受了燕别秋的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

    燕别秋所使用的药物,一看就不是常规药。而他所提供的仪器,更不像是当今的科技所能制造。

    韩晔学会了说话,但还不熟练。

    他能说出话以后,更迫不及待地想要救出林文钦。

    时光荏苒,九年过去。

    饶是比人类更善于等待的韩晔,也受够了等待的煎熬,几乎要乱了阵脚。

    在这九年里,他无所不用其极,结果林家人给予他的回答要么是不知道,要么是一死了之。林家虽然不是什么大角色,却固若金汤,他的人根本打不进林家内部。

    最近林家在生意上势如日中天,渐渐不把他们的主子韩家放在眼里。

    韩家在本市只有一个分部的势力,已经完全治不住林家,就算韩晔想给林家颜色瞧瞧,也无能为力。

    林家人恐怕已经知道了林文钦身上的秘密,将他作为工具使用。

    韩晔最担心的是,林文钦是否早已成为了刀下鬼。

    他发誓,如果他还能见到林文钦,那么无论林文钦对他是何种想法,憎恶、蔑视、还是恐惧,他都不会因此而退却半分。

    就算是林文钦知道了他其实是一头野兽,想要逃走,那么他就算是把林文钦的手脚锁起来,也不会再放开他。

    他要守护一个人,只能相信他自己的手,不论那双手有多么脏、多么丑恶。

    然而再怎么忏悔,也为时已晚,他这一生都要背负着深重的罪孽。

    这罪孽没日没夜折磨着他,讽刺他,竟然因为自卑和大意,就放弃了对林文钦的保护,从此永远地失去了他。

    韩晔如今18岁,已经开始接手一些父亲安排的公务。由于他的身份尚未公开,所以在家族事务中使用“叶惜文”一名。

    名字的寓意很明确,叶为林中之物,文乃珍惜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一章看不懂也没关系,只是为了介绍一下燕别秋的来历,以后基本上也不会再提了,不影响对本文的理解。如果还有人想弄懂的话,我笼统地科普一下。“宇宙之主”是另外一个文的男主,燕别秋是宇宙之主的军医。宇宙之主有多个身体,其中一个身体是在小黑狼陨落之后继位的白狼王,另一个身体是普通人类,让我们愉快的叫他“小张”。小张跟小黑狼都看中了同一副人类的胚胎,于是抢了起来,最后以小黑狼被推下楼告终……关于抢身体这种事情,我认为他们两个都是混蛋,抢什么抢,考虑过那个刚生成的胚胎的感受吗?各打五十大板。

    ☆、周复

    这天韩晔回到家,却看到自己父亲的两名副手大驾光临。

    女士名为苏琼,年近30,身段妖娆却一脸严肃。

    男性为25岁左右,名为杜建东,在韩晔的印象中是位死不正经的人物,手上拿着一张盖着家族蓝色印章的机密文件,抖来抖去。

    韩晔走近他俩之前,敏锐的耳朵就听到了杜建东的调笑话:“少爷也真是执着,每周都要人给他递关于周复的报告。这都持续多少年了,少爷的情报官还没无聊到想辞职?”

    苏琼答道:“以少爷的情报官递交的这份报告来看,内容翔实、证据充分,不像是你说的那种会因为任务无聊而辞职的人。”

    “哈哈哈哈……我开句玩笑你都要当真。这份报告,可是无价的宝贝。”

    韩晔上次听到类似于无价宝贝这样的字眼,是九年前父亲嘴里用来形容林文钦的“珍宝”一词。

    韩晔据此推断出,这份报告里,一定有着与父亲的老东家周复有关的重要信息。

    韩晔走近后,苏琼向韩晔行礼,杜建东却只顾着笑:“少爷,您的情报官刚才给您送报告来了。虽然他藏得很好,但我一个没忍住,就拿出来瞄了瞄,不要见怪。”

    杜建东将手朝空中一挥,纸张还没从手中飞出来,就被韩晔抢了去。

    韩晔知道自己父亲的副手有权干涉自己的任何事情,但是他的情报官给他的报告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被偷走,他心里仍旧不舒服。

    韩晔将报告展开一看,看到纸上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其中出现最多的,便是“周复”这个名字。

    “周复是维持秩序的审判者,但也是个私心很重的劫匪,”杜建东在苏琼的白眼之下毫无惧色,一惊一乍地道,“凡是周复想要的人,一旦能够得手,少爷您哪怕花一万年来抢,也抢不回。”

    苏琼听不下去,插了一句嘴:“请你说话不要擅用夸张词汇。”

    “什么?你要我说七十年?这也太不符合事实了吧?周复真的能跟人耗一万年,我一点没夸张,”杜建东吹出一声尖锐的口哨,笑得暧昧,“我说话总是有根据的。”

    “来吧我们说正事,”杜建东用手指刮了刮韩晔手中的纸张,“周复这人,我虽没见过,但对其为人,略知一二。”

    韩晔现今的部下燕别秋从门外走进来,脚步轻巧无声:“想不到啊……周复来了吗?好久没见到他,我都快把他忘了。周复这次想要的是谁?”

    燕别秋说着说着,就幸灾乐祸地笑了。

    杜建东不认识燕别秋,但很快识别出燕别秋身上那种与常人不同的气质,便也跟着燕别秋一起笑。

    杜建东胸有成竹地解释道:“据我所知,如果是周复要的人,只有两种结局。一是带回去做他那个土匪窝里的压寨新娘,二是如果那人不愿做他的新娘,或者长得太丑,就杀掉了事。”

    “听起来像个笑话,”苏琼叉着腰,摇摇头,“但我知道,你会告诉我,那不是笑话。”

    “我听说,周复这一千年来在追一个人,怎么,放弃了?”杜建东问。

    燕别秋不屑地哼了一声:“没有人会喜欢周复这种暴力的追求方式,他曾经追了一千年的那个人,最后成为了宇宙之主的夫人。所以,周复应该正在寻找新目标。看现在这样子,已经有目标了?”

    韩晔想起燕别秋曾经对他抱怨,燕别秋因为挑拨前任上司宇宙之主及其夫人的关系,遭到冷落。

    想不到,那位夫人也曾经被周复追求过。如果能找到那位夫人,说不定有对付周复的方法。

    然而,现在时间太紧,已经不允许他向燕别秋询问那位夫人的行踪了。

    宇宙之主的夫人……生活在遥远的星星上吧。大概。

    “不过,我喜欢周复这家伙,追求起人来,做事干脆。”杜建东竖起大拇指。

    那三人继续热烈地讨论了一阵,韩晔一面从中截取需要的信息,一面坐在沙发上,低头琢磨那份报告。

    忽然,他拿出打火机,把报告付之一炬。三个人惊讶地看着火苗在他手中燃烧,灰烬落在他的裤腿和脚下的土地,火一直燃到了他的指尖,直至熄灭,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他掸了掸指尖的灰,手指依旧光洁,只泛着柔美润泽的潮红。

    “少爷……”苏琼挽留的话音未落,韩晔就走出门去。

    韩晔在那几个人叽歪的时间里,已经看完情报官的报告,得知了周复行动的时间。

    从那时间来看,恐怕为时已晚。

    他必须马上赶往林家,阻止周复劫走林文钦。

    在这城市里横行霸道是韩晔的特权,他虽然并未向外透露真实身份,但他那“林惜文”的名号也是响当当的,只要不闹出人命,闯红灯这种事情不在话下。

    他风驰电掣地连闯了几个红灯,轿跑车的油门被他踩到了底,却仍然迟了一步。

    车内的家族专用通讯装置嘶嘶作响,报告着惊心动魄的灾难。

    韩家的附庸林氏家族,其固若金汤的大型别墅,就在三分钟前被人以空降的方式悍然攻破。

    作案的歹徒只有两名,一名人员全副武装,背后装载着两片黑色机械羽翼,能进行令人匪夷所思的飞行,不论是滑翔、直线升降还是盘旋动作都不在话下。

    另一名自称“审判者”周复,自身虽未携带重型武装,但仗着身旁另一人的威风,无人能动他分毫。

    林家,这个曾经犹如碉堡般隐藏在黑暗里的庞大家族,在周复面前竟然兵败如山倒,将近大半的人力和军武在火并中被摧毁,火药库也被引爆了。

    经此一役,林家的综合实力要减低七成。

    而相应的,周复从林家搜出一名青年,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周复打压了林家的势力,韩家的人都在看笑话,并不打算出手帮助自己曾经的附庸家族。

    林家之于韩家,早已不是安安分分的附庸,而是一颗梗在喉上的骨刺。

    而对韩晔来说,疑似林文钦的青年被周复带出来,则是一把不知结果的双刃剑,有可能他将会永远失去林文钦,也有可能是他夺回林文钦的契机。

    如今林家走投无路,已经向韩家提出庇护的请求,并请韩家替他们追回被劫走的大少爷。

    韩晔嘴角弯出一丝不可见的弧度,心中暗暗讽刺道:林家现在为了跟韩家博同情,倒是懂得把林文钦喊作大少爷了?

    他若不是在多年前早已认识林文钦,估计他就算把林文钦救下来,也不知道林文钦是什么角色,估计只以为是林家的哪个纨绔子弟。

    然后他们韩家就会傻乎乎地跟林家谈些条件和利益,把林文钦拱手送回林家,让林家继续霸占着那块宝。

    哼,他可没那么傻。林文钦是不是宝,得他说了算。

    韩晔听着车内的报告,报告中描述着周复撤离的方向。

    同时,韩晔心中琢磨着父亲那两个副手同燕别秋在刚才的一段对话。

    杜建东说:“周复现在要找的人,非常难找,出生地不定,只能靠脸辨别。”

    “看脸?那岂不是很好认。除非……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的长相,无法对号入座。”苏琼揣测道。

    杜建东点头称是:“你说对了。那个人的特征是……虽然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却无法留下影像。那个人属于一种工具,用好了能叱咤风云金银裹身,用不好就是人间一大杀器。他虽然渺小,但如果他生出了毁灭的心思,连宇宙之主都拿他没有办法,除非杀了他。”

    燕别秋听后,冷笑两声。

    “我知道周复的打算。周复活了三千年都是单身,他想要让那个照不出影像的神秘人成为他的配偶,与他同生死共命运,他会好好对待那位神秘人;但是如果不能如愿,令那个神秘人落入其他人掌心,后果会无法预料,还不如……”

    燕别秋在自己脖子上比了个刀尖一抹的动作,那张脸上倒是正义凛然。

    韩晔忘不了燕别秋说话时那副理所当然的表情,燕别秋显然支持周复的做法。

    但是韩晔无法认同,就算搭上他这条命,也要把林文钦从周复手上抢回来。林文钦在周复眼里再危险,也不该以死谢罪。

    如果林文钦答应与周复在一起,从此与周复恩恩爱爱,那自然很好。

    但万一林文钦后来与周复分手,林文钦岂不是大难临头?

    韩晔认为,不能让林文钦与一个随时有可能杀死林文钦的人恋爱。

    此时的林文钦,被自称周复的人及其部下绑到了荒郊野外的密林里。

    林文钦定睛一看,周复身旁的部下身材高大,头戴瞄准镜,发色为红褐色,其身体似乎有好些部分已经被改造成了金属部件。

    周复身着皮衣皮裤,脚穿机车靴,将自己头上的短发梳了个背头,耳朵上的耳环在日照下闪光,如同他的眼神,咄咄逼人。

    周复站在被五花大绑的林文钦旁边,踹了一脚,踹得林文钦直哼哼。

    周复把林文钦嘴上的封条撕掉,等了大约五秒钟,没见林文钦说半句话,不耐烦地道:“长得倒是不错,但这张嘴怎么了,是个哑巴还是傻子?”

    林文钦瞪了周复一眼,只回了他一个“哼”。

    “哦?既不哑也不傻。那怎么不叫,不骂,也不冲我吐口水?”

    “你有受虐狂?”林文钦终于忍无可忍,开了口,“那么大一个林家都搞不定你,我何必浪费精力,是为了显得我坚韧不屈吗?我宁可留着精力让自己舒服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林文钦:((( ̄へ ̄井)作者亲妈,你快给周复这流氓配个cp,别让他到处祸害人啦!

    韩小狼:╭(°a °)╮才不要给他配什么cp!我支持作者给自己的文改名为:《十重人格~周复的未来老婆被宇宙之主抢啦!》,《泰迪熊~周复别想抢我家亲亲去当老婆!》,《题目待定~我诅咒周复永远讨不到老婆!》

    ☆、重逢

    “我觉得你的脾气很适合我,我就喜欢这种服从的性格。”

    周复伸手抚摸林文钦的头发,满意得直点头。他并不需要太过耀眼的伴侣。自己如今所追逐的对象,不仅听话,而且还识相,深得他的欢心。

    当他的手拂过林文钦耳前的头发时,林文钦那副满腔愤怒但却竭力隐忍的模样,让他十分受用,仿佛尝到了爱情的滋味。

    周复历经千辛万苦,方才找到林文钦这块宝藏。

    林家居然能把林文钦神不知鬼不觉地藏匿在家中长达九年,饶是见多识广的周复,也不禁佩服他们的能耐。

    然而在这漫长的期间,林家竟然并未对林文钦下手,这样的态度可谓是比坐怀不乱还要能忍,实在是令人难以琢磨。

    不仅如此,林文钦在林家所受到的待遇,怕是不一般的好。林家似乎专门用特别的方式温养着他,就像在炖一锅上好的浓汤,如今已经大功告成,醇香扑鼻。

    周复估计,林文钦被关押的地方不是暗房,而是一个带着窗子的房间,那房间的窗子能够透入一定量的日光。因此,林文钦在被常年禁足的情况下,肤色竟然没有变成病态的苍白色,而是呈一种温润而微微泛着浅粉的奶白色。

    林文钦的身材也不像一个在房里坐了九年的宅男,显然经过锻炼,细腰窄臀,腿形纤长。

    他的发型经过了精心的修剪,养护得润泽软滑,发丝掂在手里感觉刚刚好。

    周复捏着林文钦的手指,看得出手指甲的边缘被长期养护过,虽然手的主人是男性,但其手指也可称为葱葱玉指。

    林文钦此刻只穿着一件比他大一个size以上的棉质衬衫,大概是他的睡衣,睡衣的上面三颗扣子在此前的挣扎中被拽掉了,正好露出精巧的锁骨,以及小半个胸膛,周复越是看,就越是想把这碍眼的衬衫全给扯坏。

    要命的是,林文钦的下半身,没穿睡裤,而睡衣的长度刚刚好能遮住半条大腿,显得欲说还休。

    这样的穿着打扮,不像是林文钦自己的意思。

    周复认为,林文钦已经在潜移默化之中,被温养成了一个适合献给男人或女人的尤物,浑身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这九年来,林文钦没接触过外界,他的心思恐怕也与社会脱节,成为了一张白纸,正好适合进行调/教与养成。

    林家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

    林文钦察觉到了周复眼中那露骨的打量之意,拼命地缩成一团,生怕不该被看到的地方暴露于人前。那张因为愤怒而面泛潮红的脸,让周复心中的热浪更是汹涌澎湃。

    周复虽然看不到衣下风光,但他光是轻轻抚摸着林文钦的两条长腿,就产生了渴望。

    周复终于想到了答案。林家这么做,正是为了把林文钦献给第一个能把林文钦劫走的强者。

    他,周复,就是那样的强者,所以林文钦属于他了。

    周复捏着林文钦的下颌,把他的脸转到左,转到右,越看越想直接在这里把他给践踏一番。

    林文钦的睫毛长而俏,睫毛之下是一双眼尾带着弧度的美目。由于常年不与外界接触,那双美目变得如同一汪浅浅的潭水般透明,呈现仙境般的蓝灰色。

    林文钦眼中的目光,宛如一泓清泉,淌过了周复这双浑浊了几千年的眼睛,让他喜欢得眼底发疼。

    周复的手指压在那两片色调鲜明、形状优美的红唇上,轻轻揉弄。那双嘴唇似乎天生就会勾引人,此时正轻声地叫嚣着,让周复快些将它们含入口中,细细品味那犹如傍晚最后一抹夕阳的颜色,二人相互晕染,融为一体。

    “你,有伴侣了吗?”

    周复冲口而出,声音都带着颤抖。三千年了,他从未在求爱时如此紧张过。

    林文钦睁大了眼睛,他被问懵了。这样的反应让周复颇为满意。这就是没有的意思了吧!

    “没有啊……”林文钦回答。

    瞧吧,果然没有!他是我的了!

    周复的手指开始发痒,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扯断林文钦手腕上的粗绳,把林文钦那形状纤长的手捧在掌心。

    “那你愿不愿意成为我的人?”周复急促地喘着气问道。

    “抱歉,我……我看到你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的,我想吐……”林文钦忽然脸色发青,将脸撇到旁边,似乎忍得很难受,“对不起,我……呕……”

    “什么?!”

    周复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林文钦又补了一刀:“我为什么要成为一个男人的人啊,我又不是变态。不好意思,我觉得我挺正常的。”

    站在旁边的半机械人抬起一只手,仿佛嘲讽周复一般,用手挡在瞄准镜前,做出“我不忍心看你笑话”的模样。

    周复郁闷地发现,林文钦居然不是他所想象的那种纯白纸张,反而像一棵看似美丽无害、实则带毒的夹竹桃。

    他气得伸手去摸腰间的枪支,摸了半天,又于心不忍。

    这人看来是得不到了,那就把他弄死,在他下一世喜欢上女人之前,把他调/教好吧!

    “以下信息请知悉,”周复的半机械人部下所佩戴的瞄准镜边沿,闪烁着红色的光点,似乎在接收讯息,“第一条,有人正往你处来。”

    周复满不在乎地说:“管他是什么人,来找茬的?弄死他。下一条呢?”

    “宇宙之主发现你正在对无辜地球生物图谋不轨,要求你立刻回到他的指挥舰蒙塔利亚号内,接受质询。”

    “他还管我的私事了!”周复啐了一口,“当我不知道,蒙塔利亚号正在战区,我去那里只会是送死。”

    “宇宙生灵的私事,对宇宙之主而言,皆是公事。”

    “行了行了,成天知道坏我好事!你想个办法把林文钦弄死,要让他死得与我们毫无关系,这样我待会接受质询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

    “了解。”

    周复的半机械人部下在林文钦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变身成一名与林文钦一模一样的人类。

    而林文钦惊讶地发现,他自己的模样变成了周复的部下?!

    怎么回事,换过来了?

    周复绝尘而去,留下林文钦和脚边那被五花大绑的“伪·林文钦”,不知所措起来。

    林文钦抬起自己的金属胳膊,感受着自己身上沉重的金属重量,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挺带感的。

    九年没踏出家门一步,居然遇上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他是不是该去烧柱高香,求萌神保佑他接下来不会如周复所愿,死于非命?

    林文钦不适应自己被调换了的身体,但他急着离开此地,还是决定走为上策。

    只可惜,他才堪堪走了几步就实在走不动,这身体、这胳膊和腿太沉了,他迈不动腿!

    为什么给了他这样的身体,却没给他相应的力量,这不是让他蚂蚁扛大炮吗?

    他总觉得再不走自己就死定了,索性从腰间摸出一把枪,研究一阵,试打了一发,枪中射出了类似激光的蓝色光芒,把二十米外的地面凿出了一个深坑。

    林文钦认为自己已经会用枪了,就站到地上的伪·林文钦旁边,将之前曾用来封他的嘴的封条捡起来,封住冒牌货的嘴,省得这冒牌货待会乱说话。

    真糟糕,周复这混蛋实在是阴险,如果林家人把这个假货带回去,后果真是无法想象。不过反过来,林文钦并不想对林家人辩解说自己才是真货,毕竟他自己并不想回到林家去。

    林文钦转过头,听到天边传来持续不断的尖啸,似乎是高级跑车的声音。其间夹杂着树木一片片倒下的轰隆声。他往远处一看,果然看到有几棵树被接连锯倒。

    他正疑惑着,就见到一辆跑车绝尘而来,车的两侧似乎经过改装,装上了能够飞速旋转的锯齿。

    在车辆前进的道路上,如果出现阻碍它的树木,车辆会进行灵活避让,但实在无法通过时,树木便会被飞速铲除。

    这是谁,周复口中的某个不知名人类吗?林文钦想要跑,但奈何他迈不动腿,只好胆战心惊地握着手中的枪支,静静等待那部车辆的靠近。

    他在这九年间,接受过枪支训练,使得一手好枪,但愿待会从车上下来的不是什么奇怪的人士……好吧,从那部跑车的性能来看,他的愿望会落空。

    来车不等林文钦看清楚,就以s形的急刹,堪堪冲到林文钦面前。车轮一停,尘埃落定。

    这台车浑身是月亮色的白,白得像一片汪洋,充满了无限的未知。

    车身高度介于普通轿车和跑车之间,车型并不像知名豪车厂商常常发布的概念车那么古怪,看起来倒还正常。

    当距离林文钦较远一侧的车门自动向上伸展开来,斜斜地指向天空,如同白鹤展翅时,林文钦决定收回“这部车看起来正常”的前言。

    林文钦从车前窗玻璃外头看不到车内的人,当他终于见到开车者从车上下来,随手一关车门,他的呼吸都要暂停了。

    如果有条件,他想拼命地按铃。

    因为他需要紧急抢救,最好是人工呼吸。哦,还有,那人工呼吸他要指名面前那个人来做。

    如果他没看错,来者是他暌违了九年的萌神。那独一无二令他心颤的眉眼,他绝不会认错。

    川流不息的时光,在萌神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却还磨灭不掉他在萌神身上的眷恋,所以他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那是他的曾经所爱。

    萌神跟他一样,早就抽了条儿,过了那么长时间,那双眼睛已经拥有了凌厉的曲线,却被优美的双眼皮衬托出一丝柔和。

    萌神向林文钦这边投过来的眼神,依然和小时候一样明亮,如同清晨的第一束日光,打在林文钦的心口。

    林文钦觉得此刻的自己已经没有了原则或者是底线,他只想化为林间的树叶,获得飘散在萌神肩膀上、头发上的权利。

    萌神的面容虽然已经趋于成熟,但当他微微张开嘴的时候,那两颗若隐若现的虎牙,依然萌爆了。

    我家萌神笑了!居然笑了!林文钦激动得想哭。

    林文钦欢喜之余,猛然想起,他错过了萌神换牙的时间诶!

    整整九年,他竟然没有机会目睹萌神是如何从一颗晶莹洁白的茧、变成绚丽斑斓的蝶。

    他忽然很难过。那么多年,萌神都不曾在他眼里出现过,不曾属于他过。

    作者有话要说:  韩小狼:(闻了闻)/(ㄒoㄒ)/~~我滴亲亲哪,九年不见,你变成机器人了?

    林文钦:·`(▂)`·怎么办啦!我现在长这个样子,会不会被林家通缉?

    ☆、大宅

    林文钦发现,萌神虽然只比他高出了半个头,但从气势上而言,他却注定必须仰望。当萌神朝林文钦走来的时候,步伐中有一种至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美感,让原本就站得摇摇欲坠的林文钦更想伏地了。

    林文钦的枪口已经在潜意识中转向了身旁的冒牌货。

    周复吩咐过冒牌货,让其把过来搅局的人弄死。林文钦绝不允许冒牌货杀死萌神。他时刻准备在冒牌货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给他个痛快。

    林文钦见萌神正费解地看着地上被捆得结结实实不能动弹的冒牌货,把他嘴上的封条扯了下来。

    萌神嘴唇动了动,无声地说了两个字。

    虽然萌神如林文钦所料未能发声,但林文钦分明看到,萌神嘴里说的是“亲亲。”

    什么?!萌神还记得他的小名!林文钦恨不得冲上去抱住萌神,奖励他一百个亲亲……不对,别人现在是高高在上的城市地头蛇、黑帮太子爷,凭什么被他碰。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萌神认错了人啊,怎么办?

    “我才是亲亲。”林文钦赶紧澄清,但他却分明听见自己的喉咙用一种古怪死板的机械声,说道:“咯啦啦啦,嗝嗝……”

    我的个神啊!林文钦终于收到了来自周复的一万点恶意。这不存心让萌神当他是恶人吗?

    原来周复刚才所说的假借他人之手杀死他,指的是这个意思?

    周复想让过来救援的人都误以为他是绑架“林文钦”的犯人,将他正法!

    林文钦哭都哭不出来了。

    萌神嘴角微微翘起,林文钦都来不及再次赞赏那张惊世绝艳的笑颜,就眼见着萌神抽出一杆精美的银灰色枪支,对准地上的伪冒牌货的脑袋,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并无硝烟。

    林文钦这辈子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眼睁睁看着地上那与自己长得一般无二的人,就这么死去了。

    那张他自己的脑袋上出现了一个血红的大洞,脸上瞬间就失去了生机,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

    萌神舔了舔嘴唇,林文钦此刻看着萌神,只觉得天旋地转,仿佛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灰白色。

    他曾经心心念念的萌神,居然对“他”放枪!虽然地上的死人并不是他,但很明显,萌神认错人之后,杀死了萌神自己所以为的“林文钦”。

    为什么萌神要杀他?

    林文钦好想扑上去问萌神,他犯了什么错,韩家和林家之间到底有什么过节,为什么要毫不犹豫地把他杀了?

    那躺在地上汨汨流血的尸体,在林文钦看来,就像是被他信奉的神明所诛杀的他自己。

    在他的心里,他的神明不仅杀死了他,也杀死了他九年多的爱恋。

    林文钦从被迫变成半机械人开始,就浑身沉重,现在他终于在急火攻心之下,难以坚持,头重脚轻,几乎要跪倒在地上。

    他手上有枪,可是他怎么舍得用来攻击他曾经的萌神?他究竟还能不能像小时候萌神袭击那女孩时一样,再相信萌神一次?

    萌神用审视的眼光观察着摇摇欲坠的林文钦,伸手在机械臂上摸了一把,闻了闻那股稀有金属味道,皱了皱眉。

    林文钦已经无力欣赏萌神皱眉时那种苛刻的美感了。

    他被萌神推着搡着,无比艰难地迈腿,走向那台月白色的车辆。

    自己会被拿去研究还是怎样?林文钦沮丧地坐在副驾上。糟糕,他蹭脏了萌神车里宛如白玉的座椅垫。

    林文钦在风驰电掣的车里一路耷拉着脑袋,没精神再去欣赏萌神的侧颜,只管着自己伤春悲秋,缅怀初恋。

    车辆抵达目的地,林文钦被萌神从车上拖下,很快有一名身穿制服的男人迎上来,替萌神将车辆开去车库停放。

    林文钦看到自己正站在一座恍如都市宫殿的大宅门前,有个青年人等候在大宅门口。

    那人虽然看起来爱干净,但胸前那副刺眼的听诊器实在是让他觉得古怪。

    “带回来了?”那人说完,转过身,身后的大门自动自发地打开,那人走进了门,转眼消失无踪。

    你们都认错了,我不是什么值得你们研究的对象啊喂!林文钦心里泪流满面,他想开口辩解,却只能发出机器发动的吭哧吭哧声。

    他总不能说自己才是真正的林文钦吧,那岂不是更加找死吗?

    萌神拽着林文钦一直往大宅子里走,踏进了大宅中的花园。

    林文钦本来是个喜欢花的人,但此刻心如死灰,暗暗骂道:种那么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开的玫瑰花,占地方!

    萌神拽得太用力,弄得林文钦脾气上来,不想动了,杵在花丛中不肯走。

    萌神跟他僵持着,也不说话。

    我的大神哟,你就是这么对待钦慕你多年的狗仔队的吗?林文钦心里骂着,忽然听见自己身上的金属装置发出喀拉喀拉的声音,像是快要散架了。

    怎么回事,要露馅了?不要啊,他不想被就地正法!

    林文钦看着自己的手,欲哭无泪地感受着自己身上的重量渐渐减轻,看来是自己身上的高科技换装大法正在失效。

    他的手,终于是他自己的了。

    他不想看着萌神的枪口指着自己,就咬咬牙,闭上了眼睛。

    他想过逃跑,可是他能逃去哪里,偌大的天底下容不得他,如果林家找到他,他只会被继续抓回去关禁闭。

    而他最爱的萌神已经成为了他的敌人。

    “好了。”

    林文钦紧紧地闭着眼,听到一个声音在说话,声线中雅韵缭绕,恍如一片音律的海洋。

    林文钦喜欢声音里浓醇的磁性,虽还残留着一丝青涩,却蕴藏着力量,似乎能将万物从这料峭的早春中唤醒,舒展困倦的四肢。

    “这里安全。”

    音律的海浪持续拍打着林文钦的心门,似乎要将之叩开。

    林文钦终于心痒难耐,睁开了眼睛。

    他知道他家的萌神从小不会说话,那么究竟是谁走到了他面前?

    他战战兢兢地睁开眼,眼前却仍旧只有他那敢看不敢想的心上人,眼睛明媚如初春的柳芽,表情肃穆似隆冬的雪峰,活生生一个矛盾的完美结合体。

    “我们,到家了。”萌神又说了一句。

    什么?他的萌神真的在对他说话,而且用了“我们”,林文钦觉得自己幸福得可以死亡了。

    第5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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