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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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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哑爱 作者:禅和芦

    第6节

    沈书钰的故事若是与我没有关系的话,我是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是这事情牵扯到我身上,或者是我爸还有我去世多年的妈身上就显得有点意味深长了。

    “不如晚上来我家吃饭吧,想必你有些你很感兴趣的事情。”沈书钰抬头看了眼另一头专注研究着花海的晨曦。

    “这么美得地方,只留着说话,确实是浪费了点。”我没有拒绝,这个请求同样的诱惑人。

    “说的也是。”沈书钰笑笑,也不打扰我们,往另一侧走去,弯腰将放在树根施肥浇水的工具一齐收拾好,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回头有些戏谑笑道:“不如研究一下花语,挺有意思的东西。”我也笑,目送他离开,沿着凸起在地面攀岩的树根,沿着那满是心血的花丛,泥土粘在鞋子上,一地的芬芳。

    晨曦奇怪的扫过来一眼:“沈叔叔怎么突然走了?”我顺着他刚刚走过的脚印,慢慢的挪到他身边。

    “原来你喜欢他在这里打扰我们啊?早知道就不让他先回去了。”我故作惋惜,却是戏谑看他。

    想看他脸红还是挺简单的一件事,被我随便一逗耳尖都会染上些绯红,当然更深一步的只能使用些非常的手段了,即便被深紫色的海洋包围着,我也不敢太过放肆,点到为止的找些乐趣就好,不能玩的太过火。

    晨曦说:“你知道紫藤萝的花语吗?”这个我还真的没有研究过,我不是很喜欢花,那些娇艳的只能观看且又难养又娇嫩的花在我看来除了装饰没有别的用途,即便是以前,最常用的还是红玫瑰来增加增加夜的魅惑。

    “为情生,为爱而亡,醉人的恋,依依的思念。”随手捻一片花凑近鼻尖,眼睛却是看着我,我知道,还没有说完,接下来的话才是他带我来这里的最终的目的。

    “对你的执着,如此时最幸福的时刻,还有,甘愿沉迷的爱。”我的欲言又止随着他倾身而上的唇彻底的堵住,饶是有所准备,还是有些措手不及,我用语言警告他,他用行动向我反驳。

    看吧,他其实一点都不害怕,一点都不在乎,哪怕是要陪着我一起与世界为敌,只要我给他勇气,他便会一直站在我这边。

    我习惯象征性安抚的拍了拍他的头,直到此时此刻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具有占有欲的动作。

    我的默认动作给了他莫大的鼓励,手不由自主就环上我的脖颈,还未发育完全的身体比我稍矮上一头,惦着脚仰着头的姿势似乎不太舒服,反正已经如此了。

    我伸出手从他腋下穿过揽住他的后背,两人间几乎没有丝毫的缝隙,低下头在他注视间贴上他的额头。

    鼻尖触碰在一起,缠绵的相互磨蹭着,唇与唇,牙齿与牙齿触碰,舌与舌交缠,尽是缠绵。

    天地之间,只此一瞬,我想与他共赴良辰,勿负美景。

    沈书钰的家还是老样子,那只白猫躺在庭院间的花圃中晒太阳,也不怕生,摆弄着尾巴懒洋洋的叫唤一声,便又不管还有客人在,悠然自得的追着尾巴玩耍。

    明川的土地是贫瘠的黄色,其实一点都不适合这些名贵的花种,沈书钰却将它们打理的很好,枝叶繁茂,花枝摇摆。

    晨曦逗了一下不怕生的猫道:“以后我便种上满园的香槟玫瑰。”我知道这个花语。

    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它的隐晦涵义:我只钟情你一个。

    我扯了下嘴角,摸了下口袋,掏出块蓝莓买糖,剥开皮塞进他嘴里:“走吧,你沈诺哥哥应该也在家等着你呢吧。”晨曦鼓着一边脸颊,不满的瞪我一眼。

    我揉了揉晨曦柔软的头发,扯过他跟上我,想必二楼的眼睛,看的也很是尽兴。

    像沈书钰这种长的温润如玉,性格温和脾气好又居家的好男人,要是放在b市绝对是热销的货,在这里就成了中年丧妻带子过日子的孤家寡人。

    父子俩往那里一站当真是静默如画,其实细下来看,沈诺和他爸长的一点都不像,不单单是外表不像,就连性子,都不像是亲生父子。

    这么一想,其实性格很容易区分开来,从我和沈书钰仅有的几次交谈,他就像是一谭清泉,清澈见底,孕育万物,有点像我现在的职业,说好听点,是大爱无私,其实只是自私的不明显罢了。

    而沈诺,我和他同处一个楼层,办公室也是紧挨着,对他的性子就了解的比较多一点。

    虽然有些刻意的克制着任性的脾气,甚至是对旁人抑制本性的交往,我对他这种性格真是太熟悉了,简直就像是和我爸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沈诺见了晨曦,自然是高兴点的,直接忽略过去我去招待他的晨曦弟弟,末了还要挑衅我一番,我还没小气到这个地步,事实上,我只是突然觉得刚刚进来看到的那一幕,有些眼熟。

    在见到沈书钰之前,我是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存在,不仅知道,而且,还托人调查过。

    而在知道结果前,我却是对他失去了兴趣,我不止一次梦到过他,在有了清晰的轮廓之前,有许多模糊的影子。

    我甚至曾经很天真的让我爸做过选择题,是我重要,还是沈书钰重要,他没空理会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揉着我柔软的发顶,温柔的让我乖乖的听张妈的话,说他下班后会回来陪我,当然,他并没有履行他的承诺。

    我们进来之时,沈书钰刚把手从沈诺发顶上松开,脸上祥和又温柔,目光深长悠远却又带着怀念之意,像极了我爸那时候的表情。

    我看到了,所以一时间百感交集。

    沈书钰的厨艺很不错,做的菜也挺合我的口味,不过四个人,烧了十多个菜,想来也是准备好久了,就连准备的干红,也很合我的心意,平心而论,见到他之后,我是真的没有任何的办法继续去恨一个困扰了我这么多年的人,我只是,还不能释怀。

    书房在三楼,沈书钰领我上去的时候,沈诺还颇有些不乐意他爸有事瞒着他,被沈书钰三声两声一骗但还真兴高采烈的准备带晨曦去看昙花。

    这个季节,应该是没有昙花的吧,我耸肩,跟上沈书钰的脚步,这个人,即便是睁着眼说瞎话也是面不改色形不变,让人应下后的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他话里的真假,而是,为什么下意识要听他的。

    ☆、陈年旧事〈一〉

    在晨小庄大多数人眼中,我们家就像是外来客,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家在这里落脚,一个不像是农村妇女的单身母亲带着一对龙凤胎来这里定居,我小的时候,是经常会听到些闲话的。

    好在这里的人家大多数都很朴实,所谓的家常也不过是饭后闲谈并非什么恶意中伤。

    我母亲不仅长的漂亮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就连对我们的家教上也处处带着温和宽容,若非是身份尴尬,想必她和父亲也会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

    我母亲并非别人口中所谓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狐狸精,她和父亲是真心相爱,只是我父亲没能有机会娶上她。

    即便如此,在这个远离都市远离尘嚣却又并不隐市的村庄里,我觉得我们生活的都挺幸福的。

    甚至于,即便父亲不在这个家里,我们也生活的比这里的大多数人家都幸福些。

    人家都说我母亲有福气,受一次罪儿女双全了,是的,我有一个和我一胎的妹妹,长的漂亮,性格好,又聪明伶俐,似乎所有人都很喜欢她,就连我,都为有这样一个妹妹而感到骄傲。

    书墨一直和我同班,人都说女孩子到了一定年龄不如男孩子头脑灵活,她倒是挺不服气的,初中时一股作气以比我多了几十分的成绩上的太中,而我却只能堪堪擦边的考上一中。

    那时候的一中远远不如太中,好在明川两所重点高中离的倒不是很远,隔着一条不太长的小吃街,人来人往,有个大公园,平日里也是极其热闹的,衡权之下,母亲在太中附近临时租了套房。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梦见沈书墨,用那双明亮的眸子,本该是亮如星辰,艳如朝阳的,却渗满了忧伤:“书钰,如果我没有更要强一些,是不是会更幸福?”她从来不喊我哥哥,甚至会很要强的和我争辩,如果不是她让着我,谁先出生还不一定呢。

    看,不只是双胞胎,就连龙凤胎都会争个先后。

    我母亲从小就教导我,我是哥哥,应该让着她,我们年龄相当,即便是她被母亲宠的有些没大没小,教养好些,也不至于太过任性胡来。

    我便从来没有理会过她对我的没大没小,她要强,我便事事相让,好在她不会随意的惹麻烦让我来给她善后。

    我虽然从没有觉得她是麻烦过,但是不在一个学校读高中时,仍是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不用和她时时被人相较,即便我无意,她却在意着。

    明川一中是这个市第一个评上省重点高中的学校,接着才是太中,这两个学校认真计较起来,其实并没有太大区别的好与差,不过哪几年出过几个名牌大学,哪几年便相较之下好一些罢了。

    前几年一中略逊一筹,便是年年卯着一股劲,打算在哪一年一跃超越太中,将这几年的憋屈气好好的出一出。

    在高一时,我的生活便彻底的被各种书本资料试卷填充的满满当当,一中重理,就连最好的两个实验班,都是专门为理科生而设立的,考一次试动一次,众所周知,实验班,都是往重点,最好的大学方向冲刺的。

    我母亲虽然没有太多的过问过我和书墨的学习成绩,然而我知道,在她心里,其实仍然是想要我们出人头地的,甚至于,是想要我们能够回去有父亲存在的那个家里,在沈家能有一席之地的。

    即便是到死,她都没有怨恨过父亲,哪怕小时候我对父亲有过怨言,她都没有过,她只是一遍遍告诉我,父亲是爱她,爱我们,爱这个家的,那个时候,我甚至不懂什么是爱,这只是自私的人找的一个看起来合情合理毫无破绽的借口罢了。

    不和书墨在一个学校,也不知是不是同胞心有灵犀的缘故,高一下学期分科的时候,我们几乎没有思考的不约而同选择了文科,只是同样的选择,在不同的地方连受到的待遇都不同了。

    我的班主曾经劝过我,他带的理科班,在他看来,只有理科才是正途,文科就是斯文败类,其实我选文科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只有文艺,理科没有太好的艺术学院,仅此而已。

    在这一点上,母亲其实是偏向我的,曾经她也是手拿画笔,充满理想的文艺少女,只是时间磨平了她的棱角。

    因此在我班主任不放弃之余喊她来学校沟通时,她也是不假思索的谢绝了班主任自以为是的好意。

    从小母亲就教我画画,从素描水粉到国画油画,我们家客厅里唯一挂着的一副巨型的素描画,我甚至都以为是出自母亲之手,母亲很是骄傲的说,这是出自她此生最爱的男人之手,她有多爱父亲,就有多爱我们,这么算起来,我们倒是都沾了父亲的光了。

    生在理科班却选择了文科班,还未到分班的时间,顽固的老头对我们失望了,很明确的将打算选文的人喊去了办公室下了通告,反正总有一天会分道扬镳,上生理化的时候准许我们不听课不交作业,甚至可以不用来教室。

    旁的人都是一脸羡慕的看着生理化课上时我们尽情的听着音乐抱着武侠看的尽兴,我不想与他们一起,只是坐在教室的最角落,靠着透明的窗户。

    画远处的操场,露着尖顶上红色闪闪明亮的探射灯光的第一人民医院,远方尚未落下去的夕阳,塑料跑道上,也向来不缺体育生在训练,尽情挥洒着青春张扬的汗水。

    我向来不喜欢多动,唯一会点跆拳道也还是初中时母亲不放心书墨晚上赶夜路回家,而作为哥哥,我有义务尽我所能的保护她。

    高二时,我分到了文科班,并且如愿以偿的学了美术,更是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在别人埋头苦练时悠闲地借口去美术班而逃掉无用的自习课。

    我不喜欢在一群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的书呆子里面变得和他们一样,在我看来,明川的教育即便是每年考上多少多少名牌也改变了它腐朽的事实,它将人所有的时间压榨的除了学习别的什么都没有时间做,它生生将一个活泼的人变成学习工具。

    我曾眼睁睁的见过一个我现在几乎记不清名字的学生,从一百度的近视在短短一年增加到七百多度,那厚实的眼镜遮住了他眼中全部的神采,我想到了四个字,行尸走肉,学习的行尸走肉。

    我虽然逃课,但也不喜欢去网吧或者别的什么乌烟瘴气的场所,只是想要换个地方,换个不太压抑的地方,安安静静认认真真的画上一副画。

    明川没有什么太出名的地方,只有一片幽深的巷子,是曾经很老很老还尚未拆迁,青石板铺成的道路,不仅凹凸不平还因为少有人的缘故长满了青苔。

    大多数人都已经搬到了新开发的地方,据说这里在不久的将来也要规划着要开发的,是要建广场,或者是开发成住宅小区,我并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并不真正属于这里。

    我喜欢的,只是这里过于安静的气氛,以及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了的趴在好大一整面墙上的白蔷薇,雅白色的碎花点缀在巨大的绿色丛之间将那近五米的墙面遮盖的严严实实,清香扑鼻,这也是我今日想要作画的主题。

    ☆、陈年旧事〈二〉

    世间所有的深情便先是来一场美好的初遇,而我们所无法预料到的便是何时何地会在哪里相遇,又是怎么能够,万千人海中,只一眼,哦,就是你了,这不过是书墨爱看的言情中所具备的情节。

    事实上,那个人出现的确实如同中的王子般,闪耀夺目,遗世而独立,我本端坐在那边开满蔷薇花的墙边作画,画笔摩擦着白纸,整个天地之间,似乎只有这一丁点声音。

    再一抬头,就见墙边站着一个白色的人影,单单是轻仰着头的背影,生生让我瞧出了与这里的许多人的不同。

    那人看花,我在画花,并没有什么影响,更何况,多了这么一个背影,那面开满寂寞花藤的墙此时倒也显得有些不同了。

    我换了支削的尖些的笔,趁机抬了下眼,那人还站在那里,也不知是不是在想些什么,就这么站在那里,又像是我画中遗落凡间的天使,他不是寂寞,只是忘记了回来的路。

    我乐的有人陪我,也乐的那人充当我的画模,只是偷看了人家一下午,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待到日暮夕下,坐了一下午,腰酸肩膀的厉害,才觉得极为不舒服。

    快速的收拾完带来的画具,一样样放好,用完后的空颜料盒子也装在一起,手上沾的满是五颜六色的颜料不说还刺鼻的厉害,我迫不及待想找个地方洗洗手,只是,那个少年。

    用肩膀蹭了蹭鼻尖,犹豫退缩也没多少意思,我几步跑上前:“你好,请问你还要呆在这里一段时间吗?”那人终于回过头,有些疑惑的看我一眼,先是一愣,像是思考我的随意搭讪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露出一个自认为很和善的笑意,反正我是真的没有什么恶意:“我想去找个地方洗一下手,能帮我看一下东西吗?”这样拜托一个陌生人帮忙看东西,想必当时他也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吧。

    我只是不想现在把东西放回家让我母亲知道我逃课,也不想赶回去上晚自习听那死板的生物课,好吧,我是对这个独自呆了一下午的少年有一些些的兴趣罢了。

    那人眉眼深邃又漂亮,五官也很是既有立体感又很好看,我虽然形容不来,却比我见过的所有的男孩子甚至女孩子都要好看,甚至无形之中,就有一种吸引力。

    那人先是一愣,有些牛头不对马嘴的问:“为什么你说的话我能听得懂?”我不会是遇到一个神经病吧,同处一个地方,我说的是汉语,他当然能听得懂。

    我道:“等我回来再帮你解答,如何?”扬了扬手上几乎要干在皮肤上的颜料。

    那人看了看我收拾好的一大包,点了点头,接过去道:“我等下回去还有事呢,你快一点。”

    我点点头,慢慢吞吞的去了离我所处地最远的一户人家借点水去。

    待我回来时,夕阳已经完全的隐没在屋舍之间,再也看不见丝毫,连天空都有了些蒙蒙的黑色。

    他看了我几眼,也不指责,将东西递给我,转身就要离开。

    我三两步追上去:“天这么晚了,该吃晚饭了,我知道这附近一家很不错的店,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带你一起去,就当是道歉好了。”即便我是故意的那又怎么样,就不信他站了一下午会不累不饿。

    他只犹豫了几秒钟,然后中气十足的应下了,理所当然的样子真像是勉强答应了我的说法。

    明川虽然是一个小城市,却一点都不落后,尤其是这里的人大多数都喜欢吃喝,网罗着各方的小吃,不过我也不是很喜欢不干不净的吃食,也没有带他过去。

    他倒是对这里挺好奇的,如我所猜测的那般,似乎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虽不是事事好奇,眼中却也明亮几分,被夜间的昏黄路灯一照,更是处处透着光彩,璀璨夺人。

    只是他不愿再搭理我了,我也不是那没事乱找事的人,就这样一前一后领着他到了那家店面,离得不远也不近,从商城的南门往里面走,在一条不太宽敞的巷子里。

    也不是有多出名,只是我爱喝粥,她家的粥煮的又香又很甜罢了,店面也干干净净的,很容易让人生出些好感。

    店是半自助式的,去买餐劵,用餐劵点餐,多余的再退回去就是了,他大爷似得等着我将饭端过去,倒真有点让我赔罪的意味来了,不过看他好奇的东张西望,我倒是隐约猜出了一些。

    大概是没有服务员招待,这位大少爷不会点单罢了,以我平时吃的再增加一份,满满的一餐盘炒菜,加上几个馒头和两碗热气腾腾的南瓜玉米粥。

    荤素搭配,菜籽油炒的西芹色泽看起来格外的不错,翠绿翠绿的很是引人食欲,我也有些饿了,递给他一双筷子正打算要开吃。

    那位大少爷就有些呆愣的接过筷子看着面前的东西发呆,学我的样子拿捏着筷子夹菜,那么别扭的姿势也不知能不能夹的住,不出我所料,那块西芹在筷子间挣扎的摆动了两下子,终于是支撑不住又掉进盘子里去,我看着他的表演,又试了两次还是没能夹起来。

    “你不会使筷子?”这绝对没有嘲笑的意思,我只是有些奇怪罢了,这么大的人连筷子都不会使用,平日里吃饭还等着人喂?

    那人像是会错了意,恶狠狠的瞪我一眼,用力将筷子摔在桌上,好在周围也没有多安静,那瘦弱的一次性筷子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那凶狠的目光在我看来,也是欲盖弥彰可爱的紧。

    我忍下笑意,起身从消毒柜里去找了个长柄铁勺子来,递给他,人还满脸不情愿的接过去,勺子倒是比筷子好使一点,偏淡口味的菜也没有再引起他的不满,就连那便甜的粥也被他津津有味的喝的一点不剩。

    盘子倒是不用收回去,我用剩下的餐劵换了一瓶酸牛奶给他,过后又有点尴尬,往常和书墨一起来,她倒是很喜欢喝这个,剩下的餐劵都会换成酸奶,多余的就带回家,这下意识的习惯也真是可怕。

    好在这大少爷理所当然的收取惯了,也没有发表任何异议,出了门就摸不清东西南北。

    以十点下晚自习的时间来看,这个时间点还早的很,我既不想先回家,也不想回学校去。

    “你应该还在上学吧,怎么,不用去补课吗?”难得他还知道晚上有补课的说法。

    “你呢?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小城市里?不是本地人吧?”在一起呆了这么长时间,我们竟然彼此不知道姓名不知道各自的底细的在一起闲聊。

    “我还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似乎是弯了下唇角,我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出来,大概心情不错。

    “偷跑出来玩的?”我总是下意识先给他安一个任性妄为的富家少爷的头衔。

    似乎对我这样的说法很不满意,他哼了一声竟然也没有反驳。

    我一下子就心情很不错:“不如我带你逛逛这里,我虽然呆的不久,对这里也算是很熟悉的。”

    他停下了脚步,看我一眼又笑了一下,这次是出了点声音的:“你这人脾气真怪。”我心想你才是脾气怪呢,任性又胡来,不过我就是对付这样的人有的是招数。

    “那好吧,你什么时候下课?我去你学校找你,在此之前呢,你要把姓名学校地址哪个班级通通告诉我。”他扬起下巴,尖俏,连婴儿肥都隐去了许多。

    “沈书钰,一中高二a班。”我与他对视一眼,笑道:“你还没有说你呢。”

    他撇了撇嘴:“傅见琛。”

    后来想了想,我真是笨的可以,我只当他是哪家离家出走的任性少爷,却从来都没有深究过,究竟是谁家的。

    ☆、陈年旧事〈三〉

    那副画最终挂在我卧室的门里,正对着我的床,即便我不需要时常刻意看着,偶尔扫上一眼,也是能尽显眼底。

    傅见琛应该也看过了吧,不枉费我仔细在边缘画上一层厚厚的浅色颜料,只要是按照我合上的痕迹再打开一次,总会有些痕迹的,哪怕他掩饰的很好。

    他没有让我等上太久,几乎是第二天的下午,就出现在一中的一栋教学楼前,门口虽然有门卫在查,凭借他的小聪明应该也是很轻易的就能进来。

    许是知道自己在这个小地方似乎有些鹤立鸡群,穿的也是简简单单的白衬衫休闲裤,就连鞋子也是许多同学都会穿的球鞋,戴着顶白帽子,单单是往那里一站,就显得与周围人不一样。

    我不止一次有这种感觉,我纵然心胸开阔些,却也不得不承认,人与人就是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这和出生有极大的关系。

    比如傅见琛能听得懂我说话,却听不懂明川其他人的话,因为我说的是地地道道的b市话。

    我的母亲从小教我们的话,她怕我们的口音会被这里的人传染,所以即便是在外面,也不许我们说明川的方言。

    甚至每年寒暑假也都会带我们去b市,小住些时日,在我觉得,b市话就是我的语言,而我和傅见琛所说的,是同一种语言。

    即便是放学了,也还是有不少同学自觉的留下来再加一节自习课,像我这样的一到点就离开的人在一中真不是很多,所以在看到傅见琛似笑非笑看我的眼神时,莫名有点心虚的一笑。

    明川其实并不很大,闹区加在一起也不过两三处,倒是分布在各个角落,因此一次性也没法全部看完,更何况是熟悉这个地方,坐车远不如步行来的有意思些,索性一路走走停停说说话,一条人民路也很快走到了下一个转弯口。

    傅见琛似乎对那一片尚未拆迁的古巷挺有兴趣的,或者说,是对那面被蔷薇灌木丛覆盖的墙面。

    越是常见的花卉越是生命力顽强,它们比不上那些名贵的需要精心侍弄的花种,一点阳光,一场雨,一个支架,花开时节便能爬满整个可供它生长的地方,胜在繁密,清香扑鼻。

    “也不知道这里还能保存多久,这些古巷,这些青石板铺成的道路,其实以前我从未走过,所以才觉得它是极具诱惑的存在,有些东西毁坏了就再也无法存在了。”傅见琛其实并非表面那般不学无术,只是他所学的,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罢了,甚至是许多人一辈子都不用学习的。

    “我倒是知道几个不错的古街小巷,现在还没有开发出来,去的话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景致倒是不错,大概要一个礼拜的时间。”我状似不经意的随口一提,他先是一愣,随即摇头。

    他这是拒绝了,我说不出心理什么滋味,只是下意识一笑,也不再说话。

    傅见琛突然狡黠一笑:“你站在那个位置看一下。”我有些奇怪,那个位置曾经站过的人被我整整观察了一下午又作进画里。

    我站了一下,除了能看到面前一面完整的青墙爬上的绿色藤蔓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或许是光线不太好吧。”傅见琛耸耸肩也没有刻意的再多说什么,反而这种轻描淡语的态度,总让我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记下了那个位置,却没有再多站一会。

    古巷的光线一般是从正午到晚上,旁的时候是看不到太阳的,许是被旁边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遮盖的严实。

    傅见琛要比我小上一两岁的样子,性格又有些刁钻,对着他比对着书墨都要麻烦,却不知是不是从小对着任性的书墨习惯了,他说什么我都会下意识的迁就一下子。

    刚开始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那日周末,是一周唯一不上课的完整的下午,我们在明川最东郊新建造起的公园里踏青,这个时间,正是百花齐放的季节,处处可见开的满地的野花。

    听听虫鸣鸟叫,就连空气都觉得比在学校时要清爽几分,傅见琛见人家卖冰糖葫芦的就指着要吃,离我们所处地要绕大半个湖,虽然也没有多远,只是到底不是娇滴滴的女孩子。

    后来我们并排坐在假坡上的凉亭,他美滋滋的咬着没有去核的山楂眉头不自觉的酸的一皱又毫无犹豫的往嘴里塞一边模糊不清的道:“我就是随口一说。”他这随口一说让我整整绕了一圈七八百米的湖。

    我也并未恼羞成怒什么的,云淡风轻的看了他一眼,倒是他难得的不好意思起来,眼珠子一转,举着那还剩下好几颗裹着红彤彤的糖稀的山楂:“给你吃这个。”吃了一半的他倒是好意思再送出去,一副莫大恩惠的样子。

    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偏咸偏辣偏酸的东西,一直觉得那些东西不仅会刺激我的味觉连带着胃都要不舒服一阵,在一起吃了这么多次饭,想必他也能察觉的出些什么。

    也不知是不是青少年发育特有的到了我这仅有的一点叛逆心理,我就凑上嘴就着他举到我面前的串子,咬下完整的一颗,外面的糖稀很甜,我喜欢,透过糖稀依稀浸透的酸酸的山楂,嗯,也不是很酸。

    他先是睁大了一双眼睛,瞳孔的颜色比起一般人要浅上很多,配上那深邃的五官,却又格外的漂亮,我光顾着观察他脸上的表情,因此对那慢慢靠上来的唇失去了反应。

    那是一种试探般的靠近,先是轻轻的触碰过来,见我没有反应没有推开也没有迎合,便大胆了一些,舌头尚且带着糖稀的甜与山楂的酸,描绘着我的唇,那些发明山楂裹糖稀的人真是聪明,他能将两种极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而丝毫不显突兀,还,这么的惹人沉溺。

    哪怕我知道,甜的最后,是吐不出也咽不下的酸,也还是甘愿的尝试了一口。

    唇上沾着的糖稀被他尽数舔了去,砸吧了一下舌头:“甜的。”我还在犹豫,他的舌头便灵活的如同一条小蛇,细细的舔过我的口腔,我越是沉默,他便越是大胆,横扫了一遍,又有些嫌弃的道:“酸的。”我心想你整条舌头都是酸的我还没嫌弃你呢。

    这种旁若无人与同性接吻我还是第一次尝试,人都说所有的第一次都是特别的,或许真是这样的道理,若不然,我怎么能一记他这么多年,深刻到即便是他先离开我,我也还是没能忘记的了他呢。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没有问过他什么时候会离开,在我心中,他就像是突然误闯入我的世界我的生活中的天使,蛮横的占据了我的所有,或许等他呆够了,自然就会离去,就像突然出现那般,毫无征兆。即便如此,哪怕我知道总有一天他要离开,我也只能说,一切都是我愿意的。

    ☆、陈年旧事〈四〉

    许是逃课逃的太勤了,终于是引起了班主任的不满意,她带了两个班,a班和d班,听名字应该是能分出哪个才是她的心头肉,其实并不然,她喜欢呆在d班远远超过我们班,人大概都有一个逆反的心理,a班比d班好,所以理所当然的要样样比d班强,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处理,因为你是所谓的尖子班。

    反观不好的班,反正没指望你和太好的班相比,比不过,理所当然,比的上,就开始数落所谓的尖子班,区区一个普通班都考不过,还能不能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斗了,你的理想都被狗吃了吗?狗真的看不起理想这东西。

    反正我是很不喜欢那个明显更年期提前许多的老女人,尤其是不喜欢她给我母亲打电话那恶劣的语气,我的学习怎么样,平心而论,和她根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我的未来如何,根本不用她费心。

    那些所谓的高级教师,总是喜欢先站在道德的最高点来指手画脚别人的人生,自以为是的给你指一条明路让你不再误入歧途,怎样才算是最完美的一生呢。

    我母亲亲自来了一趟学校,当然她和班主任谈话的时候我并不在场,想来也是狠狠的告我一状,即便是小事也要夸大的说,什么前途,什么未来。

    我趴在办公室门口的防护栏上等着母亲,顺便反思一下自己最近的行为。

    正发着呆,远远就看见傅见琛往这边走来,哪怕隔着很远的距离,哪怕他身边过着形形□□的同学,只一眼,我就能认出来,那就是他。

    他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看起来稚嫩又有点故作的老成,走到教学楼下时才扬起高贵的头,看了我一眼,有些幸灾乐祸的弯起了唇角,估计是认为我在被罚站吧。

    若只是这样,倒还好,可以很干脆的逃掉,我母亲不比常人,她会在外人面前维护我,放任我,却不会放纵我,就拿今天这事来说,无论班主任如何的告状,她第一反应并不是担心会给班主任添了什么麻烦,而是这些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我只能在门口静静的等着她出来,不过她必然不会像有些家长不分青红皂白的揪着自己的孩子就动粗,她永远不会干这么粗俗的事情。

    这一次,傅见琛倒没有先走,我站在二楼低头看他,他站在楼下仰头看我,夕阳给他镀上一层金黄的纹珞,此时此刻,若是此时能有人将此记下,那必定是我今生所能看到的,最美的画卷。

    我母亲很久才出来,就连最后一节多加的自习课结束,陆陆续续有人出去又有人进来,直到热闹了一阵的校园重新归于寂静,她才满脸倦色的从办公室里出来。

    临下楼前,我往楼下瞟了一眼,空旷如也,即便如此,我也还是心情很不错,那个人又陪了我几个小时,不知为何,每次想到他,都会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会忍不住雀跃欢喜。

    “我在办公室听你班主任数落你烦的要死,你似乎心情很不错?”母亲果然并没有动怒,只是那探究的似乎洞察一切的眼神依然让我觉得心虚不已。

    “没有,我也一直在门口反思。”这种时候显然不适合和她继续这个话题,不知是不是龙凤胎也心有灵犀的缘故,我的心情最先察觉的永远都会是沈书墨。

    那天没有上晚自习,也没有再出去找傅见琛,和母亲一起回家,她回书房看书作画,我去厨房做饭。

    这是我和书墨定下的规矩,但凡我会的,她都要会,而她会的,大多数也都是我教会她的,她太要强,我其实挺担心她的性格的,我觉得女孩子应该会适当的示个弱,会撒个娇,什么都要自己来做的话,太累了。

    做饭这种事,我上手还是挺习惯的,反正家里只有三个人,不想让母亲这般快的老去,也心疼书墨比我小,这么一算下来,也只有我了,好在我也已经习惯做这些了。

    西芹炒肉,木耳鸡蛋,干煸四季豆,加一个西红柿紫菜汤,米饭也差不多到了时间。

    我看了眼客厅墙壁上挂着的钟,还差二十来分钟就是十点了,纵然知道有一起的同学,眼下没什么事,还是去接一下她吧。

    和母亲打了声招呼,我回来的时候,天还是朦朦的黑,这会已经是黑个彻底了,心里头总是有一丝不太好的预感,隐隐像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般,我虽不想主动去触碰,但总是一个梗,梗在那里,不起波澜,却也觉得有些不大舒服。

    那时我偏偏选择了忽略,我只是不忍心,将这么个难题,抛给他罢了。

    太中门口正对着的是一条主街道,两侧还有两条黑巷子,平日里总是有人贪图近道而从巷子里绕着回去,虽然是便利不少,但这些小巷子也一直是一些流氓痞子的聚集地,好在我家走主道反而是更快些,我是警告过书墨没事不要往那里面去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青少年时期都会有些逆反的心理,把人的关心当成儿戏任性妄为的肆意挥霍着。

    反正我看到沈书墨从黑巷子里出现且安然无恙的的那一刻,最先是有些动怒的。

    校门口的路灯灯火通明的亮,书墨眸子中的亮光我看的分明,我太熟悉那种眼神了,就像是我无数次对着傅见琛时的那样,浓郁的,几乎遮掩不住的欢喜。

    然后我看到他也从幽深又黑暗的巷子里走出来,白净的衣服沾染些墙壁上的石灰,他有些嫌弃的拍了又拍,东西仍然顽固的粘在上面投下一层灰尘。

    那人有些无奈的道:“我还是先回去吧。”

    “你自己小心点,拜拜。”这并非是我第一次目送他离去,却是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心思复杂。

    书墨笑眯眯的收回视线,撒娇般的挽着我的胳膊:“书钰你不要再生气了嘛,我是要去买些紧急需要的东西,这边店里都没有,不得已才从那里过去的,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夜里从那里过去了,你看,我不还好好的嘛。”

    我并未有太过明显的表露出来,所以书墨只是以为我气她半夜往那个小巷子里乱跑。

    走在回去的路上,我才状似不经意问道:“刚刚那个男生你认识?”书墨瞒不了我什么,我与她虽然没有确切的心灵感应,但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我还是了解她的。

    “一个同学罢了,他路过,帮了我一下。”我没有在追问什么,甚至例行的问候都忽略过去了。

    一个女孩子这么费尽心思掩饰另一个男孩子,这意味着什么,我又怎么会猜不出来呢,只是我竟然没有丝毫的立场去戳穿指责她什么。

    一路无话,母亲正好拿出她画了许多天的油画拿出来晾,夕阳西下,青山绿水,一屋一院,蝶蜜飞舞,男耕女织,格外的协调。

    世间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如此,我又怎么会徒徒生了羡慕。

    ☆、陈年旧事〈五〉

    我们或许可以不服从命运的安排,却终究敌不过天意弄人。

    我们几乎走过一整个明川,它的每一条街道,每一条小巷,光临每一家卖着新奇吃食的小店,从春入夏,由秋至冬,有时候一前一后,有时也会并排着牵着手,十指相扣,偷偷摸摸也自有偷偷摸摸的快乐。

    他从不在我面前提起过书墨,甚至从来都没有询问过,我也乐的彼此不记得糊涂着,我们相处,也从来和书墨扯不上关系,是我先认识他的,是我先喜欢上他的,和书墨有什么关系。

    即便如此,那天晚上的惊鸿一眼也像是在我心间扎了根刺,我太清楚书墨是什么性格了,却并不太清楚他。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几天书墨一直有些苦恼,这种明显到连母亲都有所察觉很担忧的询问她是不是生病了,被她含糊的打发过去,明显不愿意让母亲多想或者被母亲察觉。

    从高中不在一个学校起,我们的同学便不再是同一群相同的人,以往周末我都会陪着她一起逛街买东西,或者去哪一处僻静的小路上走上几圈,从傅见琛来到这里之后,想了想,我竟然很久没有陪过她了。

    做哥哥当到这份上,是我有些愧对她了。难得的考完试有一个完整的周末,我本来想上午陪她出去逛逛街,下午再随她自由安排,我去见傅见琛。

    她先是一愣,又有些扭捏的拒绝了我,即便那借口天衣无缝,和她同学约好了一起,都是女生,我不方便陪同,这种借口骗骗母亲还行。

    我干脆放下削了一半的铅笔,真怕在削的时候和她说话会将手指划开一道裂痕,虽然那一瞬间并不会有多疼,可是冬天的伤口却愈合的最慢。

    “书墨,你告诉我,是不是去见傅见琛。”这种我心知肚明的问题其实我不太想和她多说,一旦说开,总有一个人要做一个决定,无论是谁,都不是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她的反应其实是在我的情理之中,只是却又在我的意料之外,寂静了好一会,她咬了咬唇:“果然是你,刚开始听到同学和我说我还不相信,没想到真的是你。”真奇怪,明明没有心有灵犀,我却仍是一瞬间就听懂了她在说什么,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

    “书墨,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即便是你,我也不想相让。”其实我本不想这么早和她说的这么直白。

    这种事,其实越先挑明反而越好,比如之前,我知道书墨喜欢他,我不相信他会不知道,就是因为彼此相瞒着,才会觉得有些隔阂,因为彼此都不坦诚,所以终有一天距离也就会越来越远。

    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你相让,书钰,我喜欢他,不会比你少,还是公平竞争吧。”这种事,怎么可能公平的来,单单是性向,我都被她甩开一大截。

    我说好,即便我知道,故事的结局可能不尽人意,或许我会输的彻底,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谁让那个人,我在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已经倾心相许了呢。

    这种幼稚又有些无聊的打赌就这么一直维持了下来,这只是一场没有硝烟平静到毫无波澜的战争,掀不起一点的风浪,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在母亲面前维持着原样。

    这是我此生做过的,第一件错事,相爱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不该,从来没有询问过他的意见,将他当成一个物品般,用来和书墨做赌注,没有谁规定谁必须是谁的,幸运的是,先相识的总是占有优势,他似乎也很喜欢和我亲近。

    我说我和书墨总归是有一点心灵感应,看,我们曾经不约而同的在第一眼喜欢上了同一个人,这是原罪,无法去赎。

    小巷子的拆迁一拖再拖,不过没有了蔷薇花墙我也很少再去,傅见琛也没有离开,粗略的算了下,从三四月间到如今腊八时节,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再有不足一月就是春节,而过了春节,离我们高考的日子便越来越近,即便是我,也不能这般轻易的就溜出去逃自习,尤其是,人总是要为了理想拼一把的。

    私心里,我是希望他留下的,可是这里没有他的亲人,朋友,举家团圆的日子,怕他一个人又太寂寞了,我总不能做到时时陪伴他的。

    腊八的中午,我们又去了商城小巷子里的快餐店,黑米红豆混在一起煮的粥,看起来格外的像广告上的相思红豆,这么久他还是没有学会熟练的使用筷子,看他一本正经的用勺子吃菜,怎么都有种想笑的冲动,不过在一起这么久了,我还是能摸清他的脾气的,炸毛前总是要想方设法的顺一遍毛。

    将他不爱吃的青椒姜丝细细挑到一遍也方便他吃些,一边问道:“快要过年了,你打算回家了吗?”傅见琛除却有些傲娇任性,性子倒是直爽,在书墨的事情上和我一直打着哑巴太极,也难为他了。

    “不回。”大少爷干脆利落的拒绝道,许是我疑惑的眼神让他有些不自在的闪躲了一下子。

    “我家人不在国内。”难得的解释了一句,想了想又道:“我今年在这里过吧。”我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事实上,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我粗略的算了一下子时间,年前年后加一起顶多放一个礼拜的假,尤其是我们不需要出门拜访亲人,我们虽然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十多年,但到底没有叶落扎根,只要母亲在的地方,便是家。

    母亲也是很敏锐的,我若贸然带他回去,如果真的没什么,普通的关系倒还好,就怕自己做贼心虚。

    “我只是还没有在这里呆够,你不用觉得为难。”许是我的沉默让他有些误会,他换个勺子喝粥,嫌弃的皱起眉头:“太甜,下次少放点糖。”他碗里我根本就没有放糖,被这么一指责似乎我真的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

    我微微一笑:“我是高兴,你要是不喜欢,我再去给你重新买一份?”

    “不要,我喝不下这么多。”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样,虽然看起来很是蛮横任性,偏白的皮肤却是不经意的浮现出一层粉色,也不知是不是真如他所言的屋子里太热了。

    每天一测试,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试卷漫天乱飞,我已经不很看中中间顶端鲜红的分数了,在我看来,高考不过短短的三天,短暂的几乎对不起我每天做试卷所用的笔墨。

    然就是这么让人又爱又恨的两个字,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多少有点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的意味,我们是十一载,不过听说过不了几年小学就要全面六年制。

    就是每天淹没在题海中,一张张卷子从空白到填满,再被一个鲜红的印记宣告它的价值,真怕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的行尸走肉。

    等到班主任站外讲台上宣布从下午起可以离校过了初五全部都要来上自习,还有每天制定的计划都要一丝不苟的完成,说了有十分钟的时间,然后是周围好大一部分我根本连名字都喊不出来的同学欢呼雀跃的声音时,我才知道,原来已经是腊月二十八了,快要过年了,所以该放假了啊。

    ☆、陈年旧事〈六〉

    这半个多月被考试弄的浑浑噩噩,待到真正放假骤然解脱了,出了一中的大门,顿时有一种终于飞出牢笼的错觉,然而被禁锢的习惯了,骤然出去却又有点无所适从。

    正不知该不该先回家,拥挤的人群中突然就看见马路对面的一个身影,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浅灰色的围巾将半边脸包裹的严严实实,手插在口袋里,不时的挪动一下冻僵的脚,即便如此,我还是一眼就将全部的视线放在他身上。

    我摸遍了所有的口袋掏出褶皱的几乎看不出样子的毛票买了个刚烤出来的澄黄的红薯,揣在怀里,随着拥挤的人群一起一寸寸的挪到对面。

    “怎么出来这么慢,干什么笑的像个傻子一样。”他虽然说话依然如往常那般,手上却是半点不慢的解开围在颈间的围巾,随便的往我□□在外的脖颈缠了两圈。

    “见琛。”我一下子就醒悟了,为什么要这么在意他是个男的,为什么要顾忌书墨,为什么害怕他随时会离开而不敢有所表示,为什么明明他就在我眼前,我依然觉得不够。

    “见琛,见琛。”倘若眼下不是在大街上,身边有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一定紧紧的拥抱着他,看着他冻的发红的唇,也很想尝一尝。

    “行了行了,这么大人了,还撒什么娇。”他一定是因为不好意思才故作这么老成的,明明自己才是最爱向我撒娇对我任性胡来的。

    直到来到他一直居住着的宾馆,暖气将整个房间蒸腾的热浪扑天,他才放开我早已被捂的温热起来的手。

    “见琛。”从来不曾像此时此刻这般失控,像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分开,我慢慢靠过去,吻上他被寒风吹的冰凉的脸颊,一寸一寸的挪到唇上。

    这是我第一次索吻,真好,他一点都不反感我的靠近,从单方面的索取到两人互相交换着唾液,却又因为厚实的衣服而不得更进一步的靠近。

    我搂着他,连探进外套里面都无法做到,不禁有些挫败,又有些无法言说的委屈之意,明明是他勾引我的,却又不尽兴。

    傅见琛应该也是有所察觉的,稍微推开我一些,看了我两眼,慢慢的解开外套上精美的扣子,一边像是掩饰害羞般道:“连衣服都不会脱,笨死了。”

    少年情时,总有种急切的心情,迫切的想要占有一个人,让那人从心至身无一不是自己的,任谁说了都能反驳一句,那是我的所有物。

    我那时,想必就是那种心情,热烈又迫切的,这就是初恋。

    甚至彻底的占有了他,也是一个骄傲如火的少年,却能柔情似水的躺在我的身下,毫无防备的打开身体,任我索取,整颗心都是柔软的,那时我便生了想要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的念头。

    即便知道他会因为我粗暴的动作而疼,心越是软,身下那物却越是硬挺,摩擦起热,是最简单的物理性原理,不仅身体会热,连头脑都会发热。

    我紧紧抱着他,肌肤贴在一起不留丝毫缝隙,两个初尝□□的少年,想也必定不会舒服到哪里去。

    他身形偏瘦,抱在怀里也有些硌的慌,皮肤保养的很好,又白又水嫩,即便是明川的风沙也没能摧毁丝毫。

    此时少有的柔顺,难受的很了,也不叫停,缠着我索吻,我要是再不顾忌就逮着我的背使劲的掐,也实在辛苦。

    “书,书钰,给我。”

    “好。”只要我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给你,毫无保留。

    假如没有事后发生的那些后事,即便这场□□不怎么完美,我也会珍记心间,倘若当时没有这么放纵的话,恐怕也不会不打自招的供认这些。

    我甚至不知道母亲知道了些什么,刚一走进家门,昏黄的灯光下便是母亲坐在沙发上疲惫的身影,先是抬眼看了下挂在墙上的钟,又看向我:“我等你好几个小时了。”那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甚至无法狡辩些什么,我知道,假如不是亲眼所见的,无论旁人说什么她都不会相信的,我只是不知道她看到了多少。

    从我一出学校,还是见到了傅见琛,或者跟着我们一直到宾馆的门口。

    “妈,我。”我的话还没起个头母亲便挥手打断,若是在平时,她绝对做不出如此没有风度的举动。

    “书钰,你是我的孩子,我不想逼迫你,我也做不来那事,之前发生的事情我都可以当做不知道。”她在尽一个母亲所能给予她的孩子的最大的包容,我知道,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机会来拒绝。

    我不后悔听从了母亲的话,只是有些遗憾她没能看到我坚定的不改初心的样子,倘若看到,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曾经温和又宽容的不允许我有丝毫反抗的逼迫。

    那个冬天我最后一次见傅见琛,是那一年的最后一天,一大早地面上便堆积了厚厚一层的雪,天空灰蒙蒙的飘着雪花,少了北风的侵蚀,温度似乎都升高了不少。

    颈间缠着的围巾似乎还能感受到他昨日的体温,我站在街边,因为过年的缘故,地面上到处都是炸成花的鞭炮,红彤彤一片,街上关门的没关门的店铺都是贴着长长的对联或是倒福,许是我起的早的缘故,街上还没有多少人,偶尔早起锻炼的,穿的单薄沿着马路走走停停,比起我此时的样子,想必他们一定很是悠闲。

    我想起早上出门母亲那意味深长的眼神,顿时又觉得心堵塞的有些难受,而我却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昨天这么累,他一定还在睡,我在楼下站了一会,冻的脚都有些麻木了,才跺了几下,跑了好远才找到一家卖早点的地方买了些他喜欢吃的包子和豆浆。

    不出我所料,他确实还在睡,似乎是料到我一定会来一般,连门都没有锁,四肢蜷缩的缩在被窝里,露个脑袋在外面呼吸,我过去摇了摇他:“见琛,起来吃点东西再睡。”

    “唔,别碰我,凉。”纵然是碰了下脸颊也够他惊了一下,瞬间清醒过来有些不满意的看着我。

    “吃点东西再睡,我有事和你说。”没有什么比强颜欢笑更难了,也没有什么,比之后傅见琛的样子更让我心疼了,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在想,干脆就这样好了,就这样过完一辈子,哪怕是要躲躲藏藏,哪怕不被任何人祝福,只要是和他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

    眼下还没有说出口,他揉了揉眼坐起来,被子滑落到腰间,堪堪遮住下半身,浑身被我昨日粗鲁对待留下的痕迹,有些苦恼的嘟囔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去,若可以,我真想那些痕迹留在他身上,永远都不要消下去。

    “见琛,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吧。”我将包子豆浆递给他,他没什么反应,接过豆浆喝了一口皱了下眉头:“你又放糖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口味。

    “大概是,我忘记提醒老板娘了吧。”不管他什么反应,说出来的话就像是泼出去的水,难以收回,我知道他听的清清楚楚。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慢吞吞的吃着早点,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无意识的盯着他的手,许是目光太过于专注了,他有些奇怪的道:“你要是还没有吃,一起来吃一点吧。”

    我道:“我吃过了,买给你的。”其实从昨天晚上我就没有吃过东西,不想吃,也吃不下。

    他弯了下唇角,也没再说什么,和平时没什么区别的吃着早点,然后从床头柜上的盒子里抽出张纸巾优雅的擦了擦嘴,我一直忐忑不安的心更是有些乱颤,最后他也只是云淡风轻的道:“我马上就会离开这里,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不用苦恼。”

    我一时哑然,这不就是我所希望的嘛,只要不看到他孤身一人,我就能骗自己他过的很好,不就该是这样的吗,为什么,还是会觉得难过的要喘不过气了。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

    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陈年旧事〈七〉

    其实我早该知道的,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必定是说出便做到,他说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明川,我竟然还妄想着某一天的街头,能再次遇见,无论他身边汇聚着多少川流不息的人海,我都能一眼将他认出。

    书墨说:“书钰,你输了。”我不置可否,我输在伦理道德世人难容上。

    从那以后,我果然没有再见过傅见琛,他真的离开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的生活就像是偏离轨迹又重回轨道的星宿,夜以继日的借着太阳的光辉在夜间闪烁,不显眼,也不停止放光。

    好在,高三最后一学期的兵荒马乱甚至淹没了我对他的思念与怀念。

    已经失去了他,我不想再连自己最后一次的机会都失去,曾经落下的课开始不分昼夜的补上,那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就是行尸走肉,每天三点一线的奔波在教室辅导班和家里。

    那一段时间,我甚至没有见过朝阳与落日何时升起又什么时候落下,只是日复一日着考试,做题,纠错,背书,然后再考试,唯一不同的,只是中间那个几乎占据半页的鲜红的分数。

    直到后来有一天,那个鲜红的印记也需要我仔细的辨认,我才终于察觉到眼睛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了,看吧,连眼睛都会骗人的。

    后来我去测视力,捧着一个装着近五百度镜片的眼镜盒,恍惚间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才觉得今天的天气真好,原来又到了一个花开的时节。

    那片巷子终于是要开动了,偶尔从那里路过,都能听到青墙轰然倒塌的声音,这里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变成另外一个我完全陌生的样子了,趁现在它还在,趁现在蔷薇花开,趁现在时光正好,也趁现在我也没有离开这里,不如再去看最后一眼吧。

    青墙绿瓦,许是还未尽暖,米白色的花来的并不艳烈,不时的点缀在绿叶之间,这么多尚未绽放的花苞,也不知今年能不能等来属于它们的花开时节。

    他曾经站过的位置,我慢慢的走了过去寻了个角度,他曾经让我站在他站过的位置,我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如今朝阳更好了些,直直的射在我身上,墙角根处埋着的被蹭的光亮的电线杆反射着对面的墙角,清晰可见,我甚至都能分辨出上次我坐在那里画画时所靠着的那几块墙砖在什么地方。

    原来,竟是如此,原来,这就是那天他想要我看的,只是当日晴空万里却是没有一点阳光,我没能看到罢了。

    后来我再埋头苦读时,不再只是想着考不上央美别的艺术学院也还是能上的,我只想着,我一定要考上,今年不过,那就再来一年,明年总可以,后年也还是能到他曾经呆过的国家,不再求偶遇,只希望某一时刻,在我思念着他的时候,也正巧,他也在想念我。

    那一年,一中如愿以偿的超过了太中,过本总人数四五百人,其中一本一百三十七个,重点二十五个,三本也是寥寥百人,而太中的成绩却是远远不如一中,如愿以偿的洗耻,其实最让艺术生关注的,也不过是两个学校各自出的一个艺术高校的学生。

    因为艺术方面,一中太中远远不如二中更注重这些一些,而二中至今为止能考上央美的,也不过区区三人罢了。

    母亲终于是如愿以偿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了,我其实也高兴,只是笑不出来罢了,倘若当时傅见琛打我或者骂我,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还手,偏偏就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句再也不会回来了,平白无故的让我思念了这么久。

    后来想想,这样也好,这是我欠他的,我等着他来讨债,无论什么时候,只有我们纠缠不清了,才会这样彼此的纠缠。

    第6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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