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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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爱 作者:禅和芦
第7节
这么一想,莫名的又有些高兴起来,这个样子落在身侧书的眼中,就被她一句话堵的再也高兴不起来:“你真的以为,有什么东西可以修复的毫无痕迹,别骗自己了。”连东西都很难做的到,更何况是人心。
我很久没有和书墨一起来公园,眼下傍晚,微风习习的拂过脸颊,额前的发又长了一些,有些遮眼,刺得眼睛又痒又痛,我们并排趴在湖边新修的石栏杆上,湖水涤荡一圈圈的波纹。
书墨拄着下巴往下看聚集在一起的金鱼群,一边感慨般的道:“书钰,我们好像很久都没有一起出来过了,你有没有觉得时间真是很神奇的东西。”
“改变我们的,并非是时间,只是那段时间内所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倘若不是那些悲欢离合的事情,时间又能改变的了什么呢。
“或许吧,你能感应到些什么,我总觉得,总有一天,我还能见到他,或许那个时候,连你都不再是阻碍。”
我道:“女人的第六感,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多愁善感了?”当时听书墨这么笃定的语气,我甚至觉得很好笑,连我都不能这么肯定的说,有一天,我一定还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一处相遇,那时,我不再是我,我愿意成为他的所有的我。
“快去给我买个冰淇淋,原味的不能化啊。”她收了话恢复平常,却也是我许久都没见过的熟悉的以前。
天气这么热,我又不是移动冰柜,怎么可能会不化,还是带着她一起去吃。
那个夏天,想必是我过的最悠闲的一个盛夏,没有作业,不用去辅导班,不用每天背英语读课文,甚至连练习画画母亲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再约束。
只是却也是我最难熬的一个夏天,我总是会想起上一个夏天,想起我们牵手走过的明川的街道,明川的桥梁,明川的小巷,还有明川的青墙上的白蔷薇。
去b市上学的头一天,母亲似乎很高兴,帮我们整理行李,叮嘱书墨一些远行的话,其实大可不必,反正我们都去了b市,她也完全没有必要再留在明川了。
我说让她和我们一起去的时候,她愣了一下,许久才有些无奈的笑:“我老了,还是留在家里。”她是嫌自己老了还是怕父亲嫌弃她老了?
撇去父亲不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旁的,还是一直在尽着自己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平日里的花销有多少是父亲的,我其实都知道,否则仅凭母亲一人如何能供养起两个大学生的开销。
在这一点上,他倒是从未亏欠过我们什么,母亲不想让父亲看到她容颜老去的样子,虽然在此之前也从没有离开过母亲身边太长时间,然而我已经长大了,也不再是处处需要她操心的小孩子了。
母亲从未和我提过傅见琛,可能是她太了解我了,了解到知道我不会违背她的任何意思,尤其是,这种事情,越是紧逼反倒不如不提,因为她知道我也不会再提起的,只要大家都不提,总有一天,这些都会烟消云散的。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人的一生要是怎样的度过,才算完整的不留下遗憾,那时我猜不出,我只知道,无论今后是怎样的一个永恒,曾经的那一幕,将会是我永远的遗憾,无法抹去。
☆、陈年旧事〈八〉
我终于是来到这个陌生又极为熟悉的城市,曾经是以外来过客的身份,来了再离去,周而复始,如今却是要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像是曾经和明川一般的融合,这一次,我们不会再匆匆分离。
我是见过父亲的,其实我远没有书墨这么仇恨他,男人和女人思考的程度总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或许书墨看到的是他抛下我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过问过母亲的任何事情,他不配。
而我却在想,是我们没有做好一家人在一起的准备,让他一个人对抗着来源于各处的压力。
是的,一直到现在,他还在想能有一天亲自迎接母亲过家门,我想我能坚持这么久的缘故,很大一部分,大概就是父亲以自身为榜样的告诉我。
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的所有都会是她的,这种感情并不会随着时间渐渐的湮灭,不会消失,不会冷淡。
我是敬佩他的,即便我们不曾在他身边,他也还是遵守住了内心的一方誓言。
从本质上来讲,即便没有一直在b市生活,我也算是地道的b市人,我懂这里生活的习惯,我听得懂这里的语言,我的户籍在这里,甚至我父亲送我的一栋房子也在这里,安居乐业对现在的我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这次与书墨的学校隔得有些远,要绕大半个b市才能到,即便是如此,我也保持着一两周去看她一次的习惯,即便她再怎么不承认我是她哥哥,终究是比她大一点。
人家都说上了大学便是一次跨越式的变化,尤其是女孩子表现的的明显更甚一点,许是我和书墨在一起时间太久了,我愣是没有瞧出她有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书墨很开心的告诉我,她的导师被邀请参加一个商业演出,准备带她一起来完成名曲《卡农》的钢琴与小提琴的合奏。
她的老师我倒是有过一面之缘,很年轻也很有才华的一个教授,对音乐有着很高的领悟能力,见解也很独特,当然在我眼中,书墨也是最棒的。
我看着她眉飞色舞的像我炫耀着她的荣耀,漂亮的眉眼,飞扬的神采,这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也长大了,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啊。
“书钰你发什么呆,有没有听到我说话。”我的片刻走神都能引起她的不满。
“抱歉,你再说一遍。”赶紧向她认错为自己的走神道歉。
“真是的,好久没和你一起逛街了,让你陪我去个音影店你还装作听不到的样子。”我哪能有什么意见?除了乖乖陪着去提东西还能干什么。
“去去去,吃完冰淇淋我们就去,绝对不推辞。”我连连摆手求饶,大小姐这才满意的收回骄傲的视线,满意的又挖了一口柠檬口味的冰淇淋津津有味的往嘴里塞。
那些个名家名曲我是真的看不懂,术业有专攻,这一点上,书墨确实比我强的太多了,毕竟倘若我是真的有音乐细胞,母亲也不会从小决定培养我作画了。
她在那里认真的看货架上摆放着的《卡农》的各个版本的二重奏,找作者作曲背后的故事,找作者的其他作曲,甚至恨不得连人家祖上三代都要研究一遍。
看她关注点只放在片子上,我也有些无聊的沿着陈规排列的货架往前边走边看,在我看来,最复杂的不是人演奏的乐章,而是那一长串的名字后面加上一长串的姓氏,合在一起简直让人看了就头疼。
有些无聊的用指尖刮着那一列列最显眼的人名上,直到突然看到一个略显耳熟的外国名字之时才停下这种略显无聊的行为,正要伸手去拿想再看清楚一些时,却有一只洁白修长的手慢我一步的擦过塑料的包装盒落了空。
我习惯的一笑:“你要是喜欢…。”抬头的一瞬间便僵在哪里,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不会再见到的人就这么活生生的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只是近一年多没有见过罢了,却觉得似乎过了很久很久的样子,久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甚至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我们第二次孽缘的开始,他当然还是原来的样子,想必是刚刚忙完什么事情偷点闲空进来看看,眉目间都是掩饰不了的疲倦。
“见琛,好久不见。”短短的一句好久不见,不知包含了我对他的多少思念之意,如果可以,我真想抱着他告诉他我有多想他,有多想见到他,只是我不可以,不是不能,是没有资格。
他的反应就平静多了,得体大方又很优雅的一笑,连句问候都不愿意,微微颔首一笑,转身就要离开,我甚至连他丁点的衣角都触碰不到。
“书钰你看这个…。”眼看他离我越来越远,我却连喊出声的力量都没有,书墨拿着几盘碟片正扬着手问我的意见,似乎是有所感应一般,顺着我的视线就看了过去,用和我完全不同的反应开心的喊着他的名字扑过去给了个大大的拥抱。
也是,书墨和他又没有什么隔阂,有隔阂的是我们,而此时,我竟然无比的希望书墨能缠着他一点,最好能将他的现状通通缠出来。
傅见琛对书墨倒是没有对我这么冷淡,谈天说地,微笑从容的应对,连书墨的邀请也婉拒不了的应下了,我的内心其实是有点煎熬的,一方面不想让书墨和他走的太近,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靠着书墨来链接我们之间的一丁点联系。
晚上在一起吃饭,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场煎熬,我却不得不十二分精神的对待着,甚至希望这顿饭永远都没有结束的那一刻到来。
吃的什么,我倒是不记得,唯有眼睛耳朵还算好使些,书墨和他倒还算是正常的交往,就像是多日不见得老朋友,抱怨抱怨他曾经的不辞而别,询问询问现在的情况,他都能耐心的给个答案出来,甚至能爱屋及乌的在我习惯给他夹些他喜欢的菜式时说声谢谢。
越是如此,我越是觉得浑身都像被他温柔的刺戳穿过的痕迹,生生的疼。
中途他要接电话,歉意的看了我们一眼,离座而去,几乎是鬼使神差的我抛下了所有的风度尾随而去,或许是真的很忙,他走的急连连的对着电话那头类似助理的人帮他安排时间,不过却是留下了足够的时间来吃完这顿饭。
餐厅里的洗手间应该算得上豪华了,单独的隔间,单独的洗手台,门一关真的隔绝了外面的一切杂音,他的声音却仍是清晰可辨,动听的犹如之音。
我觉得此时的我尾随的犹如登徒浪子,我只是控制不了罢了,他从独卫出来洗手时我便站在他身后,只要是抬头看一眼镜子,像从前那般,或许我就能看到他眼中流露着的任何情绪,即便是不抬头,想必也能从我愈发靠近的体温中察觉到什么。
“你瘦了。”果然,他是透过镜子看向我的,没有寒暄,也不用像和旁人那般客气,直来直去,这才该是他。
“见琛,对不起,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不要再丢下我。”还好,他没有拒绝我的拥抱,还好,他还愿意让我靠近。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拒绝也不迎合,只淡淡一笑:“我们已经没有以后了。”看,这才是他,骄傲的即使遍体鳞伤也要维持着仅有的自尊,在一起这么久了,我怎么可能不了解他,没有推开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
对不起,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伤害你了,你没有推开,所以,也不要再拒绝我的靠近了。
☆、陈年旧事〈九〉
有些事情,一旦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头,接下来的所有事情似乎都会显得顺理成章。
我能感觉的到,重遇傅见琛书墨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和她一样,我也很开心,初恋并不一定最美,也并不一定会是完美的结局,却必定是你此生最难忘的,我只是幸运的在最开始时便遇见了那个人,就想着无论以后如何,便认定是他了,也只能是他了。
天神的宠儿都是骄傲又任性的,没关系我可以等到他愿意为我放下他身上的刺,等他所有的骄傲都只为我一人,我也以为,我能等得到。
书墨的演出,我必定是要在场的,看她穿着我亲手为她挑的黑色短礼裙,长发一次性卷着盘在后脑勺,精致的淡妆,漆黑的眼,密长的睫毛,涂着淡粉色唇膏的唇,不经意间便散发着成熟的气质,真是长大了。
我坐在下方,看着h·searle首次进驻国内的造势宣传,在如今物质年代过去后,人民却是更注重精神和文化方面的消费,休闲娱乐运动甚至于未来必定会兴盛起的第三服务产业,能从如此长远的角度考虑,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h·searle的领导者必定不是等闲之辈。
否则,怎么能在尚未开发完全的市场内如此先声夺势的大手笔投入,有胆识有魄力,国内不缺有钱人,只是更多的却是畏手畏脚的不敢轻易尝试投资守着财产过日子的人。
我只是突然对这个公司起了点兴趣,不过和我的专业一点都不对口,对于营销管理手段,还是傅见琛更高明许多,如果他能加入这里,想必也能大展宏图一番,这么一遗憾,我突然又有些想念他了,明明上一个周末才见过。
托书墨的福,我也得到了他的私人号码,哪怕发的信息从来都没有回应,好在打个电话他也没有太干脆的挂掉,即便什么都不说我也舍不得挂断。
我本想着等演出一结束便先离场,这个发布会太引业内人士的关注了,商演结束,人也是越聚越多,越是拥挤,越是找不到出口在哪。
本就不是太熟悉的地方,眼下围着一个地方绕了两圈彻底的辨不清方向之后,竟有点后悔出现在这里了。
信号也不好,想和书墨联系一下都找不到人,视线所触之地,慢慢的人都往里面挤,我这逆行的方位更是艰难。
正有些发愁,一双修长的手十分准确的拽住我,十指相扣,契合度刚刚好的交握在一起。
“跟我来。”眼下,更像是他护着我,在这吵闹不息的人群中,开辟一条没有任何人干扰的新道路,像是能隔绝一切阻碍一般,我不自觉便回握住,他也只来得及瞪我一眼,没有甩开,于我而言,已是恩赐。
傅见琛对这里倒是挺熟悉,从人烟稀少的楼梯走到四楼才转乘电梯行至顶层,一整间办公室,和一个宽敞的会客厅。
私密的空间,倒是没有人,他似乎这才注意到仍然紧握在一起的手,不自在的想要抽回去,我还在思考他带我来这里有何用意,下意识的禁锢住他企图抽回去的手,紧抓着不放。
“松开。”他甩了两下没甩开,放弃。
“你都可以牵我的手,怎么我不能牵你一下。”头脑发热也不过如此简单,既然都说出口了,无赖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时哑然,静默了几秒:“牵够了吧?松开,我还有事。”倘若不是那染上绯色的耳尖,这般冷淡的口气还真是会让人误会。
“见琛。”牵手当然不够,如果此时条件允许,真想将他扑倒在沙发座上用身体告诉他我是有多想念他。
眼下看他还穿着正装在刚刚的拥挤中已是有些凌乱,伸手替他抚平褶皱的衣角:“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他顿了下,似乎想要拒绝,我连忙赶在他之前道:“我不认识路,你带我一下好不好。”多蹩脚的借口,想必世间除了他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相信了吧,也只有他,甘心被我这么蹩脚的借口骗住了。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并不是变傻了,只是太过于相信一个人,卸下所有的防备,一心一意的,喜欢他一个。
倘若当时我能跟着去,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他便是h·searle的总经理,如果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阻碍并不单单只是来自我的家庭,我的母亲,早知道,早知道又能怎么样,我还不是放不下这个被我放在心尖上疼爱的人。
傅见琛离开后,我给书墨打电话道歉,那边她气急败坏的声音也丝毫没能影响到我此刻的心情,许是心情真的不错,连说话尾调都不自觉的上扬一些。
我们是世间最亲密的同胞同胎,这点细节也没能逃过她的耳朵,她有些迟疑的道:“你现在,是和傅见琛在一起?”
我不想和书墨过多的谈论起他,或许只是我自私的不想他们有进一步的发展,又或许,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愧疚赎罪,我不希望两个人都不幸福,我甚至曾经自私的想过,这世间,他可以和任何人在一起生活,唯独不可以是沈书墨,唯有她不行。
书墨的电话挂断的前一刻我还在想这个问题,可是她最后一声哥哥,却是让我徒然的愣住,我怎么可能连我妹妹唯一喜欢的人都要抢。
可是,我也喜欢他啊,世界上只有一个傅见琛,只有一个沈书墨,也只有一个沈书钰,我也喜欢他啊,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退出。
假若他们两人相互喜欢,我又能做的了什么,什么都不能,也不可以。
傅见琛回来的其实挺晚的,几十层的高楼大厦迎着柔和的月光,万千灯火的点缀使得夜空也是明亮如白昼,他一手合门一手扯着束缚在颈上的领带。
“你学校在哪?我送你回去。”领带被随手甩在在办公桌上,他转身去接热水,倒是顺手给我接了一杯,长方形的水晶杯,十分的讲究。
我的视线倒是一直围绕着他想必他也是有所感应的,我只是在看他和从前有没有什么不同,是不是依然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他。
“先去吃饭吧,你刚忙完也还没吃呢吧?”我试探性的询问,其实我是喜欢这种一点点深入的试探的接触的,只是从前的他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像现在,伪装的几乎连我都看不穿。
“那好,先等我一下。”他将水杯递给我,示意我再坐一会,那边已经是打开了桌上的电脑,也顺手翻开桌面上累积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看着就觉得头疼的文件。
我没有翻过其中的任何一本,如果当时真的教养差了一点,随意的翻了一番,或许就能看到他那野心勃勃的收购计划,当然,其中也包括我父亲的。
他也并没有忙什么,不过是动手整理了一下乱成一团的文件,又草草将助理传的文件看完回复了一下子,即便是如此,也还是用去了半个多小时,我其实挺心疼他这般劳累,只是我左右不了他的生活。
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仅此而已,所以我不能也无法约束他什么。 中式餐厅,古色古香的装饰,色香味俱全的菜式,就连筷子都能使用的有模有样,他现在对谁都是如此客气,即便是我,也能耐着性子应付应付。
明明我该是暗自开心的,只是,我却宁愿他像过去那样,肆无忌惮的对我任性,我能容忍他所有的小性子,却无法忍受他对我这般客气又疏离。
我们做一件事,可能有些时候会一冲动便做了,然而事后却不会给你后悔的机会,而有些东西,有了裂痕即便是再小心翼翼的修补也无法恢复原样,书墨说的不错,也许总有一天,我真的不再是他们之间的阻碍。
☆、陈年旧事〈十〉
开始我以为,遇见便是缘,后来我觉得,重逢才是缘,而现在,我坚信能厮守才是缘,只是我们多的是孽缘。
从那日晚上,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应该是缓和了一些,至少,他不再反对我给他打电话,也能在我说话时不轻不重的回应几句。
我们从没有说过过去,也不谈论未来,过去已经成为过去,我伤害过他,这是事实,我无法去想以后,这也是不容狡辩的事实,假若他是女孩,或者哪怕我是,很多事似乎就会容易很多,只可惜,我们都不是。
父亲终是以选择伤害另一个无辜的女人的后半生来成就我母亲的一世无忧,一纸离婚协议来让彼此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化为虚无来寻求解脱。
那不过是上一辈人所满意的门当户对,却束缚了父亲的半生,也让我母亲枯等半生。
那日父亲来找我,含蓄的说想将母亲接回来,给她一个婚礼,给她一个幸福的家,那副羞涩不安的样子竟像是初入坠河的小伙子一般。
我没想到母亲竟然会是难得失控的尖锐的拒绝,甚至连父亲提议回明川找她都被她厉声拒绝,不准父亲过去。
那一刻的父亲,无措的像个拿不定主意的孩子一般,我觉得是我该为父亲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母亲病发的并不是没有预兆,只是她选择了隐瞒下来,倘若我不是突然回来,又怎么会见到因化验而掉光了头发的她,昔日的温柔典雅落落大方像是隔了很远,我终于是发现,原来她没有说错,她也是真的老了。
那是我第一次亲身的体验死别,它同生离一般,让人痛不欲生,我曾经说过,有母亲在的地方才是家,如今却要面对着随时会家破人亡的局面,我甚至瞒着父亲瞒着书墨在家里陪着母亲度过她幸福却并不幸运的一生的最后的时刻。
后来觉得自己这般做也确实是太不应该,毕竟她也是书墨的母亲,也是我父亲一直挚爱的女人,这般瞒着,也太不应该。
我没有随着她的意愿瞒着父亲和书墨,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不想让她留有遗憾,我也想尽我所能的让她快乐幸福哪怕只有一刻。
“妈,爸来看你了。”像是油灯枯竭燃烧到了尽头,苍白憔悴的脸不知不觉间竟也是长上了细浅的鱼尾纹,唯有见到父亲时仍然有的少女的娇羞,凭白添了几抹颜色。
我和书墨在门外等着,看着病房门里面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意识,往后我还要经历更多生离死别,这不过是个开始。
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书墨,她同我一般从没有远离过母亲,就连去b市上学时,也没有在母亲面前掉过一滴眼泪比起别人,已经是坚强了太多。
“别担心,妈不会有事的。”连我都不相信的谎言,苍白又无力,直到书墨第一次趴在我怀里哭的时候,我才突然真正意识到当哥哥的责任,他并不单单只是包容她任性胡来,而是在她真正受委屈时,陪着她,长兄如父。
漫长的一个下午,我们许久没有过的并肩坐在长廊处的窗台上,像是许多年前顽皮的偷偷从窗台翻过去出去和村里的人一起玩耍一般。
书墨不说话,我也没有想过打破这宁静,只是偶尔看着窗台下绿色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小草,然后我突然听到书墨喊我:“哥,即便你以后讨厌我也好或是不愿意理我也罢,都没有关系,我也会同妈妈一样,会幸福的。”这没来由的话其实已是隐约让我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她低垂着头,盯着悬荡在半空中的鞋尖,或者,也是同我一般看着墙角边的野草:“我喜欢他,从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即便此生只有一个人能陪他走到最后,我也自私的希望那个人会是我。”我当然知道她说的那个人会是谁。
为爱做些什么,为了自己自私一把没什么不可以,倘若我能有这个便利的条件,我也会这么做。
父亲是带着笑容来喊我们进去的,哪怕我能看到他微红的眼眶,甚至仍然有些湿润的眼角,我像小时候那般,先下来,然后伸出双臂接书墨,她就是我的小公主,我自小宠着惯着护着不准任何人连我自己都不能欺负的小公主,所以无论她做什么事,我都不会怪她的。
她愣住,慢慢的红了眼眶,跳下来环着我的脖颈,紧紧的:“对不起,不要怪我,对不起哥,对不起。”似乎是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想了半天都没能猜透。
母亲很安详的躺在那里,像是在休息,又或许是在储存些说话的力气,我等在一边,书墨在门口踌躇着。
“阿钰,过来让妈好好看看。”我顺势过去给她掖了下被子,手却被她摸索的抓住:“阿钰,答应妈妈,以后再也不要去找他了。”我徒然的愣住,有些不可置信的看了她一眼,丝毫没有上次同我说起时的那般宽容,这次是不容拒绝的命令一般。
我回头看了眼站在门口不肯进来的书墨,一下子就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
“阿钰,答应妈妈。”母亲见我久不说话,已经是有点慌乱,我知道她是好意,她也不想逼我,只是不愿意她从小都舍不得骂一句的孩子会因此而被别人说三道四,任何人都没有那个资格。
可是我要如何才能答应她,我已经伤害过他一次了,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凭什么,又要被我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
“妈,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只有他不行。”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母亲熬不过去已经是定局,可我和他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那时不过是想让母亲心安,却是我一字一句的在她面前起誓。
我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他,我说我们只是世间最普通的朋友。我说我以后再也不会去找他,我还说,我以曾经朋友的身份,祝他在不会有我的以后也能幸福,前面所有都是假的,而最后一句是真的。
那是我第一次在母亲面前落泪,也是最后一次,我甚至来不及为自己悲哀一下,母亲心满意足的垂下手,再也没有一丝力气睁开眼看一眼我,看一眼父亲。
我松开她的手,将位置让给父亲,木然的走出病房,一瞬间什么都不想看,也什么都不想听,就这么走出医院。
马路上依旧是车来人往,热闹一片,明川的一切每一天如同昨日,我只是失去了最爱我的亲人,与他人无关。
母亲在去世后,终于是回到了她的故土,我在明川,在晨小庄都不会再有家了。
我最后一次去医院收拾母亲的遗物时,遇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二个天使,那时他尚不足月半,或许只是被哪对还没有准备好迎接他到来的粗心的小夫妻丢弃,或许是因为什么别的我不知道的原因,我当天往返了医院两趟,小天使除了带点先天性心脏病之外,别的倒是一切安好。
不孤苦一生,我陪他长大,让他陪我终老,也是好的。
☆、陈年旧事〈终〉
我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找他,却总是止不住的思念,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一个人,有什么办法可以彻底的忘记另外一个人,答案永远是无解,人与人之间不同,所以也并非所有的药都是良药。
我们总共加在一起不过三年多一点的时光,在一起半年多,分开了一年半,重逢也不过半年,而这一次,却要再也不见。
自从母亲去世,父亲像是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再也没有心思管理公司,很快便被h·searle收购,我从来都没有过问过,哪怕是那笔钱尽数的给了我和书墨,我虽然并不尽奢侈,但从小到大母亲从未委屈过我们什么。
宝宝被我放在b市请了月嫂来照顾着,我则继续着我的学业,倘若就是这样,我想也是好的,即便再不相见,我也还是会祝福他的。
后来我想,我这一生唯一的遗憾,只怕就是没有好好的遵循上天给我的孽缘,没有与他在一起哪怕是违背自己的誓言,死后永堕地狱,哪怕我们是一样的人,我还是舍不得拉他一起。
我与他一次是惊喜,两次是孽缘,三次便是天意,直到最后也还是没能逃过阴差阳错。
那是他最后一次来见我,或许只是又一场意外,谁知道呢,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再见过他了,那天带着小诺去公园教他有路。
小宝宝刚刚长出两颗牙齿开始咬人,也刚刚会说话,口齿不清,却很黏我,逮着我就会要抱抱,抓着头发咬耳朵。
最可爱的就是我将他放在一处,离他一米远,护着他走路,被他委屈的抱着腿撒娇的喊爸爸抱。
我和宝宝玩闹的不亦乐乎,我慢慢的倒退着哄着他往前走,毫无防备的不小心撞到了他。
一惊,马上就转身道歉,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明显的愣了一下,甚至忘记了宝宝的存在,直到那惊天动地的哭声唤醒了我,赶紧弯腰抱起了他。
“我以为凭我们的关系,有宝宝了也该送上一张帖子的。”他站在那里,夕阳渡镌,我竟然看不清他此刻的样子。
“不是,不是这样的,见琛,你听我说,不是你看到的这样。”宝宝摔疼了哭闹着已经是让我手忙脚乱的了,偏偏那人离我有一步之遥,腾出一条手出来也没能拽住那衣角。
“爸爸,坏。”这一次,是他留给我一个背影,高傲又孤寂的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对得起他的骄傲。
若此时此刻才想着去挽留,显得多么荒唐又无力,那是我这一生最爱的人,我却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着他,将彼此都弄的伤痕累累。
再后来,我收到了书墨的请帖,滚金的字体几乎要晃花了我的眼,原来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竟是这般的般配。
傅见琛,沈书墨,沈书墨,傅见琛,谁都可以,我唯独不希望是她,谁都可以,他也唯独不愿意见到我。
父亲过世时,葬在了离母亲最近的地方,我最后一次见到书墨,梳着景致的发鬓,别着一朵白色的珠花,一个人,离我远远的,看着我默默的祭拜完才小心翼翼的上前。
我微微的一笑,伸手替她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发:“都是要当新娘子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讲究。”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书钰,对不起,可是我真的一点都不后悔,我也会很幸福的。”这才是我骄傲的小公主。
我笑笑:“那就,要幸福。”这一次,留下我的背影,我伪装不下去那天衣无缝的笑容了,即便是逗人开心的小丑都会难过,我也会,更何况,我也完全没有资格指责她什么,一切不过是命运弄人罢了。
那一场婚礼,我没有去,后来又觉得天意弄人,那一次偶遇,竟然也成了我们的永别,这就是人生,你永远无法猜测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情,却也正是因为总是会时时的出现你预料之外的事情,才会显得惊心动魄,不枉此生。
从学里毕业后,我也没有去任何地方,回到了晨小庄,那里还有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翻修了一下,崭新如初,我所有美好的记忆都在明川,b市实在是没有让我留恋的地方。
仔细想想,他也该是恨我入骨,可我更希望是因为爱,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
我希望他们都幸福,我也希望他永远不要忘记我,只是若是不忘记,怎么会幸福呢。
开始的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等到了最后,才发现,这个世界不过只有一个你,失去了,才是失去了全部,而现在,我也只剩下了回忆中的你,让我用余生来怀念。
说起来,这个故事其实挺长的,从饭后说到近十点,书房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除了些陈旧的纸张都要泛黄的书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曾经我是讨厌过这个男人也怨恨过我爸的,我对我妈一直没什么感情,即便是没有她,我爸将我照顾的也好,所以有她没她其实对我没多大影响,甚至对她也是有过怨言的。
比如小一点的时候对自己也没个一知半解,每次开家长会都是保姆去,即便她长的很漂亮也没能减轻我其实一点都不愿意她去的心理,那个女人老想着取代我妈的位置,我没忍她几年,就将她弄的再也不敢出现在我们家。
不过小时候打架都是因为和同龄的孩子发生口角,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好在那个时候就认识了苏长华,无论谁对谁错,他都是现在我这边的,单单是这点,也是日后我们关系这么铁的基础。
哪怕我知道所有人都是有苦衷的身不由己的,那又怎么样,依然改变不了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他们都太骄傲,所以才都不会幸福。
我爸是,我妈是,沈书钰是,就连晨曦也是,可是我呢,如果我真的伤害一个我最爱的人,或者我最爱的人这么的伤害我,我的骄傲,允不允许我将所有放下,坦诚对待。
沈书钰突然转话:“听小诺说你要出国?”我突然就了悟了沈诺为什么这么像我爸的脾气了,都是被这人一点一点惯出来的。
“是,有这打算。”沈诺都已经说过了,我也没有隐瞒的必要,再说,这个人才刚刚与我长叙一场。
“晨曦呢?”果然,我就知道接下来会是这个问题,坦白来说,我还没有想好,我以为我能做到坦然的来,自若的离开,却从不知,爱之一字,千万斤重,一旦压在身上,难以逃脱。
“刚开始回到明川的时候,其实我是渴望他能够回来的,哪怕只是偶尔的看一眼,甚至在书墨走后,我都曾卑微的想过,我们之间终于是不会再有隔阂了,我只是赌他心里其实还一直放不下我,他却再也没有回来过。”时光将这个男人琢磨成一块璞玉,温润柔和,敛去了所有的光角。
我突然想起上一次在这里晨曦的答案,因为爱,爱极生恨,才会让两个相爱的人彼此折磨。
“我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小诺小时候其实胆子很小,若不是送他自己单独在国外呆了几年,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挑眉,顶多和我爸差不多。
“具体什么原因,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就是小孩子玩火什么的烧了屋子逃不出来被浓烟熏坏了声道,在那没多久我就送小诺出国,晨曦也一直拒绝治疗,或许在他看来,粗糙不明的声音比失声还要让人难受。”我一时沉默觉得有什么梗在喉咙处一阵不舒服。
“这样也挺好的。”是的,不聒噪也不会失言,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
“人这一生说是很长,其实不过眨眼之间,即便是你,想想还有多少年可够挥霍的,都是不经等待,我们已经错过了无数个花开的季节,怕是永远也等不到他来看一眼,可是你还是能做得到的,他就在那里,为什么不愿意多靠近一步呢?”那些身份不过是我所以为的阻碍,那些地位不过是别人强加在我们身上的阻碍。
我想要得到的,触手可及,已经是许多人哪怕耽误一辈子都不能够得到的,根本不需要等待。
我出书房的门时,透过护栏往一楼的客厅看去,晨曦正在专注的堆积着骨牌,拼成连成一体的字,指尖轻轻一推,顺着拼好的字的痕迹一路坍塌,他抬头粲然一笑。
心中的城堡,不过一瞬间,轰然倒塌。
☆、心终妥协
许是白日里刮风太凉的缘故,晚上天气倒是不错,皎洁明亮的月亮透过依稀鲜绿色的杨树叶投射在大地上,除了偶尔几声夜里的虫鸣,四周黑影幢幢安静的厉害。
天气早已渐渐回暖,不过许是明川更靠近东北方向的缘故,倒也不热,平日里也是穿着厚一点的呢子衣应付,每次看到裹成球般的苏长华,都忍不住想要嘲笑他一番。
晨曦还算老实,走路也没有踢着石子玩的习惯,一直回到他家里,都没有交谈过一句。
在我以为他一晚上都不欲与我交谈的时候,偏是靠了过来,缩进我怀里,自发面对着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仰起头看着我,眸子晶亮如星辰。
晨曦在家里睡觉似乎总要来一盏灯,在里间睡觉总要将客厅的灯开着,让柔和的白炽灯光撒进来,开始我以为是他有起夜的习惯,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在我那里呆时就不会非要开着灯,我睡觉是不喜欢开灯的,我不喜欢强光打在脸上身上的感觉,或许,果真是夜晚才更适合我。
“怎么了,还不睡啊?”我偏了下脸避了下他胡乱靠过来有些扎人的碎发。
“我不怕等待,只怕日后连可以值得等待的人都不会再遇上。”人总要做些什么,在自己还能做的时候,这种想法并不奇怪,我只是奇怪,沈明伊何德何能值得他这样,抛下一切,不顾世俗。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值不值得这么做。
人又开始不老实的往上钻,与我并齐面对着我:“我喜欢你。”
没有用手语,鲜红的唇瓣上丁点的干皮,启启合合,莫名的诱惑。
“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来明川之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不久的将来会有一天,一个比我小了近六岁的人能这么坚定的告诉我,他喜欢我喜欢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我。
“如果这些都得不到回应,会害怕吗?”许是我此时少有的严肃吓唬到了他,他不安的看着我,有些艰难的摇了摇头,干脆爬到我身上,熊孩子正是长个的年龄,最近也是猛然窜高一截,好在身体也并不是枯瘦如柴,还是有些肉的。
我揽住他光溜溜只穿着底裤的身体,轻轻拍了拍他的脊背,他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我:“你不会。”我沉默,还未有所反应,他低头便咬上我的唇,舌头却是笨拙的描绘着唇线,轻柔的磨蹭着。
“不会的,对吧!”那委屈的样子,似乎我一回答出来就立刻哭给我看似得。
“你要是不睡,不如我们来做点什么别的事好了。”这种问题我现在回答不了,几年之后自然会有一个彼此都十分满意的答案的,何必一直追逐在需要印证的答案的路上呢。
我想着几年后也许在见到他,会比我高上一点点也说不定,依然阳光俊朗的笑容,还是喜欢窝在我怀里,哪天我累了,也能心安理得的躺在他的腿上小憩一会,会很招人喜欢,却依然只是我一个人的。
想及此,顿时愣了,何时对他的占有欲都这般强了。
还好男孩子长的也快,抱着也不再有铬手的感觉,一百多斤的体重压在他身上也不嫌重,紧紧的抱着我贴着我,都不喜欢穿衣服睡觉,肌肤直接在一起摩擦起热,这种情况下再忍就不是男人了。
“乖,我们换个姿势。”翻个身重又将他放在我身上,指尖撵着他胸前的红点,一丁点,不用点劲根本就捏不起来的,眼下只有客厅的灯光透着未关合的卧室的门传过来,脸上的表情瞧个大概,不尽清楚。
“平时怎么不知道害羞。”我早已绷不住严肃的表情,也不理会他害羞难堪的表情,也不打算换姿势,反正我知道,他不会拒绝,这就够了。
“自己扩张好坐上来。”这个姿势除了能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其实一点都不方便做。
他似乎也看出我不打算改变主意的样子,扶着我肩膀的手慢慢的收回去,有些难堪的一边要顾着我放在他胸前的手一边往下褪底裤,肌肉尚不发达,发育的再好也还是个没有成年的孩子罢了。
晨曦有些偏爱中国红般的颜色,说不上是暗还是鲜红,反正穿着上总会或多或少有些红色,我看着他蓝色三角底裤上红色的小鸟时,噗嗤一声笑出声。
他便恼羞成怒干脆一把脱下,人虽然是趴在我身上,手却是探向身后,许是姿势太过于亲密,他一动,光溜溜的下身便摩擦着我的下体,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我的身体也是慢慢的发起了热。
我摸上他的臀,很有弹性,肉也不少,手顺着开合的股沟就着他刚分泌出的肠液有些艰难的随他的手指一起往里送,男人就是麻烦,没有点东西助兴别说是享受了,只怕是比不做还要难受几分。
好在下午已经是开括过了一次,内里也是柔软的缠绕,我一进去他就要下意识的收回手,两种不同的东西同处于一个空间,想必总是有些难为情的。
我拍了拍他的臀,倒是没有怎么用力,也没什么声音,示意他抬下,直接握住了他的下体,坚硬的抵着我的手掌心,用掌间的薄茧轻轻的磨蹭,我当然知道怎么样他才会更舒服,我也并不是很擅长此事,只是对象是他,才会让一切都变得轻而易举起来。
☆、离别明川
这次来晨曦老家还是挺圆满的,如果没有离开之时沈诺厚着脸皮跑过来蹭车去明川,就更圆满了,看沈书钰这么宠他儿子的样子,别说是给他买一辆最新款的,就是亲自开车送他到明川再回去估计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我对他在行为极为不满意,不过看在昨晚刚蹭过一顿饭的份上,也就不和他计较了。
沈书钰再宠他,也不过是父亲对待儿子应有的疼爱,比起我爸,他还差得远。
走过两三次,明川的路我也很熟悉了,不过一个小城市,却让这么多人留恋不已。
晨曦在后座补眠,沈诺坐在我旁边饶有兴致的看着我。
“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别这么盯着我看,渗人。”在我眼中,这人从不记事时就是一肚子坏水,根本就不只是教育问题。
“别啊,我可什么都没干。”沈诺对我对他的误会当真是极不满意,神色不变,嘴上已经说开了:“我说沈明伊,你这样可不好,不要总是一副被害妄想症似得,这是病,要看医生的,我就是看小曦这睡一路了,你也没这么禽兽吧。”这人不只性格恶劣,嘴还特别的贱。
“我爸和你说什么了?”果然,这才是他比较关心的问题,只是他问之前难道没有想过我会不会告诉他这个问题吗?
“回家问你爸去,我现在就送你过去。”挑了挑眉,也不理会他不屑的切了一声,想着再过两个多月,就是漫长的暑假了,我在这里,整整呆了一年,不长,却可能是我此生最深切的牵绊。
学校的大门口总是会聚集着一些聚众斗殴打架闹事的小痞子,不会犯多大的事,却会时不时来上一场,闹的人不得安生,从校门口进的时候,大门戒备的关着,也不知又是哪个班的闹事被年级副主任张文明得到了消息就在这守着逮人。
我有些头疼,即便是车子比人混的眼熟,也不想被这么多人围观,据我所见,明川最好的车不过两辆两百来万的保时捷,愤世嫉俗的人很多,一边又不愿意自己努力,一边又要诅咒别人。
我鸣笛几声,路过张主任身边时顺便打个招呼,从艺术楼前就一溜烟绕了过去,到了教师公寓楼下才想起晨曦还在车上,犹豫了一秒,还是唤醒他去我那里睡,至于沈诺,七中这么大放在哪里都不会丢的。
不过一天时间,苏长华当然也没有什么变化,我开门进去时头也不抬的努嘴:“桌子上有吃的,饿了就去吃。”
我也确实是有点饿了,看到苏长华正低着认真的改卷子也还是凑过去看了一眼,由衷佩服道:“你是怎么能镇定自若的看完的?”单就他看的那一张,简直惨不忍睹,选择题错了大半,填空题蒙对一个,解答题干脆的就不写了。
苏长华放下卷子,有些头疼:“以前我们班数学平均分没有低于三位数的,我都觉得这是最简单的了,我简直不能理解这么简单的东西他们是怎么能做成这个样子的。”
眼看他要炸毛的样子,我违心顿时安抚:“也不看看他们都是什么底子,你想想你去一中之前那是有多差,怎么追上来的?”
苏长华不屑道:“好意思说我,搞得好像你的一直很好似的,初中卷子签名都是谁写的?”苏长华字一直很漂亮,足够我用来糊弄老师了。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斗还是尽快结束的好,一科数学已经能关乎高考的总分了,我还是比较能产生共鸣的。
“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补上来的,我是看透他们了,真正爱学习的根本没几个人,你也不可能人人都能顾及的,干脆就挑几个人抓一下就好了。”这已经是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办法了,没有谁是救世主,他们学不学,坦白来说,和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大家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苏长华道:“一年的时间其实足够看清现状,只是有人不死心啊。”那无奈之极的样子我第一反应就能猜到会是他哥。
“他要在这里闹几年你也陪着他一起闹?”我不适合对人上教育课什么的尤其是对象是苏长华的情况下,只是这件事上他们都太执迷不悟了。
“苏长华你该知道,这件事总有露出马脚的那一天,康睿这个名字你应该比我耳熟,你觉得他更能受得了谁的刺激一些?”康睿现在是七中的校长,先前却是b大最年轻的助教,时间上,和苏长风在b大的刚好吻合而已。
“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能处理好的。”我能感觉的到苏长华短时间内的成长,并非一定是要经历挫折,只是更多的时候,不得不成长。
我拍拍他的肩起身道:“乖着等我晚上来宠幸。”抱着点吃的离开,不过隔着一堵墙,不过晨曦在那里,我也不好呆太久。
晨曦倒是已经醒来,看不见我正坐在床上发呆,我轻咳一声将东西放在茶几上走过来:“睡好了,起来吃点东西回去上自习。”那呆萌的样子真是可爱的紧。
我没什么事,就无意识的看着他茫然的揉了揉眼睛片刻才恢复清醒,下床穿鞋子走过来,自然而然的就靠我旁边坐下,先凑过来索个吻才心满意足的开了瓶牛奶就着面包吃了几口。
“怎么啦,不喜欢这个?我带你出去吃饭。”这种简单式的应付肚子的吃食我也不是很喜欢,然而总会有很多忙的几乎没有吃东西的时间的时候,好在今天是周末,来学校来的也并不晚,出去吃点东西的时间还是有的。
我能看到他双眼骤然就亮了起来,哈皮狗似得亮晶晶的看着我,哑然失笑:“想出去也不早点说。”这么说着,已经示意他起来准备出门了。
不用我做什么,在旁人面前他还是知道收敛点的,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却是很放肆的。
明川也是有很多老店的,长辈辛辛苦苦的经营了许多年打出的名声,晚辈接手继续经营,这种店基本上价格会随着消费水平变动味道却不会。
商城南门进去东拐小巷子里的那家店一直到现在还在营业,晨曦也很喜欢那家的粥,开始我是不知道的,有一次晨曦带我过去吃东西我才看到,一般不是在明川呆了很多年的人,还真发现不了。
买餐劵,点餐,选座位,拿餐具,我也是来过几次的,还算熟悉这里的环境,并不是饭点,人不是很多,大部分的座位还是空着的。
我端着餐盘过去时,晨曦已经擦好了座位,看着我选的几个菜,他虽然不挑食,但喜欢的东西还是能分几个等级的,尤其我知道,他不喜欢吃肉,因此和他一起吃饭也下意识少选肉类。
七中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立得规律,三天两头的考试,大考小考测试不断,天天改卷子改的头疼,自己的考试复习也是逼的厉害,给晨曦选东西的时间一拖再拖不得已还是托福给别人□□。
这么一忙碌,不知不觉,也是到了立夏,明川新开发的帝景湾新区预售也到了尾声,而我也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
人人都想离别是一首不会有结尾的诗,我们都不需要记住开始,只要知道它永远不会结束就够了,然而并没有。
☆、咫尺天涯〈一〉
古人离别诗句固然很多,然而现在已经并非那个时代,我与苏长华虽然也没有分开过太长时间,但我知道,我们都能在没有彼此的以后生活的很好。
最后一个月其实过的并不混乱,离开也并没有浩浩荡荡送别的感觉,正赶上明川最后一场期末考,五班的课提前上完率先结束,本来就不是职业教师,辞职倒也方便。
我的那间房子和苏长风商量了下,用方便晨曦学习为理由,以学校出租给优等生公寓的名头让他入住,私心是有一点,不过也确实是要方便他一点的,毕竟寝室里十一点钟熄灯的要求不会更改,而且七中建设尚不完善,冬天停水停电都是常事,我那里好歹也算是简装了一下,住着也舒服些,离苏长华近些,也能关照一些。
晨曦很是乖巧的应下了,也没有表示什么不满意,来时不过一个行李箱,走了也就整理了些衣服,别的东西也都留给了晨曦。
不过临走前一起吃了顿饭,也算是散伙饭了吧,几人第二天都有课,苏长华调开了来送我,这么一弄到更显得离别的氛围了。
“你还行不行了,我又不是去上战场好像回不来了似得,别咒我啊。”我可还好好的呢。
“就你会贫。”苏长华这种时候展现了他极大的风度,决定不和我一般见识。
“行了行了你回去吧,再看也不带你过去。”我摆摆手,就欲按下车窗,苏长华此时的表情很奇怪,欲言又止像是想说什么,然而最终确是什么都没有说。
倘若此时此刻我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死别,而是生离,如果我们都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会不会有改变后来的勇气。
而此时的苏长华,就像是终于完成了心理神魔交战一般,我不知道谁获得了胜利,我只知道他什么都没有和我说,一直到最后,都没能再有亲自说出口的机会了。
轻轻的在我左眼角印下一个蝴蝶煽动翅膀般的轻吻,宣告曾经的占有,也宣布以后再也不会有的欲念。
我若有所思看了他片刻,其实是有点疑惑的,我对感情方面,一直是有一点迟钝的,玩和真正的投入一直不一样的,倘若苏长华真对我抱有什么别的想法,会比晨曦有机会的多得多。
他退的也很快,片刻的表情都不在脸上停留,精致的五官美若画卷,却并不希望会有人那他的脸说什么。
“赶紧走吧,开车路上小心。”最后,还是我看着他的背影,慢慢的走远,挺直的脊背,白衬衫打了个松垮的领带做装饰,被风吹的一扬一摆的发梢,后来慢慢的定格在某一天夜里,偷亲我被我发现恼羞成怒的青涩的面孔,蛮横的比我偷亲他还要横。
时隔这么久我早已经忘记那天是怎么收尾的,他也曾躲过我一段时间,只是从来没有哪一次像后来那次,再也不见了。
眼下我却是看着明川的一幕幕慢慢的从后退在后退,直到一点都找不到我熟悉的影子,我才意识到,我是真的要离开这片土地了,不再是节假日出去游玩,而是,彻底的离开。
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要忘记曾经的生活了,或许,那里已经离我很遥远了吧。
回b市后先去看了眼我曾经的住宅如今已经是晨曦名下的,我准备的自然不单单是这些,一楼大客厅内摆放的钢琴才是,我知道他喜欢音乐,却没有办法在选择艺术的时候选择音乐,而我所能做的,不过是许他一个空想,保他一世无忧。
将钥匙交给苏长华时也被他狠狠的骂过:“沈明伊你真够伟大的。”我只是尽我所能,还他安宁。
在远离故土的飞机起飞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飞机突然的出事故,或者沈明伊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有谁会难过。
然而看到越来越小的高楼大厦直到再一会除了天空中的云朵时再也看不见别的时,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
姜何说所有的重逢不过是刻意为之,因为同样有太多有缘无份的人,我觉得挺有道理的,倘若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他,只怕他倾尽一生都不会知道我在哪里。
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我只知道,在我做出选择的那一刻,我不能回头,也只能任由着时间磨平我所有的棱角。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人真是生来就不公平,尤其是明明一个父母一个卵细胞一个胎盘一起出生的,为什么我生来就不被允许做许多事。
不能和长风一起去上学,也不准和长华一起出去疯闹玩耍,因为身体不好,他们对我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能让我在医院再住上几天。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们这么对我,那个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和长风一起,哪怕只是去人多一点的地方,我也愿意。
人说双胞胎即便是长的一样,性格也会是南辕北辙,一个很好另一个就会很恶劣,我们家反倒是我被宠的坏了一点。
长风自小便是爷爷亲自教导,在爷爷眼中即便是一起出生的,也会要分个先后的,毕竟长幼有序,长孙也就只有一个,虽然他对我们的关爱都是一样的,但毕竟对第一个孙子总是有些不同的关怀在里面。
就连他的名字,都是爷爷取来的,长命百岁,风姿韶华,连取字也要按着顺序的排列。
我虽是排在第二位,他从不喊我二弟,就像长华从来不喊我二哥而是连名带姓的喊我苏长姿一般,他叫我小姿。
声音温柔又长情,在我耳中,那便是世间最好听的声音。
父母一直工作挺忙的,平日里便很少会在家,即便是逢年过节,母亲也是加班加点的忙个不停,父亲倒还有些空闲时间,即便是如此,也还是有别的事情绕身,长华与我似乎天生不对盘,他宁愿在外疯玩不回家都不会愿意在家里陪我,偌大的房子,除了我,只有一个收拾家务洗衣做饭的保姆。
在我第无数次因为在家里太无聊而画坏了父亲的藏书后,保姆终于是一脸惊恐的将我哄出书房:“小长姿要是觉得太无聊了,不如我带你去找大哥去玩好不好,再弄坏你爸爸的书,回来真的要发火了。”
“我真的可以去找长风吗,可是他还在爷爷那里。”想到这里,我其实是有一点失落的,爷爷不肯和我们住在一起,又要自己带孙子,平日里衣食住行都是爷爷约束着,只有双休日才能来陪我,这么短暂的时间,我真是一点都不满足。
“只要你乖乖听话,他放学的时候我带你去找他玩一会,不过,不可以太久哟,被爷爷知道了,会罚他的,小长姿一定也舍不得看他受罚吧?”
“嗯。”我重重的点头,心满意足的乖乖等着她忙完好带我出去找长风。
那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她带着我一起,在长风的学校门口,所有的小朋友都有家长来接,或者宠爱他们的爷爷奶奶,唯有长风,永远都是自己一个人,背着小小的书包,穿着整齐干净的打着红领巾的校服,肉嘟嘟的脸上是自小都有的礼貌。
长风不要怕,小姿来接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八章因为不明原因被锁(??皿?`)还没来得及修改,
☆、咫尺天涯〈二〉
其实爷爷对他管教很严厉,即便如此,哪天我贪玩时不愿意放他回去,他也从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公园里的秋千很漂亮,我坐在上面让他推我,能飞的很高很高,像是真正的能飞翔的鸟儿一般,即便是有时候身体负荷不了,也不想停下。
只是他从来不许我多玩,经常是保姆半是哄骗半是威胁的将我带回去,往往这时,任我如何撒娇耍赖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小姿,先回去,等我周末了在陪你玩好不好。”当然好,得到最想要的承诺,我也不会太缠着他,我也不喜欢爷爷责罚他,哪怕只是责骂,我都不忍心。
第7节
恋耽美
第7节
这么一想,莫名的又有些高兴起来,这个样子落在身侧书的眼中,就被她一句话堵的再也高兴不起来:“你真的以为,有什么东西可以修复的毫无痕迹,别骗自己了。”连东西都很难做的到,更何况是人心。
我很久没有和书墨一起来公园,眼下傍晚,微风习习的拂过脸颊,额前的发又长了一些,有些遮眼,刺得眼睛又痒又痛,我们并排趴在湖边新修的石栏杆上,湖水涤荡一圈圈的波纹。
书墨拄着下巴往下看聚集在一起的金鱼群,一边感慨般的道:“书钰,我们好像很久都没有一起出来过了,你有没有觉得时间真是很神奇的东西。”
“改变我们的,并非是时间,只是那段时间内所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倘若不是那些悲欢离合的事情,时间又能改变的了什么呢。
“或许吧,你能感应到些什么,我总觉得,总有一天,我还能见到他,或许那个时候,连你都不再是阻碍。”
我道:“女人的第六感,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多愁善感了?”当时听书墨这么笃定的语气,我甚至觉得很好笑,连我都不能这么肯定的说,有一天,我一定还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一处相遇,那时,我不再是我,我愿意成为他的所有的我。
“快去给我买个冰淇淋,原味的不能化啊。”她收了话恢复平常,却也是我许久都没见过的熟悉的以前。
天气这么热,我又不是移动冰柜,怎么可能会不化,还是带着她一起去吃。
那个夏天,想必是我过的最悠闲的一个盛夏,没有作业,不用去辅导班,不用每天背英语读课文,甚至连练习画画母亲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再约束。
只是却也是我最难熬的一个夏天,我总是会想起上一个夏天,想起我们牵手走过的明川的街道,明川的桥梁,明川的小巷,还有明川的青墙上的白蔷薇。
去b市上学的头一天,母亲似乎很高兴,帮我们整理行李,叮嘱书墨一些远行的话,其实大可不必,反正我们都去了b市,她也完全没有必要再留在明川了。
我说让她和我们一起去的时候,她愣了一下,许久才有些无奈的笑:“我老了,还是留在家里。”她是嫌自己老了还是怕父亲嫌弃她老了?
撇去父亲不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旁的,还是一直在尽着自己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平日里的花销有多少是父亲的,我其实都知道,否则仅凭母亲一人如何能供养起两个大学生的开销。
在这一点上,他倒是从未亏欠过我们什么,母亲不想让父亲看到她容颜老去的样子,虽然在此之前也从没有离开过母亲身边太长时间,然而我已经长大了,也不再是处处需要她操心的小孩子了。
母亲从未和我提过傅见琛,可能是她太了解我了,了解到知道我不会违背她的任何意思,尤其是,这种事情,越是紧逼反倒不如不提,因为她知道我也不会再提起的,只要大家都不提,总有一天,这些都会烟消云散的。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人的一生要是怎样的度过,才算完整的不留下遗憾,那时我猜不出,我只知道,无论今后是怎样的一个永恒,曾经的那一幕,将会是我永远的遗憾,无法抹去。
☆、陈年旧事〈八〉
我终于是来到这个陌生又极为熟悉的城市,曾经是以外来过客的身份,来了再离去,周而复始,如今却是要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像是曾经和明川一般的融合,这一次,我们不会再匆匆分离。
我是见过父亲的,其实我远没有书墨这么仇恨他,男人和女人思考的程度总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或许书墨看到的是他抛下我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过问过母亲的任何事情,他不配。
而我却在想,是我们没有做好一家人在一起的准备,让他一个人对抗着来源于各处的压力。
是的,一直到现在,他还在想能有一天亲自迎接母亲过家门,我想我能坚持这么久的缘故,很大一部分,大概就是父亲以自身为榜样的告诉我。
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的所有都会是她的,这种感情并不会随着时间渐渐的湮灭,不会消失,不会冷淡。
我是敬佩他的,即便我们不曾在他身边,他也还是遵守住了内心的一方誓言。
从本质上来讲,即便没有一直在b市生活,我也算是地道的b市人,我懂这里生活的习惯,我听得懂这里的语言,我的户籍在这里,甚至我父亲送我的一栋房子也在这里,安居乐业对现在的我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这次与书墨的学校隔得有些远,要绕大半个b市才能到,即便是如此,我也保持着一两周去看她一次的习惯,即便她再怎么不承认我是她哥哥,终究是比她大一点。
人家都说上了大学便是一次跨越式的变化,尤其是女孩子表现的的明显更甚一点,许是我和书墨在一起时间太久了,我愣是没有瞧出她有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书墨很开心的告诉我,她的导师被邀请参加一个商业演出,准备带她一起来完成名曲《卡农》的钢琴与小提琴的合奏。
她的老师我倒是有过一面之缘,很年轻也很有才华的一个教授,对音乐有着很高的领悟能力,见解也很独特,当然在我眼中,书墨也是最棒的。
我看着她眉飞色舞的像我炫耀着她的荣耀,漂亮的眉眼,飞扬的神采,这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也长大了,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啊。
“书钰你发什么呆,有没有听到我说话。”我的片刻走神都能引起她的不满。
“抱歉,你再说一遍。”赶紧向她认错为自己的走神道歉。
“真是的,好久没和你一起逛街了,让你陪我去个音影店你还装作听不到的样子。”我哪能有什么意见?除了乖乖陪着去提东西还能干什么。
“去去去,吃完冰淇淋我们就去,绝对不推辞。”我连连摆手求饶,大小姐这才满意的收回骄傲的视线,满意的又挖了一口柠檬口味的冰淇淋津津有味的往嘴里塞。
那些个名家名曲我是真的看不懂,术业有专攻,这一点上,书墨确实比我强的太多了,毕竟倘若我是真的有音乐细胞,母亲也不会从小决定培养我作画了。
她在那里认真的看货架上摆放着的《卡农》的各个版本的二重奏,找作者作曲背后的故事,找作者的其他作曲,甚至恨不得连人家祖上三代都要研究一遍。
看她关注点只放在片子上,我也有些无聊的沿着陈规排列的货架往前边走边看,在我看来,最复杂的不是人演奏的乐章,而是那一长串的名字后面加上一长串的姓氏,合在一起简直让人看了就头疼。
有些无聊的用指尖刮着那一列列最显眼的人名上,直到突然看到一个略显耳熟的外国名字之时才停下这种略显无聊的行为,正要伸手去拿想再看清楚一些时,却有一只洁白修长的手慢我一步的擦过塑料的包装盒落了空。
我习惯的一笑:“你要是喜欢…。”抬头的一瞬间便僵在哪里,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不会再见到的人就这么活生生的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只是近一年多没有见过罢了,却觉得似乎过了很久很久的样子,久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甚至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我们第二次孽缘的开始,他当然还是原来的样子,想必是刚刚忙完什么事情偷点闲空进来看看,眉目间都是掩饰不了的疲倦。
“见琛,好久不见。”短短的一句好久不见,不知包含了我对他的多少思念之意,如果可以,我真想抱着他告诉他我有多想他,有多想见到他,只是我不可以,不是不能,是没有资格。
他的反应就平静多了,得体大方又很优雅的一笑,连句问候都不愿意,微微颔首一笑,转身就要离开,我甚至连他丁点的衣角都触碰不到。
“书钰你看这个…。”眼看他离我越来越远,我却连喊出声的力量都没有,书墨拿着几盘碟片正扬着手问我的意见,似乎是有所感应一般,顺着我的视线就看了过去,用和我完全不同的反应开心的喊着他的名字扑过去给了个大大的拥抱。
也是,书墨和他又没有什么隔阂,有隔阂的是我们,而此时,我竟然无比的希望书墨能缠着他一点,最好能将他的现状通通缠出来。
傅见琛对书墨倒是没有对我这么冷淡,谈天说地,微笑从容的应对,连书墨的邀请也婉拒不了的应下了,我的内心其实是有点煎熬的,一方面不想让书墨和他走的太近,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靠着书墨来链接我们之间的一丁点联系。
晚上在一起吃饭,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场煎熬,我却不得不十二分精神的对待着,甚至希望这顿饭永远都没有结束的那一刻到来。
吃的什么,我倒是不记得,唯有眼睛耳朵还算好使些,书墨和他倒还算是正常的交往,就像是多日不见得老朋友,抱怨抱怨他曾经的不辞而别,询问询问现在的情况,他都能耐心的给个答案出来,甚至能爱屋及乌的在我习惯给他夹些他喜欢的菜式时说声谢谢。
越是如此,我越是觉得浑身都像被他温柔的刺戳穿过的痕迹,生生的疼。
中途他要接电话,歉意的看了我们一眼,离座而去,几乎是鬼使神差的我抛下了所有的风度尾随而去,或许是真的很忙,他走的急连连的对着电话那头类似助理的人帮他安排时间,不过却是留下了足够的时间来吃完这顿饭。
餐厅里的洗手间应该算得上豪华了,单独的隔间,单独的洗手台,门一关真的隔绝了外面的一切杂音,他的声音却仍是清晰可辨,动听的犹如之音。
我觉得此时的我尾随的犹如登徒浪子,我只是控制不了罢了,他从独卫出来洗手时我便站在他身后,只要是抬头看一眼镜子,像从前那般,或许我就能看到他眼中流露着的任何情绪,即便是不抬头,想必也能从我愈发靠近的体温中察觉到什么。
“你瘦了。”果然,他是透过镜子看向我的,没有寒暄,也不用像和旁人那般客气,直来直去,这才该是他。
“见琛,对不起,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不要再丢下我。”还好,他没有拒绝我的拥抱,还好,他还愿意让我靠近。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拒绝也不迎合,只淡淡一笑:“我们已经没有以后了。”看,这才是他,骄傲的即使遍体鳞伤也要维持着仅有的自尊,在一起这么久了,我怎么可能不了解他,没有推开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
对不起,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伤害你了,你没有推开,所以,也不要再拒绝我的靠近了。
☆、陈年旧事〈九〉
有些事情,一旦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头,接下来的所有事情似乎都会显得顺理成章。
我能感觉的到,重遇傅见琛书墨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和她一样,我也很开心,初恋并不一定最美,也并不一定会是完美的结局,却必定是你此生最难忘的,我只是幸运的在最开始时便遇见了那个人,就想着无论以后如何,便认定是他了,也只能是他了。
天神的宠儿都是骄傲又任性的,没关系我可以等到他愿意为我放下他身上的刺,等他所有的骄傲都只为我一人,我也以为,我能等得到。
书墨的演出,我必定是要在场的,看她穿着我亲手为她挑的黑色短礼裙,长发一次性卷着盘在后脑勺,精致的淡妆,漆黑的眼,密长的睫毛,涂着淡粉色唇膏的唇,不经意间便散发着成熟的气质,真是长大了。
我坐在下方,看着h·searle首次进驻国内的造势宣传,在如今物质年代过去后,人民却是更注重精神和文化方面的消费,休闲娱乐运动甚至于未来必定会兴盛起的第三服务产业,能从如此长远的角度考虑,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h·searle的领导者必定不是等闲之辈。
否则,怎么能在尚未开发完全的市场内如此先声夺势的大手笔投入,有胆识有魄力,国内不缺有钱人,只是更多的却是畏手畏脚的不敢轻易尝试投资守着财产过日子的人。
我只是突然对这个公司起了点兴趣,不过和我的专业一点都不对口,对于营销管理手段,还是傅见琛更高明许多,如果他能加入这里,想必也能大展宏图一番,这么一遗憾,我突然又有些想念他了,明明上一个周末才见过。
托书墨的福,我也得到了他的私人号码,哪怕发的信息从来都没有回应,好在打个电话他也没有太干脆的挂掉,即便什么都不说我也舍不得挂断。
我本想着等演出一结束便先离场,这个发布会太引业内人士的关注了,商演结束,人也是越聚越多,越是拥挤,越是找不到出口在哪。
本就不是太熟悉的地方,眼下围着一个地方绕了两圈彻底的辨不清方向之后,竟有点后悔出现在这里了。
信号也不好,想和书墨联系一下都找不到人,视线所触之地,慢慢的人都往里面挤,我这逆行的方位更是艰难。
正有些发愁,一双修长的手十分准确的拽住我,十指相扣,契合度刚刚好的交握在一起。
“跟我来。”眼下,更像是他护着我,在这吵闹不息的人群中,开辟一条没有任何人干扰的新道路,像是能隔绝一切阻碍一般,我不自觉便回握住,他也只来得及瞪我一眼,没有甩开,于我而言,已是恩赐。
傅见琛对这里倒是挺熟悉,从人烟稀少的楼梯走到四楼才转乘电梯行至顶层,一整间办公室,和一个宽敞的会客厅。
私密的空间,倒是没有人,他似乎这才注意到仍然紧握在一起的手,不自在的想要抽回去,我还在思考他带我来这里有何用意,下意识的禁锢住他企图抽回去的手,紧抓着不放。
“松开。”他甩了两下没甩开,放弃。
“你都可以牵我的手,怎么我不能牵你一下。”头脑发热也不过如此简单,既然都说出口了,无赖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时哑然,静默了几秒:“牵够了吧?松开,我还有事。”倘若不是那染上绯色的耳尖,这般冷淡的口气还真是会让人误会。
“见琛。”牵手当然不够,如果此时条件允许,真想将他扑倒在沙发座上用身体告诉他我是有多想念他。
眼下看他还穿着正装在刚刚的拥挤中已是有些凌乱,伸手替他抚平褶皱的衣角:“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他顿了下,似乎想要拒绝,我连忙赶在他之前道:“我不认识路,你带我一下好不好。”多蹩脚的借口,想必世间除了他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相信了吧,也只有他,甘心被我这么蹩脚的借口骗住了。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并不是变傻了,只是太过于相信一个人,卸下所有的防备,一心一意的,喜欢他一个。
倘若当时我能跟着去,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他便是h·searle的总经理,如果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阻碍并不单单只是来自我的家庭,我的母亲,早知道,早知道又能怎么样,我还不是放不下这个被我放在心尖上疼爱的人。
傅见琛离开后,我给书墨打电话道歉,那边她气急败坏的声音也丝毫没能影响到我此刻的心情,许是心情真的不错,连说话尾调都不自觉的上扬一些。
我们是世间最亲密的同胞同胎,这点细节也没能逃过她的耳朵,她有些迟疑的道:“你现在,是和傅见琛在一起?”
我不想和书墨过多的谈论起他,或许只是我自私的不想他们有进一步的发展,又或许,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愧疚赎罪,我不希望两个人都不幸福,我甚至曾经自私的想过,这世间,他可以和任何人在一起生活,唯独不可以是沈书墨,唯有她不行。
书墨的电话挂断的前一刻我还在想这个问题,可是她最后一声哥哥,却是让我徒然的愣住,我怎么可能连我妹妹唯一喜欢的人都要抢。
可是,我也喜欢他啊,世界上只有一个傅见琛,只有一个沈书墨,也只有一个沈书钰,我也喜欢他啊,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退出。
假若他们两人相互喜欢,我又能做的了什么,什么都不能,也不可以。
傅见琛回来的其实挺晚的,几十层的高楼大厦迎着柔和的月光,万千灯火的点缀使得夜空也是明亮如白昼,他一手合门一手扯着束缚在颈上的领带。
“你学校在哪?我送你回去。”领带被随手甩在在办公桌上,他转身去接热水,倒是顺手给我接了一杯,长方形的水晶杯,十分的讲究。
我的视线倒是一直围绕着他想必他也是有所感应的,我只是在看他和从前有没有什么不同,是不是依然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他。
“先去吃饭吧,你刚忙完也还没吃呢吧?”我试探性的询问,其实我是喜欢这种一点点深入的试探的接触的,只是从前的他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像现在,伪装的几乎连我都看不穿。
“那好,先等我一下。”他将水杯递给我,示意我再坐一会,那边已经是打开了桌上的电脑,也顺手翻开桌面上累积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看着就觉得头疼的文件。
我没有翻过其中的任何一本,如果当时真的教养差了一点,随意的翻了一番,或许就能看到他那野心勃勃的收购计划,当然,其中也包括我父亲的。
他也并没有忙什么,不过是动手整理了一下乱成一团的文件,又草草将助理传的文件看完回复了一下子,即便是如此,也还是用去了半个多小时,我其实挺心疼他这般劳累,只是我左右不了他的生活。
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仅此而已,所以我不能也无法约束他什么。 中式餐厅,古色古香的装饰,色香味俱全的菜式,就连筷子都能使用的有模有样,他现在对谁都是如此客气,即便是我,也能耐着性子应付应付。
明明我该是暗自开心的,只是,我却宁愿他像过去那样,肆无忌惮的对我任性,我能容忍他所有的小性子,却无法忍受他对我这般客气又疏离。
我们做一件事,可能有些时候会一冲动便做了,然而事后却不会给你后悔的机会,而有些东西,有了裂痕即便是再小心翼翼的修补也无法恢复原样,书墨说的不错,也许总有一天,我真的不再是他们之间的阻碍。
☆、陈年旧事〈十〉
开始我以为,遇见便是缘,后来我觉得,重逢才是缘,而现在,我坚信能厮守才是缘,只是我们多的是孽缘。
从那日晚上,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应该是缓和了一些,至少,他不再反对我给他打电话,也能在我说话时不轻不重的回应几句。
我们从没有说过过去,也不谈论未来,过去已经成为过去,我伤害过他,这是事实,我无法去想以后,这也是不容狡辩的事实,假若他是女孩,或者哪怕我是,很多事似乎就会容易很多,只可惜,我们都不是。
父亲终是以选择伤害另一个无辜的女人的后半生来成就我母亲的一世无忧,一纸离婚协议来让彼此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化为虚无来寻求解脱。
那不过是上一辈人所满意的门当户对,却束缚了父亲的半生,也让我母亲枯等半生。
那日父亲来找我,含蓄的说想将母亲接回来,给她一个婚礼,给她一个幸福的家,那副羞涩不安的样子竟像是初入坠河的小伙子一般。
我没想到母亲竟然会是难得失控的尖锐的拒绝,甚至连父亲提议回明川找她都被她厉声拒绝,不准父亲过去。
那一刻的父亲,无措的像个拿不定主意的孩子一般,我觉得是我该为父亲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母亲病发的并不是没有预兆,只是她选择了隐瞒下来,倘若我不是突然回来,又怎么会见到因化验而掉光了头发的她,昔日的温柔典雅落落大方像是隔了很远,我终于是发现,原来她没有说错,她也是真的老了。
那是我第一次亲身的体验死别,它同生离一般,让人痛不欲生,我曾经说过,有母亲在的地方才是家,如今却要面对着随时会家破人亡的局面,我甚至瞒着父亲瞒着书墨在家里陪着母亲度过她幸福却并不幸运的一生的最后的时刻。
后来觉得自己这般做也确实是太不应该,毕竟她也是书墨的母亲,也是我父亲一直挚爱的女人,这般瞒着,也太不应该。
我没有随着她的意愿瞒着父亲和书墨,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不想让她留有遗憾,我也想尽我所能的让她快乐幸福哪怕只有一刻。
“妈,爸来看你了。”像是油灯枯竭燃烧到了尽头,苍白憔悴的脸不知不觉间竟也是长上了细浅的鱼尾纹,唯有见到父亲时仍然有的少女的娇羞,凭白添了几抹颜色。
我和书墨在门外等着,看着病房门里面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意识,往后我还要经历更多生离死别,这不过是个开始。
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书墨,她同我一般从没有远离过母亲,就连去b市上学时,也没有在母亲面前掉过一滴眼泪比起别人,已经是坚强了太多。
“别担心,妈不会有事的。”连我都不相信的谎言,苍白又无力,直到书墨第一次趴在我怀里哭的时候,我才突然真正意识到当哥哥的责任,他并不单单只是包容她任性胡来,而是在她真正受委屈时,陪着她,长兄如父。
漫长的一个下午,我们许久没有过的并肩坐在长廊处的窗台上,像是许多年前顽皮的偷偷从窗台翻过去出去和村里的人一起玩耍一般。
书墨不说话,我也没有想过打破这宁静,只是偶尔看着窗台下绿色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小草,然后我突然听到书墨喊我:“哥,即便你以后讨厌我也好或是不愿意理我也罢,都没有关系,我也会同妈妈一样,会幸福的。”这没来由的话其实已是隐约让我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她低垂着头,盯着悬荡在半空中的鞋尖,或者,也是同我一般看着墙角边的野草:“我喜欢他,从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即便此生只有一个人能陪他走到最后,我也自私的希望那个人会是我。”我当然知道她说的那个人会是谁。
为爱做些什么,为了自己自私一把没什么不可以,倘若我能有这个便利的条件,我也会这么做。
父亲是带着笑容来喊我们进去的,哪怕我能看到他微红的眼眶,甚至仍然有些湿润的眼角,我像小时候那般,先下来,然后伸出双臂接书墨,她就是我的小公主,我自小宠着惯着护着不准任何人连我自己都不能欺负的小公主,所以无论她做什么事,我都不会怪她的。
她愣住,慢慢的红了眼眶,跳下来环着我的脖颈,紧紧的:“对不起,不要怪我,对不起哥,对不起。”似乎是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想了半天都没能猜透。
母亲很安详的躺在那里,像是在休息,又或许是在储存些说话的力气,我等在一边,书墨在门口踌躇着。
“阿钰,过来让妈好好看看。”我顺势过去给她掖了下被子,手却被她摸索的抓住:“阿钰,答应妈妈,以后再也不要去找他了。”我徒然的愣住,有些不可置信的看了她一眼,丝毫没有上次同我说起时的那般宽容,这次是不容拒绝的命令一般。
我回头看了眼站在门口不肯进来的书墨,一下子就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
“阿钰,答应妈妈。”母亲见我久不说话,已经是有点慌乱,我知道她是好意,她也不想逼我,只是不愿意她从小都舍不得骂一句的孩子会因此而被别人说三道四,任何人都没有那个资格。
可是我要如何才能答应她,我已经伤害过他一次了,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凭什么,又要被我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
“妈,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只有他不行。”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母亲熬不过去已经是定局,可我和他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那时不过是想让母亲心安,却是我一字一句的在她面前起誓。
我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他,我说我们只是世间最普通的朋友。我说我以后再也不会去找他,我还说,我以曾经朋友的身份,祝他在不会有我的以后也能幸福,前面所有都是假的,而最后一句是真的。
那是我第一次在母亲面前落泪,也是最后一次,我甚至来不及为自己悲哀一下,母亲心满意足的垂下手,再也没有一丝力气睁开眼看一眼我,看一眼父亲。
我松开她的手,将位置让给父亲,木然的走出病房,一瞬间什么都不想看,也什么都不想听,就这么走出医院。
马路上依旧是车来人往,热闹一片,明川的一切每一天如同昨日,我只是失去了最爱我的亲人,与他人无关。
母亲在去世后,终于是回到了她的故土,我在明川,在晨小庄都不会再有家了。
我最后一次去医院收拾母亲的遗物时,遇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二个天使,那时他尚不足月半,或许只是被哪对还没有准备好迎接他到来的粗心的小夫妻丢弃,或许是因为什么别的我不知道的原因,我当天往返了医院两趟,小天使除了带点先天性心脏病之外,别的倒是一切安好。
不孤苦一生,我陪他长大,让他陪我终老,也是好的。
☆、陈年旧事〈终〉
我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找他,却总是止不住的思念,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一个人,有什么办法可以彻底的忘记另外一个人,答案永远是无解,人与人之间不同,所以也并非所有的药都是良药。
我们总共加在一起不过三年多一点的时光,在一起半年多,分开了一年半,重逢也不过半年,而这一次,却要再也不见。
自从母亲去世,父亲像是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再也没有心思管理公司,很快便被h·searle收购,我从来都没有过问过,哪怕是那笔钱尽数的给了我和书墨,我虽然并不尽奢侈,但从小到大母亲从未委屈过我们什么。
宝宝被我放在b市请了月嫂来照顾着,我则继续着我的学业,倘若就是这样,我想也是好的,即便再不相见,我也还是会祝福他的。
后来我想,我这一生唯一的遗憾,只怕就是没有好好的遵循上天给我的孽缘,没有与他在一起哪怕是违背自己的誓言,死后永堕地狱,哪怕我们是一样的人,我还是舍不得拉他一起。
我与他一次是惊喜,两次是孽缘,三次便是天意,直到最后也还是没能逃过阴差阳错。
那是他最后一次来见我,或许只是又一场意外,谁知道呢,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再见过他了,那天带着小诺去公园教他有路。
小宝宝刚刚长出两颗牙齿开始咬人,也刚刚会说话,口齿不清,却很黏我,逮着我就会要抱抱,抓着头发咬耳朵。
最可爱的就是我将他放在一处,离他一米远,护着他走路,被他委屈的抱着腿撒娇的喊爸爸抱。
我和宝宝玩闹的不亦乐乎,我慢慢的倒退着哄着他往前走,毫无防备的不小心撞到了他。
一惊,马上就转身道歉,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明显的愣了一下,甚至忘记了宝宝的存在,直到那惊天动地的哭声唤醒了我,赶紧弯腰抱起了他。
“我以为凭我们的关系,有宝宝了也该送上一张帖子的。”他站在那里,夕阳渡镌,我竟然看不清他此刻的样子。
“不是,不是这样的,见琛,你听我说,不是你看到的这样。”宝宝摔疼了哭闹着已经是让我手忙脚乱的了,偏偏那人离我有一步之遥,腾出一条手出来也没能拽住那衣角。
“爸爸,坏。”这一次,是他留给我一个背影,高傲又孤寂的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对得起他的骄傲。
若此时此刻才想着去挽留,显得多么荒唐又无力,那是我这一生最爱的人,我却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着他,将彼此都弄的伤痕累累。
再后来,我收到了书墨的请帖,滚金的字体几乎要晃花了我的眼,原来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竟是这般的般配。
傅见琛,沈书墨,沈书墨,傅见琛,谁都可以,我唯独不希望是她,谁都可以,他也唯独不愿意见到我。
父亲过世时,葬在了离母亲最近的地方,我最后一次见到书墨,梳着景致的发鬓,别着一朵白色的珠花,一个人,离我远远的,看着我默默的祭拜完才小心翼翼的上前。
我微微的一笑,伸手替她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发:“都是要当新娘子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讲究。”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书钰,对不起,可是我真的一点都不后悔,我也会很幸福的。”这才是我骄傲的小公主。
我笑笑:“那就,要幸福。”这一次,留下我的背影,我伪装不下去那天衣无缝的笑容了,即便是逗人开心的小丑都会难过,我也会,更何况,我也完全没有资格指责她什么,一切不过是命运弄人罢了。
那一场婚礼,我没有去,后来又觉得天意弄人,那一次偶遇,竟然也成了我们的永别,这就是人生,你永远无法猜测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情,却也正是因为总是会时时的出现你预料之外的事情,才会显得惊心动魄,不枉此生。
从学里毕业后,我也没有去任何地方,回到了晨小庄,那里还有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翻修了一下,崭新如初,我所有美好的记忆都在明川,b市实在是没有让我留恋的地方。
仔细想想,他也该是恨我入骨,可我更希望是因为爱,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
我希望他们都幸福,我也希望他永远不要忘记我,只是若是不忘记,怎么会幸福呢。
开始的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等到了最后,才发现,这个世界不过只有一个你,失去了,才是失去了全部,而现在,我也只剩下了回忆中的你,让我用余生来怀念。
说起来,这个故事其实挺长的,从饭后说到近十点,书房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除了些陈旧的纸张都要泛黄的书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曾经我是讨厌过这个男人也怨恨过我爸的,我对我妈一直没什么感情,即便是没有她,我爸将我照顾的也好,所以有她没她其实对我没多大影响,甚至对她也是有过怨言的。
比如小一点的时候对自己也没个一知半解,每次开家长会都是保姆去,即便她长的很漂亮也没能减轻我其实一点都不愿意她去的心理,那个女人老想着取代我妈的位置,我没忍她几年,就将她弄的再也不敢出现在我们家。
不过小时候打架都是因为和同龄的孩子发生口角,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好在那个时候就认识了苏长华,无论谁对谁错,他都是现在我这边的,单单是这点,也是日后我们关系这么铁的基础。
哪怕我知道所有人都是有苦衷的身不由己的,那又怎么样,依然改变不了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他们都太骄傲,所以才都不会幸福。
我爸是,我妈是,沈书钰是,就连晨曦也是,可是我呢,如果我真的伤害一个我最爱的人,或者我最爱的人这么的伤害我,我的骄傲,允不允许我将所有放下,坦诚对待。
沈书钰突然转话:“听小诺说你要出国?”我突然就了悟了沈诺为什么这么像我爸的脾气了,都是被这人一点一点惯出来的。
“是,有这打算。”沈诺都已经说过了,我也没有隐瞒的必要,再说,这个人才刚刚与我长叙一场。
“晨曦呢?”果然,我就知道接下来会是这个问题,坦白来说,我还没有想好,我以为我能做到坦然的来,自若的离开,却从不知,爱之一字,千万斤重,一旦压在身上,难以逃脱。
“刚开始回到明川的时候,其实我是渴望他能够回来的,哪怕只是偶尔的看一眼,甚至在书墨走后,我都曾卑微的想过,我们之间终于是不会再有隔阂了,我只是赌他心里其实还一直放不下我,他却再也没有回来过。”时光将这个男人琢磨成一块璞玉,温润柔和,敛去了所有的光角。
我突然想起上一次在这里晨曦的答案,因为爱,爱极生恨,才会让两个相爱的人彼此折磨。
“我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小诺小时候其实胆子很小,若不是送他自己单独在国外呆了几年,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挑眉,顶多和我爸差不多。
“具体什么原因,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就是小孩子玩火什么的烧了屋子逃不出来被浓烟熏坏了声道,在那没多久我就送小诺出国,晨曦也一直拒绝治疗,或许在他看来,粗糙不明的声音比失声还要让人难受。”我一时沉默觉得有什么梗在喉咙处一阵不舒服。
“这样也挺好的。”是的,不聒噪也不会失言,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
“人这一生说是很长,其实不过眨眼之间,即便是你,想想还有多少年可够挥霍的,都是不经等待,我们已经错过了无数个花开的季节,怕是永远也等不到他来看一眼,可是你还是能做得到的,他就在那里,为什么不愿意多靠近一步呢?”那些身份不过是我所以为的阻碍,那些地位不过是别人强加在我们身上的阻碍。
我想要得到的,触手可及,已经是许多人哪怕耽误一辈子都不能够得到的,根本不需要等待。
我出书房的门时,透过护栏往一楼的客厅看去,晨曦正在专注的堆积着骨牌,拼成连成一体的字,指尖轻轻一推,顺着拼好的字的痕迹一路坍塌,他抬头粲然一笑。
心中的城堡,不过一瞬间,轰然倒塌。
☆、心终妥协
许是白日里刮风太凉的缘故,晚上天气倒是不错,皎洁明亮的月亮透过依稀鲜绿色的杨树叶投射在大地上,除了偶尔几声夜里的虫鸣,四周黑影幢幢安静的厉害。
天气早已渐渐回暖,不过许是明川更靠近东北方向的缘故,倒也不热,平日里也是穿着厚一点的呢子衣应付,每次看到裹成球般的苏长华,都忍不住想要嘲笑他一番。
晨曦还算老实,走路也没有踢着石子玩的习惯,一直回到他家里,都没有交谈过一句。
在我以为他一晚上都不欲与我交谈的时候,偏是靠了过来,缩进我怀里,自发面对着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仰起头看着我,眸子晶亮如星辰。
晨曦在家里睡觉似乎总要来一盏灯,在里间睡觉总要将客厅的灯开着,让柔和的白炽灯光撒进来,开始我以为是他有起夜的习惯,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在我那里呆时就不会非要开着灯,我睡觉是不喜欢开灯的,我不喜欢强光打在脸上身上的感觉,或许,果真是夜晚才更适合我。
“怎么了,还不睡啊?”我偏了下脸避了下他胡乱靠过来有些扎人的碎发。
“我不怕等待,只怕日后连可以值得等待的人都不会再遇上。”人总要做些什么,在自己还能做的时候,这种想法并不奇怪,我只是奇怪,沈明伊何德何能值得他这样,抛下一切,不顾世俗。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值不值得这么做。
人又开始不老实的往上钻,与我并齐面对着我:“我喜欢你。”
没有用手语,鲜红的唇瓣上丁点的干皮,启启合合,莫名的诱惑。
“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来明川之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不久的将来会有一天,一个比我小了近六岁的人能这么坚定的告诉我,他喜欢我喜欢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我。
“如果这些都得不到回应,会害怕吗?”许是我此时少有的严肃吓唬到了他,他不安的看着我,有些艰难的摇了摇头,干脆爬到我身上,熊孩子正是长个的年龄,最近也是猛然窜高一截,好在身体也并不是枯瘦如柴,还是有些肉的。
我揽住他光溜溜只穿着底裤的身体,轻轻拍了拍他的脊背,他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我:“你不会。”我沉默,还未有所反应,他低头便咬上我的唇,舌头却是笨拙的描绘着唇线,轻柔的磨蹭着。
“不会的,对吧!”那委屈的样子,似乎我一回答出来就立刻哭给我看似得。
“你要是不睡,不如我们来做点什么别的事好了。”这种问题我现在回答不了,几年之后自然会有一个彼此都十分满意的答案的,何必一直追逐在需要印证的答案的路上呢。
我想着几年后也许在见到他,会比我高上一点点也说不定,依然阳光俊朗的笑容,还是喜欢窝在我怀里,哪天我累了,也能心安理得的躺在他的腿上小憩一会,会很招人喜欢,却依然只是我一个人的。
想及此,顿时愣了,何时对他的占有欲都这般强了。
还好男孩子长的也快,抱着也不再有铬手的感觉,一百多斤的体重压在他身上也不嫌重,紧紧的抱着我贴着我,都不喜欢穿衣服睡觉,肌肤直接在一起摩擦起热,这种情况下再忍就不是男人了。
“乖,我们换个姿势。”翻个身重又将他放在我身上,指尖撵着他胸前的红点,一丁点,不用点劲根本就捏不起来的,眼下只有客厅的灯光透着未关合的卧室的门传过来,脸上的表情瞧个大概,不尽清楚。
“平时怎么不知道害羞。”我早已绷不住严肃的表情,也不理会他害羞难堪的表情,也不打算换姿势,反正我知道,他不会拒绝,这就够了。
“自己扩张好坐上来。”这个姿势除了能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其实一点都不方便做。
他似乎也看出我不打算改变主意的样子,扶着我肩膀的手慢慢的收回去,有些难堪的一边要顾着我放在他胸前的手一边往下褪底裤,肌肉尚不发达,发育的再好也还是个没有成年的孩子罢了。
晨曦有些偏爱中国红般的颜色,说不上是暗还是鲜红,反正穿着上总会或多或少有些红色,我看着他蓝色三角底裤上红色的小鸟时,噗嗤一声笑出声。
他便恼羞成怒干脆一把脱下,人虽然是趴在我身上,手却是探向身后,许是姿势太过于亲密,他一动,光溜溜的下身便摩擦着我的下体,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我的身体也是慢慢的发起了热。
我摸上他的臀,很有弹性,肉也不少,手顺着开合的股沟就着他刚分泌出的肠液有些艰难的随他的手指一起往里送,男人就是麻烦,没有点东西助兴别说是享受了,只怕是比不做还要难受几分。
好在下午已经是开括过了一次,内里也是柔软的缠绕,我一进去他就要下意识的收回手,两种不同的东西同处于一个空间,想必总是有些难为情的。
我拍了拍他的臀,倒是没有怎么用力,也没什么声音,示意他抬下,直接握住了他的下体,坚硬的抵着我的手掌心,用掌间的薄茧轻轻的磨蹭,我当然知道怎么样他才会更舒服,我也并不是很擅长此事,只是对象是他,才会让一切都变得轻而易举起来。
☆、离别明川
这次来晨曦老家还是挺圆满的,如果没有离开之时沈诺厚着脸皮跑过来蹭车去明川,就更圆满了,看沈书钰这么宠他儿子的样子,别说是给他买一辆最新款的,就是亲自开车送他到明川再回去估计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我对他在行为极为不满意,不过看在昨晚刚蹭过一顿饭的份上,也就不和他计较了。
沈书钰再宠他,也不过是父亲对待儿子应有的疼爱,比起我爸,他还差得远。
走过两三次,明川的路我也很熟悉了,不过一个小城市,却让这么多人留恋不已。
晨曦在后座补眠,沈诺坐在我旁边饶有兴致的看着我。
“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别这么盯着我看,渗人。”在我眼中,这人从不记事时就是一肚子坏水,根本就不只是教育问题。
“别啊,我可什么都没干。”沈诺对我对他的误会当真是极不满意,神色不变,嘴上已经说开了:“我说沈明伊,你这样可不好,不要总是一副被害妄想症似得,这是病,要看医生的,我就是看小曦这睡一路了,你也没这么禽兽吧。”这人不只性格恶劣,嘴还特别的贱。
“我爸和你说什么了?”果然,这才是他比较关心的问题,只是他问之前难道没有想过我会不会告诉他这个问题吗?
“回家问你爸去,我现在就送你过去。”挑了挑眉,也不理会他不屑的切了一声,想着再过两个多月,就是漫长的暑假了,我在这里,整整呆了一年,不长,却可能是我此生最深切的牵绊。
学校的大门口总是会聚集着一些聚众斗殴打架闹事的小痞子,不会犯多大的事,却会时不时来上一场,闹的人不得安生,从校门口进的时候,大门戒备的关着,也不知又是哪个班的闹事被年级副主任张文明得到了消息就在这守着逮人。
我有些头疼,即便是车子比人混的眼熟,也不想被这么多人围观,据我所见,明川最好的车不过两辆两百来万的保时捷,愤世嫉俗的人很多,一边又不愿意自己努力,一边又要诅咒别人。
我鸣笛几声,路过张主任身边时顺便打个招呼,从艺术楼前就一溜烟绕了过去,到了教师公寓楼下才想起晨曦还在车上,犹豫了一秒,还是唤醒他去我那里睡,至于沈诺,七中这么大放在哪里都不会丢的。
不过一天时间,苏长华当然也没有什么变化,我开门进去时头也不抬的努嘴:“桌子上有吃的,饿了就去吃。”
我也确实是有点饿了,看到苏长华正低着认真的改卷子也还是凑过去看了一眼,由衷佩服道:“你是怎么能镇定自若的看完的?”单就他看的那一张,简直惨不忍睹,选择题错了大半,填空题蒙对一个,解答题干脆的就不写了。
苏长华放下卷子,有些头疼:“以前我们班数学平均分没有低于三位数的,我都觉得这是最简单的了,我简直不能理解这么简单的东西他们是怎么能做成这个样子的。”
眼看他要炸毛的样子,我违心顿时安抚:“也不看看他们都是什么底子,你想想你去一中之前那是有多差,怎么追上来的?”
苏长华不屑道:“好意思说我,搞得好像你的一直很好似的,初中卷子签名都是谁写的?”苏长华字一直很漂亮,足够我用来糊弄老师了。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斗还是尽快结束的好,一科数学已经能关乎高考的总分了,我还是比较能产生共鸣的。
“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补上来的,我是看透他们了,真正爱学习的根本没几个人,你也不可能人人都能顾及的,干脆就挑几个人抓一下就好了。”这已经是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办法了,没有谁是救世主,他们学不学,坦白来说,和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大家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苏长华道:“一年的时间其实足够看清现状,只是有人不死心啊。”那无奈之极的样子我第一反应就能猜到会是他哥。
“他要在这里闹几年你也陪着他一起闹?”我不适合对人上教育课什么的尤其是对象是苏长华的情况下,只是这件事上他们都太执迷不悟了。
“苏长华你该知道,这件事总有露出马脚的那一天,康睿这个名字你应该比我耳熟,你觉得他更能受得了谁的刺激一些?”康睿现在是七中的校长,先前却是b大最年轻的助教,时间上,和苏长风在b大的刚好吻合而已。
“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能处理好的。”我能感觉的到苏长华短时间内的成长,并非一定是要经历挫折,只是更多的时候,不得不成长。
我拍拍他的肩起身道:“乖着等我晚上来宠幸。”抱着点吃的离开,不过隔着一堵墙,不过晨曦在那里,我也不好呆太久。
晨曦倒是已经醒来,看不见我正坐在床上发呆,我轻咳一声将东西放在茶几上走过来:“睡好了,起来吃点东西回去上自习。”那呆萌的样子真是可爱的紧。
我没什么事,就无意识的看着他茫然的揉了揉眼睛片刻才恢复清醒,下床穿鞋子走过来,自然而然的就靠我旁边坐下,先凑过来索个吻才心满意足的开了瓶牛奶就着面包吃了几口。
“怎么啦,不喜欢这个?我带你出去吃饭。”这种简单式的应付肚子的吃食我也不是很喜欢,然而总会有很多忙的几乎没有吃东西的时间的时候,好在今天是周末,来学校来的也并不晚,出去吃点东西的时间还是有的。
我能看到他双眼骤然就亮了起来,哈皮狗似得亮晶晶的看着我,哑然失笑:“想出去也不早点说。”这么说着,已经示意他起来准备出门了。
不用我做什么,在旁人面前他还是知道收敛点的,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却是很放肆的。
明川也是有很多老店的,长辈辛辛苦苦的经营了许多年打出的名声,晚辈接手继续经营,这种店基本上价格会随着消费水平变动味道却不会。
商城南门进去东拐小巷子里的那家店一直到现在还在营业,晨曦也很喜欢那家的粥,开始我是不知道的,有一次晨曦带我过去吃东西我才看到,一般不是在明川呆了很多年的人,还真发现不了。
买餐劵,点餐,选座位,拿餐具,我也是来过几次的,还算熟悉这里的环境,并不是饭点,人不是很多,大部分的座位还是空着的。
我端着餐盘过去时,晨曦已经擦好了座位,看着我选的几个菜,他虽然不挑食,但喜欢的东西还是能分几个等级的,尤其我知道,他不喜欢吃肉,因此和他一起吃饭也下意识少选肉类。
七中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立得规律,三天两头的考试,大考小考测试不断,天天改卷子改的头疼,自己的考试复习也是逼的厉害,给晨曦选东西的时间一拖再拖不得已还是托福给别人□□。
这么一忙碌,不知不觉,也是到了立夏,明川新开发的帝景湾新区预售也到了尾声,而我也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
人人都想离别是一首不会有结尾的诗,我们都不需要记住开始,只要知道它永远不会结束就够了,然而并没有。
☆、咫尺天涯〈一〉
古人离别诗句固然很多,然而现在已经并非那个时代,我与苏长华虽然也没有分开过太长时间,但我知道,我们都能在没有彼此的以后生活的很好。
最后一个月其实过的并不混乱,离开也并没有浩浩荡荡送别的感觉,正赶上明川最后一场期末考,五班的课提前上完率先结束,本来就不是职业教师,辞职倒也方便。
我的那间房子和苏长风商量了下,用方便晨曦学习为理由,以学校出租给优等生公寓的名头让他入住,私心是有一点,不过也确实是要方便他一点的,毕竟寝室里十一点钟熄灯的要求不会更改,而且七中建设尚不完善,冬天停水停电都是常事,我那里好歹也算是简装了一下,住着也舒服些,离苏长华近些,也能关照一些。
晨曦很是乖巧的应下了,也没有表示什么不满意,来时不过一个行李箱,走了也就整理了些衣服,别的东西也都留给了晨曦。
不过临走前一起吃了顿饭,也算是散伙饭了吧,几人第二天都有课,苏长华调开了来送我,这么一弄到更显得离别的氛围了。
“你还行不行了,我又不是去上战场好像回不来了似得,别咒我啊。”我可还好好的呢。
“就你会贫。”苏长华这种时候展现了他极大的风度,决定不和我一般见识。
“行了行了你回去吧,再看也不带你过去。”我摆摆手,就欲按下车窗,苏长华此时的表情很奇怪,欲言又止像是想说什么,然而最终确是什么都没有说。
倘若此时此刻我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死别,而是生离,如果我们都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会不会有改变后来的勇气。
而此时的苏长华,就像是终于完成了心理神魔交战一般,我不知道谁获得了胜利,我只知道他什么都没有和我说,一直到最后,都没能再有亲自说出口的机会了。
轻轻的在我左眼角印下一个蝴蝶煽动翅膀般的轻吻,宣告曾经的占有,也宣布以后再也不会有的欲念。
我若有所思看了他片刻,其实是有点疑惑的,我对感情方面,一直是有一点迟钝的,玩和真正的投入一直不一样的,倘若苏长华真对我抱有什么别的想法,会比晨曦有机会的多得多。
他退的也很快,片刻的表情都不在脸上停留,精致的五官美若画卷,却并不希望会有人那他的脸说什么。
“赶紧走吧,开车路上小心。”最后,还是我看着他的背影,慢慢的走远,挺直的脊背,白衬衫打了个松垮的领带做装饰,被风吹的一扬一摆的发梢,后来慢慢的定格在某一天夜里,偷亲我被我发现恼羞成怒的青涩的面孔,蛮横的比我偷亲他还要横。
时隔这么久我早已经忘记那天是怎么收尾的,他也曾躲过我一段时间,只是从来没有哪一次像后来那次,再也不见了。
眼下我却是看着明川的一幕幕慢慢的从后退在后退,直到一点都找不到我熟悉的影子,我才意识到,我是真的要离开这片土地了,不再是节假日出去游玩,而是,彻底的离开。
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要忘记曾经的生活了,或许,那里已经离我很遥远了吧。
回b市后先去看了眼我曾经的住宅如今已经是晨曦名下的,我准备的自然不单单是这些,一楼大客厅内摆放的钢琴才是,我知道他喜欢音乐,却没有办法在选择艺术的时候选择音乐,而我所能做的,不过是许他一个空想,保他一世无忧。
将钥匙交给苏长华时也被他狠狠的骂过:“沈明伊你真够伟大的。”我只是尽我所能,还他安宁。
在远离故土的飞机起飞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飞机突然的出事故,或者沈明伊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有谁会难过。
然而看到越来越小的高楼大厦直到再一会除了天空中的云朵时再也看不见别的时,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
姜何说所有的重逢不过是刻意为之,因为同样有太多有缘无份的人,我觉得挺有道理的,倘若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他,只怕他倾尽一生都不会知道我在哪里。
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我只知道,在我做出选择的那一刻,我不能回头,也只能任由着时间磨平我所有的棱角。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人真是生来就不公平,尤其是明明一个父母一个卵细胞一个胎盘一起出生的,为什么我生来就不被允许做许多事。
不能和长风一起去上学,也不准和长华一起出去疯闹玩耍,因为身体不好,他们对我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能让我在医院再住上几天。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们这么对我,那个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和长风一起,哪怕只是去人多一点的地方,我也愿意。
人说双胞胎即便是长的一样,性格也会是南辕北辙,一个很好另一个就会很恶劣,我们家反倒是我被宠的坏了一点。
长风自小便是爷爷亲自教导,在爷爷眼中即便是一起出生的,也会要分个先后的,毕竟长幼有序,长孙也就只有一个,虽然他对我们的关爱都是一样的,但毕竟对第一个孙子总是有些不同的关怀在里面。
就连他的名字,都是爷爷取来的,长命百岁,风姿韶华,连取字也要按着顺序的排列。
我虽是排在第二位,他从不喊我二弟,就像长华从来不喊我二哥而是连名带姓的喊我苏长姿一般,他叫我小姿。
声音温柔又长情,在我耳中,那便是世间最好听的声音。
父母一直工作挺忙的,平日里便很少会在家,即便是逢年过节,母亲也是加班加点的忙个不停,父亲倒还有些空闲时间,即便是如此,也还是有别的事情绕身,长华与我似乎天生不对盘,他宁愿在外疯玩不回家都不会愿意在家里陪我,偌大的房子,除了我,只有一个收拾家务洗衣做饭的保姆。
在我第无数次因为在家里太无聊而画坏了父亲的藏书后,保姆终于是一脸惊恐的将我哄出书房:“小长姿要是觉得太无聊了,不如我带你去找大哥去玩好不好,再弄坏你爸爸的书,回来真的要发火了。”
“我真的可以去找长风吗,可是他还在爷爷那里。”想到这里,我其实是有一点失落的,爷爷不肯和我们住在一起,又要自己带孙子,平日里衣食住行都是爷爷约束着,只有双休日才能来陪我,这么短暂的时间,我真是一点都不满足。
“只要你乖乖听话,他放学的时候我带你去找他玩一会,不过,不可以太久哟,被爷爷知道了,会罚他的,小长姿一定也舍不得看他受罚吧?”
“嗯。”我重重的点头,心满意足的乖乖等着她忙完好带我出去找长风。
那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她带着我一起,在长风的学校门口,所有的小朋友都有家长来接,或者宠爱他们的爷爷奶奶,唯有长风,永远都是自己一个人,背着小小的书包,穿着整齐干净的打着红领巾的校服,肉嘟嘟的脸上是自小都有的礼貌。
长风不要怕,小姿来接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八章因为不明原因被锁(??皿?`)还没来得及修改,
☆、咫尺天涯〈二〉
其实爷爷对他管教很严厉,即便如此,哪天我贪玩时不愿意放他回去,他也从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公园里的秋千很漂亮,我坐在上面让他推我,能飞的很高很高,像是真正的能飞翔的鸟儿一般,即便是有时候身体负荷不了,也不想停下。
只是他从来不许我多玩,经常是保姆半是哄骗半是威胁的将我带回去,往往这时,任我如何撒娇耍赖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小姿,先回去,等我周末了在陪你玩好不好。”当然好,得到最想要的承诺,我也不会太缠着他,我也不喜欢爷爷责罚他,哪怕只是责骂,我都不忍心。
第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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