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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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师大人的忧郁 作者:宁世久
第3节
新鲜出炉的贵族少年得到一枚银钱,赫连郁交代他看到什么喜欢的尽管买下来,随便走没关系,他有办法找到他——乌伦觉得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威胁——便匆匆转身,没入人群时就像一滴水融入大海那样悄无声息。
乌伦牵着咩咩直叫的雪地山羊,呆呆站在原地片刻,从另一个方向挤入人山人海。
毕竟是少年人,哪怕面对天塌下来的事,只要放松片刻,就能将之抛在脑后,深山中长大的乌伦从未见过那么多有趣好玩的东西,他一个帐篷一个帐篷逛下来,花钱如流水一点也不心疼,到最后接过烤好的鱼,他已经把银钱找散的最后十枚铜钱花了出去。
他蹲在奴隶摊子边上吃,听到咽口水的声音时抬起头,和对面的奴隶崽子面对面。
两个人的蹲在地上的姿势是一模一样的。
他们两个对视半晌,奴隶崽子一直在吞口水,而乌伦加快了啃鱼的速度。
木签上最后剩了还带着大块肉渣的鱼尾巴。
乌伦把鱼尾巴和木签一起丢给奴隶崽子,牵着雪地山羊转身就走。
他没走几步远,就听到近处突然掀开一阵喧哗。
“哪个该杀千刀的王八羔子偷了我的钱!”
大吼的是一个胡人汉子,肩宽似巨猿,身形似铁塔,足有九尺高,回过头的乌伦见到这样的壮汉下意识就瑟缩了一下,然后想起自己已经并非那个任人打骂的小奴隶,又重新挺直背。
这胡人汉子站在人群中好比鹤立鸡群,乌泱泱的人山人海因为他一声大吼蓦地分出一条道路,乌伦正也想避开,突然听到一个尖利的声音喊道:“是他!这个人是小偷。”
“就是这个小子,明明是个奴隶,却能穿这么好的衣服,一定是小偷!”
穿黄袍也不像太子的乌伦怵然而惊,猛地回过头,发现原本捡着他的鱼骨在啃的奴隶崽子被一群大奴隶压在身下,夺走了鱼骨,有挤不进去的奴隶指着他大吼,眼神中的恶意像是一桶冰水泼在乌伦头顶,冻得他打了个寒颤。
巨汉和乌伦之间的道路被人让开,乌伦和巨汉布满血丝的眼球对上视线,过去的本能驱使他转身就跑。
他灵活地钻进一个帐篷,然后从另一个帐篷钻出来,铺在冰面上的草席被他掀飞,在无数人的叫骂中将巨汉甩远。
接下来追在他身后的便是数十个手持长棍,维护集市秩序的打手壮汉,这些打手对道路的熟悉在乌伦之上,小小一会儿就将乌伦逼入死路。
好在乌伦已经看到救星。
喧哗声让正在向商人询问药材的赫连郁回过头,他诧异看着自己外甥眼角飙泪跑过来,大巫一瞬间有些恍惚,因为此情此景太过熟悉,当年还在天京城的时候,他尚是在星台学习的小巫,每次星台放假,乐道陪他去买东西,不管一开始怎样说好,最后他们都是被一群人追着离开集市。
他低低叹息了一声,放出一道风,托着乌伦向前,在这孩子跌入他怀抱之前,一马当先的打手头子已经拉住乌伦的帽翎。
赫连郁握住打手头子肌肉虬起的手臂,用力往下一压。
铺地的草席飞起,打手头子脚下一滑,就被巨力压得跪了下去。
同时打手头子仰起头,仰望的视线正好和鸟喙下赫连郁下垂的目光相触。
“怎么是你?!”打手头子喊道。
第8章 回忆杀之第二波!
赫连郁把打手头子给摔飞出去。
打手头子屁股着地,在冰面上滑出好长一段距离,众人惊悚看着就算裹着厚厚斗篷也瘦得像一根柳树枝的黑袍巫者,差点没有把下巴给摔地上。
过去面对赫连郁的怪力总是苦不堪言的乌伦终于能看到别人被这疯子折腾,不提他心里有多舒服了,而赫连郁直到顺手把人给丢出去,才反应过来那个打手说了一句什么话。
竟然是认识他的人?
后面的打手们一群鸭子似的冲过去,哭天喊地叫着全爷,好像那个此刻正呻吟着想要翻身的打手老大下一刻就要回归冥河一样,待全爷全罗秋把自己从冰面上拔起来,呲牙咧嘴揉着后背的酸痛,抬眼一看,发现赫连郁还站在那里,硬是把三分帅气的老脸给吓成鬼脸。
“你……您您您您怎么还在这里?”
赫连郁正皱着眉思考。
“姓全?”
他记忆里似乎并没有这样一个人,莫非是这个全什么爷认错人了么?
他的疑惑被全罗秋的打手小弟理解错误,作为无理也要挣上三分面子的道上人士,在全罗秋来不及阻止的情况下,小弟跳出来,对赫连郁大喝一声:“咱们全爷在琼水可是响当当的人物,从前在云岭和大安皇帝交过手,全须全尾活到现在,道上朋友都尊称全爷一声大寨主,你这黑巫,看你身上铜铃,不是个没主呜呜呜——”
“——你小子给老子闭嘴。”
全罗秋捂着自家小弟的嘴巴把他给按下去。
正在他悄悄使眼色,让他这群小弟和他一起偷偷溜走的时候,那个他娘的应该在皇都或者别的什么鬼地方,反正不该在琼水的大安国师似乎饶有兴趣地开口。
“云岭?大寨主?和大安皇帝干过架?”
赫连郁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哦,你是那个……屁股啊。”
全罗秋浑身一颤,大安国师的这句话穿过悠悠岁月,让他再一次回忆起尾椎骨碎裂的痛苦。
那还是二十来年前的事情。
二十年前,某个春日清晨。
南方已经是春暖花开,靠近北方的云谷国地势较高,冬日的寒气还淤积着,没能泻完。
十七岁的乐道,在大重天京城作为质子七年,才返回云谷国右川城不久,作为云谷诸侯乐好公的第四子,从父亲手里接下平荡云岭中匪寇的任务。
不过这个任务根本没被放在他心头上。
和多年后相比,看上去十分稚嫩的乐道少年有些小苦恼,因为青陆可汗的嫡长子,同他一起在天京城当质子七年,据说和很牛逼的预言牵扯到一起的,他的好伙伴赫连郁,正在生气。
正在生他的气。
“赫连?”
乐道推开西厢房的雕花木门,先为屋内的黑暗皱了皱眉,第二眼看到的就是内门后的床榻上,一个,或者说一坨散发着阴测测黑风的不明事物。
这不明事物东西是双手抱膝,坐在床榻角落里的赫连郁。
乐道嘴角抽搐,甩了甩头,才把幻觉给甩出脑袋。
他叹了一口气,麻利寻了根竹竿,将木窗撑起,好让春光明媚普照这阴暗的小角落,然后出门打来热水,翻出自己的新衣,将脸盆捧到赫连郁面前,捏着嗓子道:“大人,请洗漱吧。”
赫连郁没应他。
乐道也不在意赫连郁的态度,他用布巾给赫连郁擦了脸,把对方从床榻上扯下来,然后给对方穿上外袍,再套上小袄。
而后他把赫连郁推到桌前坐下,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米粥和榨菜。
赫连郁一直锲而不舍向外发散着阴郁黑气,不过在额发被束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后,那股盘踞屋内的阴深深气息顿时消减大半,一时间屋内连空气都清新不少,屋外桃枝上欢快的雀鸣也能传入屋中。
云谷乐氏虽然被天京城里的世家称为乡下人,但作为大重朝的四大诸侯,吃穿用度已经是平常百姓一辈子都比不上的,哪怕是偏僻院子里的偏僻客房,用餐时也能伴着春色,细细品鉴。
乐道没有那样纤细的内心,一碗米粥咕噜咕噜便吞下去,他把空碗摆在桌子上时,赫连郁连筷子都没有动一下。
他只能再叹一口气,“你到底在生什么气呢?”
赫连郁轻飘飘地瞥了一眼他,真的是轻飘飘的,因为乐道觉得此刻坐在他对面的人轻得像一根羽毛,反正整个人的重量不在这里。
赫连郁道:“为什么要救我?就算死……我也要死在青陆啊。”
这又是他们这几天总是避之不及的话题,乐道扶住额头,觉得自己的太阳穴抽得一痛一痛,“为啥你就一定要去死呢?不就是你妹妹要杀了你吗?你看我父亲我主母我三个兄长五个弟弟以及指不定多少个妹妹都想要杀了我,我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乐道看着对方那无动于衷的神色,就知道对方根本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去,不由暗暗咬牙切齿。
去年五月,大重朝七百年的国都天京城沦丧在东楚侯李氏的兵马下,乐道和赫连郁在兵荒马乱中逃出天京城,结伴还家。
两个少年,互相扶持着,沿着苍龙山的边缘一路向西北,穿过山北长廊,深入云岭。云谷国的都城右川,便在被千沟万壑云岭包围的云谷盆地中,而二龙山还在云岭之北。
乐道先到了右川,他挽留赫连郁和他一起,却还是被思念故乡的赫连郁拒绝,少年的巫独自通过左川关,返回青陆可汗的都城云屏。
那个时候,赫连郁万万不会想到,木仁可汗病重已久,他的弟弟妹妹为了可汗之位相互厮杀,在除掉那个侧阏氏生下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后,一别七年的妹妹赫连那仁举着马刀,用刀锋对着他。
赫连郁本人对可汗之位一点想法都没有,但他是个男性,这便是其他部落的族长眼里,比赫连那仁胜出许多的地方。
他妹妹好歹是手下留情,只是将他关入牢中,后来又说春分问斩。
春分那日乐道从法场上劫下他,一手刀劈在他后颈,然后把他拖上马,当时赫连郁眼前发黑,听到赫连那仁的咆哮顺着太阳和风远远传来。
“离开吧,不许再回来,向扶桑发誓,我作为青陆的可汗,将你,赫连昭那图驱逐!永生不要再踏上青陆的土地!”
他最后看到的,是七年里,一遍一遍用思念描绘的草原与他背离远去。
大重光武三十三年的春分,他和赫连那仁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赫连郁成了无乡无亲,只能漂泊,无处可归的人。
再醒来时,赫连郁已经到了乐氏的右川城。
乐道本来就是叛逆之人,对被驱逐这种事看得并不严重,一开始他觉得,赫连郁陡然间发现兄妹感情破碎,是需要一点时间接受,但他不知道这人会这么钻牛角尖,看着对方消沉的模样,他恨不得扯着对方头发,压在墙上撞,看能不能把赫连郁给撞清醒。
乐道叹了一口气,转身出门,又拿了什么东西进来。
赫连郁坐在桌边,目光涣散盯着窗外的绽放的桃花,耳边则听着乒乒哐哐一阵乱响,直到声音渐歇,他才微微侧头,透过垂落黑发的间隙,用眼角打量乐道在做什么。
然后他发现乐道已经换上一身铁叶片盔甲,新打的双刀佩在腰间。
穿上盔甲的乐道看上去不像是少年了,世家子都习武,一个个长得高大魁梧,站起来极有压迫感,他自己别扭地扣上盔甲锁扣,对赫连郁道:“和我出去一趟吧。”
赫连郁:“不想去。”
乐道挑起眉。
少年将军低低笑了一声,赫连郁心里立刻觉得不好,还未有动作,一只大手就已经扣住他的肩膀,往上面一提,将他整个人提起来。
乐道把他倒扣在自己肩膀,就这么和码头上扛大包的苦力一般,扛着他出门。
也幸好乐道的院子偏僻得很,一路出去没几个人瞧见。
乐道带着赫连郁上了一匹黑马,两人前后骑在马上,从公府侧门出去,一路上乐道如标准的纨绔少年那般,在大街上纵马飞奔,待从西边出了城门,乐道更是用力一夹马腹,身后马蹄扬起的烟尘足有一里长。
赫连郁原本以为乐道是要去城郊的军营,却见到这人见军营而不入,一提缰绳拐弯,冲入一条没入山林间的小道上。
“你要作甚?”
抓紧他后背衣服的赫连郁压低声音问。
乐道第一句话答非所问:“这几年有一伙匪寇盘踞在云岭十二峰,我几个兄长领兵前去,皆是铩羽而归,前不久乐好公把这苦差事派在我头上。”
“……所以?”
“那匪寇听说厉害得很,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开什么玩笑!”赫连郁的声音大了一倍不止,“乐好公大人没有给你派兵吗?孤身一人上来勘察你想死是不是!跑得这么快,匪人在匪寨里就能听到你的马蹄声!”
这回不听人言的变成了乐道,他哈哈大笑,纵马跃过横倒下的大树,又跳过乱石嶙峋的溪涧,不知跑了多久,直到一只弩箭迎面射下来时,他依然对着弩箭奔驰。
忍无可忍的赫连郁手把这混蛋的头往下面一压,抢过缰绳,另一只手握住一枚鸟骨。
鸟骨在他手指间化为屑末,霎时升起的狂风卷着骨灰飞扬,从高空落下的箭雨就像是撞上了一块看不见的屏障,风吹过箭矢的翎羽,打乱它们的落点,一时间周围树丛中,埋伏的匪人被流矢射中,发出和被宰杀的老猪一般的嚎叫。
赫连郁拍干净手上的碎末,压低声音,在乐道耳边咬牙切齿道:“我就剩下这一块能操纵风灵的鸟骨了!”
“没事,以后再帮你杀几只。”欣然见到赫连郁恢复活力的乐道说。
他抬起头,拿回缰绳,催促黑马加快速度,同时道:“喏,你这不也救了我?”
风驰电掣中赫连郁没听清,“什么?”
“我说!”乐道吼道,“之前我救你,你说我不该救,他娘的现在我也没有让你救我,你救我干啥!”
赫连郁:“这不一样,我……”
“就像你刚才做的这样,你发现我有危险,一定会来救我,而我发现你有危险,也一定会来救你。好兄弟没二话,你没了家我家就是你家,你没了亲人我就是你亲人,不管什么东西有我一份就有你一份,以前我不管,以后不准离开我!还有别老是叽叽歪歪,在你妹妹那里受了气,洒在老子头上算什么好汉!啊?!”
吼完的乐道发现他们冲进了一处狭窄的山谷死路。
两边山壁上,数百人持着弓箭,对准勒马停下的他们。
“好汉,”赫连郁面无表情说,“闭嘴吧。”
第9章 那样意气的少年
数百名匪寇把乐道和赫连郁两人团团围住。
乐道是本地人,本不该做出闯入死路这种可以让人嘲笑他一万年的蠢事,不过和生活在山中的山匪比起来,云谷本地人也得甘拜下风,更别说乐道这种离开云谷国七年,年前才回来的年轻人。
这班子匪寇声势颇为浩大,赫连郁在山谷底下一望,只见到两边山壁上匪旗林立,风吹过山林,匪旗招摇,树叶飒飒,分不清里面有没有埋伏,虽然不想让自己沦为草木皆兵之流,他内心却不由地紧张起来,手悄悄缩回袖中,想要摸索暗袋里的骨片。
一摸就摸了个空,而后他才想起,他以前的东西都落在了青陆,此刻身上这件衣服还是乐道的。
“别紧张。”乐道在他耳边说。
赫连郁无言转动眼珠,他另一只手正想取下脖子上挂着的吊坠,手才移动一寸,就有一只箭矢紧挨着他的脸擦过去,若不是乐道一肘子打得他上身后仰,恐怕那锋利的箭刃就要在赫连郁脸上留下一道伤口。
“等等,”乐道安抚他,“再等等。”
他们并没有等太久,没过一盏茶的时间,谷底两人就看到一边山崖上竖立的匪旗如同麦田中的麦子一样摇动,有什么东西分开这些匪旗,从后面走上前来。
“我数一二——”乐道声音压低,仿佛一只有气无力扇动翅膀的蚊虫,同时把一块骨头藏在袖子里递给赫连郁。
山崖上上前的那人露出面容,是一个典型云谷打扮的汉子,他长着一张三分老帅的脸,背着弓箭,腰上缠着彩锦佩着猎刀,陈旧皮甲防住身上要害,脸颊上以彩泥抹出两道条纹,这人往前走一步,便能让整个山谷寂静无声。
乐道的嘴唇微微开合。
“——三!”
赫连郁捏碎了骨头。
山崖上那个汉子应当是匪首,此人中气十足,开口说话,满山谷都能听到,“此路是我开……”
他话才说到第五个字,乐道已经从马背上一跃而起,飞燕和鬼枭从刀鞘中抽出,映着明媚春光发出两声刀吟,一声刀吟低沉,一声刀吟清脆,伴着乐道冲上山壁。
乐道的身法也快得像飞鸟,足尖在山壁上凸起的岩块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就上窜一丈高,匪首一眼认出这颇为特殊的身法,惊呼脱口而出:“燕鹰双刀流?”
燕鹰双刀流是云谷乐氏传承的双手武技,一刀快而轻盈,一刀准而迅猛,列举各国的双手武技,唯有东楚国李氏的双极流可以媲美。
天下武技皆是家传,能学习燕鹰双刀流的只有乐氏子弟,匪首皱起眉,想起右川城中那个同盟传给他的话,说请他帮忙教训一个马上会闯进云岭的家伙,下手狠一点,死了也没问题。前几次匪寨被围剿时,他承这位同盟的情,得了对方的消息,如今对方有要求,也不好推却。
……但这不代表他想牵扯进乐氏子弟的内斗之中!
匪首权衡利弊不过刹那,便见到那狂暴的刀光冲到他面前,轻盈如燕的一刀抽开匪首身边挡人的小弟,而另一刀快准狠从五六把猎刀的空隙中刺出,冒着寒气的刀锋对准匪首的头颅劈下。
这么来得这么快?!
匪首侧移一步,猎刀出鞘,这种刀脊笔直只在末端带上半寸弯钩的刀即可刺也可挥砍,原本只是猎户人家用来防身的长刀,不过在加厚刀脊后,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侧过身的匪首用这把猎刀架住乐道的鬼枭,试图依照一贯的套路挑开对方的刀,却发现那把会发出尖锐鬼叫的鹰刀沿着他的刀刃往下一划,伴着一路跳出的火花,劈在了他的刀锷上。
沉重的压力顿时降临在匪首的手臂上,他不敢相信这个少年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却不想那少年根本没有认真对付他。少年一只手压制得他动弹不得的时候,另一把燕刀划出道道刀光,刀光如银色蝴蝶穿梭,杀得他周围试图上前的小弟人仰马翻。
好武艺。
哪怕是为敌,匪首也不由赞叹一声。
匪首把另一只手压上,勉强把那少年人的鹰刀荡开,随即以刀刃划出一个圆弧,泰山一般向乐道压过去。
这是东南平阳国盛行的泰山流,匪首原本以为能仗着对方一个乐氏子弟,应该对泰山流不熟悉,好扳回一局,却不想对方接刀轻而易举,好似常常和精通泰山流的刀客干架似的。
匪首不知道这位乐氏四公子在天京城做质子时,和各国武艺高强者交过手,比起那些大家,匪首这种不过是个二流。匪首见此心道不好,横劈的刀被对方荡开上挑,手背青筋虬曲拱起,只能再一次往下一劈。
这一次刀光更盛,哪怕是乐道也得稍稍避开锋芒,却不想匪首下一招竟然是利落弃刀,完美无缺地虚晃一枪,直接退走。
满山匪寇丢下匪旗,竟然也这么跟着他们老大一起退走了,当真是来如风雨,去似微尘。
乐道:“……”
云岭十二峰的匪寨能被右川城几次围剿而不破,显然是有某个方面得长处的。
下一刻乐道少年听到身后马蹄声响起。
要捏碎骨头时赫连郁才发现乐道给他的是一枚木头,木灵响应召唤而出,赫连郁根本不做犹豫,给谷底的枯藤来了一个枯木逢春。枯黄的藤蔓生出浓浓绿意,紧追乐道之后爬上山壁,若不是靠着藤蔓搭桥,乐道想那么快爬上山崖还真的不可能。
帮完乐道,木灵还未散去,赫连郁指挥藤蔓,从马蹄前到山崖上,架起一座阶梯。
乐道的黑马的确是一匹好马,面对这种粗制滥造的楼梯,竟然也能稳稳将赫连郁带到山崖上。不过踩在实地上的感觉显然对它更舒服一些,急忙撒开蹄子的黑马冲向那些逃跑的匪寇,而赫连郁弯下腰,握住乐道伸出的手。
他把乐道拉上马,另一只手一甩缰绳。
乐道:“追那个匪首!”
赫连郁:“你就不能好好回去吗……”
话虽这么说,深知乐道本性绝非安静美男子的赫连郁扯过马头,驱使黑马直直冲入山林中,木灵温柔地随着他飞翔,让阻碍道路的树木灌木倒向两边。
此时的赫连郁并非二十年后的赫连郁,不过一里路,就让他灵力所剩无几。
但这也足够了,逃跑的匪首近在咫尺。
木灵已经开始化作落叶四散,赫连郁瞟了一眼,抬起手指向正疾步如飞的匪首。
绿叶飘扬,草丛中一根藤蔓突然被无形之力牵扯,拉成笔直一条线,正好拦在匪首的脚前,将猝不及防的匪首绊了个嘴啃泥。
乐道伸手去捉。
偏偏在这一刻,埋伏林间的弓箭手们松开弓弦,弓弦声嘣嘣,箭如流星,划出数十道圆弧,然后俯冲而下。
赫连郁回过头,他的手里捏着挂在胸前的吊坠。
而乐道下滑侧靠着马,轻巧一捞,从地上捡起那根将匪首绊了一跤的藤蔓。
两人动作几乎同时,下一刻,乐道接过缰绳,狠狠一拉,黑马发出长嘶,如人一样用两只后蹄立起,然后转了个直角的弯。坐在前面的赫连郁靠着他怀抱不掉下马,手指间骨头碎屑随风飞走,几乎有成百个汤碗大小的火球从他手中迸发而出,迎着流矢而去,在半空中开出无数朵绚烂而绮丽的火花。
追匪首时是上坡,转弯时后就得下坡了。
黑马载着两个人,还牵着一个被藤蔓绑住的匪首,就这样奔驰,奔驰,伴着流矢奔驰,穿梭过山林,将匪寇们甩在身后。
不知道跑了多久,匪寇们没能追上来,跑得过瘾的黑马从鼻孔喷出热气,发出一声爽快的长嘶,猛地停下。
乐道松开手,那匪首依着惯性腾空,然后以平沙落雁屁股着地式落到地上,他的骨头发出响亮的破碎声,滚了两个圈,摔得尘土飞扬人事不省。
然后乐道本人被赫连郁踹下马。
这混蛋半空中翻身,展开双臂,燕鹰双刀流的武士都像飞鸟般轻盈,这人作为其中的佼佼者,落地时就像一片羽毛飘落一样。
他还落在匪首的屁股上。
晕迷的匪首发出一声呻吟,继而被乐道用脚尖重重碾压了几下。
“你发什么疯啊……”赫连郁摇摇头。
两个人都挂了彩,报复心极重的乐道踩着匪首的屁股,踮起脚尖眺望山岭后的军营,听到赫连郁的话,他沉默片刻,突然开口道:“我那好父亲给了我五百精兵,让我去剿匪。”
这句话他说得有些散懒,赫连郁猜测大概是话语中父亲那个词的缘故,下一刻乐道振作精神,手指向军营的方向,回头看赫连郁。
“那五百精兵还不怎么听我的,不过军营里不比内宅乱成一锅粥,等把这匪首擒回去,那些人不服也得服,五百精兵很快能成为我的亲兵,还有军营里我父亲这些年偷偷积攒下的五万兵马,一年之内,也会归属于我!迟早有一日,这个天下……”
乐道的眼睛闪闪发亮,他向赫连郁伸出手。
他大声道:“赫连,赫连昭那图,成为我的巫,随我去征战天下吧!”
赫连郁闭上眼。
他再睁开眼,和说出雄壮之言的少年对视,发现对方的眼神中一点忐忑也没有,这个人是十分笃定的,他确信天下有一日会落入他手中。
太阳还挂在天空上,黄云悠悠过,千载若白驹,星辰们似乎就藏在苍穹后面,温柔注视着年轻的巫。
赫连郁对天下没有任何企图,不过,追随这个人的话……
他握住乐道的手。
“好,我跟着你。”
第10章 世界观绝对不科学
赫连郁定了定神。
片刻后他才从二十年前的记忆漩涡中挣脱出来,将少年时的风发意气放在一边。
说起来,这一路上,总会触景生情,想起乐道。
大概是因为十岁起,他们两个人就少有分离过的缘故,让这次说不清是办正事还是有些羞耻的出走变得特殊起来。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这一路上他总是会遇到勾起他回忆的东西,比如说大雪纷飞的二龙山,比如说青黑的残蝎之毒,比如说眼前这个人——
——这个打手头子。
被人称作全爷的打手头子双鬓星星白,四十多岁模样,他结巾束发,武人惯常的打扮,如果不看地点,大概会以为这人是大安军队里的哪个小兵。
此人的形象,此刻微妙地和十七岁乐道说出惊人之语时,被他踩在脚下的那个屁股重合起来。
哦,是当年云岭那个匪首。
“是你啊。”赫连郁说。
全罗秋浑身僵硬,他的目光下意识在周围转过一圈,没有发现那个总会出现在大安国师身边的身影,不仅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紧张了。
这个修行泰山流武技,人也似泰山般魁梧的打手头子再次左右一看,发现周围不少人将头伸出帐篷,正兴高采烈围观他的祸事,立刻狠狠瞪过去,又驱赶走他的小弟们。
然后他走到赫连郁面前:“……您怎么会在这里?”
赫连郁答非所问:“我不希望你告诉他。”
这个他自然是指的皇都中那位,全罗秋只能点点头。赫连郁收回目光,发现身边帐篷里的那个药材商人已经此刻战栗地躲在摊子下面,只能露出一个无人看见的歉意笑容,才回头对全罗秋道:“带路。”
“等等。”
那个被抛在后面,悲催丢了钱的胡人汉子终于追上来,“这小崽子偷了我的钱!”
赫连郁发现乌伦下意识就往他身侧一缩,他不由笑了笑,就这样片刻时间,全罗秋的小弟们难得识眼色地一拥而上,把这个胡人汉子拖走了。
胡人汉子口出秽语,言辞之意约莫是中陆人联合起来欺负青陆人,赫连郁眉头微蹙,不过他并不了解状况,对全罗秋以及他下属们的行事方式,此时不好多做评价。
“走吧,带路。”
乌伦觉得赫连郁的态度有些奇怪,但是对全罗秋来说,这般颐指气使还理所当然的态度也不会有谁了。全罗秋把这个行走人间的大杀器请到自己的帐篷,一路上无数人从帐篷门帘后悄悄打量,乌伦跟在赫连郁身后,觉得自己像是跟在什么杀入城镇里的妖魔身后,他就是那个跟着大妖魔,马前身后奔跑的小妖魔。
他的感觉绝非错觉。
黑市可不是良善人士可以来的好地方,赫连郁以头戴鸟骨向众人昭示了他黑巫的身份,才能顺利进入,那些行走阴影的人不想得罪一个巫,进而他们也会避开明显被巫庇护的乌伦。
不然的话,乌伦大概会在走进黑市没有一盏茶的时候,就被人剥光衣服,和那个被他可怜的奴隶崽子关在一起。
本来黑巫的身份足够庇佑一大一小全身而退,但遇到打手头子,又被打手头子用那样恭敬的态度对待,如果不想被试探的手段烦死,最好接受全罗秋的善意。
落下的羊皮门帘将寒风和视线一起关在帐篷外,乌伦惊叹看着帐篷内部。这是一个搭建在冰面上的大帐篷,地面被铺上了三层柔软而温暖的羊皮,再覆盖了一层东楚郡的刺绣地毯,帐篷墙上挂着狼头和镶着金玉和宝石的弯刀,中央放着一个火炉,里面炭火烧得正旺。听到有人掀动门帘,有两个半卧在地毯上的漂亮女奴站起来,向主人和主人的客人露出温柔得体的笑容。
乌伦只觉得浑身寒毛根根竖立,他觉得他对这个环境不太适应。
赫连郁到没有说什么,他出生青陆皇室,前朝未灭前在天京城做质子,各种常人想得到想不到的奢华,都见识过,这种小小阵仗根本无法吓到他。他以眼神让女奴退下,倒是没有对她们迎上乌伦做出什么表示。
全罗秋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此刻他终于斟酌好了自己该有的态度。
“您有什么需要,尽可交给我去办妥。”
赫连郁坐下,他依然没有顺着全罗秋的意说话,而是问起从前他未曾关心的事,“当年你被抓住后,去了哪里?”
“我在陛……咳咳,军中服役,光武三十七年的时候调到左川关当守兵,只能混个百夫长,后来用了些手段,把自己从军中赎出来,偶尔帮老朋友看看场子。”
苏尼塔黑市就是这样一个场子。
闻言赫连郁半合上眼睛,慢慢思考。
每年举行的苏尼塔黑市历史悠久甚至在他出生之前,过去无论是青陆的可汗,还是中陆的皇帝,都想将这个黑市占为己有,却阴差阳错双方实力均衡,反而谁也插不了手,如今三大陆都被乐道统一,过去的平衡自然不存。
朝廷会派人监督,当然。
就算自己把自己赎出来,全罗秋身上已经打上军队和朝廷的烙印,想改也改不了,所以他是作为左川关守将的亲信来监督黑市的。
别人大概还会分析全罗秋以及他上司在朝中的派系等等,不过在赫连郁这里,全罗秋只有一个派系。
乐道的人。
啊,好烦。赫连郁想。
想完这些不过瞬息,赫连郁递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要的药材,对全罗秋吩咐:“我需要这些。”
全罗秋看也没看,接过转身就走,速度快得好似身后有一只张开大口的妖魔,两个心不在焉服侍乌伦的女奴被他的态度吓一跳,看向赫连郁的目光带上惧意。
没想到面对她们,赫连郁的声音反而放缓了一些,听上去竟是有几分温柔了。
“你们有地方去吗?”两个女奴连连点头,“那就先出去吧。”
门帘再次落下后,帐篷里便只剩下赫连郁和乌伦两个人,被女奴揉搓了一顿的乌伦抚下身上起的鸡皮疙瘩,问:“我怎么觉得你对奴隶的态度,反而比对刚才那个家伙更好。”
“我对常人的态度一向友善。”赫连郁说,“至于乐道的人,不用白不用。”
乌伦装作自己没听见皇帝的名字,没想到赫连郁向他招手。
“过来吧,我有话对你说。”
乌伦乖乖坐在赫连郁对面。
他能感觉到这个人从鸟颅骨下端详自己的视线,不由屏住呼吸,直到赫连郁说:“你知道自己中毒了吗?”
乌伦想说自己不是瞎子,指甲变化那么大他不可能看不出来,不过最后从他喉咙中发出的,只是一声嗯。
“必须告诉你的是,我对解这个毒并没有把握。商队主人行礼里搜出的药,只能拖延毒发的时间,这些药大概能让你活过十天,然而要到达我们最终的目的地,至少要一个月多。”
既然他快要死了,那么他还去那劳什子目的地干什么?乌伦想。
“我们去大雪山,请大雪山的壶藏大巫救你。”
“咳咳咳咳咳!”乌伦被自己的一口气给呛着了。
赫连郁眼里泛起一点笑意,“我虽然不通药理,面对配好的药摸索出药方倒是没问题,等在苏尼塔配完足够的药,我们再上路。”
乌伦看着他的目光已经涣散了,对一个孩子而言,小命七上八下大概是很特殊的体验,赫连郁这样想,继续道:“在去大雪山之前,我必须问你一个问题。”
大巫的声音温柔似水,“贺乌伦,你想成为巫吗?”
乌伦睁大眼睛。
赫连郁知道,这个提议是绝不可能被拒绝的,这个孩子眼中有和当年的他相似的野心,对力量的野心。
课程立刻就开始了。
洗干净的苹果盛放在白银雕纹高柱盘里,女奴端进来的奶茶就放在地毯上,炉子里的炭火被熄灭,窗帘和门帘被拉下,帐篷内陷入一片黑暗中。
然后有微弱的光辉自黑暗里显现而出。
赫连郁把明光珠从乌伦的脖颈上取下,他和乌伦面对面,双手悬在胸前,明光珠就悬在他两手之间,散发着太阳般的光辉。
面对面,膝盖碰着的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虽然很多人不耐烦,不过巫通常的第一课,都从讲古开始。”
气氛太好,乌伦无意识点点头,听赫连郁讲到:“我们从一千年前说起,来讲讲天地间的第一个大巫,扶桑。”
很久很久以前,三陆都被笼罩在黑暗之中,没有太阳,没有星星,人族不过是妖魔饲养的肉食,那时候人偶尔会见到天上的光,那是雷霆闪电,能将整个天地照亮,有一个人,怀着对人们被妖魔主使命运的不甘,去寻找那从天而落的光。
“啊?他不会被雷劈死吧?”乌伦问。
“没有,”赫连郁道,“他追寻光落下的方向,发现光落到树枝上后,变成了更多的光,这种光能带来温暖,能在地上绵延,他给光起了个名字,叫做火。”
这个人拥有了控制火的力量,有些妖魔会被火击退,却也有妖魔并不惧怕,反而能使用火,那个时候,人们反抗妖魔的战争已经打响,这个人思考着,为什么有些妖魔不惧怕火呢?
他想,一定是火不够大的原因。
于是这个人在极北的白陆点燃一场大火,大火从白陆烧到青陆,从青陆烧到中陆,三陆在火中熊熊燃烧,烧了一年又一年。火势大到根本不受这个人的控制,不仅是妖魔被烧死,他的亲人们也葬身火海。这个人悲伤落泪,泪水滴落的地方,长出一棵高大的树木,从地上一直长到天上。
将万物焚尽的火竟然没法点燃这棵树,这个人擦干眼泪,将所有的火吸引到自己身上,然后顺着这棵树爬上天去。
明光珠淡淡光芒下,乌伦听赫连郁轻轻道。
“这个人叫做扶桑,那棵树便是圣木扶桑,而那大火在天空上,变成了现在的太阳,这便是天地间第一个巫的故事”
第11章 补全世界观的大反派
大巫扶桑留下了太阳金章,继承太阳金章的巫能使用太阳的力量,被世人尊称为太阳大巫。而在七百年前,世人对太阳大巫还有另一个称呼,便是太阳皇帝。
以巫为统治者的皇朝传承四百多年,巫和常人之间的对立越发严重,最终平民奴隶在武士的带领下揭竿而起。面对擅长武技,结成战阵冲锋而来的武士,小巫和大部分巫都没有反抗能力,大巫虽然不惧,面对天平的倾斜却也不可能力挽狂澜。
新的太阳大巫向平原云氏称臣,退居白陆大雪山。重朝始皇立大重朝,他的后人在妖魔威胁之下和大雪山妥协,在天京城修建星台,请大雪山派遣大巫,镇守星台和皇都。
那是明奕十三年,无数巫和小巫下了大雪山,接受朝廷的任职,守护一方水土。
大重朝最后一任皇帝死在二十一年前,而直到八年前,在众霸主之中横空出世的乐道终结乱世,创立大安,三陆的历史才迈入新的篇章。
活在这个年代的人们自然不知道他们将成为被翻过的一页,赫连郁讲述的故事,已经终结在女奴战战栗栗端进帐篷的喷香鱼汤里。
帐篷里的黑暗把女奴吓了一跳,神智还沉浸在故事里的乌伦看着赫连郁轻弹手指,猩红的光在大巫胸口的骨片上一闪而过,已经熄灭的炉火便再一次燃烧起来。
端着鱼汤的女奴依然不敢进退,赫连郁道:“把灯点上吧,窗帘拉开也没有关系。”
女奴应了声好,一个去拉窗帘,一个端着盛鱼汤的银盘,跪坐在一大一小面前。
窗帘拉开,乌伦这才发现苏尼塔已经入夜,饥饿中他赞叹地看着银盘中的这条大鱼。有他一条腿长,一整条浸入雪白的鱼汤里,加入了茴香和肉桂,香气扑鼻。
“主人吩咐说,把这个给您。”女奴说,她的同伴放下了肉饼和面饼,以及蜂蜜水果,然后一起退了出去。
乌伦已经拿起了筷子。
“等等。”赫连郁道。
乌伦瞪他,任何阻碍在他和食物之间的都是他的敌人。
赫连郁没说话,而是拿出了混有延缓毒性的药的酒囊,乌伦一看到这个就垮下脸,这药腥臭而苦涩的口感真是让人记忆犹新。
不过乌伦显然不能拒绝,在他皱着眉咽下药酒时,赫连郁已经趁他不注意,把骨片在鱼汤中浸了片刻。
没有变色,大巫瞟了一眼,低声道:“快吃吧。”
授课不可能因为夜晚的到来就暂停,女奴撤下碗筷后,晕沉沉就这样想趴在地毯上睡过去的乌伦被赫连郁用冰块冰醒。他一点也不期待地发现,作为老师时,大安国师表面上的温柔就像是水中泡沫一样很快消失。赫连郁对学生的要求可以说是苛刻的,手酸无比拿着刻刀在竹简上刻字的乌伦想,或许是大巫是以他本人作为对比,意识不到在优秀之下还有良好这个评价,更别说及格了。
乌伦不能说是一个不好的学生,他姆妈也教过他写字,然而姆妈不会像赫连郁这般,对横弯钩上那个钩的长度都有要求。
“其实从学写字开始就练习这个更好,”第二天休息时,赫连郁将那颗明光珠举起来给他看,天气晴朗,透过日光,乌伦才看到明光珠上有极细而曲折的纹路,“贩卖明光珠可以说是星台,以及所有巫者的金钱来源,存储的日光越多,明光珠的价格越昂贵,而决定一颗明光珠品质的,除了明珠的大小,还有巫的技术……比如说这个,上面的纹路错误很多。”
乌伦还能说什么呢?他并非不知好歹的人,大安国师此刻的严格要求,显然是为了他好。
“巫的力量来源于心,”赫连郁教他,“闭上眼睛,将心神往下沉,沉到不可知的深渊里,那里是巫的力量源泉,你看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看到。”
赫连郁对这个回答并不惊讶。
“没关系,继续吧。”
第三天夜里,他们又说起巫术。
“三大巫术,天地通灵,罗天万象,扶桑明珠。通灵不需要学,因为这是成为小巫后天生便明晓的。所谓通灵,通的是游荡在天与地之间的风灵水灵,木灵火灵,大地之灵,鬼神之灵,巫的秉性不同,相合的灵也不同,能借用力量,才是真正的通灵之术。”
“有两个例外,”赫连郁看一眼就知道乌伦想问什么,“一个是太阳大巫,他们驱使日光的力量来自于太阳金章。以及黑巫,黑巫在通灵一道的天赋太弱,只能通妖魔的鬼灵,或者以妖魔尸骨为媒介,才能做到驱使天地之灵。”
“这么说,骨头对于黑巫来说,就像是太阳金章对于太阳大巫啊。”
乌伦道。
小孩子不过随口一言,便再一次陷入到感应天地之灵的学习中。他没有看到,听到他的话,赫连郁抬起手,轻轻摸了摸被鸟颅骨遮盖住的额头。
相距琼水苏尼塔黑市不过几十里的二龙山的山坡上,披着星辰跋涉的雪满坡和十八个可怜的飞燕卫连贯进入一处隐蔽的山洞。
这几天雪停了,天气反而更冷,疾风刮过,像是一个碗大的雪球砸在人脸上,白日里有太阳还好,晚上的雪山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飞燕卫们沉默地在篝火上烘烤他们被冰冻住机构的袖弩,烧开雪水,一下一下在山洞里的砂岩上磨刀,声音回荡在洞穴中,听得人毛骨悚然。
这声音显然吓不到雪满坡。
前朝的国师赤足站在洞穴外,抬头仰望着天空,晴朗的天气让夜幕上的群星格外清楚,大大小小的闪烁着,仿佛是有神明以温柔的目光注视着地上沉睡的世人。
捡柴归来的侍官路过他身边,正要进洞,突然听到雪满坡说:“一千年前,三陆的天空上是没有星星。”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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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新鲜出炉的贵族少年得到一枚银钱,赫连郁交代他看到什么喜欢的尽管买下来,随便走没关系,他有办法找到他——乌伦觉得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威胁——便匆匆转身,没入人群时就像一滴水融入大海那样悄无声息。
乌伦牵着咩咩直叫的雪地山羊,呆呆站在原地片刻,从另一个方向挤入人山人海。
毕竟是少年人,哪怕面对天塌下来的事,只要放松片刻,就能将之抛在脑后,深山中长大的乌伦从未见过那么多有趣好玩的东西,他一个帐篷一个帐篷逛下来,花钱如流水一点也不心疼,到最后接过烤好的鱼,他已经把银钱找散的最后十枚铜钱花了出去。
他蹲在奴隶摊子边上吃,听到咽口水的声音时抬起头,和对面的奴隶崽子面对面。
两个人的蹲在地上的姿势是一模一样的。
他们两个对视半晌,奴隶崽子一直在吞口水,而乌伦加快了啃鱼的速度。
木签上最后剩了还带着大块肉渣的鱼尾巴。
乌伦把鱼尾巴和木签一起丢给奴隶崽子,牵着雪地山羊转身就走。
他没走几步远,就听到近处突然掀开一阵喧哗。
“哪个该杀千刀的王八羔子偷了我的钱!”
大吼的是一个胡人汉子,肩宽似巨猿,身形似铁塔,足有九尺高,回过头的乌伦见到这样的壮汉下意识就瑟缩了一下,然后想起自己已经并非那个任人打骂的小奴隶,又重新挺直背。
这胡人汉子站在人群中好比鹤立鸡群,乌泱泱的人山人海因为他一声大吼蓦地分出一条道路,乌伦正也想避开,突然听到一个尖利的声音喊道:“是他!这个人是小偷。”
“就是这个小子,明明是个奴隶,却能穿这么好的衣服,一定是小偷!”
穿黄袍也不像太子的乌伦怵然而惊,猛地回过头,发现原本捡着他的鱼骨在啃的奴隶崽子被一群大奴隶压在身下,夺走了鱼骨,有挤不进去的奴隶指着他大吼,眼神中的恶意像是一桶冰水泼在乌伦头顶,冻得他打了个寒颤。
巨汉和乌伦之间的道路被人让开,乌伦和巨汉布满血丝的眼球对上视线,过去的本能驱使他转身就跑。
他灵活地钻进一个帐篷,然后从另一个帐篷钻出来,铺在冰面上的草席被他掀飞,在无数人的叫骂中将巨汉甩远。
接下来追在他身后的便是数十个手持长棍,维护集市秩序的打手壮汉,这些打手对道路的熟悉在乌伦之上,小小一会儿就将乌伦逼入死路。
好在乌伦已经看到救星。
喧哗声让正在向商人询问药材的赫连郁回过头,他诧异看着自己外甥眼角飙泪跑过来,大巫一瞬间有些恍惚,因为此情此景太过熟悉,当年还在天京城的时候,他尚是在星台学习的小巫,每次星台放假,乐道陪他去买东西,不管一开始怎样说好,最后他们都是被一群人追着离开集市。
他低低叹息了一声,放出一道风,托着乌伦向前,在这孩子跌入他怀抱之前,一马当先的打手头子已经拉住乌伦的帽翎。
赫连郁握住打手头子肌肉虬起的手臂,用力往下一压。
铺地的草席飞起,打手头子脚下一滑,就被巨力压得跪了下去。
同时打手头子仰起头,仰望的视线正好和鸟喙下赫连郁下垂的目光相触。
“怎么是你?!”打手头子喊道。
第8章 回忆杀之第二波!
赫连郁把打手头子给摔飞出去。
打手头子屁股着地,在冰面上滑出好长一段距离,众人惊悚看着就算裹着厚厚斗篷也瘦得像一根柳树枝的黑袍巫者,差点没有把下巴给摔地上。
过去面对赫连郁的怪力总是苦不堪言的乌伦终于能看到别人被这疯子折腾,不提他心里有多舒服了,而赫连郁直到顺手把人给丢出去,才反应过来那个打手说了一句什么话。
竟然是认识他的人?
后面的打手们一群鸭子似的冲过去,哭天喊地叫着全爷,好像那个此刻正呻吟着想要翻身的打手老大下一刻就要回归冥河一样,待全爷全罗秋把自己从冰面上拔起来,呲牙咧嘴揉着后背的酸痛,抬眼一看,发现赫连郁还站在那里,硬是把三分帅气的老脸给吓成鬼脸。
“你……您您您您怎么还在这里?”
赫连郁正皱着眉思考。
“姓全?”
他记忆里似乎并没有这样一个人,莫非是这个全什么爷认错人了么?
他的疑惑被全罗秋的打手小弟理解错误,作为无理也要挣上三分面子的道上人士,在全罗秋来不及阻止的情况下,小弟跳出来,对赫连郁大喝一声:“咱们全爷在琼水可是响当当的人物,从前在云岭和大安皇帝交过手,全须全尾活到现在,道上朋友都尊称全爷一声大寨主,你这黑巫,看你身上铜铃,不是个没主呜呜呜——”
“——你小子给老子闭嘴。”
全罗秋捂着自家小弟的嘴巴把他给按下去。
正在他悄悄使眼色,让他这群小弟和他一起偷偷溜走的时候,那个他娘的应该在皇都或者别的什么鬼地方,反正不该在琼水的大安国师似乎饶有兴趣地开口。
“云岭?大寨主?和大安皇帝干过架?”
赫连郁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哦,你是那个……屁股啊。”
全罗秋浑身一颤,大安国师的这句话穿过悠悠岁月,让他再一次回忆起尾椎骨碎裂的痛苦。
那还是二十来年前的事情。
二十年前,某个春日清晨。
南方已经是春暖花开,靠近北方的云谷国地势较高,冬日的寒气还淤积着,没能泻完。
十七岁的乐道,在大重天京城作为质子七年,才返回云谷国右川城不久,作为云谷诸侯乐好公的第四子,从父亲手里接下平荡云岭中匪寇的任务。
不过这个任务根本没被放在他心头上。
和多年后相比,看上去十分稚嫩的乐道少年有些小苦恼,因为青陆可汗的嫡长子,同他一起在天京城当质子七年,据说和很牛逼的预言牵扯到一起的,他的好伙伴赫连郁,正在生气。
正在生他的气。
“赫连?”
乐道推开西厢房的雕花木门,先为屋内的黑暗皱了皱眉,第二眼看到的就是内门后的床榻上,一个,或者说一坨散发着阴测测黑风的不明事物。
这不明事物东西是双手抱膝,坐在床榻角落里的赫连郁。
乐道嘴角抽搐,甩了甩头,才把幻觉给甩出脑袋。
他叹了一口气,麻利寻了根竹竿,将木窗撑起,好让春光明媚普照这阴暗的小角落,然后出门打来热水,翻出自己的新衣,将脸盆捧到赫连郁面前,捏着嗓子道:“大人,请洗漱吧。”
赫连郁没应他。
乐道也不在意赫连郁的态度,他用布巾给赫连郁擦了脸,把对方从床榻上扯下来,然后给对方穿上外袍,再套上小袄。
而后他把赫连郁推到桌前坐下,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米粥和榨菜。
赫连郁一直锲而不舍向外发散着阴郁黑气,不过在额发被束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后,那股盘踞屋内的阴深深气息顿时消减大半,一时间屋内连空气都清新不少,屋外桃枝上欢快的雀鸣也能传入屋中。
云谷乐氏虽然被天京城里的世家称为乡下人,但作为大重朝的四大诸侯,吃穿用度已经是平常百姓一辈子都比不上的,哪怕是偏僻院子里的偏僻客房,用餐时也能伴着春色,细细品鉴。
乐道没有那样纤细的内心,一碗米粥咕噜咕噜便吞下去,他把空碗摆在桌子上时,赫连郁连筷子都没有动一下。
他只能再叹一口气,“你到底在生什么气呢?”
赫连郁轻飘飘地瞥了一眼他,真的是轻飘飘的,因为乐道觉得此刻坐在他对面的人轻得像一根羽毛,反正整个人的重量不在这里。
赫连郁道:“为什么要救我?就算死……我也要死在青陆啊。”
这又是他们这几天总是避之不及的话题,乐道扶住额头,觉得自己的太阳穴抽得一痛一痛,“为啥你就一定要去死呢?不就是你妹妹要杀了你吗?你看我父亲我主母我三个兄长五个弟弟以及指不定多少个妹妹都想要杀了我,我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乐道看着对方那无动于衷的神色,就知道对方根本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去,不由暗暗咬牙切齿。
去年五月,大重朝七百年的国都天京城沦丧在东楚侯李氏的兵马下,乐道和赫连郁在兵荒马乱中逃出天京城,结伴还家。
两个少年,互相扶持着,沿着苍龙山的边缘一路向西北,穿过山北长廊,深入云岭。云谷国的都城右川,便在被千沟万壑云岭包围的云谷盆地中,而二龙山还在云岭之北。
乐道先到了右川,他挽留赫连郁和他一起,却还是被思念故乡的赫连郁拒绝,少年的巫独自通过左川关,返回青陆可汗的都城云屏。
那个时候,赫连郁万万不会想到,木仁可汗病重已久,他的弟弟妹妹为了可汗之位相互厮杀,在除掉那个侧阏氏生下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后,一别七年的妹妹赫连那仁举着马刀,用刀锋对着他。
赫连郁本人对可汗之位一点想法都没有,但他是个男性,这便是其他部落的族长眼里,比赫连那仁胜出许多的地方。
他妹妹好歹是手下留情,只是将他关入牢中,后来又说春分问斩。
春分那日乐道从法场上劫下他,一手刀劈在他后颈,然后把他拖上马,当时赫连郁眼前发黑,听到赫连那仁的咆哮顺着太阳和风远远传来。
“离开吧,不许再回来,向扶桑发誓,我作为青陆的可汗,将你,赫连昭那图驱逐!永生不要再踏上青陆的土地!”
他最后看到的,是七年里,一遍一遍用思念描绘的草原与他背离远去。
大重光武三十三年的春分,他和赫连那仁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赫连郁成了无乡无亲,只能漂泊,无处可归的人。
再醒来时,赫连郁已经到了乐氏的右川城。
乐道本来就是叛逆之人,对被驱逐这种事看得并不严重,一开始他觉得,赫连郁陡然间发现兄妹感情破碎,是需要一点时间接受,但他不知道这人会这么钻牛角尖,看着对方消沉的模样,他恨不得扯着对方头发,压在墙上撞,看能不能把赫连郁给撞清醒。
乐道叹了一口气,转身出门,又拿了什么东西进来。
赫连郁坐在桌边,目光涣散盯着窗外的绽放的桃花,耳边则听着乒乒哐哐一阵乱响,直到声音渐歇,他才微微侧头,透过垂落黑发的间隙,用眼角打量乐道在做什么。
然后他发现乐道已经换上一身铁叶片盔甲,新打的双刀佩在腰间。
穿上盔甲的乐道看上去不像是少年了,世家子都习武,一个个长得高大魁梧,站起来极有压迫感,他自己别扭地扣上盔甲锁扣,对赫连郁道:“和我出去一趟吧。”
赫连郁:“不想去。”
乐道挑起眉。
少年将军低低笑了一声,赫连郁心里立刻觉得不好,还未有动作,一只大手就已经扣住他的肩膀,往上面一提,将他整个人提起来。
乐道把他倒扣在自己肩膀,就这么和码头上扛大包的苦力一般,扛着他出门。
也幸好乐道的院子偏僻得很,一路出去没几个人瞧见。
乐道带着赫连郁上了一匹黑马,两人前后骑在马上,从公府侧门出去,一路上乐道如标准的纨绔少年那般,在大街上纵马飞奔,待从西边出了城门,乐道更是用力一夹马腹,身后马蹄扬起的烟尘足有一里长。
赫连郁原本以为乐道是要去城郊的军营,却见到这人见军营而不入,一提缰绳拐弯,冲入一条没入山林间的小道上。
“你要作甚?”
抓紧他后背衣服的赫连郁压低声音问。
乐道第一句话答非所问:“这几年有一伙匪寇盘踞在云岭十二峰,我几个兄长领兵前去,皆是铩羽而归,前不久乐好公把这苦差事派在我头上。”
“……所以?”
“那匪寇听说厉害得很,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开什么玩笑!”赫连郁的声音大了一倍不止,“乐好公大人没有给你派兵吗?孤身一人上来勘察你想死是不是!跑得这么快,匪人在匪寨里就能听到你的马蹄声!”
这回不听人言的变成了乐道,他哈哈大笑,纵马跃过横倒下的大树,又跳过乱石嶙峋的溪涧,不知跑了多久,直到一只弩箭迎面射下来时,他依然对着弩箭奔驰。
忍无可忍的赫连郁手把这混蛋的头往下面一压,抢过缰绳,另一只手握住一枚鸟骨。
鸟骨在他手指间化为屑末,霎时升起的狂风卷着骨灰飞扬,从高空落下的箭雨就像是撞上了一块看不见的屏障,风吹过箭矢的翎羽,打乱它们的落点,一时间周围树丛中,埋伏的匪人被流矢射中,发出和被宰杀的老猪一般的嚎叫。
赫连郁拍干净手上的碎末,压低声音,在乐道耳边咬牙切齿道:“我就剩下这一块能操纵风灵的鸟骨了!”
“没事,以后再帮你杀几只。”欣然见到赫连郁恢复活力的乐道说。
他抬起头,拿回缰绳,催促黑马加快速度,同时道:“喏,你这不也救了我?”
风驰电掣中赫连郁没听清,“什么?”
“我说!”乐道吼道,“之前我救你,你说我不该救,他娘的现在我也没有让你救我,你救我干啥!”
赫连郁:“这不一样,我……”
“就像你刚才做的这样,你发现我有危险,一定会来救我,而我发现你有危险,也一定会来救你。好兄弟没二话,你没了家我家就是你家,你没了亲人我就是你亲人,不管什么东西有我一份就有你一份,以前我不管,以后不准离开我!还有别老是叽叽歪歪,在你妹妹那里受了气,洒在老子头上算什么好汉!啊?!”
吼完的乐道发现他们冲进了一处狭窄的山谷死路。
两边山壁上,数百人持着弓箭,对准勒马停下的他们。
“好汉,”赫连郁面无表情说,“闭嘴吧。”
第9章 那样意气的少年
数百名匪寇把乐道和赫连郁两人团团围住。
乐道是本地人,本不该做出闯入死路这种可以让人嘲笑他一万年的蠢事,不过和生活在山中的山匪比起来,云谷本地人也得甘拜下风,更别说乐道这种离开云谷国七年,年前才回来的年轻人。
这班子匪寇声势颇为浩大,赫连郁在山谷底下一望,只见到两边山壁上匪旗林立,风吹过山林,匪旗招摇,树叶飒飒,分不清里面有没有埋伏,虽然不想让自己沦为草木皆兵之流,他内心却不由地紧张起来,手悄悄缩回袖中,想要摸索暗袋里的骨片。
一摸就摸了个空,而后他才想起,他以前的东西都落在了青陆,此刻身上这件衣服还是乐道的。
“别紧张。”乐道在他耳边说。
赫连郁无言转动眼珠,他另一只手正想取下脖子上挂着的吊坠,手才移动一寸,就有一只箭矢紧挨着他的脸擦过去,若不是乐道一肘子打得他上身后仰,恐怕那锋利的箭刃就要在赫连郁脸上留下一道伤口。
“等等,”乐道安抚他,“再等等。”
他们并没有等太久,没过一盏茶的时间,谷底两人就看到一边山崖上竖立的匪旗如同麦田中的麦子一样摇动,有什么东西分开这些匪旗,从后面走上前来。
“我数一二——”乐道声音压低,仿佛一只有气无力扇动翅膀的蚊虫,同时把一块骨头藏在袖子里递给赫连郁。
山崖上上前的那人露出面容,是一个典型云谷打扮的汉子,他长着一张三分老帅的脸,背着弓箭,腰上缠着彩锦佩着猎刀,陈旧皮甲防住身上要害,脸颊上以彩泥抹出两道条纹,这人往前走一步,便能让整个山谷寂静无声。
乐道的嘴唇微微开合。
“——三!”
赫连郁捏碎了骨头。
山崖上那个汉子应当是匪首,此人中气十足,开口说话,满山谷都能听到,“此路是我开……”
他话才说到第五个字,乐道已经从马背上一跃而起,飞燕和鬼枭从刀鞘中抽出,映着明媚春光发出两声刀吟,一声刀吟低沉,一声刀吟清脆,伴着乐道冲上山壁。
乐道的身法也快得像飞鸟,足尖在山壁上凸起的岩块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就上窜一丈高,匪首一眼认出这颇为特殊的身法,惊呼脱口而出:“燕鹰双刀流?”
燕鹰双刀流是云谷乐氏传承的双手武技,一刀快而轻盈,一刀准而迅猛,列举各国的双手武技,唯有东楚国李氏的双极流可以媲美。
天下武技皆是家传,能学习燕鹰双刀流的只有乐氏子弟,匪首皱起眉,想起右川城中那个同盟传给他的话,说请他帮忙教训一个马上会闯进云岭的家伙,下手狠一点,死了也没问题。前几次匪寨被围剿时,他承这位同盟的情,得了对方的消息,如今对方有要求,也不好推却。
……但这不代表他想牵扯进乐氏子弟的内斗之中!
匪首权衡利弊不过刹那,便见到那狂暴的刀光冲到他面前,轻盈如燕的一刀抽开匪首身边挡人的小弟,而另一刀快准狠从五六把猎刀的空隙中刺出,冒着寒气的刀锋对准匪首的头颅劈下。
这么来得这么快?!
匪首侧移一步,猎刀出鞘,这种刀脊笔直只在末端带上半寸弯钩的刀即可刺也可挥砍,原本只是猎户人家用来防身的长刀,不过在加厚刀脊后,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侧过身的匪首用这把猎刀架住乐道的鬼枭,试图依照一贯的套路挑开对方的刀,却发现那把会发出尖锐鬼叫的鹰刀沿着他的刀刃往下一划,伴着一路跳出的火花,劈在了他的刀锷上。
沉重的压力顿时降临在匪首的手臂上,他不敢相信这个少年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却不想那少年根本没有认真对付他。少年一只手压制得他动弹不得的时候,另一把燕刀划出道道刀光,刀光如银色蝴蝶穿梭,杀得他周围试图上前的小弟人仰马翻。
好武艺。
哪怕是为敌,匪首也不由赞叹一声。
匪首把另一只手压上,勉强把那少年人的鹰刀荡开,随即以刀刃划出一个圆弧,泰山一般向乐道压过去。
这是东南平阳国盛行的泰山流,匪首原本以为能仗着对方一个乐氏子弟,应该对泰山流不熟悉,好扳回一局,却不想对方接刀轻而易举,好似常常和精通泰山流的刀客干架似的。
匪首不知道这位乐氏四公子在天京城做质子时,和各国武艺高强者交过手,比起那些大家,匪首这种不过是个二流。匪首见此心道不好,横劈的刀被对方荡开上挑,手背青筋虬曲拱起,只能再一次往下一劈。
这一次刀光更盛,哪怕是乐道也得稍稍避开锋芒,却不想匪首下一招竟然是利落弃刀,完美无缺地虚晃一枪,直接退走。
满山匪寇丢下匪旗,竟然也这么跟着他们老大一起退走了,当真是来如风雨,去似微尘。
乐道:“……”
云岭十二峰的匪寨能被右川城几次围剿而不破,显然是有某个方面得长处的。
下一刻乐道少年听到身后马蹄声响起。
要捏碎骨头时赫连郁才发现乐道给他的是一枚木头,木灵响应召唤而出,赫连郁根本不做犹豫,给谷底的枯藤来了一个枯木逢春。枯黄的藤蔓生出浓浓绿意,紧追乐道之后爬上山壁,若不是靠着藤蔓搭桥,乐道想那么快爬上山崖还真的不可能。
帮完乐道,木灵还未散去,赫连郁指挥藤蔓,从马蹄前到山崖上,架起一座阶梯。
乐道的黑马的确是一匹好马,面对这种粗制滥造的楼梯,竟然也能稳稳将赫连郁带到山崖上。不过踩在实地上的感觉显然对它更舒服一些,急忙撒开蹄子的黑马冲向那些逃跑的匪寇,而赫连郁弯下腰,握住乐道伸出的手。
他把乐道拉上马,另一只手一甩缰绳。
乐道:“追那个匪首!”
赫连郁:“你就不能好好回去吗……”
话虽这么说,深知乐道本性绝非安静美男子的赫连郁扯过马头,驱使黑马直直冲入山林中,木灵温柔地随着他飞翔,让阻碍道路的树木灌木倒向两边。
此时的赫连郁并非二十年后的赫连郁,不过一里路,就让他灵力所剩无几。
但这也足够了,逃跑的匪首近在咫尺。
木灵已经开始化作落叶四散,赫连郁瞟了一眼,抬起手指向正疾步如飞的匪首。
绿叶飘扬,草丛中一根藤蔓突然被无形之力牵扯,拉成笔直一条线,正好拦在匪首的脚前,将猝不及防的匪首绊了个嘴啃泥。
乐道伸手去捉。
偏偏在这一刻,埋伏林间的弓箭手们松开弓弦,弓弦声嘣嘣,箭如流星,划出数十道圆弧,然后俯冲而下。
赫连郁回过头,他的手里捏着挂在胸前的吊坠。
而乐道下滑侧靠着马,轻巧一捞,从地上捡起那根将匪首绊了一跤的藤蔓。
两人动作几乎同时,下一刻,乐道接过缰绳,狠狠一拉,黑马发出长嘶,如人一样用两只后蹄立起,然后转了个直角的弯。坐在前面的赫连郁靠着他怀抱不掉下马,手指间骨头碎屑随风飞走,几乎有成百个汤碗大小的火球从他手中迸发而出,迎着流矢而去,在半空中开出无数朵绚烂而绮丽的火花。
追匪首时是上坡,转弯时后就得下坡了。
黑马载着两个人,还牵着一个被藤蔓绑住的匪首,就这样奔驰,奔驰,伴着流矢奔驰,穿梭过山林,将匪寇们甩在身后。
不知道跑了多久,匪寇们没能追上来,跑得过瘾的黑马从鼻孔喷出热气,发出一声爽快的长嘶,猛地停下。
乐道松开手,那匪首依着惯性腾空,然后以平沙落雁屁股着地式落到地上,他的骨头发出响亮的破碎声,滚了两个圈,摔得尘土飞扬人事不省。
然后乐道本人被赫连郁踹下马。
这混蛋半空中翻身,展开双臂,燕鹰双刀流的武士都像飞鸟般轻盈,这人作为其中的佼佼者,落地时就像一片羽毛飘落一样。
他还落在匪首的屁股上。
晕迷的匪首发出一声呻吟,继而被乐道用脚尖重重碾压了几下。
“你发什么疯啊……”赫连郁摇摇头。
两个人都挂了彩,报复心极重的乐道踩着匪首的屁股,踮起脚尖眺望山岭后的军营,听到赫连郁的话,他沉默片刻,突然开口道:“我那好父亲给了我五百精兵,让我去剿匪。”
这句话他说得有些散懒,赫连郁猜测大概是话语中父亲那个词的缘故,下一刻乐道振作精神,手指向军营的方向,回头看赫连郁。
“那五百精兵还不怎么听我的,不过军营里不比内宅乱成一锅粥,等把这匪首擒回去,那些人不服也得服,五百精兵很快能成为我的亲兵,还有军营里我父亲这些年偷偷积攒下的五万兵马,一年之内,也会归属于我!迟早有一日,这个天下……”
乐道的眼睛闪闪发亮,他向赫连郁伸出手。
他大声道:“赫连,赫连昭那图,成为我的巫,随我去征战天下吧!”
赫连郁闭上眼。
他再睁开眼,和说出雄壮之言的少年对视,发现对方的眼神中一点忐忑也没有,这个人是十分笃定的,他确信天下有一日会落入他手中。
太阳还挂在天空上,黄云悠悠过,千载若白驹,星辰们似乎就藏在苍穹后面,温柔注视着年轻的巫。
赫连郁对天下没有任何企图,不过,追随这个人的话……
他握住乐道的手。
“好,我跟着你。”
第10章 世界观绝对不科学
赫连郁定了定神。
片刻后他才从二十年前的记忆漩涡中挣脱出来,将少年时的风发意气放在一边。
说起来,这一路上,总会触景生情,想起乐道。
大概是因为十岁起,他们两个人就少有分离过的缘故,让这次说不清是办正事还是有些羞耻的出走变得特殊起来。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这一路上他总是会遇到勾起他回忆的东西,比如说大雪纷飞的二龙山,比如说青黑的残蝎之毒,比如说眼前这个人——
——这个打手头子。
被人称作全爷的打手头子双鬓星星白,四十多岁模样,他结巾束发,武人惯常的打扮,如果不看地点,大概会以为这人是大安军队里的哪个小兵。
此人的形象,此刻微妙地和十七岁乐道说出惊人之语时,被他踩在脚下的那个屁股重合起来。
哦,是当年云岭那个匪首。
“是你啊。”赫连郁说。
全罗秋浑身僵硬,他的目光下意识在周围转过一圈,没有发现那个总会出现在大安国师身边的身影,不仅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紧张了。
这个修行泰山流武技,人也似泰山般魁梧的打手头子再次左右一看,发现周围不少人将头伸出帐篷,正兴高采烈围观他的祸事,立刻狠狠瞪过去,又驱赶走他的小弟们。
然后他走到赫连郁面前:“……您怎么会在这里?”
赫连郁答非所问:“我不希望你告诉他。”
这个他自然是指的皇都中那位,全罗秋只能点点头。赫连郁收回目光,发现身边帐篷里的那个药材商人已经此刻战栗地躲在摊子下面,只能露出一个无人看见的歉意笑容,才回头对全罗秋道:“带路。”
“等等。”
那个被抛在后面,悲催丢了钱的胡人汉子终于追上来,“这小崽子偷了我的钱!”
赫连郁发现乌伦下意识就往他身侧一缩,他不由笑了笑,就这样片刻时间,全罗秋的小弟们难得识眼色地一拥而上,把这个胡人汉子拖走了。
胡人汉子口出秽语,言辞之意约莫是中陆人联合起来欺负青陆人,赫连郁眉头微蹙,不过他并不了解状况,对全罗秋以及他下属们的行事方式,此时不好多做评价。
“走吧,带路。”
乌伦觉得赫连郁的态度有些奇怪,但是对全罗秋来说,这般颐指气使还理所当然的态度也不会有谁了。全罗秋把这个行走人间的大杀器请到自己的帐篷,一路上无数人从帐篷门帘后悄悄打量,乌伦跟在赫连郁身后,觉得自己像是跟在什么杀入城镇里的妖魔身后,他就是那个跟着大妖魔,马前身后奔跑的小妖魔。
他的感觉绝非错觉。
黑市可不是良善人士可以来的好地方,赫连郁以头戴鸟骨向众人昭示了他黑巫的身份,才能顺利进入,那些行走阴影的人不想得罪一个巫,进而他们也会避开明显被巫庇护的乌伦。
不然的话,乌伦大概会在走进黑市没有一盏茶的时候,就被人剥光衣服,和那个被他可怜的奴隶崽子关在一起。
本来黑巫的身份足够庇佑一大一小全身而退,但遇到打手头子,又被打手头子用那样恭敬的态度对待,如果不想被试探的手段烦死,最好接受全罗秋的善意。
落下的羊皮门帘将寒风和视线一起关在帐篷外,乌伦惊叹看着帐篷内部。这是一个搭建在冰面上的大帐篷,地面被铺上了三层柔软而温暖的羊皮,再覆盖了一层东楚郡的刺绣地毯,帐篷墙上挂着狼头和镶着金玉和宝石的弯刀,中央放着一个火炉,里面炭火烧得正旺。听到有人掀动门帘,有两个半卧在地毯上的漂亮女奴站起来,向主人和主人的客人露出温柔得体的笑容。
乌伦只觉得浑身寒毛根根竖立,他觉得他对这个环境不太适应。
赫连郁到没有说什么,他出生青陆皇室,前朝未灭前在天京城做质子,各种常人想得到想不到的奢华,都见识过,这种小小阵仗根本无法吓到他。他以眼神让女奴退下,倒是没有对她们迎上乌伦做出什么表示。
全罗秋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此刻他终于斟酌好了自己该有的态度。
“您有什么需要,尽可交给我去办妥。”
赫连郁坐下,他依然没有顺着全罗秋的意说话,而是问起从前他未曾关心的事,“当年你被抓住后,去了哪里?”
“我在陛……咳咳,军中服役,光武三十七年的时候调到左川关当守兵,只能混个百夫长,后来用了些手段,把自己从军中赎出来,偶尔帮老朋友看看场子。”
苏尼塔黑市就是这样一个场子。
闻言赫连郁半合上眼睛,慢慢思考。
每年举行的苏尼塔黑市历史悠久甚至在他出生之前,过去无论是青陆的可汗,还是中陆的皇帝,都想将这个黑市占为己有,却阴差阳错双方实力均衡,反而谁也插不了手,如今三大陆都被乐道统一,过去的平衡自然不存。
朝廷会派人监督,当然。
就算自己把自己赎出来,全罗秋身上已经打上军队和朝廷的烙印,想改也改不了,所以他是作为左川关守将的亲信来监督黑市的。
别人大概还会分析全罗秋以及他上司在朝中的派系等等,不过在赫连郁这里,全罗秋只有一个派系。
乐道的人。
啊,好烦。赫连郁想。
想完这些不过瞬息,赫连郁递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要的药材,对全罗秋吩咐:“我需要这些。”
全罗秋看也没看,接过转身就走,速度快得好似身后有一只张开大口的妖魔,两个心不在焉服侍乌伦的女奴被他的态度吓一跳,看向赫连郁的目光带上惧意。
没想到面对她们,赫连郁的声音反而放缓了一些,听上去竟是有几分温柔了。
“你们有地方去吗?”两个女奴连连点头,“那就先出去吧。”
门帘再次落下后,帐篷里便只剩下赫连郁和乌伦两个人,被女奴揉搓了一顿的乌伦抚下身上起的鸡皮疙瘩,问:“我怎么觉得你对奴隶的态度,反而比对刚才那个家伙更好。”
“我对常人的态度一向友善。”赫连郁说,“至于乐道的人,不用白不用。”
乌伦装作自己没听见皇帝的名字,没想到赫连郁向他招手。
“过来吧,我有话对你说。”
乌伦乖乖坐在赫连郁对面。
他能感觉到这个人从鸟颅骨下端详自己的视线,不由屏住呼吸,直到赫连郁说:“你知道自己中毒了吗?”
乌伦想说自己不是瞎子,指甲变化那么大他不可能看不出来,不过最后从他喉咙中发出的,只是一声嗯。
“必须告诉你的是,我对解这个毒并没有把握。商队主人行礼里搜出的药,只能拖延毒发的时间,这些药大概能让你活过十天,然而要到达我们最终的目的地,至少要一个月多。”
既然他快要死了,那么他还去那劳什子目的地干什么?乌伦想。
“我们去大雪山,请大雪山的壶藏大巫救你。”
“咳咳咳咳咳!”乌伦被自己的一口气给呛着了。
赫连郁眼里泛起一点笑意,“我虽然不通药理,面对配好的药摸索出药方倒是没问题,等在苏尼塔配完足够的药,我们再上路。”
乌伦看着他的目光已经涣散了,对一个孩子而言,小命七上八下大概是很特殊的体验,赫连郁这样想,继续道:“在去大雪山之前,我必须问你一个问题。”
大巫的声音温柔似水,“贺乌伦,你想成为巫吗?”
乌伦睁大眼睛。
赫连郁知道,这个提议是绝不可能被拒绝的,这个孩子眼中有和当年的他相似的野心,对力量的野心。
课程立刻就开始了。
洗干净的苹果盛放在白银雕纹高柱盘里,女奴端进来的奶茶就放在地毯上,炉子里的炭火被熄灭,窗帘和门帘被拉下,帐篷内陷入一片黑暗中。
然后有微弱的光辉自黑暗里显现而出。
赫连郁把明光珠从乌伦的脖颈上取下,他和乌伦面对面,双手悬在胸前,明光珠就悬在他两手之间,散发着太阳般的光辉。
面对面,膝盖碰着的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虽然很多人不耐烦,不过巫通常的第一课,都从讲古开始。”
气氛太好,乌伦无意识点点头,听赫连郁讲到:“我们从一千年前说起,来讲讲天地间的第一个大巫,扶桑。”
很久很久以前,三陆都被笼罩在黑暗之中,没有太阳,没有星星,人族不过是妖魔饲养的肉食,那时候人偶尔会见到天上的光,那是雷霆闪电,能将整个天地照亮,有一个人,怀着对人们被妖魔主使命运的不甘,去寻找那从天而落的光。
“啊?他不会被雷劈死吧?”乌伦问。
“没有,”赫连郁道,“他追寻光落下的方向,发现光落到树枝上后,变成了更多的光,这种光能带来温暖,能在地上绵延,他给光起了个名字,叫做火。”
这个人拥有了控制火的力量,有些妖魔会被火击退,却也有妖魔并不惧怕,反而能使用火,那个时候,人们反抗妖魔的战争已经打响,这个人思考着,为什么有些妖魔不惧怕火呢?
他想,一定是火不够大的原因。
于是这个人在极北的白陆点燃一场大火,大火从白陆烧到青陆,从青陆烧到中陆,三陆在火中熊熊燃烧,烧了一年又一年。火势大到根本不受这个人的控制,不仅是妖魔被烧死,他的亲人们也葬身火海。这个人悲伤落泪,泪水滴落的地方,长出一棵高大的树木,从地上一直长到天上。
将万物焚尽的火竟然没法点燃这棵树,这个人擦干眼泪,将所有的火吸引到自己身上,然后顺着这棵树爬上天去。
明光珠淡淡光芒下,乌伦听赫连郁轻轻道。
“这个人叫做扶桑,那棵树便是圣木扶桑,而那大火在天空上,变成了现在的太阳,这便是天地间第一个巫的故事”
第11章 补全世界观的大反派
大巫扶桑留下了太阳金章,继承太阳金章的巫能使用太阳的力量,被世人尊称为太阳大巫。而在七百年前,世人对太阳大巫还有另一个称呼,便是太阳皇帝。
以巫为统治者的皇朝传承四百多年,巫和常人之间的对立越发严重,最终平民奴隶在武士的带领下揭竿而起。面对擅长武技,结成战阵冲锋而来的武士,小巫和大部分巫都没有反抗能力,大巫虽然不惧,面对天平的倾斜却也不可能力挽狂澜。
新的太阳大巫向平原云氏称臣,退居白陆大雪山。重朝始皇立大重朝,他的后人在妖魔威胁之下和大雪山妥协,在天京城修建星台,请大雪山派遣大巫,镇守星台和皇都。
那是明奕十三年,无数巫和小巫下了大雪山,接受朝廷的任职,守护一方水土。
大重朝最后一任皇帝死在二十一年前,而直到八年前,在众霸主之中横空出世的乐道终结乱世,创立大安,三陆的历史才迈入新的篇章。
活在这个年代的人们自然不知道他们将成为被翻过的一页,赫连郁讲述的故事,已经终结在女奴战战栗栗端进帐篷的喷香鱼汤里。
帐篷里的黑暗把女奴吓了一跳,神智还沉浸在故事里的乌伦看着赫连郁轻弹手指,猩红的光在大巫胸口的骨片上一闪而过,已经熄灭的炉火便再一次燃烧起来。
端着鱼汤的女奴依然不敢进退,赫连郁道:“把灯点上吧,窗帘拉开也没有关系。”
女奴应了声好,一个去拉窗帘,一个端着盛鱼汤的银盘,跪坐在一大一小面前。
窗帘拉开,乌伦这才发现苏尼塔已经入夜,饥饿中他赞叹地看着银盘中的这条大鱼。有他一条腿长,一整条浸入雪白的鱼汤里,加入了茴香和肉桂,香气扑鼻。
“主人吩咐说,把这个给您。”女奴说,她的同伴放下了肉饼和面饼,以及蜂蜜水果,然后一起退了出去。
乌伦已经拿起了筷子。
“等等。”赫连郁道。
乌伦瞪他,任何阻碍在他和食物之间的都是他的敌人。
赫连郁没说话,而是拿出了混有延缓毒性的药的酒囊,乌伦一看到这个就垮下脸,这药腥臭而苦涩的口感真是让人记忆犹新。
不过乌伦显然不能拒绝,在他皱着眉咽下药酒时,赫连郁已经趁他不注意,把骨片在鱼汤中浸了片刻。
没有变色,大巫瞟了一眼,低声道:“快吃吧。”
授课不可能因为夜晚的到来就暂停,女奴撤下碗筷后,晕沉沉就这样想趴在地毯上睡过去的乌伦被赫连郁用冰块冰醒。他一点也不期待地发现,作为老师时,大安国师表面上的温柔就像是水中泡沫一样很快消失。赫连郁对学生的要求可以说是苛刻的,手酸无比拿着刻刀在竹简上刻字的乌伦想,或许是大巫是以他本人作为对比,意识不到在优秀之下还有良好这个评价,更别说及格了。
乌伦不能说是一个不好的学生,他姆妈也教过他写字,然而姆妈不会像赫连郁这般,对横弯钩上那个钩的长度都有要求。
“其实从学写字开始就练习这个更好,”第二天休息时,赫连郁将那颗明光珠举起来给他看,天气晴朗,透过日光,乌伦才看到明光珠上有极细而曲折的纹路,“贩卖明光珠可以说是星台,以及所有巫者的金钱来源,存储的日光越多,明光珠的价格越昂贵,而决定一颗明光珠品质的,除了明珠的大小,还有巫的技术……比如说这个,上面的纹路错误很多。”
乌伦还能说什么呢?他并非不知好歹的人,大安国师此刻的严格要求,显然是为了他好。
“巫的力量来源于心,”赫连郁教他,“闭上眼睛,将心神往下沉,沉到不可知的深渊里,那里是巫的力量源泉,你看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看到。”
赫连郁对这个回答并不惊讶。
“没关系,继续吧。”
第三天夜里,他们又说起巫术。
“三大巫术,天地通灵,罗天万象,扶桑明珠。通灵不需要学,因为这是成为小巫后天生便明晓的。所谓通灵,通的是游荡在天与地之间的风灵水灵,木灵火灵,大地之灵,鬼神之灵,巫的秉性不同,相合的灵也不同,能借用力量,才是真正的通灵之术。”
“有两个例外,”赫连郁看一眼就知道乌伦想问什么,“一个是太阳大巫,他们驱使日光的力量来自于太阳金章。以及黑巫,黑巫在通灵一道的天赋太弱,只能通妖魔的鬼灵,或者以妖魔尸骨为媒介,才能做到驱使天地之灵。”
“这么说,骨头对于黑巫来说,就像是太阳金章对于太阳大巫啊。”
乌伦道。
小孩子不过随口一言,便再一次陷入到感应天地之灵的学习中。他没有看到,听到他的话,赫连郁抬起手,轻轻摸了摸被鸟颅骨遮盖住的额头。
相距琼水苏尼塔黑市不过几十里的二龙山的山坡上,披着星辰跋涉的雪满坡和十八个可怜的飞燕卫连贯进入一处隐蔽的山洞。
这几天雪停了,天气反而更冷,疾风刮过,像是一个碗大的雪球砸在人脸上,白日里有太阳还好,晚上的雪山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飞燕卫们沉默地在篝火上烘烤他们被冰冻住机构的袖弩,烧开雪水,一下一下在山洞里的砂岩上磨刀,声音回荡在洞穴中,听得人毛骨悚然。
这声音显然吓不到雪满坡。
前朝的国师赤足站在洞穴外,抬头仰望着天空,晴朗的天气让夜幕上的群星格外清楚,大大小小的闪烁着,仿佛是有神明以温柔的目光注视着地上沉睡的世人。
捡柴归来的侍官路过他身边,正要进洞,突然听到雪满坡说:“一千年前,三陆的天空上是没有星星。”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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