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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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穿越之不染 作者:漠漠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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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穿越之不染
作者:漠漠
文案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
一场时空的穿越,身为现代人的徐一清,魂飞异世界
从此,徐一清成为了莲华不染,他又该如何在群魔乱舞的霹雳世界活出自己的精彩……
当一切都面目全非,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倒不如一死了之,再度睁开眼证明这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内容标签:霹雳 阴差阳错 穿越时空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莲华不染 ┃ 配角:霹雳狼烟一干人等 ┃ 其它:霹雳
☆、本为现代人,误落异世界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12月的寒风呼呼的吹着。
寒风凛冽的街道,失去温暖的阳光更显寒意,徐一清裹紧身上的黑色羽绒大衣加快了行走的速度,在满街全副武装、皆是行色匆匆的情况下并不打眼。没走多远,抬头看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超市,猛然想起家里的存货——泡面,已经告罄,急忙朝街道旁的便利超市走去。
关上门挡住屋外的寒气,打开昭示主人已经回家的暖黄灯光,换下陪自己辛苦一天的鞋子,紧接着放下手中装满泡面的袋子,取出一桶泡面,撕开盖子,放调料,倒开水,用筷子压住不再密封的盖子,动作仿佛经历无数遍,一气呵成。
看了一眼被朋友恶作剧扔在柜子最顶端的火腿肠,徐一清从客厅搬来一把椅子,约摸着还行,一脚踩上了椅子,只听咔嚓一声,身形不稳,“咚”的一声闷响,身子后仰重重摔倒在有些轻微凹凸的瓷砖上面,久久不动。
云蒸霞蔚,缤纷绚烂的桃花下,被团团包裹的桃源居地,自在小居映入眼中。
自在小居内,桃花的香味沿着门窗缝隙悄悄流进里面的房间,一名身着青白相间衣袍的俊美青年手持佛珠静坐其中。
静谧的房间内,青袍男子突然额间生汗,嘴角溢血,一直闭合的双眼也因此睁开,眼中尽然全是苦痛。显然是致经脉逆转、气血逆行。如若没有外人及时增援,一个人很难挺过此难关。可惜此处再无第二人存在。青袍男子双手上下翻转,同时运转体内元功,豆大的汗滴,顺着额间落下,滴落在衣服之中,瞬间消失。青袍男子因体内越演越糟的情况,孤立难支,一股气血,顿时“噗”的一声自喉间涌出,瞬间染红身前事物,双手的动作因无力支撑落在身侧、一动不动。
满林子的桃花,开的是云蒸霞蔚,缤纷绚烂,炫目不已。
可我的心情却一如既往的糟糕。在这里已然呆了数日,可我还是觉得像做梦一般,只等我醒来就仍然趴在满是游戏代码编程的电脑面前,而不是在没有高科技的玄幻世界。我还是刚出大学校门不久,为了工作每天通宵熬夜的奋斗青年,而不是这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古代版宅男。
数日之前,我为了取柜子顶端的火腿肠从突然罢工的凳子上摔下来,醒来时已经是在这具身体前主人所端坐的床上了。根据身体主人残留在脑海中的记忆,我是练功时又不小心岔了气,然后彻底昏死了过去。自然这个身体前任主人的所遗留下来的症状,被我捡了个全,刚醒来的时候差点没被痛死,待搞清楚身边状况之后,这才按照身体前任主人的功法好好调养,慢慢恢复起来。
我现在的名字是莲华不染,身体的前任主人从小跟师傅在这个堪比世外桃源的地方相依为命,除了自己师傅以外,没再见过任何人,简单到极点,生活除了念经就是吃饭、睡觉。结果一个不小心被体内庞大的内功走弄得经脉逆行被我捡了便宜。
真是万幸,还可以做真实的自己。只是我一直觉得很疑惑,为什么这具身体的师傅除了琴棋书画,从未教过原任一点武功,连修习的内功也是以修身养性为主。后来仔细翻看了一下脑海中类似文件夹存在般的记忆,才知道原任乃是自小先天不足,平常生活倒还可以,但打打杀杀还是十分勉强。
这壳子的师傅之所以离开人世也全然为了原任,原任的身体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差,时常令原任痛苦不堪,原任的师傅看在眼里痛在心中,将全身佛元如数度给原任,自己也油尽灯枯。
老和尚想法很好,做法也不错,但他忘了那深厚的元功对原任来说既是蜜糖也是□□,原任能够自己控制好是蜜糖,控制不好便是催命□□。
还令我十分不解的是原任的身体并非是一句先天不足能够解释的,似乎还有其他端倪。原任自小对老和尚十分信任,性情也被老和尚教导的极为单纯,自然对老和尚的话全然相信,不会怀疑。可我就不一样了,好歹也被现代社会教导了二十余年,从中推敲老和尚与原任相处时的一些谈话,很容易就发现老和尚有时候的表情会闪过一丝内疚。
这具身体的确不简单,但又跟我有何关系呢,往事已散,这些事情就随着原任的死让它随风而去吧,我现在只想好好的吃顿正常饭菜。
“记住了,在没有我命令的情况下不准你自作主张随意吞噬周围生物。”浑身赤红的藤条嗜血藤在一旁耷拉着藤身一副了无生机的模样。“允许你附在我的手上。”望着立马生龙活虎的嗜血藤,我有些无奈。会与嗜血藤相遇,大概也是因为体内深厚至纯的佛门功力吧。
旁边翻滚着藤身晒着太阳的嗜血藤就是我前阵子为了尝试做饭去捡柴火捡来的,在经历过穿越这件事之后再来一个触手系的妖藤神马的,我也(wu)淡(fa)然(jie)处(shou)之,摘果子的功夫都省了。
嗜血藤很怪异的一种生物,身为植物却拥有着动物的本能,通过吞噬生物快速进化,不论人还是动物只要被嗜血藤缠绕住,就没有幸免的,直至所有血液和元功被它吞噬殆尽,绞杀能力更是比蛇类强大万倍,哪怕藤蔓被斩断,只要有血食就能再次长成一条新的嗜血藤。因此这让我无比庆幸当时拣到的是一个小孩子都能一扯就断的初生嗜血藤。
一番波折之后经过我的谆谆教导(大棒加萝卜政策),处于初生期懵懵懂懂的嗜血藤被我成功收服为己用(被我体内至纯的佛元养叼了胃口),起码住处周围的小动物们再也没有出现过被吸干致死、勒死的情况,顶多也就是失血过多而已,好好养养也就恢复了。
天天吃一些野果子什么的,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真不知道身体的前任是怎么在没有微波炉、冰箱等用品的情况下做饭的,反正到了我这里就只有炸厨房的天分,纵然我有前任的记忆,可那也拯救不了我手残的节奏,这简直就是人间最大的餐具。
在这里说好听了是世外桃源,说难听了是荒郊野外,一天的时间里除了运功调养之前受伤的经脉,就是翻看一些这里的书籍。无聊到了极点,至少我在这里的数日,从未找到过可以闲暇时消遣的项目。不过从在这数日的生活来看,在这个温馨却冷清的小院里,除却没人做饭这一点,生活衣着,样样不缺。
我心里叹了口气,如果我不能回去,那我在这个时空也只有这般生活下去,每天不出门宅在家里也能接受,可想着天天都是以野果饱腹的情形,又觉得在这里真心难受。
恩……真想出门看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原主的轻功我自己没事溜了溜,尚且能看,出门嘛,有嗜血为我保驾护航。
如此看来,再需等一段时日,我就能够为自己找个能做饭的徒弟回来了。
= =
这几天我操纵着越来越熟练的轻功在附近村落溜圈子,寻找着我心目中的乖徒弟‘衣食父母’,这是我现在唯一能想出来的方法。我总不能明目张胆的看见一个人就问,你好,你愿意拜我为师吗?会被人当成傻子的。
这几天观察所得到的效果很是不错,不仅这个身体上的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身体与灵魂的契合度也越加圆满,不像刚来的那几天,做事情总是力不从心。更加值得欢喜的是未来徒弟的人选也差不多确定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世界并不是我所熟悉的任何一个朝代,很像里面的架空世界。
看上的未来徒弟就是我刚出来的时候碰到的一个七八岁大的孩童叫秦一明,那孩子当时就坐在离河边不远的地方烤鱼,身上的衣着破烂,却不失干净。当时立在树上,那简单的烤鱼让我几次都有冲动跳下去。可怕鱼没吃着,反倒把人也吓跑了,而且潜意识里也觉得这样做十分不妥,毕竟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直勾勾的盯着你,手中的鱼?会不吓住?才怪吧!
见那孩子生活如此困难,我站在暗处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扔了过去,以便让他改善一下生活,对于金钱,我可是一点都不缺的,身体的前任主人之前生活的房间里面还有着好几箱的金银财宝。结果好心办了坏事……目的没达成,还害得那孩子被人冤枉当成小偷,原因是一名贼眉鼠眼的大人见那孩子站在原地孤零零的拿着一个荷包似是在等什么人,又见小孩子衣着破旧,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跟着霹雳剧情走,着实忍不住啊
☆、自今起,与君识
“荷包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说我偷了你的荷包。”那孩子被人揪着领子,虽然害怕却依旧强装镇定。
那污蔑小孩是小偷的男子,见孩子强装镇定的样子,也不惧周围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一脸的凶神恶煞说“臭小子,给脸不要脸,这么多的银子不是我的,难道还是这小要饭子的,真是可笑。明明就是你偷了我的荷包。”
周围群众大多还是相信该男子的措辞,对着那孩子也开始指指点起来,尽是些,“小小年纪不学好,尽学一些偷鸡摸狗之事,等等。”不甘心被人冤枉,那孩子强忍着眼中屈辱的泪水,仿佛那泪水落下就再也说不清。
猛然推开揪着他领子的人,那人也对于孩童的举动有些措不及防,被推到一边,那孩子涨红了脸,脸上带着几分委屈,几分不甘,几分恼怒,瞪大眼睛盯着众人,大声说道:“不是我,这荷包是我之前捡到的,我一直站在原地等待荷包原来的主人,可这个荷包的主人根本不是他,他连荷包里面有多少金银都对不上,怎么可能是……怎么可能是……”最后一句话有着微不可闻的哽咽。
话未成句,我已再也看不下去,我虽不喜欢人多,但身为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我难辞其咎,正欲现身帮那孩子教训一下那个臭流氓,却不想已被人捷足先登。
“欺负一个孩子让你很有成就感吗?”话语落,一袭白衣落入人群之中,周围的群众迫于此人不凡的气度,纷纷往后退了几步。
那名男子那白衣服的人突然出现在那孩子身边恶狠狠说:“你这小子难不成要为这小偷出头不成。”他斜了一眼那贼眉鼠眼的男子,眼中没有一丝热度,态度从容地缓声说:“胡说八道的人是你!那荷包里面明明全是金子,怎么可能有银子呢。”
贼眉鼠眼的男子白衣没有温度的眼睛扫了一眼,冷意上身,感到十分害怕,又听到他如此清楚荷包里面的东西,吓得急忙跪倒在地,一边磕头一边说:“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是小人见钱眼开,不该冤枉这小乞、孩子,救你高抬贵手。”白衣男子看都不看那混混一眼,冷喝道:“滚!”仿佛再看一眼就会被脏了眼睛。
男子屁股尿流的跑了之后,周围人群见没有热闹可看也都散了去,白衣说:“放心,我不会要你手中的荷包的。”
那孩子一直盯着白衣服的,一脸的感激与委屈,一直紧紧攥在手中的荷包仍旧紧紧攥住,紧张的说道:“谢谢恩人,他日我若有能,必定报答恩人!”我在一旁看的十分好笑,真不知该夸这孩子还是怎么样。
白衣服的人一脸平淡的说:“朋友,人群已经散了,你还不出来吗。”我惊呆,不会说的是我吧!瞅了瞅四周没有有发现第四人的存在,哀叹一声,落到了二人面前。
我不好意思的朝那名白衣人笑了笑说道:“谢谢你帮我解决了麻烦。”
白衣人朝我摇头,表示不在意。
我不自在的看着那孩子说:“抱歉啊,本来想做好事来的,谁成想竟是好心办坏事,害你被人…欺负!”
那孩子一脸疑问,他说:“荷包的主人?荷包是你故意扔到我面前的?”我点头,他将荷包递给我说:“物归原主。”
我知道那孩子心里还是有气,明明是做好事,为什么要遭遇这种不堪。我说:“你真的不要这银子吗?可以帮你改善现在的生活啊。”
他回答道:“我会靠自己的双手改变现状的,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与同情,”如此看来,送银子的举动怕是伤了这孩子的心了。
看我接过荷包,那孩子恢复一脸不符合年级的早熟,转身离开。
望着那孩子□□的背影,“被这么对待,你就不怨不恨吗?”这句话梗在喉间怎么也问不出来,如果是我被这般对待,无论如何这口气也咽不下。
那孩子一走,我转头望向白衣人,说道:“我叫莲华不染,刚才多谢你帮那孩子解围了。”白衣人道:“白衣剑少,心意是好的,但方式不对,”我“啊”了一声,他接着道:“荷包事件。”
我了然,朝他一笑:“相逢即是有缘,我们做朋友吧。”说完,我将自己的右手伸了出去,见对方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我才想起古代人还没有握手礼,看白衣只是不解,心一横,主动拉住了他的右手,晃了晃,看着他盯着自己的右手,我说:“在我们那这是朋友之间友谊的见证!”
白衣道:“你们那里可真够奇怪的,不过,我接受你这个朋友了。不过我还有事情要办,就不在此多呆了。”
还有事要办啊,我都不介意你跟我名字一样古怪了。
我“唉”了一声:“好吧,又剩我一个人了。”
见他还看着我,我问道:“还有话?”他呵了一声:“不是什么大事,你要是无聊可以跟我一起去。”我连忙回答:“好啊,我就陪陪你好了。”
来到这里这么长时间,没有手机、电脑我一个人无聊的快要疯了。
他走在前面,步伐并不快,似是以我的速度为主,最后停在了一个药店门前。药店的伙计一见是他,忙小跑到我们面前,笑得一脸灿烂:“爷来取药材?”白衣道:“恩,老样子。”那伙计偷着看了我一眼,见我一身气度,又一脸好奇的正瞅着他,忙低头办事去了。
我随意打量了一下四周,看向白衣,问道:“你经常来这里买药?”他看我一眼说道:“恩,经常与师傅比武切磋,家里一些跌打损伤的药用的总会比较快。”
我点点头,心想白衣的师傅一定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子,不然为什么跌打损伤的药会用的这么快。
不一会儿,那伙计已经带着包好的药材,一脸笑容的走了过来。收到银子后,我们便被他热情的送出了药店。我的肚子此时也正好朝我抗议起来。
白衣听到声音,朝我看了一眼,我摸着肚子尴尬的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一笑说道:“恩,随我来。”我连忙跟上。
房间里简单摆了几件实木桌椅,唯一的点缀还是摆放在窗边的一个盆栽,简单极了,我随他落座,笑着说:“地方虽然简单,但是明显跟街边不是一个档次啊,看你这么熟练,怎么,经常来?”
他眼中带笑,说:“与家弟来过一次,便记住了这个地方,并不经常来。”看白衣眼中带笑的样子,他们兄弟关系一定很好。
没等多久儿,店小二便已将饭菜端来,安置妥当后,退了出去,我和白衣这才开始吃起菜来。在现代男人之间的友谊大多都是酒桌上拼出来的,我自然也不例外,虽不说千杯不醉,但酒量还是能够见人的。
几杯酒下肚后,我的意识已是渐渐模糊,话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白衣则边喝酒便听我说,偶尔也会应上几句,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听倒也其乐融融。当然现代的事情我心中最大的秘密,我是不会说的,说的都是来到古代后所发生的事情。从我独自一人生活到我怎么走出居处,从缺少古代的常识谈到偷吃未来徒弟的鱼吃。本就觉得白衣与我十分投缘,这下更是相见恨晚,恨不得就这样一直说下去。
早上醒来时,头仍旧昏昏沉沉的。我赖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突然想起我昨晚是和白衣一起喝酒来着,晃晃昏沉的脑子,只记得我与白衣一直喝酒聊天来着,可之后真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明明酒喝的并不多,哎,真是失算,古代的酒果然后劲大。
看这里不像是客栈,应该是白衣住的地方,我应该没有把现代的喝醉酒的习惯带到这里来吧,抱着人不撒手什么的很丢人耶,虽然对于其他发酒疯的人来说,我这算是好的。
正沉浸在到底有没有发酒疯的思想中,只听门外白衣的声音:“好友,我可以进去吗。”我一听,忙翻身坐起,心里有些惴惴不安,说道:“进来吧。”
门应声打开,白衣手里捧着一些衣物,逆着光向我走来。
我不知道昨晚都干了什么,坐在床边呆呆的看着他,过了半天,他脸上带着微笑:“这是我的房间,你昨晚喝醉了,我不知道你的住处,便将你带了回来。”我想了想,心一横,问他:“我昨晚没干什么发酒疯的事情吧?!”
他道:“如果不算抱着我死不松手的话,是没有发酒疯。”我一听,顿时觉得没脸见人了,可惜没有地缝让我钻,盯着他戏谑的目光:“咳,那就好。”反正都是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是抱着一个女人不撒手就行。
他温和一笑,将手中的黑色衣服递了过来,轻声道:“你昨晚和衣而睡,衣服皱的不成样子定是不能再穿了,这衣服你等会儿换上去。”
☆、教不严,师之惰
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床上,其中一个还被另一个死死抱住,衣服能不皱巴巴的吗,只是黑色的衣服不像白衣的风格啊。我抬头疑问的看着他:“这不是你的衣服吧?”
他轻声回答:“不是,我的衣服你穿不合身,这是家弟的衣服,还从未穿过,他与你身形相仿,你可放心穿。”
我怔怔“哦”了一声,接过他手中的黑衣,看看他比我要高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的样子,我确定他的衣服我穿上肯定不合身。
衣服很合身,仿佛是为我量身定做一般,衬得整个人越显赢弱不堪,当然只是黑衣显瘦,不是我太弱鸡。
饭桌上,白衣见我一脸茫然,大概以为我见到生人难免害羞,轻笑一声,淡淡说:“这是家师风之痕,这是家弟黑衣剑少。”被介绍的两个人皆是高冷的朝我点了点头。
“我是白衣的朋友莲华不染。”看来白衣是误会了,我一脸茫然分明是被吓到了好吗!名字我就不吐槽了,但是黑衣剑少尖尖的耳朵显然不属于正常人类了吧?还有白衣师傅风之痕不应该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吗?完全就是世外高人好吗!
难道是霹雳侠影之前那些剧的nb人物,嗯,肯定是了。
正在疑惑,白衣的师傅风之痕冷不丁的说道:“白衣没什么朋友,也从未带朋友来过孤独峰,你是第一个。”
我握着筷子,愣在那里,想了半天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没头没尾的回了句:“放心吧,白衣师傅!我会待白衣好的。”话刚落,一直默不作声的黑衣剑少突然被饭噎住,怒瞪了我一眼,扭头咳了起来。
无缘无故被人瞪,我十分纳闷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但看到他跟白衣对话期间还不时朝我丢过来一个得意的小眼神,我一下了然,感情这货还是个兄控,嘻嘻~,兄控好啊,兄控乐趣多啊。
白衣为人冷静稳重,虽然总是沉默居多,又是洁癖(我有人证,黑衣!总觉得上次发酒疯,我要不是他朋友,一定会被一剑劈死的。),但重情重义,与他相处并不觉得无趣,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我观察未来徒弟的期间,经常去孤独峰蹭饭去,白衣也下山过几次,虽次数不多,但我们两个人都已经将对方当成知心好友。当然了,每次白衣下山都少不了黑衣那个兄控,每次见他吃味的样子,我总是不免心情愉悦一番,以至于只要我们三人呆在一起,就会发生以下的情况:白衣朝我笑,黑衣就黑脸,白衣看他,立马恢复一副中二青年的样子,如此循环……
荷包事件,那孩子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害得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暗地观察这孩子,咳,我可不是什么怪蜀黎。观察了几天,越看越觉得这孩子是个好的,一人流落在外,风餐露宿,仍不失那颗赤子之心,为人勤快乐观、手脚也利索,更关键的是做鱼的手艺真心没话说,(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那鱼多好吃,才没有偷吃呢!),虽说根骨一般了点,但无所谓了,又不指望他出人头地。
心里拿定了主意,望着眼前破旧的庙宇,暗自打气道“我这么俊俏,收徒行动一定会成功的!”说完就快步走进了一旦刮风下雨就会漏水漏风的破庙。
七八岁大的秦一明正坐在稻草堆上面认认真真的编着一个草鞋,见到我之后,防备之意溢于言表。要是搁到现代,这般大的孩子可都是温室的花朵,宠都来不及。瞧瞧,下巴尖尖,湿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你,让人顿时心生怜意。
那孩子睁着眼睛,看我正在盯着他看,从稻草堆上站了起来,疑惑中带着紧张问“你是上次那个荷包的主人,你来找我?”
我笑着说:“你可愿意拜我为师,做我的徒弟。”一直挺直腰背的孩子猛然一震,我看那孩子眼中一闪而现的光亮,故作淡定,“吾名莲华不染,一直隐于山林,经过上次的荷包之事,观你人品心性皆为上佳,故而想要收你为徒,你……可愿意。”最后一句话,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学着风之痕摆一摆世外高人的风度还是很爽的。
那孩子秦一明再怎么成熟也只有七八岁,等了一会见我真的不像开玩笑,认真看了我一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师尊在上,弟子秦一明,承蒙师尊不弃,收我为徒。弟子定会堂堂正正,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师尊。今后绝不违抗半句师命。天地为证!”
“好!自今日起,你便是我莲华不染的徒弟,为师不求你能斩妖除魔,救民于水火,只求你堂堂正正,无愧于心。若有行差走错,亦是教不严,师之惰!”原谅我,对于某电视剧中主人公收徒的话一直耿耿于怀,语毕,我走过去,走到新收的徒弟身前将人扶了起来。
新收的弟子秦一明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衣角发呆。过了一会,才望向我呆呆的说:“师尊,我真的不是在做梦!”他紧紧攥住我青色的衣角,哽咽地看着我,嘴里开始不停的喊着“师尊,师尊,师尊……”仿佛我不出声就会一直喊下去一般,心中暗叹一声,将人搂到怀中“师尊在这里。”任由怀中孩子暗自落泪。
徒弟已经收到,该回家了!离开前,我领着徒弟与白衣告了别,反正我的住处与白衣的住处也不远,除了隐蔽了点,也没啥大碍,用上轻功大半天的时间就足矣,更何况还是按照我的速度来算的,所以并没有什么离别之苦。
“师尊,我们回去吧,不然等会儿廉庄老师一定会出来找人的,师尊也不想被廉庄老师唠叨吧,您身体虽大病初愈,但还是小心为妙!”新收的徒弟一明在旁劝道。“好!这就回去了。就知道拿廉庄压我。”我转身应道。
我现在借住在惜字学堂里廉庄老师的家里,之所以会借住在这里,全是因为我。徒弟没有一丝武功,我便随他一起走路,但不知道为何,行至半途,一点征兆都没有发起了高烧,成为了需要徒弟照顾的病人。幸运的是我们师徒二人正巧被路过的廉庄遇到,廉庄性格古灵精怪,爱好钱财,但生性率直良善重情义,所以我们被善心大发的廉庄带了回来。
醒来的时候,发现救我的人是廉庄,只觉得内心一群神兽草泥马翻腾而过。我本以为这个世界顶多架空而已,却不想竟是我一直追的剧——霹雳偶动漫!那么黑衣剑少的尖耳朵就一点都不稀奇了,我看这部剧的时候,里面什么人物没有,什么森狱、什么绿王、什么妖市、可惜只看到了素还真的神秘组织魔吞不动城就来到了这里,……幸好白衣他们没有在剧情里面,不用担惊受怕哪一天好不容易交来的朋友被便当。
之前看剧的时候我就在想性格古灵精怪的廉庄到底是怎么坚持下来给一群毛头小子们上课的,一天的时间里总是免不得要花半天调节孩子们之间的大小矛盾。经过这阵子相处,我只能说天性使然,廉庄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至少我在这里的七天,从未听到廉庄抱怨什么的。
不过从这七天来看,剧情显然刚刚进行到玄霄之子随遇这一部分,天知道我都已经将剧情追到九轮异谱。我心里叹了口气,就算我不能回去原来的时空,那我在这个时空也也不想仗着自己知晓剧情,当什么所谓的先知。要知道在霹雳,除了以素还真为主的一班人马,其他人的生命都是说没就没的,就是素还真的那班人马也大多是处于九死一生的处境。
回到屋中时,廉庄果然已经在了。正坐在桌旁看着什么东西,见我进屋,她带点嗔怪地说:“病还没好,就到处乱跑,也不怕恢复不了。”
徒弟半路上碰到随遇与对方一起玩了,我上前侧坐在她身旁笑说,“我一大男人哪就有那么矜贵?!再说,我这么出去转了转,反倒觉得身体更加轻松了呢。”
廉庄看了看我的脸色说:“看上去气色是好了一些,不过还是要多加休息。”我随口应了一声“知道了。”
我暗笑着想,知道是知道了,照不照做下次再说。正准备挑几块桌上的点心吃,突然觉得奇怪,抬头看,廉庄一直盯着我呢,我心一跳,用疑问的眼神看回去。
她举着手中的东西晃了晃,“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手工都不错的哈。不过你会吹吗?”我松了口气,差点以为她喜欢上我了,否则还不得被最光阴追杀,复低头去看点心,笑说:“你觉得会有人只做笛子却不会吹笛子吗。这可是我的强项。”
廉庄将已然快要完工的玉笛递给我,“这是要送给什么人的吗?你先别说,让我猜猜,恩……难不成……是送给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就点我吧,进入专栏,收藏作者,抱回家吧。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
廉庄将我上下打量,不等我说话,突然语出惊人:“小莲花,你该不会想要以身相许吧,虽然你长得还可以,但是姐姐我可不是这种随随便便的人啊。”
一口点心一下卡在喉咙里,我大声的咳嗽起来,廉庄忙递了水过来,我连着灌了几口水,摸着胸口才缓过劲来。
廉庄又气又笑着说:“这点心可没人和你抢!”我一边擦着嘴,一边心里琢磨,该怎么回答才不会被老狗追杀。最后只能若无其事地说道:“我原本的笛子送给了随遇,这笛子是我给徒弟的,总不能厚此薄彼吧,还有咱能别喊小莲花吗,太有损我的形象了。”
“原来不是送给我的啊!真是害我白高兴一场。”廉庄故作失望的说道。我苦哈哈道:“我就算送你银子也不会送笛子啊。”廉庄一听立刻喜笑颜开:“银子,这个我喜欢,小莲花这么名字我以后就少叫几次好了。”
廉庄走后,我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想着刚来这里的第二天我与随遇碰面的事情……
随遇蹲在地上,一个人念念有词说着人之初,性本善什么的,正是今天廉庄所教的三字经。我一时好奇走上前去,想要看随遇在地上写什么东西。
蹲在地上的随遇见我靠近,又正瞅着他,忙从地上站了起来,拘谨的朝我打招呼:“啊,你是之前廉庄老师带回来的病人,不染叔叔,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打量了一下地面上的字,朝随遇一笑:“廉庄老师今天才教的内容,你竟然已经会背会写了,真是聪明。”
随遇挠了挠脑袋:“虽然随遇已经学会默写,但其中的意思我却还是不大理解。”
我点点头,心想古代教学一般很少讲授课内容的其中含义,大部分都是靠自己去理解的, “你年纪还小,不理解很正常的。”
随遇问:“不染叔叔,你能教我吗?”望着一脸期待的随遇,我实在不忍心拒绝他,含笑说道:“当然可以啊,只要随遇问的问题我能够答的上来。”
从小到大,我对于孩子向来没有抵抗力的,那一手吹笛子的功力也是哄小孩哄出来的,为此爷爷还笑过我,说我歪打正着。
见他一脸欣喜,我说:“走吧,咱们边走边说。”他点头。
廉庄已经结束今天的教课,天色也不晚了,正好边讲边送他回去。
随着路程的缩短,随遇的问题也从书本问到了不同的人或事,他的问题让我这个现代人有时也难以招架。
从随遇在课本上遇到不解的问题说到古今趣闻,大多都是随遇问,我便答,顺便再为他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好玩的事情。
“随遇到家了。”路程再远也有走完的时候,堪堪能够遮风挡雨的草屋已近在眼前,随遇一脸不舍的看着我:“书上说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染叔叔你能当随遇的朋友吗。”
我欣然一笑,故作诧异:“我们不是已经成为朋友了吗?”随遇反应过来忙说:“太好了,随遇有朋友了。”我说:“是啊,随遇有朋友了!为了庆祝我们成为朋友,随遇愿听我奏曲一首吗。”
随遇说道:“原来成为朋友还要庆祝一番,不染叔叔!随遇十分愿意。”
我看着单纯的随遇,面不改色:“当然,庆祝是必须的。”随遇笑答:“哦!”
我拖他坐到旁边的草地上,取出一直随身携带的玉笛吹奏起来。太阳刚下山,草还是温的,微风吹在脸上,带着点凉意,分外舒服。
一曲完毕,我半仰脸,看着头顶的天空,天色渐黑,暖黄色的朝霞渐渐被染上深沉的色调,离我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将它握在手中。
在现代很少有有吹奏笛子的机会,爷爷是一名资深的吹笛人,他的笛子从来都是自己手工制作,因为爷爷说,“万物有灵,它自你手中诞生才能完美的被吹奏出美妙的音乐。就如人生一样,你必须亲自去经历,否则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它是好还是坏。”当时幼小的我并不以为然,只觉的爷爷只是为了让我学习他制笛的手艺才这么说的。现在想想,爷爷那时说过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正在感慨,听到随遇说:“不染叔叔,你吹得曲子真好听!我听后,觉得满身欢乐幸福。不染叔叔能教随遇吹笛子吗?我也要吹给以后的朋友听,让我的朋友能感受到我此刻的幸福。”第一次听到学吹笛子的理由是这样的,我的视线从天空挪移到随遇幸福的小脸上:“我吹的曲子真能让你如此幸福吗?”
随遇说:“恩,此时此刻随遇很幸福。”我侧头看向随遇,他目光中满室快要溢出的幸福。
我想了想,“幸福就好,随遇想学吹笛的话,不染叔叔我随时奉陪。”
不可否认刚开始与随遇见面我是存着私心的。多一个朋友就少一个敌人,毕竟随遇最后是要进入时间城的。我虽然不会掺入苦境之事,但我可以尽力给自己留条退路。但之后,与随遇的每次相处教导,每次徒弟与随遇一起玩闹情形,这种想法我再也没有想过,因为我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是剧中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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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住的地方以后,除了见见好友白衣,我几乎没怎么踏出居住的地方。扯去徒弟时不时提上几句随遇的话题,除了稍费点心思教导徒弟以外,日子过的是平静无波,一明也不负我所望,学习上很是用心,我教的当然跟老和尚教原任的一样,没什么区别,就算有也只是我将现代的观念融入了一明的生活中。
时间过了许久,徒弟除了因长个头显得有些瘦弱单薄的身体,皆被我养的白白嫩嫩的,脸上也渐渐有了青少年该有的样子,不再那般早熟的令人心疼。
直到有一日,夕阳西下,红云满布。
徒弟正坐在粗壮的树干之上一脸的忧愁,见我走进,徒弟赶忙收起脸上莫名神伤:“师尊你怎么来了。”
我上前轻轻一跃侧坐在他身旁笑说,“怎么,为师不能来吗?再说,你这么大一个人满身忧郁的朝着一坐,为师我想当做看不到也是万万办不到的。说吧,到底是因何事忧心,看看为师我是否能替你解决。”总不可能是青春期叛逆吧……
徒弟看了看我的脸色说:“近日来,徒儿一直在研读孝经,不由想起过往之事,忍不住神伤一二。抱歉,让师尊为徒儿担忧了。”听到抱歉,我用力揉了揉徒弟的脑袋,先是感受到对方毛茸茸的发质,还没有等我下一步动作就看到了一些对方身上发生的一些往事。
在‘看到’稚子的哭泣还有萧条的坟墓后,我条件反射的想要缩回自己的手。“怎么了?”徒弟感受到我的一丝僵硬开口问道。
回过神来,看着徒弟关心我的样子,很难和刚才‘看到’的那些画面放到一起,我摇了摇头:“……不、没什么。”刚才我怎么会看到徒弟的前尘往事,还有那些不小心‘看到’令人叹息的画面,就是徒弟暗自神伤的真相吗,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
“真傻,你我师徒二人还需这般见外吗!既然你心有牵挂,那师尊就陪你走一遭呗,圆你心中的缺憾。”顺便拜访一下好友,我顺了顺刚才徒弟被我揉乱的头发,眼中全是温暖。
“师尊,你对徒儿太好了,如果徒儿被你宠坏怎么办。”徒弟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埋入我的怀中,我暗叹着想,徒弟太懂事,真不知道时好时坏。复低头看着徒弟头顶漩涡笑问“难不成为师之前对你不好咯?”
徒弟忙摇了摇脑袋抬头看着我,见我一脸戏谑的笑容,紧张的表情顿时全无:“师尊,这种事情岂能随意开玩笑。”我说:“都多大的人了,还扑倒我怀里撒娇,不害臊。”
安慰好徒弟以后,我沉思着刚才发生的情况,脑中还第一次出现这种闪过别人前尘往事的情况,我有些懵,心想这该不是上天送给我的金手指吧,但如果我每碰到一个人脑中都出现这种类似的情况,脑细胞岂不是要被活活消耗完成为白痴,但之前与白衣他们相处并没有出现这个情况,看来是随机的,感觉很麻烦的样子,令人头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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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徒弟祭拜了其家人的墓,厚脸皮领着徒弟拜访了好友,我都带徒弟过去了,白衣怎么着也要意思意思,当然这种占便宜的事我是不会放过黑衣那个重度兄控,白衣师傅风之痕是一个意外之喜,虽然我压根就没打算从他这个高冷的世外高人手中讨便宜。
之后,又顺道见了许久不见的廉庄,随遇没有见到,毕竟时间过了许久,徒弟也从孩童长到青少年,随遇自然也如剧情所讲的那般进了时间城,倒是情况稍好的病子让我惊讶,看来病子被廉庄照顾的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区的作者回复有些方,我输完回复的话,竟然找不到确认按钮……
在这里统一回复啦,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努力的(握拳)
☆、出小居,染世俗
陪病子看了一场全场下来只有一个红衣红发之人照书念出来的戏,许是太久没有热闹过了,一个戏台,一个人在台上念戏,我竟然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大概是那名唱戏的人足够霸气,足够有气场吧。
徒弟陪我赶了挺长时间的路,我看他有些累,路边正好有个摊位,我们二人便点了一些吃食,只是太辣了,实在享受不了。
本来是不会路过这里的,但我看徒弟的衣服已经有些不合身,便拐了个弯,在附近购置了一些布匹。为什么不直接买成衣呢?当让自己做啊,只是将布匹做成成衣的人不是我,是我那勤俭持家的乖徒弟。
犹记得,第一次我说要给他买衣服的时候,他竟皱着眉头告诉我,买些布匹就好衣服他会做,不用浪费不必要的金钱,好半天,我的下巴半天都没合上。
说来,到了这里这么久,久得我已习惯古人的一切。
但,这个地方连空气中都含有丝丝辣味,实在是让人难以习惯。只是此时此景这种莫名的熟悉感到底是什么呢,令人疑惑。
“师尊,这会儿还辣吗?”乖巧徒弟秦一明在旁忧心道,手中动作着又将已经空了的茶碗填满,瞳孔漆黑发亮,好像是包容了整个星空的最明亮的星星。
“不辣了,你也别管我了,瞧你的嘴巴马上就变成腊肠了。”我放下手中的茶碗,一脸戏谑的逗着自家徒弟。
我半仰脸,看着头顶的天空,天空仍然是让人心情愉悦的蓝色,看一眼就觉得心情舒畅。我心想这不愧是古代的天空,在我那个时代这样的天空实属难得一见。
正在感慨,听到一明说,“师尊,近日沿途中,经常听人说起清香白莲素还真!他实力很高吗?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谈到他就一脸的崇拜。”
这句话犹如晴空打雷,来到这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素还真这个名字,尽管依然知晓,但听到还是不免唏嘘。
我想了想,“非常出名,每天都在为守护苦境的和平而到处奔波,连回家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为此还经常被人打趣,说素还真把家当成客栈来住。”
乖徒弟一明低着头,声音略带着兴奋说,“师尊我以后会变得跟素还真一样厉害吗?受人尊敬,以守护众生为己任!”
喂!话别听半句啊!我不知道该如何给徒弟解释,难道告诉他说名人不好做,会有很多比那次被人冤枉偷荷包的事情发生,素还真那样的名人更是不好做。叹了口气,道“愿望很伟大,现在这些对你来说还太过遥远,倒不如做好现在的自己,你看我们现在心境平和,无忧无虑,知足常乐,生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岂不快哉。”
徒弟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最后侧着头说:“最喜欢师尊了。”
真是个小鬼头,心里其实还是想要成为素还真那样的存在,我拨了拨手上的佛珠,挥之一笑,“师尊也喜欢一明。”徒弟有点反应不过来愣愣地抬头看了下天,又看了看我,猛地低头只盯着碗里红灿灿的面条,不过红透了的耳根出卖了他此时的害羞。不行,回去之后,要好好给徒弟普及普及苦境的危险性。
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笑声,旁边的桌子多出两个人来,领先的坐在一个轮椅上,那人是一个温文儒雅、面似冠玉的白发修道者,风趣着对刚才笑着的机敏少年说:“好了,你不饿,我都饿了,赶紧点面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所熟知的剧情人物,我一时愣在那里,看到那二人已经开始吃起小二上的面条后才突然反应过来,急忙将自己惊讶的表情收回去,心里却为刚才看到的人直打鼓!
今天的运气真不知道是太坏还是太好,竟然碰到了活生生的清香白莲素还真,比电视里的人偶还要好看,真是上天的宠儿,也不知道刚才自己惊讶的表情有没有被发现。
看情形,剧情正好是素还真和齐天变一起到这蜀中之地寻找唐门之人,然后受唐门之主的托付独身一人取药草,结果被唐绝联合异识一起埋伏的事情。
再之后的剧情发展我是一点都不知道,毕竟我穿到这里之前还没更新呢,反正我不打算去当什么先知,也就无所谓了。
或许我刚才的目光有些明显,素还真朝我这里看了一眼,也不说话,面不改色吃起了让人辣喉咙的面条,我心想不愧是素还真,坐在素还真对面的齐天变,直呼面条好辣,一边吃一边猛往嘴巴里面灌茶水。
恩,要不要提醒一下素还真这几天最好不要单独行动呢,素还真之后遭遇伏击也会全身而退,不用被人花式虐狗。
“走吧。”见徒弟已经休息的差不多,我和徒弟站起身子。路过素还真的位置时,一边面不改色一边借用宽大的衣袖将手里刚刚写好的字条悄悄放在那二人吃饭的桌子上。
我心里想着字条上的话一边琢磨上面的字有哪里不妥当,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只有一句‘最近几天切不可单独行动’,应该也没什么吧?只是一句善意的提醒而已。
齐天变拿起桌边的纸条大嚷着:“喂,前面的!你东西落下了。”我没有回头,边走便背对着他那个方向摆了摆手。他好像还想说些什么,素还真阻止道:“齐天变,不用喊了,看看纸上的内容是什么吧!”
齐天变一拍脑袋,急忙将对折的纸条打开,开口念道:“最近几天切不可单独行动。我们明明是两个人啊,那个青衣男子为什么这么说,奇怪!”
接过齐天变手中的字条,素还真抬头看着一高一矮两个人的背影,一边想着刚才那个长相俊俏,一身青衣的男子初见他时的惊讶表情,感叹道,“是啊,劣者也甚是不解。不过观那青袍男子,多半黑发被一根青玉簪子束在脑后,双目黑白分明,炯炯有神,眉目温润,虽眉宇之间隐有锋芒,但想来不是坏人。”
当然这些话我就不得而知了,要是被我知道还不得乐死,苦境名人素还真的夸赞啊,多不容易。
往回走时,徒弟一直很乖巧的不说话。我也一直在想着刚才的事情,如果素还真相信字条上面的话可免一难,只怕就算那人相信也会义无反顾的单独行动,至于齐天变会有什么反应,怕是觉得不解吧。
不管结果怎么样,心里总觉得松了一口气。
望着将近的居所,我慢了慢脚步说:“一明,就在不久前我见到你一直崇拜的苦境名人清香白莲素还真了,羡慕吧!”说完也没有管徒弟什么反应就快步进了屋子,才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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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手中的细沙一点一点消失。距离我上次出门又是许久,我依靠做在树干上甩了甩手里的红色藤条,整个人懒懒散散的。自从上次徒弟心中再无牵挂以后,对我好的更是变本加厉,我都感觉整个人都胖了一圈,
我这个徒弟对我是极为尊敬的,从饮食到衣着,事无巨细,唯恐我不舒服,搞得我是越加的不好意思,只是无奈是个生活残废,也只能在教导徒弟修习的事情上多下功夫了(原任记忆里的琴棋书画)。
晚膳的时间早过,可徒弟一明早上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却迟迟不归,以往每逢外出采购的日子,徒弟总能够赶在午饭之前回家,徒弟也不是那种贪玩之人,再者徒弟也长大了,一身温润气质让人也讨厌不起来,可如果徒弟遇到的是一些不长眼的呢……
想想霹雳这个世界的危险性,那股子淡定也渐渐消失,越发坐不住,从树上跳了下来,让通体赤红的嗜血藤没入没有佛珠的右手腕里,右手腕上突兀的赤色藤蔓纹身隐隐透着一股不明的妖冶,再次踏出了这个与世隔绝但被称之为家的小院,青衣摆动,背后被一根青色玉簪束起多半的墨色长发无风飘动,迷乱人眼。
“唉!”
“唉!”
……
大树下,我背靠着大树左一声唉右一声唉,徒弟没找着,自己也迷失了人生的方向,古代的地图还能在靠谱点吗,差评!
经过仔细的排查,在徒弟采买物品地方的一处暗巷内发现了打斗的痕迹,循着现场打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我靠着嗜血藤追到这里,结果不知是因为离得太远还是怎么,嗜血藤也没有办法了。嗜血藤之所以能带我追到这里,还是之前我将它不要打算弃掉的一部分藤身做成了佛珠佩戴在徒弟身上,我也十分庆幸这样的做法,让我能够依靠嗜血藤追踪徒弟的下落。
大方的让与我心神相通的嗜血藤吸食体内元功之后,我显得有些疲惫,想想我在现代也是一名名牌大学毕业的大学生,自认为迷路这样的事情从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到了这里,只要不认真记路,马上变路痴。
身处荒郊野外,这会儿天色渐暗,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早知道就喊上白衣一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我就点我吧
☆、遇白莲,逢希奇
正在唉声叹气,忽然听到耳边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一抬头就看见一头亮着尖利牙齿的异兽虎视眈眈的看着我,我哇了一声,才发现旁边还有一双靴子,顺着靴子往上看,正对上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赶忙站了起来,“素还真!”
我去,素还真什么时候染头发换造型了,还越弄越年轻,要不是那明显的漩涡眉、眉心朱砂,还真不好认。
霹雳世界果真充满玄幻!
手持蓝色折扇,一副书生模样的黑发素还真见我站了起来,笑着对我说:“朋友认错人了,在下解锋镝,朋友可是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吗?”
他的声音珠圆玉润、娓娓动听,我看了一眼一旁齐天变的兄弟兽之龙,虽不解,心中仍旧是松了一口气,不用露宿荒郊野外了,这才回答,“要!……在下莲华不染,称呼我为不染就行了,很高兴能够遇见你。”
管他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是素还真,我只要离开这里就行。紧接着,在黑发素还真的注视下我慢吞吞的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唉声叹气的原因一一道出。
呆在一旁的兽之龙河图竟然一阵大笑,“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会跟小孩子一样迷路!”我瞪着那兽之龙很想反驳一二,可事实火辣辣的打在脸上,只好哼了一声,“那只有几道线的地图能不迷路才怪呢!”
那兽之龙又是一阵大笑,笑的我只想呼它一脸巴掌。素还真,哦不,解锋镝也不管管他!我唰的一下看向解锋镝,看表情就知道我在想什么的解锋镝作出一个抱歉的笑容,“这是兽之龙,性格一向如此,莫要见怪。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不见怪,不见怪。”我才不会跟没脑子的货一般见识呢!现在重中之重是赶紧离开这里。收起心中的莫名,我跟了上去,他走的不快,我跟的还是挺轻松的,这里人烟稀少,正好自称解锋镝的黑发素还真也从这里过,说不定他有可能会知道一些关于徒弟的线索,颇有点谄媚的凑到了解锋镝身边,“你经常路过这里吗?有没有见过一名这么高的孩子?”我用手在我肩膀边比了比徒弟的大概身高,接着道:“那是我徒弟,叫秦一明。”
解烽镝看了满怀期待的我一眼说:“这里我也是初次经过,你口中所说的孩童我也从未见过。”没有听到想要的答案,有些失望,“哦。”
解烽镝见我失望的模样问:“不染的徒弟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看他关心我的样子,鼻子顿时有些酸涩,也不管这关心是真是假,就将徒弟失踪的事情娓娓道来,当然模糊了嗜血藤的存在,“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如今我彻底不知道该怎么找他了。”解烽镝无言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放心我会帮你留意你徒弟秦一明的消息。”
听到他的这些话,心里没来由的好受了许多,看着眼前的带有书生气的黑发素还真亲近了许多。
天色越来越暗,兽之龙说,走的太慢,赶紧到我背上来。解锋镝笑了笑不说话,轻轻一跃就坐了上去。该不会是嫌我麻烦甩掉我的节奏吧,我盯着他不知该如何是好。
兽之龙鼻子里喷了喷气冲我嚷嚷道,“磨蹭什么呢?”解锋镝正好将手伸了过来,冲我笑了笑,我回他一个灿烂的笑容,拉着解锋镝伸过来的手,一跃坐上了兽之龙的背。兽之龙说了一声“坐稳了!”
突然置身于半空中,我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当场就紧紧的抓住了解锋镝的衣服,见对方只是身子一僵随之便恢复自然,没有丝毫介意的样子,我厚着脸皮也没有再松手,万一我松手掉下去怎么办。
我不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兽之龙的背上变成躺在客栈的床上。只记得路途中,实在困顿不堪,迷迷糊糊中觉得眼前一暗,便睡着了。
后来问过一直照顾我的小二哥才知道,黑发素还真也就是解锋镝发现我并不是睡着,而是发烧引起的昏睡便将我安置在了客栈,解锋镝身上有事不便多留,便吩咐小二哥一直好好照顾,安置妥当,这才急急忙忙离开。
又是莫名其妙的发烧,第一次是遇见廉庄的时候,第二次是遇见解锋镝,幸好每次都遇到了心地不坏的人,要是坏人我估计早就翘辫子了。
想着徒弟也长大了,这次出事应不会有生命危险,急不来,否则徒弟没找到,先把自己搭进去,才悲催呢。
起身坐到外面拿了些桌上的点心,又为自己倒了杯热茶,继续深思起来。
正在琢磨如何找徒弟,人海茫茫该如何是好。右手腕上的嗜血藤突然一阵发热:“徒弟?”与之前感应到徒弟的情况一模一样,我心中一惊,手一抖,茶杯‘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
赶忙站起来,快走几步,打算这就出发,手刚碰到门边,门已经从外打开,原来是客栈里一直照顾我的小二哥。
他看见我,忙请安,“药熬已经好了,我来给公子送药。”“谢谢。”我伸手接了过来一饮而尽,纵然药苦,我的心却带着快要寻回徒弟的欢悦。
小二哥见我打算出门,问道:“病才初愈,公子这是要出门吗?还是在休息几天为好。”我心中挂念徒弟,无论如何也呆不住,思及小二哥一片好心,冲着小二哥摇了摇头:“无碍。”想了想从宽大的衣袖中拿出一枚银子扔给了小二哥,“这几日的辛苦费。”
小二哥了然,转身要走,忙叫住他,差点将解锋镝给忘了:”小二哥,我有急事,如果之前送我到这里的人回来找我,你就告诉他我无碍,有缘再见。”小二哥见我讲完,陪笑回答:“公子放心,我定办到。对了,那位带你来的公子对你可真好,被你一直抱着不撒手,竟一点也不耐烦,相反还对你极好。”说完,朝我一礼,快步而去。
什么叫我抱着解锋镝不撒手,我明明只有发酒疯的时候才会抱着人不撒手!
说清楚啊,喂!以后见到解锋镝一定要绕着走,丢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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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客栈出来后,我就直接顺着嗜血藤的感应一路走来。嗜血藤的感应并不是一直都有,因此我也是一路上走走停停。
今日嗜血藤又失灵了,估摸着徒弟又移动了,遂跳上树,斜靠在粗壮的枝干上静静望着湛蓝如玉的天空。
自打来到这里,除了偶尔见见白衣,就一直呆在自在小居。上次在蜀中之地见到素还真已有很长时间,而现在为了徒弟在外奔走,未知的危险,陌生的人都是我现在所需要面对的。可要好好为自己打算一二,正想着突然感受到旁边一重,抬头一看,“哇”被突然出现的紫发人吓了一跳,身子后仰眼看就要摔下树去。
紫发人笑道:“朋友,你胆子可真够小的,要不是我及时拉住你,你还不得摔个四仰八叉的。我的名字叫叹希奇,朋友你呢?”说归说,笑归笑,却还是及时将我稳住,我一面听着,一面想还真会给自己带高帽,若不是你突然出现,我怎么会被吓的差点从树上摔下去,但这人刚才及时帮我也是事实,一功一过也算是抵消了。
我继续保持之前的坐姿,扯了扯嘴角笑道:“莲华不染,不知尊贵的叹希奇先生找咱有事吗?”
一身贵气,面带一丝若有若无邪气的叹希奇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敛了笑意,手不由自主的摸着脸:"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
他看了我一眼,盯着我说:"脏东西嘛……恩……没有!我也没什么事!"
无语的看着旁边的叹希奇,我嘟囔道:“既然没事,那又为何坐在这里!”
阵阵微风吹过他的发丝,我的视线在他全身扫过,落到他脸上时,一抹带着丝丝邪气的笑容自他嘴角绽开,刹那间,晃花了双眼。
叹希奇漫不经心笑道:“晴空下,老树上,枝叶交错间一袭青衣的你抬头望天,脸上带有丝丝忧思,而我呢,正好路过,为了防止朋友想不开,只好坐在这里了。”我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想不开了,看来你需要找大夫去看一看眼科了。”
我是不是该找个妹子洗洗眼睛了,竟看一男人看晃了眼,一定是长时间没见过漂亮妹子,恩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妓院。
“哎~没想到不染这么关心我! 真是好人有好报啊!”他惊叹道,我暗地了翻了个白眼,说:“别装了,真的好假!”
叹希奇道:“咦,被发现了!那就……”不等我说话,拉着我就跳下了树。
我气的差点跳脚,瞪着他,“喂!你这人也太自来熟了吧!我有说要下去吗!这么自作主张真的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超萌叹希奇,哈哈,你们呢
☆、路遥遥,损友伴
叹希奇眼神似乎闪了闪,笑笑说:“你怕了?”
“怕!我好怕啊!你离我远点就好了!”一副我好怕怕的模样,一边越过他,一边说道:“你不离远点也没关系,我离你远点就行了!再见!”
叹希奇道:“哎,好友此言差矣,躲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敢于直面问题才是正解哦。”
我很是纳闷,“你的脸皮真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我败给你了。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看上我哪里了我去改还不行吗?!”
“呵~,我怎么舍得不染俊俏的脸蛋被划花呢,说实话,初次见你,便觉得惊为天人。”叹希奇叹了口气,“大概就是那一瞬间,”
“停!”我打断他,“我是男人,喜欢的是妹子!漂亮的妹子!你懂不懂?!”
叹希奇说:“恩?这跟你喜欢男人、女人有关系吗?”我顿时跳开几步,惊悚的看着他,抖着唇说:“当然有关系!我不喜欢男人!你别想了!”说完,转身就跑,因此那人风化的表情我也无缘看到。
未跑出多远,见叹希奇正轻松的跟在我身后,笑吟吟的看着我。想着此时也跑不了,以我的武功也打不过他,索性就不跑了,无视他,当他不存在。
“娘子!别走那么快啊!”他在我身后喊道,我猛然停住脚步,一脸的不可置信,“你刚才喊我什么?你再喊一遍试试!”努力让自己凶神恶煞起来。
叹希奇:“娘子啊,怎么?”
还真敢!我用力拽住他大叫:“你看清楚老子是纯爷们!纯爷们!谁是你娘子!”他一脸赤诚,“我知道娘子是纯爷们啊。”
此时,路边正好一群寻常百姓女路过,提着篮子,正要回家。见我们两个大男人拉拉扯扯,其中一个嘴里还媳妇、媳妇的,一时之间眼神无比火热,纷纷接头交耳,摇头喟叹,世风日下!
看的我是心惊胆战,也不管罪魁祸首了,直接撒丫子就跑,可“快看、快看,那位像小受的害羞了!”“什么叫像啊,分明就是。”这句话还是飘到了我的耳朵里!欲哭无泪!我真的是纯爷们!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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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店小二要了壶茶,盯着脸皮堪比城墙的叹希奇,心中无比抓狂,无奈认命,忽听到:"娘子!我们什么时候商讨一下我们的终身大事!"
刚走几步的店小二左脚拌右脚差点投入大地的怀抱,我一点解释的欲望也没有,白了他一眼给自己倒了杯茶,也不管周围人什么反应。
叹希奇见那店小二的反应,继续说:“再说了,之前在树上,咱俩搂也搂了,抱也抱了,已然有了肌肤之亲,娘子你不能不认账。”
娘子!要换之前我听到这个词还会抓狂跳脚,现在我已经麻木了,我一个现代人还会怕了你不成,只要他不嫌丢人,随他叫,不就是误会了他喜欢我,小气吧啦的,真是小心眼。
我说:“安啦,我不会抛弃你的。”
成功听到店小二摔在地上,周围的人喷水,一阵兵荒马乱。
“你看看,你看看,都被你祸害成什么样子了!”我指了一遍周围倒地、喷水的人,他说:“那是他们大惊小怪,娘子不用搭理他们,咱们做咱们的。对了,娘子还没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呢。”
刀与剑的相同或者是不同之处吗?我又不耍刀弄剑,怎么会知道!都怪之前自己嘴贱,说什么:人即是剑,剑即是人;我中有剑,剑中有我这种人剑合一的理论!天知道这又不是我自己悟出来的,那都是抄袭各种武侠乱说的啊!结果叹希奇这个剑痴深深的陷入人剑合一的理论中,咻的一下就不知踪影了。
回想起前段时日……
第1节
恋耽美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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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穿越之不染
作者:漠漠
文案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
一场时空的穿越,身为现代人的徐一清,魂飞异世界
从此,徐一清成为了莲华不染,他又该如何在群魔乱舞的霹雳世界活出自己的精彩……
当一切都面目全非,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倒不如一死了之,再度睁开眼证明这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内容标签:霹雳 阴差阳错 穿越时空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莲华不染 ┃ 配角:霹雳狼烟一干人等 ┃ 其它:霹雳
☆、本为现代人,误落异世界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12月的寒风呼呼的吹着。
寒风凛冽的街道,失去温暖的阳光更显寒意,徐一清裹紧身上的黑色羽绒大衣加快了行走的速度,在满街全副武装、皆是行色匆匆的情况下并不打眼。没走多远,抬头看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超市,猛然想起家里的存货——泡面,已经告罄,急忙朝街道旁的便利超市走去。
关上门挡住屋外的寒气,打开昭示主人已经回家的暖黄灯光,换下陪自己辛苦一天的鞋子,紧接着放下手中装满泡面的袋子,取出一桶泡面,撕开盖子,放调料,倒开水,用筷子压住不再密封的盖子,动作仿佛经历无数遍,一气呵成。
看了一眼被朋友恶作剧扔在柜子最顶端的火腿肠,徐一清从客厅搬来一把椅子,约摸着还行,一脚踩上了椅子,只听咔嚓一声,身形不稳,“咚”的一声闷响,身子后仰重重摔倒在有些轻微凹凸的瓷砖上面,久久不动。
云蒸霞蔚,缤纷绚烂的桃花下,被团团包裹的桃源居地,自在小居映入眼中。
自在小居内,桃花的香味沿着门窗缝隙悄悄流进里面的房间,一名身着青白相间衣袍的俊美青年手持佛珠静坐其中。
静谧的房间内,青袍男子突然额间生汗,嘴角溢血,一直闭合的双眼也因此睁开,眼中尽然全是苦痛。显然是致经脉逆转、气血逆行。如若没有外人及时增援,一个人很难挺过此难关。可惜此处再无第二人存在。青袍男子双手上下翻转,同时运转体内元功,豆大的汗滴,顺着额间落下,滴落在衣服之中,瞬间消失。青袍男子因体内越演越糟的情况,孤立难支,一股气血,顿时“噗”的一声自喉间涌出,瞬间染红身前事物,双手的动作因无力支撑落在身侧、一动不动。
满林子的桃花,开的是云蒸霞蔚,缤纷绚烂,炫目不已。
可我的心情却一如既往的糟糕。在这里已然呆了数日,可我还是觉得像做梦一般,只等我醒来就仍然趴在满是游戏代码编程的电脑面前,而不是在没有高科技的玄幻世界。我还是刚出大学校门不久,为了工作每天通宵熬夜的奋斗青年,而不是这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古代版宅男。
数日之前,我为了取柜子顶端的火腿肠从突然罢工的凳子上摔下来,醒来时已经是在这具身体前主人所端坐的床上了。根据身体主人残留在脑海中的记忆,我是练功时又不小心岔了气,然后彻底昏死了过去。自然这个身体前任主人的所遗留下来的症状,被我捡了个全,刚醒来的时候差点没被痛死,待搞清楚身边状况之后,这才按照身体前任主人的功法好好调养,慢慢恢复起来。
我现在的名字是莲华不染,身体的前任主人从小跟师傅在这个堪比世外桃源的地方相依为命,除了自己师傅以外,没再见过任何人,简单到极点,生活除了念经就是吃饭、睡觉。结果一个不小心被体内庞大的内功走弄得经脉逆行被我捡了便宜。
真是万幸,还可以做真实的自己。只是我一直觉得很疑惑,为什么这具身体的师傅除了琴棋书画,从未教过原任一点武功,连修习的内功也是以修身养性为主。后来仔细翻看了一下脑海中类似文件夹存在般的记忆,才知道原任乃是自小先天不足,平常生活倒还可以,但打打杀杀还是十分勉强。
这壳子的师傅之所以离开人世也全然为了原任,原任的身体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差,时常令原任痛苦不堪,原任的师傅看在眼里痛在心中,将全身佛元如数度给原任,自己也油尽灯枯。
老和尚想法很好,做法也不错,但他忘了那深厚的元功对原任来说既是蜜糖也是□□,原任能够自己控制好是蜜糖,控制不好便是催命□□。
还令我十分不解的是原任的身体并非是一句先天不足能够解释的,似乎还有其他端倪。原任自小对老和尚十分信任,性情也被老和尚教导的极为单纯,自然对老和尚的话全然相信,不会怀疑。可我就不一样了,好歹也被现代社会教导了二十余年,从中推敲老和尚与原任相处时的一些谈话,很容易就发现老和尚有时候的表情会闪过一丝内疚。
这具身体的确不简单,但又跟我有何关系呢,往事已散,这些事情就随着原任的死让它随风而去吧,我现在只想好好的吃顿正常饭菜。
“记住了,在没有我命令的情况下不准你自作主张随意吞噬周围生物。”浑身赤红的藤条嗜血藤在一旁耷拉着藤身一副了无生机的模样。“允许你附在我的手上。”望着立马生龙活虎的嗜血藤,我有些无奈。会与嗜血藤相遇,大概也是因为体内深厚至纯的佛门功力吧。
旁边翻滚着藤身晒着太阳的嗜血藤就是我前阵子为了尝试做饭去捡柴火捡来的,在经历过穿越这件事之后再来一个触手系的妖藤神马的,我也(wu)淡(fa)然(jie)处(shou)之,摘果子的功夫都省了。
嗜血藤很怪异的一种生物,身为植物却拥有着动物的本能,通过吞噬生物快速进化,不论人还是动物只要被嗜血藤缠绕住,就没有幸免的,直至所有血液和元功被它吞噬殆尽,绞杀能力更是比蛇类强大万倍,哪怕藤蔓被斩断,只要有血食就能再次长成一条新的嗜血藤。因此这让我无比庆幸当时拣到的是一个小孩子都能一扯就断的初生嗜血藤。
一番波折之后经过我的谆谆教导(大棒加萝卜政策),处于初生期懵懵懂懂的嗜血藤被我成功收服为己用(被我体内至纯的佛元养叼了胃口),起码住处周围的小动物们再也没有出现过被吸干致死、勒死的情况,顶多也就是失血过多而已,好好养养也就恢复了。
天天吃一些野果子什么的,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真不知道身体的前任是怎么在没有微波炉、冰箱等用品的情况下做饭的,反正到了我这里就只有炸厨房的天分,纵然我有前任的记忆,可那也拯救不了我手残的节奏,这简直就是人间最大的餐具。
在这里说好听了是世外桃源,说难听了是荒郊野外,一天的时间里除了运功调养之前受伤的经脉,就是翻看一些这里的书籍。无聊到了极点,至少我在这里的数日,从未找到过可以闲暇时消遣的项目。不过从在这数日的生活来看,在这个温馨却冷清的小院里,除却没人做饭这一点,生活衣着,样样不缺。
我心里叹了口气,如果我不能回去,那我在这个时空也只有这般生活下去,每天不出门宅在家里也能接受,可想着天天都是以野果饱腹的情形,又觉得在这里真心难受。
恩……真想出门看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原主的轻功我自己没事溜了溜,尚且能看,出门嘛,有嗜血为我保驾护航。
如此看来,再需等一段时日,我就能够为自己找个能做饭的徒弟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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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操纵着越来越熟练的轻功在附近村落溜圈子,寻找着我心目中的乖徒弟‘衣食父母’,这是我现在唯一能想出来的方法。我总不能明目张胆的看见一个人就问,你好,你愿意拜我为师吗?会被人当成傻子的。
这几天观察所得到的效果很是不错,不仅这个身体上的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身体与灵魂的契合度也越加圆满,不像刚来的那几天,做事情总是力不从心。更加值得欢喜的是未来徒弟的人选也差不多确定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世界并不是我所熟悉的任何一个朝代,很像里面的架空世界。
看上的未来徒弟就是我刚出来的时候碰到的一个七八岁大的孩童叫秦一明,那孩子当时就坐在离河边不远的地方烤鱼,身上的衣着破烂,却不失干净。当时立在树上,那简单的烤鱼让我几次都有冲动跳下去。可怕鱼没吃着,反倒把人也吓跑了,而且潜意识里也觉得这样做十分不妥,毕竟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直勾勾的盯着你,手中的鱼?会不吓住?才怪吧!
见那孩子生活如此困难,我站在暗处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扔了过去,以便让他改善一下生活,对于金钱,我可是一点都不缺的,身体的前任主人之前生活的房间里面还有着好几箱的金银财宝。结果好心办了坏事……目的没达成,还害得那孩子被人冤枉当成小偷,原因是一名贼眉鼠眼的大人见那孩子站在原地孤零零的拿着一个荷包似是在等什么人,又见小孩子衣着破旧,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跟着霹雳剧情走,着实忍不住啊
☆、自今起,与君识
“荷包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说我偷了你的荷包。”那孩子被人揪着领子,虽然害怕却依旧强装镇定。
那污蔑小孩是小偷的男子,见孩子强装镇定的样子,也不惧周围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一脸的凶神恶煞说“臭小子,给脸不要脸,这么多的银子不是我的,难道还是这小要饭子的,真是可笑。明明就是你偷了我的荷包。”
周围群众大多还是相信该男子的措辞,对着那孩子也开始指指点起来,尽是些,“小小年纪不学好,尽学一些偷鸡摸狗之事,等等。”不甘心被人冤枉,那孩子强忍着眼中屈辱的泪水,仿佛那泪水落下就再也说不清。
猛然推开揪着他领子的人,那人也对于孩童的举动有些措不及防,被推到一边,那孩子涨红了脸,脸上带着几分委屈,几分不甘,几分恼怒,瞪大眼睛盯着众人,大声说道:“不是我,这荷包是我之前捡到的,我一直站在原地等待荷包原来的主人,可这个荷包的主人根本不是他,他连荷包里面有多少金银都对不上,怎么可能是……怎么可能是……”最后一句话有着微不可闻的哽咽。
话未成句,我已再也看不下去,我虽不喜欢人多,但身为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我难辞其咎,正欲现身帮那孩子教训一下那个臭流氓,却不想已被人捷足先登。
“欺负一个孩子让你很有成就感吗?”话语落,一袭白衣落入人群之中,周围的群众迫于此人不凡的气度,纷纷往后退了几步。
那名男子那白衣服的人突然出现在那孩子身边恶狠狠说:“你这小子难不成要为这小偷出头不成。”他斜了一眼那贼眉鼠眼的男子,眼中没有一丝热度,态度从容地缓声说:“胡说八道的人是你!那荷包里面明明全是金子,怎么可能有银子呢。”
贼眉鼠眼的男子白衣没有温度的眼睛扫了一眼,冷意上身,感到十分害怕,又听到他如此清楚荷包里面的东西,吓得急忙跪倒在地,一边磕头一边说:“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是小人见钱眼开,不该冤枉这小乞、孩子,救你高抬贵手。”白衣男子看都不看那混混一眼,冷喝道:“滚!”仿佛再看一眼就会被脏了眼睛。
男子屁股尿流的跑了之后,周围人群见没有热闹可看也都散了去,白衣说:“放心,我不会要你手中的荷包的。”
那孩子一直盯着白衣服的,一脸的感激与委屈,一直紧紧攥在手中的荷包仍旧紧紧攥住,紧张的说道:“谢谢恩人,他日我若有能,必定报答恩人!”我在一旁看的十分好笑,真不知该夸这孩子还是怎么样。
白衣服的人一脸平淡的说:“朋友,人群已经散了,你还不出来吗。”我惊呆,不会说的是我吧!瞅了瞅四周没有有发现第四人的存在,哀叹一声,落到了二人面前。
我不好意思的朝那名白衣人笑了笑说道:“谢谢你帮我解决了麻烦。”
白衣人朝我摇头,表示不在意。
我不自在的看着那孩子说:“抱歉啊,本来想做好事来的,谁成想竟是好心办坏事,害你被人…欺负!”
那孩子一脸疑问,他说:“荷包的主人?荷包是你故意扔到我面前的?”我点头,他将荷包递给我说:“物归原主。”
我知道那孩子心里还是有气,明明是做好事,为什么要遭遇这种不堪。我说:“你真的不要这银子吗?可以帮你改善现在的生活啊。”
他回答道:“我会靠自己的双手改变现状的,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与同情,”如此看来,送银子的举动怕是伤了这孩子的心了。
看我接过荷包,那孩子恢复一脸不符合年级的早熟,转身离开。
望着那孩子□□的背影,“被这么对待,你就不怨不恨吗?”这句话梗在喉间怎么也问不出来,如果是我被这般对待,无论如何这口气也咽不下。
那孩子一走,我转头望向白衣人,说道:“我叫莲华不染,刚才多谢你帮那孩子解围了。”白衣人道:“白衣剑少,心意是好的,但方式不对,”我“啊”了一声,他接着道:“荷包事件。”
我了然,朝他一笑:“相逢即是有缘,我们做朋友吧。”说完,我将自己的右手伸了出去,见对方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我才想起古代人还没有握手礼,看白衣只是不解,心一横,主动拉住了他的右手,晃了晃,看着他盯着自己的右手,我说:“在我们那这是朋友之间友谊的见证!”
白衣道:“你们那里可真够奇怪的,不过,我接受你这个朋友了。不过我还有事情要办,就不在此多呆了。”
还有事要办啊,我都不介意你跟我名字一样古怪了。
我“唉”了一声:“好吧,又剩我一个人了。”
见他还看着我,我问道:“还有话?”他呵了一声:“不是什么大事,你要是无聊可以跟我一起去。”我连忙回答:“好啊,我就陪陪你好了。”
来到这里这么长时间,没有手机、电脑我一个人无聊的快要疯了。
他走在前面,步伐并不快,似是以我的速度为主,最后停在了一个药店门前。药店的伙计一见是他,忙小跑到我们面前,笑得一脸灿烂:“爷来取药材?”白衣道:“恩,老样子。”那伙计偷着看了我一眼,见我一身气度,又一脸好奇的正瞅着他,忙低头办事去了。
我随意打量了一下四周,看向白衣,问道:“你经常来这里买药?”他看我一眼说道:“恩,经常与师傅比武切磋,家里一些跌打损伤的药用的总会比较快。”
我点点头,心想白衣的师傅一定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子,不然为什么跌打损伤的药会用的这么快。
不一会儿,那伙计已经带着包好的药材,一脸笑容的走了过来。收到银子后,我们便被他热情的送出了药店。我的肚子此时也正好朝我抗议起来。
白衣听到声音,朝我看了一眼,我摸着肚子尴尬的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一笑说道:“恩,随我来。”我连忙跟上。
房间里简单摆了几件实木桌椅,唯一的点缀还是摆放在窗边的一个盆栽,简单极了,我随他落座,笑着说:“地方虽然简单,但是明显跟街边不是一个档次啊,看你这么熟练,怎么,经常来?”
他眼中带笑,说:“与家弟来过一次,便记住了这个地方,并不经常来。”看白衣眼中带笑的样子,他们兄弟关系一定很好。
没等多久儿,店小二便已将饭菜端来,安置妥当后,退了出去,我和白衣这才开始吃起菜来。在现代男人之间的友谊大多都是酒桌上拼出来的,我自然也不例外,虽不说千杯不醉,但酒量还是能够见人的。
几杯酒下肚后,我的意识已是渐渐模糊,话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白衣则边喝酒便听我说,偶尔也会应上几句,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听倒也其乐融融。当然现代的事情我心中最大的秘密,我是不会说的,说的都是来到古代后所发生的事情。从我独自一人生活到我怎么走出居处,从缺少古代的常识谈到偷吃未来徒弟的鱼吃。本就觉得白衣与我十分投缘,这下更是相见恨晚,恨不得就这样一直说下去。
早上醒来时,头仍旧昏昏沉沉的。我赖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突然想起我昨晚是和白衣一起喝酒来着,晃晃昏沉的脑子,只记得我与白衣一直喝酒聊天来着,可之后真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明明酒喝的并不多,哎,真是失算,古代的酒果然后劲大。
看这里不像是客栈,应该是白衣住的地方,我应该没有把现代的喝醉酒的习惯带到这里来吧,抱着人不撒手什么的很丢人耶,虽然对于其他发酒疯的人来说,我这算是好的。
正沉浸在到底有没有发酒疯的思想中,只听门外白衣的声音:“好友,我可以进去吗。”我一听,忙翻身坐起,心里有些惴惴不安,说道:“进来吧。”
门应声打开,白衣手里捧着一些衣物,逆着光向我走来。
我不知道昨晚都干了什么,坐在床边呆呆的看着他,过了半天,他脸上带着微笑:“这是我的房间,你昨晚喝醉了,我不知道你的住处,便将你带了回来。”我想了想,心一横,问他:“我昨晚没干什么发酒疯的事情吧?!”
他道:“如果不算抱着我死不松手的话,是没有发酒疯。”我一听,顿时觉得没脸见人了,可惜没有地缝让我钻,盯着他戏谑的目光:“咳,那就好。”反正都是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是抱着一个女人不撒手就行。
他温和一笑,将手中的黑色衣服递了过来,轻声道:“你昨晚和衣而睡,衣服皱的不成样子定是不能再穿了,这衣服你等会儿换上去。”
☆、教不严,师之惰
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床上,其中一个还被另一个死死抱住,衣服能不皱巴巴的吗,只是黑色的衣服不像白衣的风格啊。我抬头疑问的看着他:“这不是你的衣服吧?”
他轻声回答:“不是,我的衣服你穿不合身,这是家弟的衣服,还从未穿过,他与你身形相仿,你可放心穿。”
我怔怔“哦”了一声,接过他手中的黑衣,看看他比我要高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的样子,我确定他的衣服我穿上肯定不合身。
衣服很合身,仿佛是为我量身定做一般,衬得整个人越显赢弱不堪,当然只是黑衣显瘦,不是我太弱鸡。
饭桌上,白衣见我一脸茫然,大概以为我见到生人难免害羞,轻笑一声,淡淡说:“这是家师风之痕,这是家弟黑衣剑少。”被介绍的两个人皆是高冷的朝我点了点头。
“我是白衣的朋友莲华不染。”看来白衣是误会了,我一脸茫然分明是被吓到了好吗!名字我就不吐槽了,但是黑衣剑少尖尖的耳朵显然不属于正常人类了吧?还有白衣师傅风之痕不应该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吗?完全就是世外高人好吗!
难道是霹雳侠影之前那些剧的nb人物,嗯,肯定是了。
正在疑惑,白衣的师傅风之痕冷不丁的说道:“白衣没什么朋友,也从未带朋友来过孤独峰,你是第一个。”
我握着筷子,愣在那里,想了半天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没头没尾的回了句:“放心吧,白衣师傅!我会待白衣好的。”话刚落,一直默不作声的黑衣剑少突然被饭噎住,怒瞪了我一眼,扭头咳了起来。
无缘无故被人瞪,我十分纳闷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但看到他跟白衣对话期间还不时朝我丢过来一个得意的小眼神,我一下了然,感情这货还是个兄控,嘻嘻~,兄控好啊,兄控乐趣多啊。
白衣为人冷静稳重,虽然总是沉默居多,又是洁癖(我有人证,黑衣!总觉得上次发酒疯,我要不是他朋友,一定会被一剑劈死的。),但重情重义,与他相处并不觉得无趣,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我观察未来徒弟的期间,经常去孤独峰蹭饭去,白衣也下山过几次,虽次数不多,但我们两个人都已经将对方当成知心好友。当然了,每次白衣下山都少不了黑衣那个兄控,每次见他吃味的样子,我总是不免心情愉悦一番,以至于只要我们三人呆在一起,就会发生以下的情况:白衣朝我笑,黑衣就黑脸,白衣看他,立马恢复一副中二青年的样子,如此循环……
荷包事件,那孩子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害得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暗地观察这孩子,咳,我可不是什么怪蜀黎。观察了几天,越看越觉得这孩子是个好的,一人流落在外,风餐露宿,仍不失那颗赤子之心,为人勤快乐观、手脚也利索,更关键的是做鱼的手艺真心没话说,(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那鱼多好吃,才没有偷吃呢!),虽说根骨一般了点,但无所谓了,又不指望他出人头地。
心里拿定了主意,望着眼前破旧的庙宇,暗自打气道“我这么俊俏,收徒行动一定会成功的!”说完就快步走进了一旦刮风下雨就会漏水漏风的破庙。
七八岁大的秦一明正坐在稻草堆上面认认真真的编着一个草鞋,见到我之后,防备之意溢于言表。要是搁到现代,这般大的孩子可都是温室的花朵,宠都来不及。瞧瞧,下巴尖尖,湿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你,让人顿时心生怜意。
那孩子睁着眼睛,看我正在盯着他看,从稻草堆上站了起来,疑惑中带着紧张问“你是上次那个荷包的主人,你来找我?”
我笑着说:“你可愿意拜我为师,做我的徒弟。”一直挺直腰背的孩子猛然一震,我看那孩子眼中一闪而现的光亮,故作淡定,“吾名莲华不染,一直隐于山林,经过上次的荷包之事,观你人品心性皆为上佳,故而想要收你为徒,你……可愿意。”最后一句话,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学着风之痕摆一摆世外高人的风度还是很爽的。
那孩子秦一明再怎么成熟也只有七八岁,等了一会见我真的不像开玩笑,认真看了我一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师尊在上,弟子秦一明,承蒙师尊不弃,收我为徒。弟子定会堂堂正正,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师尊。今后绝不违抗半句师命。天地为证!”
“好!自今日起,你便是我莲华不染的徒弟,为师不求你能斩妖除魔,救民于水火,只求你堂堂正正,无愧于心。若有行差走错,亦是教不严,师之惰!”原谅我,对于某电视剧中主人公收徒的话一直耿耿于怀,语毕,我走过去,走到新收的徒弟身前将人扶了起来。
新收的弟子秦一明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衣角发呆。过了一会,才望向我呆呆的说:“师尊,我真的不是在做梦!”他紧紧攥住我青色的衣角,哽咽地看着我,嘴里开始不停的喊着“师尊,师尊,师尊……”仿佛我不出声就会一直喊下去一般,心中暗叹一声,将人搂到怀中“师尊在这里。”任由怀中孩子暗自落泪。
徒弟已经收到,该回家了!离开前,我领着徒弟与白衣告了别,反正我的住处与白衣的住处也不远,除了隐蔽了点,也没啥大碍,用上轻功大半天的时间就足矣,更何况还是按照我的速度来算的,所以并没有什么离别之苦。
“师尊,我们回去吧,不然等会儿廉庄老师一定会出来找人的,师尊也不想被廉庄老师唠叨吧,您身体虽大病初愈,但还是小心为妙!”新收的徒弟一明在旁劝道。“好!这就回去了。就知道拿廉庄压我。”我转身应道。
我现在借住在惜字学堂里廉庄老师的家里,之所以会借住在这里,全是因为我。徒弟没有一丝武功,我便随他一起走路,但不知道为何,行至半途,一点征兆都没有发起了高烧,成为了需要徒弟照顾的病人。幸运的是我们师徒二人正巧被路过的廉庄遇到,廉庄性格古灵精怪,爱好钱财,但生性率直良善重情义,所以我们被善心大发的廉庄带了回来。
醒来的时候,发现救我的人是廉庄,只觉得内心一群神兽草泥马翻腾而过。我本以为这个世界顶多架空而已,却不想竟是我一直追的剧——霹雳偶动漫!那么黑衣剑少的尖耳朵就一点都不稀奇了,我看这部剧的时候,里面什么人物没有,什么森狱、什么绿王、什么妖市、可惜只看到了素还真的神秘组织魔吞不动城就来到了这里,……幸好白衣他们没有在剧情里面,不用担惊受怕哪一天好不容易交来的朋友被便当。
之前看剧的时候我就在想性格古灵精怪的廉庄到底是怎么坚持下来给一群毛头小子们上课的,一天的时间里总是免不得要花半天调节孩子们之间的大小矛盾。经过这阵子相处,我只能说天性使然,廉庄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至少我在这里的七天,从未听到廉庄抱怨什么的。
不过从这七天来看,剧情显然刚刚进行到玄霄之子随遇这一部分,天知道我都已经将剧情追到九轮异谱。我心里叹了口气,就算我不能回去原来的时空,那我在这个时空也也不想仗着自己知晓剧情,当什么所谓的先知。要知道在霹雳,除了以素还真为主的一班人马,其他人的生命都是说没就没的,就是素还真的那班人马也大多是处于九死一生的处境。
回到屋中时,廉庄果然已经在了。正坐在桌旁看着什么东西,见我进屋,她带点嗔怪地说:“病还没好,就到处乱跑,也不怕恢复不了。”
徒弟半路上碰到随遇与对方一起玩了,我上前侧坐在她身旁笑说,“我一大男人哪就有那么矜贵?!再说,我这么出去转了转,反倒觉得身体更加轻松了呢。”
廉庄看了看我的脸色说:“看上去气色是好了一些,不过还是要多加休息。”我随口应了一声“知道了。”
我暗笑着想,知道是知道了,照不照做下次再说。正准备挑几块桌上的点心吃,突然觉得奇怪,抬头看,廉庄一直盯着我呢,我心一跳,用疑问的眼神看回去。
她举着手中的东西晃了晃,“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手工都不错的哈。不过你会吹吗?”我松了口气,差点以为她喜欢上我了,否则还不得被最光阴追杀,复低头去看点心,笑说:“你觉得会有人只做笛子却不会吹笛子吗。这可是我的强项。”
廉庄将已然快要完工的玉笛递给我,“这是要送给什么人的吗?你先别说,让我猜猜,恩……难不成……是送给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就点我吧,进入专栏,收藏作者,抱回家吧。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
廉庄将我上下打量,不等我说话,突然语出惊人:“小莲花,你该不会想要以身相许吧,虽然你长得还可以,但是姐姐我可不是这种随随便便的人啊。”
一口点心一下卡在喉咙里,我大声的咳嗽起来,廉庄忙递了水过来,我连着灌了几口水,摸着胸口才缓过劲来。
廉庄又气又笑着说:“这点心可没人和你抢!”我一边擦着嘴,一边心里琢磨,该怎么回答才不会被老狗追杀。最后只能若无其事地说道:“我原本的笛子送给了随遇,这笛子是我给徒弟的,总不能厚此薄彼吧,还有咱能别喊小莲花吗,太有损我的形象了。”
“原来不是送给我的啊!真是害我白高兴一场。”廉庄故作失望的说道。我苦哈哈道:“我就算送你银子也不会送笛子啊。”廉庄一听立刻喜笑颜开:“银子,这个我喜欢,小莲花这么名字我以后就少叫几次好了。”
廉庄走后,我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想着刚来这里的第二天我与随遇碰面的事情……
随遇蹲在地上,一个人念念有词说着人之初,性本善什么的,正是今天廉庄所教的三字经。我一时好奇走上前去,想要看随遇在地上写什么东西。
蹲在地上的随遇见我靠近,又正瞅着他,忙从地上站了起来,拘谨的朝我打招呼:“啊,你是之前廉庄老师带回来的病人,不染叔叔,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打量了一下地面上的字,朝随遇一笑:“廉庄老师今天才教的内容,你竟然已经会背会写了,真是聪明。”
随遇挠了挠脑袋:“虽然随遇已经学会默写,但其中的意思我却还是不大理解。”
我点点头,心想古代教学一般很少讲授课内容的其中含义,大部分都是靠自己去理解的, “你年纪还小,不理解很正常的。”
随遇问:“不染叔叔,你能教我吗?”望着一脸期待的随遇,我实在不忍心拒绝他,含笑说道:“当然可以啊,只要随遇问的问题我能够答的上来。”
从小到大,我对于孩子向来没有抵抗力的,那一手吹笛子的功力也是哄小孩哄出来的,为此爷爷还笑过我,说我歪打正着。
见他一脸欣喜,我说:“走吧,咱们边走边说。”他点头。
廉庄已经结束今天的教课,天色也不晚了,正好边讲边送他回去。
随着路程的缩短,随遇的问题也从书本问到了不同的人或事,他的问题让我这个现代人有时也难以招架。
从随遇在课本上遇到不解的问题说到古今趣闻,大多都是随遇问,我便答,顺便再为他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好玩的事情。
“随遇到家了。”路程再远也有走完的时候,堪堪能够遮风挡雨的草屋已近在眼前,随遇一脸不舍的看着我:“书上说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染叔叔你能当随遇的朋友吗。”
我欣然一笑,故作诧异:“我们不是已经成为朋友了吗?”随遇反应过来忙说:“太好了,随遇有朋友了。”我说:“是啊,随遇有朋友了!为了庆祝我们成为朋友,随遇愿听我奏曲一首吗。”
随遇说道:“原来成为朋友还要庆祝一番,不染叔叔!随遇十分愿意。”
我看着单纯的随遇,面不改色:“当然,庆祝是必须的。”随遇笑答:“哦!”
我拖他坐到旁边的草地上,取出一直随身携带的玉笛吹奏起来。太阳刚下山,草还是温的,微风吹在脸上,带着点凉意,分外舒服。
一曲完毕,我半仰脸,看着头顶的天空,天色渐黑,暖黄色的朝霞渐渐被染上深沉的色调,离我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将它握在手中。
在现代很少有有吹奏笛子的机会,爷爷是一名资深的吹笛人,他的笛子从来都是自己手工制作,因为爷爷说,“万物有灵,它自你手中诞生才能完美的被吹奏出美妙的音乐。就如人生一样,你必须亲自去经历,否则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它是好还是坏。”当时幼小的我并不以为然,只觉的爷爷只是为了让我学习他制笛的手艺才这么说的。现在想想,爷爷那时说过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正在感慨,听到随遇说:“不染叔叔,你吹得曲子真好听!我听后,觉得满身欢乐幸福。不染叔叔能教随遇吹笛子吗?我也要吹给以后的朋友听,让我的朋友能感受到我此刻的幸福。”第一次听到学吹笛子的理由是这样的,我的视线从天空挪移到随遇幸福的小脸上:“我吹的曲子真能让你如此幸福吗?”
随遇说:“恩,此时此刻随遇很幸福。”我侧头看向随遇,他目光中满室快要溢出的幸福。
我想了想,“幸福就好,随遇想学吹笛的话,不染叔叔我随时奉陪。”
不可否认刚开始与随遇见面我是存着私心的。多一个朋友就少一个敌人,毕竟随遇最后是要进入时间城的。我虽然不会掺入苦境之事,但我可以尽力给自己留条退路。但之后,与随遇的每次相处教导,每次徒弟与随遇一起玩闹情形,这种想法我再也没有想过,因为我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是剧中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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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住的地方以后,除了见见好友白衣,我几乎没怎么踏出居住的地方。扯去徒弟时不时提上几句随遇的话题,除了稍费点心思教导徒弟以外,日子过的是平静无波,一明也不负我所望,学习上很是用心,我教的当然跟老和尚教原任的一样,没什么区别,就算有也只是我将现代的观念融入了一明的生活中。
时间过了许久,徒弟除了因长个头显得有些瘦弱单薄的身体,皆被我养的白白嫩嫩的,脸上也渐渐有了青少年该有的样子,不再那般早熟的令人心疼。
直到有一日,夕阳西下,红云满布。
徒弟正坐在粗壮的树干之上一脸的忧愁,见我走进,徒弟赶忙收起脸上莫名神伤:“师尊你怎么来了。”
我上前轻轻一跃侧坐在他身旁笑说,“怎么,为师不能来吗?再说,你这么大一个人满身忧郁的朝着一坐,为师我想当做看不到也是万万办不到的。说吧,到底是因何事忧心,看看为师我是否能替你解决。”总不可能是青春期叛逆吧……
徒弟看了看我的脸色说:“近日来,徒儿一直在研读孝经,不由想起过往之事,忍不住神伤一二。抱歉,让师尊为徒儿担忧了。”听到抱歉,我用力揉了揉徒弟的脑袋,先是感受到对方毛茸茸的发质,还没有等我下一步动作就看到了一些对方身上发生的一些往事。
在‘看到’稚子的哭泣还有萧条的坟墓后,我条件反射的想要缩回自己的手。“怎么了?”徒弟感受到我的一丝僵硬开口问道。
回过神来,看着徒弟关心我的样子,很难和刚才‘看到’的那些画面放到一起,我摇了摇头:“……不、没什么。”刚才我怎么会看到徒弟的前尘往事,还有那些不小心‘看到’令人叹息的画面,就是徒弟暗自神伤的真相吗,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
“真傻,你我师徒二人还需这般见外吗!既然你心有牵挂,那师尊就陪你走一遭呗,圆你心中的缺憾。”顺便拜访一下好友,我顺了顺刚才徒弟被我揉乱的头发,眼中全是温暖。
“师尊,你对徒儿太好了,如果徒儿被你宠坏怎么办。”徒弟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埋入我的怀中,我暗叹着想,徒弟太懂事,真不知道时好时坏。复低头看着徒弟头顶漩涡笑问“难不成为师之前对你不好咯?”
徒弟忙摇了摇脑袋抬头看着我,见我一脸戏谑的笑容,紧张的表情顿时全无:“师尊,这种事情岂能随意开玩笑。”我说:“都多大的人了,还扑倒我怀里撒娇,不害臊。”
安慰好徒弟以后,我沉思着刚才发生的情况,脑中还第一次出现这种闪过别人前尘往事的情况,我有些懵,心想这该不是上天送给我的金手指吧,但如果我每碰到一个人脑中都出现这种类似的情况,脑细胞岂不是要被活活消耗完成为白痴,但之前与白衣他们相处并没有出现这个情况,看来是随机的,感觉很麻烦的样子,令人头疼啊!
= =
陪徒弟祭拜了其家人的墓,厚脸皮领着徒弟拜访了好友,我都带徒弟过去了,白衣怎么着也要意思意思,当然这种占便宜的事我是不会放过黑衣那个重度兄控,白衣师傅风之痕是一个意外之喜,虽然我压根就没打算从他这个高冷的世外高人手中讨便宜。
之后,又顺道见了许久不见的廉庄,随遇没有见到,毕竟时间过了许久,徒弟也从孩童长到青少年,随遇自然也如剧情所讲的那般进了时间城,倒是情况稍好的病子让我惊讶,看来病子被廉庄照顾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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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小居,染世俗
陪病子看了一场全场下来只有一个红衣红发之人照书念出来的戏,许是太久没有热闹过了,一个戏台,一个人在台上念戏,我竟然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大概是那名唱戏的人足够霸气,足够有气场吧。
徒弟陪我赶了挺长时间的路,我看他有些累,路边正好有个摊位,我们二人便点了一些吃食,只是太辣了,实在享受不了。
本来是不会路过这里的,但我看徒弟的衣服已经有些不合身,便拐了个弯,在附近购置了一些布匹。为什么不直接买成衣呢?当让自己做啊,只是将布匹做成成衣的人不是我,是我那勤俭持家的乖徒弟。
犹记得,第一次我说要给他买衣服的时候,他竟皱着眉头告诉我,买些布匹就好衣服他会做,不用浪费不必要的金钱,好半天,我的下巴半天都没合上。
说来,到了这里这么久,久得我已习惯古人的一切。
但,这个地方连空气中都含有丝丝辣味,实在是让人难以习惯。只是此时此景这种莫名的熟悉感到底是什么呢,令人疑惑。
“师尊,这会儿还辣吗?”乖巧徒弟秦一明在旁忧心道,手中动作着又将已经空了的茶碗填满,瞳孔漆黑发亮,好像是包容了整个星空的最明亮的星星。
“不辣了,你也别管我了,瞧你的嘴巴马上就变成腊肠了。”我放下手中的茶碗,一脸戏谑的逗着自家徒弟。
我半仰脸,看着头顶的天空,天空仍然是让人心情愉悦的蓝色,看一眼就觉得心情舒畅。我心想这不愧是古代的天空,在我那个时代这样的天空实属难得一见。
正在感慨,听到一明说,“师尊,近日沿途中,经常听人说起清香白莲素还真!他实力很高吗?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谈到他就一脸的崇拜。”
这句话犹如晴空打雷,来到这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素还真这个名字,尽管依然知晓,但听到还是不免唏嘘。
我想了想,“非常出名,每天都在为守护苦境的和平而到处奔波,连回家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为此还经常被人打趣,说素还真把家当成客栈来住。”
乖徒弟一明低着头,声音略带着兴奋说,“师尊我以后会变得跟素还真一样厉害吗?受人尊敬,以守护众生为己任!”
喂!话别听半句啊!我不知道该如何给徒弟解释,难道告诉他说名人不好做,会有很多比那次被人冤枉偷荷包的事情发生,素还真那样的名人更是不好做。叹了口气,道“愿望很伟大,现在这些对你来说还太过遥远,倒不如做好现在的自己,你看我们现在心境平和,无忧无虑,知足常乐,生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岂不快哉。”
徒弟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最后侧着头说:“最喜欢师尊了。”
真是个小鬼头,心里其实还是想要成为素还真那样的存在,我拨了拨手上的佛珠,挥之一笑,“师尊也喜欢一明。”徒弟有点反应不过来愣愣地抬头看了下天,又看了看我,猛地低头只盯着碗里红灿灿的面条,不过红透了的耳根出卖了他此时的害羞。不行,回去之后,要好好给徒弟普及普及苦境的危险性。
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笑声,旁边的桌子多出两个人来,领先的坐在一个轮椅上,那人是一个温文儒雅、面似冠玉的白发修道者,风趣着对刚才笑着的机敏少年说:“好了,你不饿,我都饿了,赶紧点面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所熟知的剧情人物,我一时愣在那里,看到那二人已经开始吃起小二上的面条后才突然反应过来,急忙将自己惊讶的表情收回去,心里却为刚才看到的人直打鼓!
今天的运气真不知道是太坏还是太好,竟然碰到了活生生的清香白莲素还真,比电视里的人偶还要好看,真是上天的宠儿,也不知道刚才自己惊讶的表情有没有被发现。
看情形,剧情正好是素还真和齐天变一起到这蜀中之地寻找唐门之人,然后受唐门之主的托付独身一人取药草,结果被唐绝联合异识一起埋伏的事情。
再之后的剧情发展我是一点都不知道,毕竟我穿到这里之前还没更新呢,反正我不打算去当什么先知,也就无所谓了。
或许我刚才的目光有些明显,素还真朝我这里看了一眼,也不说话,面不改色吃起了让人辣喉咙的面条,我心想不愧是素还真,坐在素还真对面的齐天变,直呼面条好辣,一边吃一边猛往嘴巴里面灌茶水。
恩,要不要提醒一下素还真这几天最好不要单独行动呢,素还真之后遭遇伏击也会全身而退,不用被人花式虐狗。
“走吧。”见徒弟已经休息的差不多,我和徒弟站起身子。路过素还真的位置时,一边面不改色一边借用宽大的衣袖将手里刚刚写好的字条悄悄放在那二人吃饭的桌子上。
我心里想着字条上的话一边琢磨上面的字有哪里不妥当,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只有一句‘最近几天切不可单独行动’,应该也没什么吧?只是一句善意的提醒而已。
齐天变拿起桌边的纸条大嚷着:“喂,前面的!你东西落下了。”我没有回头,边走便背对着他那个方向摆了摆手。他好像还想说些什么,素还真阻止道:“齐天变,不用喊了,看看纸上的内容是什么吧!”
齐天变一拍脑袋,急忙将对折的纸条打开,开口念道:“最近几天切不可单独行动。我们明明是两个人啊,那个青衣男子为什么这么说,奇怪!”
接过齐天变手中的字条,素还真抬头看着一高一矮两个人的背影,一边想着刚才那个长相俊俏,一身青衣的男子初见他时的惊讶表情,感叹道,“是啊,劣者也甚是不解。不过观那青袍男子,多半黑发被一根青玉簪子束在脑后,双目黑白分明,炯炯有神,眉目温润,虽眉宇之间隐有锋芒,但想来不是坏人。”
当然这些话我就不得而知了,要是被我知道还不得乐死,苦境名人素还真的夸赞啊,多不容易。
往回走时,徒弟一直很乖巧的不说话。我也一直在想着刚才的事情,如果素还真相信字条上面的话可免一难,只怕就算那人相信也会义无反顾的单独行动,至于齐天变会有什么反应,怕是觉得不解吧。
不管结果怎么样,心里总觉得松了一口气。
望着将近的居所,我慢了慢脚步说:“一明,就在不久前我见到你一直崇拜的苦境名人清香白莲素还真了,羡慕吧!”说完也没有管徒弟什么反应就快步进了屋子,才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呢。
= =
时间如手中的细沙一点一点消失。距离我上次出门又是许久,我依靠做在树干上甩了甩手里的红色藤条,整个人懒懒散散的。自从上次徒弟心中再无牵挂以后,对我好的更是变本加厉,我都感觉整个人都胖了一圈,
我这个徒弟对我是极为尊敬的,从饮食到衣着,事无巨细,唯恐我不舒服,搞得我是越加的不好意思,只是无奈是个生活残废,也只能在教导徒弟修习的事情上多下功夫了(原任记忆里的琴棋书画)。
晚膳的时间早过,可徒弟一明早上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却迟迟不归,以往每逢外出采购的日子,徒弟总能够赶在午饭之前回家,徒弟也不是那种贪玩之人,再者徒弟也长大了,一身温润气质让人也讨厌不起来,可如果徒弟遇到的是一些不长眼的呢……
想想霹雳这个世界的危险性,那股子淡定也渐渐消失,越发坐不住,从树上跳了下来,让通体赤红的嗜血藤没入没有佛珠的右手腕里,右手腕上突兀的赤色藤蔓纹身隐隐透着一股不明的妖冶,再次踏出了这个与世隔绝但被称之为家的小院,青衣摆动,背后被一根青色玉簪束起多半的墨色长发无风飘动,迷乱人眼。
“唉!”
“唉!”
……
大树下,我背靠着大树左一声唉右一声唉,徒弟没找着,自己也迷失了人生的方向,古代的地图还能在靠谱点吗,差评!
经过仔细的排查,在徒弟采买物品地方的一处暗巷内发现了打斗的痕迹,循着现场打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我靠着嗜血藤追到这里,结果不知是因为离得太远还是怎么,嗜血藤也没有办法了。嗜血藤之所以能带我追到这里,还是之前我将它不要打算弃掉的一部分藤身做成了佛珠佩戴在徒弟身上,我也十分庆幸这样的做法,让我能够依靠嗜血藤追踪徒弟的下落。
大方的让与我心神相通的嗜血藤吸食体内元功之后,我显得有些疲惫,想想我在现代也是一名名牌大学毕业的大学生,自认为迷路这样的事情从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到了这里,只要不认真记路,马上变路痴。
身处荒郊野外,这会儿天色渐暗,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早知道就喊上白衣一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我就点我吧
☆、遇白莲,逢希奇
正在唉声叹气,忽然听到耳边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一抬头就看见一头亮着尖利牙齿的异兽虎视眈眈的看着我,我哇了一声,才发现旁边还有一双靴子,顺着靴子往上看,正对上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赶忙站了起来,“素还真!”
我去,素还真什么时候染头发换造型了,还越弄越年轻,要不是那明显的漩涡眉、眉心朱砂,还真不好认。
霹雳世界果真充满玄幻!
手持蓝色折扇,一副书生模样的黑发素还真见我站了起来,笑着对我说:“朋友认错人了,在下解锋镝,朋友可是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吗?”
他的声音珠圆玉润、娓娓动听,我看了一眼一旁齐天变的兄弟兽之龙,虽不解,心中仍旧是松了一口气,不用露宿荒郊野外了,这才回答,“要!……在下莲华不染,称呼我为不染就行了,很高兴能够遇见你。”
管他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是素还真,我只要离开这里就行。紧接着,在黑发素还真的注视下我慢吞吞的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唉声叹气的原因一一道出。
呆在一旁的兽之龙河图竟然一阵大笑,“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会跟小孩子一样迷路!”我瞪着那兽之龙很想反驳一二,可事实火辣辣的打在脸上,只好哼了一声,“那只有几道线的地图能不迷路才怪呢!”
那兽之龙又是一阵大笑,笑的我只想呼它一脸巴掌。素还真,哦不,解锋镝也不管管他!我唰的一下看向解锋镝,看表情就知道我在想什么的解锋镝作出一个抱歉的笑容,“这是兽之龙,性格一向如此,莫要见怪。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不见怪,不见怪。”我才不会跟没脑子的货一般见识呢!现在重中之重是赶紧离开这里。收起心中的莫名,我跟了上去,他走的不快,我跟的还是挺轻松的,这里人烟稀少,正好自称解锋镝的黑发素还真也从这里过,说不定他有可能会知道一些关于徒弟的线索,颇有点谄媚的凑到了解锋镝身边,“你经常路过这里吗?有没有见过一名这么高的孩子?”我用手在我肩膀边比了比徒弟的大概身高,接着道:“那是我徒弟,叫秦一明。”
解烽镝看了满怀期待的我一眼说:“这里我也是初次经过,你口中所说的孩童我也从未见过。”没有听到想要的答案,有些失望,“哦。”
解烽镝见我失望的模样问:“不染的徒弟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看他关心我的样子,鼻子顿时有些酸涩,也不管这关心是真是假,就将徒弟失踪的事情娓娓道来,当然模糊了嗜血藤的存在,“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如今我彻底不知道该怎么找他了。”解烽镝无言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放心我会帮你留意你徒弟秦一明的消息。”
听到他的这些话,心里没来由的好受了许多,看着眼前的带有书生气的黑发素还真亲近了许多。
天色越来越暗,兽之龙说,走的太慢,赶紧到我背上来。解锋镝笑了笑不说话,轻轻一跃就坐了上去。该不会是嫌我麻烦甩掉我的节奏吧,我盯着他不知该如何是好。
兽之龙鼻子里喷了喷气冲我嚷嚷道,“磨蹭什么呢?”解锋镝正好将手伸了过来,冲我笑了笑,我回他一个灿烂的笑容,拉着解锋镝伸过来的手,一跃坐上了兽之龙的背。兽之龙说了一声“坐稳了!”
突然置身于半空中,我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当场就紧紧的抓住了解锋镝的衣服,见对方只是身子一僵随之便恢复自然,没有丝毫介意的样子,我厚着脸皮也没有再松手,万一我松手掉下去怎么办。
我不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兽之龙的背上变成躺在客栈的床上。只记得路途中,实在困顿不堪,迷迷糊糊中觉得眼前一暗,便睡着了。
后来问过一直照顾我的小二哥才知道,黑发素还真也就是解锋镝发现我并不是睡着,而是发烧引起的昏睡便将我安置在了客栈,解锋镝身上有事不便多留,便吩咐小二哥一直好好照顾,安置妥当,这才急急忙忙离开。
又是莫名其妙的发烧,第一次是遇见廉庄的时候,第二次是遇见解锋镝,幸好每次都遇到了心地不坏的人,要是坏人我估计早就翘辫子了。
想着徒弟也长大了,这次出事应不会有生命危险,急不来,否则徒弟没找到,先把自己搭进去,才悲催呢。
起身坐到外面拿了些桌上的点心,又为自己倒了杯热茶,继续深思起来。
正在琢磨如何找徒弟,人海茫茫该如何是好。右手腕上的嗜血藤突然一阵发热:“徒弟?”与之前感应到徒弟的情况一模一样,我心中一惊,手一抖,茶杯‘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
赶忙站起来,快走几步,打算这就出发,手刚碰到门边,门已经从外打开,原来是客栈里一直照顾我的小二哥。
他看见我,忙请安,“药熬已经好了,我来给公子送药。”“谢谢。”我伸手接了过来一饮而尽,纵然药苦,我的心却带着快要寻回徒弟的欢悦。
小二哥见我打算出门,问道:“病才初愈,公子这是要出门吗?还是在休息几天为好。”我心中挂念徒弟,无论如何也呆不住,思及小二哥一片好心,冲着小二哥摇了摇头:“无碍。”想了想从宽大的衣袖中拿出一枚银子扔给了小二哥,“这几日的辛苦费。”
小二哥了然,转身要走,忙叫住他,差点将解锋镝给忘了:”小二哥,我有急事,如果之前送我到这里的人回来找我,你就告诉他我无碍,有缘再见。”小二哥见我讲完,陪笑回答:“公子放心,我定办到。对了,那位带你来的公子对你可真好,被你一直抱着不撒手,竟一点也不耐烦,相反还对你极好。”说完,朝我一礼,快步而去。
什么叫我抱着解锋镝不撒手,我明明只有发酒疯的时候才会抱着人不撒手!
说清楚啊,喂!以后见到解锋镝一定要绕着走,丢大人了!
= =
从客栈出来后,我就直接顺着嗜血藤的感应一路走来。嗜血藤的感应并不是一直都有,因此我也是一路上走走停停。
今日嗜血藤又失灵了,估摸着徒弟又移动了,遂跳上树,斜靠在粗壮的枝干上静静望着湛蓝如玉的天空。
自打来到这里,除了偶尔见见白衣,就一直呆在自在小居。上次在蜀中之地见到素还真已有很长时间,而现在为了徒弟在外奔走,未知的危险,陌生的人都是我现在所需要面对的。可要好好为自己打算一二,正想着突然感受到旁边一重,抬头一看,“哇”被突然出现的紫发人吓了一跳,身子后仰眼看就要摔下树去。
紫发人笑道:“朋友,你胆子可真够小的,要不是我及时拉住你,你还不得摔个四仰八叉的。我的名字叫叹希奇,朋友你呢?”说归说,笑归笑,却还是及时将我稳住,我一面听着,一面想还真会给自己带高帽,若不是你突然出现,我怎么会被吓的差点从树上摔下去,但这人刚才及时帮我也是事实,一功一过也算是抵消了。
我继续保持之前的坐姿,扯了扯嘴角笑道:“莲华不染,不知尊贵的叹希奇先生找咱有事吗?”
一身贵气,面带一丝若有若无邪气的叹希奇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敛了笑意,手不由自主的摸着脸:"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
他看了我一眼,盯着我说:"脏东西嘛……恩……没有!我也没什么事!"
无语的看着旁边的叹希奇,我嘟囔道:“既然没事,那又为何坐在这里!”
阵阵微风吹过他的发丝,我的视线在他全身扫过,落到他脸上时,一抹带着丝丝邪气的笑容自他嘴角绽开,刹那间,晃花了双眼。
叹希奇漫不经心笑道:“晴空下,老树上,枝叶交错间一袭青衣的你抬头望天,脸上带有丝丝忧思,而我呢,正好路过,为了防止朋友想不开,只好坐在这里了。”我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想不开了,看来你需要找大夫去看一看眼科了。”
我是不是该找个妹子洗洗眼睛了,竟看一男人看晃了眼,一定是长时间没见过漂亮妹子,恩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妓院。
“哎~没想到不染这么关心我! 真是好人有好报啊!”他惊叹道,我暗地了翻了个白眼,说:“别装了,真的好假!”
叹希奇道:“咦,被发现了!那就……”不等我说话,拉着我就跳下了树。
我气的差点跳脚,瞪着他,“喂!你这人也太自来熟了吧!我有说要下去吗!这么自作主张真的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超萌叹希奇,哈哈,你们呢
☆、路遥遥,损友伴
叹希奇眼神似乎闪了闪,笑笑说:“你怕了?”
“怕!我好怕啊!你离我远点就好了!”一副我好怕怕的模样,一边越过他,一边说道:“你不离远点也没关系,我离你远点就行了!再见!”
叹希奇道:“哎,好友此言差矣,躲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敢于直面问题才是正解哦。”
我很是纳闷,“你的脸皮真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我败给你了。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看上我哪里了我去改还不行吗?!”
“呵~,我怎么舍得不染俊俏的脸蛋被划花呢,说实话,初次见你,便觉得惊为天人。”叹希奇叹了口气,“大概就是那一瞬间,”
“停!”我打断他,“我是男人,喜欢的是妹子!漂亮的妹子!你懂不懂?!”
叹希奇说:“恩?这跟你喜欢男人、女人有关系吗?”我顿时跳开几步,惊悚的看着他,抖着唇说:“当然有关系!我不喜欢男人!你别想了!”说完,转身就跑,因此那人风化的表情我也无缘看到。
未跑出多远,见叹希奇正轻松的跟在我身后,笑吟吟的看着我。想着此时也跑不了,以我的武功也打不过他,索性就不跑了,无视他,当他不存在。
“娘子!别走那么快啊!”他在我身后喊道,我猛然停住脚步,一脸的不可置信,“你刚才喊我什么?你再喊一遍试试!”努力让自己凶神恶煞起来。
叹希奇:“娘子啊,怎么?”
还真敢!我用力拽住他大叫:“你看清楚老子是纯爷们!纯爷们!谁是你娘子!”他一脸赤诚,“我知道娘子是纯爷们啊。”
此时,路边正好一群寻常百姓女路过,提着篮子,正要回家。见我们两个大男人拉拉扯扯,其中一个嘴里还媳妇、媳妇的,一时之间眼神无比火热,纷纷接头交耳,摇头喟叹,世风日下!
看的我是心惊胆战,也不管罪魁祸首了,直接撒丫子就跑,可“快看、快看,那位像小受的害羞了!”“什么叫像啊,分明就是。”这句话还是飘到了我的耳朵里!欲哭无泪!我真的是纯爷们!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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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店小二要了壶茶,盯着脸皮堪比城墙的叹希奇,心中无比抓狂,无奈认命,忽听到:"娘子!我们什么时候商讨一下我们的终身大事!"
刚走几步的店小二左脚拌右脚差点投入大地的怀抱,我一点解释的欲望也没有,白了他一眼给自己倒了杯茶,也不管周围人什么反应。
叹希奇见那店小二的反应,继续说:“再说了,之前在树上,咱俩搂也搂了,抱也抱了,已然有了肌肤之亲,娘子你不能不认账。”
娘子!要换之前我听到这个词还会抓狂跳脚,现在我已经麻木了,我一个现代人还会怕了你不成,只要他不嫌丢人,随他叫,不就是误会了他喜欢我,小气吧啦的,真是小心眼。
我说:“安啦,我不会抛弃你的。”
成功听到店小二摔在地上,周围的人喷水,一阵兵荒马乱。
“你看看,你看看,都被你祸害成什么样子了!”我指了一遍周围倒地、喷水的人,他说:“那是他们大惊小怪,娘子不用搭理他们,咱们做咱们的。对了,娘子还没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呢。”
刀与剑的相同或者是不同之处吗?我又不耍刀弄剑,怎么会知道!都怪之前自己嘴贱,说什么:人即是剑,剑即是人;我中有剑,剑中有我这种人剑合一的理论!天知道这又不是我自己悟出来的,那都是抄袭各种武侠乱说的啊!结果叹希奇这个剑痴深深的陷入人剑合一的理论中,咻的一下就不知踪影了。
回想起前段时日……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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