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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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作者:西门不吹雪
第12节
妾君病的不算严重,至少在牧倾华看来不是很严重,在开了几副药之后,妾君的病就有了些起色。
他应县令之邀,在他府上住了两天,离开的时候狠狠地宰了他一顿,被宰的肉疼的县太爷在看到对方离去时那仙气飘飘的背影,瞬间就被治愈了,只剩下再也看不到美人的忧愁。
反倒是向来古板的师爷,看着人离开的方向,忽然迟疑的说了一句,“大人觉不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嗯?”县太爷略有些敷衍的应了一声,整个人还处在再看不到美人的打击中。
“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这么觉得了,但属下想了两天也没想起来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人老了,记性到底是比不上年轻时候了,师爷有点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许是你在大街上无意间见到过吧。”县太爷叹息一声,说道:“这样的美人,只要见过一次就再难忘记!”
再难忘记,再难忘记……师爷忽然跺了跺脚,用一种比往常灵活了十倍的身手往外跑,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一下。
等他再次回来,手里拿着一张卷宗。
展开来,那是一副小像,画像上的人冰姿雪貌,俊美绝伦,那一眼望过来的眼神漆黑深邃,淡漠到了骨子里。
画是仿的,气质风骨不及真人万分之一。
县太爷很是惊讶,指着画面上的人,道:“这不是牧道长吗?哪来的?”
师爷神情严肃,“前些日子京中贵人传下来的的,让各州各府暗中留意,务必找到画中之人,然后秘密送去京城。”
也是县太爷平日里风花雪月惯了,疏于政事,竟然错过了这件事情。
两人面面相觑一阵,县太爷一拍大腿,叫起来:“还愣着干嘛?!赶紧!赶紧让人把他给追回来!!”
师爷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跑的不比年轻人慢,一点都没有了上了年纪的样子。
。……
县令府的人是在城门口把人拦下的,牧倾华已经在飞柳城呆了大半个月了,他准备离开,他是要找人的,自然不会再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
只是没想到,还没出城就被人拦住了。
硬闯的话不是不行,只是没有必要,他来到这个世界才十多天,自认还是遵纪守法的,除了帮人抓过几次鬼,算过几次命之外,真没骗过人!
于是,牧倾华心安理得的又回去了,从他离开县令府不到半个时辰,这次回去之后,县太爷对他的态度竟然也客气了起来,至少不敢再用先前那种放肆的眼神看他了。
牧倾华并不急着问什么,安安静静的坐着,等着对方开口。
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县令很快将再次请他回来的用意说了出来,当然不可能实话实说,只说京城有贵人想要请他去治病,只要治好了贵人的病,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云云。
牧倾华并没有拒绝,直接组了队光明正大的偷听县令和师爷的谈话,很快就弄清楚了事情的真正原因。‘牧倾华有些高兴,会画了他的画像暗中找他的他只想到一个人,叶重澜很可能就是县令口中的那位贵人了,那家伙好命的很,每一个世界都能捞到一个好身份,这次应该也不例外,只可惜连县令他们都不知道那位贵人的真正身份,不然他可以直接大轻功飞去找人了,不用跟着县令派出的人一起,慢慢走到京城了。
飞柳城离京城算不上天高皇帝远,却也不算近,骑马的话至少也要走上一个多月的,哪有大轻功来的方便。
可惜,现在唯有跟着这些人走才是最省心的办法。
叶重澜不知道心心念念的道长已经往京城去了,正离自己越来越远,更不知道还给自己安排上来了一个高大上的身份,真正的叶。家徒四壁。拖家带口。重澜现在正对着自家那仅剩下来的两亩粗田头疼,他什么都干过,打过铁铸过剑,做过生意处理过政事,这双手拿得起笔提得起剑,可还真没拿过锄头种过地。
他真的不会把庄稼当杂草给拔掉吗?!叶重澜默默捂脸。
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他知道的恐怕都没秦筝多。
在苦思冥想了一个时辰之后,叶重澜终于决定,不种地了!
发家致富还是有很多方法的嘛,何必硬要循规蹈矩的不知变通,原主再怎么说也是个秀才,当然了,他也是绝对不会去考科举的,他喜武不喜文,当初琴棋书画之类的都是被师兄逼着学的,更别说四书五经了,看着就能打瞌睡。
原主留下来的记忆倒是有些这类的知识,只是考科举毕竟不是其他,就算是原主最鼎盛的时候也不一定就能考上呢,何况是仅靠这些残留下来的记忆。
想来想去,也只有做生意这一项了。
士农工商,商者为末流,这个世界似乎更加的严格一些,商人哪怕再有钱,也不能入仕途的,如果是原主的话,他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要他绝了仕途从商,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就算是饿死了也不会去做的事,但现在换了叶重澜,对于这些,他并不在意。
再怎样,总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萝卜头陪他一起饿死吧。
这个决定做出来的时候,他松了口气,至于做生意的本金,他倒是不担心,再怎么不济,他也不可能连点小钱都弄不到,村后面的那座山就是个大宝库,随便往深里走个几趟,也能弄出点好东西出来的,而就算没这个山,劫富济贫什么的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的事情,在大唐的时候,他也没少做过,只是要接济的人换了一下而已,这么多年没做过了,他还是蛮怀念的。
别人也不是没眼睛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秦家的日子便开始好了起来,秦家老大也经常在外奔波,就算一开始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法子让他们家的生活慢慢好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消息总还是能听到一些的。
为了这个,连村长都来过好几次,就为了让叶重澜放弃手里渐渐起来的生意,安心备考什么的,毕竟也是村子里唯一有功名在身的,说出去也是他们村的一个骄傲,就这么弃文从商,实在可惜。
叶重澜外表谦逊有礼,谁来劝都是唇角含笑的模样,只是眼神坚定,从未变过。
渐渐地,别人知道他心意已决,也就不来劝了,只是提到秦家小子,都是一脸的惋惜。
村子位置偏僻,这也只是叶重澜暂时的居住地而已,在手上的生意慢慢上了正轨之后,他便开始想着搬家的事情了。
☆、 第四十六章 二少也要种田!
就在叶重澜的生意越来越火,生活也逐渐步上正轨的时候,牧道长一行人经过一个多月的赶路,终于来到了京都。
到了大雍的京都之后,刚进城门就有人来接他们了,对方只有三四个人,为首的那个,已经年过半百,一身的锦衣华服,保养得还算不错。
对方的脸上一直带着笑,举止间也是亲和有礼的样子,但眼神中的那点傲气还是遮掩不住的。
边陲小镇来的人哪里见过这等人物,在他们看来,面前这人比他们的县太爷,还多了一种说不明的气势,让他们硬生生的,觉得自己矮了一截。
几人唯唯诺诺地和对方交谈了几句,就眼睁睁的看着牧倾华,被对方请上了轿,离开前,那个老者声音极淡的说了一句:“回去转告你家大人一声,这趟差事办得极好,我家主子绝对不会忘记他的功劳的。”
被留在原地的人面面相觑的一阵,连大气都没敢喘一口。
坐在轿中的牧倾华有些纳闷,按照他对他家二少的了解,知道他要来,以他的个性,应该早就沉不住气自己来见他了才对,怎么会派个不相干的下人过来?!
虽然有些不解,牧倾华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毕竟马上就要见到心上人了,这个才是重点!
较子速度不慢,牧倾华心有牵挂,连京都的繁华都没有看到,轿子就已经停了下来,,他们已经到了目的地。
牧倾华刚要下轿,轿帘就已经被人先一步掀开了,正在轿前的人,剑眉星目,身体修长,一件绣以金线暗纹的锦缎黑袍,低调中透着奢华。
这是一个相当俊美出众的青年,看样子身份也不低,可这不是他的二少!
叶重澜不会用那种痴迷,而又夹杂着浓烈欲,望的眼神看着他,二少虽然也花痴的紧,经常动手动脚外加调戏两句,但那双琥珀色的眼中,更多的却是一种爱慕和眷恋。
袖中的双手微微动了动,牧倾华紧紧地抿住了双唇,漆黑的目中渐渐地生出一种锐利的光折。
青年背后发冷,终于从那种深沉的痴迷中缓过神来,他微微一笑,说不出的风流旖旎,“公子容颜倾城,出尘之姿,真人比之画像更是出色十倍不止,古之洛神也不过如此,本王甚是倾慕!”
牧倾华微微皱起眉头,他没出来,依旧端坐在轿中,微微垂眸看着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暗暗想着:自己这是被调戏了?
他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只是想到了叶重澜,如果他在这里听到了这番话的话,绝对会抡起重剑,把面前这个人砸个稀巴烂。
想到这儿,他忽然唇角微弯,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来。
美人一笑,直把对面的青年迷得七荤八素,或许这样说有点夸张,但也差不离了。
只见青年目中满是迷恋,胸中似乎有一团火烧得正旺,让他忍不住的探手摸向美人莹白如玉的面容。
牧倾华眉心微皱,自然不可能给他得逞,他身子后仰,右手闪电般探出,已经牢牢的扣住了他的手腕。
手腕脉门被人制住,青年却一点都没有在意,或者说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已经被手腕上那股柔滑细腻的触感吸引住了。
他的视线无法克制地顺着洁白的衣袖滑落到那双手上,晶莹剔透,修长如玉,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
这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手,无法克制的就想低头轻吻一下。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牧倾华手腕一翻,一掌将对方拍开,身形闪动间已经站在了轿子外面。
微风吹起他宽大的袖袍,金色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白衣墨发,冰姿雪貌,清贵至极!
就连那些及时扶住了被他拍退了好几步的青年,刚要喊护驾的下人们,都忍不住看呆了眼。
趁着别人怔愣的功夫,牧倾华已经打量了一遍他现在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个修建的极其精致华美的院落,绿树成荫,繁花似锦,远处亭台楼阁,层层叠叠,显然是一处深宅大院。
牧倾华又想到了刚刚这个人的自称,本王本王,莫非是这个世界的某个王爷?这样的话倒也说得过去。
他想了想,终于开口说了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一句话,“你是谁?将我诓到这里有何目的?”
青年甩开下人搀扶的手,微微一笑,努力的将自己的翩翩风度,人品风,流传达给对方,“这里是豫王府,公子莫怕,公子人物俊秀,本王无意中见过之后就日思夜寐,再不能忘,冒昧将公子请来,不过是一解本王相思之苦而已。”
牧倾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恨不得一个两仪糊到他脸上去,可这是对方的地盘,他只能勉强忍耐着,说道:“我并没有见过你。”事实上,他来到这个世界刚两个月,一直在边城小镇骗吃骗喝,还真没有机会遇上这么一个大人物。
“没见过不要紧,我们现在不就认识了吗?”对方眼睛发亮,“本王是当今圣上亲封的豫王,敢问公子名姓?”
“牧倾华。”牧道长想了想,便照实回答。
这并不是什么需要隐瞒的事情,也没那个必要隐瞒,但下一刻他就后悔了。
“牧倾华牧倾华,果然是姿容倾城,风华绝代。”对方望过来的眼神,让牧倾华鸡皮疙瘩直往下掉。
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一天从别人口中念出来的时候,竟这么的叫人恶心!
如果不是有外人在,他几乎想不顾风度地搓搓自己的手臂,嫌弃的表情几乎是毫无遮掩地出现在脸上,他道:“你见也见过了,可否送我离开?”顿了顿,他接着道:“不送也行,我自己可以走。”
既然对方不是叶重澜,他一刻都不想多呆。
可豫王爷好不容易将人找到,怎么可能轻易放他离开,不用他吩咐,一队侍卫就将院子给围了起来,也堵住了牧倾华离开的路。
“你这是什么意思?”牧倾华垂眸,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指尖。
豫王微微一笑,风,流倜傥,“无他,本王倾慕牧公子,想要牧公子留下小住而已!”
……
牧倾华想走的话,这世上谁也拦不住他,何况是区区一个王爷府,可他到底还是没有走,而是选择了留下。
呵呵,竟然敢调戏他,还把他诓来京都,害他以为是叶重澜白高兴了一场,最后还以武力威胁他留下,他最讨厌的就是被人威胁了,既如此,不刮他一层皮,给点厉害他瞧瞧,还真当他好欺负的不成!
☆、 第四十七章 二少也要种田!
天光发白的时候,牧倾华就已经醒了,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就有人推门进来,然后指挥着一大堆的下人给他打水洗脸漱口,如果不是牧倾华坚持的话,就连衣服都要帮他穿了。
看着铺床叠被,整理房间的人,牧倾华微微顿了顿,就拿着剑出门去了。
早上是他的练剑时间,以前他从未有过这个习惯,只是在叶重澜的影响下,慢慢的就多了这么一个任务,几个世界下来,已经成了一种日常,再没有放下过。
如果叶重澜在的话,两人还会交手切磋一番,二少那性子,不能握剑比让他死还难受,偏偏他每个世界穿越的都不是能够光明正大握剑的身份,如果不是牧倾华每天都陪着他拆招过把手瘾的话,估计早就憋死了。
现在叶二少不在,牧倾华不需要陪人拆招,一套剑法下来之后,他就收招还剑入鞘了。
旁边侍候的人机警的上前,递了一块帕子上来。
牧倾华再次看了他一眼,接过帕子,擦去额头微微冒出的汗珠。
王府的待遇当真是非常好的 ,王府的下人也很是伶俐,就拿面前这人来说,他是由王府管家亲自调过来伺候他的人之一,为人识情识趣,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当他有所需求时,几乎不用他说出口,对方就已经将他要的东西妥妥当当的准备好放在他面前了。
不得不说,对方用着还是挺顺手的,唯一能让他挑出毛病的恐怕就是对方脸上的妆容了。
朱唇轻点,娥眉淡扫,略带脂粉的脸让他看上去更显得清丽了些,可牧倾华实在无法欣赏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的样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比之那些浓妆艳抹的哥儿,这人还是比较好的,至少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这也是几个送来的下人中他仅挑了他在身边侍候的原因。
阿杏站在他身旁,直到牧倾华擦完了汗才笑着说道:“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公子先去用些吧。”
果然是很识趣的一个人,牧倾华挑了挑眉,也没拒绝,他也确实有点饿了。
用完早餐之后,他刚想看会儿书,顺便更深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可还没等他看到两页,豫王就来了,倒也没有很意外,这两天对方几乎一有空,就往他这里跑,次数多的让他寻思着是不是这位豫王每天都没正事干,只需要吃喝玩乐泡泡美人什么的。
好在对方每次来,只是嘴上调戏几句,然后全程眼睛放电,试图用自身魅力折服他,并没有动手动脚,否则的话,牧倾华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下去。
杀一个人容易,对方完全就是个没有武功的普通人,只是杀了这个人之后会带来的后果太麻烦。
牧倾华是个怕麻烦的人,自然不会用这种笨办法。
豫王真是一个会玩的人,讨好美人的功夫一流,他全心全意看着你时,眼神能够腻死人,就好像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其他人都是死人,他懂浪漫,长相俊俏,又会甜言蜜语,文采什么的也不差,更重要的是他还舍得下身份来哄人,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陷进去,早晚都被他给拿下,可谁让牧倾华不是正常人呢?!
牧道长自认三观还是很正的,对出轨没兴趣,所以无论对方的嘴巴是多么的甜,手段是多么的高超,对他又是怎样的好,他都始终冷着一张脸,豫王不算是个没有耐心的人,相反,在对待美人的时候,他有十足的耐心,可那也是在美人有所回应的情况下。
以往,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美人,因为他的相貌,他的身份,他的温柔体贴,就算个性再刚烈的,在他百般手段下,都能乖乖就范,不是没有遇到过冰山型美人,可都没一个如面前这人这般棘手的。
或恼怒或羞涩或别扭,总要有个反应他才有兴趣把这出才子佳人的戏给唱下去,可对方却愣是一个眼神都不赏给他,一次两次三次,次次都如此的话,再大的兴致都给消磨了,就算是对美人有着无穷耐心的豫王也渐渐地有些按耐不住。
青年眼中的耐心越来越少,牧倾华清楚的看在眼中,却依旧没有丝毫的回应,等到豫王又一次不甘的离开时,他慢慢的勾起一抹冷笑。
“公子。”阿杏端着两杯茶走了进来,其中一杯是给豫王的,可惜当事人已经被牧倾华给气走了,他当然也看到了豫王离开时那难看的脸色,不免有些忧心,想了想,还是劝道:“公子刚进府,还是顺着些王爷吧,若是当真惹恼了他,以后的日子怕是艰难。”
牧倾华挑眉,不在意的说道:“惹恼就惹恼,我又不会一直在这里,或许真惹恼了他更好,那就能早日离开了。”
进了这王府的人那还能够出去,何况这人如此出众的容貌,爱惜美色的王爷就更不可能放他离开了!阿杏这样想着,眼中就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
他被派来照顾他,又被牧倾华挑中放在身边伺候,日后说不定就是这人的心腹了,主子的未来决定着他的未来,以对方的样貌成为王爷的专宠一点都不难,只是这脾气实在是不敢恭维,就算不为了对方,单单只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也免不了要提点一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阿杏有意无意的总会给牧倾华提上一两句关于王府中的情况,比如自从豫王妃病逝后,豫王就一直没有再娶正妃,比如王府后院中一共住了多少位美人,哪几位是得宠的等等。
牧倾华虽然有些不耐,倒也没有阻止,甚至对于一些消息还是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的,想要将这个王府搅得鸡犬不宁,或许这些后院里的美人就是一个很好地下手点。
牧倾华的运气向来不错,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就有人自动送上门来了,从来没有经历过宅斗的他自然不知道,从他进王府的那天起,就有无数双眼睛在关注着他了。
豫王对待他的态度和宠爱明晃晃的摆在那里,那些依靠着豫王生存的后院美人们根本不可能忽略他,一开始他们还能忍着,但一天两天三天,豫王为了他一连五天都没踏进后院,一门心思的放在讨好他身上,这在从前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后院里的那些美人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牧倾华暂住的从云院渐渐的竟然开始热闹起来,一个两个的美人有意无意的都往他这边来,或善意或恶意或打探敌情,总之,牧道长在其他人的眼里慢慢的成为了勾搭王爷的狐狸精之类的存在。
借此机会,牧倾华还真是好生见识了一下这位豫王爷的后宫,当真是争奇斗艳,种类齐全了,怕是比之皇帝的后宫也差不了多少了。
豫王来的时候也曾撞上过几次,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纠结,但很快就放开了,甚至让几个识大体的过来做说客,本来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最后还真的给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法子。
之后,豫王依旧会每天往从云院跑,只是不是空手去的,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各种各样的珍宝,就算不去,也会让下面的人送来一些名贵的礼物。
这一举动还真的get到点子上了,至少爱财的牧道长是非常受用的,每次送来的东西都照收不误。
因为牧倾华的爱财,让豫王的攻略简单了些,至少一直油盐不进的人有了空子可钻,虽然吧,他内心还是有些别扭的,他以为对方气质高华,是个风花雪月,高洁出尘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在他眼里象征着美好化身的人见到钱财的时候竟然眼睛冒光,让他未免有些失望。
当然了,失望归失望,要他就此放手是万万不可能的,自从无意间见到那副画,对画中人一见钟情之后,他就再无放手的可能。
牧道长这几天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总是有人来打扰,但有钱收的时候他的心情总会变得很好,容忍度自然也就高多了。
这天他练完剑,刚要回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人。
眉如远黛,肤若凝脂,眸似秋水,身形纤细如扶风弱柳,这是一位美人,还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气质出众的美人,可牧倾华实在是欣赏不来,对方再美他也只能想到两个字——娘炮。
看他打扮似乎也是豫王后宫中的一员,这几天来往他住处的后院美人也不少了,这人倒是面生的很。
这时,阿杏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这是百英楼的怀菱美人,公子来之前最受王爷宠爱。”
牧倾华挑了挑眉,并没有说什么,看来自己身边的这个人还真的把他当成豫王后院的美人传授各种宅斗知识了。
牧道长倒也没有太过生气,也没有那个必要,等他离开的时候这里的事情也就与他无干了。
牧倾华就当没看到对面的人一样,背着剑径直从他面前走过,淡淡的香气传来,让他不适的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松开。
可惜,他视对方如无物,不代表怀菱也能当他不存在,刚走几步,他就被叫住了。
柔柔弱弱的美人微微福身,对他笑道:“早就听王爷说过牧公子的美貌,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在下自愧不如。”
牧倾华脚步一顿,淡淡道:“过奖了。”
怀菱微微摇头,“我之前一直病着,公子进府这些日子以来都没去拜访过,当真失礼,公子莫要怪罪才是。”
这样一番似真似假的话,牧倾华没有必要不信,却也不会真去信,这几天以来,他也算是涨了一些见识的,后院里的那些美人虽然都身娇体弱的,但论起心机来,一个比一个厉害,眼前这人相貌清丽,气质又好,他也不会真以为对方与外表一致,是个小白莲。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方显然是一心与他交好,甚至还到他那里蹭了一顿饭,离开的时候已经自顾自的和他称兄道弟来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两人既然已经都是王爷的人了,那自然就是一家人,日后要好好相处。
一家人个屁啊!谁t是豫王的人,他明明就是叶二叽的人!
就算涵养再好,牧倾华也没忍住,差点爆了粗口,他觉得他祸害人的计划要提前了,否则迟早要被雷出心肌梗塞来。
百英楼中,怀菱刚回来就以身体不适要休息为由,将下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一个心腹近侍在旁伺候。
等人都离开,门一关,那张温温柔柔的脸就已经阴了下来,眼中满是痛恨和冷意,他绞紧了手中的帕子,才忍住没有肆意破坏,将心中的疯狂发泄出来。
饶是如此,他整个人看上去也处在狂怒的边缘了。
对于他这番突然而来的变脸,近侍倒是并不意外,只是倒了一杯茶过来,安慰了几句。
怀菱忍了忍,又忍了忍,最后还是没能忍住将手边的茶盏挥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双手撑在桌上,身子微颤,哑着声音说道:“你看到没有,那个狐狸精长得那样好,难怪——难怪王爷会如此宠爱!”
近侍劝慰道:“就算他再好看也比不得你啊,公子可是当年由王爷亲自选定的倾城魁首呢!”
怀菱听了,非但没有得到宽慰,反而恨恨道:“你也来诓我,当我没有眼睛没看到吗?!”他虽自诩容貌甚佳,比之后院里的其他美人好过太多,这也是能够吸引豫王这么久的手段,可今日见过牧倾华之后,方知人外有人,他虽然不想承认,可不得不说,他是嫉妒的,嫉妒的发狂。
他忽然站直了身子,紧握着近侍的肩膀急切道:“你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不好看了,妆容怎么样,有没有花?皮肤有没有黑,是不是长皱纹了?”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已经不年轻了。
“他说过会一直待我好的,他在骗我,我这次生病他都没亲自来,以前他都会陪在我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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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王是个非常大方的人,自从知道了牧倾华的“弱点”之后,每天的奇珍异宝从没落下过,如果他不是王爷,还是个颇受皇帝宠爱的王爷,估计早就倾家荡产了。
可这样下去,也是早晚的事了,按照牧倾华拿到手的东西来看,豫王就算再视钱财如粪土,也有肉疼的一天,而他越大方,说明他对牧倾华也就越志在必得。
豫王也不是傻子,再怜香惜玉这么多本钱花下去了,总要把人吃到嘴才算捞回本的,就在他性致勃勃,正打算收网之际,一个人的到来却打断了他的计划。
太子郭建是豫王的皇兄,是当今皇帝的长子,比之豫王的风度翩翩,他长得很平凡,文才武功在众皇子中也不是很出色,各方面的表现都很普通,只因占了一个长字,又是皇后所出,才被封为太子。
大雍建国两百多年,已经开始在走下坡路了,当今皇帝不是明君,但也不算坏,手段平平,只能说是平庸,而下任皇帝,现在的太子除了能力平平之外,性子也称不上好,脾气暴躁,为人也是骄奢淫逸,实在说不上是一个好的继承人。
豫王与太子的关系还不错,至少在几个兄弟里面可以说是最好的了,关键就是两个人都好色,好美色。
豫王以前可没少给太子敬献过美人,平日里也以太子马首是瞻,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而太子这次之所以过来,就是为了向他要一个美人,美人的名字叫怀菱。
怀菱是八年前被豫王亲封的倾城魁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在当年也是红极一时,后来就被豫王接进了府中,被他专宠了两年,风头之盛,一时无两。
可惜再美的美人看的久了,也有腻味的一天,豫王不缺送上门来的美人,性子又比较喜新厌旧,渐渐地对怀菱也就不那么上心了,当初盛极一时的美人便慢慢的沉寂下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以豫王风流多情的性子,还真的就会把这么一位美人给忘到脑后去,可偏偏就出了这么一件意外。
怀菱无意间被上门做客的太子给看到了,还相中了,并且为之向豫王索要。
一个美人而已,还是一个早就被他忘了几年的美人,豫王还不至于舍不得,更不会为此得罪太子,可就在他以为这只是一件很简单很寻常的事情的时候,那位美人竟然跑了。
他气恼之余只觉得大失脸面,人自然要去找的,不然太子那里不好交代,事实上,也没让他找太久,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底下的人就已经把人给带回来了。
找回来之后的怀菱怎么说呢,倔强冷漠,总是和他对着干,让他有了一种久违的新鲜感,还从没有人用那样的态度对待过他,于是便不知不觉的对太子那边瞒住了找到人的消息。
他又经历了一遍当初追求美人的过程,美人虽然对他冷眼相向,但那种欲拒还迎,口嫌体正直也是一种情趣不是?!
没过几个月,他再次成功的把人给拿下,自己的魅力得到证实,让他有一种难得的成就感。
再次把人给追到手之后,两人也确实蜜里调油过好一阵,但渣男就是渣男,豫王对怀菱有喜欢,但更多的是一种新鲜感,再多的新鲜感也始终是要过去的,等到他不再有那股子新鲜感的时候,自然会被随手丢开。
牧倾华的出现就是一个契机。
豫王也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幅画,对画中的人一见钟情,甚至假公济私,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利满天下去找,怀菱什么的,再次被他抛在脑后。
只是谁也没想到时隔半年多,太子竟然还记挂着怀菱美人,还亲自跑来讨要了,从这点上来说,太子比豫王还要长情一些。
可惜,被太子看中的怀菱美人并不会因为他的长情而感到丝毫的开心,他喜欢的是豫王,太子就算身份再高他也不会喜欢,而且传言中太子那副暴脾气跟在他身边的非死即残,他怎么可能愿意往火坑里跳。
怀菱哀戚的目光情不自禁的就投向豫王,在他看来两人毕竟恩爱一场,就算现在夹了一个牧倾华,但他对自己应该还是有情的,怎么也不该见死不救才对。
他想的美好,奈何郎心似铁,豫王虽然看着他的眼中带了一丝不舍,却还是将他推给了太子。
那一瞬间怀菱脑中一片空白,几乎不认识眼前那个纠缠了近十年的情人,然后就是恨,滔天的恨意席卷全身,让他的五脏六腑都要烧起来。
恨到了极点他没有哭,甚至笑起来,那笑如往常一样温柔夺目,就好像所有的月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一样,他没有避开太子一脸惊艳朝他伸过来的手,反而就势偎入他的怀中,柔声道:“殿下和王爷总说我是美人,放在以前我也自认不差,但自从我认识了一个人之后方才知道,以前的我有多无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那个人比起来,我就是与皓月争辉的星子,简直羞愧死了。”
豫王一下子握紧了拳头,看着怀菱的目光渐渐渗出寒光来。
怀菱一个哆嗦,脸上笑的更欢了。
“世上竟有如此美人?!”太子摸着美人柔滑的脸,笑着说道:“那孤倒要瞧瞧,究竟是怎样的姿容连美人你都自愧不如了。”
怀菱勾唇一笑,秋水般的眸子直直的看向豫王,启唇道:“那殿下就要问王爷了,那美人也是王爷后院之人,很是受宠,就不知道王爷是否舍得割爱了。”
袖中的手暴起了青筋,修剪的整洁的指甲几乎要陷进肉里,在太子望过来的那一刻,那张英俊的脸上适时的挂上体贴的笑容,他道:“皇兄要看,臣弟自然不会藏私,来人啊,去请牧公子过来。”后面一句却是对身边伺候的下人说的。
牧倾华来的还是很快的,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没让他等太久,他很快就知道了。
只见豫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上首一人拱手道:“回皇兄,这位就是牧倾华牧公子。”
他的演技还算不错,就算恨得咬牙切齿了,表面上还能从容微笑,只是那笑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那一点僵硬。
而太子已经没空搭理他了,他的眼珠子都看直了,搂着怀菱的手不由自主的就加大了力道。
怀菱从始至终冷眼旁观,又是嫉妒又是痛快,内心深处又带着点悲哀。
牧倾华又不傻,很快的就看出了异样来,然后果然就听见豫王把他送给了太子。
送给了太子……
给了太子……
太子……
呵呵呵,这些人还真把他当成货物送来送去了不成?!就凭着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既如此,那就毁了他们那些依仗着为所欲为的东西吧,虽然辛苦了些,但既然都已经欺到他头上来了,他再没反应就成任人欺凌的软包子了,二叽见到了会笑死他的。
一开始打算的那些小打小闹只给点教训的想法彻底被他抛在脑后,他决定干票大的,祸国殃民的妖道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来着。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召回了一条美男蛇的太子殿下正兴高采烈的将两个美人带回东宫,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迫不及待的想要一尝两位美人的销魂滋味,特别是那位牧美人,三弟可是和他说了,他没碰过他,那位牧美人还是雏儿呢。
太子火急火燎,一路上催了三次,如果不是还有一点理智,真的就想不管不顾的将美人弄到御驾上厮混一番了。
宽大的马车中,怀菱看着豫王府在视线中一点一点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啪的一下甩下车窗上的帘子。
他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总觉得有股火在他身体里燃烧着,让他又痛又恨,想要狠狠地破坏着什么,而那股火在他看到坐在一边闭目养神的牧倾华时,就燃烧得更旺了。
“你不恨吗?”他咬牙问道。
“恨什么?”牧倾华声音淡淡,并没有被他不客气的语气所影响。
“恨什么?”怀菱笑了起来,笑声中却没有丝毫愉悦,只有满腔恨意,“自然是很豫王郭显,口口声声说爱你宠你,一辈子对你好,却转眼就把你送给了别人!”他恨不得吃那人的喝那人的血,更恨自己当初为何就那么轻信了他,再次被他迷了心窍!
牧倾华终于睁开了眼,淡淡道:“不恨。”
“为什么?”怀菱不解,他明明和自己一样被背叛,为什么还能像现在这样云淡风轻。
“我又不喜欢豫王,为什么要浪费力气的去恨他,比起恨,狠狠地报复回去,才是更直接有效的做法。”
报复吗?怀菱沉默下来,隐隐约约的,满腔的恨意似乎找到了去处……
太子是个急色的,不像豫王那样讲究风花雪月你情我愿,当天晚上就把牧倾华招进了寝宫,就连想了半年的怀菱都被放在了后面,可见一张脸的重要性。
弄得牧倾华都有些后悔当初干嘛将脸捏的那么好看了,如果早就知道今日的遭遇的话,直接一张系统脸多干脆,千金难买早知道啊。
宫里规矩多,原本给太子侍寝的人都是要沐浴更衣,被人洗干净了抬上太子的床的,可牧倾华怎么可能容忍别人碰到他,连一抹衣角都不行。
太子等了半响都没等到,早就不耐烦了,听了下面人的禀报后,直接让人把他给送过来,之前的一些规矩一律都给省了,这也算是美人的特权了。
太子宫中,本该是春意盎然的良宵夜,却显得有些过于安静了,宫灯闪烁,带着微弱的光芒,几个侍候的宫人乱七八糟的躺了一地,而那位暴戾的太子殿下横躺在床上,睡得跟只死猪一样。
牧倾华挑了挑眉,环顾一圈,确定没什么差错之后,神行一闪,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豫王府。
豫王郭显还没有睡,也没有招美人,而是负手站在窗前,任清冷的月光洒了他一身,他的脸上没有了白天时时挂着的温柔浅笑,整个人都沉寂下来,眉宇间阴郁至极。
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他的这个模样也从来不会给外人看到,可今晚却是要例外了。
当轻微的动静从身后传来的时候,他募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的人。
无视对方从惊讶到警惕的表情,牧倾华微微颔首,问道:“深夜来访,打扰王爷了,我只是想来问王爷一声,可有兴趣和我谈一笔生意?!”
。……
☆、 第四十八章 二少也要种田!
但凡是人总是怕死的,地位越高身份越尊贵的更是如此,当今皇帝去年刚办完整岁的寿辰,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了,和古往今来无数帝王一样,他也怕死,或者说,更加的怕死。
因此,这个一直以来能力平庸的帝王在晚年的时候开始宠幸道士,信奉丹药之道,试图让自己活得更久一些。
本就开始走下坡路的大雍因为他这一举动,更加的乌烟瘴气起来。
沉迷丹药一途的帝王整日呆在问仙宫,和一群神棍凑一起,别说朝臣了,就连后宫嫔妃和他的几个儿子想要见他一面都难。
豫王最后还是贿赂了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才得以面圣。
豫王是个善于专营的人,总能抓住别人的喜好加以迎合,比如说太子好色,太子后宫里的美人就有一半是他送的,太子都是如此,何况是皇帝。
他以前也没少给皇帝敬献各种丹药和一些骗吃骗喝的神棍。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他献上的一枚仙丹,据他所说服下仙丹者就可以延年益寿,百病全消,不说返老还童,但年轻个几岁绝对是没问题的,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这枚仙丹乃是他千辛万苦费尽心机从一位仙人手中求来的。
身边的侍人小心翼翼的将那枚仙丹分成两半,一半自己服了,只半个时辰的功夫,那侍人红光满面,精神气十足,比原先看上去好了无数倍。
见此,皇帝急忙把剩下的那一半就着水服下了,皇帝的身体原本就因为服食了各种丹药而沉淀了许多毒素,时常头晕乏力,身体虚弱,而服下这枚丹药之后,他去了几趟茅厕,似乎是排出了体内毒素,只几天的时间,头晕没了,体虚没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用不尽的经历,就连鬓角的白发,似乎都少了一些,颇有些传说中的洗精伐髓,脱胎换骨的感觉。
皇帝大喜,能练出如此仙丹的人绝对是仙人啊,怎么可以错过,于是他立刻命令豫王,让他将仙长请进宫来。
豫王演戏的功夫不差,先是支支吾吾了一阵,而后为难道:“回禀父皇,儿臣费尽了心思才将牧仙长请进京城,为的就是引荐给父皇,可是……可是……”
他吞吞吐吐的,让皇帝有些急,忍不住的开口催促,“可是什么,你倒是说啊,莫非是仙长不愿?”
豫王摇头,道:“儿臣原本是想今日将牧道长一起带来的,可前几日太子殿下去了一趟儿臣那,看中了牧道长,将人给带走了……”
皇帝一愣,“太子为何要带走他?”
“那个、牧道长相貌甚佳……”
这句话一出,皇帝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唰的一下站起身,厉声道:“来人,摆驾!去东宫!!”
东宫偏殿。
太子郭建正搂着美人欣赏歌舞,他最近的心情不错,不错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身边的美人,怀菱当真是再和他心意不过的人了,知情识趣,长得又漂亮,最重要的是在床上也异常的配合他,不像其他侍寝之人,不过是玩几个情趣而已,就恐惧的求饶,一点都没意思,哪像怀菱,他趁机在他脸上香了一口,惹来对方一阵娇羞。
这几日太子无疑是高兴的,可高兴之余又未免有些郁闷,而让他郁闷的原因自然是坐在他不远处的牧倾华。
他这几天也一直是让他侍寝的,毕竟这么好看的人他怎么可能放过,可不知怎么的,每次对方侍寝的时候他都云里雾里的,感觉不大真切,快感自然也是有的,可就像镜中花水中月一般,那样的不真实。
老实说,那感受当真不大好,导致他有意无意的冷落了对方一些,可对方那种毫不在意的态度却让他更加郁闷了。
这样想着,太子的眼中划过一丝不悦,他让人拿来一个碗大的酒盏,倒满了酒水后放在面前的长桌上,然后抬头,冲着牧倾华道:“过来,陪孤喝酒。”
牧倾华毫不在意,屁股没有一点挪动的迹象,只淡然说道:“抱歉,在下从不饮酒。”
“孤要你喝你也不喝?!”太子开始皱眉,“这是孤的命令!”
牧倾华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谁的命令都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太子嚯的一下站起身,脸上怒火逐渐升腾,偏殿中的歌舞早已停下,所有人慑慑发抖,谁也不敢开口哼上半句,太子的暴戾早已深入人心。
唯有怀菱站在一旁,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看着好戏,他不喜欢牧倾华,一点都不喜欢,所以对方倒霉的话,他自然会很开心。
——可是,不能是现在。
他初来东宫,还没在这里站稳脚跟,太子后宫里的美人比之豫王府,只多不少,太子虽然现在宠他,可对方在床上的那些手段让他生不如死,偏偏还要笑着承受,更何况,男人的宠爱算个屁,豫王的事情告诉他,这世上任何人都是不可信的,唯一能信的只有自己!
所以,他要想在东宫立足,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给自己找个同盟,而和他一起从豫王府出来的牧倾华就是最好的选择。
他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准备帮忙解围,而就在这时,却有人前来通知,皇帝来了。
皇帝来的很突然,也很快,没给太子任何准备的时间,几乎是通报的人话音刚落,皇帝就已经到了。
刚刚还火气冲天的太子赶紧跪地迎接,可皇帝由始至终都没看他一眼,从进殿开始,他的目光就没从牧倾华身上移开过,没办法,他的气质实在不同,而且牧倾华是殿中唯一一个背脊笔直的站着,而没有下跪的人,自然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
太子自然也注意到了,赶紧厉声喝道:“放肆!父皇面前还不跪下!”他有些后悔平日里对他的放纵了,早知道是这么桀骜的一个人,就应该让人好好调教一番,学些规矩的。
“你才放肆!”皇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头对着牧倾华笑的和风细雨,“敢问阁下可是牧仙长?”
其实他已经确定了,只是象征性的询问一下而已。
牧倾华微微颔首,稽首道:“方外之人金虚子见过陛下。”
“牧仙长快快免礼。”老皇帝一脸的惊喜,笑的脸上的菊花都盛开了,“仙长神仙中人,朕仰慕之极,只盼仙长能于宫中小住,好让朕请教一番。”
“陛下客气了,陛下乃是天子,气运在身,贫道自当倾力相助。”
这一句不轻不重的马屁拍的皇帝很是舒坦,立刻就拉着人想走,而被他们这一来一往搞糊涂的太子就不太愿意了,刚到手没几天的美人,还没细嚼慢咽好好品尝一番,怎么舍得放手。
“父皇!”他赶紧叫住了想要离开的人,道:“父皇要把人带去哪里,这可是我宫里的美人,过几日儿臣还想抬他做个侧妃的。”莫非父皇也瞧上他了不成?!
虽然父皇是个不沉迷美色的,但这人这么好看,父皇没能把持住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皇帝抖着手指指着他,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位可是牧仙长,你竟敢对他如此无礼,从今日起你不许踏出东宫一步,好好地给朕闭门思过!”
说完他转身就走,完全不理身后太子一脸天塌了的表情。
于是,牧倾华在继豫王美人,太子的美人后,又升级成了皇帝心腹,在给皇帝练了几次药,让皇帝的头发又黑了一片,甚至在后宫又添了一位小皇子的情况下,他终于获得了皇帝的全部信赖,不顾所有朝臣的反对,给他封了一个正一品的护国国师的头衔。
牧倾华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成了大雍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有皇帝在背后撑腰,谁也不敢得罪他,他肆意敛财,谁求情求到他这里来了,或者谁想要他在皇帝面前说好话了,谁想要加官进爵了,都行,只要拿钱来,有钱什么事都好办,于是,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妖道。
有人捧着他巴结他,也有人想要他死,不过牧倾华都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而皇帝偏偏就吃他这一套,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以前的皇帝虽然也疏于政事,可一个月好歹还会上几次早朝,而现在却是彻底放弃不管了,一心跟着牧倾华求仙问道。
按照牧倾华的说法就是,想要修仙自然是要脱离凡尘俗事的,如果一再的被那些凡尘之事所侵扰,怎么可能修炼成功。
皇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啊,于是就彻底丢开手了。
而朝堂上的事情因为皇帝的不管不问,越发的混乱了,太子虽然品行不好,能力也拿不出手,可他背景深厚,他的阿嬷是皇后,他的外公是丞相,他的两个舅舅也都在朝中担任要职,这也是他早年会被封为太子的最大原因,后宫中论后台,没有一个皇子能比得上他。
一直以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顺遂惯了,没想到却忽然跳出一个豫王来,半年前因为牧倾华的事情太子和皇帝之间有了隔离,他闭门思过一个月才被皇帝放出来,也因此他恨上了对牧倾华身份一字不提的豫王,可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半年时间,原本并不显山露水的豫王异军突起,在牧倾华的暗中支持下,他风度翩翩,谦逊洒脱,收买了无数朝臣的心,以至于到了半年后的现在,他已经隐隐有了和太子抗衡的趋势,太子虽然有后台,他却更加的得人心,暗地里开始渐渐多了一种流言,性情温和的豫王比太子更适合做一个储君。
这种流言自然也传到了太子耳中,当晚太子砸掉了寝宫中所有能砸的东西,然后立刻派遣心腹去请丞相来东宫商量正事。
当豫王以私藏龙袍,暗中谋反的罪名被捕入狱的时候,距离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
故人有难,他这个同盟者自然是要去探视一下,顺便送上一程的。
他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白衣蓝边,道冠束发,和他当年进豫王府时一模一样的溯雪套,守门的小厮早已备好马车,六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骏马拉着,很是气派。
光是这六匹白马,便是价值连城,何况大雍等级制度极为严厉,正一品的大臣等同亲王,最多只能用四匹马拉车,而他却用了六匹,等同帝王,就是当朝太子也要低他一头,可见他荣宠之重。
一路上无人敢拦,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六匹白马的车架是国师专用的,所有人只要看到了,就远远地避开,皇帝最宠信的人,谁敢得罪。
宗人府不比刑部大牢,只关押犯了罪的皇亲国戚,当牧倾华挥开小厮搀扶的手,直接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穿着斗篷遮住了半边脸的人被侍人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走出来。
俊眉微微上挑,他在对方高高挺起的肚子上扫了一圈,道:“侧妃即将临盆,却还有心前来看望故主,就不怕太子殿下知道后怪罪吗?”
怀菱挥手,让身后跟着的一大帮人退开,淡淡道:“有劳国师大人关心,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得到殿下的允许的,只是没想到国师大人也会前来看他,毕竟豫王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国师功劳甚大。”
牧倾华轻啧一声,道:“当初豫王对我可是照顾有加呢,怎么着也要来送他最后一程不是吗?!”
他有意无意的在照顾有加四个字上加重了些音量,语气似讽非讽,让怀菱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思,他也从来没弄懂过他。
牧倾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玉瓶,递给对方,道:“这是‘枯骨’,无色无味,任何人任何手段都查探不出它的毒性,长期服用中毒者会慢慢衰弱,一点一点的枯瘦下去,直至油尽灯枯,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以为对方是病死的,绝对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怀菱呼吸一滞,心脏有一瞬间仿佛停止了跳动,捏着玉瓶的手冒出阵阵冷汗。
“东西给你了,怎么用你自己看着办,你我之间的交易到此为止!”
说完,牧倾华就想离开,却被身边之人一把拉住了衣袖。
“等等!”怀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挂上那种娴雅的笑,他摸着肚子,道:“国师之名,天下皆知,我只想让国师帮我看一看,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小子还是哥儿?!”
牧倾华勾唇,似笑非笑,“你竟然会信我?”
怀菱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沉声道:“不信,只是这个孩子至关重要,我也只是想给自己一点安慰而已。”
牧倾华沉默片刻,淡淡道:“小子如何,哥儿又如何,反正最后生出来的都会,也只会是小子,太子殿下的长子,大雍朝的长孙不是吗?”
摸着肚子的手慢慢停了下来,怀菱轻轻的笑了起来,“不愧是国师大人,你一直都是最清醒的那个。”
“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过是看出了你眼底潜藏的野心而已。”
“那国师大人会怎么做呢?告发我?”怀菱的声音还算镇定,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早已不是那个眼里只有爱情的傻子了。
“没兴趣。”简简单单的甩下三个字后,牧倾华就离开了。
第12节
恋耽美
第12节
妾君病的不算严重,至少在牧倾华看来不是很严重,在开了几副药之后,妾君的病就有了些起色。
他应县令之邀,在他府上住了两天,离开的时候狠狠地宰了他一顿,被宰的肉疼的县太爷在看到对方离去时那仙气飘飘的背影,瞬间就被治愈了,只剩下再也看不到美人的忧愁。
反倒是向来古板的师爷,看着人离开的方向,忽然迟疑的说了一句,“大人觉不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嗯?”县太爷略有些敷衍的应了一声,整个人还处在再看不到美人的打击中。
“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这么觉得了,但属下想了两天也没想起来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人老了,记性到底是比不上年轻时候了,师爷有点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许是你在大街上无意间见到过吧。”县太爷叹息一声,说道:“这样的美人,只要见过一次就再难忘记!”
再难忘记,再难忘记……师爷忽然跺了跺脚,用一种比往常灵活了十倍的身手往外跑,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一下。
等他再次回来,手里拿着一张卷宗。
展开来,那是一副小像,画像上的人冰姿雪貌,俊美绝伦,那一眼望过来的眼神漆黑深邃,淡漠到了骨子里。
画是仿的,气质风骨不及真人万分之一。
县太爷很是惊讶,指着画面上的人,道:“这不是牧道长吗?哪来的?”
师爷神情严肃,“前些日子京中贵人传下来的的,让各州各府暗中留意,务必找到画中之人,然后秘密送去京城。”
也是县太爷平日里风花雪月惯了,疏于政事,竟然错过了这件事情。
两人面面相觑一阵,县太爷一拍大腿,叫起来:“还愣着干嘛?!赶紧!赶紧让人把他给追回来!!”
师爷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跑的不比年轻人慢,一点都没有了上了年纪的样子。
。……
县令府的人是在城门口把人拦下的,牧倾华已经在飞柳城呆了大半个月了,他准备离开,他是要找人的,自然不会再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
只是没想到,还没出城就被人拦住了。
硬闯的话不是不行,只是没有必要,他来到这个世界才十多天,自认还是遵纪守法的,除了帮人抓过几次鬼,算过几次命之外,真没骗过人!
于是,牧倾华心安理得的又回去了,从他离开县令府不到半个时辰,这次回去之后,县太爷对他的态度竟然也客气了起来,至少不敢再用先前那种放肆的眼神看他了。
牧倾华并不急着问什么,安安静静的坐着,等着对方开口。
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县令很快将再次请他回来的用意说了出来,当然不可能实话实说,只说京城有贵人想要请他去治病,只要治好了贵人的病,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云云。
牧倾华并没有拒绝,直接组了队光明正大的偷听县令和师爷的谈话,很快就弄清楚了事情的真正原因。‘牧倾华有些高兴,会画了他的画像暗中找他的他只想到一个人,叶重澜很可能就是县令口中的那位贵人了,那家伙好命的很,每一个世界都能捞到一个好身份,这次应该也不例外,只可惜连县令他们都不知道那位贵人的真正身份,不然他可以直接大轻功飞去找人了,不用跟着县令派出的人一起,慢慢走到京城了。
飞柳城离京城算不上天高皇帝远,却也不算近,骑马的话至少也要走上一个多月的,哪有大轻功来的方便。
可惜,现在唯有跟着这些人走才是最省心的办法。
叶重澜不知道心心念念的道长已经往京城去了,正离自己越来越远,更不知道还给自己安排上来了一个高大上的身份,真正的叶。家徒四壁。拖家带口。重澜现在正对着自家那仅剩下来的两亩粗田头疼,他什么都干过,打过铁铸过剑,做过生意处理过政事,这双手拿得起笔提得起剑,可还真没拿过锄头种过地。
他真的不会把庄稼当杂草给拔掉吗?!叶重澜默默捂脸。
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他知道的恐怕都没秦筝多。
在苦思冥想了一个时辰之后,叶重澜终于决定,不种地了!
发家致富还是有很多方法的嘛,何必硬要循规蹈矩的不知变通,原主再怎么说也是个秀才,当然了,他也是绝对不会去考科举的,他喜武不喜文,当初琴棋书画之类的都是被师兄逼着学的,更别说四书五经了,看着就能打瞌睡。
原主留下来的记忆倒是有些这类的知识,只是考科举毕竟不是其他,就算是原主最鼎盛的时候也不一定就能考上呢,何况是仅靠这些残留下来的记忆。
想来想去,也只有做生意这一项了。
士农工商,商者为末流,这个世界似乎更加的严格一些,商人哪怕再有钱,也不能入仕途的,如果是原主的话,他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要他绝了仕途从商,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就算是饿死了也不会去做的事,但现在换了叶重澜,对于这些,他并不在意。
再怎样,总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萝卜头陪他一起饿死吧。
这个决定做出来的时候,他松了口气,至于做生意的本金,他倒是不担心,再怎么不济,他也不可能连点小钱都弄不到,村后面的那座山就是个大宝库,随便往深里走个几趟,也能弄出点好东西出来的,而就算没这个山,劫富济贫什么的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的事情,在大唐的时候,他也没少做过,只是要接济的人换了一下而已,这么多年没做过了,他还是蛮怀念的。
别人也不是没眼睛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秦家的日子便开始好了起来,秦家老大也经常在外奔波,就算一开始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法子让他们家的生活慢慢好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消息总还是能听到一些的。
为了这个,连村长都来过好几次,就为了让叶重澜放弃手里渐渐起来的生意,安心备考什么的,毕竟也是村子里唯一有功名在身的,说出去也是他们村的一个骄傲,就这么弃文从商,实在可惜。
叶重澜外表谦逊有礼,谁来劝都是唇角含笑的模样,只是眼神坚定,从未变过。
渐渐地,别人知道他心意已决,也就不来劝了,只是提到秦家小子,都是一脸的惋惜。
村子位置偏僻,这也只是叶重澜暂时的居住地而已,在手上的生意慢慢上了正轨之后,他便开始想着搬家的事情了。
☆、 第四十六章 二少也要种田!
就在叶重澜的生意越来越火,生活也逐渐步上正轨的时候,牧道长一行人经过一个多月的赶路,终于来到了京都。
到了大雍的京都之后,刚进城门就有人来接他们了,对方只有三四个人,为首的那个,已经年过半百,一身的锦衣华服,保养得还算不错。
对方的脸上一直带着笑,举止间也是亲和有礼的样子,但眼神中的那点傲气还是遮掩不住的。
边陲小镇来的人哪里见过这等人物,在他们看来,面前这人比他们的县太爷,还多了一种说不明的气势,让他们硬生生的,觉得自己矮了一截。
几人唯唯诺诺地和对方交谈了几句,就眼睁睁的看着牧倾华,被对方请上了轿,离开前,那个老者声音极淡的说了一句:“回去转告你家大人一声,这趟差事办得极好,我家主子绝对不会忘记他的功劳的。”
被留在原地的人面面相觑的一阵,连大气都没敢喘一口。
坐在轿中的牧倾华有些纳闷,按照他对他家二少的了解,知道他要来,以他的个性,应该早就沉不住气自己来见他了才对,怎么会派个不相干的下人过来?!
虽然有些不解,牧倾华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毕竟马上就要见到心上人了,这个才是重点!
较子速度不慢,牧倾华心有牵挂,连京都的繁华都没有看到,轿子就已经停了下来,,他们已经到了目的地。
牧倾华刚要下轿,轿帘就已经被人先一步掀开了,正在轿前的人,剑眉星目,身体修长,一件绣以金线暗纹的锦缎黑袍,低调中透着奢华。
这是一个相当俊美出众的青年,看样子身份也不低,可这不是他的二少!
叶重澜不会用那种痴迷,而又夹杂着浓烈欲,望的眼神看着他,二少虽然也花痴的紧,经常动手动脚外加调戏两句,但那双琥珀色的眼中,更多的却是一种爱慕和眷恋。
袖中的双手微微动了动,牧倾华紧紧地抿住了双唇,漆黑的目中渐渐地生出一种锐利的光折。
青年背后发冷,终于从那种深沉的痴迷中缓过神来,他微微一笑,说不出的风流旖旎,“公子容颜倾城,出尘之姿,真人比之画像更是出色十倍不止,古之洛神也不过如此,本王甚是倾慕!”
牧倾华微微皱起眉头,他没出来,依旧端坐在轿中,微微垂眸看着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暗暗想着:自己这是被调戏了?
他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只是想到了叶重澜,如果他在这里听到了这番话的话,绝对会抡起重剑,把面前这个人砸个稀巴烂。
想到这儿,他忽然唇角微弯,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来。
美人一笑,直把对面的青年迷得七荤八素,或许这样说有点夸张,但也差不离了。
只见青年目中满是迷恋,胸中似乎有一团火烧得正旺,让他忍不住的探手摸向美人莹白如玉的面容。
牧倾华眉心微皱,自然不可能给他得逞,他身子后仰,右手闪电般探出,已经牢牢的扣住了他的手腕。
手腕脉门被人制住,青年却一点都没有在意,或者说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已经被手腕上那股柔滑细腻的触感吸引住了。
他的视线无法克制地顺着洁白的衣袖滑落到那双手上,晶莹剔透,修长如玉,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
这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手,无法克制的就想低头轻吻一下。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牧倾华手腕一翻,一掌将对方拍开,身形闪动间已经站在了轿子外面。
微风吹起他宽大的袖袍,金色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白衣墨发,冰姿雪貌,清贵至极!
就连那些及时扶住了被他拍退了好几步的青年,刚要喊护驾的下人们,都忍不住看呆了眼。
趁着别人怔愣的功夫,牧倾华已经打量了一遍他现在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个修建的极其精致华美的院落,绿树成荫,繁花似锦,远处亭台楼阁,层层叠叠,显然是一处深宅大院。
牧倾华又想到了刚刚这个人的自称,本王本王,莫非是这个世界的某个王爷?这样的话倒也说得过去。
他想了想,终于开口说了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一句话,“你是谁?将我诓到这里有何目的?”
青年甩开下人搀扶的手,微微一笑,努力的将自己的翩翩风度,人品风,流传达给对方,“这里是豫王府,公子莫怕,公子人物俊秀,本王无意中见过之后就日思夜寐,再不能忘,冒昧将公子请来,不过是一解本王相思之苦而已。”
牧倾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恨不得一个两仪糊到他脸上去,可这是对方的地盘,他只能勉强忍耐着,说道:“我并没有见过你。”事实上,他来到这个世界刚两个月,一直在边城小镇骗吃骗喝,还真没有机会遇上这么一个大人物。
“没见过不要紧,我们现在不就认识了吗?”对方眼睛发亮,“本王是当今圣上亲封的豫王,敢问公子名姓?”
“牧倾华。”牧道长想了想,便照实回答。
这并不是什么需要隐瞒的事情,也没那个必要隐瞒,但下一刻他就后悔了。
“牧倾华牧倾华,果然是姿容倾城,风华绝代。”对方望过来的眼神,让牧倾华鸡皮疙瘩直往下掉。
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一天从别人口中念出来的时候,竟这么的叫人恶心!
如果不是有外人在,他几乎想不顾风度地搓搓自己的手臂,嫌弃的表情几乎是毫无遮掩地出现在脸上,他道:“你见也见过了,可否送我离开?”顿了顿,他接着道:“不送也行,我自己可以走。”
既然对方不是叶重澜,他一刻都不想多呆。
可豫王爷好不容易将人找到,怎么可能轻易放他离开,不用他吩咐,一队侍卫就将院子给围了起来,也堵住了牧倾华离开的路。
“你这是什么意思?”牧倾华垂眸,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指尖。
豫王微微一笑,风,流倜傥,“无他,本王倾慕牧公子,想要牧公子留下小住而已!”
……
牧倾华想走的话,这世上谁也拦不住他,何况是区区一个王爷府,可他到底还是没有走,而是选择了留下。
呵呵,竟然敢调戏他,还把他诓来京都,害他以为是叶重澜白高兴了一场,最后还以武力威胁他留下,他最讨厌的就是被人威胁了,既如此,不刮他一层皮,给点厉害他瞧瞧,还真当他好欺负的不成!
☆、 第四十七章 二少也要种田!
天光发白的时候,牧倾华就已经醒了,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就有人推门进来,然后指挥着一大堆的下人给他打水洗脸漱口,如果不是牧倾华坚持的话,就连衣服都要帮他穿了。
看着铺床叠被,整理房间的人,牧倾华微微顿了顿,就拿着剑出门去了。
早上是他的练剑时间,以前他从未有过这个习惯,只是在叶重澜的影响下,慢慢的就多了这么一个任务,几个世界下来,已经成了一种日常,再没有放下过。
如果叶重澜在的话,两人还会交手切磋一番,二少那性子,不能握剑比让他死还难受,偏偏他每个世界穿越的都不是能够光明正大握剑的身份,如果不是牧倾华每天都陪着他拆招过把手瘾的话,估计早就憋死了。
现在叶二少不在,牧倾华不需要陪人拆招,一套剑法下来之后,他就收招还剑入鞘了。
旁边侍候的人机警的上前,递了一块帕子上来。
牧倾华再次看了他一眼,接过帕子,擦去额头微微冒出的汗珠。
王府的待遇当真是非常好的 ,王府的下人也很是伶俐,就拿面前这人来说,他是由王府管家亲自调过来伺候他的人之一,为人识情识趣,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当他有所需求时,几乎不用他说出口,对方就已经将他要的东西妥妥当当的准备好放在他面前了。
不得不说,对方用着还是挺顺手的,唯一能让他挑出毛病的恐怕就是对方脸上的妆容了。
朱唇轻点,娥眉淡扫,略带脂粉的脸让他看上去更显得清丽了些,可牧倾华实在无法欣赏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的样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比之那些浓妆艳抹的哥儿,这人还是比较好的,至少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这也是几个送来的下人中他仅挑了他在身边侍候的原因。
阿杏站在他身旁,直到牧倾华擦完了汗才笑着说道:“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公子先去用些吧。”
果然是很识趣的一个人,牧倾华挑了挑眉,也没拒绝,他也确实有点饿了。
用完早餐之后,他刚想看会儿书,顺便更深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可还没等他看到两页,豫王就来了,倒也没有很意外,这两天对方几乎一有空,就往他这里跑,次数多的让他寻思着是不是这位豫王每天都没正事干,只需要吃喝玩乐泡泡美人什么的。
好在对方每次来,只是嘴上调戏几句,然后全程眼睛放电,试图用自身魅力折服他,并没有动手动脚,否则的话,牧倾华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下去。
杀一个人容易,对方完全就是个没有武功的普通人,只是杀了这个人之后会带来的后果太麻烦。
牧倾华是个怕麻烦的人,自然不会用这种笨办法。
豫王真是一个会玩的人,讨好美人的功夫一流,他全心全意看着你时,眼神能够腻死人,就好像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其他人都是死人,他懂浪漫,长相俊俏,又会甜言蜜语,文采什么的也不差,更重要的是他还舍得下身份来哄人,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陷进去,早晚都被他给拿下,可谁让牧倾华不是正常人呢?!
牧道长自认三观还是很正的,对出轨没兴趣,所以无论对方的嘴巴是多么的甜,手段是多么的高超,对他又是怎样的好,他都始终冷着一张脸,豫王不算是个没有耐心的人,相反,在对待美人的时候,他有十足的耐心,可那也是在美人有所回应的情况下。
以往,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美人,因为他的相貌,他的身份,他的温柔体贴,就算个性再刚烈的,在他百般手段下,都能乖乖就范,不是没有遇到过冰山型美人,可都没一个如面前这人这般棘手的。
或恼怒或羞涩或别扭,总要有个反应他才有兴趣把这出才子佳人的戏给唱下去,可对方却愣是一个眼神都不赏给他,一次两次三次,次次都如此的话,再大的兴致都给消磨了,就算是对美人有着无穷耐心的豫王也渐渐地有些按耐不住。
青年眼中的耐心越来越少,牧倾华清楚的看在眼中,却依旧没有丝毫的回应,等到豫王又一次不甘的离开时,他慢慢的勾起一抹冷笑。
“公子。”阿杏端着两杯茶走了进来,其中一杯是给豫王的,可惜当事人已经被牧倾华给气走了,他当然也看到了豫王离开时那难看的脸色,不免有些忧心,想了想,还是劝道:“公子刚进府,还是顺着些王爷吧,若是当真惹恼了他,以后的日子怕是艰难。”
牧倾华挑眉,不在意的说道:“惹恼就惹恼,我又不会一直在这里,或许真惹恼了他更好,那就能早日离开了。”
进了这王府的人那还能够出去,何况这人如此出众的容貌,爱惜美色的王爷就更不可能放他离开了!阿杏这样想着,眼中就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
他被派来照顾他,又被牧倾华挑中放在身边伺候,日后说不定就是这人的心腹了,主子的未来决定着他的未来,以对方的样貌成为王爷的专宠一点都不难,只是这脾气实在是不敢恭维,就算不为了对方,单单只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也免不了要提点一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阿杏有意无意的总会给牧倾华提上一两句关于王府中的情况,比如自从豫王妃病逝后,豫王就一直没有再娶正妃,比如王府后院中一共住了多少位美人,哪几位是得宠的等等。
牧倾华虽然有些不耐,倒也没有阻止,甚至对于一些消息还是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的,想要将这个王府搅得鸡犬不宁,或许这些后院里的美人就是一个很好地下手点。
牧倾华的运气向来不错,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就有人自动送上门来了,从来没有经历过宅斗的他自然不知道,从他进王府的那天起,就有无数双眼睛在关注着他了。
豫王对待他的态度和宠爱明晃晃的摆在那里,那些依靠着豫王生存的后院美人们根本不可能忽略他,一开始他们还能忍着,但一天两天三天,豫王为了他一连五天都没踏进后院,一门心思的放在讨好他身上,这在从前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后院里的那些美人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牧倾华暂住的从云院渐渐的竟然开始热闹起来,一个两个的美人有意无意的都往他这边来,或善意或恶意或打探敌情,总之,牧道长在其他人的眼里慢慢的成为了勾搭王爷的狐狸精之类的存在。
借此机会,牧倾华还真是好生见识了一下这位豫王爷的后宫,当真是争奇斗艳,种类齐全了,怕是比之皇帝的后宫也差不了多少了。
豫王来的时候也曾撞上过几次,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纠结,但很快就放开了,甚至让几个识大体的过来做说客,本来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最后还真的给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法子。
之后,豫王依旧会每天往从云院跑,只是不是空手去的,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各种各样的珍宝,就算不去,也会让下面的人送来一些名贵的礼物。
这一举动还真的get到点子上了,至少爱财的牧道长是非常受用的,每次送来的东西都照收不误。
因为牧倾华的爱财,让豫王的攻略简单了些,至少一直油盐不进的人有了空子可钻,虽然吧,他内心还是有些别扭的,他以为对方气质高华,是个风花雪月,高洁出尘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在他眼里象征着美好化身的人见到钱财的时候竟然眼睛冒光,让他未免有些失望。
当然了,失望归失望,要他就此放手是万万不可能的,自从无意间见到那副画,对画中人一见钟情之后,他就再无放手的可能。
牧道长这几天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总是有人来打扰,但有钱收的时候他的心情总会变得很好,容忍度自然也就高多了。
这天他练完剑,刚要回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人。
眉如远黛,肤若凝脂,眸似秋水,身形纤细如扶风弱柳,这是一位美人,还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气质出众的美人,可牧倾华实在是欣赏不来,对方再美他也只能想到两个字——娘炮。
看他打扮似乎也是豫王后宫中的一员,这几天来往他住处的后院美人也不少了,这人倒是面生的很。
这时,阿杏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这是百英楼的怀菱美人,公子来之前最受王爷宠爱。”
牧倾华挑了挑眉,并没有说什么,看来自己身边的这个人还真的把他当成豫王后院的美人传授各种宅斗知识了。
牧道长倒也没有太过生气,也没有那个必要,等他离开的时候这里的事情也就与他无干了。
牧倾华就当没看到对面的人一样,背着剑径直从他面前走过,淡淡的香气传来,让他不适的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松开。
可惜,他视对方如无物,不代表怀菱也能当他不存在,刚走几步,他就被叫住了。
柔柔弱弱的美人微微福身,对他笑道:“早就听王爷说过牧公子的美貌,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在下自愧不如。”
牧倾华脚步一顿,淡淡道:“过奖了。”
怀菱微微摇头,“我之前一直病着,公子进府这些日子以来都没去拜访过,当真失礼,公子莫要怪罪才是。”
这样一番似真似假的话,牧倾华没有必要不信,却也不会真去信,这几天以来,他也算是涨了一些见识的,后院里的那些美人虽然都身娇体弱的,但论起心机来,一个比一个厉害,眼前这人相貌清丽,气质又好,他也不会真以为对方与外表一致,是个小白莲。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方显然是一心与他交好,甚至还到他那里蹭了一顿饭,离开的时候已经自顾自的和他称兄道弟来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两人既然已经都是王爷的人了,那自然就是一家人,日后要好好相处。
一家人个屁啊!谁t是豫王的人,他明明就是叶二叽的人!
就算涵养再好,牧倾华也没忍住,差点爆了粗口,他觉得他祸害人的计划要提前了,否则迟早要被雷出心肌梗塞来。
百英楼中,怀菱刚回来就以身体不适要休息为由,将下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一个心腹近侍在旁伺候。
等人都离开,门一关,那张温温柔柔的脸就已经阴了下来,眼中满是痛恨和冷意,他绞紧了手中的帕子,才忍住没有肆意破坏,将心中的疯狂发泄出来。
饶是如此,他整个人看上去也处在狂怒的边缘了。
对于他这番突然而来的变脸,近侍倒是并不意外,只是倒了一杯茶过来,安慰了几句。
怀菱忍了忍,又忍了忍,最后还是没能忍住将手边的茶盏挥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双手撑在桌上,身子微颤,哑着声音说道:“你看到没有,那个狐狸精长得那样好,难怪——难怪王爷会如此宠爱!”
近侍劝慰道:“就算他再好看也比不得你啊,公子可是当年由王爷亲自选定的倾城魁首呢!”
怀菱听了,非但没有得到宽慰,反而恨恨道:“你也来诓我,当我没有眼睛没看到吗?!”他虽自诩容貌甚佳,比之后院里的其他美人好过太多,这也是能够吸引豫王这么久的手段,可今日见过牧倾华之后,方知人外有人,他虽然不想承认,可不得不说,他是嫉妒的,嫉妒的发狂。
他忽然站直了身子,紧握着近侍的肩膀急切道:“你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不好看了,妆容怎么样,有没有花?皮肤有没有黑,是不是长皱纹了?”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已经不年轻了。
“他说过会一直待我好的,他在骗我,我这次生病他都没亲自来,以前他都会陪在我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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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王是个非常大方的人,自从知道了牧倾华的“弱点”之后,每天的奇珍异宝从没落下过,如果他不是王爷,还是个颇受皇帝宠爱的王爷,估计早就倾家荡产了。
可这样下去,也是早晚的事了,按照牧倾华拿到手的东西来看,豫王就算再视钱财如粪土,也有肉疼的一天,而他越大方,说明他对牧倾华也就越志在必得。
豫王也不是傻子,再怜香惜玉这么多本钱花下去了,总要把人吃到嘴才算捞回本的,就在他性致勃勃,正打算收网之际,一个人的到来却打断了他的计划。
太子郭建是豫王的皇兄,是当今皇帝的长子,比之豫王的风度翩翩,他长得很平凡,文才武功在众皇子中也不是很出色,各方面的表现都很普通,只因占了一个长字,又是皇后所出,才被封为太子。
大雍建国两百多年,已经开始在走下坡路了,当今皇帝不是明君,但也不算坏,手段平平,只能说是平庸,而下任皇帝,现在的太子除了能力平平之外,性子也称不上好,脾气暴躁,为人也是骄奢淫逸,实在说不上是一个好的继承人。
豫王与太子的关系还不错,至少在几个兄弟里面可以说是最好的了,关键就是两个人都好色,好美色。
豫王以前可没少给太子敬献过美人,平日里也以太子马首是瞻,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而太子这次之所以过来,就是为了向他要一个美人,美人的名字叫怀菱。
怀菱是八年前被豫王亲封的倾城魁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在当年也是红极一时,后来就被豫王接进了府中,被他专宠了两年,风头之盛,一时无两。
可惜再美的美人看的久了,也有腻味的一天,豫王不缺送上门来的美人,性子又比较喜新厌旧,渐渐地对怀菱也就不那么上心了,当初盛极一时的美人便慢慢的沉寂下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以豫王风流多情的性子,还真的就会把这么一位美人给忘到脑后去,可偏偏就出了这么一件意外。
怀菱无意间被上门做客的太子给看到了,还相中了,并且为之向豫王索要。
一个美人而已,还是一个早就被他忘了几年的美人,豫王还不至于舍不得,更不会为此得罪太子,可就在他以为这只是一件很简单很寻常的事情的时候,那位美人竟然跑了。
他气恼之余只觉得大失脸面,人自然要去找的,不然太子那里不好交代,事实上,也没让他找太久,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底下的人就已经把人给带回来了。
找回来之后的怀菱怎么说呢,倔强冷漠,总是和他对着干,让他有了一种久违的新鲜感,还从没有人用那样的态度对待过他,于是便不知不觉的对太子那边瞒住了找到人的消息。
他又经历了一遍当初追求美人的过程,美人虽然对他冷眼相向,但那种欲拒还迎,口嫌体正直也是一种情趣不是?!
没过几个月,他再次成功的把人给拿下,自己的魅力得到证实,让他有一种难得的成就感。
再次把人给追到手之后,两人也确实蜜里调油过好一阵,但渣男就是渣男,豫王对怀菱有喜欢,但更多的是一种新鲜感,再多的新鲜感也始终是要过去的,等到他不再有那股子新鲜感的时候,自然会被随手丢开。
牧倾华的出现就是一个契机。
豫王也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幅画,对画中的人一见钟情,甚至假公济私,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利满天下去找,怀菱什么的,再次被他抛在脑后。
只是谁也没想到时隔半年多,太子竟然还记挂着怀菱美人,还亲自跑来讨要了,从这点上来说,太子比豫王还要长情一些。
可惜,被太子看中的怀菱美人并不会因为他的长情而感到丝毫的开心,他喜欢的是豫王,太子就算身份再高他也不会喜欢,而且传言中太子那副暴脾气跟在他身边的非死即残,他怎么可能愿意往火坑里跳。
怀菱哀戚的目光情不自禁的就投向豫王,在他看来两人毕竟恩爱一场,就算现在夹了一个牧倾华,但他对自己应该还是有情的,怎么也不该见死不救才对。
他想的美好,奈何郎心似铁,豫王虽然看着他的眼中带了一丝不舍,却还是将他推给了太子。
那一瞬间怀菱脑中一片空白,几乎不认识眼前那个纠缠了近十年的情人,然后就是恨,滔天的恨意席卷全身,让他的五脏六腑都要烧起来。
恨到了极点他没有哭,甚至笑起来,那笑如往常一样温柔夺目,就好像所有的月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一样,他没有避开太子一脸惊艳朝他伸过来的手,反而就势偎入他的怀中,柔声道:“殿下和王爷总说我是美人,放在以前我也自认不差,但自从我认识了一个人之后方才知道,以前的我有多无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那个人比起来,我就是与皓月争辉的星子,简直羞愧死了。”
豫王一下子握紧了拳头,看着怀菱的目光渐渐渗出寒光来。
怀菱一个哆嗦,脸上笑的更欢了。
“世上竟有如此美人?!”太子摸着美人柔滑的脸,笑着说道:“那孤倒要瞧瞧,究竟是怎样的姿容连美人你都自愧不如了。”
怀菱勾唇一笑,秋水般的眸子直直的看向豫王,启唇道:“那殿下就要问王爷了,那美人也是王爷后院之人,很是受宠,就不知道王爷是否舍得割爱了。”
袖中的手暴起了青筋,修剪的整洁的指甲几乎要陷进肉里,在太子望过来的那一刻,那张英俊的脸上适时的挂上体贴的笑容,他道:“皇兄要看,臣弟自然不会藏私,来人啊,去请牧公子过来。”后面一句却是对身边伺候的下人说的。
牧倾华来的还是很快的,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没让他等太久,他很快就知道了。
只见豫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上首一人拱手道:“回皇兄,这位就是牧倾华牧公子。”
他的演技还算不错,就算恨得咬牙切齿了,表面上还能从容微笑,只是那笑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那一点僵硬。
而太子已经没空搭理他了,他的眼珠子都看直了,搂着怀菱的手不由自主的就加大了力道。
怀菱从始至终冷眼旁观,又是嫉妒又是痛快,内心深处又带着点悲哀。
牧倾华又不傻,很快的就看出了异样来,然后果然就听见豫王把他送给了太子。
送给了太子……
给了太子……
太子……
呵呵呵,这些人还真把他当成货物送来送去了不成?!就凭着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既如此,那就毁了他们那些依仗着为所欲为的东西吧,虽然辛苦了些,但既然都已经欺到他头上来了,他再没反应就成任人欺凌的软包子了,二叽见到了会笑死他的。
一开始打算的那些小打小闹只给点教训的想法彻底被他抛在脑后,他决定干票大的,祸国殃民的妖道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来着。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召回了一条美男蛇的太子殿下正兴高采烈的将两个美人带回东宫,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迫不及待的想要一尝两位美人的销魂滋味,特别是那位牧美人,三弟可是和他说了,他没碰过他,那位牧美人还是雏儿呢。
太子火急火燎,一路上催了三次,如果不是还有一点理智,真的就想不管不顾的将美人弄到御驾上厮混一番了。
宽大的马车中,怀菱看着豫王府在视线中一点一点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啪的一下甩下车窗上的帘子。
他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总觉得有股火在他身体里燃烧着,让他又痛又恨,想要狠狠地破坏着什么,而那股火在他看到坐在一边闭目养神的牧倾华时,就燃烧得更旺了。
“你不恨吗?”他咬牙问道。
“恨什么?”牧倾华声音淡淡,并没有被他不客气的语气所影响。
“恨什么?”怀菱笑了起来,笑声中却没有丝毫愉悦,只有满腔恨意,“自然是很豫王郭显,口口声声说爱你宠你,一辈子对你好,却转眼就把你送给了别人!”他恨不得吃那人的喝那人的血,更恨自己当初为何就那么轻信了他,再次被他迷了心窍!
牧倾华终于睁开了眼,淡淡道:“不恨。”
“为什么?”怀菱不解,他明明和自己一样被背叛,为什么还能像现在这样云淡风轻。
“我又不喜欢豫王,为什么要浪费力气的去恨他,比起恨,狠狠地报复回去,才是更直接有效的做法。”
报复吗?怀菱沉默下来,隐隐约约的,满腔的恨意似乎找到了去处……
太子是个急色的,不像豫王那样讲究风花雪月你情我愿,当天晚上就把牧倾华招进了寝宫,就连想了半年的怀菱都被放在了后面,可见一张脸的重要性。
弄得牧倾华都有些后悔当初干嘛将脸捏的那么好看了,如果早就知道今日的遭遇的话,直接一张系统脸多干脆,千金难买早知道啊。
宫里规矩多,原本给太子侍寝的人都是要沐浴更衣,被人洗干净了抬上太子的床的,可牧倾华怎么可能容忍别人碰到他,连一抹衣角都不行。
太子等了半响都没等到,早就不耐烦了,听了下面人的禀报后,直接让人把他给送过来,之前的一些规矩一律都给省了,这也算是美人的特权了。
太子宫中,本该是春意盎然的良宵夜,却显得有些过于安静了,宫灯闪烁,带着微弱的光芒,几个侍候的宫人乱七八糟的躺了一地,而那位暴戾的太子殿下横躺在床上,睡得跟只死猪一样。
牧倾华挑了挑眉,环顾一圈,确定没什么差错之后,神行一闪,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豫王府。
豫王郭显还没有睡,也没有招美人,而是负手站在窗前,任清冷的月光洒了他一身,他的脸上没有了白天时时挂着的温柔浅笑,整个人都沉寂下来,眉宇间阴郁至极。
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他的这个模样也从来不会给外人看到,可今晚却是要例外了。
当轻微的动静从身后传来的时候,他募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的人。
无视对方从惊讶到警惕的表情,牧倾华微微颔首,问道:“深夜来访,打扰王爷了,我只是想来问王爷一声,可有兴趣和我谈一笔生意?!”
。……
☆、 第四十八章 二少也要种田!
但凡是人总是怕死的,地位越高身份越尊贵的更是如此,当今皇帝去年刚办完整岁的寿辰,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了,和古往今来无数帝王一样,他也怕死,或者说,更加的怕死。
因此,这个一直以来能力平庸的帝王在晚年的时候开始宠幸道士,信奉丹药之道,试图让自己活得更久一些。
本就开始走下坡路的大雍因为他这一举动,更加的乌烟瘴气起来。
沉迷丹药一途的帝王整日呆在问仙宫,和一群神棍凑一起,别说朝臣了,就连后宫嫔妃和他的几个儿子想要见他一面都难。
豫王最后还是贿赂了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才得以面圣。
豫王是个善于专营的人,总能抓住别人的喜好加以迎合,比如说太子好色,太子后宫里的美人就有一半是他送的,太子都是如此,何况是皇帝。
他以前也没少给皇帝敬献各种丹药和一些骗吃骗喝的神棍。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他献上的一枚仙丹,据他所说服下仙丹者就可以延年益寿,百病全消,不说返老还童,但年轻个几岁绝对是没问题的,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这枚仙丹乃是他千辛万苦费尽心机从一位仙人手中求来的。
身边的侍人小心翼翼的将那枚仙丹分成两半,一半自己服了,只半个时辰的功夫,那侍人红光满面,精神气十足,比原先看上去好了无数倍。
见此,皇帝急忙把剩下的那一半就着水服下了,皇帝的身体原本就因为服食了各种丹药而沉淀了许多毒素,时常头晕乏力,身体虚弱,而服下这枚丹药之后,他去了几趟茅厕,似乎是排出了体内毒素,只几天的时间,头晕没了,体虚没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用不尽的经历,就连鬓角的白发,似乎都少了一些,颇有些传说中的洗精伐髓,脱胎换骨的感觉。
皇帝大喜,能练出如此仙丹的人绝对是仙人啊,怎么可以错过,于是他立刻命令豫王,让他将仙长请进宫来。
豫王演戏的功夫不差,先是支支吾吾了一阵,而后为难道:“回禀父皇,儿臣费尽了心思才将牧仙长请进京城,为的就是引荐给父皇,可是……可是……”
他吞吞吐吐的,让皇帝有些急,忍不住的开口催促,“可是什么,你倒是说啊,莫非是仙长不愿?”
豫王摇头,道:“儿臣原本是想今日将牧道长一起带来的,可前几日太子殿下去了一趟儿臣那,看中了牧道长,将人给带走了……”
皇帝一愣,“太子为何要带走他?”
“那个、牧道长相貌甚佳……”
这句话一出,皇帝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唰的一下站起身,厉声道:“来人,摆驾!去东宫!!”
东宫偏殿。
太子郭建正搂着美人欣赏歌舞,他最近的心情不错,不错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身边的美人,怀菱当真是再和他心意不过的人了,知情识趣,长得又漂亮,最重要的是在床上也异常的配合他,不像其他侍寝之人,不过是玩几个情趣而已,就恐惧的求饶,一点都没意思,哪像怀菱,他趁机在他脸上香了一口,惹来对方一阵娇羞。
这几日太子无疑是高兴的,可高兴之余又未免有些郁闷,而让他郁闷的原因自然是坐在他不远处的牧倾华。
他这几天也一直是让他侍寝的,毕竟这么好看的人他怎么可能放过,可不知怎么的,每次对方侍寝的时候他都云里雾里的,感觉不大真切,快感自然也是有的,可就像镜中花水中月一般,那样的不真实。
老实说,那感受当真不大好,导致他有意无意的冷落了对方一些,可对方那种毫不在意的态度却让他更加郁闷了。
这样想着,太子的眼中划过一丝不悦,他让人拿来一个碗大的酒盏,倒满了酒水后放在面前的长桌上,然后抬头,冲着牧倾华道:“过来,陪孤喝酒。”
牧倾华毫不在意,屁股没有一点挪动的迹象,只淡然说道:“抱歉,在下从不饮酒。”
“孤要你喝你也不喝?!”太子开始皱眉,“这是孤的命令!”
牧倾华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谁的命令都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太子嚯的一下站起身,脸上怒火逐渐升腾,偏殿中的歌舞早已停下,所有人慑慑发抖,谁也不敢开口哼上半句,太子的暴戾早已深入人心。
唯有怀菱站在一旁,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看着好戏,他不喜欢牧倾华,一点都不喜欢,所以对方倒霉的话,他自然会很开心。
——可是,不能是现在。
他初来东宫,还没在这里站稳脚跟,太子后宫里的美人比之豫王府,只多不少,太子虽然现在宠他,可对方在床上的那些手段让他生不如死,偏偏还要笑着承受,更何况,男人的宠爱算个屁,豫王的事情告诉他,这世上任何人都是不可信的,唯一能信的只有自己!
所以,他要想在东宫立足,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给自己找个同盟,而和他一起从豫王府出来的牧倾华就是最好的选择。
他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准备帮忙解围,而就在这时,却有人前来通知,皇帝来了。
皇帝来的很突然,也很快,没给太子任何准备的时间,几乎是通报的人话音刚落,皇帝就已经到了。
刚刚还火气冲天的太子赶紧跪地迎接,可皇帝由始至终都没看他一眼,从进殿开始,他的目光就没从牧倾华身上移开过,没办法,他的气质实在不同,而且牧倾华是殿中唯一一个背脊笔直的站着,而没有下跪的人,自然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
太子自然也注意到了,赶紧厉声喝道:“放肆!父皇面前还不跪下!”他有些后悔平日里对他的放纵了,早知道是这么桀骜的一个人,就应该让人好好调教一番,学些规矩的。
“你才放肆!”皇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头对着牧倾华笑的和风细雨,“敢问阁下可是牧仙长?”
其实他已经确定了,只是象征性的询问一下而已。
牧倾华微微颔首,稽首道:“方外之人金虚子见过陛下。”
“牧仙长快快免礼。”老皇帝一脸的惊喜,笑的脸上的菊花都盛开了,“仙长神仙中人,朕仰慕之极,只盼仙长能于宫中小住,好让朕请教一番。”
“陛下客气了,陛下乃是天子,气运在身,贫道自当倾力相助。”
这一句不轻不重的马屁拍的皇帝很是舒坦,立刻就拉着人想走,而被他们这一来一往搞糊涂的太子就不太愿意了,刚到手没几天的美人,还没细嚼慢咽好好品尝一番,怎么舍得放手。
“父皇!”他赶紧叫住了想要离开的人,道:“父皇要把人带去哪里,这可是我宫里的美人,过几日儿臣还想抬他做个侧妃的。”莫非父皇也瞧上他了不成?!
虽然父皇是个不沉迷美色的,但这人这么好看,父皇没能把持住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皇帝抖着手指指着他,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位可是牧仙长,你竟敢对他如此无礼,从今日起你不许踏出东宫一步,好好地给朕闭门思过!”
说完他转身就走,完全不理身后太子一脸天塌了的表情。
于是,牧倾华在继豫王美人,太子的美人后,又升级成了皇帝心腹,在给皇帝练了几次药,让皇帝的头发又黑了一片,甚至在后宫又添了一位小皇子的情况下,他终于获得了皇帝的全部信赖,不顾所有朝臣的反对,给他封了一个正一品的护国国师的头衔。
牧倾华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成了大雍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有皇帝在背后撑腰,谁也不敢得罪他,他肆意敛财,谁求情求到他这里来了,或者谁想要他在皇帝面前说好话了,谁想要加官进爵了,都行,只要拿钱来,有钱什么事都好办,于是,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妖道。
有人捧着他巴结他,也有人想要他死,不过牧倾华都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而皇帝偏偏就吃他这一套,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以前的皇帝虽然也疏于政事,可一个月好歹还会上几次早朝,而现在却是彻底放弃不管了,一心跟着牧倾华求仙问道。
按照牧倾华的说法就是,想要修仙自然是要脱离凡尘俗事的,如果一再的被那些凡尘之事所侵扰,怎么可能修炼成功。
皇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啊,于是就彻底丢开手了。
而朝堂上的事情因为皇帝的不管不问,越发的混乱了,太子虽然品行不好,能力也拿不出手,可他背景深厚,他的阿嬷是皇后,他的外公是丞相,他的两个舅舅也都在朝中担任要职,这也是他早年会被封为太子的最大原因,后宫中论后台,没有一个皇子能比得上他。
一直以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顺遂惯了,没想到却忽然跳出一个豫王来,半年前因为牧倾华的事情太子和皇帝之间有了隔离,他闭门思过一个月才被皇帝放出来,也因此他恨上了对牧倾华身份一字不提的豫王,可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半年时间,原本并不显山露水的豫王异军突起,在牧倾华的暗中支持下,他风度翩翩,谦逊洒脱,收买了无数朝臣的心,以至于到了半年后的现在,他已经隐隐有了和太子抗衡的趋势,太子虽然有后台,他却更加的得人心,暗地里开始渐渐多了一种流言,性情温和的豫王比太子更适合做一个储君。
这种流言自然也传到了太子耳中,当晚太子砸掉了寝宫中所有能砸的东西,然后立刻派遣心腹去请丞相来东宫商量正事。
当豫王以私藏龙袍,暗中谋反的罪名被捕入狱的时候,距离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
故人有难,他这个同盟者自然是要去探视一下,顺便送上一程的。
他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白衣蓝边,道冠束发,和他当年进豫王府时一模一样的溯雪套,守门的小厮早已备好马车,六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骏马拉着,很是气派。
光是这六匹白马,便是价值连城,何况大雍等级制度极为严厉,正一品的大臣等同亲王,最多只能用四匹马拉车,而他却用了六匹,等同帝王,就是当朝太子也要低他一头,可见他荣宠之重。
一路上无人敢拦,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六匹白马的车架是国师专用的,所有人只要看到了,就远远地避开,皇帝最宠信的人,谁敢得罪。
宗人府不比刑部大牢,只关押犯了罪的皇亲国戚,当牧倾华挥开小厮搀扶的手,直接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穿着斗篷遮住了半边脸的人被侍人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走出来。
俊眉微微上挑,他在对方高高挺起的肚子上扫了一圈,道:“侧妃即将临盆,却还有心前来看望故主,就不怕太子殿下知道后怪罪吗?”
怀菱挥手,让身后跟着的一大帮人退开,淡淡道:“有劳国师大人关心,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得到殿下的允许的,只是没想到国师大人也会前来看他,毕竟豫王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国师功劳甚大。”
牧倾华轻啧一声,道:“当初豫王对我可是照顾有加呢,怎么着也要来送他最后一程不是吗?!”
他有意无意的在照顾有加四个字上加重了些音量,语气似讽非讽,让怀菱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思,他也从来没弄懂过他。
牧倾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玉瓶,递给对方,道:“这是‘枯骨’,无色无味,任何人任何手段都查探不出它的毒性,长期服用中毒者会慢慢衰弱,一点一点的枯瘦下去,直至油尽灯枯,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以为对方是病死的,绝对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怀菱呼吸一滞,心脏有一瞬间仿佛停止了跳动,捏着玉瓶的手冒出阵阵冷汗。
“东西给你了,怎么用你自己看着办,你我之间的交易到此为止!”
说完,牧倾华就想离开,却被身边之人一把拉住了衣袖。
“等等!”怀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挂上那种娴雅的笑,他摸着肚子,道:“国师之名,天下皆知,我只想让国师帮我看一看,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小子还是哥儿?!”
牧倾华勾唇,似笑非笑,“你竟然会信我?”
怀菱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沉声道:“不信,只是这个孩子至关重要,我也只是想给自己一点安慰而已。”
牧倾华沉默片刻,淡淡道:“小子如何,哥儿又如何,反正最后生出来的都会,也只会是小子,太子殿下的长子,大雍朝的长孙不是吗?”
摸着肚子的手慢慢停了下来,怀菱轻轻的笑了起来,“不愧是国师大人,你一直都是最清醒的那个。”
“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过是看出了你眼底潜藏的野心而已。”
“那国师大人会怎么做呢?告发我?”怀菱的声音还算镇定,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早已不是那个眼里只有爱情的傻子了。
“没兴趣。”简简单单的甩下三个字后,牧倾华就离开了。
第1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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