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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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超模 作者:莫晨欢
第53节
温雅一谈结束,双方达成了统一,绝对从后天开始正式拍摄。
临走前,那位一直坐在位子上不吭声的宋主编忽然站起身,对着洛城伸出了手,在后者的诧异中,道:“很高兴与你有合作的机会,洛城。”
“洛城”这两个字他说得低沉磁性,仿佛一片小羽毛轻轻扫过名字主人的心脏。
握手的时间很短暂,但是却让洛城浑身发麻,直到与温雅离开了《缪斯》,还忍不住地回头看了好几眼。
温雅一开始倒没注意洛城的这个反应,但是洛城频频回首的动作让她却不得不去在意一下:“看什么呢?”
“你觉得宋初慈这个人怎么样?”洛城下意识地问道。
温雅思索了片刻,道:“他今年才28岁,没什么背景却能在这个年龄爬到这个位置,很厉害。”顿了顿,温雅忽然想到:“等会儿,你干什么要去问宋初慈?”
洛城摊摊手:“我觉得他长得挺好看的。”
温雅嘴角一抽:“你给我记住了,不要去招惹宋初慈。他不是那些你可以随便调戏的美人,你想要在圈子里好好混下去,最要提防的就是这种有手段的人,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别成为敌人。”
洛城连连应声,但是却仍旧小声嘀咕道:“不为了美人,我还混什么时尚圈啊……”
温雅真是气得连话都不想和这个家伙说了。
洛城这话说得倒是没错,他之所以要进时尚圈,为的就是能接触更多的美人。
洛二哈出生优渥,这个出生有多优渥……嗯,就凭他和席择也勉强算得上是一起长大的,就可以感受出来了。
洛城这小子从小就喜欢美人,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只要你让洛城觉得美了,那就是美人!时尚圈可是个好地方啊,身材好、长相好的美人是一把抓,洛城进时尚圈的初衷就是看美人。
不过美人美则美矣,那是需要远观而不可亵玩。
洛城虽然喜欢调戏美人,然而却不会轻薄美人。在他的心里,美人那可是得放在心尖尖上捧着的,怎么能让美人生气呢?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圈内美人都与洛城成为了朋友,毕竟洛二哈只是喜欢美人罢了,可不是个登徒浪子,他非常绅士。
在两天后陪着洛城一起来《缪斯》拍摄照片的时候,温雅还一直强调,要求洛城绝对不要去招惹宋初慈。这种靠着自己一步步爬上来的人,在圈中最是可怕,他的手段可想而知。
然而温雅前脚刚说完,洛城后脚就趁着休息的机会,偷偷摸摸地离开了摄影棚。
主编办公室是很好找的,而且宋初慈似乎早有准备,他的助理在看到洛城来的时候一点阻挡都没有,反而直接告诉他主编正在办公室里,他随时可以进去。
洛城开门进入的时候,宋初慈正在打电话。
见到他的时候,宋初慈抬手放在唇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等到电话打完了,才抬首看向眼前这个大男孩。
和宋初慈相比,洛城真的只能算是个大男孩罢了。
洛城今年才不过18岁,刚刚进入圈子,比宋初慈足足小了十岁。或许是因为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宋初慈看上去沉稳老练,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口上捞,非常有成熟男士的风度。
一个是穿着红色套头衫的大男孩,一个是西装笔挺的精英人士。按照年龄来算,就算此时此刻洛城硬要喊上一句“宋叔叔”,想必宋初慈也最多皱了皱眉,却无法反驳。
大概是也察觉到了对方的年轻,宋初慈皱眉问道:“你什么时候出生的?”
洛城没反应过来,回答道:“1月啊。”
宋初慈这才松了口气,看样子他吃了这小孩的时候,对方已经成年几个月了。
虽说那天晚上是宋初慈占了大便宜,可是这男人却没一点高兴,反而看上去非常不悦。这次洛城自己送上门来,他也没笑一下,只是意味深长地多看了洛城几眼,问道:“你是来向我赔礼道歉的?”
这话一落地,洛少顿时就炸毛了:“我来向你赔礼道歉?!你上了我,你让我来向你赔礼道歉?我没找你麻烦就不错了,你居然还敢让我向你赔礼道歉?”
宋初慈淡定地喝了口咖啡,纠正道:“是你强迫我上了你。”
洛城顿时泄了气,小声道:“我那是被人暗算了,又不是故意的……”
这情况要是被丁博看见了,肯定要痛心疾首地斥责这个没智商的小混蛋了。就算是你强迫宋初慈上了你,可是你打又打不过他,他要是不乐意,你当你还真能强上啊?
这压根就是你吃亏啊!你有什么好心虚的啊!!!
“下药的人怎么样了?”
宋初慈一问,洛城立即愤怒地说道:“已经解决了。”
当初那下药的富商老头也只是看上了洛城的外貌,并没有来得及去查一下洛城的身家背景。这次事情一出,甚至不用洛家出面,丁博就冷笑着解决了对方。
“哦,”没有对这件事再多问,宋初慈饶有兴趣地转移了话题,“那你今天来找我,是想做什么?”
洛城反问:“不是你上次在我手心里勾了勾,想要勾引我的么?”
宋初慈闻言一笑,看得洛城眼睛立即就直了。他语气平淡地问道:“所以说,你这是同意了我的勾引,决定要当我的床伴了?”
对“床伴”这个词有点不满,但是想起那天晚上对方给予自己的灭顶快感,洛城还是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指责道:“床伴这词我不喜欢,应该叫情人。我觉得你这人的身体条件还是不错的,上次……咳咳,上次也挺爽的。丁博也说你身家清白,可以多交往,所以我们这是各取所需,你懂么?”
“各取所需啊……”
“对,反正都是满足自己的需要嘛。”
洛城这话说得十分老练顺口,好像真的有很多经验似的。然而宋初慈却知道,这小孩绝对是个雏,就那天晚上他那种欲罢不能、沉沦欲海的表现,无一不在说明:这小孩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快感。
不过既然对方要表现得这么有经验,宋初慈也懒得去拆穿对方,他思索了片刻,问道:“那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们是情人,有需要可以找对方解决。需要付出点其他什么吗?”
洛城立即举手:“你可别喜欢上我啊,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不会喜欢你的。”
宋初慈眸色一暗,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他这笑容看得洛城身子发冷,他咳嗽了两声,上前拿起了宋初慈的手机,拉着对方的手解了密码后,拨打了自己的号码。
“这是我的号码,以后多联系。”
就在洛城刚放下手机的时候,宋初慈平静的声音响起:“你经验很丰富?”
洛城立即点头:“那必须啊!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的经验那是唔……”
男人忽然从椅子上站起,一把就拉过了少年,狠狠地吻在了那嘴唇上。狂热的气息瞬间席卷了洛城的口腔,对方非常霸道地撬开他的牙齿,用力地吮吸着他嘴中的津液。
这熟悉的感觉让洛城瞬间回响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隐藏在骨子里的快感原本已经要忘记,然而现在却又全部翻涌上来,使得初尝禁果的少年是双腿发软,直接瘫在了男人的怀中。
吻了大概三分钟,宋初慈才放过了对方。
而此时的洛城已经被吻得晕晕乎乎,哪儿有刚才那个叫嚣着“我经验丰富”的模样。
等到宋初慈放他离去,洛城都感觉自己踩在云端。回到摄影棚后,温雅虽然有些怀疑,但是洛城嘴唇上的痕迹早已被宋初慈清理好,并不能看出什么。
当天晚上《缪斯》刚拍摄结束,在路上,洛城便收到了宋初慈的短信。
上面有一个地址和时间,看得洛城脸上一红,在温雅送他回家后,他便又开了自己的法拉利,风驰电掣地就跑到了那高级公寓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大门被“吱呀——”一声打开了,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门后,遮挡了客厅里的灯光。这个时候的宋初慈摘下了眼镜,狭长的眸子里泛着冷冷的光色,看上去俊美挺拔,让洛城又看呆了片刻。
薄薄的嘴唇翘起,宋初慈笑道:“迟到了三分钟。”
洛城冷哼一声:“那又怎么样?”说着就进了屋子。
然而他还没站稳,忽然整个人就被宋初慈打横抱起,在惊讶的目光中,看着这个冷峻儒雅的男人微微一笑,语气徐缓地说道:“哦,不怎么样,不过……要给你这个小孩,一个狠狠的惩罚。”
当天晚上,洛城哭得是不能自已。
疼得要死,又爽得要死,他感觉自己完全被这个男人把控在掌心里,无法逃脱。
等到宋初慈终于仁慈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他才哼唧了一声,道:“以后我说时间和地点,你也不许迟到。这次看在你还让我挺爽的份上,就饶过你了。”
宋初慈闻言挑眉,用实际行动代替了回答。
第一次的见面,他们直接就在床上解决了问候。
而如今不过才第四次的见面,他们便已经觉得自己找到了最好的床伴。
洛城早已等待了四个月,他饥渴的身体完全忘不了那个晚上,这个男人毫不怜惜的行为。而宋初慈也同样如此,这个放纵情色的小孩简直是个小妖精,让他想了四个月。
既然你想要成为情人,那就成为情人吧,反正没有爱只有性,也足以慰藉身体。
这个情人游戏开始以后,一直进行得相当顺畅。
洛城一旦开了荤,就好像打开了什么开关一样,总是想着念着,而宋初慈是他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男人,长得又非常顺眼,当然就是最好的情人。
在床上宋初慈绝对不是个温柔的情人,他从来不会像别人一样细腻温和,有一次甚至让洛城疼得大哭起来。不过那一次,宋初慈却难得耐心地吻着少年眼角的泪水,吻着吻着,一边还动作着,莫名地让洛城感觉到了从来没有过的高潮。
渐渐的,三个月过后,洛城主动发短信的次数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
又是一次,洛城主动约在了自己名下的一家温泉酒店里,等待着对方的到来。
第二百三十九章 天壤之别3
宋初慈来的时候,稍微晚了十分钟。
从拥堵的城市来到这寂静安宁的温泉山庄,堵车是必然的,同时肯定还会有些不适应。至少在宋初慈刚刚抵达的时候,便觉得这地方实在太安静了点,和繁闹的都市相比,少了分烟火,多了分清净。
洛二哈早就在房间里等了很久了,一见到宋初慈来了,那顿时两眼发光,但又故作镇静地撇了嘴,嫌弃道:“你迟到了,这次换我来惩罚你,知道不。”
宋初慈眉头一挑,不吭声地坐了下来。
餐后自然得有运动,而这一次是在温泉里进行的。
这家温泉酒店是洛氏旗下的资产,为了不被狗仔发现自己的踪迹,早在洛城来之前就已经情场了整个酒店,就等着迎接这位花花大少进来享受。
在花钱这方面,洛城向来比席择、何朝漫做得都随性。
席择很少会花小钱,一花就是大钱,比如说在几年后买个别墅专门放自家爱人的周边;而何朝漫更是够节省,除了一些必要的开销外,给她一台电脑,她就能活得有滋有味。
等到一场性事结束后,洛城趴在冰凉的鹅卵石上,轻轻地喘气。他的脸庞被温泉水汽蒸得微微发红,眼睛黑亮发光,湿漉漉的,好像一只可爱的小狗。
宋初慈只是看了几眼,便没有再多去关注。但是渐渐的他却发现这只小狗的头发都卷成一圈,乱糟糟得围在一起,于是他又看了几眼,最后终于忍不住地伸手把这头发弄顺。
这种打理头发的行为让洛城误以为对方在抚摸自己的头发,于是他哼唧了两声,说了句“今天心情不错,允许你摸我的头发”,接着便舒坦得半躺在宋初慈的怀里,任他给自己顺毛。
当少年毫无防备地完全瘫在了自己怀中时,宋初慈浑身一僵,半晌,才低头看向这个少年。此时的洛城已经晕乎乎得有点睡着了,发现男人不再摸自己的毛后,他小声地嘟囔了几句,竟然更往对方的怀里蹭去。
仔细地望着少年精致好看的五官,许久,宋初慈低笑一声,将这个昏睡在温泉里的小孩打横抱起,带出了水池。
没心没肺的洛城是大大咧咧地睡着,而心情愉悦的宋主编则难得耐心地帮他清洗了一下身体,同时给这个二哈穿上了睡衣,免得着凉。
第二天两人又在酒店里玩了一会儿,接着才回了帝都。
这段时间洛城的事业是蒸蒸日上,随着《缪斯》内封人物的公开曝光,他的人气又往上提了好几层。越来越多的曝光率让这个新人渐渐成为了圈内红人,以极快的速度就窜上了世界超模排行榜的前50名。
连洛城自己也没发现的,他开始越来越依赖宋初慈。
明明一开始是由洛二哈自己说着“你不可以喜欢我”、“我们只是情人关系”,但是越来越频繁的,他开始约宋初慈在许多地方见面。
温泉酒店这种还能说: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来一发。但是如果说是高级餐厅呢?
宋初慈握着杯柄,优雅地轻摇红酒,问到:“我从来不知道这家餐厅还有客房?”
正切着牛排的洛城动作一僵,接着干笑道:“这叫情趣!情趣懂不懂?助兴啊!”
从此以后,这个情趣的范围就可以扩张到看电影、旅游、逛街,等各种各样的事情上去。洛城每次一得了空闲,下意识地就会打电话给宋初慈,询问对方是否会有时间。
宋初慈起初拒绝的次数是占了绝大多数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被这个小孩的毅力给感动到了,渐渐的,基本上每次洛城的邀约他都会答应,甚至经常还主动提出约会。
这种约会自然不应该总是在床上结束,可是说好的情人关系却又让洛城尴尬地每次都决定在床上结束约会。
在某次看完电影时,宋初慈坐在车中,看似平常地问了一句:“最近你约我的次数有点多了,喜欢上我了?”
“咳咳咳咳咳……”
正喝着果汁的洛城那是瞬间就被呛住了,他脸色发红地立即否认:“谁喜欢你了!你别做梦了,你别喜欢上我才是真的。全世界的美人那么多,就你这棵歪脖子树,我才不要呢。”
宋初慈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当晚就让某个少年在床上,一边哭,一边说“最喜欢你了”。
不过下了床后,洛二哈是翻脸不认人,硬是说那些话都是宋初慈逼迫自己才说下的,压根不算数。
“而且说好的是互相获利的关系,喂,宋初慈,你可别逾矩啊。”
仿佛是为了壮胆一样,一边说着这话,洛城一边还挺了挺小身板。说是小身板,其实的洛二哈还是挺有分量的,至少和他站在一起的时候,宋先生还觉得自己只高了1,实在太过不去了。
望着少年这副得意的模样,宋初慈薄唇微勾,没说话。
这给了颜色还要开染坊了,洛城便以为对方是默认了,不知怎的就心里一慌,吞吞吐吐地又赶紧说道:“你……你要是哪天食言了,你就是小狗,知道不!”
宋初慈一边伸手摸上了洛城的胸膛,一边问道:“哦?我记得你不一直是只小狗吗?”
“你才小狗好不好!反正谁食言谁就是小狗,谁就要给对方当一天的保姆,要管饭,要管洗衣服,要管扫地拖地、洗碗大扫除!”
闻言,宋初慈非常为难地皱了眉:“我家衣服还是挺多的,这样太辛苦你了。”
一开始洛城还没反应过来,以他的智商,等到宋初慈都摸到下面了,他才怒道:“谁说我肯定会喜欢你的啊?你也太不要脸了吧!我从小就惹人喜欢,何朝漫你知道吧?漫姐和我是有娃娃亲的!”
宋初慈冷笑一声:“何朝漫看不上你,就算有娃娃亲现在肯定也解除了。”
一下子被戳中心事的洛二哈顿时蔫了,但仍旧不停地嚷嚷:“反正我从小就招人喜欢,前几天还有好几个女模朝我抛媚眼了,她们都长得挺好看的,是我喜欢的类型唔……”
洛二哈这种话还不至于让宋初慈当真,但是他却不想再听这个少年继续吹嘘下去了。
就算是假的,听着也很不舒服。
嗯,早晚要让这小孩把开口就炫耀的坏习惯给改了。
从第一次的见面到如今,两人的关系都比较和洽。
洛城原本就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除了有的时候二了点,有些行为又让人无语了点,但没什么大毛病。而宋初慈明明是个不好相处的人,在碰到洛城之后,却慢慢地温柔了许多。
一开始是洛二哈找着约会,后来就变成了宋初慈不停地发出邀请。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场合都成了两人见面的地方。有次洛城还偷偷摸摸地拿了家里的直升机,带着宋初慈从米兰飞到了巴黎,两个人在巴黎度过了浪漫的一夜。
不过这次回去的时候,宋初慈的脸色倒不是很好,洛城也没发现对方的坏脸色,仍旧嘻嘻哈哈地经常约会、玩闹。慢慢的,好像在巴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宋初慈依旧是之前的那个宋初慈,曾经那一天突然出现的坏脸色也消失得一干二净。
但是这次不是洛城,反而是温雅,发现了一些异常。
温雅毕竟是与洛城最亲近的人之一,她早就发现了洛城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原本她是要求洛城最好离开宋初慈,不要和这个复杂的男人多牵扯。
按照温雅的话,她只比宋初慈小三岁,但是她却知道,再给她十年,她也无法达到宋初慈如今在圈内的地位。而且她至少还有位摄影师母亲作为背景,宋初慈却是没有一点点的背景,真真正正地从零爬上来,由一个普普通通的实习生,在十年内成为顶级杂志的主编。
能与席择成为朋友的人,反正肯定不简单。
不过洛城却没听温雅的话,这让温雅在无奈之余,也不好多干涉。毕竟这是洛城的私事,也没影响到他的工作,那就随他吧。不过在洛城从巴黎回来后,温雅却发现,宋初慈好像变了点什么。
一开始的宋初慈,对洛城只是单纯地有些兴趣。但是后来,温雅发现,似乎宋初慈好像有点喜欢上洛城了。而如今,温雅以自己女性的直觉发誓,这位外冷内热的宋主编,似乎是下定决心地喜欢自家的这只二哈了。
下个月就要正式成为洛城的经纪人了,温雅不能忽视这方面的问题。
于是在某个周日,她邀请了宋初慈到咖啡厅,旁敲侧击地问了他关于洛城的看法。
令温雅没有想到的是,宋初慈直截了当地给了她回答——
“他是我的人。”
儒雅俊秀的男人低首望着杯中的咖啡,修长的手指在鎏金杯柄上轻轻地摩挲,此时此刻的宋初慈就好像从中世纪走来的优雅绅士,气质高贵,沉着淡定。
“在他注意到我之前,我就注意到了他。现在我和他的关系只是暂时的,但是早晚有一天,他会成为我的爱人,甚至有机会的话,在我的婚姻关系资料上,也会出现他的名字。”
这次的对话温雅并没有告诉洛城,但是她却告诉宋初慈,希望他能够早点告诉洛城自己的心意。毕竟别看这小孩表面上没心没肺的,但是也是个感情动物,能早点定下来就早点定下来,以防出什么意外。
温雅的话,宋初慈当然也早有考虑。
于是在半个月后、洛城的生日时,他便早早地就发了短信,让洛城出差回来就来自己的公寓,给他庆生,还准备了一份大礼。
收到短信的时候洛城立即兴奋地回复过去,还没登上回国的飞机呢,就不停地向一旁的温雅炫耀。他还不知道温雅已经得知了他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一直在说什么“有个爱慕我的粉丝,给我准备了大礼物,等着给我过生日”。
洛城的飞机是下午五点抵达帝都,那天下午,宋初慈罕见地请了假,在《缪斯》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快步离开了杂志社。
先是去买了许多菜,然后花费一个下午的时间好好地收拾了一下屋子。宋初慈自幼家境贫寒,打扫这种事是非常得心应手的,他很快就将家里的东西整理得非常清爽,还烧了一桌菜。
宋初慈从没给洛城烧过菜,他的手艺不能说有席择那么好,却也算是非常不错了。而今天,他也烧了许多家常菜,还买了一个大蛋糕。
他自然不可能像席择那样,还会做法式料理、日式料理,就算是中餐,也不会很高级的,但是这一桌寻常的家常菜却也看得是让人食指大动。
等到下午五点的时候,宋初慈给洛城发了一条短信,收到对方的回复:【我来了我来了,嘿嘿,你给我准备了什么大礼物啊?我发小今天给我送了件“加西亚”的高定,你别学他啊,没意思。】宋初慈平淡地回复了一句:【来了就知道了。】接下来,就是等待。
从五点,等到六点,开始有点奇怪帝都今天这么堵。
从六点,等到七点,心里有点疑惑。
从七点,等到八点,发出的无数条短信不回答,电话也从来不接。
从八点再等到九点、十点、十一点,直到距离十二点只剩下十分钟。
宋初慈面色阴沉地看着墙壁上的挂钟,就等着十二点一过,他便下楼取车,去找一找这个竟然敢放他鸽子的混账。
然而就在还差十分钟的时候,他却忽然听到了自家门铃响了起来。
宋初慈开了门,想着今天是这小孩的生日,就尽量把臭脸色放得平静了一点。然而他刚说了句“怎么这么晚,到哪儿去了,不自己拿钥匙开门”,忽然便看见眼前的少年神情淡漠地看着自己。
这种目光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宋初慈见过很多次。
甚至在未来的一年中,也成为了他的梦魇,经常让他浑身冷汗地半夜惊醒。
直接将手里头的钥匙嫌恶地扔在了地板上,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洛城的眼睛有点红,好像刚刚哭过,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声音仿佛凝结成冰,带着冰冷的笑意,说道:“宋先生,我觉得我们的关系该断了,你这种人哪有资格当我的情人……哦不,是当我的床伴。宋先生,以前就当我被狗咬了,我姐姐说的对,你和我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后我们也永远走不到一起去。”
“天有多高,地有多低,宋先生,你和我之间的差距,就有多远。”
第二百四十章 天壤之别4
『天壤之别』。
这话实在太重,让宋初慈整个人踉跄地后跌了一步。
身子轻轻地颤抖着,宋初慈瞳孔震颤,惊怔地呆站着。他用无法置信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少年,似乎完全不敢相信,这样伤人的话是从对方的口中说出来的。
宋初慈是个掌控欲很强的人,在他的面前,洛城隐隐地总会落于下风。而今天,就在这个时刻,这个少年却用一句话将他彻底地从天空上拉下,用力地踩在了脚心。
洛城的话彻彻底底地戳在了宋初慈的心口上,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是他不容任何人去触碰的逆鳞。
时尚界是一个奢侈光鲜的地方,这里是上层社会的后花园,世界五大顶级杂志,从未出现过一个平民主编。
宋初慈是第一个。
在他刚刚成为《缪斯》主编的时候,在他的背后,多少人偷偷摸摸地议论着,戳他的脊梁骨,嫌弃他没有背景,甚至有些人还直言了当地嘲讽过他的出身。
这些年里,宋初慈用强硬的手腕让这些人闭了嘴。
多少年过去了,已经再也没有人敢在宋初慈的身前身后议论他的是非。如果说席择是时尚界的时尚教父,那么除席择以外,他就是华夏时尚圈独一无二的实权家。
三年了,宋初慈在这个位子上三年了,什么样的讽刺辱骂他没有听过,但是那些话却通通不能让他进了心,唯有这一次,这个少年明明说得比那些人轻很多,却让他觉得自己仿佛被人剖开了皮囊,扔在天空下,赤裸裸地忍受着烈日的炙烤。
脸色瞬间惨白下去,宋初慈却忍住心中的疼痛,冷静地问道:“谁和你说了什么话?”
宋初慈不傻,洛城很明显是哭过,而现在他又跑到自己面前说了这么诛心的话,这说明在他消失的这几个小时里,有人在洛城的面前搬弄自己的是非,让他误会了自己。
但是回答宋初慈的,却是洛城更加冰冷的目光。
他用一种难以描述的眼神看着宋初慈,那眼神里有的是失望,有的是愤怒,有的是悲痛到极致的厌恶。这种厌恶的眼神让宋初慈如坐针毡,他浑身僵硬着,他尽量告诉自己,这是他喜欢的人,这个人并不是真的厌恶他。
但是接下来洛城的话,却让宋初慈的自我催眠变得更加可笑。
“我知道他们是想离间我们,他们是想让我们分开。但是宋初慈,我不傻,我只是不想去计较,你们也别当我是傻子,那些事是真实的,那些事是真的发生在你身上的。就以你的身份,你凭什么在这么短时间内爬到如今的地位?宋初慈,有些事情是瞒不了一辈子的。我以为我对你的喜欢能让我忽视这些事情,但是当我真的知道你那些恶心龌龊的事情后,宋初慈,我对你只有厌弃……”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宋初慈平静的声音响起。
洛城的眼底泛起一丝水光,但是他却咬了牙,笑道:“我知道,我在告诉你,我很恶心你。”
宋初用慈安宁祥和的目光,看着眼前陌生的少年。他看了许久,最后才低低地笑了起来:“你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洛城。我宋初慈从来都不干净,但是从始至终,我喜欢过的人就你一个,这样够吗?”
“不够。”
简单的两个字让宋初慈眼睛一红,他的手指紧紧地掐进了掌心,良久,才道:“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和你在一起后,我只有你,这样够吗?”
“不够。”
掌心已经被掐出了五个深深的月牙形印记,宋初慈用复杂深邃的目光凝视着眼前的少年,他似乎在挣扎,但是一切到了最后,又变成了一句话。
这句话,说得很平静,但是在宋初慈的心里,却已经是他最后的一根稻草。
他说:“无论我以前是怎么走到现在的地位的,现在、以后,我只有你。你爱我,我也爱你,你也知道别人的话都是出于拆散我们的目的,那么洛城,忘记那些话,和我好好地过日子,够不够?”
说到最后,他已经说得非常卑微,尽管目光依旧坚定,但是脊背已经微微曲折。他伸了手想要去碰少年的脸庞,但是刚刚碰到少年那一脸的泪水,便被洛城“啪——”的打开。
洛城满脸都是泪水,宋初慈知道,这个小孩哭泣的时候总是会不停地打嗝,但是现在他却忍住了,只是不停地流眼泪,一边用冷漠厌恶的目光望着自己,仿佛高高在上地坐在天空中,俯视着一颗最低微卑鄙的尘土。
“宋初慈!到现在了,你还在我面前说这种话吗?你说你爱我,我爱你,我们就要在一起?我告诉你,我从来都没喜欢过你,即使曾经喜欢过,从此以后,只要听到你的名字,我只会觉得,我怎么会爱过你这么一个恶心的人!”
“洛城!”
“宋初慈,你没有任何可以解释的东西,只要我们还在呼吸,我洛城和你,就再也没有见面的可能!”
“洛城!”
“宋初慈,你真让我恶心。”
这句话结束,洛城转身便离开了。
那扇门“砰——”的一下,狠狠地撞在了想要追出去的宋初慈身上。他整个人被打得向后跌倒,本就被掐出印记的手掌更是直接撞出了血,斑驳刺目地遍布在掌心。
宋初慈整个人呆愣地坐在玄关的地上,痴傻地看着黑漆漆的房门。
在这个时候,忽然间,房子里传来时钟报时的声音。
12点到了,那个人的生日已经过了,他精心准备的礼物没送出去,反正尝到了钻心剜骨的滋味。
这种感觉宋初慈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尝过了。
仿佛在那个人的眼里,他就是个最卑微下贱的小人,即使爬到了如今的地位,也不过是一个暴发户而已,永远没有资格与对方站在一起说话。
他学习了十年的礼仪,在这个时候成为了笑料。他学习了五年的上层社会的规矩,在这个时候也成为了对方嘲笑自己的把柄。
他再怎么去努力,在一些人的眼里,也只是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他是泥土,最肮脏的泥土,即使爬到了天空,即使可以让那些曾经瞧不起自己的人仰望,但他也无法阻止,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站在更高的天空,一脚再次将他踩到地底。
灯是开着的,但是他的心却是漆黑的。
宋初慈不是个软弱的人,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更多的崩溃之意,只是呆愣地看着地面。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开始有动作。
在拿出手机的时候,宋初慈的手指有点颤抖,但他还是按下了洛城的号码。然而在电话刚接通后,他刚开口说了一句:“你知道的事情是真的,但是我真的喜欢你!”
对方那边,便极快地回复道:“滚!”
再拨打过去,已经是再也无法接通,应该是加入了黑名单。
仿佛不知道疲惫,每一次被挂断,就每一次继续打过去。足足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在手机自动关机的时候,宋初慈忽然笑了。
他满眼血丝,不停地笑着,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轻轻回荡,眼泪极快地从眼眶里流淌下来,将他的脸庞打湿。
刚进杂志社,被人踩着手指的时候,他没有哭;升职加薪,却被人在背地里谩骂的时候,他没有哭。宋初慈这个名字仿佛就是坚强的代名词,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个少年居然会对他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为什么,现在来厌恶我的人,会是你呢?
是谁都可以,我本来就不是个值得同情的人,但是为什么那个人会是你呢?
在开始这场游戏前,宋初慈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得这么深;或者说,在这一刻之前他也没想过,那个少年的鄙夷能让他瞬间从天堂掉进地狱,永世无法翻身。
那个眼神,冰冷至极,直到现在宋初慈也无法忘记。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起那个少年的目光,充满着斥责与厌恶,仿佛在看待一个最恶心的东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无数迟钝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着。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鲜血从心脏的伤口中流淌出来,那些热滚滚的血液斑驳刺目,刀子划过的地方翻出血肉,伤口狼狈狰狞。
有些事情,完全没办法去解释。
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为了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须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从来不干净。他接受过潜规则,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轻的,有年纪大的,如果说这是出卖身体,那真是一点都不为过。
他长得确实好看,也足够聪明、懂得变通。
即使这些年他已经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断绝了关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确实做过,那么他就没办法向洛城解释。
因为这些都是事实。
洛城的那个眼神,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他就和一个b一样,下贱肮脏。
有个词语叫做各取所需,这在成年人的社会里,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现实。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从来不会触碰到这种东西,他有这个资格单纯干净,有这个资格不靠其他东西,就爬上非常高的位置。
除了何朝漫外,席择只捧了一个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赋的模特吗?
那肯定不是,席择之所以去捧他们,更因为他们是何朝漫和洛城。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他靠自己的手段爬到现在的位置,自以为有资格去爱人、有资格去拥有自己想拥有的,却不明白,他竟然被他最想要喜欢的人,嫌恶到了泥土里。
宋初慈知道,即使他只是个普通人,洛城也不会在意。可是他们相遇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已经发生过了,再也无法改变。而且如果他真只是个普通人,他会和洛城认识吗?
绝对不可能。
他不怪洛城,他也不怪自己,在玄关处坐了一个小时后,宋初慈起身走到了餐桌旁,将那一桌子的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这些菜已经凉了,油腻腻的东西看着就倒人胃口,但是宋初慈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到,仍旧不停地吃着。
所有的东西吃到了最后,就剩下了一个蛋糕。
那上面用果酱写着“给我最爱的人”,但是蛋糕的主人却再也不可能看到。
曾经说好的,谁要是先逾矩,谁就要洗衣做饭、打扫清理。洛城没有先走这一步,而宋初慈走了,所以在这一天,他做了很多的准备,亲自烧菜、亲自做了一个并不好看的蛋糕。
深夜的寒冷侵袭着男人的身体,他涨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蛋糕,不知道看了多久,他忽然动手了。先是吃了第一口,再是第二口,第三口……宋初慈从没这么狼狈过,即使是被人推倒在泥潭里,被骂作是“表子的儿子”时,他都没这么狼狈。
当天晚上,宋初慈吐了一整夜,接着便瘫倒在洗手间里,一边哭一边笑。
他不恨洛城,他只是在笑自己,他笑自己满以为得到了全世界,但是却得不到最想要的。这个世界真的对他太不公平了,可是他有选择的机会吗,他有选择的权利吗?
他的童年不像一些贫寒子弟一样奋发向上,反而充满了别人的嘲讽。他的外貌继承于他的妓女母亲,他的智慧或许继承于那个被别人骂做是表子的女人不知道哪一个的嫖客。
他宋初慈真的很贪心,他从来不是个好人,他想要用最简单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然后他走了捷径,然后他失去了自己可以拥有的爱情。
一个晚上的未眠,第二天,宋初慈蹒跚着身体,去厨房里拿了一块面包。然而就在他吃下去的第一口,他便忍不住地全部吐了出来。
吃第二口,又吐了出来;第三口,还是吐出来……
到最后,他将这块面包扔在了一旁,瘫坐在地上,又哭又笑。
而在城市的另一边,洛城也哭了一整夜,到后来他忽然又跑出了家门,一边打着宋初慈的电话,一边想要开车回去。但是他还没走进车库,便被自己的兄姐拦了下来,再次重复了一遍那些话,让洛城再次地死了心。
一天后,洛城和温雅离开了华夏,飞往了大洋彼岸的美国。
作者有话要说:提醒一下,【宋主编不是处男,能够这么年轻就达到这个地位,手段也并不干净,他三观并不正,不过在洛二哈之前,宋主编没和男人发生过关系,这一点不用担心,但是其他不保证】,所以介意的妹子可以暂停这个番外啦。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天壤之别5
整整一年,洛城再也没敢拨打出那个电话,再也不敢回到这片土地,去面对那个说着不爱,却真的爱到深沉的男人。
洛城还是那个洛城,没心没肺的花花大少,在美国也勾搭上了不少的美人。只要不提到“宋初慈”这三个字,他都是正常的他,大大咧咧、爱玩爱笑。
曾经有位超模刚刚登上了《缪斯》,一不小心在洛城的面前提起了那位著名的宋主编。洛城顿时脸色煞白,过了许久,才声音难听地问道:“宋主编,怎么样了?”
那位美国的超模奇怪地看了洛城许久,接着道:“挺好的呀,宋主编真是个厉害的人,原本我和负责摄影的那位大师有点歧义,结果宋主编路过摄影棚的时候中和了一下,拍出来的照片真的非常棒,非常非常棒。”
听了这话的洛城,稍稍松了口气。
很快,那些模特又开始聊起了接下来要开始的“奈德兰”五月时装秀,洛城沉思了许久,最终还是接下了“奈德兰”的邀请,决定亲自去往伦敦,参加这场时装秀。
和洛城估算的一样,宋初慈是不会亲自参加五月时装秀的,在这里他非常“安全”。
大概是一年没有回华夏的缘故,在这场“奈德兰”的五月时装秀上,洛城竟然发现了自己从未见过的好苗子。这美人实在是太美了!恰恰就是洛城最喜欢的那种,使得他原本还有点失落的心情竟然一下子激动起来了。
为什么失落?大概是因为在这里没有碰上某个人吧。
原本洛城很想像以往的多次一样,与美人结识,吃点美人的豆腐,然后再成为好友。但是这一次他却撞了铁板,居然碰上了席择这个恶神!
洛城是绝对想不到,他原以为席择已经不和自己计较了,但是第二天他的经纪人温雅就把他打包带回了华夏,再也不允许他逃避在美国,不肯回家。
其实回华夏是事在必行的。
缪斯公司在华夏,作为一个华夏模特,虽然美国也有很多的通告,但那里毕竟是洛城的家,他不可能一辈子都躲在外面不回去。而且谁说在美国就可以彻底躲过某个男人的?
宋初慈这一年里不是没去过美国,只是他从来没刻意地去找过洛城,而洛城每次出席什么活动的时候也会特意调查一下,这个活动有没有邀请宋初慈。
刚刚踏上华夏大地的一瞬间,洛城的脑海里就回放起了一幕幕的画面。
那个晚上的情景对于宋初慈来说是午夜梦魇,而对于洛城来说,也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他不是没看到宋初慈惨白的脸色,在他的记忆里,那个男人一直荣辱不惊、强大淡泊,仿佛没有任何可以撼动他的东西。
但是那个晚上,他的话却让那个人神色骤变,目光里全是哀伤,仿佛他再说一句,这个男人就会彻底崩溃。
在气愤痛苦过后,洛城也有想过回去。他想,即使那个男人曾经龌龊到了那个地步,即使一切都是那个男人的苦心设计,但是如果那个男人现在真的是爱他的,或许,他能够为了对方放弃尊严,接受他。
但是兄姐的再次提醒与约束,却让他好不容易动摇的心思再次坚定起来了。
走在华夏首都飞机场中,明亮的阳光透过赶紧的落地窗照射进屋内。阔别一年再次回到这个国家,再次闻到熟悉的空气,洛城竟没有觉得一点思念,反而感受到某种奇怪的情绪在胸膛里积淀,一步步地加深。
一年了,宋初慈大概再也不想理他了吧?
当年他曾经说过,我是天,你是地,我们间的差距就是天壤之别。
但其实在他的心里,他却想到的是另一个含义——
“宋初慈,我实在看不透你,我是地,你是天,你比我聪明太多,冷血……太多。”
少年喃喃的自语很快消散在机场嘈杂的声音中。
回到华夏后肯定会再次碰见宋初慈,这是洛城早就做好准备的,不过他绝对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就碰上!
那是一场晚会,时尚界内的很多人都参加了,当洛城在会场中看到宋初慈的时候,他正举着一杯香槟酒,微笑着与一旁的女士说话。他的笑容绅士儒雅,高贵有礼,经常惹得一旁的女士掩唇低笑。
洛城脚下的步子顿时一滞,心中一痛,接着他便一如往常地和自己的女伴说道:“绒绒啊,我和你说,别看我很久没回来了,但是华夏的事情我可了解了……”
——原来,只有他还记得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吗?
宋初慈的沉稳淡定让洛城原本想好的话全部化为了灰烬,他有想过一见面的时候,这个男人非常嘲讽地看着他,对他抱有敌意;他也想过,这个男人对他真的有一点感情,但是两人却不知该如何向对方开口。
然而洛城万万没想到,当宋初慈和他的女伴来与洛城搭话的时候,他竟然会装作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谈笑风生,甚至能对自己说上一句:“我记得下个月《缪斯》的封面人物就是洛先生,合作愉快。”
洛先生。
说得这么冷淡,就连表情都没有一点破绽!
洛城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他甚至这次丢下了徐绒绒,自己一个人跑到了洗手间里开始抽烟。到美国后,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抽烟,虽然不喜欢这个味道,但是每次抽起来却感觉好像真的能宣泄烦恼。
洛城就在洗手间最里面的一个隔间里抽烟。
烟雾缓缓地盘旋上升,抽完第一根是第二根,抽完第二根还有第三根。
当他抽到第四根的时候,隔间的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这个高级会所的洗手间隔间确实很大,所以这门被踹开的时候并没有碰到洛城,但却也让他吓了一跳。
当他抬首一看,忽然看到那个俊美儒雅的男人时,洛城不知怎的心中一酸,下意识地就是一句冷嘲热讽:“宋先生,旁边那么多隔间,你不知道这里有人了吗?”
冰冷的镜片将宋初慈的目光隔绝在后,他轻轻垂首,这种俯视的目光让洛城心中不悦。但是没等洛城再开口,只见宋初慈的嘴角泛起一抹冷笑,道:“专门找在这间隔间,足足呆了二十分钟。洛城,你这是在勾引我。”
内心最深处的想法被人一下子剖开,洛城心里一慌,他随即冷静下来,道:“你这人真是不要脸到极致了。我勾引你?宋先生,你有什么好让我勾引的地方?你长得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身材硬邦邦的,我会需要勾引你吗?”
“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明喻那种类型。”
“洛城,我不喜欢别人冤枉我。”
直接忽视了对方的鬼话,宋初慈意味深长的目光在洛城的身上停留了许久。
没等洛城揣摩完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便见宋初慈忽然伸手将那隔间的大门倏地拉上,接着低笑着说了一句“记住,今天这一切都是我一手策划的”,然后便突然吻上了他。
这个吻来得突然强硬,洛城在呆滞了一瞬后,便赶紧地推搡反对。但是宋初慈的双臂却如同全世界最牢固的手铐,紧紧地拥住了他的腰身,不让他逃离一丝。
舌尖灵巧地钻入口腔内,吸吮着那里头的津液。当嘴唇相碰的时候,洛城已经开始沉沦了,而当之后宋初慈忽然将一道凉凉的液体灌入他的口中时,洛城却整个人一怔,不敢置信地看向宋初慈。
男人目光漆黑,深沉复杂。
“这一次,是我给你下药,记住了。”
接下来的事情,洛城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
在那个隔间里,他们不知道外头到底走过了多少人,他们只知道疯狂的做爱。
第53节
恋耽美
第53节
温雅一谈结束,双方达成了统一,绝对从后天开始正式拍摄。
临走前,那位一直坐在位子上不吭声的宋主编忽然站起身,对着洛城伸出了手,在后者的诧异中,道:“很高兴与你有合作的机会,洛城。”
“洛城”这两个字他说得低沉磁性,仿佛一片小羽毛轻轻扫过名字主人的心脏。
握手的时间很短暂,但是却让洛城浑身发麻,直到与温雅离开了《缪斯》,还忍不住地回头看了好几眼。
温雅一开始倒没注意洛城的这个反应,但是洛城频频回首的动作让她却不得不去在意一下:“看什么呢?”
“你觉得宋初慈这个人怎么样?”洛城下意识地问道。
温雅思索了片刻,道:“他今年才28岁,没什么背景却能在这个年龄爬到这个位置,很厉害。”顿了顿,温雅忽然想到:“等会儿,你干什么要去问宋初慈?”
洛城摊摊手:“我觉得他长得挺好看的。”
温雅嘴角一抽:“你给我记住了,不要去招惹宋初慈。他不是那些你可以随便调戏的美人,你想要在圈子里好好混下去,最要提防的就是这种有手段的人,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别成为敌人。”
洛城连连应声,但是却仍旧小声嘀咕道:“不为了美人,我还混什么时尚圈啊……”
温雅真是气得连话都不想和这个家伙说了。
洛城这话说得倒是没错,他之所以要进时尚圈,为的就是能接触更多的美人。
洛二哈出生优渥,这个出生有多优渥……嗯,就凭他和席择也勉强算得上是一起长大的,就可以感受出来了。
洛城这小子从小就喜欢美人,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只要你让洛城觉得美了,那就是美人!时尚圈可是个好地方啊,身材好、长相好的美人是一把抓,洛城进时尚圈的初衷就是看美人。
不过美人美则美矣,那是需要远观而不可亵玩。
洛城虽然喜欢调戏美人,然而却不会轻薄美人。在他的心里,美人那可是得放在心尖尖上捧着的,怎么能让美人生气呢?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圈内美人都与洛城成为了朋友,毕竟洛二哈只是喜欢美人罢了,可不是个登徒浪子,他非常绅士。
在两天后陪着洛城一起来《缪斯》拍摄照片的时候,温雅还一直强调,要求洛城绝对不要去招惹宋初慈。这种靠着自己一步步爬上来的人,在圈中最是可怕,他的手段可想而知。
然而温雅前脚刚说完,洛城后脚就趁着休息的机会,偷偷摸摸地离开了摄影棚。
主编办公室是很好找的,而且宋初慈似乎早有准备,他的助理在看到洛城来的时候一点阻挡都没有,反而直接告诉他主编正在办公室里,他随时可以进去。
洛城开门进入的时候,宋初慈正在打电话。
见到他的时候,宋初慈抬手放在唇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等到电话打完了,才抬首看向眼前这个大男孩。
和宋初慈相比,洛城真的只能算是个大男孩罢了。
洛城今年才不过18岁,刚刚进入圈子,比宋初慈足足小了十岁。或许是因为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宋初慈看上去沉稳老练,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口上捞,非常有成熟男士的风度。
一个是穿着红色套头衫的大男孩,一个是西装笔挺的精英人士。按照年龄来算,就算此时此刻洛城硬要喊上一句“宋叔叔”,想必宋初慈也最多皱了皱眉,却无法反驳。
大概是也察觉到了对方的年轻,宋初慈皱眉问道:“你什么时候出生的?”
洛城没反应过来,回答道:“1月啊。”
宋初慈这才松了口气,看样子他吃了这小孩的时候,对方已经成年几个月了。
虽说那天晚上是宋初慈占了大便宜,可是这男人却没一点高兴,反而看上去非常不悦。这次洛城自己送上门来,他也没笑一下,只是意味深长地多看了洛城几眼,问道:“你是来向我赔礼道歉的?”
这话一落地,洛少顿时就炸毛了:“我来向你赔礼道歉?!你上了我,你让我来向你赔礼道歉?我没找你麻烦就不错了,你居然还敢让我向你赔礼道歉?”
宋初慈淡定地喝了口咖啡,纠正道:“是你强迫我上了你。”
洛城顿时泄了气,小声道:“我那是被人暗算了,又不是故意的……”
这情况要是被丁博看见了,肯定要痛心疾首地斥责这个没智商的小混蛋了。就算是你强迫宋初慈上了你,可是你打又打不过他,他要是不乐意,你当你还真能强上啊?
这压根就是你吃亏啊!你有什么好心虚的啊!!!
“下药的人怎么样了?”
宋初慈一问,洛城立即愤怒地说道:“已经解决了。”
当初那下药的富商老头也只是看上了洛城的外貌,并没有来得及去查一下洛城的身家背景。这次事情一出,甚至不用洛家出面,丁博就冷笑着解决了对方。
“哦,”没有对这件事再多问,宋初慈饶有兴趣地转移了话题,“那你今天来找我,是想做什么?”
洛城反问:“不是你上次在我手心里勾了勾,想要勾引我的么?”
宋初慈闻言一笑,看得洛城眼睛立即就直了。他语气平淡地问道:“所以说,你这是同意了我的勾引,决定要当我的床伴了?”
对“床伴”这个词有点不满,但是想起那天晚上对方给予自己的灭顶快感,洛城还是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指责道:“床伴这词我不喜欢,应该叫情人。我觉得你这人的身体条件还是不错的,上次……咳咳,上次也挺爽的。丁博也说你身家清白,可以多交往,所以我们这是各取所需,你懂么?”
“各取所需啊……”
“对,反正都是满足自己的需要嘛。”
洛城这话说得十分老练顺口,好像真的有很多经验似的。然而宋初慈却知道,这小孩绝对是个雏,就那天晚上他那种欲罢不能、沉沦欲海的表现,无一不在说明:这小孩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快感。
不过既然对方要表现得这么有经验,宋初慈也懒得去拆穿对方,他思索了片刻,问道:“那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们是情人,有需要可以找对方解决。需要付出点其他什么吗?”
洛城立即举手:“你可别喜欢上我啊,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不会喜欢你的。”
宋初慈眸色一暗,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他这笑容看得洛城身子发冷,他咳嗽了两声,上前拿起了宋初慈的手机,拉着对方的手解了密码后,拨打了自己的号码。
“这是我的号码,以后多联系。”
就在洛城刚放下手机的时候,宋初慈平静的声音响起:“你经验很丰富?”
洛城立即点头:“那必须啊!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的经验那是唔……”
男人忽然从椅子上站起,一把就拉过了少年,狠狠地吻在了那嘴唇上。狂热的气息瞬间席卷了洛城的口腔,对方非常霸道地撬开他的牙齿,用力地吮吸着他嘴中的津液。
这熟悉的感觉让洛城瞬间回响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隐藏在骨子里的快感原本已经要忘记,然而现在却又全部翻涌上来,使得初尝禁果的少年是双腿发软,直接瘫在了男人的怀中。
吻了大概三分钟,宋初慈才放过了对方。
而此时的洛城已经被吻得晕晕乎乎,哪儿有刚才那个叫嚣着“我经验丰富”的模样。
等到宋初慈放他离去,洛城都感觉自己踩在云端。回到摄影棚后,温雅虽然有些怀疑,但是洛城嘴唇上的痕迹早已被宋初慈清理好,并不能看出什么。
当天晚上《缪斯》刚拍摄结束,在路上,洛城便收到了宋初慈的短信。
上面有一个地址和时间,看得洛城脸上一红,在温雅送他回家后,他便又开了自己的法拉利,风驰电掣地就跑到了那高级公寓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大门被“吱呀——”一声打开了,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门后,遮挡了客厅里的灯光。这个时候的宋初慈摘下了眼镜,狭长的眸子里泛着冷冷的光色,看上去俊美挺拔,让洛城又看呆了片刻。
薄薄的嘴唇翘起,宋初慈笑道:“迟到了三分钟。”
洛城冷哼一声:“那又怎么样?”说着就进了屋子。
然而他还没站稳,忽然整个人就被宋初慈打横抱起,在惊讶的目光中,看着这个冷峻儒雅的男人微微一笑,语气徐缓地说道:“哦,不怎么样,不过……要给你这个小孩,一个狠狠的惩罚。”
当天晚上,洛城哭得是不能自已。
疼得要死,又爽得要死,他感觉自己完全被这个男人把控在掌心里,无法逃脱。
等到宋初慈终于仁慈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他才哼唧了一声,道:“以后我说时间和地点,你也不许迟到。这次看在你还让我挺爽的份上,就饶过你了。”
宋初慈闻言挑眉,用实际行动代替了回答。
第一次的见面,他们直接就在床上解决了问候。
而如今不过才第四次的见面,他们便已经觉得自己找到了最好的床伴。
洛城早已等待了四个月,他饥渴的身体完全忘不了那个晚上,这个男人毫不怜惜的行为。而宋初慈也同样如此,这个放纵情色的小孩简直是个小妖精,让他想了四个月。
既然你想要成为情人,那就成为情人吧,反正没有爱只有性,也足以慰藉身体。
这个情人游戏开始以后,一直进行得相当顺畅。
洛城一旦开了荤,就好像打开了什么开关一样,总是想着念着,而宋初慈是他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男人,长得又非常顺眼,当然就是最好的情人。
在床上宋初慈绝对不是个温柔的情人,他从来不会像别人一样细腻温和,有一次甚至让洛城疼得大哭起来。不过那一次,宋初慈却难得耐心地吻着少年眼角的泪水,吻着吻着,一边还动作着,莫名地让洛城感觉到了从来没有过的高潮。
渐渐的,三个月过后,洛城主动发短信的次数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
又是一次,洛城主动约在了自己名下的一家温泉酒店里,等待着对方的到来。
第二百三十九章 天壤之别3
宋初慈来的时候,稍微晚了十分钟。
从拥堵的城市来到这寂静安宁的温泉山庄,堵车是必然的,同时肯定还会有些不适应。至少在宋初慈刚刚抵达的时候,便觉得这地方实在太安静了点,和繁闹的都市相比,少了分烟火,多了分清净。
洛二哈早就在房间里等了很久了,一见到宋初慈来了,那顿时两眼发光,但又故作镇静地撇了嘴,嫌弃道:“你迟到了,这次换我来惩罚你,知道不。”
宋初慈眉头一挑,不吭声地坐了下来。
餐后自然得有运动,而这一次是在温泉里进行的。
这家温泉酒店是洛氏旗下的资产,为了不被狗仔发现自己的踪迹,早在洛城来之前就已经情场了整个酒店,就等着迎接这位花花大少进来享受。
在花钱这方面,洛城向来比席择、何朝漫做得都随性。
席择很少会花小钱,一花就是大钱,比如说在几年后买个别墅专门放自家爱人的周边;而何朝漫更是够节省,除了一些必要的开销外,给她一台电脑,她就能活得有滋有味。
等到一场性事结束后,洛城趴在冰凉的鹅卵石上,轻轻地喘气。他的脸庞被温泉水汽蒸得微微发红,眼睛黑亮发光,湿漉漉的,好像一只可爱的小狗。
宋初慈只是看了几眼,便没有再多去关注。但是渐渐的他却发现这只小狗的头发都卷成一圈,乱糟糟得围在一起,于是他又看了几眼,最后终于忍不住地伸手把这头发弄顺。
这种打理头发的行为让洛城误以为对方在抚摸自己的头发,于是他哼唧了两声,说了句“今天心情不错,允许你摸我的头发”,接着便舒坦得半躺在宋初慈的怀里,任他给自己顺毛。
当少年毫无防备地完全瘫在了自己怀中时,宋初慈浑身一僵,半晌,才低头看向这个少年。此时的洛城已经晕乎乎得有点睡着了,发现男人不再摸自己的毛后,他小声地嘟囔了几句,竟然更往对方的怀里蹭去。
仔细地望着少年精致好看的五官,许久,宋初慈低笑一声,将这个昏睡在温泉里的小孩打横抱起,带出了水池。
没心没肺的洛城是大大咧咧地睡着,而心情愉悦的宋主编则难得耐心地帮他清洗了一下身体,同时给这个二哈穿上了睡衣,免得着凉。
第二天两人又在酒店里玩了一会儿,接着才回了帝都。
这段时间洛城的事业是蒸蒸日上,随着《缪斯》内封人物的公开曝光,他的人气又往上提了好几层。越来越多的曝光率让这个新人渐渐成为了圈内红人,以极快的速度就窜上了世界超模排行榜的前50名。
连洛城自己也没发现的,他开始越来越依赖宋初慈。
明明一开始是由洛二哈自己说着“你不可以喜欢我”、“我们只是情人关系”,但是越来越频繁的,他开始约宋初慈在许多地方见面。
温泉酒店这种还能说: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来一发。但是如果说是高级餐厅呢?
宋初慈握着杯柄,优雅地轻摇红酒,问到:“我从来不知道这家餐厅还有客房?”
正切着牛排的洛城动作一僵,接着干笑道:“这叫情趣!情趣懂不懂?助兴啊!”
从此以后,这个情趣的范围就可以扩张到看电影、旅游、逛街,等各种各样的事情上去。洛城每次一得了空闲,下意识地就会打电话给宋初慈,询问对方是否会有时间。
宋初慈起初拒绝的次数是占了绝大多数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被这个小孩的毅力给感动到了,渐渐的,基本上每次洛城的邀约他都会答应,甚至经常还主动提出约会。
这种约会自然不应该总是在床上结束,可是说好的情人关系却又让洛城尴尬地每次都决定在床上结束约会。
在某次看完电影时,宋初慈坐在车中,看似平常地问了一句:“最近你约我的次数有点多了,喜欢上我了?”
“咳咳咳咳咳……”
正喝着果汁的洛城那是瞬间就被呛住了,他脸色发红地立即否认:“谁喜欢你了!你别做梦了,你别喜欢上我才是真的。全世界的美人那么多,就你这棵歪脖子树,我才不要呢。”
宋初慈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当晚就让某个少年在床上,一边哭,一边说“最喜欢你了”。
不过下了床后,洛二哈是翻脸不认人,硬是说那些话都是宋初慈逼迫自己才说下的,压根不算数。
“而且说好的是互相获利的关系,喂,宋初慈,你可别逾矩啊。”
仿佛是为了壮胆一样,一边说着这话,洛城一边还挺了挺小身板。说是小身板,其实的洛二哈还是挺有分量的,至少和他站在一起的时候,宋先生还觉得自己只高了1,实在太过不去了。
望着少年这副得意的模样,宋初慈薄唇微勾,没说话。
这给了颜色还要开染坊了,洛城便以为对方是默认了,不知怎的就心里一慌,吞吞吐吐地又赶紧说道:“你……你要是哪天食言了,你就是小狗,知道不!”
宋初慈一边伸手摸上了洛城的胸膛,一边问道:“哦?我记得你不一直是只小狗吗?”
“你才小狗好不好!反正谁食言谁就是小狗,谁就要给对方当一天的保姆,要管饭,要管洗衣服,要管扫地拖地、洗碗大扫除!”
闻言,宋初慈非常为难地皱了眉:“我家衣服还是挺多的,这样太辛苦你了。”
一开始洛城还没反应过来,以他的智商,等到宋初慈都摸到下面了,他才怒道:“谁说我肯定会喜欢你的啊?你也太不要脸了吧!我从小就惹人喜欢,何朝漫你知道吧?漫姐和我是有娃娃亲的!”
宋初慈冷笑一声:“何朝漫看不上你,就算有娃娃亲现在肯定也解除了。”
一下子被戳中心事的洛二哈顿时蔫了,但仍旧不停地嚷嚷:“反正我从小就招人喜欢,前几天还有好几个女模朝我抛媚眼了,她们都长得挺好看的,是我喜欢的类型唔……”
洛二哈这种话还不至于让宋初慈当真,但是他却不想再听这个少年继续吹嘘下去了。
就算是假的,听着也很不舒服。
嗯,早晚要让这小孩把开口就炫耀的坏习惯给改了。
从第一次的见面到如今,两人的关系都比较和洽。
洛城原本就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除了有的时候二了点,有些行为又让人无语了点,但没什么大毛病。而宋初慈明明是个不好相处的人,在碰到洛城之后,却慢慢地温柔了许多。
一开始是洛二哈找着约会,后来就变成了宋初慈不停地发出邀请。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场合都成了两人见面的地方。有次洛城还偷偷摸摸地拿了家里的直升机,带着宋初慈从米兰飞到了巴黎,两个人在巴黎度过了浪漫的一夜。
不过这次回去的时候,宋初慈的脸色倒不是很好,洛城也没发现对方的坏脸色,仍旧嘻嘻哈哈地经常约会、玩闹。慢慢的,好像在巴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宋初慈依旧是之前的那个宋初慈,曾经那一天突然出现的坏脸色也消失得一干二净。
但是这次不是洛城,反而是温雅,发现了一些异常。
温雅毕竟是与洛城最亲近的人之一,她早就发现了洛城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原本她是要求洛城最好离开宋初慈,不要和这个复杂的男人多牵扯。
按照温雅的话,她只比宋初慈小三岁,但是她却知道,再给她十年,她也无法达到宋初慈如今在圈内的地位。而且她至少还有位摄影师母亲作为背景,宋初慈却是没有一点点的背景,真真正正地从零爬上来,由一个普普通通的实习生,在十年内成为顶级杂志的主编。
能与席择成为朋友的人,反正肯定不简单。
不过洛城却没听温雅的话,这让温雅在无奈之余,也不好多干涉。毕竟这是洛城的私事,也没影响到他的工作,那就随他吧。不过在洛城从巴黎回来后,温雅却发现,宋初慈好像变了点什么。
一开始的宋初慈,对洛城只是单纯地有些兴趣。但是后来,温雅发现,似乎宋初慈好像有点喜欢上洛城了。而如今,温雅以自己女性的直觉发誓,这位外冷内热的宋主编,似乎是下定决心地喜欢自家的这只二哈了。
下个月就要正式成为洛城的经纪人了,温雅不能忽视这方面的问题。
于是在某个周日,她邀请了宋初慈到咖啡厅,旁敲侧击地问了他关于洛城的看法。
令温雅没有想到的是,宋初慈直截了当地给了她回答——
“他是我的人。”
儒雅俊秀的男人低首望着杯中的咖啡,修长的手指在鎏金杯柄上轻轻地摩挲,此时此刻的宋初慈就好像从中世纪走来的优雅绅士,气质高贵,沉着淡定。
“在他注意到我之前,我就注意到了他。现在我和他的关系只是暂时的,但是早晚有一天,他会成为我的爱人,甚至有机会的话,在我的婚姻关系资料上,也会出现他的名字。”
这次的对话温雅并没有告诉洛城,但是她却告诉宋初慈,希望他能够早点告诉洛城自己的心意。毕竟别看这小孩表面上没心没肺的,但是也是个感情动物,能早点定下来就早点定下来,以防出什么意外。
温雅的话,宋初慈当然也早有考虑。
于是在半个月后、洛城的生日时,他便早早地就发了短信,让洛城出差回来就来自己的公寓,给他庆生,还准备了一份大礼。
收到短信的时候洛城立即兴奋地回复过去,还没登上回国的飞机呢,就不停地向一旁的温雅炫耀。他还不知道温雅已经得知了他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一直在说什么“有个爱慕我的粉丝,给我准备了大礼物,等着给我过生日”。
洛城的飞机是下午五点抵达帝都,那天下午,宋初慈罕见地请了假,在《缪斯》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快步离开了杂志社。
先是去买了许多菜,然后花费一个下午的时间好好地收拾了一下屋子。宋初慈自幼家境贫寒,打扫这种事是非常得心应手的,他很快就将家里的东西整理得非常清爽,还烧了一桌菜。
宋初慈从没给洛城烧过菜,他的手艺不能说有席择那么好,却也算是非常不错了。而今天,他也烧了许多家常菜,还买了一个大蛋糕。
他自然不可能像席择那样,还会做法式料理、日式料理,就算是中餐,也不会很高级的,但是这一桌寻常的家常菜却也看得是让人食指大动。
等到下午五点的时候,宋初慈给洛城发了一条短信,收到对方的回复:【我来了我来了,嘿嘿,你给我准备了什么大礼物啊?我发小今天给我送了件“加西亚”的高定,你别学他啊,没意思。】宋初慈平淡地回复了一句:【来了就知道了。】接下来,就是等待。
从五点,等到六点,开始有点奇怪帝都今天这么堵。
从六点,等到七点,心里有点疑惑。
从七点,等到八点,发出的无数条短信不回答,电话也从来不接。
从八点再等到九点、十点、十一点,直到距离十二点只剩下十分钟。
宋初慈面色阴沉地看着墙壁上的挂钟,就等着十二点一过,他便下楼取车,去找一找这个竟然敢放他鸽子的混账。
然而就在还差十分钟的时候,他却忽然听到了自家门铃响了起来。
宋初慈开了门,想着今天是这小孩的生日,就尽量把臭脸色放得平静了一点。然而他刚说了句“怎么这么晚,到哪儿去了,不自己拿钥匙开门”,忽然便看见眼前的少年神情淡漠地看着自己。
这种目光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宋初慈见过很多次。
甚至在未来的一年中,也成为了他的梦魇,经常让他浑身冷汗地半夜惊醒。
直接将手里头的钥匙嫌恶地扔在了地板上,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洛城的眼睛有点红,好像刚刚哭过,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声音仿佛凝结成冰,带着冰冷的笑意,说道:“宋先生,我觉得我们的关系该断了,你这种人哪有资格当我的情人……哦不,是当我的床伴。宋先生,以前就当我被狗咬了,我姐姐说的对,你和我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后我们也永远走不到一起去。”
“天有多高,地有多低,宋先生,你和我之间的差距,就有多远。”
第二百四十章 天壤之别4
『天壤之别』。
这话实在太重,让宋初慈整个人踉跄地后跌了一步。
身子轻轻地颤抖着,宋初慈瞳孔震颤,惊怔地呆站着。他用无法置信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少年,似乎完全不敢相信,这样伤人的话是从对方的口中说出来的。
宋初慈是个掌控欲很强的人,在他的面前,洛城隐隐地总会落于下风。而今天,就在这个时刻,这个少年却用一句话将他彻底地从天空上拉下,用力地踩在了脚心。
洛城的话彻彻底底地戳在了宋初慈的心口上,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是他不容任何人去触碰的逆鳞。
时尚界是一个奢侈光鲜的地方,这里是上层社会的后花园,世界五大顶级杂志,从未出现过一个平民主编。
宋初慈是第一个。
在他刚刚成为《缪斯》主编的时候,在他的背后,多少人偷偷摸摸地议论着,戳他的脊梁骨,嫌弃他没有背景,甚至有些人还直言了当地嘲讽过他的出身。
这些年里,宋初慈用强硬的手腕让这些人闭了嘴。
多少年过去了,已经再也没有人敢在宋初慈的身前身后议论他的是非。如果说席择是时尚界的时尚教父,那么除席择以外,他就是华夏时尚圈独一无二的实权家。
三年了,宋初慈在这个位子上三年了,什么样的讽刺辱骂他没有听过,但是那些话却通通不能让他进了心,唯有这一次,这个少年明明说得比那些人轻很多,却让他觉得自己仿佛被人剖开了皮囊,扔在天空下,赤裸裸地忍受着烈日的炙烤。
脸色瞬间惨白下去,宋初慈却忍住心中的疼痛,冷静地问道:“谁和你说了什么话?”
宋初慈不傻,洛城很明显是哭过,而现在他又跑到自己面前说了这么诛心的话,这说明在他消失的这几个小时里,有人在洛城的面前搬弄自己的是非,让他误会了自己。
但是回答宋初慈的,却是洛城更加冰冷的目光。
他用一种难以描述的眼神看着宋初慈,那眼神里有的是失望,有的是愤怒,有的是悲痛到极致的厌恶。这种厌恶的眼神让宋初慈如坐针毡,他浑身僵硬着,他尽量告诉自己,这是他喜欢的人,这个人并不是真的厌恶他。
但是接下来洛城的话,却让宋初慈的自我催眠变得更加可笑。
“我知道他们是想离间我们,他们是想让我们分开。但是宋初慈,我不傻,我只是不想去计较,你们也别当我是傻子,那些事是真实的,那些事是真的发生在你身上的。就以你的身份,你凭什么在这么短时间内爬到如今的地位?宋初慈,有些事情是瞒不了一辈子的。我以为我对你的喜欢能让我忽视这些事情,但是当我真的知道你那些恶心龌龊的事情后,宋初慈,我对你只有厌弃……”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宋初慈平静的声音响起。
洛城的眼底泛起一丝水光,但是他却咬了牙,笑道:“我知道,我在告诉你,我很恶心你。”
宋初用慈安宁祥和的目光,看着眼前陌生的少年。他看了许久,最后才低低地笑了起来:“你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洛城。我宋初慈从来都不干净,但是从始至终,我喜欢过的人就你一个,这样够吗?”
“不够。”
简单的两个字让宋初慈眼睛一红,他的手指紧紧地掐进了掌心,良久,才道:“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和你在一起后,我只有你,这样够吗?”
“不够。”
掌心已经被掐出了五个深深的月牙形印记,宋初慈用复杂深邃的目光凝视着眼前的少年,他似乎在挣扎,但是一切到了最后,又变成了一句话。
这句话,说得很平静,但是在宋初慈的心里,却已经是他最后的一根稻草。
他说:“无论我以前是怎么走到现在的地位的,现在、以后,我只有你。你爱我,我也爱你,你也知道别人的话都是出于拆散我们的目的,那么洛城,忘记那些话,和我好好地过日子,够不够?”
说到最后,他已经说得非常卑微,尽管目光依旧坚定,但是脊背已经微微曲折。他伸了手想要去碰少年的脸庞,但是刚刚碰到少年那一脸的泪水,便被洛城“啪——”的打开。
洛城满脸都是泪水,宋初慈知道,这个小孩哭泣的时候总是会不停地打嗝,但是现在他却忍住了,只是不停地流眼泪,一边用冷漠厌恶的目光望着自己,仿佛高高在上地坐在天空中,俯视着一颗最低微卑鄙的尘土。
“宋初慈!到现在了,你还在我面前说这种话吗?你说你爱我,我爱你,我们就要在一起?我告诉你,我从来都没喜欢过你,即使曾经喜欢过,从此以后,只要听到你的名字,我只会觉得,我怎么会爱过你这么一个恶心的人!”
“洛城!”
“宋初慈,你没有任何可以解释的东西,只要我们还在呼吸,我洛城和你,就再也没有见面的可能!”
“洛城!”
“宋初慈,你真让我恶心。”
这句话结束,洛城转身便离开了。
那扇门“砰——”的一下,狠狠地撞在了想要追出去的宋初慈身上。他整个人被打得向后跌倒,本就被掐出印记的手掌更是直接撞出了血,斑驳刺目地遍布在掌心。
宋初慈整个人呆愣地坐在玄关的地上,痴傻地看着黑漆漆的房门。
在这个时候,忽然间,房子里传来时钟报时的声音。
12点到了,那个人的生日已经过了,他精心准备的礼物没送出去,反正尝到了钻心剜骨的滋味。
这种感觉宋初慈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尝过了。
仿佛在那个人的眼里,他就是个最卑微下贱的小人,即使爬到了如今的地位,也不过是一个暴发户而已,永远没有资格与对方站在一起说话。
他学习了十年的礼仪,在这个时候成为了笑料。他学习了五年的上层社会的规矩,在这个时候也成为了对方嘲笑自己的把柄。
他再怎么去努力,在一些人的眼里,也只是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他是泥土,最肮脏的泥土,即使爬到了天空,即使可以让那些曾经瞧不起自己的人仰望,但他也无法阻止,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站在更高的天空,一脚再次将他踩到地底。
灯是开着的,但是他的心却是漆黑的。
宋初慈不是个软弱的人,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更多的崩溃之意,只是呆愣地看着地面。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开始有动作。
在拿出手机的时候,宋初慈的手指有点颤抖,但他还是按下了洛城的号码。然而在电话刚接通后,他刚开口说了一句:“你知道的事情是真的,但是我真的喜欢你!”
对方那边,便极快地回复道:“滚!”
再拨打过去,已经是再也无法接通,应该是加入了黑名单。
仿佛不知道疲惫,每一次被挂断,就每一次继续打过去。足足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在手机自动关机的时候,宋初慈忽然笑了。
他满眼血丝,不停地笑着,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轻轻回荡,眼泪极快地从眼眶里流淌下来,将他的脸庞打湿。
刚进杂志社,被人踩着手指的时候,他没有哭;升职加薪,却被人在背地里谩骂的时候,他没有哭。宋初慈这个名字仿佛就是坚强的代名词,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个少年居然会对他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为什么,现在来厌恶我的人,会是你呢?
是谁都可以,我本来就不是个值得同情的人,但是为什么那个人会是你呢?
在开始这场游戏前,宋初慈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得这么深;或者说,在这一刻之前他也没想过,那个少年的鄙夷能让他瞬间从天堂掉进地狱,永世无法翻身。
那个眼神,冰冷至极,直到现在宋初慈也无法忘记。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起那个少年的目光,充满着斥责与厌恶,仿佛在看待一个最恶心的东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无数迟钝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着。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鲜血从心脏的伤口中流淌出来,那些热滚滚的血液斑驳刺目,刀子划过的地方翻出血肉,伤口狼狈狰狞。
有些事情,完全没办法去解释。
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为了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须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从来不干净。他接受过潜规则,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轻的,有年纪大的,如果说这是出卖身体,那真是一点都不为过。
他长得确实好看,也足够聪明、懂得变通。
即使这些年他已经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断绝了关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确实做过,那么他就没办法向洛城解释。
因为这些都是事实。
洛城的那个眼神,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他就和一个b一样,下贱肮脏。
有个词语叫做各取所需,这在成年人的社会里,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现实。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从来不会触碰到这种东西,他有这个资格单纯干净,有这个资格不靠其他东西,就爬上非常高的位置。
除了何朝漫外,席择只捧了一个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赋的模特吗?
那肯定不是,席择之所以去捧他们,更因为他们是何朝漫和洛城。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他靠自己的手段爬到现在的位置,自以为有资格去爱人、有资格去拥有自己想拥有的,却不明白,他竟然被他最想要喜欢的人,嫌恶到了泥土里。
宋初慈知道,即使他只是个普通人,洛城也不会在意。可是他们相遇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已经发生过了,再也无法改变。而且如果他真只是个普通人,他会和洛城认识吗?
绝对不可能。
他不怪洛城,他也不怪自己,在玄关处坐了一个小时后,宋初慈起身走到了餐桌旁,将那一桌子的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这些菜已经凉了,油腻腻的东西看着就倒人胃口,但是宋初慈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到,仍旧不停地吃着。
所有的东西吃到了最后,就剩下了一个蛋糕。
那上面用果酱写着“给我最爱的人”,但是蛋糕的主人却再也不可能看到。
曾经说好的,谁要是先逾矩,谁就要洗衣做饭、打扫清理。洛城没有先走这一步,而宋初慈走了,所以在这一天,他做了很多的准备,亲自烧菜、亲自做了一个并不好看的蛋糕。
深夜的寒冷侵袭着男人的身体,他涨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蛋糕,不知道看了多久,他忽然动手了。先是吃了第一口,再是第二口,第三口……宋初慈从没这么狼狈过,即使是被人推倒在泥潭里,被骂作是“表子的儿子”时,他都没这么狼狈。
当天晚上,宋初慈吐了一整夜,接着便瘫倒在洗手间里,一边哭一边笑。
他不恨洛城,他只是在笑自己,他笑自己满以为得到了全世界,但是却得不到最想要的。这个世界真的对他太不公平了,可是他有选择的机会吗,他有选择的权利吗?
他的童年不像一些贫寒子弟一样奋发向上,反而充满了别人的嘲讽。他的外貌继承于他的妓女母亲,他的智慧或许继承于那个被别人骂做是表子的女人不知道哪一个的嫖客。
他宋初慈真的很贪心,他从来不是个好人,他想要用最简单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然后他走了捷径,然后他失去了自己可以拥有的爱情。
一个晚上的未眠,第二天,宋初慈蹒跚着身体,去厨房里拿了一块面包。然而就在他吃下去的第一口,他便忍不住地全部吐了出来。
吃第二口,又吐了出来;第三口,还是吐出来……
到最后,他将这块面包扔在了一旁,瘫坐在地上,又哭又笑。
而在城市的另一边,洛城也哭了一整夜,到后来他忽然又跑出了家门,一边打着宋初慈的电话,一边想要开车回去。但是他还没走进车库,便被自己的兄姐拦了下来,再次重复了一遍那些话,让洛城再次地死了心。
一天后,洛城和温雅离开了华夏,飞往了大洋彼岸的美国。
作者有话要说:提醒一下,【宋主编不是处男,能够这么年轻就达到这个地位,手段也并不干净,他三观并不正,不过在洛二哈之前,宋主编没和男人发生过关系,这一点不用担心,但是其他不保证】,所以介意的妹子可以暂停这个番外啦。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天壤之别5
整整一年,洛城再也没敢拨打出那个电话,再也不敢回到这片土地,去面对那个说着不爱,却真的爱到深沉的男人。
洛城还是那个洛城,没心没肺的花花大少,在美国也勾搭上了不少的美人。只要不提到“宋初慈”这三个字,他都是正常的他,大大咧咧、爱玩爱笑。
曾经有位超模刚刚登上了《缪斯》,一不小心在洛城的面前提起了那位著名的宋主编。洛城顿时脸色煞白,过了许久,才声音难听地问道:“宋主编,怎么样了?”
那位美国的超模奇怪地看了洛城许久,接着道:“挺好的呀,宋主编真是个厉害的人,原本我和负责摄影的那位大师有点歧义,结果宋主编路过摄影棚的时候中和了一下,拍出来的照片真的非常棒,非常非常棒。”
听了这话的洛城,稍稍松了口气。
很快,那些模特又开始聊起了接下来要开始的“奈德兰”五月时装秀,洛城沉思了许久,最终还是接下了“奈德兰”的邀请,决定亲自去往伦敦,参加这场时装秀。
和洛城估算的一样,宋初慈是不会亲自参加五月时装秀的,在这里他非常“安全”。
大概是一年没有回华夏的缘故,在这场“奈德兰”的五月时装秀上,洛城竟然发现了自己从未见过的好苗子。这美人实在是太美了!恰恰就是洛城最喜欢的那种,使得他原本还有点失落的心情竟然一下子激动起来了。
为什么失落?大概是因为在这里没有碰上某个人吧。
原本洛城很想像以往的多次一样,与美人结识,吃点美人的豆腐,然后再成为好友。但是这一次他却撞了铁板,居然碰上了席择这个恶神!
洛城是绝对想不到,他原以为席择已经不和自己计较了,但是第二天他的经纪人温雅就把他打包带回了华夏,再也不允许他逃避在美国,不肯回家。
其实回华夏是事在必行的。
缪斯公司在华夏,作为一个华夏模特,虽然美国也有很多的通告,但那里毕竟是洛城的家,他不可能一辈子都躲在外面不回去。而且谁说在美国就可以彻底躲过某个男人的?
宋初慈这一年里不是没去过美国,只是他从来没刻意地去找过洛城,而洛城每次出席什么活动的时候也会特意调查一下,这个活动有没有邀请宋初慈。
刚刚踏上华夏大地的一瞬间,洛城的脑海里就回放起了一幕幕的画面。
那个晚上的情景对于宋初慈来说是午夜梦魇,而对于洛城来说,也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他不是没看到宋初慈惨白的脸色,在他的记忆里,那个男人一直荣辱不惊、强大淡泊,仿佛没有任何可以撼动他的东西。
但是那个晚上,他的话却让那个人神色骤变,目光里全是哀伤,仿佛他再说一句,这个男人就会彻底崩溃。
在气愤痛苦过后,洛城也有想过回去。他想,即使那个男人曾经龌龊到了那个地步,即使一切都是那个男人的苦心设计,但是如果那个男人现在真的是爱他的,或许,他能够为了对方放弃尊严,接受他。
但是兄姐的再次提醒与约束,却让他好不容易动摇的心思再次坚定起来了。
走在华夏首都飞机场中,明亮的阳光透过赶紧的落地窗照射进屋内。阔别一年再次回到这个国家,再次闻到熟悉的空气,洛城竟没有觉得一点思念,反而感受到某种奇怪的情绪在胸膛里积淀,一步步地加深。
一年了,宋初慈大概再也不想理他了吧?
当年他曾经说过,我是天,你是地,我们间的差距就是天壤之别。
但其实在他的心里,他却想到的是另一个含义——
“宋初慈,我实在看不透你,我是地,你是天,你比我聪明太多,冷血……太多。”
少年喃喃的自语很快消散在机场嘈杂的声音中。
回到华夏后肯定会再次碰见宋初慈,这是洛城早就做好准备的,不过他绝对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快就碰上!
那是一场晚会,时尚界内的很多人都参加了,当洛城在会场中看到宋初慈的时候,他正举着一杯香槟酒,微笑着与一旁的女士说话。他的笑容绅士儒雅,高贵有礼,经常惹得一旁的女士掩唇低笑。
洛城脚下的步子顿时一滞,心中一痛,接着他便一如往常地和自己的女伴说道:“绒绒啊,我和你说,别看我很久没回来了,但是华夏的事情我可了解了……”
——原来,只有他还记得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吗?
宋初慈的沉稳淡定让洛城原本想好的话全部化为了灰烬,他有想过一见面的时候,这个男人非常嘲讽地看着他,对他抱有敌意;他也想过,这个男人对他真的有一点感情,但是两人却不知该如何向对方开口。
然而洛城万万没想到,当宋初慈和他的女伴来与洛城搭话的时候,他竟然会装作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谈笑风生,甚至能对自己说上一句:“我记得下个月《缪斯》的封面人物就是洛先生,合作愉快。”
洛先生。
说得这么冷淡,就连表情都没有一点破绽!
洛城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他甚至这次丢下了徐绒绒,自己一个人跑到了洗手间里开始抽烟。到美国后,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抽烟,虽然不喜欢这个味道,但是每次抽起来却感觉好像真的能宣泄烦恼。
洛城就在洗手间最里面的一个隔间里抽烟。
烟雾缓缓地盘旋上升,抽完第一根是第二根,抽完第二根还有第三根。
当他抽到第四根的时候,隔间的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这个高级会所的洗手间隔间确实很大,所以这门被踹开的时候并没有碰到洛城,但却也让他吓了一跳。
当他抬首一看,忽然看到那个俊美儒雅的男人时,洛城不知怎的心中一酸,下意识地就是一句冷嘲热讽:“宋先生,旁边那么多隔间,你不知道这里有人了吗?”
冰冷的镜片将宋初慈的目光隔绝在后,他轻轻垂首,这种俯视的目光让洛城心中不悦。但是没等洛城再开口,只见宋初慈的嘴角泛起一抹冷笑,道:“专门找在这间隔间,足足呆了二十分钟。洛城,你这是在勾引我。”
内心最深处的想法被人一下子剖开,洛城心里一慌,他随即冷静下来,道:“你这人真是不要脸到极致了。我勾引你?宋先生,你有什么好让我勾引的地方?你长得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身材硬邦邦的,我会需要勾引你吗?”
“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明喻那种类型。”
“洛城,我不喜欢别人冤枉我。”
直接忽视了对方的鬼话,宋初慈意味深长的目光在洛城的身上停留了许久。
没等洛城揣摩完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便见宋初慈忽然伸手将那隔间的大门倏地拉上,接着低笑着说了一句“记住,今天这一切都是我一手策划的”,然后便突然吻上了他。
这个吻来得突然强硬,洛城在呆滞了一瞬后,便赶紧地推搡反对。但是宋初慈的双臂却如同全世界最牢固的手铐,紧紧地拥住了他的腰身,不让他逃离一丝。
舌尖灵巧地钻入口腔内,吸吮着那里头的津液。当嘴唇相碰的时候,洛城已经开始沉沦了,而当之后宋初慈忽然将一道凉凉的液体灌入他的口中时,洛城却整个人一怔,不敢置信地看向宋初慈。
男人目光漆黑,深沉复杂。
“这一次,是我给你下药,记住了。”
接下来的事情,洛城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
在那个隔间里,他们不知道外头到底走过了多少人,他们只知道疯狂的做爱。
第5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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