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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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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无言之爱 作者:谢亦

    第21节

    他一直想我带你回家。

    “……会不会太早,诶,这件事太突然,你让我缓缓。”孟池朗兴奋地抓了抓膝盖上的裤子一把,分明只是一个提议而已,就让他心跳加速,紧张而喜悦。

    这是要……见大家长了?

    而且这位权威的大家长竟然已经接受了他?

    幸福来得太突然,他表示,真的需要回头睡一觉,不是为了证明不是在做梦,而是……他亢奋得有点头晕。

    赵凌宇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腿上。

    虽然他知道老爷子的目的绝对没有那么单纯,但能让他这样高兴,让老爷子算计一回,也值了!

    ☆、第七十二章

    见家长,这件事还远在赵凌宇目前的计划之外,于孟家,是因为他还没有足够的胜算,于自家,则是他对家里的情况很了解,尽管老爷子中意自己的宝贝媳妇儿,在他身下下功夫目的也绝对不单纯。

    更何况,他根本不愿意‘闲杂人等’闯进他们狭窄却安全的世界里。

    孟池朗听他说短时间内不用去赵家拜访,松了一口气,赵凌宇给出的理由他不会去怀疑,自然也没猜到他那些小心思,转而说起方才偶遇白承安的事情。

    ……好,听你的。

    请白承安到家里做客,孟池朗既然向白承安许下了承诺,原本就是完全做主了这件事,会像赵凌宇提起不过是忍不住分享这种被他的朋友圈认可的喜悦。这种关乎家庭内部的事情,他说一是一,没想过赵凌宇不同意的可能,更没想过两人入住一年多除了应杰外不见任何朋友到家里做客过的原因。

    不过,在此前,蓝雨洁的婚礼也终于应时而至。

    年轻人不忌讳时辰,两个人在某天晚上牵手散步的时候有了栓住彼此走一辈子的冲动,当即成全了家里人迫切的愿望,点头结婚。继而呼朋唤友,大肆庆祝,单身夜过后婚礼却不是第二天就能办下来的,其他不说,两家家长合力请了大师,挑来选去才选定了最近的一个良辰吉日。

    月底接连几天都是宜嫁娶宜乔迁的好日子,孟池朗就收到了好几份邀请,大部分都只是随了份子钱,除了蓝武两家的婚事,亲自去参加了一位设计部颇为照顾他的同事的婚礼。

    新娘是在设计部有名的才女,家在深城,嫁的是海城一位家境不错的年轻商人,双才双貌,天造地设,羡煞旁人。

    不少男同胞都为花丛里有被折了一朵玫瑰而惋惜,扎堆喝酒的时候没少起哄说可惜当初自己没去追她,否则现在,喜帖上的名字可就不一定了!

    “吹,使劲吹!就你这长相,月球表面都比你强!真好意思说出口,以为人人都像人家新郎官似得要资产有资产,要能力有能力,要模样有模样,要年轻很年轻!就你吧,啧,我看悬!”女同胞对此投以鄙夷。

    “就是啊!”附和的可不止一个人,说着说着,就引到了孟池朗身上:“要我说,这里也就我们孟少出手,才有机会!”

    孟池朗这下装专心吃饭都不成了,“你们这么在人家婚礼上挖墙脚,真的合适吗?”

    同事们哄然而笑,说他正经什么,扯着扯着,交情好的同事就巴着他的肩膀问:“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吃上你的喜糖啊,话说,大少爷你也老大不小了,和你那神秘女友黏乎这么久,也该给人家一个正宫身份了吧?”

    “诶,什么时候带出来让咱们看看,吃饭唱歌什么的我们做主包圆了!”

    孟池朗淡定一笑,没说什么,就听常诚拔高嗓门喊了一声:“新娘来了!”把众人的注意力都扭到了门口的位置,看新人们携手而来。常诚对他挤眉弄眼,比他这个当事人还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孟池朗倒不觉得方才的话题有什么禁忌,甚至在想,以后有机会的话,他或许也能有这样的机会,让彼此穿上他亲手设计的婚服,办一场婚礼,像这一对幸福的新人一样,踩着婚礼进行曲的乐章,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

    婚礼好不热闹,司仪不是花钱请的专业人士,而是男方的一个朋友,嘴上功夫比礼炮还厉害,几个回合就把新郎新娘闹得红了几次脸,邀得满场叫好的喝彩。最后还搞怪地把新娘抛花的环节变成了新郎蒙着眼睛抛,美其名曰临场的美女都不愁嫁,得多照顾在场可怜的单身汉子。

    不论男方女方的男士都凑了个热闹,孟池朗挤在一堆人中间哭笑不得,却也被这蔓延的欢乐感染,脸上都是笑意。

    不过,反射性地伸手一抓,看到自己手里的花束和旁人鼓掌哄笑的时候孟池朗还是愣了一下。

    “诶,诶,快请这位幸运的壮士上台!”司仪赶紧吼,又问他有没有女朋友,要不要从咱们美丽的伴娘里带一个回家。

    也不只是哪一位同事,先替他回了一嗓门:“有了!”接着便是一群人戏说他哪位甜蜜恩爱的‘女朋友’了。

    司仪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这时候听了,一问见女方没有来,便笑道:“那么恭喜你获得和新郎新娘一起和交杯酒的机会!大家掌声啊!”

    这鸭子都被赶上了架,孟池朗没不扭捏,和新娘还有初见的新郎以一种掰手腕似得姿势怪异地绕了手,凑过去喝司仪特别准备的以碗为单位的酒,直喝得他满襟湿透,最后以新娘被呛到收场。

    回了座位,不免又被起哄一番,好事将近,到时候可别忘了把喜帖送上门去,又有人在心疼瘪下去的钱袋,说接下来还有两天日子怎么好怎么好,快把大少奶奶领出来让他们看看。

    孟池朗在职场也颇为长袖善舞,这时候和他们插科打诨,一场热闹。

    回去的时候,还是赵凌宇来接的他,路上他没少说了婚礼上的趣事,自然也将自己抢到花束,喝了一大碗交杯酒的事情说了。

    赵凌宇:我们以后也可以自己来。

    孟池朗嘻嘻笑了声,没有应话。不过到底是年轻人自己筹划的婚礼热闹,相比第二天蓝武两家花了大价钱请人设计的豪华婚礼,倒是多了一分鲜活和肆意。

    婚礼办在海上,轮船上醒目的位置立着液晶显示屏,播放着蓝雨洁和武浩轩精心拍摄的短片,比起一般人的婚纱照,下了很大的功夫。

    与昨天孟池朗参加的婚礼大相庭径,在座的都是海城数得上名号的人物,今天这场合更注重的稳妥,不能出丝毫差错。新娘的婚纱的曳地裙摆很长,足有十一个小天使为她拉起裙摆,鲜花不断洒落。

    她由她父亲牵着,走过红毯,手被交到新郎手上时,长辈的托付让她红了眼睛。神父得到了他们真诚的回答,彼此交换戒指,印上一吻,将整场婚礼推上高 潮。

    晚上才是庆祝宴,每个人盛装出席,杯盏交错间每个人仿佛都是这场宴会的主角,等新人来敬酒,才堪堪停下话题。

    孟池朗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受了前番酒洒襟领的教训还特意换下了一身白,没成想是白费心思,正常婚礼虽说空前盛大,却也中规中矩得很。

    赵凌宇的目光一直跟随着他,见他实在无聊,使了个金蝉脱壳的法子,带着他回了楼上房间。为他安排的房间很大,还有一个不小露天阳台,自由一番天地。

    海上绽放着为新人庆贺的烟花,绚烂华丽,赵凌宇环着他站在栏杆前看着,夜晚的海风带着暑气消弭的微凉,他不由将孟池朗更抱紧了几分。

    漫天烟花,他的视线却不曾从孟池朗脸上移开过,将他脸上的失落看了分明,有些担心地将他的脸往自己的方向转过来。

    见他询问的神情,孟池朗索性回过身,靠着栏杆,伸手圈着他的腰把他往自己拉了过来。“我在想,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在海上。”

    他今晚喝了些酒,吐息之间有着酒温润的香味,眼睛在风和色彩辉映的光影中微微眯着,越显深邃和迷离。“选一片大草地好不好?我还可以骑马把你娶回家。也不要这些来谈生意的人,大家在一起可以好好玩。我才不要重复别人的精彩,多没意思,到时候,咱们自己筹划每一个步骤,要做得有声有色,侬说好伐啦。”

    他还俏皮地用海城话说了一句,笑得唇边的两个梨涡深深,赵凌宇的呼吸深了深,很快低头锁住他的嘴唇。

    他怎么可能不说好?

    他也盼着那一天,当着全世界的面,把他娶回家,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他赵凌宇的人!而这个提议从孟池朗的口中说出,更让他满足,他一直想要占为己有的人,如今也对他有着强烈的占有欲。

    甲板上仰着头看夜空流光的人们,没有人发现有两个人此刻正相拥着一方世界的浪漫,溢彩纷呈的世界,离他们越来越小,直到彼此的感知越缩越小,只剩下对方一个人。

    好日子扎堆的时候可不多,月底孟爸孟妈也是接连不断地受邀出席各大婚礼的现场。此时,他们也正在蓝武两家结姻的轮船上,和一些熟识或即将熟知的人打交道。

    不免被人问起:“令郎今年也有二十七岁了吧?哎哟,这个年纪正好,男孩子到这时候也知道要收心成家立业了。我看他事业已经是前程锦绣,就不知道你们给他相中了哪一个好姑娘,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请我们喝喜酒啊?”

    孟妈笑道:“说出来都让人见笑,那孩子在国外呆久了,想法和我和老孟都不一样,不稀罕我们做父母的给他操办,也不知道有没有定下来的人,从不见带回家里看看,我也着急呢。”

    一听这话,就知道孟家独子还没有和谁定下婚约,心思活络的人听孟太太委婉地拒绝他们推荐女儿的话,也不介意,有人笑着说:“我女儿也是,说什么婚姻恋爱自由,道理是一套一套的,我们哪里敢给她做主啊,都有自己的主意。我就和她说,多和同龄的孩子多走动走动,她在外头呆了那么久,家里朋友都要生疏了,多和孩子们见个面,结交个朋友总没有坏处的吧,以后还不是要落叶归根的?要是找洋鬼子我可不答应!”

    又有人说,孟家独子不似家里的孩子闹腾,倒是很少出来掺合年轻人不懂事的玩乐场。

    话里话外,无非是让孟氏夫妇多和家里的孩子沟通沟通,让他在社交圈里也活跃一些,或是安排家里的女儿和他见个面,就是处不成对象也交个朋友。

    孟爸孟妈都笑着应了,又被问起儿子,也想着带他到这些叔叔伯伯面前露个脸,哪想看了一圈,都见不到他的身影,只当他是闷了先回房,或是也到外头看烟火去了。

    而在一片热闹中,有两个人正纠缠在一起,跌跌撞撞地往屋里跑去,间或有低沉的笑声,很快也消失在明眸皓齿之间。

    ☆、第七十三章

    轮船在海上浮沉了一夜,尽管半夜烟火,但晨起返航的时候,弥漫的硝烟气味早也消失不见。

    赵凌宇是被一阵锲而不舍的手机铃声弄醒的,他在落了一地混乱的衣服堆里找到了孟池朗的手机,看到是孟爸打来的电话,才没有挂断。

    “嗯?”孟池朗还没睡够,声音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了好一阵也没看清他动着嘴唇说了什么,直到叫嚣不止的手机凑到他眼前,看到母上大人几个大字才有些清醒。

    张口说话的时候,声音却是哑的不行,赵凌宇眉头一皱,干脆地将电话接起来,用手指敲了好几下,才挂断。

    他哄着孟池朗继续睡,这才睡了三个小时不到,孟池朗在他手上蹭了蹭,不多时就睡着了。

    赵凌宇简单地洗漱一番,套了衣服,就到孟氏夫妻的房间里,和他们解释说孟孟昨晚喝了点酒,在他那里睡的。

    夫妻俩对他很是放心,知道儿子没出什么岔子,见说儿子还没起来,就邀请他一起吃早餐。赵凌宇不推辞,陪两人吃了饭,又点了一份早餐,带回了屋里。

    轮船正在返航,着陆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让孟池朗睡着,自己动手开始收拾房间。这艘轮船是武家的私人轮船,如果不做清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头发生了什么,他可没打算用这种不正式的方式公开两人的关系,或是引来有心人对孟家不好的揣测。

    昨晚闹得太乱,连沙发都沾了东西,幸好是真皮的,很好处理。等时间差不多了,他才将让孟池朗起来,孟池朗用冷水洗了脸,双手沾了爽肤水一边使劲往脸上拍一边出来吃早饭。看他拆床单才愣愣地清醒过来。

    “丢海里?”他咬着一块全麦吐司,笑嘻嘻地看着毁尸灭迹的人,赵凌宇睇他一眼,直接把东西放在杂物篓里,到时候保洁人员把东西都收拾在一块,谁能知道哪一件是谁的杰作?

    回去的时候,少不得被他妈妈训了一顿。夫妻俩昨晚很晚才回套房,也来不及到他的房间里看看,早上的时候才发现他彻夜未归,着实担心了一把。

    “来的时候特意嘱咐你不好多喝,耳朵一扭全忘了是不是?也就是凌宇,不然有你好受的!”孟妈妈说着,一根手指恨恨地戳了戳他的额头。说话间,和东道主道别的赵凌宇和孟爸回来,某只总算脱离太后魔爪,被领回了家。

    不一会儿,白承安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我就回个头你们就溜干净了?你俩好不容易休假,下午我定个地方,一起吃个饭?”白承安也学乖了,有事先从孟池朗身上下手,再则,通讯工具于他和赵凌宇而言,就是个摆设。

    孟池朗头一沾靠椅,瞌睡虫立即复活,听他这么一咧呼,打起精神婉拒了。

    “改天吧。”

    “改哪天?”这俩人的时间还真没准数。

    孟池朗也知道他们两个人已经宅到了一定的境界,难免让白承安有微词,看了赵凌宇一眼,直接定下了周六,请他来家里吃饭。

    到了周六这一天,孟池朗起了个早,陪赵凌宇在健身房呆了一个小时,洗了个澡,把昨晚就准备着的衣服妥妥帖帖地换上了。

    与其说是对来客的重视,不如说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礼貌,邀请朋友在家,他这个主人家自然要以最好的面貌见人。

    赵凌宇则在大厅的浴室简单地冲了澡,这时候随身穿着一件挂在浴室里头的衬衣,因为准备早餐的关系,袖子挽得高高的,露出的手臂充满力量。

    看他仔细穿着的样子,不由走上前环住他。

    “早饭好了?”他抬手理了理头发,赵凌宇在他左颊亲了亲以作回答。他喜欢孟池朗对待他的朋友这份认真,除非是他认可的人都没有受邀进入这个家的殊荣。至于他自己,虽然并不喜欢外人——哪怕是挚友的造访,但也绝对支持他的决定。

    孟池朗不仅给自己打理了一身,对赵凌宇也有准备,催着他换了自己准备的衣服,才出门吃饭,这时候粥的温度刚刚好。

    白承安上午十点就到了,身后还跟着蓝彦飞。

    赵凌宇见了他也有些意外,几天前参加完婚礼,他第二天和去度蜜月的蓝雨洁夫妻一班飞机去了国外,这一次回来他也不曾听闻风声。

    询问地看了他一眼,蓝彦飞摇了摇头,赵凌宇便不多问,既不是家里发现了什么为难于他,他不打算去插手朋友的事。

    四人闲坐,白承安一双眼睛在视线可及的空间打转,大厅非常宽阔,前方的落地窗前摆着两盆郁郁葱葱的盆景缀着黄色的花穗,在充足的日照下更显生机。

    坐在沙发抬头就能看见墙上挂着两人的合照,拍摄角度有些刁钻,很容易看出是出自非专业人士的自拍产物,上面两个人笑得不是一般的真,让他很不习惯。以下还陈列了许多照片,惹眼的两张,分别是孟家和赵家的全家福,孟家也就三口人,赵家人丁旺盛,一身盘扣麻布唐装的老爷子坐在中间,前后规规矩矩地占了三排人,恐怕找家人难得地齐全。

    台上还放了一盆黄白色的马蹄莲,沾了水珠,才被细心地浇灌过。

    让人意外地温馨。

    白承安啧啧称奇,倒是蓝彦飞看了,心里还保留的对他们生活和未来的不看好淡去,他睨了眼赵凌宇,毫不客气地和孟池朗揭短:“我没想过有一天他家里能出现全家福,小孟可比他懂事多了。”

    白承安到底没提出要四处参观的想法,他是知道赵凌宇的,允许他过来吃饭已经是个很大的进步,要得寸进尺要考虑自己是否能承受得起事后他找麻烦的杀伤力。

    时间一到,赵凌宇便起身去了厨房,两人虽说是赵凌宇的朋友,但从进到屋里都是孟池朗负责招待的,他除了偶尔的几句话,就那么安静地看出他们聊天。

    孟池朗这边还想起来,扭头趴在沙发头上喊他道:“我还想吃昨天那道酱爆茄子!”又想起,“不好意思呀,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家常菜,家里食材蛮全的。”

    转头,看到的是两个目瞪口呆的人。

    赵凌宇没那个心情等待他们的点餐,转身就进了厨房,打开冰箱,先把他想吃的茄子取出来,才开始往外掏材料。冷冻层里拿出一条宽扁的多宝鱼,一个小时前才被送到家里的,非常新鲜,他打算做那套番茄酱烩多宝鱼,酸酸甜甜的,鱼肉鲜嫩可口,每次都能让他食欲大开。

    “喂,hallo?”孟池朗提高了音量。

    两人这才转向他,双目无神,蓝彦飞到底沉稳冷静些,白承安就不能了,他从沙发上跳起来,指着厨房,手指哆嗦半天,才把一句话说成句:“凌、凌宇下厨?”

    孟池朗不明所以,之前在电话里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他应该不止一次说过是赵凌宇下厨吧?

    他是说过,但白承安一直以为是客套话,来这里前他甚至还想待会儿他们要点餐的时候,自己就推荐前不久去吃过的一家泰国菜,谁想到,会有这样的惊喜!

    “……你们家常备药全吗?”白承安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以前也有过几次凄惨的经历,他们年少轻狂的时候,被家里扔到军营里教育是家常便饭,什么地方艰苦就上什么地方,曾经还稀罕地跟着一群军官上山打猎,就地烧烤。原本该是人生一笔谈资,可那次经历实在太惨烈,他懵懂无知地在赵凌宇沉默如常的眼神中,感激涕零地接过他谦让的在火上烧了很长时间的山羊腿。那些个军官蔫儿坏,同样的时间里,已经烤成了许多,滋滋有味地吃着,就是要他们这些年纪小的盯着看,招去一片仇恨。

    赵凌宇模仿他们做得有模有样,山羊腿上有几处还烧焦了,肉香味溢出来,被孔融让羊腿的白承安口水眼泪差点没一起下,哪知道,一口咬下去——一嘴红!

    那鲜血从他印着他牙印的地方流出来的场景,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很久以后的后来,他才被当时同在场的蓝彦飞怜悯地告知,赵凌宇哪里是友爱,分明是对自己的东西不自信,才找个人试吃罢了,白瞎了他声泪俱下的感动。

    但,这回忆不是重点!

    重点是,赵凌宇做出来的东西,他没有勇气尝试第二次!

    蓝彦飞心有戚戚焉,马上起身到厨房去帮忙,他在国外好歹也历练了几年手艺,虽谈不上色香味,熟、能吃这方面比赵凌宇总归靠谱些。

    白承安惊恐地问:“你们俩,一直他做饭?他做的东西能吃?”

    看来,这两位对于某人的某些黑历史是知之甚详的,但不能用刻舟求剑的短浅目光看事情的发展不是?孟池朗正要为自家贤良淑德下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那位辩白一句,就见蓝彦飞有些魂不守舍地走回来。

    一屁股坐下,他看向孟池朗的目光热闹了几分,竖起大拇指,他道:“好手段!小孟调教有方啊!”

    白承安不敢置信,跑到厨房,看着那人掀锅炒菜洒调料的姿势堪称专业大厨风范,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那一眼,就知道如今的赵凌宇早已今非昔比,回来之后对孟池朗投以敬畏的目光。

    这个人到底凭什么把凌宇吃得死死的,这将成为他人生一大不解之谜。

    这顿饭吃得非常尽兴,虽然那道鱼两个客人只吃了几筷子,就被赵凌宇整盘地端到了孟池朗面前,没有一点待客之道,他们又是满意又是知足。

    这小日子过得,只比扶持了大半辈子的老夫老妻不差。

    孟池朗也不觉难为情,理所当然地享受他颇为幼稚的维护,饭后,又留人坐了坐,分别时,孟池朗自然而然地预约了下一次的聚餐。

    听闻蓝彦飞翌日的飞机离开,送别都被本人推辞了,蓝彦飞只对孟池朗道:“好好和他过,我敢说,被他爱上,是你一辈子最幸运的事。”

    孟池朗不能更赞同。

    之后,白承安越来越频繁地联系两人出外活动,十回里能有三回叫他如愿以偿。

    孟池朗完全成为他们集体行动的接洽人,久而久之,就明白,为什么他们要通过自己邀请赵凌宇。

    那个人会点头,只不过是因为他许诺对方。

    从前,他认为他很宅,身边的朋友也多有疏远,可是白承安等人三不五时的联系,让他知道,这种热情完全不是针对他,恐怕之前,他们也是这样邀请赵凌宇的。

    很显然,他从未出席,至少,在一起的时候,从没听说他和哪个朋友出去过,哪怕只是吃一顿便饭。工作,回家,他,这样单一地构成了他生活的全部重心。

    孟池朗这才了解到,那个令他心疼的事实。

    赵凌宇的生活,就像一座孤岛,而他的世界人来人往,这一份喧嚣是他必须努力才能进驻到这座岛上的,而不仅仅将自己的姓名赋予这座空寂的岛。

    ☆、第七十四章

    呼朋唤友,赵凌宇和孟池朗的周末因此而热闹起来。

    自那次邀请白承安蓝彦飞在家里小聚之后,孟池朗有意识地改善两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往,到了周末时候,他是恨不得在床上多呆一秒钟,但近来生活却很规律,早早起来,下午时候带着赵凌宇去赴约。

    海城年轻一辈各有鲜活的活法,白承安等人不如别家子弟一般挥金如土,沉迷于追逐好胜以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大多本分,就是白承安最胡闹的时候,也不过是开着豪车约上美女共进晚餐,行为大大方方,秉承你情我愿,从不勉强。

    如今,约上赵凌宇更是不敢造次。平时活动无非是出海钓鱼,或是赛赛马,爬爬山,俱是益于身心的高雅活动,若是入夜加长,在牌桌或球桌上热闹一番,从不出格。

    倒是孟池朗这边的朋友,则接地气得多。

    邀请他的人很多,从共事的同事到管理层的较年轻的一辈或是家中子弟,除非必要他应承得少,倒是带着赵凌宇和常诚吃了几顿饭。

    许是出于稀有同类的惺惺相惜,在感情上渐渐尝到甜头的常诚对孟池朗这一对充满好奇,逮着机会就怂恿孟池朗把人带出来看看。

    又一再保证,他也会将他家那位带上。

    一番心思,就像交换秘密才能成为朋友的小学女娃儿,迫切地想要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自己不是孤立的,也好奇自己的经历和同类人的不同,以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当然了,更出于他对孟池朗的关心,走上了这条路,才知道要和一个人走下去有多难,他也想给‘最好的哥们’参谋参谋。

    实在被缠的拒绝不了了,孟池朗才松了口。

    “这里!”临河露天的排挡人声鼎沸,常诚不得不破开嗓子,他站着,甚至要踮起脚跟,用力地朝门口地方向挥手,生怕孟池朗发现不了他。

    那声势,不说孟池朗,就是他身边的上司大人张子凯都颇有嫌疑地扭开了视线,不忍直视。

    他的行为在这里也只换来三两个人的注意,看了眼,很快司空见惯地继续自己的交谈,在这个甚至有喝醉了酒拿着空酒瓶当麦克风扯着嗓子唱情歌的场合毫不起眼,但孟池朗还是局促地加快了脚步。

    张子凯叹了口气,到底没有出言搅了常诚的好心情,这个家伙就是请猫吃饭也只准备骨头的小狗,单纯得可以,选地方的时候从没想过对方的身份和日常出没的场合等级,一味选自己认为最好的地方。

    “快来,我已经点了东西这就让老板上来,你再点你喜欢的。”他把坐上a4纸白底黑字答应的菜单塞给他,又扯着嗓子让老板把他们这一桌点的东西拿上来。

    赵凌宇很自然地从孟池朗手中接过了菜单。

    孟池朗还来不及坐下,常诚往他身边打量了两眼,二话不说拉着孟池朗小声说悄悄话:“靠,那个家伙是谁?你们不会搞那什么吧?”

    他自以为做得低调隐蔽,可边说着话还用充满敌意的眼神雷达似得在寸步不离跟在赵凌宇身边的应杰身上扫描,那点心思在脸上写的明明白白。

    张子凯看不下去了,把他拉了回来,给了两人一个歉意的笑容,在常诚不明所以的神情中摆出了上司兼家主的威严,示意他闭嘴。

    孟池朗哭笑不得,“介绍一下,这是赵凌宇,还有这一位,是他的助理,应杰。”

    “助理?下班了还跟着老板,应助理真尽职,有没有加班费啊?”常诚话里带刺,显然是把应杰当成插足好友恋情的第三者了。

    应杰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阅人无数,训练出的眼力比孟池朗这个接触的偏向单纯群体的大少爷更尖利,却也惊讶,他偏偏还真没见过这种一眼就能看透的草履虫种族。

    张子凯沉了沉声音:“常诚!”这已经是警告了。

    倒不是他知道赵凌宇的身份,他一个工于设计的人,虽说在海城有一定的社交地位,但对于豪门里的事情没怎么打听,赵家低调,赵凌宇更是绝迹于中高层人士的谈论中,他自然不知道这一号人物。

    这一声,纯粹是无奈。

    这个家伙,眼睛永远是用来成像的,传输不到大脑进行分析,那应杰一看就和这俩人没有一点暧昧关系,偏偏他还要来挑事。

    孟池朗倒不计较,他反而被逗笑了,看着一板一眼的应杰险些没憋住笑。赵凌宇的视线只在常诚二人身上一带而过,他的手指很快地在菜单上点了几下,然后交给应杰,又做了个手势,示意他替他们点完餐就自由活动去。

    常诚看着他恭恭敬敬地和赵凌宇孟池朗道了别,转身走了,然后很快和一个打扮俏丽的年轻女孩儿走到一起,他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指着应杰,半天,才挠了挠头:“原来他中意……诶,不是那什么就行。”

    这人,自己稀里糊涂喜欢上一号男人,还真当世界上的男人都喜欢同性了。

    常诚先前点的东西也上来了,除了排挡上的水晶小笼包等,不远处推车的烧烤摊贩还送来三大盘的烤串。

    孟池朗看着常诚咽口水的馋样,只觉今天真是丢脸到家了。

    他看向赵凌宇,希望他不要介意,倒不是他看低自己的朋友一份,常诚这一份率性他是很欣赏的,做这种与自己平时的品味格格不入的事情,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而且他愿意尝试另一种生活。

    赵凌宇却是皱了眉。

    酷热的夏天,即使到了晚上也十分闷热,这个简单地打了一个塑料顶棚的‘餐厅’,挤满了人,吵得耳膜生疼的音量更添一分滞闷。

    正对着他们的是一架黑色的强力工业落地电风扇呼呼作响,为造福更多人而被设置了摇头,吹到他们时,风力大的头发根都要被拔起,但只是一带而过,留下更加闷热的空气。

    呼呼作响的风扇,桌上的烧烤上不要钱似得盖了一层的胡椒粉,不知道有没有洗干净的大玻璃杯里倒的啤酒冰得太过,很快让玻璃杯外层沁了一圈水雾,化开,流下几滴水来。

    这样的吃法是这里最有看点的特色,每个人都吃得非常快活,但赵凌宇却不准孟池朗多吃,至冷忽热最上肠胃,他怎么受得了。

    “快吃,凉了就走味儿了!”常诚的热情简单粗暴,说着挑了几窜特别饱满的肉串和烤鱿鱼,用桌上一卷的卫生纸抽出一小块包住竹签的底部,递给他。

    孟池朗闻着香味已经垂涎非常,觊着赵凌宇的眼色才忍住了,现在盛情难却,他也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还特别给赵凌宇又挑了一窜肉最足的肉串递给他,满眼殷勤。

    赵凌宇把他一手里的都接过了,只给他留了他手上抓着的那根肉串,在他愤懑的眼神中,又挑出一窜鱿鱼递给他,其他的也就放下了。一伸手就能拿到的距离,可孟池朗真不敢犯家主的某种威严,只能含恨地一大口咬在鱿鱼须上。

    “吃一口喝口冰啤酒,快活神仙都没有!像我这样,才痛快!又不是姑娘,吃那么斯文干什么。”常诚大口地闷了一口,张口‘哈’了一声,很是享受,看得孟池朗直恨得牙痒痒,末了,幽怨的小眼神放在赵凌宇脸上不走了。

    赵凌宇却不理他,等酒放了好一阵子才准他喝一口,过了那股能把压根冻住的冰爽劲儿,这酒可谓是食之无味,连着嘴里的胡椒味苦涩得他直皱眉,吃得就和毒药似的。

    常诚还想指点他,被张子凯眼明手快地拦住了,喂给他一嘴小笼包,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

    接着赵凌宇点的几样家常菜也上来了,孟池朗兴趣缺缺地填饱肚子,转头看了眼热热闹闹的四周,心里不大痛快。

    回头却看赵凌宇在常诚的热情推荐下,淡淡露着一个笑容,一一吃过桌上的食物,还在常诚热情地起了的还冻得手都要拿不住的冰啤酒,这么碰了瓶,仰着脖子和常诚两人对饮,咕噜咕噜,一口气就喝了大半瓶,心疼地他直接抢了瓶子不准他再喝了。

    赵凌宇当然不是看低他的朋友或是对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常诚有任何意见,他只是格外小心他的身体健康,自己不管不顾地舍命陪君子,做到最大程度的配合。

    孟池朗哪里会不知道,这回见常诚还要怂恿他,直接吼了:“吃你自己的!”

    “嘿,你这就不懂了吧,这玩意儿你肯定没吃过,这也有它的吃法,否则还吃什么吃,要的就是这劲道,就是这气氛!你大少爷端着架子干嘛?”

    孟池朗被他这么义正言辞地说教了一番,瞪了半天眼睛,才干干地说:“你想怎么吃张大设计师都不管你,轮得到我?至于我这位你就别操心了,他、他一喝酒就醉,喝醉就赖在地方不走,到时候你抬他啊?”他只好拿出他以前说过很多次的理由,如今的借口。

    常诚还说这边拦计程车方便得很,不过在张子凯几番威慑下也终于学乖了。

    一顿饭吃得大汗淋漓,路边还有几个学生样的年轻人结成群相互搀扶着,昂着脖子,使劲地吼着“真心英雄”这首歌结伴离去,走远了还听见粗犷的哭嚎声。

    也不知是集体失恋了还是失业了,毕竟毕业季早过去了。

    吃完饭,这条街上的小吃摊异常热闹起来,可惜四人的战斗力都已经交代在常诚大手笔点的一桌杂食上,这会儿也只有看着的份儿。

    时间晚了,常诚兴致不减,招了出租车,揣掇几人去附近的酒吧街玩一玩,听说还有那种专门为他们这类人聚集地的酒吧,常诚好奇的不得了,将那地方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孟池朗却没什么向往,他在国外什么性质的酒吧没去过。赵凌宇更是干脆,抓着人上了车,嘭地关上门,司机麻利地踩下油门。

    “诶——我艹!”在酒精的麻痹下,反应慢了好几排的常诚就这么愣愣地看着车一飞而走,还有那位最好的兄弟探出头和他挥手不过一下就被人抓会车里的画面。

    “……他太不给我面子了!”常诚滔天的怒火剩了一个人承受,他瞪眼:“他男人是不是看不起我?!”

    “别乱说别人。”知道他有些喝过头了,张子凯顺着他说话。

    常诚急了:“我、我还看不起他呢!靠,一整晚没跟我们说过一句话,我好心请他吃饭还倒欠他八百万还是怎么着啊!”

    张子凯悠悠地看着他,“你刚才没听孟少说,赵先生有说话上的障碍。”

    “啊?”

    “……那位先生,不会说话。”

    常诚愣在了吆喝声灌满的街头。

    此后,孟池朗发现,不论是白承安还是孟池朗,两拨人很有默契地减少了邀请的次数。

    “凌宇,给我拿下内裤。”依赖让人更易丢三落四。

    赵凌宇放下孟池朗的手机,明天就是工作日了,他可记得把某两个拖入黑名单的人放出来。

    孟池朗当然不知道那两位热情的朋友每次打来他电话都是正在通话中或是关机提示的事情原委,在一段时间的外出后,也颇为享受难得清静的二人世界。

    赵凌宇笑着听他计划着下一次的周末出行,心里暖成一片。

    他,已经学会用自己笨拙的方式,去爱他。

    ☆、第七十五章

    一年前,赵凌宇赵副总的努力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他们惊讶于这位无心家业的后辈在商场上崭露头角,所向披靡,同样的,对于赵凌宇突发的冷淡也是一头雾水。

    以赵凌宇初进赵氏时的拼劲而言,熟悉或是不熟悉的人不约而同得认为他对赵氏是势在必得,可就在所有人都为此心悦诚服的时候,赵凌宇却甩手,开始将手中的权力放开。

    赵二伯也糊涂了,赵凌宇对家族事业有兴趣,除了老爷子,他是最乐见其成的一个。赵凌宇的优秀已不须赘言,他就等着再过一两年让侄子接过棒子,原本稳稳当当的买卖,哪想在这关头破灭。

    他找到了赵凌宇,为的是今日例行会议上分配的一项合作案,他属意的人选非赵凌宇不可,但对方拒绝得干脆,毫不给他这个二伯面子。

    屡劝之下赵凌宇还不松口,赵二伯郁闷了:“凌宇,你给二伯说说,是哪里不顺利了?还是有哪个不长眼的在背后做了什么?”

    本家对于继承人位置的竞争一向磊落,但不乏那些沾上继承权的旁系动心思,赵二伯这般问道。

    赵凌宇没有配合他的委婉,应杰的声音如是陈述道:“二伯,我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了,谁比你合适?凌宇,二伯这要是能一个人分两个用,也不会为难你,但你也知道的,我手里这些事走不开,这个合同交给你去谈,我才放心。”

    这个在赵氏排入年度最大项目议程的合同,其重要可见一斑,同时也是为继承人铺路的绝佳工作,赵二伯是挖空心思为侄子考虑,赵凌宇却不能领这份情。

    当年,做下入住赵氏的决定,完全是重生时心里那股恨意和茫然使然。他作为赵家最受偏爱的小辈,要搞到池家或是招揽孟氏不过是手到擒来。但他不愿借用别人的力量,哪怕是他爷爷,或是外公留下的助力。

    他很痛苦,想保护一个人,想替他毁掉所有的不堪,只想通过自己的手。

    因此,他进入赵氏,坐上实权,在短短一两年的时间内打下令人忌惮的名号。但那些初衷,随着孟池朗的接手,随着踏实安稳的生活,慢慢地磨光了棱角。他不愿再多生事端,池家已经得到了教训,虽然他并不满意这样无关痛痒的结局,但这一世不再可能承受那些往事的孟池朗的感受他不能不考虑,便也就此放过。

    而孟家也已经步入稳妥,以孟晖的能量,需要他动用特权的地方几乎没有。

    浮躁沉淀,他就如同他表现出来的那样真正的冷静成熟,性情如山,少有波折。他已经没有必要再拿捏着赵氏继承人的身份,也不想如他二伯这般,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在为赵氏而活。

    赵二伯还要再劝,赵凌宇打断了他:我和你不一样,二伯,我这样自私的人,能为家里做的有限。

    侄子什么性格,做伯父的自然清楚。与其说是自私,不如说是冷清。他出生在赵家,拥有常人无法企及的能力,生性稳重,冷静而决断,俨然是最出色的上位者,在他没有主动进驻赵氏之前,赵老爷子等人却从没想过让他担下赵氏的担子。

    原因,自然不是因为他生理上的缺陷,而恰恰是他这一份淡然。无欲无求有时候也是一种罪过,他不曾看重这一份基业,又怎能奢望他为赵氏打拼出更宏伟的疆域?他这样的个性,会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者,却不能成为一个得当的家主,毕竟接手赵家不是将事业办好就可以,赵氏直系旁系那么多人都得仰仗着他。

    让他们欣慰的是,两年前,赵凌宇进入赵氏后,不但在公事上展现出非凡的能力,更在待人接物上非常稳妥!

    这一段时间的试炼,可以说赵氏董事会诸人无不对赵凌宇心服口服,更期待赵凌宇接手后的新一班子人给他们创下宏图。

    哪想,拐过柳暗,一脚却踩了空,眼睁睁看着花明的愿景才眼前一逝而过,教赵二伯如何甘心。

    赵二伯无奈:“你不是做不到,你只是不想去做罢了。”摆手打断应杰还要复述的话,赵二伯拍了拍赵凌宇的肩膀:“我给你一段时间放松放松,也好好调整一下,到时候咱们再来谈这个话题。”

    “凌宇,你一向不会让你爷爷失望。我希望你这一次也是如此。”无法,打出亲情牌的赵二伯丢下了最具重量的这句话,让赵凌宇离开了。

    赵凌宇左右无事,在办公室闲坐了一会儿,就想着联系孟池朗。

    毫不意外,对方那边依然是十分紧凑的工作节奏,不过两句话就仓促地结束了通话。而今晚,他依旧要加班到很晚。

    春秋两季的新装设计,是孟氏的重中之重,大部分的秀都会选在春初和夏末展开。夏天已经过了一半,孟氏设计部的人员到得很齐全,针对成品半成品没日没夜地展开讨论,然后修改,这样受众广泛的服装,不比私家定制,不是设计师闭门造车由着自己的喜好来就行的。

    赵凌宇大致了解他的工作安排,忙过这一阵子,等夏末的展示秀一开,他也要跟着奔波一段时间。等到入了秋,相继又会有一些小单子或是私人订单交给他……相比起来,自己清闲太过。

    他暗想,淡出赵氏的时机会不会过早了。他考虑得很深远,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不断往前追逐着自己的目标,一个却已经固定了自己的发展,并且不打算再多做努力的时候,以他们这个年纪,感情早晚是要失衡的。

    二十七岁,正要迎来男人最好的年华,尽管孟池朗不是多有野心的人,却异常清醒,他知道自己想要的,该做的,并为之拼搏。若是自己在原地踏步,总有一天会被甩远的……

    “少爷?”

    应杰打断了赵凌宇的失神,赵凌宇示意他把东西,放下,略一翻,是手下几个项目的跟进资料。看他提笔开始批阅,应杰有些迟疑地道:“少爷,你不准备接手赵氏,那要不要考虑打理老爷子留下的事业?”

    应杰口中的老爷子,自然是应老爷子。

    他确实给赵凌宇留下了一个不小的事业,很干净的白色产业,埋得很深,据说是为了以策万全,但老爷子似乎从未参与过管理,是他手下一名得力干将一手打造出来的。

    听闻那位手下和老爷子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不过,那位手下病逝后,没有后代的他名下的股权又尽数转回了老爷子手中,在他去世时,毫无保留地转给了赵凌宇。

    那些事都有专人在负责,赵凌宇之前没想过亲力亲为,现在也没有改变想法。

    应杰有些失望,赵凌宇自小长在赵家,和老爷子其实感情十分生疏,但那是他最敬佩的人,难免想让赵凌宇多和应家靠拢。

    他虽不敢百分百肯定,但他知道,老爷子从不把少爷看做是赵家人,是不折不扣的应家子弟,若不是赵凌宇不能说话,也无心商业,就不会等到临终才把产业交给他,还为他打点得那么妥当。

    赵老爷子对赵凌宇的期望不小,以他的性格,若是少爷做起了甩手掌柜,肯定不会轻易罢休,现在却是这么和风细雨的,应杰就知道赵老爷子肯定有后招,这时候少爷若不考虑他的提议,以后只怕没有第二次机会了。

    处理了手头上的事,时间还早,赵凌宇没打算在公司浪费时间,没别的事,回家给家里那宝贝做好晚饭带到他公司去也好,不然还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呢。

    应杰的一个提醒,让他改变了主意,直接往车行去了。

    “你现在就到了?我还有一会儿呢,你先回去吧,我这里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孟池朗一边看着赵凌宇发过来的文字,一边低声和他说。

    他的顶头上司见状,把手头的事情交代下去,对孟池朗道:“小孟有事就先走吧,你也连着好几天加班了,今天进展很顺利,不占用你时间了。”

    笑话,他可是有眼力见的,电话那头不出意外可就是他们未来的‘老板娘’了,犯不着为了这一两个小时的加班让这位不痛快,而且,现在确实也没什么非孟池朗不可的事,他负责的那部分早已处理完毕了。

    作为一名合格的下属,上司没走是绝对要奉陪到底的,可听着电话那头两下敲打的声音——等你,他怎么会不知道这个意思?孟池朗权衡了下,承了上司这份好意。

    “好啦,我现在就下来……啊,我忘了拿份资料了,回家还要再修改一遍,在哪儿呢……”显然和他说着话的时候,满心都是工作上的事,刚出门口又折回来在乱纸堆里一通好找。

    出电梯的时候,他手里还在翻着拿份草稿,前不久为赵老爷子设计的唐装让他老人家十分满意,这不,第二天追加的单子又下下来了,指定要他做,他这段时间忙,这份初稿还是抽空才画的,很是仓促,画得也十分粗糙。

    他皱着眉头,看来,要拖延一段时间了,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让老人家对他印象不好……

    他心里想着事,脚下轻车驾熟地往赵凌宇一贯停车的方向走去,知道听见一声喇叭声,他才抬起头。

    接着,他的视线就挪不开了。

    那是他梦寐以求的一款车!全球限量,有价无市,不说他没有那个钱,就是有在五十岁之前是不可能通过资格评定而买下这款车!

    但,现在,他只能在杂志上眼巴巴看着的车,就在他的眼前!

    擦,这是谁的车,竟然开着这辆车来上班!他们孟氏什么时候供得起这样的大佛了!车主在不在啊,他能不能去摸一把,如果能让他开上一段……孟池朗咽了咽口水。

    接着,他就看到他再熟悉不过的人,从那辆让他产生了轻微晕眩感的车上走下来——

    “我操!赵凌宇你、你!我爱死你了!!”

    扑过来的人没有填满赵凌宇微笑着张开的怀抱,正以非常不雅的姿势趴在了那辆银灰色的车上,狂摸,狂吼。

    孟池朗是第二天早上才获得了那辆车的驾驶权,昨晚他实在太兴奋了,以至于赵凌宇把他绑了安全带还不放心,小心翼翼地开着这辆让孟池朗心脏狂跳的车回了家。

    而这天早上,孟池朗迫不及待地坐在了驾驶座上,时钟七点不到的时间,他按捺不住激动,殷勤地——往孟家开去。

    没错,他正打算用这辆车,接他老爸上班!

    那个眼红这款车几十年的家伙,一想到他的反应……孟池朗的嘴角都要歪了,这车是他的了,叫他满车库的车不让他碰吧!现在他一辆,就顶他一车库了!

    坚持坐在副驾上监督他驾车安全的赵凌宇,默默地想,他是不是应该考虑再买一辆……毕竟,相比起来,岳父大人才更需要讨好。

    ☆、第七十六章

    孟池朗用之后的经历身体力行了‘乐极生悲’这四个大字。

    古人语:财不外露。古人又云:姜还是老的辣。

    孟池朗眼睁睁地看着眼冒绿光依旧装着沉着淡定的老爸,拉着那辆车的产权所有人开始从国际态势聊到谁家上市的某一样产品,又说如今的社会真是一年一变,回深城会老朋友,定下合力在港城承租一个大型的展楼开办今年的服装发布会。

    你办就办吧,凭空牵扯上他的爱车干什么?哦,他那朋友是办车展的,这又不是他旗下的车,过去抢什么风头?什么?车站的模特就是从孟氏旗下出去的?不管了,任凭你瞎忽悠,他都不会点头的!

    孟池朗打定了主意,却没曾想,叛军就这么产生了。

    赵凌宇笑呵呵地体谅了孟爸的难处,并慷慨地将车拱手相让,孟池朗眼睛都瞪圆了:“爸!你别太过分啊,那……场秀还有大半个月才开始呢。”在孟爸威严的‘威胁’眼神中,孟池朗的声音一弱,谴责的目光射向了赵凌宇,好不可怜。

    孟爸直夸赵凌宇懂事,又说他这儿子白长了这么大的岁数还莽莽撞撞的,真是让人操心啊,要是有他一半好,他也就知足了。

    于是,赵凌宇不仅沦为谄媚的叛徒,更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叫孟池朗好不郁卒。

    结果当天,车子就被孟爸轻飘飘一句来回送麻烦给留在了孟家车库,而当天装作不适的孟爸休息一天,将儿子赶出家门上班去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是迫不及待去临幸他的爱车呢!

    回来的路上,被施舍了一辆他老爸珍藏的宝车的孟池朗气哼哼的。赵凌宇不断拿话哄着他,反正等那场秀一过,孟爸也没理由留着那辆车了,还不是要回到他手中?

    爱一物成一癖,赵凌宇自然不懂孟池朗此时心中挠心挠肺的痛苦,所谓若不能天长地久,就不屑一秒拥有。要是那车还是在杂志上陪着名模,孟池朗当然不在乎他被谁所有了,但现在,那车主的名字好亮堂堂地写着孟池朗,他方向盘都没捂热乎呢,就被强权大家长占为己有了,他能不生气吗?

    不过,他也不敢把那辆车是在自己名下的实情告诉他爸爸。

    那款车,全世界也只有那么一百辆,对购买者资格的评定非常严格,就是赵凌宇要买,前前后后也耗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到手这么一辆车。

    赵凌宇在这个年纪能拥有这辆车,那还在常理之中,他孟池朗是绝无可能的,要是说出来,就算他爸爸脑子不清醒也能想到这里头的隐情,他可还没有准备迎战他老爸的威严。

    爱车从手中溜走,这让孟池朗生生郁闷了好几天,吃饭的时候都拿眼色给赵凌宇看。一连几天,直到在国外蜜月旅行回来的蓝雨洁夫妇回国,邀请他们到小夫妻俩的婚房小聚,都没让孟池朗走出这段‘刻骨的伤痛’。

    赵凌宇被小表妹缠着的功夫,白承安凑了过来,饱含熊熊八卦之火地挤眉弄眼:“凌宇怎么得罪你了?闹别扭啊?”

    孟池朗在外人面前一向优雅,否则现在非得一个白眼横过去不可。

    “不劳你费心,有这闲工夫还不如管管你自己的下半身,名声都让人打到娱乐头版上去了,我同事说起,我都不说我认识你。”揭人就揭短,孟池朗是十分杀熟的人,现在白承安凑上来当炮灰,他不成全他都对不起自己。

    果然,白承安一听脸都绿了。

    事情的原委,则是白承安旗下的两个女艺人争风吃醋,他大老板无辜躺枪不说,还被狗仔拍了,成了娱乐头条。照片上两个女艺人面目狰狞,而他站在一旁脸上被泼了红酒,一脸冷意,任谁看了都以为是他脚踏两只船的抓奸现场。

    其实他实在冤枉,不过是其中一个女艺人纠缠得烦了,才松口陪她吃一顿饭,另一个素来和这一位不对付,两人什么都要攀比一番。此女也曾试图邀请过他,屡屡被拒,在餐厅一场偶遇,这才有了一场闹剧。

    就为这事,他成了圈子里的一个笑资不说,还被他父亲逮回去好一通狗血淋头。

    白承安做出一副求饶的表情来,这风头才好不容易过去,快别提了。孟池朗如何会如他的愿,挑起了他的虐待欲,算他倒霉:“后来那两个姑娘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冷藏一阵,就有名正言顺的理由让她们全部滚蛋!”这是被气得不轻了,他白大少爷也算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儿,现在成了两个女人攀比的‘奢侈品’不说,还被连累得挂墙头,太膈应人了!

    孟池朗啧了声,“不太好吧,人也算陪你好了一场,好不容易才上一次头条赚了一笔知名度呢。”

    “孟池朗你够了啊——我怕了你,哼!”这发飙的话还没说完,就囫囵吞枣似得咽了回去,讪讪地退到一边,给走回来的赵凌宇让出位置来。

    孟池朗闷笑,扬着脸俯视白承安的姿态好不得意!

    第2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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