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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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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无言之爱 作者:谢亦

    第32节

    男人的脸凑过来,孟池朗一时没有回神,抬手凶狠地拍在他脸上。声响不小,但没什么气力,被打的那位反而高兴极了,拉着他的手往自己脸上摔了好几下。

    我错了,你打我,不要生气。

    孟池朗懒得理会,只说:「我要洗澡。」

    浑身黏腻,他急需洗个澡,赵凌宇听话地抱起他。托着他的左手不让它沾水,上满的贴着胶带,看来之前就有医生来看过了。

    孟池朗靠在他怀里,懒懒地不想动弹,这样的温和让他显得没有一点攻击力,赵凌宇的动作慢了下来,低头看了他一阵,额头贴着额头地吻了吻他,说:别生气了。

    他的示弱是意料之中的,可以他的小心眼,孟池朗知道这是远没有结束,他嗯了声又沉默了阵,才道:「我不管你以前对她做了什么,以后,不要去打扰她的生活。」

    身后的人果然僵了僵,然后贴在他背上写道:好。

    这件事就这样在他们的生活中揭过了,孟池朗早出晚归的日子越来越少,不到九点起不来床,下班时间没到就有人催着他回家吃饭,他不自察自己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让工作室的属下们如沐春风。

    白承安发来请帖,是他小女儿的周岁宴,这是大日子了,赵凌宇自然会参加,孟池朗原本不想去参合,他和白承安那些人向来不对付,想来白承安大概也不会喜欢他出席这样喜庆的场合。

    但赵凌宇对此很执著。

    或许在他看来,自己是作为他的家人,他的另一半陪同出席的,可在别人眼里永远是另一回事。孟池朗心知肚明,但耐不住他失落的目光,还是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当年玩世不恭的白大少爷,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抱着小女儿对来宾炫耀的模样,完全是个称职的奶爸。

    小公主很可爱,穿的如同一个洋娃娃,眼睛也大大的,抱着粉色奶瓶好奇地打量所有人,不哭不闹。

    孟池朗很喜欢她,孩子显然对美的事物也没有抵抗力,热情地伸手要他抱自己。孟池朗抱着他手脚僵硬,生怕把怀里咯咯笑的孩子摔着了。小心地坐到沙发上,才敢空出一只手逗她玩。

    白承安不是滋味,小女儿虽不认生,可也没见对谁这么主动亲近过。不过看他被赵凌宇养得越来越漂亮的模样,白承安哼了一声,不得不承认自家女儿的眼力劲儿还是好的。

    「喜欢就自己生一个呗,眼红我的也没用。」

    白承安似乎无意为之,但很成功地让他和赵凌宇都在原地静默了一阵。他们这样的关系,要孩子根本不可能。

    白承安说起了育儿经,当着孟池朗的面对赵凌宇说,他们该要去领养一个孩子了调节一下生活。孟池朗倒是不反对,相反他很喜欢孩子,这些年他的生活渐渐被局限在一个人的怀抱里,也变得同那个人一样翻不出一点新意,如果能有另一个人进入这个家,或许会好些。

    但赵凌宇不会同意的。

    他的霸道这些年有增无减,虽然表现的方式收敛了许多,但孟池朗知道他根本不会允许有个人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和他争宠。

    说来好笑,但有时候那人的想法就是这么幼稚。

    赵凌宇问他:喜欢孩子?

    孟池朗给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答案,喜不喜欢与要不要拥有,于他而言从来就不是必然关系。和他赵凌宇不同,他不会因为喜欢,就想要占有什么,相反,他更喜欢那些事物那些人自由自在的本真。

    赵凌宇果然松了一口气,犹犹豫豫地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宠物,这是要退让一步,放松自己的领地了。孟池朗暗自失笑,不论是孩子还是宠物他都没有那个自信可以照顾好他们,他应付赵凌宇一个人犹自□不暇,哪来的经历顾及其他?

    赵凌宇这下满意得不行,果然方才大方的样子不过是假象么。

    十几年的磕磕碰碰,孟池朗早也已经习惯了,他想让自己好过些,不愿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意气用事。

    但总有人看不得他快活,池继东一番意味不明的话,成功地击溃了他近四十年的修养。

    「你以为没有赵凌宇的默许,我们池家会那么轻易得到孟氏?呵呵,看来你魅力不小啊,看赵凌宇恨不得把你圈在家里,你一定伺候得他不错吧?」

    「怎么,不明白?那我就告诉你吧,你那个姘头来路那么大,你以为爷爷敢轻易以卵击石?要不是有赵凌宇的态度在前,我们哪能这么顺利成事?」

    看孟池朗愤然离开,池继东看着他远去的车子冷冷一笑。

    再见了,他亲爱的表弟,怂恿赵凌宇毁了他池家,他也要拉着他一起陪葬!

    来接他下班的赵凌宇很快追了上去,电话里他只问他:「我家的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回答我!」

    「叩叩叩。」孟孟,你冷静一点,他急着敲方向盘。

    不否认?

    孟池朗狠狠地丢开手机。太可笑了,他最在意的不过是爸妈,孟氏是他爸爸妈妈毕生的心血,却只因为他一个不喜欢他忙碌的工作想禁锢他就这么毁了?

    他只觉失望透顶。

    他并不愤怒,也不惊讶,这些年那人的作为他司空见惯,只是很累。这么多年他慢慢磨平自己的尖锐,不过是想要一点平静,他已经尽量让自己懂事,顺从一个男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没想到这一次,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爆炸发生的那一刻,他心想,或许这是对他和赵凌宇最好的结局,不会再有争执,死在一起,满足他的占有欲,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为此受害了吧,他们也不会再有痛苦。

    但心里有个声音在极力反对着,他不想赵凌宇死,不愿意看他无助……

    或许,一直以来,更任性的人更软弱的人,反而是自己。

    「我也爱你。」

    或真或假,这一句是他欠了他的,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宁愿他们彼此相爱,宁愿永远禁锢在这个人身边。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第119章 番外(二)

    这世界上最遗憾的事,莫过于在不懂珍惜的年纪遇到对的人。

    应家的门户极高,本家原在扬城,宅邸正门两尊石狮睥睨威武,旁人出入都在侧门,后来被占做军阀用地,在军阀覆灭时也被一把火烧了干净。

    但这丝毫无损应家的风光,应家人丁稀薄,但当家头脑活络,当年海城为租界所占的时候,应家在这地头还算能说得上话的人,做的就是替当局同外国人倒卖军火的买卖。在内乱的时候站对了阵营,从此风光无二。

    到了应远征这一代,应家已十分低调,外人都道应家主家脾气十分古怪。古怪?应远征裹了裹潮湿霉臭的被子冷哼,能因为自己剃了那只蠢狗的毛二话不说把自己丢出家门,将所谓的家主试炼提前了三年的臭老头何止生性古怪!

    这一年,应远征十三岁,蜷缩在远渡海外的轮船仓库角落里瑟瑟发抖,在咒骂那只蠢狗和臭老头的不忿中睡去。也是在这里,应远征遇到了他这一世的业障。

    “臭小子!敢偷吃!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住手!”

    事情的起因,是厨房里为贵客准备的鸡汤糕点被偷吃了一半。打人的是个华人老头,被打的是个华人小学徒,围观群众华人洋人参半,上前劝架的是一个瘦弱的华人少年,而罪魁祸首趁乱站在了围观群众中,又顺手从某个洋人身上顺了十来张洋票子。

    似乎没料到有人会阻止,而且是如此赢弱不堪的人,洋人们似乎打起精神来,这场闹剧因为这个不自量力的少年终于有了点新鲜看头。

    “别……”有人低声拉扯了下那人,没能拦住他的见义勇为。

    “这位先生,你为什么打他?”那少年似乎被气得不轻,“他都已经说不是他做的,你并没有证据证明就是他做的不是么?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归罪于一个无辜的孩子是不是太过分了!”

    啧。

    应远征轻蔑地笑了下,真不知该说这个人天真还是愚蠢,在这艘船上最没地位的大概就是这些华人了。应远征在这船上住了半个月,对这些事再清楚不过。这个中年华人是个手艺不错的厨子,在国内开罪了人才带着年纪很小的儿子偷渡到这船上,恰好有一个有钱的洋人喜欢中餐,才免了被丢到海里喂鱼的下场。

    他打的也正是他的儿子,原本这一顿不轻不重的打骂叫洋人满意了,就可以息事宁人,但谁想到围观群众里还有正义感没有泯灭的人呢?

    果然,这件事最后是那名少年被揍了一顿。被揍了一顿不说,还护着那俩完全对他没有感激之心的父子,自己掏腰包给那两人付了船资,才算了事。

    除了第一晚的狼狈,应远征在这艘船上过得倒也快活。

    收拾了两个洋人供自己驱使,占了他们的床位,一日三餐穿的用的都不用自己发愁。那天之所以在厨房顺了一手,是因为实在受不了那劳什子的西餐,才出手的,至于别人的死活,与他何干?

    他应远征可不是什么善茬,但看那两个人高马大的洋人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被他驯服得跟绵羊似得就知道他的手段。

    他不是什么普通的十三岁的孩子,从手能抓东西开始,就握抢了,这十三年更是在应家的私人卫队中长大,别说是两个成年人就是再来十个也不是他的对手。

    这两人对那个见义勇为的孩子倒是欣赏得很,应远征从他们口中得知,那少年是这一批出国留学的小华人之一,此番去的是德国,学医。

    这年头送孩子出国留学的不在少数,不过住在这船的一楼的皆是些没什么权势的学子,是国家挑选出来的人才,出来前都和国家立了契,学成后以知识报国的。后来又有一桩关于那少年的新鲜事,说是他的推荐信和入学资格书入境证明等一应文书被人偷了。

    应远征对此没什么同情心,只不过当天夜里还念着厨房熬制着的鸡汤,去后厨的时候在船尾看到那少年。

    应远征只当他要投海自杀,不过也没心情管他,径自去往后厨。倒是那少年吓了一跳,他以为是那个玩忽职守的巡逻人醒来了。

    见了来人,他才松了一口气。那巡夜人夸张的鼾声在潮浪声中此起彼伏,他这一下也没有吹海风的心情了,正打算回去,却见那人进了后厨,跟过去一看,这下愤怒了。

    “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偷!”

    他们就是这么结识了。

    那少年蠢归蠢了些,却是个十分上道的,应远征原本以为他要抓着自己充公问罪,哪想,闻了那汤水的味道,径自说便宜了那些洋鬼子,自己也分了一杯羹。末了,还偷偷摸摸地从那个抱着武器打瞌睡的洋人守夜人哪里偷了个物件丢在厨房里。

    第二天,果然传来那个守夜人被揍了一顿的消息。那守夜人,正是那天教训他时打得最狠的那个。这首船上也有自成一派的食物链,他们这些没权势的位于食物链的低端,而这些自认优越的人,可不正也是那些更高一级人的食物么?

    那少年有他坚持的生存之道,同时也记仇得很。

    应远征这才对那少年另眼相看。

    那人正直却顽劣,天真得愚蠢却满心赤诚,带着涉世未深的无辜和对未来对所谓使命的狂热和憧憬,眼里尽是鲜活。

    公文被偷了,他在船上揽了些有苦又累的活计,赚了几个大洋,在渡船在一处靠岸的时候给家里发去电报,又重新补办了手续。

    在他看来,这样的恶作剧算不得什么挫折,他自小在医院中长大,在他的观念里,非死无大事。

    乐天知命,是一种旁人学不来的天赋。

    许是被孤立了,见到不排斥他的应远征,少年尤为热情。他以为他也是赴洋留学的学子,将自己的身家交代了一遍,执意要应远征同等交换信息,对应远征的冷脸沉默也毫无自觉,聒噪得不成样子。

    也因为这个人,之后的两个月船期总算有了些乐趣。

    分道扬镳后,应远征没有想过自己会再遇到这个人。但有些人,是注定要纠葛一生的。

    再遇到薛珩是在两年之后,一家华人开的小诊所里。应远征当时已经小有成绩,是在本土道上已具名气的打手了,前不久才被人纳入麾下,这是他的第一笔战绩,留在他身上的功勋也甚是惨烈。

    被人就近送进这家诊所时,应远征还很清醒,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目露震惊的少年。他拒绝了麻醉,最重的那道伤口缝了二十九针,他一声不吭的,看得送他来的那个弟兄满身冷汗。

    薛珩没吭气,不成想转身就报了警。

    当然不是为抓他,而是给他报仇来着,这一片不安宁,打劫学生的小混混太多了,薛珩几十条法律法规地搬出来,义正言辞地煽动了热血的警察,当夜警察的巡逻车鸣响了半夜,也一把挽救了应远征所在的帮派的颓势,叫对手作鸟兽散,大获全胜。

    应远征被收留了半个月养伤,薛珩的假期也满了,住回校舍。应远征受伤越来越频繁,他们的交集也就越来越多。薛珩已经清楚这个人根本不是他以为的受尽洋人欺负的留学生,而是个彻头彻尾的黑社会,更准确地说,是流氓。

    薛珩大学毕业研读医学硕士学位的时候,应远征也取代了那帮派的家主,成为流氓头头。

    “别乱动!”薛珩一把抓住应远征的手,见应远征皱眉,很是幸灾乐祸:“痒就对了,说明你快好了。”

    这点不适对应远征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不着痕迹地反握薛珩的手,捏了捏,说:“你给舔舔。”

    “什么?!”

    “知道我手下为什么每次出完任务都喜欢到红灯区吗?”他看薛珩的舌头,“以痒止痒。”

    薛珩早对他不入流的话免疫,冷笑着拿出一根针头,对着应远征道:“我不介意给你以痛止痒。”

    “没事了就趁早给我滚蛋!看见你就烦。”他还记得压低声音的,这个人每次来找他就医走的可都不是正规路子,挂号是不可能的,给他注射药物或是包扎伤口,哪回不是偷偷地躲进仓库里公器私用?他已经轻车驾熟了,可也怕一时大意叫人发现毁了自己辛苦经营的名誉。

    他抽回手站起来,把自己用过的东西放到最里面,反正医院的物资定期填补,做的小心点不会有人发现这些药物少了。整理好了,他转身看那人还没走呢,没好气地给自己整理了下白大褂,瞪着他说:“听不懂人话啊,赶紧给我走人。”

    早两年薛珩还执著地劝他重归正道,他年纪小,该到学校念书,没钱他也可以帮衬着点,实在不行找一份踏实靠谱的工作,学一门手艺,堂堂正正地做人。到现在全没这种心思了,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个人是彻底没救了,天生的痞子,不当黑社会都浪费人才!

    他已经慢慢成长为青年,样貌清俊,灯下的肤色更显斯文,与身上那身白大褂不遑多让。体格比小了他三岁的应远征比起来依然瘦弱,在狭窄的仓库货架通道里,完全被笼罩在应远征的影子里,正开了听诊器往脖子上套呢。

    应远征忍不住凑近了一步,扣着他的肩膀,见那人不耐烦地看他,轻声笑了下说:“晚上住你那儿,给我准备点夜宵。”

    薛珩被气笑了,“滚,我今天夜班!”他还在校研读,现在在医院实习,若不是能力出众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的,不过,作为一名实习医生,十次里有九次都上的夜班,没得挑。

    “那就给我带早饭。”

    那理所当然的样子,薛珩气不过地踹了他一脚。

    薛珩不怕他,他没见过应远征在道上腥风血雨的真面目是一方面,在这异国他乡,有一个和自己一样肤色,用同一种语言还能一起成长的人,对他来说是一个再特别不过的存在。

    当年同他一起来进修的留学生,因为来时船上的不愉快,这些年也亲厚不起来,倒是这个流氓,让他多少有些归属感。

    至于应远征为什么纠缠他,薛珩倒也理解,那人可比他可怜得多,偷渡到这异国他乡,沦落到要走上不法道路讨生活,怎么能不渴望温暖呢?也是因为这点不忍心,薛珩才由得他在自己的生活里胡作非为。

    应远征若是知道他这么看待自己,大概又要嗤笑当年那个愚蠢又天真的小鬼一点都没长进。

    待薛珩学成归国的时候,应远征已经拥有他难以想象的势力,在道上声明赫赫了。

    对于医院的挽留,薛珩拒绝得坚决,当年来到这个陌生国度时躺在甲板上对应远征所诉说的那个梦想渐渐不真切了,他却还有着一份信念和坚持,相比起这里,他的祖国更需要他。它培养了他,自己回像当初发过的誓言一样,回到那片土地,用自己的能量报效家国。

    只是有些不放心那个流氓。

    这不,临走了,还要他再包扎一遭。

    这次是子弹擦出来的伤口,不算严重,薛珩语重心长:“以后可没人给你使唤了,你自己悠着点,把受伤当饭吃呢?还有,饭要按时吃,酒也少喝点,烟能戒趁早戒掉,你数数你身上有哪个器官还没受荼毒的……”

    应远征伸手抱住他,半晌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15052136、老人家 、不乐少爷、dada、花语 的地雷!!迟来的中秋祝福!!希望大家一切美满顺利!!!

    【这两天睡昏头了tt,连中秋节都没正式地过。。】

    第120章 番外(三)

    应远征回国的那天,迎接他的是老头子的子弹,父子俩大打出手了一顿,做儿子的使诈,棋高一着,按着他老爹的手说:“你老了,老头。”

    应老爹那个气啊,倒是护主心切的蠢狗上来就要咬应远征的腿,应远征冷冷地看着它,释放杀气,他这些年可不就是拜这只蠢狗所赐么?老成这样了,没成想还没死透。

    应老爹拿那狗当宝贝,见不得它受气,一个巧劲甩开儿子,抱着狗儿子安慰了一通,告诉他:“你玩玩还是当真,我不管,不要忘了正事,明白吗?”

    应远征知道他说的是谁,这些年他在国外的一举一动瞒不过父亲,知道薛珩的存在并不意外。

    “我的事还不需要你干涉。”

    他理了理衣服,这是那人逼迫他养成的习惯,他素爱整洁,见不得身边的人有半点不齐整。

    应老爹笑,对着儿子的背影说:“听说薛太太很是漂亮呢,比你可好太多了。”

    应远征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

    这位薛太太的存在,他是一直知道的。薛珩十六岁出国留学,那女人是家里在他出国前给他定下的未婚妻,在他获得学士学位满二十岁的时候召回国内完婚的人。这对于那些出国留学的学子们不是什么稀罕事,去而不归的例子太多了,多一个约束是政府人士乐见其成的。

    这些被挑选出来的人,争气些将来定是大大的有出息,也大有人愿意将女儿嫁给这样的人。

    薛珩结束了夜班,又到邮局走了一遭,才回家。

    薛太太已经做了早饭等他,他有些动容:“不需要这么辛苦,你回去再睡一会儿吧。”薛太太笑:“没关系,习惯了。”

    结婚后纵然丈夫不在家,她也是搬来和公婆一起住的,早起给公婆准备吃食是媳妇儿该做的事,这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薛珩没和他的太太怎么相处过,却也感激她对这个家的付出和对父母的照顾。薛太太问他:“今天晚了些,路上耽搁了?”

    “……嗯。”

    在邮局依然一无所获,他和那个人原本还有的一些书信来往似乎也要这么淡了。薛珩有些惆怅,原本以为那人会是一辈子的知己朋友,却不想也抵不过时间和空间的疏离。

    要放开,还真有些舍不得呢。

    “家属们冷静一点,我们已经尽力了!”

    这一幕在医院常常上演,失去亲人的悲恸迁怒到医生身上虽然没有道理,却也是人之常情,薛珩为了这个病人在手术台前站了六个小时,可到底还是没能挽留住这条生命。他精疲力尽,心里也难受,对病患家属的责打也没力气辩驳闪躲。

    同值班的医生护士劝架,耐不住对方撒泼,薛珩挨了几下,幸好被人及时扶住了。紧接着,那撒泼的男人就被人一脚踢了出去,静了一静,场面更加混乱了。

    薛珩呆呆地看了那人的背影一眼,在一声惨叫声中惊怕地拉住他:“别!别闹事!”也顾不上惊喜了,这人大人的架势他亲眼见过那么一次,可是怕了,揍起人来根本不把人命当回事!

    好不容易将人拉回了值班室,薛珩气得不行:“你当这是你的地盘啊,打人犯罪,这里是医院,是华国将法律的!你就这么想到局子里住啊!”

    应远征抓着他看了看,冷不防低头在他破了皮渗着血丝的嘴角伸舌头舔了舔。

    在他错愕的时候,笑着问他:“挺管用吧?”

    薛珩这才反应过来,顿时大怒,“我呸!”斯文的海归医学博士的修养瞬间破了个干净,“王八蛋,耍流氓耍到我的地盘上来了,找死啊你!”

    薛珩问他怎么会在这儿,问他找到住的地方了么,问他还走不走了,问他留在国内有什么打算,问他还混不混黑社会了,问他不混黑社会了找什么工作,问他会不会被以前的仇家为难……

    应远征就这么被薛珩收留了。

    住在他租的房子里,一日三餐被他照顾。薛珩上班忙碌,为他这么一通忙活,回家的时候少之又少。那人耍起流氓来,他还真没有半点办法,说不给回家,就得陪着他,□不暇。

    家里很快就得了信,一向端庄的薛太太在公婆隐讳的询问中没忍住哭了,这还得了,儿子摆明了是在外头有人了啊!

    薛父薛母急了,他们体谅儿子和儿媳妇儿没有感情基础,但哪对夫妻的感情不是这么培养起来的?千不该万不该学那混帐事,招惹其他人。

    薛珩回了家就挨了一顿痛骂,他哭笑不得:“你们想什么啊,那是我一个从国外回来的朋友,男的,没地方去暂时投靠我而已。”

    应远征被领回家作证,头回登门入室,打扮得人模狗样,可叫薛珩惊掉了一双眼,哪儿看得出一点黑社会老大的模样?

    薛家上下这算是放心了。

    末了,薛母问他:“小应这么大的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吗?你不能为了别人,冷落了自己老婆啊。”

    薛珩恍然。

    应远征果然离了他也能养活自己,薛珩还有些失落呢,不过渐渐也放心了,过了几天下班路上顺便去看了眼,这回可算气着了。

    “你不是答应我不混了吗?这是怎么回事?!”

    看那人身上的伤口,薛珩真恨不得把手上的酒精灌他嘴里给他洗洗脑!自那时起,应远征又开始了频繁地夜不归宿,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应远征就开始玩消失,常常一月半月地不见人影,薛珩索性不管他死活了,可每天还是耐不住为他提心吊胆,没事总去那个三十平米的小房子坐坐,总好过让他一个人受了伤流血过多地死在这地方强。

    应远征用一年的时间接手了应家,回小租房的次数倒是规律了。

    薛珩问他回来这么久,还找不到地方去吗?他知道应远征干的肯定不是正常路子的生意,这话倒不是怕被连累要赶人,从前在国外的时候就他一个人,连累就连累了,现在亲人在侧,他却已经习惯了照顾这个人了。

    “不乐意看见我了?”应远征声音在烟雾缭绕中淡淡的。他双手撑在沙发上,翘着腿,叼着根眼,眉间痕迹深沉,也没看薛珩,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薛珩从不理会他在外头的事,也不想和他讨论这种话题,反正自己是被赖上了,早几年他就看透了。

    他现在心理也烦闷得很,从应远征口袋里掏出烟,学他的样子叼在嘴里,正要找打火机,应远征凑了过来,他在对方烟头上借了火,深深吸了一口。两道上升的烟雾中,薛珩看着应远征笑起来,手指拿下烟头,对着他吐出一个烟圈。

    那样子别提多欠揍!

    薛珩一巴掌把他推远了,这味道他不喜欢,他也不好这口,不过是又是工作压力大了,抽几根提提神,或是心情烦闷的时候来根排解排解罢了。

    薛珩对他诉苦,他自回国就被他爸妈催的紧,无非是要一个孙子。薛珩对所谓的自由恋爱倒也没那么热衷,至少迄今为止他还没遇到哪个女人让他对自己平淡的婚姻产生遗憾或是不满。只是,他也不习惯罢了。

    应远征沉默地吸了一会儿烟,问他:“戴套儿了吗?”

    “啊?”

    “我问你弄那女人的时候戴没戴套儿。”

    “……滚!当心我真撕了你的嘴!”薛珩的脸窘迫地红了。应远征没什么实质意义地冷笑了下,闭上眼睛。薛珩没趣,坐了一会儿,一根烟完了,也打算走人了。

    应远征出声了:“急着回去履行夫妻义务啊?那女人洗干净扒光了躺床上张腿等你回去操她还是怎样?”

    “闭上你的贱嘴!”薛珩这会儿是真的气着了,知道他嘴巴贱,可他十分不喜欢他轻贱自己太太的态度,不为别的,那个女人本身没任何过错,不能因为他看不顺眼就可以肆意出言侮辱的!

    应远征没躲,脸上挨了他一抱枕,看他生气的样儿反而笑了起来,说:“脾气真大。”拉着人坐回来,揽着他的肩膀,“这几天累死我了,能不能别给我脸色看?明儿给我做点吃的,我都不知道我有几回可以吃上早饭了。”

    这是要他晚上留着了。

    薛珩随他无赖,可还真走不了了。这样的夜晚很平常,他也受不了他装可怜的样子,点头答应了。

    但这一晚,应远征却不想像以前一样。

    “发什么疯,躲开点,热死了。”薛珩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还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应远征没说话,今晚他弄醒他,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在他睡着的时候上下其手,就表示他已经有了决定,要让这个人有属于自己的自觉。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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