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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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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器 作者:杏蒲

    第41节

    夏荆歌就叹了口气:“我也没钻研过。”

    沈丛真道:“那就没办法了。”她顿了一顿,“我将这三户人家也告诉你吧。”

    夏荆歌点点头,沈丛真就起身进去了,过片刻拈着一张纸出来,递与夏荆歌。那纸还带着一股草木香,上头白纸黑字写的是三户人家的地址,姓名,以及该人性格喜好,寻常出入地等,十分详细。

    夏荆歌大致扫看一番,就对沈丛真道了谢,收进怀中。这纸上也带着沈丛真的灵气,即便在这充斥着她灵气的居所之地,也令夏荆歌不能忽视。许是他自己到处放灵气,入了别人的居所也不能恰当地自我收敛,所以灵域不能收缩,又对灵气格外敏感,竟有些觉得沈丛真的灵气恍若带刺,让他有种自己灵域被入侵的错觉。

    这毕竟不太舒服,夏荆歌想了想,又将那张纸掏出来,折叠了一下揣到风甫凌怀里。“收好了。”他叮嘱道。

    风甫凌不咸不淡地看他一眼,把夏荆歌那只手从怀中摘了下来,握住了。接着他十分自然地拉着夏荆歌站了起来,对沈丛真道:“今日叨唠道长了。”说罢方对夏荆歌道,“走罢。”他如今身份是普通人,这样在沈丛真眼中未免有些失礼,但这已是风甫凌习惯了的常态,哪怕装作是一个普通人,他也不可能假意去对一个陌生的修士谦卑的。

    夏荆歌虽也觉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但拿了东西就跟着风甫凌走毕竟不太好,就对沈丛真道:“我是出门历练,不好叫世人知道我是一个修士,还请道长帮我隐瞒。”沈丛真自然应了,夏荆歌挠了挠头,又对她道,“我们如今住在云来客栈中,道长有事可以来找我们。”沈丛真又从善如流地应下了,夏荆歌这才与她道了别,和风甫凌一道推门走出屋去。

    方才谈事太专心,外面不知何时已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做一个修士的时候,可以光明正大用灵气护体,别说身体上不会淋到一滴雨,就是衣服上也染不上一丝潮气。

    做一个寻常人可不能这样,夏荆歌正望着雨,想着要不要淋雨回去的时候,风甫凌已经不知道从哪摸出了一把伞,打开了。

    那是一把黑面绘金枝的伞,哪怕在这样的黑夜之中,仿佛也有金光微泛,端的好看。就像风甫凌一样,哪怕他只是安安静静不动声色地站着,也仿佛自有光生,要将别人的目光吸引过去。

    风甫凌将那把伞撑到夏荆歌头顶上,“知你必不晓得带的,走罢。”

    “你怎知我就不想淋回去?我还没体验过淋雨是什么样呢。”夏荆歌偏要在口头上与他作对。

    风甫凌轻哼一声,将伞完全歪到自己那边,“那你淋吧。”

    “现在不想了。”夏荆歌忙把伞正回来,又对风甫凌笑了笑。

    风甫凌睨他一眼,这才往前迈去。

    夏荆歌也不再胡闹,与他一同出得院落,踏上了那一条摇摇晃晃的小舟。他在朦胧的雨帘夜色中回望那座隐于芦苇荡中的院落,仿佛是看到檐下还立着一条暗影,再仔细看去,却又不见了。

    他又再看了两眼,确认什么也没有,方才转回头来,就见风甫凌也正望着自己。“喻风?”他眼中仿佛带笑。“那我该叫什么?”

    夏荆歌低头一笑:“随便你叫什么。不与我重名就行。”

    “那就叫风喻吧。”

    “这怎么成?人沈道长一听不就知道我们俩都用的假名了?”

    “想不出别的名字了,就用这个。”

    “不行,再想一个。”

    “那风夏。”

    “不行,再换个。”

    “不换。”

    “换。”

    “不换。”

    “……”夏荆歌撇了撇嘴,“随便你。”

    风甫凌眼中约莫又有了笑意,“就这样定了。”

    夏荆歌微微仰起头,看到头顶那把伞一挪,整个世界都暗了下来。

    第127章 灯下烛影对共言,计出是为引机锋

    回到客栈中后,他们就把登记的姓名改了一下,风甫凌又给了掌柜一笔封口银,算是把这事彻底定下来了。

    毕竟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料到要同一个修士交涉,用的都是原本自己的本名。

    雨天如常人行走,身上总要溅些泥泞出来,入了房中,他们两个就先沐浴干净了,换了衣裳,方才坐到一块交流想法。

    灯光明黄摇曳,在墙上映出了两个身影。夏荆歌望着墙上那两道黑影有些发呆。

    认真说来,这样安宁的时刻也是很久不曾有过了。夏荆歌想起上次他们待在一个房中讨论问题,仿佛已经是项融与他们同行的时候了。那个时候,夏荆歌还不知晓自己的身份,其实是没有多少烦恼的。

    风甫凌先让夏荆歌给那房间设了个隐蔽性和防护性都比较好的术法,然后他摸出那张纸,用手势示意夏荆歌不要再说话。

    夏荆歌就坐下来,给自己和风甫凌各倒了一杯茶,看着他另找了纸笔,把那上面的内容抄下来,然后一把火把沈丛真给的那张纸烧了。

    夏荆歌等它烧得连灰烬也看不到了,才问:“有问题?”

    风甫凌道:“不确定。只是觉得这张纸有古怪。以后没事你不要单独去找沈丛真,她那芦苇荡也怪。”

    夏荆歌看看他:“你是说她那地方灵气太多吧?”按常理来看,那芦苇荡并不是什么风水绝佳之地,偏偏成就了一番灵气四溢之态,沈丛真还给设了结界。结界通常是起保护作用的,在她那儿却弄得像一个巨大的专属灵力领域一样。这也是夏荆歌这个专司放灵气的在她那儿觉得不太自在的原因,因为他每出一点灵力,基本也和侵占沈丛真的灵域无异。两股力量挤在一个小空间里,自然免不了要起摩擦。

    所以当他觉得沈丛真那张纸上的灵力带刺扎自己的时候,才没有多想。

    “你们修士除了你还有谁会把一个地方弄得全是自身灵气的,她还不像你的灵气纯正自然,你觉得正常?”风甫凌反问。

    “我觉得她可能只是很缺安全感吧。”夏荆歌犹豫了一下,回道,“你不觉得她那地方……包得像个球吗?她就住在球的最中心,这样什么东西都不能伤害她了吧。”

    “……”风甫凌沉吟片刻,“你这样说也不是没有道理。总之小心些没错,别忘了你连本名都不能告诉人家。”

    “知道啦。”夏荆歌应了一声,见风甫凌着手抄第二份,想了想又问,“你说该是什么样的凶手,连修士也抓不住?”

    风甫凌随口道:“不太可能是妖魔鬼怪。”

    妖魔鬼怪和修士做了多少年的敌人,如果是他们做下的,一个修士对付不了也就罢了,不可能三个修士都毫无头绪,查不出一点气息上的端倪,最后只能无功而返。

    但除却妖魔鬼怪……“那剩下的就只有普通人和修士了。”夏荆歌略有些沉重地说。

    风甫凌点点头。“不是看起来最无害的普通人,就是修士。我更倾向于修士一些。普通人自有人间捕头收,连人间神捕都查不出什么,那只能说有怪。”

    夏荆歌也觉得是这个理,但他又感觉细推起来道理上说不过去:“可是修士做这些,他不就一辈子没希望飞升了?”

    “又不是所有修士修行都是为了飞升。”

    “不想飞升,修什么仙?”

    风甫凌就道:“你以为个个修士都像你们九华派的修士那样从小被灌输飞升思想?许多修士修仙原因五花八门,有些甚至只是因为自己资质不错又没别的出路,才入修仙门派混口饭吃。”

    “……道理我懂。可你能不能不拿混饭吃来比喻,修仙了,就要辟谷了,那能叫混口饭吃吗?混饭吃的人他肯定修不了仙。”

    “……”风甫凌一时沉默下来,仿佛是失语了。

    夏荆歌驳则驳矣,倒是把他的话都听进去了,想了想道:“不为飞升,也不能干这种事啊。若论起天道来,他连个好结局恐怕都难得。”

    绝大多数修士不干坏事,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善良,而是因为他们懂得天道循环之理,不愿有些事今日加诸别人身,明日还到自己身上来。

    风甫凌闻言重新振作,继续道:“也可能是不在乎你们那套道理的。”

    夏荆歌想了想,也只好点头同意:“如果是一个不在乎天道循环的修士,是有可能的。”

    如果犯事的是修士,那么他想掩盖痕迹和行踪就比普通人简单多了,人间神捕哪怕站在他面前,都未必能发现这个修士的存在。再到后来修士介入其中,只要跑得快些,善于掩藏,遇上的又是对灵气不太敏感的修士的话,让对方查不出端倪也是有可能的。

    但这样一想,不免又想到了沈丛真身上,“就算其他修士觉察不到其他人的灵气,沈丛真应该能感觉得出吧?”这毕竟是一个喜欢把周遭弄成自身灵域的修士。

    风甫凌道,“如果她一直是那种依赖被灵气包裹的状态,到了外边说不定真就发现不了。”

    夏荆歌想想也是这个理,就问:“你怎么又帮她说起话来了?你就没怀疑她就是凶手?”

    “她一个姑娘家,怎么先奸后杀?”

    “……”夏荆歌心道,奸不就是和双修差不多的意思么?难道我理解错了?姑娘家就不能做凶手强行双修别人了?

    她还是个修士,不是普通姑娘呢。

    不过夏荆歌也知风甫凌不会无的放矢,他又有些问不出口,就暂且接受了风甫凌的判断。又道:“那要怎么才能找出这另一个修士呢?最好是能阻止他杀下一个人吧。”

    风甫凌思索片刻,说道:“不如我们在城中住下吧,我们可以装作刚搬过来,以吸引那个凶手把目光放到我们两个身上。”

    “人家一看就知道我也是修士了吧?有用吗?”

    风甫凌就道:“沈道长不是说了,让你看紧我,危险的是我。”

    “……”那你也不能浑不在意啊,夏荆歌心道。

    风甫凌又有些自恋地说:“不提等闲修士不是我对手,单只相貌一样,也足够让那凶手转移目标了。”

    “……”长得好你很得意哦?“你长得再好,这城这么大,凶手也未必知道你啊。”

    “所以我们要做点轰动的事,引起他的注意。”

    “……做什么?”

    风甫凌朝他招招手,示意他凑过来,夏荆歌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连说个事也要这么卖关子,又不得不弄清楚他要做什么,只好附耳过去聆听。

    风甫凌在他耳边轻笑一声——夏荆歌确定自己是听到了笑声,他还在恍惚地想着,究竟是什么样的事,能让甫凌这种一个月都不见得笑一回的人笑了,就听得他的声音拂过发丝和耳廓,传递了过来:“只要我们成个亲,保管一城的人都认识我们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很神展23333

    第128章 此亲欲成需筹备,名声宣扬待时机

    “成个亲而已,就算你要弄很大排场,人家也不定看到你吧。”夏荆歌怔忡了好一阵,最后提出了质疑。

    “怎么不会,你知道男子与男子成亲,在红尘界是极稀罕的事么?”

    “有多稀罕?”

    夏荆歌虽知红尘界有男女匹配为夫妻的法则,但也没想到一种规矩形成了社会风俗后,它的力量会达到排他的程度。

    当然,如果究其根由,红尘界讲究男女匹配为夫妻,大抵是因为普通人只有这一种方法才能有后代,生命又比较短暂,他们要发展壮大,就必须要依靠传宗接代这种方式传承下去,所以规矩大到能排他。

    修士界多的是生命漫长得自己都觉得无聊的修士,又能一茬一茬地收徒弟,心情好每个徒弟都能教上几百年,使之继承自己的理念衣钵,没有什么传承压力。更何况哪怕并不会上古女娲造人之术,也总有些学杂古今的修士会用五花八门的方法创造后代,因此修士相对就随性许多,并没有必须男女匹配的规矩。

    修士界只讲道侣不讲夫妻,说到底大抵还是修士中时不时也有男修与男修在一块,女修与女修在一块的道侣,要不然给男男双修女女双修提供理论支持的图书也不会堂而皇之地摆在书阁里了。你男修跟男修,女修跟女修在一块共度漫长的修仙生涯,总不能也叫夫妻,所以就统一叫道侣了。

    所以夏荆歌乃至整个九华派从没人觉得风甫凌的性别是问题,只觉得他的身份是问题。反而是在红尘界长大的风甫凌,当年为自己要和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纠结了许久。

    弄清红尘界的情况后,夏荆歌就有些犹豫:“会不会太出格了?”

    风甫凌并不在乎:“又没人认识你我,出格有什么关系?”

    夏荆歌一想也是,哪怕传扬开去,估计也不会有修士好奇心旺盛特地跑来看热闹……毕竟这在修士界实在算不得什么新鲜事。

    但成亲毕竟是人生大事……夏荆歌心中仍有些拿不定。

    “……”

    风甫凌约莫是看出他有所犹疑,笑意也渐渐淡下来,“你觉得没必要的话,就算了。”

    夏荆歌抬眼看他,恍然有惊醒的感觉,在风甫凌一如既往的平静神色中,他已经瞧不出一丝方才他笑过的痕迹了。

    夏荆歌忽然意识到,自己的犹豫大概是伤了风甫凌的心了。他不再犹豫,只伸手去拉风甫凌:“成亲哪有什么不乐意的?我只是不知道该不该知会师兄一声。”师兄对不住了,暂且替你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师弟背个锅吧……

    “说完你估计都不能历练了。”

    “……”夏荆歌对此心里也有数,也就不说了。他想了想,转而道,“住下来的话,你打算住哪?”

    “先看了再说。”风甫凌平静地看着他。“看你喜欢什么样的。”

    事既敲定,风甫凌第二天就和夏荆歌一道去看宅子了。哪怕城中接二连三发生惨案,人们大为震惊,但在惊诧唏嘘过后,绝大部分人还是该怎样过还怎样过的。市集依然繁闹,人流依然如梭,就连欢声笑语,也是依然如故的。

    夏荆歌作为一个常年不是住篱笆院小木屋就是住山洞历风霜的正统修士,他是很随性的,哪怕风甫凌说买个茅屋凑合,他肯定也没有任何意见。更何况风甫凌主观上就不凑合,他这百年来过惯了他一域魔君的奢侈生活,考究起来,不肯将就茅屋小木屋,看的都是些正儿八经植花栽木的园林院落。

    夏荆歌没有意见,只需挑看得顺眼的,外加风水不差的就行了,所以这看宅子的事,几天就给他俩解决了。最后选定的是一个三进自带引水小湖的院落,不算大,也不算小。供夏荆歌兢兢业业天人合一地修炼是绰绰有余的,闲暇之余他想下个棋,赏个花,游个湖也是现成自有的。

    宅院的原主就是本地人,所以交接手续办起来很快,只两天,那院落就是属于夏荆歌和风甫凌的了。只不过他们并没有立即住进去,因为风甫凌说这宅子久没住人,要先雇些人打扫整理干净了再住进去。因此他们两个仍旧住客栈,又托原主介绍了可靠的中介,雇了些人来洒扫清洁。

    风甫凌既然是打着震惊全城的主意,自然就不会低调行事。他和夏荆歌又都用的假名,行事更无顾忌。所以买下宅子第二天,附近的人家就得知了这宅子有了新主人,是两个年轻人,不是本地的,不知道从何处来。又过了几天,宅子中就陆陆续续添了些仆从,洒扫的洒扫,整理的整理,修剪花草的修剪花草,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即便尚未见到这两个年轻人,附近邻居都知道了,这是一户行事有章法的人家。有章法的人家,只要不是太坏心,总是比那些连章法也没有乱糟糟的人家更受邻居欢迎一些的。

    直到一应事物都安置妥当了,那两个年轻人才终于住了进来。让人意外的是行李竟也没有,一身轻松地就住进来了。他二人均是相貌气质出众的俊杰,一个亲善,一个冷静,只站在一块,都能叫附近的小姑娘老大娘觉得赏心悦目了。邻居们对这样的年轻人自是好奇的,少不得要打听一番。但是使人询问他家中仆从吧,多是一问三不知,道他们自己都是才与主人家签了契书的,唯一知道的只有这二人并非兄弟,只是感情甚笃的友人。

    他们两个吃饭一起不说,外出一起不说,就连睡觉都是一起的。

    做别的跟连体婴似的一起也就罢了,睡觉都一起,这不是让人犯嘀咕么?就有敏锐的人觉着这两个年轻人关系不一般了。这种八卦传播的速度是最快的,很快,有关这两个新邻居关系不同寻常的八卦就传遍了附近人家,唏嘘者有之,心碎者有之,摇头叹息者也很不少,多是觉得两个好好的年轻人就这样毁了。这样的情况自然在风甫凌预料之内,反正他是不怕事大,只怕事不够大,对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乐见其成的。

    这些天他们两个也没闲着,将此前遇害的几户人家都走访调查了一遍,问了些更详细的问题来梳理凶手可能的筛选条件。也看了死者们的画像,单看画像上的长相,这些寻常人肯定是完全比不上风甫凌的。以夏荆歌看惯了各种出尘修士的眼光来看,也就是个长相周正罢了,这样一想,也难怪人风甫凌对自己的长相那么有自信了。

    试想一个已经杀了好几个相貌周正普通人的凶手,突然发现了一个相貌特别好而且样样符合他条件的普通人,他是不是会下意识锁定这个目标呢?若果他真是修士,哪怕他知道夏荆歌也是个修士,恐怕也有信心趁夏荆歌不备弄死风甫凌。若果他根本就是个普通人,那就更好办了,他根本瞧不出夏荆歌就是修士,恐怕还会当他两个好对付。

    只是扎根一个地方,做出一副长住的样子,还要将好名声宣扬出去,并非一朝一夕可成之事,风甫凌出资帮城里学塾修学舍,又办了个专门扶住贫困人家的善济堂,算是迅速为他拓展了一部分声望,使人都知道了,这位刚搬来没多久的外乡人,是个大善人。

    但这还不足以在他和夏荆歌成亲的时候掀起轰动的狂浪,所以还得慢慢来。因此查完前几个死者能查的线索,夏荆歌又给了那三个潜在目标一些防身符术后,他们两个很是过了一阵子赏花看月游湖烫火锅的人间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有点卡,写了个平行世界线找爱

    《我们未曾经历的平行世界之三》 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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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9章 一入红尘终身误,再来一碟泡椒爪

    真正凡人过的日子,远比夏荆歌想象的要丰富多彩,有滋有味……当然,这多彩是字面上的多彩,滋味也是字面上的滋味。就拿吃这一项来说吧,他们做出在这城中常住的普通人样子,自然是要跟别人一样一日三餐不落下的,也不知道风甫凌怎么就挑了那样好两个厨子,每日三餐不重样,还样样好吃。

    吃得夏荆歌都感觉自己懂了一入红尘终身误这句话。

    夏荆歌面前正摆着他这些天来还未吃过的几样菜色,不多,只是够他们两个吃的三菜一汤而已,瞧着色泽莹润鲜艳,令人光是看着就觉得饿了。待到一一尝过,和着米饭一同吃来,更是触动味觉。每回吃罢,夏荆歌总有意犹未尽之感。仿佛是外五感的体验,连内六感也有细微触动了。

    这样对一般人而言十分寻常的体验,对夏荆歌而言也是新鲜的了。从前他虽然不需要硬性辟谷,到底还是餐风饮露的时间占绝大多数,这样理所当然地每天三顿是少有的。恍惚觉得他娘亲,他师叔逗留红尘界,哪怕只是天天这样一日三餐,也很是值得了。更遑论从前有太阳,有更多适宜吃的菜色,如今虽然百年过去,一些适应月光的新植物已经酝酿出来,也入得人之腹中,仔细算来,食材该是不如从前丰富。

    这也是有得必有失的一方面吧,修士生命漫长,却诸多限制,凡人生命虽短暂,却可以体验许多修士体验不到的东西。

    夏荆歌摇摇头,想起这些天来外界的变化。将自己的所作所为融入红尘界的社会之中,使得周围的人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各色不一的反应和评价,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群体现象。

    这些日子为了吸引那个潜在凶手的目光,风甫凌行事也是比较高调了,他这一番动作下来,不说家资豪富,至少也是个家境殷实的有为青年了。这样的有为青年,少不得就引起了旁人的注意,连带的,夏荆歌这个啥也不干的也叫人认识了。与风甫凌相比,夏荆歌自然是有些成天溜达无所事事了,除了吃吃喝喝逛逛睡睡,旁人也不见得他有做什么正经事,渐渐的,夏荆歌的风评就不知怎么从风甫凌的好友变成了男宠。

    初次听到这个定位,夏荆歌就觉得有些意思,他也终于明白他那飞升娘亲为什么做完采桑女能做女侠,做完女侠能做丫鬟,做完丫鬟又能去做魔教女魔头了……大抵也是像自己这样,莫名其妙就得了个身份,索性就做下去了。

    夏荆歌想了想,做风甫凌的男宠好似也没什么不好,一日三餐不重样不说,没事瞎逛还有实时解读,晚上打坐还有送上门的魔气……虽说他的身份被外界定性以后,老有稍熟的阿伯阿娘或当着或背着自己的面摇头叹气,也有劝自己自力更生奋发向上的,也有鄙视自己的,总归都是觉得男宠不好。甚至风甫凌也在直面过他出门被人喷的遭遇后,纠结了起来。大抵是担心他好好的红尘历练初体验被这莫须有的负面评价败坏了观感,不无担忧地跟他说:“要不你换身道士装,驱驱邪灭灭鬼,显显你老本行吧。”

    夏荆歌只好笑笑:“这可为难我,驱邪捉鬼是红尘界道士的专长,可不是我们九华派的专长。”不是专长,真要驱个邪捉个鬼,自然也是会的,只是夏荆歌不觉得有这个必要罢了。他在这城中住了这些时日,并没觉出有什么戾气特别重伤过人命的孤魂野鬼,人家在城中住得好好的,何必要为了洗白自己的名声扰了它们安宁。

    “那只好尽快成亲了。”风甫凌拿拳头敲敲手掌,一脸正经。

    夏荆歌怀疑地觑他一眼,暗想他提起这茬是不是就为了这一句,再想想又觉待到他们两个成亲博眼球时外面人瞪掉眼珠子的模样可乐,也就不拆他台了。

    “那就尽快吧。”夏荆歌善解人意地点点头。

    其实外界如何说法,对夏荆歌的影响并不大,哪怕他是身临其境同旁人一道将那些场景过了一遍,终究是缺了六感,那些人在他心中又不似风甫凌那样需要刻意关注,少不得总是对旁人的反应保有一种隔膜感,与人交谈,更多的也是在观察旁人。

    夏荆歌没事往外跑,听取旁人对自己这第一个身份的评价和意见,就像是他之前调查传说的起源和演变一样,属于一种研究性的感悟。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假的,但旁人不知道,在旁人看来,夏荆歌此时是切切实实在过着他的一生的。

    这是旁人眼中的郑重。

    他有时会想,倘若我当真是过着这样的生活,绝大多数人都不看好,觉得我应该离开风甫凌,拿异样的目光看着我,若我六感俱在,我是不是会顶不住压力?

    夏荆歌也不知道。这与他和风甫凌真实的身份和境遇有些相似,又不尽同。

    若按修魔两地的生存法则来看,他要同风甫凌在一块,倒不必担心被鄙视,但却要招致强烈的反对浪潮,那浪潮之高,最终必是要将他二人淹没的。这一点他心知肚明,风甫凌也心知肚明。

    因而夏荆歌觉得,红尘界这方面的规矩虽多些,但到底他和风甫凌与这城中之人无甚复杂纠葛,绝大多数人虽看不惯,倒不会吃饱了没事干强烈反对他们两个的私事。

    说到底,一个人也好,一个修士也好,抑或一个魔也好,他要做的事会不会被周遭群体所牵绊,主要还是看他和这个群体关系深不深,纠葛斩不斩得断了。

    夏荆歌略想了一想,知道自己大抵是无法去斩掉与九华派的关系的,与天界的恩怨也很难撕扯清白,至于风甫凌……照目前看来,他也是无法斩掉与魔域的关系的。

    那么他和风甫凌就不可能在修魔这两个领域内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这样一想,竟觉能在红尘界用个历练的身份成个亲,也算是不错了。

    吃罢饭,他们两个看看外面雨仍下得淅淅沥沥,也没有劲头出门,在廊下散完步消完食,风甫凌说要去书房处理公务,夏荆歌也就跟着他扎进了书房。

    风甫凌哪怕陪他历练也是很忙的,平时月明时分就陪他到处晃悠,到了大家都歇下了,他才处理魔域的事务,夏荆歌就在一旁陪着他。好在他们俩一个修士一个魔,不需要像常人一样天天睡觉,如此倒是不觉太累。只是要给书房单设个结界,免得点灯叫院中仆从看出端倪。

    入得书房,风甫凌在书桌前落座,取了他魔域的公文书信来看,时不时还要给个批注下达指示。

    夏荆歌自不好去看他魔域的机密,索性叫侍从端来一碟泡椒爪,边啃边看风甫凌面瘫着一张脸处理公务。

    怪到前几日看的话本说日子要过得有滋有味才叫好呢,这红尘界的日子,就是有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

    卡完文了~~~

    第4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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