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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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鼎 作者:朱砂
第30节
“太难了……”叶关辰还是摇头,“山市条件苛刻,更胜过鬼市和海市。我和父亲这么多年只找到过一次,规模很小,并没有多少特别的东西。”
鬼市,海市和山市,是人与鬼怪精灵可交易的三大地点。
其中鬼市最为常见,因为阴阳无处不在,只要有足够的能力,找到交汇的那一点,或者能沟通阴阳,破开它们之间的那一层界,就可以到达。
海市则在海上,因其缥缈无定,幻真幻假,被称为海市蜃楼。海市主要是海中精怪们的集市,本身数量并不少,然而因为海洋面积太大,海市的地点又不确定,并且受到一些光线变化的干扰,所以人类很难找到。
比较起来,山市现在已经是最稀罕的了。
与海市相似,山市需要有特定的地点。海市在海上,山市就在山中,出现在集市上的,多是山中精怪。
如果仅仅是这样,看起来山市要比海市更易寻一些,毕竟进山总比出海要容易一些。然而这些年来,人类的城市面积日渐扩张,将山野之地挤得越来越小。多年前人迹罕至的高山深谷,如今也多被开发,采矿、伐木、旅游,人类的脚步几乎踏遍了所有的山林。从前生活在深山之中的精怪,现在几乎连栖身之地都没有了,哪里还有地方摆开集市呢。
叶关辰的父亲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找到一个山市,但那次的山市已经很是寒酸,出现在长白山深处,多数的商品是东北土产。当然也有好东西,比如人参精的花果,或者修炼多年的鹿精的茸角。叶关辰的父亲从那次山市上换到了不少补益元气的东西,然而像一般出现在南方的月桂子这种东西,却是没有找到。
第109章 圣诞节
月桂子已经很难得到,陆云只是个普通人,当然更不可能去找到山市进行交换。所以他另辟蹊径,想要找到月桂子种出来的月桂花。
“其实这个……更难……”天下的桂花何止千千万,月桂子种出来的简直是千万中都取不出一来,陆云想要找到月桂花,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何况,阿云他根本不知道月桂花是什么样。”叶关辰有些怅然,“以前我跟他说过杭州武林山的月桂峰,传说曾经有月中桂子坠落此峰,生成一株月桂花。在《月桂峰诗序》里提过,其花白,其实丹。除此之外,基本上没有关于月桂花的记载了。阿云现在去找,也只知道是要找白色的桂花……”这根本就是盲人撒破网,大海去捞针了。
“你已经留了话给他,想来他听了也能明白的。”管一恒倒是能理解陆云的心情想为所爱的人做些什么,却完全无能为力。他现在盲目的寻找,不过是为了想给自己一点安慰,想找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罢了。等他自己想明白了,就会放弃这种徒劳的做法。这很残忍,但却是最理智的作法。
“好了”管一恒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就展臂搂住了叶关辰的腰,又把头挨在他肩上,“别想他了,来想想我们嘛。”
“想我们什么?”叶关辰话音里就带了一丝笑意,“我怎么从前没发现,你这么”爱撒娇。
“怎么啦?”管一恒很不满意,“我们有很多事要想好不好。你看,我已经答应了张会长,等封印九鼎之后,让你去天师协会做老师。还有云姨那边,也早跟我打了招呼,时不时的还要请你过去做个讲座啊培训什么的。那,我们是不是需要在帝都附近买套房子,免得你跑来跑去……”
他说着,就有些窘迫地抓了抓耳朵:“要在帝都买,我实在是买不起。不过协会的训练营一般也会设在帝都周边,比如承德和张家口。我们在那边弄套房子倒还可以……”
叶关辰笑起来:“你考虑得也太长远了。依我说,如果为了这个就买套房子实在没有必要,训练营也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要开的不是吗?如果有需要,临时租一套住几个月也就是了。我觉得这个应该先考虑你的方便。”
“我不需要啊。”管一恒无所谓地摆摆手,“我到处跑,如果不出任务,十三处那边也有宿舍。我只是觉得,巫山那边的别墅很好,可是不太方便……而且,我也想给咱们两个人买一套房子……”是他们两个人的家。
“嗯。”叶关辰眼角微弯,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温柔笑意。巫山的那处别墅,是他的家,然而更多的是他的父亲和母亲生活的痕迹,代表着他们的爱情和回忆。而他和管一恒的家,可以只要小小的一套,布置得简简单单,或许沙发上还东一件西一件扔着衣服,门口歪歪倒倒摆着好几双鞋子,有点乱,却温馨……
“不过,我们先想想别的事吧。”叶关辰眼尖地看见有人走过来,在管一恒腰上轻轻捅了一下,“那些都是九鼎封印以后再考虑的事情了。”现在应该考虑封印九鼎的事,也就是说,考虑如何抓捕董涵的事。
管一恒不大情愿地站直身体,放开手臂:“协会那边在商议,十三处也在搜捕。”自从打神农架森林出来,两人就像两个陀螺一样转个没完,跑了云南跑帝都,而且都跟别人在一起,连个独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亲热亲热了。
按云姨的想法,是叫叶关辰把火蛟和毕方都留在十三处,董涵如果想要,只能自己来取。只是这个陷阱有点太过明显,董涵只要谨慎一些就不可能上当。要怎么逼得他明知是陷阱还要来跳,需要费点力气。
“董涵会来的。”叶关辰却很笃定,“他已经疯魔了,不将三足乌温养圆满,他是不会罢休的。”
“你说他到底图什么?”管一恒觉得无法理解蛇精病的想法,“要图名,没有三足乌,他在协会里也很受人尊重了,你看费准以前对他崇拜的那样儿,肯定还有不少年轻人都是这样。”
叶关辰失笑:“老气横秋的。说人家是年轻人,费准比你还大几岁呢吧?”
管一恒很正经地摆摆手:“这不是年龄的问题要说利,有了岱委,他要多少钱没有呢?干什么就非要养三足乌?看他年纪也不小了,董氏一支说不定就剩下他一个了,既不成家也不留后,就算养出了三足乌,传给谁?”真是无法理解。
叶关辰笑了笑:“也许就因为是这样,才更执着。名利皆唾手可得,他倒不稀罕了。族人已经烟消云散,又没有后人,他就只剩下了三足乌。所以我说,他已经疯魔了,三足乌是他心中的执念,从先祖直到现在。这就像赌红了眼的人,投入得越多,越是不能放手。”
“反正就是神经病。”管一恒哼了一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云姨的办法不错。火蛟和毕方都带在你身上,这也不太合适。你看,不如放到我身上怎么样?”
“干吗要放到你身上?”叶关辰白了他一眼。在回帝都的路上,管一恒就开始缠着要让他把毕方转给他携带,已经被拒绝两次了,眼下这又开始旧事重提。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嘛……”
叶关辰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他当然知道管一恒是什么意思。毕方比火蛟对三足乌的补益显然更大,毕方带在谁身上,董涵的攻击目标就更可能是谁。
“给我吧,给我吧。”管一恒扒着他不放,“其实董涵也未必会来的。再说我和你一直在一起,放在我身上还是放在你身上,那不都一样嘛。”
叶关辰微微皱了皱眉:“我总觉得董涵最后还是会找上我。火蛟和毕方即使不在我手里,他也一样会找我的。”
“东方曾经想占上一卦来着……”
叶关辰摇了摇头:“不必了。不到万不得已,我其实并不喜欢占卜。”他微微笑了一下,平素温和内敛的脸上带出几分傲然,“命在我手,人定胜天,无须占卜。”
管一恒定定地看着叶关辰。他这么缠着叶关辰要毕方,是因为大盈江畔费准的牺牲,一直不断地在他梦中出现。不同于东方瑛的殉职,费准是在他眼前,在他们看起来稳占上风大局将定的时候,突然被辟尘犀魂杀死的。
“一恒,”叶关辰也注视着他,“你在害怕什么?”
管一恒嘴唇动了动,说不出话来。他在害怕什么?他还能害怕什么呢?
“我认识的管一恒,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退缩。”叶关辰微微笑着,“我到现在都记得,你带着一条还没完全愈合的手臂就跳在九婴身上的场景。知道吗?当时简直要吓死我了,可是你傻大胆一样,根本就不管不顾。”
管一恒低下了头。他明白叶关辰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这不是他想不害怕就不害怕的。人也许都是这样,在无欲无求的时候便也无所畏惧,而一旦有了牵挂,就有了弱点。当初他跳到九婴身上抡剑就砍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还要害怕,紧张的人反而是叶关辰不是吗?可见大家都是一样的,叶关辰在安慰他的同时,难道就不是也在担心着他吗?
“我没有想过会输给董涵。”叶关辰仍旧微微笑着,伸出手来在衣袖的遮掩下拉住了管一恒的手,“两军相逢勇者胜。何况敌寡我众,董涵已经走到末路,怕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们。”
他顿了一顿,缓缓地说:“一恒,很有可能,董涵会想到办法躲开其他人,最后跟你或我单独对上。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谁软弱,谁害怕,谁就会失去先手。”
他微微昂起头,眼角眉梢都带上了一种少见的锋锐:“他或许觉得自己担着董氏一族最后的希望,而我却也担着关氏一族洗刷名声的愿望。没有迷兽香,论控妖之术,我也并不输给他。一恒,你不必总觉得我弱不禁风好吗?”
管一恒咧了咧嘴,笑容却有点勉强。叶关辰不由得好笑:“笑得比哭还难看啊。胜利就在眼前了,你怎么反而这样了?”
管一恒不说话,叶关辰手指在他掌心里轻轻挠了挠,弯起眼睛一笑:“好了好了,现在我们来谈一件更重要的事吧。”
“什么事?”管一恒被他挠得心里一阵微微酸涩的柔软,却又有些痒痒的。
“就是三足乌重新封印的问题。”
“重新封印?”管一恒打起精神,却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重新封印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啊。”叶关辰叹了口气,“我说过的吧,火克金,所以禹用九州之金铸鼎来封印三足乌,还要同时封入许多妖兽,用它们的阴气来镇压三足乌的阳气,否则仅凭九州之金,日久天长是镇不住三足乌的。”
管一恒点点头:“是啊。我们现在不是也在这样做吗?”
叶关辰把手一摊:“可是,禹所镇的是重伤之后的三足乌,我们现在要封印的,却是已经温养了数千年,已经吞食过獙獙、肥遗和幽昌,或者还吞食过别的我们不知道的妖兽的三足乌。鼎若不补全,符阵便不能完整地发挥作用,可是以三足乌现在的状态,我们用的又不是当初铸鼎的九州之金,恐怕这鼎根本就补不全。”
管一恒过了几秒钟才明白他的意思。要补鼎,就要先把三足乌镇在黄铜之中,然后将这块铜补到鼎底上去。然而三足乌属火,火可克金,如今九州之金已尽,三足乌却温养得将要圆满,恐怕根本找不出一块能够将它镇住的金属了。如果还没等把镇着三足乌的铜盘嵌到鼎上,铜盘就被火所化,那这鼎可要怎么个补法?
“九州之金,现在找不到了吗?”
叶关辰直摇头:“别说九州之金的提炼方法根本不曾有记载,就算有,也未必镇得住如今的三足乌。毕竟,火本就克金,用金镇三足乌,本来就有所缺陷。”天生五行便相克,这是无可改变的。
管一恒思索着:“要说只有水克火,但水无定形,不能拿来补鼎。那只有土了……不过,什么土能镇住三足乌呢……”
“我这几天也在想。”叶关辰拉着他的手慢慢往前走,“只是暂时还没有想出来,你也帮我想想,集思广益么。”
已经是十二月了,帝都天气十分寒冷,然而华灯初上,街上一对对走的都是青年男女,相当热闹。
“今天这是什么节日吗?”叶关辰这些日子也过得昏天黑地,不知今夕何夕,这会儿看见各个商家门口都摆出了一棵棵的假枞树,才忽然反应过来,“是圣诞节了吗?”
“啊?”管一恒还在思索土镇火的事儿,心不在焉地抬头一瞧,满眼都是青年男女兴奋的笑脸,顿时把三足乌暂时扔到了脑后,“对啊,马上就圣诞节了。走走走,我们去买礼物吧。”
叶关辰被他说风就是雨的脾气搞得没办法,被他拖着走:“哪有这样当面买礼物的……去买什么啊?”
“当面买有什么不好的。”管一恒很不以为然,“这样不是可以保证买到的礼物肯定是喜欢的吗?万一送了别人根本不想要的礼物,岂不更糟糕。你想要什么?”
叶关辰哭笑不得:“这个,我一时还真想不到。其实我也很少收礼物。”
管一恒有点酸溜溜地捏捏他的手:“你家阿云都不给你送礼物的吗?”
醋坛子其实是种颇难对付的生物,盖因其发起攻击的时候常常不分时间地点,无规律、无道理,难以安抚。更重要的是醋坛子发起的攻击,往往是你既舍不得抵抗,又舍不得反击的。
“你喜欢什么呢?”叶关辰是聪明人,知道这时候不应该继续提到陆云,否则无论他和陆云有没有互送礼物,后果都不会太好。
叶关辰一边说,一边已经去摸钱包,暗自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东西总是带得很齐全:“我带了卡,现在我们挨家店逛过去,喜欢什么就买好不好?”
管一恒刚要咧嘴,忽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但他想了想也没想明白,索性一并抛到脑后去了:“你还没说喜欢什么呢。我也带了卡的。”
这个问题真难回答。叶关辰也很少逛街,老实说他的衣食住行,其实很大程度上是陆云负责的,而他本人除了对茶有特别的喜好之外,别的方面并没有多少要求。但是这种话现在怎么可以说出来?饶是叶关辰心有七窍,一时之间也只能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幸而管一恒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他站在路口往前看去,街道两边的商店亮起了各种颜色的霓虹灯门牌,他一眼就看见了其中一个:“我们去那里!”
“那里”是一家老牌子的银楼,管一恒拉着叶关辰就往里走:“我们去买戒指吧。”
“戒指?”叶关辰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随即就觉得,这个主意真是相当不错啊,“好。不过,你二叔那里……”
管一恒的眼睛已经被柜台里一排排的戒指吸引住了,头也不抬地说:“我都已经跟二叔说得很明白了。二叔现在可能还有点接受不了,毕竟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像今天这样……不过再过一段时间,二叔就会接受了。”
他终于抬起头来,脸上还有点发红,神色却带点顽皮:“二叔一向疼我,只要是我说的事,最后他都会听我的。”
叶关辰也忍不住笑了:“你已经去过我家了,说起来我也应该去正式拜访一下二叔才对。”当然,可怜的管竹现在应该是不太喜欢他的拜访的。
管一恒想了一下:“过年的时候吧。按规矩也应该是这样的。虽然二叔这个年可能就过不好了。”
两人相对而笑,颇有点狼狈为奸的意思。
银楼的售货员已经走了过来:“请问两位要看点什么?”
戒指是管一恒要来买的,现在被售货员一问,却有点脸红了:“唔我想,看看婚戒。”
叶关辰含笑在旁边站着,却发现年轻的售货员小姑娘眼睛嗖地就亮了,像探照灯一样在管一恒脸上扫完了,又往他的脸上扫:“先生是说婚戒吗?是指男女式样的还是……”
“还有不是男女式样的吗?”叶关辰脱口而出。其实他进来的时候想的是买两只男式戒指,管一恒说要看婚戒的时候,他因为感动一时没有想到,这会儿才想起来,婚戒当然是一男一女的式样,那他和管一恒难道要有一个人戴女式戒指吗?那可不要啊。然而现在听售货员这个意思,难道还有男男式样的?
“是我们两个戴。”管一恒在同时说话,随即有点懊恼,也想到了婚戒样式的问题,“那就选两只一样的吧。”
“不不不!”售货员小姑娘眼睛亮亮的,甚至让叶关辰觉得仿佛有点贼光似的,“其实,啊,两位来看看这一款。”她殷勤地拿出一个盒子来,“这一款戒指总共有四种样式,顾客可以自由组合……”
盒子里摆了四只白金戒指,两只男式,两只女式。主要图案都是一枝植物,在细节上略做变化,男式略宽,镶嵌着小粒的白色钻石;女式更细巧些,镶的是小粒红宝石。
“这个是对应今年圣诞节推出的新品。”小姑娘热情地介绍着,“这图案是槲寄生。两位一定听说过,槲寄生代表着希望和丰饶。在英国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话没有槲寄生就没有幸福。槲寄生有红色或白色的浆果,红色浆果代表女性的生命力,白色浆果则代表男性的生殖力,合在一起就是多子多孙的”
小姑娘说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兴奋过头说错了话,眼前是两个男人,讲什么多子多孙呢。她连忙把后面几个字咽回去,迅速地重新打起话头:“在圣诞节期间,站在槲寄生下相互亲吻的人就可以得到幸福。这款戒指的寓意就是戴着这款戒指的人在婚礼上相互亲吻,一生都会得到槲寄生的祝福,永远幸福快乐。两位可以选择这两只男式的,您看,图案相似却略有不同,但摆在一起就会形成一颗心的形状。”
她一边说一边把两只男戒并在一起,果然各自向不同方向弯转的槲寄生便形成了心形,两颗小粒钻石则被圈在心形里面。
这款戒指的设计师一定是英国人。小姑娘一面演示,一面在心里嘀咕。不过可真是合适啊,两男两女,自由选择,一切要求都能满足……
第110章 洞房
衣袋里各揣着一枚戒指,管一恒和叶关辰从银楼里走了出来。热情过头的售货员还送了他们一个槲寄生花环,虽然只是塑胶的,但做得颇为精致。
“两位交换戒指的时候,可以把它悬挂起来。”小姑娘很兴奋地一直送到店门外,“在槲寄生下亲吻,永远都会幸福哟……”
“好的,好的……”连叶关辰都有些招架不住这寒流一样的热情,简直是落荒而逃。
管一恒比他跑得还快,已经溜下了台阶,走过了两个店面才停下脚步,长出一口气:“我的妈呀……”
叶关辰笑得说不出话来:“是你要来买戒指的,怎么跑得这么快。”
管一恒拍着胸膛,一脸的菜色:“我也不知道,这售货员简直热情得太可怕了。我怎么觉得,怎么觉得……好像被狼盯上似的。”
“别胡说八道了。”叶关辰笑得不行,“难道你还怕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吗?”
管一恒做了个鬼脸:“我的确觉得她好像比妖兽还要吓人一点,被她盯得后背发毛了。”
“不过”他拎起手里的槲寄生花环看了看,“这个东西倒还不错。我们现在就找个地方把它挂起来,然后戴戒指吧!”
叶关辰又无奈了:“你这脾气,真是说风就是雨。其实你说这个售货员可怕也有道理,我们两个中国人,为什么要买槲寄生的戒指啊……”这东西在中国唯一的用处就是入药啊,哪有什么象征。
管一恒却是兴致勃勃拉着他就走:“这有什么。结婚戴戒指本来就是外国传进来的风俗,用西方的吉祥图案有什么不好。你要是觉得不合适,我们还可以去打两把长命锁戴着,就用五福捧寿的图案怎么样?”
“又胡说八道了!”叶关辰觉得自己今天要活活笑死在街上,走路都要没力气了,“长命锁是给小孩子戴的,五福捧寿那是祝寿的图案,根本与婚礼无关好不好。”
管一恒一边走一边寻找能悬挂槲寄生花环的地方,随口继续胡说八道:“也对哦。那我们的传统婚礼用什么来着?啊对了,用雁!我们一人打一只小金雁戴着?不过雁好像是聘礼,送出去就再没它什么事了。婚礼当天应该‘剪发结同心’哎哟这可难了,难道打两束黄金头发吗?”
“行了行了。”叶关辰不得不停下脚步,免得自己笑岔气,“别说了,我走不动了,让我先笑一会儿。”
“有什么好笑的。”管一恒拉着他,眼睛亮得跟天上的星子似的,“我在说认真的呢。或者我们去打两个黄金同心结也行啊!我想到了!”
叶关辰看着管一恒年轻的脸。眉心中有一道与年龄不相符的细纹,那是十年来时常皱着眉头留下的。然而现在两道浓黑的眉毛是展开的,甚至有几分眉飞色舞的孩子气。叶关辰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只留下眼睛里的温柔和认真:“想到了什么?”
“小玉瓢,怎么样?”管一恒双眼亮晶晶地盯着他,“一人一个,用红绳串起来戴着。”
叶关辰沉吟了一下:“是合卺之意?”
合卺,即是成婚的意思。卺是一种瓠瓜,也就是葫芦,可以用来做瓢。此礼始于周朝,是将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用线将柄相连,新郎新娘各拿一瓢饮酒,即为合卺酒,乃是象征婚姻将两人连为一体。
“对啊!”管一恒一脸热切,“这个怎么样?”
“听起来不错。”叶关辰微笑,“葫芦又有福禄之意,一举两得。”
“那就这么定了。”管一恒高高兴兴地点头,“我去找一块好玉,从同一块玉里雕出来的,寓意更好。”
叶关辰含笑:“不用了。这戒指是你买的,那玉应该我出。我有一块玉,也是关氏祖父从山市上换来的,据说是在蓝田种出的玉。”
管一恒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蓝田种玉?”
蓝田种玉的故事见载于《搜神记》,说的是杨伯雍得神人相赠一斗石子,云种下可得玉。杨如其言,果然数岁之后见玉子生石上。后杨向徐氏求女,徐氏要一双白璧做聘礼,杨于玉田中取白璧五双,遂得娶佳妇。
蓝田玉在矿物学上属于蛇纹石类,在玉质上比不上和田玉,然而论历史之悠久则要胜过。最著名的便是秦始皇令李斯采蓝田玉制玉玺,上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汉乐府则有诗云: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可见蓝田玉早就为人所宝。
而且有蓝田种玉的故事在前,又有李商隐“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名句在后,用蓝田玉雕合卺之瓢,其寓意简直不要更合适。尤其是,如果这块玉真是玉田所种出来的,那就是稀世之宝了。
叶关辰笑笑:“关氏祖父是从一位树精处换到的此玉,它自称生在玉田附近,如果是真的,那么这玉大约也是真的。不过虽说山市上不许欺诈,但这树精也未必就真的清楚玉的来历,所以……不过那倒确实是一块天生玉璧,并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也是真的。”
据故事所说,蓝田种玉,种出的天然就是白色璧玉,无须任何雕琢。管一恒不由得也好奇起来:“真的?是放在巫山那边吗?我都没看见。”
叶关辰脸上也微微泛起一丝红晕:“一直都放在我母亲那里咳,以前总说要给她未来的儿媳做聘礼……”然而他二十岁的时候就发现这一辈子都不大可能有媳妇了,加上母亲早已过世,那块玉璧就算做了遗物,一直放在父母的卧室中。
“那就应该是给我的喽。”管一恒沾沾自喜地搓着手,“太好了。东方家里有一位老叔,玉雕手艺没得说,回头我就找他去。不过天生的玉璧极其少见,雕成别的东西会不会太可惜了……”
叶关辰觉得今天晚上比前三十二年加起来笑得都多:“怎么,成了你的东西就舍不得了?其实那块玉也不大,拳头大小,除了颜色洁白无瑕和形状特异之外,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再说白璧成双才珍贵,单独一块的话,不如剖开雕了,我们一人戴一个。这样”他眨眨眼睛,“戒指也是你出的,玉坠也是你出的,就都是你给我的了。”
管一恒嘿嘿一笑:“这么一想也对啊。那就这样吧。现在,我们先找个地方挂上这个花环……”
“你怎么还记得这事……”叶关辰扶额,“回去再挂不行吗?”
“我等不及。”管一恒终于发现了一棵合适的树,跑过去把花环挂在了最低的树枝上,“快点过来。在室外,才是天地为证。”
这棵树并不在主干道上,而是隐在一个路口,背着路灯,只有微微的光线投过来,在树下洒出一小片阴影。
管一恒就站在那树影里,回头向着叶关辰招手。他的脸隐在树影里,只能看见一个轮廓,不太清楚,却是棱角分明。这一年里,他晒黑了些,也瘦了一点儿,然而面容却由少年向青年又转化了几分,更多了一些成熟和坚毅。暗影之中,他的眼睛却明亮得惊人,让人不由自主地就想深深凝视,被他吸引过去。
叶关辰觉得自己现在就被吸引了。依着他的性情,绝对不肯在大街上太过亲热的,然而现在被管一恒那么兴奋那么期待地看着,就觉得脚好像不太听使唤,自己就走过去了。
还好这条小路并没有多少人走,更没有人注意到树影里还站着两个人。管一恒掏出装戒指的盒子,打开来,把那枚左旋图案的白金戒取了出来,开心地向叶关辰伸手。
叶关辰不由自主地把手伸出去,放在他手心里。
两人的手几乎一样大,不过管一恒的手掌方正,手指有力,虎口处有明显的茧子。而叶关辰手掌窄长,手指也细长,指甲修剪得整齐圆润,肤色比管一恒的要浅得多,即使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能看得出来。
管一恒握着叶关辰的手,把戒指小心翼翼套上了他的无名指。然后咧嘴笑着,把自己的手伸给叶关辰。
他笑得特别开心,露出两排白而整齐的牙,引得叶关辰也微笑起来,拿出一枚右旋图案的戒指,套进了他的无名指。
两根手指靠在一起,左旋和右旋的槲寄生枝合成一颗完整的心形,代表白色浆果的两颗钻石很小,但切工不错。灯光从树影里里落下来,映着两颗钻石闪闪发光,就像两颗小小的星星,肩并肩落在了心里。
“现在可以亲吻了……”管一恒低声说,搂住了叶关辰的腰。
他比叶关辰要高,一米八出头的年轻人,肩宽腰窄,肌肉线条并不是一块块凸起的明显,却是精干结实,没有一丝赘肉。修长的手臂,搂在人腰上的时候就能感觉到力量,带着青年人所特有的锋锐感,像只正准备出击的豹子。
但是脸上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稚气,眉眼之间的情绪不能完全掩饰住,有爱慕,有欢喜,还有一点点的忐忑不安。
叶关辰稍稍抬头,看进管一恒的眼睛里,随即唇角一弯,微微闭上眼睛,就感觉到两瓣灼热干燥的嘴唇压了下来。有点儿粗糙,却像团火一样给人以温暖。
管一恒不自觉地把手臂收紧了些。叶关辰的身材保持得极好,他身形修长,腰尤其细韧,虽然现在穿得厚厚的,搂在臂弯里的感觉不如在床上那么清晰,而且接触不到那紧致的肌肤,还有往下的曲线……
叶关辰觉得管一恒的吻忽然急切了起来,一只手还从腰上往臀部滑了下去,不由得睁开眼睛:“一恒。”这是在大街上啊……
管一恒把他用力往怀里压了压,狠狠地用舌头勾住他的,粗暴地缠绵了几秒钟,这才微微喘息地松开:“我们回去吧!”已经好多天都没……
管一恒在十三处那边有宿舍,但是几个人合住一套房,每人分个小间,专门给单身未婚人员住的,带人回去可就不合适了。
所以他们现在住的,是天师协会在附近旅馆给订的大床房。协会订房的时候当然准备订双人标间,但管一恒以便宜省钱为理由,自己提出换了个大床房。
旅馆的房间,床单被褥都是略嫌粗糙的米白色,只在上头横铺了一条紫红色丝绒床巾。叶关辰被管一恒压在上头,浓重的紫红色衬着他象牙色的身体,有种难以形容的冶艳。
管一恒从他的嘴唇一直吻到锁骨,喃喃地说:“关辰,你现在是我的人了。”
叶关辰搂着他的脖子,两条修长的腿夹着他的腰,呼吸急促:“早不就……是你的人了吗……”
“那不一样……”管一恒把自己重重冲进他体内,“要跟家里说了,过了明路,求了婚,才算数……”按中国的传统习惯,的确是这样的,两情相悦之后,便要公诸于众,否则藏着掖着可算什么呢?外室,私情,不敢带出来见人吗?
叶关辰被他撞得猛一哆嗦,双腿不由自主地夹紧,整个身体都绷了起来,大口喘息着,勉强能说出话来:“嗯”这一瞬间他忽然有些遗憾,遗憾他的父母亲人都已经过世,再也没有机会把管一恒带到他们面前,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们:这是我的爱人,是我选定了要共度一生的人。
这一声“嗯”前面还算肯定,后面就有点变调,明显地划了个曲线,抑扬顿挫起来。听在管一恒耳朵里,仿佛在火堆上又泼了一瓢油似的,呼一下烧得更旺。
“一恒……慢,慢点……”叶关辰后背深深陷在床垫里,几乎能感觉得到里面的钢丝了。后背被硌得有点疼,可是从身体内部汹涌燃烧起来的快意,却似乎因为这些微的疼痛而更加逼人。
管一恒含着他胸前已经硬挺起来的小粒,含糊地答应了一声,稍稍放慢了速度,却像发泄不满似的咬了叶关辰一口。有些尖锐的疼痛夹杂着麻痒,顺着脊椎向下冲去,直到腰间,刺激得叶关辰失声尖叫了一声:“你!”这个坏蛋!
管一恒没顾得上听,因为他被下面那种骤然夹紧用力吸吮的感觉刺激得出来了。几下急促的抽动之后,他一头栽在叶关辰肩上,喘了几口气,闷闷地在那浸了一层薄汗的肩头又咬了一口。
“做什么又咬我……”叶关辰呼吸还有些急促,哑声抱怨。他还没出来,管一恒射得太快,最后几下有些急急忙忙的,还没有把他送上最高峰就停了下来,总让人觉得仿佛还有哪里的痒处没有搔到似的,意有不足。
“都怪你”管一恒恨恨地说。不光叶关辰觉得不足,他也一样。可恨那一下子,收都收不住,仓促地就……
叶关辰有些混乱的思维要冷却了一点儿才能明白管一恒的意思,顿时噗地笑了出来:“这怎么怪我,是你挑的事儿,做了又不负责吗?嗯?”最后一个音柔软地弯了一下,仿佛一根手指在哪里俏皮而挑逗地挠了挠。
管一恒年轻的身体顿时又兴奋了起来。年轻人就是这点好,虽然有时候容易缴械,但重整旗鼓也快。
叶关辰敏感地觉得身体里还没退出去的家伙又斗志昂扬了起来,不由得动了动身体,在管一恒结实的小腹上摩擦了一下:“快点……”不上不下的感觉很难受,从前他还真不知道自己的欲望也会如此强烈,居然也有催着别人快点的时候。
因为自小就接触妖兽,虽然养妖的主要是他的父亲,但妖兽属阴,接触过多总归免不了被阴剥阳,虽然身体无损,阳气还是较常人弱些。因此别家少年血气方刚的时候,他却并没有那么旺盛的精力和欲望,不说无欲无求,却也比一般人淡漠许多。
他是跟陆云一起长大的,自然知道十七八岁的陆云是什么样子,而他自己又是什么样子。有个正常的年轻人在身边比着,就很容易知道自己不太正常。后来陆云对他生了朋友兄弟之外的感情,曾经借着各种机会暗示过,当然也包括身体上的……然而他似乎从来没有回应过,不仅是情,还有欲。
所以生命里的前三十二年,在普通男人应该是最为容易冲动,欲望强烈的年头里,他却跟个和尚差不多,自己都觉得自己六根已经清净了。然而碰到了管一恒之后,他才知道,原来六根仍在,只是以前没有对上正确的人。
“关辰,关辰”管一恒看身下人白皙的脸颊上浮着浅浅的红晕,连胸口都像抹了一层胭脂,浮着薄薄一层汗意,像美玉又润了一层脂,只觉得心里总是填不满,恨不得把这个人都塞进去才好,“我们这算是洞房花烛了吧?”
“嗯”叶关辰手指下意识在他背上抓了一下。他的指甲修剪打磨得仔细,并不会抓伤皮肤,只是有一丝微痛。然而这个时候,一丝细微的疼痛只会更添情趣,管一恒抽了口凉气,猛地往后一撤,又狠狠冲了进去……
第111章 失踪
云散雨收之后,整个房间里都是那种味道,让人虽然身体已经满足了,心里却还有点意犹未尽似的。
叶关辰觉得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要散了,懒懒地躺在床上,一根指头都不想动。
旅馆是有浴缸的,但管一恒可不敢让叶关辰去泡,只好拿毛巾浸了热水,拿来细细给叶关辰擦身,还要小心不要弄湿了床,免得晚上没法睡觉。
折腾了半天,他才去自己草草冲了个澡,回来搂着叶关辰躺下了。
因为擦了身,叶关辰的皮肤又变得微凉,贴着管一恒灼热的身体,就觉得格外舒服,懒洋洋地往他怀里挪了挪,臀不小心蹭过下头,就听见管一恒似乎又抽了口气,顿时警惕:“不行了。”
“我还行呢。”管一恒故意把他又往怀里搂了搂,顺手摸摸那挺翘的臀部。
“我不行了,好不好”叶关辰举手投降。到底是三十来岁的人了,比不得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猛。要是再来一次,他这腰明天别要了。
管一恒其实也只是说说。再来一轮他当然没问题,但并不想把叶关辰累得爬不起来。毕竟这不是在自己家里,而且还有个董涵跟埋下的地雷似的,不知什么时候会爆炸。
“睡吧,时候也不早了。”管一恒手移到叶关辰腰上轻轻推捏着,低声说。
他手掌很热,推拿起来轻柔而不失力道,格外舒服。叶关辰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呵欠,眼皮渐渐沉重,却又贪恋这温馨的气氛,舍不得睡,闭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明天做什么呢?”
“去十三处,见见云姨吧。”管一恒早就筹划好了,“云姨,就像我妈一样……”
自打管松夫妇先后过世,管竹对侄子当然是比亲爹还好,但婶娘比起亲娘来就差很多了。
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管一恒的婶婶。任是哪个女人,愿意对侄子好,却不会愿意看见丈夫一味地关心侄子,却把自己儿子扔在脑后的。管松对侄儿越是体贴入微,管一恒就越是能感觉到婶婶的态度冷淡疏远。
相比之下,十三处的云姨对他来说,倒是极类似母亲的存在。
云姨也要算命运多舛。因为天生一双阴阳眼,她小时候一直被亲人认为精神方面有些疾病,屡次就医。如果不是因为她年纪稍长之后自己查了些资料,半猜半蒙地弄明白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学会了伪装常人,恐怕就会被继母直接送进精神病院了。
然而因为这“精神不大正常”的名声,云姨二十六了还没个男朋友。三线小城市,女人过了二十五还没结婚就要被人侧目而视。云姨在家里被继母指桑骂槐,连父亲也颇多不满,索性离开故乡,一路漂流到了帝都。
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这话放在云姨身上真是无比正确。进了帝都,她从饭店里的服务员开始,两年就成了大堂经理。然后,她碰到了现在的丈夫,十三处的一名外线人员,孔晋礼。
孔晋礼算起来还是孔子后人,不过孔圣人不语怪力乱神,这位却是从小就对怪力乱神的事最感兴趣。他跟云姨恰好相反,出任务都要靠后勤给强开天眼,然而灵力充沛,别人的雷火符一张能召下三道雷来,他就能召下五道来。在十三处人送外号“盲炮”。
当时孔晋礼正在追踪一只恶鬼,然而追击时间过长,他出门前被强开的天眼马上就要过期。眼看着视野之内的景象渐渐清晰,而鬼影却消失了,孔晋礼正在着急要被这恶鬼溜了,却听旁边有个女人的声音冲着他尖叫:“在垃圾箱后面的墙缝里!”
当时孔晋礼全副心神都在任务上,只想着倘若让这恶鬼跑了,至少还得多害死几个人,哪顾得上想想是谁提醒的,一张符就扔了过去。五道雷连环轰炸之后,那女人松了口气:“炸碎了。”
孔晋礼走过去用符一抹,果然墙缝处呈现出一个被炸得四分五裂的黑色人形。这时候他才想起来,转头一看,一个穿着朱红色旗袍的女人缩在路灯杆后面,这时候才走出来。
云姨也是刚刚下班。她在家里的时候只上到职业高中,到了帝都就想要再读书。正规大学那是不可能考了,只能参加自学考试。她文化底子薄,只能花钱去上辅导班。于是虽然当了大堂经理,经济上也十分窘迫,除了酒店给做的制服,连换洗衣服也没几件。
然而就是有那么种女人,硬是能把酒店制服给穿出手工旗袍的味道来。孔晋礼一向都是关心女鬼多过女人,三十多了还打着光棍儿,也不知怎么的一见云姨,忽然就开了窍了。
之后的事情都是水到渠成的。十三处多了一个天生阴阳眼的后勤,而孔晋礼多了个女朋友。云姨的才能在十三处完全发挥出来,才五年就坐到了副处长的位置,统领全局,以至于那几年谁都说孔晋林走狗屎运,出一趟任务就赚一个能干媳妇。
不过一线毕竟是最危险的地方,孔晋礼没有阴阳眼是个极大的弱点,偏偏他灵力又太强,去执行的都是重要任务,风险度自然也就高。四十岁那年,他在一次任务中受伤,不但灵力耗损此后如同常人,而且生育能力也受到了影响,而那时候,他和云姨还没有孩子。
之后孔晋礼就退居二线,去档案处做管理工作了。他和云姨之间依旧是鹣鲽情深,可是不可能有孩子了。大约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夫妻俩对十三处的年轻人都十分关心,尤其是管一恒,最得他们夫妻的喜欢。孔晋礼在档案处,工作上的联系还少一些,云姨却是直属上司,对管一恒处处关切,让他在母亲过世之后,又一次感觉到了母亲一般的温暖。所以管一恒现在有了心爱的人,就很想带去给云姨见一见。
虽然到十三处工作也不过才两年,但在管一恒嘴里说起来,却有很多值得回忆的事情,其中又是与云姨有关的最多。
“云姨最大的本领不是有阴阳眼,而是她最知道派谁去做什么任务最合适。”管一恒回忆着,“这似乎也是天生的能力,一份案件转到她那里,不管情况写得清楚还是糊涂,她看一眼,就知道该让谁去办。”
“唔,这个能力真是了不得……”叶关辰也听得起了兴趣,“这个有一点慧眼的意思了啊。”
慧眼是佛教五眼之一,亦称灵眼,指的是能透过表相照见真实的智慧之眼。云姨这种看了报告就知道谁适合接下任务的能力,她自己或者并没有意识到,但实际上,她是通过送来的报告在一定程度上窥见了案件的真相,所以才下意识地知道自己手下的工作人员谁的能力更适合。
“处长也说这话,曾经还想研究一下云姨的能力,不过后来也没有这个时间精力,不了了之了。”
十三处的处长主要负责的是跟人打交道。比如每年从上头弄多少资金来啊;比如手下有任务没有完成要如何对有关部门交代啊;比如任务虽然完成了但死了人或者有经济损失该怎么处理后事啊;再比如哪里有个发现了特殊能力的人要怎么去挖过来啊。林林总总,麻烦得要死,缠得他并没有多少精力再去做别的事。
何况云姨自己对自己的能力也没有很清楚的概念,这种能力似乎又不是能复制的,研究起来肯定很费时费力,研究清楚了也没有多大实用价值。于是处长也只是想了一想就放弃了,只是对云姨更加看重,多加了好些工作给她而已。
叶关辰听得又好笑起来:“这么说,有慧眼也没什么好处么。”结果只是工作量增加而已,待遇上似乎也没有提高啊。
“云姨自己也这么说。”管一恒也好笑,“有时候工作不顺,她生起气来就说拿着卖白菜的钱,却要操着卖玉器的心,简直不划算,还不如当初做大堂经理有前途呢。有时候说得多了,就要掐孔叔,说都怪他把她拉到十三处来的。”
“难怪虽然有阴阳眼,却没有灵力。”叶关辰笑完了,若有所思,“阴阳眼是因为本身灵力所至才能开启,慧眼却是果报所得,缘于前世。既然能照破表相直视真实,当然也能勘破幻境,见鬼识妖。倒是孔先生这种情况比较有趣,如此充溢的灵力,居然不曾发于外自开天眼。不过,也许正因为他无天眼,灵力便无可外泄,于体内流转孕育数十年,才能如此丰沛。只是可惜,伤了灵脉灵体,以致于无嗣……”
“是啊。”管一恒叹了口气,“孔叔和云姨都很喜欢孩子的。孔叔当初还差点养一只小鬼,后来被云姨给骂了才算完。”
叶关辰摇摇头:“这太不靠谱了。人鬼殊途,阴阳有道,小鬼终究不能当做孩子的。如果喜欢孩子,可以去领养一个么。”
“云姨觉得她现在太忙,孔叔又不会做家务,领养来孩子怕照顾不好。她说将来退休了,或许会领养一个。”
“这可难了。”叶关辰的困意又上来了,“说不定到了七十岁,她还在十三处辛勤工作,哪有时间抱养呢。”慧眼可没有退休时间的限制,只要果报时间还在,一辈子都能用。
管一恒看他眼睛已经闭上,说话也慢悠悠的,声音还越来越低,知道他真的想睡了,便胡乱应了一声,不再说话。果然没一分钟,叶关辰的呼吸就变得均匀平顺,沉入了梦乡。
管一恒从背后抱着他,手臂伸在他颈下,还能感觉到微温的呼吸吹在自己皮肤上。叶关辰的身体自然地微微侧弯,恰好贴在他的怀里,像一对勺子似的无比契合。
这么抱着人,管一恒反而有点舍不得睡了。自从在别墅里那一夜他下定了决心,就觉得时间宝贵无比,跟叶关辰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十分值得珍惜。正因为珍惜,就很怕失去,很不想让他有任何危险。
今天去陆云的公司,让管一恒蓦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挺粗心的。迷兽香这么重要的东西,他居然一直不曾想到是不是用完了。相比起陆云到处去找月桂花的做法,自己这个情人真显得不够体贴呢,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
竹马竹马这种东西是怪烦人的,属于打不得骂不得却又轻敌不得的生物。虽然叶关辰态度是很明确的,但谁知道陆云是怎么想的,谁知道他现在把自己定位在纯粹的朋友还是执着的追求者呢?这么一想,管一恒就决定了,这几天无论如何还得陪着叶关辰去见陆云一次,好把他们俩人手上的戒指炫一炫,往陆云心口上再锲一根钉子。
安静的黑夜之中,小管同志带着初起的危机意识,怀里抱着心爱的人,既幸福又苦恼地睡去了……
适当的床上运动有利于身心健康。这句话对管一恒来说十分之恰当,只要看他虽然睡眠有点不足,但第二天仍旧精神奕奕,走路都带风的模样就知道了。就连云姨一见到他,也不由得眉毛一扬:“哟,还以为你在云南跑这一趟累得不轻,现在看起来精神抖擞啊。”
管一恒的脸皮还是不够厚,云姨这话没别的意思,他却自己顿时就想歪了,耳根子就有点泛红,强装镇定地把叶关辰推到前面:“云姨,这就是关辰。”
“久仰了。”云姨客气地伸出手来跟叶关辰相握,“韩峰回来,对叶先生赞不绝口,我就厚着脸皮想通过一恒请叶先生来给他们指点一二,希望叶先生得闲的时候能来几次可好?”
她说话很直接,但态度却非常诚恳,并不会让人觉得有被强迫的不舒服。何况她和管一恒既是上司又是长辈的关系,叶关辰怎么可能不答应?正准备含笑应下,管一恒在他背后已经伸手握住他的手,抬起来晃了晃:“云姨别叶先生叶先生的叫,叫关辰就行了。”
云姨今年四十出头,比叶关辰大了十岁,这个年龄差距,说是同辈也行,说是长辈也勉强。然而既然是有求于人,当然是要放到同辈的位置上来对话,却不防管一恒自说自话的就给叶关辰降了一辈儿。正不知叶关辰心里什么想法,就看见了管一恒故意抬起来的手,以及两人手指上的戒指。
这两枚戒指乍一看还当是同款的,要仔细看才能发觉有些差异,然而不管仔细不仔细地看,只要长着眼睛就能看出来,这两枚戒指不,确切地说,是戴着这两枚戒指的人,肯定有点儿不寻常的关系。
云姨又不是瞎子,正相反,她还有一双疑似慧眼的眼睛。而且这种事根本还用不到勘破什么表相就能看到真实,云姨顿时就扬起了眉毛,马上想到自己刚才说精神抖擞的时候管一恒脸红的模样,转眼间就发现了真相:“你们”
“这是我的爱人。”管一恒眉开眼笑,“我带他来见见云姨。”
云姨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倒不是她觉得这事多么离经叛道罪不容诛,而是单纯的惊讶。管一恒自进了十三处是个什么样子,她可是看得明明白白的。这小子一心就想着捉妖和报仇,身边有个东方琳都丝毫不开窍,怎么才几个月而已,居然就把人带到她眼前来了?还这么眉开眼笑的模样,看着都不像他了。
尤其是据她所知,这个叶关辰仿佛跟管一恒父亲的死,有点关系吧?
不过想归想,云姨还是比较迅速地做出了反应:“跟家里说了吗?”
“说了。”虽然目前看来二叔反应还有点激烈,不过总会好的。
“那就好。这么说,我得准备红包喽?”云姨当然不会扫管一恒的兴,有什么事可以过后细细再问,“这样的话,讲课的事就没问题了吧?”
叶关辰跟云姨到底是不熟,微微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没有问题。”
“云姨,讲课的事回头再定,孔叔今天在吗?”
“不在。处里从柳州挑了个人过来,他去看看。怎么,你还有什么事要找他?”
管一恒嘿嘿笑了一下:“我想问问孔叔,知不知道山市。”孔晋礼出外经验丰富,在档案室又能接触到许多资料,要打听什么事当然问他了。
“山市啊……”云姨摸了摸下巴,“倒好像听他说过,据说是现在已经绝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是想找什么东西?”
“嗯。我想找月桂子。”管一恒一提到山市,就感觉叶关辰与他交握的手指忽然紧了紧,于是安抚地捏了捏叶关辰的手。
“月桂子啊……”云姨仰头想了想,“我好像听他说过,孔家仿佛有,不知是真是假。”
“真的?”管一恒眼睛一亮,“孔叔现在方便接电话吗?我问问他。”
“就急成这样?”云姨睨他一眼,“人下午就回来了,几个小时都等不了?”
管一恒只笑,正要去摸手机,叶关辰的手机忽然很没眼力劲儿地响了起来。管一恒伸向自己口袋的手一转,从叶关辰口袋里把手机捞了出来,看了一眼,按下接听键送到他耳边:“那个黄助理。”
“小黄啊,什么事?”叶关辰还不习惯在云姨眼前这么亲近,脸上微微发热,不过下一刻他就顾不得了,“你说什么?阿云失踪了?确定吗?”
第112章 绑架
陆云的失踪是黄助理发现的。
这几个月他四处去搜集桂花,时常不在公司里。正赶上最近生意顺当,公司运转正常,老板在与不在妨碍不大,下头的人自然也就不在意了。
只有黄助理与陆云联系最紧密,不管有事没事,每天下班的时候都固定要打个电话给他,至少问一问晚上在哪儿过夜。结果昨天晚上六点钟一打电话,手机已关机。
初时黄助理还当是偶然,谁知他在公司等到九点钟也不见陆云回来,连打电话,依旧是关机,心里就急了。
根据陆云车上安装的定位系统,黄助理在寒风中找到了他的车只有车,没有人。
车是停在五环上一家花卉市场附近的,不用说,陆云肯定是到这儿来找桂花的。这家花卉市场规模颇大,黄助理在车里过了一夜,第二天花卉市场一开门,他就进去挨着摊位打听,终于在一家卖蝴蝶兰的摊位上打听到了消息。
“是有这么个人来着。”卖蝴蝶兰的女摊主对陆云印象还挺深,一者陆云也是高大帅气,穿着得体,看起来就是年轻有为的模样,这样的人谁都喜欢多看几眼的。二者他到处打听桂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
“上次他来过,就在我旁边这个摊子上买了一盆银桂。当时我听见他还跟老板说,让他给打听打听,有没有人手里有好桂花。因为他就只要开白花的银桂,所以我还记得。”
桂花有金桂,银桂,丹桂,四季桂等不同品种,说不上哪种更珍贵,一般来买花的人都只管看花开得好不好,快要过年,倒是金桂和丹桂的颜色更讨喜一些。倒少有人像陆云这样,只要开白花的银桂,且并不是为了这时候摆在家里看的。
“对了,还说不要嫁接的,就要用种子种出来的。”女摊主耸了耸肩,“现在哪有那么多种出来的,大部分都是嫁接。”供市内摆放的盆栽桂花,用嫁接法生长快,如果用桂子去种,得几年才能上市。
“我旁边这摊子,老板有个朋友家在杭州那边,说是有个桂花园。老板答应跟朋友联系一下,替他问问,所以说好了这几天过来听消息的。”女摊主记性颇好,回忆着,“昨天他过来,老板说问过了,这个时候桂花都谢了,他挺失望的,就走了。我好像好像看见他往外走的时候,有个人过去跟他说话来着。”
这个时候,到花卉市场来买花的人实在不少,女摊主在忙着做生意的时候还能注意这个,得益于陆云的好外貌。不过,毕竟帅哥是别人家的,生意却是自己的,女摊主也就看了一眼,就回头去做她的生意了,至于陆云往哪里走,她却再没有注意。
“那人长什么模样……看不清啊,戴了一副大墨镜的。觉得应该不年轻了吧,虽然看不见脸,但体形不像小伙子,再我可就真不知道了。”
“你打听到的就是这些?”叶关辰听完黄助理的话,眉头紧皱,“车上有发现什么吗?”他和管一恒由十三处的车送了过来,现在就站在陆云的车前面。
“没有。”黄助理早已经把车里全检查过一遍了,“我来的时候车门锁着,车上只有个公事包,钱包手机车钥匙什么的都不在。”
“有搏斗痕迹吗?”管一恒问了一句。
“没有没有。”黄助理也是个细心的人,当时就全部检查过了,“问题是这边没有摄像头,想查也没法查。”车身上没有搏斗痕迹,那么陆云下车的时候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他在从市场出来的时候怎么样,那就说不定了。
黄助理天寒地冻地在车上熬了一夜,这会儿已经冻感冒了,吸着鼻涕问:“叶顾问你看,要不要报警?我真怕陆总会不会被人绑架了?那女摊主说最后看见有人上来跟陆总搭话,说不定那人把陆总给弄走了呢?”
“报警也要失踪超过24小时才能立案。”叶关辰沉着脸,“到现在阿云的手机还是关机吗?”
“刚刚才拨过一遍,关机。”黄助理每隔一小时就拨一次陆云的手机,但是无一例外,全部是关机。
“如果在这里没有搏斗,那么在市场里就更不可能了。”管一恒环视四周,“来往的人这么多,打起来不可能没人看见。所以陆云一定是自愿跟着别人走的。”
黄助理连连点头:“我也这么想的。其实我挺怀疑,别是陆总这阵子到处买桂花让人留心上了,拿桂花把他骗走了吧?”
这个却是大有可能的,只不过,陆云虽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在帝都这样的地方还算不得什么闻名的大公司,当然也就不会有人专门报道他的爱好或行踪,那么能知道他在到处买桂花的,只有公司里这些人。
“他们知道陆总在买花,但除非盯梢,不然不会知道陆总来了这个市场。”连黄助理都不知道陆云天天在哪里跑,只有每天下班的时候通个电话,才知道陆云在哪里。
管一恒立刻做了决定:“去交警队调查,看有没有人跟踪陆云的车。”
有十三处的关系在,他们在交警队调出了近几天陆云的行车记录。但是折腾了将近十个小时之后,得出的结论却让人失望并没有什么车辆在跟踪陆云。无论陆云的车是从住处还是公司出来,一切都很正常。交警队甚至找出了陆云今天从住处直到花卉市场这一路上所有的记录,确定并没有任何一辆车有跟踪的嫌疑。
从交警队出来,天色已黑。黄助理忙活这一天,感冒更重了。叶关辰强迫他回家休息,自己和管一恒去报警立案。不过两人心里都明白,这样没头没尾的失踪案,警察恐怕也指望不上。
“虽然没有找到跟踪的人,但我觉得黄助理说得没错,陆云十有八九是被人拿桂花钓走了。”管一恒开着车,沉吟地说,“在花卉市场里,这样才是最顺理成章的,也是陆云最不设防的。”
你在市场里买花没有买到,忽然旁边有个人跟你说,他有一盆花,那么你跟着过去看看,简直是最正常不过了。
“如果花在市场里,那么看过之后阿云去哪里了?”叶关辰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难道是打晕了塞进装花的车里运走了?这不太可能。”花卉市场的摊位只是在地上划个方框出来就算数,并不是分隔成独立的小空间。别说打晕一个大活人了,你打晕一只猫,旁边都会有人看见。
“但如果花在别的地方,阿云一定会开车的。花卉市场四周的街道上也是人来车往的,想强行把人弄走,在市场外面也不太可能。难道那人说花就在附近,阿云就步行跟他去看了?”然后弄到僻静地方或者家里打晕,这倒是最有可能的。
管一恒皱眉:“我想陆云不会这么没有警惕性吧?”陆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再说这年头就算小孩都不会随便跟陌生人走。
“我就怕阿云自恃身手好,又只顾着找花……”叶关辰的眼里,一抹内疚含在深深的担忧之中,浓得化不开。陆云是为了替他找月中桂才出的事,那时候陆云说不定满脑子都是找桂花,满心想的都是找到月中桂子就能帮助到心爱的人,也或许还想着有那么一丝希望能感动心上人。如果月中桂就是他的救命稻草,那么一时忘记了谨慎和防备也不无可能。
“如果是绑架,那肯定要跟我们联系的。”管一恒一手握方向盘,一手伸过来搂了搂叶关辰的肩,“我们再等等。”绑架就是为了求财,不联系人勒索钱财,绑来做什么?
“我们是不是不该报警?”叶关辰有些后悔起来,“万一……”
“我们该相信警察。”管一恒握握他的肩头,“警察会尽力。”虽然以他和叶关辰个人的能力来说,普通警察还真比不了,然而对于老百姓来说,应该、也只能去相信警察。
“警察找,我们也找。一定能找到,别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叶关辰苦笑,“万一那人只是想抢阿云身上的钱,把他”
“把他杀了吗?”管一恒摇头,“你别胡思乱想。真要是抢劫杀人,尸体早该被发现了。再说,就为了身上带的那点钱杀人?这情况太少见了。”一个人身上能带多少现金?现在又不是从前,很多人出门以刷卡为主,为了抢个钱包杀人实在太不划算。当然不排除的确会有这种人,也不排除在抢劫过程中一时昏头来个“激情杀人”,但如果是那样,尸体应该很容易发现。
叶关辰双手搓了搓脸:“但愿……”昨天晚上闹得有点晚,今天又遇上这种事,他乏得厉害,头脑都有点昏沉了。
“咱们去吃饭,你得好好睡一觉。”管一恒收回手,打方向盘把车停到一家粥店门口,“要是实在不放心,我打电话给东方,请他占一卦。”
东方家的卦从不轻占,可不是现在摆在寺庙里的那种签筒,放个十块钱就能去摇一摇的。东方家众人,但凡以卜筮见长者,一年中能占几卦都是有限制的。以东方瑜而言,一年最多十卦,再多不但消耗精力,而且未必准确,反而损了自己的名头。像东方长庚这种,一年不过三卦,要找他得排队,除非是人命大事,又能走关系,否则别想插队。
占这样的卦,当然是要有代价的。管一恒和东方瑜关系虽好,但东方瑜的卦数属于整个家族,管一恒要求他占一卦,也同样要欠人情。人情这东西,好欠不好还,好一点仅限于他和东方瑜之间,搞不好的话就等于是管家欠东方家了。
叶关辰低头想了想:“如果东方天师有兴趣,我还有一块光明砂,中指长短,品相尚可。”
光明砂其实就是朱砂的一种,之前管一恒所用过的辰砂也是这种东西。不过光明砂的品相比辰砂更好,被称为天地自然之宝,据《黄冶论》载,说光明砂蕴藏于石室之间,产于有灵气的砂床之上,如初生芙蓉,红葩未坼,光明外澈,故称光明砂。
朱砂本身辟恶安魂,光明砂其效最著,只是也最少见。一块中指长短的光明砂,即使是在东方家,拿来换年轻子弟的一卦也足够了。
见管一恒想拒绝,叶关辰摆了摆手:“既然是我要求卜,当然要拿出东西来换。”
管一恒皱皱眉:“多了……”仅以一卦而论,不值这样一块光明砂。
“这是求的急卦。不然东方天师那边跟家里也不好说。”卜卦是一个价,要插队又是另一个价了。叶关辰不想让管一恒欠东方瑜的人情,就如同他不想白拿陆云的股份一样。东方瑜对管一恒的心思,他比管一恒看得还清楚,只可笑管一恒这个家伙,吃他的醋吃得倒痛快,对自己身边摆着的大醋缸却视而不见。
“东方不会”管一恒本想说东方瑜不会计较,但转念一想,叶关辰一定是因为不想他去欠人情,后半句话顿时咽了回去,“好,我跟他说。以后有机会,我再给你找更好的。”
叶关辰虽然挂念着陆云,也不由得心里柔软甜蜜,笑了笑轻声说:“不用着急。这个是我年纪小的时候总做噩梦才用,现在也不用了,放着也是白放着。”小孩子魂魄本来不牢固,身边又多妖兽,阴气侵袭,时常在梦里离魂,所以父亲特意寻了这块光明砂来安魂。后来年纪长大,魂魄自然安定,也就用不着格外寻些物件来镇着了。
两人进了粥店里坐定,点了几样粥和菜,管一恒就给东方瑜打了电话。东方瑜的声音蔫蔫的,听起来没什么精神,听说是叶关辰的朋友失踪,仍旧没精打采:“中指长短的光明砂?你跟我还这么外道。再说了,老实说我现在的卦还值不了这个钱呢。”
“不是。”管一恒连忙解释,“是关辰请你卜一卦。再说了,这是中途插进来的,又已经到年尾了……”这时候突然有所变动,是挺麻烦的一件事,很有可能把别人已经定好的一卦就给推到明年去了。这样,东方家也是要得罪人的,少不得要付出点什么。
“我明白了。”东方瑜轻轻叹了口气,“我要焚香占卦。等我一会儿。”叶关辰这是,不想再让管一恒欠他的人情啊。从前他可以为了管一恒随便破例,但现在,有人重新划出了他们之间的规矩。
叶关辰没有什么胃口,拿勺子搅着粥碗只是不往嘴里送。
“你得吃东西。”管一恒放下手机,给他换了一碗粥,“你有点乱了方寸了。”之前董涵的事都不要求卜,这会儿居然拿出光明砂来换东方瑜一卦。
叶关辰苦笑了一下:“多少觉得……有点对不住他……”
管一恒轻轻拍拍他的手,挟菜到他盘子里:“我明白。不过不吃饱了,怎么有力气去找人?”
叶关辰没再说话,把他挟过来的菜都吃了,虽然看他吃得味同嚼蜡,但毕竟连菜带粥吃了不少。管一恒一直盯着他吃够了,这才自己把剩下的都一扫而空。正准备结帐走人,东方瑜的电话过来了。
第30节
恋耽美
第30节
“太难了……”叶关辰还是摇头,“山市条件苛刻,更胜过鬼市和海市。我和父亲这么多年只找到过一次,规模很小,并没有多少特别的东西。”
鬼市,海市和山市,是人与鬼怪精灵可交易的三大地点。
其中鬼市最为常见,因为阴阳无处不在,只要有足够的能力,找到交汇的那一点,或者能沟通阴阳,破开它们之间的那一层界,就可以到达。
海市则在海上,因其缥缈无定,幻真幻假,被称为海市蜃楼。海市主要是海中精怪们的集市,本身数量并不少,然而因为海洋面积太大,海市的地点又不确定,并且受到一些光线变化的干扰,所以人类很难找到。
比较起来,山市现在已经是最稀罕的了。
与海市相似,山市需要有特定的地点。海市在海上,山市就在山中,出现在集市上的,多是山中精怪。
如果仅仅是这样,看起来山市要比海市更易寻一些,毕竟进山总比出海要容易一些。然而这些年来,人类的城市面积日渐扩张,将山野之地挤得越来越小。多年前人迹罕至的高山深谷,如今也多被开发,采矿、伐木、旅游,人类的脚步几乎踏遍了所有的山林。从前生活在深山之中的精怪,现在几乎连栖身之地都没有了,哪里还有地方摆开集市呢。
叶关辰的父亲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找到一个山市,但那次的山市已经很是寒酸,出现在长白山深处,多数的商品是东北土产。当然也有好东西,比如人参精的花果,或者修炼多年的鹿精的茸角。叶关辰的父亲从那次山市上换到了不少补益元气的东西,然而像一般出现在南方的月桂子这种东西,却是没有找到。
第109章 圣诞节
月桂子已经很难得到,陆云只是个普通人,当然更不可能去找到山市进行交换。所以他另辟蹊径,想要找到月桂子种出来的月桂花。
“其实这个……更难……”天下的桂花何止千千万,月桂子种出来的简直是千万中都取不出一来,陆云想要找到月桂花,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何况,阿云他根本不知道月桂花是什么样。”叶关辰有些怅然,“以前我跟他说过杭州武林山的月桂峰,传说曾经有月中桂子坠落此峰,生成一株月桂花。在《月桂峰诗序》里提过,其花白,其实丹。除此之外,基本上没有关于月桂花的记载了。阿云现在去找,也只知道是要找白色的桂花……”这根本就是盲人撒破网,大海去捞针了。
“你已经留了话给他,想来他听了也能明白的。”管一恒倒是能理解陆云的心情想为所爱的人做些什么,却完全无能为力。他现在盲目的寻找,不过是为了想给自己一点安慰,想找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罢了。等他自己想明白了,就会放弃这种徒劳的做法。这很残忍,但却是最理智的作法。
“好了”管一恒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就展臂搂住了叶关辰的腰,又把头挨在他肩上,“别想他了,来想想我们嘛。”
“想我们什么?”叶关辰话音里就带了一丝笑意,“我怎么从前没发现,你这么”爱撒娇。
“怎么啦?”管一恒很不满意,“我们有很多事要想好不好。你看,我已经答应了张会长,等封印九鼎之后,让你去天师协会做老师。还有云姨那边,也早跟我打了招呼,时不时的还要请你过去做个讲座啊培训什么的。那,我们是不是需要在帝都附近买套房子,免得你跑来跑去……”
他说着,就有些窘迫地抓了抓耳朵:“要在帝都买,我实在是买不起。不过协会的训练营一般也会设在帝都周边,比如承德和张家口。我们在那边弄套房子倒还可以……”
叶关辰笑起来:“你考虑得也太长远了。依我说,如果为了这个就买套房子实在没有必要,训练营也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要开的不是吗?如果有需要,临时租一套住几个月也就是了。我觉得这个应该先考虑你的方便。”
“我不需要啊。”管一恒无所谓地摆摆手,“我到处跑,如果不出任务,十三处那边也有宿舍。我只是觉得,巫山那边的别墅很好,可是不太方便……而且,我也想给咱们两个人买一套房子……”是他们两个人的家。
“嗯。”叶关辰眼角微弯,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温柔笑意。巫山的那处别墅,是他的家,然而更多的是他的父亲和母亲生活的痕迹,代表着他们的爱情和回忆。而他和管一恒的家,可以只要小小的一套,布置得简简单单,或许沙发上还东一件西一件扔着衣服,门口歪歪倒倒摆着好几双鞋子,有点乱,却温馨……
“不过,我们先想想别的事吧。”叶关辰眼尖地看见有人走过来,在管一恒腰上轻轻捅了一下,“那些都是九鼎封印以后再考虑的事情了。”现在应该考虑封印九鼎的事,也就是说,考虑如何抓捕董涵的事。
管一恒不大情愿地站直身体,放开手臂:“协会那边在商议,十三处也在搜捕。”自从打神农架森林出来,两人就像两个陀螺一样转个没完,跑了云南跑帝都,而且都跟别人在一起,连个独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亲热亲热了。
按云姨的想法,是叫叶关辰把火蛟和毕方都留在十三处,董涵如果想要,只能自己来取。只是这个陷阱有点太过明显,董涵只要谨慎一些就不可能上当。要怎么逼得他明知是陷阱还要来跳,需要费点力气。
“董涵会来的。”叶关辰却很笃定,“他已经疯魔了,不将三足乌温养圆满,他是不会罢休的。”
“你说他到底图什么?”管一恒觉得无法理解蛇精病的想法,“要图名,没有三足乌,他在协会里也很受人尊重了,你看费准以前对他崇拜的那样儿,肯定还有不少年轻人都是这样。”
叶关辰失笑:“老气横秋的。说人家是年轻人,费准比你还大几岁呢吧?”
管一恒很正经地摆摆手:“这不是年龄的问题要说利,有了岱委,他要多少钱没有呢?干什么就非要养三足乌?看他年纪也不小了,董氏一支说不定就剩下他一个了,既不成家也不留后,就算养出了三足乌,传给谁?”真是无法理解。
叶关辰笑了笑:“也许就因为是这样,才更执着。名利皆唾手可得,他倒不稀罕了。族人已经烟消云散,又没有后人,他就只剩下了三足乌。所以我说,他已经疯魔了,三足乌是他心中的执念,从先祖直到现在。这就像赌红了眼的人,投入得越多,越是不能放手。”
“反正就是神经病。”管一恒哼了一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云姨的办法不错。火蛟和毕方都带在你身上,这也不太合适。你看,不如放到我身上怎么样?”
“干吗要放到你身上?”叶关辰白了他一眼。在回帝都的路上,管一恒就开始缠着要让他把毕方转给他携带,已经被拒绝两次了,眼下这又开始旧事重提。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嘛……”
叶关辰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他当然知道管一恒是什么意思。毕方比火蛟对三足乌的补益显然更大,毕方带在谁身上,董涵的攻击目标就更可能是谁。
“给我吧,给我吧。”管一恒扒着他不放,“其实董涵也未必会来的。再说我和你一直在一起,放在我身上还是放在你身上,那不都一样嘛。”
叶关辰微微皱了皱眉:“我总觉得董涵最后还是会找上我。火蛟和毕方即使不在我手里,他也一样会找我的。”
“东方曾经想占上一卦来着……”
叶关辰摇了摇头:“不必了。不到万不得已,我其实并不喜欢占卜。”他微微笑了一下,平素温和内敛的脸上带出几分傲然,“命在我手,人定胜天,无须占卜。”
管一恒定定地看着叶关辰。他这么缠着叶关辰要毕方,是因为大盈江畔费准的牺牲,一直不断地在他梦中出现。不同于东方瑛的殉职,费准是在他眼前,在他们看起来稳占上风大局将定的时候,突然被辟尘犀魂杀死的。
“一恒,”叶关辰也注视着他,“你在害怕什么?”
管一恒嘴唇动了动,说不出话来。他在害怕什么?他还能害怕什么呢?
“我认识的管一恒,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退缩。”叶关辰微微笑着,“我到现在都记得,你带着一条还没完全愈合的手臂就跳在九婴身上的场景。知道吗?当时简直要吓死我了,可是你傻大胆一样,根本就不管不顾。”
管一恒低下了头。他明白叶关辰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这不是他想不害怕就不害怕的。人也许都是这样,在无欲无求的时候便也无所畏惧,而一旦有了牵挂,就有了弱点。当初他跳到九婴身上抡剑就砍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还要害怕,紧张的人反而是叶关辰不是吗?可见大家都是一样的,叶关辰在安慰他的同时,难道就不是也在担心着他吗?
“我没有想过会输给董涵。”叶关辰仍旧微微笑着,伸出手来在衣袖的遮掩下拉住了管一恒的手,“两军相逢勇者胜。何况敌寡我众,董涵已经走到末路,怕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们。”
他顿了一顿,缓缓地说:“一恒,很有可能,董涵会想到办法躲开其他人,最后跟你或我单独对上。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谁软弱,谁害怕,谁就会失去先手。”
他微微昂起头,眼角眉梢都带上了一种少见的锋锐:“他或许觉得自己担着董氏一族最后的希望,而我却也担着关氏一族洗刷名声的愿望。没有迷兽香,论控妖之术,我也并不输给他。一恒,你不必总觉得我弱不禁风好吗?”
管一恒咧了咧嘴,笑容却有点勉强。叶关辰不由得好笑:“笑得比哭还难看啊。胜利就在眼前了,你怎么反而这样了?”
管一恒不说话,叶关辰手指在他掌心里轻轻挠了挠,弯起眼睛一笑:“好了好了,现在我们来谈一件更重要的事吧。”
“什么事?”管一恒被他挠得心里一阵微微酸涩的柔软,却又有些痒痒的。
“就是三足乌重新封印的问题。”
“重新封印?”管一恒打起精神,却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重新封印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啊。”叶关辰叹了口气,“我说过的吧,火克金,所以禹用九州之金铸鼎来封印三足乌,还要同时封入许多妖兽,用它们的阴气来镇压三足乌的阳气,否则仅凭九州之金,日久天长是镇不住三足乌的。”
管一恒点点头:“是啊。我们现在不是也在这样做吗?”
叶关辰把手一摊:“可是,禹所镇的是重伤之后的三足乌,我们现在要封印的,却是已经温养了数千年,已经吞食过獙獙、肥遗和幽昌,或者还吞食过别的我们不知道的妖兽的三足乌。鼎若不补全,符阵便不能完整地发挥作用,可是以三足乌现在的状态,我们用的又不是当初铸鼎的九州之金,恐怕这鼎根本就补不全。”
管一恒过了几秒钟才明白他的意思。要补鼎,就要先把三足乌镇在黄铜之中,然后将这块铜补到鼎底上去。然而三足乌属火,火可克金,如今九州之金已尽,三足乌却温养得将要圆满,恐怕根本找不出一块能够将它镇住的金属了。如果还没等把镇着三足乌的铜盘嵌到鼎上,铜盘就被火所化,那这鼎可要怎么个补法?
“九州之金,现在找不到了吗?”
叶关辰直摇头:“别说九州之金的提炼方法根本不曾有记载,就算有,也未必镇得住如今的三足乌。毕竟,火本就克金,用金镇三足乌,本来就有所缺陷。”天生五行便相克,这是无可改变的。
管一恒思索着:“要说只有水克火,但水无定形,不能拿来补鼎。那只有土了……不过,什么土能镇住三足乌呢……”
“我这几天也在想。”叶关辰拉着他的手慢慢往前走,“只是暂时还没有想出来,你也帮我想想,集思广益么。”
已经是十二月了,帝都天气十分寒冷,然而华灯初上,街上一对对走的都是青年男女,相当热闹。
“今天这是什么节日吗?”叶关辰这些日子也过得昏天黑地,不知今夕何夕,这会儿看见各个商家门口都摆出了一棵棵的假枞树,才忽然反应过来,“是圣诞节了吗?”
“啊?”管一恒还在思索土镇火的事儿,心不在焉地抬头一瞧,满眼都是青年男女兴奋的笑脸,顿时把三足乌暂时扔到了脑后,“对啊,马上就圣诞节了。走走走,我们去买礼物吧。”
叶关辰被他说风就是雨的脾气搞得没办法,被他拖着走:“哪有这样当面买礼物的……去买什么啊?”
“当面买有什么不好的。”管一恒很不以为然,“这样不是可以保证买到的礼物肯定是喜欢的吗?万一送了别人根本不想要的礼物,岂不更糟糕。你想要什么?”
叶关辰哭笑不得:“这个,我一时还真想不到。其实我也很少收礼物。”
管一恒有点酸溜溜地捏捏他的手:“你家阿云都不给你送礼物的吗?”
醋坛子其实是种颇难对付的生物,盖因其发起攻击的时候常常不分时间地点,无规律、无道理,难以安抚。更重要的是醋坛子发起的攻击,往往是你既舍不得抵抗,又舍不得反击的。
“你喜欢什么呢?”叶关辰是聪明人,知道这时候不应该继续提到陆云,否则无论他和陆云有没有互送礼物,后果都不会太好。
叶关辰一边说,一边已经去摸钱包,暗自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东西总是带得很齐全:“我带了卡,现在我们挨家店逛过去,喜欢什么就买好不好?”
管一恒刚要咧嘴,忽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但他想了想也没想明白,索性一并抛到脑后去了:“你还没说喜欢什么呢。我也带了卡的。”
这个问题真难回答。叶关辰也很少逛街,老实说他的衣食住行,其实很大程度上是陆云负责的,而他本人除了对茶有特别的喜好之外,别的方面并没有多少要求。但是这种话现在怎么可以说出来?饶是叶关辰心有七窍,一时之间也只能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幸而管一恒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他站在路口往前看去,街道两边的商店亮起了各种颜色的霓虹灯门牌,他一眼就看见了其中一个:“我们去那里!”
“那里”是一家老牌子的银楼,管一恒拉着叶关辰就往里走:“我们去买戒指吧。”
“戒指?”叶关辰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随即就觉得,这个主意真是相当不错啊,“好。不过,你二叔那里……”
管一恒的眼睛已经被柜台里一排排的戒指吸引住了,头也不抬地说:“我都已经跟二叔说得很明白了。二叔现在可能还有点接受不了,毕竟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像今天这样……不过再过一段时间,二叔就会接受了。”
他终于抬起头来,脸上还有点发红,神色却带点顽皮:“二叔一向疼我,只要是我说的事,最后他都会听我的。”
叶关辰也忍不住笑了:“你已经去过我家了,说起来我也应该去正式拜访一下二叔才对。”当然,可怜的管竹现在应该是不太喜欢他的拜访的。
管一恒想了一下:“过年的时候吧。按规矩也应该是这样的。虽然二叔这个年可能就过不好了。”
两人相对而笑,颇有点狼狈为奸的意思。
银楼的售货员已经走了过来:“请问两位要看点什么?”
戒指是管一恒要来买的,现在被售货员一问,却有点脸红了:“唔我想,看看婚戒。”
叶关辰含笑在旁边站着,却发现年轻的售货员小姑娘眼睛嗖地就亮了,像探照灯一样在管一恒脸上扫完了,又往他的脸上扫:“先生是说婚戒吗?是指男女式样的还是……”
“还有不是男女式样的吗?”叶关辰脱口而出。其实他进来的时候想的是买两只男式戒指,管一恒说要看婚戒的时候,他因为感动一时没有想到,这会儿才想起来,婚戒当然是一男一女的式样,那他和管一恒难道要有一个人戴女式戒指吗?那可不要啊。然而现在听售货员这个意思,难道还有男男式样的?
“是我们两个戴。”管一恒在同时说话,随即有点懊恼,也想到了婚戒样式的问题,“那就选两只一样的吧。”
“不不不!”售货员小姑娘眼睛亮亮的,甚至让叶关辰觉得仿佛有点贼光似的,“其实,啊,两位来看看这一款。”她殷勤地拿出一个盒子来,“这一款戒指总共有四种样式,顾客可以自由组合……”
盒子里摆了四只白金戒指,两只男式,两只女式。主要图案都是一枝植物,在细节上略做变化,男式略宽,镶嵌着小粒的白色钻石;女式更细巧些,镶的是小粒红宝石。
“这个是对应今年圣诞节推出的新品。”小姑娘热情地介绍着,“这图案是槲寄生。两位一定听说过,槲寄生代表着希望和丰饶。在英国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话没有槲寄生就没有幸福。槲寄生有红色或白色的浆果,红色浆果代表女性的生命力,白色浆果则代表男性的生殖力,合在一起就是多子多孙的”
小姑娘说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兴奋过头说错了话,眼前是两个男人,讲什么多子多孙呢。她连忙把后面几个字咽回去,迅速地重新打起话头:“在圣诞节期间,站在槲寄生下相互亲吻的人就可以得到幸福。这款戒指的寓意就是戴着这款戒指的人在婚礼上相互亲吻,一生都会得到槲寄生的祝福,永远幸福快乐。两位可以选择这两只男式的,您看,图案相似却略有不同,但摆在一起就会形成一颗心的形状。”
她一边说一边把两只男戒并在一起,果然各自向不同方向弯转的槲寄生便形成了心形,两颗小粒钻石则被圈在心形里面。
这款戒指的设计师一定是英国人。小姑娘一面演示,一面在心里嘀咕。不过可真是合适啊,两男两女,自由选择,一切要求都能满足……
第110章 洞房
衣袋里各揣着一枚戒指,管一恒和叶关辰从银楼里走了出来。热情过头的售货员还送了他们一个槲寄生花环,虽然只是塑胶的,但做得颇为精致。
“两位交换戒指的时候,可以把它悬挂起来。”小姑娘很兴奋地一直送到店门外,“在槲寄生下亲吻,永远都会幸福哟……”
“好的,好的……”连叶关辰都有些招架不住这寒流一样的热情,简直是落荒而逃。
管一恒比他跑得还快,已经溜下了台阶,走过了两个店面才停下脚步,长出一口气:“我的妈呀……”
叶关辰笑得说不出话来:“是你要来买戒指的,怎么跑得这么快。”
管一恒拍着胸膛,一脸的菜色:“我也不知道,这售货员简直热情得太可怕了。我怎么觉得,怎么觉得……好像被狼盯上似的。”
“别胡说八道了。”叶关辰笑得不行,“难道你还怕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吗?”
管一恒做了个鬼脸:“我的确觉得她好像比妖兽还要吓人一点,被她盯得后背发毛了。”
“不过”他拎起手里的槲寄生花环看了看,“这个东西倒还不错。我们现在就找个地方把它挂起来,然后戴戒指吧!”
叶关辰又无奈了:“你这脾气,真是说风就是雨。其实你说这个售货员可怕也有道理,我们两个中国人,为什么要买槲寄生的戒指啊……”这东西在中国唯一的用处就是入药啊,哪有什么象征。
管一恒却是兴致勃勃拉着他就走:“这有什么。结婚戴戒指本来就是外国传进来的风俗,用西方的吉祥图案有什么不好。你要是觉得不合适,我们还可以去打两把长命锁戴着,就用五福捧寿的图案怎么样?”
“又胡说八道了!”叶关辰觉得自己今天要活活笑死在街上,走路都要没力气了,“长命锁是给小孩子戴的,五福捧寿那是祝寿的图案,根本与婚礼无关好不好。”
管一恒一边走一边寻找能悬挂槲寄生花环的地方,随口继续胡说八道:“也对哦。那我们的传统婚礼用什么来着?啊对了,用雁!我们一人打一只小金雁戴着?不过雁好像是聘礼,送出去就再没它什么事了。婚礼当天应该‘剪发结同心’哎哟这可难了,难道打两束黄金头发吗?”
“行了行了。”叶关辰不得不停下脚步,免得自己笑岔气,“别说了,我走不动了,让我先笑一会儿。”
“有什么好笑的。”管一恒拉着他,眼睛亮得跟天上的星子似的,“我在说认真的呢。或者我们去打两个黄金同心结也行啊!我想到了!”
叶关辰看着管一恒年轻的脸。眉心中有一道与年龄不相符的细纹,那是十年来时常皱着眉头留下的。然而现在两道浓黑的眉毛是展开的,甚至有几分眉飞色舞的孩子气。叶关辰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只留下眼睛里的温柔和认真:“想到了什么?”
“小玉瓢,怎么样?”管一恒双眼亮晶晶地盯着他,“一人一个,用红绳串起来戴着。”
叶关辰沉吟了一下:“是合卺之意?”
合卺,即是成婚的意思。卺是一种瓠瓜,也就是葫芦,可以用来做瓢。此礼始于周朝,是将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用线将柄相连,新郎新娘各拿一瓢饮酒,即为合卺酒,乃是象征婚姻将两人连为一体。
“对啊!”管一恒一脸热切,“这个怎么样?”
“听起来不错。”叶关辰微笑,“葫芦又有福禄之意,一举两得。”
“那就这么定了。”管一恒高高兴兴地点头,“我去找一块好玉,从同一块玉里雕出来的,寓意更好。”
叶关辰含笑:“不用了。这戒指是你买的,那玉应该我出。我有一块玉,也是关氏祖父从山市上换来的,据说是在蓝田种出的玉。”
管一恒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蓝田种玉?”
蓝田种玉的故事见载于《搜神记》,说的是杨伯雍得神人相赠一斗石子,云种下可得玉。杨如其言,果然数岁之后见玉子生石上。后杨向徐氏求女,徐氏要一双白璧做聘礼,杨于玉田中取白璧五双,遂得娶佳妇。
蓝田玉在矿物学上属于蛇纹石类,在玉质上比不上和田玉,然而论历史之悠久则要胜过。最著名的便是秦始皇令李斯采蓝田玉制玉玺,上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汉乐府则有诗云: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可见蓝田玉早就为人所宝。
而且有蓝田种玉的故事在前,又有李商隐“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名句在后,用蓝田玉雕合卺之瓢,其寓意简直不要更合适。尤其是,如果这块玉真是玉田所种出来的,那就是稀世之宝了。
叶关辰笑笑:“关氏祖父是从一位树精处换到的此玉,它自称生在玉田附近,如果是真的,那么这玉大约也是真的。不过虽说山市上不许欺诈,但这树精也未必就真的清楚玉的来历,所以……不过那倒确实是一块天生玉璧,并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也是真的。”
据故事所说,蓝田种玉,种出的天然就是白色璧玉,无须任何雕琢。管一恒不由得也好奇起来:“真的?是放在巫山那边吗?我都没看见。”
叶关辰脸上也微微泛起一丝红晕:“一直都放在我母亲那里咳,以前总说要给她未来的儿媳做聘礼……”然而他二十岁的时候就发现这一辈子都不大可能有媳妇了,加上母亲早已过世,那块玉璧就算做了遗物,一直放在父母的卧室中。
“那就应该是给我的喽。”管一恒沾沾自喜地搓着手,“太好了。东方家里有一位老叔,玉雕手艺没得说,回头我就找他去。不过天生的玉璧极其少见,雕成别的东西会不会太可惜了……”
叶关辰觉得今天晚上比前三十二年加起来笑得都多:“怎么,成了你的东西就舍不得了?其实那块玉也不大,拳头大小,除了颜色洁白无瑕和形状特异之外,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再说白璧成双才珍贵,单独一块的话,不如剖开雕了,我们一人戴一个。这样”他眨眨眼睛,“戒指也是你出的,玉坠也是你出的,就都是你给我的了。”
管一恒嘿嘿一笑:“这么一想也对啊。那就这样吧。现在,我们先找个地方挂上这个花环……”
“你怎么还记得这事……”叶关辰扶额,“回去再挂不行吗?”
“我等不及。”管一恒终于发现了一棵合适的树,跑过去把花环挂在了最低的树枝上,“快点过来。在室外,才是天地为证。”
这棵树并不在主干道上,而是隐在一个路口,背着路灯,只有微微的光线投过来,在树下洒出一小片阴影。
管一恒就站在那树影里,回头向着叶关辰招手。他的脸隐在树影里,只能看见一个轮廓,不太清楚,却是棱角分明。这一年里,他晒黑了些,也瘦了一点儿,然而面容却由少年向青年又转化了几分,更多了一些成熟和坚毅。暗影之中,他的眼睛却明亮得惊人,让人不由自主地就想深深凝视,被他吸引过去。
叶关辰觉得自己现在就被吸引了。依着他的性情,绝对不肯在大街上太过亲热的,然而现在被管一恒那么兴奋那么期待地看着,就觉得脚好像不太听使唤,自己就走过去了。
还好这条小路并没有多少人走,更没有人注意到树影里还站着两个人。管一恒掏出装戒指的盒子,打开来,把那枚左旋图案的白金戒取了出来,开心地向叶关辰伸手。
叶关辰不由自主地把手伸出去,放在他手心里。
两人的手几乎一样大,不过管一恒的手掌方正,手指有力,虎口处有明显的茧子。而叶关辰手掌窄长,手指也细长,指甲修剪得整齐圆润,肤色比管一恒的要浅得多,即使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能看得出来。
管一恒握着叶关辰的手,把戒指小心翼翼套上了他的无名指。然后咧嘴笑着,把自己的手伸给叶关辰。
他笑得特别开心,露出两排白而整齐的牙,引得叶关辰也微笑起来,拿出一枚右旋图案的戒指,套进了他的无名指。
两根手指靠在一起,左旋和右旋的槲寄生枝合成一颗完整的心形,代表白色浆果的两颗钻石很小,但切工不错。灯光从树影里里落下来,映着两颗钻石闪闪发光,就像两颗小小的星星,肩并肩落在了心里。
“现在可以亲吻了……”管一恒低声说,搂住了叶关辰的腰。
他比叶关辰要高,一米八出头的年轻人,肩宽腰窄,肌肉线条并不是一块块凸起的明显,却是精干结实,没有一丝赘肉。修长的手臂,搂在人腰上的时候就能感觉到力量,带着青年人所特有的锋锐感,像只正准备出击的豹子。
但是脸上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稚气,眉眼之间的情绪不能完全掩饰住,有爱慕,有欢喜,还有一点点的忐忑不安。
叶关辰稍稍抬头,看进管一恒的眼睛里,随即唇角一弯,微微闭上眼睛,就感觉到两瓣灼热干燥的嘴唇压了下来。有点儿粗糙,却像团火一样给人以温暖。
管一恒不自觉地把手臂收紧了些。叶关辰的身材保持得极好,他身形修长,腰尤其细韧,虽然现在穿得厚厚的,搂在臂弯里的感觉不如在床上那么清晰,而且接触不到那紧致的肌肤,还有往下的曲线……
叶关辰觉得管一恒的吻忽然急切了起来,一只手还从腰上往臀部滑了下去,不由得睁开眼睛:“一恒。”这是在大街上啊……
管一恒把他用力往怀里压了压,狠狠地用舌头勾住他的,粗暴地缠绵了几秒钟,这才微微喘息地松开:“我们回去吧!”已经好多天都没……
管一恒在十三处那边有宿舍,但是几个人合住一套房,每人分个小间,专门给单身未婚人员住的,带人回去可就不合适了。
所以他们现在住的,是天师协会在附近旅馆给订的大床房。协会订房的时候当然准备订双人标间,但管一恒以便宜省钱为理由,自己提出换了个大床房。
旅馆的房间,床单被褥都是略嫌粗糙的米白色,只在上头横铺了一条紫红色丝绒床巾。叶关辰被管一恒压在上头,浓重的紫红色衬着他象牙色的身体,有种难以形容的冶艳。
管一恒从他的嘴唇一直吻到锁骨,喃喃地说:“关辰,你现在是我的人了。”
叶关辰搂着他的脖子,两条修长的腿夹着他的腰,呼吸急促:“早不就……是你的人了吗……”
“那不一样……”管一恒把自己重重冲进他体内,“要跟家里说了,过了明路,求了婚,才算数……”按中国的传统习惯,的确是这样的,两情相悦之后,便要公诸于众,否则藏着掖着可算什么呢?外室,私情,不敢带出来见人吗?
叶关辰被他撞得猛一哆嗦,双腿不由自主地夹紧,整个身体都绷了起来,大口喘息着,勉强能说出话来:“嗯”这一瞬间他忽然有些遗憾,遗憾他的父母亲人都已经过世,再也没有机会把管一恒带到他们面前,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们:这是我的爱人,是我选定了要共度一生的人。
这一声“嗯”前面还算肯定,后面就有点变调,明显地划了个曲线,抑扬顿挫起来。听在管一恒耳朵里,仿佛在火堆上又泼了一瓢油似的,呼一下烧得更旺。
“一恒……慢,慢点……”叶关辰后背深深陷在床垫里,几乎能感觉得到里面的钢丝了。后背被硌得有点疼,可是从身体内部汹涌燃烧起来的快意,却似乎因为这些微的疼痛而更加逼人。
管一恒含着他胸前已经硬挺起来的小粒,含糊地答应了一声,稍稍放慢了速度,却像发泄不满似的咬了叶关辰一口。有些尖锐的疼痛夹杂着麻痒,顺着脊椎向下冲去,直到腰间,刺激得叶关辰失声尖叫了一声:“你!”这个坏蛋!
管一恒没顾得上听,因为他被下面那种骤然夹紧用力吸吮的感觉刺激得出来了。几下急促的抽动之后,他一头栽在叶关辰肩上,喘了几口气,闷闷地在那浸了一层薄汗的肩头又咬了一口。
“做什么又咬我……”叶关辰呼吸还有些急促,哑声抱怨。他还没出来,管一恒射得太快,最后几下有些急急忙忙的,还没有把他送上最高峰就停了下来,总让人觉得仿佛还有哪里的痒处没有搔到似的,意有不足。
“都怪你”管一恒恨恨地说。不光叶关辰觉得不足,他也一样。可恨那一下子,收都收不住,仓促地就……
叶关辰有些混乱的思维要冷却了一点儿才能明白管一恒的意思,顿时噗地笑了出来:“这怎么怪我,是你挑的事儿,做了又不负责吗?嗯?”最后一个音柔软地弯了一下,仿佛一根手指在哪里俏皮而挑逗地挠了挠。
管一恒年轻的身体顿时又兴奋了起来。年轻人就是这点好,虽然有时候容易缴械,但重整旗鼓也快。
叶关辰敏感地觉得身体里还没退出去的家伙又斗志昂扬了起来,不由得动了动身体,在管一恒结实的小腹上摩擦了一下:“快点……”不上不下的感觉很难受,从前他还真不知道自己的欲望也会如此强烈,居然也有催着别人快点的时候。
因为自小就接触妖兽,虽然养妖的主要是他的父亲,但妖兽属阴,接触过多总归免不了被阴剥阳,虽然身体无损,阳气还是较常人弱些。因此别家少年血气方刚的时候,他却并没有那么旺盛的精力和欲望,不说无欲无求,却也比一般人淡漠许多。
他是跟陆云一起长大的,自然知道十七八岁的陆云是什么样子,而他自己又是什么样子。有个正常的年轻人在身边比着,就很容易知道自己不太正常。后来陆云对他生了朋友兄弟之外的感情,曾经借着各种机会暗示过,当然也包括身体上的……然而他似乎从来没有回应过,不仅是情,还有欲。
所以生命里的前三十二年,在普通男人应该是最为容易冲动,欲望强烈的年头里,他却跟个和尚差不多,自己都觉得自己六根已经清净了。然而碰到了管一恒之后,他才知道,原来六根仍在,只是以前没有对上正确的人。
“关辰,关辰”管一恒看身下人白皙的脸颊上浮着浅浅的红晕,连胸口都像抹了一层胭脂,浮着薄薄一层汗意,像美玉又润了一层脂,只觉得心里总是填不满,恨不得把这个人都塞进去才好,“我们这算是洞房花烛了吧?”
“嗯”叶关辰手指下意识在他背上抓了一下。他的指甲修剪打磨得仔细,并不会抓伤皮肤,只是有一丝微痛。然而这个时候,一丝细微的疼痛只会更添情趣,管一恒抽了口凉气,猛地往后一撤,又狠狠冲了进去……
第111章 失踪
云散雨收之后,整个房间里都是那种味道,让人虽然身体已经满足了,心里却还有点意犹未尽似的。
叶关辰觉得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要散了,懒懒地躺在床上,一根指头都不想动。
旅馆是有浴缸的,但管一恒可不敢让叶关辰去泡,只好拿毛巾浸了热水,拿来细细给叶关辰擦身,还要小心不要弄湿了床,免得晚上没法睡觉。
折腾了半天,他才去自己草草冲了个澡,回来搂着叶关辰躺下了。
因为擦了身,叶关辰的皮肤又变得微凉,贴着管一恒灼热的身体,就觉得格外舒服,懒洋洋地往他怀里挪了挪,臀不小心蹭过下头,就听见管一恒似乎又抽了口气,顿时警惕:“不行了。”
“我还行呢。”管一恒故意把他又往怀里搂了搂,顺手摸摸那挺翘的臀部。
“我不行了,好不好”叶关辰举手投降。到底是三十来岁的人了,比不得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猛。要是再来一次,他这腰明天别要了。
管一恒其实也只是说说。再来一轮他当然没问题,但并不想把叶关辰累得爬不起来。毕竟这不是在自己家里,而且还有个董涵跟埋下的地雷似的,不知什么时候会爆炸。
“睡吧,时候也不早了。”管一恒手移到叶关辰腰上轻轻推捏着,低声说。
他手掌很热,推拿起来轻柔而不失力道,格外舒服。叶关辰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呵欠,眼皮渐渐沉重,却又贪恋这温馨的气氛,舍不得睡,闭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明天做什么呢?”
“去十三处,见见云姨吧。”管一恒早就筹划好了,“云姨,就像我妈一样……”
自打管松夫妇先后过世,管竹对侄子当然是比亲爹还好,但婶娘比起亲娘来就差很多了。
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管一恒的婶婶。任是哪个女人,愿意对侄子好,却不会愿意看见丈夫一味地关心侄子,却把自己儿子扔在脑后的。管松对侄儿越是体贴入微,管一恒就越是能感觉到婶婶的态度冷淡疏远。
相比之下,十三处的云姨对他来说,倒是极类似母亲的存在。
云姨也要算命运多舛。因为天生一双阴阳眼,她小时候一直被亲人认为精神方面有些疾病,屡次就医。如果不是因为她年纪稍长之后自己查了些资料,半猜半蒙地弄明白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学会了伪装常人,恐怕就会被继母直接送进精神病院了。
然而因为这“精神不大正常”的名声,云姨二十六了还没个男朋友。三线小城市,女人过了二十五还没结婚就要被人侧目而视。云姨在家里被继母指桑骂槐,连父亲也颇多不满,索性离开故乡,一路漂流到了帝都。
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这话放在云姨身上真是无比正确。进了帝都,她从饭店里的服务员开始,两年就成了大堂经理。然后,她碰到了现在的丈夫,十三处的一名外线人员,孔晋礼。
孔晋礼算起来还是孔子后人,不过孔圣人不语怪力乱神,这位却是从小就对怪力乱神的事最感兴趣。他跟云姨恰好相反,出任务都要靠后勤给强开天眼,然而灵力充沛,别人的雷火符一张能召下三道雷来,他就能召下五道来。在十三处人送外号“盲炮”。
当时孔晋礼正在追踪一只恶鬼,然而追击时间过长,他出门前被强开的天眼马上就要过期。眼看着视野之内的景象渐渐清晰,而鬼影却消失了,孔晋礼正在着急要被这恶鬼溜了,却听旁边有个女人的声音冲着他尖叫:“在垃圾箱后面的墙缝里!”
当时孔晋礼全副心神都在任务上,只想着倘若让这恶鬼跑了,至少还得多害死几个人,哪顾得上想想是谁提醒的,一张符就扔了过去。五道雷连环轰炸之后,那女人松了口气:“炸碎了。”
孔晋礼走过去用符一抹,果然墙缝处呈现出一个被炸得四分五裂的黑色人形。这时候他才想起来,转头一看,一个穿着朱红色旗袍的女人缩在路灯杆后面,这时候才走出来。
云姨也是刚刚下班。她在家里的时候只上到职业高中,到了帝都就想要再读书。正规大学那是不可能考了,只能参加自学考试。她文化底子薄,只能花钱去上辅导班。于是虽然当了大堂经理,经济上也十分窘迫,除了酒店给做的制服,连换洗衣服也没几件。
然而就是有那么种女人,硬是能把酒店制服给穿出手工旗袍的味道来。孔晋礼一向都是关心女鬼多过女人,三十多了还打着光棍儿,也不知怎么的一见云姨,忽然就开了窍了。
之后的事情都是水到渠成的。十三处多了一个天生阴阳眼的后勤,而孔晋礼多了个女朋友。云姨的才能在十三处完全发挥出来,才五年就坐到了副处长的位置,统领全局,以至于那几年谁都说孔晋林走狗屎运,出一趟任务就赚一个能干媳妇。
不过一线毕竟是最危险的地方,孔晋礼没有阴阳眼是个极大的弱点,偏偏他灵力又太强,去执行的都是重要任务,风险度自然也就高。四十岁那年,他在一次任务中受伤,不但灵力耗损此后如同常人,而且生育能力也受到了影响,而那时候,他和云姨还没有孩子。
之后孔晋礼就退居二线,去档案处做管理工作了。他和云姨之间依旧是鹣鲽情深,可是不可能有孩子了。大约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夫妻俩对十三处的年轻人都十分关心,尤其是管一恒,最得他们夫妻的喜欢。孔晋礼在档案处,工作上的联系还少一些,云姨却是直属上司,对管一恒处处关切,让他在母亲过世之后,又一次感觉到了母亲一般的温暖。所以管一恒现在有了心爱的人,就很想带去给云姨见一见。
虽然到十三处工作也不过才两年,但在管一恒嘴里说起来,却有很多值得回忆的事情,其中又是与云姨有关的最多。
“云姨最大的本领不是有阴阳眼,而是她最知道派谁去做什么任务最合适。”管一恒回忆着,“这似乎也是天生的能力,一份案件转到她那里,不管情况写得清楚还是糊涂,她看一眼,就知道该让谁去办。”
“唔,这个能力真是了不得……”叶关辰也听得起了兴趣,“这个有一点慧眼的意思了啊。”
慧眼是佛教五眼之一,亦称灵眼,指的是能透过表相照见真实的智慧之眼。云姨这种看了报告就知道谁适合接下任务的能力,她自己或者并没有意识到,但实际上,她是通过送来的报告在一定程度上窥见了案件的真相,所以才下意识地知道自己手下的工作人员谁的能力更适合。
“处长也说这话,曾经还想研究一下云姨的能力,不过后来也没有这个时间精力,不了了之了。”
十三处的处长主要负责的是跟人打交道。比如每年从上头弄多少资金来啊;比如手下有任务没有完成要如何对有关部门交代啊;比如任务虽然完成了但死了人或者有经济损失该怎么处理后事啊;再比如哪里有个发现了特殊能力的人要怎么去挖过来啊。林林总总,麻烦得要死,缠得他并没有多少精力再去做别的事。
何况云姨自己对自己的能力也没有很清楚的概念,这种能力似乎又不是能复制的,研究起来肯定很费时费力,研究清楚了也没有多大实用价值。于是处长也只是想了一想就放弃了,只是对云姨更加看重,多加了好些工作给她而已。
叶关辰听得又好笑起来:“这么说,有慧眼也没什么好处么。”结果只是工作量增加而已,待遇上似乎也没有提高啊。
“云姨自己也这么说。”管一恒也好笑,“有时候工作不顺,她生起气来就说拿着卖白菜的钱,却要操着卖玉器的心,简直不划算,还不如当初做大堂经理有前途呢。有时候说得多了,就要掐孔叔,说都怪他把她拉到十三处来的。”
“难怪虽然有阴阳眼,却没有灵力。”叶关辰笑完了,若有所思,“阴阳眼是因为本身灵力所至才能开启,慧眼却是果报所得,缘于前世。既然能照破表相直视真实,当然也能勘破幻境,见鬼识妖。倒是孔先生这种情况比较有趣,如此充溢的灵力,居然不曾发于外自开天眼。不过,也许正因为他无天眼,灵力便无可外泄,于体内流转孕育数十年,才能如此丰沛。只是可惜,伤了灵脉灵体,以致于无嗣……”
“是啊。”管一恒叹了口气,“孔叔和云姨都很喜欢孩子的。孔叔当初还差点养一只小鬼,后来被云姨给骂了才算完。”
叶关辰摇摇头:“这太不靠谱了。人鬼殊途,阴阳有道,小鬼终究不能当做孩子的。如果喜欢孩子,可以去领养一个么。”
“云姨觉得她现在太忙,孔叔又不会做家务,领养来孩子怕照顾不好。她说将来退休了,或许会领养一个。”
“这可难了。”叶关辰的困意又上来了,“说不定到了七十岁,她还在十三处辛勤工作,哪有时间抱养呢。”慧眼可没有退休时间的限制,只要果报时间还在,一辈子都能用。
管一恒看他眼睛已经闭上,说话也慢悠悠的,声音还越来越低,知道他真的想睡了,便胡乱应了一声,不再说话。果然没一分钟,叶关辰的呼吸就变得均匀平顺,沉入了梦乡。
管一恒从背后抱着他,手臂伸在他颈下,还能感觉到微温的呼吸吹在自己皮肤上。叶关辰的身体自然地微微侧弯,恰好贴在他的怀里,像一对勺子似的无比契合。
这么抱着人,管一恒反而有点舍不得睡了。自从在别墅里那一夜他下定了决心,就觉得时间宝贵无比,跟叶关辰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十分值得珍惜。正因为珍惜,就很怕失去,很不想让他有任何危险。
今天去陆云的公司,让管一恒蓦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挺粗心的。迷兽香这么重要的东西,他居然一直不曾想到是不是用完了。相比起陆云到处去找月桂花的做法,自己这个情人真显得不够体贴呢,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
竹马竹马这种东西是怪烦人的,属于打不得骂不得却又轻敌不得的生物。虽然叶关辰态度是很明确的,但谁知道陆云是怎么想的,谁知道他现在把自己定位在纯粹的朋友还是执着的追求者呢?这么一想,管一恒就决定了,这几天无论如何还得陪着叶关辰去见陆云一次,好把他们俩人手上的戒指炫一炫,往陆云心口上再锲一根钉子。
安静的黑夜之中,小管同志带着初起的危机意识,怀里抱着心爱的人,既幸福又苦恼地睡去了……
适当的床上运动有利于身心健康。这句话对管一恒来说十分之恰当,只要看他虽然睡眠有点不足,但第二天仍旧精神奕奕,走路都带风的模样就知道了。就连云姨一见到他,也不由得眉毛一扬:“哟,还以为你在云南跑这一趟累得不轻,现在看起来精神抖擞啊。”
管一恒的脸皮还是不够厚,云姨这话没别的意思,他却自己顿时就想歪了,耳根子就有点泛红,强装镇定地把叶关辰推到前面:“云姨,这就是关辰。”
“久仰了。”云姨客气地伸出手来跟叶关辰相握,“韩峰回来,对叶先生赞不绝口,我就厚着脸皮想通过一恒请叶先生来给他们指点一二,希望叶先生得闲的时候能来几次可好?”
她说话很直接,但态度却非常诚恳,并不会让人觉得有被强迫的不舒服。何况她和管一恒既是上司又是长辈的关系,叶关辰怎么可能不答应?正准备含笑应下,管一恒在他背后已经伸手握住他的手,抬起来晃了晃:“云姨别叶先生叶先生的叫,叫关辰就行了。”
云姨今年四十出头,比叶关辰大了十岁,这个年龄差距,说是同辈也行,说是长辈也勉强。然而既然是有求于人,当然是要放到同辈的位置上来对话,却不防管一恒自说自话的就给叶关辰降了一辈儿。正不知叶关辰心里什么想法,就看见了管一恒故意抬起来的手,以及两人手指上的戒指。
这两枚戒指乍一看还当是同款的,要仔细看才能发觉有些差异,然而不管仔细不仔细地看,只要长着眼睛就能看出来,这两枚戒指不,确切地说,是戴着这两枚戒指的人,肯定有点儿不寻常的关系。
云姨又不是瞎子,正相反,她还有一双疑似慧眼的眼睛。而且这种事根本还用不到勘破什么表相就能看到真实,云姨顿时就扬起了眉毛,马上想到自己刚才说精神抖擞的时候管一恒脸红的模样,转眼间就发现了真相:“你们”
“这是我的爱人。”管一恒眉开眼笑,“我带他来见见云姨。”
云姨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倒不是她觉得这事多么离经叛道罪不容诛,而是单纯的惊讶。管一恒自进了十三处是个什么样子,她可是看得明明白白的。这小子一心就想着捉妖和报仇,身边有个东方琳都丝毫不开窍,怎么才几个月而已,居然就把人带到她眼前来了?还这么眉开眼笑的模样,看着都不像他了。
尤其是据她所知,这个叶关辰仿佛跟管一恒父亲的死,有点关系吧?
不过想归想,云姨还是比较迅速地做出了反应:“跟家里说了吗?”
“说了。”虽然目前看来二叔反应还有点激烈,不过总会好的。
“那就好。这么说,我得准备红包喽?”云姨当然不会扫管一恒的兴,有什么事可以过后细细再问,“这样的话,讲课的事就没问题了吧?”
叶关辰跟云姨到底是不熟,微微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没有问题。”
“云姨,讲课的事回头再定,孔叔今天在吗?”
“不在。处里从柳州挑了个人过来,他去看看。怎么,你还有什么事要找他?”
管一恒嘿嘿笑了一下:“我想问问孔叔,知不知道山市。”孔晋礼出外经验丰富,在档案室又能接触到许多资料,要打听什么事当然问他了。
“山市啊……”云姨摸了摸下巴,“倒好像听他说过,据说是现在已经绝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是想找什么东西?”
“嗯。我想找月桂子。”管一恒一提到山市,就感觉叶关辰与他交握的手指忽然紧了紧,于是安抚地捏了捏叶关辰的手。
“月桂子啊……”云姨仰头想了想,“我好像听他说过,孔家仿佛有,不知是真是假。”
“真的?”管一恒眼睛一亮,“孔叔现在方便接电话吗?我问问他。”
“就急成这样?”云姨睨他一眼,“人下午就回来了,几个小时都等不了?”
管一恒只笑,正要去摸手机,叶关辰的手机忽然很没眼力劲儿地响了起来。管一恒伸向自己口袋的手一转,从叶关辰口袋里把手机捞了出来,看了一眼,按下接听键送到他耳边:“那个黄助理。”
“小黄啊,什么事?”叶关辰还不习惯在云姨眼前这么亲近,脸上微微发热,不过下一刻他就顾不得了,“你说什么?阿云失踪了?确定吗?”
第112章 绑架
陆云的失踪是黄助理发现的。
这几个月他四处去搜集桂花,时常不在公司里。正赶上最近生意顺当,公司运转正常,老板在与不在妨碍不大,下头的人自然也就不在意了。
只有黄助理与陆云联系最紧密,不管有事没事,每天下班的时候都固定要打个电话给他,至少问一问晚上在哪儿过夜。结果昨天晚上六点钟一打电话,手机已关机。
初时黄助理还当是偶然,谁知他在公司等到九点钟也不见陆云回来,连打电话,依旧是关机,心里就急了。
根据陆云车上安装的定位系统,黄助理在寒风中找到了他的车只有车,没有人。
车是停在五环上一家花卉市场附近的,不用说,陆云肯定是到这儿来找桂花的。这家花卉市场规模颇大,黄助理在车里过了一夜,第二天花卉市场一开门,他就进去挨着摊位打听,终于在一家卖蝴蝶兰的摊位上打听到了消息。
“是有这么个人来着。”卖蝴蝶兰的女摊主对陆云印象还挺深,一者陆云也是高大帅气,穿着得体,看起来就是年轻有为的模样,这样的人谁都喜欢多看几眼的。二者他到处打听桂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
“上次他来过,就在我旁边这个摊子上买了一盆银桂。当时我听见他还跟老板说,让他给打听打听,有没有人手里有好桂花。因为他就只要开白花的银桂,所以我还记得。”
桂花有金桂,银桂,丹桂,四季桂等不同品种,说不上哪种更珍贵,一般来买花的人都只管看花开得好不好,快要过年,倒是金桂和丹桂的颜色更讨喜一些。倒少有人像陆云这样,只要开白花的银桂,且并不是为了这时候摆在家里看的。
“对了,还说不要嫁接的,就要用种子种出来的。”女摊主耸了耸肩,“现在哪有那么多种出来的,大部分都是嫁接。”供市内摆放的盆栽桂花,用嫁接法生长快,如果用桂子去种,得几年才能上市。
“我旁边这摊子,老板有个朋友家在杭州那边,说是有个桂花园。老板答应跟朋友联系一下,替他问问,所以说好了这几天过来听消息的。”女摊主记性颇好,回忆着,“昨天他过来,老板说问过了,这个时候桂花都谢了,他挺失望的,就走了。我好像好像看见他往外走的时候,有个人过去跟他说话来着。”
这个时候,到花卉市场来买花的人实在不少,女摊主在忙着做生意的时候还能注意这个,得益于陆云的好外貌。不过,毕竟帅哥是别人家的,生意却是自己的,女摊主也就看了一眼,就回头去做她的生意了,至于陆云往哪里走,她却再没有注意。
“那人长什么模样……看不清啊,戴了一副大墨镜的。觉得应该不年轻了吧,虽然看不见脸,但体形不像小伙子,再我可就真不知道了。”
“你打听到的就是这些?”叶关辰听完黄助理的话,眉头紧皱,“车上有发现什么吗?”他和管一恒由十三处的车送了过来,现在就站在陆云的车前面。
“没有。”黄助理早已经把车里全检查过一遍了,“我来的时候车门锁着,车上只有个公事包,钱包手机车钥匙什么的都不在。”
“有搏斗痕迹吗?”管一恒问了一句。
“没有没有。”黄助理也是个细心的人,当时就全部检查过了,“问题是这边没有摄像头,想查也没法查。”车身上没有搏斗痕迹,那么陆云下车的时候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他在从市场出来的时候怎么样,那就说不定了。
黄助理天寒地冻地在车上熬了一夜,这会儿已经冻感冒了,吸着鼻涕问:“叶顾问你看,要不要报警?我真怕陆总会不会被人绑架了?那女摊主说最后看见有人上来跟陆总搭话,说不定那人把陆总给弄走了呢?”
“报警也要失踪超过24小时才能立案。”叶关辰沉着脸,“到现在阿云的手机还是关机吗?”
“刚刚才拨过一遍,关机。”黄助理每隔一小时就拨一次陆云的手机,但是无一例外,全部是关机。
“如果在这里没有搏斗,那么在市场里就更不可能了。”管一恒环视四周,“来往的人这么多,打起来不可能没人看见。所以陆云一定是自愿跟着别人走的。”
黄助理连连点头:“我也这么想的。其实我挺怀疑,别是陆总这阵子到处买桂花让人留心上了,拿桂花把他骗走了吧?”
这个却是大有可能的,只不过,陆云虽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在帝都这样的地方还算不得什么闻名的大公司,当然也就不会有人专门报道他的爱好或行踪,那么能知道他在到处买桂花的,只有公司里这些人。
“他们知道陆总在买花,但除非盯梢,不然不会知道陆总来了这个市场。”连黄助理都不知道陆云天天在哪里跑,只有每天下班的时候通个电话,才知道陆云在哪里。
管一恒立刻做了决定:“去交警队调查,看有没有人跟踪陆云的车。”
有十三处的关系在,他们在交警队调出了近几天陆云的行车记录。但是折腾了将近十个小时之后,得出的结论却让人失望并没有什么车辆在跟踪陆云。无论陆云的车是从住处还是公司出来,一切都很正常。交警队甚至找出了陆云今天从住处直到花卉市场这一路上所有的记录,确定并没有任何一辆车有跟踪的嫌疑。
从交警队出来,天色已黑。黄助理忙活这一天,感冒更重了。叶关辰强迫他回家休息,自己和管一恒去报警立案。不过两人心里都明白,这样没头没尾的失踪案,警察恐怕也指望不上。
“虽然没有找到跟踪的人,但我觉得黄助理说得没错,陆云十有八九是被人拿桂花钓走了。”管一恒开着车,沉吟地说,“在花卉市场里,这样才是最顺理成章的,也是陆云最不设防的。”
你在市场里买花没有买到,忽然旁边有个人跟你说,他有一盆花,那么你跟着过去看看,简直是最正常不过了。
“如果花在市场里,那么看过之后阿云去哪里了?”叶关辰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难道是打晕了塞进装花的车里运走了?这不太可能。”花卉市场的摊位只是在地上划个方框出来就算数,并不是分隔成独立的小空间。别说打晕一个大活人了,你打晕一只猫,旁边都会有人看见。
“但如果花在别的地方,阿云一定会开车的。花卉市场四周的街道上也是人来车往的,想强行把人弄走,在市场外面也不太可能。难道那人说花就在附近,阿云就步行跟他去看了?”然后弄到僻静地方或者家里打晕,这倒是最有可能的。
管一恒皱眉:“我想陆云不会这么没有警惕性吧?”陆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再说这年头就算小孩都不会随便跟陌生人走。
“我就怕阿云自恃身手好,又只顾着找花……”叶关辰的眼里,一抹内疚含在深深的担忧之中,浓得化不开。陆云是为了替他找月中桂才出的事,那时候陆云说不定满脑子都是找桂花,满心想的都是找到月中桂子就能帮助到心爱的人,也或许还想着有那么一丝希望能感动心上人。如果月中桂就是他的救命稻草,那么一时忘记了谨慎和防备也不无可能。
“如果是绑架,那肯定要跟我们联系的。”管一恒一手握方向盘,一手伸过来搂了搂叶关辰的肩,“我们再等等。”绑架就是为了求财,不联系人勒索钱财,绑来做什么?
“我们是不是不该报警?”叶关辰有些后悔起来,“万一……”
“我们该相信警察。”管一恒握握他的肩头,“警察会尽力。”虽然以他和叶关辰个人的能力来说,普通警察还真比不了,然而对于老百姓来说,应该、也只能去相信警察。
“警察找,我们也找。一定能找到,别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叶关辰苦笑,“万一那人只是想抢阿云身上的钱,把他”
“把他杀了吗?”管一恒摇头,“你别胡思乱想。真要是抢劫杀人,尸体早该被发现了。再说,就为了身上带的那点钱杀人?这情况太少见了。”一个人身上能带多少现金?现在又不是从前,很多人出门以刷卡为主,为了抢个钱包杀人实在太不划算。当然不排除的确会有这种人,也不排除在抢劫过程中一时昏头来个“激情杀人”,但如果是那样,尸体应该很容易发现。
叶关辰双手搓了搓脸:“但愿……”昨天晚上闹得有点晚,今天又遇上这种事,他乏得厉害,头脑都有点昏沉了。
“咱们去吃饭,你得好好睡一觉。”管一恒收回手,打方向盘把车停到一家粥店门口,“要是实在不放心,我打电话给东方,请他占一卦。”
东方家的卦从不轻占,可不是现在摆在寺庙里的那种签筒,放个十块钱就能去摇一摇的。东方家众人,但凡以卜筮见长者,一年中能占几卦都是有限制的。以东方瑜而言,一年最多十卦,再多不但消耗精力,而且未必准确,反而损了自己的名头。像东方长庚这种,一年不过三卦,要找他得排队,除非是人命大事,又能走关系,否则别想插队。
占这样的卦,当然是要有代价的。管一恒和东方瑜关系虽好,但东方瑜的卦数属于整个家族,管一恒要求他占一卦,也同样要欠人情。人情这东西,好欠不好还,好一点仅限于他和东方瑜之间,搞不好的话就等于是管家欠东方家了。
叶关辰低头想了想:“如果东方天师有兴趣,我还有一块光明砂,中指长短,品相尚可。”
光明砂其实就是朱砂的一种,之前管一恒所用过的辰砂也是这种东西。不过光明砂的品相比辰砂更好,被称为天地自然之宝,据《黄冶论》载,说光明砂蕴藏于石室之间,产于有灵气的砂床之上,如初生芙蓉,红葩未坼,光明外澈,故称光明砂。
朱砂本身辟恶安魂,光明砂其效最著,只是也最少见。一块中指长短的光明砂,即使是在东方家,拿来换年轻子弟的一卦也足够了。
见管一恒想拒绝,叶关辰摆了摆手:“既然是我要求卜,当然要拿出东西来换。”
管一恒皱皱眉:“多了……”仅以一卦而论,不值这样一块光明砂。
“这是求的急卦。不然东方天师那边跟家里也不好说。”卜卦是一个价,要插队又是另一个价了。叶关辰不想让管一恒欠东方瑜的人情,就如同他不想白拿陆云的股份一样。东方瑜对管一恒的心思,他比管一恒看得还清楚,只可笑管一恒这个家伙,吃他的醋吃得倒痛快,对自己身边摆着的大醋缸却视而不见。
“东方不会”管一恒本想说东方瑜不会计较,但转念一想,叶关辰一定是因为不想他去欠人情,后半句话顿时咽了回去,“好,我跟他说。以后有机会,我再给你找更好的。”
叶关辰虽然挂念着陆云,也不由得心里柔软甜蜜,笑了笑轻声说:“不用着急。这个是我年纪小的时候总做噩梦才用,现在也不用了,放着也是白放着。”小孩子魂魄本来不牢固,身边又多妖兽,阴气侵袭,时常在梦里离魂,所以父亲特意寻了这块光明砂来安魂。后来年纪长大,魂魄自然安定,也就用不着格外寻些物件来镇着了。
两人进了粥店里坐定,点了几样粥和菜,管一恒就给东方瑜打了电话。东方瑜的声音蔫蔫的,听起来没什么精神,听说是叶关辰的朋友失踪,仍旧没精打采:“中指长短的光明砂?你跟我还这么外道。再说了,老实说我现在的卦还值不了这个钱呢。”
“不是。”管一恒连忙解释,“是关辰请你卜一卦。再说了,这是中途插进来的,又已经到年尾了……”这时候突然有所变动,是挺麻烦的一件事,很有可能把别人已经定好的一卦就给推到明年去了。这样,东方家也是要得罪人的,少不得要付出点什么。
“我明白了。”东方瑜轻轻叹了口气,“我要焚香占卦。等我一会儿。”叶关辰这是,不想再让管一恒欠他的人情啊。从前他可以为了管一恒随便破例,但现在,有人重新划出了他们之间的规矩。
叶关辰没有什么胃口,拿勺子搅着粥碗只是不往嘴里送。
“你得吃东西。”管一恒放下手机,给他换了一碗粥,“你有点乱了方寸了。”之前董涵的事都不要求卜,这会儿居然拿出光明砂来换东方瑜一卦。
叶关辰苦笑了一下:“多少觉得……有点对不住他……”
管一恒轻轻拍拍他的手,挟菜到他盘子里:“我明白。不过不吃饱了,怎么有力气去找人?”
叶关辰没再说话,把他挟过来的菜都吃了,虽然看他吃得味同嚼蜡,但毕竟连菜带粥吃了不少。管一恒一直盯着他吃够了,这才自己把剩下的都一扫而空。正准备结帐走人,东方瑜的电话过来了。
第3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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