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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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27节
☆、两年之约
严欢怎么也不会想到,付声竟然会在这当口把他给推出来。还在把他推到这风口浪尖后,自己一个人躲到后面去看好戏。
现在不仅是付声的这位前队友,整个屋子内的人都在盯着他看,严欢不由有些紧张。
“你就是严欢?”谁想到,却是萧侯盯了严欢一阵子后先开口了。“没想到比我想象中的还年轻。”
他道:“这么年轻却被付声看好,看来你一定是很有实力了?”
“我……”严欢觉得喉咙有些干燥,萧侯那紧迫盯人的视线不让他有一丝放松的机会。
“不过终究还是太年轻。”打量了严欢一阵子后,萧侯作出结论。“还没成什么气候,跟在你身边,付声恐怕还要多等好几年了。祝你们好运吧。”
看着萧侯转身就要走,严欢下意识地出声喊住他。
“等等!”
他喊停转身就想走的萧侯。
“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付声还要多等几年?”
萧侯转过身来,“你不知道吗?”瞥了一眼一旁的付声,他继续道:“这个家伙的梦想可是去美国巡演,现在自甘堕落地跟在你们这种小队伍,你认为他还有能实现梦想的机会吗?”
说完,萧侯自己也觉得有点好笑,竟然跟一个还没成年的小鬼认真地说这种事。这个年纪的小鬼头,心里曾想过国外巡演这种东西吗,恐怕他连国外究竟有多少个知名的乐队都不知道吧。
“为什么没有!”
萧侯一惊,只听眼前那小鬼又说了一遍。
“为什么不可能有机会!”严欢直直看着他。“我不知道付声是想要去英国还是美国哪里,哪怕他是要去伍德斯托克,以后我都会和他一起去的!美国巡演,世界巡演,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想去外太空去表演!”
萧侯惊讶后,只是嗤笑一声。
严欢不满地盯着他。“你认为我在说大话?你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用力地握紧拳,突然道:“那行,那我们就先来打一个赌!”
“哦?”萧侯有趣地看着他,“赌什么?”
“就赌美国巡演。”严欢道:“我们乐队一定会比你们夜鹰更早地在美国开始巡演,一定会成为比你们更出色的乐队!你敢不敢赌?”
萧侯本来不想理会小鬼的玩笑,但是看着严欢那双坚信不疑的眼神,不知为何,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赌,那赌注你想好没有?”他问:“没有彩头的游戏,我可不爱玩。”
“你想要什么赌注?”严欢问。
萧侯正想开口,一旁突然有人插嘴进来。
“太小的赌注可不够看,不如这样如何,输的一方立刻解散乐队,就以两年为期限。”站出来说话的是付声,只见他双手环抱站在一边,轻描淡写地抛下一个重磅炸弹!
“付声!”向宽大惊,“你跟着凑什么热闹!?我说你就算要开玩笑,也别放这么大的赌注啊,你有没有考虑过我和阳光的感受?”
“我无所谓。”阳光很不给面子地回道:“随便他们俩怎么折腾,反正两年后谁知道会是什么样子?说不定我都已经死了。”
“喂!你这话更像是玩笑啊!”向宽吼他。
“谁知道呢?”
“怎么样?”付声看向萧侯,“我们已经下注了,你的答案?”
萧侯看了这热闹的四人组一眼,一笑。“好啊,一言为定。”
他又看向严欢。“没想到你比我想象中的还有胆量,这个赌约我就应下了。不过在此之前,你们还是想想怎么过了这一关的面试吧?”
说完,萧侯转身离开房间。
直到他走了,屋子里才突然向沸水煮开一样喧哗起来,要不是鉴于当事人一方还在场,其他人早就议论纷纷了。
就连严欢也没想到,付声竟然会下那么大的赌注,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怎么,没有自信?”付声看着他的脸色,“还是说你认为自己会输给那个家伙?”
“我、我才没有这么想!”严欢否认,“我只是没想到你这么相信我而已,两年时间……”
付声轻笑,“不是相信你,是相信我自己。要是单凭你的实力,恐怕一辈子连老家都走不出去。”
“我——!”严欢张嘴就想反驳,却被付声一只大手给搅乱了。
付声用手拨乱严欢的头发,道:“不过那家伙说的也对,在这之前还是想想怎么通过面试吧。听说夜鹰也是评审,恐怕会给我们出不少刁难吧。”
“那家伙是这么小心眼的人吗?”
“萧侯那家伙只是人模人样,心眼比针还小。你自己多当心一点吧。”
“什么叫我当心?!那你们呢,不会只靠我一个人吧?”
“没办法,谁叫你是队长兼主唱兼未来的主音吉他,重担就都交给你了。”
感觉着付声拍在自己肩上的手,严欢感到有些欲哭无泪。
“我,我想出去透透气。”他觉得要是再继续待在这屋里的话,恐怕都会被窒息而死。
“批准。”
等到终于从那间屋子走出来的时候,严欢深深地吸一口气。
“差点以为会被憋死!”
他不敢走远,只是沿着外面的走廊,走到阳台。十二层楼的高度,一阵清风扑面而来,一下子让严欢精神了许多。
“美国巡演啊,还是两年的期限。”严欢望着楼外,喃喃自语道:“感觉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我倒是一直在做梦。”一个沉默很久的声音突然j□j来。
“john?”
“梦到和年轻时的朋友一起组乐队,梦到成功出第一张专辑,梦到上万人齐齐来看我们的演出,梦到……乐队最后解散。”john的声音显得有些低沉,“附到你身上这么长时间,突然觉得过去就完全好像是一场梦,是不是真实的我都已经不清楚了。”
“john……”
“到最后,我连为什么要走摇滚这条路都不在记得了,甚至已经失去了对它的热爱。”john道:“有一段时间,完全没有去触碰它,而是去做另一些事情。”
“那时候你不爱它了吗?”
“不知道……或许是迷惘吧,实现了梦想后,才会发现现实中突然多了很多其他的东西。”john道:“而且即使获得了成功,即使得到了认可,也会有一种空虚感。因为那时候我明白,有些事情是我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实现的。”
“比如?”
“世界和平。”
“噗!咳,咳咳!抱歉,john,我不是故意要笑的。”
“你笑吧。”john不在意道:“其实我也觉得好笑,竟然想要以一人之力做这种事情,最后全是徒劳无功。”
严欢渐渐安静下来,“john,你知道吗,在我们这儿有一句话,叫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大概的意思就是,只要是人类生活的地方,就免不了有争端和战争。”
“恩。”
“不过,我觉得你做的那些是也不完全是徒劳无功。最起码,你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在去实现理想。”严欢突然想到,“对了,john,你不是英国人吗,那你以前的乐队有过没过美国巡演的经验?”
“你是指哪一次?”
“……你这是在拉仇恨吗!”严欢有些咬牙切齿,别以为他听不出老鬼语气里故意炫耀的意思。
“我们巡演都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谁也不知道现在会是什么情况。”
“是吗?只有两年啊,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成功。”严欢喃喃自语。
正在他发呆的时候,身后却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哎,严欢?”
“啊!大叔!”严欢下意识地就喊了出来。
卫礼有些苦恼地揉了揉太阳穴,“你还是叫我名字吧。”
“可是那样不是太不礼貌了?”
总比被你喊大叔来的好!卫礼腹诽,妥协道:“那你就和其他人一样,喊我卫哥好了,不要再喊大叔,我还年轻呢!”
“卫哥好。”严欢讪笑着,将功补过。“卫哥永保青春,永垂不朽。”
“去你的。”卫礼哭笑不得。
“对了,马上就开始面试了,你怎么在这?”
“出来透透气。”严欢尴尬道。
“透气?”卫礼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也是,我看你再待在里面怕是真要被憋坏了。话说你胆子还真不小,那个赌约的事情,我们工作人员也全都知道了。”
“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哈哈!敢下这种赌注,你胆子够大!”
那不是我胆子大,是付声那家伙疯了!严欢是哑巴吃榴莲有苦说不出。
“我也只是出来透口气,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绯闻主角。”卫礼背靠在墙上,吸了一根烟。“不愧是年轻人,真有冲劲。”
看着卫礼吞云吐雾的样子,想起初遇他时两人的对话,严欢突然开口问:“卫哥,你现在还有在玩摇滚吗?”
“摇滚?”卫礼抬头,轻轻笑了一声。
“那种燃烧生命的东西,我已经玩不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首严欢他们乐队要演绎的歌曲,已经想好了!~(≧▽≦)/~
☆、最重要的
摇滚是一种燃烧生命的音乐。
没有勇气的人不敢去触碰它,没有毅力的人无法追随它,没有天赋的人不能拥有它。然而即使是拥有了这三样,能不能走到最后,往往还是要看运气。
卫礼吐了一个烟圈,缓缓道:“而我很不巧,就是一个没有天赋也没有毅力的家伙,只是在年轻的时候凭着一腔热血玩上摇滚,但是到头来我还是没有办法成为一个真正的乐手。没办法,像我这样懒散的家伙能混个温饱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去追求什么梦想。”
他看着严欢,“梦想这种东西是你们年轻人才有的。”
“你刚才不是说自己还年轻么,卫哥。”严欢道。
“哈,哈哈!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虽然我还有着一个青春活力的外表,但是内心已经伤痕累累。”卫礼道:“我现在哪有哪个美国时间去玩摇滚呢?每天上班下班,苦钱,养家糊口,就已经够我忙活的了。”
卫礼掸了掸烟灰,那星星灰尘被风吹散,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严欢,你猜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在想,这哪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怎么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了,连自动贩卖机都没见识过,难道就不怕在这个大城市里被人给拐了吗?”
“我还是有点常识的!”严欢不满道。
“呵呵,后来你说你是玩摇滚的,我想果然是这样,除了玩摇滚的疯小子,还有哪里的年轻人会这么莽撞呢?我就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和你一样疯疯癫癫地一天到晚和伙伴们聚在一起,学也不上了,整天就在鼓捣乐队。直到有一天……”
卫礼顿了顿,“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老爸的头发怎么就突然白了一半呢?我妈是什么时候,连上个楼梯都要喘气了。还有小时候我看起来无比大,能够让我随时回去的家,是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冷清破旧?在那个时候我才突然觉得,我要是还一直在外面混,没个出息,爸妈早晚有一天会为我操碎了心。”
“没有前途的摇滚,和上了年纪的父母,我该怎么选?”卫礼笑了笑,“所以我才说我现在不玩摇滚了,耗不起了。”
他看着严欢有些落寞的表情,连忙道:“当然,当然我不是指的你!严欢,像你这样年纪轻轻又前途无量的小鬼,还是大有可为的。有付声,还有那么多人一起陪着你,不继续闯下去都对不起老天爷。”
“那卫哥你就真的不玩摇滚了?”
“偶尔还是会自己弹一弹的,毕竟这么多年了,不可能完全放下来。”卫礼道:“不过感觉和以前是全不一样了,现在拿起吉他的时候,会想一想,从前的那些伙伴现在都在哪,在做些什么?哎,你么看着我做什么?”
见着严欢一脸被触动的表情,卫礼哭笑不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小鬼!这世界上玩摇滚的人百分之九十都会在半路退下来,像我这样现在能找到一份相关的工作,已经是很不错,该知足了。”
“卫哥,你心里还有梦吗?还会想起以前曾经组乐队时候的心情吗?”严欢问。
“梦啊,这东西。”卫礼看着楼下,十二层的高度,让面的行人和车辆看起来都十分渺小,就像轻轻可以捏碎的物品一样。“在它面前,我们实在是太渺小了。”
“我已经不会做梦了,严欢。”
当日复一日地在摇滚的路上挣扎时,偶尔的一回头,看见白发苍苍的父母,看见让他们担心而一无所获的自己,看见已经不再那么牢固,摇摇欲坠的家。还如何去坚持自己的梦想呢?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即使在痛苦,也都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梦吧。因为人除了做梦,还是要过日子的啊。
卫礼走后,严欢一个人又在阳台上站了好久,不做声地一直看着楼下的道路。曲曲折折,相互交错,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
“john,你说我以后会不会像卫哥那样,也要在梦想和现实之间选择?”
“你的梦想是什么?”
“这个……目前第一步是实现去美国的巡演吧,之后再一步步来。”
老鬼嗤笑道:“是吗?还真是简单的梦。如果你连这个梦都无法实现的话,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回去读书结婚生孩子吧。”
“这个梦很简单么!别拿你的标准来要求别人好不好!”严欢被他气炸。
“很难吗?”老鬼反问:“你知道每年每天有多少乐队在美国,在世界各地巡演?上百,上千甚至上万。如果你连这万分之一都做不到,你还想要完成什么?”
“还记得你从家里跑出来的那一夜么?别告诉我,你已经忘记了那时候的心情,严欢。”
“我……”严欢趴在阳台的栏杆上,“我只是不知道,我究竟能不能做到。你也说过,我的吉他不算好,天赋也不算高。而且如果以后……以后我爸妈年纪大了,我总不能真的不管不顾吧?”
“怕什么,你不是有一个弟弟就要出生了吗?”
“john!”
老鬼道:“你知道我以前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吗,欢?”
“……”
“什么都不想。”john说:“什么都不想,只要一直向前看。总有一天,会走到你想要去的地方。”
“那要有多久?”
“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二十年,也许一辈子。”
“……”严欢沉默了,他在想卫礼刚才的那些话。
梦想这东西,真的那么难以实现吗?如果被迫放弃它的话,又会有多痛苦呢?至少,现在的自己可以随心地去追逐它,这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至于,要花费多少时间?
就像john说的那样,即使花再多的时间,当你走到那一步的时候,终会发现自己已经在那了。
那个时候,就是梦想实现的时候。
“严欢!”
付声突然推门闯进阳台。
“时间到了,跟我回去。”
“哦,恩。”
严欢跟着付声一路走回去的路上,看着眼前那个人好像从来都不曾弯曲的背影,忍不住出声。
“付声,你有没有后悔过?”
“后悔?”付声转头。
“就像是因为摇滚而放弃了什么,因为摇滚而失去了什么,或者是其他的后悔的事情。”
“没有。”
“一点都没有?”
付声道:“在我的生命里,不存在比摇滚还重要的东西。为它放弃任何,我都不会后悔。”
说完,又道:“下回不许再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付声的话里听不到丝毫的迷惘,就像是他说的,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摇滚,并为此一直执着。与他相比起来,严欢的犹豫不决和踌躇都显得太稚嫩了,太没有毅力了。
“你还差得远。”john评价道。
“是啊,是啊,我明白。不论是心理还是实力上,我都比这个家伙差得远了去了。”严欢道:“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有这么一个超强的人做伙伴,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是吗?”john淡淡道:“要是哪一天,因为你而拖延了他前进的路,希望到时候你还能说得出这句话来。”
想起付声刚才的话,严欢后脖一阵恶寒。要是真有那一天的话,付声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把他给咔擦了吧!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希望不会有那一天。”严欢连忙双手合十地祈祷。
“发什么疯癫?”走到门前,付声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把他拉进屋里。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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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两年之约
严欢怎么也不会想到,付声竟然会在这当口把他给推出来。还在把他推到这风口浪尖后,自己一个人躲到后面去看好戏。
现在不仅是付声的这位前队友,整个屋子内的人都在盯着他看,严欢不由有些紧张。
“你就是严欢?”谁想到,却是萧侯盯了严欢一阵子后先开口了。“没想到比我想象中的还年轻。”
他道:“这么年轻却被付声看好,看来你一定是很有实力了?”
“我……”严欢觉得喉咙有些干燥,萧侯那紧迫盯人的视线不让他有一丝放松的机会。
“不过终究还是太年轻。”打量了严欢一阵子后,萧侯作出结论。“还没成什么气候,跟在你身边,付声恐怕还要多等好几年了。祝你们好运吧。”
看着萧侯转身就要走,严欢下意识地出声喊住他。
“等等!”
他喊停转身就想走的萧侯。
“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付声还要多等几年?”
萧侯转过身来,“你不知道吗?”瞥了一眼一旁的付声,他继续道:“这个家伙的梦想可是去美国巡演,现在自甘堕落地跟在你们这种小队伍,你认为他还有能实现梦想的机会吗?”
说完,萧侯自己也觉得有点好笑,竟然跟一个还没成年的小鬼认真地说这种事。这个年纪的小鬼头,心里曾想过国外巡演这种东西吗,恐怕他连国外究竟有多少个知名的乐队都不知道吧。
“为什么没有!”
萧侯一惊,只听眼前那小鬼又说了一遍。
“为什么不可能有机会!”严欢直直看着他。“我不知道付声是想要去英国还是美国哪里,哪怕他是要去伍德斯托克,以后我都会和他一起去的!美国巡演,世界巡演,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想去外太空去表演!”
萧侯惊讶后,只是嗤笑一声。
严欢不满地盯着他。“你认为我在说大话?你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用力地握紧拳,突然道:“那行,那我们就先来打一个赌!”
“哦?”萧侯有趣地看着他,“赌什么?”
“就赌美国巡演。”严欢道:“我们乐队一定会比你们夜鹰更早地在美国开始巡演,一定会成为比你们更出色的乐队!你敢不敢赌?”
萧侯本来不想理会小鬼的玩笑,但是看着严欢那双坚信不疑的眼神,不知为何,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赌,那赌注你想好没有?”他问:“没有彩头的游戏,我可不爱玩。”
“你想要什么赌注?”严欢问。
萧侯正想开口,一旁突然有人插嘴进来。
“太小的赌注可不够看,不如这样如何,输的一方立刻解散乐队,就以两年为期限。”站出来说话的是付声,只见他双手环抱站在一边,轻描淡写地抛下一个重磅炸弹!
“付声!”向宽大惊,“你跟着凑什么热闹!?我说你就算要开玩笑,也别放这么大的赌注啊,你有没有考虑过我和阳光的感受?”
“我无所谓。”阳光很不给面子地回道:“随便他们俩怎么折腾,反正两年后谁知道会是什么样子?说不定我都已经死了。”
“喂!你这话更像是玩笑啊!”向宽吼他。
“谁知道呢?”
“怎么样?”付声看向萧侯,“我们已经下注了,你的答案?”
萧侯看了这热闹的四人组一眼,一笑。“好啊,一言为定。”
他又看向严欢。“没想到你比我想象中的还有胆量,这个赌约我就应下了。不过在此之前,你们还是想想怎么过了这一关的面试吧?”
说完,萧侯转身离开房间。
直到他走了,屋子里才突然向沸水煮开一样喧哗起来,要不是鉴于当事人一方还在场,其他人早就议论纷纷了。
就连严欢也没想到,付声竟然会下那么大的赌注,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怎么,没有自信?”付声看着他的脸色,“还是说你认为自己会输给那个家伙?”
“我、我才没有这么想!”严欢否认,“我只是没想到你这么相信我而已,两年时间……”
付声轻笑,“不是相信你,是相信我自己。要是单凭你的实力,恐怕一辈子连老家都走不出去。”
“我——!”严欢张嘴就想反驳,却被付声一只大手给搅乱了。
付声用手拨乱严欢的头发,道:“不过那家伙说的也对,在这之前还是想想怎么通过面试吧。听说夜鹰也是评审,恐怕会给我们出不少刁难吧。”
“那家伙是这么小心眼的人吗?”
“萧侯那家伙只是人模人样,心眼比针还小。你自己多当心一点吧。”
“什么叫我当心?!那你们呢,不会只靠我一个人吧?”
“没办法,谁叫你是队长兼主唱兼未来的主音吉他,重担就都交给你了。”
感觉着付声拍在自己肩上的手,严欢感到有些欲哭无泪。
“我,我想出去透透气。”他觉得要是再继续待在这屋里的话,恐怕都会被窒息而死。
“批准。”
等到终于从那间屋子走出来的时候,严欢深深地吸一口气。
“差点以为会被憋死!”
他不敢走远,只是沿着外面的走廊,走到阳台。十二层楼的高度,一阵清风扑面而来,一下子让严欢精神了许多。
“美国巡演啊,还是两年的期限。”严欢望着楼外,喃喃自语道:“感觉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我倒是一直在做梦。”一个沉默很久的声音突然j□j来。
“john?”
“梦到和年轻时的朋友一起组乐队,梦到成功出第一张专辑,梦到上万人齐齐来看我们的演出,梦到……乐队最后解散。”john的声音显得有些低沉,“附到你身上这么长时间,突然觉得过去就完全好像是一场梦,是不是真实的我都已经不清楚了。”
“john……”
“到最后,我连为什么要走摇滚这条路都不在记得了,甚至已经失去了对它的热爱。”john道:“有一段时间,完全没有去触碰它,而是去做另一些事情。”
“那时候你不爱它了吗?”
“不知道……或许是迷惘吧,实现了梦想后,才会发现现实中突然多了很多其他的东西。”john道:“而且即使获得了成功,即使得到了认可,也会有一种空虚感。因为那时候我明白,有些事情是我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实现的。”
“比如?”
“世界和平。”
“噗!咳,咳咳!抱歉,john,我不是故意要笑的。”
“你笑吧。”john不在意道:“其实我也觉得好笑,竟然想要以一人之力做这种事情,最后全是徒劳无功。”
严欢渐渐安静下来,“john,你知道吗,在我们这儿有一句话,叫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大概的意思就是,只要是人类生活的地方,就免不了有争端和战争。”
“恩。”
“不过,我觉得你做的那些是也不完全是徒劳无功。最起码,你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在去实现理想。”严欢突然想到,“对了,john,你不是英国人吗,那你以前的乐队有过没过美国巡演的经验?”
“你是指哪一次?”
“……你这是在拉仇恨吗!”严欢有些咬牙切齿,别以为他听不出老鬼语气里故意炫耀的意思。
“我们巡演都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谁也不知道现在会是什么情况。”
“是吗?只有两年啊,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成功。”严欢喃喃自语。
正在他发呆的时候,身后却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哎,严欢?”
“啊!大叔!”严欢下意识地就喊了出来。
卫礼有些苦恼地揉了揉太阳穴,“你还是叫我名字吧。”
“可是那样不是太不礼貌了?”
总比被你喊大叔来的好!卫礼腹诽,妥协道:“那你就和其他人一样,喊我卫哥好了,不要再喊大叔,我还年轻呢!”
“卫哥好。”严欢讪笑着,将功补过。“卫哥永保青春,永垂不朽。”
“去你的。”卫礼哭笑不得。
“对了,马上就开始面试了,你怎么在这?”
“出来透透气。”严欢尴尬道。
“透气?”卫礼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也是,我看你再待在里面怕是真要被憋坏了。话说你胆子还真不小,那个赌约的事情,我们工作人员也全都知道了。”
“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哈哈!敢下这种赌注,你胆子够大!”
那不是我胆子大,是付声那家伙疯了!严欢是哑巴吃榴莲有苦说不出。
“我也只是出来透口气,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绯闻主角。”卫礼背靠在墙上,吸了一根烟。“不愧是年轻人,真有冲劲。”
看着卫礼吞云吐雾的样子,想起初遇他时两人的对话,严欢突然开口问:“卫哥,你现在还有在玩摇滚吗?”
“摇滚?”卫礼抬头,轻轻笑了一声。
“那种燃烧生命的东西,我已经玩不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首严欢他们乐队要演绎的歌曲,已经想好了!~(≧▽≦)/~
☆、最重要的
摇滚是一种燃烧生命的音乐。
没有勇气的人不敢去触碰它,没有毅力的人无法追随它,没有天赋的人不能拥有它。然而即使是拥有了这三样,能不能走到最后,往往还是要看运气。
卫礼吐了一个烟圈,缓缓道:“而我很不巧,就是一个没有天赋也没有毅力的家伙,只是在年轻的时候凭着一腔热血玩上摇滚,但是到头来我还是没有办法成为一个真正的乐手。没办法,像我这样懒散的家伙能混个温饱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去追求什么梦想。”
他看着严欢,“梦想这种东西是你们年轻人才有的。”
“你刚才不是说自己还年轻么,卫哥。”严欢道。
“哈,哈哈!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虽然我还有着一个青春活力的外表,但是内心已经伤痕累累。”卫礼道:“我现在哪有哪个美国时间去玩摇滚呢?每天上班下班,苦钱,养家糊口,就已经够我忙活的了。”
卫礼掸了掸烟灰,那星星灰尘被风吹散,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严欢,你猜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在想,这哪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怎么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了,连自动贩卖机都没见识过,难道就不怕在这个大城市里被人给拐了吗?”
“我还是有点常识的!”严欢不满道。
“呵呵,后来你说你是玩摇滚的,我想果然是这样,除了玩摇滚的疯小子,还有哪里的年轻人会这么莽撞呢?我就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和你一样疯疯癫癫地一天到晚和伙伴们聚在一起,学也不上了,整天就在鼓捣乐队。直到有一天……”
卫礼顿了顿,“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老爸的头发怎么就突然白了一半呢?我妈是什么时候,连上个楼梯都要喘气了。还有小时候我看起来无比大,能够让我随时回去的家,是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冷清破旧?在那个时候我才突然觉得,我要是还一直在外面混,没个出息,爸妈早晚有一天会为我操碎了心。”
“没有前途的摇滚,和上了年纪的父母,我该怎么选?”卫礼笑了笑,“所以我才说我现在不玩摇滚了,耗不起了。”
他看着严欢有些落寞的表情,连忙道:“当然,当然我不是指的你!严欢,像你这样年纪轻轻又前途无量的小鬼,还是大有可为的。有付声,还有那么多人一起陪着你,不继续闯下去都对不起老天爷。”
“那卫哥你就真的不玩摇滚了?”
“偶尔还是会自己弹一弹的,毕竟这么多年了,不可能完全放下来。”卫礼道:“不过感觉和以前是全不一样了,现在拿起吉他的时候,会想一想,从前的那些伙伴现在都在哪,在做些什么?哎,你么看着我做什么?”
见着严欢一脸被触动的表情,卫礼哭笑不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小鬼!这世界上玩摇滚的人百分之九十都会在半路退下来,像我这样现在能找到一份相关的工作,已经是很不错,该知足了。”
“卫哥,你心里还有梦吗?还会想起以前曾经组乐队时候的心情吗?”严欢问。
“梦啊,这东西。”卫礼看着楼下,十二层的高度,让面的行人和车辆看起来都十分渺小,就像轻轻可以捏碎的物品一样。“在它面前,我们实在是太渺小了。”
“我已经不会做梦了,严欢。”
当日复一日地在摇滚的路上挣扎时,偶尔的一回头,看见白发苍苍的父母,看见让他们担心而一无所获的自己,看见已经不再那么牢固,摇摇欲坠的家。还如何去坚持自己的梦想呢?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即使在痛苦,也都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梦吧。因为人除了做梦,还是要过日子的啊。
卫礼走后,严欢一个人又在阳台上站了好久,不做声地一直看着楼下的道路。曲曲折折,相互交错,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
“john,你说我以后会不会像卫哥那样,也要在梦想和现实之间选择?”
“你的梦想是什么?”
“这个……目前第一步是实现去美国的巡演吧,之后再一步步来。”
老鬼嗤笑道:“是吗?还真是简单的梦。如果你连这个梦都无法实现的话,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回去读书结婚生孩子吧。”
“这个梦很简单么!别拿你的标准来要求别人好不好!”严欢被他气炸。
“很难吗?”老鬼反问:“你知道每年每天有多少乐队在美国,在世界各地巡演?上百,上千甚至上万。如果你连这万分之一都做不到,你还想要完成什么?”
“还记得你从家里跑出来的那一夜么?别告诉我,你已经忘记了那时候的心情,严欢。”
“我……”严欢趴在阳台的栏杆上,“我只是不知道,我究竟能不能做到。你也说过,我的吉他不算好,天赋也不算高。而且如果以后……以后我爸妈年纪大了,我总不能真的不管不顾吧?”
“怕什么,你不是有一个弟弟就要出生了吗?”
“john!”
老鬼道:“你知道我以前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吗,欢?”
“……”
“什么都不想。”john说:“什么都不想,只要一直向前看。总有一天,会走到你想要去的地方。”
“那要有多久?”
“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二十年,也许一辈子。”
“……”严欢沉默了,他在想卫礼刚才的那些话。
梦想这东西,真的那么难以实现吗?如果被迫放弃它的话,又会有多痛苦呢?至少,现在的自己可以随心地去追逐它,这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至于,要花费多少时间?
就像john说的那样,即使花再多的时间,当你走到那一步的时候,终会发现自己已经在那了。
那个时候,就是梦想实现的时候。
“严欢!”
付声突然推门闯进阳台。
“时间到了,跟我回去。”
“哦,恩。”
严欢跟着付声一路走回去的路上,看着眼前那个人好像从来都不曾弯曲的背影,忍不住出声。
“付声,你有没有后悔过?”
“后悔?”付声转头。
“就像是因为摇滚而放弃了什么,因为摇滚而失去了什么,或者是其他的后悔的事情。”
“没有。”
“一点都没有?”
付声道:“在我的生命里,不存在比摇滚还重要的东西。为它放弃任何,我都不会后悔。”
说完,又道:“下回不许再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付声的话里听不到丝毫的迷惘,就像是他说的,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摇滚,并为此一直执着。与他相比起来,严欢的犹豫不决和踌躇都显得太稚嫩了,太没有毅力了。
“你还差得远。”john评价道。
“是啊,是啊,我明白。不论是心理还是实力上,我都比这个家伙差得远了去了。”严欢道:“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有这么一个超强的人做伙伴,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是吗?”john淡淡道:“要是哪一天,因为你而拖延了他前进的路,希望到时候你还能说得出这句话来。”
想起付声刚才的话,严欢后脖一阵恶寒。要是真有那一天的话,付声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把他给咔擦了吧!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希望不会有那一天。”严欢连忙双手合十地祈祷。
“发什么疯癫?”走到门前,付声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把他拉进屋里。
第2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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