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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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44节
一同经历路途艰险的,也不只是他一个人。
即使是再惶然,再害怕,身边终究是有人陪伴。就好比现在,仅仅是付声的几句话,却能让他冷静下来不再焦躁。
身边还有这么一群伙伴,所以,害怕什么,畏惧什么,退缩什么呢!
来吧!睁开眼,踏上这舞台就是!
先前出场的乐队才刚刚退下,台下观众们热情未散,都在高喊着刚才那支乐队的名字,要求安可。无形的压迫,笼罩子啊即将登场的每个人身上。
kg的过来招呼人了。
“走吧,伙计们。”丹迪对着大伙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终于轮到我们上台了。”
他过来拍了拍每个人的肩膀,轮到严欢时,大大一笑。
“让所有人为你折服吧!小子!”
严欢傻愣愣地听懂了,却来不及反应,丹迪已经带着他们的队员们率先登台。大屏幕上,打出了即将出场的乐队的名字,还有主持的大声介绍——kg≈the prayer!
光影,动静,热情与冷却,仅仅一台之隔,却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上了。”付声走上舞台时经过严欢身边。“还等什么?”
向宽和阳光也相继走过,三个伙伴的背影就在前方等着他,没有语言没有动作,却是无声的默契。
严欢笑,抬脚,登上这舞台!
台下的人群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连从细缝间穿过都觉得困难,可以感受到附近的人身上喷薄而出的热情以及汗味,那都是摇滚的味道。
陆佑飞挤过一个有一个人身边,拼命地挣扎着向舞台前靠近。
他是第一次来音乐节,却觉得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到处是乌烟瘴气,人挤人,隔着老远甚至连舞台上乐队的音乐都听不见!只有耳边人们狂躁的喊声!
陆佑飞心烦意乱,已经有些暴躁了。这已经是他辗转的第三个舞台,他下定决心,要是在这里还是和之前一样的结果,他就立刻收拾包袱回家——虽然他本身就是逃家出来的。
舞台上一阵烟雾升起,彩色的灯光打在白雾上,将它染上妖魔鬼怪一般的色彩。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下一支乐队登台了!
“是谁!台上的是谁?”
身边有人问着,陆佑飞心里也很想知道。
“是kg啊,你没看演出单吗?”
似乎是一个国外的知名乐队,但是陆佑飞不感兴趣,他正有些兴致确切。
“哎!竟然是合演!还有另外一支乐队的名字!你看,是——”
the prayer!
当这个词传进陆佑飞耳中的时候,像是一道霹雳,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
他拼命睁大眼睛,不顾周围人的抱怨,向前挤着。只为了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直到看清那熟悉的的面容,那年轻稚嫩的容颜!
是严欢!是严欢啊!
看着那个少年站在舞台上,和周围其他乐手一起,站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有那么一刻,陆佑飞简直想对所有人大喊!这是我认识的人,这是我认识的乐手!这是我喜欢的乐队!
啊——!
打破了砌筑在心里的一道墙,终于可以畅快的呼吸。陆佑飞睁大眼睛看着台上严欢的每个动作,他抓起话筒,他站到了前台!
他是要主唱?
在这里,在这个伟大的舞台上!悼亡者的初啼!
而这时,却有人说:“啊,那个the prayer是什么玩意?来借光的菜鸟吗?”
“名单上都没有他们啊,不会拖后腿吧。”
“哈哈,谁知道呢……”
陆佑飞紧紧握拳。
“不会……”
“恩?小子,你说什么?!”
“绝对不会!”陆佑飞恶狠狠地看着对方,大吼道:“他们是最棒的乐队!严欢是最棒的乐手!他们绝对不会拖后腿!”
站在这附近的人都齐齐转头,想看看是谁这么不客气地放下大话,见到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年轻人,不由嗤笑起来。
“小鬼,你知道个屁!”
“你们知道个屁!”陆佑飞激动地顶嘴,“我就是知道!悼亡者比你们想象中的好一万倍!”
“是吗?那你敢不敢和我赌一把?”
“堵你身上的全部家当,让这周围的人作见证,以那菜鸟乐队的实力做赌。”膀大腰圆的汉子看着陆佑飞,桀桀怪笑。“怎么,敢不敢赌?”
“赌!”陆佑飞涨红了脸,狠狠地看着他。“赢的一定会是我!”
“好啊,等着瞧吧,小子……”
“嘘,别吵!”
有人打断了他们的对峙,此时台上的两支乐队已经做好准备。演出,即将开始。
即将弹起的节奏是什么?
即将奏响的旋律又是什么?
陆佑飞着迷地看着悼亡者乐队,付声抚上琴弦,阳光轻点着脚尖,向宽站在最后,而严欢则走到了舞台的最前!
他轻轻握住话筒,将它拿到嘴边。
下一秒,带走所有人灵魂的歌声又会是怎样?
陆佑飞屏息等待着,因为他知道,悼亡者会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ready?”丹迪敲响一声鼓,问严欢。
严欢回以一个可以的眼神,丹迪笑一笑,手中的鼓槌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敲响一连串的旋律。台下的观众们听到鼓声后振奋起来,挥舞着手臂。
吉他与贝斯紧随其后,带着划破夜空的犀利。
“开始吧!”
严欢深呼吸一口气,耳中听着节奏,紧紧握着麦克风。
这一次他没有背着吉他,完完全全以一名主唱的身份站在舞台。而在他身后不只是三个人,而是一共八个人正成为他的支柱。
乐手赋予音乐生命,而主唱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赋予音乐灵魂,让它能够顶天立地!
张大手,迎天歌,大声欢呼吧!
迎接属于他们,悼亡者的歌!
舞台下一片昏暗,只有手机反射的光芒,仿佛是夜空中点点闪烁的星辰。
夜空中的星,让他开始奔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才明白所谓乐手的使命。
如今他明白,他的命运转折,是从今天开始!
所以——今天吧,就从今天开始吧!
成为世上,最独一无二的悼亡者!
轻轻凑近话筒,严欢闭上眼,启唇而歌。
夜,欢闹的人群。
是谁的歌声在传遍昼夜,是谁的嘶哑正响彻天地。
人们涨得通红的脸庞映在严欢身后的大屏幕上,红色的灯光打在他们脸上,看起来就如同在燃烧!
人群在燃烧着,摇滚在燃烧着!鼓动着摇滚的生命,如烈日之火,灼痛你!却不愿松手!
严欢闭上眼,唱着那仿佛印在心底的歌词。他笑起来,这一刻,他仿佛看见未来的那条路,无论多么坎坷曲折,终究会走到重点的那条路。
灯火摇曳,人影斑驳,疯狂的,热烈的,痛苦的人们!他们听到了那音乐!
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在所有人身上都刻下印迹。
不去管那些瞠目结舌的人们,不去管被悼亡者所震撼的人们。
此刻,严欢的意识内,john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大舞台。
你爱摇滚吗,有多爱,愿意为它付出生命?
这个他只能通过严欢的眼睛才看得到的世界,它像是一个五光十色的舞台,而自己只是台下一个匆匆看客,旁观着台上的精彩。
永远被一层纱隔住,无法触摸到它分毫。
这个让他爱过,恨过,遗忘过的世界,如今已经属于别人。
老鬼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是不是,真的该和这个世界告别了?
严欢肆意地笑着,因为他预见自己未来无垠的道路!
老鬼轻声叹息,因为他预感自己或即将与摇滚告别。
一老一少,上个世纪与这个世纪,处在不同时光中的人们。
在这一刻,都在为同一个魔鬼神魂颠倒。
摇滚呐。
摇滚啊!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现在感觉如何? 本文由魔爪阅读器下载(iozhua)。
☆、星辰的夜晚
喉咙像是有火烧过,严欢现在只觉得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干渴无比。
他坐在昏暗的台后,头上盖着一块毛巾,脸全部被毛巾覆盖住,身体藏在阴影里,却止不住嘴角的笑意。
周围是一片寂静,而在不远处的舞台上以及舞台外,却是闹腾一片,翻天覆地的景象。
两种极致的对比显得这儿更加冷清,但是严欢却一点都不觉得,他只觉着自己好像还神游在刚刚那个舞台上,无法回神。
——那个让他呐喊、沸腾,拼尽一切的舞台!
脑海中似乎还有着幻影,是台下观众热切的脸孔,又似乎是身边伙伴们默契的笑容,更像是无限精彩的未来,在向他招手。
汗水,吼声,湿透的衣服,沙哑的喉咙,摇滚倾尽一切,他也奉献一切。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意想不到的!
观众的热烈回应,那被人举起用力挥舞的摇滚旗帜,那结束时的喧闹与强烈的安可声!还有,他们炽热的眼神!
即使是现在回想,严欢都觉得那温度烫人,仿佛连那时的空气都是炙热的,在身体里烙下印痕。
“呼……”
深呼吸一口,严欢仰天闭眼,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想找个人聊聊,以宣泄自己此时过于激动的心情。
“john,你说,我今天算不算成功?”
“john?”
直到喊了好几声,才传来老鬼懒懒的回答。
“是啊,你成功了。”不过随即又道:“ 不过只是踏上世界舞台的第一步而已,没什么好自鸣得意的。”
“……哈哈,你打击不到我,我都习惯你的讽刺了。”严欢笑着说。
“欢,我是说认真的。”john道:“今天你在这里点燃了他们心中的火焰,是的,你做到了。但是这些乐迷只不过是世界上千万上亿的摇滚乐迷的万分之一,你才点燃了一颗星星的火光,就妄想拥有全宇宙吗?”
“你还差得远。”
严欢睁开眼。
今夜的天空很黑,衬得星星也格外明亮。他看着最亮的那颗,即使如此,它比起整个星空来也都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太渺小了,太微不足道。
他有些明白john说的话了,这星星的火光,还不足以燎原呐!
但是这并不能让严欢气馁,刚刚获得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认可的少年,此时比谁都雀跃。哪怕是付声站在这里说一通他的冷言冷语,都扑灭不了严欢此时心中火焰。
彻底点燃起来的,踏上摇滚世界征途的火焰。
“不远泼我冷水了,john。”严欢笑了笑道:“我知道你想让我冷静地看清自己,我明白还差得远,还有许多不足够的地方,但是我们不是说好了么,迟早会带你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不会忘记的。”
老鬼沉默了好久,才来了一句。
“那你想要让我等多久?”
“很快,尽快,更快!”严欢道:“这是我们的梦想,我会尽一切努力,john。”
听着严欢这番热烈坦诚的话,john久不动摇的心也渐渐地有了些软化。他也有些开始期待起来。
“好啊,我等着你带我去伍德斯托克的那天。”
“恩。”
“不要忘记约定,欢。”
严欢笑,刚想回一句“那当然了”,就听到身边有脚步声,这打断了他的脑内对话。
“躲在这干嘛?”
付声快步走了过来,似乎找了他一阵子,有些不耐。
“难道一个人躲着哭吗,小鬼。”
严欢不耐,“我偶尔也想独自安静一会,好不,你不了解,青少年那颗敏感容易受伤的心!”
付声似乎哼了声,“是不了解,也不想了解,总之没空废话,快跟我走。”
“走?去哪,要回去了吗?”严欢疑惑,他们的合作演出已经结束,难道这么快就要离开。
付声眸子闪了闪,语气中似乎带着些傲意,“你没听见吗?”他抬头,看着光幕中的舞台,目光灼灼。
“什么?”
“外面那些观众震天的安可,这是在催我们再次上台啊。”
安可,安可!安可,安可!
近千人的庞大呼声,似乎要将舞台都掀翻。人群中,有人吼得脖子上青筋都冒出来,有人挥舞着手臂使劲摆动!对着空无一人的舞台卖劲地喊着他们心中的名字。
“kg,kg,kg!”
还有——
“the prayer!”
这个一开始根本没人知道的名字,现在从乐迷们的口中激动地呼喊出来。一遍又一遍,一声胜一声!
陆佑飞在周围喧闹中再也忍不住了,大声道:“他们的中文名字是悼亡者,是悼亡者啊!”
很快,这个更容易让国人呼喊的名称便传开了出去,等到严欢悄悄走到舞台附近观察情况的时候,全场已经满是喊着kg和悼亡者的名字了。
严欢刚探出一个头,耳膜就像是要被刺透了般。
近千人一同卖力地呼喊着你的名字,那感觉就像是被人定住了灵魂,动也不能动!多么的深沉的呼唤!
“hi!”
贝维尔走了过来,从后面拍了拍还在愣神的严欢,笑着道:
“一会我们返场后会留下五分钟时间给你们,要抓住机会,让他们为你疯狂吧!加油!”
留下满头雾水的严欢,贝维尔背着吉他上场准备kg的单独演出了。而严欢站在原地望了他好久,道: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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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一同经历路途艰险的,也不只是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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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吧!睁开眼,踏上这舞台就是!
先前出场的乐队才刚刚退下,台下观众们热情未散,都在高喊着刚才那支乐队的名字,要求安可。无形的压迫,笼罩子啊即将登场的每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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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过来拍了拍每个人的肩膀,轮到严欢时,大大一笑。
“让所有人为你折服吧!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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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动静,热情与冷却,仅仅一台之隔,却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上了。”付声走上舞台时经过严欢身边。“还等什么?”
向宽和阳光也相继走过,三个伙伴的背影就在前方等着他,没有语言没有动作,却是无声的默契。
严欢笑,抬脚,登上这舞台!
台下的人群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连从细缝间穿过都觉得困难,可以感受到附近的人身上喷薄而出的热情以及汗味,那都是摇滚的味道。
陆佑飞挤过一个有一个人身边,拼命地挣扎着向舞台前靠近。
他是第一次来音乐节,却觉得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到处是乌烟瘴气,人挤人,隔着老远甚至连舞台上乐队的音乐都听不见!只有耳边人们狂躁的喊声!
陆佑飞心烦意乱,已经有些暴躁了。这已经是他辗转的第三个舞台,他下定决心,要是在这里还是和之前一样的结果,他就立刻收拾包袱回家——虽然他本身就是逃家出来的。
舞台上一阵烟雾升起,彩色的灯光打在白雾上,将它染上妖魔鬼怪一般的色彩。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下一支乐队登台了!
“是谁!台上的是谁?”
身边有人问着,陆佑飞心里也很想知道。
“是kg啊,你没看演出单吗?”
似乎是一个国外的知名乐队,但是陆佑飞不感兴趣,他正有些兴致确切。
“哎!竟然是合演!还有另外一支乐队的名字!你看,是——”
the prayer!
当这个词传进陆佑飞耳中的时候,像是一道霹雳,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
他拼命睁大眼睛,不顾周围人的抱怨,向前挤着。只为了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直到看清那熟悉的的面容,那年轻稚嫩的容颜!
是严欢!是严欢啊!
看着那个少年站在舞台上,和周围其他乐手一起,站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有那么一刻,陆佑飞简直想对所有人大喊!这是我认识的人,这是我认识的乐手!这是我喜欢的乐队!
啊——!
打破了砌筑在心里的一道墙,终于可以畅快的呼吸。陆佑飞睁大眼睛看着台上严欢的每个动作,他抓起话筒,他站到了前台!
他是要主唱?
在这里,在这个伟大的舞台上!悼亡者的初啼!
而这时,却有人说:“啊,那个the prayer是什么玩意?来借光的菜鸟吗?”
“名单上都没有他们啊,不会拖后腿吧。”
“哈哈,谁知道呢……”
陆佑飞紧紧握拳。
“不会……”
“恩?小子,你说什么?!”
“绝对不会!”陆佑飞恶狠狠地看着对方,大吼道:“他们是最棒的乐队!严欢是最棒的乐手!他们绝对不会拖后腿!”
站在这附近的人都齐齐转头,想看看是谁这么不客气地放下大话,见到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年轻人,不由嗤笑起来。
“小鬼,你知道个屁!”
“你们知道个屁!”陆佑飞激动地顶嘴,“我就是知道!悼亡者比你们想象中的好一万倍!”
“是吗?那你敢不敢和我赌一把?”
“堵你身上的全部家当,让这周围的人作见证,以那菜鸟乐队的实力做赌。”膀大腰圆的汉子看着陆佑飞,桀桀怪笑。“怎么,敢不敢赌?”
“赌!”陆佑飞涨红了脸,狠狠地看着他。“赢的一定会是我!”
“好啊,等着瞧吧,小子……”
“嘘,别吵!”
有人打断了他们的对峙,此时台上的两支乐队已经做好准备。演出,即将开始。
即将弹起的节奏是什么?
即将奏响的旋律又是什么?
陆佑飞着迷地看着悼亡者乐队,付声抚上琴弦,阳光轻点着脚尖,向宽站在最后,而严欢则走到了舞台的最前!
他轻轻握住话筒,将它拿到嘴边。
下一秒,带走所有人灵魂的歌声又会是怎样?
陆佑飞屏息等待着,因为他知道,悼亡者会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ready?”丹迪敲响一声鼓,问严欢。
严欢回以一个可以的眼神,丹迪笑一笑,手中的鼓槌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敲响一连串的旋律。台下的观众们听到鼓声后振奋起来,挥舞着手臂。
吉他与贝斯紧随其后,带着划破夜空的犀利。
“开始吧!”
严欢深呼吸一口气,耳中听着节奏,紧紧握着麦克风。
这一次他没有背着吉他,完完全全以一名主唱的身份站在舞台。而在他身后不只是三个人,而是一共八个人正成为他的支柱。
乐手赋予音乐生命,而主唱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赋予音乐灵魂,让它能够顶天立地!
张大手,迎天歌,大声欢呼吧!
迎接属于他们,悼亡者的歌!
舞台下一片昏暗,只有手机反射的光芒,仿佛是夜空中点点闪烁的星辰。
夜空中的星,让他开始奔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才明白所谓乐手的使命。
如今他明白,他的命运转折,是从今天开始!
所以——今天吧,就从今天开始吧!
成为世上,最独一无二的悼亡者!
轻轻凑近话筒,严欢闭上眼,启唇而歌。
夜,欢闹的人群。
是谁的歌声在传遍昼夜,是谁的嘶哑正响彻天地。
人们涨得通红的脸庞映在严欢身后的大屏幕上,红色的灯光打在他们脸上,看起来就如同在燃烧!
人群在燃烧着,摇滚在燃烧着!鼓动着摇滚的生命,如烈日之火,灼痛你!却不愿松手!
严欢闭上眼,唱着那仿佛印在心底的歌词。他笑起来,这一刻,他仿佛看见未来的那条路,无论多么坎坷曲折,终究会走到重点的那条路。
灯火摇曳,人影斑驳,疯狂的,热烈的,痛苦的人们!他们听到了那音乐!
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在所有人身上都刻下印迹。
不去管那些瞠目结舌的人们,不去管被悼亡者所震撼的人们。
此刻,严欢的意识内,john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大舞台。
你爱摇滚吗,有多爱,愿意为它付出生命?
这个他只能通过严欢的眼睛才看得到的世界,它像是一个五光十色的舞台,而自己只是台下一个匆匆看客,旁观着台上的精彩。
永远被一层纱隔住,无法触摸到它分毫。
这个让他爱过,恨过,遗忘过的世界,如今已经属于别人。
老鬼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是不是,真的该和这个世界告别了?
严欢肆意地笑着,因为他预见自己未来无垠的道路!
老鬼轻声叹息,因为他预感自己或即将与摇滚告别。
一老一少,上个世纪与这个世纪,处在不同时光中的人们。
在这一刻,都在为同一个魔鬼神魂颠倒。
摇滚呐。
摇滚啊!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现在感觉如何? 本文由魔爪阅读器下载(ioz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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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咙像是有火烧过,严欢现在只觉得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干渴无比。
他坐在昏暗的台后,头上盖着一块毛巾,脸全部被毛巾覆盖住,身体藏在阴影里,却止不住嘴角的笑意。
周围是一片寂静,而在不远处的舞台上以及舞台外,却是闹腾一片,翻天覆地的景象。
两种极致的对比显得这儿更加冷清,但是严欢却一点都不觉得,他只觉着自己好像还神游在刚刚那个舞台上,无法回神。
——那个让他呐喊、沸腾,拼尽一切的舞台!
脑海中似乎还有着幻影,是台下观众热切的脸孔,又似乎是身边伙伴们默契的笑容,更像是无限精彩的未来,在向他招手。
汗水,吼声,湿透的衣服,沙哑的喉咙,摇滚倾尽一切,他也奉献一切。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意想不到的!
观众的热烈回应,那被人举起用力挥舞的摇滚旗帜,那结束时的喧闹与强烈的安可声!还有,他们炽热的眼神!
即使是现在回想,严欢都觉得那温度烫人,仿佛连那时的空气都是炙热的,在身体里烙下印痕。
“呼……”
深呼吸一口,严欢仰天闭眼,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想找个人聊聊,以宣泄自己此时过于激动的心情。
“john,你说,我今天算不算成功?”
“john?”
直到喊了好几声,才传来老鬼懒懒的回答。
“是啊,你成功了。”不过随即又道:“ 不过只是踏上世界舞台的第一步而已,没什么好自鸣得意的。”
“……哈哈,你打击不到我,我都习惯你的讽刺了。”严欢笑着说。
“欢,我是说认真的。”john道:“今天你在这里点燃了他们心中的火焰,是的,你做到了。但是这些乐迷只不过是世界上千万上亿的摇滚乐迷的万分之一,你才点燃了一颗星星的火光,就妄想拥有全宇宙吗?”
“你还差得远。”
严欢睁开眼。
今夜的天空很黑,衬得星星也格外明亮。他看着最亮的那颗,即使如此,它比起整个星空来也都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太渺小了,太微不足道。
他有些明白john说的话了,这星星的火光,还不足以燎原呐!
但是这并不能让严欢气馁,刚刚获得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认可的少年,此时比谁都雀跃。哪怕是付声站在这里说一通他的冷言冷语,都扑灭不了严欢此时心中火焰。
彻底点燃起来的,踏上摇滚世界征途的火焰。
“不远泼我冷水了,john。”严欢笑了笑道:“我知道你想让我冷静地看清自己,我明白还差得远,还有许多不足够的地方,但是我们不是说好了么,迟早会带你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不会忘记的。”
老鬼沉默了好久,才来了一句。
“那你想要让我等多久?”
“很快,尽快,更快!”严欢道:“这是我们的梦想,我会尽一切努力,john。”
听着严欢这番热烈坦诚的话,john久不动摇的心也渐渐地有了些软化。他也有些开始期待起来。
“好啊,我等着你带我去伍德斯托克的那天。”
“恩。”
“不要忘记约定,欢。”
严欢笑,刚想回一句“那当然了”,就听到身边有脚步声,这打断了他的脑内对话。
“躲在这干嘛?”
付声快步走了过来,似乎找了他一阵子,有些不耐。
“难道一个人躲着哭吗,小鬼。”
严欢不耐,“我偶尔也想独自安静一会,好不,你不了解,青少年那颗敏感容易受伤的心!”
付声似乎哼了声,“是不了解,也不想了解,总之没空废话,快跟我走。”
“走?去哪,要回去了吗?”严欢疑惑,他们的合作演出已经结束,难道这么快就要离开。
付声眸子闪了闪,语气中似乎带着些傲意,“你没听见吗?”他抬头,看着光幕中的舞台,目光灼灼。
“什么?”
“外面那些观众震天的安可,这是在催我们再次上台啊。”
安可,安可!安可,安可!
近千人的庞大呼声,似乎要将舞台都掀翻。人群中,有人吼得脖子上青筋都冒出来,有人挥舞着手臂使劲摆动!对着空无一人的舞台卖劲地喊着他们心中的名字。
“kg,kg,kg!”
还有——
“the prayer!”
这个一开始根本没人知道的名字,现在从乐迷们的口中激动地呼喊出来。一遍又一遍,一声胜一声!
陆佑飞在周围喧闹中再也忍不住了,大声道:“他们的中文名字是悼亡者,是悼亡者啊!”
很快,这个更容易让国人呼喊的名称便传开了出去,等到严欢悄悄走到舞台附近观察情况的时候,全场已经满是喊着kg和悼亡者的名字了。
严欢刚探出一个头,耳膜就像是要被刺透了般。
近千人一同卖力地呼喊着你的名字,那感觉就像是被人定住了灵魂,动也不能动!多么的深沉的呼唤!
“hi!”
贝维尔走了过来,从后面拍了拍还在愣神的严欢,笑着道:
“一会我们返场后会留下五分钟时间给你们,要抓住机会,让他们为你疯狂吧!加油!”
留下满头雾水的严欢,贝维尔背着吉他上场准备kg的单独演出了。而严欢站在原地望了他好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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