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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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51节
付声眼神偏转,轻轻地瞥了一眼严欢。
“如果没用的话,我自然会用其他方法封住他的嘴。”
严欢立刻觉得背后升上一股寒意,抖了抖,连忙大力地对着付声点头,保证自己一定遵从医嘱,誓死也不开口一句。
付声这才满意的收回视线。
“不要忘记吃药。“
他最后嘱咐了严欢一句,便和其他人一起去帮忙收拾东西。说起来,虽然付声这人平时看起来很傲慢,但是事实上他并不是那种会把事情都甩手交给别人去做的人。该干的重活,该帮的忙,他一样都没有少做,也没有抱怨。这样相比起来,严欢觉得自己才像是拖后腿的那个,不仅帮不上忙,现在更是身染“重疾”拖全员后腿。
哎,严欢欲仰天长啸,摸了摸嗓子想想,还是决定在心里默默地咆哮一下好了。
东西收拾好准备走人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严欢作为一个不能干重活的男劳力,被大家嫌吩咐了一个去买午饭这样跑腿的活计,他屁颠屁颠拿着两张毛爷爷就去了。
路过小树林,路过小正太,路过小花坛,路过……哎,那人好像有些眼熟啊。严欢瞧着花坛后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他悄悄放轻脚步,走到那人背后,伸手,啪嗒拍了一下。
“妈呀!”
心里有鬼的雷新一个纵跳跳起,踉跄地倒退几步。
严欢好奇地看着他,挥了挥手。
【你在这干嘛?】
雷新惊魂未定,看见在身后突袭自己的竟然是一个带着口罩的家伙,犹疑了好久,最后才有些犹豫道:“你是……严欢?”
【是我是我。】
严欢连连点头,伸出手与雷新握了握。又指了指雷新,再指了指那边不远处的乐队伙伴们,做出个疑惑的表情。
雷新咳嗽一声,“我只是路过,顺便过来看一看、看看公园卖臭豆腐的!对了,我就是来吃臭豆腐的,你吃吗?”
严欢挣扎着摇了摇头,他嗓子这种情况,被付声吩咐只能喝粥。
“哦,你不能说话,喉咙还没好?”雷新立刻悟了。“那一定要好好吃药,知道吗?”
【知道知道,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对了,你们在收拾东西,是准备走了?下一站去哪?我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严欢耸了耸肩,又指了指天。意思是,下一站去哪只有天知道。雷新见他这副模样,倒是笑了。
“哈哈!你们啊,你们这些人真是……”他笑到最后,却变得有几分苦涩。“真是潇洒,世界再大好像都能让你们走遍似的,也真不怕吃苦。”
他想起今早自己被总编毙掉的稿子,想起这个月自己第六个相亲失败的姑娘,想起自个二十七八了还只能开一辆qq,存款连一间厕所都买不起。半天,他幽幽一叹。
“你们这些人倒好,不用担心生活啊钱啊,每天活在自己梦想里,真是幸福,太td让人羡慕……”
啪,啪啪,啪啪,嘭!
严欢用力地在他肩膀上拍打了几下,十分大力,最后甚至都把雷新拍得后退了一步。
他指着自己,又指了指喉咙,最后指了指付声那边,想了想,摆了个累瘫的姿势。
【我每天被付声j□j操活的学吉他,我也很累的好不!】
然后,又掏出手机,给雷新看一张照片。那上面是一个肥嘟嘟的小婴儿,笑得流得满下巴的口水。严欢指了指照片上的婴儿,严肃的指了指自己,用两根手指捻了捻,示意为钞票。
【小爷我也是要养家的人。】
这下雷新真的惊悚了,他看着严欢,就像在是看一个新品种的大猩猩。
“这是你儿子?你有儿子了?!”
我去!严欢怒,再翻出自己爸妈的照片,又比划了一番。这下雷新总算明白了,笑一声。
“这是你弟弟?蛮可爱的,不过你不会是打算自己赚钱养活弟弟吧?你小子,连自己都还养不活呢……”雷新笑了几声,打算是和严欢开玩笑,可他几声干笑下来,没有得到回应。
再回首看去,严欢正看着他,一脸严肃。那认真的眼神就像是在说,我就打算凭我自己养活我弟弟,不行吗?
我想靠做乐手养活我的家人,不行吗?
梦想与现实一起奋斗,不行吗?
只是一个眼神,雷新却觉得自己好像在里面看到了很多。一个年轻人的坚持,和他的看起来滑稽又不现实的执着。
雷新渐渐地笑不出声了。
严欢突然想起自己买午饭的任务还没完成呢,连忙对雷新挥了挥手,告别。
而雷新站在原地看着戴口罩的严欢跑远,他又回头,看着那边在搬运收拾的乐手们。烈日炎炎下,那些原本孤高傲慢的乐手,每一个都忙得汗流浃背。他们搬运着沉重的乐器,就像是在搬运自己那沉重的梦想。
弯下腰,卸下傲慢,在现实面前低下了身子,但是这却是他们心甘情愿的,为了自己拼搏的梦想而甘愿的!
雷新突然觉得很无聊,无聊!
自己心底的羡慕与嫉妒,擅自认为乐手都是吃白饭的逐梦者的想法,多么空虚和蛋疼!
这世上哪一个人活着不是在与现实搏斗?而自己却选出了许多放弃的理由,总是认为自己才是最憋屈的那个,羡慕乐手们的潇洒,羡慕他们敢于追逐梦想,嫉妒他们的放纵恣意。
明明是自己放弃了,却去嫉妒别人,这不是最愚蠢的事情吗?
雷新转身,离开公园。
他要回去加班,去写这个礼拜第十篇稿子。不行的话,就去写第十一、十二,一百篇稿子,总有一个能过的!
先放弃了,你就输了。
严欢买完午饭回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雷新了。他无谓地耸了耸肩,带着午饭去找伙伴们。然而却不知道,今天的一番相遇,为乐队创造出了另一个机遇。以后的事,谁都无法预料。
【喂,吃饭了!】
严欢憋着嗓子在心里大喊,带着两大袋子的饭盒跑了过去,向那群忙碌的乐手们跑去。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
☆、山雨欲来
指尖从弦上划过,带来冰冷沉重的触感。随便拨了几个音,他抬头向外看去,屋外,几个人正撸起衣袖忙活地热火朝天,而严欢也正在其中。
阳光收回视线,笑了笑,往下一倒,躺在厚厚的稻草堆上,开始想,他们究竟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处境的?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去,远山的云层层叠叠,雨水凝聚在云层上将落未落。蜗居在这个深山的的小村庄,阳光开始仔细回忆起这一路来的旅程。
首先,是全国巡演的第一站。
不大不小的成功,对于初次进行巡演的严欢来说,已经算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虽然严欢也在这次初啼中受到了一些意外的影响,但是总体而言,第一次在小县城的巡演成功,提高了年轻气盛的严欢的信心,也让这小子对于接下来的旅程更加期待起来。
不过,事情总是有不顺的,在刚刚结束了他们的前三分之一旅程,一行人向西部进发的时候,由于某个人的一时兴起,他们偏离了国道而沿着乡下的小路走,这么一走,就走到了这么个山沟沟里。
眼看天色将黑,一群人好不容易在善良的村民的帮助下,找了个破旧无人的小屋住。这不,在大雨滂沱而下前,一伙人正忙着在外面搬运东西。金贵的乐器和器材,绝对不能收到一点损失的,这对于乐手们来说,是比命还重要的宝贝。
这边,阳光正在屋内有滋有味地回忆着这一路上的不少趣事,屋外,帮忙着搬东西的严欢确实忍不住问出口了。
“让他一个人在屋里收拾,好吗?”
“啊,你说什么?”正在收拾东西的向宽没有听清他的意思。
“我是说,让阳光一个人在屋里忙着收拾屋子,这合适吗?”严欢又重复了一边,他刚才可见阳光一个人进屋去了。
“哦,他啊。”
向宽正想说些什么,那边,付声冷冷来了一句,“谁告诉你他是进去收拾屋子了?”
“不是?”严欢一愣,“那我刚才看见他进屋……他偷懒!”严欢突然想明白了什么,憋屈道:“我们都在这累死累活地忙着搬运,他一个人躲到里面休息,太不公平了这。”
“谁告诉你他进屋里去是偷懒了?”
“……那他进去干嘛了?”严欢有些困惑。
付声轻轻哼了一声,似乎是在鄙视严欢的智商,这时,还是向宽出来做和事佬。
“好了,付声,我知道你喜欢逗弄严欢,不过也别把人逗得太紧,别欺负他了。来,严欢,我这么跟你说吧。阳光进屋去,的确是休息,不过他可不是偷懒,而是这种天气他干不了重活,这件事付声也是知道的。”
这种天气?严欢看着越来越浓密的乌云,恍然到:“阳光他……下雨天,他身体在下雨天不舒服?”
看向宽郑重地点了点头,严欢似乎明白了什么,声音也压低了下来。
“是那次受的伤?”
“他本人没说,但是我们都知道是,自从那次以后,一到雨天他浑身的骨头都泛疼,很不好受,所以就让他歇着了。”
听向宽解释完,严欢再看周围其他人的表情,都是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就他一个人蒙在鼓里。
“这事为什么之前没有跟我说?”严欢闷闷道。
两年前的事,一直是阳光心里的一道疤,严欢知道,但是让他不舒服的是,明明阳光现在已经都成了自己的伙伴,但是却还有别人都了解,就他不知道的内情,这样岂不是显得他这个队长很失职?
他曾经无数次想过有朝一日能化解阳光心里的伤痕,可现在他发现,别说是化解,他连阳光曾经遭遇过哪些都没有一一了解,又怎么能将其带出往日的噩梦中呢?
严欢觉得,自己这个队长干的实在是太不称职了!
“告诉你,就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吗?”付声道:“不如不说。”
“你——”严欢抬头狠狠瞪了付声一眼,十分气恼,最后一抹袖子,放下手里的架子鼓,就一转身跑屋里去了。
“唉唉,你轻点放!我刚买没多久的新鼓!”向宽心疼地擦着沾上泥巴的鼓,一边头也不抬地对付声道:“让你别老欺负他吧,人都被你给气跑了。再这样下去,以后严欢不理你,你可别后悔啊。”
付声不以为然,“他又不是小孩。”
顿了顿,他看着严欢跑去的方向,眼神沉暗。
“很多事情,他也该明白了。”
这屋里没有电灯,严欢进屋后,进借着外面透进来的微弱光线看东西,适应了几秒昏暗的视线后,他在屋内一堆干草堆旁发现了阳光。这位贝丝手正抱着他的吉他,躺在草堆上,眼睛微闭,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
严欢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着躺着的阳光,心情复杂。
阳光的皮肤很白,苍白的那种白,这衬得他的嘴唇看起来也没几分血色,平时偶尔笑起来的时候,还会显得有几分人气。但是现在,贝丝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像是一具已经失去了气息的尸体。这让严欢心里有些害怕,他不由地就伸出手,想要去探阳光的鼻息。
一声轻笑,一股热气喷到严欢的手指上。
“你干嘛呢?”
然后他别看见阳光睁开了眼,那双黑眸正一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严欢做贼心虚。
“没干啥啊,就你头发上沾了根稻草,我帮你拿下来,不用太感谢我啊,顺手而已。”
阳光好笑地看着严欢,他早就察觉到有人进来了,只是一直躺着懒得动而已。不过他也没有戳破严欢幼稚的谎言,而是拍了拍一旁的位置。
“坐吧。”
“哦,哦。”
“怎么,搬累了,进来偷懒?”
“哪会!我是进来视察队员情况,身为乐队队长,要时时关注自己每一名队员,这是我的职责。”
“哦,哈哈,职责。”
“你笑什么?”
“没,我想你说不定真适合当一名好队长,严欢。”
严欢和阳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色暗了下去,温度也陡然降了下来。他在屋里和阳光闲聊着,看着屋外的人忙来忙去,心里却总是飘着,感觉落不下来。
他想问阳光当年的事,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要是一不小心戳到阳光的旧伤那就违背初衷了。所以聊了半天下来,两人除了说了些没营养的口水话,就没有聊到正题上。
阳光的声音温温的,就像杯温水一样泡着严欢,都快要让他忘记自己的本来目的。既然在这里一无所获,严欢也不好意思继续偷懒。
“我还是先出去帮忙吧。”
他起身对阳光道:“你继续休息,我先出去了。”
阳光笑着点了点头,看着严欢踩着地上的干草出门,一直到他走出了门槛才收回视线来。
半晌,轻轻叹了口气。
“还是小孩啊……”
严欢出了门后,很是气馁。他找不到询问的人,只能在脑海里悄悄地问老鬼。
“john,你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明明想让阳光真正融入队里,但是总觉得他和我们一直有道隔阂,其实他人很好,但为什么我总是走不近他?是我的错吗?”
老鬼静静听了,道:“不是你的错。”
“那是阳光他还没有能融入队伍里?他还在担心什么?”
“欢,很多事,有时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john开导他道:“很多情况下,你看见的只是事情的表面,而真相往往让人难以接受。我想,阳光他应该是有自己的顾虑。”
“我知道啊,但是有顾虑不能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吗?”严欢道:“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大人,为什么总喜欢把心事闷在肚子里,总以为是为人好,不知道旁人看着担心也很难受的吗!”
“呵,那是因为你还是个小鬼。”john轻笑,“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感受着严欢的闷闷不乐,john在心里道:人生在世有太多身不由己了,迟早你也会明白,到时候你才是真正成长了,严欢。
而我,只希望那天越晚来临越好。
闪电撕开天空,划下一道触目惊心的口子。
在第一滴雨落下来之前,一群人总算是将所有的器材都搬回了屋内,小卡车上只留下孤零零的几张椅子,雨水渐大,敲打在椅面上,就像是向宽击鼓的声音。
咚咚,咚咚。
敲击着人的心灵。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到了下半部了,有些转折也应该开始了。
恢复更新第一更,手艺生疏了没有,大家给个评价呗~╭(╯3╰)╮
☆、山村庙会
被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吵醒,严欢的眼皮动了动。他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窗外微微亮起的天光。
几点了?严欢下意识的想去床头摸闹钟。然而他迷迷糊糊摸了半晌,只摸到一个毛茸茸的玩意儿。这东西摸起来刺刺的,还带着热感。等他反应过来自己抓着某个人的脑袋的时候。手已经被另一双大手,给牢牢的握住了。
付声的声音从他头顶传过来。
“终于醒了?”也许是刚睡醒,他的声音还有些沙哑。
还没等严欢说话,付声的手已经抽走了。等严欢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穿好衣服,站在一旁。
“醒了就起来吧,还要干活。”付声留下这一句话,就走了出去。
“唔……”严欢有些痛苦地j□j了一声,感觉有些头疼。
昨晚他们一群人就在这条件简陋的破屋里过了一宿,除了几个女孩,剩下的男人们甚至连稻草都没有分到,挨着潮湿的泥土,充分地感受了一晚上大自然的气息。
对于从小在城市里生活的严欢来说,这样的的住宿条件绝对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不过他也没有什么资本挑剔就是了,没见付声都一句话没说吗?这位大爷,平日里可是比他更龟毛,更嫌弃住宿环境的,这会倒是不挑剔了。严欢这才想起,不说都忘了,付声还是个典型的处女座。
完美主义,洁癖,挑剔,毒蛇,样样不落。
不过话说回来,和处女座性向最好的星座是哪一个来着?
“早啊!”
正在严欢琢磨着心事的时候,门口又响起一阵清脆的喊声。
他抬头一看,阳光正顶着一头的晨露,站在门口笑着跟他打招呼。
“阳光?你这么早就醒了?”
阳光笑笑,“因为睡不着。”
严欢瞬间了然,暗叹自己的迟钝,这种潮湿的环境连他睡着都不舒服,更何况是身有旧疾的阳光?他张了张嘴,正想问一问他身体可还好。
就听见那边的贝丝手已经再次开口,语气中还带着少有的雀跃和兴奋。
“醒了就快出来吧,严欢,有好玩的找你。”
好玩的?
很少见阳光这么兴致勃勃,严欢困惑地起身,这才发现屋子内只有他一个人,其他人似乎早早就出去了。只有他……哎?不对,刚才付声怎么也留在屋内,他也是刚睡醒?
付声平日里不是个爱睡懒觉的人啊。
第51节
恋耽美
第51节
付声眼神偏转,轻轻地瞥了一眼严欢。
“如果没用的话,我自然会用其他方法封住他的嘴。”
严欢立刻觉得背后升上一股寒意,抖了抖,连忙大力地对着付声点头,保证自己一定遵从医嘱,誓死也不开口一句。
付声这才满意的收回视线。
“不要忘记吃药。“
他最后嘱咐了严欢一句,便和其他人一起去帮忙收拾东西。说起来,虽然付声这人平时看起来很傲慢,但是事实上他并不是那种会把事情都甩手交给别人去做的人。该干的重活,该帮的忙,他一样都没有少做,也没有抱怨。这样相比起来,严欢觉得自己才像是拖后腿的那个,不仅帮不上忙,现在更是身染“重疾”拖全员后腿。
哎,严欢欲仰天长啸,摸了摸嗓子想想,还是决定在心里默默地咆哮一下好了。
东西收拾好准备走人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严欢作为一个不能干重活的男劳力,被大家嫌吩咐了一个去买午饭这样跑腿的活计,他屁颠屁颠拿着两张毛爷爷就去了。
路过小树林,路过小正太,路过小花坛,路过……哎,那人好像有些眼熟啊。严欢瞧着花坛后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他悄悄放轻脚步,走到那人背后,伸手,啪嗒拍了一下。
“妈呀!”
心里有鬼的雷新一个纵跳跳起,踉跄地倒退几步。
严欢好奇地看着他,挥了挥手。
【你在这干嘛?】
雷新惊魂未定,看见在身后突袭自己的竟然是一个带着口罩的家伙,犹疑了好久,最后才有些犹豫道:“你是……严欢?”
【是我是我。】
严欢连连点头,伸出手与雷新握了握。又指了指雷新,再指了指那边不远处的乐队伙伴们,做出个疑惑的表情。
雷新咳嗽一声,“我只是路过,顺便过来看一看、看看公园卖臭豆腐的!对了,我就是来吃臭豆腐的,你吃吗?”
严欢挣扎着摇了摇头,他嗓子这种情况,被付声吩咐只能喝粥。
“哦,你不能说话,喉咙还没好?”雷新立刻悟了。“那一定要好好吃药,知道吗?”
【知道知道,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对了,你们在收拾东西,是准备走了?下一站去哪?我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严欢耸了耸肩,又指了指天。意思是,下一站去哪只有天知道。雷新见他这副模样,倒是笑了。
“哈哈!你们啊,你们这些人真是……”他笑到最后,却变得有几分苦涩。“真是潇洒,世界再大好像都能让你们走遍似的,也真不怕吃苦。”
他想起今早自己被总编毙掉的稿子,想起这个月自己第六个相亲失败的姑娘,想起自个二十七八了还只能开一辆qq,存款连一间厕所都买不起。半天,他幽幽一叹。
“你们这些人倒好,不用担心生活啊钱啊,每天活在自己梦想里,真是幸福,太td让人羡慕……”
啪,啪啪,啪啪,嘭!
严欢用力地在他肩膀上拍打了几下,十分大力,最后甚至都把雷新拍得后退了一步。
他指着自己,又指了指喉咙,最后指了指付声那边,想了想,摆了个累瘫的姿势。
【我每天被付声j□j操活的学吉他,我也很累的好不!】
然后,又掏出手机,给雷新看一张照片。那上面是一个肥嘟嘟的小婴儿,笑得流得满下巴的口水。严欢指了指照片上的婴儿,严肃的指了指自己,用两根手指捻了捻,示意为钞票。
【小爷我也是要养家的人。】
这下雷新真的惊悚了,他看着严欢,就像在是看一个新品种的大猩猩。
“这是你儿子?你有儿子了?!”
我去!严欢怒,再翻出自己爸妈的照片,又比划了一番。这下雷新总算明白了,笑一声。
“这是你弟弟?蛮可爱的,不过你不会是打算自己赚钱养活弟弟吧?你小子,连自己都还养不活呢……”雷新笑了几声,打算是和严欢开玩笑,可他几声干笑下来,没有得到回应。
再回首看去,严欢正看着他,一脸严肃。那认真的眼神就像是在说,我就打算凭我自己养活我弟弟,不行吗?
我想靠做乐手养活我的家人,不行吗?
梦想与现实一起奋斗,不行吗?
只是一个眼神,雷新却觉得自己好像在里面看到了很多。一个年轻人的坚持,和他的看起来滑稽又不现实的执着。
雷新渐渐地笑不出声了。
严欢突然想起自己买午饭的任务还没完成呢,连忙对雷新挥了挥手,告别。
而雷新站在原地看着戴口罩的严欢跑远,他又回头,看着那边在搬运收拾的乐手们。烈日炎炎下,那些原本孤高傲慢的乐手,每一个都忙得汗流浃背。他们搬运着沉重的乐器,就像是在搬运自己那沉重的梦想。
弯下腰,卸下傲慢,在现实面前低下了身子,但是这却是他们心甘情愿的,为了自己拼搏的梦想而甘愿的!
雷新突然觉得很无聊,无聊!
自己心底的羡慕与嫉妒,擅自认为乐手都是吃白饭的逐梦者的想法,多么空虚和蛋疼!
这世上哪一个人活着不是在与现实搏斗?而自己却选出了许多放弃的理由,总是认为自己才是最憋屈的那个,羡慕乐手们的潇洒,羡慕他们敢于追逐梦想,嫉妒他们的放纵恣意。
明明是自己放弃了,却去嫉妒别人,这不是最愚蠢的事情吗?
雷新转身,离开公园。
他要回去加班,去写这个礼拜第十篇稿子。不行的话,就去写第十一、十二,一百篇稿子,总有一个能过的!
先放弃了,你就输了。
严欢买完午饭回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雷新了。他无谓地耸了耸肩,带着午饭去找伙伴们。然而却不知道,今天的一番相遇,为乐队创造出了另一个机遇。以后的事,谁都无法预料。
【喂,吃饭了!】
严欢憋着嗓子在心里大喊,带着两大袋子的饭盒跑了过去,向那群忙碌的乐手们跑去。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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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从弦上划过,带来冰冷沉重的触感。随便拨了几个音,他抬头向外看去,屋外,几个人正撸起衣袖忙活地热火朝天,而严欢也正在其中。
阳光收回视线,笑了笑,往下一倒,躺在厚厚的稻草堆上,开始想,他们究竟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处境的?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去,远山的云层层叠叠,雨水凝聚在云层上将落未落。蜗居在这个深山的的小村庄,阳光开始仔细回忆起这一路来的旅程。
首先,是全国巡演的第一站。
不大不小的成功,对于初次进行巡演的严欢来说,已经算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虽然严欢也在这次初啼中受到了一些意外的影响,但是总体而言,第一次在小县城的巡演成功,提高了年轻气盛的严欢的信心,也让这小子对于接下来的旅程更加期待起来。
不过,事情总是有不顺的,在刚刚结束了他们的前三分之一旅程,一行人向西部进发的时候,由于某个人的一时兴起,他们偏离了国道而沿着乡下的小路走,这么一走,就走到了这么个山沟沟里。
眼看天色将黑,一群人好不容易在善良的村民的帮助下,找了个破旧无人的小屋住。这不,在大雨滂沱而下前,一伙人正忙着在外面搬运东西。金贵的乐器和器材,绝对不能收到一点损失的,这对于乐手们来说,是比命还重要的宝贝。
这边,阳光正在屋内有滋有味地回忆着这一路上的不少趣事,屋外,帮忙着搬东西的严欢确实忍不住问出口了。
“让他一个人在屋里收拾,好吗?”
“啊,你说什么?”正在收拾东西的向宽没有听清他的意思。
“我是说,让阳光一个人在屋里忙着收拾屋子,这合适吗?”严欢又重复了一边,他刚才可见阳光一个人进屋去了。
“哦,他啊。”
向宽正想说些什么,那边,付声冷冷来了一句,“谁告诉你他是进去收拾屋子了?”
“不是?”严欢一愣,“那我刚才看见他进屋……他偷懒!”严欢突然想明白了什么,憋屈道:“我们都在这累死累活地忙着搬运,他一个人躲到里面休息,太不公平了这。”
“谁告诉你他进屋里去是偷懒了?”
“……那他进去干嘛了?”严欢有些困惑。
付声轻轻哼了一声,似乎是在鄙视严欢的智商,这时,还是向宽出来做和事佬。
“好了,付声,我知道你喜欢逗弄严欢,不过也别把人逗得太紧,别欺负他了。来,严欢,我这么跟你说吧。阳光进屋去,的确是休息,不过他可不是偷懒,而是这种天气他干不了重活,这件事付声也是知道的。”
这种天气?严欢看着越来越浓密的乌云,恍然到:“阳光他……下雨天,他身体在下雨天不舒服?”
看向宽郑重地点了点头,严欢似乎明白了什么,声音也压低了下来。
“是那次受的伤?”
“他本人没说,但是我们都知道是,自从那次以后,一到雨天他浑身的骨头都泛疼,很不好受,所以就让他歇着了。”
听向宽解释完,严欢再看周围其他人的表情,都是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就他一个人蒙在鼓里。
“这事为什么之前没有跟我说?”严欢闷闷道。
两年前的事,一直是阳光心里的一道疤,严欢知道,但是让他不舒服的是,明明阳光现在已经都成了自己的伙伴,但是却还有别人都了解,就他不知道的内情,这样岂不是显得他这个队长很失职?
他曾经无数次想过有朝一日能化解阳光心里的伤痕,可现在他发现,别说是化解,他连阳光曾经遭遇过哪些都没有一一了解,又怎么能将其带出往日的噩梦中呢?
严欢觉得,自己这个队长干的实在是太不称职了!
“告诉你,就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吗?”付声道:“不如不说。”
“你——”严欢抬头狠狠瞪了付声一眼,十分气恼,最后一抹袖子,放下手里的架子鼓,就一转身跑屋里去了。
“唉唉,你轻点放!我刚买没多久的新鼓!”向宽心疼地擦着沾上泥巴的鼓,一边头也不抬地对付声道:“让你别老欺负他吧,人都被你给气跑了。再这样下去,以后严欢不理你,你可别后悔啊。”
付声不以为然,“他又不是小孩。”
顿了顿,他看着严欢跑去的方向,眼神沉暗。
“很多事情,他也该明白了。”
这屋里没有电灯,严欢进屋后,进借着外面透进来的微弱光线看东西,适应了几秒昏暗的视线后,他在屋内一堆干草堆旁发现了阳光。这位贝丝手正抱着他的吉他,躺在草堆上,眼睛微闭,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
严欢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着躺着的阳光,心情复杂。
阳光的皮肤很白,苍白的那种白,这衬得他的嘴唇看起来也没几分血色,平时偶尔笑起来的时候,还会显得有几分人气。但是现在,贝丝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像是一具已经失去了气息的尸体。这让严欢心里有些害怕,他不由地就伸出手,想要去探阳光的鼻息。
一声轻笑,一股热气喷到严欢的手指上。
“你干嘛呢?”
然后他别看见阳光睁开了眼,那双黑眸正一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严欢做贼心虚。
“没干啥啊,就你头发上沾了根稻草,我帮你拿下来,不用太感谢我啊,顺手而已。”
阳光好笑地看着严欢,他早就察觉到有人进来了,只是一直躺着懒得动而已。不过他也没有戳破严欢幼稚的谎言,而是拍了拍一旁的位置。
“坐吧。”
“哦,哦。”
“怎么,搬累了,进来偷懒?”
“哪会!我是进来视察队员情况,身为乐队队长,要时时关注自己每一名队员,这是我的职责。”
“哦,哈哈,职责。”
“你笑什么?”
“没,我想你说不定真适合当一名好队长,严欢。”
严欢和阳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色暗了下去,温度也陡然降了下来。他在屋里和阳光闲聊着,看着屋外的人忙来忙去,心里却总是飘着,感觉落不下来。
他想问阳光当年的事,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要是一不小心戳到阳光的旧伤那就违背初衷了。所以聊了半天下来,两人除了说了些没营养的口水话,就没有聊到正题上。
阳光的声音温温的,就像杯温水一样泡着严欢,都快要让他忘记自己的本来目的。既然在这里一无所获,严欢也不好意思继续偷懒。
“我还是先出去帮忙吧。”
他起身对阳光道:“你继续休息,我先出去了。”
阳光笑着点了点头,看着严欢踩着地上的干草出门,一直到他走出了门槛才收回视线来。
半晌,轻轻叹了口气。
“还是小孩啊……”
严欢出了门后,很是气馁。他找不到询问的人,只能在脑海里悄悄地问老鬼。
“john,你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明明想让阳光真正融入队里,但是总觉得他和我们一直有道隔阂,其实他人很好,但为什么我总是走不近他?是我的错吗?”
老鬼静静听了,道:“不是你的错。”
“那是阳光他还没有能融入队伍里?他还在担心什么?”
“欢,很多事,有时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john开导他道:“很多情况下,你看见的只是事情的表面,而真相往往让人难以接受。我想,阳光他应该是有自己的顾虑。”
“我知道啊,但是有顾虑不能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吗?”严欢道:“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大人,为什么总喜欢把心事闷在肚子里,总以为是为人好,不知道旁人看着担心也很难受的吗!”
“呵,那是因为你还是个小鬼。”john轻笑,“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感受着严欢的闷闷不乐,john在心里道:人生在世有太多身不由己了,迟早你也会明白,到时候你才是真正成长了,严欢。
而我,只希望那天越晚来临越好。
闪电撕开天空,划下一道触目惊心的口子。
在第一滴雨落下来之前,一群人总算是将所有的器材都搬回了屋内,小卡车上只留下孤零零的几张椅子,雨水渐大,敲打在椅面上,就像是向宽击鼓的声音。
咚咚,咚咚。
敲击着人的心灵。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到了下半部了,有些转折也应该开始了。
恢复更新第一更,手艺生疏了没有,大家给个评价呗~╭(╯3╰)╮
☆、山村庙会
被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吵醒,严欢的眼皮动了动。他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窗外微微亮起的天光。
几点了?严欢下意识的想去床头摸闹钟。然而他迷迷糊糊摸了半晌,只摸到一个毛茸茸的玩意儿。这东西摸起来刺刺的,还带着热感。等他反应过来自己抓着某个人的脑袋的时候。手已经被另一双大手,给牢牢的握住了。
付声的声音从他头顶传过来。
“终于醒了?”也许是刚睡醒,他的声音还有些沙哑。
还没等严欢说话,付声的手已经抽走了。等严欢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穿好衣服,站在一旁。
“醒了就起来吧,还要干活。”付声留下这一句话,就走了出去。
“唔……”严欢有些痛苦地j□j了一声,感觉有些头疼。
昨晚他们一群人就在这条件简陋的破屋里过了一宿,除了几个女孩,剩下的男人们甚至连稻草都没有分到,挨着潮湿的泥土,充分地感受了一晚上大自然的气息。
对于从小在城市里生活的严欢来说,这样的的住宿条件绝对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不过他也没有什么资本挑剔就是了,没见付声都一句话没说吗?这位大爷,平日里可是比他更龟毛,更嫌弃住宿环境的,这会倒是不挑剔了。严欢这才想起,不说都忘了,付声还是个典型的处女座。
完美主义,洁癖,挑剔,毒蛇,样样不落。
不过话说回来,和处女座性向最好的星座是哪一个来着?
“早啊!”
正在严欢琢磨着心事的时候,门口又响起一阵清脆的喊声。
他抬头一看,阳光正顶着一头的晨露,站在门口笑着跟他打招呼。
“阳光?你这么早就醒了?”
阳光笑笑,“因为睡不着。”
严欢瞬间了然,暗叹自己的迟钝,这种潮湿的环境连他睡着都不舒服,更何况是身有旧疾的阳光?他张了张嘴,正想问一问他身体可还好。
就听见那边的贝丝手已经再次开口,语气中还带着少有的雀跃和兴奋。
“醒了就快出来吧,严欢,有好玩的找你。”
好玩的?
很少见阳光这么兴致勃勃,严欢困惑地起身,这才发现屋子内只有他一个人,其他人似乎早早就出去了。只有他……哎?不对,刚才付声怎么也留在屋内,他也是刚睡醒?
付声平日里不是个爱睡懒觉的人啊。
第5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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