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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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70节
john:“比起语言,实力才是最重要,不是吗?欢,今晚就让他们见证一下你的能力。”
严欢不语,而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
夜场才刚刚开始,人们从门外蜂拥而进,肉贴着肉摩擦着身体,尽情享乐。然而当乐队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转移过去。
“哦,一个年轻的小鬼。”有人这么想道。
然而,还没当人们有更多或者好奇或者负面的想法,认识严欢的一小部分熟客已经欢呼起来。
“嗨,严!今晚是你开场吗?加油啊!”
严欢看着那个打招呼的熟人,送出一个笑容。不可否认,经过一年国外磨砺的严欢,气质上成熟了许多。配上他来自异国的黑发黑眸,以及一张俊脸,这一笑还是捕获了不少少女放心。
“哦,这个亚洲男孩可真帅,我喜欢他的神秘气质。”
“偶尔与小男孩调情似乎也不错。”
在严欢登台后,人们想法各异。然而,当他用吉他拨出第一个音符,有的人便停驻下来,侧耳倾听。
吉他独奏声,幽幽穿透空气,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与本土狂热的摇滚节奏不同的是,这个音律蕴含着潜藏在深处的力量,又带着隐秘的旋律。
然而当严欢开口唱出第一个字符,这帮碧眼老外们便瞪大了眼睛!见鬼,那是什么语言?这乐手竟然唱的不是英文?
是的,今天晚上,严欢准备给众人唱一曲《黑夜里》。
最完整的,原汁原味的中文版《黑夜里》。
而这个即将掀起波涛的夜晚,你又在哪里呢?
付声。
作者有话要说: 二月底赶上一更!
☆、今夜不眠
摇滚是什么?
你问一百个人,都不会得到正确的答案。
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根本就没有唯一的回答,而是因人而异。而对于严欢来说,摇滚是一种痛,让他体会到被逼着成长的痛苦;更是一种乐,带着苦涩味道的快乐。
所以在他的歌声里,可以听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压抑着的痛苦,和追求着的希冀。就像是一个坠入深渊的人,他不甘,不愿,不死心,想要获得一把足够燃烧一切的火焰!
是的,摇滚是一团火!以乐手自身作燃料的熊熊烈火!
骑士酒吧。金发褐发棕发,白皮肤黑皮肤褐皮肤的老外们全都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竟然能通过一种异国语言,听到这样震撼心扉的摇滚。台上黑发少年的每一声呐喊,每一个嘶哑的低音,每一个转折的气音,都让他们浑身汗毛直竖,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心脏里钻出来,热血沸腾!
欧美的摇滚圈向来张扬豪放,很少走低调内敛的路线,所以这些西方人很少像东方人一样,欣赏一些明媚而忧伤的曲调。即使是女歌手,也大多是走豪迈女王范。然而这一次,严欢的一首歌却给他们拓宽了新的世界。
这一种旋律,带着含蓄的温和,也带着外放的嘶吼。它沙哑,但是不疯狂;它内敛,但并不青涩,就像是一个男孩蜕变成了一个男人,你能看到他身上稚嫩的地方,同样也有别样的味道。
严欢的声音变得比一年前成熟许多,带着青年独特的磁性。
一把吉他,一首歌,一个异域小帅哥。由他带来的新鲜体验逐渐调动现场的气氛,随着他一声声喊哑喉咙的嘶吼,不懂中文的老外们也随着旋律高喊起来。
“yeli,yeli!”
几乎没有人能听懂严欢的歌词,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听懂他的音乐!因为在歌词之外,蕴含在摇滚之中的,更重要的是情感!而严欢,已经十分出色地将他所要表达出的情绪传达给众人了!
不屈,抗争,执着!
背负着重任,一步步踏出泥泞。这种挣扎着前行般的歌声,这种打破束缚的曲调,彻底让观众们沸腾起来。随着第一个人喊出声,开始有更多人喊着严欢的名字!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属于严欢的不眠夜,属于摇滚的夜不眠。
“呼,好不容易喘一口气。”
许久,终于从舞台上挣扎着爬下来的严欢,躲过了观众们过于热情的拥抱,独自跑到了酒吧外的小巷里。
成功了!
他没有预想到的成功,孤注一掷的成功!
在决定用中文开场之前,严欢根本没有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欢迎。然而,结果出乎他预料,或者说并不出乎预料,这一年多来的辛苦练习,这一年多的隐忍,终于在今晚爆发。
今晚的奇迹不是一夜获得的,而是无数个通晓的练习的结果。严欢靠在阴暗的小道墙壁上,仰头望着星空。
“什么嘛,这国外的夜空也不必国内的亮啊。”他笑了一声,带着些许的苦涩。
这一年的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背负着乐队解散的重担,独自踏上异乡,承受着人们不解和歧视的目光,他才终于在这里迈出了第一步。谁能知道在美国的这么多个夜晚,严欢几乎没有出去娱乐过,他连抬头看一眼头顶星空的时间都没有。而今晚,付出的努力终于开始有了回报。
严欢笑了,笑着的时候,脸上却带着一丝落寞。
付声,向宽,阳光。
没有他们的成功,总觉到少了些什么。
“john。”
严欢道:“你说,我有资格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吗?”
“你的梦想是什么?”john明知故问。
严欢轻笑一声。“那还用说吗?当然是踏在世界最大的舞台上,和大家一起!”
严欢的梦想,从来都不是独自一人踏上高峰。他知道,如果想要走到顶峰,只有自己一个人是不够的。
“从前都是他们在保护我,现在至少也让我为他们做些什么。”
他喃喃念道着,抚摸着手中的吉他。这是付声留给他的唯一一件物品,是付声曾经最喜爱的那把吉他。在他离开的那个夜晚,付声将这把吉他留了下来。严欢不知道这份馈赠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相信,这绝对不是永别,而是有朝再相见!
呼吸着夜晚冰冷的空气,严欢握紧吉他,至少,他又往前走近了一步。
“请问,你是……严欢先生吗?”
正沉浸在思绪中的严欢吓了一跳,立马站直了身体。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向着他走来。这是一个有着东方面孔的男人,更特别的是,他刚才说的是中文。
“果然没错,你就是以前悼亡者乐队的主唱严欢吧。”
然而这人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连john都被吓了一跳。
“你、你知道悼亡者乐队?”严欢看着眼前的陌生人,“你知道我?”
来人微微一笑,递出一张名片。“吃这行饭的,总要多关注国内的一些新鲜血脉。你好,我是胡克,来自嚎叫唱片美国分支。很高兴认识你,严先生。”
第一次被人用这么正式的称呼,严欢呆了一下,才连忙接过他手中的名片。
“嚎叫唱片。”他微微吃惊,在美国混了快两年的严欢,可不再是当年的那个菜鸟。“你是独立厂牌的制作人?”
胡克笑:“与其说是制作人,不如说是一名星探。”他说着,看向严欢的眼神别有深意。
“我们注意你很久了,严先生。事实证明你是一位出色的摇滚乐手,要不要考虑一下和我们合作?”
严欢手那和名片,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胡克皱眉。“严先生是怀疑我的身份吗?”
“不,不,我是不敢相信,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好事掉到我面前。”严欢愣愣道:“这不是做梦吧?”
果然还是个年轻人。胡克轻笑一声,道:“不,请相信你并不是在做梦。事实上,我们和hoe正在开展一个合作,而你,就是我们选中的候选人之一。那么,请容许我再正式地询问一遍。”
他看向严欢,认真道:“你愿意与嚎叫唱片以及hoe两个厂牌合作出个人专辑吗,严先生?”
“……”
“严先生?你还好吗?”
“不,我很好。”严欢忍住打自己两耳光醒神的举动,正经道:“简直是太好了。”
他背着对方,悄悄地在身后握拳。
“我需要什么时候去联系你们?”
胡克微笑。“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我们就可以开始商谈唱片的事情。当然,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从头开始,严欢现在最乐意听的就是这个词。
这几年来他经历的这一切,不都是为了这一句话么。从头开始,将悼亡者重新聚合起来!而今晚,就是他踏出的第一步。
嚎叫唱片,国内知名厂牌,专门打造摇滚专辑,目前唯一一个走入国际市场的国内厂牌。
hoe,芝加哥独立厂牌,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引领着美国摇滚潮流,在国际乐迷中享誉口碑。
而这两家厂牌竟然说是要合作,还要为自己打造专辑?
严欢看着头顶的夜空。
“没有比这再好的夜晚了。”他笑,紧抱着吉他。
终于看见,实现梦想的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家厂牌是现实加我杜撰而成的,不要真去搜索啊。
是的,是的,你们猜对了。
严欢的英雄救美之路开启! 本文由魔爪阅读器下载(iozhua)。
☆、摇滚
严欢坐在咖啡厅,手指不时触碰着杯沿。
他现在非常紧张,比从前付声带他去见老爸还紧张。同样的,对于严欢而言,今天的会面不比当日的重要性地。付声和他父亲的一番谈话,让他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到摇滚的路上。而今天的这番谈话,则会决定他未来的命运,甚至是悼亡者的命运。
“抱歉,让你久等了。”
就在严欢紧张地不断用手指画圈圈的时候,胡克终于来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老外。
说实话,外国人在严欢眼中一直都是长一个模样,除了高矮胖瘦外,他很难分清他们的容貌。就连相处了几年的贝维尔,严欢也没觉得他哪里帅了,这个事实总让贝维尔倍受打击。
不过今天的这一个,似乎有些不一样。
不是容貌,是气质。在这个老外身上,严欢感觉到了一股属于john才独有的气质。自信,足以压倒任何人的自信。这种自信沉淀为一种内在气魄,让任何人见到他的人都不由地为之侧目。
一句话来说,就是气场强大。
“让我来介绍一下。诺曼先生,这位就是我看中的乐手严欢。严欢,这位是hoe的主要决策者,威布尔·诺曼。”
严欢连忙伸出手。“你好,诺曼先生。”
“你好。”诺曼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声音冷静沉稳,看不出喜乐。
这人也是乐手。严欢在摸到他手上的老茧的时候就察觉出来了。不仅是乐手,应该还是个贝斯手。贝斯属于指弹乐器,乐手指尖也会产生老茧,这一点和吉他不太一样。
一发现这个不爱说话的外国大叔是个贝斯手,严欢对他沉默寡言的倾向也就比较能理解了。最开始认识阳光的时候,他也很不爱说话。贝斯手大多数都挺沉默的,理解。
威布尔发现意外的一点,这个年轻人对于他的冷漠,不像其他人一样露出受打击的失落或者是怒火,反而兴致勃勃。这让他对于这次见面,稍微多了一些期待。
希望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吧。威布尔想,然后主动开始了谈话。
“听说你是来自中国的吉他手。”
“是的。”
“我知道在你们国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摇滚乐。那么你以为你就真的解摇滚吗,而不是拿着麦克风装一装摇滚歌手?”
换做一般人被问这种话早就气得火冒三丈了,这面为也太不尊重人了吧。但是严欢哪里是一般人,一听到这个提问,他心里就乐了。
“你简直是问到我心坎里了!诺曼先生。”严欢眨着眼睛道:“说实话,你说得挺对,我的国家的确算是个摇滚荒漠。但是就在这样的摇滚荒漠里,我却遇到了我的队友,他们都热爱摇滚,个个都是天才,正是因为有他们我才走上了这条路。”
他笑道:“你若要问我摇滚是什么?我回答不出来。曾经我认识的一个吉他手对我说,摇滚就是他的生命。而对我来说——”严欢顿了顿,道:“它是一个奇迹。”
“化一切不可能为可能,让梦想能够变为现实。我不擅言谈,诺曼先生,但是我却知道一点,摇滚,能让一个平凡的人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出色的乐手能够成为一颗闪亮的恒星,那么,摇滚就是整个宇宙。”
“它是开始,也是一切。”
摇滚是如同宇宙爆发般的奇迹,正是它,让严欢重获新生。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自己的意义,以前的严欢就像是在泥垢里挣扎的蚕,他找不到方向,不明白自己降生的使命,以为自己一辈子浑浑噩噩也就是条爬虫。然而带给他摇滚的那个人,却让他化蛹成蝶。
这就是奇迹。
威布尔静静地听完。
“你爱它吗?”
严欢笑了,脑中一瞬间闪过诸多画面,最后,停留在付声的面容上。
“是的。”他轻声道:“我想我爱上了。”
从听到吉他鸣奏的一瞬间,就已经命中注定。
这番谈话持续了很长时间,严欢和威布尔·诺曼相谈甚欢,甚至出乎胡克的意料。
“希望下次在录音室见到你的时候,你不这么狼狈。”离别之际,威布尔笑着拍了拍严欢便离开了。
“很狼狈吗?”严欢揪着自己的衣领。“这件衣服还是最新的,不过是两个月前才买的啊。”
胡克无奈,他此时心情复杂。看着穿着件朴素的t恤,浑然不知道威布尔刚才那句话意味着什么的严欢,他心里哭笑不得。这个年轻人的确是值得打磨的原石,简直超出他的想象。但是有些时候他也同样太脱线,让人无奈。
“你明白诺曼先生刚才的意思么?”胡克道:“他……”
“他答应帮我出唱片,我知道。”严欢抬起头,微笑。“不是为了这个,我干嘛坐在这里呢?”
胡克吃惊地看着他。“你早就料到他会答应?”
这个威布尔·诺曼,可不是那么好搞定的人物。
“不。”严欢摇了摇头。“我只是告诉自己,我必须要让他答应。”年轻的眼里,是孤注一掷的新年。除此之外,他想不到更好的途径。
胡克很喜欢他的这种求胜欲,他喜欢有冲劲的人。
“好吧!既然你超乎我想象,在这么短时间内就搞定了老大难。那么,我们也该开始准备正式的工作了。”
“什么?”
胡克微笑。“先签约,然后,准备让你震惊整个美国。”
严欢只是微微一愣,随后和他击掌。“没问题!”
“喂喂,这么有自信啊?”
“老胡,我都快二十了,老大不小了。”
“恩?”
“这个时候再不红,就没有机会了。”
“哈哈,你小子!”胡克笑着揉乱他的头发。
其实,严欢藏在心里没有说出的那句话是——即使他还等得及,他心里的那个人也等不及了。
现在的一分一秒,对于严欢来说都是煎熬。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获得成功,然后衣锦返乡,去告诉曾经让他离开的那个家伙。
看!即使没有你的保护,我也能获得成功。你不要再得意了!不要再自以为是,天塌下总是要自己一个人顶着,你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所以,让我来保护你吧。
我们再一起重组乐队,好吗?
好吗,好吗!
喂,付声!
作者有话要说: 亲妈阿歪倾情奉献。╭(╯3╰)╮
☆、首辑
芝加哥某间地下录音棚内,一群专业人士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着。作为世界流行音乐的中心,美国有着世上最顶级的录音棚。其中,位于芝加哥的ns录音棚,更是有着堪称世界首屈一指的设备。一流的录音设备,顶级的专业人才,还有贴身打造的歌曲设计。这些严欢全部都——享受不到。
作为一个旅美的外籍人士,在没有庞大财力的支持下,他能够进如一家普通的录音棚试唱已经算是难得,更不用提那些超一流的配置。不过严欢显然也没有那么大的野心,能够真正参与一次专业录音,对于他来说已经是突破。
不过就在录音的过程中,他却和两家厂牌派来的经理人发生了一些小摩擦。
“为什么不能有中文歌?”
严欢据理力争。“我是一位中国乐手,难道专辑里不该有中文歌曲吗?”
与他争执的是负责歌曲采集的制作人,这位已经有了几十年录制经验的大叔苦口婆心道:“你要明白这里是美国,世界摇滚的中心。在这里,百分之九十的乐队都必须用英语进行创作,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第70节
恋耽美
第70节
john:“比起语言,实力才是最重要,不是吗?欢,今晚就让他们见证一下你的能力。”
严欢不语,而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
夜场才刚刚开始,人们从门外蜂拥而进,肉贴着肉摩擦着身体,尽情享乐。然而当乐队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转移过去。
“哦,一个年轻的小鬼。”有人这么想道。
然而,还没当人们有更多或者好奇或者负面的想法,认识严欢的一小部分熟客已经欢呼起来。
“嗨,严!今晚是你开场吗?加油啊!”
严欢看着那个打招呼的熟人,送出一个笑容。不可否认,经过一年国外磨砺的严欢,气质上成熟了许多。配上他来自异国的黑发黑眸,以及一张俊脸,这一笑还是捕获了不少少女放心。
“哦,这个亚洲男孩可真帅,我喜欢他的神秘气质。”
“偶尔与小男孩调情似乎也不错。”
在严欢登台后,人们想法各异。然而,当他用吉他拨出第一个音符,有的人便停驻下来,侧耳倾听。
吉他独奏声,幽幽穿透空气,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与本土狂热的摇滚节奏不同的是,这个音律蕴含着潜藏在深处的力量,又带着隐秘的旋律。
然而当严欢开口唱出第一个字符,这帮碧眼老外们便瞪大了眼睛!见鬼,那是什么语言?这乐手竟然唱的不是英文?
是的,今天晚上,严欢准备给众人唱一曲《黑夜里》。
最完整的,原汁原味的中文版《黑夜里》。
而这个即将掀起波涛的夜晚,你又在哪里呢?
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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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不眠
摇滚是什么?
你问一百个人,都不会得到正确的答案。
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根本就没有唯一的回答,而是因人而异。而对于严欢来说,摇滚是一种痛,让他体会到被逼着成长的痛苦;更是一种乐,带着苦涩味道的快乐。
所以在他的歌声里,可以听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压抑着的痛苦,和追求着的希冀。就像是一个坠入深渊的人,他不甘,不愿,不死心,想要获得一把足够燃烧一切的火焰!
是的,摇滚是一团火!以乐手自身作燃料的熊熊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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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的摇滚圈向来张扬豪放,很少走低调内敛的路线,所以这些西方人很少像东方人一样,欣赏一些明媚而忧伤的曲调。即使是女歌手,也大多是走豪迈女王范。然而这一次,严欢的一首歌却给他们拓宽了新的世界。
这一种旋律,带着含蓄的温和,也带着外放的嘶吼。它沙哑,但是不疯狂;它内敛,但并不青涩,就像是一个男孩蜕变成了一个男人,你能看到他身上稚嫩的地方,同样也有别样的味道。
严欢的声音变得比一年前成熟许多,带着青年独特的磁性。
一把吉他,一首歌,一个异域小帅哥。由他带来的新鲜体验逐渐调动现场的气氛,随着他一声声喊哑喉咙的嘶吼,不懂中文的老外们也随着旋律高喊起来。
“yeli,yeli!”
几乎没有人能听懂严欢的歌词,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听懂他的音乐!因为在歌词之外,蕴含在摇滚之中的,更重要的是情感!而严欢,已经十分出色地将他所要表达出的情绪传达给众人了!
不屈,抗争,执着!
背负着重任,一步步踏出泥泞。这种挣扎着前行般的歌声,这种打破束缚的曲调,彻底让观众们沸腾起来。随着第一个人喊出声,开始有更多人喊着严欢的名字!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属于严欢的不眠夜,属于摇滚的夜不眠。
“呼,好不容易喘一口气。”
许久,终于从舞台上挣扎着爬下来的严欢,躲过了观众们过于热情的拥抱,独自跑到了酒吧外的小巷里。
成功了!
他没有预想到的成功,孤注一掷的成功!
在决定用中文开场之前,严欢根本没有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欢迎。然而,结果出乎他预料,或者说并不出乎预料,这一年多来的辛苦练习,这一年多的隐忍,终于在今晚爆发。
今晚的奇迹不是一夜获得的,而是无数个通晓的练习的结果。严欢靠在阴暗的小道墙壁上,仰头望着星空。
“什么嘛,这国外的夜空也不必国内的亮啊。”他笑了一声,带着些许的苦涩。
这一年的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背负着乐队解散的重担,独自踏上异乡,承受着人们不解和歧视的目光,他才终于在这里迈出了第一步。谁能知道在美国的这么多个夜晚,严欢几乎没有出去娱乐过,他连抬头看一眼头顶星空的时间都没有。而今晚,付出的努力终于开始有了回报。
严欢笑了,笑着的时候,脸上却带着一丝落寞。
付声,向宽,阳光。
没有他们的成功,总觉到少了些什么。
“john。”
严欢道:“你说,我有资格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吗?”
“你的梦想是什么?”john明知故问。
严欢轻笑一声。“那还用说吗?当然是踏在世界最大的舞台上,和大家一起!”
严欢的梦想,从来都不是独自一人踏上高峰。他知道,如果想要走到顶峰,只有自己一个人是不够的。
“从前都是他们在保护我,现在至少也让我为他们做些什么。”
他喃喃念道着,抚摸着手中的吉他。这是付声留给他的唯一一件物品,是付声曾经最喜爱的那把吉他。在他离开的那个夜晚,付声将这把吉他留了下来。严欢不知道这份馈赠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相信,这绝对不是永别,而是有朝再相见!
呼吸着夜晚冰冷的空气,严欢握紧吉他,至少,他又往前走近了一步。
“请问,你是……严欢先生吗?”
正沉浸在思绪中的严欢吓了一跳,立马站直了身体。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向着他走来。这是一个有着东方面孔的男人,更特别的是,他刚才说的是中文。
“果然没错,你就是以前悼亡者乐队的主唱严欢吧。”
然而这人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连john都被吓了一跳。
“你、你知道悼亡者乐队?”严欢看着眼前的陌生人,“你知道我?”
来人微微一笑,递出一张名片。“吃这行饭的,总要多关注国内的一些新鲜血脉。你好,我是胡克,来自嚎叫唱片美国分支。很高兴认识你,严先生。”
第一次被人用这么正式的称呼,严欢呆了一下,才连忙接过他手中的名片。
“嚎叫唱片。”他微微吃惊,在美国混了快两年的严欢,可不再是当年的那个菜鸟。“你是独立厂牌的制作人?”
胡克笑:“与其说是制作人,不如说是一名星探。”他说着,看向严欢的眼神别有深意。
“我们注意你很久了,严先生。事实证明你是一位出色的摇滚乐手,要不要考虑一下和我们合作?”
严欢手那和名片,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胡克皱眉。“严先生是怀疑我的身份吗?”
“不,不,我是不敢相信,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好事掉到我面前。”严欢愣愣道:“这不是做梦吧?”
果然还是个年轻人。胡克轻笑一声,道:“不,请相信你并不是在做梦。事实上,我们和hoe正在开展一个合作,而你,就是我们选中的候选人之一。那么,请容许我再正式地询问一遍。”
他看向严欢,认真道:“你愿意与嚎叫唱片以及hoe两个厂牌合作出个人专辑吗,严先生?”
“……”
“严先生?你还好吗?”
“不,我很好。”严欢忍住打自己两耳光醒神的举动,正经道:“简直是太好了。”
他背着对方,悄悄地在身后握拳。
“我需要什么时候去联系你们?”
胡克微笑。“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我们就可以开始商谈唱片的事情。当然,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从头开始,严欢现在最乐意听的就是这个词。
这几年来他经历的这一切,不都是为了这一句话么。从头开始,将悼亡者重新聚合起来!而今晚,就是他踏出的第一步。
嚎叫唱片,国内知名厂牌,专门打造摇滚专辑,目前唯一一个走入国际市场的国内厂牌。
hoe,芝加哥独立厂牌,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引领着美国摇滚潮流,在国际乐迷中享誉口碑。
而这两家厂牌竟然说是要合作,还要为自己打造专辑?
严欢看着头顶的夜空。
“没有比这再好的夜晚了。”他笑,紧抱着吉他。
终于看见,实现梦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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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欢坐在咖啡厅,手指不时触碰着杯沿。
他现在非常紧张,比从前付声带他去见老爸还紧张。同样的,对于严欢而言,今天的会面不比当日的重要性地。付声和他父亲的一番谈话,让他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到摇滚的路上。而今天的这番谈话,则会决定他未来的命运,甚至是悼亡者的命运。
“抱歉,让你久等了。”
就在严欢紧张地不断用手指画圈圈的时候,胡克终于来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老外。
说实话,外国人在严欢眼中一直都是长一个模样,除了高矮胖瘦外,他很难分清他们的容貌。就连相处了几年的贝维尔,严欢也没觉得他哪里帅了,这个事实总让贝维尔倍受打击。
不过今天的这一个,似乎有些不一样。
不是容貌,是气质。在这个老外身上,严欢感觉到了一股属于john才独有的气质。自信,足以压倒任何人的自信。这种自信沉淀为一种内在气魄,让任何人见到他的人都不由地为之侧目。
一句话来说,就是气场强大。
“让我来介绍一下。诺曼先生,这位就是我看中的乐手严欢。严欢,这位是hoe的主要决策者,威布尔·诺曼。”
严欢连忙伸出手。“你好,诺曼先生。”
“你好。”诺曼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声音冷静沉稳,看不出喜乐。
这人也是乐手。严欢在摸到他手上的老茧的时候就察觉出来了。不仅是乐手,应该还是个贝斯手。贝斯属于指弹乐器,乐手指尖也会产生老茧,这一点和吉他不太一样。
一发现这个不爱说话的外国大叔是个贝斯手,严欢对他沉默寡言的倾向也就比较能理解了。最开始认识阳光的时候,他也很不爱说话。贝斯手大多数都挺沉默的,理解。
威布尔发现意外的一点,这个年轻人对于他的冷漠,不像其他人一样露出受打击的失落或者是怒火,反而兴致勃勃。这让他对于这次见面,稍微多了一些期待。
希望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吧。威布尔想,然后主动开始了谈话。
“听说你是来自中国的吉他手。”
“是的。”
“我知道在你们国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摇滚乐。那么你以为你就真的解摇滚吗,而不是拿着麦克风装一装摇滚歌手?”
换做一般人被问这种话早就气得火冒三丈了,这面为也太不尊重人了吧。但是严欢哪里是一般人,一听到这个提问,他心里就乐了。
“你简直是问到我心坎里了!诺曼先生。”严欢眨着眼睛道:“说实话,你说得挺对,我的国家的确算是个摇滚荒漠。但是就在这样的摇滚荒漠里,我却遇到了我的队友,他们都热爱摇滚,个个都是天才,正是因为有他们我才走上了这条路。”
他笑道:“你若要问我摇滚是什么?我回答不出来。曾经我认识的一个吉他手对我说,摇滚就是他的生命。而对我来说——”严欢顿了顿,道:“它是一个奇迹。”
“化一切不可能为可能,让梦想能够变为现实。我不擅言谈,诺曼先生,但是我却知道一点,摇滚,能让一个平凡的人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出色的乐手能够成为一颗闪亮的恒星,那么,摇滚就是整个宇宙。”
“它是开始,也是一切。”
摇滚是如同宇宙爆发般的奇迹,正是它,让严欢重获新生。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自己的意义,以前的严欢就像是在泥垢里挣扎的蚕,他找不到方向,不明白自己降生的使命,以为自己一辈子浑浑噩噩也就是条爬虫。然而带给他摇滚的那个人,却让他化蛹成蝶。
这就是奇迹。
威布尔静静地听完。
“你爱它吗?”
严欢笑了,脑中一瞬间闪过诸多画面,最后,停留在付声的面容上。
“是的。”他轻声道:“我想我爱上了。”
从听到吉他鸣奏的一瞬间,就已经命中注定。
这番谈话持续了很长时间,严欢和威布尔·诺曼相谈甚欢,甚至出乎胡克的意料。
“希望下次在录音室见到你的时候,你不这么狼狈。”离别之际,威布尔笑着拍了拍严欢便离开了。
“很狼狈吗?”严欢揪着自己的衣领。“这件衣服还是最新的,不过是两个月前才买的啊。”
胡克无奈,他此时心情复杂。看着穿着件朴素的t恤,浑然不知道威布尔刚才那句话意味着什么的严欢,他心里哭笑不得。这个年轻人的确是值得打磨的原石,简直超出他的想象。但是有些时候他也同样太脱线,让人无奈。
“你明白诺曼先生刚才的意思么?”胡克道:“他……”
“他答应帮我出唱片,我知道。”严欢抬起头,微笑。“不是为了这个,我干嘛坐在这里呢?”
胡克吃惊地看着他。“你早就料到他会答应?”
这个威布尔·诺曼,可不是那么好搞定的人物。
“不。”严欢摇了摇头。“我只是告诉自己,我必须要让他答应。”年轻的眼里,是孤注一掷的新年。除此之外,他想不到更好的途径。
胡克很喜欢他的这种求胜欲,他喜欢有冲劲的人。
“好吧!既然你超乎我想象,在这么短时间内就搞定了老大难。那么,我们也该开始准备正式的工作了。”
“什么?”
胡克微笑。“先签约,然后,准备让你震惊整个美国。”
严欢只是微微一愣,随后和他击掌。“没问题!”
“喂喂,这么有自信啊?”
“老胡,我都快二十了,老大不小了。”
“恩?”
“这个时候再不红,就没有机会了。”
“哈哈,你小子!”胡克笑着揉乱他的头发。
其实,严欢藏在心里没有说出的那句话是——即使他还等得及,他心里的那个人也等不及了。
现在的一分一秒,对于严欢来说都是煎熬。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获得成功,然后衣锦返乡,去告诉曾经让他离开的那个家伙。
看!即使没有你的保护,我也能获得成功。你不要再得意了!不要再自以为是,天塌下总是要自己一个人顶着,你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所以,让我来保护你吧。
我们再一起重组乐队,好吗?
好吗,好吗!
喂,付声!
作者有话要说: 亲妈阿歪倾情奉献。╭(╯3╰)╮
☆、首辑
芝加哥某间地下录音棚内,一群专业人士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着。作为世界流行音乐的中心,美国有着世上最顶级的录音棚。其中,位于芝加哥的ns录音棚,更是有着堪称世界首屈一指的设备。一流的录音设备,顶级的专业人才,还有贴身打造的歌曲设计。这些严欢全部都——享受不到。
作为一个旅美的外籍人士,在没有庞大财力的支持下,他能够进如一家普通的录音棚试唱已经算是难得,更不用提那些超一流的配置。不过严欢显然也没有那么大的野心,能够真正参与一次专业录音,对于他来说已经是突破。
不过就在录音的过程中,他却和两家厂牌派来的经理人发生了一些小摩擦。
“为什么不能有中文歌?”
严欢据理力争。“我是一位中国乐手,难道专辑里不该有中文歌曲吗?”
与他争执的是负责歌曲采集的制作人,这位已经有了几十年录制经验的大叔苦口婆心道:“你要明白这里是美国,世界摇滚的中心。在这里,百分之九十的乐队都必须用英语进行创作,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第7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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