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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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4节
鹿笙忽然间想到自己被刘星宇压在身上这样那样弄了整整两个小时,心头火噌一下就上来了——谁允许他耐力这么好的?麻痹!刘星宇这小子是不是老天爷专门派来跟我做对的呀?气死我啦!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看到这一章的时候,我已经在外面浪啦~今天有没有双更,取决于我回去的时间~
应该是没有,最好不要傻等~
第19章 意外道出天机石
无论鹿笙有多少不满和不服,从客观上来讲,他还是在心里对刘星宇活生生呈现出来的过人天赋表示肯定:能够把“奔跑”这项平淡无奇的技能发挥到这样的极致,实在难能可贵。如果刘星宇再得到名师的指点,前途不可限量。
能够成为大巫师,鹿笙还有颇有心胸的。虽然因为“私人恩怨”而不待见刘星宇,但大巫师也爱才惜才。鹿笙住在苗疆腹地,本身却并不是少数民族,他的父母都是可以在族谱中查到名姓的汉族。对于tian朝灵界能够出现刘星宇这种不要脸的惊艳之才,鹿笙总体来说是持乐见态度的。
蛊神大人曾经说过,tian朝大结界的异动已经引发天界不得不派遣五大星君临凡处理。灵界的可靠人才越多,平安度过这场劫难的机会才会越大。
一行人运气不错,从月亮山到雷公山,一路上居然没有遇到任何埋伏,安安稳稳就到了目的地。
这一次,风雨桥头没有老人聊天,也没有孩童玩耍,刘星宇不以为意。但当全身透过寨子的结界,刘星宇立刻明显感觉出空气里有一种难言的不安。这种感觉,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人类第六感”,而是修行者的修为达到一定境界之后可以从空气中“捕捉”到某些普通人类不能发现的“因子”。
大巫师鹿笙当然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异样,他的经验无比刘星宇丰富,小声警告说:“结界似乎有一点古怪,寨子里受到过攻击。”
面面相觑,大家跟着鹿笙来到寨中最高大的建筑,鼓楼。
鼓楼相当于整座寨子的议室厅和公众活动室,有些寨子的鼓楼是禁止女性入内的。鼓楼顶上放置一面鼓,一般情况下寨民外人皆不得私自攀登鼓楼。
刘星宇很奇怪为什么从风雨桥一路进来,居然没有遇到一位寨民,难道真是因为受到攻击而损失惨重么?可是,明明没有看到任何打斗过的痕迹啊!
鹿笙轻巧地跃上了鼓楼顶部那屋木质隔板,纹饰古朴的太阳铜鼓历经数千年时光洗涤依然安好地被放置在架上。只是,铜鼓之前有一个用墨线画出的多角法阵,阵中放罩了几件干净的衣物。
鹿笙挑眉,大巫师应有的威仪表露无疑:“巫女龙蕊,该死!”灵力涌出在右手手心生出一团火焰,直接将衣物化成灰烬、墨线也被清除;左手则隔空以灵力击打铜鼓。
咚咚几声响,来自上古的鼓声带着穿越时空的微妙,寨中凡是具有灵力的家伙无不心灵受撼——怪异的事情发生了,鼓声之后,侗寨上空立刻传来几声惨叫,声声回荡在空旷的侗寨上空。
刘星宇和木辞被吓了一跳,赶紧询问鹿子伦什么情况。鹿子伦淡淡地说:“也没什么,守寨巫女龙蕊失职放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进寨,大巫师鹿笙只不过催动铜鼓把那几只东西消灭了而已。”
刘星宇脑洞不小:“那……元凯和杜恒他们没事吧?这鼓声……会不会不分敌我,无差别攻击啊?”
鹿笙轻飘飘落到地面:“铜鼓没有自主意识,敲鼓的人却有自主意识;无差别攻击,哼,你觉得我有你说的那么蠢么?”
刘星宇:“……”你聪明就不会被我干!
鹿笙听不到刘星宇的心里话,带着三人轻车熟路来到龙蕊所住的木楼,直接上楼开门。门里的情形倒是出乎刘星宇的意料:巫女龙蕊被五花大绑、眉心被贴了一道灵符。猫妖苗晓两手握着猫爪刀守在一旁,似乎受了点儿轻伤。几名寨民打扮的男子或卧或趴,已经断了气。姬鸢、花将离、元凯和杜恒却不见踪影。
木辞哎呀一声蹦过去帮助苗晓处理伤口,同时不忘介绍大巫师和鹿子伦。鹿子伦看到猫兔亲密,只从鼻孔里轻轻哼了一声算是跟苗晓打招呼。鹿笙倒是礼貌向苗晓点点头,然后挥手将龙蕊眉心的灵符烧成灰烬、又解了她身上的捆绑束缚。
龙蕊终于能动能言了,只是,她流着眼泪还没开口,身体的五脏六腑就遍布针刺般的痛。
大巫师眼如初冬之月看着巫女,语气冷如深秋之霜:“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既然亲自来了,就是想听实话!”
巫蛊一脉之所以被正统灵界边缘化,就在于其术法“妖诡”。譬如龙蕊成为巫女之时首先要向蛊神和大巫师效忠,鹿笙由此掌握龙蕊的生死。所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是在没有鹿笙的允许之下,龙蕊哪怕砍下自己的脑袋,头部和身体仍然可以分离而继续存活——这不是长生,而是死都死不了的致极痛苦。
龙蕊哪里敢有隐瞒,待体内疼痛减轻之后就一五一十细细道出实情。
龙蕊的父亲是寨子里的赤脚医生,几天前出寨采药时失踪。后来火蚁族托人带来龙父采药时用的钩绳,龙蕊这才知道父亲原来是被掳走。火蚁族让父女俩见了一面,又以龙父生命要挟龙蕊、让她从元凯一行人的口中探听“虫皿”的真正下落,于是才有了龙蕊在成年式对刘星宇下药的那一出。
龙蕊向鹿笙哭诉道:“大巫师,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蛊神大人和您!我接受火蚁族的要求,一是为了救回父亲,二是想要探听圣物下落之后立刻向您通报……毕竟圣物事关重大,月亮山之前从未传出圣物丢失的消息。并且,火蚁妖非常肯定地告诉我,说您重伤不治,刚好你近段时间没有露面……”
对于手下人的忠心,鹿笙并不存在多少疑虑,指着地上的尸体问:“所以,你为了骗取火蚁族的信任,不惜放他们入寨么?鼓楼的那些小把戏,是你做的吧?”
火蚁妖是邪妖,它们贸然进到寨中会受到结界的压制甚至灭杀。龙蕊把几名火蚁妖的衣服集中起来,放到镇寨铜鼓之前做法,为的就是让铜鼓结界对相关气息的进入者“网开一面”。
龙蕊辩称:“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制住我,我与铜鼓感应催动结界,这些火蚁妖根本微不足道!”
“技不如人,嘴巴却硬——你私放邪妖入寨,这本来就大错,我先给你记着!”鹿笙轻轻挥手,龙蕊身体里的疼痛又一阵翻腾,“如果寨中平民因为邪妖而受到伤害,罪加一等!”
龙蕊痛得快要抽过去了,咬牙忍住应声,不敢再多言。
“元凯他们呢?”刘星宇终于逮着机会问苗晓。
“我们都没料到寨子有结界保护却被火蚁妖乔装潜入。它们发动突袭,杜恒被掳走,姬鸢姐姐、元凯哥和花将离追出去了。姬鸢姐姐让我留下来看住这个女人,没想到寨子还有别的乔装蚁妖。刚才要不是那阵鼓声震死了这几个,我一个人还真应付不过来呢!”
当着大巫师的面,苗晓没有直接指责龙蕊,但他说话的时候朝龙蕊翻了好几个大白眼,情绪显见。如果不是龙蕊脑抽出昏招,哪里会有这么多破事?要知道,苗晓跟杜恒的感情非常好,他们可是跨越了种族和血缘的亲兄弟;哥哥杜恒被火蚁妖掳走,弟弟苗晓自然讨厌私自放火蚁妖入寨的龙蕊。
一路同行的伙伴先后两人被火蚁妖算计,刘星宇义愤填膺:“这群虫子实在可恶,如果被我找到老巢,我一定要把它们的巢穴灌满开水!现在怎么办?干等么?外面的雾太恶心了,很容易就迷路啊!”
烦人的雾汽不散,爱莫能助——就算姬鸢等人厉害,就算他们抢到了杜恒,也不一定能够原路找回来。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之际,参籽从木辞的大袋里探出头来,弱弱地说:“搞不好,你们说的杜恒是被火蚁妖带到它们的巢穴去了。我……我知道火蚁妖的老巢在哪里。”
众人愕然,然后欣喜若狂。
木辞苗晓这一行深入苗疆所为有三:归还圣物是一件,请求蛊神帮助杜恒拔除“血蝶妖蛊”是一件,探清火蚁妖来源(如果有可能,顺便将其消灭)也是一件。对于大巫师鹿笙而言,这同样是一个好消息。月亮山周围深受火蚁妖势力壮大困扰,却始终无法知道火蚁妖真正的“本部”所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啊,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
其实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火蚁妖擅长掘地为巢,本来就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再加上它们结界等法术的保护,更是让人无从查询。但,参籽是化形的山参啊,平时除了以袖珍的娃娃形态漫山遍野乱跑,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借土遁乱钻乱窜。土遁时一不留神跑偏了,就让参籽意外发现了火蚁妖的老巢。要知道,山参的本体虽然有特殊的参香,但植物化形比动物化形更加擅长隐藏自己的气息,植物更容易更环境融为一体。参籽没有深入蚁巢的最内部,仅凭那些个工蚁兵蚁根本不能发现他。
参籽受到大家的称赞,木辞当场又送他一颗灵丹。山参精高兴了、胆子也大子,又说出一个更令人吃惊的消息:“这群火蚁可不简单呐,它们基本上实现了整巢整体化形。我偷听它们的谈话,知道是有一种叫做‘天机石’的东西让它们产生了变异。一般来说,我们妖族如果被修行者打伤或者打死,就会不自觉变回原形——你们看看地上这几具火蚁妖的尸体,他们死了还能维持人形,就是因为它们吞噬了‘天机石’。”
第20章 寻路到达通风口
鹿笙沉着冷静,当场化出一团灵火将其中一具火蚁妖的尸体焚化。灵火不是凡火,对于木材等普通事物不具伤害,只对血肉之躯产生灼烧。很快,木质地板上只留下薄薄一层人形的灰,在人形大概腹部的位置,有一颗不起眼的小小石头。
太过稀松平常,既没有特殊的质感和形状,也没有自然生成异光宝光,如果不是山参精叁籽事先提醒,谁会去留意这样一颗灰似小颗粒卵石的东西?也许,大家只会以为这是火蚁妖贪吃吞入的普通石头,不能消化而已。
“就是这个!”叁籽看到大家的表情似有疑惑,指着地上的小石子嚷开了,“这个东西挺邪乎的呢!”
鹿笙曲指弹出一道灵力,灵力如弹丸准确击向小石子。
啪!灵力被弹开了——明眼人都看出来了,鹿笙的灵力根本没有直接接触到那颗小石子,是那颗小石子自动生成了反作用力。
“有点儿意思,这就是‘天机石’……能够让妖物提前化形的奇特物品。”鹿笙掏出一个特制的小瓶子装了石头,扭头再问叁籽,“你知道它邪乎?你曾经接触过‘天机石’么?”
叁籽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看有些火蚁妖能力实在低下也能够化形,就想着如果把‘天机石’偷出来撒到附近山上,山上但凡开了灵智的动物植物就会全部化形。如此一来,本土化形的妖族多了,我们就不用惧怕火蚁妖啦!可是……‘天机石’似乎对持有者的心性有影响,我当时偷了一小块攥在手里,立刻有一股奇怪的能量想要入侵我的意识。我道行浅,知道抗不过它,只好把它扔了……”
鹿子伦把叁籽从木辞手中接过来,趁机摸了摸木辞的小手,诘问:“好大胆的山参精!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不早点向大巫师报告?”
“我是想向大巫师报告来着,可是我才刚刚在苗寨附近露面,你就要抓我!”
“啊,那个时候……误会!误会!”
原来,此前大巫师鹿笙受伤的时间不短,一只拖着越拖越坏。叁籽刚好挑了那个时间到月亮山报信,一向关心鹿笙的鹿子伦当时就看到了“希望”。山参之精就是活着的灵丹妙药啊!一个要抓,另一个只能逃跑;如果真被鹿子伦强行取了参血,这有关“天机石”的重大消息只怕已经尘封。万幸,大家的运气不差,一场误会终于在各种机缘之下被修正了。
听完这些,刘星宇急切地说:“那还等什么?我们快去攻打火蚁妖的老巢吧!刚好跟元凯他们汇合!”
鹿笙直接甩去一个鄙视的眼神:“现在不能去,得等一等!”
“为什么?你不敢么?”刘星宇同样鄙以视之,“嘿,这年头啊钱越多的人心越黑、本领越大的人越怕死!”
鹿笙轻轻挑眉,反而笑了:“这年头,愣头青也敢充当老师傅,对世事狗屁不懂的玩意儿也能当一回公知精英!你问问苗晓,你的朋友们是不是才刚刚追去不不久?”
苗晓闹不清这一对刚刚认识不久的男男为什么如此不对盘,他不好站队,只能老实点头:“是哒。”
鹿笙看着刘星宇,眼神语气无不戏谑:“外面雾这么大,我们追出去只会跟他们错过——太过详细的原因我懒得跟你解释,你自己思考去吧!如果他们一天之内没有回返,就由叁籽直接带我们去蚁巢!”
“对事不对人”是一种难得的品质。刘星宇虽然总喜欢跟鹿笙斗嘴、总想惹鹿笙不痛快——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斗嘴的过程中,他仍然听得进意见。仔细想过之后,刘星宇觉得立刻追出去确实不妥,偏又不想向鹿笙服软,只能眼光游移装傻充愣化解尴尬。
就这样一直等到夜里,元凯等人仍然没有回到侗寨,众人只能组团去寻。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鹿笙已经安排好了侗寨的一切:由巫女龙蕊留下来守护寨子,将功补过;猫兔鹿与鹿笙同行。至于刘星宇,鹿笙本来不愿意带他,奈何刘星宇死命要跟,苗晓、木辞甚至鹿子伦又帮刘星宇说好话,大巫师只好应了。
雾汽经过长时间堆叠,已经浓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白天和黑夜的区别,仅仅在于白天亮一些、黑夜暗一些,两种时间段都是三步之外不见物。然而雾汽终究不能影响地面以下的活动,叁籽钻到土里探了探,然后从众人脚边钻出来:“这边!”
所谓“小妖精有大用处”,大概指的就是叁籽这种没有太多攻击能力,但是具有某些特殊本领的小精怪。
雾汽的遮蔽加上黑夜天然的阴暗,使得“伸手不见五指”不是一种夸张的描述。为了防止走散,鹿笙只得抽出绳子让大家分握、串成一串。尼罗弄出来的“弥天大雾”是可以隔绝感应的,一旦走散落单就会很危险。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一直到雾汽中透出微弱的光——天亮了,叁籽终于从土里跳上木辞的肩头:“好啦!再往前走几百米就到啦,大家注意隐蔽!”
事实上,这一路走过来,大家都刻意收敛了灵力。就连无法自如控制灵力的刘星宇,也被苗晓送了一张“遮蔽符”。火蚁之妖是整巢化形,惊动一只就有可能引发全体火蚁妖的攻击,不小心不行。到了这里,更多的是要注意收敛呼吸,以免气息泄露引来麻烦。雾是尼罗放的,尼罗和火蚁妖互相勾结,鹿笙也不敢肯定大雾是否对火蚁妖同样具有隔绝感应的效果,如果没有,那么他们这一趟行动可谓在刀尖上跳舞,危险至极。
离目标近到不能再近了,鹿笙先让大家聚拢过来,然后将一件银灿灿漏斗状的器物掏出来单手握住。漏斗发出的银光形成一个光球,光球不断放大直到把所有人都套在里边。光球之内,鹿笙另一只手掐诀施法,以灵力托起众人的身体,所有人离地悬空飞了起来。
刘星宇被鹿笙带着飞过一次,他不恐高,但他仍然担心:“在这里施法,灵力波动不会惊动火蚁妖么?”
鹿子伦笑道:“没看到鹿笙手里握着法宝么?这层银光的隔绝效果比外面的雾汽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火蚁妖不可能感应到银光里边的动静。”
光球飞得并不高——飞行,只是为了防止步行时震动地表、惊动地底的火蚁妖。
鹿笙再掐诀,引来一阵自然的山风。风动则雾动;风稍大,所经之处的雾汽被搅动呈现出时浓时淡的状态。雾淡之时,原本被雾汽遮蔽的事物就显露出来。
叁籽眼尖,指着下方一块巨大的石头说:“那里就是蚁巢的其中一个通风口!”
鹿笙控制光球下降、慢慢靠近巨石。无论肉眼看去还是换成法眼,石头只是石头,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叁籽细着嗓子为大家科普,这石头之所以连大巫师都能够蒙蔽,当然不简单。如果是用法术炼制的物品,那么道行高深的修行者以法眼就能区别其与凡物不同——这块巨石,不是以法术炼制,而是火蚁妖生生“造”出来的。
蚁类筑巢,它们会吞下挖掘出的泥土,然后将这些泥土吐出以构建各种单元。也就是说,这块被叁籽指认为“通风口”的巨石其实是纯物理构成的,没有掺杂任何术法成分,法眼当然分辨不出来。并且,蚁妖搞筑巢是好手中的好手,它们把通风口弄成石头造型,与环境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光球飞得再近一些,鹿子伦招出一柄鹿角剑在石头上戳了一下。
按理说,泥巴堆成的“石块”,再怎么看着像石头,也不会真的如岩石一般坚硬——鹿子伦这一戳,剑尖居然不入石体!学渣刘星宇和猫兔少年当场发出惊呼。
大巫师鹿笙只好解释:“寻常火蚁筑巢尚且令人惊叹,更何况化形火蚁妖筑巢?我想,它们对泥土的一吞一吐之间,一定让泥土产生了某种化学变化,使得这些泥土干了之后变得如混凝土一般结实。”带着一群没知识的小朋友做任务,真心累啊。
鹿子伦用了巧劲,终于戳下一小块石头来交给鹿笙。大家都好奇,围过来看。
表面纯天然的石头,其实内部几近中空,大大小小的通道遍布其中,怪不得叁籽说这里是其中一处通风口。
大家挤在一起,难免会发生肢体接触。木辞挤在鹿子伦身边,鹿子伦暗爽;刘星宇挤在鹿笙身边,却得到鹿笙一巴掌把他拍后,并且白眼中带着警告。
叁籽从木辞的肩膀跳到鹿子伦的肩膀,说:“蚁巢是一个大到让人叹为观止的地下建筑,各处入口有重兵把守,我们进不去,只能从通风口这里打洞——蚁巢内部各处离地面的距离不一样,通风口一般是离地表最近哒!”
刘星宇第一个露出为难的表情:“打洞啊?那得挖到什么时候?我也不会土遁啊!”
事实上,银光球里的几个,除了山参精,就只有兔妖木辞擅长掘土。如果要挖出一条通向蚁巢的“路”,光靠木辞一人肯定不够。
叁籽笑了:“其实我们这些山中精灵早就对火蚁妖这群外来侵入物种不耐烦了,虽然双方之间暂时没有爆发大规模冲突,但我们明白,这只不过是它们的力量还没有蓄积到足够大。近段时间,火蚁妖活动越发猖獗,如果不加以遏制,我们这些热爱和平的本地精灵迟早会被它们吃得连渣都不剩,所以……请看我的‘泥巴召唤术’吧!”
第二卷:火蚁妖巢
第21章 灵角成双不唯一
叁籽离开银光球落到地面,他身小体轻,动作如落叶浮水一般轻巧。也没见他如何掐诀施法,只见他突然消失在原地,过不了多久又从土里钻出来:“哈,我的‘泥巴召唤术’成功啦!”
嘭一声烟雾,参籽身边跳出一个跟他个头差不多、身穿灰褐色衣服的的小男孩。
嘭嘭嘭又是几声,这一次连续从土里冒出来的不是人形生物,而是几只鳞甲闪闪、眼光闪闪的穿山甲。天生的皮质鳞甲居然透出金属般的光泽、眼光闪闪颇通灵性,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的野生小动物。
看到满地的妖精,鹿子伦就向大家介绍说:“我认识他们!那个灰衣服的小男孩是一只修炼六百多年的蚯蚓,经年累月不露面,想不到叁籽竟然能够请动他。那几只穿山甲来自同一个家族,虽然境界不及化形,但最小的也有百年道行了。”
是啊,就连学渣刘星宇也明白,这些化形未化形的小动物都是挖洞掘土的高手。蚯蚓本来就能吃土,至于穿山甲——《葫芦娃》第一部的蛇精和蝎精之所以被放出来,不就因为穿山甲打洞,一不小心把镇压两只恶妖的葫芦山给打穿了么?
容家的喵妖和兔妖是最会笼络妖心的小动物了,比起这些在山里苦修的妖族,被天狐大人罩着的猫妖兔妖就是真·土豪呀!苗晓和木辞当即拿出平时吃不完积攒下来的灵丹,见者有份,一妖一粒。
在幼儿园乐于分享零食和玩具的小朋友总是能够最快交到朋友,在灵界善于搞“灵丹外交”的小妖精总是受到别的小妖精喜欢。
容家的天狐苏半夏和仙草童子林瑞都是高级炼丹师,别的修行者眼中难得的灵丹,苏半夏和林瑞可以实现一炉接一炉的量产——这些灵丹低阶一些的可以做为底薪发给容家修行者,高阶一些的则做为任务和贡献奖励。仅此一项,不知道有多少各族的修行者想要加入容家呢!猫妖和兔妖平时是有工资的,再加上帮天狐大人带孩子、偶尔出来做任务……两只可谓“家底颇丰”。
哪怕低阶一些拿来送妖的灵丹,对于山林间的穷妖来说也是难得之物。大家得了猫兔的好处,纷纷以妖语表示要好好干活!苗晓和木辞相当机灵,趁机对众妖说:“等你们化形了、行动方便了,可以到h市容家来找我们——天狐大人是妖族中最好心的前辈,一定会照顾大家哒!”
鹿笙在银光球里看到猫兔小小年纪就大展交际手腕,情不自禁感慨:“天狐大人真是调教有方!容家本来就实力强大,如今又广纳人才妖才魔才——我辈虽然身处苗疆,也对天狐大人心向崇拜呢!”
刘星宇忍不住插嘴:“你还是别向往了,老老实实在月亮山待着吧!我已经由花将离引荐,拜入容家门下了。你再来,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高兴。”
鹿笙切了一声:“败兴玩意儿!”
“你特么刚才说什么!?”刘星宇毕竟是中二少年啊,怒了。
鹿子伦赶紧出来做和事佬:“好啦,现在不是争执的时候,都别傲娇了好不好?容家那么大,就算你们两个同时待在那里,也未必能够碰面啊!再说,刘星宇你是拜师入门,我家鹿笙以大巫师之尊只能做客,身份和立场完全不同的嘛!好啦好啦,都消消气哈!”其实鹿子伦自己想跟着兔耳朵木辞回去容家,所以他一句也没有奉劝鹿笙不要去。私心,人恒有之,妖亦然。
就在刘星宇和鹿笙于银光球里斗气的一小段时间,地上的小妖们已经行动起来了。等到鹿笙和刘星宇吵完之后同时向下看去,哦吼,居然已经挖出这么大的洞了!
洞口就在巨石之下,鹿笙赶紧使用法术让巨石周围的藤蔓杂草加速生长、遮蔽洞口。
苗晓已经在洞口摇手招呼了:“快点下来呀,他们挖得太快啦,再不下来我们追不上啦!”
鹿笙让银光球落地,却不让光球散去,冷冷对刘星宇说:“你不能自由控制灵力,身上的人类气息又重,千万不要走出这个光球,否则在地底引来火蚁妖围攻,连累我们所有人!”
刘星宇气得瞪眼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本事最低呢?
进到洞里,刘星宇的气全消啦——确切来说,是惊讶的情绪取代了气愤的情绪。
乖乖啊!这可不是想象中的狭窄地道,而是名副其实宽敞的隧道啊!以刘星宇和鹿子伦的身高,行走其间不用低头弓腰,隧道至少有两米高;两个成年人并肩而行毫不拥挤……这种瞬间完成的土石方工程,果然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
鹿笙拿出一种能够发出白光的石头分发下去——刘星宇是先得到白眼之后才得到白光石头的,心里一阵酸。这种光不刺眼,却丝毫不比白炽灯光弱,在隧道里用来照明正好。
包括刘星宇在内,大家都善于行径奔跑,所以没过多久就追上了“挖掘部队”。
眼前的景象,刘星宇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兔妖木辞的双手套上了闪闪亮的金属爪,穿山甲们则是直接伸出闪亮亮丝毫不比金属逊色的天然爪,就见爪子飞动乱刨,土块仿佛被切豆腐一般轻易挖动。就算偶尔遇到的硬岩,也在利爪之下成为土渣。
妖精挖洞,真的好快好夸张——其实这还不算最惊人的。最惊人的是山参精和蚯蚓精站在“挖掘队”后面,两只袖珍的小精怪各自掐了妖诀;他们张嘴,那些被挖松的土石就像灰尘遇到吸尘器,尽数被他们吸到肚子里。这一路挖过来得挖出多少土啊,两只体型比花瓶还小的妖精居然把这些土吃了个一干二净!
配合得太好啦!忒猛啦!
隧道往地底倾斜而下,这也让刘星宇震惊不已。作为学渣,刘星宇无法从倾斜角度和步行距离心算出自己身处之地离地面的直线距离。反正,走了挺久,他知道离地面已经很远,这就够了。
前方掘土工作停了下来,木辞小声说道:“到啦!”
把发着白光的石头收起来,黑暗中,前方有一束光探进隧道,那是木辞故意没有挖掉最后一层土,只在土墙上掏了一个洞,洞外就是蚁巢——可想而知,就算深在地底,相比黑乎乎的隧道,蚁巢内部仍然充满了“照明装置”。
鹿笙谢过蚯蚓妖和穿山甲之后,让它们先行撤退;原本队伍里的几人则挤上前,通过土墙的孔洞观察蚁巢。
叹为观止!
真不愧是外来物种,蚁巢内部的建筑风格竟如哥特教堂一般宏伟,又或者,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妖巢。
仿佛一个小小的星系,数十个巨大的圆形球体“悬缀”在一个更加巨大的空间里,它们被纵横经纬的虹梯和天桥连接。空间最中心的圆球最大,中号和小号的圆球拱卫环绕。所谓小号球体,其实只是相对,从其规模来看,不亚于一座欧洲中世纪的古堡;至于那颗最大的球体,完全就是一座城的规模!
照明的光线来源于火蚁妖培植的一种大家都没见过的荧光蘑菇,整齐的巡逻队伍不时走过。虹梯和天桥之上,往来的化形蚁妖络绎不绝。
刘星宇差点儿憋不住大声呼喊——妈哒,居然在地底建立了这么大的工程,半座山都被掏空了吧!
隧道的黑暗中,大家没有留意到鹿笙的表情完全凝滞成严肃。火蚁妖发展到如此势力,就连堂堂大巫师也被震惊了。
震惊之后,当然是担忧。
鹿笙处理问题比大家有经验,他先是将一丝微末的灵力从孔洞中弹出,这是为了测试蚁巢是否有结界存在。果然,灵力受阻,结界是存在的,鹿笙的表情更加凝重了。蚁巢的结界,不仅可以保护蚁巢不被外界探知,还能够压制贸然进入蚁巢的外来者的力量。也就是说,纵然鹿笙本领非凡,进到结界里边也会实力大打折扣。
这是一场巨大的冒险,偏又不能不去。不仅因为刘畅和杜恒被火蚁妖掳走,有极大可能被关押于此,更重要的是,木辞偷偷告诉过鹿笙——圣物“虫皿”就在杜恒身上!
鹿笙思虑再三,对大家说明了此行的危险:“我不建议大家都进去……因为就算是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全身而退。你们最好在这里接应,由我一个人进去。如果六个小时之后我还没有回来,你们就立刻撤退!”
鹿子伦想发表不同意见,鹿笙一记眼刀就让他闭了嘴。苗晓和木辞也想开口,鹿笙挥手制止。
刘星宇终究是个例外,鹿笙挥手制止对他无效:“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但你也看到了,蚁巢的规模这么大,球那么多,六个小时你一个人能做什么呢?六个小时,你搜一遍最大的那个球也不够吧?小爷我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两条腿的功夫你们都是见过的,鹿子伦是梅花鹿、木辞是兔子,这两位都跑不过我,事实证明我天生就是搞情报的料子。到时就算出现什么意外,这些火蚁妖也追不上我,因为奔跑是我的天生技能,不是法术,不受结界压制。”
尽管刘星宇语气里带着不羁,但鹿笙心里仍然有些小感动。鹿笙知道,刘星宇此举不是胆大胆小的问题,而是,刘星宇的的确确为了同伴着想。
从纳物袋里掏出一个半寸长的角状吊坠,鹿笙亲手给刘星宇戴上:“这枚灵角可以保护你灵力与气息不泄露,蚁巢的结界再强也不能影响它的效力。”
危险之时见情义,刘星宇激动了一把:“你把这么贵重且唯一的东西给我,那你自己呢?”
“谁跟你说是唯一了?”鹿笙翻开衣襟,“呐,你看,一共两个,我还有一个。”
“……”刘星宇觉得自己蠢毙了,“哦,好吧!”
第22章 翘尾蚁公主小乔
看过了许多对男男结合,猫妖苗晓不自觉就有了某种经验,情不自禁脱口而出:“情侣款的灵角吊坠,好苏噢!”
鹿笙没有接触过网络,虽然不懂“苏”之深意,只听语气也听出来猫妖的调侃。他是向来身正不怕影子邪的,哼了一声不做具体回应。
反倒是刘星宇像个小媳妇一样反斥苗晓:“小屁孩懂得什么苏不苏的?不要瞎说!”
苗晓撇嘴,和木辞相视而笑。有一种心照不宣,是朋友之间恶趣味的默契。鹿子伦假装清了清嗓子,有意无意把身体挡在苗晓和木辞之间。
鹿笙使用法术幻影堆砌出一堵“土墙”,然后请木辞把那堵真实的土墙挖掉。当他和刘星宇准备穿过结界进到蚁巢时,苗晓忽然喊住他们:“我有一些东西,也许你们用得着!”从纳物袋里掏啊掏,居然掏出两个美瞳小盒子和两顶黄不黄、红不红的假发。
原来,容家小妖们酷爱动漫,久了就有点儿迷上二次元文化,s活动神马的也偶尔参加。二次元延伸到三次元,但凡被小妖们亲眼见过、长得比较有“特色”的妖魔,都是他们s的对象。火蚁妖曾经出现在h市,因而小妖们也配备了火蚁妖标志性的假发和瞳片。
木辞抢着解释:“我想,大巫师您的法术应该重在攻击而不在模拟幻化吧?你们要潜到蚁巢里,化妆变化是少不了的。如果以法术变化,稍微不对的灵力波动就会引起火蚁妖的警觉,有了这些装备,就可以省去施法的麻烦啦!”
一切为了行动方便的办法都是好办法,鹿笙和刘星宇当即戴了假发、装上瞳片。
鹿子伦看完乐了:“有点儿那个意思!你们俩再抢两身火蚁妖的衣服换上,一切就完美啦,最好是带套头斗篷的那种!”
“走啦!”谁也想不到率先跃出的竟是刘星宇,他反手握住鹿笙的手,两人行径的速度快到只在原地留下一则残影。
“噢呀,好像又快了……刘星宇真的是人类么?”木辞讷讷开口,苗晓和鹿子伦更是惊得合不拢嘴巴。
或许,来自外部的危险压力能够暂时减轻人们心中的其它情绪。对于被牵着手,鹿笙没有表现出丝毫抗拒。的确,只比奔跑的速度,大巫师不如刘星宇。鹿笙也发现了,刘星宇的速度更快了。
由于借助“天机石”外力化形,蚁巢中的大多数火蚁妖其实并不具有强大的能力。刘星宇的速度,在木辞苗晓和鹿子伦看来尚且只有残影,在这些火蚁妖看来——哦不,它们根本看不见。巡逻的部队只觉得有一阵狂风掠过,小队长还停下来纳闷:“怎么突然有风?是哪里的通风口出现问题了么?”
灵角吊坠完全遮蔽了气息,火蚁妖们无从想象两个人类潜入它们的老巢。许多年了,从来没有外来者侵入蚁巢,这就导致巡逻的蚁妖不够警觉。
虹梯和天桥纵横交错,要从最边缘的圆球通向最中心的圆球,并不简单。如果选择飞行倒是容易,毕竟直线距离,然而飞行就意味着暴露,在大巫师鹿笙都不敢确定能否自保的情况下如此作为,简单就是作死。唯一的选择,就是靠行走。六个小时搜寻如此大的范围,任务艰巨。
进到最近的小圆球、潜在角落里,刘星宇这才知道原来内部结构竟然如同超豪华的多层酒店,大厅是空的,一层又一层的阳台平叠而上。抬头仰望,整齐划一的阳台让没有密集恐惧症的刘星宇心里发麻:尼玛,不愧是虫子盖的房子!
对了眼神和手势,这一次由鹿笙在前,两人直接冲破了离得最近的一间房,瞬间把房里几只正在纺纱的火蚁妖制住。
刘星宇第一见亲眼见到了传说中的“蛊术”,只见鹿笙指尖连续飞出十数只细小的黑色虫子,这些虫子轻易就钻进了火蚁妖们的耳朵和嘴里。
如果换在平时,刘星宇绝对不会在意渺小的虫类,但身处这虫妖建成的妖巢之中,入眼一切皆与虫有关,现在又看到虫与虫相克,胃部莫明就有一阵翻涌,好歹没有当场吐出来。
鹿笙暂时没空理会刘星宇,冷着声音问其中一名火蚁妖:“两名被俘的人类,被你们关在哪里?”
那只火蚁妖很有几分硬气,居然怒瞪不言。鹿笙懒得跟他蘑菇,打了个响指,那只火蚁妖立刻表情扭曲身体抽搐。不到三分钟,火蚁妖倒地死去,数十只黑色小虫子从他耳、鼻、眼、口爬出来,又展翅飞到其它火蚁妖身上,寻孔而入。
别说剩下的几只火蚁妖尽皆惶恐,刘星宇也是后背汗毛直竖:之前明明只有少量几只黑虫爬入,为什么短短时间再爬出数量增加了这么多?难道,黑虫在火蚁妖体内极速繁殖了么?
再看下去,那只倒地死去火蚁妖的肚腹蠕蠕而动,似乎仍有什么活物在它体内翻腾——剩下的火蚁妖之中,当场有一只被吓得昏死过去。
世上死法百千种,被蛊虫从体内噬咬而死无疑是最恐怖的死法之一。
刘星宇强忍胃部的不适,后怕不迭:太可怕了……鹿笙那么讨厌我,会不会趁我不知不觉间已经在我身体内下了蛊啊?
稍稍脑补自己遭遇火蚁妖类似的痛苦,刘星宇觉得呼吸都困难:早知道就不逞强跟过来了。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哎哟小爷这双狗眼啊……
鹿笙只当没看见刘星宇精彩的表情变化,他扭头看向一只瑟瑟发抖的火蚁妖,手指对方说:“同样的问题,你来回答!”
火蚁妖眼中的惶恐毫不作伪,一开口就震惊全场:“饶命……我……我只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啊!”
刘星宇噗嗤一声把胸口闷着的那口气给笑了出来,翻涌的胃部也奇迹般好了:“这逗比……哈哈哈……你小子对网络用语掌握得挺好啊!你一定被派出去执行过任务吧?”
那只火蚁妖居然点头承认:“我曾经跟随狄义公子长期驻扎在h省的h市……我沉迷于去网吧,回来之后被罚到这里织布……”
眼看一场杀鸡儆猴的残忍拷问就要演变成一场家长里短的闲聊,鹿笙咳了一声、白了刘星宇一眼:“问这些没用的玩意儿干什么!”又转头威胁那只蚁妖,“我不管你是吃瓜的群众还是打酱油的小弟,回答不出我的问题——你的榜样已经摆在地上了!”
“我只知道那个叫做刘畅的蛊师被关在王宫的土牢里,至于您说的另外一个,我是真的没有听说过……”
“你们呢?”鹿笙又喝问其它火蚁妖,得到的却是摇头。
掐诀在手,鹿笙准备灭了这几只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火蚁妖,却被刘星宇制止。
“我怎么觉得,这位吃瓜的群众小弟跟其它火蚁妖有些不一样呢?”刘星宇摸着下巴,老神在在,“总觉得……它眼睛里少了点儿火蚁妖的那股子狠劲儿!咦,它的瞳色似乎也不对啊!”
鹿笙原本对刘星宇的举动不耐,闻言只是随意向那蚁妖的眼睛瞟了一眼——果然眼神不对,颜色也不对!
火蚁妖非常具有攻击性,虽死犹斗,它们眼睛里存在着无法掩饰的狠厉,不知是天生还是受到“天机石”的影响。这只“吃瓜”蚁妖的眼神却相对平和,甚至隐隐透出一种哀伤。再说颜色,火蚁妖的瞳色应该是标志性的红不红黄不黄,这一只“吃瓜”蚁妖的瞳色更接近于纯红。
鹿笙身为大巫师而久居月亮山,对于苗疆妖族之间的种种风言也有耳闻,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试探着问:“你是翘尾蚁后?”
别看蚂蚁体型很小,其实相对而言它们寿命不短,尤其是蚁后,存活十数年是常事,有些甚至能够活过百年。就在月亮山附近,曾经有一只翘尾蚁的蚁后化形,谁也不知道她几时得道,只知道火蚁一族兴起之后她就神秘消失了。
“我叫小乔,是翘尾蚁后唯一女儿……母后已经殡天了……”
小乔刚刚说出真实身份,那些尚未昏倒的火蚁妖就齐齐开骂。
“你只是一个杂种而已——你是翘尾蚁后勾引我族王子生下来的,不要脸!”
“什么样的妈生什么样的女儿,你这小淫妇还曾经勾引过狄义公子呢!”
“火蚁一族让你活下来是个天大的错误,你这贱人向外人出卖我族情报,不得好死!”
……
不管指责谩骂如何恶毒,率先死去的却是骂人者。鹿笙催动蛊虫,那些火蚁妖死得和它们的同伴一样凄惨。
“翘尾蚁后终究是我苗疆的妖族,她也曾拜见供奉过蛊神大人。”鹿笙对小乔说话时摆出大巫师的威仪,神情高冷,“既然你是故人之后,受苦于此,我也不为难你,趁着还没有被怀疑,你自行逃走吧!”掐蛊诀颂巫咒,双手闪出红光,解了小乔身上的蛊。
“您是大巫师?”小乔颇有几分聪慧,拜谢,“王宫就是最大的那个圆球——整个火蚁族群都被一种叫做‘天机石’的奇特石头影响了意志,从某种程度来说它们全是疯子,您要小心!”
第23章 面临查问磨啊磨
小乔潜行退去之后,刘宇星看着她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火蚁妖都说小乔是个女孩子,那胸……未免太平了吧,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男的呢!好歹也是翘尾蚁后的女儿,算是公主吧,这颜值也……跟我想象中的公主差别挺大的。”
“有空你去看看晚清格格宫妃们的照片,那才叫刷新想象力呢!”鹿笙撒出化尸粉,将那些火蚁妖的尸体化得不留痕迹,“这位小乔公主能够在火蚁妖环视之下活这么久,并且身上一点儿受虐伤痕也没有,可见心智本领皆非凡。长相,对化形的妖族来说不过是浮于表面的东西,敢于勾引火蚁妖族中数量稀少的公子哥儿,说明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你看到的,不是她的本来面目。”
“好想看一看绝世美女啊!公主啊,一听就高大上!”刘星宇兴致勃勃,“你刚才注意她那又惊又怕的小眼神没有?这种女人最容易获得男人的疼爱了……”
鹿笙毫不客气打断刘星宇的话:“别把无知当天真!蚁族的公主,你还是少惹为妙。附马,并不是你长成一个男人就能够胜任的。你还年轻,这辈子还有许多可能,别被色欲熏了内心!”
刘星宇没敢逞一时嘴快,想到鹿笙的蛊术他就后怕,只能腹诽:你这是嫉妒!我听说被男人gan的男人对女人不感兴趣——你这是嫉妒小爷我取向正常!
鹿笙原打算再多做一些关于蚁族妖女的提醒,但看到刘星宇那副明显不服气的表情,大巫师又生生把善意收了回去:“贱人自有老天收,谁对谁错且等着看吧——把衣服换上,我们走!”
化尸粉只对血肉骨骼和发肤有效,并不腐蚀衣物——两人换了火蚁妖的衣服,再不必只靠疾跑行动了,如今整体的照型,即使慢慢行动也不容易引起怀疑。
每个圆球有不同的进出门口、通向不同的圆球,两人不再言语,观察好方向之后便出门踏上天桥。除了巡逻队,来来往往的“平民”火蚁也有许多,混在妖群里的两人毫不起眼。
穿过一个又一个圆球,经过一座又一座虹梯和天桥,大圆球王宫终于近在眼前了。正因为近了,抬头已经看不到它的顶端、低头看不到它的底部,正所谓有对比才知差距,刘星宇对火蚁妖建筑能力的惊叹又加深了一层。
王宫与其它圆球终究不同,毕竟是蚁后所居之地,安全系数要求不一样。走了这么多路,刘星宇第一次在入口见到体型高大、手执长矛的“近卫军”。无疑,这些体型特殊的“近卫军”是由兵蚁所化,它们的战斗力天生就比“巡逻队”和“平民”强大。
也正是在通向王宫圆球的这个路口,刘星宇和鹿笙遇到了“安检”。每一只想要进到王宫的火蚁妖都要接受“近卫军”的搜身,以及一种特殊装置的检查。
离得越来越近,刘星宇就越来越紧张。虽然是学渣,但他知道蚂蚁之间其实是靠信息素交流的,外出和回巢的蚂蚁相遇,常常是触角相碰便完成“谈话”。眼前的“安检”看起来与人类机场的安检类似,但原理应该仍是蚂蚁的那一套。灵角吊坠虽然能够隔绝灵力和气息不被火蚁妖必现,但灵角并不能产生信息素啊,如果被“近卫军”搜身,岂不是一下子就要暴露?
这一次轮到鹿笙主动抓住刘星宇的手:“不用担心,有我呢!”
不得不说,火蚁妖虽然对于别族来说可恶,但它们本族之内还是很团结友爱的,手牵手结伴而行的并不在少数。所以,鹿笙和刘星宇牵在一起,不会引起异样的注意。
鹿笙的掌心是凉凉的,一如他的灵力。纯洁的冰凉,却不带一丝感情。这样冰凉的掌心和刘星宇温热的掌心对抵交握,神奇地让刘星宇冷静下来。
鹿笙的另一只手看似不经意扬起,几颗细小的灰色点点立刻摇摇晃晃向卡在王宫门口的“近卫军”飞去——与其说是蛊虫,不如说更像灰尘,如果不是刘星宇视力好加上注意力集中,根本不可能发现鹿笙随意的举手投足已经出招。怪不得正统的修行者谈蛊色变,蛊术实在太难防备了!
等到刘星宇和鹿笙走到“近卫军”跟前,那几只如灰尘一般的蛊虫早就钻入了对方的身体里。搜身检查是例行的,刘星宇屏住呼吸任由对方上下拍打,无碍;再到那个仿佛磁感应的仪器,也是惊险过关。
“走吧,下一个!”
近卫军挥手允许通过的瞬间,高度紧张的刘星宇赫然发现,对方的眼珠子里居然有一个小小的灰点在移动。对于灰点来说,水润的眼球就像是一个洁净的游戏池。尽管灰点实在太小,刘星宇匆匆一瞥之下看不出其真实的样子,但却能明显感觉到灰点游动的欢快——天啊,那个“近卫军”居然朝刘星宇露出诡异的笑容,就这短短的时间,对方已经被蛊术扰乱了思维么?
胃部又开始不适,愣神的当口,刘星宇又被鹿笙牵手拖着继续往里走。
最大的圆球就是一座城,所谓的王宫犹如一枚巨型橄榄立在王城的最中心。只是,刘星宇再无心欣赏和感慨火蚁妖建筑的整齐宏伟,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虫子、虫子、虫子……
王城规模大,相对应可供躲藏的地方就多。鹿笙看看左右无人,把刘星宇拉入僻巷:“你怎么回事?怎么有一阵没一阵的魂不守舍?”
刘星宇抚着胸口大喘气:“我看到你用蛊术……我觉得那些虫子已经钻到我的脑子里去了……我……我心里面毛毛的。”
鹿笙没好气骂道:“毛个p!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怕虫子?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真丢人,怕虫子的男人居然还敢肖想小乔……”骂完了,伸手放在刘星宇胸口,度去一道灵力,“怎么样?好受点儿了吧?”
鹿笙那清冷的灵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最妙的让人快速冷静的药——至少对刘星宇来说是如此。那股清冷在刘星宇体内转了个圈儿,刘星宇毛毛的心脏立刻回复平常,这效果就好像过敏时冰敷,爽。
只是,鹿笙一再使用灵力帮助刘星宇,两人都忘了,尼罗曾经渗入刘星宇体内的水球并没有散去——水球是散了,却没有散出体外,而是散成细小的水珠并且随着灵力流动发散到两个人的体内。因为两人的体质实乃天合,这时灵力流动又再触动了尼罗埋下的“炸弹”。明明没有度去多少灵力,只这短短的时间,鹿笙的脸红了,刘星宇的呼吸加粗了。
鹿笙自知不对,却在收手之后盯住刘星宇裤裆:“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不干净的事情?你那毛毛的小心脏到底好点了没?”其实他自己的状况跟刘星宇差不多。
“好……好多了!”某处硬起来,刘星宇自己也觉得难受,不得不抖动双腿调整某处的位置,“不好意思啊,冲动来得太快好像龙卷风,我自个儿挡不住。”
万幸,尼罗施加在水球里的强力法术已经消散,仅凭水球本身的效力无法让两人直接陷入意乱情迷。尤其是大巫师鹿笙,他平时与蛊虫为伍,已经炼得百毒不侵之身,其它邪药在他身上的作用也自动打折扣,自己略加运化就让脸上那抹潮红退去。
两人正大眼瞪小眼,忽然一阵脚步声从巷口传来。鹿笙暗说一声“糟糕”,直接伸手把刘星宇拉到身后,自己则挡在前面。火蚁巢的结界厉害,不仅压制了鹿笙的灵力,也压制了他的感应力。巡逻队离得这么近了,他居然没有及时发现。
七人的巡逻小队,领头的小队长左右看过之后,喝问鹿笙和刘星宇:“刚才有微弱的灵力波动,不像是本族族人施法,你们有没有看到可疑的家伙?”
“没有!”鹿笙冷静回应,表情全无慌张,演技天衣无缝。
“没有就好!”小队长一眼看到鹿笙身后的刘星宇,因为刘星宇比鹿笙高,挡也挡不住,“你们俩在这里干什么?”
鹿笙下意识退了一步,这一步可真是要了命!刘星宇本来已经靠着墙了,退无可退,偏偏他前边儿还硬着呢!鹿笙一退,刘星宇就刚好戳到鹿笙的臀部,隔着裤子磨啊磨,磨得既舒服又难受。
鹿笙怎么可能感觉不出来?堂堂大巫师啊,简直日了汪!想再向前一步摆脱这哭笑不得被戳的尴尬,哪知该死的小队长已经逼了过来直接停在鹿笙面前:“我问你们话呢!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这一声吼,小队的六只火蚁已经举起兵刃摆出攻击的姿态。
得,鹿笙不能动了。臀部被磨来磨去,他又气又臊,双手偷偷掐诀,准备直接弄死这七只不长眼的火蚁妖。只是,一旦开打,九成九会引来更多的巡逻队。
还好刘星宇是一个机滑的小伙子,捂着肚子弓腰对小队长说:“我……我肚子难受……”
其实难受的地方明明在别处,然而难受的感观表现在脸上全都差不多,刘星宇抬头,成功搏得了小队长的信任。小队长倒是好心,反问:“你小子是不是才刚刚吞噬‘天机石’化形呀?那石头有棱有角,刚开始吞到肚子里确实不太舒服。”
鹿笙:“……”靠,这也行?再大的危机也挡不住运气太好啊,这样也能糊弄过关么?
第24章 升级宝弓手电筒
刘星宇自己也没想到巡逻小队长会主动说出一套合理的解释,赶紧点头:“是啊,‘天机石’太硬了,刮得肚子痛。”
小队长哈哈大笑:“习惯就好啦!你想一想,化成人形总比兽形好吧?如果没有‘天机石’,以我们的道行怎么可能现在就化形?好好适应,将来蚁后带领我们横扫苗疆、统治tian朝灵界时,还得我们出力呢!”
刘星宇唯唯应下,小队长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鹿笙的双手有五彩之光忽隐忽现,最终忍住了没有动手:“切!只要杀了蚁后,这群杂碎火蚁也将跟着覆灭,犯不着为了几个口气狂妄的宵小浪费灵力。”再看向刘星宇时,眼神既无奈又气愤,“好了没啊?能走路了吧?”
刘星宇苦笑,弓着腰不敢站直:“消不下去……”那部位铁硬,即使刘星宇以奇怪的站姿遮掩,还是能够看到帐篷挺立不倒。
鹿笙叹了一口气:“这叫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自己居然不能控制?长小一点儿也就算了,不显眼还能继续上路——谁让你长那么大的!?”说到“大”,鹿笙可是深受其“害”,因而怨念颇深。
刘星宇不好顶嘴:“一不留神……它就这么大了……我也没办法。”就算脸皮再厚,这样子“丢人现眼”也是很尴尬的。尤其,现在不是插科打诨的时候,现在是在执行高度危险任务的时候!
“反正六个小时之内咱们铁定是回不去了,也不急于一时。”鹿笙难得没有摆脸色给刘星宇看,毕竟都是男人,有些事情不难互相理解,“我再运灵力帮你也是枉然,尼罗的水法仍然有效。我们……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我教你调运灵力的方法,以你的悟性,应该很快能够掌握,也就能够自己压制某种冲动。”
大巫师果然霸道,直接踹开了巷子里的民居,将几只在家休息的火蚁妖制服打包丢在一旁。所谓火蚁族民居,不过是独门独院的集体宿舍而已。传授刘星宇调运灵力的方法时,鹿笙又瞥见几只被堵了嘴的火蚁妖正在暗暗交换眼神。不声不响放出“嗜睡蛊”,火蚁妖终于安静了。
世事难言绝对,刘星宇在学校时是公认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有些老师甚至一度怀疑他智商是否有问题。然而,学习枯燥书本知识一再挫败的学渣,学起拳脚功夫、学起灵力运化等等却是悟性惊人。上帝说了,有些房子的门已经关了,想要出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有本事就自己爬窗——刘星宇大概就是那个命中注定要爬窗的少年。
由于先前跟鹿笙的“交流”,刘星宇体内已经蓄积了可观的灵力,运化调节对他来说是极有好处的。灵力运行顺畅,也使得他的身体越发精壮结实。
鹿笙旁观在侧,暗暗吃惊:香球说炎阳和水月是难得的极端对立又极端匹配的体质,果然不假!刘星宇这小子的灵力居然像阳光一样自然生成温度,这跟我的冷月灵力截然相反……月亮本身不能发光,然而反射阳光的月亮却能掩没诸天星光、独照暗夜……莫非,刘星宇这小子注定是我……
强行打断自己的想法,因为鹿笙自己也觉得荒谬。如果只是因为体质相合就强求在一起,那才是有违天道。首先,上一次“交流”完全是意外。其次,刘星宇明明白白说过他喜欢的是女人。最后,鹿笙自己已经表达过抗拒和愤怒,这时如果改变心意,会不会显得太功利太无耻?
按下心里的“非分”之想,却按不住对刘星宇的欣赏。于修行而言,鹿笙算得上刘星宇的大前辈,鹿笙打小就明白自己的水月体质多么难得而珍贵,相应的,刘星宇的炎阳体质也非常罕见。以己度人,鹿笙不免对刘星宇多了几分关心。等到刘星宇灵力运行周天之后消除了身体某处的异样,鹿笙就对他说:“我和你这一趟潜入蚁巢,危险万分;光有逃命的本事是不够的,关键时刻还得有杀敌之术。除了跑得快,你有没有其它额外的本事?机会难得,我可以教你如何把攻击最大化。”
两人之间的气氛难得如此融洽,一个愿意教、一个愿意学,这是单纯的“学术交流”,没有掺杂其它感情和目的。
刘星宇想了想,首先把那个可以化出光刃的“手电筒”拿出来,并且说了其“太阳能”的原理。
鹿笙接过仔细看了看,告诉刘星宇:“准确地说,这柄光刃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光能。你的灵力带着炎阳属性,说白了就是一种特殊的光能,即使没有阳光,你也可能凭自己的灵力通过这个转化出光刃。你说这是一名猎妖师送给你的?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这个只有你能够使用。”
鹿笙不愧是大巫师,将“手电筒”还给刘星宇之后,立刻向刘星宇讲解如何通过控制灵力将光刃延展变成光矛:“你要记住,你的炎阳灵力是能够直接跟阳光产生关联的,所以,当这个‘手电筒’储存的光能充足时,你的灵力只需要充当‘开关’即可,知道吗?”
以灵力完全灌注和以灵力充当开关,当然是后者更加节省灵力。要知道,战斗之时,如果双方境界相当久持不下,灵力绵长的那一位往往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节省灵力,有时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只不过,以灵力充当开关,对修行者控制灵力的“技巧”要求更高,刘星宇知道了原理,却没有太多时间动手练习,因为鹿笙又转了话题:“你还有没有其它的法宝?近身相斗,你突然化出光刃,极有可能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如果对方在远处施法呢?唉,现在教你法术恐怕来不及啊!”
比起控制灵力,使用法术的难度无疑更高,尤其是那些精妙的法术,光是掌握法诀和咒语的配合就不是朝夕之功。
刘星宇终于把那柄家传的弓拿了出来——仅仅弓身自动耀出的宝光就证明是个稀罕物。
鹿笙接在手里,心里已经凌乱了: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运气这么好的人!别人苦修苦寻,百年时间也未必遇上大机缘,可是刘星宇这小子……好吧,他跟我之间的事不必再提,仅仅指环、手电筒、家传弓这三样……哎哟,怎么连我都嫉妒得脑仁儿疼呢?
翠云宫的指环,已经知道的功能就有:纳物、隐藏、自动存储阳光并且转化成光能。“手电筒”的功能则是将光能转化成杀伤性武器。这些功能听来简单,实则极具妙用,最可怕的是它们仿佛是为刘星宇量身订做的——当然,家传的弓更是如此。
这柄弓,刘星宇只拿给花将离看过,花将离见识有限不知其用。大巫师鹿笙是苗疆蛊师和巫师的首领,他一眼就看出弓的奥妙:“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祖上积德保佑你人品大爆发,这……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称赞你。”
所谓人品大爆发,在刘星宇听来有一点点讽刺。毕竟,不久之前,他因为高考130分的总分被父母狠揍、又被表哥联合爹妈强行送到偏僻的山村体验生活、然后遇上一群冒充自助游客的坑比朋友、最后被卷入“虫皿”和火蚁妖事件……如果这也算人品,那现在,难道算是苦尽甘来?
刘星宇情不自禁环视四周:尼玛,苦尽甘来个p啊!小爷我现在待的地方是火蚁妖的私人住宅,这住宅处在它们的王宫老巢!待在这种随便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小命不保的地方,这也叫“人品大爆发”?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决定了人们的心态不同。反正,不管刘星宇和鹿笙各自心里怎么想,鹿笙还是向刘星宇详细解释了弓的“工作”原理。
刘星宇听完,第一次觉得家传的宝贝弓是真宝贝,第一次轻轻摩拭:“你是说,这柄弓本来就没有箭矢,它需要修行者把光能转化成箭矢?这不跟‘手电筒’的使用原理一样么?”
“差不多,但是你家传的宝贝弓比手电筒更加高级一些,使用起来也更麻烦。手电筒本身就是一个能量转化的法宝,光能通过它可以化成剑、矛等近战兵刃,但宝贝弓,需要修行者自己把光能或者本身的灵力转化成箭矢。”
刚刚升起的兴奋劲被现实扑灭,刘星宇摩拭弓的动作也停了:“可是,我自己没本事把光能和灵力转化成箭矢啊!也就是说,宝贝弓目前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卵用,是么?”
鹿笙果断点头。
把灵力具化或者让别的事物改变状态,这是很高级的法术,就算天才也不可能顷刻之间学习掌握。天才,只在悟行;修炼,其实更在于实际操作。
刘星宇也不是全然失望,至少他知道了家传的东西是真的好东西,正要默默收起,鹿笙捉住弓:“谁让你收起来的?传统的方法虽然行不通,但并不代表不能另辟蹊径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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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气氛正好然并卵
刘星宇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他已经完全跟不上鹿笙的思路了: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到底是要怎么样啊?
鹿笙看到刘星宇傻乎乎的样子,拍掌直接拍到距离刘星宇的脸颊一厘米:“不要一到关键时刻就犯傻,快点给我清醒过来!”
刘星宇先前慑于鹿笙的蛊术,这时又被鹿笙一来一去整蒙比,他已经完全认了:“好的,你说!”
鹿笙从纳物袋中取出一颗明晃晃像是玻璃球的玩意儿,小指甲盖那么大:“这个呢,叫做‘日煐’。它原本是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被我用法宝收集聚敛成这个样子。内服‘日煐’,可以短时间内提高修行者的法术攻击力,并且没有副作用。除了内服,它还能够外用——这种外用,凭你的悟性应该能够很快掌握。”
刘星宇接过“日煐”托在掌心,他不知此物之珍贵,猜想既然鹿笙说了能够收集,那也许别的灵界高手也可以收集。事实上,就算修行者修为高过鹿笙,如果没有一种做叫“日燧”的法宝,不可能把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聚成如此状态——当然,那些能力逆天的绝世高手或许例外。刘星宇只觉得“日煐”暖暖的,放在手心里很舒服。如果冬天时放几颗在衣裤内袋里,应该很爽吧?
灵力调息运化之法,鹿笙先前已经教过了。这一次教授的,是让刘星宇如何把“日煐”融化。
“日煐”是固体玻璃球状的,其实它的物理属性也跟玻璃很像。灵力属性相应的高温之下,“日煐”就会受热变软、变得像面团一样具有可塑性。由此,把变软的“日煐”化成一只箭矢就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无论如何,刘星宇运化灵力都是一种危险尝试,倒不是他本身会走火入魔,而是灵力波动会引起周边火蚁妖的注意。不久之前,鹿笙只将小小一丝灵力输入刘星宇体内助其静心宁神就引来巡逻小队,刘星宇目前对灵力的控制还不纯熟,一个力道用猛了就会引发不可收拾的后果。
然而,老天终究独爱贱人,刘星宇这种没心没肺的男孩子一向运气太好。他运化灵力,左手食指的指环自然生成一团柔和的光晕将他裹住,就像食物被套了密封袋——鹿笙离刘星宇这么近,居然丝毫感觉不到刘星宇运功时的灵力波动。
翠云宫的指环也太好使了吧!鹿笙再一次在心里不平地呐喊。
要知道,灵角吊坠虽然也能够隐藏修行者的灵力,前提却是修行者不能够主动运功。一旦修行者主动运功,灵角吊坠就会暂时性失效。
良才值得期待,刘星宇一次就成功了。炎阳灵力集中在掌心升腾,高温之下,“日煐”由圆溜溜变成了坨块状。
“现在怎么办?我趁它软热把它搓成箭矢么?”刘星宇天真地问。看得出来,运化灵力成功,他相当兴奋。
鹿笙的白眼儿毫无保留且精准地甩了出去:“帅哥,咱们好歹是修行者,能力远高于凡人,你以为这是搓面条体验老百姓的生活情趣呢?闭上眼,集中精神,不断将意念施加在融化的‘日煐’之上,调动你的灵力将它打造成箭矢的样子——用!意!念!”
刘星宇依言而行,已经融化的“日煐”果然在灵力的作用之下蠕蠕而动。只是,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也过去了,“日煐”到了一根细长棍子的样子就不再变化,反而在刘星宇手心滚来滚去。
“怎么了?”鹿笙表情严肃。
“我……我脑子里有好多种箭矢的式样,我不知道弄成哪一种比较好!”
“你最喜欢哪种就弄成哪种,其它式样可以下次再弄!”鹿笙说完又在心里暗骂:举旗不定,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这小子铁定是个花心大萝卜。香球说得没错,刘星宇就是个拔吊无情的渣!
越想越是义愤填膺,鹿笙甚至脑补了一出刘星宇把清纯少女肚子搞大却始乱终弃的剧情,末了又摇头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我擦,我的脑洞也是够大,这些破事就算是真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抬头,愣了;已经造好箭矢的刘星宇正用一脸看到外星人的表情看着他。
刘星宇双手托着箭,说:“大巫师,您的内心戏也蛮多的嘛!”
第4节
恋耽美
第4节
鹿笙忽然间想到自己被刘星宇压在身上这样那样弄了整整两个小时,心头火噌一下就上来了——谁允许他耐力这么好的?麻痹!刘星宇这小子是不是老天爷专门派来跟我做对的呀?气死我啦!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看到这一章的时候,我已经在外面浪啦~今天有没有双更,取决于我回去的时间~
应该是没有,最好不要傻等~
第19章 意外道出天机石
无论鹿笙有多少不满和不服,从客观上来讲,他还是在心里对刘星宇活生生呈现出来的过人天赋表示肯定:能够把“奔跑”这项平淡无奇的技能发挥到这样的极致,实在难能可贵。如果刘星宇再得到名师的指点,前途不可限量。
能够成为大巫师,鹿笙还有颇有心胸的。虽然因为“私人恩怨”而不待见刘星宇,但大巫师也爱才惜才。鹿笙住在苗疆腹地,本身却并不是少数民族,他的父母都是可以在族谱中查到名姓的汉族。对于tian朝灵界能够出现刘星宇这种不要脸的惊艳之才,鹿笙总体来说是持乐见态度的。
蛊神大人曾经说过,tian朝大结界的异动已经引发天界不得不派遣五大星君临凡处理。灵界的可靠人才越多,平安度过这场劫难的机会才会越大。
一行人运气不错,从月亮山到雷公山,一路上居然没有遇到任何埋伏,安安稳稳就到了目的地。
这一次,风雨桥头没有老人聊天,也没有孩童玩耍,刘星宇不以为意。但当全身透过寨子的结界,刘星宇立刻明显感觉出空气里有一种难言的不安。这种感觉,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人类第六感”,而是修行者的修为达到一定境界之后可以从空气中“捕捉”到某些普通人类不能发现的“因子”。
大巫师鹿笙当然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异样,他的经验无比刘星宇丰富,小声警告说:“结界似乎有一点古怪,寨子里受到过攻击。”
面面相觑,大家跟着鹿笙来到寨中最高大的建筑,鼓楼。
鼓楼相当于整座寨子的议室厅和公众活动室,有些寨子的鼓楼是禁止女性入内的。鼓楼顶上放置一面鼓,一般情况下寨民外人皆不得私自攀登鼓楼。
刘星宇很奇怪为什么从风雨桥一路进来,居然没有遇到一位寨民,难道真是因为受到攻击而损失惨重么?可是,明明没有看到任何打斗过的痕迹啊!
鹿笙轻巧地跃上了鼓楼顶部那屋木质隔板,纹饰古朴的太阳铜鼓历经数千年时光洗涤依然安好地被放置在架上。只是,铜鼓之前有一个用墨线画出的多角法阵,阵中放罩了几件干净的衣物。
鹿笙挑眉,大巫师应有的威仪表露无疑:“巫女龙蕊,该死!”灵力涌出在右手手心生出一团火焰,直接将衣物化成灰烬、墨线也被清除;左手则隔空以灵力击打铜鼓。
咚咚几声响,来自上古的鼓声带着穿越时空的微妙,寨中凡是具有灵力的家伙无不心灵受撼——怪异的事情发生了,鼓声之后,侗寨上空立刻传来几声惨叫,声声回荡在空旷的侗寨上空。
刘星宇和木辞被吓了一跳,赶紧询问鹿子伦什么情况。鹿子伦淡淡地说:“也没什么,守寨巫女龙蕊失职放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进寨,大巫师鹿笙只不过催动铜鼓把那几只东西消灭了而已。”
刘星宇脑洞不小:“那……元凯和杜恒他们没事吧?这鼓声……会不会不分敌我,无差别攻击啊?”
鹿笙轻飘飘落到地面:“铜鼓没有自主意识,敲鼓的人却有自主意识;无差别攻击,哼,你觉得我有你说的那么蠢么?”
刘星宇:“……”你聪明就不会被我干!
鹿笙听不到刘星宇的心里话,带着三人轻车熟路来到龙蕊所住的木楼,直接上楼开门。门里的情形倒是出乎刘星宇的意料:巫女龙蕊被五花大绑、眉心被贴了一道灵符。猫妖苗晓两手握着猫爪刀守在一旁,似乎受了点儿轻伤。几名寨民打扮的男子或卧或趴,已经断了气。姬鸢、花将离、元凯和杜恒却不见踪影。
木辞哎呀一声蹦过去帮助苗晓处理伤口,同时不忘介绍大巫师和鹿子伦。鹿子伦看到猫兔亲密,只从鼻孔里轻轻哼了一声算是跟苗晓打招呼。鹿笙倒是礼貌向苗晓点点头,然后挥手将龙蕊眉心的灵符烧成灰烬、又解了她身上的捆绑束缚。
龙蕊终于能动能言了,只是,她流着眼泪还没开口,身体的五脏六腑就遍布针刺般的痛。
大巫师眼如初冬之月看着巫女,语气冷如深秋之霜:“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既然亲自来了,就是想听实话!”
巫蛊一脉之所以被正统灵界边缘化,就在于其术法“妖诡”。譬如龙蕊成为巫女之时首先要向蛊神和大巫师效忠,鹿笙由此掌握龙蕊的生死。所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是在没有鹿笙的允许之下,龙蕊哪怕砍下自己的脑袋,头部和身体仍然可以分离而继续存活——这不是长生,而是死都死不了的致极痛苦。
龙蕊哪里敢有隐瞒,待体内疼痛减轻之后就一五一十细细道出实情。
龙蕊的父亲是寨子里的赤脚医生,几天前出寨采药时失踪。后来火蚁族托人带来龙父采药时用的钩绳,龙蕊这才知道父亲原来是被掳走。火蚁族让父女俩见了一面,又以龙父生命要挟龙蕊、让她从元凯一行人的口中探听“虫皿”的真正下落,于是才有了龙蕊在成年式对刘星宇下药的那一出。
龙蕊向鹿笙哭诉道:“大巫师,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蛊神大人和您!我接受火蚁族的要求,一是为了救回父亲,二是想要探听圣物下落之后立刻向您通报……毕竟圣物事关重大,月亮山之前从未传出圣物丢失的消息。并且,火蚁妖非常肯定地告诉我,说您重伤不治,刚好你近段时间没有露面……”
对于手下人的忠心,鹿笙并不存在多少疑虑,指着地上的尸体问:“所以,你为了骗取火蚁族的信任,不惜放他们入寨么?鼓楼的那些小把戏,是你做的吧?”
火蚁妖是邪妖,它们贸然进到寨中会受到结界的压制甚至灭杀。龙蕊把几名火蚁妖的衣服集中起来,放到镇寨铜鼓之前做法,为的就是让铜鼓结界对相关气息的进入者“网开一面”。
龙蕊辩称:“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制住我,我与铜鼓感应催动结界,这些火蚁妖根本微不足道!”
“技不如人,嘴巴却硬——你私放邪妖入寨,这本来就大错,我先给你记着!”鹿笙轻轻挥手,龙蕊身体里的疼痛又一阵翻腾,“如果寨中平民因为邪妖而受到伤害,罪加一等!”
龙蕊痛得快要抽过去了,咬牙忍住应声,不敢再多言。
“元凯他们呢?”刘星宇终于逮着机会问苗晓。
“我们都没料到寨子有结界保护却被火蚁妖乔装潜入。它们发动突袭,杜恒被掳走,姬鸢姐姐、元凯哥和花将离追出去了。姬鸢姐姐让我留下来看住这个女人,没想到寨子还有别的乔装蚁妖。刚才要不是那阵鼓声震死了这几个,我一个人还真应付不过来呢!”
当着大巫师的面,苗晓没有直接指责龙蕊,但他说话的时候朝龙蕊翻了好几个大白眼,情绪显见。如果不是龙蕊脑抽出昏招,哪里会有这么多破事?要知道,苗晓跟杜恒的感情非常好,他们可是跨越了种族和血缘的亲兄弟;哥哥杜恒被火蚁妖掳走,弟弟苗晓自然讨厌私自放火蚁妖入寨的龙蕊。
一路同行的伙伴先后两人被火蚁妖算计,刘星宇义愤填膺:“这群虫子实在可恶,如果被我找到老巢,我一定要把它们的巢穴灌满开水!现在怎么办?干等么?外面的雾太恶心了,很容易就迷路啊!”
烦人的雾汽不散,爱莫能助——就算姬鸢等人厉害,就算他们抢到了杜恒,也不一定能够原路找回来。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之际,参籽从木辞的大袋里探出头来,弱弱地说:“搞不好,你们说的杜恒是被火蚁妖带到它们的巢穴去了。我……我知道火蚁妖的老巢在哪里。”
众人愕然,然后欣喜若狂。
木辞苗晓这一行深入苗疆所为有三:归还圣物是一件,请求蛊神帮助杜恒拔除“血蝶妖蛊”是一件,探清火蚁妖来源(如果有可能,顺便将其消灭)也是一件。对于大巫师鹿笙而言,这同样是一个好消息。月亮山周围深受火蚁妖势力壮大困扰,却始终无法知道火蚁妖真正的“本部”所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啊,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
其实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火蚁妖擅长掘地为巢,本来就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再加上它们结界等法术的保护,更是让人无从查询。但,参籽是化形的山参啊,平时除了以袖珍的娃娃形态漫山遍野乱跑,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借土遁乱钻乱窜。土遁时一不留神跑偏了,就让参籽意外发现了火蚁妖的老巢。要知道,山参的本体虽然有特殊的参香,但植物化形比动物化形更加擅长隐藏自己的气息,植物更容易更环境融为一体。参籽没有深入蚁巢的最内部,仅凭那些个工蚁兵蚁根本不能发现他。
参籽受到大家的称赞,木辞当场又送他一颗灵丹。山参精高兴了、胆子也大子,又说出一个更令人吃惊的消息:“这群火蚁可不简单呐,它们基本上实现了整巢整体化形。我偷听它们的谈话,知道是有一种叫做‘天机石’的东西让它们产生了变异。一般来说,我们妖族如果被修行者打伤或者打死,就会不自觉变回原形——你们看看地上这几具火蚁妖的尸体,他们死了还能维持人形,就是因为它们吞噬了‘天机石’。”
第20章 寻路到达通风口
鹿笙沉着冷静,当场化出一团灵火将其中一具火蚁妖的尸体焚化。灵火不是凡火,对于木材等普通事物不具伤害,只对血肉之躯产生灼烧。很快,木质地板上只留下薄薄一层人形的灰,在人形大概腹部的位置,有一颗不起眼的小小石头。
太过稀松平常,既没有特殊的质感和形状,也没有自然生成异光宝光,如果不是山参精叁籽事先提醒,谁会去留意这样一颗灰似小颗粒卵石的东西?也许,大家只会以为这是火蚁妖贪吃吞入的普通石头,不能消化而已。
“就是这个!”叁籽看到大家的表情似有疑惑,指着地上的小石子嚷开了,“这个东西挺邪乎的呢!”
鹿笙曲指弹出一道灵力,灵力如弹丸准确击向小石子。
啪!灵力被弹开了——明眼人都看出来了,鹿笙的灵力根本没有直接接触到那颗小石子,是那颗小石子自动生成了反作用力。
“有点儿意思,这就是‘天机石’……能够让妖物提前化形的奇特物品。”鹿笙掏出一个特制的小瓶子装了石头,扭头再问叁籽,“你知道它邪乎?你曾经接触过‘天机石’么?”
叁籽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看有些火蚁妖能力实在低下也能够化形,就想着如果把‘天机石’偷出来撒到附近山上,山上但凡开了灵智的动物植物就会全部化形。如此一来,本土化形的妖族多了,我们就不用惧怕火蚁妖啦!可是……‘天机石’似乎对持有者的心性有影响,我当时偷了一小块攥在手里,立刻有一股奇怪的能量想要入侵我的意识。我道行浅,知道抗不过它,只好把它扔了……”
鹿子伦把叁籽从木辞手中接过来,趁机摸了摸木辞的小手,诘问:“好大胆的山参精!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不早点向大巫师报告?”
“我是想向大巫师报告来着,可是我才刚刚在苗寨附近露面,你就要抓我!”
“啊,那个时候……误会!误会!”
原来,此前大巫师鹿笙受伤的时间不短,一只拖着越拖越坏。叁籽刚好挑了那个时间到月亮山报信,一向关心鹿笙的鹿子伦当时就看到了“希望”。山参之精就是活着的灵丹妙药啊!一个要抓,另一个只能逃跑;如果真被鹿子伦强行取了参血,这有关“天机石”的重大消息只怕已经尘封。万幸,大家的运气不差,一场误会终于在各种机缘之下被修正了。
听完这些,刘星宇急切地说:“那还等什么?我们快去攻打火蚁妖的老巢吧!刚好跟元凯他们汇合!”
鹿笙直接甩去一个鄙视的眼神:“现在不能去,得等一等!”
“为什么?你不敢么?”刘星宇同样鄙以视之,“嘿,这年头啊钱越多的人心越黑、本领越大的人越怕死!”
鹿笙轻轻挑眉,反而笑了:“这年头,愣头青也敢充当老师傅,对世事狗屁不懂的玩意儿也能当一回公知精英!你问问苗晓,你的朋友们是不是才刚刚追去不不久?”
苗晓闹不清这一对刚刚认识不久的男男为什么如此不对盘,他不好站队,只能老实点头:“是哒。”
鹿笙看着刘星宇,眼神语气无不戏谑:“外面雾这么大,我们追出去只会跟他们错过——太过详细的原因我懒得跟你解释,你自己思考去吧!如果他们一天之内没有回返,就由叁籽直接带我们去蚁巢!”
“对事不对人”是一种难得的品质。刘星宇虽然总喜欢跟鹿笙斗嘴、总想惹鹿笙不痛快——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斗嘴的过程中,他仍然听得进意见。仔细想过之后,刘星宇觉得立刻追出去确实不妥,偏又不想向鹿笙服软,只能眼光游移装傻充愣化解尴尬。
就这样一直等到夜里,元凯等人仍然没有回到侗寨,众人只能组团去寻。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鹿笙已经安排好了侗寨的一切:由巫女龙蕊留下来守护寨子,将功补过;猫兔鹿与鹿笙同行。至于刘星宇,鹿笙本来不愿意带他,奈何刘星宇死命要跟,苗晓、木辞甚至鹿子伦又帮刘星宇说好话,大巫师只好应了。
雾汽经过长时间堆叠,已经浓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白天和黑夜的区别,仅仅在于白天亮一些、黑夜暗一些,两种时间段都是三步之外不见物。然而雾汽终究不能影响地面以下的活动,叁籽钻到土里探了探,然后从众人脚边钻出来:“这边!”
所谓“小妖精有大用处”,大概指的就是叁籽这种没有太多攻击能力,但是具有某些特殊本领的小精怪。
雾汽的遮蔽加上黑夜天然的阴暗,使得“伸手不见五指”不是一种夸张的描述。为了防止走散,鹿笙只得抽出绳子让大家分握、串成一串。尼罗弄出来的“弥天大雾”是可以隔绝感应的,一旦走散落单就会很危险。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一直到雾汽中透出微弱的光——天亮了,叁籽终于从土里跳上木辞的肩头:“好啦!再往前走几百米就到啦,大家注意隐蔽!”
事实上,这一路走过来,大家都刻意收敛了灵力。就连无法自如控制灵力的刘星宇,也被苗晓送了一张“遮蔽符”。火蚁之妖是整巢化形,惊动一只就有可能引发全体火蚁妖的攻击,不小心不行。到了这里,更多的是要注意收敛呼吸,以免气息泄露引来麻烦。雾是尼罗放的,尼罗和火蚁妖互相勾结,鹿笙也不敢肯定大雾是否对火蚁妖同样具有隔绝感应的效果,如果没有,那么他们这一趟行动可谓在刀尖上跳舞,危险至极。
离目标近到不能再近了,鹿笙先让大家聚拢过来,然后将一件银灿灿漏斗状的器物掏出来单手握住。漏斗发出的银光形成一个光球,光球不断放大直到把所有人都套在里边。光球之内,鹿笙另一只手掐诀施法,以灵力托起众人的身体,所有人离地悬空飞了起来。
刘星宇被鹿笙带着飞过一次,他不恐高,但他仍然担心:“在这里施法,灵力波动不会惊动火蚁妖么?”
鹿子伦笑道:“没看到鹿笙手里握着法宝么?这层银光的隔绝效果比外面的雾汽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火蚁妖不可能感应到银光里边的动静。”
光球飞得并不高——飞行,只是为了防止步行时震动地表、惊动地底的火蚁妖。
鹿笙再掐诀,引来一阵自然的山风。风动则雾动;风稍大,所经之处的雾汽被搅动呈现出时浓时淡的状态。雾淡之时,原本被雾汽遮蔽的事物就显露出来。
叁籽眼尖,指着下方一块巨大的石头说:“那里就是蚁巢的其中一个通风口!”
鹿笙控制光球下降、慢慢靠近巨石。无论肉眼看去还是换成法眼,石头只是石头,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叁籽细着嗓子为大家科普,这石头之所以连大巫师都能够蒙蔽,当然不简单。如果是用法术炼制的物品,那么道行高深的修行者以法眼就能区别其与凡物不同——这块巨石,不是以法术炼制,而是火蚁妖生生“造”出来的。
蚁类筑巢,它们会吞下挖掘出的泥土,然后将这些泥土吐出以构建各种单元。也就是说,这块被叁籽指认为“通风口”的巨石其实是纯物理构成的,没有掺杂任何术法成分,法眼当然分辨不出来。并且,蚁妖搞筑巢是好手中的好手,它们把通风口弄成石头造型,与环境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光球飞得再近一些,鹿子伦招出一柄鹿角剑在石头上戳了一下。
按理说,泥巴堆成的“石块”,再怎么看着像石头,也不会真的如岩石一般坚硬——鹿子伦这一戳,剑尖居然不入石体!学渣刘星宇和猫兔少年当场发出惊呼。
大巫师鹿笙只好解释:“寻常火蚁筑巢尚且令人惊叹,更何况化形火蚁妖筑巢?我想,它们对泥土的一吞一吐之间,一定让泥土产生了某种化学变化,使得这些泥土干了之后变得如混凝土一般结实。”带着一群没知识的小朋友做任务,真心累啊。
鹿子伦用了巧劲,终于戳下一小块石头来交给鹿笙。大家都好奇,围过来看。
表面纯天然的石头,其实内部几近中空,大大小小的通道遍布其中,怪不得叁籽说这里是其中一处通风口。
大家挤在一起,难免会发生肢体接触。木辞挤在鹿子伦身边,鹿子伦暗爽;刘星宇挤在鹿笙身边,却得到鹿笙一巴掌把他拍后,并且白眼中带着警告。
叁籽从木辞的肩膀跳到鹿子伦的肩膀,说:“蚁巢是一个大到让人叹为观止的地下建筑,各处入口有重兵把守,我们进不去,只能从通风口这里打洞——蚁巢内部各处离地面的距离不一样,通风口一般是离地表最近哒!”
刘星宇第一个露出为难的表情:“打洞啊?那得挖到什么时候?我也不会土遁啊!”
事实上,银光球里的几个,除了山参精,就只有兔妖木辞擅长掘土。如果要挖出一条通向蚁巢的“路”,光靠木辞一人肯定不够。
叁籽笑了:“其实我们这些山中精灵早就对火蚁妖这群外来侵入物种不耐烦了,虽然双方之间暂时没有爆发大规模冲突,但我们明白,这只不过是它们的力量还没有蓄积到足够大。近段时间,火蚁妖活动越发猖獗,如果不加以遏制,我们这些热爱和平的本地精灵迟早会被它们吃得连渣都不剩,所以……请看我的‘泥巴召唤术’吧!”
第二卷:火蚁妖巢
第21章 灵角成双不唯一
叁籽离开银光球落到地面,他身小体轻,动作如落叶浮水一般轻巧。也没见他如何掐诀施法,只见他突然消失在原地,过不了多久又从土里钻出来:“哈,我的‘泥巴召唤术’成功啦!”
嘭一声烟雾,参籽身边跳出一个跟他个头差不多、身穿灰褐色衣服的的小男孩。
嘭嘭嘭又是几声,这一次连续从土里冒出来的不是人形生物,而是几只鳞甲闪闪、眼光闪闪的穿山甲。天生的皮质鳞甲居然透出金属般的光泽、眼光闪闪颇通灵性,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的野生小动物。
看到满地的妖精,鹿子伦就向大家介绍说:“我认识他们!那个灰衣服的小男孩是一只修炼六百多年的蚯蚓,经年累月不露面,想不到叁籽竟然能够请动他。那几只穿山甲来自同一个家族,虽然境界不及化形,但最小的也有百年道行了。”
是啊,就连学渣刘星宇也明白,这些化形未化形的小动物都是挖洞掘土的高手。蚯蚓本来就能吃土,至于穿山甲——《葫芦娃》第一部的蛇精和蝎精之所以被放出来,不就因为穿山甲打洞,一不小心把镇压两只恶妖的葫芦山给打穿了么?
容家的喵妖和兔妖是最会笼络妖心的小动物了,比起这些在山里苦修的妖族,被天狐大人罩着的猫妖兔妖就是真·土豪呀!苗晓和木辞当即拿出平时吃不完积攒下来的灵丹,见者有份,一妖一粒。
在幼儿园乐于分享零食和玩具的小朋友总是能够最快交到朋友,在灵界善于搞“灵丹外交”的小妖精总是受到别的小妖精喜欢。
容家的天狐苏半夏和仙草童子林瑞都是高级炼丹师,别的修行者眼中难得的灵丹,苏半夏和林瑞可以实现一炉接一炉的量产——这些灵丹低阶一些的可以做为底薪发给容家修行者,高阶一些的则做为任务和贡献奖励。仅此一项,不知道有多少各族的修行者想要加入容家呢!猫妖和兔妖平时是有工资的,再加上帮天狐大人带孩子、偶尔出来做任务……两只可谓“家底颇丰”。
哪怕低阶一些拿来送妖的灵丹,对于山林间的穷妖来说也是难得之物。大家得了猫兔的好处,纷纷以妖语表示要好好干活!苗晓和木辞相当机灵,趁机对众妖说:“等你们化形了、行动方便了,可以到h市容家来找我们——天狐大人是妖族中最好心的前辈,一定会照顾大家哒!”
鹿笙在银光球里看到猫兔小小年纪就大展交际手腕,情不自禁感慨:“天狐大人真是调教有方!容家本来就实力强大,如今又广纳人才妖才魔才——我辈虽然身处苗疆,也对天狐大人心向崇拜呢!”
刘星宇忍不住插嘴:“你还是别向往了,老老实实在月亮山待着吧!我已经由花将离引荐,拜入容家门下了。你再来,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高兴。”
鹿笙切了一声:“败兴玩意儿!”
“你特么刚才说什么!?”刘星宇毕竟是中二少年啊,怒了。
鹿子伦赶紧出来做和事佬:“好啦,现在不是争执的时候,都别傲娇了好不好?容家那么大,就算你们两个同时待在那里,也未必能够碰面啊!再说,刘星宇你是拜师入门,我家鹿笙以大巫师之尊只能做客,身份和立场完全不同的嘛!好啦好啦,都消消气哈!”其实鹿子伦自己想跟着兔耳朵木辞回去容家,所以他一句也没有奉劝鹿笙不要去。私心,人恒有之,妖亦然。
就在刘星宇和鹿笙于银光球里斗气的一小段时间,地上的小妖们已经行动起来了。等到鹿笙和刘星宇吵完之后同时向下看去,哦吼,居然已经挖出这么大的洞了!
洞口就在巨石之下,鹿笙赶紧使用法术让巨石周围的藤蔓杂草加速生长、遮蔽洞口。
苗晓已经在洞口摇手招呼了:“快点下来呀,他们挖得太快啦,再不下来我们追不上啦!”
鹿笙让银光球落地,却不让光球散去,冷冷对刘星宇说:“你不能自由控制灵力,身上的人类气息又重,千万不要走出这个光球,否则在地底引来火蚁妖围攻,连累我们所有人!”
刘星宇气得瞪眼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本事最低呢?
进到洞里,刘星宇的气全消啦——确切来说,是惊讶的情绪取代了气愤的情绪。
乖乖啊!这可不是想象中的狭窄地道,而是名副其实宽敞的隧道啊!以刘星宇和鹿子伦的身高,行走其间不用低头弓腰,隧道至少有两米高;两个成年人并肩而行毫不拥挤……这种瞬间完成的土石方工程,果然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
鹿笙拿出一种能够发出白光的石头分发下去——刘星宇是先得到白眼之后才得到白光石头的,心里一阵酸。这种光不刺眼,却丝毫不比白炽灯光弱,在隧道里用来照明正好。
包括刘星宇在内,大家都善于行径奔跑,所以没过多久就追上了“挖掘部队”。
眼前的景象,刘星宇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兔妖木辞的双手套上了闪闪亮的金属爪,穿山甲们则是直接伸出闪亮亮丝毫不比金属逊色的天然爪,就见爪子飞动乱刨,土块仿佛被切豆腐一般轻易挖动。就算偶尔遇到的硬岩,也在利爪之下成为土渣。
妖精挖洞,真的好快好夸张——其实这还不算最惊人的。最惊人的是山参精和蚯蚓精站在“挖掘队”后面,两只袖珍的小精怪各自掐了妖诀;他们张嘴,那些被挖松的土石就像灰尘遇到吸尘器,尽数被他们吸到肚子里。这一路挖过来得挖出多少土啊,两只体型比花瓶还小的妖精居然把这些土吃了个一干二净!
配合得太好啦!忒猛啦!
隧道往地底倾斜而下,这也让刘星宇震惊不已。作为学渣,刘星宇无法从倾斜角度和步行距离心算出自己身处之地离地面的直线距离。反正,走了挺久,他知道离地面已经很远,这就够了。
前方掘土工作停了下来,木辞小声说道:“到啦!”
把发着白光的石头收起来,黑暗中,前方有一束光探进隧道,那是木辞故意没有挖掉最后一层土,只在土墙上掏了一个洞,洞外就是蚁巢——可想而知,就算深在地底,相比黑乎乎的隧道,蚁巢内部仍然充满了“照明装置”。
鹿笙谢过蚯蚓妖和穿山甲之后,让它们先行撤退;原本队伍里的几人则挤上前,通过土墙的孔洞观察蚁巢。
叹为观止!
真不愧是外来物种,蚁巢内部的建筑风格竟如哥特教堂一般宏伟,又或者,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妖巢。
仿佛一个小小的星系,数十个巨大的圆形球体“悬缀”在一个更加巨大的空间里,它们被纵横经纬的虹梯和天桥连接。空间最中心的圆球最大,中号和小号的圆球拱卫环绕。所谓小号球体,其实只是相对,从其规模来看,不亚于一座欧洲中世纪的古堡;至于那颗最大的球体,完全就是一座城的规模!
照明的光线来源于火蚁妖培植的一种大家都没见过的荧光蘑菇,整齐的巡逻队伍不时走过。虹梯和天桥之上,往来的化形蚁妖络绎不绝。
刘星宇差点儿憋不住大声呼喊——妈哒,居然在地底建立了这么大的工程,半座山都被掏空了吧!
隧道的黑暗中,大家没有留意到鹿笙的表情完全凝滞成严肃。火蚁妖发展到如此势力,就连堂堂大巫师也被震惊了。
震惊之后,当然是担忧。
鹿笙处理问题比大家有经验,他先是将一丝微末的灵力从孔洞中弹出,这是为了测试蚁巢是否有结界存在。果然,灵力受阻,结界是存在的,鹿笙的表情更加凝重了。蚁巢的结界,不仅可以保护蚁巢不被外界探知,还能够压制贸然进入蚁巢的外来者的力量。也就是说,纵然鹿笙本领非凡,进到结界里边也会实力大打折扣。
这是一场巨大的冒险,偏又不能不去。不仅因为刘畅和杜恒被火蚁妖掳走,有极大可能被关押于此,更重要的是,木辞偷偷告诉过鹿笙——圣物“虫皿”就在杜恒身上!
鹿笙思虑再三,对大家说明了此行的危险:“我不建议大家都进去……因为就算是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全身而退。你们最好在这里接应,由我一个人进去。如果六个小时之后我还没有回来,你们就立刻撤退!”
鹿子伦想发表不同意见,鹿笙一记眼刀就让他闭了嘴。苗晓和木辞也想开口,鹿笙挥手制止。
刘星宇终究是个例外,鹿笙挥手制止对他无效:“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但你也看到了,蚁巢的规模这么大,球那么多,六个小时你一个人能做什么呢?六个小时,你搜一遍最大的那个球也不够吧?小爷我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两条腿的功夫你们都是见过的,鹿子伦是梅花鹿、木辞是兔子,这两位都跑不过我,事实证明我天生就是搞情报的料子。到时就算出现什么意外,这些火蚁妖也追不上我,因为奔跑是我的天生技能,不是法术,不受结界压制。”
尽管刘星宇语气里带着不羁,但鹿笙心里仍然有些小感动。鹿笙知道,刘星宇此举不是胆大胆小的问题,而是,刘星宇的的确确为了同伴着想。
从纳物袋里掏出一个半寸长的角状吊坠,鹿笙亲手给刘星宇戴上:“这枚灵角可以保护你灵力与气息不泄露,蚁巢的结界再强也不能影响它的效力。”
危险之时见情义,刘星宇激动了一把:“你把这么贵重且唯一的东西给我,那你自己呢?”
“谁跟你说是唯一了?”鹿笙翻开衣襟,“呐,你看,一共两个,我还有一个。”
“……”刘星宇觉得自己蠢毙了,“哦,好吧!”
第22章 翘尾蚁公主小乔
看过了许多对男男结合,猫妖苗晓不自觉就有了某种经验,情不自禁脱口而出:“情侣款的灵角吊坠,好苏噢!”
鹿笙没有接触过网络,虽然不懂“苏”之深意,只听语气也听出来猫妖的调侃。他是向来身正不怕影子邪的,哼了一声不做具体回应。
反倒是刘星宇像个小媳妇一样反斥苗晓:“小屁孩懂得什么苏不苏的?不要瞎说!”
苗晓撇嘴,和木辞相视而笑。有一种心照不宣,是朋友之间恶趣味的默契。鹿子伦假装清了清嗓子,有意无意把身体挡在苗晓和木辞之间。
鹿笙使用法术幻影堆砌出一堵“土墙”,然后请木辞把那堵真实的土墙挖掉。当他和刘星宇准备穿过结界进到蚁巢时,苗晓忽然喊住他们:“我有一些东西,也许你们用得着!”从纳物袋里掏啊掏,居然掏出两个美瞳小盒子和两顶黄不黄、红不红的假发。
原来,容家小妖们酷爱动漫,久了就有点儿迷上二次元文化,s活动神马的也偶尔参加。二次元延伸到三次元,但凡被小妖们亲眼见过、长得比较有“特色”的妖魔,都是他们s的对象。火蚁妖曾经出现在h市,因而小妖们也配备了火蚁妖标志性的假发和瞳片。
木辞抢着解释:“我想,大巫师您的法术应该重在攻击而不在模拟幻化吧?你们要潜到蚁巢里,化妆变化是少不了的。如果以法术变化,稍微不对的灵力波动就会引起火蚁妖的警觉,有了这些装备,就可以省去施法的麻烦啦!”
一切为了行动方便的办法都是好办法,鹿笙和刘星宇当即戴了假发、装上瞳片。
鹿子伦看完乐了:“有点儿那个意思!你们俩再抢两身火蚁妖的衣服换上,一切就完美啦,最好是带套头斗篷的那种!”
“走啦!”谁也想不到率先跃出的竟是刘星宇,他反手握住鹿笙的手,两人行径的速度快到只在原地留下一则残影。
“噢呀,好像又快了……刘星宇真的是人类么?”木辞讷讷开口,苗晓和鹿子伦更是惊得合不拢嘴巴。
或许,来自外部的危险压力能够暂时减轻人们心中的其它情绪。对于被牵着手,鹿笙没有表现出丝毫抗拒。的确,只比奔跑的速度,大巫师不如刘星宇。鹿笙也发现了,刘星宇的速度更快了。
由于借助“天机石”外力化形,蚁巢中的大多数火蚁妖其实并不具有强大的能力。刘星宇的速度,在木辞苗晓和鹿子伦看来尚且只有残影,在这些火蚁妖看来——哦不,它们根本看不见。巡逻的部队只觉得有一阵狂风掠过,小队长还停下来纳闷:“怎么突然有风?是哪里的通风口出现问题了么?”
灵角吊坠完全遮蔽了气息,火蚁妖们无从想象两个人类潜入它们的老巢。许多年了,从来没有外来者侵入蚁巢,这就导致巡逻的蚁妖不够警觉。
虹梯和天桥纵横交错,要从最边缘的圆球通向最中心的圆球,并不简单。如果选择飞行倒是容易,毕竟直线距离,然而飞行就意味着暴露,在大巫师鹿笙都不敢确定能否自保的情况下如此作为,简单就是作死。唯一的选择,就是靠行走。六个小时搜寻如此大的范围,任务艰巨。
进到最近的小圆球、潜在角落里,刘星宇这才知道原来内部结构竟然如同超豪华的多层酒店,大厅是空的,一层又一层的阳台平叠而上。抬头仰望,整齐划一的阳台让没有密集恐惧症的刘星宇心里发麻:尼玛,不愧是虫子盖的房子!
对了眼神和手势,这一次由鹿笙在前,两人直接冲破了离得最近的一间房,瞬间把房里几只正在纺纱的火蚁妖制住。
刘星宇第一见亲眼见到了传说中的“蛊术”,只见鹿笙指尖连续飞出十数只细小的黑色虫子,这些虫子轻易就钻进了火蚁妖们的耳朵和嘴里。
如果换在平时,刘星宇绝对不会在意渺小的虫类,但身处这虫妖建成的妖巢之中,入眼一切皆与虫有关,现在又看到虫与虫相克,胃部莫明就有一阵翻涌,好歹没有当场吐出来。
鹿笙暂时没空理会刘星宇,冷着声音问其中一名火蚁妖:“两名被俘的人类,被你们关在哪里?”
那只火蚁妖很有几分硬气,居然怒瞪不言。鹿笙懒得跟他蘑菇,打了个响指,那只火蚁妖立刻表情扭曲身体抽搐。不到三分钟,火蚁妖倒地死去,数十只黑色小虫子从他耳、鼻、眼、口爬出来,又展翅飞到其它火蚁妖身上,寻孔而入。
别说剩下的几只火蚁妖尽皆惶恐,刘星宇也是后背汗毛直竖:之前明明只有少量几只黑虫爬入,为什么短短时间再爬出数量增加了这么多?难道,黑虫在火蚁妖体内极速繁殖了么?
再看下去,那只倒地死去火蚁妖的肚腹蠕蠕而动,似乎仍有什么活物在它体内翻腾——剩下的火蚁妖之中,当场有一只被吓得昏死过去。
世上死法百千种,被蛊虫从体内噬咬而死无疑是最恐怖的死法之一。
刘星宇强忍胃部的不适,后怕不迭:太可怕了……鹿笙那么讨厌我,会不会趁我不知不觉间已经在我身体内下了蛊啊?
稍稍脑补自己遭遇火蚁妖类似的痛苦,刘星宇觉得呼吸都困难:早知道就不逞强跟过来了。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哎哟小爷这双狗眼啊……
鹿笙只当没看见刘星宇精彩的表情变化,他扭头看向一只瑟瑟发抖的火蚁妖,手指对方说:“同样的问题,你来回答!”
火蚁妖眼中的惶恐毫不作伪,一开口就震惊全场:“饶命……我……我只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啊!”
刘星宇噗嗤一声把胸口闷着的那口气给笑了出来,翻涌的胃部也奇迹般好了:“这逗比……哈哈哈……你小子对网络用语掌握得挺好啊!你一定被派出去执行过任务吧?”
那只火蚁妖居然点头承认:“我曾经跟随狄义公子长期驻扎在h省的h市……我沉迷于去网吧,回来之后被罚到这里织布……”
眼看一场杀鸡儆猴的残忍拷问就要演变成一场家长里短的闲聊,鹿笙咳了一声、白了刘星宇一眼:“问这些没用的玩意儿干什么!”又转头威胁那只蚁妖,“我不管你是吃瓜的群众还是打酱油的小弟,回答不出我的问题——你的榜样已经摆在地上了!”
“我只知道那个叫做刘畅的蛊师被关在王宫的土牢里,至于您说的另外一个,我是真的没有听说过……”
“你们呢?”鹿笙又喝问其它火蚁妖,得到的却是摇头。
掐诀在手,鹿笙准备灭了这几只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火蚁妖,却被刘星宇制止。
“我怎么觉得,这位吃瓜的群众小弟跟其它火蚁妖有些不一样呢?”刘星宇摸着下巴,老神在在,“总觉得……它眼睛里少了点儿火蚁妖的那股子狠劲儿!咦,它的瞳色似乎也不对啊!”
鹿笙原本对刘星宇的举动不耐,闻言只是随意向那蚁妖的眼睛瞟了一眼——果然眼神不对,颜色也不对!
火蚁妖非常具有攻击性,虽死犹斗,它们眼睛里存在着无法掩饰的狠厉,不知是天生还是受到“天机石”的影响。这只“吃瓜”蚁妖的眼神却相对平和,甚至隐隐透出一种哀伤。再说颜色,火蚁妖的瞳色应该是标志性的红不红黄不黄,这一只“吃瓜”蚁妖的瞳色更接近于纯红。
鹿笙身为大巫师而久居月亮山,对于苗疆妖族之间的种种风言也有耳闻,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试探着问:“你是翘尾蚁后?”
别看蚂蚁体型很小,其实相对而言它们寿命不短,尤其是蚁后,存活十数年是常事,有些甚至能够活过百年。就在月亮山附近,曾经有一只翘尾蚁的蚁后化形,谁也不知道她几时得道,只知道火蚁一族兴起之后她就神秘消失了。
“我叫小乔,是翘尾蚁后唯一女儿……母后已经殡天了……”
小乔刚刚说出真实身份,那些尚未昏倒的火蚁妖就齐齐开骂。
“你只是一个杂种而已——你是翘尾蚁后勾引我族王子生下来的,不要脸!”
“什么样的妈生什么样的女儿,你这小淫妇还曾经勾引过狄义公子呢!”
“火蚁一族让你活下来是个天大的错误,你这贱人向外人出卖我族情报,不得好死!”
……
不管指责谩骂如何恶毒,率先死去的却是骂人者。鹿笙催动蛊虫,那些火蚁妖死得和它们的同伴一样凄惨。
“翘尾蚁后终究是我苗疆的妖族,她也曾拜见供奉过蛊神大人。”鹿笙对小乔说话时摆出大巫师的威仪,神情高冷,“既然你是故人之后,受苦于此,我也不为难你,趁着还没有被怀疑,你自行逃走吧!”掐蛊诀颂巫咒,双手闪出红光,解了小乔身上的蛊。
“您是大巫师?”小乔颇有几分聪慧,拜谢,“王宫就是最大的那个圆球——整个火蚁族群都被一种叫做‘天机石’的奇特石头影响了意志,从某种程度来说它们全是疯子,您要小心!”
第23章 面临查问磨啊磨
小乔潜行退去之后,刘宇星看着她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火蚁妖都说小乔是个女孩子,那胸……未免太平了吧,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男的呢!好歹也是翘尾蚁后的女儿,算是公主吧,这颜值也……跟我想象中的公主差别挺大的。”
“有空你去看看晚清格格宫妃们的照片,那才叫刷新想象力呢!”鹿笙撒出化尸粉,将那些火蚁妖的尸体化得不留痕迹,“这位小乔公主能够在火蚁妖环视之下活这么久,并且身上一点儿受虐伤痕也没有,可见心智本领皆非凡。长相,对化形的妖族来说不过是浮于表面的东西,敢于勾引火蚁妖族中数量稀少的公子哥儿,说明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你看到的,不是她的本来面目。”
“好想看一看绝世美女啊!公主啊,一听就高大上!”刘星宇兴致勃勃,“你刚才注意她那又惊又怕的小眼神没有?这种女人最容易获得男人的疼爱了……”
鹿笙毫不客气打断刘星宇的话:“别把无知当天真!蚁族的公主,你还是少惹为妙。附马,并不是你长成一个男人就能够胜任的。你还年轻,这辈子还有许多可能,别被色欲熏了内心!”
刘星宇没敢逞一时嘴快,想到鹿笙的蛊术他就后怕,只能腹诽:你这是嫉妒!我听说被男人gan的男人对女人不感兴趣——你这是嫉妒小爷我取向正常!
鹿笙原打算再多做一些关于蚁族妖女的提醒,但看到刘星宇那副明显不服气的表情,大巫师又生生把善意收了回去:“贱人自有老天收,谁对谁错且等着看吧——把衣服换上,我们走!”
化尸粉只对血肉骨骼和发肤有效,并不腐蚀衣物——两人换了火蚁妖的衣服,再不必只靠疾跑行动了,如今整体的照型,即使慢慢行动也不容易引起怀疑。
每个圆球有不同的进出门口、通向不同的圆球,两人不再言语,观察好方向之后便出门踏上天桥。除了巡逻队,来来往往的“平民”火蚁也有许多,混在妖群里的两人毫不起眼。
穿过一个又一个圆球,经过一座又一座虹梯和天桥,大圆球王宫终于近在眼前了。正因为近了,抬头已经看不到它的顶端、低头看不到它的底部,正所谓有对比才知差距,刘星宇对火蚁妖建筑能力的惊叹又加深了一层。
王宫与其它圆球终究不同,毕竟是蚁后所居之地,安全系数要求不一样。走了这么多路,刘星宇第一次在入口见到体型高大、手执长矛的“近卫军”。无疑,这些体型特殊的“近卫军”是由兵蚁所化,它们的战斗力天生就比“巡逻队”和“平民”强大。
也正是在通向王宫圆球的这个路口,刘星宇和鹿笙遇到了“安检”。每一只想要进到王宫的火蚁妖都要接受“近卫军”的搜身,以及一种特殊装置的检查。
离得越来越近,刘星宇就越来越紧张。虽然是学渣,但他知道蚂蚁之间其实是靠信息素交流的,外出和回巢的蚂蚁相遇,常常是触角相碰便完成“谈话”。眼前的“安检”看起来与人类机场的安检类似,但原理应该仍是蚂蚁的那一套。灵角吊坠虽然能够隔绝灵力和气息不被火蚁妖必现,但灵角并不能产生信息素啊,如果被“近卫军”搜身,岂不是一下子就要暴露?
这一次轮到鹿笙主动抓住刘星宇的手:“不用担心,有我呢!”
不得不说,火蚁妖虽然对于别族来说可恶,但它们本族之内还是很团结友爱的,手牵手结伴而行的并不在少数。所以,鹿笙和刘星宇牵在一起,不会引起异样的注意。
鹿笙的掌心是凉凉的,一如他的灵力。纯洁的冰凉,却不带一丝感情。这样冰凉的掌心和刘星宇温热的掌心对抵交握,神奇地让刘星宇冷静下来。
鹿笙的另一只手看似不经意扬起,几颗细小的灰色点点立刻摇摇晃晃向卡在王宫门口的“近卫军”飞去——与其说是蛊虫,不如说更像灰尘,如果不是刘星宇视力好加上注意力集中,根本不可能发现鹿笙随意的举手投足已经出招。怪不得正统的修行者谈蛊色变,蛊术实在太难防备了!
等到刘星宇和鹿笙走到“近卫军”跟前,那几只如灰尘一般的蛊虫早就钻入了对方的身体里。搜身检查是例行的,刘星宇屏住呼吸任由对方上下拍打,无碍;再到那个仿佛磁感应的仪器,也是惊险过关。
“走吧,下一个!”
近卫军挥手允许通过的瞬间,高度紧张的刘星宇赫然发现,对方的眼珠子里居然有一个小小的灰点在移动。对于灰点来说,水润的眼球就像是一个洁净的游戏池。尽管灰点实在太小,刘星宇匆匆一瞥之下看不出其真实的样子,但却能明显感觉到灰点游动的欢快——天啊,那个“近卫军”居然朝刘星宇露出诡异的笑容,就这短短的时间,对方已经被蛊术扰乱了思维么?
胃部又开始不适,愣神的当口,刘星宇又被鹿笙牵手拖着继续往里走。
最大的圆球就是一座城,所谓的王宫犹如一枚巨型橄榄立在王城的最中心。只是,刘星宇再无心欣赏和感慨火蚁妖建筑的整齐宏伟,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虫子、虫子、虫子……
王城规模大,相对应可供躲藏的地方就多。鹿笙看看左右无人,把刘星宇拉入僻巷:“你怎么回事?怎么有一阵没一阵的魂不守舍?”
刘星宇抚着胸口大喘气:“我看到你用蛊术……我觉得那些虫子已经钻到我的脑子里去了……我……我心里面毛毛的。”
鹿笙没好气骂道:“毛个p!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怕虫子?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真丢人,怕虫子的男人居然还敢肖想小乔……”骂完了,伸手放在刘星宇胸口,度去一道灵力,“怎么样?好受点儿了吧?”
鹿笙那清冷的灵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最妙的让人快速冷静的药——至少对刘星宇来说是如此。那股清冷在刘星宇体内转了个圈儿,刘星宇毛毛的心脏立刻回复平常,这效果就好像过敏时冰敷,爽。
只是,鹿笙一再使用灵力帮助刘星宇,两人都忘了,尼罗曾经渗入刘星宇体内的水球并没有散去——水球是散了,却没有散出体外,而是散成细小的水珠并且随着灵力流动发散到两个人的体内。因为两人的体质实乃天合,这时灵力流动又再触动了尼罗埋下的“炸弹”。明明没有度去多少灵力,只这短短的时间,鹿笙的脸红了,刘星宇的呼吸加粗了。
鹿笙自知不对,却在收手之后盯住刘星宇裤裆:“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不干净的事情?你那毛毛的小心脏到底好点了没?”其实他自己的状况跟刘星宇差不多。
“好……好多了!”某处硬起来,刘星宇自己也觉得难受,不得不抖动双腿调整某处的位置,“不好意思啊,冲动来得太快好像龙卷风,我自个儿挡不住。”
万幸,尼罗施加在水球里的强力法术已经消散,仅凭水球本身的效力无法让两人直接陷入意乱情迷。尤其是大巫师鹿笙,他平时与蛊虫为伍,已经炼得百毒不侵之身,其它邪药在他身上的作用也自动打折扣,自己略加运化就让脸上那抹潮红退去。
两人正大眼瞪小眼,忽然一阵脚步声从巷口传来。鹿笙暗说一声“糟糕”,直接伸手把刘星宇拉到身后,自己则挡在前面。火蚁巢的结界厉害,不仅压制了鹿笙的灵力,也压制了他的感应力。巡逻队离得这么近了,他居然没有及时发现。
七人的巡逻小队,领头的小队长左右看过之后,喝问鹿笙和刘星宇:“刚才有微弱的灵力波动,不像是本族族人施法,你们有没有看到可疑的家伙?”
“没有!”鹿笙冷静回应,表情全无慌张,演技天衣无缝。
“没有就好!”小队长一眼看到鹿笙身后的刘星宇,因为刘星宇比鹿笙高,挡也挡不住,“你们俩在这里干什么?”
鹿笙下意识退了一步,这一步可真是要了命!刘星宇本来已经靠着墙了,退无可退,偏偏他前边儿还硬着呢!鹿笙一退,刘星宇就刚好戳到鹿笙的臀部,隔着裤子磨啊磨,磨得既舒服又难受。
鹿笙怎么可能感觉不出来?堂堂大巫师啊,简直日了汪!想再向前一步摆脱这哭笑不得被戳的尴尬,哪知该死的小队长已经逼了过来直接停在鹿笙面前:“我问你们话呢!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这一声吼,小队的六只火蚁已经举起兵刃摆出攻击的姿态。
得,鹿笙不能动了。臀部被磨来磨去,他又气又臊,双手偷偷掐诀,准备直接弄死这七只不长眼的火蚁妖。只是,一旦开打,九成九会引来更多的巡逻队。
还好刘星宇是一个机滑的小伙子,捂着肚子弓腰对小队长说:“我……我肚子难受……”
其实难受的地方明明在别处,然而难受的感观表现在脸上全都差不多,刘星宇抬头,成功搏得了小队长的信任。小队长倒是好心,反问:“你小子是不是才刚刚吞噬‘天机石’化形呀?那石头有棱有角,刚开始吞到肚子里确实不太舒服。”
鹿笙:“……”靠,这也行?再大的危机也挡不住运气太好啊,这样也能糊弄过关么?
第24章 升级宝弓手电筒
刘星宇自己也没想到巡逻小队长会主动说出一套合理的解释,赶紧点头:“是啊,‘天机石’太硬了,刮得肚子痛。”
小队长哈哈大笑:“习惯就好啦!你想一想,化成人形总比兽形好吧?如果没有‘天机石’,以我们的道行怎么可能现在就化形?好好适应,将来蚁后带领我们横扫苗疆、统治tian朝灵界时,还得我们出力呢!”
刘星宇唯唯应下,小队长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鹿笙的双手有五彩之光忽隐忽现,最终忍住了没有动手:“切!只要杀了蚁后,这群杂碎火蚁也将跟着覆灭,犯不着为了几个口气狂妄的宵小浪费灵力。”再看向刘星宇时,眼神既无奈又气愤,“好了没啊?能走路了吧?”
刘星宇苦笑,弓着腰不敢站直:“消不下去……”那部位铁硬,即使刘星宇以奇怪的站姿遮掩,还是能够看到帐篷挺立不倒。
鹿笙叹了一口气:“这叫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自己居然不能控制?长小一点儿也就算了,不显眼还能继续上路——谁让你长那么大的!?”说到“大”,鹿笙可是深受其“害”,因而怨念颇深。
刘星宇不好顶嘴:“一不留神……它就这么大了……我也没办法。”就算脸皮再厚,这样子“丢人现眼”也是很尴尬的。尤其,现在不是插科打诨的时候,现在是在执行高度危险任务的时候!
“反正六个小时之内咱们铁定是回不去了,也不急于一时。”鹿笙难得没有摆脸色给刘星宇看,毕竟都是男人,有些事情不难互相理解,“我再运灵力帮你也是枉然,尼罗的水法仍然有效。我们……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我教你调运灵力的方法,以你的悟性,应该很快能够掌握,也就能够自己压制某种冲动。”
大巫师果然霸道,直接踹开了巷子里的民居,将几只在家休息的火蚁妖制服打包丢在一旁。所谓火蚁族民居,不过是独门独院的集体宿舍而已。传授刘星宇调运灵力的方法时,鹿笙又瞥见几只被堵了嘴的火蚁妖正在暗暗交换眼神。不声不响放出“嗜睡蛊”,火蚁妖终于安静了。
世事难言绝对,刘星宇在学校时是公认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有些老师甚至一度怀疑他智商是否有问题。然而,学习枯燥书本知识一再挫败的学渣,学起拳脚功夫、学起灵力运化等等却是悟性惊人。上帝说了,有些房子的门已经关了,想要出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有本事就自己爬窗——刘星宇大概就是那个命中注定要爬窗的少年。
由于先前跟鹿笙的“交流”,刘星宇体内已经蓄积了可观的灵力,运化调节对他来说是极有好处的。灵力运行顺畅,也使得他的身体越发精壮结实。
鹿笙旁观在侧,暗暗吃惊:香球说炎阳和水月是难得的极端对立又极端匹配的体质,果然不假!刘星宇这小子的灵力居然像阳光一样自然生成温度,这跟我的冷月灵力截然相反……月亮本身不能发光,然而反射阳光的月亮却能掩没诸天星光、独照暗夜……莫非,刘星宇这小子注定是我……
强行打断自己的想法,因为鹿笙自己也觉得荒谬。如果只是因为体质相合就强求在一起,那才是有违天道。首先,上一次“交流”完全是意外。其次,刘星宇明明白白说过他喜欢的是女人。最后,鹿笙自己已经表达过抗拒和愤怒,这时如果改变心意,会不会显得太功利太无耻?
按下心里的“非分”之想,却按不住对刘星宇的欣赏。于修行而言,鹿笙算得上刘星宇的大前辈,鹿笙打小就明白自己的水月体质多么难得而珍贵,相应的,刘星宇的炎阳体质也非常罕见。以己度人,鹿笙不免对刘星宇多了几分关心。等到刘星宇灵力运行周天之后消除了身体某处的异样,鹿笙就对他说:“我和你这一趟潜入蚁巢,危险万分;光有逃命的本事是不够的,关键时刻还得有杀敌之术。除了跑得快,你有没有其它额外的本事?机会难得,我可以教你如何把攻击最大化。”
两人之间的气氛难得如此融洽,一个愿意教、一个愿意学,这是单纯的“学术交流”,没有掺杂其它感情和目的。
刘星宇想了想,首先把那个可以化出光刃的“手电筒”拿出来,并且说了其“太阳能”的原理。
鹿笙接过仔细看了看,告诉刘星宇:“准确地说,这柄光刃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光能。你的灵力带着炎阳属性,说白了就是一种特殊的光能,即使没有阳光,你也可能凭自己的灵力通过这个转化出光刃。你说这是一名猎妖师送给你的?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这个只有你能够使用。”
鹿笙不愧是大巫师,将“手电筒”还给刘星宇之后,立刻向刘星宇讲解如何通过控制灵力将光刃延展变成光矛:“你要记住,你的炎阳灵力是能够直接跟阳光产生关联的,所以,当这个‘手电筒’储存的光能充足时,你的灵力只需要充当‘开关’即可,知道吗?”
以灵力完全灌注和以灵力充当开关,当然是后者更加节省灵力。要知道,战斗之时,如果双方境界相当久持不下,灵力绵长的那一位往往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节省灵力,有时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只不过,以灵力充当开关,对修行者控制灵力的“技巧”要求更高,刘星宇知道了原理,却没有太多时间动手练习,因为鹿笙又转了话题:“你还有没有其它的法宝?近身相斗,你突然化出光刃,极有可能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如果对方在远处施法呢?唉,现在教你法术恐怕来不及啊!”
比起控制灵力,使用法术的难度无疑更高,尤其是那些精妙的法术,光是掌握法诀和咒语的配合就不是朝夕之功。
刘星宇终于把那柄家传的弓拿了出来——仅仅弓身自动耀出的宝光就证明是个稀罕物。
鹿笙接在手里,心里已经凌乱了: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运气这么好的人!别人苦修苦寻,百年时间也未必遇上大机缘,可是刘星宇这小子……好吧,他跟我之间的事不必再提,仅仅指环、手电筒、家传弓这三样……哎哟,怎么连我都嫉妒得脑仁儿疼呢?
翠云宫的指环,已经知道的功能就有:纳物、隐藏、自动存储阳光并且转化成光能。“手电筒”的功能则是将光能转化成杀伤性武器。这些功能听来简单,实则极具妙用,最可怕的是它们仿佛是为刘星宇量身订做的——当然,家传的弓更是如此。
这柄弓,刘星宇只拿给花将离看过,花将离见识有限不知其用。大巫师鹿笙是苗疆蛊师和巫师的首领,他一眼就看出弓的奥妙:“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祖上积德保佑你人品大爆发,这……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称赞你。”
所谓人品大爆发,在刘星宇听来有一点点讽刺。毕竟,不久之前,他因为高考130分的总分被父母狠揍、又被表哥联合爹妈强行送到偏僻的山村体验生活、然后遇上一群冒充自助游客的坑比朋友、最后被卷入“虫皿”和火蚁妖事件……如果这也算人品,那现在,难道算是苦尽甘来?
刘星宇情不自禁环视四周:尼玛,苦尽甘来个p啊!小爷我现在待的地方是火蚁妖的私人住宅,这住宅处在它们的王宫老巢!待在这种随便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小命不保的地方,这也叫“人品大爆发”?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决定了人们的心态不同。反正,不管刘星宇和鹿笙各自心里怎么想,鹿笙还是向刘星宇详细解释了弓的“工作”原理。
刘星宇听完,第一次觉得家传的宝贝弓是真宝贝,第一次轻轻摩拭:“你是说,这柄弓本来就没有箭矢,它需要修行者把光能转化成箭矢?这不跟‘手电筒’的使用原理一样么?”
“差不多,但是你家传的宝贝弓比手电筒更加高级一些,使用起来也更麻烦。手电筒本身就是一个能量转化的法宝,光能通过它可以化成剑、矛等近战兵刃,但宝贝弓,需要修行者自己把光能或者本身的灵力转化成箭矢。”
刚刚升起的兴奋劲被现实扑灭,刘星宇摩拭弓的动作也停了:“可是,我自己没本事把光能和灵力转化成箭矢啊!也就是说,宝贝弓目前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卵用,是么?”
鹿笙果断点头。
把灵力具化或者让别的事物改变状态,这是很高级的法术,就算天才也不可能顷刻之间学习掌握。天才,只在悟行;修炼,其实更在于实际操作。
刘星宇也不是全然失望,至少他知道了家传的东西是真的好东西,正要默默收起,鹿笙捉住弓:“谁让你收起来的?传统的方法虽然行不通,但并不代表不能另辟蹊径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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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气氛正好然并卵
刘星宇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他已经完全跟不上鹿笙的思路了: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到底是要怎么样啊?
鹿笙看到刘星宇傻乎乎的样子,拍掌直接拍到距离刘星宇的脸颊一厘米:“不要一到关键时刻就犯傻,快点给我清醒过来!”
刘星宇先前慑于鹿笙的蛊术,这时又被鹿笙一来一去整蒙比,他已经完全认了:“好的,你说!”
鹿笙从纳物袋中取出一颗明晃晃像是玻璃球的玩意儿,小指甲盖那么大:“这个呢,叫做‘日煐’。它原本是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被我用法宝收集聚敛成这个样子。内服‘日煐’,可以短时间内提高修行者的法术攻击力,并且没有副作用。除了内服,它还能够外用——这种外用,凭你的悟性应该能够很快掌握。”
刘星宇接过“日煐”托在掌心,他不知此物之珍贵,猜想既然鹿笙说了能够收集,那也许别的灵界高手也可以收集。事实上,就算修行者修为高过鹿笙,如果没有一种做叫“日燧”的法宝,不可能把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聚成如此状态——当然,那些能力逆天的绝世高手或许例外。刘星宇只觉得“日煐”暖暖的,放在手心里很舒服。如果冬天时放几颗在衣裤内袋里,应该很爽吧?
灵力调息运化之法,鹿笙先前已经教过了。这一次教授的,是让刘星宇如何把“日煐”融化。
“日煐”是固体玻璃球状的,其实它的物理属性也跟玻璃很像。灵力属性相应的高温之下,“日煐”就会受热变软、变得像面团一样具有可塑性。由此,把变软的“日煐”化成一只箭矢就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无论如何,刘星宇运化灵力都是一种危险尝试,倒不是他本身会走火入魔,而是灵力波动会引起周边火蚁妖的注意。不久之前,鹿笙只将小小一丝灵力输入刘星宇体内助其静心宁神就引来巡逻小队,刘星宇目前对灵力的控制还不纯熟,一个力道用猛了就会引发不可收拾的后果。
然而,老天终究独爱贱人,刘星宇这种没心没肺的男孩子一向运气太好。他运化灵力,左手食指的指环自然生成一团柔和的光晕将他裹住,就像食物被套了密封袋——鹿笙离刘星宇这么近,居然丝毫感觉不到刘星宇运功时的灵力波动。
翠云宫的指环也太好使了吧!鹿笙再一次在心里不平地呐喊。
要知道,灵角吊坠虽然也能够隐藏修行者的灵力,前提却是修行者不能够主动运功。一旦修行者主动运功,灵角吊坠就会暂时性失效。
良才值得期待,刘星宇一次就成功了。炎阳灵力集中在掌心升腾,高温之下,“日煐”由圆溜溜变成了坨块状。
“现在怎么办?我趁它软热把它搓成箭矢么?”刘星宇天真地问。看得出来,运化灵力成功,他相当兴奋。
鹿笙的白眼儿毫无保留且精准地甩了出去:“帅哥,咱们好歹是修行者,能力远高于凡人,你以为这是搓面条体验老百姓的生活情趣呢?闭上眼,集中精神,不断将意念施加在融化的‘日煐’之上,调动你的灵力将它打造成箭矢的样子——用!意!念!”
刘星宇依言而行,已经融化的“日煐”果然在灵力的作用之下蠕蠕而动。只是,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也过去了,“日煐”到了一根细长棍子的样子就不再变化,反而在刘星宇手心滚来滚去。
“怎么了?”鹿笙表情严肃。
“我……我脑子里有好多种箭矢的式样,我不知道弄成哪一种比较好!”
“你最喜欢哪种就弄成哪种,其它式样可以下次再弄!”鹿笙说完又在心里暗骂:举旗不定,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这小子铁定是个花心大萝卜。香球说得没错,刘星宇就是个拔吊无情的渣!
越想越是义愤填膺,鹿笙甚至脑补了一出刘星宇把清纯少女肚子搞大却始乱终弃的剧情,末了又摇头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我擦,我的脑洞也是够大,这些破事就算是真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抬头,愣了;已经造好箭矢的刘星宇正用一脸看到外星人的表情看着他。
刘星宇双手托着箭,说:“大巫师,您的内心戏也蛮多的嘛!”
第4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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