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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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作者:龙骨天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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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作者:龙骨天蛇

    文案

    庄向晨原本应该进入自己写的天雷狗血玛丽苏里,摆正剧情,促进男女主可持续发展。

    然而穿越中途出了点小问题,他被扔进了另一本男主修真耽美文。

    带着一个并没有什么卵用的垃圾系统,封印了智商,他开始了换着身份养孩子的苦逼之路。

    【男主对你的好感度达到100,向你求婚,请问是否答应?宿主。】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

    直男·其实也并不很直·庄大神:“说好的小弱受呢!”

    家务小能手·成长过程略变异·男主:“哪儿?你眼花了吧。”

    ~﹡~﹡~﹡~﹡~﹡~﹡~﹡~〖啃食指南〗~﹡~﹡~﹡~﹡~﹡~﹡~﹡~

    1主受,1vs1,he

    2日更!有存稿就是这么任性!

    3不要跟作者讲智商,作者并没有什么智商!

    内容标签: 阴差阳错 甜文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庄向晨,孟煊鸿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作者你有本事雷劫成神

    庄向晨是个网络写手,笔名“庄周梦蝶”,写天雷狗血玛丽苏的那种,代表作例如《邪魅王爷冷酷妃》,《龙帝的小妖后》以及《霸道总裁娇柔妻》。日码一万,三年成神,生平信条——“只有坑掉的文才能让人铭记在心”。

    被他雷过的人不计其数,被他坑过的人也不计其数,于是他的黑米分也不计其数。每当他开新文的时候,讨论区必然一片腥风血雨血雨腥风,破口大骂的有,冷嘲热讽的有,米分转黑的有,哭喊着求旧文不坑的也有。只可惜一切都是徒劳的,庄向晨依旧我行我素,反正他更新快,吸金也快,至于评论……>终于有一天,庄向晨在熬夜码字的时候突发脑梗塞,一头栽倒在键盘上挂了。

    当他出现在地府的那一瞬间,地底原本千百年如一日灰暗的“天空”突然间涌动起来,天雷滚滚,久不停歇。阴阳道的入口闪了闪,随即溃散,他身边其余的新死鬼们被无形的力量推开,一道道九霄劫雷劈在庄向晨的头上,将他米分碎,而后重组,再米分碎,再重组,再米分碎再重组再米分碎再重组再米分碎再重组……最后他彻底摆脱了如周围的鬼魂们那样浑浑噩噩的状态,恢复了自己的神智,消失变成云雾状的腿也重新长了出来,和生前几乎一般无二。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应该是身体轻盈了很多,举手投足间都有种快要飘起来的感觉。

    哦对,还有他现在是个半透明的。

    庄向晨新奇地看着自己80透明度的身体,觉得赤。身。裸。体还把内脏露给人看似乎略有些羞涩,虽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还是准备先去找件不透明的衣服再说。

    然后一抬头,就看到一众地府工作人员正神色复杂地凝视着他。

    一个头上顶着高冠,“身体”透明度大概在60%左右的鬼差拿着单子从鬼群中跨了出来:“庄向晨,男,26岁,1989年生于天。朝h省z市,2015年4月1日于出租房中突发脑梗塞,因长时间无人发现,医治不及而死,是不是你?”

    庄向晨:“是。”

    鬼差放下单子,一挥右手:“拿下。”

    庄向晨还没来得及反应,三四个没戴高冠的鬼差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一鬼捏着一张金色大网的角,呼啦一声将他盖在了里面。

    “等等,好歹先告诉一声为什么啊!”庄向晨飘起来扒在网子上往外瞅,“我犯啥罪了这是?”

    几个鬼差一句话也不说继续拖着他往前走。原本滞留在周围的新死鬼们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重新缓缓飘荡着前进,从重新开启的阴阳道入口,直到奈何石桥的尽头。鬼差们在不远处就转上了另一条空荡荡的路,庄向晨隔着无数透明度30%的阿飘,只能隐约看到对面有烟雾缓缓升腾。

    “那是孟婆汤的热气吗?”庄向晨不死心地继续试图跟鬼差搭话,但还是失败了。除了一开始那两句,这会儿他们就像是变成了哑巴,任他怎么聒噪也还是一言不发。转过第二个转弯,身边一下子多了许多来来去去的鬼差,绝大部分和拖着他的几个差不多,很少有带着高冠的,明显比不戴的更接近实体,脸上的神色似乎也要生动些。庄向晨一直被拖到一幢阴森的大殿里,金色大网散开,他从里面废了很大劲才钻出来,站起身的时候看到殿堂上似乎坐了一个人,只是看不太清楚。

    大殿里太黑了,那鬼长得也实在是太黑,一咧嘴就只能看到半空中漂浮的两排亮闪闪的大白牙。

    “庄向晨,男,26岁,1989年生于天。朝h省z市,2015年4月1日于出租房中突发脑梗塞,因长时间无人发现,医治不及而死,是不是你?”黑鬼开口,声音很低沉,轰隆隆的就像是闷雷。

    “……”这货就是传说中的阎罗王?我他妈到底该回答是还是不是?要是说“是”会不会又被捆起来拖一路?

    “庄向晨,男,26岁,1989年生于天。朝h省z市,2015年4月1日于出租房中突发脑梗塞,因长时间无人发现,医治不及而死,是不是你?”闷雷般的声音又重复了一次。

    “是。”庄向晨垂头丧气地回答,“打个商量,问话之前能先给我件衣服穿么?您看这样影响多不好。”

    “不能。”阎罗王很干脆地说。

    人干事!明明鬼差们都有的!丧心病狂!变态!死基佬!

    “我找你来就是为了这事。”他接着说,“你是雷劫成神,因此除非成神时绑定的天才地宝,否则一切衣物在碰到你的同时都会化为飞灰。”

    雷劫成神……庄向晨整个鬼都不好了,然而不能穿衣服的神谁特么要做啊!

    “我能申请回炉重造么?”

    “也不可能。”阎罗王很诚恳地跟他解释,“就在刚刚你度雷劫的时候,天庭众仙就已经发现并将你登记在册了。现在天。朝的人们都没有了信仰,还要打击封建迷信,仙界已经很多年都没有人再能够成仙成神,人口急缺,一旦出现是绝不可能放过的。”

    更别说“雷神”这种存在整个仙界都没有几个,珍稀物种,更要好好保护。

    感情这神都还是抓壮丁来的……庄向晨觉得自己像是一脚踏进了贼窝,更加欲哭无泪了。

    “不过一般来说天道也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雷劫成神者渡劫成功后都会出现一个可用于遮身的天才地宝,比如蛮荒皮裙啊雷劫天衣啊什么的。”阎罗王最后说,“一定是有哪里不对劲,但我们看不出来。建议你可以去问问那边奈何桥上卖汤的孟婆,她身为仙界第一美人,追求者遍布整个九天,见多识广一定会知道点什么的。”

    。……等等孟婆不是个老婆婆来着的吗?仙界第一美人又是什么鬼?!

    第2章 作者你有本事查明真相

    最后这条他没好意思问,阎罗王招招手又唤来一个带高帽子的鬼,吩咐它带着庄雷神去奈何桥头找孟婆。

    庄向晨很警惕地看着飘过来的鬼使。

    阎罗王赶紧解释:“鬼使通常情况下出动,都是去抓捕那些穷凶极恶的怨鬼的。刚才是我没有吩咐好,所以它们也用抓怨鬼的网子把你给逮来了。放心吧,这次就不会再出现那样的问题了。”

    鬼使飘上前来,真的没有再拿出它的大金网子,只是垂首恭敬地站在庄向晨身边。

    庄向晨疑惑:“它们都没有神智的吗?”

    “当然没有。”阎罗王道,“它们其实原本就是怨鬼,因为作孽太大无法投入轮回,关起来又占地方,也不安全,于是洗去神智做了鬼使。”

    感情地府也有废物利用。庄向晨伸出手去想要摸一下鬼使会不会是凉凉的,却发现在他靠近对方的同时,淡蓝色的细小电弧凭空出现在指尖,直接就将对方那一小块灵魂给灼没了。

    “哎你别乱碰啊,鬼使可贵了,会弄没的。”

    庄向晨:“……”所以我说我一点儿都不想做这什么鬼雷神啊!摸个鬼都摸不到!简直见鬼!活的!

    鬼使没有神智,也感觉不到疼痛和情绪的变化,它就像是没有看到自己肩膀上那个坑似的,只等庄向晨一声令下,飘飘悠悠地晃出大门,沿路向来时的方向去了。

    奈何桥一共三座,和阳间常见的那些古老石桥似乎没什么两样,只是很窄,一次仅容一鬼通过,石板上甚至还残留着岁月磨损的痕迹。在这里新死鬼们自动分成三组分别上行,黄泉水蜿蜒流淌,没有日游神夜游神,也没有什么铜蛇铁狗,庄向晨愣愣地站在那儿,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走哪一边。

    传说中这三座桥是不能乱走的,善良者走最上面一座,有善有恶者走中间,为恶的走最下面。这三座桥上的待遇也不一样,虽然他在岸边看着好像没什么动静,可跨上去恐怕就不一样了。

    ……问题是最上面一座到底在哪儿啊!完全没有方向感的庄向晨略无语,他有了神智却失了本能,无法分辨出这三座桥的区别,只能暴躁地在原地转圈圈。

    要不走中间试试?

    正犹豫着,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左面。”

    庄向晨抬脚正准备走呢,一哆嗦险些栽进水里。

    他左右转了两圈,没人。又等了一会儿,那个声音也没再出现了。

    千里传音?庄向晨胡思乱想,那声音莫非就是号称“仙界第一美人”的孟婆?可听上去也就是个普通老太太啊。

    照着对方所说的走上左边的那座桥,刹那间凭空出现的大雾遮住了他的视线,甚至看不清前面鬼魂的背影。庄向晨低下头,黄泉已经变成了血河池,暗红色的池水翻滚激荡,里头有虫蛇随着波涛若隐若现。旁边两座桥上不断传来惨叫和撕咬的声音,冰冷的煞气从身后传来,他看到金光闪烁的人形很快路过他远去了。

    这才是奈何桥真正的模样。

    庄向晨战战兢兢地走了过去,所幸“上桥”并没有发生什么事,只是最终出来的时候,“下桥”的人几乎只剩下原本进去的一半还少。

    “让开些。”又是那个老人的声音,一只长柄石勺擦着他的耳朵过去,将里面的黄汤灌进他身后那只阿飘的嘴里。庄向晨很失望地发现,这汤居然没从它的身体里漏出去。

    更失望的是,孟婆居然真的就像是神话故事中所说的那样,是个鹤发鸡皮的佝偻老太太。

    说好的仙界第一美人呢骗子!仙界的审美观就是这样变态的吗!这老太太甚至还没庄大神的腰高呢!

    鬼和鬼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庄向晨蹲在地上愤恨地想。

    “你就是阎罗王说的那个新雷神?”鹤发鸡皮的佝偻老太太问。

    阎罗王已经说了吗?庄向晨点点头:“那啥……他们说我穿不了衣服。”就算对面是个老太太又不是美女,但谈论这种话题也实在是真的好丢人,啊不丢鬼。

    “我知道了。”孟婆皱眉,拿她的长柄勺一下下敲着锅沿,“你先去三生石边坐会儿,待我想想。”

    庄向晨听话地去了,坐在那儿看自己的三生,结果越看越蛋疼。

    前世他是个写小话本儿的,很yellow很暴力的那种,也赚了不少钱,总算是够娶媳妇儿了,结果在去娶媳妇儿的路上掉下马摔死了。

    他没有家人,未过门的媳妇儿拿了他的钱,转头就嫁了没钱的青梅竹马。

    这辈子就不用说了,他又是个靠码字赚钱的,还是写天雷狗血玛丽苏的那种,结果因为过度熬夜导致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最后突发脑梗塞,医治不及时挂了。

    尸体两三天了才被人发现,他又没有家人,还是几个老乡好心凑了点钱给他入土。

    简直越看越惨。

    至于来生……这特么都成果奔神了还有个鬼的来生啊!

    “我知道出什么问题了。”孟婆突然说。庄向晨这才发现她正站在自己身后,仰头看石头上写着的他的前世今生。

    庄向晨用一种看救命稻草的眼神看着她。

    “问题就出在你写的文上。”孟婆说,“你是不是雷了很多人,也坑了很多人?”

    “对啊。”庄向晨若有所悟,脸色渐渐变得难看起来。

    她点了点头,背着手回到望乡台上,招呼庄向晨过去,指着大锅里还冒着热气的黄橙橙的汤问他:“你知道为何雷神不能穿普通的阴间衣物吗?”

    庄向晨往缸里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只觉得在这种反光糟糕的水面里,孟婆的脸模模糊糊竟有几分说不出来的奇特:“请上仙明示。”

    “因为你们太雷了。”孟婆道,“比如说你,你只会写天雷狗血玛丽苏文,于是除非天才地宝,任何衣物到你身上都会被雷的飞起。”

    庄向晨:“……”所以这跟汤又有什么关系?

    “那你知道你为何神格不稳,没有自带的天才地宝么?”

    “请上仙明示。”

    “因为你没有填完坑。”孟婆又道,“坑底读者的怨念拉扯着你,扣住了本该属于你的天才地宝不让你成神。除非你亲身上阵将剧情走完,否则永远就只能这样过下去。”

    庄向晨:“……”

    我擦节操呢?!谁家读者这么凶残让作者死了都要被扣住衣服只能裸奔!说好的生死遁为坑文界第一大利器呢!全都是黑米分吧你们!还要不要脸了!

    不过……那个“亲身上阵”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你自己去真实的文中去推动剧情的意思。因为你死的太早,很多炮灰的存在其实都不够稳定,若想完完整整的跑完剧情,你就必须去代替他们。”孟婆看懂了他的眼神,“随机进入你曾经坑过的一本书,控制他们严格按照剧情规划前进,当此书成功结局的那一刻,你就能够回来了,懂么?”

    “懂了!”

    “那你去吧。”

    说完她抬起一脚,把庄向晨踹进了汤里。

    第3章 林中野狼(一)

    “救命啊啊啊啊啊啊啊——”庄向晨猝不及防下一头栽进黄汤,只觉得吾命休矣,紧紧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滚烫的开水。然而就在他快要接近水面的刹那,一股庞大的吸力从下方传来,像是开启了一条神秘的隧道,黄汤避开,他在其中旋转着下坠,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孟婆站在隧道的最高处向下看,只见隧道口从出现第一缕光开始变得越来越大,逐渐露出其下的景象。就如同站在云端俯视大地,莽莽苍苍的森林,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越来越近,甚至是大街上奔跑的骏马和行走的路人,都一一显现出来……

    “不好!”孟婆脸色大变,猛地一挥袖子,砰一声卷起大团云雾,埋住了整座奈何桥。烟雾散去,原本站在这里的佝偻老太太已经失去踪影,只剩一锅恢复原样的黄橙橙的汤,和地面上孤零零躺着的长柄石勺。

    片刻后,又是两声爆响带烟雾特效,阎罗王和判官凭空出现了在孟婆原本待着的地方。阎罗王挥挥手将还在无意识向前传送的鬼魂队伍停下,判官则弯腰拾起彻底碎掉的长柄勺,表情显得有些奇特。

    “居然就这样把这尊瘟神给送走了……”

    “是啊,就是只怕他若尽快解决了这事,还要再回来。”

    奈何桥下,忘川之水滔滔不歇,浑黄的波涛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律向流淌,却没有丝毫的水花。半透明的鬼混们排成长队表情麻木地行走着,直到碰到阎罗王设置的结界,最后叠成一种淡灰的颜色。

    两人相视一笑,露出心照不宣的猥琐笑容。

    地府发生了什么事,庄向晨是完全不知道的。这时他正怀疑孟婆是不是直接把他扔进了一只崭新的滚筒洗衣机里,大功率,低耗能,转速高,等再见天日的时候,都已经晕得连吐都吐不出来了。

    紧接着就是高空跳伞——没有降落伞的那一种。庄向晨以自由落体运动直线下坠,穿过白云穿过小鸟穿过树梢和绿叶,最后……突然间错乱。

    只听“滋——”的一声,就像是一台信号接收不良的电视机,眼前所有的景象都开始扭曲起来,最后随着一声爆响化为空白。

    怎么了?庄向晨心里无可抑制地恐慌起来,周围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像是悬浮着,却又像是在下坠……下坠……下坠……

    一到黄光猛地破开空间,笼罩在他身上。

    有人在他耳边大喝一声:“抱元守一,稳定心神!”

    我听不懂啊!庄向晨正想咆哮,身体却自发的动起来,一股狂暴的能量从下腹丹田处冲出,沿着四肢百骸蔓延。束缚着他的白色突然间破碎了,先前那道黄光带着他冲了出去。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啊——”

    庄向晨满脸悲痛地趴在雪地里,满身灰白色的长毛在寒风中乱卷。

    他妈的穿越就穿越,为什么他会变成一条狗!这地方一看就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说不定还是一只没人要的流浪狗。他回头看了眼自己灰白的身躯,心里想着这身体估计也该老死了,看这毛都白了。

    说好的拯救剧情呢?一条要死不死的老狗怎么拯救剧情?

    孟婆坑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情况应该不是孟婆故意的。他还记得那片刻如同空间错乱的感受,还有最后救了他一命的那道黄光。

    对了,黄光……那到底是孟婆分出的仙力还是干脆就是她本人?若是本人,那她是不是也和自己一同来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里?

    庄向晨立刻振作起来,如果孟婆真的也来到了这里,肯定要过来找他的。就算是没来……没来的话,他也只能就这么凑合着过了。

    收拾好心情,庄向晨庄向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试着往前走。两条腿都走过,四条腿自然也不在话下,除了一开始有点踉踉跄跄之外,他很快都能在及肚子深的雪地里小跑了。

    大雪伴随着狂风在林间呼啸,庄向晨小心翼翼地跳过带刺的灌木,绕了几圈后,很快找到几行野鸡野兔的脚印,顺着方向追了过去。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他现在虽然还没有感到饿,可至少也得先存点儿粮食,否则等真饿的发慌腿软,凭他这都市长大,五体不勤的人类技术哪有可能逮的着任何活物?

    ↑↑↑他并不知道,若是在食物贫乏的情况下,很多大型食肉动物都会在很远外循着血腥味追来,那种情况下,他这条“老狗”压根就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食物。

    幸好今年是个丰年,山脚下几个村子里都存上了足够过冬的粮食,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冒险进入这片野狼出没的山林里打猎。而同样的,没有了人类的祸害,这里野鸡野兔不说满地都是,也实在是不少了。

    庄向晨很快扑住一只小兔子,咬着脖颈把它给叼起来。这只兔子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雪白雪白的,要不是他本来就是循着脚印追过来,再加上变成狗后眼力直飚50,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的了它。

    这时,庄向晨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不是来源于他口中的兔子,而是他左前方很远的地方。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失误了,这么远的情况下他都能闻到那边传来的气息,那别的食肉动物呢?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会儿恐怕已经有别的竞争对手发现他和他的兔子了。

    生肉混合着毛皮的气味问起来实在是很恶心,但意外地吃起来不错。庄向晨两眼一闭,强迫自己把能吃的都吃了个干净,实在是吃不下去的内脏就只好这么扔在雪地上。

    雪地上染着几朵红艳艳的花,还冒出丝丝热气。

    “呜……”这热气很快就引来了不速之客,一条与庄向晨同色的大狗慢吞吞从树丛里钻了出来,脚边还跟着一条小崽子,也是灰白色。

    第4章 林中野狼(二)

    “嗷呜——”大的那只嚎了一嗓子,小的飞快跑过来,亲昵地蹭在庄向晨脚边吃剩下的兔子。

    这下子,庄向晨要是还能继续把自己当成一条老狗,那就是脑子落地时给砸坏了。

    我他妈……原来是条狼啊!

    “呜呜……”小狼一边吃,一边侧着脑袋看先前另一道血腥气息传来的方向。

    吃你的吧,贪心不足蛇吞象。庄向晨一爪子把它脑袋摁下去,这小狼恐怕就是原身的小崽子了,那条大的应该是它老婆。只可惜不知怎的自己灵魂进入了这具躯壳,两辈子都没结过婚的人,一下子直接喜当爹。

    喜当爹就喜当爹吧,他又不是养不起。虽然说进这具身体不是他自愿的,但既然占了,至少对原主也该有点感恩之心。

    兔子很小,不过狼崽子也小,吃完剩下半只后肚子就圆滚滚的了。庄向晨抬头看看四周,正准备带着它去找那条母狼,就见对方从林子里出来,嘴上还叼着团被子。

    看来是沿着血气到那边看情况去了,庄向晨迎上前,看它到底叼回来什么玩意儿。

    。……一个孩子?

    那被子竟是个襁褓,里面裹着一个瘦巴巴小猴子似的婴儿。婴儿的脸红彤彤的,看上去像是在发烧。雪花落在他脸上很快就化作了冰凉的水,流进襁褓里去。

    “呜……”母狼小心翼翼将襁褓放下,伸出舌头舔去婴儿脸上的雪水。

    庄向晨恍然大悟,他还奇怪为啥小狼只有一只,恐怕是先前就有一个夭折了。而母狼在亲子有夭折甚至全部夭折后,确实有可能捡走人类的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孩子去养活。

    只要不是准备吃就好。他松了口气,就算是变成了狼,可灵魂也还是个人类,可受不了吃人,刚才他都准备好跟母狼打一架了。

    雪继续下着,两大一小三条灰狼带着一个人类婴儿向着丛林深处奔去。

    庄向晨不认识回去的路,就只好跟在母狼身后跑。不一会儿,它们面前出现了一小块光滑的峭壁,峭壁下有个背风的洞口,里头还铺着干草和狼毛。小狼崽子欢呼一声冲了进去,庄向晨和母狼随后。

    洞不大,庄向晨自觉地趴在外侧挡风,母狼把口中的襁褓放在自己腹部,婴儿细细地啜泣着蹭它柔软的毛皮,不一会儿感受到乳。头的存在,凑上去吸了起来。

    也亏得是母狼产子晚,又还没断奶,否则这孩子恐怕还真活不了。

    婴儿喝饱了,庄向晨又往里挤挤,和母狼一道把他彻底埋在毛中,免得冻着。天色渐渐地大亮起来,小狼崽子已经睡着了,他惆怅地叹口气,疲惫的感觉涌上来,也一道睡了过去。

    孟婆什么的,剧情什么的,睡醒再想吧。

    然而睡醒的他也不再有精力去想这码子事了,养小孩实在是个累活,尤其是人类的小崽子。母狼似乎还懂些药理——毕竟狼也有生病的时候——一天到晚漫山遍野地叼草药,婴儿吃的草比奶还多,抓食物的事就全落在了庄向晨身上。母狼的胃口可不是小狼能比的,又要产奶,一只野鸡只能算开胃菜。有一回庄向晨好运拖回一整只小野猪,才一天就有一半进了母狼的肚子。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这人类婴儿跟它们一家时差相同,都是白天睡晚上醒,一直忙活到黎明。

    值得一提的是,庄向晨还惦记过那血腥味的事,第二天夜里去看了一次,发现只有放过襁褓的地方周围有些血迹,问上去像是鸡血。他料想这应该是那狼心狗肺扔孩子的人为了快点引来食肉动物吃掉孩子才撒上去的,干脆将计就计,咬死好几只野鸡兔子在那放血,又把周围全都踩得乱七八糟。

    下午果然就有人提着刀背着弓来查看了,是个中年汉子。庄向晨躲在旁边的灌木丛里一声不吭,毛发和雪地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从大汉的武器和衣着上他能判断出这地方文明状态大致相当于中国古代,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架空——言情里最喜欢架空了,不会有考据党出来反驳。

    最重要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世界到底还是不是他写的书。

    “唉,我也是没办法啊。大夫人非要你死,我不忍心杀你,就只好让你死在这些野狼手上,孩子你也不要怪我。”中年汉子看上去有些不忍,但见到这景象还是松了口气。他显然没想到这里还有一条高智商的野狼,也就压根没注意到这些血迹层层叠叠,显然不是同一时间撒下去的。

    他很快就放心地离开了这地方,庄向晨忌讳他背上背着的弓箭,没敢跟踪,等他走后也跑了。

    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着吃呢。

    庄向晨自己也并没有注意到,雪地上本来是有着四道狼脚印的,其中两道伴着点滴血痕。

    母狼的药理学的很有点扎实,原本皮包骨头发着高烧的小猴子,愣是一天天活了下来。虽然还是很瘦,但也不像一开始哭都哭不出来,看上去随时要断气的模样了。

    庄向晨把捡到他——是个男孩儿——的那一天作为他的生日,虽然他那时就已经有好几个月大了。母狼断了奶,他就去抓没断奶的其他动物给孩子喂奶,并且因此用石头垒了个笼子专门用来存放这些动物。他还趁着母狼和小狼不在的时候用尾巴教他以两条腿走路,拿爪子在雪地上教他识字,甚至准备大一点儿就教他烧火煮肉。

    他不想养个真正的“狼孩”出来,在原本他的世界,出现过的寥寥几个“狼孩”最终都死于吃生肉引起的消化道疾病。

    在这种朝夕相处之下,小孩儿明显更亲近于庄向晨一些。三条狼都在洞里的情况下,他总是扒着庄向晨不放。在狼们出去觅食的时候,甚至也想跟着庄向晨出去。

    一来二去,庄向晨艰难地和母狼交流了好久,终于和它实行了换班制,两狼轮换着留一个在家看孩子。

    第5章 林中野狼(三)

    这下子小孩儿就没法再往外爬了,代价是庄向晨得捉更多的猎物回来,忙得毛都掉了一大堆。

    掉下来的毛全用来压在洞穴里,又软又暖和。

    庄向晨还给俩儿子都取了名,狼易和狼迩,又好念又好记,可惜他自己舌头打转怎么也念不出来,于是也就没谁知道了。

    狼迩自己倒是知道这名字怎么写,庄向晨用爪子写给他看过,同样的还有庄向晨自己的名字。小孩儿在这方面表现出超凡的天赋,很快自己就也能用小短手歪歪扭扭地写出来了,就连歪扭的幅度都跟庄向晨写的一模一样。

    庄向晨:“……”这个不要学啊儿砸!

    这里的冬季很漫长,庄向晨用爪尖在石头高处划道道,一直划了一百一十九道,山间的溪水才开始破冰。细小的芽儿从消融的冰雪中探出头来,不少小动物也开始渐渐从冬眠中醒来。

    对这一点最直观的体现是,三狼一人经历了近一个月只能吃个半饱的日子后,又开始可以吃到肚子溜圆了。

    这天清晨,庄向晨卷着身子把俩儿子团在一起,狼迩揪着狼易的耳朵骑在它背上,两个小的打打闹闹。小狼崽子倒是听有分寸,从不对弟弟动爪子动牙,都是老。二率先撩拨它。

    今天是母狼轮班,通常这时候它就应该已经在外面吃饱,叼着多的食物回来了。

    可爷儿仨一直等到天色大亮,两个小的忍不住饿着肚子睡了过去,都没有见到母狼的影子。

    庄向晨的心中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预感。母狼向来准时,再说了这座山上野鸡和野兔都颇多,昨天它还带回两只鸡,今天怎么会抓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他轻轻将两个儿子放在地上,站起身来一声长哞。

    “呜——”悠远的狼叫声在山间回荡,没有任何回应。

    怎么会?庄向晨有点儿慌了。他安逸日子过了几个月,都快要忘记自己是身处野兽出没的危险山林。狼这种东西虽然强,可若是碰到老虎或者熊,压根就不是对方一合之敌。

    还有人……猎人。

    动物的世界里并没有法律,也就更没有“杀人偿命”这一点,它们每天都在自相残杀。同样的,古代也没有“珍惜动物保护法”,就算有,灰狼这种深山老林里到处都是的东西也不可能加入进去。

    “呜呜?”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被惊醒了,疑惑地看着他。小孩儿晃晃悠悠站了起来,用手揪着庄向晨背上的毛保持平衡。

    庄向晨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突然耳朵一动。

    极细碎的声音,像是有什么生物在走动,向这里靠近,但绝不是狼,狼很谨慎,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它们”不止一个。

    是人!

    庄向晨差点跳了起来,毫无疑问这些人是被他刚才那声哞叫引来的。他顾不上再考虑母狼到底怎么了,迅速矮下身子,用脑袋将还没反应过来的小孩儿顶到自己背上,同时示意小狼跟上。

    他带着两个儿子朝相反的方向跑去,但并没有跑的很远,始终保持着能听到他们动静的距离。他身体紧绷,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感觉到了这种紧张,下意识一声也不吭。

    “有窝……热的……”风向变了,风中伴着血腥气飘来破碎的声音,夹杂着间歇的狗叫声,“……跑了……”

    庄向晨从来没有如此感激过上苍,不是让自己落到一个语言不通的世界里。

    随着人类的靠近,声音也逐渐清晰起来。

    “算了吧,跑就跑了。”

    “那怎么行?鹏少爷下个月就要来野猎,万一被狼伤着了,大夫人非扒了我们的皮不可!”

    “哪有那么巧,都杀了这么多了。”

    “这山可没多大……”

    大夫人,鹏少爷,野猎,已经杀了很多。

    短短几句话就已经可以说明很多事情,庄向晨气得两眼发花,空气中的血腥味更让他双眼通红,恨不得扑出去将那些人全都给咬死。小狼也嗅到了那股浓重的气息,虽然还有些懵憧,但也直觉感到了危险,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就为了个富家子弟野猎的安全,这帮人竟然准备杀光这座小山上所有的猛兽!

    更别说那个“大夫人”……这个词他已经是第二次听见了,第一次是在几个月前,那个意图杀死他家小孩儿的猎人口中所说的人。

    母狼和他通常打猎的地方正在那些人来这里的方向。庄向晨想了想,在周围转了一圈,找到一个树洞,顶进去一些干草,再将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塞到了里面。

    “呜?呜呜呜呜。”两个小崽子都想往外爬。庄向晨没有再纵容他们,从喉咙口发出威胁的声音,让他们有些畏惧地又缩了回去。

    乖儿子。庄向晨有些心酸地想,弄来干草石头之类的东西将洞口遮掩住,自己则悄悄地往那些人的方向去了。他和母狼在一起养了这么久儿子,虽无夫妻之实——这是当然的,也有夫妻之名。他断然做不到不顾母狼生死,一个人带着俩儿子就这么跑掉。

    万一母狼只是被那些人给吓跑了呢?万一它之后还会再回来呢?不说它回来有可能直接撞到那些人,就是为找他们爷儿仨而到处逛,也有可能遇到危险。

    他尽量悄无声息地潜过去。那些人有狗,但血腥味这么重,他们一定是把所有的“猎物”都随身带着,用来吸引新的猎物。

    但这样也必定会干扰猎犬的嗅觉,它们不一定能发现他。

    必须要去看个究竟。

    几个月来逮鸡逮兔子练出来的隐藏技能总算是看得过去了,他顺利来到了峭壁边,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或者一条狗。

    这队人足足有十多个,每人都穿着兽皮精制的猎装,手上拎着刀,背上背着弓箭。其中七个人还牵了狗,清一色的狼狗,膘肥体壮。

    他们每个人都带了马,但是没有骑,马背上放着他们各自的猎物。

    其中一只枣红马的背上有一只毛色灰白的母狼,睁着眼睛,已经死去多时了。

    第6章 林中野狼(四)

    那一瞬间庄向晨以为自己就要炸开了。

    但是他没有,最后关头他想起小狼崽子和小孩儿,已经准备跃出的腿又慢慢缩了回去。

    “嗷呜——”一条大狼从他不远处另一个草丛里蹦了出来,扑向猎队。它也是灰色的,但灰的近黑,体型也比庄向晨它们大很多,放里估计就是个“丛林狼王”的角色。

    其中一人搭弓射箭,一气呵成,箭头力度之大,从狼嘴进去,尖端从后脑勺突出。

    “就是这只吧。”那人捡起狼尸扔到自己的马背上,正是那匹油光发亮的枣红马。他的猎物也是最多的,都快要放不下了,不像队里有些人,马背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立刻有人奉承道:“林猎长就是不一般!看我们这样没有根骨的,啥都捞不着啊。”

    林猎长哼了一声:“我当年要不是年幼失沽,发育的不好,早就进了仙家门派了,还能跟你们这种烂泥待在一块儿?”

    这一席话说得众人脸上都不怎么好看,可又不敢得罪他,只好诺诺地答应着。

    仙家门派?庄向晨心里一惊,这特么居然是个修仙的世界?!

    他感觉不好,若是普通人自然发现不了他,可万一那什么“林猎长”真如同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只差一步就能进门派修仙了,那么肯定五感就超过旁人。

    他只微微动了一下,就见那林猎长转头过来,极快地又是一箭!

    “嗷!”庄向晨痛叫一声,窜进林子里。

    “还有一只,快追!”

    猎犬被解开束缚,一窝蜂朝他追过来。

    庄向晨发现不对就立马准备逃走,身子扭着,因此那一箭并没有射准,而是擦着他皮毛过去,带出一道长长的血痕。猎狗们就是跟着这气味找他。

    但庄向晨自己已经撑不了多久了,那道伤口在奔跑中越撕越大,血不要钱似的往外涌,很快他就会血液流尽而死。

    今天,当真是天要亡他们野狼夫妇?庄向晨苦笑着想,也不知道俩儿子没了爹妈,到底还能不能活得下去。

    唔,也许这里也是一个书中的世界呢,也许不是他的,也许主角正好是他家小孩儿……要不然他家小孩儿怎么那么聪明呢?教什么会什么……

    哗啦啦的水声传来。

    庄向晨失血过多,原本已经开始有些昏昏沉沉的,此时心里猛地一振!

    水!对啊,血有气味,会留下痕迹让猎狗们找到,那就下水!

    他果断地跳进了水中。

    初春时节,冰还没有化尽,水里冷得刺骨,庄向晨一下去就开始抽抽。但好在流动的水也确实带走了血腥味,低温也使得他的伤口暂时不再流血。他衔了根芦苇杆子没入水中,不一会儿追过来的猎狗在河边吠叫,但就是找不到他到底在哪。

    很快,猎队的人也追了过来。

    有人大声嚷嚷:“狼呢?狼在哪!”

    “是不是掉进河里了?”另一个人回答,“血迹到了河边就断了。”

    林猎长蹲下身用手摸了摸地上的狼血:“哼,只怕不是掉进去,是主动跳下去了吧。狼这种东西……猴子都没它狡猾。”

    “那我们现在……”

    “走吧。”他冷笑,“要不你跳进去找?”

    问话的那人看着漂浮着碎冰的河水打了个哆嗦,知趣地不再说话。光是穿着这么厚实的衣服站在这河边就已经够冷了,还跳进去?一条老命都要给他去了半条!

    一行人换了个方向继续搜寻猎物。

    庄向晨这才是真的“一条老命去了半条”,他缩在河底,只能暗暗在心里祈祷这些人不要往他藏两个儿子的地方走,两个儿子乖乖的不要从树洞里出来,等到晚上猎队一定会离开,就算是不离开也会生火,更不会在黑暗的树林里乱转,那时候他就能悄悄地回去找他的两个小崽子了。

    现在还不行,血迹会变成狗鼻子下的指路明灯,他的出现会给儿子们带去危险。

    庄向晨试着从水中浮起来,身体一动又是血弥漫开来,他强忍着冰凉和疼痛爬到岸上,原本已经有了些暖意的春风这下子成了刮骨的刀子,一下下割得他生疼。

    他躲在一处灌木丛里,静静地等待黑暗降临。

    今天的日子过去的格外漫长,庄向晨几次差点睡过去,又强撑着醒来。夜幕总算是降临了,细细的虫鸣声响了起来。

    太好了,庄向晨心急如焚,趁着夜色往树洞的方向赶。伤口处还是很疼,但在刻意小心的情况下,出血量已经不大了。

    树洞周围安安静静的,就像是没有任何活物存在。

    庄向晨心里一跳,赶紧上前去。干草还是他临走时的模样,小孩儿抱着小狼崽子蹲在里面,小短手抱着小狼崽子的嘴,不让它乱叫。

    “呜呜。”乖儿子。庄向晨欣喜地凑上去,正准备伸出舌头舔他们,突然想起来自己落了水,浑身冰凉,就又退了回去。

    “嗷呜——”小狼崽子可不管那么多,赶紧地凑上前来,结果被父亲身上的湿毛冻的一跳。小孩儿也想挨过来,庄向晨赶紧阻止了,重新把他们塞回去。

    “呜。”老爹去给你们找吃的。

    白日里有猎队大杀特杀了一番,血腥气弥漫在林间,晚上压根就没什么动物敢出来。母狼死了,庄向晨自己身上又有伤,俩儿子也还小,不敢跑太远,又冷得四肢发颤,直到黎明时分才逮到一个□□。

    他不禁有点囧,这妥妥的灰太狼的节奏啊!吃蛤蟆过活什么的。

    然后就又想到母狼,笑意一下子就没有了。

    昨夜里这时候,他们还一家四口窝在暖和的山洞里,他负责挡风,母狼整个蜷起来,用腹部最柔软的皮毛把两个儿子包裹在里面。山洞外的石堆里就是他给二儿子养的“奶牛”们……

    对啊,“奶牛”!他的石堆为了防止“奶牛”逃跑,不仅垒得严严实实,就连顶上也盖着石头,确保完全封闭。反正石头与石头间总是有点儿缝隙的,也不怕里面不透气。

    第7章 林中野狼(五)

    庄向晨回去安抚了一下两个儿子,就又回到了原来的家附近。

    静悄悄的,没有人,没有猎狗讨厌的气味,也没有生过火的痕迹。

    此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四下里伸手不见五指,庄向晨的眼睛在黑暗里发出绿油油的光。

    狼是能夜视的,他看到自己的石堆似乎并没有被人损坏。庄向晨靠近过去,脑子里胡乱地转着各种恐怖片里的镜头,什么石板一开里面其实蹲着的是一个猎人啦,从里面爬出一大堆头发啦,里头别的没有全是血啦……

    他感觉头很晕,大概是失血又落水的缘故,连幻觉都出来了,以前他明明不怕鬼的。

    或者,以前是因为还有母狼和小崽子们在这里。

    他实在是一个很恋旧的人,小时候什么玩具啊书啊的都舍不得扔,长大了分家的时候,还花了整整一百二十块请车来拖。被认得的人笑话了很久。只可惜随着他一死,肯定也都和这几个月来的生活一样,成了生命中剩下的“旧物”,永远地离开了。

    庄向晨艰难地爬上石堆,打开一看,他的“奶牛”们居然真的还好好地在里面,大概是因为那些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狼上,没有注意这里。就连猎狗也被太重的血气扰乱了嗅觉,并没有闻到。

    能作为“奶牛”的都是些不大的哺乳动物,个个都养得很是肥硕,庄向晨赶紧一只只咬死后拎了出来。情况有变,继续养着这些动物,接下来肯定会被发现,他没有能力再让小孩儿每天喝“牛奶”了,只能让他跟他们一起吃生肉。

    希望不要出什么问题才好,他不懂草药,以前因为有母狼在他也完全没想过去学这个,而小孩儿的身体确实不好,又没有厚实的皮毛,老发烧生病。还是后来庄向晨千辛万苦用洗干净晒干的兔子皮给他做了一件歪歪扭扭的肚兜,这才好起来的。

    沥干净血,最后留恋地回头看了一眼曾经居住过的山洞,庄向晨叼着食物们跑远了。

    黎明的光辉逐渐明亮,林中开始显现出事物灰暗的阴影,点点新绿在枝头摇曳,白日里地面上撒过的血渗入泥土里,硬邦邦的一片。

    小孩儿第一天断奶吃生肉,还很不适应,庄向晨他居然直接把肉块塞进嘴里,意图从中吸血。

    庄向晨:“……”快吐出来啊蠢货!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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