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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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作者:龙骨天蛇

    第2节

    血的味道很难吃,小孩儿“呸”了个天昏地暗。庄向晨赶紧给他拍着背,整张狼脸都是皱着的。

    二儿子刚被迫断奶,压根就还不会吃东西,那可怎么养活?

    新晋的老鳏夫……狼纠结了很久。

    最后他终于想起来,很久以前在乡下,卫生条件并不发达,那里的大人们在小孩子断奶时,都是用嚼碎了肉喂给孩子吃的。只是后来知道原来大人嘴里细菌很多,对幼儿不好,才渐渐地没人这么做了。

    不过反正现在他也实在是想不到别的办法,不如这样试上一试。

    庄向晨把一小块兔子肉撕成碎末叼到河边,不停地喝水再吐水,这样反反复复漱干净口后又开始用水冲肉,冲净血液,最后才咬烂成肉糜,嘴对嘴用舌尖喂给小孩儿吃。

    小孩儿起先依旧不习惯,把肉糜含在嘴里不啃咽下去,吃多少过一会儿就又全给吐了出来。庄向晨耐心地继续喂,最后总算是成功让他吞下。

    万事开头难,第一次喂肉成功后,小孩儿就不再排斥吃肉了,每餐都乖乖地再没浪费过粮食。至于小狼崽子,这小家伙早就已经断了奶,现在长得飞快,已经有庄向晨肚子那么高了。

    唯一让庄向晨感到羞愧的是,他自己本来就是个半吊子的丛林猎手,而小狼崽子母亲死的又早,跟着他一个人类学捕猎,学得简直不伦不类的。

    可一条狼还能去哪儿找老师去?别的狼碰见他们,只会把父子俩当做是来抢食的敌人。

    一个月很快就在这手忙脚乱中过去了,期间猎队又进来数次,又弄死几只狼虎豹子,庄向晨爷儿仨躲得很好,并没有被发现。

    最后一次进来的时候,猎队往林子里放了不少活鹿和别的温顺动物。直到听见林外传来嘈杂的人声,庄向晨才恍然大悟,这是那“鹏少爷”来了。

    他爬上山顶的巨岩往下看了一眼,那“鹏少爷”被众人簇拥在最中央,一身骚包的红色大麾,还骑了匹雪白雪白的高头大马,手里拎着把黑木大弓,整个人油头米分面,庄向晨怎么看怎么觉得他长相猥。琐。

    真希望这家伙的面相完全是遗传那什么“大夫人”来的,否则万一将来二儿子长大了也变成那副模样,他可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那个林猎长也在这里,庄向晨看这行人的目光里带着点恨意,他想了想,偷偷往他们的方向过去了。

    他绕道到了“鹏少爷”等人的前面,小心翼翼从荆棘丛中拔下不少细小的刺,绕着圈儿插在地上,插了不少,确保那群人无论从哪条路走都一定能碰的上。

    随后他就远远地躲了起来,傻子才继续留在那直面那帮人的怒火。

    “啊,嗷。”小孩儿看见老爹回来,很高兴地站起身迎接。他现在学狼叫学得越来越好了,半夜里长嚎的声音跟庄向晨的一模一样。

    这小子的模仿能力实在是可怕,若不是担心“大夫人”对他不利,庄向晨早就把他送下山去了。山下有人可以教他,而自己只会写字,写的还是简体字。

    庄向晨舔舔小孩儿的脸表示亲昵,又和小狼崽子互相蹭来蹭去。小狼崽子还没有睡醒,双眼半睁半闭,口中呜呜地低叫。它昨天晚上去了另一条路打猎,也捉到一只山耗子,够它自个儿吃饱,这样庄向晨就只需要喂两张嘴,轻松了很多。

    远远的方向隐约传来嘈杂的声音,庄向晨眼中流露出一丝笑意,挤着两个儿子睡着了。

    第8章 林中野狼(完)

    “鹏少爷”众人确实遇到了不小的麻烦。说来也是巧,他□□那匹漂亮的白马是前些日子他舅舅从西北草原上送来的,说是才逮的野马,没有驯,用的是传说中的“仙家手段”让其认主,只要戴着配套的玉符就能让其听令,因此还没打蹄铁就送了过来。

    昨天晚上刚到的,正好鹏少爷要去野猎,又新奇“仙家手段”,执意要今天骑出来,拦都拦不住。老爷和大夫人都宠儿子,也觉得就这么一天不会有事,干脆由着他去了。

    庄向晨并不清楚这件事,当时其实也没看清楚马蹄子,他一开始在路上插刺,只是想报复下那群猎狗而已。

    等众人发现不妙的时候已经晚了,走在前面的几条猎狗惨叫一身跳将起来,马匹受了惊,混乱间有蹄铁的还好,那匹白马蹄侧的肉中深深刺入了一根荆棘的长刺。

    “希律律——”这下子玉符也没用了,白马猛地扬起前蹄,半身都立了起来,将背上的人一下子给掀到了地上!

    林猎长脸色大变,翻身下马就欲去拽鹏少爷。

    结果那鹏少爷的火红大麾为了显得潇洒好看,并没有系紧,他这一拽非但没有拽住鹏少爷,反而把对方身上厚厚的大麾给整个扯了下来。

    鹏少爷顺着这股力道打着旋儿栽落地面,发出一声杀猪似的嚎叫。大麾够暖和,为了不显得臃肿,他也就只在里头穿了单衣。这下子落在满是荆棘刺的地面上,还滚了几圈,直扎的满身血点,看上去很是吓人。

    “少爷!”林猎长拎着手中大麾,骇得魂都要没了。他平时再怎么吹嘘自己差点成了“仙人”,可他也压根就不是仙人。可他所侍奉的孟家,不说孟老爷长子,就是大夫人那哥哥,也都是正儿八经的“仙人”!

    眼下鹏少爷成了这幅样子,还是因为他的失误,等回去问起来,孟家还不得扒了他的皮?

    林猎长气的浑身发抖:“查,给我查!这条路昨天才刚检查过,怎么可能突然出现这么多刺!”

    众人正乱着,听他这话也反应了过来,赶紧慌慌张张地去检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几个随身侍女把鹏少爷扶起来给他拔刺,可对方疼的难受,根本就不配合,一来二去刺没拔多少,几个侍女倒是各个挂了彩。

    “哎哟……”鹏少爷一巴掌扇到最近的那个侍女脸上,“你是故意要害本少爷的吗,使这么大劲!”

    “不不不……”那侍女也顾不得地上还有刺,赶紧跪下来求饶。她也是运气不好,正巧遇到一根带倒钩的荆棘刺,才没注意弄疼了主子。

    “滚!”

    侍女没敢起身,真的忍着疼痛躺到地上滚着离开了。

    剩下的侍女看见那位满身血的模样,吓得动作更慢。

    一行人气喘吁吁地聚在这里,猎狗跑光了,马也受了惊,那匹珍稀白马还扭伤了一条腿,栽倒在地面上被戳的半身血,眼看着快要不行了。剩下的人伤的伤惊的惊,哪还有什么心思去打猎?

    不一会儿,出去检查的人回来了,脸色很是难看:“猎长……”

    “嗯?”

    “真如您所说的,这一圈儿的路上都被人插了荆棘刺,这绝对是故意的。”

    林猎长一言不发,手中的猎刀呼啸着劈向身旁大树,一人合抱粗的树干就这么被劈成了两半,从这边甚至能看到对面。

    众人噤若寒蝉,鹏少爷还没开口,没一个人敢上去多说什么。

    林束金此时心里杀意浓厚,他为了讨好孟家这不学无术的废物二少爷,从一个月前就开始辛辛苦苦布置,杀狼杀熊杀老虎,把这里一切有可能威胁到鹏少爷安危的生物都给清了一遍,好不容易以为能在老爷夫人面前露个好脸,等今年夏天大少爷回家省亲的时候就有可能被他看上,跟着他一道去那仙家门派……结果就毁在这些不知谁安放荆棘刺上!

    他恨不得一口血喷出来,这下子不光是进仙家门派无望,这是还想要了他的命啊!

    双眼里一片血红,林束金把猎刀从树干中□□,见鹏少爷身上的刺拔光了,又将大麾试着给人披上。

    “滚开!”鹏少爷打开他的手,恶狠狠道,“本少爷身上还有伤,蠢货!”

    他看着林束金的目光也很不善,在他看来,这人恐怕是故意在那时候拽落他大麾,害他出丑的。不过他虽然不学无术,脑子还不算太差,两人武力值相差过大的情况下他也并没有多嚷嚷,免得对方狗急跳墙对他不利。

    等回去了就禀告父亲和母亲,让你死无葬身之地!他心里恨恨地想。

    林束金还真没注意到他这想法,否则反正回去也可能是一死,确实会生出干脆杀人灭口亡命天涯的心思。他一个人越想越心惊,这没安蹄铁的白马是昨天傍晚才运来的,能有几人知道?更别说如此准确地掌握他们的行踪,在他们必经之路上埋这么多的荆棘刺,这可是也颇需要时间的。

    到底是谁在阴他?

    一次准备了一个多月,夺走无数野兽生命的“野猎”就这样虎头蛇尾地落下了帷幕,不管那些人怎么想,怎样勾心斗角,他们的命运又是怎样,反正已经不关庄向晨爷儿仨的事了。他并没有看到现场,只在第二天去看了看,结果差点跟不少人撞上,就又躲远了。

    第三天还有人在那里,第四天第五天……庄向晨总算是意识到自己似乎还闹出了个挺大的乱子,还挺自豪的。

    直到第八天头上,总算是没有人再来了,反而是在那刺死了一只兔子。

    后来庄向晨经常在那转两圈,有时候就可能捡到小动物,也算是意外之喜。孟家也不知道对这事到底是什么反应,反正后来庄向晨都再也没在山上见过林猎长那行人。

    第二个冬天到来的时候,初春时带伤落水的后遗症完全爆发出来,庄向晨整天被“老风湿”疼得不要不要的,完全没法出去打猎,只能蹲在新窝里给二儿子做衣服。好在小狼崽子已经长大了,可以养活他和小孩儿两个。

    小孩儿长得很快,以前三张兔子皮就够的肚兜,现在变成了七张。

    大雪纷飞的一天夜里,庄向晨最终还是没能熬过严冬,闭上双眼后就再也没有睁开。

    也不知道俩儿子没了爹以后要怎么过……庄向晨最后在恍惚间想,不过也好,他现在完全就是个拖后腿的……

    两个儿子之间关系那么好,老大一定能照顾好老二的……

    他们会伤心吗……

    有什么奇怪的机械声音响了起来,这种久违的音调,甚至让庄向晨以为自己梦到了前世。

    【滴,炮灰任务“林中老狼”完成】

    【滴,任务契合度24%】

    【滴,新任务“隔壁老王”开启】

    第9章 隔壁老王(一)

    “小野种!”狠狠的一脚踹在腰上,庄向晨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移了位,却又不知为何下意识没有躲避,只是更加护紧了怀里一团软绵绵热乎乎的团子。

    “爹……涝叔!”团子抓着他的手臂,一下子哭了起来。

    哦,原来是个小孩子啊。庄向晨迷迷糊糊地想。上一秒他还是一头病重的老狼,趴在地上等死,这会儿怎么就又变成人了呢?

    那个奇特的声音说“任务完成”……所谓的“任务”莫非也是剧情?也就是说他先前的做法歪打正着符合了剧情要求,这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了。

    庄向晨很快想明白现在的处境,动了动身子,腰上又是一痛差点直接栽倒在地上。

    爹的腰好痛……哪个龟儿子这么缺德,不知道腰是男人身上最重要的部位吗啊?

    “涝叔。”小团子又抽抽噎噎地喊。

    庄向晨茫然地看了他一眼,这才发现是在叫自己。

    “涝叔没事。”他心里转过一个念头,把团子搂到怀里,看了眼他的后脖颈。那里有两颗小小的痣,相隔不远,但却是一黑一红。

    果然是自家小孩儿,可他怎么会在这儿?庄向晨正疑惑呢,冷不防又是一脚过来。他刚从狼变回人,反应虽然说比以前快了很多,身体却不怎么习惯,这一脚躲是躲过了,却连带着小孩儿一起栽倒在地上。

    “哼,小野种。”那个踢人的冷笑,“还想到老爷面前告四少爷的状?也不撒泡尿照照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庄向晨就算是还没搞清楚情况,也还知道这时候也只能装孙子:“这您可就误会了,我们也就出来逛逛,像我们这样的,老爷哪里有时间理会呢。”

    他可不敢真像那些爽文里写的那样威胁什么“你敢叫小少爷野种,是在影射老爷吗”之类的,这种修真文中的世界,对于凡人的设定通常都不怎么严密,就算是这么说了,小孩儿是不会有什么事,可他这一个下人,对方明显还有人撑着腰,直接打死了也不会有什么事。

    你不是威胁我吗?那你死了,这不就没人知道我说过什么了,一个小孩子又能顶什么用。

    他早在捡到小孩儿时,就已经猜出来过这应该是孟家老爷的儿子,只是不知为什么被扔了出来。这下子倒是清楚了,恐怕就是刚才这人所说的“小野种”。古代除了那时灵时不灵的“滴血认亲”,压根就没有什么正规的亲子检验手段,不论这小孩儿到底是不是那“孟老爷”的种,反正只要挂上了这个嫌疑,就算是一辈子也洗不脱了。

    不过男主这种存在嘛,无论是言情的还是修真的,到了后期发展起来,这种小问题也就不重要了。

    言情男主要忙着跟男配们抢女主,修真男主要忙着跟男配们打天下。

    至于耽美男主……这是一种很奇特的存在,恕庄大神并没有听说过。

    那人看上去并没有信他的话,但最终还是放了两人一马。这小野种明面上依旧是老爷的儿子,太搞过头闹大了老爷面上也不好看,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他们这些下人。

    庄向晨见他离开,这才舒了口气。

    【新任务“隔壁老王”开启完成】

    【原身记忆传输中,请稍后】

    【祝您愉快】

    庄向晨:“……”

    这都折腾完了您才开始,逗我呢?

    一股陌生的记忆灌入他的脑海,无数画面飞快地闪烁而过,他以当事者的视角看着这片世界的变化,记忆拥有者的成长,以及他最后的死亡……

    记忆传输结束的时候,庄向晨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自己到底是个悲催的穿越错误者,还是那个从小在孟家长大的侍卫“王涝”。

    王涝家历代都是孟家的下人,给孟家的老爷们干活,王涝这人从小就长得不错,小白脸一枚,能当上孟老爷的贴身侍卫,在他家里已经算是件很荣耀的事了。

    可自从五年前起就变了,孟老爷的二房夫人有了身孕,还生了个儿子,孟老爷却不闻不问,看上去很是不喜欢这儿子。有人就在暗地里传开了,说这孩子不是庄老爷的种!

    那是谁的呢?二夫人一个女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不可能勾搭上外面的野汉子,那就只有孟府上自己人了。

    这下人们说了:“那个叫王涝的侍卫,一看就是个小白脸儿,又是老爷的贴身侍卫,跟后院里夫人们接触起来最是方便,恐怕……”

    后面的话即使不说出来,众人心里也自然门儿清的。

    一开始还有人不信,可还没过一个月呢,王涝就从贴身侍卫的位子上给撸了下来,变成了马夫。

    这不就坐实了嘛!

    又过了半年,那二夫人回家省亲时不慎遭了劫匪,死了,她那儿子也不知所踪。二夫人娘家人也没来孟家闹,恐怕是听说过了这事,同样认为是二夫人和那侍卫红杏出墙,没好意思。

    庄向晨那段记忆里最后显示着,就在两个月前,不知怎的这位“小少爷”又被找了回来,孟老爷直接就让王涝做了照顾他的下人,别的侍女之类一个没有,自己甚至连见都没有见“儿子”一面。

    所有的人都在看这“两父子”的笑话,都敢欺负他们,都认为这“小少爷”是王涝和死去的二夫人私。通生下的野种。甚至就连小孩儿自己也这么以为的,他刚才虽然改口改的及时,但那声“爹”庄向晨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然而在“王涝”此人的记忆中,他根本就没有跟二夫人有过任何近距离的接触。也就是说,他压根就是被冤枉的,而孟老爷很可能明明知道,但也放任,甚至是推动了他的“被冤枉”。

    这件事就像是一个阴谋,不过这种东西里这样的阴谋多了去了,庄向晨也听到过那神奇的机械声音说什么“炮灰任务”,他在这篇文里顶多就是个小炮灰而已,对于这种主线剧情起不了任何作用。

    最重要的是,他压根连这篇文到底是个什么都不知道,又能做些什么?

    第10章 隔壁老王(二)

    话虽是这么说,庄向晨的心里还是有些不得劲儿的。

    小孩儿好歹是他养了这么久的——虽然小孩儿自己不知道,他对这乖巧聪明的孩子感情很深,要不然也不会为了照顾他费那么大的力气。自己放在心尖上的宝贝团子现在被人这样对待,想说不愤怒不心疼是不可能的。

    再说他也还有些担心小狼崽子,它和小孩儿向来亲密,可现在却突然分开,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样了。

    “好了好了,我们回去吧。”庄向晨抱起小孩儿往回走,王涝原本受尽了莫须有的委屈,确实是准备去找孟老爷说个清楚的,但现在身体里的是庄向晨,旁观者清,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是个好想法。

    孟老爷岂会不知道自己的贴身侍卫是被冤枉的?可他不说。

    一是真正的“隔壁老王”他惹不起,二是……也许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小孩儿自己身上。

    古代文里常有的“命格不好,克家人”啊什么的,反正庄向晨从来不忌讳从最狗血的角度出发来揣测真相。

    “小……哦对,鸿少爷。”他想起来小孩儿的真名叫做孟煊鸿,挺好听的名字,“晚饭想吃什么?”

    “涝叔说了算。”小孩儿乖乖窝在他怀里说。其实以前的王涝可能是心里有怨气,对他也不怎么样。但从刚刚开始,他突然很奇妙地就对对方有了种极其依赖的感觉,否则也不会脱口而出一个“爹”字。

    庄向晨以为他是在喊王涝,可实际上他以前并没有这样称呼过王涝。

    “那就涝叔说了算。”庄向晨笑道,“炒饭好不好?加点葱,香喷喷的。”

    “好。”

    小孩儿和王涝住的院子还不算太破,就是很小,也没别的小姐少爷们那样的花花草草,反而是长满了蔬菜。什么白菜小白菜,长的到处都是,包括台阶的缝隙之中,一看就知道是不会种菜的人把种子乱撒,结果弄成这幅模样。黄瓜和丝瓜交缠着攀向天空,汗菜长得有半个人那么高。

    庄向晨:“……”

    这原主也真是绝了。

    厨房里总是克扣这边的吃食,原身也是没办法,只能自己种。

    这才两个月的时间,正好第一批菜长出来,白白便宜了庄向晨。

    身为一个宅男,大概庄向晨最优良的品格就是会做饭了,不用吃泡面,反而能自己一个人过得很好。

    炒一大碗饭,虽然没有肉也没有鸡蛋,小孩儿仍然吃的很高兴。庄向晨看见他高兴,一边欣慰一边也有点难受,他这一醒来就直接是两年以后,孩子都长这么大了,也不知道到底吃了多少苦。

    “还吃不吃?吃完了锅里还有。”

    “不要了。”

    庄向晨起来收拾碗筷:“那就睡觉,乖。”

    以前当狼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吃完就睡,睡醒了再吃。

    小孩儿盯着他忙碌的背影看了半晌,才终于点了点头,爬上床睡觉去了。

    他们院子里没有水井,原身在时,两个人为了避免人家白眼,都是两天才洗一次澡。

    庄向晨则纯粹是当狼当久了,忘了这茬,想起来的时候小孩儿已经睡熟了,舍不得打扰,只好就这样凑合着过一夜。

    夜色渐深,庄向晨仰面躺在光床板上,搂着小孩儿,怎么也睡不着。

    这地方窗户小的可怜,从中望过去,除了半个大脸盆似的月亮,啥也看不见。

    “为什么别人穿越,都是要么爱恨情仇要么波澜壮阔,怎么帅怎么来,可我就这么惨?”他不禁悲从中来,喃喃自语道。

    【因为你蠢啊,宿主。】

    庄向晨:“……”

    卧槽!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庄向晨被脑海中响起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差点从床上直接蹦起来。

    【我是你的系统啊,宿主。】

    系统……庄向晨整个人都震惊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系统?什么时候他还有了个系统!

    【一直都有的啊,宿主。】

    “一直都有?”庄向晨问道,“可我从来都不知道!”

    要是早知道他还有这么个系统,这两年来他至于活的如此痛苦吗,至于吗!

    可是为什么压根都没有人告诉过他!

    【因为你也没有问过我啊,宿主。】

    庄向晨:“……”

    我觉得这玩意儿它在嘲讽我,是错觉吗?

    【不是的,宿主。】

    “……”庄向晨慢慢躺回了床上,双眼放空:“你能……听到我说话?还能感觉到我的想法?”

    【是的,宿主。】

    “那你有什么用?”

    【帮助提高您的智力水平,以及其他的零零碎碎一些杂物,宿主。】庄向晨:“……”

    庄向晨果断放弃了跟他的系统继续交流,愤愤地转了个身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庄向晨还是很没有骨气地爬起来,继续折腾他“最新发现”的系统了。

    这玩意儿是自带页面模板的,一块半透明莹莹发着蓝光的面板漂浮在半空中,左上角挂着栩栩如生的庄向晨的大头照,还是四五前照的,其余地方则乱七八糟地排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

    制作这系统的美工绝对只要五毛钱,庄向晨暗搓搓地想,这排版简直烂透了!

    他在上面到处戳来戳去,就看到【商城(未开启)】【地图(初级)】【人物状态】三个可以按动的按钮。

    “可我要这个有什么用?”庄向晨找了半天没有找到自己最想要的功能,郁闷地在脑海里对系统说,“最重要的剧情呢?没有剧情我要怎么跑!”

    【哦,那给你。】

    像上次一样,一股庞大的数据流灌入庄向晨的脑海。只是这一次就不再那么契合了,猝不及防之下,庄大神呻。吟一声,直接一头栽倒在了床上。

    “你就不能提醒一!声!吗!”

    【好的,宿主。】

    庄向晨:“……”

    虽然它这么说但是并没有感觉到分毫的诚意是我的错觉吗!

    第11章 隔壁老王(三)

    然而庄向晨很快就顾不上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了。

    虽说是几十万字的一本,但毕竟是直接传输进脑海的,看完也只需要短短的十多分钟而已。但就是这短短的十多分钟过后,庄向晨愣是又翻来覆去验证了足足一个时辰。

    紧接着他呆坐在床上,脑子里一片天雷乱响。

    作为一个宅男,他自己最喜欢看的文,当然是升级流种。马,男主啪啪啪一路打脸一路收妹子的那种。而作为一个天雷狗血玛丽苏写手,他最擅长的却反而是女主一路啪啪啪打脸,引全天下美男非她莫娶后1vs1结局。

    但无论怎么样,都不可能是现在这样啊!!!!

    从开头看去,这分明是一篇男主修真文。主角孟煊鸿尚在襁褓之时就被丢弃,一条断了腿的母狼将它捡回去养活着,后来山脚下庄系家族为嫡次子野猎屠山,母狼被杀,他则巧合被人发现带回。因后颈上有一红一黑两颗小痣,又被认出是数年前遭山匪而死的二夫人之子,于是拉开了后院逆袭,庶子翻身的男主崛起之始……

    前面还算是正常,可继续往后读,却是越读越不对劲。

    姑娘呢?就算是极为少见的单女主文,正文都过去一半的时候,姑娘也该出场了吧?

    可是一个也没有啊!不仅没有,那一个个围绕在男主身边献殷勤展风骚的男人们又是怎!么!回!事!

    而且男主的心理活动为什么也越来越不对劲了,你对着一大老爷们心跳个什么劲啊!

    庄向晨忙不迭地翻到最后一面。

    【……仙界的动荡缓缓平息下来,浩劫过去,百废待新。孟煊鸿一袭白衣负手而立,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几不可察的弧度。

    他回过头,认真地看着这几个一路陪伴着他,不离不弃的男人,微笑道:“我们走吧。”】庄向晨:“……”

    庄向晨颤抖着双手往前翻。

    【xoxoxoxoxoxoxoxxxoxoxoxoxoxoxxo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不能描写不能描写不能描写不能描写不能描写……】庄向晨:“……”

    庄向晨这一次整个身子都在哆嗦了,牙齿上下碰撞发出“咯咯”的声响,好险没两眼一翻直接给撅过去。

    这他妈谁写的破烂玩意儿!!

    老子的儿砸!!!

    也是能!!!!

    让人!!!

    压的吗!!!!

    庄向晨彻底狂暴,我管你什么狗屁剧情,废了它!

    【身为一个炮灰,请您务必严格按照剧情发展,宿主。】庄向晨冷笑:“如果不呢?”

    【那您就得继续裸。奔了,宿主。】

    “你当我傻?一开始我就是因为自己的文没更才落了个这样的下场!这又不是我的文,我就算是跑完了又能怎样?我自己的读者压根就看不到!”

    【这个没有关系,读者与读者之间怨气相通,您在这里的努力,也是可以直接对那边起作用的,宿主。】“哦。”庄向晨抱着胳膊,“那我……还是不同意。”

    同意你个大头鬼!

    【会裸。奔的,宿主。】

    “呵呵。”庄向晨直接扔下两个字,裸。奔又怎样,说不定到时候奔着奔着就习惯了呢?小孩儿只有一个,从他捡到的那一天起就是他儿砸!亲的!

    谁想对他不利,先从庄大神尸体上跨过来!

    “唔,涝叔?”小孩儿被庄向晨激动的颤抖给抖醒了,迷迷糊糊地用拳头揉着眼睛。因为还没完全清醒的缘故,说话含含糊糊,好好的“涝叔”给他说的像是“老鼠”。

    不过庄向晨不介意这些,反正他又不是王涝本人。看着小孩儿仰望着他的一双黑亮的眼睛,心里顿时一片柔软。

    他爬起来从衣柜里给小孩儿拿衣服:“鸿少爷起来洗脸好不好?”

    白的?扔掉。从今以后鸿少爷再也不让穿白的!

    待会儿所有的白衣服就都拿去烧个一干二净。庄向晨暗自咬牙,文中的男主孟煊鸿最好穿白色,仙风道骨,清高淡雅的同时也更引人注目。

    穿白衣服的人多,可穿的有他那么好看的,可真是没有几个。

    在衣柜里翻捡了很久,本想干脆让小孩儿穿个黑的算了,又觉得太过于老气,还像葬服,不吉利,最后只好选了个红的给他套上。

    套完了衣服,庄向晨退开些打量小孩儿,真是白净又喜庆。孟煊鸿的眼睛并不算大,但眼角狭长,气势强就能给人一种凌厉的感觉,气势弱则会像文中那样……比较媚。

    然而庄向晨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让小孩儿重蹈文中的覆辙,自然会注意不让对方身上出现任何涉及女性化的东西。

    纯爷们赛高!

    心情简直棒得不得了。

    很多年后,庄向晨恨不得掐死曾经的自己。

    红衣更不吉利啊!君不见恐怖片里厉鬼都是红衣,你特么就是个大写的蠢啊!

    当然,现在的他还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很高兴地抱着红红火火的团子一起吃了顿简单的早饭,送小孩儿去上课的先生那里,就窝在家中干活去了。

    原身种的那一园子菜简直是乱七八糟,再不把它们按类别重新栽好,白菜之类就要被虫给吃光了,丝瓜和黄瓜更是什么都长不出来。

    这地方可不会有好肥料让他施,土里的养分也就那么多,植物们都挤在一起还怎么分?

    话虽是这么说,不过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宅男,庄向晨理论知识是够了,可实践起来简直是一塌糊涂。

    此时正是春过夏至的时候,中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了。庄向晨擦了把头上的汗,抬起头来,就见刚刚翻过的土地中歪歪斜斜栽着一排的白菜。短短十几米的距离,愣是绕出了九曲十八弯的架势。

    庄向晨无奈,只好求助于外援:“系统系统,有什么能让我一下子掌握种菜技能的外挂吗?”

    【既然都知道是外挂了,那我怎么可能有呢,宿主。】

    第12章 隔壁老王(四)

    “……好吧。”直觉又一次被系统嘲讽了的庄向晨默默滚回去脚踏实地了。

    顺便还要再好好看看那本书。

    一边看书一边干活果然就不再感觉那么累了,庄向晨强忍着撕书的冲动一章章往下看,最后又重点关注了“林中野狼”和“隔壁老王”两个炮灰任务触发的主要地点。

    “林中野狼”的剧情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捡到孟煊鸿的本该是一头年老体衰还断了一条腿的失孤母狼,而不是庄向晨这团团美美的一家三口。男主跟着这条老狼过了一段很糟糕的日子,饿得面黄肌瘦,个子也长不高,这也是后来他回到孟家后总是被人欺负的重要原因之一。

    原文中的男主顶天了也就一米七出头,在别的高大男子面前难怪弱气很多。

    这一次却是庄向晨把他带在身边专心喂养着,好吃好喝,现在才四五岁的年纪,就已经跟孟家七岁半的三嫡女一般高了。

    这次铁定要长出个一米九的大汉子!庄向晨得意地想。看还有哪个男人压的下去!

    说起来,身高真是个魔物,就算是一模一样的一张脸,身高不同也有可能营造出绝世强攻与娘炮弱受的区别。

    而“隔壁老王”这任务就要复杂些了。男主孟煊鸿被安排和侍卫王涝一道居住,每天上午和其他几个同宗族的孩子一起在家族学堂的夫子那里上课。因为孟煊鸿本身就聪明,又不会像从小在后宅长大的孩子那样掩饰自己,很快就拉到了一大波仇恨。上课的时候踢板凳,揪头发就已经算是好的了,什么泼墨水啦,在地板上扔钉子啦这些“小孩子们”也是敢毫不犹豫下手的。

    反正也不过就是个小野崽子吗,只要不弄死,孟老爷也不会去管。最重要的是,就连王涝本人也很是怨恨他,哪怕是孟煊鸿脚板被钉子扎破,弄了一脚的血,他也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别的情绪,只是让他自己去洗干净。

    这样的人,要不是不久后被人陷害而死,恐怕后期那些男主的爱慕者们中随手拉出来一个就能灭了他。男主孟煊鸿本身是不太记仇的,相反很是温和,记仇的事全让那些人给代替了。

    庄向晨把这一段细细地又过了一遍,确认每个片段都已牢记在心。他心里一边想着事一边铲土,不小心一锹挖在了自己的脚上。

    “嘶……”他一下子扔掉手中的铁锹,蹲下身来抱着脚眼泪汪汪。

    这时候小孩儿慌张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涝叔?涝叔你怎么了!”

    孟煊鸿扑上来扒住他的腿,满脸焦急的模样。

    “没,没事……”庄向晨疼的要命还得安慰他,“就是一不小心。你在学堂里怎么样?”

    孟煊鸿仔细盯着他,确认他是真没事,这才回答道:“很好啊。”

    “真的?”庄向晨有些不信,他还记着学堂里孩子们欺负小孩儿的剧情,“有没有人欺负你?有的话一定要告诉涝叔。”

    “哦,以前有的。”孟煊鸿不在意地说,“后来我挨个把他们揍了一遍,就老实了。”

    庄向晨:“……”

    等等这剧情是不是有哪里不对?说好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小可怜儿呢?这特么就是妥妥一学霸啊,霸道的霸!

    庄向晨整个人都呆住了,孟煊鸿有些不安地抬眼看他,以为他是不高兴自己跟同学打架,赶紧说:“涝叔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打他们了。”

    “不,你没错。”庄向晨心情有些复杂,但还是安抚他道,“这种人就是该打,不打他还要变本加厉地欺负你……以后若是被人欺负了,打回去就好。”

    天知道一个从小三好学生的宅男是怎样艰难地说出这句话的,庄向晨简直觉得自己这是在教唆小孩儿犯罪。

    可转念一想,这又不是他们以前那个法治社会,在这里只要你足够强大,就算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人来抓你。就算是原文中那个略受的男主,整本书下来也免不了染了满手的血腥。

    这是不可避免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弱受改造计划”好像还没开始,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这是个好兆头啊!

    庄向晨决心再接再厉,把小孩儿带回屋里坐着,自己去炒了几盘勉强算得上是丰盛的菜出来。

    “这是奖励你的。”庄向晨很严肃地对孟煊鸿说,“你是个大男子汉了,就要有担当,不能有分毫娘气。别人敢欺负你,就要给他打回去!”

    说完又怕把小孩儿教育成一个无脑肌肉男,赶紧加道:“但是也要注意审时度势,万一惹不起的,那就还是忍忍好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

    “嗯,好。”小孩儿笑弯了一双黑亮亮的眼,镇重地回答道。

    我儿砸好萌!庄向晨心满意足把他抱进怀里揉搓。

    太阳渐渐地下去了,气温也慢慢降了下来。庄向晨干了一天农活本来就出汗很多,冷风一吹,止不住地打起喷嚏来。

    孟煊鸿有些担心地拽着他的袖子:“涝叔,我们休息吧。”

    “等等,阿嚏!”庄向晨挽起袖子,“我先洗碗洗衣服。”

    “碗我来洗就可以了。”孟煊鸿赶紧拦住他,“我可以的,真的,涝叔,你不是说我已经是个大男子汉了吗?”

    “咳咳。”庄向晨有点囧,但也不好意思再说那只是为了激励他,只好说,“算了我们先睡,这些活儿明天再说。”

    他把剩菜锁进柜子里,免得被老鼠给吃了,残渣则刮进馊水桶,准备明天用来给菜园子施肥。他今天还去别处打了两桶水挑过来,虽然还没有找到烧水的壶,但是用湿毛巾擦身子已经是可以做到的了。

    这时候天还不算太暗,勉强能看得清楚周围的东西。既然不用干活,庄向晨也就懒得再点蜡烛。原主王涝只是个小侍卫,没有念过书,这地方自然也不会有书作为睡前读物。庄向晨抱着暖和的小孩儿窝在被褥里,本来以为这么早会很难睡着,结果大概是由于今天太累的缘故,不一会儿就昏昏沉沉失去了意识。

    孟煊鸿在他的怀里懒洋洋睁着双眼,眸中有些混沌,神智看上去也有些不清。

    不一会儿,一道暗黄色的光闪过,他闭上双眼,也睡着了。

    第13章 隔壁老王(五)

    庄向晨病了。

    原本只是简简单单的小感冒,奈何大概是因为他进入这具身体不久,灵魂还不够契合的缘故,这小小的疾病很快就发展为大病,让他直接瘫在床上起不来了。

    “我好难受啊,系统。”实在是趴的无聊了,庄向晨只好找脑海里的系统说话。

    【哦。】

    庄向晨郁闷道:“你就没有什么表示的吗?”

    【没有,宿主。】

    庄向晨:“……”

    有个过于实诚的系统真是太不好玩了。

    “涝叔,吃饭。”幸好这时孟煊鸿端着碗进来,拯救了没有电脑没有漫画什么也没有的痛苦宅男。

    庄向晨撑着身子爬起来,艰难地靠坐在床上,接过小孩儿手中的碗,在心里叹了口气。

    孟煊鸿做家务地能力实在是超乎他的想象,洗碗就算了,洗衣服其实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过一遍水就拎起来那不叫洗,洗衣服是要把最容易弄脏的地方仔仔细细搓干净,去除汗渍和油污的,晾起来的时候也要注意把衣服展平。

    庄向晨昨天劳作了一天,穿过的衣服自然也不好洗。可孟煊鸿不仅洗干净了,晾在外面的衣物从床。上可以看得到,平平整整地在空中微微掀动,一点也看不出昨天脱下来时灰扑扑的模样了。

    最让他不好意思的是,就连他原本藏在最底下的大裤衩子也被孟煊鸿扒出来洗的干干净净,晾在了那里。

    “辛苦你了。”庄向晨犹豫着说,“对不起,你还这么小……本来不需要做这些的。”这么小的孩子,在他们原本的世界里,有的还在爸妈怀里吃饭靠喂呢。

    孟煊鸿笑笑:“不要紧啊,没什么的。”

    大概是因为小孩子脸上肉还是多一些的缘故,他一笑两只眼睛就会弯出一个很好看的弧度,衬着两只黑眸越显得明亮漂亮。

    庄向晨揉了揉他的脑袋,道:“把东西放下吧,你今天还要去学堂呢。”

    听了这话,小孩儿看上去有些犹豫:“我想今天请个假。”

    庄向晨笑出了声:“以什么名义?侍卫在发烧所以鸿少爷必须鞍前马后地照顾?”

    “我不是鸿少爷。”孟煊鸿下意识反驳道,然后也意识到了这点,脸上有点发红,眉头蹙了好一会儿,发现这样的理由确实不可能在夫子那里蒙混过关,只好放下手里的活,三步一回头地走了。

    庄向晨朝他挥手:“快去吧,我一会儿就没事了,只是发烧而已嘛。”

    孟煊鸿还是有点不放心:“那你不要下床,剩下的衣服我回来再洗。”

    庄向晨失笑:“好好好,大男子汉。”

    小孩儿的身影终于消失在了篱笆后头。

    大概是老天也见不得庄向晨闲着,孟煊鸿刚走没多大会儿,他正准备重新缩回被窝里睡下,几个不速之客就闯进了院子里来。

    “猫,三小姐的猫呢?”一个熟悉的声音大喊,“快给我找,找不到你们就别回去了,一帮废物!”

    庄向晨想了一会儿,才确定这就是他刚进入王涝身体里时所遇到的,那个踹了他两脚的男人。

    第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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