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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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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蛇精病之究极理论 作者:吓傻你的小妖精

    第10节

    喃喃一句话,齐安听不真切。她着迷般点头,整个儿跌进了喻星遥的笑颜里。

    这世间最美的手,为何不属于这世间最美的人?

    喻星遥细致地摩挲着齐安的双手,温柔极了。她待这双手,仿佛用尽了毕生的似水情义。

    只可惜,这是一双手,并非一个人。

    齐国的齐安公主,恬静娇媚,生性可人,却终究不是倾国倾城之貌。

    然,倾国倾城又能如何?比不过一见倾心。

    “师父,你看我画的,像不像你?”少女天真地问。

    “不像。”素衣长裙的女子摇头说。

    再画一次,还是不像;再画两次,还是不像;再画,再画……永远都不像!

    “你的眉,你的眼,你的模样,我瞧得一清二楚,为什么不像?”喻星遥问自己,一遍遍追问,又一遍遍沉默。她所画的模样,饶是再美,也不是那人模样。她画不出她的师父。

    “你少颗七巧玲珑心。”

    深夜,一个声音突然出现,闯进了喻星遥的梦境。

    “你是何人!”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你竟敢胡言乱语!”

    “去找颗玲珑心,那样你就能成就画师的作为!”

    “玲珑心……哪里有玲珑心?”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眼前是哪里?”

    最后的问话戛然而止,喻星遥只觉手臂一沉,猛地便睁开了眼睛。师父隽秀的模样即刻印入她的眼帘,叫她不禁倒抽凉气——这世间最灵巧的玲珑心,不就近在眼前吗?

    “吃了她的心,你就会有玲珑心!”梦里的声音陡然响起。

    “不!不!”喻星遥大叫。

    “你爱上她了?”梦里的声音讥诮地问。

    “她是我的师父!”喻星遥在心底喊。她注视着面前的女子,仿佛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双手不觉捏成了拳头,指甲深深掐进血肉里。她要一颗玲珑心,画出最动人的风景。但她不能要师父的心。

    不知从何时起,喻星遥将心系在了那人身上。

    “她并不在意你!”梦里的声音恨恨地说。

    “除了画,她什么都不关心。”那声音越说越愤怒,直至怒不可遏地大吼:“吃了她的心!让她的心跟你的身体融为一体!去吧,吃了她的心!”

    “吃了她的心……吃了她的心……”喻星遥呢喃重复,目光紧紧锁在素衣女子的心口处。

    “星遥?”师父轻呼。

    “我要吃你的心!”喻星遥冷冷地说。

    鲜红沁透素衣,一柄尖刀刺穿了那脆弱的皮囊。

    “星遥……”呼唤微弱,却并非惊慌。

    血色染红了喻星遥的双手,刺目得让她睁不开眼睛。漫天漫地的红,比斜阳更艳丽,却红得那么冷,直至红到最后变成了沉默的荒芜。喻星遥猛然瞪大了双眼,寂静和死亡让她感到从未有过的悲恸。

    她终于有了一颗玲珑心,画出了齐国最美的风景,成了最富盛名的画师。

    “还缺一双玲珑手!”梦里的声音又出现了。

    “还不够吗?”喻星遥吼道。

    “怎么会够呢?”梦里的声音反问。

    “我不要了……”喻星遥几乎是哀求。

    “你有了她的心,找双比她的手更美的手,你就可以画出她了!”梦里的声音变得飘渺,诱惑极了:“你难道不想再见见你的师父吗?用你的手,永远也画不出她!只要一双七巧玲珑手,你就可以再见到她了!”

    “师父……”喻星遥跌坐到地上,眼里尽是泪水。

    絮语斋,此时比以往都要静悄。

    宫女侍卫都知夜晚时分,星遥大人每每前来教齐安公主作画,这一夜亦是如此。她们可以偷得一时闲,不用伺候左右,只需在清晨时分前去提醒公主时辰便可。

    “你的手,借我可好?”喻星遥冷冷一笑,左手捏着齐安的手腕,右手悄无声息地从腰间摸出了一把匕首。她下手极为利落,不等齐安尖叫出声,鲜血就已汩汩涌出,仿佛止不住的溪流。

    “星遥……”齐安不敢置信地惊呼,断腕疼得钻心。

    “不要这般叫我!只有师父可以如此唤我!”喻星遥双眼通红,面色惨白。她望着齐安手腕处的鲜血,目光沉静的如同这夜的月色,轻叹:“只有你的手,只有你的手可以助我画出她!我要画出她,我太想见她了,我想见她……”她说得极其温柔,话到末尾,是低低的呜咽。

    《齐史》记载,庆元十三年,九月初七之夜,画师喻星遥重伤齐安公主,绘美人图后,于卯时饮毒自尽,齐王大怒,因其罪可诛,令抛尸荒野,任野畜食之。

    “我有玲珑心,我有玲珑手,却有何用?我的心……不在了。”

    这一回,梦里的声音没有出现,画里的人走了出来,依旧是那席素衣长裙。

    ☆、一入夜就骚。浪症

    若说起京城紫衣巷的那位,那真是声名鹊起,京城老少无一不晓。

    然而若说要去与那位单独见上一面,并非奉上珠宝财帛就能如愿的。

    有个夕阳西下的傍晚,一位游侠自西华门入城,牵着一匹枣红马儿立在了紫衣巷口。

    看着门庭若市的热闹场面,这位游侠踌躇片刻,终是转身离去,寻了家清静客栈住下。又在次日清晨起了个大早,问店家借了伙房做了三样点心,赶在午时用膳前,去了紫衣巷。

    轻易跃过那道高墙,游侠蹑手蹑脚来到了一处精致寝居,静心听了片刻,断定屋内仅有一人便推窗翻了进去。

    寝居内的少女刚漱洗完毕,此刻仅着一件轻薄纱衣正坐着梳发,听闻声响回头,见着游侠,微惊,倒也不怕。她示意游侠入座,自己起身入内加了件素净衣衫即出来,看到游侠带来的三样点心还散着热气,无声一笑,拈起一块甜糕尝了两口。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你了,没想到才过了一年,你就出现了。”

    “我去了趟大漠,一年刚好够游历个来回。”

    “难怪你黑了,也瘦了。”

    “黑了瘦了也是值得,大漠风光广袤壮阔,此生难忘,可惜未能带你一同去看看。”

    “想那大漠风光也比不得我这儿旖旎婀娜,不看也罢。”

    “静乐,那不一样”

    “自然不一样,不信?你今晚再来便可知。”

    “来不了,银钱不够。”

    静乐扔给游侠一块玉牌即下了逐客令,却在游侠的身影消失之后,独自默默吃完了所有的点心。

    当夜,游侠如约而至,对着侍女亮出玉牌就被引入楼上雅座,正对着楼下舞台。

    雅座早已备齐瓜果酒水精致吃食,游侠入座之后没多久,便听得隔桌有人轻笑:

    “任她再清高,也逃不出祝衙内的手掌心。”

    “哼!不就是个艺伎,能得本衙内的垂怜,可是天大的福气!她岂能不从?!”

    “是极是极!祝衙内”

    游侠还要再听个仔细,却被楼下丝竹声扰了耳根子,侧脸往下一看险些失了魂……

    静乐一人独舞,挥长袖、扭纤腰,身段柔弱无骨,每式舞姿俱撩人心魄。

    楼上楼下的客人们牢牢盯着静乐的身姿,个个都忘了说话,一片安静。

    但游侠却不同,待得饮尽一壶酒便起身离席,却在经过隔桌时耳闻有人算计:

    “过会儿她来敬酒之时,有劳顾兄将‘美人醉’掺入酒中。”

    “好说好说,我手上这瓶‘美人醉’只要一滴,即可让祝衙内今夜抱得美人归呀!嘿嘿嘿~~”

    “呵!竟累得本衙内苦等了大半年,瞧她那副翘首弄姿的骚样,还真当自己是冰清玉洁的世家闺秀?”

    冰清玉洁的世家闺秀

    原本有些走远了的游侠,突然顿住了脚步,轻轻阖眼,在观音庙的那一夜历历在目。

    游侠略微侧身,往那祝衙内脚边无声扔了三块碎银子过去,随后对那二人笑着问道:“两位公子,不知哪位落了银钱在桌下?”

    祝、顾二人闻言,即刻低头弯腰往地上查看。

    与此同时,游侠悄无声息拿起桌上那瓶‘美人醉’,往那祝衙内的酒盏中倒了五六滴之后迅速物归原地。当祝、顾二人抬起头来时,游侠早已坐回原位等着看戏。

    “哟呵!今儿运气不错,先得钱财后得花魁,真是天助我也!”

    “是极是极!祝衙内鸿运亨通、福泽齐天!来!祝衙内请,小顾先干为敬!”

    “哈哈哈!好说好说,本衙内借小顾吉言!来来来!咱们再接着喝!真是痛快哈哈哈哈……”

    谁想到那位祝衙内连饮三盏酒便醉倒在地,似坨烂泥般怎么也扶不起来,只得喊来几个家丁上楼,七手八脚好不容易才将他抬走。

    那个小顾眼见祝衙内醉成那样成不了事,自己留在此地也讨不到什么好处,最终悻悻而去。

    如此一闹,舞台上的静乐早已不见身影,众宾客亦陆陆续续散场。

    游侠见得祝、顾两个浪荡子已然走远,这才放心离席,却在下楼时被一位丫鬟拦住,说是东主有请。

    游侠随着丫鬟来至静乐寝居,却见她并未换下舞衣,又听静乐问道:

    “方才我舞了一半你就不再看了,这是为何?是我舞得不好么?”

    “不,你舞得很好。”

    “哦?是么?好在哪儿?”

    “好在”

    “才看了一半,量你也说不出来……我再给你舞一回,这次你可得看仔细了。”

    游侠盘膝坐于番邦软垫上,一心一意看静乐对着自己独舞,渐渐魂不守舍也不知何时,静乐落在了自己怀里,听她媚着嗓子轻声问道:

    “一年了,你不想我么?”

    游侠脸上微微泛红。

    “莫不是你在大漠时有了别人?”

    游侠耳垂有些发烫。

    “即便有了别人,你一次都未曾想过我么?”

    游侠还是未能经得住诱惑,几下便拉开了静乐的舞衣

    一夜云雨,即使天色渐明,二人仍在纠缠不休。

    虽说身下的静乐一直陪着自己,但游侠心里明白,在某个时刻,她变了。

    不再愿意让自己出声高呼,静乐用力咬住游侠的肩膀,脸颊绯红,全身轻颤过了片刻才肯松口,随即推开游侠,背过身去,下了逐客令。

    游侠俯身抱着静乐,要她容许多留一会儿,就一会儿。

    静乐没再赶人,但也仅仅让游侠抱了片刻即挣开了起身,穿衣离去。

    下一次见到游侠,是在半个月之后。

    那夜,静乐刚从浴房回来入得寝居,却见有一人趴在番邦软垫上,一滩血渍将那软垫染得黑红,异常刺目!

    静乐的心,刹那间提到了嗓子眼!

    游侠受了伤,伤得很重,腹部被利器捅得极深。

    静乐当即命小厮去请郎中出诊,又对下人吩咐歇业七日。

    在这七日里,静乐衣不解带照料游侠,有时候,为游侠换了药也不知歇息,就默默守着安静的寝居之中独自对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清隽面容,静乐悄悄回忆起了一段旧事…………

    有一少女,出生于显贵世家。

    少女自幼聪慧好学、能歌善舞,深得家中喜爱,却在及笄那日不慎落水受惊晕厥,三日后醒来居然变得白日里端庄贤淑,到了夜里却娇媚风骚求医问神俱无效用。

    少女日渐失宠,因家中嫌其败坏门风,终沦为弃女,于寒冬腊月之夜被下人乱棍逐出家门。她浑身是伤,赤足行于冰天雪地,奄奄一息之际,偶遇一游侠。

    “姑娘怎地伤成这般模样??”

    “爹娘打的。”

    “这?!”

    “因为他们说我是妖孽。”

    “妖孽?”

    “不错我的身子里藏着妖物你怕不怕?”

    少女虽然全身又冷又疼,但依然不减那一颦一笑的风情。她以为眼前这个陌生人会对她嗤之以鼻,或是被她这个失心疯妖孽吓得撒腿就跑。

    然而出乎意料的,少女被游侠打横抱起扶上了马背,还将身上唯一一件大氅解下,将她裹得严严实实。

    那件大氅之下的温暖,还有若有若无的淡淡檀香,她到现在还清晰记得。

    游侠怜悯少女负伤模样,遂将她救起。许是心相光明磊落,故而那游侠并不忌讳男女之别,在一处观音庙内为少女治伤。

    少女念及当日青梅竹马退亲之事,眼下又被家族所弃,本已心灰意冷,此刻见得那游侠仗义施救,且毫不厌恶日夜双面的自己,便起了以身相报之意。

    是夜,少女暗施媚术诱惑游侠,衣带渐宽之时却发现面前的俊朗侠客居然实为女子!

    然而,少女此刻即便后悔,已是来不及了更何况

    次日,二人相对无言良久,沉默多时,终开口。交谈。

    少女万念俱灰,只得求那女子相助谋一营生,养活自己。

    女子心怀愧疚,诚挚相请少女随她浪迹天涯,逍遥世间。

    阳光中的端庄少女摇首拒绝,坚定言道:“从未听闻两个女子能厮守一生。”

    树荫下的沉静女子默然许久,点了点头。

    当夜,女子问少女属意何种行当?

    少女魅惑一笑:“伎馆。”

    女子愕然,心存疑虑,待次日再问。

    少女看着她回道:“昨夜已明示。”

    女子只得应允,倾尽所有为少女在京城紫衣巷置下门面,又上下疏通请人暗中照拂。一切办妥停当之后,游侠独自一人离开了京城。

    一年时光稍纵即逝,京城继三大花魁之后,迎来了第四位。

    静乐回忆旧事那会儿,游侠亦沉于旧梦。

    她看见那个当年令自己魂牵梦绕的世家闺秀,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但也是这段情,令父母认定她为世道异类。

    自幼一同长大的两个女子,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

    世家闺秀嫁入侯府,而秦王郡主一夜暴薨。

    侯府内多了位新妇,而江湖上出了个游侠。

    待得游侠幽幽醒转,睁眼看到的是静乐在为自己擦脸,她在紫衣巷休养了足足一个月。

    一日静乐外出归来对她提起京城戒严,因为淮阳侯被一江湖草寇杀了,如今外头大街小巷到处张贴着那个草寇的画像。

    即使静乐坐在轿子里,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画像便是游侠。

    游侠低头一笑淮阳侯一死,爵位自然按规矩由皇帝下旨赐给了嫡子。

    姜晗月,你终是得偿所愿了。

    原来,游侠与静乐一夜云雨之后回了客栈,终日无所事事四处晃荡,却在一日午后去绸缎铺子裁衣衫时遇见了当年的世家闺秀。

    当然,那时的世家闺秀,如今已是一位娘亲,更是侯府主母、诰命夫人。

    诰命夫人居然一眼就认出了游侠,若不是及时捂住嘴巴险些惊呼出声。

    “安阳郡主?!”

    “夫人在唤谁?”

    “阿阳!我是阿月我是姜晗月,你不认得我了吗??”

    “一介江湖草莽,怎会认得侯门贵人?怕是夫人看错了吧!”

    姜晗月不再多费口舌,随手掀起游侠的袖口扫了一眼,果然在其手腕处发现了一条细微伤疤。

    “我始终不信阿阳会一夜暴薨,天可怜见,你真的还活着”姜晗月喜极而泣,“好好你还活着真好”

    由于门外丫鬟催促,姜晗月只得擦了眼泪就走,临出门时嘱咐安阳,三日后戌时,老地方相见。

    本打算取了成衣就离开京城的安阳,答应多留三日。

    三日之后戌时,安阳立在摩尼庵的一间佛堂内,不一会儿即等来了披着斗篷的姜晗月。

    姜晗月给安阳带了酒,她还记得安阳的喜好葡萄美酒夜光杯。

    姜晗月给安阳斟酒,自己因身子不适在一旁以茶代酒。

    二人叙旧般聊了几句,忽然佛堂外火光通天,房门被人一脚踹破,一群黑衣武士冲了进来将她二人团团围住!

    淮阳侯缓缓踱进佛堂,令安阳郡主交出秦。王府的藏宝图。

    安阳暗觉不妙,一连击退众武士,却被身旁的姜晗月捅了一刀

    “我的孩儿尚且年幼,虽说是嫡子,然而侯府中承爵之争实乃弱肉强食不过侯爷说了,若是我助他得了你们王府的藏宝图,我儿定是第六代淮阳侯!”

    安阳腹部流血,双目泛冷,擒贼先擒王,挟持了淮阳侯终能脱身,半路将其打晕,随手扔在了一处野草丛。

    大隐隐于市,安阳选择了京城最最热闹的藏身之地紫衣巷。

    可谁想到,那淮阳侯竟然死了,官府却认定淮阳侯是她杀的!

    安阳不愿久留,免得连累静乐,为了避人耳目索性换回女装,却在城门口被城守拦下盘问许久。安阳出生王府,并不善于巧言周旋,幸而有一贵妇解围才过了关卡。

    那贵妇声称安阳是她家里的丫鬟,出城去踏青却在朱雀大街上走失了,就在城门处等着汇合。

    城守见了那贵妇就恭敬让行,事后属下问起,只道那贵妇乃秦。王府老人。

    秦。王府?那位秦王爷可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嫡亲幼弟,何其尊贵?

    贵妇带着安阳到了一处私宅,入了正堂立刻下跪!

    “郡主,老身还能在咽气之前再遇着郡主,这辈子再无憾事了!”

    “景嬷嬷”

    “老身修了几世福份将郡主哺乳长大,只盼着郡主康健快活,谁知谁知”景嬷嬷泣不成声,“郡主是老身的心头肉!郡主再怎么变都是老身奶大的安阳啊!”

    安阳回想当年父王和母妃痛骂自己是怪物,罔顾伦理纲常的连畜生都不如,唯有乳母景嬷嬷为自己求情,她才有机会逃出王府。

    安阳温言抚慰景嬷嬷,说了会话就提出要沐浴更衣。

    景嬷嬷晓得安阳自幼爱洁,忙出去吩咐下人预备,但她再回来时,早已人去屋空。

    自己是个怪物,就不要连累年事已高的景嬷嬷了。

    安阳离开景嬷嬷的私宅,途径一家茶寮进去要了碗粗茶,却在听茶客提及紫衣巷被查封而赶回京城。

    原来是姜晗月查到紫衣巷忽然歇业七日而起了疑心,故而‘相邀’静乐过来一叙。

    扫了眼静乐那一掐就断的腰肢,姜晗月叹息自己的腰身在还未生育前也是这般纤细,如今恐怕是看着眼前端坐着的美丽少女,不得不感叹年轻真是好。

    念及当年她还嘲笑安阳如楚王那般‘好细腰’那时候安阳对自己的心思她岂会不知?

    姜晗月素来听闻紫衣巷这位,虽说身在伎馆但还未接过客。为了得知安阳的去向,姜晗月以静乐的清白为要挟,总以为能套出些什么话来,谁知话是套出来了,可套出来的话是姜晗月最最不愿意听的

    那位端雅少女一入夜就似乎变了个人,眼波无限风情,语态恣意轻佻:

    “怕是要委屈了祝衙内~~~只因奴家早已伺候了那位侠士,一夜几度春风着实销魂无匹~~~”

    姜晗月只觉天旋地转,如此惊世骇俗之事竟然教她遇着了,她咬牙冷笑:

    “祝衙内年少风流,宅心仁厚。不就是个侍妾,想必祝衙内不会嫌弃你的身子已非完璧。今夜本夫人就做个月老,送你去新房遂了祝衙内的心愿,估摸着他此刻早已等得心焦。”

    姜晗月亲自带上粗使婆子押着静乐捂了嘴巴送去给祝衙内,谁知门一推,房内等着的不是祝衙内,而是安阳。

    安阳身边,还坐着一个幼童,唇红齿白跟个雪团儿似的,三分像淮阳侯,七分像姜晗月。

    姜晗月瞬间脸色巨变,慌得脚软,随手扶了门框才得以勉强站稳。

    “怎么才来?我等了许久。”抚了两下幼童的小脑袋,安阳点头夸赞,“这孩子跟你小时候挺像,又乖又听话。不知”安阳瞥了眼姜晗月,“他长大之后,会不会跟他生母那般薄义绝情?”

    姜晗月红着眼角,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你说……”安阳紧紧盯着姜晗月的眼睛:“若是预知一个孩子成人之后是个心狠手辣、无情无义之徒,那该不该让他长大?免得害人无数。”

    “你敢?!”姜晗月低声怒道,“那是我的儿子!他是我的亲骨肉!你怎可这样待我?!”

    “那你又是如何待我的?”安阳伸出左手的拇指和食指,轻轻搭在幼童的后颈血管:“伤我不够,还要再去害我的救命恩人?”

    姜晗月死死盯紧安阳的手指,冷笑道:“这花魁是你的救命恩人?呵!那你又是她的什么人?入幕恩客吧?!”

    安阳翘唇嗤笑:“夫人新寡,还未除服却观望欢场,倒真是一桩奇闻。”

    姜晗月眼睁睁看着独子被挟持,猛地心一横:“素闻秦王爷戎马一生、刚正不阿!想你安阳郡主乃堂堂皇室宗亲、秦王嫡女,竟对一个幼童痛下杀手!你可有良知?!你可知廉耻?!”

    安阳眼中滑过一丝冷意,忽而邪邪一笑:“这孩子越看越可爱,怎舍得杀了?不如随我去江湖上历练个三年五载的,塑塑他的心性也好。”

    姜晗月眼前一黑,缓了许久才颤声言道:“我把花魁还你,你将昔儿还我。”

    “惜儿?”安阳迟疑问道:“怜惜之惜?”

    姜晗月轻轻摇头:“不,昔日之昔。”

    “哦”安阳默默点头,“原来如此,少了一颗心。”

    姜晗月无力再多言,示意粗使婆子放开静乐。

    安阳对静乐说:“你过来。”

    静乐横了安阳一眼:“不过去。”

    安阳眉头轻皱,向来散漫的眼神忽然变得不怒自威,慑得少女不由自主慢慢向她走了过去。待得少女回到身边,安阳对姜晗月说道:“秦。王府里头几个死士与我还有几分交情,若是你打算今后淮阳侯府内无人可用,那你大可叫外面那十一个楞头青留在这儿别走了。”

    姜晗月气得浑身发抖:“快把昔儿还我!!!”

    “三日后戌时,去老地方接你的儿子。”安阳对姜晗月温和一笑,“此刻,你可以走了。”

    姜晗月哪里舍得走?投鼠忌器却犹豫不决,又听安阳冷着嗓子说道:“我何时诓你过?”

    姜晗月只得由丫鬟搀扶着转身离去,当她独自坐于软轿之中,才沉默着泪如雨下。

    三日之后,姜晗月终于接回了昔儿。看着儿子完好无损而且还似乎胖了一圈,她心中大石才落地为安,即便听闻紫衣巷那位芳影无踪,姜晗月已然再无心思去打听。

    “你要带我去哪儿?不会把我给卖了吧??”

    “你在我身边,我倒要看看谁敢来买你。”

    “安阳郡主难道没听说过‘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你别忘了,我可是花魁!”

    “好,等你到了白日里头再来和我说这句话,现在该睡了”

    “呀!你混蛋!”

    “把腰抬高些”

    “嘶你压着我头发了!”

    “”

    “嗯啊”

    我是饱受世人唾骂的妖孽,你不嫌弃我吗?

    你不惧怕我是怪物,我为何嫌弃你是妖孽?

    ☆、抖症

    【樱花】

    三月末的清晨,总是灰蒙蒙的,氤氲的一丝雾气披在蓝色的天空上,笼罩在长巷的上空。抬头,透过密密麻麻的电线网,依稀能够辨别出早晨的天空是个什么样的颜色。

    灰蓝色的,是还没有出现太阳时候的颜色,让人远远瞧着的,都觉着冷。而天边带着一抹橙黄时,就是太阳快要升起了的时候了,微微的有些暖,让人看着很舒服。

    可言一了不喜欢橙黄的天空,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天气,没有一丁点下雨的预兆吧。

    她喜欢下雨天,所以她喜欢灰蓝色。

    今天的长巷是灰蓝色的,是她喜欢的颜色。抬头,看着麻雀停在密密麻麻的电线网上不停的摇晃着脑袋,静默几秒,轻巧的踮起脚尖,蹦蹦跳跳的朝长巷口走去。

    出了长巷,左转,再走二十步,就到了汽车站。只要投上两枚硬币,一了就能走很远。

    坐上了上学的车子,言一了将背在身上的双肩包取下,抱在怀里,望着不断变换的窗外,沉默着。

    驶向学校的公车会经过公园的一大片樱花林,通常的时候一了会下车,因为这样的时辰,总会有人在等着她。

    窗边的灰蓝和草绿渐渐被入目的樱色所取代,好像有光落入了少女沉寂的眼眸中,将暗藏的生机点亮。迫不及待的站起身,在到站之际,将背包甩到后背,于公车刹车,门开之际,看到了站在车下的少女。

    粉嫩的长裙,顺直的长发被樱色的花圈扎成马尾。看见一了,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今天还是一样的准时呢。”少女侧目,看向身旁比她矮了半个脑袋的娇小女孩,笑着说道。

    言一了扣紧自己的双肩背包,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点点头。

    少女见此,笑道,“你这是又害羞了?”

    摇头,表示不是。

    “哦?不是?我怎么觉得是啊,算了,今天晚上吃的什么?还是面包和豆浆吗?”

    言一了并不答话,看着自己白色的板鞋擦过沥青的地面,又是点点头。

    “嗯,那今天的便当呢,会是什么?”

    言一了轻咬唇瓣,很努力的张张嘴,刚想说些什么,便被身旁的少女打断了。“糖醋排骨对不对?昨天我们有说,今天要吃的,你肯定记得,今天就是这个没错了。”

    咬着唇,言一了点头,最终还是败在精明的女孩手上。

    和以前的每一个早晨一样,言一了和少女走过漫长的樱花道,出了路口,右转,过了马路,携手到了校门口。

    如同以往一般,站在校门口,言一了伸手,用力的握紧了少女同样纤细的手,有些不舍的喊了一声,“小白……”

    名唤小白的少女伸手,拍拍她的脑袋,道,“今天下午放学我们还一起回家,一起进去吧。”

    “嗯。”点头,言一了松了手,背着背包进了校门。

    照例是无聊至极的一天,言一了认真的做完了自己的笔记,在中午的时候一个人在教室用了便当,总算等到了下课的铃声。

    老师一宣布下课,她就迫不及待的飞奔出去,背着书包一路跑到了校门口,却看到小白早早的等在了那里。

    跑到她跟前停了下来,细喘着气,但见小白伸手,抹掉了她额头上的汗水,笑着道,“跑那么急做什么,万一摔着了怎么办?”

    言一了没有答话,只是伸手,握住了小白的手,咬着唇,怯生生的说道,“走吧……回家。”

    旁边站了几个一早就下课的女孩子,看着她二人的模样,偷来怪异的目光,言一了握着小白的手,就更加紧了。小白认真的听了一会,看着对方窃窃私语的口型,隐约可以辨认出,“有病”这两个字,心下一沉,握紧了一了的手,点头应道,“好,回家。”

    伸手,拉着一了离开了学校。

    漫长的斑马线上,她们的影子交叠,融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一了性子闷,不太爱说话,一路上,都是小白在说,说一些校园有趣的事情。一了听了有时候会笑,有时候不会,走着走着,就到了早晨一了下公车对面的车站。

    又是到了分别的时候,一了觉得有些难过,拽紧了对方的衣袖不吭声。小白伸手,抱了抱她,哄道,“明天见。”

    对于此,一了只能点头,然后乖乖的放开了对方的手,转身上了公车。

    天色渐暗,一了趴在车窗,看着越来越远的樱色花道,脑海里浮现出第一次见到小白的情景。

    那是个下雨天,四月初的时节,灰暗的天空下着不大不小的雨。她从家中出来,到公园游玩,不慎摔了一跤,当时,就是小白把自己扶起来,坐在公园的庭院里,陪着自己等父母过来处理伤口的。

    小白人很好,不嫌弃她话少,就算她什么也不说,小白也能准确的知道自己想表达些什么。

    嗯,小白,是她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

    想着上车前小白说明天见的模样,一了抱着书包,将下巴磕在书包上面,满怀期待。

    一连过了好多天,雨,渐渐多了起来。

    风吹散了樱花,落在沥青大道上,沾着雪白的鞋面,显得十分的清丽好看。早晨的时候,小白跟一了撑着伞,看着满地的粉色花瓣,颇为惆怅。

    一了走着走着,有时候就会蹲下——身子,拾起地面上的花瓣,怔怔的看。

    小白知她的少女心绪,但还是会说上一句,“一连几天大雨,花落得多,很正常。”

    一了这时候就有了挂,抬头,看着小白,怔怔的问,“那花会落完吗?”

    “肯定的吧。都已经四月了,就算不下雨樱花也应该落了,更何况,下雨,花会落得更快。”

    一了就不说话了,蹲在地上,看着满地的落花,一脸的难过。

    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一了撑着伞,到学校的院子里找到了小白。她坐在庭院里,看着对面那棵凋零的樱花,面无表情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晚上回家的时候,一了难得主动的伸手,抱了抱小白,说了一句,“明天见。”

    小白仍旧是笑着,摸着她的脑袋,柔声道,“明天见。”

    可惜,那天晚上下了一夜的暴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满树的樱花,只剩下稀疏一点了。

    一了趴在车窗,望着不见的樱花,神色郁郁,一直到打开车门的时候,看到小白,脸上才好了起来。

    那天晚上,她又跟小白一起回了家。

    如同昨日一般,临近傍晚的时候,这座城市又被暴雨倾盖。一了抱着小熊,透过房间的玻璃窗,看着雨水在窗户的玻璃上不断的流淌,怔怔的发愣。

    从客厅传来的争吵越来越大声,有玻璃摔碎的声音传到耳边,她抱着小熊的身子颤抖了一下。

    雷声轰鸣,一道白光打在了窗户上,闪在眼前,她惊得浑身一颤,抱着小熊,光着脚就要往外跑。

    开门的一瞬间,女人扔过来的碗险些砸到她。原本还在争执的两个人,一见到她停了声音,看着她抱着小熊光着脚踩着满地的狼藉朝着大门走去,急忙开口道,“言一了,你要去哪里!”

    她没有应话,只一个劲的朝外面跑。站在门口的男人眼明手快的把她一把拽住,瞪着眼,气急败坏的说道,“你倒是说话啊!”

    “你这么拽她干什么,言承你给我松手!放开我女儿!”

    “那也是我女儿!”

    又是没完没了的争吵,言一了挣开父亲的手,推开大门,光着脚,冲出了雨幕。

    转身的一瞬间,男人和女人扭曲的面孔,从她的眼眸中抹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面对着是雪白的天花板。言一了看着拉着自己的手,坐在床边哭哭啼啼的女人,又看到旁边面色疲惫的男人,感受着身体的不适应,最终,还是抿抿唇,重新的闭上眼。

    从医院出来,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情了。天气转晴,早晨的灰蓝色已经切换成了橙黄,一了不适应的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低头,拖着步子,走向了长巷口。

    出了长巷,左转,再走二十步,就到了汽车站。只要投上两枚硬币,一了就能走很远。

    坐上了上学的车子,言一了将背在身上的双肩包取下,抱在怀里,望着不断变换的窗外,沉默着。

    公园的樱花早就换成了新绿,言一了背着书包,下了车,看着空荡无人的公车站牌,站着,静默良久。

    半晌,才深吸了一口气,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磕磕巴巴的说道,“小白……明年见。”

    第1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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