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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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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道无心[现代篇] 作者:敛舟洛水惊痕

    第20节

    柳蔓枝看着杨琼,“为什么每次看到我表姐的时候都能看到你?如果你是个男的,我一准认为你们俩在谈恋爱。”

    杨琼耸耸肩,“我本来就和秋华住在一起,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柳蔓枝似乎才记起这件事,她低头看了一眼两人吃的菜,“表姐,你连房子都要和别人合租,平时生活就要节省点啊。这里一顿饭不便宜,怎么也要你半个月的工资。你这样大手大脚的,二姨知道吗?”

    杨琼翻了个白眼,你俩到底谁是表姐啊?这妹子怎么还是这么对不上频率呢?

    “这顿饭是我请秋华吃的,行了吗?”

    柳蔓枝略带嫌弃地看了杨琼一眼,“你比我表姐大,也赚那么多工资。你请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你半个月的工资?”

    杨琼这股火“腾”地上来了,立刻就想拍桌子。沈秋华可不想在大庭广众下吵架,自己还是要脸的。

    “蔓枝,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我们负担得起。”她这话已经十分委婉了。如果让杨琼翻译一下,那就是“我花我的钱,关你屁事。”

    柳蔓枝的脸色一下子变了,“表姐,我可是为了你好。你说你赚得那么少,还偏偏抱着老师这个破饭碗不放。早就跟你说了,到我店里来帮忙,怎么也是你现在工资的十倍,这不好吗?”

    沈秋华一面得安抚那边随时要炸毛的杨琼,一面还得应付柳蔓枝,着实辛苦。

    “人各有志吧。谢谢你的好意。你还有事吧,别耽误了你的正事。”这基本就是在下逐客令了。

    可惜柳蔓枝却没这么好的教养。她在这边说了这么久的话,原本和她一起的几个人都等得不耐烦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过来催促道:“蔓枝,你还走不走了?”

    他话没说完就看见了坐在那里的沈秋华。从他刚才的角度只能看到杨琼,这时一见沈秋华顿时有种目瞪口呆的感觉。

    沈秋华对于这种目光极为反感,杨琼则干脆起身挡在了男人和沈秋华之间。

    “先生,你有事吗?”

    男人这才回魂。拉着柳蔓枝的胳膊低声问:“这谁啊?”

    “我表姐。”柳蔓枝见同行的人在催,也不好一直停在这,和两个人道了别,随着同伴一起走了。

    杨琼目送他们出门后,这才道:“你这表妹太不靠谱了。我看那男的看你的眼神就色迷迷的,再加上你那表妹,难保不会替他来做说客,让你和他接触。”她说了一大堆却没有得到沈秋华的任何回应,转头去看,却见沈秋华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我……怎么了?”杨琼被她笑得毛毛的。

    “每次遇到我的事,你都这么认真。”杨琼不是傻,她只是对很多事情不在意而已。可是对于沈秋华的事,她向来都精明得很。

    “那当然,对你不认真对谁认真?你可是我的女人。”杨琼骄傲地说。

    沈秋华笑。“你的女人已经吃饱了。现在这些都是你的了。柳蔓枝有句话是挺对的,这顿饭确实是我半个月的工资,所以你不要浪费了。”

    杨琼才不怕这个威胁呢,“嘿嘿,我没教过你吗?咱们可以打包的。”

    两人打包了饭菜出门回家。此时天色已经很晚,走到小区附近的僻静处,居然遇到了抢劫的。

    两人也算胆大,为了抄近道就转进了乌漆墨黑的一条小巷子里。杨琼怕沈秋华害怕,拉着她的手。前面一个女人从两人的面前快速跑过,沈秋华的目光随着那女人跑远的方向望去,肩上的挎包突然一紧。她急忙转头,却只看见一个男人被杨琼一拳打翻在地,竟然就再也没有起来。

    沈秋华有些反应不过来,她不是大呼小叫的性格,只是跟在杨琼身边不说话。

    “喂!你不是吧,这么不禁打还出来抢劫?”杨琼一只手还是紧紧拉着沈秋华,上前查看那男人的情况。

    杨琼那一拳大概是打在了鼻子上,男人倒在地上满脸是血,看着极其恐怖。

    “你他妈的下手也太狠了!你是不是女人啊!”男人捂着自己的脸,挣扎了几下才爬起来。

    “还敢口出不逊?”杨琼作势还要打,被沈秋华拉住。

    “再打就出人命了。”

    “算你小子走运,要是没有我家老……的话,再打你两拳,保管让你爹娘都认不出来你。”杨琼难得在老婆面前逞了一回威风,心情格外爽。她转身拉着沈秋华继续走,月光下的阴影里,仿佛能够看到大灰狼的尾巴得意地一甩一甩的。

    “那个女人……”沈秋华终于意识到那女人出现的时机不太正常。

    “那女人是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我们都去看她了,那个男人就好出手了。”这种把戏杨琼见过不是一次两次了,这都是早些年玩烂的了,居然还有人拿出来现,真是智商感人!

    ☆、第85章 往事

    “明天去哪?”杨琼是典型的有了钱就要给老婆花的人。

    “去书店?”虽然沈秋华是在征求杨琼的意见,不过想也知道,宠妻狂魔肯定不会拒绝的。

    “又想买什么书啊?”杨琼腻过来。

    “不知道,家里的书看完了,再看看还有什么新书。”沈秋华可是每天都要学习的好宝宝。不过她学习的时间是相当碎片化的。有时候是吃饭前,有时候是起床后……几分钟的时间对于一目十行加过目不忘的她来说就能学习很多知识。对于历史,文学,杨琼喜欢。对于其他方面五花八门的知识,她也喜欢。有一次杨琼甚至看到她捧了本阿衰漫画看得津津有味。也不知道是哪个学生借给她的。

    周日两人去了附近一家较大的书店,这里环境好,书也很全。而且有提供读书的沙发,只要买上一杯饮料就可以在这里待上一整天。

    沈秋华和杨琼围着一张桌子对坐着。桌子不大,上面放着两杯饮料,然后就是一大摞的书。杨琼手里拿着一本在看,而沈秋华的手里已经换了第三本书了。她看书主要是确定这些书是不是应该买,所以都是粗略扫过一遍。

    看到最后一本,却是杨琼挑的书,是一本时下流行的言情。封面很漂亮,沈秋华拿起来随手翻了两页,却突然笑了。

    “怎么了?”杨琼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看书,沈秋华这边一有了点风吹草动她就立刻凑过来。

    “你选的书,写得挺有趣的。”她将自己正在看的那页指给杨琼。

    杨琼拿过来看了几眼,“皇上宠幸妃子幽禁皇后?这有什么问题吗?”这是一本宫斗,杨琼也是想看看里是怎么写的才拿过来。毕竟她是亲身经历过后宫中阴冷残酷的争斗的,身边更是有着一位宫斗高手。

    “这当然没问题。可是幽禁之后居然写到群臣上表请求皇帝废后。”沈秋华抿着唇微笑着,“皇后乃一国之母,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和皇帝之间甚至是平等的关系。身为结发之妻,若是没有大错,皇帝不得轻易废后。更何况,能当上皇后的人,背后必然有着家族的支持。想那宠妃是何等手段,竟然能让群臣归心,上书废后。”她的手轻轻敲着书脊,“若是在前世,群臣上书立我为后,那可就是沈家的灭顶之灾了。前朝后宫,泾渭分明。身为一国之君,想来也不会糊涂到任由宠妃和群臣联手的地步。”

    杨琼听了这话再看这段情节,果然觉得不够合理。“你的意思是这写得太离谱?”

    “存在即合理。也许某些王朝是允许这么做的呢。我只是觉得有意思,和你说一说而已。”

    杨琼听了却有了新的主意。“要不然你也写一本吧。以你的宫斗能力,这类中舍你其谁啊?”

    沈秋华却在摇头。“真正经历过这些事的人,很难云淡风轻地写出这些争斗的。杨琼,你经历过,该清楚那些不是故事,而是真实的人命。”

    杨琼拉住她的手,“你还会再想起那些事吗?”

    “当然会。有时候我睁开眼,生怕自己又重新回到了珑华宫,重新去面对那些毫无意义却不得不为的争斗。我时常想起周姐姐,我在时与她联手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如今我不在了,她一个人是否安好?”沈秋华抬头看着窗外,阳光明媚,一如前世那些美好的岁月。她和周锦妃的姐妹情谊,是真实无疑的。“皇后是个聪明人,她应该不会对付周姐姐,可是下面的人就难说了。”

    “锦妃娘娘吉人自有天佑,何况还有师父守着她呢。”杨琼对于前世的事情也是历历在目。

    沈秋华摇头,“就是有欧阳霆我才担心。我看皇上的意思似乎知道了周姐姐和欧阳霆的事情。你别忘了他是皇上,天家的女人是不允许任何人觊觎的。”她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看了杨琼一眼,“之前的那场兵乱欧阳霆居功至伟,皇上必然不会亏待他。可是岁月漫长,他们之间的事早晚都是个祸害。我若是欧阳霆,就请旨远避他乡,这样于他于周姐姐都是好事。”

    虽然已经是前世的事,但是毕竟还不到一年,两人都不是健忘的人,说起这个话题来也是颇为唏嘘。

    “师父入宫不就是为了锦妃娘娘?他怎么可能会离开?”杨琼很佩服欧阳霆,为一个女人能做到如此,也算情种一枚了。

    沈秋华的表情却有些犹豫,她沉吟了一会儿才说:“杨琼,你知道皇上为什么会允许他们两人同时留在宫中吗?”

    杨琼不懂,老实地摇头。

    “周姐姐的母家是手握重兵的边关元帅。历朝历代对于武将的戒备都是一样的。皇上留下他们两人,就是留下一个随时可用的把柄。一旦皇上想要解除周老将军的兵权,一个私通外男的罪名就足够了。”

    杨琼听了只觉得背后冷飕飕的。这就是帝王心术吗?连自己的女人都可以这样算计,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而面前这个女人,就是和这样冷情的帝王相处了九年的时间,想也知道,她要保住沈家得是费了多少心思。

    “你现在有我,不用再担心那些。”两个人从一本宫斗就聊了这么多,回首前尘,难免勾起了许多思绪。

    “是啊,我有你,就足够了。”沈秋华笑得明艳动人,让一旁拿着杯子喝饮料的一个男生险些把杯子打翻了。

    杨琼无奈,这人真该养在深闺之中,不要被别人看到。

    买了书出来的两人穿过地下通道准备坐地铁回家。下楼梯的时候沈秋华接到了沈母的电话,鸿升和周月荷的婚礼就定在下周六,沈母问她什么时候回去。

    挂了电话,沈秋华看到杨琼一脸思考的样子,问道:“你怎么了?”

    “千灵得到幸福,我总算放心了。”她们两人在千灵的问题上似乎有一种默契。杨琼从来没有掩饰过对千灵与众不同的感情,前世没有,这一世也没有。而沈秋华却从来没有因此表现出介意的情绪。不是表面上的大度,而是真心的理解。沈秋华相信如果有个女人为了自己付出一切,她也会这样对待的。

    她不介意是基于对千灵的怜惜和对杨琼的信任。

    “要送什么贺礼?”杨琼没有主意,只好问沈秋华。

    “人家于你有救命之恩,你送什么都不过分。虽然她已经没有了前世的记忆,但是你我都知道,那就是千灵,不会错的。”她看着杨琼依旧茫然的眼神,建议道:“送些实用的?”

    杨琼过去就算随礼也就是随个份子钱。额外送礼物还真是头一遭。想到千灵前世对自己的一往情深,这礼物说什么也得送的。

    “其实送什么都只是一份心意。你的心意……”沈秋华凝眸望着她,“她会感觉得到的。”

    这一周杨琼究竟打算送什么贺礼沈秋华也不清楚。她自己则是写了一幅字作为礼物。按她一幅字二十万的价格,这份贺礼送得可够大的。

    周三下午政治学习结束,顾老师过来找沈秋华要银行账号。

    “你那五幅字都卖出去了,价钱不错,除去我提成的钱,还剩下一百零六万。你说这么多钱我也不敢拿现金啊,再说以后咱们还得合作,你给我一个账号,咱们转账也方便。”

    除了工资卡,沈秋华还真没有其他的银行卡。不过杨琼的各种银行卡都在她手里,她那记性看过一遍卡号都记得清楚无比。找了一张不常用的报给了顾老师,“还要多谢您的帮忙。”

    “哎!这话就客气了。我给你帮忙自己也有钱赚不是?小沈哪,不瞒你说,我家孩子学习现在正缺钱。老师那点工资你也清楚,吃饭都成问题。要不是你这笔提成,我还得发愁呢。这一下子就赚了十多万,我得谢谢你啊。”

    沈秋华听了也有些唏嘘。“顾老师画画这么好,为什么不寻个其他工作呢?”无论干什么都比老师工资高吧?

    顾老师摇头,“我年纪不小了,能干什么?去那些私人企业赚得虽然多,工作太忙。你也是搞创作的,应该知道我们这样做书法绘画的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太忙的工作可就沦为匠人了。”

    这道理沈秋华自然懂得。匠人,就是靠书画手艺赚钱的工人。他们多半是临摹某些作品,尽量达到惟妙惟肖。然而在内行看来,再美的图画也终究是死的,完全失去了书画家创作时所赋予的情感。

    人生固有所求。得到就是满足。即便在外人看来如何的不理解,在自己看来却也是莫大的幸福。只是,人是社会的人,终究要有父母妻小,要有亲朋好友,所以自得其乐的同时也要为家人考虑。也许本人可以忍受粗茶淡饭,家人却不行。顾老师就是这样,他是一个真正热爱艺术的人,但是他还是儿子,是丈夫,是父亲,他要为自己的家庭负责。

    “您说得对。”顾老师的一番话对于沈秋华触动很大。之前杨琼也曾劝她放弃做老师,可是她一直犹豫。其实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在犹豫什么,如今却已经明了。

    ☆、第86章 返家

    一百多万到账,两人正式脱贫致富奔小康。杨琼还是比较矜持的,毕竟这些都是沈秋华赚的钱,她不好意思拿出来随便花。

    “你和我算得这么清?”沈秋华拿着银行卡却不见杨琼接过去,不由得微微挑眉。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吓得杨琼立刻收了卡再不敢废话。

    “买辆车吧,我看得出你喜欢,我们去哪里也方便。”以沈秋华的出身对这笔钱还真没放在心上。

    对于这个建议,杨琼完全接受。看着她那满眼星星的样子,沈秋华也搞不清楚她激动个什么劲儿。不就是买辆车子吗?至于这么高兴吗?

    周五下班后,两人直接回了沈家。一路的长途车坐下来,沈秋华虽然没有再晕车,却也不是那么好受,好在杨琼一直在身边。

    两人坐车时一直都是杨琼坐在外边,沈秋华靠窗坐。这样一来方便沈秋华看风景分心,二来也可以避免旁人的打扰。

    就在沈秋华觉得难受,恹恹地靠在杨琼怀里的时候,前座的一个中年男人却总是回头看。

    沈秋华是古代人,很介意这种事。她将头埋进杨琼的臂弯里,昏昏沉沉的闭上了眼睛。

    杨琼小心地将她抱好,怎么舒服怎么来。前座的男人还在回头,杨琼伸手遮了沈秋华的头,笑道:“大叔,你在看什么?”

    男人被问,咧嘴笑道:“这姑娘真漂亮,你们住哪啊?一会儿到站有车来接我,要不我送送你们?”

    “不劳你费心了。我们自己找得到家。”杨琼心说现在的人还真是不要脸啊,居然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暴露色狼本质。

    “哎,你们两个女人不安全,你看天现在就黑了。等下车的时候打车都费劲,我也是好心,你说是吧?”男人说着又去看沈秋华的脸。

    杨琼不想和这人多废话,反正秋华这张惹祸的脸她也习惯了。她拿着背包放在前座靠背上,将男人的视线全部挡住。

    男人很不满,不过他们的对话已经引起其他人的侧目,男人也不好说什么。

    下车的时候,杨琼注意到那男人明明可以在她们之前下车,却一直坐在座位上没动。杨琼提高了警惕,拉着沈秋华起身,让沈秋华走到自己前面,她在后面保护着。

    果然,一见她们两人起身,那男人立刻也跟着下车。不过因为他在杨琼后面,倒是没做什么小动作。

    杨琼虽然没说什么,但是这种处处小心的模样还是让沈秋华看出了端倪。她回望着杨琼,后者笑道:“没事。”

    车站距离沈家并不算远,两人走路大约十五分钟就到了。刚好可以趁着这个时间让沈秋华缓解一下坐车的不适。

    两人走了没多远,后面就追上来一辆车。看到她们身边停下,车窗摇下,正是刚才那个男人。男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道:“你们去哪啊?送你们一程。”

    下了车杨琼可就不让了,她将沈秋华护到身后,“我警告你,再跟着我们我就报警。”

    “哎!我没有恶意!就是看你们两个女人走夜路不安全。”男人说。

    “上了你的车更不安全。你还是省省吧,大叔。”杨琼拉着沈秋华扭头就走。这次后面的车没有再跟上来。

    沈秋华此时已经明白了,不由得无奈道:“怎么又有搭讪的人?”

    “还不是我的宝贝太漂亮了,别人总是觊觎。”杨琼骄傲地说:“要不是我厉害,你早就被坏蛋抢跑了。”

    沈秋华忍着不适道:“你要不要这么骄傲啊?不过说起来,你真的是救了我很多次。”

    杨琼突然停下脚步望着她,“我只做你一个人的保镖,只保护你一个人。”

    沈秋华觉得窝心。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还有杨琼之外更好的选择。于她而言,杨琼就是她最好的选择。她的心和人都是属于杨琼的,正如杨琼的心和人也是属于她的一样。

    将你心,换我心,始知相忆深。

    路上确实很黑。而且县城不比市内,很多小路都没有路灯,黑黢黢的连路都看不清。杨琼拉着沈秋华的手一路走着,似乎黑暗的道路对她完全没有障碍。

    “小时候家在山里,哪有路灯这么奢侈的东西,就是一盏煤油灯走山路。那种山路一面是山壁,一面是悬崖,难走得很。可是我们走得多了,也就不觉得难走了。有时候我晚上回家连煤油灯都没有,就这么在山里面转,不也活了这么大。”杨琼很少讲起家里的事情,这次倒是例外。也许是摸黑走山路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深到随口就说出来了。

    被她拉着的手反手握住了她的手,“如今你再也不是一个人。就算是摸黑走山路,也有我陪在你身边。”

    回到沈家,沈父沈母自然高兴。自打开学后两人就再也没回来,这一晃都两个多月过去了。一家人吃了饭,沈秋华陪着沈母聊天,杨琼则陪着沈父鼓捣着家里一些老式的小玩意儿。那些东西沈秋华见都没见过,杨琼却和沈父交流得很开心。

    “你没对象也就算了,好歹年纪不算大。难道杨琼也一直不找对象?我看她整天和你在一起,你们都快成亲姐妹了。”沈母可记得杨琼已经三十了,这可真是剩女了。

    “妈,人各有志。您就别操心了。”

    沈母听了没反驳,“我就是怕她一直和你在一起,耽误了人家找对象。”

    “她心里清楚着呢。”沈秋华望了一眼对面房间,杨琼拿着螺丝刀鼓捣了一地零件,也说不上是在装东西还是在拆东西。

    陪着家人说了话,沈秋华还是有些晕车,早早就休息了。杨琼自然跟着一起进了屋。

    “你弄的那些都是什么?”躺在杨琼的胳膊上,沈秋华才想起来问。

    “你爸搜集的老式半导体,还有唱片机。呃……听不懂吧?”杨琼才发现对于沈秋华来说这些东西应该都是没听过的。

    果然,沈秋华老实地摇头。

    “就是能够出声的东西。都是二十多年前制造的了。你爸对于这些挺感兴趣的,也不知都是从哪弄来的。”杨琼对于这些东西还真有一点研究。因为她家里穷啊,不是这些淘汰的东西也不会给他们家的。

    “你果然会很多东西。”

    “那是。”杨琼继续骄傲。“我都说了我会很多,就是在前世宫里完全用不上而已。”

    沈秋华点头,这点她是承认的。她贴在杨琼的耳边轻声道:“我看我爸越来越喜欢你了。”

    耳边呼出的热气弄得杨琼耳朵痒痒的,她扭头,看到沈秋华精致得不太真实的容颜就在自己身侧,那双翦水双眸正盯着自己,如同无声的邀请。

    “秋华,晚一点再睡好不好?”

    夜已深,杨琼看着在自己怀里熟睡的美人,笑得像只偷到鱼的猫。

    周六,婚礼当天。作为亲属,沈秋华早早就起来将自己收拾好,又给沈母化了妆。要说她也是有心人,在影楼照了几次相,就把人家化妆的手法全都学会了。回来自己试过几次,效果比不上人家专业的化妆师,却也比一般人强上许多。

    能生出沈秋华这样的女儿,沈母的容貌自然不会差。虽然上了些岁数,却也远比一般同龄人显得年轻。经过沈秋华这一化妆,立刻年轻了十来岁。看着倒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

    衣服是之前就买好的,暗红色的套装,端庄而不失喜庆。沈父也是新买的衣服,穿上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杨琼以朋友身份出席,穿得是一套休闲装。杨琼四肢修长,这套衣服是沈秋华选的,刚好凸显了杨琼这一优点。让杨琼本来就很高的个子更显高挑。

    四人一齐出了门,新房不远,走路用不了10分钟。装修新房的时候沈母没少跟着,所以十分熟悉。

    上了楼,房门大开着。大红烫金的喜字贴得里里外外都是。看着就是喜气。

    婆家这边的亲属来了几个,却没见沈秋华的三姨和表妹柳蔓枝。说实话没见到这二位沈秋华和杨琼都松了一口气。不为别的,只是图个耳根清净。

    鸿升已经去接新娘子了,新房这边是做最后的准备。一会儿随着新人一同到来的人想必不少。

    亲戚们互相见面之后免不了聊上几句。沈秋华杨琼就和其他的年轻人一起打理着新房。没等多长时间,鸿升那边的电话到了,迎亲的车队马上就到楼下了。

    有人下楼去准备放鞭炮。楼上也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沈秋华第一次参加现代的婚礼,还是很好奇的。杨琼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她会来一是因为沈秋华在这,二是因为这是千灵的婚礼。

    前世走一遭,这两个女人是和她纠葛最多的,也是最让她牵挂的。何其有幸,今世秋华能够陪在自己身边,而千灵,终将得到属于她的幸福。

    楼下鞭炮已经响起来,很快一对新人上了楼。鸿升今天穿着黑色西装,整个人帅气得不行。周月荷一身纯白婚纱,美丽非常。

    “真是郎才女貌。”沈秋华由衷地说。

    新房中的一些必要仪式走完,亲朋们纷纷过来合影。沈秋华这才看到她的三姨和柳蔓枝,原来是跟着去迎亲了。

    ☆、第87章 婚礼

    沈家三姨今天穿得也很漂亮,她和沈母是亲姐妹,容貌有三分相似,自然也不是丑人。柳蔓枝又是个卖化妆品的,化妆这种事情必然在行,所以母女俩都打扮得十分体面得体。柳蔓枝穿着一套藕荷色的裙子,衬得她那美丽的容貌更加吸引人。看见沈秋华,她过来打招呼,“秋华表姐,呀!你这件旗袍好漂亮!怕是把新娘子都比下去了吧。”

    大嗓门一向是柳蔓枝的招牌技。她这一嗓子新房里大部分的人包括鸿升和周月荷都望向了这边。沈秋华今天穿的是一件改良后的旗袍,水墨荷花的图案,衬得她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两条纤细修长的美腿被丝袜包裹得严实,一双八公分的高跟鞋沈秋华穿起来竟然也丝毫不显吃力。

    第一次看到沈秋华穿上这身之后,杨琼只能感慨,美人对于所有和美有关的东西都是有天赋的。

    旗袍也是“一色裁”出品。自从手头不再拮据后,两人就成了“一色裁”的常客。而那间店的每个员工都对两人出奇的热情。当真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蔓枝,这种场合大呼小叫的,可是失了教养。”柳蔓枝的那点小心思她还会不知?论玩心机,柳蔓枝和她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她淡淡一句话,已经把众人的焦点从她的美可能会盖过新娘子的风头转变为柳蔓枝的失礼上了。

    “哎呀,表姐,表哥才不会怪我呢。”柳蔓枝仗着自己小,撒起娇来。她长得漂亮,这一撒娇也有一种娇憨的气质,当真让人无法生气。想来这一招她用得多了,十分的娴熟。

    沈秋华见好就收,也不与她多废话。和杨琼走到新人面前聊天去了。

    沈家三姨看见沈母自然也聊起来。“二姐,我看着秋华这次穿的可是不错,比之前好多了。是不是涨工资了?”

    沈母摇头,“哪啊,工资还是那么点。秋华说她帮别人写字赚了点外快。”

    三姨一听瞪大了眼睛,“写字也能赚钱?二姐啊,你可得留个心眼,别被秋华给骗了。你看看她这一身,没个千八百的能下来吗?写什么字这么赚钱?怎么早不赚?”

    沈母听了也有些狐疑。又看了看自己的女儿,“我也不知道。不过你说秋华能骗我什么?钱是她自己赚的,又不是跟我要的。”

    三姨嘴一撇,“秋华生得好咱们可是都清楚。二姐你是不知道现在漂亮姑娘多容易学坏。那城里花花世界,有钱人多得是。随便拿出个百十来万金屋藏娇都是平常事。秋华一个当老师的,工资才三百,还不跟你要钱,她怎么活着啊?”

    这话当妈的没一个人爱听。可是沈母是个厚道人,这种大喜的日子也没反驳什么。细心想想自己这三妹说话虽然不中听,却也不是全无道理。自己这女儿天生一张惹祸的脸,要不然也不能出了当年那事。她一个月三百的工资怎么够用呢?可是看她的样子倒是过得十分宽裕。

    “二姐,我要是你啊,可得让秋华把钱的来路说明白。咱们不是什么有钱人家,可是每一分钱都来得明明白白。这钱要是脏啊,再多咱们也不能花是不是?”三姨又看着自己的女儿,“你看我们家蔓枝,生得也是好模样,城里追她的男人多得是。可是蔓枝就是本分人,多少男人捧着钱她理都不理。自己开个店赚自己的钱,管是多少,好歹是干净钱。”

    “老三啊,你这话说的,像是秋华做了什么坏事似的。秋华从小就听话,这点你还不清楚吗?虽然我不清楚她的钱是怎么赚的,但是我相信她不会做错事。”沈母听着三姨越说越不中听,说不得也要为自己女儿说几句公道话。

    三姨继续撇嘴,“二姐啊,我可是她亲姨,旁人请我都我懒得操这份心呢。秋华有对象没?之前我给她介绍那个多好啊,人家到现在还惦记着她呢,你说她怎么就不愿意呢?唉!”三姨一副忠言逆耳的模样。

    说到对象,也是沈母的一块心病。女儿大了不结婚,每个当父母的都难免着急。“这两个人要靠缘分,没缘分绑在一起也没用。”

    周月荷看到沈秋华和杨琼过来,笑着和两人打招呼。

    “表嫂今天真漂亮。”沈秋华赞美着,递上了自己的贺礼,一副装裱好的书法。这当然是要现场打开看看的,要不然就太失礼了。周月荷和鸿升两人打开来看,只见上面写着极为苍劲的四个大字:天作之合。鸿升和周月荷都不懂书法,倒也没觉得多珍贵。不过这字寓意好,两个人都很高兴。

    “谢谢秋华表妹。”周月荷笑着手下。

    这时杨琼送上自己的贺礼,一个小小的盒子里,装着一对精致的香囊。这礼物沈秋华也是第一次见,杨琼之前并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沈秋华一见这香囊,明白了杨琼是念着前世千灵对她的好。

    “我这可是找厂家定做的,就这么一对,再也没有了。”杨琼笑嘻嘻地将盒子送到了周月荷的手上。

    周月荷是个细心人,看得出这对香囊和市面上卖的不一样,想来价格不菲。连声说着“太贵重了,不好意思。”的话。

    “我这个还算贵重啊,那秋华那副字怎么算啊?”杨琼早就看出在场没一个懂书法的。她倒不是炫耀,只是怕有些人不领情,浪费了沈秋华的一份心。

    果然,她这话一说,鸿升和周月荷都有些错愕。还没等问,一旁的柳蔓枝插话道:“听说表姐现在靠写字赚钱。就是写这种毛笔字吗?能赚多少?几百还是几千啊?”

    杨琼扫了她一眼,觉得这么漂亮的面孔怎么就看着这么不顺眼呢?果然是相由心生。

    “现在秋华的一幅书法作品能卖出二十万左右。”这话一出惊得在场所有人鸦雀无声。

    柳蔓枝瞪大了眼睛,看着周月荷手里的卷轴,“看玩笑的吧?会有人花二十万买这么几个字?”

    周月荷也反应过来,竟然有些迟疑着想要将卷轴还给沈秋华。

    “心意而已,表嫂不要在意。这字卖出去也许是二十万,卖不出去就只是一幅字而已。”艺术品其实就是这样,若以金钱衡量,那就不是艺术品,而是商品了。

    沈母也被杨琼的话惊着了。那四个字就值二十万?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三姨摇头,“哎呀,秋华这同事还真是敢吹牛啊!”

    “怎么,你说杨琼说谎?”沈母急忙问。说实话她也不相信杨琼的话。

    “没有。二姐,我觉得她不是说谎,也许真有人出二十万买了秋华的字。可是你得想想,人家为什么要出二十万呢?人家买的是秋华的字,还是秋华的人呢?”

    这句话杀伤力够大,沈母几乎立刻就相信了。她本来就不信几个字能卖那么多钱,这么一说可就合理多了。

    一屋子人合影照相后,又转去了饭店。沈母借着下楼的时机拉着沈秋华问书法卖钱的事。沈秋华简单地讲了一下,沈母还是很难相信。她不相信是对的,因为她这个女儿从小到大都没表现出任何书法方面的天赋,怎么上班不到一年就这么厉害了?现练也得需要时间吧?

    “妈,是不是三姨又和您说了什么?”沈秋华看见三姨和沈母嘀嘀咕咕说了半天,只是现场嘈杂,听不清她们说什么。

    “你三姨怀疑你的钱来路有问题。”沈母实诚,说的都是真话。

    对于三姨会说出这样的话,沈秋华一点都不意外,也不生气。这对母女就是见不得她好,还偏偏打着关心她的旗号。要不是亲戚一场,沈秋华早就不忍了。

    “妈,你是信我还是信她?”

    沈母叹了口气,“你才是妈身上掉下来的肉,什么时候妈都得信你啊。”

    沈秋华笑了。这就是母亲。无论贫富、无论美丑,都只疼自己孩子的母亲。

    饭店里早就是一片喧闹。每个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典礼开始,司仪主持着,两位新人配合着,台下起哄着,热热闹闹象征着和和美美。

    杨琼看着台上的海誓山盟,眼前却是前世千灵对她的悉心照顾,至死不渝。是千灵抽出映月剑刺向常嬷嬷,是千灵跪在皇上面前替她承担了一切的罪责,是千灵拉着她的手说“黄泉陌路,相逢不识。”那样一个兰心蕙质的女子,实在不该生活在皇宫之中,更加不该爱上她这么一个人。如今,有家人的呵护,有爱人的相伴,有朋友的祝福,千灵,你前世奢望的,这一世都得到了。祝你幸福。

    沈秋华坐在台下看得有趣,嘴角挂着笑。杨琼就坐在她身边,凑过头在她耳边道:“好想看你穿婚纱。”

    沈秋华扭头,“和你一起吗?”

    两人会心一笑。选择了这条路就意味着荆棘密布,但是只要和你在一起,所有的风雨都是必然的考验。只要牵起的手不分开,就没有翻不过去的山,渡不过去的河。沈秋华和杨琼,其实都是内心无比强大的人。她们清楚两人在一起会面临什么,但是没有人退缩。

    我们曾经在规矩森严的深宫里定情,生死都没能分开我们,还有什么能够让我们分离呢?

    ☆、第88章 孝敬

    中午十一点半,两人都已经吃完了,由于亲戚们都在,两人也不能走,于是来到饭店外聊天。し

    一出来沈秋华就长出了一口气,里面实在太吵了。对于她这种习惯了安静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折磨。

    “没事吧?”杨琼拉着她的手,关心道。

    “会有什么事?”恬淡的笑意,让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带着动人的温暖。许是受到了婚礼气氛的影响,今天的两人格外的黏糊,每一次对望都甜得旁人受不了。

    柳蔓枝就受不了的咳嗽了一声。看到两人扭头看着自己,她笑道:“表姐,你那字真的能卖二十万?”

    “目前卖出去几幅,基本都是这个价格。”沈秋华是个严谨的人。她不敢说自己每一个作品都能买上这个价格,但是目前确实就是这个价。

    “那你现在不是很有钱?”柳蔓枝瞪大了眼睛一脸天真相。

    “够温饱了。”

    柳蔓枝撇嘴的模样和她妈是一模一样的。“表姐,我又不和你借钱,你干嘛说得这么谨慎。我虽然没你那本事,但是一个月几万的收入还是不成问题的。我就是奇怪,你怎么突然写字这么好了?”

    沈秋华和杨琼互相看了一眼,显然这是一个很容易引起怀疑的问题。

    “书法一途,一看天赋,二看刻苦。我上班之后学校有个美术老师书法很好,我跟着他学了一段时间,后来就是自己练的了。”沈秋华说起瞎话来那也是十分有天赋的,张嘴就来,顾老师顿时成了她的启蒙老师。

    柳蔓枝点头,一脸思索的样子。“表姐,那你看我练得出来吗?”

    对于任何人练书法沈秋华都是赞成的。每个人的资质不同,能够有所成就的毕竟是少数。但是写书法需要平心静气,是修身养性的好法子。就算成不了名家,对自身修养的提高也是有好处的。

    “只要你肯刻苦练习,再下苦心钻研,总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柳蔓枝一听这话有些泄气。她要是能下那个苦心,也就不会年纪轻轻开店做生意了。她长得漂亮,能说会道,就是天生不爱学习。什么“刻苦”啊,“钻研”啊,她一听这些词都头疼。

    “有没有什么速成的方法?”她看沈秋华不到一年就这么厉害,应该是有捷径的。

    沈秋华摇头。“书山有路勤为径,这话最是不假。”

    柳蔓枝彻底泄气了。不过新的主意又上心头。“表姐,下个月是我生日,我想办个聚会,你一定要来啊。”

    说实话沈秋华真想当场就拒绝,可那不是沈秋华的行事风格。她点点头,却没说是否会去。

    一旁的杨琼看着也忍不住要撇嘴了。这个柳蔓枝还真是不消停啊。说什么生日聚会,她那点心思谁看不出来啊,明摆着是想让秋华送她一幅字做生日礼物。真是算计到家了。

    三人这各怀心思地聊着,饭店里又出来了几个人。不知道是哪方面的亲戚朋友,明显喝高了,互相搀扶着,大声说笑着走出来。

    三个人都向旁边让了让,避开冲天的酒气。那几个人中却突然有一人大声道:“哎,是你们啊,美女,咱们又见面了!”

    三人转头去看,沈秋华和杨琼都认了出来,就是昨天在车上总回头看沈秋华的那个中年男人。

    那男人一见沈秋华,立刻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美女,你也来这参加婚礼啊!咱们真是有缘。”说着就要过来拉沈秋华的手。

    杨琼直接撂了脸子。心说昨天我放你一马你还没完了?她上前一步直接挡在了沈秋华的面前,一把打开男人的手。这一下可是没留力,“啪”的一声在场所有人都听得真切。

    男人看着自己被打得通红的手,大叫道:“哎!你敢打我!”

    “大叔,我警告过你的。再敢盯着秋华,别说我不客气了。”很久不打人了,杨琼的手真有些痒了。

    “你个臭丫头!”男人扬手就打,直接奔着杨琼就扑了过来。

    杨琼哪里会怕这些?躲都没躲,看准时机直接一下子就掐住了男人的脖子。于是男人所有的招式全都消失了,手刨脚蹬地挣扎着,却是发不出声音。

    “杨琼!”沈秋华生怕杨琼一时错手当真闹出了人命。就是伤了对方这么大喜的日子也是不吉利的。

    杨琼也没打算直接要了对方的命,就是给一个警告而已。她收回了手,男人立刻坐到了地上。原本就红的脸这下更是涨成了猪肝色。

    “今天是好日子,算你走运。”杨琼回身拉住沈秋华走到了一边,不再理会。

    柳蔓枝在一旁将整个过程都看见了。她错愕地看着杨琼,原来这个表姐的同事是个这样的高手?难怪表姐整天跟她在一起了。

    男人被旁边的朋友搀扶走了。本来之前这些朋友看到男人被杨琼抓住了脖子还想过来帮忙,可是看到杨琼那凶狠的手法之后,就没人敢过来了。

    “杨琼,你不是当老师的吗?怎么这么厉害?”柳蔓枝见热闹没了,就跑过来八卦。

    杨琼是真心不愿意理她。可是她毕竟是沈秋华的表妹,多少还得给点面子。“以前当兵的。”

    “难怪现在表姐不怕了。原来是多了你这么一个保镖。”柳蔓枝笑着捅了捅沈秋华,“表姐,你还真是走运呢,身边总有护花使者出现。从前是吕邵杰,现在又是杨琼,他们对你可真好。”

    沈秋华笑笑没说什么。杨琼却道:“秋华人长得漂亮又有才华,温柔贤惠还贴心,我当然要对她好了。”

    柳蔓枝撇了撇嘴,却也没说什么。又闲聊了几句就进了饭店。

    “讨厌的人终于都走了。”杨琼贴在沈秋华的耳边说,还趁着没人注意舔了她的耳朵一下。

    沈秋华被杨琼拉住的手一紧,红着脸扭头,“你注意点啊!”

    “已经很注意了。”杨琼耍赖。

    婚礼结束后一家四口回了家,沈秋华和杨琼又住了一晚,周日返回了城里。沈秋华临走的时候给了沈母五万元钱,说是让二位老人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算是她和杨琼的孝敬的。

    沈母听了一愣,她花沈秋华的钱自然是没问题,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可是杨琼的孝敬这又是怎么说的?

    “阿姨,我都来蹭吃蹭喝这么久了,还能不孝敬您和叔叔一下啊?”杨琼平时也看不出是个嘴甜的人,可是一到了沈家二老面前,这嘴就跟抹了蜜似的。

    “你这孩子,你和秋华感情好,我们当然是开心的。也没拿你当外人,就当是秋华的姐姐了。可是杨琼啊,怎么就不见你回家看父母呢?你都不想他们吗?”哪有人一年到头都在别人家的道理?

    沈秋华看了杨琼一眼,有些担心。杨琼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是家庭似乎一直是杨琼的软肋,能不谈的时候她尽量不谈。

    “想啊,可我家太远了,一来一回费劲不说,光是路费就好多钱。阿姨,我可是一个月只有三百块工资的人啊!”杨琼一脸可怜相。

    沈母一听就对沈秋华说:“你们之间关系这么好,等放暑假的时候你陪着杨琼回家看一看吧。”言下之意,就是让沈秋华负担所有的费用。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杨琼美滋滋地说:“你妈看来是越来越喜欢我了。”

    “她会接受你吗?会接受我们俩的感情吗?”沈秋华也将自家父母对杨琼的喜欢看在眼里。可是父母对于杨琼越喜欢,她反倒越觉得担心。一旦父母知道了两人的关系,那将是多么大的打击?

    杨琼将她抱进怀里,“没事的。相信我,他们即使知道了,最后也会接受的。中间或许有波折,早晚都会过去的。”她在沈秋华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安抚着怀里突然担心的人。

    沈秋华搂紧了杨琼的腰,“我是你的,这件事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改变。”

    “是,不会改变。”

    周日两人回了自己的家,一进门沈秋华就是一个踉跄。杨琼吓了一跳,急忙扶住了她。

    “怎么了?”

    沈秋华的脸色有些苍白,“没事,头有点晕。应该是晕车了。”

    “怎么不早说?”杨琼心疼。直接丢下手里的东西,将她抱进了卧室。“好好躺着,休息一下看看会不会好一点。”杨琼帮她脱了衣服,将被子为她盖好。

    沈秋华确实很不舒服,于是也不再硬撑。抓着被子很快就睡着了。

    原本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的两人,却发现睡了一觉后沈秋华的病情更加严重了。她似乎得了重感冒,全身发着烧,连说话的声音都是哑的。而且上吐下泻,整个人迅速地瘦了下去。

    杨琼不敢怠慢,直接送她去了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感冒。挂了点滴,沈秋华的情况好了一点。

    “一定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杨琼守在床边说。

    沈秋华的样子很虚弱,她抓住杨琼的手,皱眉道:“好难受。”

    杨琼自然心疼。碍于病房里还有别的病人和家属在,她不好说什么肉麻的话,只好轻声安抚着佳人。

    ☆、第89章 养病

    挂完点滴,沈秋华的情况好了一些。她不喜欢病房里人来人往的,提出要回家静养。

    杨琼咨询了大夫,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带着她回了家。

    一回到家杨琼可就不那么矜持了,抱着她柔声哄着。沈秋华笑得柔弱,“你的手放在哪啊?今夜是不成了。”

    杨琼收回了犯规的手,没办法,总是忍不住。“你好好休息,明天我还得带你去挂个点滴,这样好得快。”

    “陪着我。”生病的人总是脆弱,沈秋华竟然比以往更加依恋杨琼。

    “当然。我一辈子都陪着你。”

    夜已深,看着终于能够安稳睡着的佳人,杨琼长出了一口气。沈秋华到了现代之后还真是很少生病,这让杨琼有些大意了。这位娘娘前世可是每隔几天就有太医来请脉的。身体里有什么些微的小病都有太医及时调理着。如今可好,跟着她什么都吃,快一年了,连个全身体检都没做过。

    “我才知道自己亏欠了你很多,可是你从来都没说过。秋华,委屈你了。”杨琼知道如果她醒着一定会笑着说“不在意”。她保持着宠妃的礼仪、风骨,却丢弃了宠妃的娇气,可是越是这样,越是让杨琼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有这么一个心上人,真是怎么宠都不够。

    第二天清晨,沈秋华醒来的时候就闻到了米香。她起身,觉得烧已经完全退了,肚子也不疼了,只是身体还有些脱力。

    下了床,来到厨房,看到杨琼正在忙碌。听见她的脚步声,杨琼转头问:“你怎么起来了?快回床上躺着去。”

    “来看看你给我做什么好吃的。”沈秋华的手臂从背后缠住了杨琼的腰,头放在了杨琼的肩上。

    这个动作杨琼倒是时常做,如今被沈秋华抱住,整个人都是美美的。

    “还难受么?”

    肩上的小下巴左右晃了晃,应该是在摇头。“好多了,就是没什么力气。等着你的粥填肚子呢。”

    杨琼嘴角带笑,这种最最平凡的话语就是她最最幸福的时候了。“粥马上就好。”她微微侧头,亲了一口肩上的脸颊。

    小米粥上桌,配上几样精致的小菜,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你做的?”沈秋华指的是那几样小菜。

    “嗯。”杨琼生怕买来的东西还不干净,特意起早去市场买了新鲜的蔬菜回来。对着菜谱弄了半天,自己尝了尝味道还说得过去,这才敢给端上来。

    “辛苦你了。”饭菜还没动,沈秋华已经在杨琼的唇上印下一口吻。

    杨琼克制住想回吻的冲动,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亲自端着粥碗小心地舀着,让粥凉得快一些。

    “我自己来吧,你也吃。”沈秋华接手过来,她不想杨琼忙碌了半天还要耽误吃饭。

    两人这一顿饭吃得格外慢,你一口我一口的,如同初恋的情人,最是甜蜜。

    收拾好碗筷,杨琼带着沈秋华去医院挂点滴。医生简单检查了一下后,确定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再挂一个点滴消炎确保完全康复。

    病房里依旧住满了人。沈秋华很安静,杨琼也没有拉着她聊这聊那。点滴还有一半的时候,病房里来了个探病的,竟然是书法协会的黄副会长。

    黄副会长是来看朋友的,一转头看到了沈秋华,立刻过来打招呼。

    “怎么生病了?要不要紧?”

    沈秋华摇头,“没事的,已经快痊愈了。明天就可以去上班了。”

    “小沈啊,身体的事情可不能马虎,一定要当成大事啊。”黄副会长很会说话,听着很真诚,并不显得虚情假意。

    “我知道,谢谢您的关心。”

    送走了黄副会长,沈秋华的点滴也基本挂完了。拔了针头,两人一同回家。杨琼真是什么都不让她做,连洗个澡都是她全程服侍。

    这种时候是两人最容易情动的时候,今次两人因为生病的原因都有所克制。沈秋华看着杨琼忍得辛苦,拉着她的手说:“我已经好了。”

    第2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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