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节
推荐阅读:临时夫妻(nph)、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如何在柯南世界成为海王nph、演技的正确运用(非1V1注意)、日日皆好(NPH)、草粉gl、记忆之场、麦元、《玉壶传》【bg】【古言】【骨科】【结局不定】、位面风俗店经营指南、
莫道无心[现代篇] 作者:敛舟洛水惊痕
第24节
沈秋华急忙起身让座,顺便问了好。
“你看看小沈多有礼貌,你们俩在一起这么久,你怎么一点也没学到?”金局坐下就开始数落杨琼的不懂礼貌。
“少来,我家秋华当然好了。我平时也挺有礼貌的,这不是跟您嘛,咱俩谁跟谁啊?”杨琼嬉皮笑脸地说。
“谁跟你咱俩?少套近乎啊!你少给我惹点事就行了。”金局也毫不示弱地和她斗嘴。
“得得得,您是大局长,我不跟你近乎,离远点还不成吗?”她说着还真就离得远了点。弄得金局哭笑不得。
☆、第104章 劫持
“最近忙什么呢?大局长。”
“我干什么的你还不知道,查案子呗。”金局叫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
“年纪大了这种东西还是少喝点吧。你查案子还有空来这里吃饭?”杨琼前一句还挺正经,后一句就开始变味了。
“查案子也得休息啊。我说你们俩最近都注意点。尤其是小沈,你可得保护好了。”金局意有所指地说。
“哎哎,社会治安不好可是你们警察的失职了。哪有让我一个普通公民自己保护的?”杨琼接着嘴贫。
金局真不含糊,上去就给了她一个爆栗。“你就贫吧。我和你说真的。再说你还叫普通公民,你怎么好意思说?”
杨琼捂着头,转头对沈秋华说:“看见没,他以前经常这么打我。看这手法多熟练。”
沈秋华闭着嘴只是笑,她是个聪明人,这个时候搀和进这两人的对话中那绝对是做蠢事。
金局咖啡喝了一半,那边要的东西已经打包好了,他打了个招呼,提着袋子就走了。
“这是……有事?”沈秋华不解。
“执行任务呢。大概是饿疯了跑来买吃的。”杨琼这种情况经历过太多了,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他一个局长出来买吃的?”沈秋华觉得怎么手底下应该有两个跟班吧。
杨琼点头。“大概身边没人,都派下去了。”说完她摸着下巴,“看来是大行动啊,把人撒得这么干净。”
沈秋华笑道:“你不是又想去凑热闹吧?”
“怎么会?我现在可乖了,对吧?”杨琼撒娇的技能已经满点,这会儿施展出来丝毫不费力气。
沈秋华被她逗笑,伸手将凑到自己眼前的脑袋推开,“在外面你注意一下。”
两人一顿饭吃得温馨又甜蜜,不知不觉竟然吃到了很晚。出了餐厅,坐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两人找到她们的车,杨琼刚刚拉开车门,就感觉劲风一道,她的目力非常,已经看清是一个男人从自己身边过去了。然后她就听到了沈秋华的声音。
“杨琼!”
杨琼扭头的时候,沈秋华已经被人掐住了脖子。杨琼没有激动,甚至没有什么出奇的动作,她只是将身子靠在车身上,沉声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放了她,我放你走。”
男人的表情很凶恶,抓着沈秋华脖子的手越勒越紧。沈秋华的表情有些吃力,但是并不惊慌。
杨琼见对方不说话,继续道:“你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只要你肯放人。”
“开车带我离开这!”男人终于开口了。声音嘶哑,极其的难听。
这时候杨琼已经听到有不少人的脚步声朝着这边汇聚而来。男人显然也听到了,他的手勒得更紧了。
“上车!”杨琼没有任何犹豫,她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但是她必须保证沈秋华的安全。
男人挟持着沈秋华上了后排,命令道:“快开车,别耍什么花样,要不然我杀了这女人!”
“哥们儿,你别乱来啊。”杨琼嘴上说着,已经发动了车子。
方向盘一打,车子已经迅速开了出去。汇聚过来的一大批警察只看到黑暗中车灯一闪,然后车子就开了过去。
停车场的出口已经被路障封锁了,但是杨琼没理,直接冲了过去。驶进了车流之中,杨琼才问:“你去哪啊?”
“一直往东开,到地方我会告诉你。”男人的声音稳定了一些。
“行。不过你的手松开点,我朋友要窒息了。”杨琼从后视镜里看到沈秋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心里心疼,说话却并没有表现出来。
男人似乎挺满意杨琼的配合,果然将手松开了一些。沈秋华终于能够自由呼吸了,她低头咳了几声,抬头通过后视镜对着杨琼笑了笑,示意自己没事。
车子一路驶向东边的郊区,大约开了一个多小时,两边树木越来越多,人却越来越少。
转过一个弯,男人要求杨琼将车开到一家偏僻的修车店门前停下。杨琼照做了。将车子停好,男人拉着沈秋华下了车,杨琼也走了出来。
“我已经按你说的做了。你该放人了吧。”
男人狞笑两声。“放了?放了你立刻就会报警,我才没有那么傻。再说……”他低头看着沈秋华,“这女人这么漂亮,放了多可惜。”
杨琼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说出来的话都透着危险,“你还想怎么样?”
“那还用说,当然是陪我乐呵乐呵。至于你,把车钥匙给我,进到屋里去!”
杨琼没动。男人立刻掐紧了沈秋华的脖子。“你想她死吗?”
“你不是一个人吧?屋子里还有人对不对?”杨琼偏头问。
男人虽然觉得这话问得不太对劲,却也没多想。毕竟是两个女人,其中一个还在自己手里,没什么可怕的。
“关心这些对你没好处,不想死就照我说的做。快点!”
杨琼耸耸肩,伸手将车钥匙抛了过去。她抛得方向刚好是男人挟持沈秋华的那只手的方向。男人也没多想,用卡在沈秋华脖子上的那只手去接车钥匙。车钥匙还没接到,他就觉得脸上一痛,整个人被打飞了出去。
沈秋华落到杨琼怀里,还没来得及抬头,已经被杨琼紧紧地抱住。“对不起,委屈你了。”杨琼的声音里满是愧疚。
沈秋华抬头。“有你在我身边,我一点都不委屈。”
杨琼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低头捡起地上的车钥匙给了沈秋华,“到车上去等我,我这边很快就结束了。”
沈秋华是个非常识大体的女子,接过车钥匙就嘱咐了一句“自己小心。”然后就钻进了车里。
这会儿那男人才踉踉跄跄站起来,鼻血流了满脸。鼻子上火辣辣地疼,好像是鼻梁骨折了。
“你是条子?”男人也不傻。寻常女人哪有这样的身手?
“不是。不过从前是当兵的。你要是不抓我朋友,就没这出事了。”杨琼一边说话一边注意着修车店里的情况。
果然,男人朝着店里喊了两句,里面衣衫不整地出来四五个男人。各个都拿着修车用的扳子、钳子等工具。
“把这女的废了!车上还有一个漂亮的,够咱们哥们用了!”受伤男人这时还不忘车上的沈秋华。
后出来的几个男人一看就一个女人,都有些泄气。再一细看男人满脸是血,又都吓了一跳。
其中一个小个子问:“她打的?”
受伤男点头。
“拿啥打的?”
受伤男气急,一个巴掌扇过去,“我叫你这么多废话!还不动手!”
男人们一听终于不废话了,抄着家伙就上来了。两分钟后,他们一个个都趴在地上,每个人都是满脸血,被杨琼一拳一个全都打折了鼻梁骨。
小个子捂着不停流鼻血的脸,痛苦地问:“你干啥下手这么狠啊?”
杨琼一步踏过来,这些人都不约而同地向后退了退。“他,伤了我朋友。”她指着劫持沈秋华的那个男人说。然后又看着剩下这几个,“你们,想伤害我朋友。”
她走到劫持男面前,蹲下身道:“我本来将把你这只手打折的。不过我是好人,这么暴力的事情不适合我。”她站起身,提高了音量,“你们就老实地待在这里等警察来。谁敢跑,我就打折谁的腿。”
她说完就大咧咧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这几个满脸血的男人。
听说警察要来,那不跑可就是傻子了。杨琼身手厉害他们承认,但是也不能因为她一句话就坐以待毙啊。
几人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起身四散奔逃。
没跑两步,其中一个就觉得腿上一疼,人已经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其他几人也不过是晚了几秒,都纷纷享受到杨琼在前世学来的点穴功夫。一个个躺在地上,别说跑,这会儿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说什么都不听。以为我吓唬你们?啊?对付你们我还用得着吓唬?”杨琼生气地踹了他们好几脚。这回她也不坐大石头上了,直接回到车里检查沈秋华的伤势。
沈秋华的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这会儿已经红肿起来。杨琼车里备着药油,倒了一点帮她揉着。“是我不好。”
沈秋华很安静,闻言拉下她的手,主动吻上她的唇。“是你救了我。”不是谁都能屡次将她救出的。身边的这个满脸歉意的女人,一直是自己最忠实的守护者。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这份守护始终未变。
擦了药油,看沈秋华的样子并没有什么大碍,杨琼这才放心。两人等了没多久,远处传来了警车的声音,很快,数辆警车到场。
金局第一个从车里走下来。先是看到几个满脸血的人在地上躺着,把他也吓了一跳。在转头看到杨琼从车里走出来,他立刻问:“你打的?”
杨琼点头。“没打太狠,就是把他们的鼻梁骨打折了。那些是鼻血,不可怕。”
“他们怎么都躺着?”金局指着一地的人问。
“他们要跑,被我点住了。”杨琼说着又过来踹了几脚,发现还真是完全跑不了了。
☆、第105章 天伦
金局一听点穴,这可不是部队教的。“行啊,什么时候学的这手?看着还挺管用的。”他这时看到这群人满脸是血,虽然杨琼说是鼻血。可鼻血也是血,“哎我说你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他们要伤害秋华。”一句话,就把金局堵没词儿了。杨琼对于沈秋华的好,就算是他这个外人也看得出来那已经完全不是友情的范畴了。不过人家现在不是自己手下的兵,以一个朋友的立场来说,他觉得这没什么。
“小沈怎么样?”金局是接到沈秋华的报警电话才来的,所以觉得沈秋华应该没什么大碍。
“没什么大事。不过……”杨琼瞪着金局,“你们警察怎么当的?居然让这种人满街乱窜!”
“这不正围着吗?谁知道他会劫持你们啊?不过也幸亏是你,要不然啊……”金局还是挺庆幸的。
杨琼却不干了。“什么叫幸亏是我?他要是劫持我还好了呢,可他劫持的是秋华!你们……”
眼看着杨琼越说越气,大有不依不饶的架势,金局急忙打断。“好了好了,你们这次协助警方抓捕歹徒,回去我给你报个见义勇为奖。我说你真不着急啊,小沈还等着你呢。”
用沈秋华来说服杨琼那绝对是百试百灵。杨琼一听“哼”了一声,“那这里交给你了,我先回去了。”说着上了自己的车子,发动,开远了。
“哎!这臭丫头,搞得跟领导似的!”金局听着这话怎么就不太对劲呢,仔细一想,这一副交代任务的语气不就是他从前经常对杨琼说的吗?
杨琼打算带着沈秋华去医院看看,被沈秋华拒绝了。
“没什么大碍,别弄得兴师动众的。我还没有那么脆弱。”
两人回到家,杨琼再次用药油好好帮她按摩了一下,看着红肿已经消退了很多,这才放心。
“怎么总是你受伤呢?那人要是劫持我多好。”杨琼嘀咕着。
沈秋华失笑。“劫持谁都不好。好在每次我出事的时候,都有你在身边。”
因为受伤的事情,杨琼借机向学校请了假。有了警方的证明,学校很痛快地批准了。
“先陪你回趟家,然后再陪我回家。”在去沈家的路上,杨琼很满意自己的安排。
“我被劫持的事别跟二老说,免得他们担心。”两三天的工夫,沈秋华脖子上的瘀伤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这才敢回家。
“我知道。”
回到沈家,两人将车上的东西拿下来。这些都是给沈家二老的礼物。给沈父的营养品和一些杨琼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小零件。据说组装到一起可以当收音机用。沈秋华成了一色裁的代言人,自然不能亏了自己的漂亮妈妈。临回来之前去一色裁挑了几套适合沈母的衣服,这下都带了回来。
母女俩在房间里折腾了半天,当沈母再出现的时候,杨琼和沈父都张大了嘴。沈母的美,和沈秋华不同。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优雅,或许没有青春的活力,但是美得让人安心。
沈母此时还有些不好意思。看到杨琼和沈父的反应,转头问沈秋华:“秋华,我这么穿是不是太艳了?”
沈母身上穿的是一件高领旗袍。暗红绣金,梅花吐蕊。显得沈母格外的高贵。
“怎么会呢?妈,你这样最好看了。你看把我爸迷的。”沈秋华说着朝沈父那边努努嘴。
沈母看到沈父的表情,居然还有些脸红。
杨琼转头问沈父:“叔叔,您当年是怎么把这么漂亮的阿姨追到手的?传授一下呗。”
“你这孩子……”沈母被逗乐了。气氛也比方才自然了很多。
“你阿姨漂亮吧?当年就是这县城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不过我跟你说啊,叔叔我当年也不差。”沈父一向话不多,今天看见妻女皆是貌美如花,妻贤女孝,便觉得人生如此,夫复何求?这话匣子一打开,还就收不住了。
晚饭后,沈秋华和杨琼手拉手出去散步。小县城的感觉是安静。街上虽然也有很多人,但还是感觉很安静。
“难怪你想隐居,远离尘世,我觉得咱们都能多活几年。”杨琼感慨道。
“只怕到时候你就耐不住寂寞了。”这是沈秋华担心的。
杨琼转头看着她,“怎么会呢?有你我还能寂寞?”
“没个正经。”
两人正边走边聊,迎面走过来几个年轻的女人。走在正中间的女人穿着一套和沈秋华所穿差不多样式的衣服,这会儿正被其他几人夸赞着。
“你这套衣服真好看,城里买的吧?”
“古装样式呢。我可不敢穿,也只有你才能穿得这么好看。”
“很贵吧?我看网上的价格都不便宜。”
几人说得热烈,其中一人看到了沈秋华,立刻指着她道:“哎,你们看,她这件衣服和苏颖的差不多。”
那个叫苏颖的女人也注意到了。然而她惊讶的不是别的,是这个女人就是她买衣服看到的那个宣传海报上的模特。她也是看了宣传海报才下定决心买的。
“你……是一色裁的那个模特?”苏颖过来问。
沈秋华点点头。不明白她激动什么。
“真的是你!哇!你本人比照片上的还要好看!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拍外景吗?”苏颖说着已经开始转头去找照相机了。
沈秋华看了一眼杨琼,有些无奈。杨琼也搞不清这是个什么状况,怎么看着像是米分丝啊?
苏颖找了一圈没看到照相机,此时却也反应过来。拍外景那也要有个景不是?这里除了马路和绿化带啥都没有,拍啥?
见两个人都不说话,苏颖终于意识到自己这么冲过来是很失礼的事情。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后退了一步,“不好意思啊,打扰你们了。我就是看到你太激动了。”
看得出这是个很外向的姑娘。沈秋华笑道:“我家在这附近,我只是出来散步的。”
“哦哦,这样啊。真没想到,我居然和你家住得这么近。”苏颖满眼睛都是星星。她有一种追星的感觉。
沈秋华除了微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旁边有同行的女人拉了拉苏颖的手,苏颖这才意识到自己打扰人家的时间有些长了。急忙道:“那个……不打扰你们了。我叫苏颖,呃……能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姓沈,双名秋华。”
沈秋华?这名字有点土耶。苏颖在心里吐槽。不过表面上还是很感谢的。
一群女人雀跃着离开了。杨琼有些好笑地问:“第一次遇到崇拜者,感觉如何?”
“那姑娘脑子有些乱。大概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沈秋华摇摇头。“陌生人希望还是少遇到吧。”
回到家,沈父沈母那屋的灯已经熄了。两人轻手轻脚地洗了澡,然后回房间睡觉。
躺在床上,杨琼摸着沈秋华的肋骨道:“怎么又瘦了?肋骨都这么明显了。”
“不知道。我感觉最近吃得不少。”沈秋华是典型地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不仅胖不起来,一不留神,就瘦得厉害。
骨感美成了当下的流行审美标准。可是杨琼却不喜欢。一堆骨头架子抱起来多不舒服。她希望她家秋华胖一点,摸起来肉肉的手感才好。
不过这个愿望真的只能是愿望了。沈秋华就从来没有肉肉的感觉,不瘦得硌手就不错了。
“看来我得研究一下怎么科学喂养。”杨琼认真地说。
“你养猪呢?”沈秋华可听出来了,一拳头打了过来。
杨琼抓住她的手,一把将她拉到怀里。“老婆,你越来越暴力了。”
沈秋华转头,透过窗外的月光,杨琼看见她的眸子里波光潋滟,媚得勾魂摄魄。她抬手勾起杨琼的下巴,轻笑道:“你不喜欢?”
杨琼觉得鼻子好痒。沈秋华主动勾引她她当然一点都不介意啦,问题是娘娘勾引完了之后就……就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转头去睡觉了。这这这……这不是故意折磨人吗?
杨琼不能忍。她的手从背后圈住了沈秋华的腰。沈秋华也没反抗,放软了身子任她予取予求。
在沈家的这两天两人专心陪着沈家二老,买菜做饭,逛街聊天,让二老好好地享受了一下天伦之乐。
难得沈秋华的三姨没来煞风景,所以这两人大家都过得格外舒心。第三天,沈秋华和杨琼起了个大早,今天她们要赶火车回杨琼的老家。这是早就和沈家二老说过的事。对于这件事,沈家二老是很赞同的。还要拿些土特产让杨琼带回老家,最后杨琼说东西太多实在拿不了才作罢。
县城里就有火车站,倒是不用再折腾回城了。两人来到候车大厅,由于地方小,又是大清早,候车的人并不太多。
杨琼拖着个大旅行箱,背后还背着一个,里面装的全是带回老家的东西。所有的钱和证件都在沈秋华随身的跨包里。为了减轻杨琼的负担,沈秋华也背了一个。她本来就年轻,背上书包,看上去简直就是一个刚刚放暑假的大学生。
☆、第106章 进山
天气很热,沈秋华见杨琼的汗顺着额头流了下来,急忙拿着纸巾去擦。
有老婆就是好啊!杨琼心里美滋滋的。
火车很快进站,两人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上了车。沈秋华这是第一次坐火车,看哪都觉得稀奇。不过她是个内敛的人,并没有表现出来。
进了车厢,另外两个铺位还没有人。杨琼忙着将行李放好,折腾完了,拉着沈秋华坐到了下铺。
“出门在外,你注意一点。”沈秋华打掉了杨琼环在自己腰上的手,叮嘱着。
“习惯了。”杨琼委屈。平时都搂惯了,这会儿手自然而然就放在那儿了,哪里改得过来?
“我们这样终究是不被世人允许的。你我彼此衷情就好,不要让人看出来了。”说到这种事,沈秋华也是无奈。同性相恋,即便穿越了千年时光,依旧不被世人接受。仔细想想,前世和现在并没有什么区别。
“委屈你了。”杨琼心疼她。这种无法放到阳光下的感情,两人能够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
沈秋华摇摇头,“你还不是同样委屈?你我皆是女子,就应共同承担所有风雨。”
杨琼的手还是忍不住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她看了一眼,却没再说话。两人拿出ipad一起看电影,时不时交流上两句,倒也不觉得旅途寂寞。
很快到了中午,另外两个铺位还是没人。杨琼估计大概就是没人了。“这样真不错,要不我还担心进来两个人咱们不自在呢。这下好,成了一个小单间,再也不怕别人打扰了。”
沈秋华当然也很喜欢这种情况。对于陌生人,她本能地抵触。如今这样让她也松了一口气。午饭两人吃了泡面,由于平时不吃,偶尔吃一回,还觉得味道挺不错的。
火车上空调给的足,沈秋华的身子又畏寒,所以面吃得不多,汤倒是都喝了。
“秋华,你真能喝。”杨琼摇头,这样灌了个水饱,一会儿非得饿不可。
果然,下午两点多,沈秋华的肚子就叫唤起来。两人这时候正在说话,突然传来的声音让沈秋华红了脸,让杨琼笑弯了腰。
“我说什么来着?你肯定得饿。”看着沈秋华那不好意思的模样,杨琼终于忍住笑,翻着背包找出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还好早有准备。”她没有直接递给沈秋华,自己先撕开了包装袋才递过去。
自从知道手指经常用力会让指节变粗后,在杨琼面前,沈秋华几乎就没干活费力气的活儿。杨琼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给沈秋华前世宠妃的待遇,但是她的这份心,一定要让沈秋华知道。
我无法给你整个世界,我只能给你我的全部。
沈秋华吃着面包,喝着杨琼打来的开水,一脸的满足。那小模样,像只小猫在晒太阳一样,慵懒而迷人。让人只想着将她捧在手心里宠溺呵护。
女人啊!杨琼暗自感慨。都是女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看看秋华,再看看自己,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软卧车厢里是相对安静的。这让杨琼觉得虽然贵了点,但是这钱没白花。到了晚上,两人轮流去洗漱。沈秋华一路走过,依旧吸引了不少惊艳的目光。洗漱完毕,她将自己的束发的发簪抽出来,一头青丝如瀑布一般散落下来,直接让旁边一起洗漱的一个女人发出了惊叹声。
“你这头发太漂亮了!还这么长!”那女人年纪不算小,大约三十岁左右。
沈秋华笑笑,却没说话。用梳子将长发梳顺,这是她睡觉前一定要做的事情。平时在家里都是洗完澡之后用毛巾擦干。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她是不用吹风机的,她觉得那个比较伤头发。现在出门在外,洗头就别想了,也只好这么将就一下了。
杨琼不放心她,一直站在走廊里看着这边,将她走回来这才放心。
“早点睡吧。”沈秋华浅眠,也不知道晚上能不能睡着。所以早点上床,能睡一会儿是一会儿。
躺在床上,沈秋华真就睡不着。自从来到现代之后,她几乎夜夜睡在杨琼的怀里。有了身边那人,她才能睡得安稳。如今就自己一个人,虽然知道杨琼就在旁边,但是到底不在一起,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原来自己已经这么依赖杨琼了吗?沈秋华失笑,若是前世,她定然不许自己如此任性妄为。可是现在,她所求的不就是这一份感情吗?
她转头看着对面床铺的杨琼,已经熄灯了,所以她看不清楚。但是她知道那人的心里也是自己。这种感觉,甜蜜中还有一点点的酸涩,那是对于未来的一点不确定。
杨琼知道沈秋华没睡。如果自己此刻说话,她们俩大概会聊上一夜,那就都别睡了。其实身边没有了沈秋华,她也不好受。
两人都没睡,却都不想打扰对方。熬到实在困了,也就各自睡着了。
火车一路南下。驶过很多站点都是历史名城。沈秋华对于这些城市都很感兴趣,和杨琼约定了以后要到处去走走,逛逛这些城市。
渡过江河,穿过隧道,火车已经开进山里。两人下了车,潮湿闷热的气候让沈秋华极不适应。
“你没事吧?”杨琼关心道。
沈秋华摇头。两人出了火车站,在附近找了一家饭店吃了两碗面。
“进山还要坐很长一段汽车。你肯定受不了,先把晕车药吃了吧。一会儿能好受些。”这就是杨琼一直犹豫要不要带沈秋华回家的另一个原因。看着沈秋华纤细的身子,也不知道这次折腾一趟会不会就剩下一堆骨头了。
坐上开往山里的汽车,沈秋华几乎是上车就开始晕车。这和平时她们坐的大巴车不同,这车里的汽油味特别大,连杨琼几年不坐,都觉得有些难受,更不用说原本就晕车的沈秋华了。
大约坐了两个小时,总算晃悠到地方。两个人下车缓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继续上路。杨琼家还要再往山里去,却是没有车了。所以这段山路只能依靠两人走进去。
“这段路我小时候走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现在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再晚天就黑了。”杨琼一边说,一边背上背包,拖上行李箱,另一只手拉住沈秋华,朝着回家的路走去。
路上看到很多沈秋华从没见过的植物。杨琼开始一种种给她讲,当然都是民间的叫法。这些植物学名叫什么她也不知道。
这么走着聊着,倒也不觉得寂寞。两个人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候,终于踏上了一段十分险峻的山路。
“别害怕,我在你身边不会有事的。”一边是山壁,另一边就是悬崖。沈秋华再淡定此时也变了脸色。她是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什么时候走过这么危险的山路?
杨琼拉着她的手紧了紧。看她的脸色实在难看,杨琼也没办法。“要不这样,我先把东西背过去,然后我回来背你过去。”这种路不光是沈秋华,有时候来个男人都不敢过。
沈秋华摇摇头。缓缓呼出一口气,把心一横,“我跟你一同走过去。”她不想成为杨琼的负担。
杨琼拉紧了她的手,“我不会让你出事的。”两人一前一后踏上了这段险峻的山路。
山路其实并不算长,大约两百多米,是盘山修建,所以第一次走上来的人根本不知道前面的路还有多长。这种对于未知情况的担忧极其耗费体力。好在杨琼知道,告诉了沈秋华,所以她心里还算有底。
二百多米的危险山路,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前面虽然还是山路,但是明显宽阔了许多,至少两人可以并排走上去了。沈秋华的腿有些发软,杨琼见状急忙原地休息。她卸下所有的东西过来帮沈秋华按摩僵硬的腿部肌肉。
“看你吓的,脸色这么白。”杨琼心疼地在她额上亲了一口。
“还有多远?”沈秋华还想硬撑的,但是真的有点撑不住了。她来到现代后也很少锻炼,有时间就宅在家里,体力差得厉害。这两天火车汽车的折腾,到最后居然要靠双腿走进来,她真的有些准备不足。
“不远了,再走十几分钟就该到了。”杨琼指着前面的山说:“你看,转过这座山就到了。”
沈秋华听了只是心里有了底,却也没太高兴。望山跑死马,她们还有得走呢。
两人再次启程。“为什么你家人会住在大山里面?”
“听老人说,以前的族人为了躲避战祸迁居到这里。后来每遇到战祸就向山里迁徙。赶上那个年代烽火频年,所以就不停地迁,到最后就住得这么深了。这下战祸是波及不到了,可是出来进去的也太不方便了。”
“就没人想着搬出大山吗?”沈秋华好奇,现在都什么社会了?哪有人一直住在大山里不问世事的?
“有啊,可是族里有个规矩。未婚的男女出去闯荡,学习、打工什么都行。男人一旦成了家就必须回到村子里还定居。不想回来的就必须申请脱离家族关系,也不能再姓杨。女人则不受这条规矩限制。”
☆、第107章 进门
“这是为什么?”沈秋华不明白这种规定的目的何在。
杨琼耸肩。“谁知道呢?祖上流传下来的规矩,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她是女人,不在规矩之内,所以也没有仔细想过其中的缘由。
两个人进到村子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暮色中,依旧可以看出来村子的规模不算小。依山而建的房子鳞次栉比,高高低低的房子间依稀有小路往来。村子里这会儿没看见什么人,偶尔可以听见几声犬吠。
杨琼好几年没回来,倒也熟门熟路。主要是这村子一直没什么变化,隔个几年看起来完全一样。
来到自己家的大门口,杨琼回头看了一眼沈秋华,这才抬手敲门。“爸妈,我回来了。”她说的是当地方言,沈秋华听得很吃力。
时间不大,透过低矮的院墙,一个年纪很大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站在房门口向院子外看了一眼,半晌才试探道:“是小琼吗?”
“是我。”杨琼点头。
女人走过来打开院门,还没等说话,一条大黄狗斜刺里蹿了出来,吓得沈秋华不轻。
“别怕,我家的狗。老黄。”杨琼一步拦在沈秋华身前,任由老黄前爪扑到她身上。“老黄,你还活着呢?”杨琼一张嘴说出来的话就是这么煞风景。
老黄的年纪确实不小了,扑了一下就老实了。在杨琼的脚边转来转去,偶尔歪着头看看沈秋华,却也不叫。
“你看,它挺乖的。”杨琼伸手摸了摸老黄的头。老黄乖乖地任由她摸,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小琼,这是……”女人指着沈秋华问。
杨琼光顾着逗狗了,这会儿才想起来给两人介绍。“妈,这是我同事,沈秋华。秋华,这是我妈。”
沈秋华气质温婉大方,见了杨母没有丝毫怯场。互相打过招呼后,杨母将两人让进了屋子。
屋子很简陋,甚至可以说比较寒酸。进门就是厨房,烟熏火燎的甚是呛人。沈秋华仔细打量了一圈,发现这竟然还是一幢木制结构的房子,倒也生出许多前世的即视感。
一条长凳上,坐着一个年纪很大的男人,正在借着柴火抽着旱烟袋。听见门响也没回头,问了一句:“谁敲门啊?”
杨母说:“小琼回来了。”听那语气竟然没有丝毫的惊喜。
男人满是沧桑之色的脸转过来,一眼就看见了杨琼。他点点头,“回来了。吃饭没?正好我们也要吃饭了。”说着站起身走过来。
杨琼又给沈秋华做了介绍。这男人就是她爸,今年已经六十多了,身子还算硬朗,只是常年抽烟,肺不大好,总是咳嗽。
听说这漂亮姑娘是杨琼的同事,杨父也没说啥,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两人穿过厨房进了里面的屋子,这里应该算是客厅吧。沈秋华暗自想着。
这时候,从更里面的屋子里跑出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看见她们倆突然站那不动了。乌黑的大眼睛眨了眨,看着杨琼问:“小姑?”
杨琼走过来摸摸她的头,“你是二红吧?”
小女孩点点头。立刻调头往里屋跑。沈秋华看着这姑侄俩相见不相识的模样,竟然有些心酸。
“我二哥家的老二。我上次看见她的时候还在怀里抱着呢,一晃这么大了。”杨琼说话终于有了一点正经的感觉。
两人没有继续往里走。对于这个家来说,杨琼都感觉自己是个外人。外人的话就没有资格一路闯进去了。
两人在客厅里将身上背的东西都卸下来。杨父杨母那边也没什么动静,二红进里屋后也没出来。沈秋华有些不解这是个什么情况,看着杨琼。杨琼却笑着摇摇头,从背包里拿出水瓶拧开盖后递给她,“到这里,其实跟住旅馆的感觉差不多。”
沈秋华喝了两口水,并没有问为什么。她们找了凳子坐下来,静静地等候着。
不到五分钟,杨母从厨房进来,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走到旁边的柜子上倒了两杯水给她们。
“秋华,我们家常年没有外人,有怠慢的地方你多担待啊。”杨母说普通话比较费劲,这一句话说得很慢很慢,沈秋华也只能算勉强听懂。
“伯母,您太客气了。”沈秋华笑着接过杨母手里的水碗,轻轻放到一旁的小桌上。
杨母笑了笑,脸上的皱纹更多了。她转头拉着杨琼到了一边的角落里,轻声问:“小琼,你这次回来打算待几天?”
饶是杨琼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的方式,听了这话心里也难免五味杂陈。不过她倒没有什么怨恨的。只是问:“家里还不够吃吗?”
“寻常吃的倒是够。可是你的同事来了,咱们不好整天让她跟我们吃窝窝头吧?”这点基本的待客之道杨母还是懂得的。
“那没事。你们平时吃什么我们就吃什么。另外我大概待个三五天就走,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杨琼最后这句话多少有点负气的意思在里面。
杨母也听出来了,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出去这么多年一点都没变。”说完回头冲着沈秋华笑了笑,到厨房去了。
“你们说了什么?”杨琼和杨母两人在用本地话交流,沈秋华一句没听懂。原本这是杨琼的家事,她是不该问的。可是到了这里,她就想知道关于杨琼的一切。
“我妈担心你吃不惯这里的饭菜,我让她该怎么做怎么做,别顾忌我们俩。”杨琼笑着说。
这时候二红又从里屋跑出来了,见到杨琼劈头就问:“小姑给我带礼物了吗?”
杨琼笑了笑,从旅行箱里拿出一个芭比娃娃递给二红。“城里丫头都喜欢玩这个,你喜欢不喜欢?”
二红接过来看了看,点头道:“我也喜欢,谢谢小姑。”说着又跑进了里屋。却和刚刚走出门的一个中年女人撞了个满怀。
“你这天杀的丫头!走路都不长眼睛的?撞坏了我,看我不打断你的腿!”女人骂道。
二红害怕地后退了两步,双手垂了下去,“妈,我下次不敢了。”
女人满意二红的表现,摆摆手,示意她可以走了,二红立刻又风一样跑了进去。
沈秋华看这女人的嘴唇极薄,想来是个刻薄多嘴的人。
“二嫂。”杨琼打完招呼又为沈秋华作了介绍。
杨家二嫂看了沈秋华几眼,忽然“噗嗤”笑了,“小琼,你往咱们村子里带这么漂亮的姑娘,可是帮了大忙了。这几年外面的姑娘都不愿意嫁进来,所以光棍越来越多,你这是……真想着自己人啊!”
沈秋华听不懂杨家二嫂的话,但是看她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打转,就觉得她这番话是和自己有关的。
杨琼的眸色如刀。“二嫂,秋华是我的同事,这次是陪我回来的。刚才这话如果二嫂是在开玩笑,那希望以后这种玩笑不要开。如果不是,那这话说得就有些过分了吧。”
杨家二嫂听了也不生气,脸上的笑反而深了几分。“小琼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如今回来可是客人了。”
杨琼也笑了,“二嫂,我可还没嫁人呢。”
这下杨家二嫂惊讶不小,“你都三十了吧?我记得你和我娘家三妹是一年生的,人家孩子都生了两个了,你居然还没嫁人?”她说到这里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上下打量着她,“是不是在外面嫁不出去了,打算回村子里找个男人?”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杨琼觉得自己真的和这些人思想对不上啊。
“二嫂,我就是回来看看爸妈,看看你们,没别的想法。你别乱猜了。”她突然发现跟这个女人一起聊天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
沈秋华就坐在一旁冷眼旁观。看到杨家二嫂一会儿看着自己,一会儿又看着杨琼,半天她还是一句话没听懂。但是看杨琼的表情,想来两人的对话并不愉快。
这时里屋出来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也是一脸岁月的痕迹。看样貌和杨父有四分相似。
“二哥。”杨琼叫了一声。
杨家二哥点点头。“刚回来啊?”
“是的。”
杨家二哥转头看了眼自己的妻子,“还在这干什么?还不去外面帮忙?没看见有客人在吗?”
杨家二嫂一句话没敢多说就去了厨房。杨家二哥一转头看见了沈秋华,用疑问的目光看着杨琼。
杨琼本来想着吃饭的时候人全了介绍一遍就完事。反正以沈秋华的记忆力也不用担心记不住。没想到人都是一个一个出来,她只好又介绍了一遍。
沈秋华朝着杨家二哥点点头。杨家二哥倒没在她身上过多注意。转头对着杨琼说:“这些年在外面赚到大钱了?”
“糊口而已。”杨琼说得是实话。她赚的这点钱,刚够温饱。
“我让二红去通知大哥他们了,估计一会儿就能来。”这样的房子一般都是前后两道门,这样出入才方便。
果然,半个小时之后,这边饭菜已经上桌,那边杨家的兄弟姐妹也来了好几个。都是拖家带口的,房间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第108章 有我
饭菜摆上桌后,众人入席。杨琼为沈秋华介绍了自己的哥哥嫂子,有些小孩子她也不认识,就由他们的父母介绍了一下,然后杨琼又为众人介绍了沈秋华。这感觉,真跟带着新娘子回家见亲戚似的。
这种一大家子齐聚会的杂乱,并没有让沈秋华感到慌乱。她出身江南沈家,那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家族。家族里旁支众多,见了面光是论辈分就要算上半天。杨家这些人,相比之下都是小菜一碟了。
各自问了好,杨家人也都在打量沈秋华。不是偷眼打量,而是光明正大地盯着看。突然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说:“姐姐你真好看!”
一句话逗乐了大家。杨琼也是才知道这男孩是她三哥家的,在她走后才出生。小名叫小虎。
“小虎,不是姐姐,叫阿姨。”辈分可不能差。
小虎似乎有些怕杨琼,听她说话就闭紧了嘴躲到他妈妈的身后去了。
大家开始吃饭。沈秋华刚刚入席的时候就扫过饭菜,真的只能用粗茶淡饭来形容。唯一上的了台面的就是桌子中央放着一个小盆,里面炖了一只鸡。
这时候小虎伸手要鸡腿。一边还有两个孩子也要鸡腿。可是一只鸡就只有两条腿,这下三个孩子可不干了,哭着闹着伸手上桌就去抓。
一直不大说话的杨父突然大声道:“像什么样子!让外人看笑话!”
下面立刻一阵安静。孩子们被各自的妈妈抱在怀里,却没有一个人敢出声了。
沈秋华看着这场面,感觉得出杨父在这个家里还是很有地位的。但是和大家长的感觉还不一样。
她转头看了一眼杨琼,杨琼冲着她无奈地笑了一下。沈秋华桌子下的手悄悄拉住杨琼的手,紧紧地握了一下。
席间安静了,杨父的音量也放小了。“好好吃饭。”
鸡腿被分给了杨琼和沈秋华。两人却都没吃,给了临近的孩子。这样一来,和她们做对面的小虎就不高兴了。不过刚才杨父发了脾气,他也不敢闹。委委屈屈地快要哭出来了。
沈秋华看在眼里,却觉得自己这个外人没有必要出头去哄一个孩子。她保持着一个客人该有的矜持和礼貌,仅此而已。杨琼的想法和沈秋华差不多,对于这个家,她体会不到温情,所以她也把自己当成一个客人。
杨母看见孙子这委屈样,夹了一块鸡胸肉过去。“小虎乖,这块肉最多,给你。”
小虎啃着肉,这才露出笑脸。
一顿饭吃得比较沉闷。席间杨琼的哥哥们打听了一下杨琼的收入,听说只够温饱后,也就没什么继续聊下去的兴趣了。
吃完了饭,媳妇们负责收拾碗筷。杨琼和沈秋华被让到了里屋坐着。沈秋华就这么枯坐着,杨父杨母忙着干活,杨琼的哥哥们在另一间屋聊天,说话时不时传过来几句。杨琼的嫂子们都在带孩子收拾碗筷,没人过来陪着二人。
杨琼有些不好意思,“委屈你了。”
沈秋华看着她,想到过去的日子里,她每次回家都面对这种情况,或者比这种情况都不如,心里就觉得难过。
“他们在刻意躲开你。”这点沈秋华看得出来。
杨琼点头。“我不是在这个家长大的,所以和他们都不亲。父母把我过继给别人的时候就当我不存在了。原本我也不想回到这个家,可是族里的规定,我出继的那支没人后,我要回到原支的。”她苦笑一下,“好在我是个女人,不会分父母的财产,不然估计今天连这顿饭都没得吃了。”
“你的姐姐们呢?”沈秋华知道杨琼是杨家最小的孩子。今天席间只看到她的哥哥们,却连一个姐姐都没看见。
第24节
恋耽美
第24节
沈秋华急忙起身让座,顺便问了好。
“你看看小沈多有礼貌,你们俩在一起这么久,你怎么一点也没学到?”金局坐下就开始数落杨琼的不懂礼貌。
“少来,我家秋华当然好了。我平时也挺有礼貌的,这不是跟您嘛,咱俩谁跟谁啊?”杨琼嬉皮笑脸地说。
“谁跟你咱俩?少套近乎啊!你少给我惹点事就行了。”金局也毫不示弱地和她斗嘴。
“得得得,您是大局长,我不跟你近乎,离远点还不成吗?”她说着还真就离得远了点。弄得金局哭笑不得。
☆、第104章 劫持
“最近忙什么呢?大局长。”
“我干什么的你还不知道,查案子呗。”金局叫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
“年纪大了这种东西还是少喝点吧。你查案子还有空来这里吃饭?”杨琼前一句还挺正经,后一句就开始变味了。
“查案子也得休息啊。我说你们俩最近都注意点。尤其是小沈,你可得保护好了。”金局意有所指地说。
“哎哎,社会治安不好可是你们警察的失职了。哪有让我一个普通公民自己保护的?”杨琼接着嘴贫。
金局真不含糊,上去就给了她一个爆栗。“你就贫吧。我和你说真的。再说你还叫普通公民,你怎么好意思说?”
杨琼捂着头,转头对沈秋华说:“看见没,他以前经常这么打我。看这手法多熟练。”
沈秋华闭着嘴只是笑,她是个聪明人,这个时候搀和进这两人的对话中那绝对是做蠢事。
金局咖啡喝了一半,那边要的东西已经打包好了,他打了个招呼,提着袋子就走了。
“这是……有事?”沈秋华不解。
“执行任务呢。大概是饿疯了跑来买吃的。”杨琼这种情况经历过太多了,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他一个局长出来买吃的?”沈秋华觉得怎么手底下应该有两个跟班吧。
杨琼点头。“大概身边没人,都派下去了。”说完她摸着下巴,“看来是大行动啊,把人撒得这么干净。”
沈秋华笑道:“你不是又想去凑热闹吧?”
“怎么会?我现在可乖了,对吧?”杨琼撒娇的技能已经满点,这会儿施展出来丝毫不费力气。
沈秋华被她逗笑,伸手将凑到自己眼前的脑袋推开,“在外面你注意一下。”
两人一顿饭吃得温馨又甜蜜,不知不觉竟然吃到了很晚。出了餐厅,坐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两人找到她们的车,杨琼刚刚拉开车门,就感觉劲风一道,她的目力非常,已经看清是一个男人从自己身边过去了。然后她就听到了沈秋华的声音。
“杨琼!”
杨琼扭头的时候,沈秋华已经被人掐住了脖子。杨琼没有激动,甚至没有什么出奇的动作,她只是将身子靠在车身上,沉声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放了她,我放你走。”
男人的表情很凶恶,抓着沈秋华脖子的手越勒越紧。沈秋华的表情有些吃力,但是并不惊慌。
杨琼见对方不说话,继续道:“你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只要你肯放人。”
“开车带我离开这!”男人终于开口了。声音嘶哑,极其的难听。
这时候杨琼已经听到有不少人的脚步声朝着这边汇聚而来。男人显然也听到了,他的手勒得更紧了。
“上车!”杨琼没有任何犹豫,她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但是她必须保证沈秋华的安全。
男人挟持着沈秋华上了后排,命令道:“快开车,别耍什么花样,要不然我杀了这女人!”
“哥们儿,你别乱来啊。”杨琼嘴上说着,已经发动了车子。
方向盘一打,车子已经迅速开了出去。汇聚过来的一大批警察只看到黑暗中车灯一闪,然后车子就开了过去。
停车场的出口已经被路障封锁了,但是杨琼没理,直接冲了过去。驶进了车流之中,杨琼才问:“你去哪啊?”
“一直往东开,到地方我会告诉你。”男人的声音稳定了一些。
“行。不过你的手松开点,我朋友要窒息了。”杨琼从后视镜里看到沈秋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心里心疼,说话却并没有表现出来。
男人似乎挺满意杨琼的配合,果然将手松开了一些。沈秋华终于能够自由呼吸了,她低头咳了几声,抬头通过后视镜对着杨琼笑了笑,示意自己没事。
车子一路驶向东边的郊区,大约开了一个多小时,两边树木越来越多,人却越来越少。
转过一个弯,男人要求杨琼将车开到一家偏僻的修车店门前停下。杨琼照做了。将车子停好,男人拉着沈秋华下了车,杨琼也走了出来。
“我已经按你说的做了。你该放人了吧。”
男人狞笑两声。“放了?放了你立刻就会报警,我才没有那么傻。再说……”他低头看着沈秋华,“这女人这么漂亮,放了多可惜。”
杨琼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说出来的话都透着危险,“你还想怎么样?”
“那还用说,当然是陪我乐呵乐呵。至于你,把车钥匙给我,进到屋里去!”
杨琼没动。男人立刻掐紧了沈秋华的脖子。“你想她死吗?”
“你不是一个人吧?屋子里还有人对不对?”杨琼偏头问。
男人虽然觉得这话问得不太对劲,却也没多想。毕竟是两个女人,其中一个还在自己手里,没什么可怕的。
“关心这些对你没好处,不想死就照我说的做。快点!”
杨琼耸耸肩,伸手将车钥匙抛了过去。她抛得方向刚好是男人挟持沈秋华的那只手的方向。男人也没多想,用卡在沈秋华脖子上的那只手去接车钥匙。车钥匙还没接到,他就觉得脸上一痛,整个人被打飞了出去。
沈秋华落到杨琼怀里,还没来得及抬头,已经被杨琼紧紧地抱住。“对不起,委屈你了。”杨琼的声音里满是愧疚。
沈秋华抬头。“有你在我身边,我一点都不委屈。”
杨琼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低头捡起地上的车钥匙给了沈秋华,“到车上去等我,我这边很快就结束了。”
沈秋华是个非常识大体的女子,接过车钥匙就嘱咐了一句“自己小心。”然后就钻进了车里。
这会儿那男人才踉踉跄跄站起来,鼻血流了满脸。鼻子上火辣辣地疼,好像是鼻梁骨折了。
“你是条子?”男人也不傻。寻常女人哪有这样的身手?
“不是。不过从前是当兵的。你要是不抓我朋友,就没这出事了。”杨琼一边说话一边注意着修车店里的情况。
果然,男人朝着店里喊了两句,里面衣衫不整地出来四五个男人。各个都拿着修车用的扳子、钳子等工具。
“把这女的废了!车上还有一个漂亮的,够咱们哥们用了!”受伤男人这时还不忘车上的沈秋华。
后出来的几个男人一看就一个女人,都有些泄气。再一细看男人满脸是血,又都吓了一跳。
其中一个小个子问:“她打的?”
受伤男点头。
“拿啥打的?”
受伤男气急,一个巴掌扇过去,“我叫你这么多废话!还不动手!”
男人们一听终于不废话了,抄着家伙就上来了。两分钟后,他们一个个都趴在地上,每个人都是满脸血,被杨琼一拳一个全都打折了鼻梁骨。
小个子捂着不停流鼻血的脸,痛苦地问:“你干啥下手这么狠啊?”
杨琼一步踏过来,这些人都不约而同地向后退了退。“他,伤了我朋友。”她指着劫持沈秋华的那个男人说。然后又看着剩下这几个,“你们,想伤害我朋友。”
她走到劫持男面前,蹲下身道:“我本来将把你这只手打折的。不过我是好人,这么暴力的事情不适合我。”她站起身,提高了音量,“你们就老实地待在这里等警察来。谁敢跑,我就打折谁的腿。”
她说完就大咧咧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这几个满脸血的男人。
听说警察要来,那不跑可就是傻子了。杨琼身手厉害他们承认,但是也不能因为她一句话就坐以待毙啊。
几人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起身四散奔逃。
没跑两步,其中一个就觉得腿上一疼,人已经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其他几人也不过是晚了几秒,都纷纷享受到杨琼在前世学来的点穴功夫。一个个躺在地上,别说跑,这会儿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说什么都不听。以为我吓唬你们?啊?对付你们我还用得着吓唬?”杨琼生气地踹了他们好几脚。这回她也不坐大石头上了,直接回到车里检查沈秋华的伤势。
沈秋华的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这会儿已经红肿起来。杨琼车里备着药油,倒了一点帮她揉着。“是我不好。”
沈秋华很安静,闻言拉下她的手,主动吻上她的唇。“是你救了我。”不是谁都能屡次将她救出的。身边的这个满脸歉意的女人,一直是自己最忠实的守护者。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这份守护始终未变。
擦了药油,看沈秋华的样子并没有什么大碍,杨琼这才放心。两人等了没多久,远处传来了警车的声音,很快,数辆警车到场。
金局第一个从车里走下来。先是看到几个满脸血的人在地上躺着,把他也吓了一跳。在转头看到杨琼从车里走出来,他立刻问:“你打的?”
杨琼点头。“没打太狠,就是把他们的鼻梁骨打折了。那些是鼻血,不可怕。”
“他们怎么都躺着?”金局指着一地的人问。
“他们要跑,被我点住了。”杨琼说着又过来踹了几脚,发现还真是完全跑不了了。
☆、第105章 天伦
金局一听点穴,这可不是部队教的。“行啊,什么时候学的这手?看着还挺管用的。”他这时看到这群人满脸是血,虽然杨琼说是鼻血。可鼻血也是血,“哎我说你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他们要伤害秋华。”一句话,就把金局堵没词儿了。杨琼对于沈秋华的好,就算是他这个外人也看得出来那已经完全不是友情的范畴了。不过人家现在不是自己手下的兵,以一个朋友的立场来说,他觉得这没什么。
“小沈怎么样?”金局是接到沈秋华的报警电话才来的,所以觉得沈秋华应该没什么大碍。
“没什么大事。不过……”杨琼瞪着金局,“你们警察怎么当的?居然让这种人满街乱窜!”
“这不正围着吗?谁知道他会劫持你们啊?不过也幸亏是你,要不然啊……”金局还是挺庆幸的。
杨琼却不干了。“什么叫幸亏是我?他要是劫持我还好了呢,可他劫持的是秋华!你们……”
眼看着杨琼越说越气,大有不依不饶的架势,金局急忙打断。“好了好了,你们这次协助警方抓捕歹徒,回去我给你报个见义勇为奖。我说你真不着急啊,小沈还等着你呢。”
用沈秋华来说服杨琼那绝对是百试百灵。杨琼一听“哼”了一声,“那这里交给你了,我先回去了。”说着上了自己的车子,发动,开远了。
“哎!这臭丫头,搞得跟领导似的!”金局听着这话怎么就不太对劲呢,仔细一想,这一副交代任务的语气不就是他从前经常对杨琼说的吗?
杨琼打算带着沈秋华去医院看看,被沈秋华拒绝了。
“没什么大碍,别弄得兴师动众的。我还没有那么脆弱。”
两人回到家,杨琼再次用药油好好帮她按摩了一下,看着红肿已经消退了很多,这才放心。
“怎么总是你受伤呢?那人要是劫持我多好。”杨琼嘀咕着。
沈秋华失笑。“劫持谁都不好。好在每次我出事的时候,都有你在身边。”
因为受伤的事情,杨琼借机向学校请了假。有了警方的证明,学校很痛快地批准了。
“先陪你回趟家,然后再陪我回家。”在去沈家的路上,杨琼很满意自己的安排。
“我被劫持的事别跟二老说,免得他们担心。”两三天的工夫,沈秋华脖子上的瘀伤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这才敢回家。
“我知道。”
回到沈家,两人将车上的东西拿下来。这些都是给沈家二老的礼物。给沈父的营养品和一些杨琼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小零件。据说组装到一起可以当收音机用。沈秋华成了一色裁的代言人,自然不能亏了自己的漂亮妈妈。临回来之前去一色裁挑了几套适合沈母的衣服,这下都带了回来。
母女俩在房间里折腾了半天,当沈母再出现的时候,杨琼和沈父都张大了嘴。沈母的美,和沈秋华不同。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优雅,或许没有青春的活力,但是美得让人安心。
沈母此时还有些不好意思。看到杨琼和沈父的反应,转头问沈秋华:“秋华,我这么穿是不是太艳了?”
沈母身上穿的是一件高领旗袍。暗红绣金,梅花吐蕊。显得沈母格外的高贵。
“怎么会呢?妈,你这样最好看了。你看把我爸迷的。”沈秋华说着朝沈父那边努努嘴。
沈母看到沈父的表情,居然还有些脸红。
杨琼转头问沈父:“叔叔,您当年是怎么把这么漂亮的阿姨追到手的?传授一下呗。”
“你这孩子……”沈母被逗乐了。气氛也比方才自然了很多。
“你阿姨漂亮吧?当年就是这县城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不过我跟你说啊,叔叔我当年也不差。”沈父一向话不多,今天看见妻女皆是貌美如花,妻贤女孝,便觉得人生如此,夫复何求?这话匣子一打开,还就收不住了。
晚饭后,沈秋华和杨琼手拉手出去散步。小县城的感觉是安静。街上虽然也有很多人,但还是感觉很安静。
“难怪你想隐居,远离尘世,我觉得咱们都能多活几年。”杨琼感慨道。
“只怕到时候你就耐不住寂寞了。”这是沈秋华担心的。
杨琼转头看着她,“怎么会呢?有你我还能寂寞?”
“没个正经。”
两人正边走边聊,迎面走过来几个年轻的女人。走在正中间的女人穿着一套和沈秋华所穿差不多样式的衣服,这会儿正被其他几人夸赞着。
“你这套衣服真好看,城里买的吧?”
“古装样式呢。我可不敢穿,也只有你才能穿得这么好看。”
“很贵吧?我看网上的价格都不便宜。”
几人说得热烈,其中一人看到了沈秋华,立刻指着她道:“哎,你们看,她这件衣服和苏颖的差不多。”
那个叫苏颖的女人也注意到了。然而她惊讶的不是别的,是这个女人就是她买衣服看到的那个宣传海报上的模特。她也是看了宣传海报才下定决心买的。
“你……是一色裁的那个模特?”苏颖过来问。
沈秋华点点头。不明白她激动什么。
“真的是你!哇!你本人比照片上的还要好看!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拍外景吗?”苏颖说着已经开始转头去找照相机了。
沈秋华看了一眼杨琼,有些无奈。杨琼也搞不清这是个什么状况,怎么看着像是米分丝啊?
苏颖找了一圈没看到照相机,此时却也反应过来。拍外景那也要有个景不是?这里除了马路和绿化带啥都没有,拍啥?
见两个人都不说话,苏颖终于意识到自己这么冲过来是很失礼的事情。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后退了一步,“不好意思啊,打扰你们了。我就是看到你太激动了。”
看得出这是个很外向的姑娘。沈秋华笑道:“我家在这附近,我只是出来散步的。”
“哦哦,这样啊。真没想到,我居然和你家住得这么近。”苏颖满眼睛都是星星。她有一种追星的感觉。
沈秋华除了微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旁边有同行的女人拉了拉苏颖的手,苏颖这才意识到自己打扰人家的时间有些长了。急忙道:“那个……不打扰你们了。我叫苏颖,呃……能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姓沈,双名秋华。”
沈秋华?这名字有点土耶。苏颖在心里吐槽。不过表面上还是很感谢的。
一群女人雀跃着离开了。杨琼有些好笑地问:“第一次遇到崇拜者,感觉如何?”
“那姑娘脑子有些乱。大概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沈秋华摇摇头。“陌生人希望还是少遇到吧。”
回到家,沈父沈母那屋的灯已经熄了。两人轻手轻脚地洗了澡,然后回房间睡觉。
躺在床上,杨琼摸着沈秋华的肋骨道:“怎么又瘦了?肋骨都这么明显了。”
“不知道。我感觉最近吃得不少。”沈秋华是典型地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不仅胖不起来,一不留神,就瘦得厉害。
骨感美成了当下的流行审美标准。可是杨琼却不喜欢。一堆骨头架子抱起来多不舒服。她希望她家秋华胖一点,摸起来肉肉的手感才好。
不过这个愿望真的只能是愿望了。沈秋华就从来没有肉肉的感觉,不瘦得硌手就不错了。
“看来我得研究一下怎么科学喂养。”杨琼认真地说。
“你养猪呢?”沈秋华可听出来了,一拳头打了过来。
杨琼抓住她的手,一把将她拉到怀里。“老婆,你越来越暴力了。”
沈秋华转头,透过窗外的月光,杨琼看见她的眸子里波光潋滟,媚得勾魂摄魄。她抬手勾起杨琼的下巴,轻笑道:“你不喜欢?”
杨琼觉得鼻子好痒。沈秋华主动勾引她她当然一点都不介意啦,问题是娘娘勾引完了之后就……就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转头去睡觉了。这这这……这不是故意折磨人吗?
杨琼不能忍。她的手从背后圈住了沈秋华的腰。沈秋华也没反抗,放软了身子任她予取予求。
在沈家的这两天两人专心陪着沈家二老,买菜做饭,逛街聊天,让二老好好地享受了一下天伦之乐。
难得沈秋华的三姨没来煞风景,所以这两人大家都过得格外舒心。第三天,沈秋华和杨琼起了个大早,今天她们要赶火车回杨琼的老家。这是早就和沈家二老说过的事。对于这件事,沈家二老是很赞同的。还要拿些土特产让杨琼带回老家,最后杨琼说东西太多实在拿不了才作罢。
县城里就有火车站,倒是不用再折腾回城了。两人来到候车大厅,由于地方小,又是大清早,候车的人并不太多。
杨琼拖着个大旅行箱,背后还背着一个,里面装的全是带回老家的东西。所有的钱和证件都在沈秋华随身的跨包里。为了减轻杨琼的负担,沈秋华也背了一个。她本来就年轻,背上书包,看上去简直就是一个刚刚放暑假的大学生。
☆、第106章 进山
天气很热,沈秋华见杨琼的汗顺着额头流了下来,急忙拿着纸巾去擦。
有老婆就是好啊!杨琼心里美滋滋的。
火车很快进站,两人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上了车。沈秋华这是第一次坐火车,看哪都觉得稀奇。不过她是个内敛的人,并没有表现出来。
进了车厢,另外两个铺位还没有人。杨琼忙着将行李放好,折腾完了,拉着沈秋华坐到了下铺。
“出门在外,你注意一点。”沈秋华打掉了杨琼环在自己腰上的手,叮嘱着。
“习惯了。”杨琼委屈。平时都搂惯了,这会儿手自然而然就放在那儿了,哪里改得过来?
“我们这样终究是不被世人允许的。你我彼此衷情就好,不要让人看出来了。”说到这种事,沈秋华也是无奈。同性相恋,即便穿越了千年时光,依旧不被世人接受。仔细想想,前世和现在并没有什么区别。
“委屈你了。”杨琼心疼她。这种无法放到阳光下的感情,两人能够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
沈秋华摇摇头,“你还不是同样委屈?你我皆是女子,就应共同承担所有风雨。”
杨琼的手还是忍不住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她看了一眼,却没再说话。两人拿出ipad一起看电影,时不时交流上两句,倒也不觉得旅途寂寞。
很快到了中午,另外两个铺位还是没人。杨琼估计大概就是没人了。“这样真不错,要不我还担心进来两个人咱们不自在呢。这下好,成了一个小单间,再也不怕别人打扰了。”
沈秋华当然也很喜欢这种情况。对于陌生人,她本能地抵触。如今这样让她也松了一口气。午饭两人吃了泡面,由于平时不吃,偶尔吃一回,还觉得味道挺不错的。
火车上空调给的足,沈秋华的身子又畏寒,所以面吃得不多,汤倒是都喝了。
“秋华,你真能喝。”杨琼摇头,这样灌了个水饱,一会儿非得饿不可。
果然,下午两点多,沈秋华的肚子就叫唤起来。两人这时候正在说话,突然传来的声音让沈秋华红了脸,让杨琼笑弯了腰。
“我说什么来着?你肯定得饿。”看着沈秋华那不好意思的模样,杨琼终于忍住笑,翻着背包找出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还好早有准备。”她没有直接递给沈秋华,自己先撕开了包装袋才递过去。
自从知道手指经常用力会让指节变粗后,在杨琼面前,沈秋华几乎就没干活费力气的活儿。杨琼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给沈秋华前世宠妃的待遇,但是她的这份心,一定要让沈秋华知道。
我无法给你整个世界,我只能给你我的全部。
沈秋华吃着面包,喝着杨琼打来的开水,一脸的满足。那小模样,像只小猫在晒太阳一样,慵懒而迷人。让人只想着将她捧在手心里宠溺呵护。
女人啊!杨琼暗自感慨。都是女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看看秋华,再看看自己,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软卧车厢里是相对安静的。这让杨琼觉得虽然贵了点,但是这钱没白花。到了晚上,两人轮流去洗漱。沈秋华一路走过,依旧吸引了不少惊艳的目光。洗漱完毕,她将自己的束发的发簪抽出来,一头青丝如瀑布一般散落下来,直接让旁边一起洗漱的一个女人发出了惊叹声。
“你这头发太漂亮了!还这么长!”那女人年纪不算小,大约三十岁左右。
沈秋华笑笑,却没说话。用梳子将长发梳顺,这是她睡觉前一定要做的事情。平时在家里都是洗完澡之后用毛巾擦干。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她是不用吹风机的,她觉得那个比较伤头发。现在出门在外,洗头就别想了,也只好这么将就一下了。
杨琼不放心她,一直站在走廊里看着这边,将她走回来这才放心。
“早点睡吧。”沈秋华浅眠,也不知道晚上能不能睡着。所以早点上床,能睡一会儿是一会儿。
躺在床上,沈秋华真就睡不着。自从来到现代之后,她几乎夜夜睡在杨琼的怀里。有了身边那人,她才能睡得安稳。如今就自己一个人,虽然知道杨琼就在旁边,但是到底不在一起,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原来自己已经这么依赖杨琼了吗?沈秋华失笑,若是前世,她定然不许自己如此任性妄为。可是现在,她所求的不就是这一份感情吗?
她转头看着对面床铺的杨琼,已经熄灯了,所以她看不清楚。但是她知道那人的心里也是自己。这种感觉,甜蜜中还有一点点的酸涩,那是对于未来的一点不确定。
杨琼知道沈秋华没睡。如果自己此刻说话,她们俩大概会聊上一夜,那就都别睡了。其实身边没有了沈秋华,她也不好受。
两人都没睡,却都不想打扰对方。熬到实在困了,也就各自睡着了。
火车一路南下。驶过很多站点都是历史名城。沈秋华对于这些城市都很感兴趣,和杨琼约定了以后要到处去走走,逛逛这些城市。
渡过江河,穿过隧道,火车已经开进山里。两人下了车,潮湿闷热的气候让沈秋华极不适应。
“你没事吧?”杨琼关心道。
沈秋华摇头。两人出了火车站,在附近找了一家饭店吃了两碗面。
“进山还要坐很长一段汽车。你肯定受不了,先把晕车药吃了吧。一会儿能好受些。”这就是杨琼一直犹豫要不要带沈秋华回家的另一个原因。看着沈秋华纤细的身子,也不知道这次折腾一趟会不会就剩下一堆骨头了。
坐上开往山里的汽车,沈秋华几乎是上车就开始晕车。这和平时她们坐的大巴车不同,这车里的汽油味特别大,连杨琼几年不坐,都觉得有些难受,更不用说原本就晕车的沈秋华了。
大约坐了两个小时,总算晃悠到地方。两个人下车缓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继续上路。杨琼家还要再往山里去,却是没有车了。所以这段山路只能依靠两人走进去。
“这段路我小时候走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现在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再晚天就黑了。”杨琼一边说,一边背上背包,拖上行李箱,另一只手拉住沈秋华,朝着回家的路走去。
路上看到很多沈秋华从没见过的植物。杨琼开始一种种给她讲,当然都是民间的叫法。这些植物学名叫什么她也不知道。
这么走着聊着,倒也不觉得寂寞。两个人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候,终于踏上了一段十分险峻的山路。
“别害怕,我在你身边不会有事的。”一边是山壁,另一边就是悬崖。沈秋华再淡定此时也变了脸色。她是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什么时候走过这么危险的山路?
杨琼拉着她的手紧了紧。看她的脸色实在难看,杨琼也没办法。“要不这样,我先把东西背过去,然后我回来背你过去。”这种路不光是沈秋华,有时候来个男人都不敢过。
沈秋华摇摇头。缓缓呼出一口气,把心一横,“我跟你一同走过去。”她不想成为杨琼的负担。
杨琼拉紧了她的手,“我不会让你出事的。”两人一前一后踏上了这段险峻的山路。
山路其实并不算长,大约两百多米,是盘山修建,所以第一次走上来的人根本不知道前面的路还有多长。这种对于未知情况的担忧极其耗费体力。好在杨琼知道,告诉了沈秋华,所以她心里还算有底。
二百多米的危险山路,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前面虽然还是山路,但是明显宽阔了许多,至少两人可以并排走上去了。沈秋华的腿有些发软,杨琼见状急忙原地休息。她卸下所有的东西过来帮沈秋华按摩僵硬的腿部肌肉。
“看你吓的,脸色这么白。”杨琼心疼地在她额上亲了一口。
“还有多远?”沈秋华还想硬撑的,但是真的有点撑不住了。她来到现代后也很少锻炼,有时间就宅在家里,体力差得厉害。这两天火车汽车的折腾,到最后居然要靠双腿走进来,她真的有些准备不足。
“不远了,再走十几分钟就该到了。”杨琼指着前面的山说:“你看,转过这座山就到了。”
沈秋华听了只是心里有了底,却也没太高兴。望山跑死马,她们还有得走呢。
两人再次启程。“为什么你家人会住在大山里面?”
“听老人说,以前的族人为了躲避战祸迁居到这里。后来每遇到战祸就向山里迁徙。赶上那个年代烽火频年,所以就不停地迁,到最后就住得这么深了。这下战祸是波及不到了,可是出来进去的也太不方便了。”
“就没人想着搬出大山吗?”沈秋华好奇,现在都什么社会了?哪有人一直住在大山里不问世事的?
“有啊,可是族里有个规矩。未婚的男女出去闯荡,学习、打工什么都行。男人一旦成了家就必须回到村子里还定居。不想回来的就必须申请脱离家族关系,也不能再姓杨。女人则不受这条规矩限制。”
☆、第107章 进门
“这是为什么?”沈秋华不明白这种规定的目的何在。
杨琼耸肩。“谁知道呢?祖上流传下来的规矩,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她是女人,不在规矩之内,所以也没有仔细想过其中的缘由。
两个人进到村子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暮色中,依旧可以看出来村子的规模不算小。依山而建的房子鳞次栉比,高高低低的房子间依稀有小路往来。村子里这会儿没看见什么人,偶尔可以听见几声犬吠。
杨琼好几年没回来,倒也熟门熟路。主要是这村子一直没什么变化,隔个几年看起来完全一样。
来到自己家的大门口,杨琼回头看了一眼沈秋华,这才抬手敲门。“爸妈,我回来了。”她说的是当地方言,沈秋华听得很吃力。
时间不大,透过低矮的院墙,一个年纪很大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站在房门口向院子外看了一眼,半晌才试探道:“是小琼吗?”
“是我。”杨琼点头。
女人走过来打开院门,还没等说话,一条大黄狗斜刺里蹿了出来,吓得沈秋华不轻。
“别怕,我家的狗。老黄。”杨琼一步拦在沈秋华身前,任由老黄前爪扑到她身上。“老黄,你还活着呢?”杨琼一张嘴说出来的话就是这么煞风景。
老黄的年纪确实不小了,扑了一下就老实了。在杨琼的脚边转来转去,偶尔歪着头看看沈秋华,却也不叫。
“你看,它挺乖的。”杨琼伸手摸了摸老黄的头。老黄乖乖地任由她摸,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小琼,这是……”女人指着沈秋华问。
杨琼光顾着逗狗了,这会儿才想起来给两人介绍。“妈,这是我同事,沈秋华。秋华,这是我妈。”
沈秋华气质温婉大方,见了杨母没有丝毫怯场。互相打过招呼后,杨母将两人让进了屋子。
屋子很简陋,甚至可以说比较寒酸。进门就是厨房,烟熏火燎的甚是呛人。沈秋华仔细打量了一圈,发现这竟然还是一幢木制结构的房子,倒也生出许多前世的即视感。
一条长凳上,坐着一个年纪很大的男人,正在借着柴火抽着旱烟袋。听见门响也没回头,问了一句:“谁敲门啊?”
杨母说:“小琼回来了。”听那语气竟然没有丝毫的惊喜。
男人满是沧桑之色的脸转过来,一眼就看见了杨琼。他点点头,“回来了。吃饭没?正好我们也要吃饭了。”说着站起身走过来。
杨琼又给沈秋华做了介绍。这男人就是她爸,今年已经六十多了,身子还算硬朗,只是常年抽烟,肺不大好,总是咳嗽。
听说这漂亮姑娘是杨琼的同事,杨父也没说啥,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两人穿过厨房进了里面的屋子,这里应该算是客厅吧。沈秋华暗自想着。
这时候,从更里面的屋子里跑出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看见她们倆突然站那不动了。乌黑的大眼睛眨了眨,看着杨琼问:“小姑?”
杨琼走过来摸摸她的头,“你是二红吧?”
小女孩点点头。立刻调头往里屋跑。沈秋华看着这姑侄俩相见不相识的模样,竟然有些心酸。
“我二哥家的老二。我上次看见她的时候还在怀里抱着呢,一晃这么大了。”杨琼说话终于有了一点正经的感觉。
两人没有继续往里走。对于这个家来说,杨琼都感觉自己是个外人。外人的话就没有资格一路闯进去了。
两人在客厅里将身上背的东西都卸下来。杨父杨母那边也没什么动静,二红进里屋后也没出来。沈秋华有些不解这是个什么情况,看着杨琼。杨琼却笑着摇摇头,从背包里拿出水瓶拧开盖后递给她,“到这里,其实跟住旅馆的感觉差不多。”
沈秋华喝了两口水,并没有问为什么。她们找了凳子坐下来,静静地等候着。
不到五分钟,杨母从厨房进来,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走到旁边的柜子上倒了两杯水给她们。
“秋华,我们家常年没有外人,有怠慢的地方你多担待啊。”杨母说普通话比较费劲,这一句话说得很慢很慢,沈秋华也只能算勉强听懂。
“伯母,您太客气了。”沈秋华笑着接过杨母手里的水碗,轻轻放到一旁的小桌上。
杨母笑了笑,脸上的皱纹更多了。她转头拉着杨琼到了一边的角落里,轻声问:“小琼,你这次回来打算待几天?”
饶是杨琼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的方式,听了这话心里也难免五味杂陈。不过她倒没有什么怨恨的。只是问:“家里还不够吃吗?”
“寻常吃的倒是够。可是你的同事来了,咱们不好整天让她跟我们吃窝窝头吧?”这点基本的待客之道杨母还是懂得的。
“那没事。你们平时吃什么我们就吃什么。另外我大概待个三五天就走,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杨琼最后这句话多少有点负气的意思在里面。
杨母也听出来了,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出去这么多年一点都没变。”说完回头冲着沈秋华笑了笑,到厨房去了。
“你们说了什么?”杨琼和杨母两人在用本地话交流,沈秋华一句没听懂。原本这是杨琼的家事,她是不该问的。可是到了这里,她就想知道关于杨琼的一切。
“我妈担心你吃不惯这里的饭菜,我让她该怎么做怎么做,别顾忌我们俩。”杨琼笑着说。
这时候二红又从里屋跑出来了,见到杨琼劈头就问:“小姑给我带礼物了吗?”
杨琼笑了笑,从旅行箱里拿出一个芭比娃娃递给二红。“城里丫头都喜欢玩这个,你喜欢不喜欢?”
二红接过来看了看,点头道:“我也喜欢,谢谢小姑。”说着又跑进了里屋。却和刚刚走出门的一个中年女人撞了个满怀。
“你这天杀的丫头!走路都不长眼睛的?撞坏了我,看我不打断你的腿!”女人骂道。
二红害怕地后退了两步,双手垂了下去,“妈,我下次不敢了。”
女人满意二红的表现,摆摆手,示意她可以走了,二红立刻又风一样跑了进去。
沈秋华看这女人的嘴唇极薄,想来是个刻薄多嘴的人。
“二嫂。”杨琼打完招呼又为沈秋华作了介绍。
杨家二嫂看了沈秋华几眼,忽然“噗嗤”笑了,“小琼,你往咱们村子里带这么漂亮的姑娘,可是帮了大忙了。这几年外面的姑娘都不愿意嫁进来,所以光棍越来越多,你这是……真想着自己人啊!”
沈秋华听不懂杨家二嫂的话,但是看她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打转,就觉得她这番话是和自己有关的。
杨琼的眸色如刀。“二嫂,秋华是我的同事,这次是陪我回来的。刚才这话如果二嫂是在开玩笑,那希望以后这种玩笑不要开。如果不是,那这话说得就有些过分了吧。”
杨家二嫂听了也不生气,脸上的笑反而深了几分。“小琼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如今回来可是客人了。”
杨琼也笑了,“二嫂,我可还没嫁人呢。”
这下杨家二嫂惊讶不小,“你都三十了吧?我记得你和我娘家三妹是一年生的,人家孩子都生了两个了,你居然还没嫁人?”她说到这里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上下打量着她,“是不是在外面嫁不出去了,打算回村子里找个男人?”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杨琼觉得自己真的和这些人思想对不上啊。
“二嫂,我就是回来看看爸妈,看看你们,没别的想法。你别乱猜了。”她突然发现跟这个女人一起聊天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
沈秋华就坐在一旁冷眼旁观。看到杨家二嫂一会儿看着自己,一会儿又看着杨琼,半天她还是一句话没听懂。但是看杨琼的表情,想来两人的对话并不愉快。
这时里屋出来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也是一脸岁月的痕迹。看样貌和杨父有四分相似。
“二哥。”杨琼叫了一声。
杨家二哥点点头。“刚回来啊?”
“是的。”
杨家二哥转头看了眼自己的妻子,“还在这干什么?还不去外面帮忙?没看见有客人在吗?”
杨家二嫂一句话没敢多说就去了厨房。杨家二哥一转头看见了沈秋华,用疑问的目光看着杨琼。
杨琼本来想着吃饭的时候人全了介绍一遍就完事。反正以沈秋华的记忆力也不用担心记不住。没想到人都是一个一个出来,她只好又介绍了一遍。
沈秋华朝着杨家二哥点点头。杨家二哥倒没在她身上过多注意。转头对着杨琼说:“这些年在外面赚到大钱了?”
“糊口而已。”杨琼说得是实话。她赚的这点钱,刚够温饱。
“我让二红去通知大哥他们了,估计一会儿就能来。”这样的房子一般都是前后两道门,这样出入才方便。
果然,半个小时之后,这边饭菜已经上桌,那边杨家的兄弟姐妹也来了好几个。都是拖家带口的,房间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第108章 有我
饭菜摆上桌后,众人入席。杨琼为沈秋华介绍了自己的哥哥嫂子,有些小孩子她也不认识,就由他们的父母介绍了一下,然后杨琼又为众人介绍了沈秋华。这感觉,真跟带着新娘子回家见亲戚似的。
这种一大家子齐聚会的杂乱,并没有让沈秋华感到慌乱。她出身江南沈家,那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家族。家族里旁支众多,见了面光是论辈分就要算上半天。杨家这些人,相比之下都是小菜一碟了。
各自问了好,杨家人也都在打量沈秋华。不是偷眼打量,而是光明正大地盯着看。突然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说:“姐姐你真好看!”
一句话逗乐了大家。杨琼也是才知道这男孩是她三哥家的,在她走后才出生。小名叫小虎。
“小虎,不是姐姐,叫阿姨。”辈分可不能差。
小虎似乎有些怕杨琼,听她说话就闭紧了嘴躲到他妈妈的身后去了。
大家开始吃饭。沈秋华刚刚入席的时候就扫过饭菜,真的只能用粗茶淡饭来形容。唯一上的了台面的就是桌子中央放着一个小盆,里面炖了一只鸡。
这时候小虎伸手要鸡腿。一边还有两个孩子也要鸡腿。可是一只鸡就只有两条腿,这下三个孩子可不干了,哭着闹着伸手上桌就去抓。
一直不大说话的杨父突然大声道:“像什么样子!让外人看笑话!”
下面立刻一阵安静。孩子们被各自的妈妈抱在怀里,却没有一个人敢出声了。
沈秋华看着这场面,感觉得出杨父在这个家里还是很有地位的。但是和大家长的感觉还不一样。
她转头看了一眼杨琼,杨琼冲着她无奈地笑了一下。沈秋华桌子下的手悄悄拉住杨琼的手,紧紧地握了一下。
席间安静了,杨父的音量也放小了。“好好吃饭。”
鸡腿被分给了杨琼和沈秋华。两人却都没吃,给了临近的孩子。这样一来,和她们做对面的小虎就不高兴了。不过刚才杨父发了脾气,他也不敢闹。委委屈屈地快要哭出来了。
沈秋华看在眼里,却觉得自己这个外人没有必要出头去哄一个孩子。她保持着一个客人该有的矜持和礼貌,仅此而已。杨琼的想法和沈秋华差不多,对于这个家,她体会不到温情,所以她也把自己当成一个客人。
杨母看见孙子这委屈样,夹了一块鸡胸肉过去。“小虎乖,这块肉最多,给你。”
小虎啃着肉,这才露出笑脸。
一顿饭吃得比较沉闷。席间杨琼的哥哥们打听了一下杨琼的收入,听说只够温饱后,也就没什么继续聊下去的兴趣了。
吃完了饭,媳妇们负责收拾碗筷。杨琼和沈秋华被让到了里屋坐着。沈秋华就这么枯坐着,杨父杨母忙着干活,杨琼的哥哥们在另一间屋聊天,说话时不时传过来几句。杨琼的嫂子们都在带孩子收拾碗筷,没人过来陪着二人。
杨琼有些不好意思,“委屈你了。”
沈秋华看着她,想到过去的日子里,她每次回家都面对这种情况,或者比这种情况都不如,心里就觉得难过。
“他们在刻意躲开你。”这点沈秋华看得出来。
杨琼点头。“我不是在这个家长大的,所以和他们都不亲。父母把我过继给别人的时候就当我不存在了。原本我也不想回到这个家,可是族里的规定,我出继的那支没人后,我要回到原支的。”她苦笑一下,“好在我是个女人,不会分父母的财产,不然估计今天连这顿饭都没得吃了。”
“你的姐姐们呢?”沈秋华知道杨琼是杨家最小的孩子。今天席间只看到她的哥哥们,却连一个姐姐都没看见。
第24节
恋耽美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35958/6101448.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