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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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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国士无双 作者:黎明尽头

    第2节

    他直接递出一只毛笔,却未多言。

    毛笔十分美观。象牙色的笔杆上内雕着精细的纹路,笔峰是深紫色的,修长中透着锋锐感,一见便知此非凡品。

    这支笔感触极佳,外形出色。最妙之处是,笔端可无墨自书。

    “‘千万毛中捡一豪’,紫毫笔?”云渊凝视着这笔,颇有些爱不释手。

    “我的记性一向不太好,但你的姓名如此特别,又有紫毫相赠,今日之后,我记住了。”云渊并不拘谨,一手接过毛笔把玩,一手摇摇扇子轻快地说道。

    他简直是睁眼说瞎话!秀才基本上过目不忘,哪有记性不好之说?

    “此笔或与云兄有缘。”夜孤城自己也是文人,但一向看不上那些清高的学子,动不动就行礼,讲出一段繁琐的,又酸又臭的话语,令人忍不住皱眉。

    他第一次见到这样……不拘小节的文人,而那随口吟出的一句诗……他大概知道为什么这小子敢发那种誓了。

    因为一支笔记住他?幸亏他的词典里没有没皮没脸四个字,不然不会把云渊形容的这么好听。

    “就此别过。”夜孤城不善言辞,第一次被人称赞名字特别。如此想来,那家伙的名字岂不是更怪?陆危楼的名字,听起来可比他怪诞。

    这小子,大概也会对陆危楼的脾气。

    “对了,韩嫣,不及你。”夜孤城背对着云渊,离开的脚步一顿,用着低哑深沉的嗓音说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话语。

    韩嫣的画像他见过,与少年如今的面容不分上下。可少年还小,就如此艳若桃李,眉目间自含风流,那黑色的眸子透彻中还带着看不懂深意,最是惑人。明明是那般痛苦的劫难,因为他这个外人在场他强自忍住……

    这等狂放潇洒之气,这等鸣州镇国之才,若真长大了,韩嫣是远远不及的。国士榜有他的一席之地,也并非不可能!

    “国士榜”,“无双榜”……夜孤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难道这个少年,有希望达成古今未有的,国士无双?他摇了摇头,身形笔直地走着,这太过遥远,也不是他该想的。

    “啧,又被调戏了?”云渊心里喃喃,他知道夜孤城没什么别的意思,在他们的世界里,欣赏男子的容颜就如后世众人欣赏美女一样。

    云渊只是自娱自乐罢了,同时瘫在地面上,擦掉嘴角的血色。他男女不忌,可真的无法想象,他恋慕的那个人,会是什么模样。

    “渊儿,夜孤城有大才,他愿与你结交,自是好的。怎么坐在地上?”云衣又叹了口气,她觉得三年间,弟弟变得太快。她背对云渊,没看见少年擦血的举止。

    “热。”云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桃花眼微微眯起,在月色下似乎透着神秘的光泽。温润的唇吐出的字句带着惑人的气息,玩笑的话语总是带着认真的意味,让人分不清真假。实际上他根本起不来呀!

    随后他又将刚刚似乎很喜欢的毛笔扔在了小桌上,转移阿姐注意力。

    “渊儿……”哪有人把文人的折扇真的当扇子用的。现已是秋夜,又怎会热?

    “渊儿不喜欢那只笔?”那笔确实是精品,可渊儿……

    当云衣的视线再度回到云渊身上时,少年的表情一敛,半阖的眼打下一层阴影。本是清丽明艳的容貌在黑暗中竟透出迫人的感觉。比之刚刚的美,更富侵略性。非要用一种野兽形容,大概就是黑豹?

    本以为少年不适合黑衣,毕竟他太过稚气。如今看来,这真是最适合他的颜色,既衬出肤色的白皙,又露出一种诡异的神秘感,宽大飘逸的黑衣下,不知掩住了怎样的心思。

    “啊,不,我很喜欢。”云渊若有所思地看向了窗外,回了云衣一句。他是喜欢,但再喜欢,又怎样?

    “渊儿真的长大了。”云衣见此不再多言,喟叹似地走了回去。

    “不不不,姐姐大人,他不是长大了,他这样子在现代就是精分呐!!!影帝级别的!!!”系统沉寂了许久,突然以一种软如的童声在云渊脑海里响起。

    “你搞什么?这声音怎么回事?”云渊被系统的吐槽下了一跳,他刚刚从窗户处看到了一个人影,正准备思索就被系统打断了。

    “人家才一岁呀,不应该这个声音吗?之前是怕宿主不管我呀。”系统在云渊回来的路上发现,小孩子撞在他身上,他没一点怒意,看着嬉闹的孩童,眼神也更加柔和。

    所以他猜测,宿主嘴硬心软、还拿小孩子没办法!从他刚刚消化的地球知识来看,给宿主卖萌,宿主给肉、呸,给雷霆吃!

    “啧。现在连智能都成精了吗?”云渊不由腹诽着。

    作者有话要说:  配角栏里的人都可能是男主,因为情感线这东西谁写的感觉对了,谁就是男主。但目前内定的是陆危楼,最后还是看感觉吧,小天使们喜欢谁也可以说说看。

    越到后面主角的性格越明显,说实话,他实在称不上好人。希望小天使们喜欢这个狡猾的云渊啦。

    第6章 一首埋伏引气运

    “古筝的声音?”云渊半倚着雕工精美的窗户,目光投向远处的阴影,一副飘然而去的谪仙姿态。其实只是在发呆而已。

    虽然云渊对这些音乐没什么鉴赏力,但还是能听出这首着名的《高山流水》。这个世界的传承很完整,毕竟伯牙是靠此曲封半圣的。抚琴者,乃至会乐器的人,都必学这首曲子。

    因为此曲功效甚广——“巍巍乎志在高山,洋洋乎志在流水”,看似只是歌颂祖国山河,其实它产生的异象有制造幻境的作用。将敌人困在高山流水间,茫然无措,岂不妙哉?

    且伯牙、钟子期是史上有名的知己,此曲还可传递心音,用于千里之外的友人交流。虽然有鸿雁传书,可却没有此曲隐蔽性高。所以此曲演变出很多版本,古筝亦是可以演奏的。

    云渊听不出什么门道,可那略显空灵的声音着实令人舒适,有种自由的气息,所以他慢慢闭上了眼。

    这是云衣在练筝。清倌也不是好当的,诗词歌赋不要你精通,只需懂一些;琴棋书画,要有一项拿手的。而各种乐器,也要略知一二。正是琐碎的东西太多,反而不能提升的很快。

    “如何?”云衣停下了动作,回头问道。云渊小时候跟着她学了些基础,但不太感兴趣,他一心扑在书上。现在他以有秀才之恣,秀才过目不忘,一通百通,鉴赏还是可以的。

    “扬扬悠悠,行云流水。”

    云渊虽是这么说,其实他没多久就睁开了眼,不是云衣奏得不好,而是他今天的要做的事,不适合这种意境高远的曲子。换句话说,这曲子太干净了,干净到,他有些烦躁。

    他不是伯牙,也不需要钟子期,俗人有俗人的做法。

    他接过了云衣手中的古筝,在她诧异的目光下拨弄了两下,也不顾什么演奏的姿势。

    “铮——”云渊修长白皙的手指拨了上去。一段引子断断续续地奏了出来,恍惚间似乎能听到遥远的号角,战鼓蠢蠢欲动。这并不是错觉!

    古筝材质不错,棕色的筝面上慢慢浮现出血色的气息,不过才奏了一分钟,还是不流畅的曲子,竟有异象的萌芽!此曲若成,定冠绝天下!

    最关键的还是生命之火,火焰外露,附着在云渊白皙的指尖,指尖上还冒着几丝橙光,并未伤到琴弦。这火焰像是在灼烧云渊的血液。

    云渊一身黑衣,腰间系着白玉腰带,灯光下本应美人如玉,他的额头却布满了冷汗!停不下来!完全停不下来!他从小到大没碰过乐器,继承了以前云渊的记忆,一是好奇,二是想试探某些事,于是随手拨弄了两下,可刚拨动琴弦就感觉到不妙。

    他还是小看了这个世界,小看了天下人。他所奏之曲,名为《十面埋伏》,讲的是刘邦项羽的楚汉之争,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白居易的《琵琶行》,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这曲子,现在看来,是没有的。

    他今晚本就打算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想用此曲壮壮士气,恢复被《高山流水》消磨的杀机,到底把自己玩了进去。

    “这曲子,这火焰……渊儿,渊儿!”云衣一开始是想笑的,这孩子没怎么学过古筝,可在第一个音出现时,她就震惊了,随即沉浸在战场的波澜壮阔之中。

    云渊较之一般秀才,生机旺盛数倍,可此时生命之火不断外溢,已快耗尽。生命之火增长跟不上消耗,只让人苦不堪言。

    云衣终于注意到了弟弟的不对劲,主要云渊一直一副漫不经心的脸孔,要不是滴落在地的汗水,谁也发现不了他在逞强。

    云衣顾不得那么多,一个狠心用纤细的手指斩断了古筝的弦。鲜血横流,她却未吭一声。

    “渊儿,姐姐知道你有大才。可越是天才,越易夭折。我虽不知你是如何做出如此传世之作,纵是残篇,已惊心动魄至此。可在姐姐看来,你活着,就是人世间最大的杰作。”

    “宿主……”系统软软的声音也响起,却不是像云渊一样劝解。他发现,自己的宿主……比他想象的,更加,更加……他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他没有心脏的,可竟然有一种人类心悸的错觉。

    云渊抿着唇没有说话,他是个执拗的人,其实料到会有这种后果,只是想试探一下这个世界的法则。先前作《将进酒》惹得自己吐血,他嘴上不说,心里却记着。

    云渊从来都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也是个敢作敢当的人,越是不让做,越要试探底线。

    现在看来,想要惊天地,引雷劫,首先要能抵住生命之火上涨消耗的痛处,还要有一些信仰之力,否则一切是空谈。他倒是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些引动九重雷霆以及更高水平的作品几近绝迹了。因为就算告诉你,你也无法使用。

    自己做出这样的作品,使用起来消耗比后世学习的人少容易的多,从刚刚的消耗来看,他成举人之时,才可以尝试。而大儒,才能使用此等逆天的文章、诗歌。

    远在万里之外的百家阁内,原本在讨论什么的半圣们,纷纷停下了话语。

    “这动静……”

    “来自秦国,秦国幽州,大梁。”道家的一位半圣,手持一个古朴的八卦,卜算着什么。

    成为半圣,能看见一些普通文人看不见的动静,姑且称之为——气运。

    “有潜龙出世,只是刚刚抬头便已消失。不知遇到何种意外?”在他们眼里,秦国上方浮现了一只金色的巨龙,还未成型又消散了,不好锁定。

    “起码是引动九重雷劫飞龙劫的作品,竟然夭折!这可是我人族的大气运啊!”一位老朽的半圣缓缓开口,话没说完就咳嗽了起来。

    “孔老,不要激动。我们这群老家伙,无论如何也会守住人族的气运。”下面的人纷纷安慰,被称作“孔老”的人似乎极有地位。

    “那个老家伙活了不知几百年了,死不了的,急什么。”另一个瘦小的老头盘腿坐在地上,精明的眼睛盯着屋檐,完全不理会这里的热闹。

    “嘿嘿嘿,大梁是吗?我看是那个天才小子过于年轻,才打断了气运的形成。”老头一身破破烂烂,看不出一点半圣的样子。

    “吕老,先前有个大梁的小子立誓,是你回应的吧?难不成你以为是那小子?”半圣们交头接耳,完全没把他失礼的话放在心上,但语气却是敬重那个老头的。

    吕老吕不群和孔老孔德是一个时代了,活的悠久,见多识广,虽然同为半圣,可他们早已在半圣巅峰。哪一天踏入古时的亚圣境界,也未可知。

    “啧,就当小老头我异想天开好了。不要小看天下人啊。”这个时代,不是天才的时代,是鬼才妖孽横行的时代啊!

    “盛世,开启了!”吕不群喃喃自语,而后张狂大笑,哼着不知名的曲调,慢悠悠地走出了百家阁。

    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半圣不理解,随他们去,自己也该入世了。

    “阿姐,我不打扰你了。”云渊将精致的毛笔拿起,垂着眼不知道在思量什么。随后轻轻一笑,走回了云衣为他准备的房间。他也没有在房间多待,只是拿出紫毫,轻快地在纸上书写。

    渐渐的,一身漆黑的侠客浮在空中,满是杀伐之气地盯着他。这是另一种奇特的异象,名为“跃然纸上”。

    再看云渊用半生不熟的柳体所书写的,正是李白《侠客行》的那段千古名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诗作和词曲不同,词曲的残篇毫无作用,可这半截诗独立出来,引不懂雷霆却极为实用。正如云渊所料,此诗在潜行方面功效卓越。那个侠客在他写完一段之后,一手持剑,一手拿鞘,仿佛在等云渊继续写。

    等了一会儿,他冷哼一声,猛然没入了云渊的身体里。下一秒,云渊竟凭空消失!

    这和隐身有些差别,只在黑夜有效,但足够掩藏踪迹了。

    “今日月黑风高,正是杀人放火之时。”黑影从窗户一跃而下,身手矫健的不像一位书生。

    他要找的是那位逼迫阿姐相嫁的贵族。当然,虽然秀才可以正当防卫,可杀人还是要判刑的,这里的法家,治理森严。他没冲动到杀人的地步。

    杀人,是下下之策,庸人才会干的蠢事。

    “听你说,这家贵族私种了几亩醉生梦死,此花‘冠绝天下’,系统,今日,我送你一场绝世美景。”

    这个消息是墨天工鸿雁传书,告知云渊的。许是想还了之前那场“风花雪月”的人情。而系统又从夜孤城那得到了一模一样的消息,必然是准确的。

    醉生梦死此花确实冠绝天下,除却它摄人心魄的美,更因它的花粉有幻毒。若是以它制酒,更能损人求道之心,沉迷在幻觉之中。

    此花是当年妖蛮不怀好意传来,之后屡禁不止。因为此花所酿之酒对进士以上的或意志坚定的文人有磨砺文心的作用,少饮些许,无甚大碍。但更多的确是一些贵族纨绔沉迷幻觉,弊大于利。

    虽是明面上禁止的东西,私下里传的火热。

    “就让我来做个大好人,统统……烧光吧。”

    作者有话要说:云渊攻受问题……这文强强,就当做是互攻吧。当然,作者一向喜欢看主受文,美人受是诱受,可美人攻又有种反差萌的感觉。

    第7章 一场大火醉花间

    云渊曾经想过,这名传天下的醉生梦死,会是何种模样,是否担得起“天下无双”这四个字。真正见到了,才觉得他的想象是多么肤浅。

    秀才已能夜视。入目的是大片大片的紫色花海,可这些花朵却不是紧挨在一起。每一朵都孑然独立,花瓣交叠时,又一触即分,仿佛是……有傲骨一般。

    它们的花瓣数目亦是各不相同。溢满了朦胧的光晕,夜色下如同幻影,紫色浓郁到了透着浅黑的色泽。花蕊却是血色的,如同饱饮了鲜血般艳丽摄人,比之少女,更嫩上三分。

    微风坲过,晃动的花蕊,仿佛在轻笑着……甚至能听见娇喘声。

    “怎么会有这种存在……”连系统都忍不住用软软的声音喟叹。

    “……七月流火凭西降,八月未央对愁眠。”云渊轻笑一声,修长的指尖温柔的抚摸着在撒娇的花瓣,他用最温柔的表情,吐出的最伤人的话语。

    这句诗是秦国本地的进士所作,典故来自《诗经》。作用就是字面上的,引来流火,火焰的炙热程度,和文气、月份相关。

    这无关紧要。因为这么大片的花海,即使是一小撮火星,也会“嘭!”的一声,燃烧殆尽。

    “宿主……”系统呆愣地念出“宿主”二字,一时间丧失了言语。明明看上去那么喜欢这片花海,为什么能绝情到这种地步?

    “花很美吧?”云渊凝视着渐渐燃烧的花朵,眼神温柔的要滴出水来,他在脑海中轻声询问。

    “当然美。”系统反射性地回答。

    “越是美丽,越是残忍。”少年猛地掐断了灼烧的花朵的根茎,将它扔进了花田中央。艳丽的花朵,比最毒的毒物还要害人。

    “你陪伴我,帮了我很多。”

    “今天,我就送你一场人世间——最盛大的烟火。”云渊淡淡地说着,少年纤细的身姿在夜空下像是利剑一般,一扫以往的懒散颓废。

    若是有背景乐,一定是战争爆发般的震撼惑人。

    “此等美景,一生,只有一次。”如云渊所言,那般绝世的花朵,谁人会残忍地烧尽?可是……

    系统从第三视角看向慢慢燃烧、慢慢燃烧,随后猛地爆炸似席卷的火海,情不自禁地着迷。若是他有心脏,此时心脏,会停止跃动吧?

    他好像,被宿主这种破坏的美感,瞬间征服了。

    金色的火焰一圈圈蔓延,紫黑色的花瓣四处散落,偶尔还能听见灼烧产生的“噼啪”声响。热浪再也抑制不住,将妖异的花朵推向空中……还好这里远离人群,不然这么大动静,不知要惊醒多少人。

    系统的视线转向了造就这一切的少年身上。少年如玉的脸在火光下忽明忽暗,精致动人的眉眼,嘴角勾起的诱人弧度,配着世上最盛大的绝宴,美得……惊心动魄!

    不仅仅是艳丽的美!更美得危险!美得……无法无天!

    他跟了一位怎样的主人?

    “从今日起,你名,云生。”明明是个残忍的人,最终还是给了他这个智能一个名字;明明是个残忍的人,最终仍然这么温柔。也许云渊有着其他的打算,但这一刻系统还是被触动了。

    “救命啊!我的宿主,魅力值爆表怎么办啊怎么办!”云生突然想去地球的论坛疯狂刷屏,自己的主人,是真·男神不解释。

    “现在嘛,风紧,扯呼。”云渊似笑非笑地看了一个方向,他感觉到一道灼热的眼神,却没发现恶意。此时不宜过多纠缠,他再度用起了《侠客行》掩藏了踪迹,飘逸地走了回去。

    可惜他只有秀才的能力,若为进士,便可将生命之火外放,凝成火云飞在空中,日行万里。

    许久之后,他看向的地方,一个人影慢慢走出,竟是夜孤城!

    系统之所以知道这个地点,还是因为云渊之前见到夜孤城。系统只能查探云渊见过的人,从他怀中发现了传书,扫描了一下,巧合的发现内容是那个贵族养了醉生梦死,这才告诉云渊。

    “你……可看见了?”夜孤城手持一面刻着鱼形纹路的镜子,冷冰冰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难免有些渗人。他漆黑的瞳孔盯着还在灼烧的火焰,不知在向谁询问。

    “我竟不知,醉生梦死还能造就此等美景。”

    “我竟不知,天下还有此等人物。”另一个低沉的男声从镜里传来,镜中的景象顿时从火海切换到了军营。

    一个只着染血的白色里衣的男人出现在了镜中,腰间还挂着一把漆黑的长剑。他的胸膛肌肉分明,此时上面存留着一个深刻的刀伤,鲜血淋漓。男人正在上药,浅黄色的粉末接触麦色的皮肤,还能见到肌肉的抽动。

    想想就疼的场景,这个男人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反而稍微有些泛红的瞳孔盯着花海,不知道在回味些什么。

    “陆危楼,你刚下战场?怎么,医家的人没给你治疗?”夜孤城席地而坐,仍然冷着一张俊脸。显然他们交流了很久,云渊是在夜孤城之后到达的这里。陆危楼表现的却一点不像刚经历战争的样子,只能说这个男人,太过强大。

    “啧,妖蛮夜袭,小伤,不需要。”陆危楼淡淡地说了句,沙哑的声音掩不住些许疲惫。陆危楼有一张刀刻般脸孔,眼神深邃,鼻梁挺直,稍微板起脸,眉宇间就透着森然杀意。纵是现在身着里衣,看上去欠缺礼仪,也丝毫不影响他的气度。

    比起夜孤城的冷凝,他更具侵略气息。换句话说……

    这是刀山血海造就的男人。

    “醉生梦死,醉生梦死……”夜孤城也没在意对面敷衍的话语,反而独自喃喃。他暗中不知道毁了多少醉生梦死的花田,谁也不知道他夜孤城,对此花是多么深恶痛绝!便是此花,让他与母亲生死永隔!

    但他从未张狂到,一把火将其烧得干干净净!所以他也从不知道,毁灭后的醉生梦死,可以让人惊艳到这等程度!

    “美景。”夜孤城低语。

    “是美景。”陆危楼的声音再度传来,此时他的胸膛已绑好白色的绷带。只是不知道他这句美景,叹的是花……还是人。

    虽说如今百家争鸣,大道三千,可儒家和道家仍然占多数,世上文人多守礼,亦或追求清静无为,像云渊这样的人物,几近没有。

    “你知道吗?那个少年今日说了一句话。”夜孤城突然说道,深沉的眼对上了陆危楼。

    “他说——无欲无求,岂不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

    “我痛苦吗?”夜孤城仿佛在自言自语,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酒瓶,独酌了起来。

    “大概是痛苦的。”这个男人即使是说这种话语,都仍然是那副冷冰冰的模样,一点看不出苦色。

    “我夜孤城,10岁成童生,13岁秀才,18岁举人,23岁已成进士。如今未到而立之年,自感即为翰林。这27年间,无欲无求。”

    “我一直在想,世间纵是千生百态,不过尔尔,何曾存在让人倾其一生也要追求的东西?”

    “寿命,气运,亦或是名声、财富、权利。世人追求的,我一样都不缺。”

    “大道吗?大道也不过如此。”夜孤城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野外,谁曾想到,这样矜持高贵的男人,内心也狂妄至此?

    “而今日我知道了,人世间,有些美景,有些欲望,超脱控制。”毁掉醉生梦死,称不上欲望,勉强算作夜孤城的执念。可今日这执念,被人以这种方式释放……

    “他,姓甚名谁?”陆危楼没有多加评论,反而问了一句。

    “此子名为——云、渊。”夜孤城眼眶红了起来,一字一顿地说道。他第一次对一个人的名字记得如此深刻。加之刚刚那副场景,这个名字,他大概,永生难忘。

    “云渊,我记住了。”陆危楼唇齿间暧昧地吐出这两个字,单方的掐断了“尺素镜”的传讯。

    尺素镜是墨家一位大儒发明的,取自“鱼传尺素”,能沟通万里之外的人,显现对面的景象。但使用的人大多是翰林和军中之人,因为此物既昂贵又太过消耗才气,一般人根本用不起。

    夜孤城随手将镜子扔在身边,一口一口灌着酒液。

    “说起来,这竟是那个男人第一次问人姓名。”夜孤城冰冷的脸上勾起了一抹转瞬即逝的笑容,摇摇头,对着不知何时出现的明月,举瓶豪饮。

    “主人,我们为什么要烧掉花海啊?”那一头的云在回去后,后知后觉地在脑海里询问自己的主人。

    系统还带呆萌属性的吗?云渊宽衣解带的动作一顿。

    怎么解释呢?醉生梦死这东西,是暴利中的暴利,那个贵族赖以生存的源泉。毁起根本,对方有苦难言,经济链一断,还有什么心思来管这些情情爱爱?

    而医书这东西,在他们眼中,哪及得上真金白银?

    “因为……我乐意。”云渊最终轻笑一声,没有解释。他闭上眼,慢慢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句诗作者瞎作的,以后还有不少诗,比不上古今名人,但求博君一笑。

    第8章 一字瘦金贵难言

    云渊次日早早醒来,拿起屋里的藏书静静地翻看。

    他有自知之明,虽然诗词可以凭借云生搜索,可以后的考试不止是吟诗作对,你还要能答出当世半圣、大儒的名篇名句,甚至对其一篇文章进行分析。

    他穿来之际,以前的云渊已经答完了前面,不然他一时间也无法答题。如今有了过目不忘之能,加之良好的底子,看起来一目十行。不求理解深刻,只求多记多看。

    值得庆幸的是,之后的考试更加高端,甚至会是对圣道的探寻,偏向于自己发挥,没那么多死记硬背。

    他翻了一个时辰的书,又铺平纸张,挥毫练字。练的不是原来云渊单纯模仿王羲之风格的楷书,而是后世的柳体。

    柳公权的字,本就初学王羲之,而后融汇颜真卿的颜体,集众人之长,加之自己的新意,成了独树一帜的柳体。云渊从王羲之的字体转到柳体,实在是水到渠成的事。

    系统沉默地陪着云渊,他没有实体,不开口的话,谁也不知道他的存在。就算开了口,也只有云渊能听见罢了。

    他的视角里,云渊倾身俯在桌面,头颅微低,面容平淡,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但仔细观察他的手腕,才发现这家伙私底下有多认真。

    身为系统,他自然不懂鉴赏字体的好坏。可少年写出的字虽瘦但正,爽利俊秀,给人扑面而来的气势。非要用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斩钉截铁”,就像是看到白骨一般的硬气。

    即使是不懂书法的人,也知道他写的有多好,细细看来,甚至与恢复本性的云渊,异常相和。

    这就是字如其人?

    以云渊那种执拗的性格,如果想做一件事,大概不会做不好。所以说,他家主人,果然是真·男神吗?

    “十年寒窗无人问……”云渊换了张新纸,七个字以柳体的手法一挥而就。随后他使用了系统搜索了什么,飘忽快捷地写下了后一句。

    “一举成名天下知。”他当然不是忘了此句,而是在搜索另一种字体。这算不上诗,只是残品,引不起什么波动,也不会触发誓言。此句既没有攻击性,也没有辅助性,一句感叹罢了,云渊写的毫无压力。

    他笔下的新字体仍然瘦劲,比起柳体的大气,竟别具趣味。

    随后云渊似乎兴致上来了,用此体从头开始默写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云渊越写越快,本来练字要消耗文气的,可渐渐的他却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之火在增长,在跃跃欲试。他写得畅快淋漓,一页页纸张随意散落,越到后面,写出的字体越锋芒毕露,甚至火焰凝于其上而不伤纸张,简直贵不可言!

    “此字,有割玉断金之美,藏锋处满蕴傲骨,实在是贵气难言。妙妙妙!可惜……”云渊在对方开口之前就停了下来,微微拢起了散落的纸张,收进盒子里。只有之前写的那句诗和最初未溢焰火的道德经第一段留在桌面上。

    他的目光转向来人,微微皱起了眉。竟是那场考试的考官之一,即是大梁的县令。

    “不知县令来访,有何事?”云渊礼貌得开口,他的狂生之名早就传遍大梁,可狂不代表目中无人,这可是讲礼的时代。

    县令没有回答他,反而盯着那句诗。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念着念着,竟深深叹了口气。

    “此句,说出了天下读书人的心声。”

    “我本想说,你那字体贵气难言,别有趣味。字体有时候对你的名次有影响。可这字体喜欢的半圣会爱不释手,不喜欢的半圣便会叹一句轻狂,实在不适合考场。你似乎也清楚,所以当日并没有写此种字体。”

    “世人都道你狂妄。可我今日得见这种楷书,才知道,狂生云渊,也在藏拙。能写出这两种风骨的少年,世间能有几何?独一无二。”

    “你却有大才。”他指的便是用柳体写出的“十年寒窗无人问”半句,柳体当年都能合皇帝心意,极具大气。瘦金体是宋徽宗所创,自是贵气逼人,这个世界皇权在圣人、大道之下,平民和士族的人才五五之间,这样贵气的字体,多少有些争议。

    云渊内心轻笑一声。县令看上去这么严肃,没想到脑补能力这么强。他也不解释,随县令怎么想,毕竟对自己,有利无害。

    “我来此,是邀你参加明日辰时的文会,毕竟之后你们这些秀才会前往秦国文院进修,没有再聚的机会。”

    “文会就在风月楼举办,我来商谈事宜,顺路便通知你了,参加的都是今年中第的秀才。你是榜上头名,前面的基础和后面的诗词都是甲上,自然不能缺席。”

    原来今日已经放榜。云渊点了点头,算是应下了。他那日之后,确信自己能中第,所以并未多加关心。而云衣听此消息,高兴至极,刚好遇到来找云渊的县令,便没有打扰,准备他走后在与弟弟庆祝。

    怪不得县令误会此句诗,原来他觉得我是知道自己中第,有感而发。

    “自当准时赴邀。”怎么会不准时,他就住在这里。

    县令摇了摇头,无话可说。他一开始是不喜欢这小子的,如今大大改观后,竟觉得这样的性子,异常真实。

    “明日《百家报》出刊了。定会登上你的引动潜龙劫之作,秀才都是心高气傲之辈,难免不服,你好自为之。”县令提点了一句,他的身份,只能说到这里。他并不知道,明日的《百家报》。登的岂止是一首诗!

    “看来也不是迂腐之辈。这个世界……真善良呢。”云渊看着县令离去的背影喃喃道,因为所有人都心奔圣道。离经叛道者,必遭天谴,被圣人处罚。

    所以人族真正的恶人,都不会表露出来,恶便恶到极致,抓不到丝毫马脚。

    “真是的,兴奋起来了。”云渊修长的手捂住温润的脸,指缝间露出的眼睛,熠熠生辉。

    风月楼下面有些喧闹,从大开的窗户勉强听到是报喜的声音。中第的秀才不少,不乏来庆祝的,云渊也不想去结交,不是看不起对方,只是生性惫懒。

    他并不是喜欢说话的人,也不喜欢虚与委蛇。若非形势所迫,他大概都想找个有青山流水的地方,与世隔绝。

    当云渊意兴阑珊地走下了楼,风月楼出名,固然有清倌才高之因,更是因内里的风景。它虽处在大梁最热闹的地带,却有着野外都不存在的风景。

    大梁比起都城算不上繁华,这风月楼只长存春季之景,据说七国最有名的缥缈阁中,既存在春夏秋冬,亦有山水楼亭,集七国最美的景色,常人难以一观。只有十年一度的明珠大比时,才会对各国才子开放。

    云衣身为清倌,总会有去评选明珠的一天,到时候便可见识了。

    此时早已入秋,再见春景有种微妙的凉薄感。今天又是放榜之时,春园中人影寥寥,云渊也乐得安静。

    春园远比云渊想象的大,种满了各色的花树,高耸的树木透着苍茫,无言地诉说着它们年代的久远。他的白靴踩到的也不是铺好的石子路,而是最柔软亦是最坚韧的青草,白色的不知名花朵形如莲花,较之又莲花纤细许多,端的是摇曳生姿。

    时不时有清风拂过,头顶的花树纷纷遗落浅紫色的花瓣,这大概是少女最喜欢的场景吧?

    让人身心都融化的地方。

    最令云渊动容的是,从他所在的视角,竟能看到远方的黑色的高山!不知是真山,还是幻境。

    云渊回过神,沉默地看着自己一袭黑衣,衣袍的边际绣着红色的纹路,宽松的袍子被一条血玉腰带紧系,怎么看都与隐士搭不上边。他的衣着打扮,他的心态,不适合这里。

    他随手拨弄着黑发间沾上的细碎花瓣,收回手却发现指尖停留着一只从天而降的缩小版鸿雁,仔细看去竟是纸张化成的,落入手中立马变成了书信。

    这就是“鸿雁传书”的具象化?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见识到。可又有谁会给他写信?

    “你,可愿从军?”字体苍劲有力,刚硬的气势仿佛要破纸而出,没有开头没有结尾,没有文人那一套繁琐的称呼,只有这一句话而已。不,或许还要加上一个署名?

    这是何等自信猖狂的男人干出来的事?用三个字概括就是,人干事?

    云渊扫了一眼署名,署名是——陆危楼。

    第9章 一袭白骨笑苍生

    云渊扫了一眼署名,署名是——陆危楼。

    换了一个人看见这名字,恐怕要倒吸一口凉气,然后立马应下。

    陆危楼是谁!楚国四大才子的首位,七国七子的首位,国士榜……第九位。今年26岁,与夜孤城一样,都是进士。他是古今第一个以进士文位挤进国士榜前十的男人!不折不扣的武力派!夜孤城的挚友,亦是他的上司!领着楚国从一品将军的军职,是七国联军中的正三品参将!

    他是这世间,风头最盛的天骄,真正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他弱冠之年,便领着家族的私兵奔赴战场,救援了别国的一个县城。6年之间,经历生死无数,是铁与血造就的威名。

    他还有个被人津津乐道的怪癖,不是生命垂危的伤,绝不用医家人治疗。谁也不知道这家伙在想些什么,他渐渐有一个说不上好的外号——“白骨君”。

    对这个出生入死,见惯白骨嶙峋的的男人来说,实在是一种讽刺。

    七国的军队时为了保护整个人族,不分你我,所以他邀请一个秦国人,没有能诟病的地方。只是,我认识他吗?这样的人,不可能是为了那本医书而来。

    “不愿。”云渊不再多想,从怀中掏出紫毫,将文气蕴含在笔端,无墨而书。

    “鸿雁传书”,书信会准备两份,收到信的人可以在信上直接回复,而另一个人会立刻看到回复的话语。

    陆危楼看着纸上映出的贵气难言的字体,仿佛隔着白色的纸张看见了那个危险艳丽的少年。

    “此字体名为?”陆危楼不是容易生气的人,只是过于英俊深刻的脸,让他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完全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的云渊自然毫无意识。

    “瘦金体。”云渊闲来无事,随手写到。

    这少年……陆危楼以为他会问自己传书给他的缘由,或者说些别的什么,却从未想到被直接拒绝。

    他摸了摸高挺的鼻梁,薄唇溢出一丝苦笑。现在的大儒大多探寻圣道,以求长生,若非大战,基本不出现在前线。而有潜力的文人亦是觉得打仗有辱斯文,更愿为文官。七国间有免不了内斗,人族的形势越发堪忧。

    他昨夜乍然见到如此有气魄的少年,自然起了爱才之心。他也……足够好奇,那夜实在是,惊心动魄,美不胜收。

    “你可是惧怕嶙峋白骨?”若是对方厌恶战争不愿从军,自己也不强求。

    陆危楼写完此句,扔开了毛笔,意兴阑珊,不再期待。他拿起披在身后的战袍,整理衣着,准备巡视前线。可黝黑的眸子暼过纸张的那一眼,猛然深沉了几分。

    “——这世间纵有千重白骨,哪比得上人心歹毒?”少年桀骜锋锐的话语,透着老练与机警,真真是……再妙不过了。

    陆危楼眼眶陡然变红,舌头轻轻划过干涩的薄唇,似乎感觉到了嘴里的铁锈味。

    “倚剑观花,叹人世枯荣刹那!御风弄影,一醉弃天涯!”

    “千重白骨,尽笑秋风苦!归去也!火树寒鸦,换鲜衣怒马!”

    陆危楼有感而发,想着昨日的场景,苦笑着吟了一首《点绛唇》。词中的悲情和自嘲显而易见,他在这苦寒之地与妖蛮而战,人族内部歌舞升平,勾心斗角,实在是……

    令人心寒。可他若真如词所说,去追求鲜衣怒马,他就不是那个“白骨君”陆危楼了。

    男人刚吟完词,就用兵家的能力掩盖,混淆众圣和天地的感知。这种丧气自嘲的诗,没什么大用,不适合流露出去。

    至于那所谓的寿命……六重天劫之前的作品,只对举人及以下有用,所以能在少年时引动天劫之人,都是百年难见的天骄!

    “少年未及弱冠吧?世间……竟有此等天骄?我等人族啊……何时才能大兴?”他沙哑的声音回荡在空空的军营里,伴着酒液深深掩埋在沙土中。

    男儿有泪不轻弹。陆危楼抑郁至此,也是一笑而过。而没心没肺的云渊也完全不知道那人的心情,他也不在乎。

    看到纸上的字迹慢慢消失,他知道对方烧了信,自顾自地认为对方放弃了。越想越轻松的云渊摇着自己的小扇子,高高兴兴地准备去大梁另一家有名的酒楼尝尝招牌菜。

    这里的食物原汁原味,别有一番“风情”~

    云渊晃晃悠悠地看着眼前的酒楼,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红色的砖瓦未沦落庸俗,反而不失大气。客栈的招牌上龙飞凤舞地写着“玉珍阁”,看笔力应该是名家之作。

    “玉盘珍馐”吗?好大的口气~云渊托着下巴想到,他从来不反思,自己有资格说人家狂妄吗?不管如何,食物还是要品尝的,他合起扇子准备进去,却被一个人堵住了去路。

    准确的来说,是一个,乞丐?面前的老人披头散发,衣着不整,却干干净净的。如果不是身前那个破碗,还真不太看得出是个乞丐。

    所以说,这个世界的乞丐都这么有特色?云渊盯着老人看似浑浊的眼,无奈地想到,老人的手正拉着他的衣角,止住他的前进。

    “少年郎,老头我一天没吃东西了,带我进去吃一顿吧。”老人说得理直气壮,一点没有讨好的样子,像极了里写的隐士高人,当然,外表不太像,也可能是伪装嘛。

    云渊内心古怪地吐着槽,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他偏偏拉住自己。看来主角的待遇自己一样不少啊,不过让云渊松口气的是,没有没长脑子的伙计出来赶乞丐。

    不然岂不是他还要傻傻的虎躯一震,说一切爷买单爷担着?

    云渊没有拒绝老人的要求,真的带他进去了。不是为了可笑的隐士高人的猜想,他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虽然他不是什么舍己为人的人,可力所能及的事,他也不会不做。

    许是云衣宠的,以前的云渊对钱财没什么概念,而现在的云渊,也同样没什么概念。这修道的世界,重要的是寿命和文名,云渊恐怕想不到还存在陆危楼这种不需寿命之人。

    听说一首引动潜龙雷劫的原稿,能卖上黄金百两。至于见龙的,真没看见过有人卖。

    他从今以后,绝不会缺钱。

    “少年郎,没想到你人俊心眼也好。”老人一点都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不客气地点遍了招牌菜,边吃边说,云生扫描了,他就是个普通人。

    没关系,无害就行,他还真不缺什么得道高人的奖励。

    “少年郎,老头我一见你,就觉得和你有缘咧。”老人吃饭的动作极快,口音倒不太像是大梁本地的。

    “老伯你是哪里人?”云渊随口和他聊到,他也没去守什么所谓的“食不言寝不语”。

    老人似乎有些吃惊云渊和他搭话,“唉?我从秦国的国都来的,那里不好。大梁就挺好的,男的俊,女的美。”

    他的话语粗俗,浑浊的眼里闪的却是精光。这可是真心话。

    “是吗?我也这么觉得。”云渊赞同地点点头,他的审美虽与七国主流不同,范围更宽些,着实见到不少美人。女色上如他阿姐云衣,男色上夜孤城、墨天工,质量极高纯天然,甚至都有独特的气质。

    “少年郎你也很美咧,你是叫云渊吧?我听过你,听说有大才。”老人似乎在吹捧他,好话一箩筐。云渊听得一点都不拘束,夸赞的他都收下,来者不拒,反而让老人有些词穷。

    大概是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见过这种人!

    “今天吃了少年郎你不少银钱,老头也有些过意不去。”嘴上这么说,还抱着一壶此阁最贵的酒,喝得痛快。

    “此酒名为‘浮生’,是我们秦国的特产,还是一位半圣发明的。少年郎,你不喝吗?”老头喝着喝着想到了什么,笑了笑。普通的容貌也变得顺眼起来。

    这酒楼是齐国国都那家的“玉珍阁”分店。酒是从齐国一路运来的,据说备受贵人文人的垂青。因为酒如其名,使人,一梦浮生。恍惚间大醉一场,思及往事,酒醒后又忘得一干二净,不会头疼,一身轻松。

    只是此酒不能多喝,一壶已然足够。若一日喝到三壶以上,会倒头睡上三天三夜。

    云渊没有碰这昂贵的酒,既然已经回不去了,就算想起往事,又如何?自欺欺人罢了。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云渊闻着异常清冽的酒香,没有触碰的欲望。

    “……哈哈哈!”沉默了几秒,老人突然大笑,捧腹大笑。还好他们在的是隔间,不然该被围观了。

    “若世人都如你这般,这酒哪里卖的出去!”这是云渊第二次听到“若世人都如你这般”的话语了,他也笑了起来。

    “这世间,只有一个云渊。”少年垂下漂亮的眸子,却掩不住仿佛在发光的气场。能用这般平淡的语气,说出如此话语,真的,只有一个云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首诗真是自己的随性之作,自娱自乐,勿喷。其实作者还真想引用到底的,自己写诗比不得古人的格调。不过想了想,写文嘛,总要有些私货23333。

    第10章 一夜生死白头吟

    “这世间,只有一个云渊。”少年垂下漂亮的眸子,却掩不住仿佛在发光的气场。如他所猜测的那般,这片大陆五言七言是主流,还未承认这首诗作的格式,所以他念了两句,并无异象产生。

    “好好好!”老人喝干了一壶酒,渐渐沉下了脸,醉意袭来,他收敛了之前有些夸张的表情。

    “少年郎,听说你还有个好姐姐。想听故事吗?”老人俯身在趴在桌面上,盯着杯盏里残余的酒液,不知在想什么。

    他也不需要少年的回答,慢慢开口。

    “我年轻时乞讨,遇到过一个人咧。”听到这开头,云渊不动声色地抿了抿薄唇,掩住笑意。因为这样开头的,十有八九是自己的事。

    “那个人自然没少年郎你这般美恣仪,他在秦国还算是小有名气。他家里清贫,却很狂妄,不把天下人看在眼里。”老人说到这,连眼底都浮现出苦涩的意味。

    云渊放松地靠在椅背上,静静听着。

    “架不住他才学高啊,不少姑娘被他迷得七晕八素。男人虽纵情声色,实际上一个都没接受。”老人挤眉弄眼地搞怪着,云渊却没有应和。

    “他年幼时,家里个他说了门亲事,却一直未成婚。他的未婚妻也是他的青梅竹马,长得……自然比不上那些千娇百媚的才女,一心照料他的饮食起居。那个男人学的是道家学说,谁也想不到狂妄如他还能把讲究清静无为的道家学的小有所成。一时间他更是名声大振。年未过百,已是大儒。”

    “青梅仍然十年如一日地照顾她,只是她是个普通人,琴棋书画,一窍不通,日益衰老。他成了大儒后辟谷,不需要多加进食了,青梅便管理宅子,做些琐事。”

    “等到有一天咧,他想念青梅以前做的饭菜,再度进食时,才愣住了。”

    “不是太好吃,而是菜很咸,远不如记忆里的味道了。”

    “他回头看去,青梅早已面容苍老,华发皑皑,但是嘴角的笑,和曾经一模一样。”

    老人说着说着,没了表情。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讲述,云渊已经大概能猜到结局了。

    “青梅说:她老啦,味觉已经没啦,眼睛也不好啦,日子不多了,该回乡下啦。”老人的表情控制的很好,好到云渊都开始怀疑,这会不会真是别人的事情。

    “男人学道家学傻咧,却还没傻到底。”老人的语气有些讽刺,更让云渊侧目。

    “每个人都能匀出百分之一的生命之火,他将其放入青梅体内,也在想办法让青梅变年轻。青梅笑着受过火种,拒绝了其他的,说是这样很好了。”

    “男人带着青梅回到家乡隐居,陪她走完余生。家乡在北边,冬日常有白雪,回去时已是初春,雪也融化成草原啦。男人还是年轻的模样,大儒可以延缓衰老,可是青梅,老的都走不动喽。”

    “他们在那里住了五年,对于普通人来说,多活五年已经不错了。”

    “青梅最后一天给他做了顿饭,真的和从前的滋味一模一样。”

    第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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