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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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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网三]苍云 作者:伦河玫瑰

    第9节

    没让你们全体跪拜喊爹已经是开恩了。

    不需要什么演技,本色出演而已。

    当然,这个嘴炮效果还是不错的。因为第二天,卢彦就笑容满面地将他介绍给东昌寨各位实权人物。

    这是邬琅和沈蓬生的第一次会面。

    沈蓬生坐着轮椅,身边皆是五大三粗的粗犷大汉,相较之下便显得尤为瘦弱、扎眼。

    他穿青色长衫,眉目温雅秀美。膝上常年盖着暖毯,唇无血色,三五不时便要掩唇止咳。

    邬琅第一眼看过去,却不是惊讶于土匪窝里居然有个这样的病美人,他觉得沈蓬生眉目有几分熟识,只是怎么也记不起这种熟悉感从哪来。但他可以断定,他和沈蓬生是第一次见面。

    作为东昌寨第一智囊,沈蓬生言谈举止可以甩卢彦一条街。常山打听到,沈蓬生在卢彦还是空手套白狼时就跟着他,呕心沥血付出,东昌寨能有此辉煌成就,沈蓬生绝对是最大的功臣。

    看来有些人运气来了还真是挡都挡不住。

    邬琅还是挺欣赏沈蓬生的,当然,因为沈蓬生,他在东昌寨的视觉体验完全上升了一个等级。

    不过邬琅并不常主动和沈蓬生搭话,一来沈蓬生十分忙碌,每天要处理的政务相当于邬琅在临淄王府的五倍,基本没什么时间用来闲聊。也不知道卢彦怎么想的,沈蓬生体格弱成这样还让他这么过劳,哪天猝死就有他好哭的。二来,沈蓬生可不是卢彦那种蠢货,夸一夸就蒙头了。沈蓬生心思细腻,邬琅不敢在他面前多说话,怕露出马脚。三来嘛,当然是维持他苍云堡绝世高徒的矜持了。虽然他和沈蓬生不是一个体系,但是作为这个寨子里少数携带智商的人。那就是王不见王,见了就要撕逼的!

    不过,虽然卢彦已经正式宣布他加入东昌寨,却还是没有分派给他任何工作任务,只给了他一个玄苍将军的空头衔,好吃好喝供着。

    邬琅不骄不躁,毕竟对于卢彦来说,他还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若是真听了他一句话两句话便委以重任,那才叫搞笑了。

    邬琅也乐得在东昌寨里白吃白喝,每天带着常山去巡山,顺便欺负欺负寨民。

    不出几天,他已经和东昌寨的大部分人混了个脸熟。东昌寨上上下下都知道寨子里来了个穿诡异黑甲,手持刀盾,年轻气盛,骄傲嚣张偏偏又武功高强的玄苍将军。

    土匪窝里比什么,自然是拳头功夫。

    除了寨主卢彦,军师沈蓬生地位超然。底下一些年轻喽喽们可都是谁拳头大听谁的。

    以前寨子里青少年组里拳头最大,最能打的是宋松,现在邬琅来了,他就是拳头最大的,所以很就收了一群小弟,天天围着他转。

    这群十四五岁的小屁孩父母多是寨子里有些权利地位的,成天没事干便拉帮结伙去渔阳镇捣乱,放现代那就是活脱脱的太子党,二世祖。宋松就是这群人的头头,傲气的不得了。

    邬琅爱好挺少,收拾熊孩子正巧是其中之一。以前他作为一个已经迈入奔三年纪的大学狗,时常被一些小鬼嘲讽。十四五岁的少年啊,那就是正午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是未来的主人。你们这群夕阳赶紧落日吧,别挣扎了,拯救世界没你们的份。

    面对宋松这一群问题少年,邬琅又再次回想起了当年被嘲讽的愤怒。他内心的调教之火已经熊熊燃烧。

    起步是顺利的,因为他现在是这群人的老大了。

    方法十分简单,且操作通俗易上手,把这群人虐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行了。

    但他需要的是一群支持他的忠心小弟,不是精神病患者,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点到为止。

    少年人的崇拜往往单纯而执着,在崇尚武力的他们眼中,邬琅就是强者,就是他们的老大,寨主也没他厉害。

    为了凸显自己是邬琅亲军,他们不跟这寨子里其他人一起叫邬琅玄苍将军,他们喜欢跟着常山喊五爷。

    “五爷,五爷,今天咱们还讲故事吗!”

    “对啊五爷,陶寒亭最后死了吗,他太可怜了。”

    “毛毛呢,毛毛呢,掉下悬崖就没命了吗。莫雨的病还能不能治好哇!”

    “五爷,唐门的暗器真的有那么厉害吗。裂石弩还有暴雨梨花针什么的!”

    “那个血眼龙王太可恶了,不然王遗风肯定不会屠城的。王遗风真是痴情啊,收的弟子也是。”

    “切,屠城就屠城了,找那么多借口干嘛。要真有那么大本事,找萧沙去啊,找无辜老百姓算什么英雄。”

    “王遗风那是走火入魔!又不是故意的。”

    “若是有真正的藏剑山庄在世,该是何种气派!那些神兵利器绝对是让所有人心驰神往的东西。”

    “江湖,真的有江湖吗?飞檐走壁,踏水无痕,一剑光寒十四州!”

    “你们这些傻子,要是五爷说的那些都真实存在,第一个该去的肯定要属七秀坊啊!”

    “若我身在江湖,我必杀尽天下该杀之人!长空令下,浩气长存!”

    “哼,自在逍遥,唯我恶人!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还想杀人?也不知道前几日,谁家武王城被插上了恶人大旗。”

    “你说什么,想打架吗!”

    “来啊,我还会怕你?”

    “好了,攻防还有半个时辰就开始,吵什么吵。嘴上说有什么用,手下见真章!恶人都给我回来,浩气的也别过来自讨没趣了。”

    “今日攻防我们一定会赢的。”

    “那就拭目以待。”

    …………

    …………

    邬琅大刀阔马坐在集会的首座上,台下空地泾渭分明地站着两拨人马,皆气势汹汹地看着对方。

    “诸位,今日是每周例行攻防日,规矩我就不再多说了。这次攻防的地图是飞沙谷。”

    邬琅话音刚落,台下顿时交头接耳,响起嗡嗡喧闹。

    “怎么是飞沙谷,不好打啊这地方。”

    “老大也太会挑地方了。”

    “恶人那边有龚鑫,这小子水性最好。统战,我们该怎么办。”

    “慌什么,恶人有龚鑫,我们也有吕豪。”

    “看来今天攻防不能靠群斗制胜。”

    “安静!”邬琅喊一声,窃窃私语的众人立马停下来齐齐看向他。

    “老规矩,时间两个时辰。我在飞沙谷的五个地方分别插上了玄字得分旗,旗下埋有不同武器,先到先得。时间结束后全体到这里集合,规定时间没回来的算阵亡。然后计算伤亡和夺旗情况。敌方阵亡一人则己方得一分,一面旗子得一百分。最后哪个阵营得分高,便获胜。赢家如何,输家如何,你们懂的。”

    “最后要说明的是,不限制手段,但禁止伤人命!”邬琅凉意的目光划过一群年轻人,最后落在宋松身上。

    宋松是个相貌不错的小子,小麦肤色俊朗健康,再加上身材劲瘦颀长,功夫底子打得好,在山寨内很是受追捧,很有一批脑残粉。

    先前邬琅打算玩一把阵营游戏,招募两方人马时,宋松一宣布加入恶人谷,立马有一大批跟班跟上,并且十分顺利被推举为统战大将。

    而浩气的大将独孤胜,不管是相貌,武功,还是人气,比起宋松来都要稍逊一筹。唯独一双坚毅明亮的眸子,邬琅打心眼里喜欢。而独孤胜也确实像这双眼睛透露出的性情一般,坚韧、刻苦。

    是不是天才无所谓,重要的是有没有一颗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心。

    邬琅的视线掠过宋松,停在和他隔了数人远的一名少年身上。

    “汪雷,我上次说过什么,你被禁赛了,还敢出现?当我眼神不好使吗。宋松,你这个统战怎么当的。伙同起来想欺瞒我?”

    宋松一步上前,单膝跪地:“属下不敢。”

    “汪雷,还不滚?”

    黑发少年在众人的瞩目下,看了宋松一眼,非常不甘愿地从队列中走出。

    邬琅面无表情地将手中陌刀狠狠插在地上,刀锋发出一声清越响亮的刀鸣,回荡在少年们的耳边,震耳欲聋。

    “从我设立敌对阵营双方并让你们选择时就说过,这只不过是一个用来考验你们战场能力的限时身份。不管你们是恶人也好,浩气也好,战场上你们是敌人。但是生活中你们是兄弟。我们做的不过是练习和演习!不是要你们真刀真枪将对方置于死地。你们有好胜之心,这很好。但是,规矩就是规矩,军令如山!不听话的士兵,不要也罢!”

    “听明白了没!”

    “明白了!!”

    “宋松,你呢。”

    “明白了。”

    邬琅将宋松的表情尽收眼底,心下了然。这小子还不服气呢。

    “出发!”

    邬琅指令一下,两班人马立刻走得飞快,不过几分钟,原本熙熙攘攘的大堂只剩下邬琅一人。

    他坐下细细喝过一杯茶,长叹一口气。常山快步走堂外走进来。附在他耳边说。

    “少爷,有消息了。”

    “我潜进他们召开秘密会议的地方,得知卢彦本有意让您统辖山寨外围布防,被沈蓬生挡下了。”

    “哦,原来是沈蓬生。难怪我坐了两个月的冷板凳。沈蓬生说什么。”

    “沈蓬生说,山寨现今实力并不足以走出东昌山,您的建议固然好,然而东昌寨现下最重要的还是巩固好在渔阳的势力。”

    “沈蓬生就没有说我什么坏话?”

    “没有,不止如此,他还夸您年少有为,胸有沟壑,让卢彦好好拉拢。”

    邬琅颔首,拔起身前陌刀,送回鞘中,“不急,沈蓬生忌惮我,不愿让我走进权利圈,这很正常。我们只需静待一个机会。”

    常山默然点头,不置可否。

    邬琅又问:“常山呐,你觉得宋松此人如何?”

    常山思虑一阵,回道:“机敏狠毒有余,经验不足。”

    “你觉得让他传承你衣钵,怎么样?”

    “少爷,属下愧不敢当。”

    “有什么愧不敢当的,就说你愿不愿意调教他吧。”

    “常山但听少爷吩咐。”常山顿了下,说:“少爷是要培养他?可他是东昌寨的人。”

    邬琅无所谓地哼笑一声,陶色茶盏往天上一抛,在它将要落下时,左手一伸,稳稳将其抓住:“这有什么,来日东昌寨成了我的,不就是我的人了吗。”

    ☆、第三十四章 浩气恶人

    意料之外,沈蓬生居然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找他谈心。邬琅笑笑,话不多说,只是邀请沈蓬生去看小子们的攻防战。

    飞沙谷地势崎岖,内有一落差极大的瀑布,瀑布下四周皆被高山山壁环绕,隐有幽谷之意,遂命名为飞沙谷。

    邬琅挑的去处视野极佳,只是位置太高。为了推沈蓬生的轮椅上去,废了不少功夫。铺上坐垫,盘膝而坐。常山一路拎着炮制茶叶的器具,待邬琅和沈蓬生坐好,便生火煮水泡茶。

    沈蓬生笑言:“将军果然是高雅之人,随时以茶傍身。”

    邬琅以手抚膺朗笑一声:“其实不然,今日若不是沈先生来,我一人拎一壶酒也是好过活的。不过看戏嘛,自然是越舒服越好。是这个理不是。”

    沈蓬生笑着点头,远目眺望正展开激烈战斗的红蓝双方。

    整个飞沙谷其实是被一道瀑布划分成了两半,邬琅在瀑布两边各插了两杆旗,还有一杆则插在瀑布落水处的湖里,不仔细瞧的话根本找不到。

    红方恶人人数比蓝方浩气要多,但并不算有压倒性的优势。两方统战的性格也是相差甚远,恶人统战宋松聪明狡猾,激进如鹰。浩气统战独孤胜心志坚定,稳扎稳打。各自优点闪亮,缺点也明显。

    此时,浩气和恶人皆找到一面得分旗,获得旗下埋藏的武器。浩气得到一柄长弓以及附带的五十支磨平了尖端的箭,而恶人得到五杆长枪。

    两方人马至此还未短兵相接,区别在于,浩气兵分几路人马寻找得分旗,大部队人数最多,保护着一开始得到的旗帜。而恶人一如既往将团队汇聚在一起,时而排出尖刀阵,时而又转换成人字阵扫荡。最开始得到的旗帜也在拿到武器后重新插了回去,并在附近安排好一个小分队埋伏。

    很快,浩气大部队和恶人大部队遇上,开始了激战,而浩气某一个小分队则发现了另一面得分旗,夺取后往大部队前进的方向回赶。

    前方战线,浩气恶人人数悬殊,几乎被压着打,眼看要全军覆没大旗被夺,独孤胜绝然在其他人的掩护下,带领一小部分残兵携旗而逃。独孤胜自斩一臂得以护旗脱逃,但是随后追赶大部队而来的夺旗小分队正巧遇上恶人大军,直接被灭,旗帜易主。

    此时,算上故意被留在原地的旗子,恶人已得两面,浩气只得一面。并且一番交战后,浩气也是损兵不少。恶人虽然得了两旗,但还不算保险。更何况不分兵的弊端已然显现出来,那就是行军速度过慢,阵型变化拖沓不够灵活。不然也不会让独孤胜在重重包围中突围而走。

    邬琅转头朝沈蓬生笑道:“不若先生推磨一番,哪一方会是最后的胜者。”

    沈蓬生目光逡巡于下野,浅笑摇头:“不好说。”

    邬琅从常山手中接过一杯茶,递给沈蓬生,顺手掖了掖沈蓬生身上的毯子,得来沈蓬生一个诧异的目光,邬琅笑笑,让沈蓬生握杯暖手:“山上风大,先生喝茶暖暖胃,吹进风就不好了。”

    沈蓬生道了声谢,默默喝茶。

    邬琅随后自己也接了杯茶饮下,说:“猜猜也无妨,也无赌资一类。我嘛,倒是觉得独孤胜要赢。”

    沈蓬生眼眸一亮,瞥过来,“将军何出此言,现在不正是宋松得势吗。”

    邬琅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笑容,掉到杯底剩余的茶渣,将杯子扔给常山倒茶,“那小子啊,出发前被我训了一顿,憋着气呢,还想赢?以为过家家啊。”

    沈蓬生闻言,眉眼一弯,浅浅笑,“我观将军也不过双十年华,端的是年轻,不想说话这般老成。冒昧问一句,将军今年年岁几何?”

    邬琅顿做高深目测模样,说:“先生不如猜猜我活了多少年。”

    沈蓬生轻蹙眉头,没有妄言,怕是被唬住了。谋士,多疑,爱胡思乱想,一句戏言,也可绞尽脑汁剥开十个居心叵测来。这话若搁卢彦身上,他保准会说,贤弟你又调皮了。

    这时,战场风云突变。恶人埋伏小分队果然遇到游弋而来的浩气,双方人数相差无几,却因为恶人在明浩气在暗吃了不少闷亏,最后以折损恶人一半兵力让浩气全军覆没。而浩气大部队化整为零,开始对恶人大军全方位的骚扰,实行着打一枪就跑,绝对不纠缠的战法,居然也磨掉恶人不少人。而浩气小分队再得一面旗。

    这种时候大家都杀红了眼,也没有人会去计算到底阵亡了多少兄弟。

    即使邬琅和沈蓬生坐得远,那杀声震天的战场依旧能让他们感到震动。而沈蓬生所感受到的震惊则是尤为强烈的。

    东昌寨建立至今,越来越强大,在渔阳镇的势力也越发稳固,邕州州牧派兵前来攻打也是三番几次让他们败兴而回。然而屹立不倒是因为有东昌山这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险保驾护航,顺利掌控渔阳镇也是因为杨记川的满不在乎。没错,沈蓬生知道,这个莫名出现的玄苍将军说得对,杨记川不过是被北戎绊住了手脚。对于杨记川来说,一群散兵土匪算什么,北戎才是真正的敌人。他根本就没有这个心思分心对付东昌寨。若讲真,东昌寨众人根本没有经历过真正血色铺地,死伤无数的战争。

    东昌寨元老身上也难有那种浴血而生的慑人煞气,更遑论这些从小被惯到大的少年们。

    但是现在,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看山底那些如蚁的热血少年军队,沈蓬生感觉到了一股可怕的血腥味。非是嗅觉,而是心神上的。

    因为过于强烈的好胜心自然而然产生的嗜血性情。

    这位玄苍将军,委实太过会拿捏人心。三言两语说动卢彦不说,不过一个多月,便将这群碌碌而为的少年训练成一批潜力巨大的士兵。

    太不简单了。

    忽听邬琅说:“哦,先生注意看了,过不了多久就要分胜负了。”

    “嗯?”沈蓬生顺着邬琅的话音看过去,却见视野能及的地方早已没了人影,邬琅递给他一只千里镜,示意他往瀑布下面看,这才看到浩气恶人此时皆只剩下百余人,纷纷急速往瀑布底下跑。瀑布落湖下不时能看到几个人影游动,偶尔浮出水面换气,被水打湿的黑旗在水下若隐若现。原本水性好只需往下潜一段便可将旗收入囊中。巧的是,恶人龚鑫和浩气吕豪先后发现这湖底下的得分旗,两人互不相让,几近骚扰,自己得不到旗子也绝对不能让对方得到。

    两人早在发现黑旗时便当机立断发射了身上唯一一枚烟花讯号通知大部队,现在要做的就是拖,谁家先来谁就赢了。

    浩气有一游弋小分队就在附近,抢占先机!

    “常山,时间还剩多久。”

    “少爷,还剩一刻钟。”

    “那到我出场的时候了。”

    说着邬琅裙甲一撩,起身,背上长刀一抽,直接从原地飞了下去。沈蓬生惊得眼眸大睁,这可是几十尺高的地方!

    常山默默收拾好茶具,说:“先生不必担心,少爷自有分寸。让常山送您回聚英堂等候他们回来吧。”

    沈蓬生看了常山一眼,毛毯底下的双手交握在一起,点了点头。

    邬琅轻功落在落湖旁的树顶上,争抢黑旗的两方人马一见他现身,脸上更有急色。因为邬琅的出现就代表着,时间快要结束了。他是过来防止有人在时间到点后还做些偷鸡摸狗的事。

    几百号人在落湖中打得水花飞溅,黑旗几经易手,最后还是飘荡在水中,没有被任何一方得到。

    邬琅看得心痒痒,几乎就要下场去玩一玩了。

    忽然宋松猛地暴力破开道路,几乎以身撞刀,一个鲤鱼跃龙门跳入水中,长手一伸,在一片混乱中指尖探得黑旗旗杆。

    独孤胜大吼一声,引得宋松手上一顿,“宋松,看招!”带着挂在身上的几个恶人,扑通也跟着进了水。独孤胜关键时刻爆发了惊人的气劲,长臂一甩,甩掉身上的人,完全不顾越来越多朝他包围过来的敌人。他极为迅速地在水中扑向宋松,臂膀筋肉虬扎,瞬间发力,抢过黑旗向湖外掷了出去,旗帜落到浩气人堆里。

    而在这个时候,宋松手上还未开刃的匕首已然划向了独孤胜的颈脖。

    “独孤胜,你阵亡了。”

    浩气统战大将,阵亡!

    “兄弟们,浩气大将已死!给我杀上去!”

    “杀!夺旗!”

    “冲啊啊。”

    面对汹涌而来的敌人,大将阵亡的无措,浩气阵营忽然有人喊,“护旗者快走!我们就是死也会把他们拖到结束的。”

    “没错,不能让大将白白牺牲。我来掩护!”

    “杀啊,浩气长存!”

    邬琅慢慢从树顶枝桠上站起身,胸腔血液也因少年们还稍显稚嫩的嘶喊声而激荡起来。

    看着他们,邬琅忍不住想起了游戏。攻防时,统战也是这般,喊到声嘶力竭。外人可能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代入感。

    可能不管是生活在这个时空的人,还是生活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类,心里都还有一种血战黄沙,马革裹尸的情怀吧。

    就是这样,我命由我不由天!

    生而为龙,凭甚甘心游浅滩!

    ☆、第三十五章 任凭处置

    浩浩荡荡上千人步伐整齐地从飞沙谷赶回聚英堂,满满的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红蓝双方自发分站两侧,队列整齐,相对无言。各自阵营阵亡的人皆站在队列末,等待最后的清点。

    常山下去清点阵亡人数,随后报出。

    “恶人,阵亡四百三十九人,浩气得四百三十九分。浩气,阵亡五百二十七人,恶人得五百二十七分。”

    “恶人夺旗两面,得两百分。浩气夺旗三面,得三百分。”

    “恶人总分七百二十七分,浩气总分七百三十九分。”

    聚英堂下,黑压压一片乌影,众人却静若寒蝉。两边人脸色倒是出奇的一致。

    震惊……茫然……不敢置信……

    浩气震惊于自己居然赢了,恶人震惊于自己居然输了!

    一群标榜自己是男子汉的小子们捂住嘴,纷纷失声痛哭。

    邬琅心中失笑,哭什么呦,傻小子们。

    “好了,在沈先生面前还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先生今日观战,可有何意见提提?也好让这些小子们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沈蓬生笑笑:“玄苍将军说笑了,我对于排兵布阵可谓一窍不通。要说什么建议,实在称不上。但观战之间,能感觉到大家的成长,蓬生甚是欣慰。”

    邬琅挑眉:“自然是比偷看女人洗澡这种偷鸡摸狗的活计要有意义得多。行了,都散了。下去看伤的看伤,洗澡的洗澡。独孤胜,宋松留下。沈先生也回吧,不然卢大哥要找你了。”邬琅眼睛在人群中一扫,随便挑出两个身上比较干净的人,说:“你们两个,过来,送沈先生回去。”

    “是,五爷。”

    一阵骚动后,聚英堂便只剩下四人。

    邬琅走到独孤胜跟前,抬起他下巴,喉结上方半寸处一道伤口粗糙渗血的红痕显现出来。

    “啧,够狠呐,小宋。”邬琅余光瞄一眼宋松,宋松低头避开邬琅注视。

    “只是小伤,不要紧的,五爷。”独孤胜保持着头向上仰的动作,轻轻地说。邬琅冰凉手甲的触感让他忍不住颤抖起来。

    “今天做得不错,独孤。过两天教你几招有用的。”

    独孤胜双目一亮,整个面庞都焕彩起来:“多谢五爷!”

    邬琅觉得独孤胜就像一只得了食物的大狗,蛮可爱的。脸色却是一沉,反手甩了他一巴掌:“但是,你居然阵亡了,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杀,真是长脸啊!你是统战,是大将,是你方阵营的支柱和依靠。你是能轻易死的吗?被告诉阵亡的时候,你是不是还觉得自己是个英雄。舍生取义,壮烈牺牲,太光荣了。狗屁!若不是方宇临危不乱镇定士气,你们还得输。回去好好想想,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别给我瞎jb乱来!”

    “……是。”

    独孤胜走后,邬琅却没有立刻对上宋松。常山洗杯泡茶声响淙淙。

    过了许久,邬琅茶喝过两杯,宋松终于按捺不住,抬头直视邬琅:“五爷为何不骂我。”

    “骂你干嘛,反正你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懒得骂。”

    “…………”宋松怔愣,拳头紧握:“我就那么不招你待见吗!”

    “宋松,你要知道。头领、首脑有很多种,有的护短,有的冷静,有的沉稳,有的暴烈,也有的残忍嗜杀。但只有一种人,最无耻,最没有资格做首领,那就是让部下背黑锅的人。我对你太失望了,宋松。上次攻防,究竟是谁把李狗儿腿打断的,是你,还是汪雷,你可以看着我再回答一次。”

    宋松额冒青筋,浑身肌肉紧绷得仿佛下一秒便会爆炸。他沉默半晌,忽的全身松懈下来,慢慢地说:“……是我,不关汪雷的事。”

    邬琅喝干杯中苦茶,走到宋松面前,五指一握,猛地一拳将宋松揍倒在地。宋松趴在地上,双手撑着地面,看不清表情。

    “混蛋!一人做事一人当都不懂,你这个废物点心。要你有什么用!你马上给我滚出恶人谷。”

    宋松忽然从地上爬起来,扬头大喊一声:“我不!”

    邬琅简直要被这熊孩子气死,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拎了起来,怒道:“你还有理了?”抬手一巴掌还未落下,便看到挂满眼泪的一张脸。

    “你还有脸哭,小混球。”

    “我不走,我还要跟着你打攻防!”

    “滚蛋……”这混账东西,脑子浆糊做得吗。

    宋松一下挣开邬琅的手,扑进邬琅怀里,“五爷,我……我害怕,我怕李狗儿再也站不起来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你还知道怕啊,混账。”邬琅长叹一声,拍拍宋松的背:“现在后悔,当初脑子被驴踢了?”

    “我就是想赢!我不愿输给独孤胜!”

    “行了,再装可怜,我一巴掌扇死你。李狗儿那记得给我好好道歉,听到没有。”

    “知道了。”

    “现在可以闪开了吧,老子盔甲都被你的马尿弄脏了。”

    “…………”

    邬琅接过常山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胸甲上的泪渍,说:“以后攻防你不要做统战了。”

    宋松猛地抬头:“五爷!”

    “不是叫你不要参加,是让你别做大将,你没有独孤胜那种统筹能力,带不了大部队。宋松,你和独孤胜是不同类型的人。独孤胜将来会是我麾下冲锋陷阵的一员大将。而你,我希望你能做我的耳朵,我的眼睛,帮我纵观整个战场!你会比现在做得更好。”

    宋松下意识站直了身子,凝视邬琅,眼神复杂。

    “我不是不喜欢你,是太恨铁不成钢。你若是再这么傲天傲地下去,就要真成一块废铁了。”

    邬琅忽然伸手招了招:“常山,过来。”

    眨眼间,一道细风吹过,常山原本所处的位置残影略过,他人却已经到了邬琅身边,“少爷。”

    “宋松,你以后就跟在常山身边学习。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他教你什么你就学什么。懂?”

    宋松怔怔地愣在原地,待回过神后,猛然跪下:“卑下宋松,叩谢五爷!”

    沈蓬生明显对邬琅提升了关注度,譬如每周都来观看攻防,譬如看邬琅调教那些不听话的人,譬如邀请邬琅去他的院落喝茶。沈蓬生夸赞常山茶艺好,特地备了上好的茶叶和茶具。

    邬琅喜欢喝苦茶,这是在临淄王府养成的习惯,现下也改不掉了。

    沈蓬生体弱,每天都要按时喝药。但他又勤勉,对于山寨事务几乎事必躬亲。

    邬琅看过沈蓬生写批文时的字,大概也只能称之一句,字如其人,风骨犹存。

    但卢彦还是不给他实权,他对沈蓬生,是惊人的言听计从。邬琅一时间也不知该怎么下手好。若太急切,反倒显得他失了身份。

    时间很快到了五月中旬,东昌寨去渔阳镇收税,粮食谷物、金银满载。寨内一片喜乐融融。

    邬琅心中却隐隐有种感觉,转机就快要来了。

    五月下旬,东昌山外,大军森森。邕州州牧按捺不住,再次派兵讨伐东昌寨。

    卢彦不以为意,却没料到,不过半天时间,东昌山的第一个屏障就被轰烂,大军长驱直入已经到达了葫芦谷外缘。

    葫芦谷地形顾名思义,呈葫芦状,两头空间宽阔,越往中间走越狭窄,谷内最窄的地方只能容许两匹马并排而走。

    邕州州兵在之前,从未成功闯过葫芦谷。但今次,却是用最短的时间来到了葫芦谷外。

    东昌寨压力骤然增大。

    几番打听刺探之下,终于得知,来的兵还是那些兵,带兵的将领却不再是那个枪和戟都分不清的渔阳镇都尉,而是杨记川的神机校尉薛棠!

    薛棠此人,骁勇善战,有勇有谋,可谓一名良将。更为难得的是对杨记川忠心不二,马首是瞻。是杨记川手下非常有名的一号人物。唯一要说的缺点大概就是太过于冷血残暴,据说他带兵攻下的城镇少有不血流成河的,他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将成年男子的头砍下,像腊肉一般悬挂在城墙上曝晒,从伤口切面流下来的鲜血可以染红整面护城墙。

    在邕州,薛棠之名可止小儿啼哭。

    这样一个凶名赫赫的战将,如今就在东昌寨山门外,怎叫人不心惊胆战。

    卢彦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要商讨出一个对策来。破天荒的,邬琅也被邀请参与。他心中冷哼,怎么,这种时候就想起他来了?算盘打得挺响啊。不傲娇一下,卢彦还真把他当做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抹布了。于是邬琅直接让常山把传话的人挡在了外头。自己睡得昏天黑地。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他便披甲而起,悄悄去了葫芦谷。用轻功飞上山头,费了一番功夫找到一个视野上佳又不容易被发现的地点。

    太阳逐渐升起,葫芦谷内也喧嚣渐热。

    隔着一道天险,两方人马虎视眈眈对峙着。

    邬琅用千里镜向下观望,见两边人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气势。

    这种三伏天的日子,太阳毒辣,气候闷热,士兵们穿着护身盔甲,头上汗珠如雨注,热那是必然的。东昌寨的人都受不住热躲在石壁的阴影下用袖子扇风,领头的堂主三五不时地擦着汗,一脸不耐地盯着对面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这是拍戏呢!

    反观薛棠部队,豆腐块一般整整齐齐地码着,队列井然有序,行令禁止。不用擂鼓,就这站军姿的气势都已经灭了东昌寨。

    邬琅连薛棠本人是什么样子都不用看就知道,东昌寨必败。若是薛棠有时间和东昌寨耗,那么攻下整个东昌山,也不过是时间问题。他名正言顺,又有邕州做后盾,怕什么。而东昌寨呢,除了东昌山这个天险,还有什么。

    看来这群霸占渔阳镇当山大王当久了的土匪们还没有意识到,面对正规部队,尤其将领嗜杀成性的部队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卢彦的脑袋被割了吊在渔阳镇墙上当灯笼时,面上会是什么表情?不甘心?还是愤怒。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时间到了中午,日头最为热烈毒辣的时候,骄阳如火,几乎要将人的面皮烤剥。

    薛棠突然发起攻击,成群矢箭射出,步兵持刀疯狂从葫芦谷中间缺口向另一侧开阔处挤压。东昌寨设在狭窄缺口处的路障很快被砍得七零八落。而东昌寨寨民这会儿终于知道不好,蜂拥而上妄图以人墙堵住缺口。

    刀光剑影,厮杀声,冲锋声,怒吼声,还有似近又忽远的震耳欲聋的战场擂鼓声,似乎要将整个葫芦谷掀翻。

    鲜血浇灌着沙石泥土,阳光折射着士兵们盔甲寒光。

    邬琅闭着眼睛在原地打坐,背上的千城盾和破杀刀也仿佛因嗅到了血腥味而锋鸣震响。

    这场攻防战足足打了一下午,伤亡惊人。薛棠没有突破葫芦谷,东昌寨却也士气大减。

    战死之人的尸体堆积在谷中,令所有人胆寒。

    邬琅趁着夜色回了山寨,一直暗中监视卢彦的常山向他报告,卢彦现在很焦虑。

    邬琅点头。现下只需静待,静待卢彦来求他。这一等便是七天,在此期间,东昌寨浑身解数尽施,还是奈何不了薛棠。

    邬琅清早一开门,便看到卢彦眉目紧皱地站在他屋前,气色不佳,也不知是何时到的。邬琅知道卢彦是何来意,但他也料定了卢彦不好意思开口。所以,等卢彦一番拐弯抹角,正待提起正事,就被邬琅随便找了个借口堵了回去。

    卢彦脸色羞红,说也不是,走也不是,愣是扯皮扯了一会才离开。

    卢彦卢彦,此番东昌寨生死攸关之际,是你兄弟的命重要,是你经营已久的寨子重要,还是你的面子重要?

    “常山,你杀人时是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少爷。”

    “就没有这个脂肪厚不好割,那个骨头太硬之类的区别吗。”

    “少爷,脂肪是何物?”

    “……算了。”

    又一日,邬琅想着,若是卢彦态度利索点,委屈点,他意思意思就同意了。可来的人却是沈蓬生。

    常山推着沈蓬生进来时,邬琅刚洗完头,披散着头发坐在屋内看书喝茶晾头发。沈蓬生见他这般居家模样,先是一愣,尔后脸上重新挂上笑容。

    “将军着便服,看起来平易近人了许多。”

    邬琅摸摸头发,感觉晾得差不多,随便找根束带绑成马尾,不在意地回道:“人不可貌相,先生以为如何。”

    “那将军愿意为我东昌寨披挂上阵吗。”

    “哦,东昌山有天险,何至于此。”

    “实不相瞒,今次来人乃是杨记川手下大将,我等不是对手。故……”

    邬琅端详沈蓬生许久,这张秀美脸庞常年脸无血色,这厢急切起来,带点血气,居然也别有一番风味。

    啧,有些眼熟,可又记不起来。

    他突然微微一笑,说:“先生还请回吧,今日琅不想见血。”

    沈蓬生眼睛微睁:“将军!”

    邬琅说:“常山,还不送客?”

    常山立马握上了沈蓬生轮椅的推柄,沈蓬生身子忽然猛地向前扑,膝盖还未落地,便被眼疾手快的常山搀扶住。

    沈蓬生推开常山,重重跪下,眸中含泪:“将军,不让你融入山寨是蓬生一个人的意思。蓬生知你心中傲气,故明了现下求你出手相助不是君子所为。但请将军看在彦哥,看在东昌寨这数万人的份上,救他们一回!此番事了,蓬生任凭将军处置!”

    邬琅心中微愣,搁下书,道:“先生言重了……常山,愣着干嘛,还不快扶先生起来。”

    话锋一转,又说:“当真任凭我处置?”

    沈蓬生决然点头:“是。”

    邬琅站起身,说:“那么,先生请回吧,琅要换衣服了。”

    沈蓬生重重一拜:“多谢将军。”

    邬琅回眸,一双漆黑的眼珠如狼似虎地盯着沈蓬生面庞,明明是盛夏,他唇角一抹笑却让沈蓬生心底滋生一丝寒意。沈蓬生只听得邬琅说:“谢我做什么,谢谢先生才是。”

    ☆、第三十六章 玄甲黑旗

    东昌寨一一群英楼——

    卢彦焦急踱步于群英楼门前,门内阁室两边分别作者东昌寨各个堂主,皆是颜色严峻,满面忧愁。室内窃窃私语,交头接耳不止。卢彦听得心乱如麻,却知道现在就算让这群废物闭嘴也是于事无补。

    忽然,远处一抹身影的显现让卢彦喜形于色。

    回来的可不是他们寄予厚望,前去请求玄苍将军助一臂之力的沈蓬生吗。

    侍从还未来得及将沈蓬生推进群英楼,卢彦已然奔了过去。

    “蓬生,如何?”卢彦一把握住沈蓬生肩膀,急切问道。

    沈蓬生安抚地拍拍卢彦抓在他肩膀的手,虚弱微笑:“彦哥大幸,玄苍将军已经答应了。”

    卢彦闻言长吁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群英楼内,有壮汉担忧道:“那玄苍将军真如他自己所说那般厉害?外面的可是薛棠啊!”

    沈蓬生说:“我信他。”

    卢彦无奈摇头:“现在,我们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不然你们中间谁出战迎敌?”话音刚落,群英楼内顿时鸦雀无声,左顾右盼的人也安分下来,低垂着头不去看卢彦的眼睛,以防自己被点名。

    卢彦回身,颇为感慨地轻拍沈蓬生肩膀:“蓬生不愧是我东昌寨的支柱,没有你,东昌寨抗不过那么多次的大风大浪。”

    “彦哥不用这么说,我把东昌寨当做自己的家,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我卢彦,幸甚有你。”卢彦轻柔地将沈蓬生双手握在手心,双目微红,言语间饱含深情。

    沈蓬生似是害羞低头,未作言语,只是仍由卢彦携着他的手。

    他二人相交多年,感情深厚,其他人早已见怪不怪。

    卢彦亲自将沈蓬生推进群英楼,停在自己座位身边。

    不过一刻钟,群英楼外已然有一羽翎飘然,兵甲铿锵的身影走来。

    黑金玄甲在日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从身侧露出的黑盾一角却又阴沉漆黑,泛着一股令人胆颤的寒气。他不过一人,却仿佛有千军万马的气势,五岳连山的重量。

    卢彦一见邬琅这番模样,信心大涨,心情也稍微安定下来。

    在卢彦眼中,邬琅踏入群英楼的动作缓慢而沉重,因为这一个跨步,便是代表着,邬琅从虚晃挂名的玄苍将军正式走进东昌寨的权利中心圈。

    “卢大哥,在下来迟了。”

    “贤弟,便让我瞧瞧,你苍云堡高徒之力,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第9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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