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绝色宠儿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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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的绝色宠儿 作者:肉书屋
暴君的绝色宠儿第26部分阅读
,独孤找到空隙拔出她的大刀,再度抡起一阵阵的刀风。
弥殇边打边朝深处闪去。
山的深处,怪石嶙峋,乱石穿空,草木横生,山边还是一处断壁,很危险的地方。
两个人的身影,如两道闪电,在乱石间、林木间穿梭,一块块石头被劈碎,一棵棵树被砍断,凛哨的山风,在他们的刀风剑影面前,似乎成了伴奏。
他们杀得天昏地暗,时刻游走在死亡边缘,全然忘了时间的流逝。
弥殇的身手与经验,还是比独孤稍逊一筹,但地形却帮了他的大忙,一路杀下来,两人几乎打成平手。
他们的头发乱了,衣服破了,身体上也都出现了伤痕和血迹,但他们的目光,却愈发狂热。
这场战斗,是压抑太久以后的彻底爆发,是多年来恩怨情仇的了结,两人都杀红了眼。
不知不觉中,天色暗下来,山风越来越大,雾气也在慢慢升起。
他们的视线开始朦胧,但听声辩位的能力,仍然让他们能清晰地认清对方的位置。
但渐渐的,随着夜色越来越重,风越来越大,雾越来越重,他们的速度还是明显地慢下来,从快如闪电的疯狂攻击战,转变成边攻边防的态势。
隐藏,躲避,寻找机会,不断以假动作、假声音迷惑对方,两个人就像猎人,耐心地设立陷阱,捕捉猎物的痕迹——这必是一场恶战,谁都输不起!
天色彻底暗了,四面都是浓雾,他们已经不可能再看到对方的影子,而风声也影响了他们的听力。
两个人都潜藏在暗处,小心地挪动,耐心地寻找对方的踪影。
他们不再焦急了——因为,对方绝对不会逃跑,对方就在这里,时间还长得很,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猎杀对方。
黑暗中,不知又过了多久,山里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两人都没有动,在这种时候,保存体力很重要。
雨越下越大,慢慢地变成暴雨如注。
再然后,竟然电闪雷鸣,一道道的闪电,如疯狂的猛虎,凄厉的呼啸着,扑向这座山。
闪电的出现,意外地给了他们捕捉对方的机会!
一闪之间,他们的眼睛,都触到了对方的眼睛,俱是心里一惊——对方竟然离自己如此之近!
他们猛然同时跃起,举起手中的兵器,扑向对方。
闪电灭了,黑暗中,兵器交接之声,响彻黑夜,然后,对方的气息又全都消失了!
一片黑暗,风声和雨声和雷声,在呼啸。
又是闪电!两人又像闪电般出击,像对方攻击。
就这样,来来去去,反反复复,似乎永无止境!
这样的决斗要进行多久?谁会先放弃?他们会不会同归于尽?或者,他们的战斗将永远持续下去?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他们都相信,自己会是最后的赢家——
没有哪一个王者会认为自己会输!
在漫长的、惨烈的厮杀中,他们已经忘记了一切,眼里只看得到对方,所以,他们不知道自己正慢慢接近那片断崖峭壁,也看不到有一大片的泥土,正被雨水冲刷得异常松动。
连续几道闪电劈过,照亮了整个天空和山头——这是比白昼更耀眼的亮,他们如此清晰地看到了对方。
弥殇想,那是一只多么恐怖的魔鬼!他竟然是在跟这样的魔鬼战斗!
独孤想,这是一头多么凶猛的野兽!她竟然养育了这样一只野兽!
今天,就让她(他)把这只野兽(魔鬼)铲除掉吧!
两人发出长长的嘶吼声,举起兵器,全力冲过去,给予对方最后的一击!
这时,一阵比雷声和风声更浑厚、更可怕、更轰烈、更冗长的声音,从他们的头顶上传来。
刀与剑相击的那一刻,弥殇突然想大笑:最后的结果,果然是他和独孤同归于尽吗?
身为高手,他非常清楚,他若再进一步,将剑掷出,剑锋必定会刺透独孤的身体,而独孤的刀,也必定会将自己砍成两截——他要前进,还是后退?
还用想吗?当然是前进!
而独孤,面对同归于尽的结果,她居然在笑——只要能杀掉支离弥殇,怎么样都行!
然而,一片巨大的阴影,随同轰轰烈烈的声音,已经来到了他们的头顶上,大地在震动,山头在动摇,天空在咆哮,他们还没能前进最后的一步,身体就摇晃起来,站都站不稳,手中的兵器掉落下来。
到底怎么回事?他们抬头一看,俱是一惊——竟然是泥石流!
洪水般的泥石流,夹带着石头和树木,奔流下来,他们已经无处可躲了!
他们下意识地后退,没退几步,一只脚就踩空了,两人低对一看,又是一惊——他们竟然站在断崖边上!
只是转念之间,泥石流已经冲到眼前,呼啸着扑向他们、吞没他们,将他们卷下断崖……
雷鸣停止了,闪电也停止了,无尽的黑暗与冰冷。
在坠落的时刻,弥殇想,也许,这才是他最期待的结果吧!虽然没能实现与姐姐的约定,但他至少了结了青国最大、最强的仇人,死得也不算冤了,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们,也……对得起自己了……
在坠落的时刻,独孤的心里,异常平静,脸上还带着平静的微笑——又是坠落啊!上一次死掉时,是坠落;这一次死掉时,也是坠落!
从万人之上的顶端,坠入无底深渊,这对帝王来说,真是太好不过的死法了!
在这么平静的想法中,他们终于没有了意识……
一夜的狂风暴雨后,山里无比的宁静,阳光灿烂,空气如洗,虽然到处一片狼藉,却透出更强的生机。
鸟虫小兽,又纷纷冒出来,悠游地在山里蹦跳,过得自由自在的生活。
一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座山上。
他循着那些残石断木,一路寻找独孤九劫的痕迹。
这一次,皇上前去追杀支离弥殇,竟然第一次没有带上他,可见,她想亲手杀掉支离弥殇,到了如何执拗的程度!
他好不容易追踪到这里,看着眼前的情象,心里隐隐升起不祥的预感!
果然,没找多久,他就发现了皇上使用的那把长柄大刀——大刀就卡在断崖边两块凸起的石头间!
断崖上,是一大片泥土覆盖的、流过的平整地面,一看就知道爆发了大规模的泥石流!
被这样的泥石流冲击,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即使是最强悍的帝王,也敌不过这样的自然灾难!
他捡起那柄大刀,在四面仔细地搜索,又发现了一把宝剑。
罕见的宝剑!仔细观察,刀柄刻着龙纹和“支离”两字,毫无疑问,这是支离弥殇的剑!
对于战士而言,兵器就是就自己的生命,除非死,是绝对不会离手的!
他站在断壁边上,迎风伫立,看着迷雾重重的崖底,很久很久。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亲眼见到她之前,他绝对不会相信她就这样走了!
他一定会找到她,如果她活着,他会继续追随她,如果她死了,他会与她而去!
世外桃源1
午时,一个年轻男子走进当铺,将一枚戒指放在柜台上:“老板,当这枚玉戒!”
老板一看到这个客人,眼睛就直了。
好一个俊俏英挺的小伙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穿着朴素,却拥有一张比画上的神仙还美丽的脸庞,全身流露着一种跟这镇上的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他今年五十多岁了,在这镇子住了一辈子,还去过省城,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但他见过的人,没一个比得上他,不,连他的一小半都比不上!
这镇子上,什么时候来了这样的人物?
年轻男子轻轻敲敲柜台:“老板?我要赶时间。”
老板回过神来,赶紧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哥长得太俊了,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年轻男子似乎已经习惯他人的注目和夸赞,只是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老板拿起戒指,细细端详。
只看了几眼,他就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拿到外面,对着明亮的光线,细细地看。
看了半晌,他拿过来,对着那个年轻男子道:“小哥,你这戒指是打哪里来的?”
男子道:“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也不知道这戒指的来历。”
他虽然记不起过去的事情了,但却看得出这戒指极其珍贵,所以早想好了答案。
老板道:“小哥,看小戒指的材质和做工,恐怕是宫廷之物啊,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等玉戒哪……”
男子笑笑:“我父母早就去世了,我也不曾从他们那里听说戒指的事,您说是的话,可能就是吧。”
老板看看戒指,看看他,这戒指……不会有问题吧?
男子似乎不明白他的明白,只是微笑地等待他的结算。
这样的男子,怎么会是偷盗不良之辈?说不定他乃官宦之后,家道中落也极有可能哪?老板想了想,道:“小哥,这戒指既然这么贵重,你怎舍得拿来当掉?”
男子脸上泛出淡淡的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因为内人生了重病,需要钱治病,所以……只好卖了这戒指……”
“喔——原来如此!”老板恍悟,上下打量他,“小哥真是重情重义之人哪!话说,我在这镇上这么多年,怎么会没见过你们?”
男子道:“因为家乡遇到一些灾祸,我们难以为生,便到这里来投奔亲戚……”
老板点点头,有点为难地道:“我能体会小哥的心情。这戒指非常名贵,当多少价都不为过,只是,我们这里是穷乡僻壤,我这小店出不了几个钱,你看这个……”
男子道:“老板,我只求当钱给内人治病,您就出个价吧,只要能救内人便好!”
老板道:“你稍等片刻,我看店里有多少钱。”
他进入帘后悉索一会,出来,有点抱歉地道:“我找过了,店里最多只能拿出一百多两银子,这点钱实在与这戒指的真正价值相差太大……”
男子诚恳地道:“这笔钱已经够给内人治病了,老板,你就当帮帮我,收下这枚戒指罢。”
老板见他说得情真意切,也有几分感动,道:“那这枚戒指我便暂时收下罢,你看你大概几时能过来赎回去?”
男子沉吟:“这个……”
老板见他半晌不回答,便道:“小哥,我这店小,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等不了太久……”
男子咬咬牙,道:“老板,就以两个月为限,如果我两个月内不来赎回,就由您全权处置罢,如何?”
这枚戒指,是他身上仅存的、可以寻找和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本想保住,但为了给她治病,他也顾不上这些了。
就算他一辈子找不回过去和身份,就这样与她长相厮守,也不错。
老板点头:“没问题,我一定为小哥保留这戒指两个月。”
当下,他立了字据,双方画了押,他将一百二十两银子交给年轻男子,年轻男子收起银子,谢过后便离开了。
老板看了看字据,男子写的名字只有一个字——“难”,字写得极其雄浑洒脱,一看便知底蕴深厚。
这个名为“难”的男子,恐怕来历不简单吧,不知怎会流落到这穷乡僻壤?
在离当铺不远的药店里,“难”掏出十几两银子和一个方子,道:“伙计,给我照这方子抓药。”
伙计见到他,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哪里来这么俊俏的小哥?这街上的姑娘们,全都被他比下去了,而且,他长得这般俊俏还比自己更像个男人,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店外,停了好几个老老少少的女子,遮遮掩掩地打量这个男子。
“难”对别人的目光丝毫不以为意,催道:“伙计,可以麻烦你快点抓药么?”
伙计回过神来,忙不迭地道:“好好好,我马上抓。”
他拿过单子一看,赞叹,真是不错的单子,应该是治内伤的吧?不知是给何人治伤的?
他抓了十几包药,扎好递给“难”,“难”接过来,问:“请问这里有没有上好的治外伤药?”
伙计道:“您要治怎
么样的外伤?”
“难”道:“有刀伤、抓伤、擦伤和受伤留下的疤痕……”
看到伙计惊讶的表情,他笑笑:“我父亲是个猎人,前日进山打猎跟盗贼抢猎物,内外都受了伤,所以才想同时找些治外伤的药。”
伙计恍悟,拍了拍手:“小哥你算是找对地方了!咱们这里虽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店,却有祖上流传下来的治疤痕膏药,就算是四五年的陈年疤痕,也能去除得就像没受过伤一般……”
“难”笑笑:“那就有劳小哥多推荐些好药给我了。”
买了一大堆药材后,他又在镇上转了一圈,买了许多食材和补品,才离开小镇,走上回家的小路。
这是一个名为“朱沙河”的小镇,镇子四面是山,与世隔绝,一条名为“朱沙河”的河流从山里流出,从小镇中央蜿蜒而过,小镇因此得名。
大概是这样的地理环境,这里的人们极其淳朴厚道,所以才会对他这般“异常”的外人不予追究,反而还宽厚以待吧?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却隐隐感觉自己会流落到这里,只怕会有什么不得了的理由。
小镇下辖着多个乡村,他现居的小村,以他这么快的脚力,也要走半个时辰才到。
回到村子里时,太阳已经偏西,村里仅有的十几户人家,已经是炊烟袅袅。
他踩着泥土小路,来到村子最边上一个小小的茅屋前,叩了叩门扉,道:“沙——我回来了!”
一个嘶哑的声音道:“进来。”
他推门进去,躺在木床上被他称为“沙”的女子,对他微微一笑:“辛苦你了。”
“难”笑笑:“我买了一些糕点回来,我吃过了,味道不错,你先吃点罢,我想先去做饭,然后再给你熬药。你现在是不是痛得很难受?要不要先吃药换纱布?”
“沙”摇摇头:“没事,先吃饭罢,我想吃点热的东西。”
“难”点点头,将糕点拿出来,装在小碗里,端到她面前的小桌子,然后又倒了一杯水给她,叮嘱:“你好好躺着,别乱动。”
“沙”点点头:“你去忙罢。”
“难”来到外面,在石垒的灶台前架起锅子,烧起柴火,坐起饭来。
很奇怪,他会看书识字,会看天象,懂得药理和医理,治病的方子还是自己开的,手指上还戴着名贵的玉戒,感觉他应该出身不错的样子,可是,他似乎很又懂得照顾人,做饭、打扫、洗衣……顺手做来,全然不费功夫。
而且,这般僻陋穷苦的生活,他似乎也很习惯,丝毫没有水土不服的迹象,他的过去……到底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没过多久,他就熬了一锅热腾腾的米粥,炒了两个小菜,还熬了一锅肉汤,端给屋里,喂“沙”吃饭。
“沙”受了很重的伤,内伤和外伤都有,看起来很憔悴,但她并没有叫过一声苦和累,也没有悲观失意,只是静静地养伤,将杂事全都交给他。
他一边喂她喝粥,一边不住地抬眼看她。
“沙”淡淡道:“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他有点不好意思,道:“我……觉得你很好看,怎么看都看不够。”
“是么?”“沙”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这副病央央的样子,像个鬼似的,有什么好看的?大娘不是说我看起来比你大很多岁么,怎么会好看?”
他摇摇头:“你怎么样都好看!病了老了,都好看——反正,我就觉得你最好看!我今天去镇上买东西,没一个女子比得上你一根头发。”
“沙”笑起来:“你莫非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他想了想:“也许是吧,不过,大娘也说你长得跟戏里的小生似的。”
“沙”大笑:“大娘形容得真有意思,她若说我长得像仙女,我倒真是觉得是在哄我了。”
她大笑的样子,好帅!他忍不住伸出手,摸摸她的脸:“等你的伤好了,好好打扮一下,一定美得不得了。”
世外桃源2
“沙”道:“你还真是看我怎么都好。”
他道:“那当然!你的一切都好!好得不得了!所以,你的身体要快点好起来,这样……”
他把唇凑到她的耳边,低喃:“我才能抱着你一起睡……”
“沙”的目光闪了一闪,忽然伸出手来,捧起他的脸,狠狠地吻了下去。
这个吻……实在太美妙了!
这个女人……总感觉很了不得!不像普通的女子那样扭捏做派,那副云淡风清、笑看风云的态度,令他极为着迷!还有,她真的很美丽,第一眼看只觉得宜男宜女,第二眼看会觉得与众不同,第三眼会觉得越看越好看……
他只是被吻了,就心神摇荡,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来。
但是,“沙”倏然放开他,道:“我还没吃完,快点喂我。”
他笑了笑,眉间唇边泛出性感的气息来,挟起一块煎鸡蛋:“多吃点……”
吃完以后,“难”点起蜡烛,又去外面烧热水,一边烧水,一边熬药调药。
水烧好后,他将热水倒进大木桶里,端进屋里,对“沙”道:“该洗澡换药了。”
当着他的面,“沙”自然地把外袍扯掉,翻过身去,露出背部。
“难”将毛巾浸湿拧干,细心地擦洗她的背部,心疼地看着她斑驳的伤痕。
“很可怕吗?”她并没有对这样的肌肤呈裸表现害羞难堪的态度,就像这是天经地义一样,问。
他道:“不可怕,很美丽,只是,很心疼。”
不仅是她,他的身上也有很多伤痕,他们以前是不是经常打打杀杀?真是想象不出来。
有些伤口,是最近的,伤口还很深。
她没有叫过一声疼,也没有皱过一次眉,更没有流过一滴泪,好像这些伤只是被蚊子咬了一下,无足轻重,这让他更是觉得她与众不同。
擦洗干净后,他又细细地给那些伤口擦药,虽然她不说,但他知道那些伤口一定如火烧碳烤一样的痛,所以,他又拿了扇子,细心地扇那些伤口,以减轻她的疼痛。
直到药都凝结了,他才小心地帮她把身体翻过去,给她前面的身体擦洗和上药。
这样呈裸相见,他心动如雷,可是,却并没有并点尴尬和亵渎之心,似乎,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正常的事。
朝夕相处几天下来,他毫不怀疑,她就是自己的妻子——虽然他们失去了记忆。
几天以前,他们醒来,头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
隔壁的大娘说,她是在不远处的河边发现他们的,他们衣衫褴褛、全身是伤地被半埋在淤泥里,只剩下一口气了,当时,他们的手是紧紧握在一起的。
大娘叫来几个村民,将他们抬回家里,叫来大夫,给他们看病,他们这才缓过气来。
两人之中,他的伤势比较轻,先醒了过来,而她的伤势却很重,迟迟没用醒来。
他一问三不知,也不知道跟自己同时获救的她是谁,却觉得她非常熟悉,认定她是自己认识的人,真的很奇妙,大娘当时看着他们,说她的年纪虽然看起来明显比他大,两人却很有夫妻像,连“死”时双手都紧握在一起,他们说不定是夫妻呢。
“夫妻”这两个字,简直就像灵丹妙药,让他心里徒然升起亮堂起来。
他看着昏迷中她的脸,竟是越看越喜欢,居然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们一定是夫妻!”
大娘乐了:“你说得还真爽快,那就看这位姑娘醒来后怎么说了!”
她晚了两天醒过来,醒来时眼神也是一片茫然,一问三不知,和他一样彻底失忆了。
但是,她的眼睛,却一直定定地看着他。
大娘问她:“找到你们俩时,你们俩的手是握在一起的,醒来时两个人也都什么都记不得了,小哥还说他一眼就很喜欢你,我说,你觉不觉得你们是夫妻哪?”
她微微一笑:“也许是吧。”
大娘问:“这么说,你也是一眼就很喜欢这个小哥?”
她眼波流转,垂下眼来:“是的。”
那一刻,他觉得幸福极了!这种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自己命定的那个人的感觉,太美妙了!
无论想不起来的过去是怎么样,他就是相信,他们一定、一定是在一起的!
因为失忆和受伤,他们无处可去,大娘便腾出柴房给他们住,让他们暂时在这个村子里栖身。
他自然而然地就承担起“丈夫”的责任,上山捕猎打柴,下河捕鱼捉虾,还在屋后种起了菜,一边养家一边照顾她,过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
这个村子真的很偏僻,真的很贫穷,唯一可以买东西的小镇,普通人至少要走一个时辰,而从小镇到最近的城府,则需要一天时间——这里,就像世外桃源般自给自足,自生自灭。
可是,因为有她在身边的缘故,他竟然很喜欢这里,还享受这样的生活。
再怎么失忆,他们总需要名字,他隐隐记得他的名字中有个“难”字,她隐隐地记得她姓“沙”,在潜意识
中,他们大概都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永远不能难忘的“名”与“姓”吧,所以,想了很久以后,他们才想起这一个字,便以此称呼对方。
“沙”换完药和喝完药后,昏沉沉地睡下了。
“难”拿出席子,铺在茅草堆上,吹熄烛火,盖张被子,便沉沉睡去了。
每一个晚上,他都睡得很好,不曾做梦。
四更的时候,村里的公鸡开始打鸣,他听得到鸡鸣狗吠的声音,却不觉得吵杂,反而觉得那是最动听的乐声,伴他睡得更好。
五更以后,天色慢慢变淡——天就快要亮了。
他轻手轻脚地起身,开门出去,扎马步,练拳,呼吸吐呐,挥棒耍刀,直到天明。
接着,他开始烧水做饭,调药熬药,待她醒来时,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总是等着她吃完饭、喝完药后,自己才开始吃。
她道:“你做的饭菜不错,莫非,你以前都在侍候着我?”
他笑道:“我也这么觉得,不过,等你病好了,我也想吃你做的菜。”
“做菜么?”她想了又想,“我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做菜,但我会试试的。”
他拉起她的手,吻了一下:“我等会上山打柴,你一个人就在家里看看,如果有小孩来找你玩,你别太理他们,省得被他们吵到累到。”
她笑道:“知道了,你的伤也还没痊愈,自己注意点。”
他们的对话、举止,就像一对甜蜜的夫妻。
他走后,她坐起来,靠在墙上,拿起他买给她的书,细细地翻阅。
虽然她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但她并不慌不急,有他在她身边,她很安心,潜意识之中,她就知道他是她非常重要的人。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这样躺着,感觉很漫长。
她放下书本,掀起被子,伸脚下床,想站起来,全身却痛得令她倒下来。
外面传来鸟鸣啾啾,还有孩子们的笑声,这些,都深深地诱惑着她,她不甘心地、一次次地双脚踩地,终于成功地撑起自己的身体。
床边,放着一把拐杖,那是他以妨不时之需而特地准备的。
她抓住拐杖,深吸一口气,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步走出门口。
短短的距离,她足足走了半天,但是,外面的世界,值得她承受这种疼痛。
眼前,是一大片开阔的、绿油油的菜地,中间还有一个大池塘,池塘旁边种着柳树和桃树,虽然不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但衬着湛蓝无垠的天空和远处的层层青山,已经够美了!
她拄着拐杖,站在门边,看着眼前的一切,微微的笑了。
这抹恬静而安详的笑容,令跑来跑去的孩子们,看得愣住了。
“沙沙——你的病好了么?”他们这样称呼她,因为啊,叫她“姐姐”不合适她的年纪,叫她“大婶”又不适合她好看得不得了的容貌,所以,她让他们叫她“沙沙”,他们喜欢这个名字。
她微微一笑:“应该准备好了吧。”
孩子们围着她:“那跟我们去玩吧……”
她笑笑:“现在还不行。”
他们一脸失望:“哦……”
村里很少有外人会来,而且“沙沙”还这么好看,他们非常地仰慕她。
她笑道:“要不然我教你们识字吧,屋里还有糕点,大家一起吃怎么样?”
孩子们的眼睛亮了,一个个跟得像小蚱蜢似的:“好耶好耶……”
她让孩子去搬凳子和石头过来,以及屋里的书和糕点,让他们围坐在自己身边,教他们认字。
这种时候,她的心理非常的宁静,一如这里的与世隔绝,与世无争。
她总觉得,这样的宁静,有种久违的感觉,令她想多多地享受这样的宁静。
一阵阵的笑声,从这里荡漾开来。
她看着孩子们可爱的笑脸,微微有些迷茫,她原来是这么喜欢孩子的么?
她隐隐地觉得,这样的场景,似乎曾经无数次地出现在她的梦中,令她欢喜,令她忧伤。
世外桃源3
她忽然想到,自己的年纪已经不轻了,她在过去,是否有过孩子——怎么样的孩子?
这个念头,猛然令她心头一痛,她捂着心口,几乎不能呼吸。
孩子们紧张了:“沙沙,你怎么了?我们去叫难哥哥回来……”
不知为什么,她不想让孩子们担心,便压下心头那股心痛,微笑:“我是故意吓你们的。”
孩子们绷紧的脸庞,终于绽放开来:“沙沙好坏,沙沙骗我们……”
她微笑着摸摸他们的头:“对不起了,为了反省,今天晚上,让难煮肉汤给你们吃吧!”
“耶,太好了——”孩子们欢笑起来。
于是,她心里的疼痛,散去了。
“难”手里提着一只山鸡,背着木柴,一回来就看到这幅景象,不由得停住脚步,看着她。
她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温柔,竟然让他心里……有丝丝的感动。
她必定是一个不轻易流露出内心情感的人,她的脸几乎无论何时总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令人仰慕和敬畏,而她的温柔,何尝不能征服人心?
似乎感觉到自己被灼灼地注视着,她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冲他招招手。
他大步过去,那些孩子全都冲过来,围着他,跟他说她教他们认字,还说要请他们喝肉汤。
他笑:“没问题,我这就去炖肉汤。”
他拉着孩子们走到她身边,问:“你怎么出来了?身体没事吧?”
她摇摇头:“只是坐在外面休息而已,没事,你做饭吧,我想看你做饭。”
他笑了,让孩子们陪在她身边,自己则像平日一样架起锅子,做饭。
她一边给孩子们讲故事,一边不断瞟着他,他也一边做饭,一边不断偷觑她,目光相触,两人唇边都泛起诱惑的微笑。
真是奇怪,他们应该已经认识很久了,否则不会有这么熟悉的感觉,可是,为什么他们日夜相处,却总是看不够对方?总想时刻将对方的身影,锁在自己的视线里?
已经是傍晚了,炊烟袅袅地升上天空,她看着那炊烟,几乎失了神。
炊烟消失,他端着盛满鸡肉和蘑菇的肉汤,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把筷子分给那些孩子们。
然后,他扶着她过来,让她坐在他身边,大家围着锅子吃饭。
她边吃边给他抛媚眼,他也回予她暧昧的眼神,两人旁若无人地调情,全然无视就在旁边的孩子们。
总觉得心里充满了火焰和渴望,再多的亲昵,也不能满足他们心里的欲望。
孩子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锅里,不会注意,也看不懂他们之间的波澜。
吃完以后,天色已经暗了,孩子们回去了。
他温柔地道:“进屋吧。”
她道:“你呢?”
他道:“我要先去洗澡?”
她目光流转:“去哪里洗?”
他呶呶嘴:“井水边。”
她笑起来:“那就等你洗好,我们再一起进去吧。”
他笑了:“好。”
说罢,他扯掉腰带,御掉外衣。
朦胧的夜色中,她看不到他的肌肤,却看到了他强壮、结实而匀称的身体轮廓,不由暗暗在心里赞叹:真是美妙的身体,就像大卫的雕像!
大卫的雕像?她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词给弄得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大卫是什么?大卫的雕像是什么?
才要去想其中的含义,她就觉得头痛了,于是便不在想了,便默默地注视着他。
就像往常一样,他来到井水,裸着身体,摇起一桶桶井水,冲洗。
紫灰色的天幕上,繁星点点,闪烁如宝石。
她将目光从他的身上移开,出神地看向天空,似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星空,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她一定会觉得很独孤吧?但有他陪在身边,便觉得即使天地之间只剩下自己,心里,也是充实的。
一只手,抚在她的头发上:“在想什么?”
她低回头,看到他披着袍子,站在她面前。
她微微地笑:“什么都不想,也想不起来。”
他道:“就算过去的事,永远也想不起来也没关系,从现在开始,创造新的记忆就好。”
她道:“是的呢。只是,如果过去的美丽记忆全都忘记了,就真的太可惜了。”
她和他之间,那么强烈地被对方吸引,强烈到恨不得自己被对方吃掉,成为对方至死也不会离开自己的一部分——那么,他们在过去,也一定过得很幸福吧?
因此,他们如何认识、如何相处、如何走到一起的过往,就显得那么重要了。
他吻她的头发:“总有一天,我们会想起来的。”
等他们想起过去的事,他们一定会更充实和恩爱吧?
她想问,他们以前会不会有孩子,因为,她隐隐地觉得,她似乎有过孩子,所以看到孩子,才会有那么强烈的感觉。
但是,她没问,因为,问起过去的事情,也没有答案。
于是,她说:“抱我进去吧。”
她的身材相当高大,完全没有普通女子的柔弱娇巧,但他抱起她,很是轻松,因为,他比她还高出一点点,虽然只是一点点,却已经让他很有成就感了。
将她放在床上,她拉着他的手道:“一起睡吧。”
他道:“我怕我会控制不住。”
她垂眼,微笑:“忍不住时,不必忍。”
他盯着她:“你说的可是真的?”〖墨斋小说:shubao2〗
她道:“要不要来比比,看你忍的时间更久,还是我的伤好得更快?”
他道:“好啊,就那来比吧!”
这夜开始,他们并躺而眠,心里满足得再也不需要其它的东西。
只是,这一夜,她很久都没有眼着,只是静静地躺着,透过窗子,看着外面的星空。
他知道她没睡着,问:“睡不着?身体不舒服么?果然还是床太窄了,我去铺席子好了……”
“不用,就这样吧。”她道,“我只是想起了那些孩子。”
他了然:“你想……有自己的孩子?”
虽然他想不起过去,但他的直觉告诉他,他们应该还没有孩子的。
她点点头:“嗯,很想很想……你呢?”
总觉得,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是她长久以来的梦想,那么,在过去,她到底有还是没有孩子?
如果过去的事实在想不起来,那么,就在重新拥有记忆的现在开始,拥有自己的孩子就好!
他翻身,吻她:“我当然想有和你的孩子。”
她闭上眼睛,微微地笑了:“嗯……”
于是,她安心了,睡着了。
也许是他照顾得太好,也许是她强烈的意志起了作用,共眠的第十个夜里,他们终于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狂热地结合为一体。
他们似乎等待这一刻,已经等待了很久,压抑了很久,一旦点燃欲望的火焰,这火,便再也无法熄灭。
没有保留,不分你我,不顾一切,只想彻底地占有对方的一切,只想成为对方的一切,将他们的身体、灵魂、生命包括今生来世,全部糅合成一个紧实的整体!
他抱着她,在想,他到底在等这一天等待了多久?感觉已经等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在过去,他都干了些什么,为何让现在的他感到如此饥渴?
她抱着他,在想,她到底压抑了多久?这种喷涌汹涌的欲望,连自己都被吓到了,在过去,她都在干什么,为何会积压了这么多的渴望?
彻底纠缠,忘了对方之外的所有一切,直到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才相拥着,在对方的气息里,慢慢睡去。
睡去之时,天际已经泛白,晨风悠悠地从窗外吹进来,吹得一室的温柔。
入睡之前,他想,如果这样的生活有一天结束的话,他该怎么办?
入睡之前,她也在想,如果这样的日子有一天结束的话,她该怎么做?
这是很可怕的问题,但是,他们马上就睡着了,彻底忘了这个问题。
他们一整天都没有出门,直到太阳偏西的时候,他才起来,去做饭。
一夜的疯狂,令她身上的伤加重了,但这没有令她觉得难过和痛楚,反而令她觉得更刺激和感到快感。
她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压抑了太久,如今想来,也无法明白到底为什么压抑,又是如何压抑。
在那夜之后,他们就彻底沉溺于两人的世界,除了对方,什么都不再去想——包括去想过去的事!
一个月之后,她身上的伤总算痊愈,于是,他们也更沉迷于只有两个人的世界里。
初五那天,是镇上的集市,“难”第一次带着痊愈的“沙”,去镇上赶集。
他们穿着粗布荆衣,就像普通的夫妇那样,手拉着手,一起朝镇上走去。
在路上,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羡慕地看着他们,还经常有人跟“难”打招呼:“难小哥,这就是你的娘子吧?”
他微笑:“是的,这是我的娘子。”
这个偏僻的村落里,来了这么一个年轻俊俏、聪明能干的年轻人的事,早就传遍了整个镇子,他每次去镇上,经常被人瞩目和议论,早就成为了这个地方的名人。
世外桃源4
“沙”对于别人的瞩目和招呼,只是淡淡地点头回礼,几乎不发一言。
走到半途,太阳大了,“难”拿出伞,两人共撑一把伞,那紧贴着的背影,真的羡煞了旁人。
来到镇子上,“难”先来到当铺,问老板:“老板,那枚戒指还在么?”
老板看着他们,一脸歉意:“因为已经过了两个月,小店需要收钱回本,所以就将戒指卖出去了……”
“难”道:“可以告诉我卖到那儿了么?”
老板道:“因为这只戒指很珍贵,在这小镇很难出手,我便拿到县城里卖去了,至于买走的客人,我也不太清楚他的来历。小哥,真是对不住了……”
“难”有些失望,但还是客气地道:“既然已经卖出去,那就算了,有合适的人保管,这枚戒指也算适得其所。”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能找到这枚可能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戒指,虽然戒指没了,但她的伤好了,这戒指失得也不算太可惜。
从当铺出来,他拉着她的手,在熙熙攘攘的集市间穿梭。
“想吃什么?”
她想了想:“我渴了。”
他笑笑,拉着她在小吃铺坐下来:“来两碗红豆糕和两碗绿豆汤。”
端上来的糕点,他先端给她,看她吃下了,自己才动筷。
“好吃么?”
她点点头。
吃过后,他带着她来到小饰品摊子前,盯着上面的小物品,道:“我想给你买梳子和簪子……”
她看了看,摇摇头:“我要梳子和束带就好,不要簪子。”
他转头,看着她,她的头发长到背部了,就无拘无束地披散着,给她增添了一丝女人的妩媚之态。
跟其他女子相比,她的头发算是很短了,在以前,她的头发是不是更短?短头发的她,会是怎么模样?
他怎么想都想不出,便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想束起来么?”
她点点头。
“你喜欢什么颜色?”
她看了看,拿起黑色那条:“黑色的。”
他想了想,摇摇头,拿起蓝色那条:“黑色不太好,还是蓝色的吧,怎么样?”
她点点头。
他又拿起一把桃木梳子:“这把梳子怎么样?”
她点点头。
他笑了,完全不顾及有多少人在明里暗里偷看着他们,绕到她身后,拿着梳子给她梳起头发来,梳整齐以后,又拿起发带,在发束的末端位置扎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然后,他走到她面前,端详着她的脸,满意地点点头:“嗯嗯,很好。”
她的双颊泛起薄薄的红晕,凝视着他,眼波流转。
她要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诱惑他么?他也给了她一个魅惑的微笑,转过对,掏出铜板,拉着着她离开。
来到脂粉摊前,他问:“喜欢怎么样的?”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
他想了想,摸摸她的脸:“也是呢,这个不衬你,下次我们去县城买吧。”
总觉得她应该住在
暴君的绝色宠儿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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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的绝色宠儿第26部分阅读
,独孤找到空隙拔出她的大刀,再度抡起一阵阵的刀风。
弥殇边打边朝深处闪去。
山的深处,怪石嶙峋,乱石穿空,草木横生,山边还是一处断壁,很危险的地方。
两个人的身影,如两道闪电,在乱石间、林木间穿梭,一块块石头被劈碎,一棵棵树被砍断,凛哨的山风,在他们的刀风剑影面前,似乎成了伴奏。
他们杀得天昏地暗,时刻游走在死亡边缘,全然忘了时间的流逝。
弥殇的身手与经验,还是比独孤稍逊一筹,但地形却帮了他的大忙,一路杀下来,两人几乎打成平手。
他们的头发乱了,衣服破了,身体上也都出现了伤痕和血迹,但他们的目光,却愈发狂热。
这场战斗,是压抑太久以后的彻底爆发,是多年来恩怨情仇的了结,两人都杀红了眼。
不知不觉中,天色暗下来,山风越来越大,雾气也在慢慢升起。
他们的视线开始朦胧,但听声辩位的能力,仍然让他们能清晰地认清对方的位置。
但渐渐的,随着夜色越来越重,风越来越大,雾越来越重,他们的速度还是明显地慢下来,从快如闪电的疯狂攻击战,转变成边攻边防的态势。
隐藏,躲避,寻找机会,不断以假动作、假声音迷惑对方,两个人就像猎人,耐心地设立陷阱,捕捉猎物的痕迹——这必是一场恶战,谁都输不起!
天色彻底暗了,四面都是浓雾,他们已经不可能再看到对方的影子,而风声也影响了他们的听力。
两个人都潜藏在暗处,小心地挪动,耐心地寻找对方的踪影。
他们不再焦急了——因为,对方绝对不会逃跑,对方就在这里,时间还长得很,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猎杀对方。
黑暗中,不知又过了多久,山里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两人都没有动,在这种时候,保存体力很重要。
雨越下越大,慢慢地变成暴雨如注。
再然后,竟然电闪雷鸣,一道道的闪电,如疯狂的猛虎,凄厉的呼啸着,扑向这座山。
闪电的出现,意外地给了他们捕捉对方的机会!
一闪之间,他们的眼睛,都触到了对方的眼睛,俱是心里一惊——对方竟然离自己如此之近!
他们猛然同时跃起,举起手中的兵器,扑向对方。
闪电灭了,黑暗中,兵器交接之声,响彻黑夜,然后,对方的气息又全都消失了!
一片黑暗,风声和雨声和雷声,在呼啸。
又是闪电!两人又像闪电般出击,像对方攻击。
就这样,来来去去,反反复复,似乎永无止境!
这样的决斗要进行多久?谁会先放弃?他们会不会同归于尽?或者,他们的战斗将永远持续下去?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他们都相信,自己会是最后的赢家——
没有哪一个王者会认为自己会输!
在漫长的、惨烈的厮杀中,他们已经忘记了一切,眼里只看得到对方,所以,他们不知道自己正慢慢接近那片断崖峭壁,也看不到有一大片的泥土,正被雨水冲刷得异常松动。
连续几道闪电劈过,照亮了整个天空和山头——这是比白昼更耀眼的亮,他们如此清晰地看到了对方。
弥殇想,那是一只多么恐怖的魔鬼!他竟然是在跟这样的魔鬼战斗!
独孤想,这是一头多么凶猛的野兽!她竟然养育了这样一只野兽!
今天,就让她(他)把这只野兽(魔鬼)铲除掉吧!
两人发出长长的嘶吼声,举起兵器,全力冲过去,给予对方最后的一击!
这时,一阵比雷声和风声更浑厚、更可怕、更轰烈、更冗长的声音,从他们的头顶上传来。
刀与剑相击的那一刻,弥殇突然想大笑:最后的结果,果然是他和独孤同归于尽吗?
身为高手,他非常清楚,他若再进一步,将剑掷出,剑锋必定会刺透独孤的身体,而独孤的刀,也必定会将自己砍成两截——他要前进,还是后退?
还用想吗?当然是前进!
而独孤,面对同归于尽的结果,她居然在笑——只要能杀掉支离弥殇,怎么样都行!
然而,一片巨大的阴影,随同轰轰烈烈的声音,已经来到了他们的头顶上,大地在震动,山头在动摇,天空在咆哮,他们还没能前进最后的一步,身体就摇晃起来,站都站不稳,手中的兵器掉落下来。
到底怎么回事?他们抬头一看,俱是一惊——竟然是泥石流!
洪水般的泥石流,夹带着石头和树木,奔流下来,他们已经无处可躲了!
他们下意识地后退,没退几步,一只脚就踩空了,两人低对一看,又是一惊——他们竟然站在断崖边上!
只是转念之间,泥石流已经冲到眼前,呼啸着扑向他们、吞没他们,将他们卷下断崖……
雷鸣停止了,闪电也停止了,无尽的黑暗与冰冷。
在坠落的时刻,弥殇想,也许,这才是他最期待的结果吧!虽然没能实现与姐姐的约定,但他至少了结了青国最大、最强的仇人,死得也不算冤了,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们,也……对得起自己了……
在坠落的时刻,独孤的心里,异常平静,脸上还带着平静的微笑——又是坠落啊!上一次死掉时,是坠落;这一次死掉时,也是坠落!
从万人之上的顶端,坠入无底深渊,这对帝王来说,真是太好不过的死法了!
在这么平静的想法中,他们终于没有了意识……
一夜的狂风暴雨后,山里无比的宁静,阳光灿烂,空气如洗,虽然到处一片狼藉,却透出更强的生机。
鸟虫小兽,又纷纷冒出来,悠游地在山里蹦跳,过得自由自在的生活。
一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座山上。
他循着那些残石断木,一路寻找独孤九劫的痕迹。
这一次,皇上前去追杀支离弥殇,竟然第一次没有带上他,可见,她想亲手杀掉支离弥殇,到了如何执拗的程度!
他好不容易追踪到这里,看着眼前的情象,心里隐隐升起不祥的预感!
果然,没找多久,他就发现了皇上使用的那把长柄大刀——大刀就卡在断崖边两块凸起的石头间!
断崖上,是一大片泥土覆盖的、流过的平整地面,一看就知道爆发了大规模的泥石流!
被这样的泥石流冲击,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即使是最强悍的帝王,也敌不过这样的自然灾难!
他捡起那柄大刀,在四面仔细地搜索,又发现了一把宝剑。
罕见的宝剑!仔细观察,刀柄刻着龙纹和“支离”两字,毫无疑问,这是支离弥殇的剑!
对于战士而言,兵器就是就自己的生命,除非死,是绝对不会离手的!
他站在断壁边上,迎风伫立,看着迷雾重重的崖底,很久很久。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亲眼见到她之前,他绝对不会相信她就这样走了!
他一定会找到她,如果她活着,他会继续追随她,如果她死了,他会与她而去!
世外桃源1
午时,一个年轻男子走进当铺,将一枚戒指放在柜台上:“老板,当这枚玉戒!”
老板一看到这个客人,眼睛就直了。
好一个俊俏英挺的小伙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穿着朴素,却拥有一张比画上的神仙还美丽的脸庞,全身流露着一种跟这镇上的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他今年五十多岁了,在这镇子住了一辈子,还去过省城,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但他见过的人,没一个比得上他,不,连他的一小半都比不上!
这镇子上,什么时候来了这样的人物?
年轻男子轻轻敲敲柜台:“老板?我要赶时间。”
老板回过神来,赶紧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哥长得太俊了,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年轻男子似乎已经习惯他人的注目和夸赞,只是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老板拿起戒指,细细端详。
只看了几眼,他就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拿到外面,对着明亮的光线,细细地看。
看了半晌,他拿过来,对着那个年轻男子道:“小哥,你这戒指是打哪里来的?”
男子道:“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也不知道这戒指的来历。”
他虽然记不起过去的事情了,但却看得出这戒指极其珍贵,所以早想好了答案。
老板道:“小哥,看小戒指的材质和做工,恐怕是宫廷之物啊,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等玉戒哪……”
男子笑笑:“我父母早就去世了,我也不曾从他们那里听说戒指的事,您说是的话,可能就是吧。”
老板看看戒指,看看他,这戒指……不会有问题吧?
男子似乎不明白他的明白,只是微笑地等待他的结算。
这样的男子,怎么会是偷盗不良之辈?说不定他乃官宦之后,家道中落也极有可能哪?老板想了想,道:“小哥,这戒指既然这么贵重,你怎舍得拿来当掉?”
男子脸上泛出淡淡的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因为内人生了重病,需要钱治病,所以……只好卖了这戒指……”
“喔——原来如此!”老板恍悟,上下打量他,“小哥真是重情重义之人哪!话说,我在这镇上这么多年,怎么会没见过你们?”
男子道:“因为家乡遇到一些灾祸,我们难以为生,便到这里来投奔亲戚……”
老板点点头,有点为难地道:“我能体会小哥的心情。这戒指非常名贵,当多少价都不为过,只是,我们这里是穷乡僻壤,我这小店出不了几个钱,你看这个……”
男子道:“老板,我只求当钱给内人治病,您就出个价吧,只要能救内人便好!”
老板道:“你稍等片刻,我看店里有多少钱。”
他进入帘后悉索一会,出来,有点抱歉地道:“我找过了,店里最多只能拿出一百多两银子,这点钱实在与这戒指的真正价值相差太大……”
男子诚恳地道:“这笔钱已经够给内人治病了,老板,你就当帮帮我,收下这枚戒指罢。”
老板见他说得情真意切,也有几分感动,道:“那这枚戒指我便暂时收下罢,你看你大概几时能过来赎回去?”
男子沉吟:“这个……”
老板见他半晌不回答,便道:“小哥,我这店小,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等不了太久……”
男子咬咬牙,道:“老板,就以两个月为限,如果我两个月内不来赎回,就由您全权处置罢,如何?”
这枚戒指,是他身上仅存的、可以寻找和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本想保住,但为了给她治病,他也顾不上这些了。
就算他一辈子找不回过去和身份,就这样与她长相厮守,也不错。
老板点头:“没问题,我一定为小哥保留这戒指两个月。”
当下,他立了字据,双方画了押,他将一百二十两银子交给年轻男子,年轻男子收起银子,谢过后便离开了。
老板看了看字据,男子写的名字只有一个字——“难”,字写得极其雄浑洒脱,一看便知底蕴深厚。
这个名为“难”的男子,恐怕来历不简单吧,不知怎会流落到这穷乡僻壤?
在离当铺不远的药店里,“难”掏出十几两银子和一个方子,道:“伙计,给我照这方子抓药。”
伙计见到他,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哪里来这么俊俏的小哥?这街上的姑娘们,全都被他比下去了,而且,他长得这般俊俏还比自己更像个男人,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店外,停了好几个老老少少的女子,遮遮掩掩地打量这个男子。
“难”对别人的目光丝毫不以为意,催道:“伙计,可以麻烦你快点抓药么?”
伙计回过神来,忙不迭地道:“好好好,我马上抓。”
他拿过单子一看,赞叹,真是不错的单子,应该是治内伤的吧?不知是给何人治伤的?
他抓了十几包药,扎好递给“难”,“难”接过来,问:“请问这里有没有上好的治外伤药?”
伙计道:“您要治怎
么样的外伤?”
“难”道:“有刀伤、抓伤、擦伤和受伤留下的疤痕……”
看到伙计惊讶的表情,他笑笑:“我父亲是个猎人,前日进山打猎跟盗贼抢猎物,内外都受了伤,所以才想同时找些治外伤的药。”
伙计恍悟,拍了拍手:“小哥你算是找对地方了!咱们这里虽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店,却有祖上流传下来的治疤痕膏药,就算是四五年的陈年疤痕,也能去除得就像没受过伤一般……”
“难”笑笑:“那就有劳小哥多推荐些好药给我了。”
买了一大堆药材后,他又在镇上转了一圈,买了许多食材和补品,才离开小镇,走上回家的小路。
这是一个名为“朱沙河”的小镇,镇子四面是山,与世隔绝,一条名为“朱沙河”的河流从山里流出,从小镇中央蜿蜒而过,小镇因此得名。
大概是这样的地理环境,这里的人们极其淳朴厚道,所以才会对他这般“异常”的外人不予追究,反而还宽厚以待吧?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却隐隐感觉自己会流落到这里,只怕会有什么不得了的理由。
小镇下辖着多个乡村,他现居的小村,以他这么快的脚力,也要走半个时辰才到。
回到村子里时,太阳已经偏西,村里仅有的十几户人家,已经是炊烟袅袅。
他踩着泥土小路,来到村子最边上一个小小的茅屋前,叩了叩门扉,道:“沙——我回来了!”
一个嘶哑的声音道:“进来。”
他推门进去,躺在木床上被他称为“沙”的女子,对他微微一笑:“辛苦你了。”
“难”笑笑:“我买了一些糕点回来,我吃过了,味道不错,你先吃点罢,我想先去做饭,然后再给你熬药。你现在是不是痛得很难受?要不要先吃药换纱布?”
“沙”摇摇头:“没事,先吃饭罢,我想吃点热的东西。”
“难”点点头,将糕点拿出来,装在小碗里,端到她面前的小桌子,然后又倒了一杯水给她,叮嘱:“你好好躺着,别乱动。”
“沙”点点头:“你去忙罢。”
“难”来到外面,在石垒的灶台前架起锅子,烧起柴火,坐起饭来。
很奇怪,他会看书识字,会看天象,懂得药理和医理,治病的方子还是自己开的,手指上还戴着名贵的玉戒,感觉他应该出身不错的样子,可是,他似乎很又懂得照顾人,做饭、打扫、洗衣……顺手做来,全然不费功夫。
而且,这般僻陋穷苦的生活,他似乎也很习惯,丝毫没有水土不服的迹象,他的过去……到底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没过多久,他就熬了一锅热腾腾的米粥,炒了两个小菜,还熬了一锅肉汤,端给屋里,喂“沙”吃饭。
“沙”受了很重的伤,内伤和外伤都有,看起来很憔悴,但她并没有叫过一声苦和累,也没有悲观失意,只是静静地养伤,将杂事全都交给他。
他一边喂她喝粥,一边不住地抬眼看她。
“沙”淡淡道:“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他有点不好意思,道:“我……觉得你很好看,怎么看都看不够。”
“是么?”“沙”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这副病央央的样子,像个鬼似的,有什么好看的?大娘不是说我看起来比你大很多岁么,怎么会好看?”
他摇摇头:“你怎么样都好看!病了老了,都好看——反正,我就觉得你最好看!我今天去镇上买东西,没一个女子比得上你一根头发。”
“沙”笑起来:“你莫非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他想了想:“也许是吧,不过,大娘也说你长得跟戏里的小生似的。”
“沙”大笑:“大娘形容得真有意思,她若说我长得像仙女,我倒真是觉得是在哄我了。”
她大笑的样子,好帅!他忍不住伸出手,摸摸她的脸:“等你的伤好了,好好打扮一下,一定美得不得了。”
世外桃源2
“沙”道:“你还真是看我怎么都好。”
他道:“那当然!你的一切都好!好得不得了!所以,你的身体要快点好起来,这样……”
他把唇凑到她的耳边,低喃:“我才能抱着你一起睡……”
“沙”的目光闪了一闪,忽然伸出手来,捧起他的脸,狠狠地吻了下去。
这个吻……实在太美妙了!
这个女人……总感觉很了不得!不像普通的女子那样扭捏做派,那副云淡风清、笑看风云的态度,令他极为着迷!还有,她真的很美丽,第一眼看只觉得宜男宜女,第二眼看会觉得与众不同,第三眼会觉得越看越好看……
他只是被吻了,就心神摇荡,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来。
但是,“沙”倏然放开他,道:“我还没吃完,快点喂我。”
他笑了笑,眉间唇边泛出性感的气息来,挟起一块煎鸡蛋:“多吃点……”
吃完以后,“难”点起蜡烛,又去外面烧热水,一边烧水,一边熬药调药。
水烧好后,他将热水倒进大木桶里,端进屋里,对“沙”道:“该洗澡换药了。”
当着他的面,“沙”自然地把外袍扯掉,翻过身去,露出背部。
“难”将毛巾浸湿拧干,细心地擦洗她的背部,心疼地看着她斑驳的伤痕。
“很可怕吗?”她并没有对这样的肌肤呈裸表现害羞难堪的态度,就像这是天经地义一样,问。
他道:“不可怕,很美丽,只是,很心疼。”
不仅是她,他的身上也有很多伤痕,他们以前是不是经常打打杀杀?真是想象不出来。
有些伤口,是最近的,伤口还很深。
她没有叫过一声疼,也没有皱过一次眉,更没有流过一滴泪,好像这些伤只是被蚊子咬了一下,无足轻重,这让他更是觉得她与众不同。
擦洗干净后,他又细细地给那些伤口擦药,虽然她不说,但他知道那些伤口一定如火烧碳烤一样的痛,所以,他又拿了扇子,细心地扇那些伤口,以减轻她的疼痛。
直到药都凝结了,他才小心地帮她把身体翻过去,给她前面的身体擦洗和上药。
这样呈裸相见,他心动如雷,可是,却并没有并点尴尬和亵渎之心,似乎,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正常的事。
朝夕相处几天下来,他毫不怀疑,她就是自己的妻子——虽然他们失去了记忆。
几天以前,他们醒来,头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
隔壁的大娘说,她是在不远处的河边发现他们的,他们衣衫褴褛、全身是伤地被半埋在淤泥里,只剩下一口气了,当时,他们的手是紧紧握在一起的。
大娘叫来几个村民,将他们抬回家里,叫来大夫,给他们看病,他们这才缓过气来。
两人之中,他的伤势比较轻,先醒了过来,而她的伤势却很重,迟迟没用醒来。
他一问三不知,也不知道跟自己同时获救的她是谁,却觉得她非常熟悉,认定她是自己认识的人,真的很奇妙,大娘当时看着他们,说她的年纪虽然看起来明显比他大,两人却很有夫妻像,连“死”时双手都紧握在一起,他们说不定是夫妻呢。
“夫妻”这两个字,简直就像灵丹妙药,让他心里徒然升起亮堂起来。
他看着昏迷中她的脸,竟是越看越喜欢,居然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们一定是夫妻!”
大娘乐了:“你说得还真爽快,那就看这位姑娘醒来后怎么说了!”
她晚了两天醒过来,醒来时眼神也是一片茫然,一问三不知,和他一样彻底失忆了。
但是,她的眼睛,却一直定定地看着他。
大娘问她:“找到你们俩时,你们俩的手是握在一起的,醒来时两个人也都什么都记不得了,小哥还说他一眼就很喜欢你,我说,你觉不觉得你们是夫妻哪?”
她微微一笑:“也许是吧。”
大娘问:“这么说,你也是一眼就很喜欢这个小哥?”
她眼波流转,垂下眼来:“是的。”
那一刻,他觉得幸福极了!这种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自己命定的那个人的感觉,太美妙了!
无论想不起来的过去是怎么样,他就是相信,他们一定、一定是在一起的!
因为失忆和受伤,他们无处可去,大娘便腾出柴房给他们住,让他们暂时在这个村子里栖身。
他自然而然地就承担起“丈夫”的责任,上山捕猎打柴,下河捕鱼捉虾,还在屋后种起了菜,一边养家一边照顾她,过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
这个村子真的很偏僻,真的很贫穷,唯一可以买东西的小镇,普通人至少要走一个时辰,而从小镇到最近的城府,则需要一天时间——这里,就像世外桃源般自给自足,自生自灭。
可是,因为有她在身边的缘故,他竟然很喜欢这里,还享受这样的生活。
再怎么失忆,他们总需要名字,他隐隐记得他的名字中有个“难”字,她隐隐地记得她姓“沙”,在潜意识
中,他们大概都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永远不能难忘的“名”与“姓”吧,所以,想了很久以后,他们才想起这一个字,便以此称呼对方。
“沙”换完药和喝完药后,昏沉沉地睡下了。
“难”拿出席子,铺在茅草堆上,吹熄烛火,盖张被子,便沉沉睡去了。
每一个晚上,他都睡得很好,不曾做梦。
四更的时候,村里的公鸡开始打鸣,他听得到鸡鸣狗吠的声音,却不觉得吵杂,反而觉得那是最动听的乐声,伴他睡得更好。
五更以后,天色慢慢变淡——天就快要亮了。
他轻手轻脚地起身,开门出去,扎马步,练拳,呼吸吐呐,挥棒耍刀,直到天明。
接着,他开始烧水做饭,调药熬药,待她醒来时,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总是等着她吃完饭、喝完药后,自己才开始吃。
她道:“你做的饭菜不错,莫非,你以前都在侍候着我?”
他笑道:“我也这么觉得,不过,等你病好了,我也想吃你做的菜。”
“做菜么?”她想了又想,“我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做菜,但我会试试的。”
他拉起她的手,吻了一下:“我等会上山打柴,你一个人就在家里看看,如果有小孩来找你玩,你别太理他们,省得被他们吵到累到。”
她笑道:“知道了,你的伤也还没痊愈,自己注意点。”
他们的对话、举止,就像一对甜蜜的夫妻。
他走后,她坐起来,靠在墙上,拿起他买给她的书,细细地翻阅。
虽然她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但她并不慌不急,有他在她身边,她很安心,潜意识之中,她就知道他是她非常重要的人。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这样躺着,感觉很漫长。
她放下书本,掀起被子,伸脚下床,想站起来,全身却痛得令她倒下来。
外面传来鸟鸣啾啾,还有孩子们的笑声,这些,都深深地诱惑着她,她不甘心地、一次次地双脚踩地,终于成功地撑起自己的身体。
床边,放着一把拐杖,那是他以妨不时之需而特地准备的。
她抓住拐杖,深吸一口气,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步走出门口。
短短的距离,她足足走了半天,但是,外面的世界,值得她承受这种疼痛。
眼前,是一大片开阔的、绿油油的菜地,中间还有一个大池塘,池塘旁边种着柳树和桃树,虽然不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但衬着湛蓝无垠的天空和远处的层层青山,已经够美了!
她拄着拐杖,站在门边,看着眼前的一切,微微的笑了。
这抹恬静而安详的笑容,令跑来跑去的孩子们,看得愣住了。
“沙沙——你的病好了么?”他们这样称呼她,因为啊,叫她“姐姐”不合适她的年纪,叫她“大婶”又不适合她好看得不得了的容貌,所以,她让他们叫她“沙沙”,他们喜欢这个名字。
她微微一笑:“应该准备好了吧。”
孩子们围着她:“那跟我们去玩吧……”
她笑笑:“现在还不行。”
他们一脸失望:“哦……”
村里很少有外人会来,而且“沙沙”还这么好看,他们非常地仰慕她。
她笑道:“要不然我教你们识字吧,屋里还有糕点,大家一起吃怎么样?”
孩子们的眼睛亮了,一个个跟得像小蚱蜢似的:“好耶好耶……”
她让孩子去搬凳子和石头过来,以及屋里的书和糕点,让他们围坐在自己身边,教他们认字。
这种时候,她的心理非常的宁静,一如这里的与世隔绝,与世无争。
她总觉得,这样的宁静,有种久违的感觉,令她想多多地享受这样的宁静。
一阵阵的笑声,从这里荡漾开来。
她看着孩子们可爱的笑脸,微微有些迷茫,她原来是这么喜欢孩子的么?
她隐隐地觉得,这样的场景,似乎曾经无数次地出现在她的梦中,令她欢喜,令她忧伤。
世外桃源3
她忽然想到,自己的年纪已经不轻了,她在过去,是否有过孩子——怎么样的孩子?
这个念头,猛然令她心头一痛,她捂着心口,几乎不能呼吸。
孩子们紧张了:“沙沙,你怎么了?我们去叫难哥哥回来……”
不知为什么,她不想让孩子们担心,便压下心头那股心痛,微笑:“我是故意吓你们的。”
孩子们绷紧的脸庞,终于绽放开来:“沙沙好坏,沙沙骗我们……”
她微笑着摸摸他们的头:“对不起了,为了反省,今天晚上,让难煮肉汤给你们吃吧!”
“耶,太好了——”孩子们欢笑起来。
于是,她心里的疼痛,散去了。
“难”手里提着一只山鸡,背着木柴,一回来就看到这幅景象,不由得停住脚步,看着她。
她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温柔,竟然让他心里……有丝丝的感动。
她必定是一个不轻易流露出内心情感的人,她的脸几乎无论何时总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令人仰慕和敬畏,而她的温柔,何尝不能征服人心?
似乎感觉到自己被灼灼地注视着,她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冲他招招手。
他大步过去,那些孩子全都冲过来,围着他,跟他说她教他们认字,还说要请他们喝肉汤。
他笑:“没问题,我这就去炖肉汤。”
他拉着孩子们走到她身边,问:“你怎么出来了?身体没事吧?”
她摇摇头:“只是坐在外面休息而已,没事,你做饭吧,我想看你做饭。”
他笑了,让孩子们陪在她身边,自己则像平日一样架起锅子,做饭。
她一边给孩子们讲故事,一边不断瞟着他,他也一边做饭,一边不断偷觑她,目光相触,两人唇边都泛起诱惑的微笑。
真是奇怪,他们应该已经认识很久了,否则不会有这么熟悉的感觉,可是,为什么他们日夜相处,却总是看不够对方?总想时刻将对方的身影,锁在自己的视线里?
已经是傍晚了,炊烟袅袅地升上天空,她看着那炊烟,几乎失了神。
炊烟消失,他端着盛满鸡肉和蘑菇的肉汤,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把筷子分给那些孩子们。
然后,他扶着她过来,让她坐在他身边,大家围着锅子吃饭。
她边吃边给他抛媚眼,他也回予她暧昧的眼神,两人旁若无人地调情,全然无视就在旁边的孩子们。
总觉得心里充满了火焰和渴望,再多的亲昵,也不能满足他们心里的欲望。
孩子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锅里,不会注意,也看不懂他们之间的波澜。
吃完以后,天色已经暗了,孩子们回去了。
他温柔地道:“进屋吧。”
她道:“你呢?”
他道:“我要先去洗澡?”
她目光流转:“去哪里洗?”
他呶呶嘴:“井水边。”
她笑起来:“那就等你洗好,我们再一起进去吧。”
他笑了:“好。”
说罢,他扯掉腰带,御掉外衣。
朦胧的夜色中,她看不到他的肌肤,却看到了他强壮、结实而匀称的身体轮廓,不由暗暗在心里赞叹:真是美妙的身体,就像大卫的雕像!
大卫的雕像?她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词给弄得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大卫是什么?大卫的雕像是什么?
才要去想其中的含义,她就觉得头痛了,于是便不在想了,便默默地注视着他。
就像往常一样,他来到井水,裸着身体,摇起一桶桶井水,冲洗。
紫灰色的天幕上,繁星点点,闪烁如宝石。
她将目光从他的身上移开,出神地看向天空,似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星空,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她一定会觉得很独孤吧?但有他陪在身边,便觉得即使天地之间只剩下自己,心里,也是充实的。
一只手,抚在她的头发上:“在想什么?”
她低回头,看到他披着袍子,站在她面前。
她微微地笑:“什么都不想,也想不起来。”
他道:“就算过去的事,永远也想不起来也没关系,从现在开始,创造新的记忆就好。”
她道:“是的呢。只是,如果过去的美丽记忆全都忘记了,就真的太可惜了。”
她和他之间,那么强烈地被对方吸引,强烈到恨不得自己被对方吃掉,成为对方至死也不会离开自己的一部分——那么,他们在过去,也一定过得很幸福吧?
因此,他们如何认识、如何相处、如何走到一起的过往,就显得那么重要了。
他吻她的头发:“总有一天,我们会想起来的。”
等他们想起过去的事,他们一定会更充实和恩爱吧?
她想问,他们以前会不会有孩子,因为,她隐隐地觉得,她似乎有过孩子,所以看到孩子,才会有那么强烈的感觉。
但是,她没问,因为,问起过去的事情,也没有答案。
于是,她说:“抱我进去吧。”
她的身材相当高大,完全没有普通女子的柔弱娇巧,但他抱起她,很是轻松,因为,他比她还高出一点点,虽然只是一点点,却已经让他很有成就感了。
将她放在床上,她拉着他的手道:“一起睡吧。”
他道:“我怕我会控制不住。”
她垂眼,微笑:“忍不住时,不必忍。”
他盯着她:“你说的可是真的?”〖墨斋小说:shubao2〗
她道:“要不要来比比,看你忍的时间更久,还是我的伤好得更快?”
他道:“好啊,就那来比吧!”
这夜开始,他们并躺而眠,心里满足得再也不需要其它的东西。
只是,这一夜,她很久都没有眼着,只是静静地躺着,透过窗子,看着外面的星空。
他知道她没睡着,问:“睡不着?身体不舒服么?果然还是床太窄了,我去铺席子好了……”
“不用,就这样吧。”她道,“我只是想起了那些孩子。”
他了然:“你想……有自己的孩子?”
虽然他想不起过去,但他的直觉告诉他,他们应该还没有孩子的。
她点点头:“嗯,很想很想……你呢?”
总觉得,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是她长久以来的梦想,那么,在过去,她到底有还是没有孩子?
如果过去的事实在想不起来,那么,就在重新拥有记忆的现在开始,拥有自己的孩子就好!
他翻身,吻她:“我当然想有和你的孩子。”
她闭上眼睛,微微地笑了:“嗯……”
于是,她安心了,睡着了。
也许是他照顾得太好,也许是她强烈的意志起了作用,共眠的第十个夜里,他们终于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狂热地结合为一体。
他们似乎等待这一刻,已经等待了很久,压抑了很久,一旦点燃欲望的火焰,这火,便再也无法熄灭。
没有保留,不分你我,不顾一切,只想彻底地占有对方的一切,只想成为对方的一切,将他们的身体、灵魂、生命包括今生来世,全部糅合成一个紧实的整体!
他抱着她,在想,他到底在等这一天等待了多久?感觉已经等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在过去,他都干了些什么,为何让现在的他感到如此饥渴?
她抱着他,在想,她到底压抑了多久?这种喷涌汹涌的欲望,连自己都被吓到了,在过去,她都在干什么,为何会积压了这么多的渴望?
彻底纠缠,忘了对方之外的所有一切,直到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才相拥着,在对方的气息里,慢慢睡去。
睡去之时,天际已经泛白,晨风悠悠地从窗外吹进来,吹得一室的温柔。
入睡之前,他想,如果这样的生活有一天结束的话,他该怎么办?
入睡之前,她也在想,如果这样的日子有一天结束的话,她该怎么做?
这是很可怕的问题,但是,他们马上就睡着了,彻底忘了这个问题。
他们一整天都没有出门,直到太阳偏西的时候,他才起来,去做饭。
一夜的疯狂,令她身上的伤加重了,但这没有令她觉得难过和痛楚,反而令她觉得更刺激和感到快感。
她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压抑了太久,如今想来,也无法明白到底为什么压抑,又是如何压抑。
在那夜之后,他们就彻底沉溺于两人的世界,除了对方,什么都不再去想——包括去想过去的事!
一个月之后,她身上的伤总算痊愈,于是,他们也更沉迷于只有两个人的世界里。
初五那天,是镇上的集市,“难”第一次带着痊愈的“沙”,去镇上赶集。
他们穿着粗布荆衣,就像普通的夫妇那样,手拉着手,一起朝镇上走去。
在路上,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羡慕地看着他们,还经常有人跟“难”打招呼:“难小哥,这就是你的娘子吧?”
他微笑:“是的,这是我的娘子。”
这个偏僻的村落里,来了这么一个年轻俊俏、聪明能干的年轻人的事,早就传遍了整个镇子,他每次去镇上,经常被人瞩目和议论,早就成为了这个地方的名人。
世外桃源4
“沙”对于别人的瞩目和招呼,只是淡淡地点头回礼,几乎不发一言。
走到半途,太阳大了,“难”拿出伞,两人共撑一把伞,那紧贴着的背影,真的羡煞了旁人。
来到镇子上,“难”先来到当铺,问老板:“老板,那枚戒指还在么?”
老板看着他们,一脸歉意:“因为已经过了两个月,小店需要收钱回本,所以就将戒指卖出去了……”
“难”道:“可以告诉我卖到那儿了么?”
老板道:“因为这只戒指很珍贵,在这小镇很难出手,我便拿到县城里卖去了,至于买走的客人,我也不太清楚他的来历。小哥,真是对不住了……”
“难”有些失望,但还是客气地道:“既然已经卖出去,那就算了,有合适的人保管,这枚戒指也算适得其所。”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能找到这枚可能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戒指,虽然戒指没了,但她的伤好了,这戒指失得也不算太可惜。
从当铺出来,他拉着她的手,在熙熙攘攘的集市间穿梭。
“想吃什么?”
她想了想:“我渴了。”
他笑笑,拉着她在小吃铺坐下来:“来两碗红豆糕和两碗绿豆汤。”
端上来的糕点,他先端给她,看她吃下了,自己才动筷。
“好吃么?”
她点点头。
吃过后,他带着她来到小饰品摊子前,盯着上面的小物品,道:“我想给你买梳子和簪子……”
她看了看,摇摇头:“我要梳子和束带就好,不要簪子。”
他转头,看着她,她的头发长到背部了,就无拘无束地披散着,给她增添了一丝女人的妩媚之态。
跟其他女子相比,她的头发算是很短了,在以前,她的头发是不是更短?短头发的她,会是怎么模样?
他怎么想都想不出,便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想束起来么?”
她点点头。
“你喜欢什么颜色?”
她看了看,拿起黑色那条:“黑色的。”
他想了想,摇摇头,拿起蓝色那条:“黑色不太好,还是蓝色的吧,怎么样?”
她点点头。
他又拿起一把桃木梳子:“这把梳子怎么样?”
她点点头。
他笑了,完全不顾及有多少人在明里暗里偷看着他们,绕到她身后,拿着梳子给她梳起头发来,梳整齐以后,又拿起发带,在发束的末端位置扎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然后,他走到她面前,端详着她的脸,满意地点点头:“嗯嗯,很好。”
她的双颊泛起薄薄的红晕,凝视着他,眼波流转。
她要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诱惑他么?他也给了她一个魅惑的微笑,转过对,掏出铜板,拉着着她离开。
来到脂粉摊前,他问:“喜欢怎么样的?”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
他想了想,摸摸她的脸:“也是呢,这个不衬你,下次我们去县城买吧。”
总觉得她应该住在
暴君的绝色宠儿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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