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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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作者:漫空
第3节
叶宇突然拔出剑,亮光一闪而过,剑身就搁到和尚的颈部上。叶宇呕出一口黑血,他脸色的黑气更加浓郁,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可是自从这个和尚开始念经后,他就痛得想打滚。“闭嘴,吃货。”叶宇恶狠狠地大喝,他几乎无法站稳,“不准念经,不然杀死你。”他终于进入江湖了,持剑惩凶,一脸正气。
“施主,请回头是岸。”痴痴口念佛号,然后继续将他的经文念下去。
我还立地成佛呢?叶宇再蠢也知道这货不是好东西,他嘴里的经文就是核武器,现在正在用核辐射暗算他。
一声铃铛声突然细弱地响起,叶宇眉间的黑气好像听到害怕的东西,骤然消散了不少。叶宇敏感地捕捉到这种铃铛声,他本能而亲近地想要跟着铃铛声走,和尚此时脆声大喝,如晨间铜钟惊醒混沌的世界。
“施主,莫要一错再错,请您回头。”
叶宇被他吓一跳,可是下一秒,他又听到铃铛声,他不知道这种声音来自哪里,又要去哪里,他只是觉得这种声音让他很舒服,他全身的细胞都喊叫着跟着它,跟着它走。
叶宇可耻地被它引诱了。
在叶宇所不知道的境界,经文的轻吟被细弱的铃铛声一层一层削弱,魔门种子的疯狂生长也一点点锁回壳子里,不敢听经文的引诱而跑出来挤爆叶宇的身体。
痴痴突然顿住,他身体站得笔直,眼皮低垂,手竖在眼前,如同雕塑般凝固着。
叶宇回过神来,剑入和尚的脖颈,一道血柱涌出来,这种颜色渗人渗得慌。这不是游戏,人死了就真死了。
叶宇猛然住手,抽剑回鞘,一脸惊慌地伸手抱住小鬼,转身就往屋顶飞跃而上,转眼消失在所有人眼前,馄饨老板刚好回头,他着急地挥舞着汗巾大喊:“客官,你还没给钱呢。”话刚落,他就看到自己的桌子寸寸崩塌,瞬成粉末,连同汤碗都漂浮在空中,风一吹,只剩下一堆灰色的灰烬。
和尚此刻才有反应,他猛然下跪,身上的僧衣跟着碎裂开,脸色突白,又现红,接着红色急速消退,惨白得像是死人的颜色又占据他的脸孔。衣服裂开后,白皙赤裸的身体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经文,经文如同活物,四处流窜,血珠开始渗出他的皮肤,瞬间他就成为一个可怕的血人。
满脸满身是血的痴痴,安静地念佛号,然后平淡地说:“叶施主,请尽快回头是岸。”前方,并无生路。
第16章 真变态
叶宇好不容易冲回客栈里,他抱着小鬼一直在颤抖,刚才他拿剑砍中和尚的脖子,那算杀人了吧。他将小鬼放到床上,然后满脸惊慌地到处走动,剑他放到桌子上就不敢再去拔出来。
剑身都是血,是人的血。
他第一次感到无助,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这里的生存规则与他所受到的教育完全截然相反。
“你很害怕吗?”朝闽坐在床上,用一脸冷酷的好奇,状似天真地问叶宇。
叶宇根本没有看到朝闽的表情,他还沉浸在刚才惊悚的氛围里。听到朝闽的话,叶宇立刻崩了,他冲到床边,伸出双手抱住朝闽,一脸惨白地哭诉,“小鬼,我杀人了,会不会坐牢坐电椅?而且还是杀出家人,死后是不是要下地狱炸油锅啊。”
朝闽身体一僵,叶宇的气息直接包围着他。温暖得快要沸腾起来,他冰冷的身体跟着升温。
“他要杀你。”朝闽嘴角扭曲起来,纯真可爱的脸孔瞬间变得黑暗邪魅无比,他蛊惑一样地在叶宇耳边说:“他想杀了你,所以他死掉是最好的。无论是他的家人还是朋友,凡是威胁到你的,都死掉吧。”如果不是叶宇直接打断他的动作,抱起他就跑,那个秃驴早就被他挤爆内脏变成一滩烂肉而死。
敢在他面前直接催生魔门种子挤爆叶宇的身体,企图用这种爆裂的方式让他的力量一下回归本体,损伤经脉走火入魔,朝闽觉得不把空空寺杀戮干净真是对不起他们这么殚精竭力。
而且就区区一个刚出世的小天僧,空空寺哪来那么大的脸以为能动摇他的根本,还是以为他现在境界不够稳定就要欺上门来吗?
叶宇一下就受到朝闽的催眠,他觉得很有道理,宰掉要杀自己的人岂不是很合理。不仅要杀掉和尚,就连和尚的师父家人什么什么的都要杀光光才能斩草除根。
等等,叶宇突然觉得不对劲。做为一个根正苗红,自小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公民来说,什么时候杀人灭全家,砍草烧平原的想法这么成熟了?难不成他体内有恐怖分子反世界的变态基因,所以一受刺激就跑出来耀武扬威?
叶宇连忙暗自念起小学毕业证上老师对他的评语,叶同学助人为乐,成绩良好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循环念十遍后,叶宇才觉自己恢复正常。他马上松开对朝闽怀抱,端着一张好哥哥的脸,一脸正义凛然地对小鬼进行百年种树十年育人的伟大的任务。
“小鬼,别人要杀我们,我们能跑就尽量跑,不能跑就要立刻进行自救的反抗,而在反抗的过程中不小心干掉敌人,那叫迫不得已的过度自卫。自我保护是好的,但是我们既然已经杀死了那个要杀我们的人,那么他的家人就不能因为想着要过度自保而去毁灭。不然那就不叫自卫了,那叫杀人变态狂。”
小鬼一脸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个单蠢到坑爹的青年,最后才惜字如金地将最准确的评论吐出来,“伪君子。”
叶宇立刻苦笑出来,“我知道,可是伪君子总比真变态好,无论如何,杀人就是错误的。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事不能去做,就是逼迫着你去做了,你也要知道这件事情其实是错误的。”他天天叫嚣着要将那个祸乱江湖的大魔王宰掉,可又何尝不知道自己在走一条血腥的不归路。
报警将变态杀人狂捉起来,跟手拿刀子亲自捅死变态杀人狂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叶宇该庆幸,他要杀的人是一个坏到脚底流脓头顶生疮的心理变态,就算捅死了朝闽,他剩下的人生也不用背负为了自己活着而杀死一个无辜人的重负。
“杀人就是错误的?”朝闽对于这个理论感到好奇,不由露出一个可爱的微笑。
“对,哪怕你杀的是魔鬼,你的手也不干净了。所以不要学习那些变态,也不要学习当什么正义的大侠。等到回家了,就好好读书好好长大,然后娶个好媳妇生个胖仔娃,你的人生从此幸福美满。”人生最大的幸福难道不是有一台电脑是太阳能,有一间带厕所的篱笆房,然后种田养鸡自给自足,混吃等死安静一辈子吗?
这就是上辈子宅到死,到这辈子还要继续宅下去的叶宇的最大梦想,他甚至没有想过娶媳妇,因为娶媳妇就要生孩子,一生孩子就要鸡飞狗跳,那样的人生太热闹了,他不习惯。
更不要说这个已经热闹得满大街杀人的江湖,叶宇开始怀念那些能自由自在打游戏的日子。
朝闽突然不笑了,他眼瞳的颜色深浓无比,不知道在想什么,接着他平淡地低声说:“我没有家。”
或者说,家是什么玩意?
叶宇傻愣地抬头望着他,看到他眼睛里那些面瘫的平静,接着叶宇终于哭了,他用袖子擦着眼角大嚎,“不是吧,难不成你还真要赖我一辈子啊。”
如果没有家,那么他要将小鬼扔到哪里去。这里没有看到孤儿院,外面变态一大堆,他自己都快要整死自己,多个小鬼他养不起。
叶宇哭嚎一阵后,就去叫了饭菜,督促着小鬼吃下半碗饭跟一些菜后,叶宇才大口地将剩下的东西吃下去。然后他对小鬼说:“我出去一下,你千万不要离开这里,有人来叫门也不要开门,他们都是可怕的狼外婆,要吃人的。除了我,你谁都不要理会知道吗?”
朝闽并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注意到叶宇的话,他要出去一下。
然后他就看到叶宇毫不犹豫地开门走出去,期间没有回过一次头。朝闽面无表情地看着叶宇的背影,他伸手撑着下颌,眼底一片阴寒。
这个游戏好像不怎么有趣了,或者,还是将叶宇杀了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朝闽:不回头就杀了你
叶宇茫然回头
吧唧——
第17章 敢离开杀了你
叶宇重新跑到市集里,边跑边念阿弥陀佛。他鬼鬼祟祟地来到那个馄饨摊子旁,打算来看看那个和尚的尸体怎么样了。
等来到馄饨摊子,发现现场什么都没有,连那个摊子都收摊了。他一个人站在刚才的地方,看到和尚站的位置有很多的红色液体,干涸后变成一种可怕的深色。他看了两眼后,背脊有些发凉地拼命往回赶。
就算是过度自卫,也无法否定他杀人的事实。
他突然想起某句关于江湖的话,一入江湖催人老,恩恩怨怨何时了。
他妈的为什么谁见了叶宇都要干掉他,叶宇到底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大事。
叶宇本来还想那个和尚如果有救,就问清楚叶宇做过什么,别下次遇到个什么高手又要冲上来要打要杀的,就算他说叶宇是千人斩万人敌,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谁让他占了原来叶宇的身体,没法不认。就怕他原因还没有问到,已经被人砍死重新穿越去,那他冤不冤。
本来想直接回客栈,可是经过成衣店时,叶宇站住了,他犹豫地在人家店门口来回徘徊。对于小鬼,他内心充满了矛盾的同情感,可能大家都是孤儿,所以特别感同身受没人养没人教的孤独。
他老爸老妈在他小时候,因为一起滚去国外过结婚纪念日而出意外死了,打小就剩下他一个拿着父母的遗产跟赔偿金,将自己养成四不像地活着。
那寂寞,真是宅到深处自然知。
来到这个鬼世界也是独自一个人,而小鬼,算是来到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其实这几天有个小鬼陪着,叶宇还是很高兴的,可是以他现在这种状况却无法带他上路。
前路太没有把握,叶宇真是走得战战兢兢。下次再冲上来个什么蛇精病,把小鬼给连累死了他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想明白的叶宇眼神坚定,提脚就走进成衣店,走没几步又慢下来,其实现也算是会武功的男人了,要不还是带着小鬼。叶宇纠结地考虑了会,才颓丧地继续低头进店,带着小鬼的话,这是一起要给朝闽那个大变态送菜的节奏。
回来的时候已近深夜,叶宇背着个崭新的小包袱,手拿着冰糖葫芦,匆忙地赶回客栈。回到自己的房间往床上一看,小鬼已经睡着了。白皙可爱的脸孔因为闭着眼睛,安然恬静得像是圣母画里的小天使。
这么可爱怎么会没有家呢?
叶宇坐到小鬼对面的椅子上,愁眉苦脸地边啃着糖葫芦边想着。等到吃完糖葫芦,他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小心将自己身上的钱拿出来,他将银票兑换成碎银铜板。再打开那个小包袱,上面有两件新买的衣服两双鞋子。然后他拿出个钱袋,将那些钱塞进去,放到包袱里。
做完这些事情,叶宇来到床边,忧郁地看着小鬼。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墨色的头发,低声难过地说:“抱歉了小鬼,没有时间帮你找家人,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没有办法带着你。我们到下一个镇子的时候,我会先将你托付给别人,让他们照顾你。然后等我事情了了,再回来找你。”
其实叶宇知道,他要做的事情很可能让自己回不来。可是他不得不这么安慰自己。
同是天涯沦落人,一个去路渺茫,一个无家可归。
叶宇第一次感受到人生是这么苍白无力,他背过身去,默默地吸吸鼻子,然后颓废地走到摇椅那,躺在椅子上睁着眼睛看房梁,一分钟后,他睡着了。
而朝闽沉默地睁开眼,黑色瞳仁里,一抹妖艳的猩红出现,霎那他如一缕没有人气的黑烟,来到睡着的叶宇身边。手掌轻柔地放到叶宇额头上方,他深沉地凝视着叶宇,手掌心的黑雾一点一点地凝聚起来,很快的,他会将叶宇身体里的种子引渡到自己体内,只要掏出种子,叶宇就立刻变成一摊烂肉地死去。
朝闽能感受到叶宇温暖的气息,他几乎都要熟悉这种感觉。
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温度,他从出生开始,就是泡在玄寒九冰中长大。他四周没有人敢接近他,除了杀他的人。慢慢的,朝闽的手终于放到叶宇的头上,他眯上自己过于圆润的少年眼睛,一点一点,黑气尽散的手指摸过叶宇熟睡的脸孔。
像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一样好奇。
杀了他,就没有那种暖乎乎的温度,朝闽的手来到叶宇的颈部上,那又怎么样呢。朝闽残忍地笑了声,不过是个容器,手掌一用力……一只手突然握住朝闽的手腕,叶宇莫名其妙地醒过来,他正好对上朝闽那双黑沉的眼睛,刚醒过来的样子还带着懵懂的茫然。
朝闽没有再用力,只是笑得天真地看着他,等着临死前他丑陋的求救声。
叶宇眨眨眼,终于看清楚小鬼,他想都没有想,就松开朝闽的手腕,放开了拯救自己的最后一点希望。然后伸出双手抱住小鬼的腰,根本没有管那只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对他来说,一定是小鬼打算叫醒自己的举动。
毫不犹豫地抱住小鬼后,叶宇声音有些刚醒过来的沙哑地哄着他,“睡不着吗?还是做恶梦了?”
卡在他脖子上的手,只要轻轻一用力,他就会失去所有温暖的气息,变得跟他一样冰冷。
“没事,我在这里。”叶宇打了个哈欠,拿出以前哄过邻居熊孩子的招数,对他说。
手的力道,松懈了。
朝闽低头,看着抱住他腰部的叶宇,不知为何他竟然轻声回答:“嗯。”
又开始困倦的叶宇想都没有多想地双手一用力,将小鬼抱紧到自己怀里,然后他直接躺在摇椅上,让小鬼躺到他身上,手拍在小鬼的背部,轻声说:“睡吧,再来个神经病和尚我就打跑他,不要害怕。”
朝闽侧着脸趴在叶宇的胸前,半眯着的眼睛,一抹红色的光芒缓缓占据了那些黑暗。
那些暖意一点一点,透过叶宇跳动的心脏,从皮肤里渗出来,驱散了他体内那些常年不散的阴寒。
第18章 愤怒
对叶宇来说,人生从穿越那天起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你永远不知道你下一秒是否还能遇到更加倒霉的事情。差点被一个和尚念经念死的他,终于意识到,以后谁一上来就一副跟你很熟,或者我师父跟你师父是世交好机油的样子,你什么都别问,立刻拔剑冲上去先砍他们一剑,砍完马上跑就对了。
他再也不相信什么师父的好朋友了,个个都是来报仇的。
他雇了辆马车,就花去十两银子。摸着日渐干瘪的钱包,叶宇苦着脸甩鞭子催促着老马快点跑,打算赶到下一个镇子再找水路去昆仑门。时间太紧迫了,他还得花时间去寻找靠谱的机构来安置小鬼。
朝闽盘腿坐在马车里,双手放在大腿上,苍白的手指做出一个花朵的形状,花朵中央有一朵若隐若现的金莲在开放,凋谢。偶尔他会停下来,倾听外面的动静,叶宇在唱歌。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叶宇鬼哭狼嚎地用五音不全的嗓子唱周杰伦的歌,因为天开始下雨了。
“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叶宇继续嚎叫起来,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歌词。
朝闽突然有些头疼,他伸出食指抵着自己的额头,为什么他还要留下叶宇……唱歌真难听。
泥泞的道路上到处都是横倒的残枝败叶,叶宇经过一条漫长树道,深浓沉重的色调压在树桠上。树道漫长到像是没有尽头,老马走了很久,才终于在大雨中看到远处的镇子。
叶宇看过地图,这个镇子是附近最繁华的大镇,叫古灯镇。大镇好啊,繁华有人流就证明有善心人,他到当地打听一下有没有收容孤儿的地方,让小鬼到那里呆一阵子,然后他宰掉朝闽后就来找他。
外面江湖烽火乱,他一个冒牌货的剑客实在是没法保护小鬼。
马车冲进镇子,雨刚好停下,石板路上光滑明亮,古巷里的台阶上的青苔还凝聚着水珠。叶宇看见很多人从家里走出来,他们手里拿着灯笼,挂到自己家屋檐下。
天还没有黑,一些灯笼却已经开始点亮。灯光莹莹,散落在路面上如染上霜花,马蹄路过,几只灯笼摇晃一下。
叶宇满头湿气,他开始放慢马车的速度,四处张望,看到一家客栈,上面酒旗在尤带水汽的半空中飘扬。他停下来,然后一把撩开马车的帘子,看到小鬼盘腿坐在车里,好像睡着了,然后像是听到声响,才疲惫地睁开眼睛。
叶宇立刻对他露出一个心虚的笑容,“我们去吃饭,我请你吃一顿好的。”
朝闽面露不屑,能有什么好的。
“烤鸭。”叶宇视线非常好地看到客栈里面,柜台后的菜单牌。
垃圾。
“烤鹅。”叶宇口水有些泛滥。
垃圾。
“烤蘑菇。”叶宇觉得自己肚子很饿。
还是垃圾。
“大米饭。”叶宇觉得没吃饭的一餐是不完整的一餐。
就不能更有点出息吗?
“真是丰盛。”叶宇总结。
朝闽,……
叫了一顿丰盛的,叶宇就埋头吃饭,时不时还督促朝闽不能挑食。
吃饱后,叶宇领着朝闽往古灯镇唯一的孤儿收容所走去,他去客栈的时候除了吃饭还顺带打听收容所的信息。
据说这是镇子上最富有的商人为了好名声而出钱建的,里面都是没有父母的孤儿,收容所会收留他们,教他们一些吃饭的手艺,以后出去能养活自己。
叶宇觉得这种收容所刚好是他要的,将朝闽领到收容所前面,他将那个包袱塞到朝闽怀里,笑得特别勉强地对他说:“小鬼,你就在这里呆一阵子,等我办完事就回来接你。我已经跟这里的负责人说过,他们会好好照顾你,以后我不在了,你要好好听话。”
说完,叶宇蹲下来抱住小鬼,他将头搁在小鬼单薄的肩膀上,眼睛看向收容所屋檐上的花灯,那些橙黄色的灯光慢慢在他眼瞳中凝聚成一种坚毅的信念。“小鬼,我会回来的,然后陪你去找父母。”
不过就是一个大boss,叶宇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值得你去拼命你去活下去的东西,拿出不吃不喝也要刷出神器的毅力,区区一个心理变态朝闽,他怎么可能弄不死他。
至少,这个小鬼没有了他,就真的可能变成收容所一个可怜的孤儿。
朝闽阴森地眯上眼,安静地站着。那些夜深的灯火,在他脸上印上一些斑斓的颜色。他伸出手拍上叶宇的肩膀,为什么还要留下这个男人,朝闽面无表情地想要用力,直接抓出这个男人的骨头。
应该将他的骨头全部都抽出来,一根一根,连筋带肉。
这是第一次,朝闽发现自己的愤怒在燃烧,他甚至无法想明白自己在愤怒什么。
而停在叶宇肩上那只手,却愣是没有真正用力。
煽情够的叶宇快速松开他,然后转身就往前走,根本不敢回头看少年脸上难过的表情,他怕自己会心软。古灯镇上挂满了各种花灯,据说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斗灯节,灯火如同燃烧的火焰,照亮了整个大镇。
到了街口,叶宇猛然回头,看到小鬼孑然一身站在收容所门口。有一瞬间,叶宇说不明白小鬼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子的。在温暖的灯光中,他冰冷虚无得像是冬末的空气,随时会吹散在风中。
叶宇摸摸自己的剑,然后快速回身,一个提纵术就往屋檐上飞跃,头都不敢回地往夜最深处的地方奔跑而去。
在看到叶宇消失后,手持笛子的男人飘忽地出现在朝闽身后,跟着自己的尊上目送那个白痴的背影。笛子男人有些怜悯地低下头,不知道叶宇会被尊上怎么抽骨扒皮,煎炸蒸煮。
朝闽伸出自己的手指,上面一朵金色的小莲花优美地盛开。
凝气成实,笛子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朵小莲花,几乎忍不住想跪下来膜拜自己的老大。
“他刚才有回头?”朝闽突然轻声问,尾音带些困倦的慵懒。
笛子男人有些迟钝,接着想明白什么立刻点头,连声说:“有有有,他回了两次头,一次在路口,还有一次在飞上屋檐的时候。”
朝闽沉默地掐碎手里的金莲,然后他苍白冷清的脸上突然出现一抹柔和的微笑,在花灯的温光下,美得不真实。
“那么我不杀他,现在不杀。”朝闽笑着说。
第19章 愿你平安
笛子男不置可否,他突然跳跃到屋檐上,手里已经勾住一个灯笼,然后坐在屋檐上无聊地把玩手里的花灯。
没等他坐多久,远处一个黑色影子快速地飞奔而来,笛子男有些担心是自己看错了,他移开花灯,那个黑影在屋顶跳跃的时候因为太快差点从上面掉下来。他不忍直视地摇头,要是那个死得不能再死的绿潇子知道自己徒弟练的武功都喂狗吃了,他可能会气得重新从地底下爬出来掐死这个不中用的徒弟吧。
朝闽本来转身看着那块收容所的招牌,神色晦涩,无人看清他眼底那些结冰的情绪。
听到风声,他一转身,就看到叶宇急匆匆地从远处赶过来,一脸急切的青年从屋顶上落下,古灯镇的花灯延绵一条街,那些浓烈华丽的灯火照耀在这个青年的身上,恍然若梦。
朝闽愣住了,他已经决定给叶宇两天的时间,两天后他会追上去,将他千刀万剐。
而这个已经在他心里判死刑的男人,现在却回来了,甚至不用他追上去。
“小鬼,对不起。”叶宇看到朝闽松了一口气,他越往前走脚步越是沉重。对一个孤儿来说,要抛弃另一个孤儿这种事情让他痛苦得估计以后想起都吃不下饭。在镇门口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又在花灯摊子上逛了逛,就是舍不得往前走,后来决定出镇的时候,花灯摊子的大婶跟隔壁胭脂水粉摊子的大婶在讲八卦。
“听说隔壁镇子又失踪了十几个孩子,那些贼人最喜欢在收容所里偷孩子了。”
“真是可怜,要是被卖到边关,或者被卖去当药人,唉。”
“听说有几个失踪的孩子最后还找到尸体,真是夭寿。”
叶宇打算要踏出镇子门的脚收回来,沉默了一会后,突然抱头大叫一声,“死就死,不就是一个小鬼,最惨不过被朝闽给干掉,没死前在昆仑门给小鬼找个师父养他一辈子就解决了。”
这是个非常好的主意,他没法帮小鬼找父母或者养他,是因为他时间不多,怕以后更加连累他。昆仑门不是传说中圣母门吗?随便在里面帮小鬼求个圣母师父,小鬼一辈子都吃穿不穷啊。
大不了让小鬼哭一把,那么可爱的脸萌杀伤力全方位攻击,他就不相信没有一个高手不心动。
想通后叶宇立刻发疯地往回赶,就怕晚了小鬼被贼人偷去解剖,等找到他的时候,内脏已经被人卖光了。
等到看到小鬼还在原地等他时,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冲过来一把抱住朝闽,在他耳边真诚地说:“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朝闽垂着的手动了动,最后慢慢地抬起来,放到叶宇的后背,像是一个生疏的拥抱。
笛子男人在屋檐上看着,叶宇笑着牵起他家老大的手,然后大声说:“小鬼,要习武吗?我觉得这个鬼地方实在太险恶了,就是你将来要娶媳妇过普通人的生活,也应该会门武功保护自己。我教你吧,洞仙派的剑法哦,以后没工作你还可以用优秀的剑法去杀猪杀鸡什么的,至少能养家糊口嘛。”
幸好绿潇子死得连骨灰都散了,不然看到今天的场景,还不活活掐死自己。
花灯一路,叶宇牵着小鬼的手,慢慢地往前走去。叶宇无事一身轻地说:“我刚才在镇子的门口听到有人说这里的河在放花灯,花灯还可以许愿。”
笛子男人就这样安静地坐在屋檐上,看着他们两个人一高一矮慢慢被花灯掩埋。
他安静了一会,觉得有些无聊。将面具摘下来,又将头罩往上弄一下,露出个嘴巴,然后将笛子放到嘴边,开始运气吹奏起来。
曲调空灵清美,是叶宇下雨时鬼哭狼嚎的那首歌曲。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仍守着孤城。
而来到古灯镇河边的叶宇已经将许愿花灯放入水中,他合掌在心里念念有词,“保佑我此行顺利,干掉大魔王,保佑我老爸老妈在下面开开心心,保佑我的电脑失去我后不感到寂寞,保佑我游戏的好友名单上,所有好友快快乐乐。”
等到许完愿望,回头就看到小鬼坐在河边的石梯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河上的各种花灯。叶宇提着剩下的一个许愿灯来到他身边,“许个愿吧,小鬼。”
“没有愿望。”朝闽干净利落地说。
傻到没边了,连个愿望都想不出来。叶宇只能靠自己,拿着买花灯赠送的毛笔跟一小瓶墨水,在花灯上流畅地写上“愿小鬼此生平安。”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叶宇在落款的时候遇到难题,总不能真写小鬼吧。
“闽。”
“哦,好名字。”叶宇大大咧咧地用毛笔在末尾落下一个——明。
然后才后知后觉地问:“怎么就一个字啊,小明,你姓什么。”
小明?
朝闽抽一下嘴角,最后闷不吭声。
叶宇将花灯放到河中,然后回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要不你跟我姓吧,叫叶明。”
青年的笑容比花灯还要耀眼,朝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然后冷笑一声,继续闷不吭声。
远处,那盏花灯慢慢飘远。
愿小鬼此生平安。
第20章 前堂掌剑
隔天叶宇就买到一个货船的船位,他兴匆匆地带着小鬼上去了,打算走水路一直到达昆仑门。
而在他上船的时候,余霖已经回到昆仑门。他满身是血,衣衫褴褛,拖着把剑一步一步走上昆仑门的万层阶梯。阶梯从山脚到山顶,每个阶梯距离上个阶梯一米高,共有万层,所以祖师爷大笔一挥,在山脚石碑上写下“万层阶梯”这样粗暴直白的傻名。
余霖抬头,阶梯一层一层地往上攀沿,直到最顶层的云端,昆仑门就在最上面。他轻轻一跳,三台阶梯就被他跳过去了,再一跳,继续以每次三层阶梯的速度往上。从中午跳到傍晚,他总算是来到阶梯最上面。阶梯前方是一个大到可以容纳万人的广场。据说是昆仑山先祖时期最厉害的剑客七剑开辟而成,你踩在石场上面,还可以看到上面的剑意。
余霖九岁的时候,就在上面悟出自己的剑道。
他一步一步地踏着先祖的足迹,走到昆仑门前。大门高耸入天,人站在它面前渺小得可怜。余霖仰头望着大门最上方,那里有一面巨大的石匾,上面用剑草书狂舞出“昆仑门”三字。
剑法森然从字里涌出,让余霖浑身颤栗。
他将手里的剑运气插到石缝里,身体颓然跪下,然后运气高声大喊:“不孝徒儿余霖,有负师恩,特来请罪。”声音洪亮,响彻昆仑。
大门轰然往里面开,一阵山风从门里涌出,吹起余霖的头发。他头都不抬,保持着下跪的姿势,任由冷风吹着。
门内传来一声忽远忽近,辨不清来源的喝斥:“还不进来疗伤,还得等为师亲自去接你不成。”
“徒儿不敢。”余霖立刻拔剑走人,很快就冲入大门内,昆仑门轰然地关上。
余霖直接冲入昆仑前堂,他像是回到家的孩子,强撑着的身体一下就垮了,直接倒了下去。一只手扶住他,顺手撩起他掉落的长剑,然后消失在前堂。
“朝闽已到,叶宇落到他手上。”余霖在晕倒前还不忘将这些重要信息说出来。
扶住他的人一顿,然后冷哼出声,将余霖放置到药堂后,他信步走到昆仑门的中峰上,看着峰下云起云涌,远望而去,仿佛能看到那个才华横溢,几乎无敌的男人。
他无心无情,不择手段,追求武道一路几乎灭绝人性。
这个男人的出现简直就是一场武林浩劫。
一甩宽袖,余霖的师父雪融面无表情地往前走,直接来到剑冢,一个深达千米的大坑,他背着手直接往下跳。坑下万把残剑杀意冰冷。雪融脚尖踏到一把剑柄上,一转身,从满坑满谷的残剑中看到那半把冷剑。原剑未断前四尺四寸四分,剑纹天然,剑光沉稳,是先祖时期的名剑之一,现在雪融只能看到半把。
他走到那把残剑面前,剑光印出他轮廓干净的脸孔,五十余年的岁月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只有一头白发垂到腰间。
他伸手放到剑柄上,一股森冷之意贴着他的手心。他无动于衷地运气提起,剑纹丝不动,雪融终于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好剑。”接着闭上眼睛,郑重地说:“徒弟雪融,昆仑门前堂第五十六代掌剑,今日打扰师祖实属无奈,望师祖成全,为我铲除魔头朝闽。”
剑突然清啸一声,雪融乘机用尽力气一把,残剑破石而出。他横剑低头,两指合并慢慢划过剑身,然后旋身而上。
没有人能挑衅昆仑门,来者杀。就算是朝闽到来,他身为前堂掌剑,也势必将他斩于昆仑门前。
而在大河上,一艘慢吞吞的货船正在往前摇摇晃晃地飘荡。货船里面,叶宇打了个哈欠,困倦地卷起被子将自己埋起来努力睡觉。吃完饭就立刻睡觉,真是幸福的一件事。他边打哈欠边对坐在旁边的朝闽说:“小明啊,不要坐太久,待会进来睡觉。我先把被窝捂暖了你再进来,虽然现在已经春天了,可是晚上还是很冷。”
朝闽随意地靠着船舱,他轻飘飘地瞄了叶宇一眼,轻笑着说:“你不是高手,运气保暖不懂么?”
在拱被窝的叶宇听到一僵,在自己残缺的记忆里搜了搜,好像没有搜到怎么运气保暖,他咬着被子冒出半个头对朝闽冷哼,“有被子还运气保暖干什么,活得那么累那些个什么高手真是浪费生命。生活就是有饭吃就伸手,有床睡就躺下,运气还要活动身体浪费体力,你还小不懂这些享受,千万不要变成那种呆板的圣母大侠知道吗。”
朝闽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要怎么反驳他的歪理,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讨论什么叫生活,这让他觉得新鲜而怪异。
“喂,小鬼,过来一下。”叶宇突然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朝他招手。
朝闽懒洋洋地看着他,最后实在架不住叶宇那亮闪闪的眼睛,一半好奇一半无聊地伸出手。手一伸过去,就被叶宇狠狠抓住,有一瞬间朝闽想运气震断他的经脉,可是这个残忍的动作犹豫地停滞了一下。然后他就被拖过去,叶宇一只手掀开被子一只手拉着朝闽,一下子就将他拉进被窝里,用力将他抱住,接着被子一蒙,气息凌乱地在被子里说:“暖和吗?小鬼。”
朝闽整个人被叶宇抱住,被子将他们彻底围在一起,一股暖到他心脉里的温度燃烧而起,周围都是叶宇的呼吸声,他的气息带来的温暖。
叶宇双手双脚地抱住小鬼,舒服地叹一声:“这才是生活啊,睡一觉醒来再抓条鱼当早餐,混吃等死就是人生最高的境界。”
朝闽的脸贴着叶宇的胸膛,温暖的心跳让他突然很困倦。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似笑非笑,朝闽突然温柔地说:“你也就这点出息。”
说完,才发现秒睡的叶宇已经睡着。朝闽没有动,安静地躺着,慢慢的,他闭上眼睛,四周都是一种令人沉沦的暖意,还有那个熟悉的心跳声,不知不觉,他睡着了。
这是从他出生以来,最没有防备,也是最深沉的一觉。
甚至,他第一次没有做那个冰冷的梦。梦里血水成河,他孤独地坐在尸体山上,微笑地看着远处峰峦间的夕阳。四周一个人都没有,他杀光了他们。父母,叔伯,兄弟,姐妹,亲人……
都死了,朝闽觉得他们死得真好。就是觉得有点冷,冷得让他不明所以。而现在他很温暖,尸体没有了,那些血也没有了,他什么都没有梦到。只有叶宇的呼吸与心跳声包围着他。
宇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小鬼趴在他胸前,侧脸枕着心脏的地方,沉睡的脸孔白皙稚嫩得像个刚出炉的包子。船外水声摇荡,清晨的阳光比水声更加轻盈地照进船舱里。他侧脸看过去的时候,光线温柔地压到他眼睫毛上。
有些困倦地眨下眼,叶宇企图将眼皮上的阳光给眨掉。
朝闽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他的眼睛,浸润在光线里,青年洁白无暇的侧脸干净得不可思议。
他心里突然升起一种阴暗的疯狂,想伸手遮盖住叶宇脸上的阳光,将他彻底的,狠狠地拖入黑暗中,永远回不到有阳光的地方。就像他出生就开始的生活一样,冰冷,没有一丝温度,只有血腥味的巢穴。
留在阳光下的东西,离他太远了。
青年似乎感受这种恶意的窥伺,他有些疑惑地转头寻找,很快他就低头,与朝闽的眼睛对上。想都没有想,叶宇将手按到小鬼的头发上,将他的脸更加贴近自己的心脏,嘴里嘀咕着:“多睡会,待会我起来给你抓两条鱼。”
朝闽颤抖了一下,放在叶宇身上的手又默默收回去。然后闭上眼,继续倾听他的心跳。
这个人,很温暖。
叶宇轻声哼起小调,是一首外国的催眠曲,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跑调……跑得惨不忍睹。
第21章 一瓣清色
船中途停了很多次,都是卸货上货的工作。叶宇经常跑去免费帮忙,很快就跟船老大混成兄弟,勾肩搭背地一起喝酒吃海鲜,顺带还给小鬼烤了很多肥鱼。
船上的时光过得很快,据船老大说,他们只要再两天就能到达昆仑长河,然后他就能转船直达昆仑山,而山上就是名震天下的昆仑门。
叶宇数了数日子,距离他誓言符第二次发作的日子也不远了,不过在发作之前赶到昆仑门倒是没有问题,不知道那个大门派有没有能缓解痛苦的药,那种大姨妈乘以一万倍的痛苦实在是难以忍受。
“每年都有无数人上昆仑门。拜师的年轻人,前去挑战的高手,前往拜访的隐士。昆仑门,天下第一门,高手无数,出过的天才也无数。”
船老大喝到酒酣耳热时,跟叶宇乱侃起来。“年轻人,如果你能进入昆仑门,那么才是不枉费你这身学武筋骨,我老爹是专门的看骨人,我学过两手,可惜他死得早,我没有学全他的手艺才来跑船。但就是两手,我也能肯定地告诉你,你的筋骨是专门为习武准备的。你适合武道这一途。”
叶宇也喝到没边,他一把就将他家小鬼拉过来,对他大声嚷嚷,“那么我家孩子呢,他是不是奇才?”
船老大醉醺醺地盯了朝闽一会,才困惑地摇摇头,奇怪地自言自语,“不对,怎么那么矛盾,说硬骨硬到极致,可是说软骨又软到粘腻。这骨头看起来就不像是人。”
“你才不是人呢,你全家都不是人。”叶宇一听不乐意,喝得大舌头地对船老大骂起来。
朝闽眸光沉沉地看着船老大,接着他缓缓露出一个天真的微笑,一丝黑中带金的气体从指尖流出来,钻入船老大的眉宇间。黑气入体的一瞬间,船老大立刻酒醒,他摇摇头困惑地说:“刚才我说什么了?”
叶宇还在犯酒鬼瘾继续大声喊道:“我家孩子最好了,他好得不得了,你不准骂他,给他留下童年阴影。”
船老大继续一脸茫然,“我刚才说过什么了我?”
当然隔日叶宇醒过来时什么事情都忘记了,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杯就倒,倒完酒疯,疯完即忘。船继续往昆仑长河前进,叶宇仿佛看到砍死朝闽的计划完成了一大半。
心情非常好的叶宇手疾眼快地在河上抓了一箩筐的淡水鱼,然后见者有份地分给船上的所有人,最后自己剩下两条最肥硕的鱼拿来熬汤。用船里的小火炉加小铁锅,慢慢地熬。
汤水在时间的流逝中变得浓白,叶宇坐在船的甲板上,一手拿着蒲扇扇火炉,一手撑着下巴,日头和熙,晒得他昏昏欲睡。
朝闽坐在船舱里,盘腿拈花指,一朵金色的莲花半开半合地出现在他指尖。眉间的红痣若隐若现,他半垂着眼,里面一片浓郁清冷的深红。
他身体里的力量越来越贪婪,将力量分散在叶宇身体里的魔门种子,这只是他一个练功的方法。至阴至毒的黑暗力量全部都在种子里,他当初分裂力量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几乎分出所有的力量,而事实是他将力量一分为二。最伤身体,最厉害的阴柔力量全部都在种子里,剩下的是他体内属于至阳至刚的佛门之力。
他年少时曾经以一手出神入化的易容术混迹于所有大门派。第一个进入的就是昆仑门,那时候他十二岁,半年后他得到昆仑大洛峰的剑法绝学,然后他叛出昆仑,又制作另一张面具进入南乡派。
短短四年时间,他成功进入近十个大门派偷师观摩。洞仙派他也曾经想进入,洞仙派掌门剑法惊艳天下,他对剑并不痴迷,他痴迷的是武道巅峰。
可惜绿潇子当初没有上当,他只是淡淡一眼,目光如炬,直刺朝闽面具后的真实,然后二话不说就是一剑。
那一剑,让他看到自己死亡的来临,那种惊才绝艳的剑气令他血液沸腾。他最终还是逃过了这种几乎必死的困境,身体却到达崩溃的边缘。然后他进入佛门,剃光头开始了长达五个月的吃斋苦修,并且利用佛门寺内的莲花金刚经重塑经脉。
从此以后他体内两股最纯但是又最截然相反的力量开始泾渭分明地存在,这两种力量越来越庞大,到最后他只能另辟蹊径,强行抽离自己的本源力量,又培育出储存力量的种子,将体内那股生来就带着的阴邪之力存在其中。只待体内至阳之力开出三百六十瓣重金莲,而在叶宇丹田里的种子开出纯白的一瓣清色,就能乘机将一瓣清色吸收过来与金莲融合。
从此以后他将没有任何弱点,也无需受两股力量互相撕扯的痛苦。
金莲已开一百二十一瓣,只待一瓣清色发芽。
朝闽心神一动,指尖看似炽热灿烂的金莲陡然消散,抬眼间就看到船舱门帘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揭开,接着露出了青年白皙清秀的脸。
青年背对阳光,笑起来的时候眼里永远不带任何阴霾的算计,他大声地说:“小鬼,鱼汤好了,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必须要捧场啊。”
朝闽看向他的额头,上面那种只有他能看到的暗灰色已经变成淡淡的粉红,没有任何形状,只是凝聚在叶宇眉间的一抹清浅的粉色,却给大大咧咧长相清秀的青年增添上某种妖异的艳丽感。
这种艳丽到让人移不开眼的景象,只有他能欣赏到。
从未动弹过的心弦突然被拨动一下,朝闽为这种干涩的触动而皱眉,有点无法理解这种羽毛一触的颤动来自哪里。然后他站起身,直接走到叶宇面前,青年见他走出来没有防备地转身往外走。朝闽伸出手,指尖一朵半合的金莲出现,他毫不犹豫将手拍到叶宇的背部上,指尖的莲花随着他的动作而骤然开放,一瞬间开放到极致,极盛,手指触碰到叶宇的背部肌肉时,盛开到巅峰的金莲立刻凋谢,落成金色粉末,全部融入到他的体内。
叶宇头上那抹粉色须臾间消失,仿佛被金莲所吞噬。
朝闽收回手,有些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手掌,似乎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刚才干了什么。叶宇被人拍了一下,奇怪地回头,看到小鬼一脸痴呆,不在意地低头揽住他的肩膀,将他直接领到小火炉前面,然后给他盛一碗鱼汤,塞到他手里对他说:“补身体,你看起来就是虚,以后讨老婆小心红杏爬墙,多补补。”
朝闽捧着碗,碗里面的热度暖了他的手掌一下,很快他就感受不到温度,因为他的体内的真气会自动保护手掌,屏蔽这种热度。他想起叶宇的歪论,运气是件很劳累的事,如果想要享受生活当然要抛弃这种方法。他试着将保护自己的力量往体内撤离,手掌重新感受到碗的烫度。
叶宇淡定地端着碗,非常有优越感地挑眉对小鬼说:“你不烫吗,可以先放着凉点再拿到手里。”
朝闽捧着烫死人的汤碗面无表情地看着叶宇,没有运气的后果是他从来没有干过活的手开始发红。
很快叶宇就得瑟地说:“我当然不需要放下,我可是高手,区区运气保护手掌小菜一碟。”
朝闽突然觉得,将一朵金莲浪费在这白痴身上,真是他此生最败笔的一件事。
“真是的,你反应这么迟钝以后要怎么混日子,老婆带着你家猴子跑了你都不知道。”叶宇手伸过去,将朝闽手里的汤碗拿过来,然后将两碗汤放到小火炉旁边,接着抓住朝闽被烫得红彤彤的小手,鼓起腮帮子,嘟起嘴大力地吹起来。“好了,吹一吹就不痛了,我妈都是这么催眠我的,吹一吹啊。”
朝闽低垂下眼,看着叶宇低头努力地帮他吹手,鼓起气的脸有些滑稽,没等他反应回来,朝闽发现自己笑了。
不带任何目的,不带一丝阴冷,他只是简简单单地,连自己都来不及发现就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叶宇刚好抬头,猛然看到他嘴角那一闪而过的微笑,小鬼的老是阴沉沉的脸突然柔和起来,那种柔和宛如晓光破开黑夜,从云间掉落而下的朦胧光亮,带着某种温情。
“小鬼,你真好看。”叶宇脱口而出,然后跟着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
朝闽将微笑抿回去,微微抬高下巴,那一脸清冷的高傲仿佛在说,当然。
所以小鬼还是小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谦虚,叶宇不客气地拍一下他的手掌,“好了,汤凉了,快喝。”
然后一人一碗,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船继续往前航行,昆仑的水就在不远处与大河汇合。
第22章 走火入魔
叶宇发现小火炉就是个好东西,船老大送给他一小坛酒,明天船就要正式进入到昆仑长河,他跟小鬼也要换船了。
船老大给他一坛酒当作饯别礼后,还大力地拍着他的肩膀,声音洪亮地说:“小子,你有前途,如果昆仑门进不去就来我这边跟我学船术,我告诉你这条河我船术最厉害,学会了以后娶妻养子绝对没问题,如果勤快点买上个妾侍还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的。”
叶宇当然是热情地抱着酒,对船老大就是一通乱来的客气话,当然当然绝对来绝对来,这些客套话真是要怎么来就怎么来。
火炉用炭烧着,他用个锅盛上清水,将酒坛扔到里面温着,然后弄了碟花生米,一碟小咸鱼干,拿着一只筷子,叶宇灵巧地用筷子挑起一颗花生米,将圆滚滚的花生米抛到空中,脖子一长,仰头张口就叼住它,再吧唧一声将花生米吞下肚。
朝闽倚靠着船舱里的木板,船刚刚停泊在河中央,船老大领着他的人蹲在甲板上吃晚饭。月光如水,与河一色。他淡淡地看着船外的月光,耳边听到叶宇兴致高的呼唤:“小鬼,接着。”
他没有回头,只是头轻轻一侧,一颗花生米从他耳边飞过。然后身后就传来青年败兴而颓废的叹气,“你怎么连接颗花生都没有准头呢?我还要将洞仙派绝学剑法交给你呢,来来来,再接一颗。”
耳边又飞来一颗花生,朝闽无动于衷又微微侧下头,花生就消失了。
青年声音高起来,“看来竹子剑法还要我自己来发扬光大了,靠小鬼你一定是超级三脚猫。”
竹子剑法?朝闽觉得这个名字绿潇子那烦人的老头一定不喜欢,不过他喜欢。
叶宇不再扔花生米,改唱歌了,他用筷子敲着瓷盘,音质清灵地开始哼唱:“摇啊摇啊,摇到外婆桥,澎湖湾啊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
青年的小调总是滑稽而毫无美感,朝闽懒洋洋地看着月光,安静地摊开手,上面躺着两颗圆滚滚的花生米,他指尖一动,一颗花生米分毫不差地扔到自己嘴里,连声音都没有就吃下去。
酒温好,叶宇将酒瓶子从锅里捞出来,一时间忘了运气烫得他将酒瓶子直往空中抛,抛几下他觉得还挺好玩的,就傻呵呵地笑起来。
这种快乐的笑声引起朝闽的注意,他微微侧脸,洁白的月光从外面投射而入,让他看起来一时间竟然不似真人。
叶宇拔掉酒瓶盖子,仰头喝一口酒,酒香醇厚,一瞬间就入喉,香味与烈劲交缠成一种激烈的味觉享受,他全身的血液都因为这口酒而沸腾起来。还没有入胃叶宇都有种酒醉的错觉,他喝一口就觉得之前多年的啤酒都白喝了,那哪叫酒啊,简直就是自来水。酒瓶温热在掌心里,他一跃来到朝闽身边,一屁股就挤着他坐下,共同面对船外的圆月,今天十五,合家同团圆。
叶宇将不烫的酒瓶子递给朝闽,“喂喂,小鬼,来点好东西。虽说你未成年,但是有些东西男人总是要早点尝试,长大了才会有不一样的魅力。千万不要当死宅,那个没前途,到死都没有摸过妹子的手指。”
朝闽好奇地看着他,他一直很好奇,真的很好奇。一个将死的人为什么还能这么有生命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走过很多地方,大江东南,塞外北雪,最高之山,最深之渊,最温软的水乡,最危险的蛊物之地。见过很多人,海外剑客,市井神偷,游侠与名妓,富豪与乞丐。也杀死过很多人,秃驴和尚,门派掌门,绝顶高手,蹩脚三脚猫。
可是他此生从未见过跟叶宇相同气质的人,他说不明白这个人为何跟任何人都不一样,甚至要他说明白这个男人到底跟那些武功不好的三脚猫有什么不同,他也说不出来。
但这个男人就是不一样。朝闽看着他递过来的酒,顺着他修长的手指,往上看,终于看清楚月光下的青年,那张清秀的脸孔,他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扬,眼瞳清澈,仿佛他将所有的情绪与心思都放在眼睛里,一眼望去坦荡得可以。
伸手,手指苍白冰冷,慢慢覆盖上青年拿着酒瓶的手背。青年骤然放手,酒瓶往下掉,朝闽几乎是本能地伸手将瓶子捞起来,没等动作收回来,就听到青年高兴的声音,“小鬼,你动作不错啊,很灵活。”
“是吗?”他平静地接受这个评价,眼里的阴霾覆盖而上,那种温和飘渺的微笑出现。
“当然,这就说明竹子剑法你能学得很好,将来讨老婆就有能力养活一家了。”
他跳跃可笑的话又让眼里的阴霾瞬间散去,朝闽抬头,掂一下酒瓶子,接着喝了一口。耳边依旧是青年的唠唠叨叨,他侧目看去,只见叶宇拿着那根筷子,敲打着船板,笑嘻嘻地说:“话说海外有仙山,仙山叫花果山,山上有块石头,石头是只猴。”
船老大立刻在外面大吼:“小子,石头怎么只猴啊。”
叶宇立刻被逗笑起来,他双手合成喇叭,对着外面在吃晚饭的船老大说:“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就是那只猴……”说完,青年潇洒地拔剑而起,一个旋身人已经飞到外面,他持剑而立,月下衣扬,笑意从他嘴角绽放出来。
朝闽提着酒壶,瞬间有些恍惚,动也不动地凝视着船外面那个男人。
叶宇无拘无束地开始舞起剑来,他脚步略带踉跄。上步撩剑,内劲圆通,脚移手抬的瞬间,剑身啸声响起,月光须臾间盛满了抬起的青竹剑。青年指尖滑过长剑,苍白的手指在月色的映照下几近透明。
朝闽面无表情,白月从那抹剑光流泻而下,顿时砸碎一地白花花的流光,将他眼眸里中央的红色融成一种比火焰浅,却比夜色炽热的感情。
叶宇此时此刻什么都没有想,他喝了酒就会发酒疯,因为他的脑子是空白的,他只靠本心在运动。这让他进入到一种玄妙的境界里,前身叶宇对剑的感悟还留存在这个身体的心境里,这种感悟潜伏沉睡,只有剑气能唤醒它。
来自那个在洞仙派竹海外跪了七天,为了学剑能放弃所有的男人的剑气。
叶宇低下眼帘,他的身体在本能的状态下,轻而易举地找到剑与人之间最平衡的点。松肩沉肘,剑斜半寸,脚略带踉跄,青年一脸微醺,力与气如柔软的月光,从他的手肘运转到手腕,到剑柄的瞬间,力化为锋利的尖锐攻击,剑身顿时劈开空气,发出响鸣。
他摇摇晃晃的,动作却流畅自然得如同人剑合一。
耳边似乎传来遥远的笛声,叶宇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有人在岸上吹笛。他糊里糊涂地被这种感觉拖进一种澄空的境界里,剑随人动。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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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叶宇突然拔出剑,亮光一闪而过,剑身就搁到和尚的颈部上。叶宇呕出一口黑血,他脸色的黑气更加浓郁,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可是自从这个和尚开始念经后,他就痛得想打滚。“闭嘴,吃货。”叶宇恶狠狠地大喝,他几乎无法站稳,“不准念经,不然杀死你。”他终于进入江湖了,持剑惩凶,一脸正气。
“施主,请回头是岸。”痴痴口念佛号,然后继续将他的经文念下去。
我还立地成佛呢?叶宇再蠢也知道这货不是好东西,他嘴里的经文就是核武器,现在正在用核辐射暗算他。
一声铃铛声突然细弱地响起,叶宇眉间的黑气好像听到害怕的东西,骤然消散了不少。叶宇敏感地捕捉到这种铃铛声,他本能而亲近地想要跟着铃铛声走,和尚此时脆声大喝,如晨间铜钟惊醒混沌的世界。
“施主,莫要一错再错,请您回头。”
叶宇被他吓一跳,可是下一秒,他又听到铃铛声,他不知道这种声音来自哪里,又要去哪里,他只是觉得这种声音让他很舒服,他全身的细胞都喊叫着跟着它,跟着它走。
叶宇可耻地被它引诱了。
在叶宇所不知道的境界,经文的轻吟被细弱的铃铛声一层一层削弱,魔门种子的疯狂生长也一点点锁回壳子里,不敢听经文的引诱而跑出来挤爆叶宇的身体。
痴痴突然顿住,他身体站得笔直,眼皮低垂,手竖在眼前,如同雕塑般凝固着。
叶宇回过神来,剑入和尚的脖颈,一道血柱涌出来,这种颜色渗人渗得慌。这不是游戏,人死了就真死了。
叶宇猛然住手,抽剑回鞘,一脸惊慌地伸手抱住小鬼,转身就往屋顶飞跃而上,转眼消失在所有人眼前,馄饨老板刚好回头,他着急地挥舞着汗巾大喊:“客官,你还没给钱呢。”话刚落,他就看到自己的桌子寸寸崩塌,瞬成粉末,连同汤碗都漂浮在空中,风一吹,只剩下一堆灰色的灰烬。
和尚此刻才有反应,他猛然下跪,身上的僧衣跟着碎裂开,脸色突白,又现红,接着红色急速消退,惨白得像是死人的颜色又占据他的脸孔。衣服裂开后,白皙赤裸的身体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经文,经文如同活物,四处流窜,血珠开始渗出他的皮肤,瞬间他就成为一个可怕的血人。
满脸满身是血的痴痴,安静地念佛号,然后平淡地说:“叶施主,请尽快回头是岸。”前方,并无生路。
第16章 真变态
叶宇好不容易冲回客栈里,他抱着小鬼一直在颤抖,刚才他拿剑砍中和尚的脖子,那算杀人了吧。他将小鬼放到床上,然后满脸惊慌地到处走动,剑他放到桌子上就不敢再去拔出来。
剑身都是血,是人的血。
他第一次感到无助,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这里的生存规则与他所受到的教育完全截然相反。
“你很害怕吗?”朝闽坐在床上,用一脸冷酷的好奇,状似天真地问叶宇。
叶宇根本没有看到朝闽的表情,他还沉浸在刚才惊悚的氛围里。听到朝闽的话,叶宇立刻崩了,他冲到床边,伸出双手抱住朝闽,一脸惨白地哭诉,“小鬼,我杀人了,会不会坐牢坐电椅?而且还是杀出家人,死后是不是要下地狱炸油锅啊。”
朝闽身体一僵,叶宇的气息直接包围着他。温暖得快要沸腾起来,他冰冷的身体跟着升温。
“他要杀你。”朝闽嘴角扭曲起来,纯真可爱的脸孔瞬间变得黑暗邪魅无比,他蛊惑一样地在叶宇耳边说:“他想杀了你,所以他死掉是最好的。无论是他的家人还是朋友,凡是威胁到你的,都死掉吧。”如果不是叶宇直接打断他的动作,抱起他就跑,那个秃驴早就被他挤爆内脏变成一滩烂肉而死。
敢在他面前直接催生魔门种子挤爆叶宇的身体,企图用这种爆裂的方式让他的力量一下回归本体,损伤经脉走火入魔,朝闽觉得不把空空寺杀戮干净真是对不起他们这么殚精竭力。
而且就区区一个刚出世的小天僧,空空寺哪来那么大的脸以为能动摇他的根本,还是以为他现在境界不够稳定就要欺上门来吗?
叶宇一下就受到朝闽的催眠,他觉得很有道理,宰掉要杀自己的人岂不是很合理。不仅要杀掉和尚,就连和尚的师父家人什么什么的都要杀光光才能斩草除根。
等等,叶宇突然觉得不对劲。做为一个根正苗红,自小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公民来说,什么时候杀人灭全家,砍草烧平原的想法这么成熟了?难不成他体内有恐怖分子反世界的变态基因,所以一受刺激就跑出来耀武扬威?
叶宇连忙暗自念起小学毕业证上老师对他的评语,叶同学助人为乐,成绩良好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循环念十遍后,叶宇才觉自己恢复正常。他马上松开对朝闽怀抱,端着一张好哥哥的脸,一脸正义凛然地对小鬼进行百年种树十年育人的伟大的任务。
“小鬼,别人要杀我们,我们能跑就尽量跑,不能跑就要立刻进行自救的反抗,而在反抗的过程中不小心干掉敌人,那叫迫不得已的过度自卫。自我保护是好的,但是我们既然已经杀死了那个要杀我们的人,那么他的家人就不能因为想着要过度自保而去毁灭。不然那就不叫自卫了,那叫杀人变态狂。”
小鬼一脸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个单蠢到坑爹的青年,最后才惜字如金地将最准确的评论吐出来,“伪君子。”
叶宇立刻苦笑出来,“我知道,可是伪君子总比真变态好,无论如何,杀人就是错误的。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事不能去做,就是逼迫着你去做了,你也要知道这件事情其实是错误的。”他天天叫嚣着要将那个祸乱江湖的大魔王宰掉,可又何尝不知道自己在走一条血腥的不归路。
报警将变态杀人狂捉起来,跟手拿刀子亲自捅死变态杀人狂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叶宇该庆幸,他要杀的人是一个坏到脚底流脓头顶生疮的心理变态,就算捅死了朝闽,他剩下的人生也不用背负为了自己活着而杀死一个无辜人的重负。
“杀人就是错误的?”朝闽对于这个理论感到好奇,不由露出一个可爱的微笑。
“对,哪怕你杀的是魔鬼,你的手也不干净了。所以不要学习那些变态,也不要学习当什么正义的大侠。等到回家了,就好好读书好好长大,然后娶个好媳妇生个胖仔娃,你的人生从此幸福美满。”人生最大的幸福难道不是有一台电脑是太阳能,有一间带厕所的篱笆房,然后种田养鸡自给自足,混吃等死安静一辈子吗?
这就是上辈子宅到死,到这辈子还要继续宅下去的叶宇的最大梦想,他甚至没有想过娶媳妇,因为娶媳妇就要生孩子,一生孩子就要鸡飞狗跳,那样的人生太热闹了,他不习惯。
更不要说这个已经热闹得满大街杀人的江湖,叶宇开始怀念那些能自由自在打游戏的日子。
朝闽突然不笑了,他眼瞳的颜色深浓无比,不知道在想什么,接着他平淡地低声说:“我没有家。”
或者说,家是什么玩意?
叶宇傻愣地抬头望着他,看到他眼睛里那些面瘫的平静,接着叶宇终于哭了,他用袖子擦着眼角大嚎,“不是吧,难不成你还真要赖我一辈子啊。”
如果没有家,那么他要将小鬼扔到哪里去。这里没有看到孤儿院,外面变态一大堆,他自己都快要整死自己,多个小鬼他养不起。
叶宇哭嚎一阵后,就去叫了饭菜,督促着小鬼吃下半碗饭跟一些菜后,叶宇才大口地将剩下的东西吃下去。然后他对小鬼说:“我出去一下,你千万不要离开这里,有人来叫门也不要开门,他们都是可怕的狼外婆,要吃人的。除了我,你谁都不要理会知道吗?”
朝闽并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注意到叶宇的话,他要出去一下。
然后他就看到叶宇毫不犹豫地开门走出去,期间没有回过一次头。朝闽面无表情地看着叶宇的背影,他伸手撑着下颌,眼底一片阴寒。
这个游戏好像不怎么有趣了,或者,还是将叶宇杀了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朝闽:不回头就杀了你
叶宇茫然回头
吧唧——
第17章 敢离开杀了你
叶宇重新跑到市集里,边跑边念阿弥陀佛。他鬼鬼祟祟地来到那个馄饨摊子旁,打算来看看那个和尚的尸体怎么样了。
等来到馄饨摊子,发现现场什么都没有,连那个摊子都收摊了。他一个人站在刚才的地方,看到和尚站的位置有很多的红色液体,干涸后变成一种可怕的深色。他看了两眼后,背脊有些发凉地拼命往回赶。
就算是过度自卫,也无法否定他杀人的事实。
他突然想起某句关于江湖的话,一入江湖催人老,恩恩怨怨何时了。
他妈的为什么谁见了叶宇都要干掉他,叶宇到底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大事。
叶宇本来还想那个和尚如果有救,就问清楚叶宇做过什么,别下次遇到个什么高手又要冲上来要打要杀的,就算他说叶宇是千人斩万人敌,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谁让他占了原来叶宇的身体,没法不认。就怕他原因还没有问到,已经被人砍死重新穿越去,那他冤不冤。
本来想直接回客栈,可是经过成衣店时,叶宇站住了,他犹豫地在人家店门口来回徘徊。对于小鬼,他内心充满了矛盾的同情感,可能大家都是孤儿,所以特别感同身受没人养没人教的孤独。
他老爸老妈在他小时候,因为一起滚去国外过结婚纪念日而出意外死了,打小就剩下他一个拿着父母的遗产跟赔偿金,将自己养成四不像地活着。
那寂寞,真是宅到深处自然知。
来到这个鬼世界也是独自一个人,而小鬼,算是来到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其实这几天有个小鬼陪着,叶宇还是很高兴的,可是以他现在这种状况却无法带他上路。
前路太没有把握,叶宇真是走得战战兢兢。下次再冲上来个什么蛇精病,把小鬼给连累死了他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想明白的叶宇眼神坚定,提脚就走进成衣店,走没几步又慢下来,其实现也算是会武功的男人了,要不还是带着小鬼。叶宇纠结地考虑了会,才颓丧地继续低头进店,带着小鬼的话,这是一起要给朝闽那个大变态送菜的节奏。
回来的时候已近深夜,叶宇背着个崭新的小包袱,手拿着冰糖葫芦,匆忙地赶回客栈。回到自己的房间往床上一看,小鬼已经睡着了。白皙可爱的脸孔因为闭着眼睛,安然恬静得像是圣母画里的小天使。
这么可爱怎么会没有家呢?
叶宇坐到小鬼对面的椅子上,愁眉苦脸地边啃着糖葫芦边想着。等到吃完糖葫芦,他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小心将自己身上的钱拿出来,他将银票兑换成碎银铜板。再打开那个小包袱,上面有两件新买的衣服两双鞋子。然后他拿出个钱袋,将那些钱塞进去,放到包袱里。
做完这些事情,叶宇来到床边,忧郁地看着小鬼。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墨色的头发,低声难过地说:“抱歉了小鬼,没有时间帮你找家人,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没有办法带着你。我们到下一个镇子的时候,我会先将你托付给别人,让他们照顾你。然后等我事情了了,再回来找你。”
其实叶宇知道,他要做的事情很可能让自己回不来。可是他不得不这么安慰自己。
同是天涯沦落人,一个去路渺茫,一个无家可归。
叶宇第一次感受到人生是这么苍白无力,他背过身去,默默地吸吸鼻子,然后颓废地走到摇椅那,躺在椅子上睁着眼睛看房梁,一分钟后,他睡着了。
而朝闽沉默地睁开眼,黑色瞳仁里,一抹妖艳的猩红出现,霎那他如一缕没有人气的黑烟,来到睡着的叶宇身边。手掌轻柔地放到叶宇额头上方,他深沉地凝视着叶宇,手掌心的黑雾一点一点地凝聚起来,很快的,他会将叶宇身体里的种子引渡到自己体内,只要掏出种子,叶宇就立刻变成一摊烂肉地死去。
朝闽能感受到叶宇温暖的气息,他几乎都要熟悉这种感觉。
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温度,他从出生开始,就是泡在玄寒九冰中长大。他四周没有人敢接近他,除了杀他的人。慢慢的,朝闽的手终于放到叶宇的头上,他眯上自己过于圆润的少年眼睛,一点一点,黑气尽散的手指摸过叶宇熟睡的脸孔。
像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一样好奇。
杀了他,就没有那种暖乎乎的温度,朝闽的手来到叶宇的颈部上,那又怎么样呢。朝闽残忍地笑了声,不过是个容器,手掌一用力……一只手突然握住朝闽的手腕,叶宇莫名其妙地醒过来,他正好对上朝闽那双黑沉的眼睛,刚醒过来的样子还带着懵懂的茫然。
朝闽没有再用力,只是笑得天真地看着他,等着临死前他丑陋的求救声。
叶宇眨眨眼,终于看清楚小鬼,他想都没有想,就松开朝闽的手腕,放开了拯救自己的最后一点希望。然后伸出双手抱住小鬼的腰,根本没有管那只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对他来说,一定是小鬼打算叫醒自己的举动。
毫不犹豫地抱住小鬼后,叶宇声音有些刚醒过来的沙哑地哄着他,“睡不着吗?还是做恶梦了?”
卡在他脖子上的手,只要轻轻一用力,他就会失去所有温暖的气息,变得跟他一样冰冷。
“没事,我在这里。”叶宇打了个哈欠,拿出以前哄过邻居熊孩子的招数,对他说。
手的力道,松懈了。
朝闽低头,看着抱住他腰部的叶宇,不知为何他竟然轻声回答:“嗯。”
又开始困倦的叶宇想都没有多想地双手一用力,将小鬼抱紧到自己怀里,然后他直接躺在摇椅上,让小鬼躺到他身上,手拍在小鬼的背部,轻声说:“睡吧,再来个神经病和尚我就打跑他,不要害怕。”
朝闽侧着脸趴在叶宇的胸前,半眯着的眼睛,一抹红色的光芒缓缓占据了那些黑暗。
那些暖意一点一点,透过叶宇跳动的心脏,从皮肤里渗出来,驱散了他体内那些常年不散的阴寒。
第18章 愤怒
对叶宇来说,人生从穿越那天起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你永远不知道你下一秒是否还能遇到更加倒霉的事情。差点被一个和尚念经念死的他,终于意识到,以后谁一上来就一副跟你很熟,或者我师父跟你师父是世交好机油的样子,你什么都别问,立刻拔剑冲上去先砍他们一剑,砍完马上跑就对了。
他再也不相信什么师父的好朋友了,个个都是来报仇的。
他雇了辆马车,就花去十两银子。摸着日渐干瘪的钱包,叶宇苦着脸甩鞭子催促着老马快点跑,打算赶到下一个镇子再找水路去昆仑门。时间太紧迫了,他还得花时间去寻找靠谱的机构来安置小鬼。
朝闽盘腿坐在马车里,双手放在大腿上,苍白的手指做出一个花朵的形状,花朵中央有一朵若隐若现的金莲在开放,凋谢。偶尔他会停下来,倾听外面的动静,叶宇在唱歌。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叶宇鬼哭狼嚎地用五音不全的嗓子唱周杰伦的歌,因为天开始下雨了。
“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叶宇继续嚎叫起来,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歌词。
朝闽突然有些头疼,他伸出食指抵着自己的额头,为什么他还要留下叶宇……唱歌真难听。
泥泞的道路上到处都是横倒的残枝败叶,叶宇经过一条漫长树道,深浓沉重的色调压在树桠上。树道漫长到像是没有尽头,老马走了很久,才终于在大雨中看到远处的镇子。
叶宇看过地图,这个镇子是附近最繁华的大镇,叫古灯镇。大镇好啊,繁华有人流就证明有善心人,他到当地打听一下有没有收容孤儿的地方,让小鬼到那里呆一阵子,然后他宰掉朝闽后就来找他。
外面江湖烽火乱,他一个冒牌货的剑客实在是没法保护小鬼。
马车冲进镇子,雨刚好停下,石板路上光滑明亮,古巷里的台阶上的青苔还凝聚着水珠。叶宇看见很多人从家里走出来,他们手里拿着灯笼,挂到自己家屋檐下。
天还没有黑,一些灯笼却已经开始点亮。灯光莹莹,散落在路面上如染上霜花,马蹄路过,几只灯笼摇晃一下。
叶宇满头湿气,他开始放慢马车的速度,四处张望,看到一家客栈,上面酒旗在尤带水汽的半空中飘扬。他停下来,然后一把撩开马车的帘子,看到小鬼盘腿坐在车里,好像睡着了,然后像是听到声响,才疲惫地睁开眼睛。
叶宇立刻对他露出一个心虚的笑容,“我们去吃饭,我请你吃一顿好的。”
朝闽面露不屑,能有什么好的。
“烤鸭。”叶宇视线非常好地看到客栈里面,柜台后的菜单牌。
垃圾。
“烤鹅。”叶宇口水有些泛滥。
垃圾。
“烤蘑菇。”叶宇觉得自己肚子很饿。
还是垃圾。
“大米饭。”叶宇觉得没吃饭的一餐是不完整的一餐。
就不能更有点出息吗?
“真是丰盛。”叶宇总结。
朝闽,……
叫了一顿丰盛的,叶宇就埋头吃饭,时不时还督促朝闽不能挑食。
吃饱后,叶宇领着朝闽往古灯镇唯一的孤儿收容所走去,他去客栈的时候除了吃饭还顺带打听收容所的信息。
据说这是镇子上最富有的商人为了好名声而出钱建的,里面都是没有父母的孤儿,收容所会收留他们,教他们一些吃饭的手艺,以后出去能养活自己。
叶宇觉得这种收容所刚好是他要的,将朝闽领到收容所前面,他将那个包袱塞到朝闽怀里,笑得特别勉强地对他说:“小鬼,你就在这里呆一阵子,等我办完事就回来接你。我已经跟这里的负责人说过,他们会好好照顾你,以后我不在了,你要好好听话。”
说完,叶宇蹲下来抱住小鬼,他将头搁在小鬼单薄的肩膀上,眼睛看向收容所屋檐上的花灯,那些橙黄色的灯光慢慢在他眼瞳中凝聚成一种坚毅的信念。“小鬼,我会回来的,然后陪你去找父母。”
不过就是一个大boss,叶宇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值得你去拼命你去活下去的东西,拿出不吃不喝也要刷出神器的毅力,区区一个心理变态朝闽,他怎么可能弄不死他。
至少,这个小鬼没有了他,就真的可能变成收容所一个可怜的孤儿。
朝闽阴森地眯上眼,安静地站着。那些夜深的灯火,在他脸上印上一些斑斓的颜色。他伸出手拍上叶宇的肩膀,为什么还要留下这个男人,朝闽面无表情地想要用力,直接抓出这个男人的骨头。
应该将他的骨头全部都抽出来,一根一根,连筋带肉。
这是第一次,朝闽发现自己的愤怒在燃烧,他甚至无法想明白自己在愤怒什么。
而停在叶宇肩上那只手,却愣是没有真正用力。
煽情够的叶宇快速松开他,然后转身就往前走,根本不敢回头看少年脸上难过的表情,他怕自己会心软。古灯镇上挂满了各种花灯,据说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斗灯节,灯火如同燃烧的火焰,照亮了整个大镇。
到了街口,叶宇猛然回头,看到小鬼孑然一身站在收容所门口。有一瞬间,叶宇说不明白小鬼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子的。在温暖的灯光中,他冰冷虚无得像是冬末的空气,随时会吹散在风中。
叶宇摸摸自己的剑,然后快速回身,一个提纵术就往屋檐上飞跃,头都不敢回地往夜最深处的地方奔跑而去。
在看到叶宇消失后,手持笛子的男人飘忽地出现在朝闽身后,跟着自己的尊上目送那个白痴的背影。笛子男人有些怜悯地低下头,不知道叶宇会被尊上怎么抽骨扒皮,煎炸蒸煮。
朝闽伸出自己的手指,上面一朵金色的小莲花优美地盛开。
凝气成实,笛子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朵小莲花,几乎忍不住想跪下来膜拜自己的老大。
“他刚才有回头?”朝闽突然轻声问,尾音带些困倦的慵懒。
笛子男人有些迟钝,接着想明白什么立刻点头,连声说:“有有有,他回了两次头,一次在路口,还有一次在飞上屋檐的时候。”
朝闽沉默地掐碎手里的金莲,然后他苍白冷清的脸上突然出现一抹柔和的微笑,在花灯的温光下,美得不真实。
“那么我不杀他,现在不杀。”朝闽笑着说。
第19章 愿你平安
笛子男不置可否,他突然跳跃到屋檐上,手里已经勾住一个灯笼,然后坐在屋檐上无聊地把玩手里的花灯。
没等他坐多久,远处一个黑色影子快速地飞奔而来,笛子男有些担心是自己看错了,他移开花灯,那个黑影在屋顶跳跃的时候因为太快差点从上面掉下来。他不忍直视地摇头,要是那个死得不能再死的绿潇子知道自己徒弟练的武功都喂狗吃了,他可能会气得重新从地底下爬出来掐死这个不中用的徒弟吧。
朝闽本来转身看着那块收容所的招牌,神色晦涩,无人看清他眼底那些结冰的情绪。
听到风声,他一转身,就看到叶宇急匆匆地从远处赶过来,一脸急切的青年从屋顶上落下,古灯镇的花灯延绵一条街,那些浓烈华丽的灯火照耀在这个青年的身上,恍然若梦。
朝闽愣住了,他已经决定给叶宇两天的时间,两天后他会追上去,将他千刀万剐。
而这个已经在他心里判死刑的男人,现在却回来了,甚至不用他追上去。
“小鬼,对不起。”叶宇看到朝闽松了一口气,他越往前走脚步越是沉重。对一个孤儿来说,要抛弃另一个孤儿这种事情让他痛苦得估计以后想起都吃不下饭。在镇门口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又在花灯摊子上逛了逛,就是舍不得往前走,后来决定出镇的时候,花灯摊子的大婶跟隔壁胭脂水粉摊子的大婶在讲八卦。
“听说隔壁镇子又失踪了十几个孩子,那些贼人最喜欢在收容所里偷孩子了。”
“真是可怜,要是被卖到边关,或者被卖去当药人,唉。”
“听说有几个失踪的孩子最后还找到尸体,真是夭寿。”
叶宇打算要踏出镇子门的脚收回来,沉默了一会后,突然抱头大叫一声,“死就死,不就是一个小鬼,最惨不过被朝闽给干掉,没死前在昆仑门给小鬼找个师父养他一辈子就解决了。”
这是个非常好的主意,他没法帮小鬼找父母或者养他,是因为他时间不多,怕以后更加连累他。昆仑门不是传说中圣母门吗?随便在里面帮小鬼求个圣母师父,小鬼一辈子都吃穿不穷啊。
大不了让小鬼哭一把,那么可爱的脸萌杀伤力全方位攻击,他就不相信没有一个高手不心动。
想通后叶宇立刻发疯地往回赶,就怕晚了小鬼被贼人偷去解剖,等找到他的时候,内脏已经被人卖光了。
等到看到小鬼还在原地等他时,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冲过来一把抱住朝闽,在他耳边真诚地说:“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朝闽垂着的手动了动,最后慢慢地抬起来,放到叶宇的后背,像是一个生疏的拥抱。
笛子男人在屋檐上看着,叶宇笑着牵起他家老大的手,然后大声说:“小鬼,要习武吗?我觉得这个鬼地方实在太险恶了,就是你将来要娶媳妇过普通人的生活,也应该会门武功保护自己。我教你吧,洞仙派的剑法哦,以后没工作你还可以用优秀的剑法去杀猪杀鸡什么的,至少能养家糊口嘛。”
幸好绿潇子死得连骨灰都散了,不然看到今天的场景,还不活活掐死自己。
花灯一路,叶宇牵着小鬼的手,慢慢地往前走去。叶宇无事一身轻地说:“我刚才在镇子的门口听到有人说这里的河在放花灯,花灯还可以许愿。”
笛子男人就这样安静地坐在屋檐上,看着他们两个人一高一矮慢慢被花灯掩埋。
他安静了一会,觉得有些无聊。将面具摘下来,又将头罩往上弄一下,露出个嘴巴,然后将笛子放到嘴边,开始运气吹奏起来。
曲调空灵清美,是叶宇下雨时鬼哭狼嚎的那首歌曲。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仍守着孤城。
而来到古灯镇河边的叶宇已经将许愿花灯放入水中,他合掌在心里念念有词,“保佑我此行顺利,干掉大魔王,保佑我老爸老妈在下面开开心心,保佑我的电脑失去我后不感到寂寞,保佑我游戏的好友名单上,所有好友快快乐乐。”
等到许完愿望,回头就看到小鬼坐在河边的石梯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河上的各种花灯。叶宇提着剩下的一个许愿灯来到他身边,“许个愿吧,小鬼。”
“没有愿望。”朝闽干净利落地说。
傻到没边了,连个愿望都想不出来。叶宇只能靠自己,拿着买花灯赠送的毛笔跟一小瓶墨水,在花灯上流畅地写上“愿小鬼此生平安。”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叶宇在落款的时候遇到难题,总不能真写小鬼吧。
“闽。”
“哦,好名字。”叶宇大大咧咧地用毛笔在末尾落下一个——明。
然后才后知后觉地问:“怎么就一个字啊,小明,你姓什么。”
小明?
朝闽抽一下嘴角,最后闷不吭声。
叶宇将花灯放到河中,然后回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要不你跟我姓吧,叫叶明。”
青年的笑容比花灯还要耀眼,朝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然后冷笑一声,继续闷不吭声。
远处,那盏花灯慢慢飘远。
愿小鬼此生平安。
第20章 前堂掌剑
隔天叶宇就买到一个货船的船位,他兴匆匆地带着小鬼上去了,打算走水路一直到达昆仑门。
而在他上船的时候,余霖已经回到昆仑门。他满身是血,衣衫褴褛,拖着把剑一步一步走上昆仑门的万层阶梯。阶梯从山脚到山顶,每个阶梯距离上个阶梯一米高,共有万层,所以祖师爷大笔一挥,在山脚石碑上写下“万层阶梯”这样粗暴直白的傻名。
余霖抬头,阶梯一层一层地往上攀沿,直到最顶层的云端,昆仑门就在最上面。他轻轻一跳,三台阶梯就被他跳过去了,再一跳,继续以每次三层阶梯的速度往上。从中午跳到傍晚,他总算是来到阶梯最上面。阶梯前方是一个大到可以容纳万人的广场。据说是昆仑山先祖时期最厉害的剑客七剑开辟而成,你踩在石场上面,还可以看到上面的剑意。
余霖九岁的时候,就在上面悟出自己的剑道。
他一步一步地踏着先祖的足迹,走到昆仑门前。大门高耸入天,人站在它面前渺小得可怜。余霖仰头望着大门最上方,那里有一面巨大的石匾,上面用剑草书狂舞出“昆仑门”三字。
剑法森然从字里涌出,让余霖浑身颤栗。
他将手里的剑运气插到石缝里,身体颓然跪下,然后运气高声大喊:“不孝徒儿余霖,有负师恩,特来请罪。”声音洪亮,响彻昆仑。
大门轰然往里面开,一阵山风从门里涌出,吹起余霖的头发。他头都不抬,保持着下跪的姿势,任由冷风吹着。
门内传来一声忽远忽近,辨不清来源的喝斥:“还不进来疗伤,还得等为师亲自去接你不成。”
“徒儿不敢。”余霖立刻拔剑走人,很快就冲入大门内,昆仑门轰然地关上。
余霖直接冲入昆仑前堂,他像是回到家的孩子,强撑着的身体一下就垮了,直接倒了下去。一只手扶住他,顺手撩起他掉落的长剑,然后消失在前堂。
“朝闽已到,叶宇落到他手上。”余霖在晕倒前还不忘将这些重要信息说出来。
扶住他的人一顿,然后冷哼出声,将余霖放置到药堂后,他信步走到昆仑门的中峰上,看着峰下云起云涌,远望而去,仿佛能看到那个才华横溢,几乎无敌的男人。
他无心无情,不择手段,追求武道一路几乎灭绝人性。
这个男人的出现简直就是一场武林浩劫。
一甩宽袖,余霖的师父雪融面无表情地往前走,直接来到剑冢,一个深达千米的大坑,他背着手直接往下跳。坑下万把残剑杀意冰冷。雪融脚尖踏到一把剑柄上,一转身,从满坑满谷的残剑中看到那半把冷剑。原剑未断前四尺四寸四分,剑纹天然,剑光沉稳,是先祖时期的名剑之一,现在雪融只能看到半把。
他走到那把残剑面前,剑光印出他轮廓干净的脸孔,五十余年的岁月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只有一头白发垂到腰间。
他伸手放到剑柄上,一股森冷之意贴着他的手心。他无动于衷地运气提起,剑纹丝不动,雪融终于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好剑。”接着闭上眼睛,郑重地说:“徒弟雪融,昆仑门前堂第五十六代掌剑,今日打扰师祖实属无奈,望师祖成全,为我铲除魔头朝闽。”
剑突然清啸一声,雪融乘机用尽力气一把,残剑破石而出。他横剑低头,两指合并慢慢划过剑身,然后旋身而上。
没有人能挑衅昆仑门,来者杀。就算是朝闽到来,他身为前堂掌剑,也势必将他斩于昆仑门前。
而在大河上,一艘慢吞吞的货船正在往前摇摇晃晃地飘荡。货船里面,叶宇打了个哈欠,困倦地卷起被子将自己埋起来努力睡觉。吃完饭就立刻睡觉,真是幸福的一件事。他边打哈欠边对坐在旁边的朝闽说:“小明啊,不要坐太久,待会进来睡觉。我先把被窝捂暖了你再进来,虽然现在已经春天了,可是晚上还是很冷。”
朝闽随意地靠着船舱,他轻飘飘地瞄了叶宇一眼,轻笑着说:“你不是高手,运气保暖不懂么?”
在拱被窝的叶宇听到一僵,在自己残缺的记忆里搜了搜,好像没有搜到怎么运气保暖,他咬着被子冒出半个头对朝闽冷哼,“有被子还运气保暖干什么,活得那么累那些个什么高手真是浪费生命。生活就是有饭吃就伸手,有床睡就躺下,运气还要活动身体浪费体力,你还小不懂这些享受,千万不要变成那种呆板的圣母大侠知道吗。”
朝闽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要怎么反驳他的歪理,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讨论什么叫生活,这让他觉得新鲜而怪异。
“喂,小鬼,过来一下。”叶宇突然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朝他招手。
朝闽懒洋洋地看着他,最后实在架不住叶宇那亮闪闪的眼睛,一半好奇一半无聊地伸出手。手一伸过去,就被叶宇狠狠抓住,有一瞬间朝闽想运气震断他的经脉,可是这个残忍的动作犹豫地停滞了一下。然后他就被拖过去,叶宇一只手掀开被子一只手拉着朝闽,一下子就将他拉进被窝里,用力将他抱住,接着被子一蒙,气息凌乱地在被子里说:“暖和吗?小鬼。”
朝闽整个人被叶宇抱住,被子将他们彻底围在一起,一股暖到他心脉里的温度燃烧而起,周围都是叶宇的呼吸声,他的气息带来的温暖。
叶宇双手双脚地抱住小鬼,舒服地叹一声:“这才是生活啊,睡一觉醒来再抓条鱼当早餐,混吃等死就是人生最高的境界。”
朝闽的脸贴着叶宇的胸膛,温暖的心跳让他突然很困倦。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似笑非笑,朝闽突然温柔地说:“你也就这点出息。”
说完,才发现秒睡的叶宇已经睡着。朝闽没有动,安静地躺着,慢慢的,他闭上眼睛,四周都是一种令人沉沦的暖意,还有那个熟悉的心跳声,不知不觉,他睡着了。
这是从他出生以来,最没有防备,也是最深沉的一觉。
甚至,他第一次没有做那个冰冷的梦。梦里血水成河,他孤独地坐在尸体山上,微笑地看着远处峰峦间的夕阳。四周一个人都没有,他杀光了他们。父母,叔伯,兄弟,姐妹,亲人……
都死了,朝闽觉得他们死得真好。就是觉得有点冷,冷得让他不明所以。而现在他很温暖,尸体没有了,那些血也没有了,他什么都没有梦到。只有叶宇的呼吸与心跳声包围着他。
宇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小鬼趴在他胸前,侧脸枕着心脏的地方,沉睡的脸孔白皙稚嫩得像个刚出炉的包子。船外水声摇荡,清晨的阳光比水声更加轻盈地照进船舱里。他侧脸看过去的时候,光线温柔地压到他眼睫毛上。
有些困倦地眨下眼,叶宇企图将眼皮上的阳光给眨掉。
朝闽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他的眼睛,浸润在光线里,青年洁白无暇的侧脸干净得不可思议。
他心里突然升起一种阴暗的疯狂,想伸手遮盖住叶宇脸上的阳光,将他彻底的,狠狠地拖入黑暗中,永远回不到有阳光的地方。就像他出生就开始的生活一样,冰冷,没有一丝温度,只有血腥味的巢穴。
留在阳光下的东西,离他太远了。
青年似乎感受这种恶意的窥伺,他有些疑惑地转头寻找,很快他就低头,与朝闽的眼睛对上。想都没有想,叶宇将手按到小鬼的头发上,将他的脸更加贴近自己的心脏,嘴里嘀咕着:“多睡会,待会我起来给你抓两条鱼。”
朝闽颤抖了一下,放在叶宇身上的手又默默收回去。然后闭上眼,继续倾听他的心跳。
这个人,很温暖。
叶宇轻声哼起小调,是一首外国的催眠曲,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跑调……跑得惨不忍睹。
第21章 一瓣清色
船中途停了很多次,都是卸货上货的工作。叶宇经常跑去免费帮忙,很快就跟船老大混成兄弟,勾肩搭背地一起喝酒吃海鲜,顺带还给小鬼烤了很多肥鱼。
船上的时光过得很快,据船老大说,他们只要再两天就能到达昆仑长河,然后他就能转船直达昆仑山,而山上就是名震天下的昆仑门。
叶宇数了数日子,距离他誓言符第二次发作的日子也不远了,不过在发作之前赶到昆仑门倒是没有问题,不知道那个大门派有没有能缓解痛苦的药,那种大姨妈乘以一万倍的痛苦实在是难以忍受。
“每年都有无数人上昆仑门。拜师的年轻人,前去挑战的高手,前往拜访的隐士。昆仑门,天下第一门,高手无数,出过的天才也无数。”
船老大喝到酒酣耳热时,跟叶宇乱侃起来。“年轻人,如果你能进入昆仑门,那么才是不枉费你这身学武筋骨,我老爹是专门的看骨人,我学过两手,可惜他死得早,我没有学全他的手艺才来跑船。但就是两手,我也能肯定地告诉你,你的筋骨是专门为习武准备的。你适合武道这一途。”
叶宇也喝到没边,他一把就将他家小鬼拉过来,对他大声嚷嚷,“那么我家孩子呢,他是不是奇才?”
船老大醉醺醺地盯了朝闽一会,才困惑地摇摇头,奇怪地自言自语,“不对,怎么那么矛盾,说硬骨硬到极致,可是说软骨又软到粘腻。这骨头看起来就不像是人。”
“你才不是人呢,你全家都不是人。”叶宇一听不乐意,喝得大舌头地对船老大骂起来。
朝闽眸光沉沉地看着船老大,接着他缓缓露出一个天真的微笑,一丝黑中带金的气体从指尖流出来,钻入船老大的眉宇间。黑气入体的一瞬间,船老大立刻酒醒,他摇摇头困惑地说:“刚才我说什么了?”
叶宇还在犯酒鬼瘾继续大声喊道:“我家孩子最好了,他好得不得了,你不准骂他,给他留下童年阴影。”
船老大继续一脸茫然,“我刚才说过什么了我?”
当然隔日叶宇醒过来时什么事情都忘记了,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杯就倒,倒完酒疯,疯完即忘。船继续往昆仑长河前进,叶宇仿佛看到砍死朝闽的计划完成了一大半。
心情非常好的叶宇手疾眼快地在河上抓了一箩筐的淡水鱼,然后见者有份地分给船上的所有人,最后自己剩下两条最肥硕的鱼拿来熬汤。用船里的小火炉加小铁锅,慢慢地熬。
汤水在时间的流逝中变得浓白,叶宇坐在船的甲板上,一手拿着蒲扇扇火炉,一手撑着下巴,日头和熙,晒得他昏昏欲睡。
朝闽坐在船舱里,盘腿拈花指,一朵金色的莲花半开半合地出现在他指尖。眉间的红痣若隐若现,他半垂着眼,里面一片浓郁清冷的深红。
他身体里的力量越来越贪婪,将力量分散在叶宇身体里的魔门种子,这只是他一个练功的方法。至阴至毒的黑暗力量全部都在种子里,他当初分裂力量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几乎分出所有的力量,而事实是他将力量一分为二。最伤身体,最厉害的阴柔力量全部都在种子里,剩下的是他体内属于至阳至刚的佛门之力。
他年少时曾经以一手出神入化的易容术混迹于所有大门派。第一个进入的就是昆仑门,那时候他十二岁,半年后他得到昆仑大洛峰的剑法绝学,然后他叛出昆仑,又制作另一张面具进入南乡派。
短短四年时间,他成功进入近十个大门派偷师观摩。洞仙派他也曾经想进入,洞仙派掌门剑法惊艳天下,他对剑并不痴迷,他痴迷的是武道巅峰。
可惜绿潇子当初没有上当,他只是淡淡一眼,目光如炬,直刺朝闽面具后的真实,然后二话不说就是一剑。
那一剑,让他看到自己死亡的来临,那种惊才绝艳的剑气令他血液沸腾。他最终还是逃过了这种几乎必死的困境,身体却到达崩溃的边缘。然后他进入佛门,剃光头开始了长达五个月的吃斋苦修,并且利用佛门寺内的莲花金刚经重塑经脉。
从此以后他体内两股最纯但是又最截然相反的力量开始泾渭分明地存在,这两种力量越来越庞大,到最后他只能另辟蹊径,强行抽离自己的本源力量,又培育出储存力量的种子,将体内那股生来就带着的阴邪之力存在其中。只待体内至阳之力开出三百六十瓣重金莲,而在叶宇丹田里的种子开出纯白的一瓣清色,就能乘机将一瓣清色吸收过来与金莲融合。
从此以后他将没有任何弱点,也无需受两股力量互相撕扯的痛苦。
金莲已开一百二十一瓣,只待一瓣清色发芽。
朝闽心神一动,指尖看似炽热灿烂的金莲陡然消散,抬眼间就看到船舱门帘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揭开,接着露出了青年白皙清秀的脸。
青年背对阳光,笑起来的时候眼里永远不带任何阴霾的算计,他大声地说:“小鬼,鱼汤好了,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必须要捧场啊。”
朝闽看向他的额头,上面那种只有他能看到的暗灰色已经变成淡淡的粉红,没有任何形状,只是凝聚在叶宇眉间的一抹清浅的粉色,却给大大咧咧长相清秀的青年增添上某种妖异的艳丽感。
这种艳丽到让人移不开眼的景象,只有他能欣赏到。
从未动弹过的心弦突然被拨动一下,朝闽为这种干涩的触动而皱眉,有点无法理解这种羽毛一触的颤动来自哪里。然后他站起身,直接走到叶宇面前,青年见他走出来没有防备地转身往外走。朝闽伸出手,指尖一朵半合的金莲出现,他毫不犹豫将手拍到叶宇的背部上,指尖的莲花随着他的动作而骤然开放,一瞬间开放到极致,极盛,手指触碰到叶宇的背部肌肉时,盛开到巅峰的金莲立刻凋谢,落成金色粉末,全部融入到他的体内。
叶宇头上那抹粉色须臾间消失,仿佛被金莲所吞噬。
朝闽收回手,有些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手掌,似乎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刚才干了什么。叶宇被人拍了一下,奇怪地回头,看到小鬼一脸痴呆,不在意地低头揽住他的肩膀,将他直接领到小火炉前面,然后给他盛一碗鱼汤,塞到他手里对他说:“补身体,你看起来就是虚,以后讨老婆小心红杏爬墙,多补补。”
朝闽捧着碗,碗里面的热度暖了他的手掌一下,很快他就感受不到温度,因为他的体内的真气会自动保护手掌,屏蔽这种热度。他想起叶宇的歪论,运气是件很劳累的事,如果想要享受生活当然要抛弃这种方法。他试着将保护自己的力量往体内撤离,手掌重新感受到碗的烫度。
叶宇淡定地端着碗,非常有优越感地挑眉对小鬼说:“你不烫吗,可以先放着凉点再拿到手里。”
朝闽捧着烫死人的汤碗面无表情地看着叶宇,没有运气的后果是他从来没有干过活的手开始发红。
很快叶宇就得瑟地说:“我当然不需要放下,我可是高手,区区运气保护手掌小菜一碟。”
朝闽突然觉得,将一朵金莲浪费在这白痴身上,真是他此生最败笔的一件事。
“真是的,你反应这么迟钝以后要怎么混日子,老婆带着你家猴子跑了你都不知道。”叶宇手伸过去,将朝闽手里的汤碗拿过来,然后将两碗汤放到小火炉旁边,接着抓住朝闽被烫得红彤彤的小手,鼓起腮帮子,嘟起嘴大力地吹起来。“好了,吹一吹就不痛了,我妈都是这么催眠我的,吹一吹啊。”
朝闽低垂下眼,看着叶宇低头努力地帮他吹手,鼓起气的脸有些滑稽,没等他反应回来,朝闽发现自己笑了。
不带任何目的,不带一丝阴冷,他只是简简单单地,连自己都来不及发现就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叶宇刚好抬头,猛然看到他嘴角那一闪而过的微笑,小鬼的老是阴沉沉的脸突然柔和起来,那种柔和宛如晓光破开黑夜,从云间掉落而下的朦胧光亮,带着某种温情。
“小鬼,你真好看。”叶宇脱口而出,然后跟着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
朝闽将微笑抿回去,微微抬高下巴,那一脸清冷的高傲仿佛在说,当然。
所以小鬼还是小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谦虚,叶宇不客气地拍一下他的手掌,“好了,汤凉了,快喝。”
然后一人一碗,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船继续往前航行,昆仑的水就在不远处与大河汇合。
第22章 走火入魔
叶宇发现小火炉就是个好东西,船老大送给他一小坛酒,明天船就要正式进入到昆仑长河,他跟小鬼也要换船了。
船老大给他一坛酒当作饯别礼后,还大力地拍着他的肩膀,声音洪亮地说:“小子,你有前途,如果昆仑门进不去就来我这边跟我学船术,我告诉你这条河我船术最厉害,学会了以后娶妻养子绝对没问题,如果勤快点买上个妾侍还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的。”
叶宇当然是热情地抱着酒,对船老大就是一通乱来的客气话,当然当然绝对来绝对来,这些客套话真是要怎么来就怎么来。
火炉用炭烧着,他用个锅盛上清水,将酒坛扔到里面温着,然后弄了碟花生米,一碟小咸鱼干,拿着一只筷子,叶宇灵巧地用筷子挑起一颗花生米,将圆滚滚的花生米抛到空中,脖子一长,仰头张口就叼住它,再吧唧一声将花生米吞下肚。
朝闽倚靠着船舱里的木板,船刚刚停泊在河中央,船老大领着他的人蹲在甲板上吃晚饭。月光如水,与河一色。他淡淡地看着船外的月光,耳边听到叶宇兴致高的呼唤:“小鬼,接着。”
他没有回头,只是头轻轻一侧,一颗花生米从他耳边飞过。然后身后就传来青年败兴而颓废的叹气,“你怎么连接颗花生都没有准头呢?我还要将洞仙派绝学剑法交给你呢,来来来,再接一颗。”
耳边又飞来一颗花生,朝闽无动于衷又微微侧下头,花生就消失了。
青年声音高起来,“看来竹子剑法还要我自己来发扬光大了,靠小鬼你一定是超级三脚猫。”
竹子剑法?朝闽觉得这个名字绿潇子那烦人的老头一定不喜欢,不过他喜欢。
叶宇不再扔花生米,改唱歌了,他用筷子敲着瓷盘,音质清灵地开始哼唱:“摇啊摇啊,摇到外婆桥,澎湖湾啊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
青年的小调总是滑稽而毫无美感,朝闽懒洋洋地看着月光,安静地摊开手,上面躺着两颗圆滚滚的花生米,他指尖一动,一颗花生米分毫不差地扔到自己嘴里,连声音都没有就吃下去。
酒温好,叶宇将酒瓶子从锅里捞出来,一时间忘了运气烫得他将酒瓶子直往空中抛,抛几下他觉得还挺好玩的,就傻呵呵地笑起来。
这种快乐的笑声引起朝闽的注意,他微微侧脸,洁白的月光从外面投射而入,让他看起来一时间竟然不似真人。
叶宇拔掉酒瓶盖子,仰头喝一口酒,酒香醇厚,一瞬间就入喉,香味与烈劲交缠成一种激烈的味觉享受,他全身的血液都因为这口酒而沸腾起来。还没有入胃叶宇都有种酒醉的错觉,他喝一口就觉得之前多年的啤酒都白喝了,那哪叫酒啊,简直就是自来水。酒瓶温热在掌心里,他一跃来到朝闽身边,一屁股就挤着他坐下,共同面对船外的圆月,今天十五,合家同团圆。
叶宇将不烫的酒瓶子递给朝闽,“喂喂,小鬼,来点好东西。虽说你未成年,但是有些东西男人总是要早点尝试,长大了才会有不一样的魅力。千万不要当死宅,那个没前途,到死都没有摸过妹子的手指。”
朝闽好奇地看着他,他一直很好奇,真的很好奇。一个将死的人为什么还能这么有生命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走过很多地方,大江东南,塞外北雪,最高之山,最深之渊,最温软的水乡,最危险的蛊物之地。见过很多人,海外剑客,市井神偷,游侠与名妓,富豪与乞丐。也杀死过很多人,秃驴和尚,门派掌门,绝顶高手,蹩脚三脚猫。
可是他此生从未见过跟叶宇相同气质的人,他说不明白这个人为何跟任何人都不一样,甚至要他说明白这个男人到底跟那些武功不好的三脚猫有什么不同,他也说不出来。
但这个男人就是不一样。朝闽看着他递过来的酒,顺着他修长的手指,往上看,终于看清楚月光下的青年,那张清秀的脸孔,他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扬,眼瞳清澈,仿佛他将所有的情绪与心思都放在眼睛里,一眼望去坦荡得可以。
伸手,手指苍白冰冷,慢慢覆盖上青年拿着酒瓶的手背。青年骤然放手,酒瓶往下掉,朝闽几乎是本能地伸手将瓶子捞起来,没等动作收回来,就听到青年高兴的声音,“小鬼,你动作不错啊,很灵活。”
“是吗?”他平静地接受这个评价,眼里的阴霾覆盖而上,那种温和飘渺的微笑出现。
“当然,这就说明竹子剑法你能学得很好,将来讨老婆就有能力养活一家了。”
他跳跃可笑的话又让眼里的阴霾瞬间散去,朝闽抬头,掂一下酒瓶子,接着喝了一口。耳边依旧是青年的唠唠叨叨,他侧目看去,只见叶宇拿着那根筷子,敲打着船板,笑嘻嘻地说:“话说海外有仙山,仙山叫花果山,山上有块石头,石头是只猴。”
船老大立刻在外面大吼:“小子,石头怎么只猴啊。”
叶宇立刻被逗笑起来,他双手合成喇叭,对着外面在吃晚饭的船老大说:“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就是那只猴……”说完,青年潇洒地拔剑而起,一个旋身人已经飞到外面,他持剑而立,月下衣扬,笑意从他嘴角绽放出来。
朝闽提着酒壶,瞬间有些恍惚,动也不动地凝视着船外面那个男人。
叶宇无拘无束地开始舞起剑来,他脚步略带踉跄。上步撩剑,内劲圆通,脚移手抬的瞬间,剑身啸声响起,月光须臾间盛满了抬起的青竹剑。青年指尖滑过长剑,苍白的手指在月色的映照下几近透明。
朝闽面无表情,白月从那抹剑光流泻而下,顿时砸碎一地白花花的流光,将他眼眸里中央的红色融成一种比火焰浅,却比夜色炽热的感情。
叶宇此时此刻什么都没有想,他喝了酒就会发酒疯,因为他的脑子是空白的,他只靠本心在运动。这让他进入到一种玄妙的境界里,前身叶宇对剑的感悟还留存在这个身体的心境里,这种感悟潜伏沉睡,只有剑气能唤醒它。
来自那个在洞仙派竹海外跪了七天,为了学剑能放弃所有的男人的剑气。
叶宇低下眼帘,他的身体在本能的状态下,轻而易举地找到剑与人之间最平衡的点。松肩沉肘,剑斜半寸,脚略带踉跄,青年一脸微醺,力与气如柔软的月光,从他的手肘运转到手腕,到剑柄的瞬间,力化为锋利的尖锐攻击,剑身顿时劈开空气,发出响鸣。
他摇摇晃晃的,动作却流畅自然得如同人剑合一。
耳边似乎传来遥远的笛声,叶宇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有人在岸上吹笛。他糊里糊涂地被这种感觉拖进一种澄空的境界里,剑随人动。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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